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北平读后感(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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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北平读后感(精选20篇)
时间:2023-11-28 11:54:10     小编:碧墨

读后感是指读者阅读完一本书、一篇文章或观看完电影、电视剧等作品后,对所读、所看内容产生的个人感受和思考的一种文字表达形式。读后感是对作品中人物、情节、主题等方面进行分析和评论的过程,它可以帮助读者更深入地理解作品,提升阅读体验。读后感是一种重要的学习方式,通过书写读后感可以帮助读者思考和总结自己的阅读体会,进一步培养自己的阅读能力和分析能力。在写读后感之前,我们可以进行一些背景了解和相关资料查找,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解读作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在这些范文中,作者们通过自己独特的视角和思考,对读过的书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感悟,让人们更好地了解和欣赏书中的思想和艺术。希望大家可以通过这些范文,提高自己的读书水平和写作能力,享受阅读带来的乐趣和启发。

午夜北平读后感篇一

这本书是我今年花时间花力气读完的一本书,虽然这种题材本不需要力气来读。其实断断续续读了一年多了,从不知道自己要离开北京,到知道自己要离开北京,到真的离开了北京,现在,我在魔都的出租屋里总算看完了它,一边看,一边对照着寻找自己非常有限的了解中的北京。

书里写的有一点其实是有点超出我的认知的,那就是,即使在陈老先生年轻时候生活的那个年代,我们印象中应当是兵荒马乱的时候,北平的普通人(当然是有一定家底儿的普通人)的生活也还是很讲究的。有点明白现在我们见到的那些老北京的讲究劲是从哪来的了。衣食住行不说,还有一些生活中的小爱好,陈老先生自己也说,没有战乱的时候,北京的生活质量还是挺不错的。看来无论哪个时代,一线城市和基层的生活水准的落差都是在的。

另外一点就是,老先生在写(口述)北平的一些风土人情,吃的用的,之类的时候,毫不掩饰对于台北满满的嫌弃(捂脸)。我其实是觉得,并不见得台北的生活就有多差,只是,在物资流通非常闭塞的当时,离开故土,就意味着真的再也吃不到家乡的食物,日常生活的细节也大相径庭。那种不甘心让对比更加的强烈。就像当年从上海去到香港的那批人,也是类似。

看一眼故都。就好像曹雪芹笔下的贾府和大观园是何等的繁华精致,然而写书的时候这一切都已经一去不返。书中有个细节让我印象深刻,老先生写到过年的情形,说自己现在反正是一个人,每当过年就去朋友家逗他们的孩子玩乐。看起来,家人没有一起跟他去到台湾生活。仔细想想,不禁唏嘘。

书的序里说,陈老先生笔下的那个北平已经离我们远去。是的,所以尽管“风物”已去,但北平还是生机勃勃的。我有点庆幸,有机会在北京度过几年平淡却充实的日子,我会一直喜欢这个地方的。

午夜北平读后感篇二

在看《午夜之子》这本文学名著之前,我对萨曼鲁西迪知之甚少,只明白他生于印度孟买一个穆斯林家庭,在英国理解教育,他与石黑一雄、奈保尔被称为“英国文坛移民三雄”,他的第二本小说《午夜之子》为他带来了国际声誉。但是为什么这本书让他声名鹊起,我却一无所知。当我打开这本书《午夜之子》,仅仅看了开头的15页时,我便明白了答案,因为它确实是一部十分出色的作品。

在我谈读后感前,有必要讲一讲这本书所获得的赞誉。它连续获得了布克奖、詹姆斯泰德布莱克纪念奖、英国艺术委员会文学奖和美国的英语国家联合会文学奖。个性值得一提的是它三获“布克奖”,1981,获“布克奖”;1993年,获纪念布克奖25周年“个性布克奖”;2019年,又荣获纪念布克奖40周年“最佳布克奖”。从这些有分量的奖项中,足以窥见这本书优秀的品质。

“午夜之子”是这本小说中十分重要的概念,它指在1947年8月15日午夜,印度宣布独立的时刻生下的孩子,共1001个孩子,其中活下来的有581人。这些孩子按照出生时间的先后顺序获得不同的法力,有的闭眼就能飞,有的能穿越时间旅行,有的记忆超群,永远无法忘却他看到或者听到的事情……出生时间距离午夜越近,本事也就越大,这其中包括萨里姆和湿婆,而萨里姆就是书中的主角“我”。

全书的脉络很清晰明了:“我”在身体越来越多裂缝,走向自己人生终点之前向一个名叫博多的女人讲述自己的家族史。从自己的外公(其实不是我的外公)年轻时候讲起,时间跨度长达62年,覆盖的地域包括克什米尔、德里、孟买、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国等国,其中包含了半个多世纪在印度次大陆发生的种种重大历史事件。

作者在风云变幻的大历史背景下,将个人命运、家族命运进行铺成叙述,将历史事件与个人生活事件、现实与虚构巧妙结合,其中还融入宗教、迷信、神话传说和风俗习惯等,恢弘大气,包罗万象,具有无限丰富又迷人的细节,充满了魔幻现实的史诗色彩,令人入迷又惊叹,足以媲美《百年孤独》。

在我看来,鲁西迪不仅仅仅是一位优秀的作家,想象大胆、奇崛,语言风趣灵动,行文流畅,富有节奏感,善用隐喻、双关语,也是一名印度历史学家,他的心中装着整个印度的近现代史,更是一名哲学家,他的书中很多话语都充满了浓郁的哲学意味。

他在《蛇梯棋》一章中写道“你爬上每一格梯子时,都有一条蛇在角落里等着你;而每当你遇到了蛇,梯子又会对你做出补偿。但还不仅仅如此……这种游戏中隐含着事物的两面性,如上与下、善与恶这一永恒的对立。梯子扎实可靠,是理性的代表,而蛇蜿蜒曲折,充满了神秘感、这两者之间持续着一种平衡。”这与老子的“福祸相依论”是很接近。而这一章的诸多资料也十分契合这一思想。“我”——萨里姆娃娃的父亲因为财产被政府冻结而卧床不起,母亲阿米娜为了家庭去且逢赌必赢;萨里姆娃娃得了伤寒,要没命时服用了眼镜蛇毒,获得了生命但从此生长速度变慢。

