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物资配送方案(优秀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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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物资配送方案(优秀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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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制定应该考虑到各方面的需求和利益。一个完美的方案应该具备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持续性。方案的成功与否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评判,务必灵活运用。

应急物资配送方案篇一

为了有效确保医院物资的供应,预防因物资的短缺引起的意外事故,制定本预案。

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后勤物质紧急采购。

1.建立可靠的物资供给信息网络,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应急物资由供货方迅速、快捷提供。并有备用供应商。

2.根据各部门提出的应急物资需求计划,采取“先支后报”的方式应对突发事件。

3.统一调拨采购应急物资,在保证物资质量和交付时间的前提下,以不高于市场平均价进行采购。

4.对采购回的应急物资,相关部门负责该物资的验收及办理验收和交接手续,确保采购物资的种类、规格、数量、质量交付时间等准确无误,符合要求。

5.紧急采购活动结束后,由上级机构监督管理机构对有关部门递交的应急采购相关凭证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入账结算手续。

应急物资配送方案篇二

根据三级肿瘤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为应对医院应急物资需要,保持适宜的物资存量,及时有效供应物资,制定应急物资采购预案。

1、健全制度,科学预警。

完善物资储备应急预案体系,为物资储备应急处理工作提供系统、科学的制度保障,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并做好物资供应响应工作。

2、统一管理,分类负责。

物资科对其管辖的后勤物资实行统一管理,分类负责,落实各类物资应急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职责权限。

3、常备不懈,确保供给。

物资科工作人员要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品种适宜、质量可靠、数量充足、常备不懈,确保应急物资之需。

4、协调配合,快速反应。

物资科应对突发事件时,要与相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做到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应急处置工作反应灵敏、快速有效,保证应急物资调得出、用得上。

1、物资科应急协调指挥小组:

组长:孙福元。

副组长:王鸿鹄。

组员:申文君、王玉山、马世伟、贾莉芳、张士勋、张刚、杨超、张宇鹏、

王娜、王豪骏、曹金华、李苗、陈彪、于江滨、尹皓。

2、协调指挥小组职责:

(1)组织信息收集、传递、通报工作,向上级汇报应急处理方案。

(2)决定启动和终止本预案。

(3)决策应急物资调动、投放等重大处置措施。

(4)对应急物资的投放、使用、效果进行总结、评估,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5)协调相关部门工作。

(6)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1、与供应商联系时,若医院方临时急需货物,供应商应优先组织准备,#限度按时保证医院方的需要。

2、各库房负责人按需制定计划,申购储备应急物资。

3、临床急需物资,在规定时间内直接送达科室。

4、对应急处理的物资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5、对库存应急物资及时进行补充,并及时利用和有效周转。

7、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清单,每月盘点应急物资库存,保证应急物资充足有效。

应急物资配送方案篇三

xxx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xx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的委托,对食堂对外经营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xx。

食堂对外经营承包项目。

承包单位投入。

每个校区食堂分为基本大众保障性伙食、风味经营性餐厅两大部分分开选择承包单位进行经营,具体划分如下:

包组。

食堂名称。

经营楼层。

经营范围。

承包单位数量。

备注:

1.投标人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投标人参与投标包号数量不受限制,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包组。若投标人同时为2个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包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包二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本项目的评审流程按包组一、包组二的先后顺序进行。

根据《xx省高校食堂对外承包经营资格准入试行办法》(粤教后勤〔20xx〕15号)的通知精神和招标采购有关规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应符合或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企业的.各种证照,能提供经营饮食行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且企业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单位应具备从事3年(含3年)以上的餐饮经营资质及具有承包企事业单位3000人以上规模的经验。(以营业执照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应当在20xx年7月16日8时30分起至20xx年7月22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有关证件到xx招标采购有限公司xx市xx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2)、《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备注:

1)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投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投标人的报名。

2)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20xx年7月24日10时00分(注: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xx市xx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xx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xx年7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xx市xx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应急物资配送方案篇四

20xx年是我省推进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关键一年,也是中心全面参与政府集中采购业务的重要一年。中心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直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按照xxx巩固、完善、提高xxx的总体要求,继续以让采购成规模化规范化为工作重点,着力增加政府集中采购覆盖面,着力夯实采购工作根基,着力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效能,着力加强采购部门自身建设,着力营造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进一步推动省直政府采购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中心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覆盖面,做大政府集中采购规模。一是积极配合省财政厅编好省直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确保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用政府采购项目均通过中心依法规范组织实施,实现应采尽采,力争采购规模比上年增长20%以上;二是积极配合省财政厅适时调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扩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范围,增加品种,强化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可操作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二)扩大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和服务类定点采购的范围。一是完善现行有关协议供货管理办法,将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范围扩大到部分公务用车、办公家具等;组织实施好第二期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工作。二是会同省财政厅将服务类定点采购范围扩大到因公出差住宿、会议、培训等项目;搜索实施工程监理和信息系统集成监理等定点服务采购工作。三是推动与沈阳市和周边各市共同打造统一的协议供货市场和定点服务采购市场,实现区域采购成果共享,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

(一)制订和完善各类标准化范本基本格式,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和落实工作。一是建立定期检查考核制度,强化中心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结合中心运行实际情况,适时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二是制发《xx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范本基本格式》、《xx省政府采购中心货物类采购项目需求落实情况范本基本格式》、《xx省政府采购中心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单位需报送的材料范本基本格式》、《xx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评审所需文件范本基本格式》和《xx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评审所需表格范本基本格式》。三是配合省财政厅制发货物、工程和服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合同范本基本格式。四是组织编写《政府采购知识问答》、编印《xx省政府采购中心内部制度汇编》(二)和《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汇编》(二),进一步提升中心制度化建设水平。

三、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规范化操作水平。

应急物资配送方案篇五

根据居民近期旅行史或居住史、目前健康状况、病例密切接触史等判断其传播疾病风险,将居民划分为三类:

(一)高风险人员。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的人员;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正在实施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其他需要纳入高风险人员管理的.人员。

(二)中风险人员。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有发热、干咳、气促、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实施居家观察未满14天的治愈出院确诊病人;解除医学隔离未满14天的无症状感染者;其他需要纳入中风险人员管理的人员。

(三)低风险人员。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的人员;高风险、中风险人员以外的人员。

(一)高风险人员。来自疫情特别严重的湖北省的人员应当自到达目的地开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来自其他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当自到达目的地开始实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确诊病人、疑似病人应当在具备有效隔离条件和防护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至符合出院标准。

无症状感染者应当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原则上连续两次标本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1天)后可解除隔离。

密切接触者应当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为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末次接触后14天。

相关机构和社区负责对高风险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二)中风险人员。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当自到达目的地开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人、解除集中隔离的无症状感染者应当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中风险人员应当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要求,自觉接受社区管理。

(三)低风险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可出行和复工。

居民可通过申领个人健康码、健康通行卡等健康认证满足出行和复工需要。

(一)个人健康码申领。已建立个人健康码管理平台的地区,居民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个人健康码申领,系统自动按照健康风险高低审核生成红、黄、绿等三色“健康码”。

孤寡老人、远郊农村人员等没有条件通过网络平台申领的人员,可由社区人员负责代为申领并生成纸质“健康码”(有效期14天)。

(二)健康通行卡申领。不具备条件建立个人信息码管理平台的地区,居民自行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各地根据实际自行设计申报表样式),符合低风险人员条件的,经社区(村)审核通过,发放加盖社区(村)公章的健康通行卡(有效期14天)。

应急物资配送方案篇六

“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是传染病防控的重要手段。为有效推动“四早”落实,助力新冠肺炎疫情歼灭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预案,结合新冠肺炎疫情特点和发展趋势,在总结前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验教训基础上,制定本技术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早期发现病例的能力,各省(区、市)应当设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监测网络,该监测网络成员单位包括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一)病例监测报告。

1.监测对象:发热(体温大于37.4℃),伴上呼吸道症状,有可疑接触史或旅行史者。

2.监测时间:截至2020年12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每日开展病例监测排查工作。

3.监测地点:所有门急诊、发热门诊和住院病房等相关诊室均开展病例监测工作。

4.标本采集及实验室检测:医疗机构采集病例临床标本(详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标本采集与检测部分),送当地指定的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实验室进行检测。承担检测工作的机构接到标本后应当立即开展检测,24小时内完成并反馈检测结果。

5.环境标本监测和血清流行病学调查: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开展。

6.流行病学调查:疾控机构接到病例报告后应当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于24小时内完成。同时,快速追踪密切接触者,防止疫情蔓延。

7.病例报告:医疗机构发现病例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疾控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并于2小时内完成三级确认审核。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在2小时内寄送疾控机构,由疾控机构进行网络直报。医疗机构需在24小时内,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结合病情进展及时对病例分类、临床严重程度对网络直报病例进行订正。

(二)聚集性疫情监测报告。疾控机构接到聚集性疫情报告后2小时内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同时报告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三)社区疫情监测。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基层社区(村)、单位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辖区和单位内人员往来摸排、健康监测登记和体温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四)单位和个人监测。鼓励单位和个人发现新冠肺炎病人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人时,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新冠肺炎病人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人拒绝配合的,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中乙类甲管类条款,可强制执行。

