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和学习中,经常需要写报告来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或提出建议。在撰写报告之前,应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和调研工作。下面是一份关于市场调研的详细报告,请各位领导审阅。
医疗服务价格调查报告篇一
李洪奇律师北京市中济律师事务所医学法律部主任。
统计数字表明,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医疗诉讼案件多达170万件,其中涉及药物纠纷的占37%,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成为被告已不鲜见。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和法规,大多数药物纠纷案件都不会简单地归责于药品生产经营者,而是要以过错行为、损害结果以及二者因果关系为逻辑前提,根据具体情节定案归责。概括而言,只有两种情况下生产经营者才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一是药品质量有瑕疵;二是药品发生了不良反应。从司法实践看,药品质量责任比较容易认定,只要证明存有质量问题,就应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追究生产经营者的法律责任,人民法院依据不同的损害结果予以判决;然而,药品不良反应则不同,需要认真鉴别和论证,才能认定生产经营者是否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本文希望通过分析药品不良反应的含义、与其他药物纠纷的区别以及相关法律责任和免责事由,探究医疗诉讼中药品生产经营者的因应对策。
一、药品不良反应的含义。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联合发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把不良反应定义为:“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这一法定概念包含三个要素:一是药品必须合格。假冒伪劣药品及其他不合格药品的人身损害不能认定为“不良反应”;二是用药必须严格符合药品明示的规定,或遵守医师的正确医瞩。不正常、不合理的用药不在此列;三是发生了有害反应,且这种有害反应是与治疗目的无关的或者是出乎事先预料的。以上三要素缺一不可,必须同时满足才可鉴定为药品不良反应。
二、药品不良反应与其他药物纠纷的区别。
医疗诉讼的原因大致有两种,即医疗纠纷和药物纠纷。医疗纠纷主要针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药物纠纷主要针对生产经营企业,二者有时会出现一案并存的情况,特别是涉及药物治疗的纠纷。
医疗纠纷的分析另文论述,在此不再赘言。药物纠纷可分为由药物本身引起和因药物使用引起的两类纠纷。药物本身问题包括药品质量问题、药品不良反应及上市前临床实验中没有显现的其他问题;药物使用问题包括运输储藏造成的药品变质失效,临床或otc用药不合理(如对因对症、配伍禁忌、用法用量等问题)以及其他外部原因。可见,药物不良反应属于药物纠纷中的药物本身问题,是药物纠纷的下位概念,二者不属同一层面。由于药品不良反应是限于科技发展水平所不能认识和解决的问题,而其他药物纠纷则多是人为过失所致,因此有必要对药物不良反应进行更下一更狭义、更周延的界定,严格区分药品不良反应和其他形式的药物纠纷,以利于法律责任的认定。
三、药品不良反应的法律责任及免责事由。
第一、单纯的药品不良反应一般不负法律责任。
按照药品不良反应的法定概念,药物纠纷案件一经鉴定为“不良反应”,实际上已经排除了人为过失和过错。由于药品不良反应在我国民法上不属于严格过错责任和推定过错责任范畴,只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或公平过错责任原则,因此生产经营者只要没有过错,就不必承担法律责任;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行使自由裁量权。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但这不具普遍性。我国药政法规规定了一些生产、经营者可以免责的条款。例如,《监测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内容和统计资料是加强药品监督管理、指导合理用药的'依据,不是医疗纠纷、医疗诉讼和处理药品质量事故的依据”。这一条体现了现行法律法规不支持单纯以药物不良反应提起医疗诉讼的原则立场。209月1号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也规定,“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以外的”和“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不是医疗事故,从理论上把不良反应排除在医疗事故之外。《条例》同时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药品生产、经营者必须严格履行报告义务。
我国对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定期的报告制度。新修正的《药品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经常考察本单位所生产、经营、使用药品质量、疗效和反应。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严重不良反应,必须及时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对已确认发生严重不良反应药品,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紧急控制措施,并应当在五日内组织鉴定。自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可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定义务是建立健全不反应的反馈、报告机制。
第三、药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过错责任。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过错行为和损害事实的生产经营者则要承担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一)、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应报告而未报告的。(二)、药品使用说明书上应补充注明的不良反应而未补充的。(三)、未按规定报送或隐瞒药品不良反应资料的。
四、药品不良反应的诉讼对象。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医疗诉讼案件逐渐增多,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自年4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一些人无视基本医学事实和法律事实,滥用诉权,增加了药品生产经营者的诉讼成本。
笔者认为,药品生产经营者面对医疗诉讼时不能忽视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应诉答辩时认真分析纠纷的类别和本质,区别药品不良反应纠纷与其他药物纠纷。
第二、证证明自己履行了法定义务,以及商业行为中没有过错和不足。同时证明对方当事人或第三人存有过错。
第三、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一套以《药品管理法》为法律、配以行政法规、地方法规以及部门规章的药事法律体系,药品不良反应的管理亦以纳入法制化轨道。但不能否认,现在的法律体系尚不健全,某些法律规定互相冲突,造成法律适用困难、甚至是法律盲区。只有系统研读药政法律法规,通解其立法本意,依法行事,才能真正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李洪奇律师北京市中济律师事务所医学法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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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价格调查报告篇二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开展乡村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调查的通知》(皖价医函(xx)21号)要求,结合当前深入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紧密结合本职工作,关注民生,我们于3月12日至13日会同市卫生局重点对太湖县卫生局及部分乡村卫生院的经营状况和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并综合市辖其他县(市)的调查情况一并报告如下:
一、太湖县卫生医疗机构的总体情况。
