方案应该具备灵活性,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制定方案时,我们应该注重协同合作,充分利用团队的智慧和资源,以便提高方案的质量和效果。在下面的范文中,你可以看到一些写作方案的技巧和方法,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应急物资配送方案篇一
第一条应急物资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的重要物质支撑。为全面加强我区区级应急物资管理,提高预防和处置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应对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万盛经开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万盛经开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物资是指应急局管理并用于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救援救灾的各类装备、设备、工具、生活保障物资等。
区级应急物资来源为:本级购置、上级调拨、社会各界捐赠以及其他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和生活保障的各类物资。
第三条区级应急物资管理坚持“统一规划、统一采购、统一调拨、统一管理”和“保证急需、节约高效、分类负责、资源共享”的原则。
第四条万盛经开区救灾物资管理中心负责区级应急物资的统筹协调、综合管理、统一规划、统一调拨和承担区级应急物资的验收、入库、保管、出库、监督检查等仓储管理工作;应急局各相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拟定相应行业领域应急物资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协助做好调拨、使用等工作。
财政局负责区级应急物资采购、储备、管理和运输等经费保障以及经费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区级应急物资主要储存在区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必要时可以委托镇(街道)代储。对不易久存的应急物资,可通过协议储备等方式进行储备。
第六条应急局相关科室(单位)根据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救援救灾工作实际,提出具体的应急物资品种目录清单,交由救灾物资管理中心汇总,报局领导审定后实施。
第七条区级应急储备物资的采购应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按以下程序实施:
(一)拟定方案。救灾物资管理中心会同办公室(财务)以及相关科室(单位),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提出应急物资采购的品种、数量、规格、金额及采购方式等方案。
(二)报批。救灾物资管理中心会同办公室(财务)将采购方案报应急局领导审批,并按照相关规定编制采购预算,按批复的预算及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组织采购。
(三)组织采购。救灾物资管理中心按照《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等相关规定程序组织采购,并监督供应商履行合同。
(四)物资入库。救灾物资管理中心对需入库的应急物资及时验收入库,并完善资产管理手续。
第八条区级应急物资储备要健全完善仓库管理制度,建立物资管理台账,落实入库和出库管理程序。对需入库的应急物资及时验收入库,完善相关手续。对储备物资实行封闭式管理,专人负责,应有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污染等措施。库存物资应设有标签,标明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生产日期、入库时间等,并分类存放,码放整齐,留有通道,严禁接触酸、碱、油脂、氧化剂和有机溶剂等。
第九条救灾物资管理中心负责区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管理,代储(监控)点所在镇(街道)负责代储(监控)物资管理,应急物资使用单位负责应急局安排或配备物资的日常管理。各应急储备物资管理单位应落实仓库安全责任,并每季度对储备物资盘库一次,确保账账相符、账物相符、数量准确、质量完好。
第十条应急物资调拨(临时使用)应按照“就近就便、储新发旧、保障急需”的原则,合理选择应急物资调拨(临时使用)地点和品种。灾害事故发生后,事发镇(街道)或使用单位应首先使用本级储备物资,本级储备物资不足时,可申请调拨(临时使用)区级物资。
第十一条区级应急物资调拨(临时使用)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向应急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调拨填写《万盛经开区区级应急物资调拨申请审批单》(附件1);申请临时使用填写《万盛经开区区级应急物资使用申请审批单》(附件2)。
(二)核查。救灾物资管理中心根据镇(街道)或有关单位申请和实际需求,会同相关科室(单位)结合库存情况,提出应急物资调拨(临时使用)意见。
(三)审批。
申请调拨应急物资按照资产管理相关要求审批:
1.一次性调拨物资金额在0.5万元以内(不含0.5万元),由应急局分管领导审批;
2.一次性调拨物资金额在0.5—2万以内(不含2万元),由应急局主要领导审批;
3.一次性调拨物资金额在2—5万元以内(不含5万元),召开应急局局长办公会决定;
4.一次性调拨物资金额在5万元以上,召开应急局党委会决定。
申请临时使用应急物资由应急局分管领导审批。
(四)调运物资。申请调拨(临时使用)镇(街道)或有关单位按要求到指定地点领取应急物资。
(五)紧急情况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以先电话请示,事后及时补办书面调拨(临时使用)手续。
应急局也可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和实际需求,直接向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分配调拨区级应急物资。
调拨物资为固定资产的,按照《万盛经开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办法》(万盛财企发〔20xx〕16号)的规定及时进行资产划转。
第十二条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在使用区级应急物资时,如发生数量、质量问题或其他意外情况,应及时协调处理并向应急局报告。
第十三条使用应急物资的镇(街道)或有关单位负责管理调拨到当地的区级应急物资,并对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急物资专项用于救援救灾所需,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违法向受灾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发放和使用应急物资时,应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
第十四条镇(街道)或使用单位对应急物资使用者应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要求其妥善保管应急物资,严禁转让、租借或故意损毁。
第十五条区级应急物资分为回收类物资和非回收类物资。回收类物资是指能够重复使用的物资,如救援救灾装备、设备、工具,帐篷、折叠床、活动板房、移动厕所、净水设备、照明设备等,其他物资为非回收类物资。对非回收类物资,发放给受灾人员使用后,不再进行回收。
申请临时使用的区级应急物资,使用完毕后由使用镇(街道)或使用单位进行回收,经维修、清洗、消毒和整理后,根据要求按时送回区应急物资储备仓库。救灾物资管理中心验收确认后在《万盛经开区区级应急物资使用申请审批单》上填写回收情况,完成应急物资回收。
第十六条对使用完毕后失去使用价值或不能使用并无修复价值的区级应急物资,由物资责任单位进行清点、核实后,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第十七条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应及时将应急物资的发放、使用(含受益人员的数量及分布)情况报应急局。
第十八条年度采购区级应急物资所需经费,由应急局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并编报采购预算。因自然灾害或事故灾难需紧急采购区级应急物资的,所需经费由应急局商财政局确定。
第十九条区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建设与管理、维护等费用由财政局纳入年初预算,代储(监控)点应急物资的日常管理、维护等费用由镇(街道)或使用单位负责保障。
第二十条本级采购和上级调入我区的应急物资,以及本级接受救灾捐赠物资所产生的运输、装卸、管理等费用由应急局负责。调往事发镇(街道)或有关单位的区级应急物资所产生的运输、装卸、管理等费用由应急物资使用镇(街道)或有关单位负责。
第二十一条应急局应定期对区级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主动接受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因管理不善等人为原因造成区级应急物资重大损毁、丢失的,由物资所在单位追回或赔偿,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严肃查处挪用、侵占、贪污区级应急物资行为,对挪用、侵占、贪污应急物资的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发生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使用应急物资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应急物资配送方案篇二
“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是传染病防控的重要手段。为有效推动“四早”落实,助力新冠肺炎疫情歼灭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预案,结合新冠肺炎疫情特点和发展趋势,在总结前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验教训基础上,制定本技术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早期发现病例的能力,各省(区、市)应当设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监测网络,该监测网络成员单位包括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一)病例监测报告。
1.监测对象:发热(体温大于37.4℃),伴上呼吸道症状,有可疑接触史或旅行史者。
2.监测时间:截至2020年12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每日开展病例监测排查工作。
3.监测地点:所有门急诊、发热门诊和住院病房等相关诊室均开展病例监测工作。