(一)隔离医学观察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各省份应当设置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发现相关病例后,立即采取隔离措施,追踪密切接触者,落实可疑病例就地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的属地化管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同时,做好医务人员防护措施,严防院内感染。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管理,应当根据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第五版)明确解除隔离标准。

(二)医疗救治。各省份指定定点收治医院,并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在出现病例后,指导收治医院做好医疗救治工作,推进医疗救治关口前移,提早提供医疗服务,加强对轻症患者的医疗救治,减少轻症向重症的转化,重点加强重症病例救治,降低病死率。各医疗机构根据《诊疗方案》对病人进行分类治疗,采用对症和支持治疗、抗病毒、抗炎、中西医结合等方法综合施治,对符合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的病人及时安排解除隔离或出院。

应急物资配送方案篇七

为加快补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保障短板,积极构建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适应,能有效满足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需要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进一步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根据国家、省、苏州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苏州市工作要求,以实现“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和“形成有效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制度体系”为主要目标,以公共卫生关键物资及相关专用设施的应急保障为重点,坚持“协同高效、系统谋划、平急结合、多元互补、底线思维”的基本原则,突出生产动员、应急保供、采供调运、预警处置、科技支撑等能力建设,强化全链路管理,进一步加大投入、优化布局、调整结构、创新方式、补齐短板,打造医疗防治、物资储备、产能动员“三位一体”保障体系,全面提升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水平。

(一)健全统筹协调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供应体系,加快提升生产动员能力。

突出实物与产能相结合,发挥制造强市优势,优化布局,强化协同,完善机制,进一步厘清需求,拓展渠道,提升产能转换能力。

1.编制清单目录。结合我市实际梳理完善并动态更新“两清单”,即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关键应急物资品种及原材料、设备、零部件“需求清单”,包含产品规格、价格、品牌、材质及相应运输配送能力等的“供给清单”。全面摸排全市具有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生产保障能力的企业情况,对应两“清单”,制定两“目录”,即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合格供应商及外协企业目录”,包含可转产企业和可转产类别的“产能储备企业目录”。(市工信局、卫健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参与)。

2.提升动员能力。开展重点医疗物资和装备常态化统筹管理和动态监控,制定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集中生产调度的工作预案和生产物资统配方案,抓好产能供需对接,提升生产调度能力。引导大型民营企业通过新设专用和通用生产线、改造已有生产线、保留闲置生产线等方式建立必要的产能备份,增强应急转产能力。培育发展一批骨干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企业,支持企业应用智能制造、共享制造、协同制造等新技术新模式,强化生产制造能力。(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参与)。

3.拓展筹集渠道。建立健全长三角区域合作和产能保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医药企业主渠道作用。积极拓展友好城市、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平台等作用。积极引导社会慈善捐赠,有序使用捐赠应急物资。(市商务局、外事办、发改委、卫健委、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常熟海关依职能负责)。

(二)健全多元高效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快提升物资储备能力。

突出政府与社会相结合,合理确定品种规模,适度提高配置标准,加大仓储设施投入,强化多元主体参与,进一步提升储备效能。

4.科学确定物资储备规模。根据重大疫情防控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实际需求,健全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并动态更新。参照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物资需求测算体系,以我市历史最大规模公共卫生事件的“峰值需求”为参照,根据日常消耗量和保障天数测算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需求规模,合理确定储备规模结构和区间布局。(市卫健委、发改委、工信局依职能牵头,财政局参与)。

5.抓实医疗机构应急物资统配。依托承担疫情救治任务的医院和定点机构,重点加强短缺救治药品、医疗救治设施设备等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物资配置标准并保留一定的冗余备份。全市医疗机构要做好医疗救治设备配备和必要储备,确保医疗实物储备及时到位。(市卫健委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参与)。

6.建立专用应急政府储备。建立健全市、镇二级政府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制定市、镇两级物资储备清单,加快形成统筹安排、分级储备、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可统一调度的公共卫生储备专项。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进一步充实储备品种规模,重点突出重大疫情防治专用中西医药品、疫苗、消毒杀虫剂、口罩、防护服、护目镜、面屏、试剂盒、ct、pcr仪、ecom、负压救护车等重要医疗救治药品、医疗救治设备和医疗防护物资储备。(市发改委、卫健委、工信局依职能牵头,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参与,各镇(街道)、开发区)。

7.完善多方参与的储备体系。积极鼓励各方力量参与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加强政企协作,探索形成产储结合、商储结合、运储结合的多元灵活储备模式。引导生产型企业开展产能储备,商贸型企业开展实物、商业储备。支持机关、其他企事业单位充实疫情防控等物资储备,鼓励家庭开展口罩、消毒液以及家庭应急包等必要的针对性储备。充分运用大型电商平台的渠道、仓储等优势资源,实现就近存储。(市工信局、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依职能负责)。

8.整合提升仓储设施水平。充分利用好全社会仓储资源,加快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设施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加快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分级布点体系建设。推进冷链设施建设,用于疫苗、医疗试剂、药品等医药物资储备。(市发改委、卫健委依职能负责)。

9.强化物资储备运营效能。建立健全高效规范、集中统一的收储、轮换和动用管理制度,规范运营管理流程。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除紧急采购外,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社会购买公共卫生应急物资采购销售、储存保管、物流运输等事务性管理服务,引入市场竞争,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鼓励重点企业利用现有医药储备管理体系、应急机制、仓储物流等优势,积极承接政府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提升储备运营效率效能。(市卫健委、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依职能负责)。

(三)健全敏捷协同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运输体系,加快提升采供调运能力。

突出平时与急时相结合,健全统一采购调配模式,强化规范管理,整合运力资源,确保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供应链安全、高效、畅通。

10.建立物资采购征用制度。制定我市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采购制度。完善应急采购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应急采购各环节管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征用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应急征用行为,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临时征用和补偿奖励机制。(市发改委、工信局牵头,市卫健委、财政局参与)。

11.加强运力资源整合调配。建立应急运输保障和指挥协调机制,制定市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应急运输预案,整合不同运力物流资源,统筹建立全市应急运力储备库,构建高效的应急物资运输“绿色通行”机制,保障市内大通道不中断、全市服务网络不间断,形成全程“一站式”、全市无盲点、城配一体化的全市运力一张网,优化应急物资末端配送网络。加强重要应急物资的集中管理、统一调拨、统一配送,建立健全全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调配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应急物资产供销企业全链路动态追溯管理。(市交通局、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应急管理局、商务局、卫健委、公安局参与)。

12.构建应急物流保障体系。依托重点物流园区和基地,布局建设一批全市应急物流基地。依托重点物流企业、大型专业化运输企业和平台,建立市级应急物流保障重点企业名单并动态调整。支持社会力量加快推进集装单元化、智能投递设施、无人配送车(机)等“无接触式”物流设施设备建设和推广应用。加强常态下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物流响应速度。(市发改委、交通局、邮政管理局等部门依职能负责)。

13.完善应急物流配送网络。探索建设统一分拨中转的公共配送中心。支持社会力量加快建设智能快递箱。推进冷库设施建设,配建理货、分拣、前置仓等冷链配送设施。做好与周边城市应急物流运输的衔接,必要时设立专用应急物资运输通道或者专用应急物资运输中转场站。(市发改委牵头,市商务局、交通局、邮政管理局参与)。

(四)夯实公共卫生救治物资保障基础,加快提升预警和处置能力。

突出医疗和防控相结合,提升硬件配置水平,补齐防控短板弱项,切实提升监测预警、快速响应救治和医疗卫生平急结合能力。

14.构建监测预警网络。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早发现”能力,加强医院门急诊电子病历标准建设,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哨点网络布局,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直报系统,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专科医院及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之间的信息共享。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建设投入,发挥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积极性,提升全社会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市卫健委牵头负责,市工信局、科技局、财政局、发改委参与)。

15.提高疾控机构防处能力。加强全市疾控防治能力建设,建立完善专业化、现代化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可配置移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提升常见传染病病原体和化学毒性物质初筛能力。提升一线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完善设备配备,满足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需要。(市卫健委牵头负责,市发改委、科技局参与)。

16.提升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推动建设集临床、科研、教学于一体的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规范建强传染病院和综合性医院感染科,负责重大疫情快速反应和诊治技术支持。依托综合能力强的医疗机构建设重大疫情救治基地。依托有实力的医疗机构和民营医院,建立应急救治力量备份。加强采供血机构和院前急救服务体系建设,提升血液应急保障和传染病转运能力。(市卫健委、发改委牵头负责,市财政局参与)。

17.推广公共设施平急结合改造。参考苏州市级方舱医院改造方案,科学制定本市大型公共设施转换为应急医疗设施预案。在大型体育场馆、展览馆(会展中心)新建或改建过程中兼顾应急需求、预留转换接口,完善场地设施、通风系统、后勤保障设施,做到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具备快速转化为救治和隔离场所的基本条件。(市卫健委、住建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文体旅局、资规局参与)。

