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方案的实施,我们可以不断总结经验,积累知识,为将来的工作和学习提供基础。在制定方案时,我们还需要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包括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相关利益方的需求。在实施方案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及时调整和优化计划,以应对变化的情况。
社区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一
为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尽早实现就业,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劳动保障所于20xx年12月30日―20xx年2月1日,开展了以“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通过制定援助计划、宣传帮扶政策、提供就业岗位、开展各类活动等有效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此次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在接到文件通知后,劳动保障所立即组织科室人员进行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一是及时将通知精神向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街道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明确提出要将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作为关心辖区失业群体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二是成立了 “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保障所所长担任副组长,保障所全体人员及各社区书记为成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领导小组;三是经过认真研究,制定了“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并下发至各社区,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开展好“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
1、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道多功能服务大厅的led电子屏幕,将援助月活动时间、内容、细则及收集汇总的就业岗位信息进行了公开播报,并设立专门的咨询服务专窗,受理援助对象政策咨询。此外,在街道大厅外侧和社区的室外宣传栏,悬挂就业援助月主题宣传横幅,在街道政务公开网站增添活动宣传信息。这些举措,都为营造就业援助和促进就业的宣传氛围起到了积极作用。
2、认真开展入户登记工作。
劳动保障所利用春节走访慰问这一契机,认真组织社区专干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家庭进行了入户走访、调查登记工作。着重调查掌握辖区内历年积累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人员、残疾大中专毕业生、家庭贫困和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动态,集中宣传就业援助政策。对于入户调查家庭中出现的实际困难和就业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就业信息服务,帮助其尽早实现就业。
3、举办内容丰富的援助活动。
(1)1月21日,组织辖区20家用工企业参加了全区就业援助活动主题日大型用工浅谈会活动。为与会人员提供新收集就业岗位62个,现场进行了政策咨询、岗位介绍、用工洽谈、材料发放等服务。
(2)春节前夕,对辖区39户困难就业家庭进行了春节走访慰问。由保障所组成的慰问小组在入户了解他们实际困难的同时,为其送去了节日慰问金。
(3)组织辖区失业人员志愿者队伍,为15户困难家庭进行了春
节前的家庭大扫除活动。由29名失业人员志愿者组成的义务帮扶队伍,分3个小队,帮助困难家庭打扫卫生、清洁门窗、整理家务。
社区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二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集中帮扶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服务惠民生、托底线、救急难、保稳定,根据省人社厅工作部署安排,我市决定于20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在全市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就业帮扶
真情相助
20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
(一)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劳动者等各类就业困难人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去产能中失业人员和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
(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以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去产能职工安置和就业脱贫工作为重点,强化宣传引导,全面摸清底数,集中为各类就业援助对象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帮助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维护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一)走访登记。各地要实行分片包干,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街道、社区特别是独立工矿区,全面摸清辖区内各类就业援助对象底数,准确掌握其家庭情况、个人状况、就业意愿、困难问题,切实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到库。
(二)广泛宣传。各地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政策进基层、进社区、进企业活动,通过政策宣讲会、专题展板、现场咨询、有奖问答、主题日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群众在家门口了解政策。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介与新兴媒体相结合,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新媒体,在活动期间集中推送就业援助政策措施、岗位信息及办理程序。
(三)收集岗位。各地要深入走访辖区内用人单位,精准征集各类适合就业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要广泛动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收集一批岗位,召开面向就业援助对象的专场招聘会。以国有企业为重点,组织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积极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基层服务岗位,通过集中招聘、上门推荐等方式,重点帮扶困难人员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四)精准服务。各地要根据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指导,开展技能测评和职业规划,制定具体可行的求职计划。根据援助对象技能特点和就业意愿,主动为其提供至少三次职业介绍。依托各类培训机构,为援助对象提供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五)落实政策。各地要简化程序、降低门槛,加大创业帮扶、企业吸纳、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力度,确保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都能依法依规申领享受政策。
(六)重点帮扶。各地在全面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在对象上,重点做好零就业家庭成员、去产能职工就业安置工作;在企业上,重点帮扶去产能职工规模大,内部分流安置难、解除关系难的企业。各地要加强政策倾斜、资金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区域性失业风险。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充分认识做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与当地残疾人联合会对接,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扎实推进活动开展。
(二)抓好跟踪回访。各地要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活动开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要及时回访已援助对象,听取反馈意见,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仔细查摆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搞好后续服务。
(三)认真总结报告。各地要及时总结上报本地区援助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以工作信息、简报等形式予以总结推广。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做好活动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地汇总上报。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xx年2月15日前,将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区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帮助他们尽早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按照《关于开展xx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开展就业援助的活动。此次活动作为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解决就业困难人员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实际行动,受到就业困难人员的广泛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好评。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为了扩大影响,动员各有关方面积极参与活动,充分释放政策效应,使广大群众特别是就业困难群体对这次援助月活动有较明确的了解,使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能充分享受到再就业扶持政策。在所属的人力资源市场街道(乡镇)综合服务大厅等场所,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借助宣传版、公告栏、大屏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介绍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援助活动具体内容、专场招聘会时间地点以及各级政府对困难人员实行就业援助的政策措施等,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困难群体、帮扶困难人员就业的良好氛围,为困难人员提供快速、便捷的信息、政策服务。
活动月期间,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基层平台作用,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多渠道提供优质服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组织进家入户搞调查,做到基本情况明了。活动期间,各地充分发挥基层平台的作用,通过进家入户调查摸底,了解掌握未就业和未享受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等援助对象的底数和一些基本情况,以便为他们提供有针对性服务。
社区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社区开展了以“帮扶到人、岗位到手、政策到位、服务到家”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就业困难人员是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生活的基本权利和切身利益。“再就业援助活动”是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民心工程,社区高度重视,组织保障站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在思想上形成合力,确保就业援助活动顺利开展。
为了确保援助月活动取得实效,社区结合本社区的特点,制定了活动方案,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就业援助活动。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对援助对象进行上门走访,宣传各项就业政策,了解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情况,摸查援助对象面临的实际困难和就业意向,做好失业人员的登记,共组织了3次就业援助月专场招聘会,摸清辖区内尚未就业困难人员217人,其中残疾就业困难人员11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80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政策217人,为全面实施各项就业援助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一)帮扶到人。对认定的帮扶援助对象,尤其是家庭贫困的残疾人家庭和长期失业人员进行家访,提供适合于他们的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让其了解本次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开展时间,讲清讲明讲透政策内容,详细告知政策享受具体操作流程,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享受国家相关的扶持政策。