太湖县属山区县、库区县,也是国家级贫困县,全县2300平方公里,人口56万人。全县乡镇卫生院机构数37个,在职职工739人(其中合同制242人,卫生技术人员505人,管理人员44人),离退休人员287人,床位414张,病床使用率为53.8%,全年门急诊53.4万人次,每门急诊人均平均收费水平61.81元,其中药品费40.6元,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支出19.8%,xx年度业务收入4324万元,其中药品收入2558万元,占业务收入的59.16%,药品费1669万元,药品加价率为28.7%。农村卫生院医疗服务收费都是严格依据xx年3月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印发的《**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价格)的标准,有些一般卫生院由于医疗市场的竞争还略低于此价格标准,乡镇卫生院一般都没有收取挂号费。
太湖县农村卫生院都是政府办的公益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由于该县属大别山区贫困县,老百姓的经济还十分拮据,一年的收入用于基本生活外所剩无几,用于看病就医的钱就更少了,所以大部分农村卫生院还是以中医或者是以中西医结合为主的,“以药养医”的情况长期困扰着乡镇卫生院,制约着农村卫生院的发展,农村有些一般卫生院和分院甚至只能是医生开处方卖药,一年中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的80%左右。
二、调查点的基本情况。
为了更准确掌握乡村卫生医疗机构的经营状况,根据工作安排,我们按好、中、差三个等次分别选择了江塘卫生院、李杜卫生院、晋熙卫生院和新仓镇香茗山村卫生室进行了实地调查,基本情况如下:
x光机一台,黑白b超一台,心电监护仪一台,麻醉呼吸机一台,三导联心电图机一台,除颤监护仪一台。xx年总收入152万元,其中药品收入65万元,医疗收入85万元,其他收入2万元,政府投入95万元;xx年总支出267万元,其中设施建设87万元,设备购置10万元,人员工资91万元,其他公用支出79万元(其中药品材料50万元)。
江塘卫生院严格执行省市医疗服务价格。主要收费项目有:诊费2元/次,床位费20元/双人间,肌肉注射3元/次,静脉注射4元/次,静脉输液6元/次(含输液器),中清创缝合60元/次,小清创缝合30元/次,中换药15元/次,小换药8元/次,洗胃25元/次,b超常规检查40元/次,肝功能全套26元/次,肾功能全套16元/次,生化全套(含电解质)84元/次,血常规16元/次,尿常规8元/次,x光摄片12*15胸片26元/次,产前检查6元/次,妇科检查6元/次,心电图检查20元/次,心电监护16元,椎管内麻醉250元,胸腔穿刺术40元,阑尾切除术250元,剖宫产术550元,全子宫切除术550元(均含材料费)。
xx年度药品销售65万元,药品购进未公开招标采购,采取在市县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价格面议,加价率根据物价公报限定零售价,结合当地药品市场价格确定,药品、器械均按15%加成率进行销售。
(二)天华镇李杜卫生院是一所非营利性乡村卫生服务机构,现有正式职工10人,非在编职工6人,退休职工5人。编制床位10张,主要医疗设备有放射机、b超机、心电图、生化分析仪等。
xx年度该院年收入88.4万元,其中医疗收入12万元,药品收入54.8万元,财政补助15.9万元,其他收入5.8万元,医疗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为18%,药品收入占72%。年总支出88.4万元,其中人员工资35.7万元,设备购置维修、房屋维修、办公开支等支出6.7万元。
该院主要医疗收费项目均严格执行《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和《**市医疗服务价格》,并报物价部门备案。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有综合医疗服务类、医技诊疗类、临床诊疗类、中医诊疗类四大类。
xx年全年药品收入54.8万元,药品进货均在有经营资质的医药公司购进,药品支出46万元,实际药品综合加价率为19.1%。各类药品价格均未超过最高限价。
(三)晋熙镇卫生院是太湖县老城区唯一的一所非营利性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人口3万多人。主要医疗设备有:x光机、b超机、胃镜机、心电图机、激光机、万能手术床、综合治疗台、自动尿液分析仪、半自动化分析仪、全自动血液分析仪和血凝细胞分析仪等主要设备。编制人数63人,就业及合同工11人,在职职工合计74人,退休17人。编制床位60张,实际30张。
占总收入的比重为45%,检查检验收入占收入的比重为5.3%;年总支出393万元,其中设备购置17万元,在职职工工资支出136万元,退休工资43万元,其他支出10万元。医疗服务价格方面,该院主要依照xx年颁发的《**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中的各种医疗服务规定的价格收费,其主要收费标准:诊费2元/人次、静脉注射6元/次、肌肉注射2元/次、静脉采血4元/次、大换药20元/次、中换药10元/次、小换药6元/次、电子胃镜160元/次、b超40元/次、x摄片(12×25)25元/次、生化全套100元/次、肝功能35元/次、肾功能20元/次、尿常规8元/次、血沉8元/次、心电图15元/次、腹股沟疝修补术400元/次。xx年药品销售额为179万元。进货渠道是以**医药站、县医药公司等二、三级批发站购入。未从非正规渠道和私人药贩购入。药品销售价格基本上是按照安徽省物价局《价格公报》上发布的政府定价,以不超出最高零售价格为标准,新特药价格是按照进价顺加15%执行。
(四)新仓镇香茗山村卫生室:香茗山村卫生室是该县首批建设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卫生室,卫生室由8名村医组合而成,成立于xx年元月1日,卫生室固定资产投入1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5万元,村医集资8万元。从经营近3个月的情况看,村卫生室收入95%来源为药品收入,诊疗服务收费仅有注射收费,约占总收入的5%,少数药品实际加价率在60%以上,卫生室工作人员人均工资在600元/月左右。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开展乡村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调查的通知》(皖价医函(xx)21号)要求,结合当前深入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紧密结合本职工作,关注民生,我们于3月12日至13日会同市卫生局重点对太湖县卫生局及部分乡村卫生院的经营状况和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并综合市辖其他县(市)的调查情况一并报告如下:
一、太湖县卫生医疗机构的总体情况。
太湖县属山区县、库区县,也是国家级贫困县,全县2300平方公里,人口56万人。全县乡镇卫生院机构数37个,在职职工739人(其中合同制242人,卫生技术人员505人,管理人员44人),离退休人员287人,床位414张,病床使用率为53.8%,全年门急诊53.4万人次,每门急诊人均平均收费水平61.81元,其中药品费40.6元,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支出19.8%,xx年度业务收入4324万元,其中药品收入2558万元,占业务收入的`59.16%,药品费1669万元,药品加价率为28.7%。农村卫生院医疗服务收费都是严格依据xx年3月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印发的《**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价格)的标准,有些一般卫生院由于医疗市场的竞争还略低于此价格标准,乡镇卫生院一般都没有收取挂号费。
太湖县农村卫生院都是政府办的公益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由于该县属大别山区贫困县,老百姓的经济还十分拮据,一年的收入用于基本生活外所剩无几,用于看病就医的钱就更少了,所以大部分农村卫生院还是以中医或者是以中西医结合为主的,“以药养医”的情况长期困扰着乡镇卫生院,制约着农村卫生院的发展,农村有些一般卫生院和分院甚至只能是医生开处方卖药,一年中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的80%左右。
二、调查点的基本情况。
为了更准确掌握乡村卫生医疗机构的经营状况,根据工作安排,我们按好、中、差三个等次分别选择了江塘卫生院、李杜卫生院、晋熙卫生院和新仓镇香茗山村卫生室进行了实地调查,基本情况如下:
x光机一台,黑白b超一台,心电监护仪一台,麻醉呼吸机一台,三导联心电图机一台,除颤监护仪一台。xx年总收入152万元,其中药品收入65万元,医疗收入85万元,其他收入2万元,政府投入95万元;xx年总支出267万元,其中设施建设87万元,设备购置10万元,人员工资91万元,其他公用支出79万元(其中药品材料50万元)。
江塘卫生院严格执行省市医疗服务价格。主要收费项目有:诊费2元/次,床位费20元/双人间,肌肉注射3元/次,静脉注射4元/次,静脉输液6元/次(含输液器),中清创缝合60元/次,小清创缝合30元/次,中换药15元/次,小换药8元/次,洗胃25元/次,b超常规检查40元/次,肝功能全套26元/次,肾功能全套16元/次,生化全套(含电解质)84元/次,血常规16元/次,尿常规8元/次,x光摄片12*15胸片26元/次,产前检查6元/次,妇科检查6元/次,心电图检查20元/次,心电监护16元,椎管内麻醉250元,胸腔穿刺术40元,阑尾切除术250元,剖宫产术550元,全子宫切除术550元(均含材料费)。
xx年度药品销售65万元,药品购进未公开招标采购,采取在市县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价格面议,加价率根据物价公报限定零售价,结合当地药品市场价格确定,药品、器械均按15%加成率进行销售。
