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通过文字表达自己对一本书的理解、评价和思考,可以与他人分享交流读书心得。在书写读后感之前,可以先为自己做一个提纲或草稿,便于整理思路和表达个人的观点。以下是一些精选的读后感范文,它们总结了不同书籍的精髓和观点。
城的灯读后感篇一
阅读完《赋能》这本书,我理解它表达的主要观点是在错综复杂的环境下,团队要确立共同的目标,营造互信+共享的氛围,要学会给员工赋能,从而打造能应对不确定性的灵活的团队,由此推动团队目标的实现。
文中提到的泰勒还原论将组织机构各部门比喻成一个个深井,都是一堆垂直的组合,相互之间信息闭塞,里面的人只能看到自己的领导,唯领导是从,彼此之间不交流而导致工作的效率低下。要想突破深井,就需要建立一个灵活、互信、信息畅通的团队,可以通过打造一个个小的灵活团队来使整个大团队变得更加灵活。
那么问题来了,一个个小的灵活团队怎么打造?把一堆人强行聚在一起,做到互相沟通就可以了吗?答案显然是不可以的,这样的小团队还没有办法使整个团队变得灵活,要建立高度灵活的团队,就需要给团队中的成员赋能,我认为这也是最重要和最困难的。赋能并不完全等同于授权,个体成员的独立自主能力,是赋能的必要条件。
如何向员工赋能呢,首先要建立高度互信的超级小团队,打造超级团队,成员们要建立高度的信任和默契;接下来是突破深井,建立关系,让小团队之间为了各自的荣誉,派出各自队伍的精英人物,去交换,而各个团队可以通过这个人的表现,去了解兄弟团队的运作方式,当回到各自队伍之后,也可以把兄弟团队的优势带到本团队,从而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这样各个彼此陌生的小团队之间可以很快理解和熟悉起来,各个小团队之间频繁互动,共同交织成一张大网。最后是建立信息共享,想让各个团队之间充分交互,光靠这种这种交互还是不够的,还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让每个团队成员都要有共享意识。在一个网状的组织中,让团队成员像一个整体那样去思考和行动,就必须让每个成员了解团队的整体运行情况,让信息可以在整个网络中自由流动,信息越分享,所具有的能量也就越大,越能打造一张灵活的大网。
7月校招入职以来,参与了大数据项目组的人口大数据、区域热图和驾驶舱等项目的测试工作,现在通过学习《赋能》,让我对于测试过程有了更深的理解。例如省领导驾驶舱项目,主要是以数据卡片的形式展示14个厅局和9个地市的数据,数据卡片880+张。刚开始接手驾驶舱项目的测试工作时,时间紧任务重,经过分析,共梳理出6000+测试点。但是一轮测试之后发现仍有问题漏测。项目组召开紧急会议,发现问题主要出现在需求变更频繁,导致测试内容与验收内容有偏差。
经过充分讨论,决定使用需求生命周期的方式进行管理,确保每一个需求都是闭环管理;同时通过增加a、b角交叉互测来避免因为“熟悉”造成的遗漏;同时提升信息共享――每天早上进行半小时的例会达到小组之间信息互通。最后制定出适合驾驶舱项目的研发测试流程:首轮测试―首轮修复―首轮回归―第二轮测试―再次修复―验收审核―部署到测试环境―再次回归所有历史bug―部署生产环境。通过这一轮的开发、测试、验收流程,尽量多的发现问题,修复问题,提升产品质量。在测试过程中,组长对我们充分的信任,培养和锻炼我们,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引导我们找到解决办法。项目组内组员之间互相信任,加上各级领导对项目成员的信任,使得项目顺利进行,完美上线,我们也在实操中逐渐建立成一个信息共享,相互信任的小团队,为今后新项目的开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这只是我读了第一遍的思考,还需要继续第二遍、第三遍的阅读、实战与思考,在学习《赋能》、应用赋能的路上,还有很多知识值得我继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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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的灯读后感篇二
说了这么多,不举例子就全是空谈。所以下面我就举一些例子来说明我读论语的一些原则和方法。
《论语》中记载孔子评诗经,“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第二)。如果要问我,读了《论语》,如何用简短的话概括一下读到了什么呢?我觉得,我读到的`是:如何做人。如再加几个以说得详细些,那就是:中庸之道。
城的灯读后感篇三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
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
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
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
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
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
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读完书的最后一页,阿廖沙的童年也结束了,等待他的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
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
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七,马克西姆。
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
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
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
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
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
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
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
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
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
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
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
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听着这首歌,让我知道了童年是我们一生中珍贵的宝藏,每个人都有自己无忧无虑的童年,而高尔基的童年却与我们与众不同,他的《童年》让我受益匪浅。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苦的人家里,他幼年丧父,又受到了外祖父的虐待,他吃尽了苦头,就这样度过了艰难的童年。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个“小公主”了。
整天,父母呵护我们,老师鼓励我们,有了困难同学帮助我们。
我们不愁吃、不愁穿,生活中蜜罐里,我们的童年是多么快乐啊!
虽然我们过着公主般的生活,但有的同学还是生在福中不知福。
我们仿佛是温室里的花朵,不能在外面独立生存,好比是一只要破蛹而出的蝴蝶,一只破壳而出的蝉,娇生惯养,不能经历一点磨难。
恐怕我们以后的身影就是那只瘸蝉。
所以,只有吃了别人吃不了的苦,才能享到别人享不到的福。
也就是说:想要幸福,首先要吃苦。
记得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个七岁的孩子从小吃苦耐劳,而且经常用一句名言鼓励自己: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所以,我认为:一块石子,不经风沙的百般冲洗不会变成一颗晶莹的钻石;一棵小树苗,不经常年的风吹雨打也不会长成参天大树;人也一样,不经历磨砺,也不会成为一个大写的“人”字。
是的,当时生活的困苦,让我知道了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
所以,我们要珍惜这拥有的一切,努力奋斗,好好学习,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 让我们的祖国更加强大。
同学们,还等什么?让我们去追求吧!做一个自强不息的中国人!
城的灯读后感篇四
小朋友你知道吗?为什么虫子吃过的水果是最好的,让我来告诉你吧。
为了防止病虫害,人们越来越多地在水果上施用化肥和农药,这对我们的身体健康有害,不施用化肥和农药,而施用天然堆肥培植的'方式叫做有机栽培,水果上有虫子咬过的痕迹,说明这些水果是无公害培植的。
你猜我为什么会知道呢?我是看了《十万个为什么》才知道的,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2、
小朋友你知道吗?跑步的时候为什么要穿运动鞋,我来告诉你吧。
我们的脚每天与地面,、解除数千次,要承受的重量通常为体重的三倍,如果光脚跑,我们的膝盖和脚踝要承受很大的压力,骨骼和肌肉容易受伤。
书上说:“以后跑步一定要穿运动鞋”,如果你们不相信的话就看看这本书―《十万个为什么》吧!
3、
小朋友友你知道吗?为什么吃中药时不宜吃萝卜?
