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七日读后感(热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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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七日读后感(热门15篇)
时间:2023-11-29 05:12:32     小编:雁落霞

读后感是对阅读过程中产生的感情和思考进行总结和反思的一种表达方式。写读后感时要注意避免主观臆断和片面评价,要客观全面地展示所读书籍的价值和意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读后感是从读书的角度出发,将自己的感受和思考分享给他人,希望能够给其他读者带来一些启示和思考。读完一本书后,写一篇读后感是一种对书籍内容的回顾和总结,同时也是对自己阅读能力的提升和思维能力的训练。读后感可以激发我们的阅读兴趣,增加对书中情节的了解,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书中的主题和思想。所以,读书后写读后感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是对书中内容的一种沉淀和思考。读后感不仅仅是对作者的致敬,更是对自己思想的释放和表达。阅读给予我们很多启示和思考,通过写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汲取书中的营养,提高自己的阅读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读后感是我们对书中内容的一种思考和总结,它不仅仅是对作者的致敬,更是对自己思想的释放和表达。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一

”年少时候的张扬与轻狂,往往会变成生命中的错与伤。“”我们平凡而可贵的人生,错了不会再重来。"一个多月,我读完了死亡与重生的七日、梦想与追溯的七日、醒悟与成长的七日。这是美国高中生生活的真实写照,十七岁的萨曼莎.艾米丽.金斯敦是美丽开朗的女孩,带着青春年少的自信张扬,以为生活中处处是阳光与欢笑,她在丘比特日奶油色的晨光中醒来,满怀着对浪漫的一天的期待,然而突然注入她生命的那七日,扭转了她的生命,让她发现,身边讨厌她的人甚至比喜欢她的还要多,还有很多简单而重要的事等着自己去做,使她明白,自己曾经历的过往,那些自以为是的无知行为、自私恣意的选择给周围的人带去了怎样的伤害,由此寻找隐匿其中的真相和秘密,重拾人生的美好,改变曾经做错的事情。

第一日,她遭遇了可能是最糟糕的问题,时间的倒退。第二日,她尝试去梦想:或者问题根本就没发生,所以她逃避。

第三日,她尝试去改变问题,阻止已经发生的过去,做所有无力的挣扎。

第四日,她成认了现实,但是无力无助,一片迷茫,所以干脆自暴自弃,放弃一切,沦陷深渊。

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到底自己需要的是什么,不可改变的已经可以坦然承受,并重新开始思考,自己要做什么,自己需要的生活,继续自己的旅程。

第六日,她开始发现自己的旅程中,并非只有自己,还有爱我们以及我们所爱的人那些最纯粹最本质最原始最简单的感情,那些最初的梦想,突然都会回归到自己的心中。她开始坦然看待人性的弱,人性的强,开始学会控制自己。

第七日,她发现爱,争取爱,得到爱,分享爱。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自己可以去做我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懊悔更多。

很难想像萨曼莎身处这样一个时间怪圈中的绝望,知道自己会死却无能为力,于是开始转换视角,如何让这一天过得更有价值。生命往复,循环不息,而且,后一个总是比前一个更新,更深刻。我一直记得书中的这样一个场景:第五日,萨曼莎跨过房门的界限主动拥抱母亲,在一座小山顶上与小妹妹伊奇分享记忆中的那片土地,太阳透过薄雾射出金光,所有的树叶似乎挂上一圈光晕,不时有小鸟突然飞起,大片大片绿茸茸的苔藓出现在脚下。记忆中的小溪--一条冻住的暗色河流,冰上有很多裂纹--一步就能跨过去,远处的小山柔和地起伏。她找到了曾经见过的最大的岩石,它微微上翘,而且伸出来开一点,好似一艘大腹便便的轮船的船身。想起自己躺在那块石头上,望着粉色和紫色交织而成,好似狂欢节的太妃糖一样的天空,好几百只野天鹅飞过,排成完美的人字形。一片羽毛从空中飘下,直接落在她的手边。她将自己藏在石后的那根羽毛和项链送给伊奇,感受到伊奇的惊讶和喜悦,她感到很幸福。他们说,当你死的时候,你的一生都会在眼前闪现。死亡的时刻充满了声音、温暖和光明,那么多的光线注入身体,吸走灵魂,就像歌唱的感觉,宛假设微笑,萨曼莎最后是带着满足离开的,亦不畏惧死亡。她找到了真爱,那个她曾经不屑一顾的前男友,使她愿意将这样的一日不停的循环下去,一遍又一遍,直到时间停顿,宇宙终结;她救了朱丽叶,那个她从前感到万分厌恶唾弃的女孩,让她意识到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倒带播放,直至永恒。