(二)天华镇李杜卫生院是一所非营利性乡村卫生服务机构,现有正式职工10人,非在编职工6人,退休职工5人。编制床位10张,主要医疗设备有放射机、b超机、心电图、生化分析仪等。
xx年度该院年收入88.4万元,其中医疗收入12万元,药品收入54.8万元,财政补助15.9万元,其他收入5.8万元,医疗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为18%,药品收入占72%。年总支出88.4万元,其中人员工资35.7万元,设备购置维修、房屋维修、办公开支等支出6.7万元。
该院主要医疗收费项目均严格执行《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和《**市医疗服务价格》,并报物价部门备案。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有综合医疗服务类、医技诊疗类、临床诊疗类、中医诊疗类四大类。
xx年全年药品收入54.8万元,药品进货均在有经营资质的医药公司购进,药品支出46万元,实际药品综合加价率为19.1%。各类药品价格均未超过最高限价。
(三)晋熙镇卫生院是太湖县老城区唯一的一所非营利性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人口3万多人。主要医疗设备有:x光机、b超机、胃镜机、心电图机、激光机、万能手术床、综合治疗台、自动尿液分析仪、半自动化分析仪、全自动血液分析仪和血凝细胞分析仪等主要设备。编制人数63人,就业及合同工11人,在职职工合计74人,退休17人。编制床位60张,实际30张。
占总收入的比重为45%,检查检验收入占收入的比重为5.3%;年总支出393万元,其中设备购置17万元,在职职工工资支出136万元,退休工资43万元,其他支出10万元。医疗服务价格方面,该院主要依照xx年颁发的《**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中的各种医疗服务规定的价格收费,其主要收费标准:诊费2元/人次、静脉注射6元/次、肌肉注射2元/次、静脉采血4元/次、大换药20元/次、中换药10元/次、小换药6元/次、电子胃镜160元/次、b超40元/次、x摄片(12×25)25元/次、生化全套100元/次、肝功能35元/次、肾功能20元/次、尿常规8元/次、血沉8元/次、心电图15元/次、腹股沟疝修补术400元/次。xx年药品销售额为179万元。进货渠道是以**医药站、县医药公司等二、三级批发站购入。未从非正规渠道和私人药贩购入。药品销售价格基本上是按照安徽省物价局《价格公报》上发布的政府定价,以不超出最高零售价格为标准,新特药价格是按照进价顺加15%执行。
(四)新仓镇香茗山村卫生室:香茗山村卫生室是该县首批建设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卫生室,卫生室由8名村医组合而成,成立于xx年元月1日,卫生室固定资产投入1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5万元,村医集资8万元。从经营近3个月的情况看,村卫生室收入95%来源为药品收入,诊疗服务收费仅有注射收费,约占总收入的5%,少数药品实际加价率在60%以上,卫生室工作人员人均工资在600元/月左右。
医疗服务价格调查报告篇三
韩溢、赫子竞、朱铁成。
azure_rose@。
一、知情权、决定权的含义。
为保障日常生活中消费者的权利,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颁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消》法)。该法赋予消费者九项权益,即人身财产安全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得赔偿权、成立社团权、获得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权、尊重权和监督权。消费活动中,消费者最常运用的也是最基础的权利就是知悉真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所谓“知悉真情权”或“知情权”,即《消》法第8条所规定的――“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具体指,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所谓“自主选择权”或“决定权”,即《消》法第9条所规定的――“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具体指,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现实生活中,人们除了衣食住行消费之外,还有其他许多领域的消费,如医疗服务。患者到医院就医,接受医院提供的诊疗、护理服务,以使自身得到康复,同时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这一民事行为本身符合消费法律关系的特性,应适用《消》法,患者作为消费者理应享有《消》法所赋予的各项权益。
二、医疗服务中保障患者知情权、决定权的必要性。
医疗服务虽然是生活消费的一种,但又不同于一般的生活消费,医疗服务有着其独有的特性。具体讲医疗服务的独有特性有如下几方面:
1、医疗服务的内容直接针对消费者的身体、器官和组织,服务的结果对消费者的肉体乃至精神将产生巨大的影响。
2、医疗服务的提供者所承担的风险特别巨大。
3、通常情况下消费者对医疗知识严重缺乏,因而,对于医疗服务的方式、品种,甚至价位的选择方面,几乎提供者拥有完全的决定权,而消费者基本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
4、由于医疗服务的全过程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今后健康乃至生命,因而,从消费过程的心理状态看,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居于优势,消费者处于劣势,通常消费者不敢对服务本身提出质疑。
医疗服务具有上述特性,使其权责分担有别于一般消费。消费者接受医疗服务的同时也必然承担着很大的风险。尤其象做手术这类服务,无论结果如何,消费者的身体必然要遭受损害,不过是以小害来避大害而已。人体的器官、组织一般是不可再生的,一旦缺失便不复存在,相应的生理功能就要受到影响,这种影响将持续到患者生命的尽头。因而,医疗服务者比普通消费者在消费时承担了更大的风险,应当赋予其更多的权利。而《消》法只是对患者的`最低保障,法律对于患者的保护应高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即,在医疗服务中患者不仅仅享有知情权、决定权,更重要的是如何更大范围的更有力的切实保障医疗服务者的知情权与决定权。
然而,现实生活中,消费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其知情权、决定权得不到保障的情况却不乏其例。如,日前的一起医疗纠纷案例中就存在若干医院不尊重患者知情权、决定权的情节。具体是,某男,因右下腹肿物半年有余,到某医院诊治。在对其进行多项化验仍不最终确定肿物性质的情况下,医院决定对该患者实施“剖腹探查术”。然而,这个手术决定的作出,并未向患者交代病情、化验结果、处置方案,也未征询患者的意见;更没有患者本人或者家属的手术同意签字,(当时患者有行为能力,可以表达自己的意见);更为严重的是,医院向患者及其家属隐瞒了部分诊疗措施――在术前谈论会上已决定对患者实施“右半结肠切除术”并已做了相应准备工作;手术过程中,医院超越手术同意书授权的“剖腹探查”的内容,擅自对患者实施了“右半结肠切除术”。
三、医疗服务中患者知情权、决定权的法律保障。
正是由于医疗服务的上述特征,及现实生活中医院不尊重患者消费权益,尤其是不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决定权的现象比比皆是,为切实保障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享有上述两项基本权利,相关的医疗卫生法规均对此作出了相应规定:
1.患者知情权。
1994年8月29日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62条就有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应当向患者作必要的解释。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家属。”
2.患者决定权。
1994年2月26日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从上述法律规定的用语看,法律更严格保障患者而不是普通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决定权。在医疗服务领域消费的提供者――医院“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实施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必须”征得患者同意。而《消》法只是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决定权。这样的实体权利的规定体现了法律对于医疗服务接受者的关爱,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和维护,更适用医疗领域的高风险、影响大的性质。
四、医院有告知义务和尊重患者决定权的义务。
患者的知情权、决定权是与院方的告知义务、尊重患者决定权的义务相对应的,并且知情权、决定权的实现是以院方的告知义务、尊重患者决定权的义务的履行为基础的。因而,若不强制规范院方的告知、尊重决定义务,患者的知情权、决定权就无从体现。