4.标本采集及实验室检测:医疗机构采集病例临床标本(详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标本采集与检测部分),送当地指定的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实验室进行检测。承担检测工作的机构接到标本后应当立即开展检测,24小时内完成并反馈检测结果。
5.环境标本监测和血清流行病学调查: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开展。
6.流行病学调查:疾控机构接到病例报告后应当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于24小时内完成。同时,快速追踪密切接触者,防止疫情蔓延。
7.病例报告:医疗机构发现病例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疾控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并于2小时内完成三级确认审核。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在2小时内寄送疾控机构,由疾控机构进行网络直报。医疗机构需在24小时内,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结合病情进展及时对病例分类、临床严重程度对网络直报病例进行订正。
(二)聚集性疫情监测报告。疾控机构接到聚集性疫情报告后2小时内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同时报告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三)社区疫情监测。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基层社区(村)、单位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辖区和单位内人员往来摸排、健康监测登记和体温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四)单位和个人监测。鼓励单位和个人发现新冠肺炎病人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人时,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新冠肺炎病人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人拒绝配合的,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中乙类甲管类条款,可强制执行。
(一)隔离医学观察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各省份应当设置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发现相关病例后,立即采取隔离措施,追踪密切接触者,落实可疑病例就地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的属地化管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同时,做好医务人员防护措施,严防院内感染。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管理,应当根据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第五版)明确解除隔离标准。
(二)医疗救治。各省份指定定点收治医院,并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在出现病例后,指导收治医院做好医疗救治工作,推进医疗救治关口前移,提早提供医疗服务,加强对轻症患者的医疗救治,减少轻症向重症的转化,重点加强重症病例救治,降低病死率。各医疗机构根据《诊疗方案》对病人进行分类治疗,采用对症和支持治疗、抗病毒、抗炎、中西医结合等方法综合施治,对符合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的病人及时安排解除隔离或出院。
应急物资配送方案篇三
20xx年是我省推进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关键一年,也是中心全面参与政府集中采购业务的重要一年。中心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直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按照xxx巩固、完善、提高xxx的总体要求,继续以让采购成规模化规范化为工作重点,着力增加政府集中采购覆盖面,着力夯实采购工作根基,着力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效能,着力加强采购部门自身建设,着力营造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进一步推动省直政府采购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中心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覆盖面,做大政府集中采购规模。一是积极配合省财政厅编好省直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确保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用政府采购项目均通过中心依法规范组织实施,实现应采尽采,力争采购规模比上年增长20%以上;二是积极配合省财政厅适时调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扩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范围,增加品种,强化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可操作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二)扩大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和服务类定点采购的范围。一是完善现行有关协议供货管理办法,将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范围扩大到部分公务用车、办公家具等;组织实施好第二期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工作。二是会同省财政厅将服务类定点采购范围扩大到因公出差住宿、会议、培训等项目;搜索实施工程监理和信息系统集成监理等定点服务采购工作。三是推动与沈阳市和周边各市共同打造统一的协议供货市场和定点服务采购市场,实现区域采购成果共享,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
(一)制订和完善各类标准化范本基本格式,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和落实工作。一是建立定期检查考核制度,强化中心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结合中心运行实际情况,适时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二是制发《xx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范本基本格式》、《xx省政府采购中心货物类采购项目需求落实情况范本基本格式》、《xx省政府采购中心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单位需报送的材料范本基本格式》、《xx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评审所需文件范本基本格式》和《xx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评审所需表格范本基本格式》。三是配合省财政厅制发货物、工程和服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合同范本基本格式。四是组织编写《政府采购知识问答》、编印《xx省政府采购中心内部制度汇编》(二)和《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汇编》(二),进一步提升中心制度化建设水平。
三、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规范化操作水平。
应急物资配送方案篇四
加强重要商品和物资保供稳价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更关系特殊时期社会和谐稳定,对有力有序防控具有重要意义。各科室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防控期间市场保供稳价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实施好相关工作,全力以赴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强化价格监测预警。
在落实好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日监测、日分析、日报告”制度基础上,密切关注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控应急物资市场供应和价格动态。加强预测预警分析,加大监测频次,提升价格监测信息公开频率,及时发布各类监测预警信息,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加大市场巡视力度,如遇重大价格变动等非常情况,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向委领导送有关情况。
强化供求调度。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粮油肉蛋菜等生产生活物资以及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控应急物资供求调度、产销衔接等工作,一旦发生货源短缺或短暂脱销,全力配合相关部门指导企业及时补充货源,保障市场供应。配合商务部门继续做好储备冻猪肉投放工作,全力保障医院、学校等重点单位猪肉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充分发挥冻猪肉投放的市场调节作用。
强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在全市统一启动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后,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强化市场价格监管。
协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加密市场巡视频次,扩大巡视范围,特别是及时发现防控应急物资销售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涉价问题。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从严快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特殊情况用品、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强化舆情导控。