在这本书中,如果有一个东西在a处出现,在b处肯定也会出现。比如“中间开洞的床单”在萨里姆的外公与外婆谈情说爱的时候出现,之后在他的妹妹登上歌唱事业高峰的时候也出现了。萨里姆的舅舅一向在用现实主义的手法写一个关于酱菜厂的剧本,之后“我”长大后真的来到了这个由“我”的保姆玛丽开的酱菜厂。书中还反复出现印度国旗上的绿色和橘黄色,萨里姆的鼻子和湿婆的膝盖。总之,你在这本书中随处都能够看到作者如一个强迫症患者,创造了超多类似这样的巧妙的比喻、双关语和预言,在这种重复中,你能感觉到一种节奏的韵律美,同时感觉妙趣横生又富有创意和想象。

这本书近600页,读完之后,我个性想提的一点是有关“被看见的渴望”。萨里姆本是街头艺人温吉的妻子与英国老爷的私生子,湿婆本是穆斯林富商的儿子,因为他们俩同时在同在一家医院出生,然后被医院护士玛丽故意调换。两个人的命运从此翻天覆地,英印混血的私生子成了穆斯林富商的儿子,而这对穆斯林夫妻的亲生儿子却在贫民窟过着贫困的生活。但是,这两个孩子都想要被人注意到,被人看见,渴望出人头地,渴望成为主角,渴望被人视为英雄,渴望成为历史的推动者和创造者。

萨里姆是自恋吗?其实不是。往小处说,这是自恋的反面自卑。萨里姆虽然得到父母的很多爱,但是活在这个世界上,他有很大的恐惧,更何况明白自己是个私生子后,他恐惧自己的不存在,恐惧自己的无价值、无好处,所以将自己与政治人物、重大历史事件相连,以此证明自己的存在价值。

湿婆身处贫民窟,为了生存苦苦挣扎,他也恐惧自己的消亡,于是他努力求生,依靠膝盖打赢无数战役,期望成为英雄,在甘地夫人实行紧急状态法期间,湿婆成为政府帮凶,将“午夜之子”们一个个做了节育手术。

其实,萨里姆和湿婆就是你,就是我,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恐惧不存在。

往大处说,个人命运本就是与历史紧密联系在一齐,每一个人都生活在历史的洪流中,逃脱不了历史的巨网,你身处哪个时代都无法脱离那个时代在你的身上刻下的烙印,另一方面你与你共处一个时代的人们一齐创造了昨日,创造了历史。而《午夜之子》这本书让我们看见了个人命运,家族兴衰史,国家的历史和命运是如何相互交织在一齐,它们渴望被我们看见,也需要被我们看见,同样的,我们也渴望被别人看见,也需要被别人看见。

午夜北平读后感篇三

要说起来,我和老舍的这篇《想北平》还真的是很有缘分呢。在拿到语文书之前,我就已经读过这篇文章了,并且,也的的确确是在一种想念家乡的感情下读的。

本来,我也是真的决定要离开北京了,尽管心里是那么的痛苦。毕竟我所经历的生命都是在这个城市度过的。我的家、我的亲人、我的朋友,一切熟悉之物都在这儿。因为我孤陋寡闻,所以,我真的不知道北京之外的天是什么样,也从不去想它。更没有想过离开家会是什么感觉。

我以为自己很快就能适应新环境。我也以为外面的世界和北京没有什么区别。我更以为自己不会想家。

也许,是我的能力太差了吧。总之,一到那个地方,我马上就发现,原来一切根本就不是我所以为的那么回事。

怎么曾经天天相见的好朋友现在就天各一方了呢?

怎么原本无比熟悉的路上的风景现在就突然变了个样呢?

怎么同样的是在生活着,现在却突然变了个滋味呢?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我读到了老舍的《想北平》。老舍所感悟的北平和我所感受的北京,很多事物并不相同。作为一个北京人,我却没怎么见过北京人在自家里种的蔬菜,也没怎么见过北京带霜的玉李。更可笑的是,我连北山和西山都没到过。但是从他的文章,我却能很亲切地感受到那股子滋味!

还好,他提到的北京的胡同我是没少见过的,牌楼也常见,离家不远的小西天就有个牌楼,以往每周都见得到。虽然他文章里有的东西我见过,有的我没见过,可是一闭上眼,我就能真真切切的见到那景儿,也许,这就是家乡的`味道吧。

《想北平》这整篇文章里最使我感动的就是最后一段了。要说它的语言,并不华丽,句式也不特别。读着却让我深有所触,可能是因为我身在异乡吧。正是这两句朴实无华的话。道出了所有身处异乡的北京人的内心所感。当初读到这里时,我的眼泪真的是快要落下来了。不离开家乡,真是不知道思乡的感觉。

我也是深深的,爱着北京啊……

午夜北平读后感篇四

本书分上下两册,上册是主角,讲述了前英国外交官之女在夜晚被残忍杀害并抛尸于北平东便门城墙下的故事。下册相当于是增补广记,极粗略地介绍了下故事里出现过的某些人物的来历及结局。

两册在手,看起来就...一点也不厚。翻开版权页看了下,全文总共才20余万字。如果不是使用了排版手段—加宽加高了字间距和行间距—那么书将会更加薄。大概只有这样人为让书籍显得"饱满"才能配得上如此高的出版价。(当然最后书籍实际出售价会便宜些这我知道)。

本书是企鹅出版集团授权给甲骨文出品的,所以书上有企鹅标志,不过我对这个企鹅不感冒,感觉和图客走一个路子的—偏讲故事。在我心里,甲骨文不是一个故事系列书籍。如果不是甲骨文出品,我肯定不会买这本书。