(二)岗位到手。按照区统一部署,组织了有针对性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专场招聘会,为他们提供即时的就业岗位、再就业政策咨询和职业指导,为用工单位提供用工推荐和岗位适配服务。
(三)政策到位。通过援助月活动,逐一落实每一户、每一位应该享受扶持政策的困难人员能够享受到社会保险补贴,对已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帮助其参加社会保险,并落实社会保险补贴。
(四)服务到家。通过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结对帮扶活动,与援助对象签订服务协议等形式的精细化服务,为困难群众送岗位、送温暖、送信心。把就业援助活动的内容和服务直接送到就业困难人员家中。通过走访慰问、登门服务、重点帮扶、援助联盟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对就业特困人员送温暖走访慰问。
在建立帮扶责任制度方面,一是开展服务进门、一对一帮扶、送岗位上门、送政策上门等多种形式的援助行动,将每一位援助对象的帮扶工作落实到基层;二是指定熟悉政策业务、责任心强、善于与人沟通的工作人员负责接受就业援助咨询工作。
本次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开展,在社会上营造了关心和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良好氛围,得到了社区群众的高度认可,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我们将认真总结本次活动经验,不断探讨完善就业援助方式和手段,建立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社区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五
为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精神,为国庆60周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日常开展就业援助活动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我社区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20xx年9月10日――20xx年9月30日
援助进家,政策到人,帮您就业。
帮助未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帮助已经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稳定就业。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开展入户家访活动,了解辖区内所有援助对象的情况和困难。
对全部未就业的援助对象,上门提供岗位信息和相关就业服务。凡是能落实就业岗位的,在活动期间全力帮助实现就业。
对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凡应享有扶持政策而未享受的,要以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为重点,在活动期间切实将扶持政策落实到人。
四组织相关宣传工作,和本次活动提供援助服务的具体措施,营造全社会帮助就业工作,互帮互助、共度难关的良好氛围。
社区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明确此次活动在保稳定、保就业方面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
社区要充分发挥贴近基层、贴近居民的优势,在日常开展援助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此次活动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一帮一、面对面的服务,确保援助工作落到实处。
社区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着力提升就业创业服务精准度和匹配度,集中帮扶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保持全市就业形势持续稳定,特制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精准服务促就业暖心援助惠民生
(一)指导思想
略
(二)总体目标
按照李乐成省长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调研指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创新思维,围绕进一步巩固拓展“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系列行动成果、进一步提升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服务精准度和匹配度、进一步畅通政策直达和服务落地渠道,集中利用三季度和四季度时间,整合集聚各项服务资源手段,为重点群体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暧,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各项就业目标任务。
(一)行动周期
贯穿20xx年三、四季度。
(二)行动组织
与“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系列行动、“奋斗正青春・筑梦在辽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双百日”攻坚行动联动实施、同步推进,形成政策、服务联动合力。
(三)服务对象
包括6类重点群体:
1.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从事零工的灵活就业人员;
3.农民工;
4.有就业意愿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
5.登记失业人员特别是失业1年以上人员;
6.脱贫人口、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
(一)集中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
全面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创业工作部署,巩固提升失业人员就业服务水平。集中推进《关于印发辽宁省“精准服务促就业・暖心援助惠民生”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函〔20xx〕174号),高质量完成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省政府民生实事。
1.摸排更新援助台账(8月底前)。建立与民政、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信息定期共享比对机制。依托省级集中就业信息服务系统平台和入户走访实际采集的就业困难人员信息,开展入户走访,摸清底数、技能水平、就业需求等情况,做实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台账。重点摸排失业1年以上人员情况,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认定为援助对象,做到及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为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宣传、职业指导、岗位推送、技能培训等服务;对困难毕业生、残疾人、大龄人员群体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定期进行跟踪回访,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公共就业服务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开展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8月底前)。通过与“辽宁省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云平台”数据共享,及时将高校毕业生数据库下发到各县(区),集中开展入户走访调查。实施困难毕业生结对帮扶行动,建立领导班子、党员与困难毕业生“一帮一”、一对多结对帮扶机制,实施“一人一档”实名制登记台账方式管理。确保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跟踪回访率、就业服务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人才发展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提前完成民生实事(10月底前)。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依托覆盖全市镇街村居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收集1000个中小微企业、城乡社区和灵活就业岗位,筛选推送岗位进社区、进家门。出台《使用“培训券”申领培训补贴工作指南(试行)》和《市本级定点培训机构申领培训补贴工作流程》,对应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提供岗位所需技能培训项目。提前完成帮扶3200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省政府民生实事。(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人才开发科,市就业中心公共就业服务部、培训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4.持续推进政策落实(12月底前)。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政策清单调度,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按期完成1.2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任务指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公共就业服务部,市社保中心,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二)加速推进就业创业补贴“直补快办”
按期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推进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助力稳岗扩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37号),加快构建政策找人、无感智办、直补快办的落实机制,加大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助企纾困补贴力度,支持企业更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每月5日前逐级汇总按期向省上报“直补快办”补贴发放情况。
1.加快“政策找人找企业”落实机制(9月底前)。以省“政策信息库”提交我市符合政策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企业信息为重点服务对象,建立跟踪服务台账,履行“政策找人找企业”服务流程。通过上门宣传、12333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主动向其推送政策,告知政策内容、申请流程、经办渠道。(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各有关部门,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积极应用省系统做好“网上经办”服务(12月底前)。待省级集中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平台有关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补贴等10项新管理模块上线后,认真做好“网上经办”服务工作。按照省统一安排部署,全力推进“直补快办”工作进程。12月底前,实现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网上申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各有关部门,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全面提升求职招聘服务质量
在上半年开展“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系列行动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优化10大行动招聘服务措施,着力提升人岗对接匹配度和招聘服务精准度。接续开展全市性、区域性招聘活动,加密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脱贫人口等群体专场和综合招聘活动举办频次,持续提供就业机会。
1.汇总归集岗位供给信息(9月底前)。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依托辽宁省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加强市本级和各县区人力资源市场企业招聘提供岗位动态筛查,汇总形成全市招聘企业名录和岗位信息库,实现市级归集、备案查重、多点联动、统一发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拓展线上直播带岗服务功能(8至10月份)。继续推进线上直播带岗周活动,市人社局局长、市就业中心主任“直播带岗周”纳入局长“走流程”,市县(区)联动对招聘业务和吸纳就业政策的咨询、申请、受理、审核、办结、反馈等开展全流程检验。做优做强“抚顺就业”微信公众号、“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抖音平台官方账号、“抚顺就业人才服务大讲堂”等具有自身特色的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行风办,市就业中心办公室、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完善人岗供需比对机制(1o月底前)。分行业建立市场用工岗位需求库和“招工难”企业库,有针对性提供精准对接服务。建立重点企业用工保障、重大项目用工需求与登记失业人员求职需求比对机制,优先向登记失业人员推荐,引导用人单位优先吸纳。(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4.实施“10送服务”进基层促就业行动(7―12月)。全市人社系统和就业战线干部采用更接地气方式,将面向高校毕业生开展市情宣讲、政策解读、招聘服务、就业指导、创业服务、职业培训、工匠精神、就业典型、困难帮扶、权益保障等10项公共就业服务,从校门不断线转送到厂门和家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人才开发科,市就业中心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四)统筹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