18.提升基层公共卫生设施水平。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传染病房、隔离诊查室和隔离留观病房建设。强化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设施设备配置。(市卫健委、发改委等部门依职能负责,各镇(街道)、开发区)。

(五)补齐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的软件硬件短板,努力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突出软件与硬件相结合,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推进信息互联互通,全面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水平。

19.强化科技能力支撑。加强应对重点传染病防治的技术储备,重点围绕药品研发、高端医疗耗材、高性能分析仪器等开展技术创新。支持行业领军企业联合高校、研究机构、重点实验室开展集中攻关。加强医疗防治物资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实施全过程安全监管,切实维护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市科技局、工信局、发改委、卫健委、市场监管局依职能负责)。

20.提升物资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医疗防治物资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根据上级医疗器械应急审批制度,做好绿色通道服务,推动产品加快上市。建立市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加强审评、检查、检验检测、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实施全过程安全监管,切实维护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市工信局、发改委、卫健委、市监局、科技局依职能负责)。

21.建设应急物资保障信息平台。加快建设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一平台、三数据库”: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综合云平台、重点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生产企业数据库、地方和企业储备仓储资源信息库、应急物流运输企业数据库。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打破行业、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卫生防治、生产供应、物资储备、交通物流等领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交通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参与)。

22.强化党对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始终坚持党对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委(党组)领导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市委组织部、市有关部门等各相关方面依职能负责)。

23.建立应急物资保障专项工作机制。建立由市府办、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司法局、财政局、交通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市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推动各项任务举措落到实处。市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出台细化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提高安全意识,做到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确保安全生产。(市各有关部门依职能负责,各镇(街道)、开发区)。

24.加大资源要素保障力度。算好应急物资保障对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的“大账”,根据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要求及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方案,加大对专用基础设施、设备配置和应急物流体系建设投入。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优先支持国家、省、市级重点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项目建设,并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对列入省、市级目录管理的重点生产企业、产能储备企业、物资储备企业、物流运输企业给予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探索建立应急物流补贴奖励机制。对社会捐赠应急物资,开展免费公益运输服务,其费用由财政予以补贴。(市财政局、资规局、科技局、发改委依职能负责,各镇(街道)、开发区)。

25.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加快完善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相关的配套制度,健全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应对突发事件的制度化渠道,完善应急物资捐赠管理制度等。(市司法局、工信局、卫健委、发改委、应急管理局依职能负责)。

应急物资配送方案篇八

加强重要商品和物资保供稳价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更关系特殊时期社会和谐稳定,对有力有序防控具有重要意义。各科室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防控期间市场保供稳价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实施好相关工作,全力以赴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强化价格监测预警。

在落实好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日监测、日分析、日报告”制度基础上,密切关注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控应急物资市场供应和价格动态。加强预测预警分析,加大监测频次,提升价格监测信息公开频率,及时发布各类监测预警信息,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加大市场巡视力度,如遇重大价格变动等非常情况,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向委领导送有关情况。

强化供求调度。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粮油肉蛋菜等生产生活物资以及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控应急物资供求调度、产销衔接等工作,一旦发生货源短缺或短暂脱销,全力配合相关部门指导企业及时补充货源,保障市场供应。配合商务部门继续做好储备冻猪肉投放工作,全力保障医院、学校等重点单位猪肉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充分发挥冻猪肉投放的市场调节作用。

强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在全市统一启动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后,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强化市场价格监管。

协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加密市场巡视频次,扩大巡视范围,特别是及时发现防控应急物资销售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涉价问题。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从严快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特殊情况用品、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强化舆情导控。

积极开展正面宣传,向社会各界传递“菜篮子”“米袋子”“油瓶子”等供给有保障、价格总体保持在合理区间等信号,引导群众理性消费,消除群众恐慌情绪,防止和平抑市场炒作,营造良好价格舆论环境。及时处置各类负面舆情,第一时间澄清虚假信息和不实报道,切实有效杜绝负面舆情产生的`“次生灾害”。

强化协同配合。

统筹好各方资源力量,强化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既要深入一线,充分了解重要民生商品产供储销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又要积极配合经济信息、农业农村、商务、医保等部门,全力做好重要商品和物资生产及市场供应。

1.成立防控期间重要商品和物资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刘木平任组长,李晓燕、王芳、邓世庆任副组长,王洪波、叶文科、何绍华、周三杨、张雷、王静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价格监测组、供给保障组,办公室主任由王芳兼任,王静为成员;价格监测组组长由邓世庆兼任,王洪波、何绍华、周三杨为成员;供给保障组组长由李晓燕兼任,叶文科、张雷为成员。

2.严把信息关口,及时报送信息。除上级主管部门正常业务外,防控期间价格监测组、供给保障于每日下午2点之前分别将价格监测预测预警信息和供给保障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按相关要求统一报送。

应急物资配送方案篇九

第一条应急物资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的重要物质支撑。为全面加强我区区级应急物资管理,提高预防和处置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应对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万盛经开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万盛经开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物资是指应急局管理并用于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救援救灾的各类装备、设备、工具、生活保障物资等。

区级应急物资来源为:本级购置、上级调拨、社会各界捐赠以及其他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和生活保障的各类物资。

第三条区级应急物资管理坚持“统一规划、统一采购、统一调拨、统一管理”和“保证急需、节约高效、分类负责、资源共享”的原则。

第四条万盛经开区救灾物资管理中心负责区级应急物资的统筹协调、综合管理、统一规划、统一调拨和承担区级应急物资的验收、入库、保管、出库、监督检查等仓储管理工作;应急局各相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拟定相应行业领域应急物资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协助做好调拨、使用等工作。

财政局负责区级应急物资采购、储备、管理和运输等经费保障以及经费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区级应急物资主要储存在区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必要时可以委托镇(街道)代储。对不易久存的应急物资,可通过协议储备等方式进行储备。

第六条应急局相关科室(单位)根据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救援救灾工作实际,提出具体的应急物资品种目录清单,交由救灾物资管理中心汇总,报局领导审定后实施。

第七条区级应急储备物资的采购应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按以下程序实施:

(一)拟定方案。救灾物资管理中心会同办公室(财务)以及相关科室(单位),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提出应急物资采购的品种、数量、规格、金额及采购方式等方案。

(二)报批。救灾物资管理中心会同办公室(财务)将采购方案报应急局领导审批,并按照相关规定编制采购预算,按批复的预算及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组织采购。

(三)组织采购。救灾物资管理中心按照《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等相关规定程序组织采购,并监督供应商履行合同。

(四)物资入库。救灾物资管理中心对需入库的应急物资及时验收入库,并完善资产管理手续。

第八条区级应急物资储备要健全完善仓库管理制度,建立物资管理台账,落实入库和出库管理程序。对需入库的应急物资及时验收入库,完善相关手续。对储备物资实行封闭式管理,专人负责,应有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污染等措施。库存物资应设有标签,标明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生产日期、入库时间等,并分类存放,码放整齐,留有通道,严禁接触酸、碱、油脂、氧化剂和有机溶剂等。

第九条救灾物资管理中心负责区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管理,代储(监控)点所在镇(街道)负责代储(监控)物资管理,应急物资使用单位负责应急局安排或配备物资的日常管理。各应急储备物资管理单位应落实仓库安全责任,并每季度对储备物资盘库一次,确保账账相符、账物相符、数量准确、质量完好。

第十条应急物资调拨(临时使用)应按照“就近就便、储新发旧、保障急需”的原则,合理选择应急物资调拨(临时使用)地点和品种。灾害事故发生后,事发镇(街道)或使用单位应首先使用本级储备物资,本级储备物资不足时,可申请调拨(临时使用)区级物资。

第十一条区级应急物资调拨(临时使用)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向应急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调拨填写《万盛经开区区级应急物资调拨申请审批单》(附件1);申请临时使用填写《万盛经开区区级应急物资使用申请审批单》(附件2)。

(二)核查。救灾物资管理中心根据镇(街道)或有关单位申请和实际需求,会同相关科室(单位)结合库存情况,提出应急物资调拨(临时使用)意见。

(三)审批。

申请调拨应急物资按照资产管理相关要求审批:

1.一次性调拨物资金额在0.5万元以内(不含0.5万元),由应急局分管领导审批;

2.一次性调拨物资金额在0.5—2万以内(不含2万元),由应急局主要领导审批;

3.一次性调拨物资金额在2—5万元以内(不含5万元),召开应急局局长办公会决定;

4.一次性调拨物资金额在5万元以上,召开应急局党委会决定。

申请临时使用应急物资由应急局分管领导审批。

(四)调运物资。申请调拨(临时使用)镇(街道)或有关单位按要求到指定地点领取应急物资。

(五)紧急情况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以先电话请示,事后及时补办书面调拨(临时使用)手续。

应急局也可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和实际需求,直接向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分配调拨区级应急物资。

调拨物资为固定资产的,按照《万盛经开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办法》(万盛财企发〔20xx〕16号)的规定及时进行资产划转。

第十二条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在使用区级应急物资时,如发生数量、质量问题或其他意外情况,应及时协调处理并向应急局报告。

第十三条使用应急物资的镇(街道)或有关单位负责管理调拨到当地的区级应急物资,并对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急物资专项用于救援救灾所需,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违法向受灾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发放和使用应急物资时,应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