本书自称是非虚构小说,读完后我去翻了维基百科关于这件谋杀案的词条。然后我发现本案并没有定论,作者给出的牙医是凶手的结论基于死者父亲自己的调查探索—而这些在本书发表后被牙医的后人提出了一些破绽。客观来说,一切尚不能盖棺定论。

作者讲故事的水平无疑是一流的,抛开主线故事不说,作者笔下所描绘的20世纪30年代的北平"恶土"也让我大开眼界。哇,原来这个世界曾经是这样的。

再来北京,我终于有目的地了。我要去板桥胡同和狐狸塔看看。

午夜北平读后感篇五

读完此书时,首先冲入脑海的便是一个一直以来备受争议的话题:迟来的正义还算正义吗?在这本书中,我认为不是。因为施暴者并没有在当时的社会体制和社会状况下得到他应有的惩罚,即便其终究免不了去世。

感谢保罗·法兰奇通过翻阅大量档案,为读者完整还原了案件发生的前后经过,让这个案件在过了70余年之后以完整的样貌呈现在国内外读者面前。让我们了解到了当时当地的社会状况,了解正义和真理所在。以及一位老父亲为失去爱女所做的种种努力和苦楚。

如史景迁所说,《午夜北平》既是一个侦探故事,又是一部社会史,它反映了民国时期最特殊的那几年中北平甚至是全中国所处的社会样貌和状态。

这个在地域上被形容为腐败堕落的“恶土”,在“恶土”上所发生的帕梅拉案件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大英帝国和中国在司法体系方面的“恶土”。

午夜北平读后感篇六

读了《想北平》,感到了写作的另一种境界,这篇文章是我明白了,写作,有时并不需要风花雪月华丽的文字,这些谁都会写。也不能写的毫无内容,使文章太空虚,所以只要有真情实感就够了。在《望北平》中,我并没有看到什么太华丽的修辞,也没什么优美的语句,只是朴实的通俗的文字,但是,朴实不代表着空虚,里面有内容,包含了老舍老爷爷对北平的喜爱,他竟在文章里直接说:“可是,我真爱北平。”这就直接的表达了对北平的喜爱。

老舍老爷爷还在文中提到。欧洲四大历史都城算什么?比起北平,还太“热闹”,而空旷的地方又太空旷,不像北平既复杂又有个边界,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让他如此喜欢,他甚至可以快乐地背对城墙坐在石上看一天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无所求,无可怕,仿佛回归童年安适快乐的时光那该是怎样一种惬意!

老舍老爷爷的“想”,不是平平常常的回想、追忆,而是动情带泪的思念、眷恋。他心中最美的景物,不是名胜古迹,而是寻常的山水、草木、街景、院落。可见老舍老爷爷深深的爱着这地方。老舍老爷爷还说:北平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巴黎有许多地方使人疲乏,所以咖啡与酒是必要的,以便刺激;在北平,有温和的香片茶就够了。论说巴黎的布置已比伦敦罗马匀调的多了,可是比上北平还差点事儿。从这可以看出老舍老爷爷对北平的喜爱胜过国外。“象我这样的一个贫寒的人,或者只有在北平能享受一点清福了。”这时老舍老爷爷的原话,看来,他真的想念北平。

——题记。

幻化成千言万语堵在喉头,然而在这千言万语中,却没有一个字可以形容他汹涌澎湃的情感。

他恨自己不能像李白那样——潇洒拂袖,便勾勒出半个盛唐;他只能借自己对母亲的爱类比对北平的爱,他只能用平凡的笔,描绘出自己心中熟悉的北平——却不知,当他的文字在许多人面前铺展开来,已经震撼了不知多少心灵。

欧洲四大历史都城算什么?比起北平,还太“热闹”,而空旷的地方又太空旷,不像北平既复杂又有个边界,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让他如此喜欢,他甚至可以快乐地背对城墙坐在石上看一天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无所求,无可怕,仿佛回归童年安适快乐的时光——那该是怎样一种惬意!

从美国运来的橘子算什么?还不是娇嫩地包着纸,以此来显示自己的华贵?可笑——这些“贵妇人”遇到北平带着霜儿的玉李,就会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美与自然!

然而思念是会呼吸的痛,当老舍慢慢拉回思绪,发现他呼吸的每一口气息,已不再属于他眷恋的家乡;他踏上的每一方土地,已不再触动内心的柔软;他所深爱着的北平,正处于危机之中!

可是,面对着一切,他却并不能做些什么来改变现状,于是,他落泪了——这不是懦弱的表现,这是一个爱国者在牵挂自己遥远的家乡,这是一个巨大悲魂的战栗,这是老舍,在用自己的灵魂,自己的生命思念北平……想已不再是想,是缠绵,是牵绊,是撕心裂肺的痛!

初读此文,讶然,一代大家老舍何以有这种不知所云的文章。什么想写又不敢写云耳,心中惘然,便耐着性子品读。文章着笔切入之处皆是些微小之物,较之于北平,实在是难以突出其特点,且最后那“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北平啊”似乎结束得太突然,仓促以及不够富于哲理或有文采。这篇简陋的作品能登上课本,当时,实在出乎我的意料。

此文宜细读,慢读,唯有如此,才能体会其中浓浓的情,深深的眷恋。它的语句没有刻意,没有做作,更没有虚伪。朴实的字句中都能感受到他的“想”。一幕一幕的场景的回忆,一点一点景物的衔接,把一个几年都说不完,道不尽的北平从另一个角度说得淋漓尽致。

作者没有去刻画北平的什么名胜古迹,也没有重述北平的沉重历史和如烟往事——这些北平的标志,而是从每个城市都有的平凡中娓娓道来,感悟出它的不凡。这个北平,似离我们很近,似我们无比熟悉,但却又有种说不出的特别。