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就是意义。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二

人生挺短的。一百年也不到的日子里很难感受到什么时间流逝逝者如斯或者生命宝贵珍惜现在活在当下或者关于亲情友情感情的小火慢炖治愈心灵。那些东西在这事儿里相形见绌没颜色。

可能它是本挺残酷的书,一直在讲死亡和走马灯一样的重复。描述的一切有现实有幻觉交叉掺杂,很多事就是近在咫尺,全是人间烟火味道。但我觉着挺治愈了。

可能我对治愈这词的理解有点偏差。治愈不是温柔体贴和甜水灌进喉咙也不是蒙蔽现实的童话世界遮天盖地它恰恰撕开幻想把一切毁了然后像个神经病揪着你的衣领拉扯最大程度扯开嗓门声嘶力竭地告诉你醒过来。面对它。多难也要面对它。感受到最震颤的绝望,忽然清醒过来才发现原来事儿没那么糟,自然释负。就像感冒药灌下去总要难受一阵才能好起来不是没有药效一样。其实恢复力和好心情一直都在暂时睡着了而已。

把一天反复过七遍这样的操作不同寻常。得知自己已经死了更不同寻常。这三百多页纸翻起来蛮费劲可是真没几句好听的话可是句句说的那么真实又纯粹。没讲什么道理,因为主角本身就是个问题少女。可是三百多页讲出一个漫长的故事等读完了渗一会儿竟然自己也能明白好多事。

真能过很多次同一天的话我会崩溃的阿哈哈。

结局吗还是不透露了。个人认为是圆满的释放了一些东西也看清了一些东西。

大概人应该时不时审视自己吧很多事换一个角度去看也许就有很多不同换一个角度处理就能获得不同结果。

精彩时刻值得记忆却不能在记忆中重播时间可以扭曲爱因斯坦的理论也有道理可是既然已经在往前走就别期待奇迹微不足道的几率也不会点亮生灰的蓬壁活着还得靠自己努力。

嗯,晚安。愿能注意生活点滴。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三

国外的年轻人都在读什么?千万不要以为人人手里捧着的都是暮光之城人与吸血鬼相恋的童话只会吸引初中小孩子,谁都知道,那些玩意儿太飘渺,太无稽。读小说,与其总是欣赏别人的故事,不如看那些让我们感同身受的东西来得亲切。《忽然七日》便是一本实实在在贴近美国年轻人真实生活的书,也实实在在让每一个经过那个年龄段的我们感同身受,即使,我们并没有主人公萨曼莎那种具体而微的放肆和张扬,但我们或多或少都曾经有青春年少时的缭乱和率性,无论你是否承认。

读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们甚至忽略了萨曼莎经历的轮回和重生。每个人的少年时代,身边都有一个或几个萨曼莎这样的女生:漂亮、拉风、骄傲,甚至有一点跋扈。因为漂亮所以受到很多人的宠爱,因为宠爱所以愈发以为自己比别人重要,比别人影响大,因而张狂无忌。反正,在这个世界上,漂亮的人犯错,总容易被轻易地原谅,这实在是一件让人不平却又不得不承认的事。

那些漂亮而脆弱的女生们,就这样退出了大家的生活,依稀变成了记忆中的传说。如果萨曼莎没有遇到车祸,她也会同许很多多个最终会淡出人们视野的漂亮宝贝一样,长大、老去,红颜不再、情意不再,过着庸碌的一生。