精心组织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xx〕10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助推劳务品牌建设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9号),将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转段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
1.建立联动机制(lo月底前)。发挥人力资源产业园辐射作用,加强同其他地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沟通协作,通过线上线下结合、跨区域协同等方式,推进跨区域劳务协作和余缺调剂。建立综合性骨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重点联系机制。支持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强与本地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对接合作交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深化推进保用工促就业系列行动(8至12月份)。引导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保障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开工护航行动和“助企稳岗位・招工解难题”专项行动,为制造业、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用人单位和市场主体开展小型化、灵活性专场招聘活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加强线上平台建设(12月底前)。积极打造优质、便捷线上招聘服务平台,推动线上线下招聘服务进校园、进社区,为劳动者精准推送就业信息,公布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渠道,满足各类求职者就业择业需求。(责任单位: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4.助力劳务品牌建设(12月底前)。引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才市场集中举办劳务品牌专场招聘活动,设立线上求职招聘劳务品牌专区,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在劳务品牌领域就业择业打造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人才开发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5.加强供需监测(12月底前)。按照省人力资源市场“一线观察”项目具体实施要求,完善定期监测与快速调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需状况。(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五)联动助推零工市场建设
统筹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完善求职招聘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xx〕38号),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
1.加强零工市场摸排(9月底前)。市本级汇总编制提供零工服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诚信运营的市场化零工市场清单,建立全市零工市场动态管理名录,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完善服务运行机制(lo月底前)。根据本市零工市场发展实际,分步建立零工求职招聘信息服务制度、零工对接服务专区、零工“即时快招”服务模式、零工人员分级服务机制,强化低收入家庭、残疾等大龄和困难零工人员帮扶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拓展基层零工就业服务功能(11月底前)。至少1个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零工对接服务专区或分时分区共享场地设施,根据实际提早开放或延迟关闭服务大厅,及时向打零工灵活就业群体公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化,将“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行动市级工作推进组和本次攻坚季行动专班合并(补充调整后的名单附后)。联动加强对攻坚季各项重点就业创业服务活动的指导督查。各县区结合实际同步调整工作专班配置,各县区新任务联络员要笫一时间与市级联络员对接,确保工作无缝衔接、有序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
本次攻坚季行动一并纳入“2+10+n”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进就业重点工作内容和全市就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考核指标。按照省厅要求的时间节点、行动内容,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进度、工作要求,全力抓好落实。为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攻坚季”行动各项任务中,除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明确调度时间要求执行外,其他均与“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行动推进情况合并按月调度。
(三)健全援助机制
要充分发挥部门合力,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举措,抓紧组织实施,及时跟踪调度活动进展情况,提升攻坚季行动成效。要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基层平台作用,凝聚各方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在坚持日常帮扶与集中攻坚相结合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援助长效工作机制。
(四)强化安全保障
要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做好攻坚季期间线下招聘、培训等服务活动组织工作,确保安全有序。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严格设定重点群体个人信息使用范围,强化各级各类就业服务信息平台系统安全防护。
(五)广泛宣传引导
要紧扣攻坚季行动主题,运用报、台、网、微、屏多途径、矩阵式开展活动宣传,同步开办“抚顺就业人才服务大讲堂”,在全市上下营造关注重点群体、促进民生保障的良好氛围。要做好行动跟踪宣传,各县区、各部门要及时梳理汇总经验做法和亮点特色,注意收集主要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动态报送攻坚季行动进展。
社区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92号)要求,组织开展好我省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制定本方案。
2022年8-10月,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围绕“援助暖民心就业解民忧”主题,以三类群体(即失业1年以上、大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身有残疾的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经认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援助对象,从建立台帐、优化服务、提升培训、落实政策、宣传引导等方面综合施策,更加精准掌握援助对象底数和实际需求,通过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暖,集中帮扶一批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一)摸清底数情况,健全信息台帐。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残联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对接,开展登记失业人员、重点群体与低保家庭、持证残疾人数据比对,梳理年龄、失业时长等基本信息,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认定为援助对象,并在数据库中作出专门标识。推动失业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管理与援助对象认定协同办理。组织开展入户调查、联系对接、情况摸底等工作,动态掌握援助对象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实名信息台帐,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就业意愿清、服务需求清。
(二)实施分类帮扶,提供精准服务。持续深入开展“职业指导下基层”活动,组织职业指导师、创业培训师等专业力量,到街道、社区定期开展坐诊服务,为援助对象开展个性化职业指导,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确定差异化帮扶举措。对有就业需求的,明确求职路径,开展针对性岗位推荐;对有创业需求的,明确创业方向,提供创业服务;对有培训需求的,明确培训目标,结合“南粤家政”“农村电商”等重大工程相关培训项目,提供适合的培训信息;对就业意愿不强的,开展心理疏导,组织职业体验,帮助提振信心,引导积极就业。
(三)多方组织发动,收集适合岗位。积极发挥基层服务机构(平台)作用,多渠道收集援助岗位信息。依托街道、社区等基层平台,收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保洁保绿、基层协管等城乡社区岗位、灵活就业岗位。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收集一批疫情防控、生活保供、交通物流等重点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急需紧缺岗位。发动本地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大中型企业,提供一批知识型、技术型等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设立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开发一批安排残疾人的按比例就业岗位。
(四)灵活形式送岗,促进供求对接。结合本地实际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便民利民为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系列送岗活动,促进供求精准匹配对接。筛选适合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通过短信、微信、app等方式“点对点”定向推送。采取“互联网+”就业服务模式,组织开展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活动,或举办小规模、专业化、高频次线下专场招聘会,组织援助对象积极参加。搭建“就业驿站”“就业大篷车”“流动招聘车”等便民招聘平台,把岗位送进社区、送到家门口。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设立援助对象服务专区,集中发布适合的岗位信息。
(五)落实援助政策,强化兜底帮扶。开展援助对象与参保人员、低保家庭数据共享比对,为参加失业保险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为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阶段性困难的未参加失业保险、未纳入低保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鼓励低保家庭援助对象积极就业,对可能因就业导致收入超出低保标准的,实施低保待遇渐退。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实施托底安置,并根据需要及时开发一批临时性公益性岗位。通过数据比对等方式筛选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和用人单位,精准推送援助政策,对能够通过信息比对核实的,直接兑现各项补贴,推动涉企政策和涉援助对象政策打包办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坚持以人为本,细化具体举措,优先保障就业援助工作政策和资金需要,确保活动务实高效。要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平台和社会组织作用,强化工作合力。
(二)同步启动实施。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定于8月1日在全省上下同步启动。各地要提前谋划,在8月1日以适当方式(包括现场招聘、云招聘、直播带岗、主题宣传、走访慰问、送岗上门等方式)启动活动,并拍摄相关图片和视频影像。各地也可结合本地实际,提前组织开展有关活动。
(三)做好安全防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要求,安全有序举办线下援助服务活动,制定活动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同时,对要发布、推送的岗位信息加强核查,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且无就业歧视问题。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有关援助政策、援助事项、服务渠道、活动安排,大力宣传困难人员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典型事迹,集中宣传就业援助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和鲜活经验,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
(五)及时报送情况。活动期间,各地要及时报送活动进展及成效,相关工作信息、图文影像、新闻线索即时发至指定邮箱。活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有关情况总结报告请于11月8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残联。活动统计表请分别于8月30日、9月29日、10月30日报送当月数据。