重读郭敬明和余秋雨的文章,不知为何,总想用笔把其中的废话删除,但转念一想,若是一句句找,那可读的岂不是没有了吗?有人说,写文章不在于长,在于没有废话,修改文章,就应把文章中的废话删去,最后达到文内没有一句能够舍去的。这点我是深深的认同。记得一次。

作文。

想起老师说的要用排比句来写事例便写了三行不知所云的事例排比句但最后此句却被人划起认为精彩真令人哭笑不得啊。

听老师说,《想北平》已被老舍多次修改,才达到如此这般的真切自然的效果,实在是佩服。文中有许多看似无用的句子,其实它们中是别有蕴含,是更口语,更自然而来抒发一位北平人对北平的爱。此文真的宜慢读,如此之后,方能体会最后一句的情深,连我这样一个对北平不甚了解的人,也有些鼻子发酸。

散文。

在一篇短短的散文作品中如何表现北京老舍觉得很为难:“北平的地方那么大事情那么多”都写什么?他又不愿只“凭着我知道的写而躲开我不知道的”更怕挂一漏万埋没了北京的种种好处读后感《想北平读后感》如果只是机械地罗列平铺直叙写成一篇北京地方风光的指南就更没味道了。老舍决定写出“我的北平”通过他与故乡亲如母子的关系写出他对北京的无限眷恋。

作品一开始,老舍就情不自禁地说道:“我真爱北平。”但他马上又说“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这“说不出”三个字,在两段文字中四次重复出现,反复强调,作者解释是因为他“不是诗人”,不会“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灵里,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实际上,并不是作者做不到,而是他不愿意义照着通常的方法去写,因为即使用尽了“一切好听好看的字”也难以道尽自己对北京的爱。

于是他另辟蹊径,抛开一切美好的词语,用最通俗质朴的言辞,用最能引人共鸣的表达方式,将自己对北京的爱喻为对母亲的爱。扑克似平常最奇崛,这不仅恰当地道出了作者对北京爱得真切和深沉,也很容易打动读者的心。老舍特别爱自己的母亲,是文坛佳话,他将北京喻自己的母亲,这其中的分量,要超出常人几分,因此,他对北京表达的爱心,也颇有自己的独特个性。

他说,“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粘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我的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北京的“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他所表现的,是“我”和北京,“我”和有“你”,“你”中有“我”,融中一体,密不可分。这就超出了一般的客观描写,他不仅要告诉读者北京是个什么样子,而且还要人们分享他对北京的爱,他不是在“写”北京,而是在“想”北京。

午夜北平读后感篇七

这是本书是英国儿童文学女作家菲莉帕·皮尔斯一部幻想作品。主角汤姆﹒朗格和他同龄的男孩子们一样,淘气、勇敢而倔强,总是喜欢问大人一些匪夷所思的问题。他本打算和他的兄弟彼得一起开开心心地玩一个假期,可是彼得患上了麻疹,汤姆不得不去姨妈家躲避麻疹。汤姆真的很恼火,好好的一个假期就这样被破坏了。

格温姨妈带着汤姆来到了公寓大堂,当时正好一点,可在一旁的“老爷钟”却敲了五下,“哦,它总是敲一些不准确的钟点。”格温姨妈有些懊恼,但是她看出了汤姆对那个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便提醒他,这是楼上巴塞洛缪老太太的,她对它看得可紧了。汤姆只好暂时打消了想打开这个“老爷钟”的念头。

一天深夜,“老爷钟”竟然敲了十三下!这时,奇异的事情发生了,汤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汤姆家平日放着垃圾桶的后院突然变成了一个神秘的花园。

在这个花园里,汤姆没有脚印,也没有影子,还能穿墙而过,所有的人都看不见他,唯有一个叫“海蒂”的可爱女孩能看见他,他们互相帮助,互相关心,成了很要好的朋友。不知不觉中,他们都在一点一点的.成长。

随后,一切奇怪的事情接连发生,时间忽前忽后,一会儿冬季,一会儿夏季……汤姆每次见到海蒂,她的样子前后起码相差十年。

暑假过去了,汤姆要走了,尽管他不太高兴。临走前,他紧紧地拥抱了巴塞洛缪老太太,哽咽着对她说:“再见了,海蒂,再见了,海蒂·巴塞洛缪……”其实汤姆早就知道了巴塞洛缪老太太就是变老了的海蒂。汤姆的泪水抑制不住地流了下来。

然而,当我们渐渐从一粒种子长成为一棵参天大树时,却发现那曾经最原始、最纯粹的温暖已离我们远去。但是,这本书却像冬日黎明的第一缕阳光,我坚信读过这本书的人会保留住那最初的美好,会让人们日渐冰冷的心渐渐地感受人世间最温暖的人性。

午夜北平读后感篇八

读《午夜之子》,除了《百年孤独》,还会想起《尘埃落定》。

现实主义+魔幻色彩,发酵出的魔幻现实主义,给马尔克斯、鲁西迪、阿来们插上了自由飞翔的翅膀,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而无论人话还是鬼话,其实都是心里话。

电影《午夜之子》海报,人世间,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无论何时出生,你都可能成为“午夜之子”;无论何地出生,你都可能登上孤独的祭坛。

午夜北平读后感篇九

鲁西迪用博多和括号制造了中国作家所排斥的不克制,或者说反克制。他把君特·格拉斯马尔克斯化,没有《铁皮鼓》孩子视角天真讲述二战的张力,也没有《百年孤独》的决绝果敢汪洋恣肆;但他用印度神话来解释魔幻现实,并在二者之间形成了一种细致的大开大合:所有的细节在历史快节奏粗线条的描述里勾连得十分准确(马尔克斯放弃了这一点),挑战读者的记忆力,只有一次阿赫穆德·西奈喝的是杜松子酒而非威士忌。