老实说,即使萨曼莎在很多人眼中,是一个任性、不讲道理、恣意、自私的女孩子,但她并没有诚心想那么做。她看世界的眼光甚至是童真的,她以为,生活中每个人都是好的、善良的(即使有些人看上去蠢蠢的)、友爱的。她以为日子就像蜜糖般甜蜜(会不会也有一点无趣?)。她的生活内容,无非就是跟其他漂亮宝贝们一起疯狂地玩闹,她并不知道她曾经做错过多少事、伤害过多少人。她并不知道当她在开心,在生气,在埋怨的时候,有人在伤心,在愤恨,在张惶不安,在伪装。

她并不知道,身边最亲爱的友人,其实比她自己还脆弱。她并不知道这样一种游戏青春的生活状态,其实未必也是她们想要的。她其实自己也觉得烦,觉得可以下一个日出开始时,就能有一种不一样的生活,但她没敢多往下想。没敢主动做点什么。直到死亡的来临。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四

(一)

小说的讲述了一群高中女生的故事,她们漂亮、拉风、张扬,受到众多男生追捧,主人公就是这群女生中的一员。

她们是学校里的明星,在丘比特日总能收到大把的玫瑰花,她们在大冬天里只穿小吊带加机车皮外套,虽然冷得要死但还是努力保持光鲜。

当然,她们也受到了许多人的羡慕、妒忌、恨。

就在丘比特日的夜里,这群女生参加了一个热闹的派对,在派对上,有一个被她们平时称为“神经脖的女生当着大家的面责骂了她们。

之后这群姑娘们在回家途中出了车祸,主人公在这场车祸里丧生。

神奇的是,当她睁开眼睛,丘比特日又重新开始了,于是她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

她身边的.朋友都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只有她一个人在不断体验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

同时,她也想让自己的死变得更有意义一些。

归纳起来,这七日是这么个逻辑: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得有意义。

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开始反剩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

于是虽然最终主人公还是死了,但与第一次死亡相比,最后一次终于让她明白了生活的真谛。

在重生的过程中,主人公终于知道了曾经的自己是多么无知,她竭力想要挽回这一切,甚至在挽回的过程中,她还发现了自己年轻美好的爱,这是她此前一直忽略的。

小说结尾处的主人公,是带着欢乐和欣慰离开的。

我也从一开始的旁观者角色,慢慢深入到她的内心,开始喜欢她、欣赏她、怀念她。

小说中七日重生的经历让我们每个人重新审视生活中一个个平凡却重要的时刻,思考我们希望记住的事和希望人别人记住我们的事。

虽然主人公死了,但那些时刻真实存在过,那些她为之付出努力的事,会永远留在她的家人、友人们的记忆中。

生命和脆弱,你根本不知道我们是否还有明天。

有很多很多事情我们都没做,有很多人我们都还不懂得珍惜,有很多话我们还没有讲……有很多很多……。

如果到死去的那一天我心怀着那么多遗憾离开,那么我会很不甘心。

如果死去的那一天没有人为你流泪,没有人怀念你,那是何等悲哀埃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应该时刻反省自己,不要令自己有任何机会留下遗憾。

(二)

小说讲述了女主人萨曼莎·艾米丽·金斯顿经历死去、重生、又死去、再重生,以及在这期间体会到的死后重生的奇妙感觉。

小说主要围绕着,主人翁死后的七天生活感悟来撰写,第一日,她遭遇死亡;第二日,她尝试着着逃避灾难;第三日,她试图阻止已经发生的事;第四日,她承认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并且自暴自弃;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自己要做什么才能死的有意义;第六日,她开始发现生活中并非只有自己,有时伤害了别人却不自知;第七日,她顿悟: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可以去做她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

