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的快速发展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但也引发了一些问题。写总结时,我们还应该注意语言的流畅性和条理性,使读者能够更容易理解和接受。以下是一些值得参考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仲裁协议异议申请书篇一
身份证号码:。
申请人因印刷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诉申请人劳动纠纷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xx省xx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印刷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诉申请人劳动纠纷一案,因劳动合同的履行地(侵权行为地)在申请人所在地,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且本案业经xx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即仲裁行为已经明确了该案管辖权(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印刷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诉申请人劳动纠纷一案的被告住所地、劳动合同履行地(侵权行为地)及劳动仲裁所在地均为申请人所在地,即xx省xx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及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因劳动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该是申请人住所地xx省xx市琼山区人民法院。请贵院依法移送。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年三月三日。
仲裁协议异议申请书篇二
申请人:
住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住址地: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xx0年12月3日签订的《甲醇合成塔订货合同》中约定的仲裁协议无效。
事实与理由:
xxx0年12月3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甲醇合成塔订货合同》,该合同第12条合同争议的`解决约定为“12.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按该委员会当时有效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12.2仲裁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古县)。”
申请人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合同中对具体的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双方在签订合同后也未达成补充协议,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的仲裁协议属于无效。
为此,请求贵院确认仲裁协议无效。
此致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仲裁协议异议申请书篇三
异议申请人:,男,汉族,现年岁,住郑州市。电话:
异议事项:请求对河南x有限公司与河南x有限公司工程款仲裁一案中,涉及异议申请人所加工的楼梯、护栏等铁艺制作安装工程进行除外仲裁。
事实与理由:河南隆x有限公司与河南x有限公司工程款仲裁一案,其中对工程款部分的裁决,包含有异议申请人所加工的楼梯、护栏等铁艺制作安装工程的价格,其裁决对异议申请人具有直接的厉害关系,但是该裁决异议申请人并没有参与,也没有与有关方面达成仲裁协议,异议申请人无法举证、表达自己的观点理由,因此,如果裁决将异议申请人所加工的楼梯、护栏等铁艺制作安装工程的价格做出仲裁,就会对异议申请人的权利造成侵害。
异议申请人特提出此申请,请仲裁庭批准。
仲裁庭也可在仲裁当事人与异议申请人就其所加工的楼梯、护栏等铁艺制作安装工程价格达成最终具有强制履行效力的协议后提交仲裁庭后再对仲裁当事人的争议进行仲裁。
此致
郑州市仲裁委员会。
仲裁协议异议申请书篇四
地址:xx市xx区x街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姚xx,该公司总经理。
事实与理由:
根据申请人与xx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签订的《模具加工制作合同》第9条的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事后又未达成书面协议的可向甲方当地法院起诉。”这应该属于约定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18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综上,申请人认为,xx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与申请人之间约定管辖不明,仲裁协议,xx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无权向贵委申请仲裁。
此致
申请人:xxx。
20xx年9月9日。
仲裁协议异议申请书篇五
法定代理人:_____,董事长。
被申请人:___公司。
地址:___省___市_____路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总经理。
申请人___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20___年___月___日在被申请人所在地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申请人将其生产的“___牌”白酒供给被申请人经销。申请人售给被申请人“____牌”白酒每件价格为160元人民币,全年供货不得少于500件。产品质量由申请人负责。第一次供货时间是20___年___月___日,数量为100件。被申请人于20___年___月___日付清第一次供货价款的60%以后,申请人应于收到货款的巧天内供应第二批白酒,交货地点为被申请人所在地沿江路112号的仓库。合同还约定,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由被申请人付定金2万元人民币。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经协商不能解决时,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0____年____月___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申请人向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___仲裁委员会依法组成仲裁庭进行了审理,并主持了调解。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自愿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一、解除___年___月____日签订的《购销合同》。
二、被申请人退还未售出的“_____牌”白酒110件,由被申请人负责运送到申请人所在地的xx仓库。运输中的风险由被申请人承担。
三、申请人收到被申请人2万元人民币的定金,由申请人返还1万元人民币,其余部分充抵申请人的货款和其他费用。依此结算,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得以结清。
四、本案的仲裁费和财产保全费共4000元人民币已由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负担元人民币,被申请人负担2000元人民币。被申请人负担部分从申请人应返还给被申请人的1万元人民币中扣除。扣除后的8000元人民币由申请人在验收被申请人退还“_____牌”白酒的当日以现金方式支付。
五、本协议书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由被申请人送仲裁庭一份。申请人在本协议书生效后的三日内撤回仲裁申请。
申请人:_____公司。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仲裁协议异议申请书篇六
申请人:
住址地:
法定代表人:
住址地: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xxx年12月3日签订的.《甲醇合成塔订货合同》中约定的仲裁协议无效。
事实与理由:
xxxx年12月3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甲醇合成塔订货合同》,该合同第12条合同争议的解决约定为“12.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按该委员会当时有效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12.2仲裁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古县)。”