鲁西迪并没有像奈保尔那样不断变换叙事距离,而始终用同样的回忆姿态跳跃时空、拉开较远的距离宏观叙事,哪怕细节也是这样。换孩子事件脱离了前文鼻子和预言的伏笔,逻辑不清,怀疑是作家临时起意,后面阿尔法和欧米伽还有萨里姆对湿婆的心理呼应得很好。

全书贯穿三组自造词:蛇梯、乐观病、主动-表面义和被动-比喻义。乐观病很有意思,不仅指反印巴分裂组织和mcc的理想主义,后面反的印度人也是乐观病,可见是指一切的政治团体和群众运动,符合萨里姆反对湿婆马基雅维利主义和二元对立的思想。

午夜北平读后感篇十

恋北平的老舍先生常年客居在外,每当提及北平,他心中的那份悄悄隐藏起来的爱就会被激发,继而化成千言万语堵在喉口。他只能用平凡的笔,描绘出自己心中熟悉的北平――却不知,当他的文字在世人面前缓缓铺展开来时,涤荡了多少心灵。

《想北平》为什么用“想”字呢?或许不论是无声地提起笔来“写”,或是开讲座般的“讲”,还是聊天似的“说”,他都觉得道不出对北平的爱。所以,老舍选择了最真实的坦白:此时此刻,正在“想”念着北平。1936年,华北局势紧张,北平岌岌可危,自己又身在北平之外的山东任教,老舍悲从中来,“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似乎刚从“想”北平的梦中回神,作出深深的喟叹。不怪世人有叹,老舍之爱北平,是温和纯净话语背后的泣血之思和蚀骨之爱。

“可是,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这不禁要叫人思考,这是怎样一种爱?又是怎样一种“说不出”呢?老舍这样解释:“我爱我的母亲,怎样爱?我说不出。言语是不够表现我的心情的。我之爱北平也近乎这个”。北平给了他生命以最原始的滋养,就像母亲的爱。“我的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于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诚如此,这是一种极亲密的血脉交融,老舍写北平,就是在写他的每一寸肌肤;写北平,就是在写他自己。如德国作家莫尼卡・马龙所说:“我生在柏林。柏林处处有‘我’。在柏林,只要愿意,我每天都可以无数次地遇见我自己。”是的,老舍也是这么说的:“每一个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他熟悉北平的每一寸角落,熟悉这里怎样被岁月涤荡成现在的'光影,这里的每一寸角落也熟悉他,熟悉他怎样被水土浸润成今天的模样。

对故乡的切肤之思,不同于其他的情感,人们在心田上开辟出特别的一隅,把家乡的山水化为滋养生长的养分,只为安放这醇厚的乡愁。这是一种旷远无比的情感,不论时空之限,只要一经唤起,你就回到了故乡。写起北平的老舍,便是自然地唤起乡土的温情。那些用以描摹故乡的文字,不像用笔写出来的,好似从心里流出来的;那些内心滚烫的感慨,直白地流泻在纸上,真是忍不住让人也跟着叹一声:是呀,真想念北平呀!

老舍对北平的想念,更有一种包容与广博。巴金先生在一封信中曾写过:“老舍和北京的关系深,贡献大,他多么爱北京人,而且把北京人写得多活,多可爱。”除了南北海里的少男少女,唱出有腔调的“果赞”的小贩,吆唤着春声的水萝卜,这些好似清风扑来的美好景象。他毫不避讳地写到:“屋里很黑,很脏,很乱,很臭”,但又毫不吝啬地赞美到“她的北平话说的地道而嘹亮,比城里人的言语更纯朴悦耳”。那些随时可能饿死冻死或被日本人杀死的乡下人,穿着破烂污浊的衣服,老舍却认为他们有礼貌,有热心肠,毫不垂头丧气,用生命承载着中国的文化。北平塑造了老舍,老舍始终怀着包容的心态去拥抱北平的一切,就连小人物和小空间里的“不雅”,老舍也倾注了无限悲悯与关切。

老舍是北平的老舍,北平是老舍的北平。他的笔尖流转着北平的灵气,透过他对北平至深至浓的眷恋,也让人想起了――自己的故乡。

午夜北平读后感篇十一

《汤姆的午夜花园》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小男孩家里有一个挂钟,他妈妈叫他不要进去,可是他禁不住诱惑,就爬进了大钟,结果进入了一个神秘的夏日花园,原来是堆满垃圾桶的后院变成的,在那他可以穿过任何东西。在那里,他认识了海蒂,然后和海蒂玩。原来那里就是海蒂住过的地方。而且他每一次进去都发现时间过得很快,然后他不在场的.时候更快,出来时却发现只比刚才过了几分钟。

我喜欢汤姆教海蒂射箭的情节,汤姆无微不至,然后陪着海蒂向天空乱射箭。

午夜花园是很奇怪地方的,汤姆在这个地方没有脚印和影子,他可以看得见别人,别人看不见他,只有海蒂一个能看见汤姆,而且她时大时小。

汤姆很善良,他教海蒂爬树、用记号代替名字等东西,还帮助海蒂度过了难关,给她提出建议,最后,海蒂老了,汤姆还是一如既往地帮她,最后告别的时候还搂了一下。

海蒂很虚心接受,她虽然是皇室贵族,也接受汤姆教,而她有时也想会这些,有时不想,而且汤姆的建议她的大多数都接受了。最后汤姆长大了,他放弃了午夜花园,放弃了这个奇怪的世界。

汤姆这样不放弃一直教海蒂的精神我们都要学习。

我也希望我能有一个这样的花园,里面有许多小朋友和我们玩耍,还有最神奇的地方就是这里的很滑矮墙一天就会换一个样子,每天都得走不同的迷宫,不能翻过去,因为上面有挺长的钢针。

我真不知道为什么汤姆要放弃这样一个天堂,而只选择现实世界。

午夜北平读后感篇十二

北平,这是一座历史悠久、名胜古迹不计其数的首都,但是对于老舍先生来说,北平却只不过是自己的故乡而已。对故乡故土的爱,“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老舍先生常年在国外,当说到北平,他心中的那份悄悄积藏的爱被慢慢唤醒,逐渐延展开来。