积极开展正面宣传,向社会各界传递“菜篮子”“米袋子”“油瓶子”等供给有保障、价格总体保持在合理区间等信号,引导群众理性消费,消除群众恐慌情绪,防止和平抑市场炒作,营造良好价格舆论环境。及时处置各类负面舆情,第一时间澄清虚假信息和不实报道,切实有效杜绝负面舆情产生的`“次生灾害”。
强化协同配合。
统筹好各方资源力量,强化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既要深入一线,充分了解重要民生商品产供储销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又要积极配合经济信息、农业农村、商务、医保等部门,全力做好重要商品和物资生产及市场供应。
1.成立防控期间重要商品和物资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刘木平任组长,李晓燕、王芳、邓世庆任副组长,王洪波、叶文科、何绍华、周三杨、张雷、王静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价格监测组、供给保障组,办公室主任由王芳兼任,王静为成员;价格监测组组长由邓世庆兼任,王洪波、何绍华、周三杨为成员;供给保障组组长由李晓燕兼任,叶文科、张雷为成员。
2.严把信息关口,及时报送信息。除上级主管部门正常业务外,防控期间价格监测组、供给保障于每日下午2点之前分别将价格监测预测预警信息和供给保障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按相关要求统一报送。
应急物资配送方案篇五
根据居民近期旅行史或居住史、目前健康状况、病例密切接触史等判断其传播疾病风险,将居民划分为三类:
(一)高风险人员。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正在实施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其他需要纳入高风险人员管理的.人员。
(二)中风险人员。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有发热、干咳、气促、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实施居家观察未满14天的治愈出院确诊病人;解除医学隔离未满14天的无症状感染者;其他需要纳入中风险人员管理的人员。
(三)低风险人员。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的人员;高风险、中风险人员以外的人员。
(一)高风险人员。来自疫情特别严重的湖北省的人员应当自到达目的地开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来自其他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当自到达目的地开始实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确诊病人、疑似病人应当在具备有效隔离条件和防护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至符合出院标准。
无症状感染者应当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原则上连续两次标本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1天)后可解除隔离。
密切接触者应当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为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末次接触后14天。
相关机构和社区负责对高风险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二)中风险人员。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当自到达目的地开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人、解除集中隔离的无症状感染者应当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中风险人员应当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要求,自觉接受社区管理。
(三)低风险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可出行和复工。
居民可通过申领个人健康码、健康通行卡等健康认证满足出行和复工需要。
(一)个人健康码申领。已建立个人健康码管理平台的地区,居民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个人健康码申领,系统自动按照健康风险高低审核生成红、黄、绿等三色“健康码”。
孤寡老人、远郊农村人员等没有条件通过网络平台申领的人员,可由社区人员负责代为申领并生成纸质“健康码”(有效期14天)。
(二)健康通行卡申领。不具备条件建立个人信息码管理平台的地区,居民自行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各地根据实际自行设计申报表样式),符合低风险人员条件的,经社区(村)审核通过,发放加盖社区(村)公章的健康通行卡(有效期14天)。
应急物资配送方案篇六
根据三级肿瘤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为应对医院应急物资需要,保持适宜的物资存量,及时有效供应物资,制定应急物资采购预案。
1、健全制度,科学预警。
完善物资储备应急预案体系,为物资储备应急处理工作提供系统、科学的制度保障,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并做好物资供应响应工作。
2、统一管理,分类负责。
物资科对其管辖的后勤物资实行统一管理,分类负责,落实各类物资应急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职责权限。
3、常备不懈,确保供给。
物资科工作人员要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品种适宜、质量可靠、数量充足、常备不懈,确保应急物资之需。
4、协调配合,快速反应。
物资科应对突发事件时,要与相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做到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应急处置工作反应灵敏、快速有效,保证应急物资调得出、用得上。
1、物资科应急协调指挥小组:
组长:孙福元。
副组长:王鸿鹄。
组员:申文君、王玉山、马世伟、贾莉芳、张士勋、张刚、杨超、张宇鹏、
王娜、王豪骏、曹金华、李苗、陈彪、于江滨、尹皓。
2、协调指挥小组职责:
(1)组织信息收集、传递、通报工作,向上级汇报应急处理方案。
(2)决定启动和终止本预案。
(3)决策应急物资调动、投放等重大处置措施。
(4)对应急物资的投放、使用、效果进行总结、评估,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5)协调相关部门工作。
(6)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1、与供应商联系时,若医院方临时急需货物,供应商应优先组织准备,#限度按时保证医院方的需要。
2、各库房负责人按需制定计划,申购储备应急物资。
3、临床急需物资,在规定时间内直接送达科室。
4、对应急处理的物资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5、对库存应急物资及时进行补充,并及时利用和有效周转。
7、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清单,每月盘点应急物资库存,保证应急物资充足有效。
应急物资配送方案篇七
为加快补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保障短板,积极构建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适应,能有效满足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需要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进一步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根据国家、省、苏州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苏州市工作要求,以实现“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和“形成有效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制度体系”为主要目标,以公共卫生关键物资及相关专用设施的应急保障为重点,坚持“协同高效、系统谋划、平急结合、多元互补、底线思维”的基本原则,突出生产动员、应急保供、采供调运、预警处置、科技支撑等能力建设,强化全链路管理,进一步加大投入、优化布局、调整结构、创新方式、补齐短板,打造医疗防治、物资储备、产能动员“三位一体”保障体系,全面提升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水平。
(一)健全统筹协调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供应体系,加快提升生产动员能力。
突出实物与产能相结合,发挥制造强市优势,优化布局,强化协同,完善机制,进一步厘清需求,拓展渠道,提升产能转换能力。
1.编制清单目录。结合我市实际梳理完善并动态更新“两清单”,即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关键应急物资品种及原材料、设备、零部件“需求清单”,包含产品规格、价格、品牌、材质及相应运输配送能力等的“供给清单”。全面摸排全市具有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生产保障能力的企业情况,对应两“清单”,制定两“目录”,即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合格供应商及外协企业目录”,包含可转产企业和可转产类别的“产能储备企业目录”。(市工信局、卫健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参与)。
2.提升动员能力。开展重点医疗物资和装备常态化统筹管理和动态监控,制定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集中生产调度的工作预案和生产物资统配方案,抓好产能供需对接,提升生产调度能力。引导大型民营企业通过新设专用和通用生产线、改造已有生产线、保留闲置生产线等方式建立必要的产能备份,增强应急转产能力。培育发展一批骨干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企业,支持企业应用智能制造、共享制造、协同制造等新技术新模式,强化生产制造能力。(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参与)。
3.拓展筹集渠道。建立健全长三角区域合作和产能保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医药企业主渠道作用。积极拓展友好城市、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平台等作用。积极引导社会慈善捐赠,有序使用捐赠应急物资。(市商务局、外事办、发改委、卫健委、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常熟海关依职能负责)。