社区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和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建立就业援助工作长效机制,根据铜陵市及z区民生工程“十二五”建设规划,结合建设创新创业之城,现就实施20xx年就业创业援助民生工程项目,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适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要求,通过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鼓励自主创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服务活动,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通过建设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者搭建创业平台;通过继续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使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就业困难人员。
1、20xx年建成z区被征地农民创业园1个。
2、大力开发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全年新增公益性就业岗位100个,其中安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人。
1、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将年度就业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到区相关部门及镇、办、社区。
2、加大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力度,积极筹措建设资金,确保建成后的农民工创业园达到省级创业示范园建设管理标准。
3、积极开展各项就业援助活动,综合运用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公益性岗位和其他劳动保障相关服务措施,提供针对性服务,并依托各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和社区社会保障服务站,积极落实就业扶持政策,跟踪各项服务措施的落实。
4、加强创业就业服务,对困难群体实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组织起来就业的,积极给予指导,帮助其落实优惠政策和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
5、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6、落实资金,保证政策兑现。积极落实现行就业再就业资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切实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加强指导,确保帮扶到位。被征地农民工创业园安排资金2500万,其中区财政安排150万、市配套150万、开发区自筹2200万。
7、加强政策宣传,做好舆论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社区电子显示屏、就业网站,民生工程大力宣传就业援助政策和就业援助开展过程中的典型事例,继续营造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氛围,调动社会一切力量推动全民创业工作顺利开展。
1、各镇办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通过家访等具体方式,摸清本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和尚未实现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确定重点援助对象范围,并针对不同的对象制定就业援助工作计划,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2、全区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努力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强化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服务和促进就业的职能,将就业援助工作与20xx年各项就业服务活动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等相关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帮助一批援助对象切实解决面临的就业困难问题。
社区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九
根据吉劳社字87号文件精神,为了切实解决我县困难人员再就业问题,推进再就业援助制度化,全面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我局在圆满完成第一阶段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活动期间结合春季招聘大会,开展“送岗位”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现将开展的活动情况做总结:
我局从活动一开始就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协调有关部门,开发了一批社区修理维护、家政服务等便民服务岗位;开发了一批物业管理、卫生保洁等技能较低的社会化服务岗位;开发了一批社区治安、市场管理、环境管理等社区工作岗位;开发了一批适合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工作岗位,通过送岗上门、重点推介等形式新安置了就业困难人员。
我局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用工信息并汇总后,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宣传栏及下乡走访等方式,充分利用社区、乡镇劳动保障平台的作用,发布用工信息;同时与县就业和再就业春季现场招聘会结合起来,发布用工信息。
我局在下一阶段将做好后续服务工作,对录用和已达成意向的求职者及援助对象逐一列出花名册,组织人员跟踪服务,上门督导,实地了解上岗和待遇落实情况。对没有成功录用的求职者及援助对象根据其情况进行调剂或开发新的就业岗位;同时将针对未招满的就业岗位,开展“送岗上门”活动,把岗位信息送到再就业任务重、就业信息闭塞的企业和乡村,尽可能的实现充分就业。
社区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十
按照20xx年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的总体安排,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我部联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了《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就业援助月期间,各地按照《通知》要求,深入基层摸查援助对象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具体帮扶方案,强化服务措施,突出援助成效,切实帮助一批就业援助对象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据统计,活动期间,全国共走访62万余户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登记认定51。7万多名未就业困难人员,其中认定7。5万残疾就业困难人员;帮助36万多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其中4。2万残疾人实现了就业;帮助59万多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了政策;认定近2。2万户零就业家庭;帮助1。8万余户零就业家庭中2。3万多人实现就业。
各地按照全国统一要求,在援助月活动中普遍组织开展了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等常规项目,并以推动就业援助制度化、长效化发展为目标,更加注重实名登记、精细援助、跟踪帮扶、优化服务等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建设。
(一)实现实名登记,加强动态化管理。
随着全国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换、发证工作的开展和全国就业信息监测系统的建立,部分地区对就业困难人员基本纳入实名制、信息化、动态化管理。如浙江、山东、湖北、广东、重庆、云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通过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登记认定,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纳入就业信息监测系统,实行实名制管理和援助。
(二)提供精细援助,提高就业成功率。
各地在实施就业援助过程中,更加注重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分类帮扶和重点援助,充分考虑援助对象的不同困难,进行精细化服务,提高了援助对象的就业成功率。如安徽省合肥市、河南省三门峡市和南阳市根据援助对象的不同需求,对收集的岗位信息先行甄选,将与援助对象情况匹配度高的岗位直接送到援助对象家中,提高了援助效率和就业成功率。湖北省建立分类援助制度,对文化程度不高、缺乏技能的失地农民等就业困难人员,免费提供简单实用型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对有能力愿意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扶持、跟踪帮扶等“一条龙”服务,帮助其实现创业;对年龄偏大,生活困难的长期失业人员和大龄失业人员推荐公益性岗位就业,缓解生活困难。
(三)强化跟踪帮扶,促进稳定就业。
为巩固援助成果,各地着力加强援助后的跟踪服务和后续帮扶工作,不仅让援助对象就业,而且能够稳定就业。如北京、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重庆、贵州、甘肃、青海等地为强化帮扶效果,通过回访本人、回访家庭、回访单位等方式,跟踪了解援助对象的就业状况,及时落实各种扶持政策,提高就业稳定性;对在回访中发现再次失业或有就业愿望但未实现就业的援助对象,纳入到日常援助计划,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服务,做到“随时出现、随时帮扶”。对已就业的援助对象,详细掌握其就业后的基本情况,对尚未享受扶持政策的,积极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
(四)加强人员培训,增强服务能力。
为了更好地做好就业援助工作,各地在援助月活动期间,还组织力量加强基层队伍培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如辽宁省盘锦市通过举办就业政策培训班的方式,对全市街道(乡镇)、社区平台500余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就业援助相关政策培训。山东省按照“删繁就简、方便易行”要求,重新梳理了各项就业服务业务流程,通过优化业务流程,统一服务准则,使环节更合理、操作更规范、流程更顺畅,既方便了群众,也减轻了基层工作人员的压力。
(五)机构联动,促进残疾人就业。
各地人社部分积极与当地残联组织合作,开发岗位、落实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湖北省残联联合省人社厅、湖北日报共同举办“残疾人摄影技术创业培训基础班”,并跟进服务最终帮助培训班多名参训残疾人实现创业。重庆市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开通专门窗口,为残疾人及时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援助卡》、《重庆市城镇“零就业家庭”卡》等相关证件,分类建立基础台帐。青海省残联与省人社厅,为省内10家符合相关规定的残疾人企业提供岗位补贴、社保补贴、一次性奖励等经费共计496万余元。
社区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十一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精神,协助各级党委、政府深入开展就业创业工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化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能过剩和脱困升级中分流安置的职工,有效缓解春节后外出务工人员集中求职的压力,按照省总、市总工会要求,县总工会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就业创业援助月”春送岗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时间为2月13日至3月7日。
本次活动的重点服务对象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安置职工等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及其它各类求职人员。
(一)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特别是运用互联网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国家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宣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宣传国家推动化解剩余产能企业分流安置职工实现再就业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宣传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政策措施。
(二)走访了解企业招聘情况。本次活动县总工会将组织专人带队深入到全县各级企业,对企业用工情况进行详细的摸底排查,对企业拟招聘的信息进行详细的归纳整理后,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三)开展“深入双联村,送岗位解民忧”活动。县总工会组织领导带队深入到双联点,开展春送岗位下乡活动,积极为有在附近就业意愿的村民,按照掌握的技能和要求,组织参加招聘单位的应聘,切实解决农村转移劳动力求职困难问题,增加家庭收入。