《消》法对于一般的生活消费尚且规定了经营者有详细告知义务,并且有义务对可能的危险要作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对于风险责任更大的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医院当然应承担更重的告知义务和警示义务和尊重患者决定的义务。
前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两条规定也体现了院方告知患者病情及诊疗措施和尊重患者重大医疗方案决定权是其法定义务。
医院作为诊疗方,有责任主动告知患者或者家属病人的真实的病情及相应的治疗方案,并及时征询患者本人及家属对治疗方案的意见。尤其是手术过程中,出现紧急情况,更应如此。产妇难产危及产妇和婴儿的性命的情况下,医院无权自主决定保大人还是保孩子,这个决定只能由产妇及其家属来作出。同样,某医院在切开某男的腹腔看到肿物后,只有在进一步查证肿物的性质的情况下,向患者或家属交代病情并征得他们的意见后,才能采取或切除或缝合的措施。医院永远不能代替患者或家属来做决定,它始终是一个决定的执行者!而这个决定应发自于患者或其亲属,而非院方。否则,这样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甚至将构成非法侵害他人身体健康。这也是产生医患纠纷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四、思考。
首先,笔者并不是完全否认院方对诊疗方案的决定权。特定情况下,院方为患者性命健康考虑,可以单独实施决定权。但这种权利的实施要受到非常严格的限制。不能因为手术同意书上经常有“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具体术式”的字样,而不分患者是否神智清醒,家属是否在场,情况是否危急,而一概自主决定乃至采取诊疗措施。医生虽然比患者更富有医学知识,更知道各种病情的处理方式,但毕竟器官、组织是患者本人的;诊治结果是由患者本人终身承受的。所以,医生只能是一个病情的分析者和决策的执行者。
其次,患者应自主维护自己的知情权与决定权,医院也应更多的尊重和保障患者及其家属的知情权与决定权的行使。这样能更有效地清除医生在诊疗过程中的存在过失或侵权的嫌疑,进而有效地避免医患纠纷的频繁发生。
最后,患者知情权、决定权不能得到有效保障,主要是因为《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共140多条的规定里,未对医疗机构侵犯患者知情权、决定权所应承担的责任及受到的处罚给予明文规定。这也是笔者对上述两部规定提出的建议修订之处。不作这方面的立法规定,保障患者在医疗服务中的知情权与决定权,完善维护人身权利方面的立法,始终是遥不可及的。
(注:本文刊登于11月27日《百姓信报》第11版。)。
医疗服务价格调查报告篇四
华东地区作为中国最具活力的经济增长带,是中国经济最发达、资金利用率以及资源利用率最高的地区。以上海为龙头,由江苏省、山东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和安徽省所组成的地区带,该地区聚集了许多“精英”城市,在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中,华东地区不仅在经济方面发展迅猛,在医疗方面也有举足轻重的建设发展。
近年来大批新建医院与传统院区在建设和改造上对医疗信息化的.建设起到了推进作用。在《-全国医院信息化投入情况概要》中也提到了,在全国医院信息化投入方面华东地区位居首位。中国数字医疗网结合华东地区度信息化建设情况,选取了华东地区主要省份近150家医院,收集了近1000份调查问卷,发布了《2016华东地区医院移动医疗投入与应用情况报告》。
一、样本调查统计说明:
本报告涉及华东地区150余家医疗机构,收集了近1000份调查问卷。主要选取了华东地区主要省份城市,包括江苏省、山东省、浙江省、江西省、福建省、安徽省,以及直辖市上海的主要医疗机构。
其中,调查样本中三级医院占53%,二级医院占36%,基层医疗机构占11%。
二、华东地区医院信息化投入情况:
据《2015-20全国医院信息化投入情况概要》中数据显示,华东地区在医院信息化投入位居全国第一。在我们的样本数据中,万以上的投入占据12%,刨除最高值和最低值,华东地区平均投入在400万-500万之间。
江苏省医院信息化投入情况。
山东省医院信息化投入情况。
上海市医院信息化投入情况。
浙江省医院信息化投入情况。
江西省医院信息化投入情况。
福建省医院信息化投入情况。
安徽省医院信息化投入情况。
根据上述每个省市的医疗机构投入情况可以得出各省市平均投入值。
三、华东地区医院信息化之移动医疗投入情况:
调查显示了华东地区医疗机构对院内医疗项目投入情况,27%的医疗机构以信息化总投入的60%-80%的投入比为主。
华东地区医疗机构移动医疗投入比例。
四、华东地区移动医疗项目应用情况:
我们结合医院主要涉及的移动医疗项目归纳为七大类:移动医生、移动护士、移动挂号、移动药师、移动办公、在线教育,以及其他移动应用。根据不同省份汇总了不同省份地区的医疗机构中有关移动医疗项目的应用情况。
江苏省医疗机构移动医疗项目应用情况。
山东省医疗机构移动医疗项目应用情况。
上海市医疗机构移动医疗项目应用情况。
浙江省医疗机构移动医疗项目应用情况。
江西省医疗机构移动医疗项目应用情况。
福建省医疗机构移动医疗项目应用情况。
安徽省医疗机构移动医疗项目应用情况。
医疗服务价格调查报告篇五
根据市发改委、市监察厅、市纠风办、市卫生局转发《关于开展全国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院对目前医药卫生服务价格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在全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后,我院立即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科主任、护士长为成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家基本药物价格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机构及职责。接到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文件的后,院领导及时审阅,切实领会精神对自查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要求药剂科、微机室负责人对医院药品、耗材销售价格进行了逐一核对,财务科负责人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审查,确保我院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准确无误。
定价格标准执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在电脑上统一将一次性材料单独标识出,进行一次性材料的统一管理。通过电子大屏幕以及科室公示牌将部分医疗价格收费及药品实行明码标价,并执行公示收费。
目前医院医药卫生服务价格主要按以下标准严格执行:
1、根据青发改(20xx)515号文件精神,我院严格执行药品实际购进价格在50元(含50元以下)最高流通差价率为15%;购进价格在50-100元(含100元)之间的,最高流通差价率为10%,但最高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中药饮片加价率最高不得突破25%。
2、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xx)440号精神,调整了部分药品的最高零售价。
3、目前医院一次性卫生材料加价率为15%。
通过此次活动,对院内所有药品销售金额排序在前十位的品种进行了价格下浮10%的调整。对院内抗菌药物销售金额排序在前三位的品种进行了价格下浮10%的调整。未发现我院存在医药卫生服务价格乱收费现象。
20xx年6月23日。
医疗服务价格调查报告篇六
按照县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整治的统一要求,我院认真扎实的开展了本院的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治理工作,现将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继续深化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完善管理办法,推进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加强医药领域诚信建设,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努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最近,我院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院长亲自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把抓好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切实把规范医药市场秩序,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来抓。
要求药品采购必须按照方案狠抓落实,要进一步规范药品采购程序,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坚决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一旦发现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决不姑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理一起。