(二)健全多元高效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快提升物资储备能力。
突出政府与社会相结合,合理确定品种规模,适度提高配置标准,加大仓储设施投入,强化多元主体参与,进一步提升储备效能。
4.科学确定物资储备规模。根据重大疫情防控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实际需求,健全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并动态更新。参照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物资需求测算体系,以我市历史最大规模公共卫生事件的“峰值需求”为参照,根据日常消耗量和保障天数测算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需求规模,合理确定储备规模结构和区间布局。(市卫健委、发改委、工信局依职能牵头,财政局参与)。
5.抓实医疗机构应急物资统配。依托承担疫情救治任务的医院和定点机构,重点加强短缺救治药品、医疗救治设施设备等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物资配置标准并保留一定的冗余备份。全市医疗机构要做好医疗救治设备配备和必要储备,确保医疗实物储备及时到位。(市卫健委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参与)。
6.建立专用应急政府储备。建立健全市、镇二级政府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制定市、镇两级物资储备清单,加快形成统筹安排、分级储备、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可统一调度的公共卫生储备专项。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进一步充实储备品种规模,重点突出重大疫情防治专用中西医药品、疫苗、消毒杀虫剂、口罩、防护服、护目镜、面屏、试剂盒、ct、pcr仪、ecom、负压救护车等重要医疗救治药品、医疗救治设备和医疗防护物资储备。(市发改委、卫健委、工信局依职能牵头,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参与,各镇(街道)、开发区)。
7.完善多方参与的储备体系。积极鼓励各方力量参与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加强政企协作,探索形成产储结合、商储结合、运储结合的多元灵活储备模式。引导生产型企业开展产能储备,商贸型企业开展实物、商业储备。支持机关、其他企事业单位充实疫情防控等物资储备,鼓励家庭开展口罩、消毒液以及家庭应急包等必要的针对性储备。充分运用大型电商平台的渠道、仓储等优势资源,实现就近存储。(市工信局、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依职能负责)。
8.整合提升仓储设施水平。充分利用好全社会仓储资源,加快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设施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加快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分级布点体系建设。推进冷链设施建设,用于疫苗、医疗试剂、药品等医药物资储备。(市发改委、卫健委依职能负责)。
9.强化物资储备运营效能。建立健全高效规范、集中统一的收储、轮换和动用管理制度,规范运营管理流程。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除紧急采购外,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社会购买公共卫生应急物资采购销售、储存保管、物流运输等事务性管理服务,引入市场竞争,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鼓励重点企业利用现有医药储备管理体系、应急机制、仓储物流等优势,积极承接政府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提升储备运营效率效能。(市卫健委、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依职能负责)。
(三)健全敏捷协同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运输体系,加快提升采供调运能力。
突出平时与急时相结合,健全统一采购调配模式,强化规范管理,整合运力资源,确保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供应链安全、高效、畅通。
10.建立物资采购征用制度。制定我市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采购制度。完善应急采购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应急采购各环节管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征用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应急征用行为,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临时征用和补偿奖励机制。(市发改委、工信局牵头,市卫健委、财政局参与)。
11.加强运力资源整合调配。建立应急运输保障和指挥协调机制,制定市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应急运输预案,整合不同运力物流资源,统筹建立全市应急运力储备库,构建高效的应急物资运输“绿色通行”机制,保障市内大通道不中断、全市服务网络不间断,形成全程“一站式”、全市无盲点、城配一体化的全市运力一张网,优化应急物资末端配送网络。加强重要应急物资的集中管理、统一调拨、统一配送,建立健全全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调配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应急物资产供销企业全链路动态追溯管理。(市交通局、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应急管理局、商务局、卫健委、公安局参与)。
12.构建应急物流保障体系。依托重点物流园区和基地,布局建设一批全市应急物流基地。依托重点物流企业、大型专业化运输企业和平台,建立市级应急物流保障重点企业名单并动态调整。支持社会力量加快推进集装单元化、智能投递设施、无人配送车(机)等“无接触式”物流设施设备建设和推广应用。加强常态下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物流响应速度。(市发改委、交通局、邮政管理局等部门依职能负责)。
13.完善应急物流配送网络。探索建设统一分拨中转的公共配送中心。支持社会力量加快建设智能快递箱。推进冷库设施建设,配建理货、分拣、前置仓等冷链配送设施。做好与周边城市应急物流运输的衔接,必要时设立专用应急物资运输通道或者专用应急物资运输中转场站。(市发改委牵头,市商务局、交通局、邮政管理局参与)。
(四)夯实公共卫生救治物资保障基础,加快提升预警和处置能力。
突出医疗和防控相结合,提升硬件配置水平,补齐防控短板弱项,切实提升监测预警、快速响应救治和医疗卫生平急结合能力。
14.构建监测预警网络。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早发现”能力,加强医院门急诊电子病历标准建设,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哨点网络布局,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直报系统,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专科医院及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之间的信息共享。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建设投入,发挥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积极性,提升全社会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市卫健委牵头负责,市工信局、科技局、财政局、发改委参与)。
15.提高疾控机构防处能力。加强全市疾控防治能力建设,建立完善专业化、现代化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可配置移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提升常见传染病病原体和化学毒性物质初筛能力。提升一线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完善设备配备,满足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需要。(市卫健委牵头负责,市发改委、科技局参与)。
16.提升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推动建设集临床、科研、教学于一体的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规范建强传染病院和综合性医院感染科,负责重大疫情快速反应和诊治技术支持。依托综合能力强的医疗机构建设重大疫情救治基地。依托有实力的医疗机构和民营医院,建立应急救治力量备份。加强采供血机构和院前急救服务体系建设,提升血液应急保障和传染病转运能力。(市卫健委、发改委牵头负责,市财政局参与)。
17.推广公共设施平急结合改造。参考苏州市级方舱医院改造方案,科学制定本市大型公共设施转换为应急医疗设施预案。在大型体育场馆、展览馆(会展中心)新建或改建过程中兼顾应急需求、预留转换接口,完善场地设施、通风系统、后勤保障设施,做到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具备快速转化为救治和隔离场所的基本条件。(市卫健委、住建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文体旅局、资规局参与)。
18.提升基层公共卫生设施水平。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传染病房、隔离诊查室和隔离留观病房建设。强化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设施设备配置。(市卫健委、发改委等部门依职能负责,各镇(街道)、开发区)。
(五)补齐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的软件硬件短板,努力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突出软件与硬件相结合,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推进信息互联互通,全面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水平。
19.强化科技能力支撑。加强应对重点传染病防治的技术储备,重点围绕药品研发、高端医疗耗材、高性能分析仪器等开展技术创新。支持行业领军企业联合高校、研究机构、重点实验室开展集中攻关。加强医疗防治物资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实施全过程安全监管,切实维护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市科技局、工信局、发改委、卫健委、市场监管局依职能负责)。