(四)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充分发挥工会职业培训作用,广泛开展“定向式”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县总工会计划年内组织劳动技能培训2期,300人次。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工会在接到通知后,要积极协助企业做好稳定职工工作,尽量避免出现“用工荒”问题的出现。
(二)积极汇总和发布企业招工信息。各基层工会接到通知后,积极与企业方沟通衔接,了解企业20xx年招聘情况,汇总后及时上报县总工会,便于向社会公布。
社区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十二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精神,协助各级党委、政府深入开展就业创业工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化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能过剩和脱困升级中分流安置的职工,有效缓解春节后外出务工人员集中求职的压力,按照省总、市总工会要求,县总工会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就业创业援助月”春送岗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时间为2月13日至3月7日。
本次活动的重点服务对象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安置职工等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及其它各类求职人员。
(一)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特别是运用互联网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国家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宣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宣传国家推动化解剩余产能企业分流安置职工实现再就业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宣传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政策措施。
(二)走访了解企业招聘情况。本次活动县总工会将组织专人带队深入到全县各级企业,对企业用工情况进行详细的摸底排查,对企业拟招聘的信息进行详细的归纳整理后,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三)开展“深入双联村,送岗位解民忧”活动。县总工会组织领导带队深入到双联点,开展春送岗位下乡活动,积极为有在附近就业意愿的村民,按照掌握的技能和要求,组织参加招聘单位的应聘,切实解决农村转移劳动力求职困难问题,增加家庭收入。
(四)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充分发挥工会职业培训作用,广泛开展“定向式”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县总工会计划年内组织劳动技能培训2期,300人次。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工会在接到通知后,要积极协助企业做好稳定职工工作,尽量避免出现“用工荒”问题的出现。
(二)积极汇总和发布企业招工信息。各基层工会接到通知后,积极与企业方沟通衔接,了解企业20xx年招聘情况,汇总后及时上报县总工会,便于向社会公布。
联 系 人:侯xx
联系电话:xx
社区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十三
为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尽早实现就业,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劳动保障所于20xx年12月30日―20xx年2月1日,开展了以“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通过制定援助计划、宣传帮扶政策、提供就业岗位、开展各类活动等有效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此次活动开展情况如下:
在接到文件通知后,劳动保障所立即组织科室人员进行,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一是及时将通知精神向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街道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明确提出要将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作为关心辖区失业群体、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二是成立了“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保障所所长担任副组长,保障所全体人员及各社区书记为成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领导小组;三是经过认真研究,制定了“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并下发至各社区,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开展好“20xx年就业援助月”活动。
道多功能服务大厅的led电子屏幕,将援助月活动时间、内容、细则及收集汇总的就业岗位信息进行了公开播报,并设立专门的咨询服务专窗,受理援助对象政策咨询。此外,在街道大厅外侧和社区的室外宣传栏,悬挂就业援助月主题宣传横幅,在街道政务公开网站增添活动宣传信息。这些举措,都为营造就业援助和促进就业的宣传氛围起到了积极作用。
劳动保障所利用走访慰问这一契机,认真组织社区专干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家庭进行了入户走访、调查登记工作。着重调查掌握辖区内历年积累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人员、残疾大中专毕业生、家庭和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动态,集中宣传就业援助政策。对于入户调查家庭中出现的实际困难和就业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就业信息服务,帮助其尽早实现就业。
(1)1月21日,组织辖区20家用工企业参加了全区就业援助活动主题日大型用工浅谈会活动。为与会人员提供新收集就业岗位62个,现场进行了政策咨询、岗位介绍、用工洽谈、发放等服务。
(2)春节前夕,对辖区39户困难就业家庭进行了春节走访慰问。由保障所组成的慰问小组在入户了解他们实际困难的同时,为其送去了慰问金。
(3)组织辖区失业人员队伍,为15户困难家庭进行了春。
节前的家庭大扫除活动。由29名失业人员志愿者组成的义务帮扶队伍,分3个小队,帮助困难家庭打扫、清洁门窗、整理家务。
社区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十四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x社部函[20xx]x号)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决定于元旦、春节期间,在全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集中帮扶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创业,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
20xx年1月5日至2月5日
就业困难人员;
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去产能中登记失业人员、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等人员。
实名登记建册。对辖区内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开展上门走访,精准认定、登记建册,做到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就业需求清、就业情况清。
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辖区内就业援助对象开展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等集中帮扶活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建立就业援助工作机制。通过摸清底数,及时掌握就业援助对象的就业情况、问题困难、意见诉求,进行动态跟踪帮扶,建立长效就业援助工作机制,为全年开展就业援助工作打好基础。
(一)逐户调查,摸清底数。省、市就业服务与残联机构统筹指导,县(市、区)就业服务和残联机构组织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人员分片包干,深入街道(乡镇)、社区开展逐户走访登记,准确掌握其家庭情况、个人现状、就业意愿、困难问题,建立实名制台账,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到库。(责任单位:县级人社部门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15日前)
(二)准确认定,因人施策。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准确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信息化管理。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需求,紧扣活动主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人一策”帮扶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援助内容、效果要求、时间节点,帮助就业困难群众尽快实现就业,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责任单位:各级人社,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20日前)
(三)多措并举,精准帮扶。活动期间,各地要广泛开展去产能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专题招聘活动,同时依托当地企业开展爱心帮扶,广泛征集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岗位,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网络招聘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发岗位对接。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针对援助对象就业意愿,进行个性化职业指导,为其提供至少三次职业介绍,尤其对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要组织开展职业及创业技能培训,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要着力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于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要开发公益岗位实施托底安置。要加强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工作,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人才服务、职业介绍、就业训练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31日前)
(四)聚焦重点,强化指导。各地要对就业困难人员多、就业压力大的地区特别是资源枯竭城市、独立工矿区、去产能企业集中地区等,要派出专门工作队、服务队,深入基层一线,强化工作指导,切实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对因去产能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条件的,落实失业保险待遇。(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就业处(科)、就业服务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2月5日)
(五)加强回访,务求实效。各级人社、残联部门要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对就业援助对象实现逐一回访。各级领导要带头开展回访援助对象,听取反馈意见,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要及时找准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加强政策倾斜与资金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区域性失业风险。(责任单位:各级人社、残联部门。
完成时限:2月5日前)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通过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报道就业援助月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就业援助社会氛围。根据就业援助对象需求,加大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帮助辖区居民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知晓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机构和申报程序,让用人单位了解各项优惠政策与具体办理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都能依法依规享受政策。(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就业服务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2月5日前)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就业援助工作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本地本部门绩效目标考核体系。“两节”期间,各地要把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作为全省人社、残联系统一项重要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作为为困难群众送温暖和解决困难群众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扎实推动各项活动的开展。省本级成立河北省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办公室设在省就业服务局社区就业处,负责全省就业援助工作的组织和工作指导。