第十四条镇(街道)或使用单位对应急物资使用者应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要求其妥善保管应急物资,严禁转让、租借或故意损毁。

第十五条区级应急物资分为回收类物资和非回收类物资。回收类物资是指能够重复使用的物资,如救援救灾装备、设备、工具,帐篷、折叠床、活动板房、移动厕所、净水设备、照明设备等,其他物资为非回收类物资。对非回收类物资,发放给受灾人员使用后,不再进行回收。

申请临时使用的区级应急物资,使用完毕后由使用镇(街道)或使用单位进行回收,经维修、清洗、消毒和整理后,根据要求按时送回区应急物资储备仓库。救灾物资管理中心验收确认后在《万盛经开区区级应急物资使用申请审批单》上填写回收情况,完成应急物资回收。

第十六条对使用完毕后失去使用价值或不能使用并无修复价值的区级应急物资,由物资责任单位进行清点、核实后,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第十七条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应及时将应急物资的发放、使用(含受益人员的数量及分布)情况报应急局。

第十八条年度采购区级应急物资所需经费,由应急局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并编报采购预算。因自然灾害或事故灾难需紧急采购区级应急物资的,所需经费由应急局商财政局确定。

第十九条区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建设与管理、维护等费用由财政局纳入年初预算,代储(监控)点应急物资的日常管理、维护等费用由镇(街道)或使用单位负责保障。

第二十条本级采购和上级调入我区的应急物资,以及本级接受救灾捐赠物资所产生的运输、装卸、管理等费用由应急局负责。调往事发镇(街道)或有关单位的区级应急物资所产生的运输、装卸、管理等费用由应急物资使用镇(街道)或有关单位负责。

第二十一条应急局应定期对区级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主动接受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因管理不善等人为原因造成区级应急物资重大损毁、丢失的,由物资所在单位追回或赔偿,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严肃查处挪用、侵占、贪污区级应急物资行为,对挪用、侵占、贪污应急物资的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发生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使用应急物资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应急物资配送方案篇十

优秀作文推荐!为提高预防和处置干线公路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保障能力,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需要,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所造成的损害,及时恢复公路交通正常运行,保障公路畅通,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方案。

(一)以人为本、维护稳定的原则。应急物资储备要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急物资准备充足,及时到位,有效地保护和抢救人的生命,最大限度地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市场及社会稳定。

(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的原则。应急物资储备要在省公路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延边州公路管理处负责,由各县(市)公路段具体实施,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上下联运,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三)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的原则。应急物资储备要紧密结合我州实际情况,以常发的、影响大的灾种确定应急物资储备种类,先急后缓,保证重点。

(四)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部门协作、资源共享的原则。明确应急管理机构职责,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和响应程序,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公路突发事件联动处置机制。

本方案适用于范围内干线公路因自然灾害以及重大公路交通运输生产事故或其它事件导致交通中断、阻塞的紧急事件的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响应。

成立“公路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公路处处长担任组长,副处长及县(市)公路段段长担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基本生活物资保障组、专业物资储备组、运能保障组等3个应急工作组。

领导小组职责为:审核全州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及各成员单位应急物资储备方案,确定全州应急物资资金总量及各成员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金额,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统筹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全州应急物资的使用调配。统筹规划全州应急物资仓储场地布局;在必要时向州政府报告事态变化情况,请求支援。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路处养护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为:收集、初审各成员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资金;检查各部门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管理全州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及时、准确地为领导小组提供应急物资储备动态,协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应急物资的使用调配。

各工作组根据各自职能,完成各自应急物资储备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一)基本生活物资保障组。由公路处及各公路段办公室全体人员组成,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抢险队伍基本生活所需的物资保障。如方便食品、饮用水、日用品、被服、帐篷、照明设备等。

(二)专业物资储备组。由公路处及各公路段养护科组成,负责准备编织袋、木材、钢材、石料、铁丝、钢梁等抢险物资。

(三)运能保障组。由公路处及各公路段办公室、各公司经理组成。负责运力储备和征用及应急期间应急物资的运输、装卸和安全工作。

(一)应急储备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由负有应急物资储备任务的责任部门和单位按照专项应急预案、应急保障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和国家、省、市标准及行业标准、规划确定,须与我州实际管理公路里程、经济发展规模和社会发展状况等相适应。

(二)应急储备物资储备的方式。采取实物储备、委托企业储备2种方式进行。各类应急物资的具体储备方式由各负有应急物资储备任务的责任单位确定,报领导小组批准。

(一)常用应急物资储备购置、更新、损耗轮换和公路处委托企业储备所需要的资金补贴等所需资金,由承担物资储备任务的各成员单位根据有关标准测算,在每年底将次年度经费计划报领导小组初审,经上级审核同意,由公路处负责安排专项资金。

(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所需要的资金补贴,相关文件规定,从专项资金中开支。

(一)日常管理。各负有应急物资储备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负责各自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建立相应的储备物资管理制度。应急物资使用后应尽快补充,实行动态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工作组牵头单位原则上每半年检查1次各类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

(二)数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干线公路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将公路专业应急物资、运能配送情况等信息全部纳入其中,随时掌握物资储备情况。建立定期填报、动态更新制度。确保在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时及时、准确调用各类物资、设备。

(一)预警信息。各县市公路管理段要密切关注各类突发事件的事态发展,落实应急预警和紧急重大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处置工作需调用应急物资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调用应急物资的建议。

(二)紧急调用储备物资应急响应根据处置突发事件需要,由事件主管部门及时上报领导小。

组同意后,按部门应急物资储备方案调用储备物资,保障处置工作需要。因发生较大级别突发公共事件,需跨县市调用储备物资的,由领导小组及时启动较大应急响应;事件主管部门提出调用需求;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调用指令;相关部门根据指令调动储备物资,并负责运送到指定地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储备物资不能满足需要时,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州政府及省公路管理局汇报,提出物资支援申请,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三)应急结束。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判断和宣布物资保障应急结束。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由相关部门专家组成的评估委员会,对应对突发事件处置物资保障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完善有关方案。同时会同被调用物资单位及时补办调用手续,结算被调用物资资金和调用费用开支,补充物资储备,恢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对在物资储备、应急保障过程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领导小组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表彰和奖励。对在储备、应急保障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或执行不力造成工作失误和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承担应急物资储备任务的各成员单位须制定具体的应急物资储备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作为本方案的配套方案。

(二)本方案未尽事项,按照《省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方案由公路管理处负责解释。

(四)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应急物资配送方案篇十一

为加强我园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保障能力,健全我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确保各类疫情防控物资充足。

一、基本原则。

(二)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原则。幼儿园总务处负责储备全园常用的及基本生活物资和处置事件种类所需的专业防疫物资和装备。

二、组织领导。

成立幼儿园物资储备工作领导小组:

园长任组长:马某某。

副组长:杨某某。

成员小组:周某某、杨某某、苏某某、周某某、杨某某、黑彩燕、周某某、黑娅娜组成。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制定好开学物资储备规划及物资储备方案,确定物资资金及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金额,并落实情况,指导有关部门的'物资储备工作。

三、储备内容。

防护用品:重点储备医用防护服、隔离衣、医用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隔离眼罩/面罩、一次性乳胶手套、一次性鞋套、一次性医用帽子、一次性薄膜手套、水银温度计、红外线测温仪(含测温枪)等12品种。

消杀用品:重点储备84消毒液、免洗手消毒液、75%酒精消毒等3个品种。

四、储备物资的管理。

专业防疫物资、基本生活物资的日常管理由园长亲自管理,防疫物资使用后应尽快补充,实行动态管理。

应急物资配送方案篇十二

为有效监测、及时控制和消除因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不稳定,积极做好可能引起短缺的生活必需品品种调度,切实保障突发疫情期间极端情况下我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稳定,根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省商务厅《福建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等有关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坚持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坚持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按照封控、管控、防控管理级别,分级响应、分级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处置主体和责任。建立以事发地政府为主,有关部门和相关地区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制和现场指挥机构,切实做好应急工作。

(二)坚持协调配合,反应迅速。在全市实施封控、管控、防控管理时,市局及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应快速做出反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属地政府,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一)组织机构。成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商务局陈玉鹏局长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财务科、市场科、服务业科、商贸科、外贸科、基地办等部门负责同志和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分管领导组成。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场科。

(二)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领导小组职责。

1、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重点保供企业、市直有关部门开展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供应,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2、定期会商,强化监测。根据疫情形势、发展走向和可能出现的应急状况加强市场监测,全面掌握监控市场波动信息,及时预警、定期会商,做出处置和应对措施决策。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在重要生活必需品出现市场断供的紧急情况后,按照各自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市场,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尽快取得成效。

4、研究、落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应急保供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三)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办公室负责联系市政府应急相关机构,协调突发疫情后勤保障工作,对外发布各类信息;组织应急响应情形下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调度。

2、财务科负责联系市财政局,协调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供应所需资金。

3、市场科(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发现市场供应异常情况,及时组织开展市场应急调度、投放。市场供应紧张时,负责对接省厅市场处协调调运事宜。