20.提升物资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医疗防治物资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根据上级医疗器械应急审批制度,做好绿色通道服务,推动产品加快上市。建立市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加强审评、检查、检验检测、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实施全过程安全监管,切实维护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市工信局、发改委、卫健委、市监局、科技局依职能负责)。
21.建设应急物资保障信息平台。加快建设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一平台、三数据库”: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综合云平台、重点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生产企业数据库、地方和企业储备仓储资源信息库、应急物流运输企业数据库。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打破行业、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卫生防治、生产供应、物资储备、交通物流等领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交通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参与)。
22.强化党对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始终坚持党对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委(党组)领导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市委组织部、市有关部门等各相关方面依职能负责)。
23.建立应急物资保障专项工作机制。建立由市府办、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司法局、财政局、交通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市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推动各项任务举措落到实处。市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出台细化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提高安全意识,做到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确保安全生产。(市各有关部门依职能负责,各镇(街道)、开发区)。
24.加大资源要素保障力度。算好应急物资保障对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的“大账”,根据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要求及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方案,加大对专用基础设施、设备配置和应急物流体系建设投入。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优先支持国家、省、市级重点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项目建设,并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对列入省、市级目录管理的重点生产企业、产能储备企业、物资储备企业、物流运输企业给予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探索建立应急物流补贴奖励机制。对社会捐赠应急物资,开展免费公益运输服务,其费用由财政予以补贴。(市财政局、资规局、科技局、发改委依职能负责,各镇(街道)、开发区)。
25.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加快完善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相关的配套制度,健全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应对突发事件的制度化渠道,完善应急物资捐赠管理制度等。(市司法局、工信局、卫健委、发改委、应急管理局依职能负责)。
应急物资配送方案篇八
为了有效确保医院物资的供应,预防因物资的短缺引起的意外事故,制定本预案。
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后勤物质紧急采购。
1.建立可靠的物资供给信息网络,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应急物资由供货方迅速、快捷提供。并有备用供应商。
2.根据各部门提出的应急物资需求计划,采取“先支后报”的方式应对突发事件。
3.统一调拨采购应急物资,在保证物资质量和交付时间的前提下,以不高于市场平均价进行采购。
4.对采购回的应急物资,相关部门负责该物资的验收及办理验收和交接手续,确保采购物资的种类、规格、数量、质量交付时间等准确无误,符合要求。
5.紧急采购活动结束后,由上级机构监督管理机构对有关部门递交的应急采购相关凭证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入账结算手续。
应急物资配送方案篇九
为了彻底规范、清点成都**教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库存材料、入库商品、在制品,以减少公司资金积压,杜绝浪费,现对物资盘点方案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为规范物资的保管,凡经财务部制定的,经公司认可的制度必须坚决持行。财务部制定制度时,先找生产副总韩吉甫确认,若生产副总确认的,公司亦必须认可。若生产副总不认可,经公司认可的,生产部亦必须照制度执行。
3、为做到盘点有效,必须按以下流程执行。详见附表。
4、凡非库房管理人员应搬移或隔离(综合部),非相关人员或经库房人员同不得进入库房。
5、若库房人员能力不能满足岗位需要,公司应该足。
6、库房人员薪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不能低于同行业工资的80%。
7、若以上6点公司不能执行,请公司把库房移交至其他部门管理。
8、此次盘库只能完成封闭管理的物资或机器设备、开放式存放的物资不能完成。
说明一:连续3次盘,并不是工折腾各位高管和管理人员,更不是要折腾**和**。之所以这样我认为原因有三:1、**公司高管和管理人员长期养成了不对企业库存物资和固定资定的管理;2、**公司高管和管理人员不清楚他们手中所掌握并使用的企业资产有多少,他们就就知他们的.责任应有多大;3、让**的高管和管理人员知道管理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盘存更是一件辛苦的事,让他们珍惜自己的劳动成果,并遵守日常的规章制度。
说明二:要求**和**参加,二位股东在公共场所主持盘点事宜,是要告诉全部管理人员和工人,公司对此事的重视。
说明三:连续3次盘点,一方面养成公司的习惯,另一方面数据才准确。
应急物资配送方案篇十
应急物资是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的重要物质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大同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大同市应急物资保障实施方案》等法律及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20xx年重大改革项目及责任分工》要求,切实推进区委重大改革部署工作,全面加强我区应急物资储备及调拨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我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区委20xx年重大改革项目及责任分工》要求,全力推进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及调拨等保障机制体制的建设。
成立区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区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等工作。
组长:安小峰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徐伟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培强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区应急管理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公路段等部门分管领导。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李培强同志担任。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上报有关信息,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等有关工作。
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制定和落实本级、本部门年度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完善应急物资采购、保管、调运、补充、更新等管理制度,完善应急物资入库、验收和日常管理工作,同时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重点物资的储备、调拨等保障工作。
(一)区应急局负责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负责检查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负责生活应急救助类(帐篷、衣物、棉被、应急灯等)及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所需应急物资和处置装备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等保障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地震地质灾害抢险救援等应急物资和处置装备的储备工作。
(二)区发改局负责粮油、猪肉、棉花、食糖、饮用水、方便面、饼干等应急生活必需品的储备、调拨和配送等保障工作。
(三)区工信局会同区卫健局、区财政局确定并适时调整区级医药储备品种目录,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消杀和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