我来告诉你们,有些中药具有不学功效,但是萝卜里含有很强的消化剂和淀粉糖化酶,如果在吃中药时吃萝卜,就会加速中药的消化和排泄,使药效降低。
所以我们大家以后吃中药的时候不要吃萝卜。
你们猜我为什么会知道吗?我来告诉你吧,我是看了《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你们也看看这本书吧。
4、
《小燕子找不到家了》读后感。
春天到了,天气暖了,有一只小燕子找不到家了,原来是人们把大树伐走了,把森林变成光秃秃的。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要保护树木。
城的灯读后感篇五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
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
再看看我们,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
高尔基这种坚强的品质值得我们的学习,因为童年的艰苦生活,他获得了坚强的力量,最终于成了一名伟人。他的这种坚强不屈,敢于面对困难并勇于克服苦难的精神是我应该好好学习的。
我看完了高尔基写的《童年》三部曲中的《在人间》这一章后,非常深切的感到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不幸。
那是在高尔基十一岁的时候,他的母亲不幸去世,而外祖父也在家道中落。他无法再继续过寄人篱下的生活,便走入社会,独立谋生。他先后在鞋店、圣像坊当过学徒,也在绘图师家、轮船上做过杂工,饱尝了人世间的痛苦。
当高尔基在轮船上当洗碗工时,终于结识了正直的厨斯穆雷,并在他的帮助下开始读书。此后,在善良的裁缝妻子,美丽的“玛尔戈皇后”的帮助下,在书籍的帮助下,小高尔基在书籍的海洋里越游越畅。正是这些书籍,开拓了他的`眼界,激发了他对正义和真理追求的决心。于是,在五年以后,高尔基怀着进大学的希望去了喀山。
我们现在衣食无忧,娱乐产品一大堆,还时不时的抱怨,抱怨这个菜不好吃、那个菜不好吃,拿我们的生活和高尔基小时候相比,我们又有什么话好说呢?所以,好好珍惜现在美好的童年时光吧!
和家人买东西的时候,你是否挑三拣四?我们不贫不富,和高尔基比,大家幸福多了!
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5岁时,父亲病故了生活更加艰难了,他和他妈妈就住在外祖父家里。由于家境贫寒,高尔基上学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黄色的衣衫和散腿裤子。
这样一身五颜六色的不协调的装扮引来同学们的嘲笑。有的同学还给他起外号。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穿的都是自己的新衣服,有的还是高档的衣服。想到这里,我不禁有些惭愧,因为尽管有那么好的条件,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常常挑三拣四,有的衣服穿的次数多了就不愿在穿。
捡破烂换来的钱成了高尔基的学费来源,但是学校里那些有钱人的孩子并不理解高尔基的行为,反而嘲笑他,说他身上有“臭”味。我觉得并不是高尔基的身上有臭味,而是那些有钱人的孩子故意嘲笑高尔基,他们才显得“臭”。高尔基把别人的嘲笑变成催促自己努力学习的动力。他发奋努力,刻苦学习,终于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受到了老师和同学的喜爱和尊重。
我合书沈思,不禁思绪千万。
每个人的童年都有自己值得回忆的,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对于我来说童年也会是我最宝贵的收藏,就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来说,童年应该是他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
《童年》是高尔基用自传体写的小说三部曲之中的一部,它向我们展示了阿寥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还有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俄国社会风貌。高尔基3岁时,父亲病故,而自己的母亲就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的小业主,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贫困潦倒,11岁的他被外公赶出家门,开始了到社会上谋生……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人、面包工等。
16岁时,在与命运的斗争中他深入俄国社会的最低层,和各个阶层,各种人物接触,饱尝生活的艰辛,从而不断丰富生活经验,而且当时受封建沙皇主义统治的社会十分黑暗,人们都信奉圣母与上帝,但高尔基不为所动,因为他有自己的想法,《童年》的主人公阿廖沙不仅是高尔基早年生活的写照,同时也是俄国劳动人民经过艰苦复杂的磨练后走向新生活道路的艺术典型。
我们和高尔基比起,简直就是天壤之别,所以我们更应该好好学习,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
高尔基是一位鼎鼎有名的文学家,但大家知不知道,他的童年非常悲惨,过不上我们现在这样幸福的生活。
高尔基小时候,他爸爸就去世了,他和妈妈便跟着外婆来到了他外公家。他外公性情暴躁,动不动就发脾气。高尔基感觉到一股陌生感,连他的妈妈都离他越来越远。到处都有人在与对方吵架,像战场一样。高尔基的妈妈去外地打工了,外婆是他唯一可以依靠的人。不久,高尔基的妈妈实在忍受不了生活的烦恼,在一个中午死了。从此,他成了父母双亡的孩子。
读完了故事,你一定会为高尔基的童年所叹息吧!他的童年非常令人难过,根本过不上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有父母的细心照顾,有老师的认真培养,是过着像天堂般的生活,不要等失去了才后悔莫及。有一次,我在饭店看见了两位阿姨各带着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
男孩的妈妈给他夹了一筷子菜,并还要夹,他大声喊着不要,把菜又夹了回去,弄的那位阿姨满脸通红。
过了一会儿,男孩的妈妈出去了,旁边的小女孩问他爱不爱他妈妈,男孩气愤地说:“哼!还爱!我恨她!”我想:真不应该这样,他永远理解不了他妈妈的苦心啊!高尔基同他相比,真有天壤之别。苦难其实是一笔财富,为他以后的人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城的灯读后感篇六
今天,我在《长沙拔节生长》这篇文章读到:自城运会开幕后,长沙成为区域性中心城市。这种飞跃的进步,使我深深的感到惊讶和震撼,也由衷地感到自豪!当我读到“通过城运会的举办,长沙建城区面积扩大到180平方公里,城区人口达到189万人,成为一个区域性的中心”时,我惊叹不已。在这短短的1、2年里,长沙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正如笑星大兵所说;“长沙呀长沙大变样,满街的草儿到处跑!”这是说长沙到处是草坪、啊!更让我高兴的是。新世纪体育中心建在我家对面。建筑豪华、宏大、设备优良。到处是花儿盛开,喷泉如注。
正如新闻中讲的,那儿环境优美,许多日人都愿意到那儿去观赏,它既是长沙新的体育中心,又是人们休闲娱乐的.好地方!读完这篇新闻,我想到原来的“二里牌”小学。那里曾是有名的“垃圾区”到处脏兮兮的,凡是经过的人,都要捂鼻而过。可是,今天的“二里牌”小学,已经成了环境优美的体育中心。宽阔的草地,高大的楼房,优美的喷泉使人陶醉不已。广场犹如一朵绽放的莲花,在寒冬中挺立。一盆盆鲜花争奇斗艳,五彩缤纷。我又想起如今的湘江大道。平坦的路面,两旁的草丛比比皆是。原来的大道怎么能和今天比较呢?长沙真是大变样,我相信到20xx年的长沙,将建成一个繁荣、开放、文明、秀美的城市!