看完这本小说,首先我倾佩作者的思考模式,她简单、深刻地描述了人类死亡带来的思考,同时也揭示了人的本性,在我们面对一件不好事情的时候,本能地去想怎么规避这件事,发现不能规避的时候,就想着把生活过的更糟,以“反正已这样了……”为借口,逃避现实,人们都说“上帝关闭一扇窗户的同时也为你打开了另一扇窗户”,一扇窗户的开启应该是你学着去面对与改变之后。

恰巧的时候看到了这本书,恰巧的时机我经历了人生中的小变动,恰巧的时机我想着去改变生活……生活的真谛就像是个谜。朋友赠我的话:靠自己是长期的靠别人是短暂的做小事靠才能做大事靠人品,对这句话我感悟很深。

周末看完这本书后,我睡了整整27个小时,我的思想仿佛也从黑暗中到光明中,再到黑暗中,再到光明中……我不知道自己是醒还是在沉睡,我的思想疲惫期,也该结束了!

生活的另一种思考模式:过得好学着防微杜渐,过得不好学着面对改变。

(三)

翻过这本书的最后一页,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拿起桌上的水喝了一口,仿佛自己也随着主角经历了许许多多。

书名叫《忽然七日》,讲述了一个坏女孩——我认为是的——与她飚车的好友在周五的午夜除了车祸后,又一遍一遍地重复过这一天——没有明天。

她从刚开始的放纵,到珍惜自己的家人,到学会欣赏世界,到学会为他人着想,最后救赎了自己。

全书无泪点,却给了我比这更大的震撼。

我想,并不是人人在死后都有七天的时间来反思,来改变,甚至也许我们连后悔的时间也不会有。

尽管意外的几率很小,但没有人可以万分肯定自己绝不会出意外,毕竟人的生命是那么的脆弱。

所以,尽可能地珍惜每一天,珍惜身边每个人。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五

没有结局的结尾,这是我读完的第一感受,但是,也因此,让我思考了整本书的意义,它不是一篇小说,也不是一部电影,它承载着的是青春的友情、爱情、快乐与悲伤、幸福与背叛、成长与人生。

跟随萨姆一次次的醒来,她所做的或者说想做的,都不是我能预料的,可以说,作者带着我一步步的跟着萨姆的觉悟去经历每天同样会发生的事情。在读书的过程中,我曾经想过:也许,这是萨姆的一次梦,梦中出现了她在同样的七天做过的事,等她真正醒来了,才会发现这只是一个梦,新的一天才真正开始;又或者,萨姆在第一次就已经死亡了,这些只不过是她最后的想象,死前的想象···可是最后,最后一次苏醒,萨姆明白了,这是她的最后一天,她要把这当成最后一天度过。

我知道,这只是一本书,书中的每一件小事,在每天都会发生,但是在一个人身上发生一样的事情,是不可能的。我们从中读到的,只能是它带给我们的思考,与其说这本书,是拯救千万个青少年的心,不如说,这是一本拯救青春的钥匙。

把每一天当成最后一天度过,你会发现,你不知道的事情有很多,你所要做的事情有很多,你所要拥抱的人有很多,你所要亲吻的人有很多,你所要爱的人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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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六

一连看了几部外国的讲述青少年的小说。无论是橘子不是只有一种水果,还是暮光之城,或者是苏珊日记,突然有点后悔自己没有早点看他们,不过转念一想,如果退回10年也许我看不懂。因为生与死的话题,毕竟对孩子来说有些沉重和遥远。

同是讲死后的故事,苏珊的日记和忽然七日相比,苏有这一种怨恨,而忽则更多的是积极。

苏珊死后久久停留在家人的身边不肯离去,而忽然中的沙姆却勇敢地一遍一遍地面对死亡的那一刻。虽然知道自己的死亡不可避免,但是每一次重新过这一天的时候,我们都可以看到她的努力,她真的想去改变什么。

最近看了多了关于死后的种种,然后就会问自己:若死了会怎样?就像朋友会问我很多假设性的问题,我会回答没经历过不知道一样,我也回答这样的问题。也许只有真的到了那一刻才会明白,或者也许到了那一刻也无法明白。