(二)创新工作方式。各地要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做到信息一体化管理、数据集中化运用,随时监控就业援助工作的实施效果,及时跟进就业援助措施,并做好对接全省就业援助工作信息化管理软件的前期准备工作。要结合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最大限度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贴近群众的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就业援助精准帮扶。要细化实化就业援助工作方案,任务上墙,销号推进,确保方案落地见效。
(三)认真总结上报。要注重总结重点区域、特殊困难人群中开展就业援助工作的亮点方法,实施“以点带面”,突出活动实效。对活动中取得的新经验、新亮点、新举措要及时总结上报,省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通报推广。
社区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十五
为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职工,城镇弱势群体及失业农民就业援助工作,妥善解决其就业难,社保接续,生活等实际困难,县就业局在2017年及2017年“两节”期间,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技能”,落实社保补贴等援助活动,取得较好成效,现就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服务,确保就业援助活动的顺利开展。
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广大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具体体现。为此,我们充分认识到开展就业援助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是积极向县委县府分管领导汇报,切实加强对全县就业援助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务求取得实效。二是搞好协调配合,主动与财政、税务、工商、银行、新闻等部门加强联系,取得支持与配合,共同推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妥善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在再就业、社会保险、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确保国家的就业惠民政策深入人心,落到实处。
1
1、利用《绿色煤都》报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颁布 实施的意义。宣传国家促进就业的经济社会政策,公平就业的原则,对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并对就业困难群体实行就业援助。
2、利用街道闹市区进行现场宣传。于2月1日在县城筠州中路进行了宣传活动,发放《宜宾市劳动力市场信息报》、《就业促进法百题问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讲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知识简答》等资料2800多份,接待群众咨询700人次以上。
3、依托各乡镇、社区基层平台,开展上门政策咨询服务、宣传,解答就业再就业有关政策法规。走访下岗失业人员特困户135户,确定援助对象人数176人,对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制定有针对性援助计划,提供就业公益性岗位122人,并落实公益性基金补贴31万元。
4、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切实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在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5、开展专场招聘活动,提供及时的岗位援助,实行送岗上门,签订服务协议135份。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2人,其中,公益性岗位24人。零就业家庭38人实现就业。
担保贷款活动。小额担保贷款发放21人,金额40万元。
三、积极为下岗失业人员开展援助服务。
1、完善职业介绍信息网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收集、 传递和发布就业信息,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丰富、可靠的信息保障。
2、在劳动力市场设立专门窗口,为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失业登记、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劳务输出等“一条龙”服务。
3、开辟个人缴费服务窗口,方便下岗失业人员咨询政 策和缴费,确保他们的社会保险关系不断档、不流失、不作废。
开展就业再就业宣传活动,既是对我们劳动保障部门各方面工作的一次综合检验,也是我们为下岗失业人员办实事、办好事的实际行动。我们将再就业宣传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和总结宣传活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我县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就业再就业宣传活动取得阶段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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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功能建设,广泛收集,发布就业用工信息。
2、加大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重点做好就业困难对象的援助,开展“一帮一”的帮扶措施,动态清除就业困难人员。
3、
为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尽早实现就业,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劳动保障所于2012年12月30日—2017年2月1日,开展了以“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通过制定援助计划、宣传帮扶政策、提供就业岗位、开展各类活动等有效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此次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积极部署
在接到文件通知后,劳动保障所立即组织科室人员进行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一是及时将通知精神向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街道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明确提出要将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关心辖区失业群体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二是成立了 “2017年就业援助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保障所所长担任副组长,保障所全体人员及各社区书记为成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领导小组;三是经过认真研究,制定了“2017年就业援助月”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并下发至各社区,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开展好“2017年就业援助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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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色鲜明、形式多样
1、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道多功能服务大厅的led电子屏幕,将援助月活动时间、内容、细则及收集汇总的就业岗位信息进行了公开播报,并设立专门的咨询服务专窗,受理援助对象政策咨询。此外,在街道大厅外侧和社区的室外宣传栏,悬挂就业援助月主题宣传横幅,在街道政务公开网站增添活动宣传信息。这些举措,都为营造就业援助和促进就业的宣传氛围起到了积极作用。
2、认真开展入户登记工作。
劳动保障所利用春节走访慰问这一契机,认真组织社区专干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家庭进行了入户走访、调查登记工作。着重调查掌握辖区内历年积累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人员、残疾大中专毕业生、家庭贫困和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动态,集中宣传就业援助政策。对于入户调查家庭中出现的实际困难和就业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就业信息服务,帮助其尽早实现就业。
3、举办内容丰富的援助活动。
(1)1月21日,组织辖区20家用工企业参加了全区就业援助活动主题日大型用工浅谈会活动。为与会人员提供新收集就业岗位62个,现场进行了政策咨询、岗位介绍、用工洽谈、材料发放等服务。
(2)春节前夕,对辖区39户困难就业家庭进行了春节走访慰问。由保障所组成的慰问小组在入户了解他们实际困难的同时,为其送去了节日慰问金。
(3)组织辖区失业人员志愿者队伍,为15户困难家庭进行了春 2
节前的家庭大扫除活动。由29名失业人员志愿者组成的义务帮扶队伍,分3个小队,帮助困难家庭打扫卫生、清洁门窗、整理家务。
(4)组织就业援助代表参与了社区居民议事会活动。通过座谈的形式,提出目前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根据轻重缓急分类进行立即解决、及时帮扶和上报求援。
三、措施有力、效果显著
此次就业援助月期间,劳动保障所组织辖区36家用工企业,新收集就业岗位72个,举办专场招聘会3场,走访就业困难人员139名,发放春节走访慰问金32600元,登记认定的未就业困难群体102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8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政策23人,发放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就业政策、法律法规等各类宣传资料700余份,帮助他们认真转变择业观念、及时把握就业机会,不断提高就业成功率。
通过“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开展,劳动保障所积极协调有关方面,收集最新的用工信息,开发适合援助对象的就业岗位,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找到了生活的支撑点,让他们对未来的生活多了一分希望,在确保援助对象实现就业的同时能够稳定就业,为今后深入开展就业援助行动奠定基础。
2017年2月
3
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2017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劳社部函〔2017〕25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的要求,2017年1月4日—2月14日,甘肃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了以“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我们真情帮助”为主题,以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为主线,以“创业甘肃”为主题,开展创业促进就业系列活动为重点,以送岗位、送政策、送技能、送服务、送温暖和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简称“五送一落实”)为主要内容的2017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省劳动保障部门依托人力资源市场和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通过走访下岗失业人员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确定就业援助对象,制定方案和每个工作日的援助计划,认真开展“五送一落实”为主要内容的2017年就业援助月活动。采取收集用工信息、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签订劳动合同、举办专场招聘会等措施,积极帮扶困难就业对象实现就业。同时,积极开展创业促进就业活动,为失业人员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siyb培训、gyb培训等一系列就业创业服务活动。据统计,援助月活动期间,走访下岗失业人员特困家庭8万户,发放政策宣传材料38万份,确定援助对象1.2万人,签订服务协议1.2万份,帮助1.1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其中,公益性岗位人数9000人,援助1000户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组织4500名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培训,落实培训补贴135万元,落实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9000人,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400人,落实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22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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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做法