城的灯读后感篇七
阅读后的感觉是指通过阅读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文章、几句名言和一段音乐所写的文章。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童年》读后感。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打架……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默默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我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渐渐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欢乐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争吵之类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一天生活在蜜罐里,被甜水泡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研究衣食住行。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当悔过自我以往的奢侈,我们应当不再浪费,我们应当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此刻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当开始满足自我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王夫人在(红楼梦)中是个极不讨人喜爱的人物,虽然曹雪芹在书中总替她说好话,说她是个厚道人,但是这恐怕都是欲盖弥彰。其实全书中各色人物都有正邪两赋的特点,比如贾琏对尤二姐也有浪子真情;薛蟠虽不肖,对母亲和妹妹还算不错;连贾珍,也有人分析出他对秦可卿也是刻骨铭心……但是这位王夫人,贾宝玉的亲妈,虽然在宝玉心中排行与黛玉重要性并列(原话大意如此),倒真没做过什么有光彩的事情,逐走晴雯,逼死金钏,抄检大观园,可能黛玉之死与她也难脱干系。本人在此大胆推测一下她的心理历程。
王夫人出生于四大家族的王家,就应是个见多识广的大家闺秀。从书中看,就应是王家的长女。封建时代的长女在家族里是大姐,受到最严格的教育和约束,要成为妹妹们的榜样,典型如李纨,元春,宝钗等。王夫人小时候肯定也是这样过来的,但是她没读什么书,心中郁闷和压抑无处派遣,也就不具备李纨,元春,宝钗那样的开阔心胸和浪漫气质,因此长大了就成了个没什么情趣的人(看她给丫环起的那些名字就知道了)。人们有时会好奇,王夫人年轻时是什么样貌的,我想凤姐和探春身上应有她的影子。
先说凤儿,常言说得好:“养女随姑”。基因的力量是可怕的,想来王夫人年轻时八成也是个柳眉凤眼的绝色佳人,只怕有过之而无不及。凤姐不但继承了她的美貌俗气,也继承了她的野心偏执和狠毒。
曹公全书只写凤姐狠辣,没有对王夫人有明显的贬义形容,只有暗示。我认为最明显的一处就是林黛玉进贾府时对王夫人住处的描述,其中包括金钱蟒*背,金钱蟒引枕,金钱蟒褥子(原文描述更加详细,包括颜色做工什么的,在此难述,各位可参见原书),连用了三个金钱蟒,曹公写人物住处多有对人物本身性格命运的暗示。我五年级时读到那里,心中一凛,当时还不知道“居如其人”“心如蛇蝎”这两个词。长大后以此对照王夫人一生行为,信然!
探春是个好姑娘,将她与王夫人相提并论必然引起很多读者不满,但是探春毕竟是王夫人抚养长大的,她的高贵气质和管家才干或多或少是跟王夫人学来的,加上她更有文化,因此更把这些优点发扬光大了。
说完了王夫人的个性,再推测她与书中几个重要人物的关联。先说夫妻关联。很多人觉得她与贾政真是天作之合,一对死封建。其实现实生活中美满夫妻往往是个性互补的。书呆子爱上交际花,女夫子迷上浪荡子的事情屡见不鲜。
贾王二人性格如此相近,日子必然是刻板无味,日久生厌。如同贾琏与凤姐在过了头几年的甜蜜后,二人的倔强个性凸显出来,发生情变。但是王夫人就应还是比较得贾政宠的,贾政共与她生育了三个孩子(不包括流产和死婴的状况),到近40岁时还能生出贾宝玉(书中再未见类似案例),一方面说明她身强体壮,另一方面说明夫妻感情还不错,要知道贾政可不是一夫一妻,夜生活乏味的下等贫民。以王夫人之刻板个性,能把老公迷成这样,一方面是娘家的地位,另一方面也说明她当年的确容貌出众。贾政能和她生出三个孩子,和赵姨娘生了两个,明显生育潜质强于贾赦,但为什么没有和其他妻妾生出孩子来呢?书中有记录的贾政的妾只有周,赵二人。
但按照贾府规矩“爷们娶亲之先都要先放两个人在屋里伺候”,这种妾应比王夫人老些,周,赵二人就应不是。可等林黛玉进贾府后并无相关描述,难道她们都死了吗?曹公没有写,但参照兴儿说凤姐时说,贾琏原先“屋里何尝没有几个人,她来了不到半年,都寻出不是来,打发出去了。”王夫人当年可能也干过类似的事情,只但是手段没那么激烈,而且肯定是在生了贾珠,有了本钱之后恃宠而娇做下的,因此也没什么人怪她。贾母给凤姐贾琏劝架,说小孩子们,“馋嘴猫似的”,“都打那时候过来”,想来古板如政老爷,当年也难免俗,只怕也有“削肩膀,水蛇腰”的美人勾引过,王夫人打金钏,逐晴雯时都说“我一生最恨这样人”,又写“此乃平生最恨者”,若非在这方面受过刺激,何至于如此敏感!当然,王夫人要保全自己贤惠的名声,不得不给贾政安排两个小老婆。
一个是安分的周姨娘,一个是泼妇赵姨娘。赵姨娘肯定不是贾母给贾政的,贾母很厌恶她,整个贾府都没人喜爱她。她就应是王夫人的陪嫁丫环,王夫人把自己身边干练守礼的丫环打发嫁人,做自己的女管家,如周瑞家的,留下赵姨娘这样的各方面无法与自己媲美的给老公,一方面不怕她得宠,另一方面也倚仗她的泼辣狭隘打击其他姬妾,如同凤姐利用秋桐,金桂利用宝蟾,是百试不爽的借刀杀人法。
等把情敌都打击完了,这把刀自己的名声和人缘也都毁完了,能够借机再把她“兔死狗烹”。(我觉得袭人对晴雯也是用的这个法子)可叹赵姨娘傻人有傻福,连生了一女一儿,这样一来,别说王夫人,就连贾母也不能奈他何。母凭子贵吗!而且赵姨娘身上那股子市井气比起王夫人来肯定另有一番魅力,因此贾政也真的被她迷住了,好在她是个万人嫌,威胁不到王夫人的地位,因此也就勉强容下了。
再说王夫人与贾母的关联。贾母毫无疑问是全书中最有福气的人。她嫁入贾府时就应是贾家上升的阶段。丈夫代善是个帅哥,贾母曾说“这些儿子孙子就只宝玉象他爷爷”,可见也是个面如秋月色若春花的万人迷。贾母与他感情很好,生了三个(也许不止)儿女。贾母年轻时管理家政很有才干,比凤姐“还来得呢”,嘴巧心活,肯定也很讨公婆喜爱。她虽没读什么书,也并不重视女孩子的文化教育,但她本热闹,有心胸,有品味,并非尚德不尚才的人。她不但能干,而且善于享受生活。她爱看仇十洲的画,会“收拾屋子”,曾推荐黛玉用霞影纱配翠竹,还帮宝钗选取室内陈设,“保管又素净又大方”,善于欣赏音乐,在元宵宴和中秋宴上就表现出对音乐欣赏的品味,对于无聊的言情小说也自有一番批评。异性喜爱互补性格,同性则是物以类聚。