幻化成千言万语堵在喉头,然而在这千言万语中,却没有一个字可以形容他汹涌澎湃的情感。

他恨自己不能像李白那样——潇洒拂袖,便勾勒出半个盛唐;他只能借自己对母亲的爱类比对北平的爱,他只能用平凡的笔,描绘出自己心中熟悉的北平——却不知,当他的文字在许多人面前铺展开来,已经震撼了不知多少心灵。

作者老舍先生在北平生活了几十年,他体会到北平的热闹,也感受到北平的安静,北平有作者几十年生活的点点滴滴的回忆,从城市的平凡中娓娓道来,感悟出它的不凡。这个北平,似离我们很近,似我们无比熟悉,但却又有种说不出的特别的眷恋。

然而思念是会呼吸的痛,当老舍慢慢拉回思绪,发现他呼吸的每一口气息,已不再属于他眷恋的家乡;他踏上的每一方土地,已不再触动内心的柔软;他所深爱着的北平,正处于危机之中!

想已不再是想,是缠绵,是牵绊,是撕心裂肺的痛!

午夜北平读后感篇十三

老舍先生的《想北平》我前前后后已读了不下二十遍吧。感谢老舍先生用平实质朴的语言描叙着他的北平,袒露着他对北平“与我的心灵向黏合”的浓浓深情。作为一位语文老师,我本能的思索文中的表现手法以及我当如何学习。

任何一篇阅读文本其实都是一篇富有分析和借鉴价值的学习媒介。《想北平》这篇文章给人印象最深刻之处、同时也是本文最为精彩的地方就是上面所说的:用平时质朴的表现手法袒露着他对故园北平的一腔深情。如何分析和借鉴文章的精彩之处呢?我想着有一个方法—论问题:没有任何问题意识,没有任何真切现实意义的分析和借鉴没有生命、没有生存土壤。支离破碎、干巴巴的解读之后学习者言语生命的所渴望的表现手法依旧在空中漂泊。

那么如何才能使得学习主体有着强烈的问题意识和对文本产生真切的意义学习?方法之一就是自己尝试就这一文学话题结合自身情形开始自己的写作体验。这样一方面必然产生如何写的困境,有了困境就有了学习的真切需要,因而会对文本产生意义学习;另一方面文本的示范性为自我写作提供了比较和学习借鉴的范本。这样即是学习文本的方法,也是写作乃至文学学习的方法。

我第一次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有种淡淡的感觉。心里想就这样一篇无论是情感上还是语言上都这般平淡的文章还能选入教材让千万人学习借鉴,真不可理解。之后又陆陆续续读了很多遍,对文章的认识渐渐发生了变化,现在我几乎是怀着仰视的姿态来学习欣赏这篇优秀散文。

我起初的阅读困境和之后认识的质变其实间接说明这篇文章的过人精彩之处,还是上面所说的,平淡之中蕴真情。

午夜北平读后感篇十四

断断续续读了两周,终于读完了《北平无战事》这部小说。之所以没有一口气读完,不是因为小说不够精彩、不够引人入胜,恰恰相反,这是一部非常优秀的、值得深思的文学作品。每每读到精妙之处,总是让我掩卷沉思。

小说取材于1948年北平和平解放前夕,国民党内贪腐横行,北平经济崩溃、民生凋敝。小说的主要人物隶属于三个阵营。它的魅力在于真实,读来“民国风”扑面而来,人物立体丰满,读其言行而知其风骨。这部作品带给我的东西太多太多,无论是他的故事张力,还是文化底蕴,抑或是人物的塑造。在这里,我想谈谈几个让我印象深刻的人物。

方孟敖是小说的男主人公,出场于军事法庭的审判现场,甫一出场便显示出他性格中自由不羁的一面——向国民党法庭上审判的共产党地下党员敬礼致敬。这是一个充满侠气的英雄,他无视国民党的命令,为保护百姓下令不轰炸开封;他查贪腐、开仓放粮,解北平学生一时之危;他抽雪茄、喝洋酒,桀骜不驯,快意恩仇。这个人物是赤子般的,被卷入时代的斗争中,为自己的追求而奉献,甚至最终随国民党飞往台湾,看不到自己理想中的新中国。但他又是个有大智慧的人。故事的最后,方孟敖向何孝钰背诵了梁经纶标注在《唐吉坷德》里的话:“我的丰功伟绩,值得浇铸于青铜器上,铭刻于大理石上,镌于木板上,永世长存。等我的这些事迹在世上流传之时,幸福之年代和幸福之世纪即将到来。”

梁经纶是小说里另一个至关重要的人物。背负着双重间谍身份的他,表面上是满腹经纶、才华横溢的燕大经济学教授,实则是国民党铁血救国会安排在北平地下党的间谍。他的信仰是对他有知遇之恩的蒋经国,他是个军人,却有着浓浓的文人气质,其革命路程充满着孤独与随时献身的悲壮。面对知己何孝钰,他说“古老的夜晚和远方的音乐是永恒的,但那不属于我。”从他接受了蒋经国的帮助与安排后,就下定决心以一切回报他,哪怕得不到任何人的理解,在孤独的黑暗里龃龉前行。而当徐铁英在他面前残忍杀害了崇拜他的谢木兰、杀害了其他共产党地下党员时,他牺牲自我的救国之梦碎了。这个曾经在日出时分为心爱的女人描述新中国的样子的文人战士,远赴美国做学问是他最好的归宿。“新的中国该是个什么样子?它是站在海岸遥望海中已经看得见桅杆尖头了的一致航船,它是立于高山之巅远看东方已见光芒四射、喷薄欲出的一轮朝日,它是躁动于母腹中的快要成熟了的一个婴儿。”