(一)进一步规范药品采购秩序。今年,我院继续推行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制度,要求药品采购人员必须按照湖北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进行药品采购。并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和《湖北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确定出药品定点配送企业,做到了透明采购。坚决杜绝药品购销环节中一切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二)建立健全我院构规章制度。通过方案实施,我院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技术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服务质量监控措施进一步硬化,治疗室建设和病历文书书写进一步规范,医德医风考评制度进一步落实,医务人员服务态度进一步得到了改善。
(三)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要求各科室要不断对职工进行思想教育,广大医务人员要普遍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通过服务流程的规范和简化,我院“三长一短”(挂号、收费、取药时间长,就诊时间短)的不良现象完全消除,赢得了辖区群众的好评;同时,要求相关科室进一步推行院务公开,促进医疗机构民主决策与科学管理,加强民主监督,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措施的全面落实,未发现本系统医药购销环节中存在违规、违纪现象。
医疗服务价格调查报告篇七
根据宜都市纠风办、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医疗机构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我院组织专班,重点针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及收费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我院自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所有药品均通过全省统一平台网上采购,实行零差价销售,确实落实省、市相关制度及规定。采购药品品种及规格,均由药剂科负责收集临床科室意见及建议,交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后确定。在自查过程中,未发现在设备及医用材料采购中有违反规定,收受医药公司返利等行为,医务人员无收受回扣等行为。
我院目前(4月)门诊处方例均费用为22.79元,门诊药占比为63%,一季度住院例均费用为936.1元,住院药占比为42.14%。未发现“大处方”、滥检查及开单提成等现象。通过对门诊及住院部就诊患者进行满意度调查,无患者反映有医务人员索要“红包”的现象。我院严格遵守新农合及医保患者转诊制度,实行逐级转诊。卫生院无出租承包科室。我院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药物及医疗服务价格实行上墙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力求收费行为规范,但在20xx年8月15日省物价局关于乡镇卫生院实行门诊“一般诊疗费”后,门诊收住院的部分病人没有收取10元的“一般诊疗费”,但却收取了部分门诊病人的急诊诊查费(每人次一元,共261人次,计261元),为不合理收费,已经彻底整改纠正。
我院对各类资金管理及使用严格遵循财务管理制度,自查过程中,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违规情况。
我院设置有医保管理办公室,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并上墙公示。由专人负责医保管理工作,制定有医保费用控制制度,并由院医保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指导临床医务人员规范医疗保险行为。对医保患者费用及时结算,严格出入院制度,无欺诈骗保行为发生。自查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城镇居民医保群众门诊资金使用率不高,分析原因一是部分城镇居民医保患者居住地离我院较远,就诊不便;二是我院对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居民对政策不熟悉。今后,我院将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使城镇居民医保受益面提高。
我院目前药房储存条件完善,设置有空调,药品专用冰柜,毒、麻、精神药品专用保险柜,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购药台账及各种票据、供货企业相关证件及资料保存完善。药品及医疗器械进货渠道合法,过期失效药品报损登记及时准确,无擅自配制或调制使用制剂等违法违纪行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完善,上报及时。院内目前无高风险医疗器械。
医疗服务价格调查报告篇八
针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我院进行了认真自查,具体报告如下:
1.规范收费的情况:我院实行了住院费用清单制、医药价格公示查询制和患者住院平均费用、门诊费用定期公示制;无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和自立项目收费的情况。
2.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的情况:无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开大处方和乱收费的问题。
3.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情况:无小金库、开单提成、红包、回扣、科室出租承包及内部科室与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直接挂钩的承包办法等情况。
4.建立和完善行风建设管理制度的情况:建立了医德考评档案,把医德考评与单位评先和个人的评优、晋升挂钩。
5.药品、医疗器械招标采购的执行情况:二月份开始我院参加全省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医疗服务价格调查报告篇九
根据《邢台市20xx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办字【20xx】47号)和《20xx年邢台市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邢卫纠【20xx】6号)要求和市县卫生局的具体部署,我院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为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医院成立了院长、书记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有一名副职专职负责这项工作。制定了关于在全院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全院职工召开了大会。让全院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了做好纠医惠民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医院结合实际,以继续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和“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医德医风及社会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活动,部署要求,为扎实开展专项活动打好基础。
医院与各临床医技和职能科室负责人签订行风建设目标责任书,与全院职工签订行风建设承诺书,明确职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紧紧围绕专项整治重点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通过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病人满意度调查等多种形式接受社会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在活动过程中,我们把专项整治工作与纠风工作、“三好一满意”、“治庸问责”、文明创建、创先争优等工作相结合,努力提升医院服务能力及水平。
通过自查,精心梳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在我院的共性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在诊疗过程中,由于有极少数医生用药不合理,存在开大处方的现象。
2、少数医务人员为病人主动服务意识有待增强,影响了医院整体形象。