贾母喜爱的人身上都有她的影子,比如凤姐的精明,黛玉的诙谐,湘云的豪爽,宝琴的热情以及鸳鸯的能干和晴雯的灵巧。她比王夫人显然更脱俗更浪漫,王夫人刚嫁过来时性格肯定不入贾母的眼,而且也没有贾母的才干,贾母又是个有一说一的人,可能有意无意也会说她两句。王夫人具有凤姐和探春的某些特点,但并没有她们的口才和潜质,因此只好少说话,贾母说她“木头似的”,她倒真是藏拙,与宝钗掩盖锋芒的“藏拙”不一样。
总之,在各方面都比自己强的领导手下工作,需要极大的耐心和毅力。王夫人总算忍过来了,之后贾母也比较疼她了,对于一个对自己忍耐,尊重又听话的儿媳妇,谁还忍心骂她呢。相比起邢夫人,王夫人也算能干,老实,娘家又有地位,更重要的是,生了宝玉这么个“活龙”。贾母老了以后,家务交给儿媳,脾气肯定也越来越好了。王夫人的地位直线上升,虽然贾珠之死给她很大打击,但她很快就把自己的侄女王熙凤嫁给贾琏以巩固她在贾家的地位,保证在宝玉长大之前自己依然掌握贾府大权。王熙凤倒也没辜负她,对她比对自己婆婆亲得多,而且又讨得合家(尤其是贾母)的欢心。之后她的女儿元春又做了贵妃,她在贾家的地位当然就更巩固了。
王夫人与黛玉的关联又如何呢?多数人认为她不喜爱黛玉,因此阻挠她与宝玉的感情。那么她为什么不喜爱黛玉呢?首先,性格不合,黛玉是风流灵巧,锋芒毕露的人,与王夫人人生哲学不一样。我上大学时看过一本报告文学,名字忘记了,是以前慈禧太后的宫女回忆以前生活的,她说慈禧喜爱的女孩就应是好处深藏不露,不好过于彰显,就应是从内部隐隐约约透出光彩来,象珍珠一样,若是表面光华闪烁刺目就不好了(大意如此)。(lz13)我想这是众多王夫人式封建卫道士对女孩的要求。其次,黛玉有很多明显的缺点,身体不好,爱找麻烦要配药;脾气不好,多疑爱哭;而且还喜爱招惹宝玉,三日好了,两日恼了,让宝玉为她神魂颠倒,这是王夫人最恨的。
一方面宝玉是她在贾府呼风唤雨的最后本钱(“保全了他就是保全了我”),振兴家业的期望,不应执迷于儿女私情,另一方面,在感情方面不如意的中年女性往往把全部感情寄托在儿子身上,她憎恨以黛玉晴雯等为首的与宝玉亲密的年轻女孩子就包含了这种变态的醋妒心理。但是我还有一点看法就是,王夫人在了解黛玉这些特点之前就不喜爱她,确切说是有成见。
证据也在林黛玉进贾府这回,她头一次见面就再三告诫林黛玉,跟别的姐妹们怎样玩都行,但对宝玉,王夫人说了两次“休要睬他”。意思很明白:你别招惹我的宝贝儿子!众所周知,这时黛玉是初进贾府,百般留意,还没有表现出之后在贾母宠爱下使出来的小性儿,举止也是稳重大方的,而且这时候也就十岁左右,古人发育晚,黛玉本来就长得有点营养不良,不会有尤物般引人遐思的外貌(曹公那一番描述只是小说家在主角出场时的例行描述),何以王夫人要这般敏感?说她爱子心切吧,怎样不见她对宝钗宝琴等人说过这种话,她们更漂亮,而且进贾府时宝玉更大,应更避嫌才是。我的推测是黛玉长得象一个王夫人很厌恶的人,王夫人之后厌恶晴雯,就说她“眉眼有几分象你林妹妹”,可见她是连黛玉的外貌也厌恶的。其实黛玉的外貌应是惹人怜爱的,之因此让王夫人看了刺眼是正因她象了王夫人很厌恶的人。这个人是谁呢?最自然的推论是她的母亲,贾敏。旧社会大家庭中婆媳不合,姑嫂不合是很正常的。
曹公没怎样写贾敏,小说刚开始不久,她就去世了。贾雨村评价黛玉时说“度其母不凡,故有此女”。我们由此能够推测贾敏是个怎样的人。她是贾母最小,最宠爱的女儿,自然有着天仙般的容貌气质,而且也象她的母亲和女儿一样,伶牙俐齿,有品味,擅于作乐,享受生活。她生在贾府鼎盛时期,真正“白玉为堂金作马”的时候,是当之无愧的天之骄女。王夫人在与凤姐商量抄检大观园时,提到“单说你林妹妹的母亲,未出嫁时,是何等的娇生惯养,何等的金尊玉贵,那才是千金小姐的体统!”又说自己“没享过什么大富贵”,可见王夫人做姑娘时也没有贾敏这么舒服。遥想当年王夫人初入贾府,承担起管家重任,肯定是谨慎留意,生怕婆婆挑错。看到贾敏虽与自己年龄相仿却过着简单娇纵的生活,怎不羡慕加嫉妒。偏贾敏可能也是个口无遮拦的人,暗中得罪二嫂还不自知。
贾母疼爱她,不肯让她过早出嫁,长期相处可能更加剧了王夫人与她的矛盾。李纨曾嫌林妹妹嘴刁,说:“只求老天保佑你赶明也得几个千刁万恶的大姑子小姑子。”这在李纨是句玩话,但可能王夫人以前在心中对贾敏倒真是这样诅咒的。可最后贾敏嫁给了出身清贵,才华出众,前途无量的探花林如海,相比起潇洒飘逸的林妹夫,贾政虽好读书却始终没中(叶公好龙?读腐书?),爵位也给哥哥贾赦袭了,幸亏皇帝赏了个官,而且平时虽养了群清客,却没真见他做过什么诗,比起林如海这样的只能算附庸风雅。
关于王夫人撮合宝玉宝钗,依我看她也是经过长时期的考察才决定的(可能在金钏投井之后),而且一旦决定就立刻付诸实施。薛姨妈当然也愿意这事,但肯定没有她姐姐做的有效率(以她的潜质和智力,连薛蟠都教不好,夏金桂也管不了,实在是个没主意的人,说她在破坏宝黛婚姻中起了重要作用,实在抬举了她)。宝钗的优势在于娘家有钱,又是王夫人的亲外甥女,健康状况和潜质为人都是拔尖的,而且很老实听话,还总爱劝人学好。除了黛玉,还真没人能和她抗衡。有她做宝玉的老婆,不但能让众人心服,还能够弥补凤姐没文化,身体弱的缺点,成为新一轮管家奶奶接班人。于是王夫人首先是博得元春的首肯,其次想办法让宝钗退出选秀(日后贾家可能会因此获得欺君的罪名),再想办法让宝黛分开,再逼死黛玉,等等。当然,她机关算尽,最后即没能留住儿子,更没能保住自己的荣华富贵。
王夫人一生除了忙着保全自己好象没干什么别的事,偶尔陪老太太打牌听戏。她没什么爱好,只念佛吃素,捡佛豆。她念佛是为了修来生还是为了赎罪,我们不得而知,可能更多是为了保佑她的荣华富贵吧。书中没有她对自己罪孽忏悔的描述,只在金钏死后她哭了一阵,其实是为了掩众人之口,同时拿宝钗做个实验,看不明真相的人会怎样看待此事。得到宝钗安慰后,立刻就坡下驴,拿着宝钗善意的猜测做了自己杀人的借口。“虽然她的确是我逼死的,但只要别人不这么想就行了。”这就是这个伪君子的真实想法!因此以后到了抄检大观园时,就只见她肆无忌惮地撵人骂人逼死人,再未见她有丝毫的犹豫和手软。
高鄂对王夫人好象挺有好感,直到最后也未让她遭报应,晴雯变鬼只报复了她的不争气的嫂子,金钏死得那么冤也没见闹鬼,难道宝二爷祭她一番她就满足了?真是莫名其妙。
今天,我读了苏霍姆林斯基《怎样培养真正的人》。其中明白一条是教师要培养学生的爱心,尤其是能具有感受到别人的爱心(或是痛苦)的能力,进而才有可能把他培养成为一个真正的有爱心的善良的人。
爱是教育的永恒的主题。韩军的人文主义精神,教育在线中的朱永新教授高举的爱的旗帜的新教育实验;李镇西的“走进心灵”的教育,似乎无不凝聚着爱的核心。
反思自我的成长经历,尤其是在多年的教育实践中,所奉行的不也是爱的惟一原则吗?