(四)区卫健局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消杀和防护用品的需求品种、数量进行预测分析,提出相关调整储备建议,提出动用医药储备品种、规格、数量的建议等工作。
(五)区工信局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等保障工作。
(六)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农作物种子、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等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配送等保障工作。
(七)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所需应急物资的储备等保障工作。
(八)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环境污染事件监测、调查、处置所需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配送等保障工作。
(九)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处置应急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为区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提供绿色通道,保障农村公路运输畅通等工作。
(十)区公路段负责区境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运输应急物资的保畅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为普通国省干线应急物资运输车辆提供绿色通道,保障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运输畅通等工作。
(十一)区水务局负责全区水库、农村水电站等水利设施的水旱灾害防御常规物资储备、调拨和配送等保障工作。
(十二)区林业局负责重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预防和治理所需应急物资的储备等保障工作。
(十三)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负责建成区内城市道路、桥梁、路灯、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以及协调供水、供热、供气和环卫设施的维护管理所需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配送等保障工作。
(十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突发事件所需大型建筑施工机械设备和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配送等保障工作。
(十五)区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所需设备的维护、维修等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配送等保障工作。
(十六)区公安分局负责治安防控、反恐、防爆、道路交通事故等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配送等保障工作。
(十七)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消防抢险救援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配送等保障工作。
(十八)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应急物资储备经费预算,并按规定程序拨付。
为提高处置突发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救灾资金的投入,加大应急物资储备数量,增加物资品种,并保证合理采购、保管、调配该物资。
(一)加大应急物资储备力度。
应急物资,是指用于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所必需的应急救援物资和生活必需品及应急处置装备。应急物资储备主要包括实物储备、协议储备等不同形式。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按照“统筹管理、科学分布、合理储备、统一调配、实时信息”的原则进行应急物资储备。应急物资储备要根据物资种类视不同情况采取实物储备、协议储备、生产储备相结合的储备方式。重点加强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物资储备,做到数量充足、品种齐全、质量可靠。
为适应救灾物资储备新形势,各乡镇各部门要制定应急物资管理、保养、保管制度,建立物资精细化管理机制新模式,细化出入库制度,保障流程清晰,完善消防制度,保障储备安全,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精细化管理制度,确保应急物资保质保量。
(三)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各乡镇各部门要调整储备的品类、规模、结构,提升储备效能,推动应急物资储备专业化与社会化的有机结合,建成政府、企事业单位甚至家庭的一体化储备体系。区政府要针对我区行政区域、地理位置、人口面积、交通条件等因素,努力建设我区分布均匀,辐射面广,覆盖范围大,调运时间短救灾物资储备库,不断提升备灾救灾能力水平。
(四)构建区域协同创新储备。
为加快推进区域性应急救灾事业协调发展,提高灾害联防联控和应急响应能力,发挥各自救灾物资储备资源优势,保障在灾害发生后,能及时开展救援,确保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高救灾效率,区应急管理局将与周边区县应急管理局友好协商,拟签订相关救灾物资协同保障协议,有利于拓宽储备途径,提升储备能力。
(五)完善调拨、配送保障机制。
各乡镇各部门应按照“先近后远、先主后次、保障急需”的原则对应急物资进行调用,合理选择应急物资调用地点和物资种类。通常情况下,各单位自行调用本单位或本系统的应急物资;紧急情况需要调用多个单位的应急物资或需要统一调用应急物资时,由区政府应急物资领导组按政府要求统一调用。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应急物资调用指令后,应立即调拨,不得拖延贻误。
应急物资配送方案篇十一
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校内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目标任务。
蔓延,最终实现全校师生“零扩散”目标。
二、工作原则。
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落实“四早”措施,坚持“人物同防”,做到早、小、严、实,科学精准,有力、有序、有效处置疫情,充分利用金24小时处置时间,充分发挥核酸检测的作用,以最小成本在最早时间、最小范围控制住疫情。
三、突发疫情处置。
4.学校总指挥立即召开应急处置会议,研究做出系统具体决定。责任人:姚丽君。
6.学校立即实行封闭管理,关闭学校各进出口,人员只进不出。责任人:邹国荣。
10.由一名校领导带专班专人做好师生员工心理疏导、情绪纾解。责任人:李芸、张珊。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管理。
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建立专人专班负责的疫情防控机制,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任总指挥,亲自指挥、亲自调度、亲自落实。一旦出现突发疫情要立即进入作战状态,迅速启动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成员和专班人员24小时”双值班"制度,启动“一日两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
负责人人:姚丽君。
(二)强化联防联控。
加强部门协调,强化应急防控机制。强化流调信息共享,公安、教育、疾控等部门要共享密接、次密接者信息,公安部门要及时将涉学校相关信息推送至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学校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相关人员的隔离、管控、检测等工作。学校要将自行摸排的重点人员信息及时报告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疾控部门。
负责人:朱晓斐。
(三)强化物资保障。
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明确具体责任人员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负责人:李崇。
(四)强化应急演练。
开学前后,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全流程、全要素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让每位教职员工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流程及各环节处置要求。
负责人:邹国荣(工会主席)。
应急物资配送方案篇十二
为全面加强我园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我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二)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原则。学校总务处负责储备全校常用的及基本生活物资和处置事件种类所需的专业防疫物资和装备。
二、组织领导。
成立朱由学校防疫物资储备工作领导小组,由王建兵园长任组长,成员刘琨、马小繁组成。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制定好开学物资储备规划及物资储备方案,确定物资资金及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金额,并落实情况。指导有关部门的物资储备工作。
三、储备物资的管理。
专业防疫物资、基本生活物资的日常管理由总务处自行管理。防疫物资使用后应尽快补充,实行动态管理。
应急物资配送方案篇十三
确定淄博商厦、银座商城等十家企业、超市作为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企业名单附后)。
以社区居委会为单元,动态汇总本社区群众生活物资需求情况,以社区居民网格群为单位,每一个群主(网格员)汇总本网格所需,统计网格内居民所需物品清单,网格员与企业对接付款。企业将生活物资运送至村(居)指定地点,再由网格员组织业主收货。
1.淄博市张店区商务局负责对各商超(企业)的保供人员出入小区提供出入证,确保人员按时到岗到位。
2.淄博市张店区区商务局对所有生活必需品保供运输车辆,发放通行证,确保在张店区范围内道路畅通。
张店区商务局、张店区市场监管局及各镇办抽调专人负责对生活必需品物资配送及商品质量、价格进行监督。
应急物资配送方案篇十四
预防措施:
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防,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经理是公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组织实施分级监控、分级管理。