3、由于我院用药数量较少,目前没有实行网上平台购药。
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抓教育、强素质,结合“三好一满意”、“创先争优”和“修、强、铸”活动开展法律法规,警示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强化星级服务理念,在全院开展医德医风、医患沟通为主题的培训,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优化服务流程。
2、抓制度、严管理,坚持防范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强业务培训,引导医务人员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继续坚持处方点评工作。加大对不合格处方的处罚力度,形成专项治理工作的警示机制。
3、抓监督,严纪律,继续坚持院领导夜查房制度、星级服务日督查制度、征求24小时内新入院病人意见和出院病人电话回访制度,坚持医德医风查房,严格督导检查,不断强化医院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医患沟通机制、投诉处理机制,畅通医患间的沟通和交流渠道,听取病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类投诉,形成专项治理工作的制约纪律。
医疗服务价格调查报告篇十
统计数字表明,2002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医疗诉讼案件多达170万件,其中涉及药物纠纷的占37%,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成为被告已不鲜见。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和法规,大多数药物纠纷案件都不会简单地归责于药品生产经营者,而是要以过错行为、损害结果以及二者因果关系为逻辑前提,根据具体情节定案归责。概括而言,只有两种情况下生产经营者才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一是药品质量有瑕疵;二是药品发生了不良反应。从司法实践看,药品质量责任比较容易认定,只要证明存有质量问题,就应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追究生产经营者的法律责任,人民法院依据不同的损害结果予以判决;然而,药品不良反应则不同,需要认真鉴别和论证,才能认定生产经营者是否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本文希望通过分析药品不良反应的含义、与其他药物纠纷的区别以及相关法律责任和免责事由,探究医疗诉讼中药品生产经营者的因应对策。
一、药品不良反应的含义。
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联合发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把不良反应定义为:“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这一法定概念包含三个要素:一是药品必须合格。假冒伪劣药品及其他不合格药品的人身损害不能认定为“不良反应”;二是用药必须严格符合药品明示的规定,或遵守医师的正确医瞩。不正常、不合理的用药不在此列;三是发生了有害反应,且这种有害反应是与治疗目的无关的或者是出乎事先预料的。以上三要素缺一不可,必须同时满足才可鉴定为药品不良反应。
二、药品不良反应与其他药物纠纷的区别。
医疗诉讼的原因大致有两种,即医疗纠纷和药物纠纷。医疗纠纷主要针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药物纠纷主要针对生产经营企业,二者有时会出现一案并存的情况,特别是涉及药物治疗的纠纷。
医疗纠纷的分析另文论述,在此不再赘言。药物纠纷可分为由药物本身引起和因药物使用引起的两类纠纷。药物本身问题包括药品质量问题、药品不良反应及上市前临床实验中没有显现的其他问题;药物使用问题包括运输储藏造成的药品变质失效,临床或otc用药不合理(如对因对症、配伍禁忌、用法用量等问题)以及其他外部原因。可见,药物不良反应属于药物纠纷中的药物本身问题,是药物纠纷的下位概念,二者不属同一层面。由于药品不良反应是限于科技发展水平所不能认识和解决的问题,而其他药物纠纷则多是人为过失所致,因此有必要对药物不良反应进行更下一更狭义、更周延的.界定,严格区分药品不良反应和其他形式的药物纠纷,以利于法律责任的认定。
三、药品不良反应的法律责任及免责事由。
第一、单纯的药品不良反应一般不负法律责任。
[1][2]。
医疗服务价格调查报告篇十一
工商物价所:
按照收费年检报告要求,提高医疗服务收费透明度,杜绝“医疗乱收费”的'现象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临床及医技科室对本科室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并进入深入剖析,目前我院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收费标准执行,没有发现多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自立项目收费、自定标准收费、挂靠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但为做到防微杜渐,我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严格执行有关要求,组织各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所有收费标准一律按乡级标准执行,坚持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杜绝人为乱划价、乱收费现象。
二、为更好地规范各项收费,物价监管人员定期对临床科室、重点环节的物价计量进行监督、检查。
三、为增加收费透明度,医院在门诊大厅制作了常用药物价格公示栏,接受患者监督,让病人“看明白病,花明白钱”。
四、规范药品购销和使用,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执行零差价销售,每月底对门诊、住院处方进行检查,坚决禁止大处方和滥用抗菌药物现象。
五、加强行政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投诉接待制度,设立举报箱、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并把处理结果及时通知当事人。
医疗收费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有效规范我院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行为,增强价格收费自律意识,杜绝医疗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广大患者就医负担,让病人来我院“花最少的钱治好病”,使医疗收费工作健康、有序、规范运行。
医疗服务价格调查报告篇十二
寒假及至,想想寒假的时间也不能错过,也能让自己充实下,把所学的知识引用到临床实践中去,便到附近的卫生院帮忙,顺便学习下临床医学知识,让自己更好的消化上的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可加强我们医学生对目前的医疗现状的了解,出来帮忙做些医疗卫生服务性工作或实践活动,同时可调查基层卫生环境状况、基层医疗设施设备调查及卫生改革需求以及基层中疾病谱的变化、城乡医疗卫生的差距,并分析各类现象的原因及解决方案的个人见解。
在实践中我是最有感受的了,200平米的房子中,分有:问诊区、注射区及配药处,特别冬天没有暖气只有几个火炉,每到病人过来都是坐着围着火炉打针注射,挤挤的一屋子人试问这样的环境能适合病人注射药物以及很快恢复病情呢?有了良好舒适的环境,让病人在注射药物也能感觉像家里一样或者说比家里还温暖,那么我想病人的病情也会随之恢复的要快,那么医生的用药也可以少点,也可减轻病人精神上的负担,故此基层中的医疗卫生环境也是急需解决的。
我们从卫生部官方的网站的获悉我国健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全面启动,到xx年将总投资1000亿元,主要用以基层医疗机构的完善建设。
从多方面了解到,我国优势医疗资源(包括业务用房和基本设备配置)一般都集中在城市医院中,莲山而基层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普遍存在着业务用房不足,房屋紧缺现象。诸如此类乡镇卫生院每日来应诊的人日益增长,而医院面积却只有那么大区域,要看病还得挤在注射区,由于空间有限,进而卫生院的卫生环境状况也欠佳。
(二)医疗设施设备调查。
诸如我们普遍的乡镇卫生院,其中的设备有x光机、心电图机以及三大常规的检查、肝肾功能检查、乙肝化验检查设备,但有关外科的设备都寥寥无几,这也是一项缺陷,这不仅仅是设备的进出口问题而且关系到医务人员能否正确熟练掌握哪些技术,基层医疗卫生院设施设备的引进及改进亦是我们需关注的问题。
从我国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中得知,国家将大力启动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设备购置规划中将支持全国约xx所县医院,5000所中心卫生院和240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基本达到标准化水平。
医疗服务价格调查报告篇十三
近几年来,牛肉的价格上涨的越来越高,让人们难以承受。于是,我对牛肉上涨的原因进行了调查。
调查。