记得,我还是学生的时候,我就发誓成为一个善良的人。我要用我的善良感染周围的每一个人。那时候,我在学校住宿,在同寝室中,我的人缘很好。因为,我当时做人的准则就是:无论是谁,只要有事求我,我就必须答应他;既然求我肯定就有难处,我要帮助每一个有困难的人。那时,我家里也不富裕,我吃和穿都很节省,可是只要有同学跟我借钱,只要我兜里还有钱我就一定会借。渐渐地,我发现我眼中的世界似乎变了,每天我都会有无穷的快乐,每当我躺在床上要入睡的那一刻,我似乎都能感受到明天又是一个灿烂辉煌的日子。
再后来,我当了一名老师。在教育教学中,我首先教育孩子要学会关爱他人。关爱他人是现代社会中人所必备的素质之一,只有关心他人胜过关心自己的人,才能把我融入到使周围的人都快乐的大我之中,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人与人之间需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相互提高。学会帮助他人,也就学会了关爱自己。我给他们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充分说明了关爱与合作对人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上帝到天堂和地狱去考察,发现天堂里的人同地狱里的人一样都是围着一口锅,拿着两米长的勺子喝着相同的肉汤。但是,天堂里的人却精神焕发,满面红光,地狱里的人却萎靡不振,面容憔悴,这是什么原因呢?原来,地狱里的人心中只有自己,手里拿着长勺子舀汤喝,勺柄太长,总是喝不上,而天堂里的人则相反,他们的心中有他人,手拿长勺子舀汤第一口总是先喂他人,然后再被别人喂。由于有了先己后人和先人后己之别,于是也就有了天堂地狱之分。在和孩子们朝夕相处的日子里,我发现了,比我的世界更动人的孩子们的心灵世界,在那里如小石潭记中的潭水一样的清澈,在那里如桃花源记中的桃源一样的美丽;在那里像圣经里的天堂一样没有苦难只有关爱,在那里像佛教中的佛心一样没有憎恨只有善良。你爱他们,他们也爱你。爱孩子们吧,即使他暂时不能理解你,终有一天,他会明白你的爱。爱是永恒的!为了你的学生总有一天如你爱他一样能去爱别人,为了这世上的人彼此之间都能互相关爱,请你爱你的学生吧!师爱是一种激励学生个性和谐发展的无可取代的教育力量。爱是阳光,能融化冰雪;爱是春雨,能滋生万物;爱是桥梁,能沟通师生的心灵。有了爱,师生之间就能以诚相见,心心相印,没有爱,就没有真正的教育。
作为传统文化的先祖,孟子于中国的影响是达数千年之长远,我辈中人自然难以三言两语以揽括,虽然我的认识只是管锥之见,但孟子本人的思想、精神和气魄却如穿透万里晴空的红日,我即使局限于视野和眼识,亦已感到了耀眼的光芒。
首先,我觉得孟子的厉害处正在于,所提倡的“仁义”思想最能抓住事物的本质要害。孟子看到“生”、“利”是对事物利益关系的短视,而仁、义却能长远影响到未来,故有“舍生取义”、“舍利取义”之说。狭义的“仁义”是指封建时代人伦的忠义孝悌,实则是千百年来对孟子的误解,因为从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三纲五伦已革了命;《中庸》讲:“道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那末,此“仁义”还有永恒的意义可言吗?所以我们今天理解孟子的“仁义”,实应站在高处,从广义入手:如同道家的“道”、佛家的“菩提”,都是对客观普遍规律的认识,孟子的“仁义”也不二致。而这种认识,可让孟子如一熟练渔夫的手钳在了螃蟹扼要的部位,任螃蟹用力再猛,纵有大腿大脚亦是摆脱不了。无论事物表象出现多么错综复杂的问题或困难,孟子皆显得不昏沉也不散乱,经常化险为夷、转难为易,而绰绰有余。
当今著名于世界的“系统论”、“系统思考”,虽口口声声反对舍本逐末,而要动态、长远地看事情,说透了:皆可从孟子的仁义思想找到雏形。用毛泽东的话“干振而枝披,将麾而卒舞”,以形容孟子的仁义之道最为恰当不过了。而抓不到仁义精髓的人,有如行走在茫茫沙漠或海洋上,终生疲命于随时浮现的海市蜃楼的追逐中去。
虽然研习《孟子》的时间短促,然而孟子光明的仁义之道已足以令人受益终生了,最后,再对孟子的仁义之道作一总结:一是其舍末逐本的思想,二是其独行特立的精神,三是其驾驭形势的气魄。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读名著,发感想。自古至今名著一向是一种文化的延续,不一样时期的大家都对名著有所解读。然而我们写的读后感可能达不到那么高的境界,但是能够从名著中吸取到一些自己受用的东西就好了,这也是名著传递给我们的思想。
红楼梦是一部中外闻名的宝典,是我国古典小说发展到高峰的代表。《红楼梦》那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正因那样能够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杯具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红楼梦读后感:看红楼,含笑的杯具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感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感情,而是生活。
当生活给宝黛的感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的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但是如此。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感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其实感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感情给了我们很多完美的幻想和期盼,就象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是奴才呢?在大观园中有比她身份更低微的人,婆子,老妈子,即使就在一个怡红院,其中也有一干小丫头是听她们差遣的。这种大丫头有时权利很大,能够代主子管教小丫头,如果说主人欺负奴才是封建社会的一种无奈的话,那奴才之间互相比大小,互相争斗就是可悲,在有一回中,晴雯处罚偷东西的小丫头坠儿时,先掐先打还拿簪子戳,最后就一句话把她赶出去,还让别人无可辩驳,这中间,小丫头有错,但是晴雯也确实是有倚势压人的嫌疑,而且那狠辣的态度,也很有凤姐遗风。
第三,晴雯是不是真的不爱宝玉呢?我个人意见,她是爱的。请看,她总是与袭人拌嘴,虽然这有很大一部分是她看不惯袭人,但是其中就没有一点嫉妒吗?袭人说了句“我们”,就被她抓住把柄大加讽刺。她还讽刺麝月,看不得麝月得了两件太太给的衣服就喜笑颜开,但是后几回,她却抢着送东西说也要去“显个好”,宝玉给麝月梳头时,她躲在门口偷听,她其实很多时候都在注意这宝玉,注意着和宝玉接近的丫头,例如小红和宝玉略有交集,就被她粗暴打断。她曾笑着说“没什么我不知道的”就是正因她时时在注意!但是晴雯是有骨头的奴才,她不愿卑微的爱一个人,她总想要和宝玉站的平等一点,她不能象袭人那样谦卑的爱一个人,她有她的特点,有点象野蛮女友,漂亮却不温柔,袭人曾笑宝玉“每一天不挨她两句硬话衬你,是再也过不去的”,可见,晴雯这种欲擒故纵,以退为进的手段还是有用的。