:在中国传统中的头七,原来在国外也有这样的说法,找到文化的相通了。

他们说,当你死的时候,你的一生都会在眼前闪现,但是,并没发生在我身上。我只看到了自己最精彩的时刻。那些我希望记住的事情,还有我希望人们借以记住我的事情。

因为这让我意识到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即使一切结束之后,他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

他们就是意义。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七

一连看了几部外国的讲述青少年的小说。无论是橘子不是只有一种水果,还是暮光之城,或者是苏珊日记,突然有点后悔自己没有早点看他们,不过转念一想,如果退回10年也许我看不懂。因为生与死的话题,毕竟对孩子来说有些沉重和遥远。

同是讲死后的故事,苏珊的日记和忽然七日相比,苏有这一种怨恨,而忽则更多的是积极。

苏珊死后久久停留在家人的身边不肯离去,而忽然中的沙姆却勇敢地一遍一遍地面对死亡的那一刻。虽然知道自己的死亡不可避免,但是每一次重新过这一天的时候,我们都可以看到她的努力,她真的想去改变什么。

最近看了多了关于死后的种种,然后就会问自己:若死了会怎样?就像朋友会问我很多假设性的问题,我会回答没经历过不知道一样,我也回答这样的问题。也许只有真的到了那一刻才会明白,或者也许到了那一刻也无法明白。

:在中国传统中的头七,原来在国外也有这样的说法,找到文化的相通了。

他们说,当你死的时候,你的一生都会在眼前闪现,但是,并没发生在我身上。我只看到了自己最精彩的时刻。那些我希望记住的事情,还有我希望人们借以记住我的事情。

因为这让我意识到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即使一切结束之后,他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

他们就是意义。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八

早上醒过来的时候开始看这本书,中间吃了早午餐,到下午看完从床上晃悠悠站起来,面前的视野里,是一圈一圈的的槐絮团被轻柔的龙卷风带着打转,从地上旋到空中,想起书里漫天的雪花从天而降,而这槐树的花温柔地扑向天空。

我真的很久没有见过大雪了,很怀念。

但我不喜欢书里的雨雪,让那孩子冻僵麻木,以至于没法拉住冲向路面的朱丽叶,好几次,没能拉住她,我甚至觉得气愤了,都怪这雨雪。

人们无法改变吗?我相信可以的。善的幸福感那么强,每个人从内心深处都希望自己是善良的,在做对的事情吧。那些持续作恶的人,要么没人告诉他他有多么的邪恶,要么迟钝、愚蠢地跟班、被周围的人屏蔽掉了外界的评价,慢慢的也就变得无动于衷了。很多很多人在被骂为贱人,被细数罪行的时候,会愧疚吧,很多人会有勇气去改吧。喜欢并感谢那些直言直语的人。

关于一生的闪现,我也很想有很多旧时的回忆,就像她说,即使长大了有了新的兴趣,偶尔翻出儿时的收藏,也会爱不释手吧。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九

但女主萨曼莎却在死前的一秒,想到的却仅仅是遗忘多年的一个童年玩伴的笑脸以及她的“瘟神”—朱丽叶。

说是“瘟神”倒也不准确。毕竟于萨曼莎而言,朱丽叶既没有伤害过她,与她也没有过多的交集。反而是萨曼莎为了迎合自己的好友,为了能在高中“社会”中生存,便向校园暴力的深渊一步一步往下坠入。于是乎,死亡之际,她在深渊中看到了朱丽叶的倒影。

太宰治在《斜阳》中疑问道,“有不属于坏蛋的人吗?”