配送经理是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的组织、落实。
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负责,在及时上报的同时,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应急处理程序: 。
应急物资配送方案篇十五
为积极应对20xx年冬春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社区疫情防控应急准备工作,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针对20xx年冬春季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通过预测社区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况,构建不同情景模式下的应对措施,明确重点工作,指导社区疫情应急处置,提前做好医疗物资和人员准备,及时防范和有效处置,遏制疫情社区传播,最大程度地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
(一)统一领导,属地负责。在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街道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各社区要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主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分级联动,有效部署和落实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各社区要结合本预案制定切实符合本单位实际的预案。
(二)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在做好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针对秋冬季防控特点,进一步宣传普及新冠肺炎防治知识,结合“治未病”理念,持续强化公众自我防护意识,提高防病能力发挥群防群控优势,稳防稳控,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增强防控成效,切实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三)落实网格,精准施策。在前期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进一步分类指导各社区落实责任,实施网格化管理,按照精准施策的要求,做好高、中、低风险差异化防控策略落实工作。
目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已经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各社区要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加强重点人群疫情监测、防疫知识宣传等。
(一)实施网格化管理,精准管控。依法依规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小区、楼栋、单元等),及时公布防控区域相关信息,根据需要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控等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尽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风险。
(二)加强重点人群社区排查。加强与中、高风险地区的信息沟通共享,及时摸排、掌握中、高风险地区来蚌人员相关信息,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及时安排部署来蚌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做好相关信息登记、上报、处置等工作。
(三)“红事缓办,白事简办”。
1、“红事缓办”。准备举办结婚、订婚、满月、周岁、乔迁、开业、店庆、寿诞等喜事的一律停办或延期。对不服从管理或不听劝阻的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劝导改正。拒不落实规定且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并采取强制措施对聚集人员予以驱散。
2、白事简办。丧葬事宜必须实行报备制度。由申请人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人员范围等。社区会收到个人申请后,对申请的内容进行审定,签注意见后报街道备案。办理丧事,严格控制就餐人数,保持安全距离就餐,配备公筷公勺。缩短办理时间,即来即走,出殡人数不超过20人,至亲人员送葬,其他亲朋不参与送葬。
3、夯实监管责任。丧葬事宜,社区至少有1—2名人员进行全程管理,街道包保领导要进行指导,参与人员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消毒、测温,扫“皖事通健康码”和行程码,保持1米社交距离,如发现红黄码人员,重点人群、省外来蚌人员及省内重点行业从业人员要及时向社区报告,严禁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正在居家医学观察隔离的人员参加。参与人员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扩散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者,由社区进行劝说制止,不服从制止的将按照有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处理。
(四)加强防疫和卫生健康知识宣传。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坚持预防为主,进一步加强防疫知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线上、线上宣传载体,按照不同时段防疫重点要求,广泛进行社区防疫宣传,倡导广泛使用安康码,同时,强化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和通风消毒,提高居民健康素养等日常重点防护措施。
四、应急组织管理。
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机构,指挥部成员如下:
组长:王云街道党工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孙永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袁志哲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赵莉街道党工委委员、财税所所长。
池斌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李磊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郭理想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孔强街道卫健办主任。
柏金宁街道城管科科长。
杨吉街道综治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吴小红街道财务科科长。
陈洁街道民政所所长。
顾仕昌街道党政办主任。
徐晓燕喻义巷社区书记、主任。
李莉华昌街社区书记、主任。
二、职责分工。
(一)新冠肺炎指挥部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袁志哲李磊。
责任部门:党政办卫健办。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实行双主任制(党政办、卫健办主任双主任)。党政办主要承担指挥部综合性工作,负责审核指挥部和指挥部办公室的文件、材料、各种预案及工作方案等;筹备指挥部各种会议;协调联防联控机制成员单位信息报送;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组织全街道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卫健办主要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草拟上报的.各种材料,整理归档各类材料;负责组织制定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实施病例救治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提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的建议;对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及省外来蚌、重点行业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统计并跟踪辖区疑似人员及密接者信息,做好密接者健康随访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社区疫情防控监测组。
组长:郭理想。
责任部门:民政办。
工作职责:负责中高风险地区返蚌人员和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管控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患者提供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三)外来人员监测组。
组长:李磊。
责任部门:劳动保障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省外来蚌人员、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冷链物品装卸、搬运、运输等返蚌人员疫情防控管控工作。负责按照工伤保险政策有关规定落实参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负责施工场所及辖区外地民工的疫情监测和防治疫情宣传。
(四)组织动员组。
组长:袁志哲。
责任部门:党政办。
工作职责:负责发动社会组织、两代表一委员、非公企业及辖区党员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五)宣传组。
组长:袁志哲。
责任部门:党政办。
工作职责:组织指挥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舆情,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及街道、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报道;负责辖区内宗教场所疫情管控工作。
组长:赵莉。
责任部门:党政办财税所。
工作职责: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相关防控物资的采购、发放、储备和后勤工作;接受、分配组织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资和人员所需经费,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七)市场监测组。