第四,晴雯的志向,晴雯能有什么志向呢?她反抗性再强,她能知道反抗什么吗?她茫然的斗争着,其实都不知道斗争什么,她期望得到的是什么呢?平等?怎样的平等?她一个从小生活在富贵乡中的女孩,也算是娇生惯养的了,她离开这个富贵锦绣地,她能做什么?她的苦恼有很大程度上是不知道该怨什么该争取什么,她明白自己身份卑微,是无法和宝玉站在同一高度的,但是她却想能那样,她的最高目标,也但是就是能够成为小姐与宝玉谈个平等的恋爱。她的杯具就是正因期望的比得到的多,她的心太高,因此永远无法和袭人一样随遇而安,于是总是痛苦着。
第五,晴雯的人际关联,晴雯为什么会落得那个下场的,很大一部分是正因她极度失败的人际关联,她不能得到上级的垂亲,这很正常,即使此刻一般人也是不喜爱这种倔强人的;她也没法得到下级的好感,她喜爱仗势欺人,她看不起比她更卑微的人,凡事都要占先,因此一但事发,一群人就将她告倒,最后落个被扫地出门的下场。这点在我看来真的不如袭人,袭人远比她有交际的手段。浅谈几句,觉得还是辞不能达意啊。
以上是我读完红楼梦,对书中资料的一点肤浅见解,聊志事耳。红楼梦确实深奥,书中的一个个鲜活生动的形象至今还活跃在我的脑海当中,仿佛自己亲身经历过书中人物经历过的事情一样;书中的一个个大胆新奇的思想回一向影响着我,直伴终生。
城的灯读后感篇八
如果说,鲁迅的《呐喊》是中国现代小说的开山之作,郭沫若的《女神》代表了新诗的辉煌,那么曹禺的《雷雨》可说是中国话剧创作第一次成熟而优美的收获。
《雷雨》所展示的是一幕人生大悲剧,是命运对人残忍的作弄。专制、伪善的家长,热情、单纯的青年,被情爱烧疯了心的魅惑的女人,痛恨着罪孽却又不自知的犯下更大罪孽的公子哥,还有家族的秘密,身世的秘密,所有这一切在一个雷雨夜爆发。有罪的,无辜的人一起走向毁灭。曹禺以极端的雷雨般狂飙恣肆的方式,发泄被抑压的愤懑,毁谤中国的家庭和社会。
《雷雨》的戏剧冲突具有夏日雷雨的征候。开始是郁闷燠热,乌云聚合,继而有隐隐的雷声,有诡谲的闪电煽动着渐趋紧张的空气,忽地,天地间万物止息,纹风不动,静极了,就在人刚刚觉察到异样还来不急思忖,当头响起一个炸雷,电闪雷鸣,雨横风狂,宇宙发怒了。达到此种戏剧效果全凭剧作家牵动剧中人物之间“危险”关系。比如周萍,对父亲是欺骗与罪孽感,对蘩漪是悔恨与惧胆怯,对周冲是歉意,对四凤是希望振作,对侍萍是难逃宿命。
《雷雨》确是才华横溢之作,在戏剧艺术上臻于完美之境。《雷雨》成功塑造了剧中人物。如果一出戏没有令人难忘的人物,那么无论它的剧情冲突多么紧张激烈都不过是一时的热闹。《雷雨》中的`人物是丰满而复杂的。即如周朴园,曹禺将他归于伪善却仍然还要为他分辨出刹那间幻出的一点真诚颜色。而对周冲,曹禺也细心区分着单纯与痴憨,让现实的铁锤一次次敲醒他的梦。
当然,在《雷雨》中最独特最耀眼的人物是蘩漪。她是一个最“雷雨的”性格。她的热情是浇不灭的火。上帝偏罚她干枯地生长在砂上,她的美丽的心灵被环境窒息变成了乖戾。她有一颗强悍的心,她满蓄着受压抑的阴鸷的力,她不是所谓的“可爱的”女性,她是辛辣的,尖锐的,她有她的“魔”,她的魅惑性。
《雷雨》具有一种诗意之美。这不单单得自文辞的优美,许多段落被人们反复背诵,也不仅是得自剧中人物诗意的性格,或者也可以说,是所有这一切,包括舞台提示、角色分析,汇总而后升发出的一种形而上的气质和品位。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爱恨纠葛,三十年的泪与鲜血铸就了一场悲天恸地的雷雨。这雷雨下冲刷的,是中国封建旧社会吃人的礼教传统,是剧中人痛苦与矛盾交织的情情仇仇,是命运之神狞笑的薄薄嘴角……一场雷雨,一场梦。梦醒之后,一切成空。
悲剧的初始,往往是一个并不动人的错误。富家少爷在空虚无聊的生活中与家中女仆坠入爱河,这样的故事在那时的时代背景下不算少见。理所当然,富家长辈愤然反对二人"悬殊"的交往,在大年三十的夜晚生生将怀抱婴儿的女仆赶走,还"用心良苦"的强要了他们的第一个儿子,悲剧的初形在这里开始酝酿而出。
周朴园,作为剧中中心矛盾的焦点,无疑是情感冲突最激烈之存在。年轻时爱上侍萍的周朴园,或许还能说是仍有一丝纯净残留。可自那个年三十之夜,他听任家中长辈将梅侍萍赶走,随后娶了门当户对的阔小姐时起,他的心灵已彻彻底底成了利益至上的最佳写照。在三十年后,他重又认出侍萍的那一刻,他所表露出来的情感,不是久别重逢的喜悦,而是彻头彻尾的猜忌,怀疑与恐惧。他想到的,是侍萍是到来也许会对他的地位,利益所造成的威胁,是真相揭穿后自己将面临的尴尬处境,而不是对侍萍悲惨遭遇的同情和怜爱。他口口声声的说他一直留着她喜欢的家具,说他保留她的习惯,珍视那绣了梅花的旧衬衣,可说到底,这些都不是因为爱,都是因为要彰显他那早就不存在的良心,告示天下的人——"看!我是个有情有义的君子!"其实哪里有什么情呢即使曾经有过,那也在三十年的时光中消失殆尽,他如今的一切的一切——包括给侍萍五千大洋,承诺包管她的生活开支,要她们永远不再踏入周家的大门——全都,全都,是为了他自己。对他而言,爱情早已是漫长生命中的一点佐料,可有可无,如梦一般不切实际。这个资本家的代表,早已在商界的"熏陶"下血肉模糊,面目全非,不成人形。
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事能真正达到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城的灯读后感篇九
在辽阔的尕玛尔大草原,母狼紫岚从绝境中救出自己的四个孩子。因为想把自己的孩子培育成出众的狼王,望子成龙的紫岚却不知自己其实在亲手毁掉小狼们的前程,亲手折断了小狼们梦想的双翅。因为她夺走了小狼们梦想与追求的选择权。
紫岚做法忽然间让脑海中蹦出了一则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怖新闻。大概讲述了一位高中生因为家长不断强迫该学生学习各种兴趣班、补习班,导致学生有了厌学、逃学的想法,最终该学生竟杀了一个自己毫不相识的同年级人,并报案自首。也许他觉得这样自己就可以不用学习,也可以逃避现实了。
天哪!大家一定会发出这样的感叹,怎么会这样呢?是呀,这就是爱的错误教育,从而造成错误、恐怖的结果。那个学生的家长以为这样能提高孩子的综合素质,但得到的却是相反的结果。如同紫岚一样,他们虽是为了孩子的未来,但只是把自己的想法一味地强加给了孩子,从不顾及孩子自己的感受,结果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悲剧。这一幕幕的故事还在我们身边重复演绎。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父母,让我欣慰的是,我的父母并不像紫岚一样,他们从不强迫我做我不愿做的事情,并给予我充足的自由支配空间。
记得有一天下午,我要按时去学跆拳道。可我又想起自己已经好几个星期没有练习过绘画了,于是我蹑手蹑脚地跨进的房间,小心翼翼地摇醒轻轻地说:“妈妈下午的跆拳道课,能不去么,我想练一会画画。”
“哦,可以。”妈妈想了片刻说,“但跆拳道和绘画又不冲突,你为什么不把跆拳道练完再画呢?你要想想。”
的妈妈,她能尊重我的选择,同时会指出我的不对,让我自己去思考和抉择。
我想这就是爱,也许爱的表达方式有很多种,但只有贴合实际的、正确的爱,才能让孩子们的梦想扬起风帆、自由的翱翔!