4、商贸科负责协调联络重点保供商超,配合做好商超生活必需品运行监测,协调企业采购、调运生活必需品,开展应急调度和投放。

5、服务业科负责协调联络餐饮业、住宿业(星级酒店除外)及有关生活服务业相关企业,提供餐饮配送等应急支持。

6、基地办负责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协调城市主要副食品生产应急调控工作。

7、外贸科负责在情况特殊时组织商品进口或控制出口,平衡市场商品供应,指导帮助企业申请涉及配额或许可证管理的商品进口配额、许可证,协调企业减少或暂停出口涉及配额或许可证管理的商品。

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指因疫情防控需要采取封控、管控、防控措施,群众外出采购生活必需品不便;或因疫情原因造成我市粮油、肉菜、蛋奶、水产品等等市场供求关系突变,主要生活必需品大范围脱销,市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根据食品需求和供应量化细化要求做好主要生活必需品的调度工作。

(一)启动市场供应监测。

启动粮油、肉菜、蛋奶、水产品等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监测,及时掌握市场销售、库存、调运等变动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处置,同时加强舆情监测与引导,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

(二)畅通调运渠道。

部分辖区因疫情实行封控、管控措施后,各重点保供企业的生活必需品运送车辆及人员无法进出封控区、管控区,市场供应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协调交通、卫健、疾控、交警、乡镇街道等部门、单位对涉及运送生活必需品的人员核酸检测、车辆消毒、通行等开辟绿色通道,保证省际、市际、市内供应链完整畅通。通过保障终端配送、加大调运力度、投放储备等方式保障市场供应平衡。

(三)适时开展储备冻猪肉投放。

在面临各种紧急情况导致市场供应严重不足时,可开展储备冻猪肉投放,投放渠道可依托各重点保供企业实施,市场缺口较大时可直接由院校、工厂等伙食单位向承储单位采购。

(四)督促供应企业做好应急准备。

督导我市蔬菜、生猪基地提供生产自给率,做好市场应急供应准备,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投放市场,应对疫情延续时间较长带来的影响。

(五)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配合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海洋渔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协调粮油、生鲜蔬菜、猪牛羊禽肉、水产品的应急调度保供,加大调运、投放力度,保障市场供应有效供给。

为有效应对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根据风险等级不同开展保。

供工作,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一)低风险地区。督导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的重点保供企业保持正常营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体温检测、扫码亮码、佩戴口罩、限流限距等防控措施,合理安排营业时间。

(二)中风险地区。督导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的重点保供企业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体温检测、扫码亮码、限流限距等防控措施,遵守中风险地区政府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凭出入证买生活必需品”的管控措施,适当控制购物场所内总人数,避免出现因人群聚集导致交叉感染情况发生。鼓励企业开展“线上下单、线下配送”的无接触购物配送服务。

(三)高风险地区。督导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的重点保供企业停止线下经营活动,配合乡镇(街道),在居民生活区附近设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实行“点对点”供应,实现高风险区域全覆盖。

基于我市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出现的不同情形、风险场景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协调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配合市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及时调整门店供应和应急投放点供应的销售模式,做好不同供应方式转化时的商品配送。

(一)在防范管理情况下,实行“强化社会全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措施。市民在较大范围内抢购粮油、肉菜、蛋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引起商品脱销,影响社会安定稳定。

1、启动响应。

在发生市场异常波动后,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要迅速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配合市商务局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

2、响应措施。

(1)市场科启动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制度,掌握重点保供企业主要生活必需品每日销售量、存量、调运量、来源(产地)、供货渠道等情况,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为本级协调领导小组和人民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市场科、商贸科组织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以及社区超市、便利店等商家提高粮油、肉菜、蛋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的补货、补架频次,做到存货在店、存货在架,避免出现空柜、空架和居民心理恐慌,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

(3)市场科、商贸科、基地办引导协调商家及时与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和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对接,利用市场化手段建立稳固可持续的供求关系,及时保质保量采购、调运、储备足量的粮油、肉菜、蛋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满足居民基础需求。

(4)当应急重点保供企业商业储备不足时,市场科、商贸科要协调指挥应急重点保供企业从周边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调剂,组织开展市场应急投放。

(5)办公室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对外发布宣传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供应的形势,宣传政府稳定市场的措施和效果。

3、终止(或调整)应急响应。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终止防范管理后,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即终止应急供应。

(二)在管控管理下,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措施,保障社会必需品供应。

1、启动响应。

根据市委市政府发布的应急响应级别和市场异常波动分级标准,启动生活必需品应急响应,根据防控指挥部要求适时调整供应应急响应措施。

2、响应措施。

场景一:对一栋楼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1)属地商务部门应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根据应急响应启动情况,履行生活必需品日报监测制度,密切关注辖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动态,合理引导流通与消费,确保疫情期间市场稳定有序。

(2)请示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乡镇(街道)、村(居)工作人员统计该栋楼居住人员情况,罗列生活必需品需求清单(粮油、肉菜、蛋奶的品名、种类、数量等)。

(3)立即对接该栋楼附近的市场重点保供企业,协调确定1家重点保供企业作为该栋楼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积极组织货源,确保生活必需品储备充足。

(4)指导企业在该楼的安全区域设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保障群众该栋楼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协调村(居)与市场重点保供企业做好生活必需品交接和货款资金的结算。

(5)指导市场重点保供企业在应急投放点配送过程中,坚决服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严格按照卫健、疾控部门要求,加强产品外包装消毒,工作人员统一配置防护用品,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

(6)鼓励该栋楼宇附近的群众尽量减少外出,通过“线上下单,线下配送”的模式订购生市交通运输局、交警支队为活必需品。

场景二:对一个居民小区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在场景一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属地商务部门根据小区居住群众情况,立即对接封闭小区周边市场重点保供企业,确定2—3家市场重点保供企业作为该栋楼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

(2)协调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检疫组为供应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属地商务部门为保供企业车辆提供加盖商务部门印章的“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运输车辆通行证”,确保运输畅通及停靠方便。

(3)属地商务部门要密切跟踪封闭管理小区和重点保供企业的生活必需品供应量、存量及调运量情况,对消费需求量、主要供应渠道等做到心中有数,摸清底数,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数量充足、品种丰富。

(4)做好宣传,避免出现生活必需品短缺谣言,村(居)在必要时加强供应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宣传,呼吁不信谣、不传谣,抵制谣言、举报谣言,不让谣言干扰和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5)市商务局各科室根据职责分工,要加强疫情小区生活必需品供应的`督导工作,指导重点保供企业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保供工作。

场景三:对一个村(居)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在场景一、二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属地商务部门根据村(居)居住群众情况,立即对接封闭村(居)周边市场重点保供企业,确定3—4家市场重点保供企业作为封闭村(居)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指导企业在根据村(居)居民主要分布情况设立3—4个生活区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保证各供应网点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需求量及时反馈到市场保供企业,保障生活必需品按时按量分配到各应急投放点。

(2)指导重点保供企业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出入管理规定,应急投放点只供应采取封闭管理村(居)的家庭,满足被封闭村(居)的正常生活需要。

(3)为最大限度避免疫情扩散,市商务局根据实际需求,视情协调被封闭管理村(居)临近的部分县(区)建立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圈,尽量减少长距离运输。

场景四:一个单位(场所)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1)属地商务部门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根据应急响应启动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履行生活必需品日报监测制度,密切关注辖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动态,合理引导流通与消费,确保疫情期间市场稳定有序。

(2)请示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单位(场所)工作人员统计该单位(场所)人员情况,罗列生活必需品需求清单(粮油、肉菜、蛋奶的品名、种类、数量等)。

(3)立即对接该单位(场所)附近的市场重点保供企业,根据封闭管理单位(场所)的人数情况协调确定具体市场重点保供企业作为该单位(场所)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积极组织货源,确保生活必需品储备充足。

(4)指导企业在该单位(场所)的安全区域设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保障该单位(场所)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协调单位(场所)与市场重点保供企业做好生活必需品交接和货款资金的结算;单位(场所)统筹安排应急投放点的生活必需品采购、配送、分发工作。

(9)协调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检疫组为供应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属地商务部门为重点保供企业车辆提供加盖商务部门印章的“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运输车辆通行证”,确保运输畅通及停靠方便。

3、终止响应。

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终止管控管理,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处置完毕,即终止应急供应,属地商务部门报当地人民政府对调集、征用的生活必需品进行合理补偿,稳妥有序推动辖区企业复工复产。

(三)在封控管理下,执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措施,保障社会必需品供应。

1、启动响应。

根据市委市政府发布的应急响应级别和市场异常波动分级标准,启动生活必需品应急响应,根据防控指挥部要求适时调整供应应急响应措施。

2、响应措施。

在管控管理下的场景一、二、三、四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属地商务部门根据乡镇(街道)居住群众情况,立即对接封管乡镇(街道)内及周边市场重点保供企业,确定5—8家市场重点保供企业作为封管乡镇(街道)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根据乡镇(街道)设立的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投放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及时与乡镇(街道)、村(居)保持沟通,确保各应急投放点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需求量及时反馈到市场重点保供企业,保障生活必需品按时按量采购并分配到各应急投放点。