自省,深思,极恐。自己一直以来幼稚且无知的行径暴露无遗,似乎被《忽然七日》的作者看个透,“我是善良的。”的幻想逐渐被击破,如同萨曼莎一般。

于她,起初的种种行为不过是朋友间的“玩笑”,但渐渐的,校园中每一个皆视朱丽叶为“怪胎”,迫使朱丽叶逐渐从一个开朗善良自信的女孩最终如他们的愿,变为了长发遮脸,走路驼背的怪物。自此,萨曼莎若是向朱丽叶伸以援助之手,反倒像个异类且做作。为了显示自己是个正常人,只能向朱丽叶恶语相加,并且主观地认为,不与怪物同行,自己才是“不属于坏蛋”,或者说,就根本没有思考过那些似乎是无意的行为是否属于暴力。事实上,这是施暴者的沉默。

最终,是朱丽叶的死亡敲醒了自私的施暴者的警钟,在深渊中呐喊着“与我无关!”确终究被校园暴力的深渊吞噬,迷失在精神奔溃中。在书中,萨曼莎被赋予了拯救朱丽叶的使命,以及拯救自己的使命,在最后一日中救了冲向马路的朱丽叶而葬身在了车祸中,只是,在这最后一次的车祸中,“她感受到了温暖。”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十

没有结局的结尾,这是我读完的第一感受,但是,也因此,让我思考了整本书的意义,它不是一篇小说,也不是一部电影,它承载着的是青春的友情、爱情、快乐与悲伤、幸福与背叛、成长与人生。

跟随萨姆一次次的醒来,她所做的或者说想做的,都不是我能预料的,可以说,作者带着我一步步的跟着萨姆的觉悟去经历每天同样会发生的事情。在读书的过程中,我曾经想过:也许,这是萨姆的一次梦,梦中出现了她在同样的七天做过的事,等她真正醒来了,才会发现这只是一个梦,新的一天才真正开始;又或者,萨姆在第一次就已经死亡了,这些只不过是她最后的想象,死前的想象···可是最后,最后一次苏醒,萨姆明白了,这是她的最后一天,她要把这当成最后一天度过。

我知道,这只是一本书,书中的每一件小事,在每天都会发生,但是在一个人身上发生一样的事情,是不可能的。我们从中读到的,只能是它带给我们的思考,与其说这本书,是拯救千万个青少年的心,不如说,这是一本拯救青春的钥匙。

把每一天当成最后一天度过,你会发现,你不知道的事情有很多,你所要做的事情有很多,你所要拥抱的人有很多,你所要亲吻的人有很多,你所要爱的人有很多。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十一

翻过这本书的最后一页,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拿起桌上的水喝了一口,仿佛自己也随着主角经历了许许多多。

书名叫《忽然七日》,讲述了一个坏女孩――我认为是的――与她飚车的好友在周五。

的午夜除了车祸后,又一遍一遍地重复过这一天――没有明天。她从刚开始的放纵,到珍惜自己的家人,到学会欣赏世界,到学会为他人着想,最后救赎了自己。

我想,并不是人人在死后都有七天的时间来反思,来改变,甚至也许我们连后悔的时间也不会有。

尽管意外的几率很小,但没有人可以万分肯定自己绝不会出意外,毕竟人的生命是那么的脆弱。所以,尽可能地珍惜每一天,珍惜身边每个人。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十二

一个爱猫之人写了一座没有猫的猫城。

一座封闭孤绝的城曾试图通过打通隧道与外界相连。辛老头曾试图通过逃离来摆脱伤痛。石明亮曾试图通过寻找来让真相大白。可这一切最终是湮没于时光的暗流。辛老头当年带着石明亮离去,如今,石明亮带着圆圆离去,这是时光的一个轮回,这是记忆的一场延续。就如辛老头所说:“其实记忆是长了脚的,你以为你忘记了,其实,它们会回来。”

作者一改将小镇描写为恬静宜人的传统手法,而是通过层层推理的推理式创作手法来描写猫城的腐败,以及人性的扭曲。德高望重的医院郑院长被迫隐姓埋名生活在草寨中,善良的苏医生死在了不知何人出手的板砖之下。老辜利欲熏心,谋财害命而被庸众视若神灵。名为猫城之城却老鼠猖獗。这是一座城所出演的闹剧。