城的灯读后感篇十
《家》是巴金先生1932年写成的,是一部揭露封建社会本质的小说。
巴金先生曾说过,他偏爱《雾、雨、电》,可是我最喜欢的则是激流三部曲《家》、《春》、《秋》;尤其是《家》。
《家》里的故事、人物、场景,园林的幽与美,小河的静与柔,梅花的色与香,缺乏阳光的古屋,连吐在地上的浓痰,我们不但熟悉而且好象置身其中,领略着风景的优美。并且有很多东西,直到今天,好象都附着在我们的长辈身上。我读这本书是很有感想的。书中的很多东西我认为从我们现在的家庭中都能表现出来。
书中主人公觉慧是一个有新思想在的一代社会青年,他对这个家庭的爱憎是明显的。他是这个家庭的叛逆分子,也是社会的叛徒,他有着家中其他人没有的新思想,但是我还是认为他没有主见,没有胆量,只能一个人从休戚相关,福祸与共的大家族的束缚中挣脱出来,他不能引导家中的人一起反抗,最后只选择了逃避。《家》给予这一个从旧到新的变革提供了典型的人物和故事,这一变革到今天已临末期,但还没有完全变革过来,特别是偏远的地区,男尊女卑,指腹为婚还是非常多的。因此这部书的火焰还没有完全熄灭,许多读者还可以从《家》中拾取自己的哀欢。
新文学诞生以来的小说,有很多作家在写作时都怀有一个文学以外的目标,巴金先生也是,《家》是为纪念大哥而写的,在他知道大哥去世的消息后,就放下了自己原来的“目的”,尽量接近真实。因此《家》也是一部情味最重、生活味最浓的小说,这也是我喜欢的原因之一。巴金先生对哥哥的爱从书中看得一清二楚,书中朴实的亲情以及纯洁的爱情不得不使我为之流下一行行泪水。
巴金先生1951年在《家》的《后记》最后一行写道:“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鼓舞我的源泉。”
在巴金先生一切的作品中都洋溢着纯洁的青春气息。《家》尤其浓厚。这种气息反映一颗单纯的心灵,读他的小说,你毫不感到是绞汁写出来的,是唱出来的,是呻吟出来的,而是自然的呼吁。这不是艺术,而是天赋。正如他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城的灯读后感篇十一
小学放暑假时,我的同学推荐让我去看《妖精的尾巴》,开始时,我不认为好看,但看了之后,我终于发现了其中的奥秘,这让我感慨万分。
他们之所以变成了最强,是因为他们始终坚信一句话:“妖精到底有没有尾巴,是要我们不断探索,这样才能变得更强。”没错,这句话用在学习上也一样,只有不断积累,不断探索,我们才能考出更好的成绩,做出更优的自己。
他们之所以变成了最强,是因为他们有着梦想。梦想对每一个人每一个动物来说都是最重要的,一个没有梦想的人,无异于一个行尸走肉的怪物。每个梦想就像一个阶梯,你成功了一步,你就可以向前走一步,每达到一个梦想,这个阶梯就会伸长,去往下一个目标延伸。
他们之所以变成了最强,是因为他们学会了团结。他们把别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如果自己的的伙伴想一命抵一命,他们绝对不会允许,这可以说是有难同当,有福同享。生活中也是一样,比如说在运动会上,如果有同学摔伤了,全班同学肯定会关心的询问情况,然后送去医院。
他们之所以变成了最强,是因为他们学会了坚持。他们不管有多困难,他们一定会战斗到底,哪怕会丢掉自己的性命,或者消耗了许多魔力,他们也会坚持。他们既然可以,为什么我们却不行呢?就说说体育吧,体育是我们十分重要的科目,立定跳远、单腿跳、高抬腿、仰卧起坐、压腿……许多体育项目,我们不是做不了,就是没力气了,现在我看了这个,就学会了把体育锻炼坚持下去。
看了《妖精的尾巴》我感悟到了许多知识,我一定会学以致用的。
城的灯读后感篇十二
这是本真正的游记,我很害怕碰见整本彩页,满书都是作者与美景美食合影的游记,我总是荒谬而固执的认为旅游书都是给永远出不去的人看的,能走出去的人背上包迈开腿就走了,只有永远出不去又对外面的世界心生向往的人,才会摸着游记一遍遍看的。一本作者的大头照和旅游攻略对于永远出不去的人没有任何意义,出不去的人更需要的是作者走出去后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徜徉在书中,不管激动或惊险还是回味,都会修补灵魂中因原地不动一成不变所产生的缺失。
作为一个小城生活的主妇,柴米油盐,家长里短,一辈子离不开屋子,连加个班都要给家人留好需要热的饭,住的楼层低,甚至很少去抬头看看天,生活半径0.5公里以内,周末郊游,超过半径范围内就要带上水壶、纸尿片、应急的替换衣服、应付突然烦躁起来的娃娃的小玩具等等等等,都准备全了也就会感到郊游是个蹂躏。正因为出不去,“八千里”“自驾”“巴黎”这些词,对我是致命的诱惑。
本书作者是庄百川,资深旅行家。著有畅销书《地道美国》。爱好写作、摄影、驾驶、户外探险,已经去过的国家有墨西哥、美国、俄罗斯、法国、摩纳哥、意大利、瑞士、德国、马来西亚、泰国。曾以自己的方式完成了环法自驾、美国西部自驾和美国南部自驾,累计总行程超过3万公里。
《环法自驾八千里》鲜活地记载了作者环法自驾8000里沿途的所见所闻和由此引发的思考,有流水账一样的进出行走记录,有作者喜好鲜明的吐槽,更有欢脱的小剧场,路易十四和皇后的小剧场笑了我很久,文字多,有鲜明的个人色彩。这也就是为什么说这本书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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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的灯读后感篇十三
60年沧桑巨变,60年旧貌换新颜。在这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改革开放也走过了30个年头的时候,我们踏着时代的脚步,努力发展建设,使中国在世界上绽放耀眼光芒。六十年的光辉历程,我们不会忘记,六十年的伤疤痛痕,我们也不会忘记。在手捧起这本书时,在翻阅着一个个精彩的故事时,我便再一次为一个个瞬间而感动,而骄傲!
本书用一个个简短的小故事、一份份详尽的资料、一幕幕感人的瞬间吸引了我。更让我看到新中国最美丽的画卷和那些令人伤痛的记忆。
改革开放,使中国一步步走向繁荣昌盛。
在科技方面,我们有神舟七号问鼎太空的壮举。载人航天成功实现,太空漫步令世人惊叹。另外探月计划也逐步实施“嫦娥”已经为我们解开了月亮的面纱。
在文化方面,我们的九年义务教育深受家长们的欢迎,为培养祖国接班人而做出了贡献。而农村孩子们在08年初实行的免费义务教育更是令人们满意。中国文化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他踏出了国门,走向了世界。孔子学院名声远扬,世界许多国家都有我们孔子学院的足迹。汉语教学在国外也深受欢迎,有专家统计,到2050年时,中国的汉语已经成为了世界上最普遍应用的语言。
在经济方面,我们在2001年12月11日成功加入了wto世界贸易组织,成为了该组织第143位成员,使得我国贸易环境、贸易方式、贸易伙伴等方面都有了重大的改善。我们实施的引进来,走出去政策同样为中国经济带来了福音。
正是因为这些,中国才能举办这次第29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这次奥运会盛况空前,用罗格的话说,这是一场无与伦比的奥运会。中华文明在这场盛会中展现,中华人民为这场盛会而欢腾!