(2)市商务局及时发布全市生活必需品供应企业名单,包。

括配送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封管乡镇(街道)、单位(场所)自行联系。

(3)根据实际情况需求,由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对辖区市场重点保供企业进行背书,出具企业运输车辆出入证明,乡镇(街道)各卡口见证放行。

(4)市场保供企业将生活必需品配送到采取封管措施的应急投放点,交由各投放点负责人员统筹安排,进行配送、分发工作。

(5)市商务局市场科、商贸科协调指挥我市重点保供企业保证粮油、肉菜、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必须优先供应本地市场。

(6)充分发挥市场调控资金作用,采取外地增量调运补贴、增量储备补贴、应急投放直销补贴等方式,增加外地重要生活必需品调入,确保我市重要生活必需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3、终止响应。

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终止封控管理,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处置完毕,即终止应急供应,属地商务部门报当地人民政府对调集、征用的生活必需品进行合理补偿,稳妥有序推动辖区企业复工复产。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局属有关科室要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始终保持高度重视、高度警惕、高度负责的工作状态,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要做好。

本方案的实施,协调各方组织疫情防控市场应急响应、调控和处理工作。要开展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能力。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县(区、管委会)商务部门要建立宣传快速反应机制,发挥新闻媒体的正确引导作用,积极宣传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供应的形势,宣传政府稳定市场的措施和效果,形成正面引导、及时报道的舆论环境。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应急物资配送方案篇十三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科学实施全县公共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原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7-20xx)等规定,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公共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1、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措施以清洁为主,应保持空气流通,内、外环境定时进行清洁卫生,及时清理垃圾。

2、对于未封闭、通风较好的非流行区公共场所,日常应注意保持通风良好,保持好环境卫生,不需专门针对疫情开展消毒工作,按已有法规执行即可。

3、对于流行区的'公共场所除加强通风,保持好环境卫生外,需对重点部位以及人员活动频繁的室内地面、物体表面进行消毒处理。

5、如确定公共场所为疫点,应按照疫点消毒的方法进行消毒处理。

全县各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工作应按照属地为主、行业监管原则实施。

1、县级各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消毒,由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预防性消毒工作。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卫生监督所。

2、陇南机场、汽车站、高速公路进出口、国道省道留验站的消毒,依据甘肃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甘肃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留验站工作规范的通知》(甘疫防办发〔2020〕2号)由各留验站组织开展消毒工作。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3、县城各住宅小区、单位家属区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工作,由城关卫生院、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技术指导,各住宅小区、单位家属区分别住建局和所属单位督促开展消毒工作。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爱卫办、县住建局及各有关单位。

4、各乡镇及辖区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工作,由各乡镇卫生院进行技术指导,各乡镇组织开展消毒工作。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各乡镇。

5、各单位的预防性消毒工作,由县疾控中心进行技术指导。各单位组织开展本单位责任区域内的消毒工作。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爱卫办。

6、超市、宾馆、饭店、商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工作,由经营场所单位法人负责组织开展责任区域内的消毒工作。具体按照预防性消毒的内容和方法,对场所的空气、场所的物表,场所的地面、场所的垃圾规范操作进行消毒。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体广旅局。

7、城区垃圾站点的消毒由县执法局组织开展消毒,各乡镇辖区垃圾点的消毒由各乡镇组织开展消毒。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执法局、各乡镇。

8、全县各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公共场所的消毒工作由各学校及托幼机构组织开展消毒。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9、医疗垃圾及医疗废弃物由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分类储存、对废弃物和存放场所按要求开展消毒,由成县绿色环保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时清运并按要求进行处置。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成县分局。

10、省、市、县际和县内客运班线车辆、公交车辆的消毒工作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下发通知正常营运后,由经营主体组织开展消毒工作;所有出租车的消毒工作由经营业主自行开展消毒,并全面落实“一乘一消杀”制度。

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交通局、运管局。

11、其它公共场所,由其经营、管理主体负责消毒,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1、场所空气。

禁止使用中央空调。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勤开门窗通风换气,有条件的在窗户安装向外流向的换气扇。每天停止工作,集中开窗(门)通风不低于30分钟。

2、场所物表。

对人员经常触摸的公共用品物表部位(门把手、桌椅板凳扶手、电梯按钮等)进行预防性消毒,以市面销售的净含量为500g(有效含氯量为4。0%-4。9%)的84消毒液为例,先取1份消毒剂,加入180份冷水,得到25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以上,消毒过后用清水擦拭。每天至少在停止工作后彻底消毒一次。留观人员转换频次多,增加随时消毒次数。

3、场所地面。

遵循由外向内的原则。以市面销售的净含量为500g(有效含氯量为4。0%-4。9%)的84消毒液为例,先取1份消毒剂,加入90份冷水,得到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和浸泡拖布擦拭地面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地面消毒用量(以湿而不滑为标准)。每日不少于2次,即工作结束后和每日中午。

4、场所垃圾。

场所内必要的地点必须有留观人员,废弃垃圾有集中收集的容器。以市面销售的净含量为500g(有效含氯量为4。0%-4。9%)的84消毒液为例,先取1份消毒剂,加入4份冷水,配制成含氯消毒剂进行收集时喷洒。根据84消毒液的浓度不同配制的比例也应不同。

1、消毒物资。全县各公共场所消杀用品由各乡镇、各单位、各经营场所业主自行采购。

2、技术指导。县疾控中心要全面负责加强对卫生消毒的技术指导,制定疫情消杀技术指导方案,强化对各医疗机构、卫生院业务培训,规范操作程序,既要保证消杀效果,又要保证消杀药物的使用安全。

1、随时消毒工作人员采用一级防护,选择一次性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橡胶(或丁腈)手套。

2、选择具有国家批准文号的消毒剂,并在有效期内使用。消毒剂的使用剂量及方法按说明书进行。

3、其他人群密集场所及临时性大型室内活动场所消毒方法参考上述要求。

4、公共场所消杀用品由县疫情联防联控物资保障专责组统一调配,各经营场所的消杀用品由经营业主自行采购。

1、加强协作配合。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公共场所开展预防性消毒作为当前疫情防控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严格按照《成县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工作方案》要求,强化沟通、密切配合,合力确保消毒措施落实到位。

2、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各部门要针对方案明确的重点区域,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职责,按照“科学、规范、安全”的原则,确保预防性消毒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并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监督检查各经营业务消毒工作的落实。同时,要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城乡群众开展群众性预防消毒工作,切实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3、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在本方案发布之日起,立即安排专人负责,全面开展预防性消毒工作。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工作纪律检查组将对全县公共场所、重点区域开展预防性消毒工作适时开展督查,对工作不力或落实不及时相关单位将严肃进行追责问责。

应急物资配送方案篇十四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治的能力和水平,及时有效地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校园的发生和流行,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和《青岛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实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不发生校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

二、工作原则。

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要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做好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联防联控,形成有效的协同应对处置机制。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疫情风险防控在最小范围。

三、成立昌里中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日常管理及宣传工作,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措施,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处置督导检查,做好与当地疾控中心的联络与沟通,配合当地疾控中心做好相关工作。及时掌握、处置疫情信息,妥善做好相关网络舆情处置。

1.领导小组。

组长:李绪刚。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务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工作。

成员:谭振山黄涛王德强许志文高明昌王健壮孙华美及各班主任。

2.具体负责领导与指挥本辖区内疫情防控工作。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9:00前报市教育体育局体卫艺科;根据青岛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疫情摸排情况(附件3),每天9:00前报市教育体育局相关科室。

3.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执纪。要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严明组织纪律,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要严肃工作纪律,坚守岗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要严肃执纪问责,对于思想上不重视、部署慢、行动迟,防控措施不到位、应对不及时、处置不力,缓报、瞒报、漏报疫情信息等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进行追责问责,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四.假期紧急应对。

1.立即停止一切集聚性活动。学校一律停止组织假期到校活动、研学实践和线下辅导答疑等,严禁组织学生提前到校上课。

2.暂停面向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所有教育培训辅导活动。学校要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取得理解、配合和支持,并做好监督工作。

3.暂停校园场地开放。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做好相关公告。

4.开展卫生健康教育。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各种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理性认识、科学防控疫情。提醒学生及家长尽量减少外出探亲和旅游,尽可能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外出时务必佩戴口罩,如有不适应及时就诊。教育学生不要参加各类社会机构组织的校外培训、研学旅行、户外拓展、比赛、展示、评比和考试等集聚性活动。

5.做好重点学生群体管理和服务工作。

关心农村学校师生健康,及时了解每一名师生情况,开展好健康教育。对于有重点疫区进出经历或有疫区人员接触史的教师和学生,按要求采取隔离观察措施,如有疑似症状,及时处理并报告。对于在重点疫区就读的平度籍学生,主动做好引导服务。

6.做好假期间的值班与信息报送。学校要结合实际和学校特点,做好假期间值班值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与值班带班,带班领导要24小时在办公室值班,随时保持联系,确保值班工作网络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疫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