认识自己故乡的办法是离开它。庸众总是自私且残酷的。故乡,落败、凋敝,人吃人。辛老头选择了离开,逃离,是一种消极的抵抗,而同时也是一出悲凉的隐退和一种清醒的彻悟。似是加缪笔下的荒谬式英雄,似是一种以荒谬直面荒谬的大无畏。“其实记忆是长了脚的,你以为你忘了,但其实它会回来。”“带我回苏毕宇那儿去。”辛老头的记忆回来了,它无法忘却,因为它热爱,它热爱世界但于污秽无可奈何,它无法与庸者同流合污。

借石明亮之眼描绘了辛老头死后的猫城,石明亮身为猫城之人,却被作者描绘地如一局外人,深入真相后,毫无留恋地离开,这似是希望的开始,因为不再有痛苦,而是带着一份曾经的痛苦回忆,继续坚强的活下去。这种创作手法一改乡愁类文艺创作,而是通过反乡愁这一独辟蹊径的手法刻画了下一代人面对抉择时的果断。事实上,辛老头和石明亮身上的记忆组成了他们的世界,由他们在猫城所见过、爱过的一切所组成的世界,即使他们最后的离去,看起来是要在另外一个不同的世界里生活,他们仍然会不可避免地回到他们记忆中所承载的世界中去。这便是记忆的轮回。

这是一部隐喻现实的小说,如乔治.奥威尔笔下反乌托邦式创作,通过大量的环境描写对比再现了猫城的变化,宁静之下的腐败和欲望层层涌现。通过第三人称的视角还原了一座虚构小城的历史,用第三人视角的回忆和追寻串起了整个故事的脉络,简易的文字之下蕴藏了丰富的思想内涵。

记忆是一场轮回,历史是记忆的再现。

文学创作,便是去解构与诠释。留下一片空白,容读者去体悟与品味。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十三

据说人死前的一秒会想起自己的一生。

但女主萨曼莎却在死前的一秒,想到的却仅仅是遗忘多年的一个童年玩伴的笑脸以及她的“瘟神”―朱丽叶。

说是“瘟神”倒也不准确。毕竟于萨曼莎而言,朱丽叶既没有伤害过她,与她也没有过多的交集。反而是萨曼莎为了迎合自己的好友,为了能在高中“社会”中生存,便向校园暴力的深渊一步一步往下坠入。于是乎,死亡之际,她在深渊中看到了朱丽叶的倒影。

太宰治在《斜阳》中疑问道,“有不属于坏蛋的人吗?”

自省,深思,极恐。自己一直以来幼稚且无知的行径暴露无遗,似乎被《忽然七日》的作者看个透,“我是善良的。”的幻想逐渐被击破,如同萨曼莎一般。

于她,起初的种种行为不过是朋友间的“玩笑”,但渐渐的,校园中每一个。

皆视朱丽叶为“怪胎”,迫使朱丽叶逐渐从一个开朗善良自信的女孩最终如他们的愿,变为了长发遮脸,走路驼背的怪物。自此,萨曼莎若是向朱丽叶伸以援助之手,反倒像个异类且做作。为了显示自己是个正常人,只能向朱丽叶恶语相加,并且主观地认为,不与怪物同行,自己才是“不属于坏蛋”,或者说,就根本没有思考过那些似乎是无意的行为是否属于暴力。事实上,这是施暴者的沉默。

学校中的每个人竟和萨曼莎的所想所说所做都如出一辙,于是,学校终于成了个弱者和善者的'地狱;于是,当朱丽叶再也无力反抗上千个恶魔时,自杀成了她惟一的出路。这是被施暴的自我拯救。

最终,是朱丽叶的死亡敲醒了自私的施暴者的警钟,在深渊中呐喊着“与我无关!”确终究被校园暴力的深渊吞噬,迷失在精神奔溃中。在书中,萨曼莎被赋予了拯救朱丽叶的使命,以及拯救自己的使命,在最后一日中救了冲向马路的朱丽叶而葬身在了车祸中,只是,在这最后一次的车祸中,“她感受到了温暖。”

“又不属于坏蛋的人吗?”是否沉默就能离尘世而独立?就能不受污浊的沾染?答案是否定的,沉默同样是施暴者的所作所为。我想起了“当两方并非平等时,选择中立等同于时对弱小一方的暴行。”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十四