当然,在这些精彩背后同样有着令人难忘的悲痛记忆。
我是三年级的学生,我今年九岁。我能看见的“闪光的足迹”才是不几年的事情。
我就说说电视的变化吧。我们家有一个14寸的外观像“青蛙”一样的电视,叫“青蛙王子”那还是爸爸妈妈他们特意为我买的呢,是个卡通型的,不过它是个大玻璃园肚的,还有我的冰箱也是卡通型的,像个“企鹅”。
可是当我们有了液晶的电脑后,才发觉看大玻璃肚子的电视是很废眼睛的。后来才知道我的眼睛以前干是什么原因了。不过我还是很喜欢它。还有那个门上有电子宠物的“企鹅冰箱”。
听爸爸妈妈说再早的电视还是“黑白”的呢。黑白的?那么我喜欢的“喜羊羊和灰太狼”等等的好看的动画片不都...没有那么精彩了吗?再看动物世界里的大鳄鱼或者大狮子的大嘴再张开可就没有那么吓人了吧......哦!还有,“海底总动员”里面的“尼姆”再“黑白”里面可就再也吧好看了...它可是橘黄色的啊...。哈哈,可别再说了,真是想象不到大人他们以前看电视的什么感觉。
可是听爸爸说还挺怀念他们那段时间呢,嘻嘻。我可不想看什么“黑白”的,不过如果有机会看一下也可以呀。
看看我家电脑的“液晶屏”,还不到6cm厚呢,现在市场上还有“等离子”、“液晶”什么的才一巴掌厚。看一眼“液晶屏”,再看一眼那边的“大玻璃屏”,实在是----差别咋就那么大呢!哈哈。
有一次,再网上看见“壁纸电视”!哈哈,如果是壁纸电视.....那么屋子里可就有大了很多啊!打球就更方便了......等你啊,壁纸电视!
看看这电视上的变化,就知道我们国家的变化是多大了。因为我才九岁啊,我能看见的就是这些了,再写到纸上就只有“电视”了。
我们的国家现在已经很强大了,因为.常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的人,他们舍己为人,不徇私情,大公无私。为了更多人的生命,他们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
城的灯读后感篇十四
暑假里,我读了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我深深地被这本书所吸引,它让我体会到了鲁滨逊那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鲁宾逊是本书的主人公。在一次航海中,鲁宾逊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上的水手和乘客全被淹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和简单的`工具,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地过起了荒凉的野岛生活。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
鲁宾逊是一个善于帮助别人的人,他从一帮食人族手中救下一个俘虏,那天是星期五,所以就给他取名叫“星期五”。从那以后,“星期五”就成为他忠实的伙伴和仆人。鲁宾逊还教他学会了说英语。不久,他又从食人族手中救出了几个俘虏,和他们一起劳动,共同生活。
看完这本书,使我深受感动。一个人身陷绝境,竟能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地面对生活,创造生活,实在是难能可贵的。使我认识到,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厄运。只有这样,才能像鲁宾逊那样,永远是一个胜利者。
城的灯读后感篇十五
近日有幸拜读了《弟子规》,感触良多。《弟子规》具体列举出为人子弟在家、出外、待人接物、求学应有的礼仪与规范,特别讲求家庭教育与生活教育。承载了古人先贤对于人在社会中为人处事的标准:孝顺、友悌、严谨、诚信、爱心、仁义和好学。我从身边的实际出发,写下了这篇读后感。
首孝弟,次谨信,泛爱众,而亲仁,有余力,则学文。这是对弟子规的总述。
入则孝,这是弟子规对我们的第一个要求。百善孝为先,行孝是为人子的本分。圣贤教导我们,要从内心深爱、恭敬、感恩我们的父母,因为对我们恩德最大的,莫过于自己的父母,怀胎的辛劳,生育、教育的付出。父母的恩德,我们一生都无法报的了。我们今天能够有幸认识到这些圣贤人的教诲,就应该首先尽心尽力做好我们为人子之道,好好的孝顺我们的父母。对于我们这种长期出门在外的打工仔,虽然不能呆在父母身边以尽孝道,但我们可以进自己的努力,多打电话回家和爸爸妈妈聊聊天,每到过年时能按时回到家中与他们团圆就是对他们最基本的孝道。
出则悌是圣贤教导我们,首先要友爱兄弟姐妹,兄弟团结,多照顾帮助兄弟姐妹,对长辈要尊敬,其次出外要友爱朋友以及一切和我们身边相处的人。出门在外,朋友是必不可少的。我们要多团结朋友,多关心身边的人。就像现在我们酒店一样,大家聚在一起上班,这是一种缘分,大家都是出门在外,都不容易,我们要互相帮助,相互团结。大家应该团结一致,共同把工作做好。同时作为下属,我们对我们的上司、领导要尊敬,见面要主动让行、打招呼,处处要谦虚礼让,要恭敬礼貌,见到长辈要恭敬问候。这是我们能否在一个公司、集体站稳脚跟,有所发展的基本条件。我们必须要做到,而且要做到最好。
谨,我们要时时刻刻关照自己的起心动念,言语造作。这会帮助我们免掉许多坏的习惯,并逐步养成好的行为习惯。圣人们告诉我们这个“谨”,就是让我们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要时刻保持严谨的态度。在酒店的工作上要做到对待工作认真严谨,要小心行事,在做工作时先想想该怎么做,怎样做才不会犯错误。俗话说的好:先思而后行。要做到以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位顾客,做到让每一位顾客满意。在生活上也一样,同样要保持严谨的态度。自己的起居饮食要有规律,对自己的日常行为多进行检点,逐渐改掉自己的不良习惯,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争取做个优秀员工。
信。俗话说的:人无信不立。一个没有信用的人很难在社会立足。在现在这个普遍没有信用的社会,我们要立志做圣贤,做他人的榜样,去掉以往的虚伪、不诚实,以诚实守信,仁义道德来处世,来感化周围的人。在生活中要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要言而有信,言而必行。不骗别人,与他人坦诚相处。
泛爱众,其实就是前面说到了的要与他人和睦相处,团结一致。在现实生活中处处以恭敬、谦卑为原则,做到不自私自利。不去巴结富人,不看不起穷人,以平等心待人接物。同时在工作生活过程中,不说人是非,不揭人短处,要尊重同事朋友。我要努力学会去从真心里爱别人。我要不断历事炼心、不断努力。仁慈、悲悯一切众生,是圣人、菩萨的境界,我要从弟子规的基础开始,从做一个标准的好人开始,立志向、学圣贤,做菩萨。尽可能的去帮助别人,关心别人,让我们这个集体更加团结、和谐。打造优秀集体,从我做起。
最后《弟子规》中还写到“余力学文”。意思就是告诉我们要多学习。尽管我们不是学生,但并不代表我们就不用学习。活到老学到老,这是古人告诉我们的。余力学文告诫我们要利用好自己的多余时间精力,尽可能的多去学习,增长自己的知识。就比如我现在在咱们酒店一样,刚开始我对餐饮业一概不知,但随着我的不断学习,我已经掌握了很多关于酒店管理、酒的种类的相关知识。这对我的帮助很大。所以我现在是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去学习。在下班后或者休息时去上网查查资料,或者看看书,尽可能的学习。我觉得这不仅为了我自己,而且也为了能更好地工作。
通过这段时间学习《弟子规》,使我感触很深,树立了自己正确的人生知见,才知道自己具体的差距在那里,明确了做人的本份。知道了自己应该从认真学习力行《弟子规》的教诲以及种种准则去扎稳根基,在生活中孝敬友爱、慎言慎行、诚信仁爱,并身体力行,加强自己的道德素质修养。我也下决心坚决祛除自己以前的不良习气。我要以弟子规中的准则来严格要求自己,争取做到最好。我要做一个优秀的员工,更好的为我们酒店的发展做贡献;同时我也要号召身边的同事来共同学习弟子规,提高我们酒店员工的综合素质,共同努力打造拥有最好工作团队的酒店。我相信我和我的同事们是最棒的,我们一定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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