我用走访的方法询问当地养牛的人,从而得知:养牛户认为养牛不如去帮人干活划算。我还到集市上去询问屠夫,得知:回族已经不是牛肉的主要消费者,其他民族都来买牛肉,牛肉供不应求。10多年前牛肉十多元一斤,现在已经卖到三十三元一斤了。
分析。
牛的生长周期长,一般从出生到长大成年需要3~4年的时间。而猪的生长周期很短,3~4个月就可以宰吃了。牛需要到水草肥沃的地方放养,而且胃口很大,吃的非常多。大多数的猪都是在家里圈养,养殖户用含有激素的饲料喂养,缩短生长周期。
结论。
因为牛的生长周期长,数量少,要到野外放养,并且牛肉的营养价值丰富,热量高,肉质好,味道鲜美。饲料喂养的猪,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激素,肉质也没有放养的好。自然而然,吃牛肉的人越来越多,牛肉供不应求的,价格也就随之上涨。
建议。
当地政府多扶持养牛户,给予好的优惠政策,提高养牛户的积极性。畜牧局也多给养牛户科学的指导,提高小牛的成活率,使牛的数量增加,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从而使牛肉的价格保持稳定。
姓名:马顶棋班级:六年级二班学校: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县上街中心完全小学qq邮箱:
医疗服务价格调查报告篇十四
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24日,呼和浩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金满义在通报会上透露,呼和浩特46家公立医院预计在4月份全部实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
金满义表示,调价机制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进行,降低药品、耗材、大型设备检查等价格,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目前呼和浩特市已完成调价前的.准备工作,经测算,改革后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将减轻。
呼和浩特市于启动城事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覆盖了全市46家公立医院,包括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医院6家,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3家,市直属医院6家,旗县区医院14家,解放军、武警、民政、院校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办的医院17家。从20xx年12月1日起,46家公立医院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根据测算,一年将让利患者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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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公布今年深化医改试点重点任务。
中安在线讯据皖江在线报道,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马鞍山再出新举措。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对破除药价虚高、公立医院补偿、基本医保统筹管理等关键环节提出要求。
取消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
药品和耗材价格虚设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针对此,马鞍山将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按“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继续加大力度,理顺药品、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
所谓“带量采购”,就是在省级集中招标采购的基础上,由医疗机构或医联体与药企进行成交确认,明确采购的品种、数量及价格等,将量价挂钩,以获得最低采购价格。据了解,去年4月起,马鞍山组成1个药品采购联合体,市级、县级、基层带量采购后较省集中采购价平均分别降低了18%、15%、10%。在此基础上,今年马鞍山将取消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并实行分片带量采购、网上交易,进一步挤压耗材价格虚高空间。
此外,将全面推行“两票制”,进一步完善药品带量采购办法,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带量采购价格,逐步调整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格。
分级诊疗新增10个病种。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今年马鞍山新增10个分级诊疗病种,完善16个病种分级诊疗指南并形成规定。其中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30%以上。
同时,马鞍山将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差距,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患者按人头打包付费,对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形成有效的激励引导。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有新动作。马鞍山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全科医生制度,提供基本医疗、健康管理、转诊预约等签约服务,到20底,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30%以上,签约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马鞍山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引导城市医生到基层开展全科医疗服务、专科专病医联体建设、城乡对口支援、医师多点执业、适宜技术推广等,促进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和农村。
公立医院40%以上患者按病种付费按病种付费,可以抑制过度用药和“小病开大药方”的现象。今年,马鞍山将完善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实行“临床路径+按病种付费”制度改革,探索按病种付费浮动定额管理机制。到年底,公立医院40%以上的住院患者实现按病种付费。在此基础上,系统推进按人头付费、床日付费、总额付费等多种方式结合的付费方式改革,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并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
另外,将出台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具体时间路线图,整合医保经办机构,确保年底前完成整合。加大推进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服务试点力度,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试点任务。
通知还明确,将建立健全公立医院综合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强化患者对医院和医务人员的评价作用。城市三级医院应推进日间手术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不断扩大日间手术病种;应将不低于40%的专家门诊号源放在省医疗便民服务平台等预约平台或医联体对口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将着力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加大产科等领域紧缺人才和老年医学等方面专门人才的培养力度,创新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内涵建设与动态管理,深化卫生技术职称评审制度改革。
医疗服务价格调查报告篇十五
粮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粮食安全关系到国家安定和世界和平,因此各国都极为重视和关注粮食的生产、储备和安全问题。近期,受全球气候因素等导致的产量下降和需求强劲的影响,国际粮食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涨。目前,粮食已成为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甚至发出“粮价继续上涨会引发战争”的警告。在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春季年会上,“新的粮食和农业危机正在形成”已成为共识。世界粮食计划署负责人表示,粮价上涨是一场“无声的海啸”,正引发二战以来首次全球粮食危机,已威胁到全球20xx万贫困儿童,使一亿多人陷入贫困中。这场危机使世界粮食计划署“面临成立45年来最大的挑战”。