(一)早安排,早部署,周密计划和组织援助活动。接到《通知》后,及时向省政府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对做好2017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特别是就业援助月活动进行了专门部署。一是下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甘劳社发〔2017〕241号)和《关于开展2017年以“创业甘肃”为主题创业促进就业系列活动的通知》(甘劳社发〔2017〕5号),明确要求,将创业促进就业活动全程贯穿于2017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二是在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省政府主管省长、李峰厅长对此作了安排部署。三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各有关实施单位将援助计划制定到每个工作日,认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援助活动。
(二)多形式、多方式,着力加强和开展援助工作。甘肃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多形式、多方式认真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兰州市健全援助机制,广泛宣传就业援助月活动和促进就业优惠政策,同时,采取深入用人单位、召开用人单位和失业人员座谈会、举办创业就业政策培训等多种形式,扎实有效开展就业援助工作。天水市采取帮助援助对象寻找就业岗位、加强职业培训、开展上门服务、落实社保补贴,支持和鼓励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等多种形式,多方式开展就业援助工作。
(三)定内容,定项目,强化就业援助责任。把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技能、送温暖和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简称“五送一落实”)作为2017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主要内容,同时开展以“创业甘肃”为主题,创业促进就业活动。各地成立2017年就业援助月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目标责任,认真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金昌市把创业培训作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的“催化剂”来抓,采取小额担保贷款、做后续服务等方法,积极帮助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天水市组织援助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和gyb培训,并为30名失业人员提供小额担保贷款60万元。2017年1月5日,白银市举行《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电视知识大赛,并将知识大赛作为宣传贯彻实施“两法”的具体行动,作为开展2017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第一项工作,实现了开门红。2月18日,经省劳动保障厅同意,甘肃省陇兴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举行揭牌成立仪式,李峰厅长亲自揭牌,王淑仁副厅长在讲话中要求,省陇兴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要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依法开展劳务派遣工作,规范劳务派遣行为,为各用工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同时,切实维护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广宣传,广走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宣传是做好2017年就业援助月活动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活动期间,省、市两级主要报刊对2017年就业援助月活动进行了专题报道。还联系省广播新闻中心,对就业援助月活动进行专题采访报道。同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配合做好就业援助月活动采访报道工作。兰州市人民广播电台、省广播新闻中心《今日聚焦》栏目先后对全省就业援助月活动的主要内容、开展情况及下一步打算作了采访报道。天水市利用天水电视台、天水日报、天水晚报等主要新闻媒体宣传就业援助月活动,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就业困难援助对象和关注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金昌市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对辖区内的失业人员进行走访,了解和掌握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情况,并向援助对象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援助手册》、《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知识问答手册》。同时,把落实社会保险补贴作为工作的重点,为694名灵活就业的失业人员和中断缴费的参保人员办理社保关系接续手续,落实社保补贴136.56万元。武威市结合“四下乡”活动进行了《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务用工、劳动技能技术等法律政策宣传活动。同时走访失业人员特困家庭1392户,发放法律政策宣传材料19200份,落实公益性社保补贴85万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11.75万元。
(五)送岗位,送政策,举办援助招聘活动。各地将送岗位、送政策作为2017年就业援助月“五送一落实”的重要内容来抓,千方百计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帮助就业援助对象实现就业。兰州市向失业人员免费发放《就业促进法》《就业援助手册》、《劳动合同法》及2017年就业援助联系卡等宣传材料3.5万份,使失业人员真正了解到国家各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同时采取送政策上门服务,向吸纳失业人员的企业和失业人员宣讲-法律、政策。兰州市共举办9场公益性招聘会和其他多种形式的职业介绍活动,将4723个岗位送到就业援助对象手中。嘉峪关市成立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送政策宣传小组,开展就业法律、政策进企业、单位、机关、乡镇、社区、学校。同时,对重点援助对象家庭,开展《就业促进法》、就业政策、创业政策咨询。针对不同人员的特点,讲透政策内容,说明办事途径和方法,同时每周五上午在市人才劳动力市场服务大厅开展一次送政策活动,并在《嘉峪关日报》开设专栏,宣传再就业政策。
三、主要特点
(一)与施行《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相结合。把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具体行动,创新活动方式方法,统筹协调政策落实、资金发放和服务援助,着力解决劳动者的实际问题,形成劳动保障部门的品牌,将这些活动制度化和常规化,常抓不懈,实现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开门红。1月21日,兰州市城关区就业服务局开展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就业援助千人送岗位活动,组织用工单位现场和1000名失业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书》,23日,又举行了就业援助月现场送培训活动。
(二)与创业促进就业活动相结合。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就业促进法》的规定。省劳动保障厅组织开展《就业促进法》宣传和2017年全省就业援助月活动暨创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发放仪式,当场共为40户小企业和个人发放贷款372万元。天水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和gyb培训,为30人提供小额担保贷款60万元。
(三)与完善公共就业服务相结合。按照省劳动保障厅的要求,全省各级劳动力市场于2017年1月1日前统一更名为人力资源市场。全省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工作机构和基层机构完成了专项调查任务,基本摸清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底数。各级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赠送《就业促进法》宣传资料,按照法律要求,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公布公共就业服务内容,完善服务程序和操作办法。每一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都安排有实施法律的内容和任务,每一次法律宣传实施工作都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作出同步布置。
社区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十六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和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建立就业援助工作长效机制,根据铜陵市及z区民生工程“五”建设规划,结合建设创新创业之城,现就实施20xx年就业创业援助民生工程项目,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适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要求,通过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鼓励自主创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服务活动,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通过建设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者搭建创业平台;通过继续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使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就业困难人员。
1.20xx年建成z区被征地农民创业园1个。
2、大力开发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全年新增公益性就业岗位100个,其中安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人。
1、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将就业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到区相关部门及镇、办、社区。
2、加大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力度,积极筹措建设资金,确保建成后的农民工创业园达到省级创业示范园建设管理标准。
3、积极开展各项就业援助活动,综合运用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公益性岗位和其他劳动保障相关服务措施,提供针对性服务,并依托各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和社区社会保障服务站,积极落实就业扶持政策,跟踪各项服务措施的落实。
4、加强创业就业服务,对困难群体实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组织起来就业的,积极给予指导,帮助其落实优惠政策和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
5、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6、落实资金,保证政策兑现。积极落实现行就业再就业资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切实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加强指导,确保帮扶到位。被征地农民工创业园安排资金2500万,其中区财政安排150万、市配套150万、开发区自筹2200万。
7、加强政策宣传,做好舆论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社区电子显示屏、就业网站,民生工程大力宣传就业援助政策和就业援助开展过程中的典型事例,继续营造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氛围,调动社会一切力量推动全民创业工作顺利开展。
1、各镇办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通过家访等具体方式,摸清本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和尚未实现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确定重点援助对象范围,并针对不同的对象制定就业援助,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2、全区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努力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强化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服务和促进就业的职能,将就业援助工作与20xx年各项就业服务活动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等相关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帮助一批援助对象切实解决面临的就业困难问题。
社区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十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豫人社函〔20xx〕4号)精神,扎实推进全市“就业援助月”活动的落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
20xx年1月1日——1月31日。
(一)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重大改革产生的脱贫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一)建立帮扶清单。各地要对照各类服务对象实名制数据库和帮扶台账,通过数据比对、联系核实等方式,将其中尚未就业,以及灵活就业但收入较低、就业不稳定的人员作为本次活动重点服务对象,建立帮扶清单。详细了解掌握其基本信息和就业信息,做到基本情况清、就业需求清、技能水平清、就业意向清,为精准帮扶提供支撑。