组长:池斌。
责任部门:城管科、行政执法中队。
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酒店宾馆、餐饮、商超、理发店、棋牌室、ktv、影院、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疫情管控工作及辖区大环境卫生整治。
(八)督查组。
组长:袁志哲。
责任部门:纪工委。
工作职责:负责对街道、社区所有人员工作到位情况和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存在问题和人员进行处置。
(九)安全保障组。
组长:袁志哲。
责任部门:青年派出所、司法所、平安办、信访办。
工作职责:密切关注与疫情防控有关的社会治安动态,协调辖区派出所依法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中活禽交易、野生动物管控及疑似病例留置、确认病例隔离等法律纠纷处置等;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做好强制隔离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十)应急组。
组长:池斌。
责任部门:党政办、城管科。
工作职责: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中应急工作(集中隔离点、封闭单元楼、全员核酸检测等)的`人员、物资、场地布置等紧急调配和落实。
(十一)社区包保组。
组长:孙永林、袁志哲、赵莉、池斌、李磊、郭理想。
责任单位:各社区。
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所有疫情防控宣传、排查、预防、管控、随访等工作。对辖区所有中高风险地区返蚌人员、省外返蚌人员、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冷链物品装卸、搬运、运输等返蚌人员、发热病人及境外入境人员活动轨迹进行摸排,并做好管控措施;做好辖区各类重点场所、重点人员的摸排和监管;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所有工作组由指挥长王云同志和孙永林同志负责统一部署、统一调度;落实实行首问负责制,各工作组不推诿,不扯皮,认真落实工作组工作职责,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方案一:本辖区范围内尚未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疫情。
应对措施:
1、组织制定本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和防控策略。
2、疫情监测: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做好辖区中高风险地区返蚌人员、省外返蚌人员、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冷链物品装卸、搬运、运输等返蚌人员、发热病人及境外入境人员的摸排、上报、管控工作。
4、。加强社区人员出入管控,进入启动测体温、戴口罩、查绿码,限制外来人员进入和人群聚集活动。组织开展入户主动排查摸底,发现有发热等症状者,及时上报按要求落实措施。
5、减少社区居民聚集性活动;强化预警,及时上报。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居民小区和办公场所进行环境整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加强人员密集场所通风换气和地面、门把手、楼梯扶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
7、做好重点宣传工作: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宣传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公告及相关知识做好舆情监控;开展健康教育,向居民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帮助了解防治知识、提高防范意识、理性认识疫情。
8、储备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做到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确保物资不短缺。
方案二:情景描述:本辖区范围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疫情,感染来源不明,高风险人群尚未得到有效管控,疫情规模持续扩大,疫情出现扩散趋势。
应对措施:
1、根据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启动响应,立即启动本级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响应。
2、根据区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实施封闭式管理,依法限制或禁止人员和车辆出入,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场所,对于发热及呼吸道症状患者、其他各类急症患者、孕(产)妇等,协调应急车辆转运至相关医疗机构并做好防护和消毒工作。
3、配合疾控中心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医学观察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密切接触者所在社区工作人员负贵监督、关怀和服务好密切接触者。配合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4、保障所需应急处置设施、设备和物资的供应,确保疫情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5、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启动全员核酸检测应急响应,街道根据应急响应,启动全员核酸工作预案,有力有序组织好本辖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6、做好辖区居民生活物资集中采购和供应工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满足辖区居民生活多样化需求,组织服务机构或志愿者进行统一配送。
7、做好健康监测工作,对发热病人要逐一登记并及时追踪,配合医务工作者查明发热原因,配合疫情办做好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居民做好正确防护。
8、做好舆情监督、健康教育工作,强化辖区居民心理慰藉疏导工作。统筹加强慢性病患者的健康服务和药品保障。根据确诊病例、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密切沟通合作,有1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患者及家属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9、全面做好消毒消杀工作,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楼栋、单元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未消毒。做好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
10、预案终止: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观察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区疾控中心评估,由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响应。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所有人员要提高思想站位,积极投入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当中,并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
(二)加大宣传力度。一是社区工作人员在保护好自身的前提下在辖区范围内所有生活小区楼栋单元及宣传栏张贴公告;二是通过led屏、小喇叭、网格微信群、党员群等进行宣传;三是网格员上门宣传;四是发动群众进行宣传。
(三)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力度。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各社区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落实网格包保到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做好中高风险地区返蚌人员;境外入境人员;发热人员;省外来蚌、重点行业从业人员返蚌人员的排查与管控。做好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疫情防控工作。
(四)责任追究到位。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对所出现的问题进行责任倒查和处理。
应急物资配送方案篇十六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疫情防控期间对全市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本着“属地化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彻底做好疫情期间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消毒药品和器械的供应协调,组织各工业企业消毒;
4、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卡点、火车站、客运站等场所消毒;
5、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商场(超市)、市场、药店等场所消毒;
6、机关事务局负责市政府办公楼电梯、卫生间、楼道等公共区域的消毒;
8、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自行负责本单位和本部门消毒工作;
9、市疾控中心负责消毒技术业务咨询、指导。
1、各单位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消毒工作,组织党员干部、有责任心的人员具体实施,每天消毒两次,早晚各一次,并做好消毒记录。
2、消毒药品和器械供应协调、采购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力争满足消毒工作需求。消毒药品发放联系人:市卫生健康局李明东,电话13341498888。
3、市疾控中心要制定消毒技术指南,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方便消毒人员学习。联系人:高志13756360656。
4、各单位关注公众号:x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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