7.做好舆情应对工作。重点关注因教育和体育系统组织集聚性活动、学校提前开学、假期辅导班未停课等方面引发的舆情动态。

五、执行开学决定与准备。

(一)做好开学或延期开学准备。学校根据市教育体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发展情况和青岛教育局要求,按程序决定学校延期开学,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加强形势研判,确定开学的具体条件和时间,及时发布开学通知并向社会公布。

(二)保证延期开学期间工作秩序。学校领导班子按统一规定时间上班,教职工上班时间由市教育体育局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开学准备工作需要确定。做好家校沟通,关注师生心理健康。

(三)利用互联网开展远程教学。充分利用信息化教育资源,组织优秀师资力量录制课程资源,开设名师空中课堂,开展网上学业辅导。有条件的可开展在线互动教学。

(四)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落实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和经费。要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要制定校园隔离观察工作方案。

(五)开展校园集中消毒。学校根据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制定校园消毒方案,对学校教室、图书馆、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集中清洁消毒,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

(六)提前排查传染风险。学校在开学前要提前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对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在开学前先在家静休满2周,排除感染隐患后再返校。对武汉等重点疫情区域返校的教师和学生,重点实施健康检测。

(七)制定在疫区和隔离学生的学习支持方案。通知处在武汉等重点疫区的本校师生员工,在疫情彻底解除前推迟返校。制定网上授课、远程教学的方案和措施,支持和保证身处疫区无法按时返校和被隔离观察学生的学习。

(八)加强疫情动态监测。学校要加强同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合作,及时互通信息,动态掌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状况。

(九)做好舆情应对工作。重点关注因推迟开学引发学生、家长对学业的焦虑,以及学校应对措施不到位等引发的舆情动态。

六、开学后日常防控。

(一)开展师生体温及症状自查。提前告知教师、学生和家长,师生返校前要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如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度的,要暂缓返校。

(二)加强健康状况检测。组织返校师生每天定时测试体温,如体温出现异常,需立刻佩戴口罩并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疫情解除之前,学校要每日统计检测师生身体状况,有疑似症状,要及时处理,并按规定程序报告。

(三)强化卫生健康教育。加大教育宣传力度,使师生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提高防范意识,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师生体质和免疫力。加强家校协同,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四)严格校内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和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

(五)严控外来人员入校。市政府宣布疫情解除前,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六)全方位落实校园环境日常消毒制度。争取卫生防疫部门支持,制定学校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按专业要求加强日常通风换气,落实消毒措施,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建立健全班级、宿舍卫生检查制度,督促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七)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一旦病例确诊,立即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八)加强督导检查。市教育体育局定期对学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学校要坚持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九)落实保障措施。学校要加强人力、物力、财力统筹,确保疫情防控需要。

(十)做好舆情应对工作。重点关注因学校拒绝学生入学、采取隔离措施、防护措施不到位、集中爆发疫情等方面引发的舆情动态。

七、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平度市人民政府宣布疫情解除后,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完善全市教育系统公共卫生防控事件处置工作长效机制。

应急物资配送方案篇十五

预防措施:

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防,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经理是公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组织实施分级监控、分级管理。

配送经理是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的组织、落实。

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负责,在及时上报的同时,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应急处理程序: 。

应急物资配送方案篇十六

一、公司应为本大厦管理处的各种交通工具和相关场所配备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注明其使用方法,并显著标明安全撤离的通道、路线,保证安全通道、出口的畅通。应以自检和配合上级主管单位与相关政府部门及机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检测、维护其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二、公司应在消防、电源线路设置、电器设备使用、特种设备使用、危险物品管理、建筑施工等方面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日常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运行。

三、公司应在重点要害部位、设施和设备上,设置便于识别的安全警示标志。尤其注意要在大厦内的显著位置张贴或放置应急疏散图、业主/用户安全须知等安全提示;在落地式玻璃门、玻璃窗、玻璃墙等设施的显著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在大厦设置能覆盖大厦所有区域的应急广播系统、特殊区域的.应急对话设备等。

四、公司应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明确应急检查清单的内容,应急联系的相关部门与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以及所需要配备的各种应急物资等。

商发物业天湖大厦管理处。

应急物资配送方案篇十七

为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保障全团居民生活物资供应,制定以下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防控方案。

1.老百姓超市。

2.强燕超市。

3.八方客菜店。

4.临江苑蔬果店。

5.火生大肉店。

6.好又多临江苑药店。

7.元和堂药店。

每天配送时间为:上午11:30-13:00配送连队,下午19:30-21:30配送城镇小区及平房区,其它时间段一律不得配送,否则取消定点配送资格。

所有配送车辆、人员严禁进入小区,货物送到小区门口与楼栋长、单元长交接物资,由楼栋长、单元长按户配送。连队配送至连部,由两委安排人员配送到户。所有配送物资必须明确标注姓名、地址(具体到楼号房间号)、联系电话,方便配送人员配送到户。

应急物资配送方案篇十八

为做好全县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和规范各级各类学校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学校开学后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和师生健康,特制订本预案。

一、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湖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压实责任、联防联控,突出重点、精准预防,做到责任到位、保障到位、措施到位,坚持预防为主,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迅速反应。县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把教育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防疫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领导、充实力量、群防群控,迅速、有效处置学校突发疫情。

(二)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各中小学校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提高防范意识,完善防控方案,制定应急预案,做到“一校一案”,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提高疫情防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统筹安排,分级负责。各单位落实分级管理、属地管理原则,做到各守其地、各负其责,层层压实防控责任。

(四)预防为主,突出重点。各单位做好外地返邵返校师生摸排登记备案。要全力保障防疫人员、防疫物资到位。认真做好健康监测、教室通风、校舍消毒等重点工作。

四、重点工作。

(一)教育行政部门。

制定工作预案,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应对突发疫情的工作责任制度,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信息报告人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指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开学前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对学校(园)防控工作进行检查、评估,达到要求的才能正常开学。

(二)各级各类学校。

1.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网络、微信、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告知学生要佩戴口罩、勤洗手,提醒师生员工做好返程期间个人防护措施,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注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入校(园)接受体温检测等防护知识。

2.落实返校措施。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继续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规定落实师生员工居家观察要求。做好本校学生错时、错区域、错层次返校安排,返校教职员工凭健康码或健康卡、返校学生凭健康卡入校报到。

3.制定应急预案。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提前组织教职员工进行培训、模拟演练。在校门口进行入校师生体温检测,划定体温检测区域和师生进校路线,包括到教室学习、食堂就餐、宿舍就寝的具体路径等,安排专人在教学楼层、食堂、宿舍等地方值守,引导学生有序通行。设立临时观察室、隔离点,发现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4.储备防控物资。按照“县政府调配一批、县教育局筹措一批、学校负责一批”原则,切实做好洗手液、口罩、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免费为师生员工提供口罩等防控物资。学校要制定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合理测算储备物资需求,动态管控,科学使用,及时补充。

5.日常监测管理。加强师生健康管理和日常监测,做好晨午检工作,寄宿生增加晚检工作,把好师生健康关、入校关和日常监测关,做到安排到位、责任到人,随时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有异常状况及时作出处理,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6.通风消毒工作。对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人员聚集的场所要定时通风换气,按照每天3次、每次30分钟的标准;严格按照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做好相关工作;对门把手、门帘、水龙头、电梯按键、楼梯扶手等细节地方注意消杀毒,每天中午和晚上各消毒一次。

7.校园环境整治。按照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方案,开学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校园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持续做好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清扫和消毒工作,选用适当的消毒方式,注意避开师生在校时间。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干净、整洁、健康的校园环境。

8.食堂就餐管理。加强师生食堂管理,定期通风,采用合理、安全的方式对食堂师生餐饮具进行消毒,做好相关记录,保持储存间、操作间、就餐场所卫生清洁,实行专人负责;食堂工作人员按要求着装、带好口罩;食堂、超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安全;配餐时注意荤素搭配,营养合理;错峰、分盘、分段、分散就餐。

9.加强心理辅导。面向师生开展疫情相关心理疏导、危机干预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返邵教职员工、学生的人文关怀,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

10.疫情报送工作。提前指定疫情报告人,疫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健部门报告,报告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错报;疫情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疫情结束后,应将处理结果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政府。

初次报告:疫情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进程报告: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疫情控制情况、造成疫情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结案报告:疫情处理结果(包括疫情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11.信息发布要求。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各级各类学校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新冠肺炎突发事件的信息。

五、应急处置。

1.如发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者,由专业防护人员负责引导至固定的隔离观察场所,并由学校在第一时间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卫健部门报告,同时通知其家长,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联系定点医院,派遣专车就诊治疗,途中注意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2.教育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督促各中小学校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对患病师生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随访,做好防范措施,采取必要的医学隔离观察措施。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时及时就医。指定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师生或学生家长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3.学校在相关专业防护人员的指导下做好教室、宿舍、隔离场所等地方的通风、消毒工作,做好防护措施;暂停组织室内场所大型集体活动。对患有其他传染病的师生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对患病师生每日追踪,了解疾病转归。

4.密切关注疫情,必要时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疫情风险评估后,报请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并经属地人民政府批准,采取临时停课等特殊措施;按照属地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5.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疫情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积极应对、按规定处置网络舆情。进一步完善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等制度,有必要时增加晚检工作;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师生防范意识和能力。