申请人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合同中对具体的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双方在签订合同后也未达成补充协议,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的仲裁协议属于无效。为此,请求贵院确认仲裁协议无效。
此致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x年2月20日。
仲裁协议异议申请书篇七
被申请人:××××(某外国公司)。
申请事项: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红酒买卖合同争议案中,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现申请人特提出管辖权异议。
事实及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均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根据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受理案件。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书面协议。
本争议中被申请人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两份《合同》上虽然有仲裁条款,但由于申请人并未在这两份《合同》上签名或盖章,因此,载有仲裁条款的《合同》并不存在;除此之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也从未以其他书面方式单独达成过请求仲裁的协议。
被申请人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所依据的是两份所谓《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xxx)。但是,申请人在这两份合同上既没有签名,也没有盖章。也就是说,被申请人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所依据的合同是不存在的。
综上,被申请人提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是不存在的,“仲裁机构”受理被申请人的仲裁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仲裁机构”对本争议没有管辖权。
此致
xxxx委员会。
代理人:上海xxxx事务所律师李xx。
xxxx年十二月二日。
仲裁协议异议申请书篇八
被申请人:××××(某外国公司)。
申请事项: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红酒买卖合同争议案中,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现申请人特提出管辖权异议。
事实及理由:。
被申请人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所依据的是两份所谓《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rs/s-001-20xx和rs/s-002-20xx)。但是,申请人在这两份合同上既没有签名,也没有盖章。也就是说,被申请人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所依据的合同是不存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均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根据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受理案件。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书面协议。
本争议中被申请人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两份《合同》上虽然有仲裁条款,但由于申请人并未在这两份《合同》上签名或盖章,因此,载有仲裁条款的《合同》并不存在;除此之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也从未以其他书面方式单独达成过请求仲裁的协议。
综上,被申请人提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是不存在的,“仲裁机构”受理被申请人的仲裁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仲裁机构”对本争议没有管辖权。
此致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代理人: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x。
xxxx年十二月二日。
仲裁协议异议申请书篇九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签订的《甲醇合成塔订货合同》中约定的仲裁协议无效。
事实与理由:
20__年12月3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甲醇合成塔订货合同》,该合同第12条合同争议的`解决约定为“12.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按该委员会当时有效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12.2仲裁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古县)。”
申请人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合同中对具体的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双方在签订合同后也未达成补充协议,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的仲裁协议属于无效。为此,请求贵院确认仲裁协议无效。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
仲裁协议异议申请书篇十
申请人:罗xx,男,xxx年9月10日出生,住址:xx省xx县城关镇------,经常居住地:xx省xx市龙昆南-----小区a栋---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
申请人因xxxx印刷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诉申请人劳动纠纷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xx省xx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xxxx印刷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诉申请人劳动纠纷一案,因劳动合同的履行地(侵权行为地)在申请人所在地,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且本案业经xx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即仲裁行为已经明确了该案管辖权(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xxxx印刷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诉申请人劳动纠纷一案的.被告住所地、劳动合同履行地(侵权行为地)及劳动仲裁所在地均为申请人所在地,即xx省xx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及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因劳动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该是申请人住所地xx省xx市琼山区人民法院。请贵院依法移送。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年三月三日。
相关知识。
仲裁委的管辖范围:劳动争议案件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提出期限:如果申请人发现仲裁委不具有管辖权,则可以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该期限一般为10天。当事人逾期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撤销。
审查处理: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仲裁委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仲裁协议异议申请书篇十一
申请人:李xx,男,白族,1976年2月15日生,云南省大理xxxxx职工,住大理市经济开发区xx职工宿舍402室,身份证号码532901xxxxxxx,联系电话138872xxxx.