在我看来,曾可达是国民党官员中一个正直又迂腐的人。他读《曾文正公集》,以曾国藩自比,行事处处模仿着自己心中的贤者。与学生一起骑自行车出行,吃穿用度十分简朴,坚信着非黑即白的观念。蒋经国是他的神明、是他全心全意的信仰,但他只是蒋经国的一颗棋子。因此,当币制改革失败,被蒋经国放弃时,只有死亡才是他的归宿。这是个生不逢时的愚忠者。

读罢《北平》,我不禁被北平地下党员可歌可泣的精神所感动,被北平学生在发粮现场集体背诵朱自清的《荷塘月色》所感动,被舍身为国的英雄所感动,也为在乱世中拼命想保全自己家人的英雄所感动。它带给我的,除了活在当下,珍惜当下的感悟之外,更多的,则是对自身价值的思考和追求。希望我不负这三年的光阴。

午夜北平读后感篇十五

再次提笔想写东西时,如果把北京城看成一本古书,即便将来远去,可痴痴念叨着的。言语是不够表达我的心情的。

可遗憾的是,自然景色与人文景观可谓应有尽有!雨后,韭菜叶上还往往带着雨时溅起的泥点。

许多的美好,却也实在想过离开此地远走他乡。老舍的情感就在这里。恰恰是这些平凡细小事物,或是像他自己所说而我的北平大概等于牛的一毛,多少也能吻合我的猜测,拴在门口的西洋狗。

忽然就忘了该写些什么,墙根的靠山竹与草茉莉、浓浓扯不断的情感牵系,我还真不知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和神圣的笔再见,一直是被尊敬和崇拜的。花不红草不绿却是芬芳葱郁的,来源于与自己朝夕相处的事务与人物,不再说了吧,全是因为他深爱着他从小生长的地方京城啊,柿子,表达出社会的角角落落的影像可惜而后的自己整日所接触的东西和笔这个带有境界感的字眼颇有距离。

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

我就不行了。我爱我的母亲;说人家的城市喧闹,在他乡也能满心骄傲的怀念,原因就在这里吧,有永远温暖的房,于是便有了接下来的感想,通过老舍主观性的带着北平儿化的语言向我们敞开了一个平民知识分子闲雅,所以众口咸宜!近似于孩子般的话语平静而又沉重的撞击着我的心灵,这种挚爱或许不是紫禁城的雄伟所能概括、谈泊。有我读过的学堂。果子有不少是由西山与北山来的,从汪曾祺的胡同到史铁生的地坛到郁达夫的秋天,毕业照上的解放了般的神采这一切我们享之坦然并心存感激:因为自从高考结束后、易分析,老舍话北京,走完全程我都没有找到任何有关北平的传统丽景。

看到《想北平》的原文,老人这份固执的喜爱,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

若是在一年前。北平的美自然在于风神古韵。老舍对北平的情感在哪里。回过头来再读到这一句。我也诚然不知。即便不深爱却也割舍不了热爱的情怀。说人家的城市笨拙,慢慢地走,我跟着老舍漫步于对北平平静的情感中。作品的感召力源自一双关注平民,波澜不足的`感觉,然后在另个角落点燃思乡之情,背后是城墙。因为我读过的近代文学作品少之又少,也就不会澎湃过分眷恋的情绪了,是多么省钱省事而也足以招来蝴蝶呀,因为文章短短千把字,便含着笑含着泪纵容了自己那份偏执的喜爱,潜藏着作者的平民气质,还不愧杀。因为普通,从头至尾都是平淡有余、安然而热烈的情怀,像摇篮般的舒适岂是轻易能睡得到的,心中完全安适,感情来源于生活,如此切,关注底层的眼睛!

午夜北平读后感篇十六

《汤姆的午夜花园》,一听这本书的名字就觉得好奇。午夜花园?这是一个什么概念?答案就在书里吧!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汤姆的午夜花园》这本书。老爷钟敲十三下?汤姆可以穿墙?满是垃圾的后院变成夏日花园?……一件件离奇的事情,把我吸引住了。

这本书是一个经典,里面写的东西让我的对时间有了新的认识,知道了该怎样珍惜时间,热爱生命!

午夜北平读后感篇十七

读了《想北平》,感到了写作的另一种境界,这篇文章是我明白了。写作,有时并不需要风花雪月华丽的文字,这些谁都会写。也不能写的毫无内容,使文章太空虚,所以只要有真情实感就够了。在《望北平》中,我并没有看到什么太华丽的修辞,也没什么优美的语句,只是朴实的通俗的文字,但是,朴实不代表着空虚,里面有内容,包含了老舍老爷爷对北平的喜爱,他竟在文章里直接说:“可是,我真爱北平。”这就直接的表达了对北平的喜爱。

老舍老爷爷还在文中提到。欧洲四大历史都城算什么?比起北平,还太“热闹”,而空旷的地方又太空旷,不像北平既复杂又有个边界,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让他如此喜欢,他甚至可以快乐地背对城墙坐在石上看一天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无所求,无可怕,仿佛回归童年安适快乐的时光那该是怎样一种惬意!

老舍老爷爷的“想”,不是平平常常的回想、追忆,而是动情带泪的思念、眷恋。他心中最美的景物,不是名胜古迹,而是寻常的山水、草木、街景、院落。可见老舍老爷爷深深的爱着这地方。老舍老爷爷还说:北平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巴黎有许多地方使人疲乏,所以咖啡与酒是必要的,以便刺激;在北平,有温和的香片茶就够了。论说巴黎的布置已比伦敦罗马匀调的多了,可是比上北平还差点事儿。从这可以看出老舍老爷爷对北平的喜爱胜过国外。“象我这样的一个贫寒的人,或者只有在北平能享受一点清福了。”这时老舍老爷爷的原话,看来,他真的想念北平。

妈妈我想对您说优秀作文素材。

午夜北平读后感篇十八

《汤姆的午夜花园》这一听就是一个奇怪的名字。为什么叫它午夜花园?这个花园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吗?午夜花园发生了哪些奇怪的事?这几个问题让我百思不得其解,于是便非常期待的打开了这本书。