6.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做好对患病人员的救治工作,对学校必须采取的各项应急措施进行检查核实,解决突发疫情事件处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困难;各学校按照新冠肺炎突发疫情事件报告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同级政府进行报告,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加强舆论引导,稳定家长及学校师生员工情绪,维护学校教学秩序,协助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对突发疫情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六、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

2.物资保障。

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尤其是寄宿制中小学校建立处置新冠肺炎突发疫情的设施设备(隔离场所、观察室、防护服等)、消毒药品储备,为妥善处置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事件提供物资保障。

3.人员保障。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各单位积极与当地卫健部门联系,请求提供人员保障和技术支持,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事件防控的专业知识培训。

七、其他工作。

新冠肺炎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完成后,对因疫情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疫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后并经卫生健康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复学。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新冠肺炎突发疫情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对突发疫情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应急物资配送方案篇十九

南通市海门区常乐初级中学、南通市海门区常乐小学、南通市海门区麒麟小学、南通市海门区常乐幼儿园、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麒麟幼儿园约有2000名师生在校用餐。为了更好地规范学校食堂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现就五所学校食堂荤菜蔬菜等原材料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投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单位)来校报名参加投标。

1、招标类别:蔬菜、水果、饼干、猪肉、牛肉、鸡肉、鸭(鹅)肉、淡水鱼虾、海产品、南北货等食堂主副食品。

2、供货时间:20xx年2月——20xx年6月。

3、本次招标分10个大类,除超市外一个投标方只可投其中的一类,多投无效。

4、中标单位(人)不得转包和非法分包,否则招标方有权终止购销关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人)承担。

5、中标后,如出现以次充好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一经发现立刻终止所有合同。

1、需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有不良记录的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2、投标单位(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必须具有实体店铺或者摊位。

3、需能提供经检疫或合格证等确保安全的货物。

4、需有一定的生产或自行配送能力。

5、投标单位必须按本招标公告填写投标承诺书,提出合理的投标报价。

6、投标方在投标前交投标保证金贰仟元(2000.00),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转为送货保证金、证书保证金、食品卫生安全保证金,不计息。

1、供货质量要求:按食品卫生标准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扣除供货方保证金的20%—100%,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2、禁止中标单位(人)提供以下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如:无qs标志、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等)。

3、货款支付方法:每月结算一次,实行转账支付,中标单位(人)须提供相应帐号和开户行名称。

4、供货期内,价格按照合同约定。

5、中标单位(人)接到招标方的送货通知后,于次日7:30前将货送达招标方食堂;如不要求7:30前送到的,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6、运输及洗切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内。

7、所有与安全有关的事项及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内,招标方不再承担任何安全方面的费用。

8、需要切割的肉类均为现场切割。

1、《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5份)。

2、委托代理人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5份,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份。

3、投标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份)。

1、时间:20xx年2月20日下午14:00。

2、地点:海门区常乐幼儿园多功能教室。

报名地点:海门区常乐幼儿园会议室。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招投标有关规定办理。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次招标所在单位。

应急物资配送方案篇二十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综合防控工作职责,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有效防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以国务院、省、市、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疫工作的统一指导,建立健全防疫体系,加强对防疫工作的管理、预防、控制,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成立城南街道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街道疫情防控工作。

(一)疫情防控指挥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李丽。

办公室副主任:李新青。

成员:贾宗泽、张侠、范黎黎、李国强、涂聚志。

组长:沈刚。

副组长:街道包社区干部。

成员:各社区书记、社区卫生室负责人。

职责:负责组织社区对疑似患者、重点地区返乡人员、上级推送人员及密切接触人员排查,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防控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街道指挥部等上级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动态。

(三)疫情处置组。

组长:王世贵。

副组长:李新青、崔杰。

成员:蒲占宇、冯全成、吴倩、派出所干警、村卫生室负责人。

职责: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或疫区进行管控并随时进行终末消毒处理,负责培训各社区卫生室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危害评估等工作;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品目录;对不配合接受隔离治疗的患者,必要时由派出所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

(四)维稳宣传组。

组长:徐建东。

副组长:王森。

成员:庄广林、李桂军、肖伟伟、孙兰兰。

职责: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负责指导社区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

(五)后勤保障组。

组长:李晓新。

成员:贾宗泽柴国宏明仕利。

职责: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控制所需设施、设备、药品、检验试剂、现场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以满足疫情处置需要。

(一)提高意识,落实责任。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及要进一步提高意识,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落实好排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二)迅速落实隔离救治。

1、指令下达。

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安排好值班人员,一旦接到疫情报告后,迅速响应,立即召集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紧急会议,由街道疫情防控总指挥下达指令:社区负责摸排确诊患者具体位置,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开展流调,摸排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接触者。卫生院配合做好集中隔离措施。按照不同的情形采取隔离措施(需要采取封闭管理的小区要严格执行)。立即派出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环境消杀、封锁管控、志愿服务等工作队伍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2、隔离救治。

街道、社区要协助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携带县疾控中心下达的《集中隔离观察通知书》,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或密接者转运到县人民医院或县指定的隔离酒店集中隔离,规范治疗。待阳性患者治疗结束或密接者在隔离点隔离14天,核酸检测阴性,由卫生院医疗专用车到隔离观察点接回家,再居家隔离7天,再次检测为阴性为止。居家隔离期间,由街道卫生院下达《居家隔离通知书》,街道干部、社区干部、公安干警、医务工作人员、社区网格员负责居家隔离期间的人员监管,社区卫生室医生负责体温监测。通过发放告知书、上门服务等方式加强指导,强化落实单人单间、体温监测等措施,避免走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建立帮扶制度,由社区志愿者服务队,通过电话或微信等形式主动询问、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的物资供应、垃圾收集和其他问题。

3、迅即流调。

组建城南街道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在县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指导下开展工作。社区、派出所和卫生院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摸清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三)积极宣传提高疫病防控能力。

一是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在岗值班制度,做好防疫护具、消毒药品等采购和储备。发现疫情地区人员要及时上报街道疫情防控办公室。二是加强区域防控信息宣传。各社区要密切关注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通过宣传栏、宣传点、广播、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宣传疫情预防等知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四)强化消毒清洁防控手段。

加强卫生保洁、病媒消杀工作,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公共场所及高频次接触的设施设备要重点清洁和定期消毒,强化人员流动密集公共区域通风消毒杀菌,确保空气流通。社区工作人员要加强自身防控,正确佩戴防护口罩,勤洗手,做好示范带头作用。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各社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警惕,严加防范,发现有疫情及相关情况要立即向街道疫情指挥部报告,扎实做好防控工作。

应急物资配送方案篇二十一

公司成立于20xx年,是一家专业从事集体用餐配送餐饮企业,一直秉承“科学管理、规范经营、诚信为本、坚持微利”的经营理念,以“绿色、健康、营养、卫生”为服务宗旨,竭诚为全市多个乡镇的学校进行餐饮配送服务。

提高标准、严格要求,提供放心的服务。

1.硬件配备全市一流。

公司自创办以来,以泉州市集体配餐公司最高标准配备了中央厨房、消洗中心、储物中心等,两期总投资将达600万元,以南安市市场管理监督局最严要求高分通过评估验收,取得了南安市首批集体用餐配送资质。

2.配送服务全市一流。

公司采购市场管理监督局指定最高规格的餐具、器皿,确保学生食用安全;坚持餐具集中消洗、餐餐消毒、每天进行卫生检查、化验,确保无细菌无残留。

3.采购严格全市一流。

公司食材采购坚持“一物一码”、可追踪可追溯的原则,面向泉州市统一采购。与符合条件供应商签订责任状、采购合同,全流程监控,确保食材新鲜、化验合格。严格把控入库关,坚决杜绝临时商贩、以次充好、不合格的食材进入仓库。

坚持微利、服务至上,提供细心的服务。

1.严格核算成本,提供最营养的食品。

公司坚持微利的经营理念,为广大家长、学校提供最优质的服务。面对物价飞涨的形式,公司管理层坚决坚持微利的原则,坚持购买最优质、来源最可靠的食材、足额足料地为孩子们设计好营养餐。

2.密切联系家校,提供最细心的服务。

公司坚持服务至上的理念,认真倾听广大家长、学校对餐品、服务等的好建议,及时调整服务的实效,尽力将营养餐服务放家长满意、让学校放心、让孩子茁壮成长。

规范经营,科学管理,提供暖心的服务。

1.严格把好入门关。

公司所有人员都必须取得《健康证》,持证上岗。每天都严格把好“入门关”,认真检查每一位员工的健康状况,对于感冒、咳嗽等有细菌传染可能的员工“责令休息”,检验健康后才可继续上班。

2.严格把好卫生关。

公司配餐前消毒入场、及时处理好生食与熟食、分餐区……每一处都安装有全程监控,专人管理,对于每一处没有规范操作的立即处理,确保“每一道工序都晒在阳光下”。

3.严格把好质量关。

生食加工、厨房烹饪、熟食分工、打包配送、装车送达每一道流程都责任到人,对于质量意识不强的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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