早上醒过来的时候开始看这本书,中间吃了早午餐,到下午看完从床上晃悠悠站起来,面前的视野里,是一圈一圈的的槐絮团被轻柔的龙卷风带着打转,从地上旋到空中,想起书里漫天的雪花从天而降,而这槐树的花温柔地扑向天空。

我真的很久没有见过大雪了,很怀念。

但我不喜欢书里的雨雪,让那孩子冻僵麻木,以至于没法拉住冲向路面的朱丽叶,好几次,没能拉住她,我甚至觉得气愤了,都怪这雨雪。

人们无法改变吗?我相信可以的。善的幸福感那么强,每个人从内心深处都希望自己是善良的,在做对的事情吧。那些持续作恶的人,要么没人告诉他他有多么的邪恶,要么迟钝、愚蠢地跟班、被周围的人屏蔽掉了外界的评价,慢慢的也就变得无动于衷了。很多很多人在被骂为贱人,被细数罪行的时候,会愧疚吧,很多人会有勇气去改吧。喜欢并感谢那些直言直语的人。

关于一生的闪现,我也很想有很多旧时的回忆,就像她说,即使长大了有了新的兴趣,偶尔翻出儿时的收藏,也会爱不释手吧。

忽然七日读后感篇十五

前段时间答应好朋友们写关于《忽然七日》的读后感,但因为种种原因,才写。实在抱歉。

比起原文书名《beforeifall》,我更喜欢翻译后的书名“忽然七日”,我认为这本书更适合高中生、大学生这类青年读者。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高中生,在自己最喜欢,最期待的一天出了车祸。就像在书中描述的那样:

“或许,曾经的我有些任性狂妄,可我想不通,我到底是做了什么坏事,以至于该死?又究竟是坏到了怎样的程度,该这样死去?”

在热闹的校园生活里,在她“死去”一次之后,她也开始注意到平日被她和她朋友欺负的其他女生。为什么为欺负弱小?就因为她们家境不好?长的不漂亮?直到有个被她们期负很多年的女生要自杀时,她知道了,自己应该做些什么。

学生时代,活估计是大部分人收获朋友最多的一个时间段。到现在为止,不少朋友都是上学时认识,“臭味相投”后,一直联系到现在。女孩子神奇的友谊,如果真爱,各种吵闹,和解后就还是很铁。也同样是那么好的友谊,保存的最隐私的秘密,不堪重负,而闹崩的也不少。在友谊中,我们收获的,失去的,不能比较,不能衡量,它的无价就是陪伴我们渡过彷徨的那个时段吧。

在我们叛逆的高中生活中,父母在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女主角的妈妈其实每天早上都会给她准备可口的早餐,偶尔爸爸也会做些好吃的,但她从来不吃,因为她要和自己的朋友一起在车上吃早饭。

那个万众瞩目的阳光漂亮男孩,是你的最爱,同样也是同学们,学妹喜欢的对象。女主的男朋友就是这样的男孩。但是他们在一起好像更多的是为了满足虚荣心:得到其他人的羡慕的目光——哇,她男朋友就是谁谁谁,好帅呀!

可是,经历了一切之后,她发现这种涂有光鲜亮丽的男女朋友关系,并不是她想要的。而真正喜欢她的人,是那个,无论她打扮的有多漂亮,或在落难时有多糟糕,都觉得她是无与伦比的心动女神的老同学。

太过看重外表,太过在乎他人看法,太过于渴望他们肯定的高中生活,注定是精彩和难忘的,但我们不仅仅是他人眼中那个自己而活,还要为真正的自己而活。

每个人注定的命可能不同:有人天生富贵,有人天生残缺,有人天生有副好嗓子,有人天生有肥胖基因……可是,就因为种种不同,如此不公,才会有属于你的故事:有时单调,有时却意义非凡。

明天是怎样的一天?

谢谢有你,我仍然爱着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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