申请事项:请求确定由宜昌仲裁委员会仲裁,驳回原告的起诉。
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第八条明确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宜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于月日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对争议的处理方式作了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条规定的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属于仲裁的受案范围,认定双方当事人选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仲裁委员会对案件有管辖权。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即排除法院的诉讼管辖。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了第八条仲裁条款作为解决双方争议的方式,该仲裁条款对仲裁事项及仲裁机构均作了明确具体的约定,已经具备仲裁条款的构成要件,根据9月8日起施行的《仲裁法司法解释》第十一条“合同约定解决争议适用其他合同、文件中的有效仲裁条款的,发生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应当按照该仲裁条款提请仲裁”,依法应当认定双方订立有仲裁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6条之规定,双方订立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应该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处理,排除法院的诉讼管辖。如果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告知双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双方当事人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对争议的处理方式作了约定,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6条之规定,双方订立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应该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处理。故请求贵院依法审查双方的仲裁条款,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附:合同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此呈。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xx。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
仲裁协议异议申请书篇十二
申请人:安徽xxxx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滁州市定远路x号。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总经理。
请求事项:将该案移送至滁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
事实与理由:
刘xx与申请人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合劳仲案字【2012】第522号),业经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在答辩与举证期间,经申请人查证,2009年4月底刘xx已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2009年5月初刘xx与滁州xxxx劳务有限公司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滁州xxxx劳务有限公司将刘xx派遣至申请人处工作。无论申请人作为用人单位,还是作为用工单位,刘xx一直在安徽xxxx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滁州)上班,申请人从未将其派遣至合肥分公司工作(合肥分公司办公地为高档写字楼,均为业务营销人员,也无刘xx所述工作岗位)。申请人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均为滁州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本案无管辖权,本案应当由滁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请贵委予以审查,依法移送。
此致
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安徽xxxx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相关知识。
单位所在地指的是用人单位的注册地或者是经常营业地。这就对实践中用人单位注册地和营业地不一致时的情况,作出了明确规定。
因此,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先明确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根据实际情况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使劳动争议及时、有效地得以解决。
来源:http:///。
仲裁协议异议申请书篇十三
被申请人:××××(某外国公司)。
申请事项: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红酒买卖合同争议案中,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现申请人特提出管辖权异议。
事实及理由:
被申请人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所依据的是两份所谓《合同》(合同编号分别为:rs/s-001-20xx和rs/s-002-20xx)。但是,申请人在这两份合同上既没有签名,也没有盖章。也就是说,被申请人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所依据的合同是不存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均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根据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受理案件。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书面协议。
本争议中被申请人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两份《合同》上虽然有仲裁条款,但由于申请人并未在这两份《合同》上签名或盖章,因此,载有仲裁条款的《合同》并不存在;除此之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也从未以其他书面方式单独达成过请求仲裁的协议。
综上,被申请人提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是不存在的,“仲裁机构”受理被申请人的仲裁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仲裁机构”对本争议没有管辖权。
此致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代理人:北京廉峰律师事务所律师陆岩。
xxxx年十二月二日。
仲裁协议异议申请书篇十四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因原告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起的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
请求贵院依法驳回原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起诉。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在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中第十一条第一款明确约定:_________________“双方在合同执行中,应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合同中发生的'纠纷,若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对方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此可见,双方对纠纷的解决机关已达成仲裁协议,原告对发生的纠纷应当向西安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而向贵院提起诉讼违反双方约定且与法相悖。
仲裁法第二十六条规定:_________________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虽然双方只约定了由对方的仲裁机构仲裁,但首先双方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为仲裁,解决机构为仲裁委员会,而西安市只有一个西安仲裁委员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_________________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因此该仲裁协议对仲裁机构的约定是明确的。本案应由西安仲裁委员会受理,贵院依法不拥有对本案的管辖权。
综上所述,双方签订的仲裁协议是真实有效符合法律规定的,贵院应依法驳回原告起诉。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仲裁协议异议申请书篇十五
地址:xx市xx区横泾街天鹅荡路xxx号,法定代表人:xxx,该公司总经理。
事实与理由:
根据申请人与xx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签订的《模具加工制作合同》第9条的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事后又未达成书面协议的可向甲方当地法院起诉。”这应该属于约定不明,根据《xxxx仲裁法》第xx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综上,申请人认为,xx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与申请人之间约定管辖不明,仲裁协议,xx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无权向贵委申请仲裁。
此致
申请人:xxx富宁成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特别授权代理人:xxx。
20xx年x月x日。
仲裁协议异议申请书篇十六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xxx,职务总经理请求事项:将该案移送至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事实与理由:此致申请人:年月日。
相信很多的劳动朋友们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的,在公司或者是企业工作的时候,认为对方有不公平不合法提起仲裁的情况,但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会将其提交至高级的法院结果被移交去别的法院对管辖权异议。那么在此小编将为您提供一份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西安####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因原告####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起的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驳回原告####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起诉。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09年#月#日收到贵院受理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案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贵院应依法驳回原告起诉,理由如下:
虽然双方只约定了由对方的仲裁机构仲裁,但首先双方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为仲裁,解决机构为仲裁委员会,而西安市只有一个西安仲裁委员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仲裁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文申请书。因此该仲裁协议对仲裁机构的约定是明确的。本案应由西安仲裁委员会受理,贵院依法不拥有对本案的管辖权。
综上所述,双方签订的仲裁协议是真实有效符合法律规定的,贵院应依法驳回原告起诉。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西安####有限公司。
其实,当大家发生了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时,真的不用担心的,因为不管是移交了还是没有移交,重点是能帮您处理劳动仲裁还您一个合法的权益,但是您介意的话就写份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文,然后将您的信息和申请的事实以及理由清楚的写出来,申请的请求这些就可以了。
仲裁协议异议申请书篇十七
法定代表人xx,职务总经理。
请求事项:xx将该案移送至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
事实与理由:xx。
刘xx与申请人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合劳仲案字【20xx年】第某号),业经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在答辩与举证期间,经申请人查证,20xx年4月底刘xx已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20xx年5月初刘xx与滁州xx劳务有限公司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滁州xx劳务有限公司将刘xx派遣至申请人处工作。无论申请人作为用人单位,还是作为用工单位,刘xx一直在安徽xx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滁州)上班,申请人从未将其派遣至合肥分公司工作(合肥分公司办公地为高档写字楼,均为业务营销人员,也无刘xx所述工作岗位)。申请人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均为某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本案无管辖权,本案应当由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请贵委予以审查,依法移送。
此致
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
20xx年x月x日。
仲裁协议异议申请书篇十八
住所地:____工业园____路____号。
法定代表人:杨____。
职务:公司经理。
申请人因詹____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上海南汇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詹____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请人所在地,且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詹____诉申请人买卖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为申请人所在地,即____市____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该是申请人住所地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请贵院依法移送。
此致
____市人民法院。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仲裁协议异议申请书篇十九
异议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被异议人:身份证号xxxxxxxxxx,住xx省。
申请事项:请求确认xx仲裁委员会对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增资扩股合同争议案没有管辖权。
事实及理由:
根据被异议人在其仲裁申请书“交易合同的`履行及纠纷的产生”中陈述,“申请人自支付全部增资价款至今,被申请人xx未按照《增资扩股协议》2.1.4、4.2条款的约定完成xx科技的工商变更登记(协议约定在不晚于20xx年xx月xx日完成),亦未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名册或向申请人签发出资证明书”。可见,被异议人认为的争议发生的时间为20xx年xx月xx日。
根据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双方签订的《增资扩股协议》第十条10.1款约定:“任何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而产生的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加以解决。如协商未果,则任何一方有权在该等争议发生后六十(60)天内,将争议提交xx仲裁委员会依据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该约定确定了仲裁管辖的时间是在争议发生后六十天内,排除了争议发生六十日以后通过仲裁解决争议的方式。
以上的事实说明。应当在其认为纠纷发生后六十日内的20xx年3月1日之前,而被异议人提起仲裁的时间却是在争议发生后近两年的20xx年xx月xx日,而仲裁机构在双方发生争议六十日后对本案无管辖权。
为此,特提出以上管辖异议,请求确认xx仲裁委员会对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增资扩股合同争议案没有管辖权。
此致
异议人:
20xx年x月x日。
仲裁协议异议申请书篇二十
地址:**市吴中区横泾街天鹅荡路2880号,法定代表人:姚群成,该公司总经理。
异议请求:
申请人认为贵委对本仲裁案件没有管辖权,请求贵委驳回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仲裁申请。
事实与理由:
根据申请人与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签订的《模具加工制作合同》第9条的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事后又未达成书面协议的可向甲方当地法院起诉。”这应该属于约定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18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综上,申请人认为,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与申请人之间约定管辖不明,仲裁协议,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无权向贵委申请仲裁。
此致
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富宁成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特别授权代理人:
20xx年9月9日。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60302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