(二)广泛收集岗位。各地要深入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广泛收集符合困难群众需求特点的岗位,建立岗位信息库,为实施就业援助做好准备。依托社区开发收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等社区服务岗位,方便困难群众就近就业。动员辖区内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拿出一批有保障、无年龄限制、无技能要求、无学历门槛的岗位,拓展困难群众就业渠道。准备一批保洁保绿、基层协管等公益性岗位,对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困难群众予以托底安置。
(三)实施精准服务。各地要针对困难群众特点,围绕困难群众不同需求,精准施策。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开展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指导,帮助提振信心,合理规划求职方向。对技能不足的,提供至少1个培训项目。对有就业意愿的,对照帮扶清单和岗位信息库,提供至少3个适合的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用人单位,落实就业援助各项补贴政策,鼓励困难群众灵活就业、自主创业,鼓励用人单位更多吸纳困难群众就业。
(四)举办专场招聘。就业援助月活动期间,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市人才交流中心要大力开展针对性的招聘活动,同时要指导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组织开展面向困难群众的系列专场招聘活动,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加强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合作,提前制定公布全市招聘活动计划安排。举办覆盖城乡、深入社区的现场招聘会,分类设置招聘专区,要求入场用人单位发布适合困难群众的招聘信息。举办形式多样的线上招聘会,开展远程招聘,靶向推送岗位信息,促进入岗精准匹配。
(五)开展走访慰问。各地要对照帮扶清单,面向服务对象普遍开展走访慰问。发出一封慰问信,送上节日问候,详细介绍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活动安排、参与方式。开展一轮入户走访,了解困难群众生活情况和就业情况,对有就业需求的,现场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帮助解决就业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六)聚焦重点群体。各地要聚焦特定群体,实施特色帮扶,落实特殊要求。对零就业家庭开展“清零”行动,确保活动期间每个家庭中至少1人实现就业。对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帮助一批残疾人就业创业。对脱贫人口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稳定就业帮扶政策措施,稳定现有就业规模。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把活动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重要举措,作为“两节”期间为困难群众送温暖的重要工作,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各县(市、区)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活动期间,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合理安排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服务活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安全生产等要求,消除隐患,防范风险。
(三)广泛宣传。各县(市、区)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挥主流媒体的导向作用,组织媒体跟进报道,提高活动知晓度,扩大活动影响力。要及时汇总活动有关情况,即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办(电子邮箱:xxxx@)报送现场图片(附简要文字说明)、影音资料、新闻线索,便于有关部门及时宣传,并于20xx年1月15日前报送活动启动和活动安排情况。
(四)及时总结。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残联组织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汇总本地开展的招聘活动情况。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2月1日前将活动书面总结上报市局就业促进办,各县(市、区)残联组织将有关活动总结报送市残联。
社区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方案篇十八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xx〕10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办〔20xx〕16号)等要求,决定从20xx年6月至12月底,在全市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以提升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对象就业创业能力、实现具就业创业为首要工作任务,通过实施“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切实减轻疫情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影响,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感,确保到年底全市就业困难人员存量不高于去年同期水平。
本市户籍或持有《武汉市居住证》的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已进行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人员。目前,主要是对前期调查摸底形成的《各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分解统计表》中1.5万余人(见附件1)进行就业帮扶。今后,对新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也要及时纳入就业帮扶对象范围。
(一)实施精准帮扶。根据帮扶对象的人员类型、培训意愿、就业愿望等,制定帮扶具体方案,坚持分类施策,对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人员,重点通过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组织参加线上线下招聘会等形式实现就业,或推荐其参加创业培训,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鼓励自主创业;对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等人员,针对其特点和企业用工需求,通过开展专场招聘会,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帮扶对象与企业取得联系,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岗前培训,积极为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帮扶实现就业;对部分年龄偏大、技能较弱的援助对象,通过岗位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方式予以帮扶;对城镇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成员,不挑不拣十个工作日内推荐上岗,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二)组织专场招聘。通过开展小型化、多频次、精准化的`“为百姓送岗位社区行”以及“金秋招聘月”等招聘活动,预计全市举办线下招聘活动不少于100场(每个区不少于8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与企业岗位精准对接。在“湖北公共招聘网·武汉”开展线上招聘活动150场(每个区不少于12场),开辟“湖北公共招聘网·武汉——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专栏,发布有关招聘会信息,方便就业困难人员查询、报名应聘。积极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等政策,引导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面向就业困难人员的招聘活动,努力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三)开展技能培训。结合举办的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组织定点培训机构现场提供技能培训咨询、报名等服务。组织就业困难人员在人社部、省人社厅公布的“中国职业培训在线”等免费线上培训平台进行线上培训登录注册并参加线上培训。依托全市各类定点培训机构,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保安员、物流员、烹调师等适合就业困难人员需求的技能培训,并落实就业培训补贴和培训期间生活补助等政策。为就业困难人员、用人单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搭建合作平台,通过开展“订单式”“订岗式”培训,使就业困难人员参训专业(工种)与企业用工需求精准对接,实现“结业即就业”。
(四)优化创业服务。每个区今年至少举办一场线上或线下的创业项目展示、创业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到社区活动,积极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创业实现就业。搭建平台,引导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返乡创业园区就近与社区合作,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创业项目推介、创业指导讲座等服务,鼓励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入驻并给予场租水电费减免。
(五)健全线上服务。印发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手机app等线上形式宣传,推广就业服务事项“湖北政务服务网”“网上办”,方便就业困难人员查询、知晓、掌握及申领。进一步发挥“15分钟就业服务圈”社区服务端的就业政策查询、岗位信息发布、就业数据采集、就业失业登记、相关就业补贴申领等作用,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近就便的公共就业服务。在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以及居民小区张挂“湖北公共招聘网·武汉”微信公众号宣传彩页,方便就业困难人员通过手机扫码直接发布就业需求、浏览招聘信息、参加线上招聘活动。
(六)组建服务专员。每个区、街道(乡镇)及社区(村)指定不少于一名就业服务专员,每名专员指定帮扶就业困难人员10-30人,及时掌握其就业创业情况,对未就业的,通过微信、手机短信、qq等方式提供岗位信息不少于3个(次)。将新失业人员中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及时纳入援助范围,列出明确的援助对象清册和服务任务内容清单,做到“四清”: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就业愿望清、创业诉求清,切实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各区于6月8日前将填报的《武汉市区就业服务专员名册》(见附件2)报市局。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印发全市实施方案,召开工作部署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6-12月)。各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活动方案,指定专人负责,组建就业服务专员队伍,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12月下旬)。全面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适时查摆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要高度重视,成立由区人社部门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把此次活动作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务实之举,6月8日前,上报本区“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方案,扎实开展各项活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区要发动街道(乡镇)、社区(村)积极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各项活动,调动企业、培训机构、创业孵化平台等社会力量参与活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发现和解决就业困难人员援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措施办法,提高工作成效。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区要开展不定期专题会商,研究活动推进情况,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数据的比对和分析,实现动态监测。每季度末月25日前,各区填报《武汉市xx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服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12月25日前,上报本区活动总结。市局将定期对各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促进责任落实、政策落地、工作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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