一天深夜,楼下的古董大钟竟敲了十三下。这时,奇异的事情发生了,汤姆家平日里放着垃圾桶的后院突然变成了一个神秘的夏日花园。在这个花园里,汤姆没有脚印也没有影子,还能穿墙而过。在这个午夜花园里,奇怪的是:汤姆可以看见别人,但别人却看不见他,唯独只有那位父母双亡的`小姑娘海蒂看得见他…随后,一切奇怪的事情接连发生了:时间忽前忽后;季节忽然夏季忽然冬季;人也忽大忽小…令人迷惑的是:无论汤姆在花园里游荡多长时间,但他每次回到自己的床上,都发现时间比他离开时只过去了几分钟。出人意料的是那位陪汤姆在午夜一起玩耍、一起去遥远的城里溜冰,还一起去树上建小屋的小女孩竟然就是那位特别讨厌孩子的女房东!

我最喜欢的就是书中的那位主人公——汤姆,我也幻想过有一个神秘花园。在这个花园里没有时间、没有忧虑、也没有烦恼。我是这个花园的主人,这里有我的好朋友,这里有我们所以狂野的幻想。

书中的汤姆是一个重情重义的小男孩,他和海蒂一起在树上搭房子,那根裂了缝的树枝在海蒂的小身体刚压下去时断开了。海蒂一动不动的躺在地上,已经昏过去了,在围裙挨着她额头的地方,有鲜血慢慢地渗透布料。汤姆被眼前的事情吓得昏头昏脑,汤姆非常伤心,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哭的喘不过气来。他非常担心海蒂的病情,对海蒂的担忧还是超过了他为自己的担心。这就是他,一个宁愿自己受伤也要保护好朋友的一个人,他就是——汤姆。

在这个冬天,汤姆温暖了我的心灵,他教会了我很多事情,教会了我时间、教会了我友谊、教会了我这个世界!

午夜北平读后感篇十九

初读此文,讶然,一代大家老舍何以有这种不知所云的文章。什么想写又不敢写云耳,心中惘然,便耐着性子品读。文章着笔切入之处皆是些微小之物,较之于北平,实在是难以突出其特点,且最后那“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北平啊”似乎结束得太突然,仓促以及不够富于哲理或有文采。这篇简陋的作品能登上课本,当时,实在出乎我的意料。

此文宜细读,慢读,唯有如此,才能体会其中浓浓的情,深深的眷恋。它的语句没有刻意,没有做作,更没有虚伪。朴实的字句中都能感受到他的“想”。一幕一幕的场景的回忆,一点一点景物的衔接,把一个几年都说不完,道不尽的北平从另一个角度说得淋漓尽致。

作者没有去刻画北平的什么名胜古迹,也没有重述北平的沉重历史和如烟往事——这些北平的标志,而是从每个城市都有的平凡中娓娓道来,感悟出它的不凡。这个北平,似离我们很近,似我们无比熟悉,但却又有种说不出的特别。

重读郭敬明和余秋雨的文章,不知为何,总想用笔把其中的废话删除,但转念一想,若是一句句找,那可读的岂不是没有了吗?有人说,写文章不在于长,在于没有废话,修改文章,就应把文章中的废话删去,最后达到文内没有一句能够舍去的。这点我是深深的认同。记得一次作文,想起老师说的要用排比句来写事例,便写了三行不知所云的事例排比句,但最后此句却被人划起,认为精彩,真令人哭笑不得啊。

听老师说,《想北平》已被老舍多次修改,才达到如此这般的真切自然的效果,实在是佩服。文中有许多看似无用的句子,其实它们中是别有蕴含,是更口语,更自然而来抒发一位北平人对北平的爱。此文真的宜慢读,如此之后,方能体会最后一句的情深,连我这样一个对北平不甚了解的人,也有些鼻子发酸。

午夜北平读后感篇二十

老舍去过巴黎,住过伦敦,可痴痴念叨着的,还是北京。说人家的城市笨拙,自家的城市庄重;说人家的城市喧闹,自家的城市有人情味。读者看着看着便要笑了:“好个明显的地域情结嘛!”

可谁不知道,老人这份固执的喜爱,不留情面的批评,全是因为他深爱着他从小生长的地方——京城啊。

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可以面向着快乐的坐上一整天的积水潭,温和的香片茶,胡同里各房子的院子和树,牵牛靠山竹草茉莉青菜果子等,老人都深深的爱着。

也许每个人都有这样一份深深的、浓浓扯不断的情感牵系,因着这种牵系,便含着笑含着泪纵容了自己那份偏执的喜爱。

老人如是。“言语是不够表达我的心情的,只有独自微笑或落泪才足以把内心揭露在外面一些来,”以至于“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这只有说不出而已”。

我们所熟悉的地方,山不巍峨却是绵绵的,水不秀丽却是悠悠的,花不红草不绿却是芬芳葱郁的。即便不深爱却也割舍不了热爱的情怀。

校园里幽幽的花香,课间同学传来的字条,作业本上老师批改的痕迹,还有毕业册上祝福的话语;母亲熬的粥,小妹妹扎起的辫子,拴在门口的西洋狗,还有村子里的那条水沟……这一切我们享之坦然并心存感激,即便将来远去,在他乡也能满心骄傲的怀念。一种叫乡愁的心情在回忆中也就可以淋淋洒洒地凄凉、惦怀一阵了。

许多的美好,并不是我们看不见并不是我们不想赞美,只因它们藏在内心最深处未激荡起涟漪,也就不会澎湃过分眷恋的情绪了。

老舍可以打开窗户扯起嗓子,说“我真爱北平”。

我就不行了。

我是一时之间被老舍的情感同化了。我没有文学大师那样的笔功把爱雀跃白纸黑字之上,我没有背井离乡得可以随时乡愁一把,所以也只能在梦里试着走出现在生活着的圈子,然后在另个角落点燃思乡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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