与国际粮食“吃紧”形成对比,粮食自给率十年保持在95%的中国显得“从容”许多。国内粮价上涨表现出温和性、结构性和可控性等特点。这显示,从目前来看,迄今国际粮价飞涨尚未对我国粮食安全产生明显冲击。
但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我国粮食市场价格不可能完全不受世界形势影响。那么,世界粮食价格的大幅上涨对我国及湖南到底有哪些影响?影响程度如何?为此,本文试图通过对有关数据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当前粮食供求、价格走势状况。
目前,世界粮食供应形势异常吃紧,价格屡创历史新高;我国政府历来重视粮食生产,采取了一系列举措,确保了粮食连续四年增产。
(一)世界粮食供求及价格形势。
1、世界粮食供应形势异常吃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产不足销状况未改变。20xx年世界粮食总产量为20.75亿吨,比上年增长4.6%,总消量为20.98亿吨,产不足销。
二是粮食产量的上升空间不大。国际粮食政策研究所的研究结果显示,即使粮价上升10%,产量也只会上升1%2%。除实施共同农业政策的欧盟仍有少量增产空间外,其它国家要提高粮食产量都将面对过度开发农田、使用转基因技术等具有争议性问题,供给增长缓慢形势短期难以改变。
三是粮食库存降至历史最低点。世界粮食产量在近8年中有7年低于消量,供求缺口由库存弥补,导致粮食库存降至历史新低,目前仅能满足54天全球消费,全球粮食库存已达到30年来最低点。
四是全球变暖、自然灾害增加,严重威胁粮食生产。一些研究显示,全球气候变暖以及同时出现的气候异常现象,已严重地威胁到粮食的生产。随着全球变暖的加剧,近些年全球气候异常,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将增加对全球农业生产的威胁程度。
2、国际市场粮食价格创历史新高。
在气候变化和农民改种能源作物的影响下,泰国、越南、印度、埃及等大米输出国近几个月限制大米出口以保证本国供应。3月份国际市场大米价格继续大幅上升,离岸价格由月初每吨467美元上涨至月底的608美元,尤其3月27日泰国大米出口报价比上日暴涨30%,创下20xx年来的新高。全月平均,泰国大米(含碎10%)离岸价为每吨530.9美元(约合人民币每吨3716元),比上月上升21.1%。
与上年同期相比,3月份国际市场小麦、玉米、大豆和大米价格分别上升137.5%、
医疗服务价格调查报告篇十六
商务部发布食用农产品价格数据显示,上周猪肉价格加速上涨,比前一周上涨2%。另据新华社全国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行情系统监测,6月下旬以来全国猪肉价格涨势明显,近一周来涨速加快,东北地区涨幅居前。目前,全国猪肉价格已高于去年同期。
“近期猪肉价格上涨速度快、幅度大,超出了市场预期。”首席分析师冯永辉告诉记者,夏季一般是猪肉消费淡季,但今年局部地区阶段性供应较少,加上暴雨天气导致生猪运不出去,养殖户出现惜售心理,从而推升了生猪和猪肉价格。
冯永辉分析称,全国生猪市场在经历了连续近2个月的平稳震荡后,近两周涨幅明显加大。在猪价大幅上涨的带动下,仔猪和猪肉价格也继续上涨,但涨幅均小于猪价。由于猪肉价格略滞后于生猪价格,下周猪肉价格还会上涨。
不过,从生猪市场的供需情况来看,生猪和猪肉价格进一步大涨的可能性不大。
天气是左右农产品价格的重要因素。20xx年7月美国遭遇世纪大旱,令豆类飙升,玉米上涨幅度超过50%。就笔者观察,20xx年全球气候并非风调雨顺,农产品或发力上涨,演绎年内翘尾行情。
目前全球天气表现,南半球的阿根廷和巴西相对干燥,利于当地田间作业和作物收获,而澳洲东部出现些许降水,影响有限。北半球的欧洲和中东相对炎热干燥,前苏联从东到西降水减弱。而重点关注的区域主要来自美国、东南亚和中国地区。这三个地区分别为粮食主产区、甘蔗主产区以及中国自身。美国的粮食作物,主要是大豆、玉米和棉花处于生长的关键时期,而东南亚的季风降水对作物生长至关重要,中国“南旱北涝”的气候特征值得关注。
美国帕默尔干旱指数显示,截至8月17日,美国干旱集中在西部地区,东部沿海仍保持了适宜的降水。不过从干旱监测图看,美国干旱地区正逐渐向中东部扩散。和去年相比,目前美国的干旱程度大大降低,但从干旱覆盖的区域以及后续的发展方向看,美国干旱仍可能给农作物带来极大的损失。干旱地区扩大到五大湖区域,该地区是美国大豆、玉米的`主产区。因为春季低温,玉米、大豆播种都相应延后,导致目前的生长阶段相对推迟。尽管目前玉米、大豆的生长优良率较高,但吐絮率和鼓粒率分别为97%和72%,较去年同期分别低3个和18个百分点,较五年均值分别低2个和9个百分点。而美国近一个月来气温同比正常值偏低,或在9月迎早霜。早霜一旦发生,会给美国的大豆、玉米的最终产量带来重创。
东南亚主要是季风降水的情况,其中又以印度降水最终关注。数据显示,截至8月21日,印度季风雨季累计降水725毫米,较正常值622毫米高17%。实际上,东南亚今年季风降水雨量充沛,6月中旬即全面覆盖印度,较正常情况提早一个月,正常情况下7月中旬降水才会全面覆盖印度。日前印度农业部提高了甘蔗单产预估,并同时上调了食糖产量至2500万吨,远高于最初预计的2350万吨。笔者认为,季风降水有利于甘蔗的生长,单产提高的可能性很大,而对于食糖产量能否达到2500万吨,笔者持怀疑态度,毕竟印度20xx/20xx年度甘蔗种植面积较上年度下降,来自单产的提高可能难以弥补种植面积下滑带来的损失。
医疗服务价格调查报告篇十七
粮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粮食安全关系到国家安定和世界和平,因此各国都极为重视和关注粮食的生产、储备和安全问题。近期,受全球气候因素等导致的产量下降和需求强劲的影响,国际粮食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涨。目前,粮食已成为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甚至发出“粮价继续上涨会引发战争”的警告。在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春季年会上,“新的粮食和农业危机正在形成”已成为共识。世界粮食计划署负责人表示,粮价上涨是一场“无声的海啸”,正引发二战以来首次全球粮食危机,已威胁到全球20__万贫困儿童,使一亿多人陷入贫困中。这场危机使世界粮食计划署“面临成立45年来最大的挑战”。
与国际粮食“吃紧”形成对比,粮食自给率十年保持在95%的中国显得“从容”许多。国内粮价上涨表现出温和性、结构性和可控性等特点。这显示,从目前来看,迄今国际粮价飞涨尚未对我国粮食安全产生明显冲击。
但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我国粮食市场价格不可能完全不受世界形势影响。那么,世界粮食价格的大幅上涨对我国及湖南到底有哪些影响?影响程度如何?为此,本文试图通过对有关数据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当前粮食供求、价格走势状况。
目前,世界粮食供应形势异常吃紧,价格屡创历史新高;我国政府历来重视粮食生产,采取了一系列举措,确保了粮食连续四年增产。
(一)世界粮食供求及价格形势。
1、世界粮食供应形势异常吃紧。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产不足销状况未改变。20__年世界粮食总产量为20.75亿吨,比上年增长4.6%,总消量为20.98亿吨,产不足销。
二是粮食产量的上升空间不大。国际粮食政策研究所的研究结果显示,即使粮价上升10%,产量也只会上升1%2%。除实施共同农业政策的欧盟仍有少量增产空间外,其它国家要提高粮食产量都将面对过度开发农田、使用转基因技术等具有争议性问题,供给增长缓慢形势短期难以改变。
三是粮食库存降至历史最低点。世界粮食产量在近8年中有7年低于消量,供求缺口由库存弥补,导致粮食库存降至历史新低,目前仅能满足54天全球消费,全球粮食库存已达到30年来最低点。
四是全球变暖、自然灾害增加,严重威胁粮食生产。一些研究显示,全球气候变暖以及同时出现的气候异常现象,已严重地威胁到粮食的生产。随着全球变暖的加剧,近些年全球气候异常,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将增加对全球农业生产的威胁程度。
2、国际市场粮食价格创历史新高。
在气候变化和农民改种能源作物的影响下,泰国、越南、印度、埃及等大米输出国近几个月限制大米出口以保证本国供应。3月份国际市场大米价格继续大幅上升,离岸价格由月初每吨467美元上涨至月底的608美元,尤其3月27日泰国大米出口报价比上日暴涨30%,创下20年来的新高。全月平均,泰国大米(含碎10%)离岸价为每吨530.9美元(约合人民币每吨3716元),比上月上升21.1%。
医疗服务价格调查报告篇十八
调查目的。
调查基本情况。
调查对象和范围:传统市场上主要是学校周边超市和商场,而网络市场主要是国内规模较大的购物网站。调查的商品:传统市场上有红罐加多宝凉茶、云南白药牙膏100g装、伊利纯牛奶16盒装;网络市场上有云南白药牙膏180g装、akgk420耳机、三星i9508手机。具体调查结果如下:
表一传统市场商品价格(单位:元)。
表二网络市场商品价格(单位:元)。
数据的处理与分析。
首先,对数据进行简单的预处理,经过排序和统计得到各种商品的价格分布状况。然后,用最小二乘法求出商品价格与商家数量的线性关系,得到回归直线的斜率即为商品价格的离散率,同时计算商品的价格的标准差,求标准差与平均价格的商得到商品价格的离散程度。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以网络市场中云南白药180g牙膏价格为例。价格数据:
表三云南白药180g牙膏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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