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方案(优秀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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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方案(优秀18篇)
时间:2023-11-29 07:14:13     小编:BW笔侠

制定方案的过程需要考虑到各种可能的影响和结果。一个优秀的方案应该具备创新性和前瞻性,能够超越现有的思维框架。希望以下的方案范例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和借鉴。

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方案篇一

20xx年度中考即将开始,为进一步做好中考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广大考生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大队成立20xx年全县中考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交警大队长路高生任组长,教导员陈建峰任常务组长,副大队长汪金旺、副教导员周造辉任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大队秩序科,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收集和上传下达等工作。

(一)全面做好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摸底排查工作,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各中队要加强与教育部门联系,确定学校负责人员,确定责任民警,对中考期间辖区内集中接送中考学生的车辆及驾驶员进行摸排(车辆及驾驶人名单附后),对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非法改装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接送学生车辆,一律禁止运行。对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有被记满分记录;有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有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有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驾驶人,禁止其驾驶集中接送中考学生车辆。

(二)科学部署警力,加强中考期间的交通疏导工作。

6月17日至19日为中考时间,各中队要在考生通往考区的主要路段部署足够警力,加强巡逻,疏导交通,推出各种便民措施,尽所能为考生服务。遇考生所乘车辆交通违法时,要立即纠正放行,事后再做处理;遇到考生乘坐车辆因交通堵塞受阻的特殊情况,要根据实际多想办法,如确有需要,可采取警车开道等切实有效方式转送考生安全到达考点,确保其顺利参加中考。

(三)加强考点周边的交通秩序整治,净化考点周边交通环境。

今年中考设弋阳一中、志敏中学、弋阳县第二小学三个考点。要积极会同治安管理部门及辖区各考点学校,有针对性的'开展考点周边及食宿地周边的交通秩序整治,严查车辆超速行驶、酒后驾驶、随意掉头、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在各考点设置中考交通管制标志,禁鸣喇叭标志,减少机动车的噪音干扰,减少交通堵塞,确保考生有一个安静的考试环境。要实行定时、定人、定岗制,在开考、考试结束时段,派出民警、协管员在校门口执勤,维持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出行安全。负责加强对城南片区各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

(四)结合天气变化,做好路面管控工作。

各中队要与气象局取得联系,密切关注本辖区的天气变化情况,如遇有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以及洪涝灾害等影响而出现道路交通险情时,要及时启动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处置预案,认真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或进行交通管制,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大队报告。增加雨天巡逻班次,提醒驾驶人减速慢行,设置雨天安全行车提示语。

上午7:30时至考试结束,下午13:30时至考试结束。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中队要充分认识做好中考期间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一切工作都要围绕着“保平安、保畅通、保考场秩序”这个中心点来进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各项工作做细、做深、做扎实。

(二)落实责任,加强备勤。各中队要严格领导带班备勤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分工负责制和民警岗位责任制,将各项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做到定职定责、定岗定位,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民警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中队领导要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大队将就此工作进行督查,对因措施不到位、交通保障不力,影响中考顺利进行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中队及时将中考期间的安保情况报送至大队指挥中心。

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决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学生、教师及学生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进一步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建立健全学生家长及私人接送车辆、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小学、幼儿园进一步落实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积极完善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设施设备,整治交通隐患,改善交通环境,杜绝涉及师生的交通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组长:陈丽莲(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林娜(学校教导主任)。

成员:黄浩(学校总务主任)。

卢炳耀(学校副校长、工会主席)。

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曾荣旭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指导各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排查阶段。

学校迅速动员部署,切实细化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组织力量对学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设施等逐一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二)组织实施阶段。

严格落实家长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推动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和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加强师生和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总结评价阶段。

对照既定目标和实施方案要求,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考核评价,推广经验;对工作落实好、整治效果明显的个人及时进行奖励;对工作不落实的通报批评,督促查找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切实整改提高。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

要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的分析和形势研判,剖析原因,查找问题,对校园及周边今年以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措施进行认真梳理后,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分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强化事前预防,强化安全防范。

针对私家车日益增多的`情况,学校将进一步规范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同时,要加强对本单位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

1、要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在预防交通事故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围绕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重点,借助校园广播、墙报、主题班会、《给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深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增强师生及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随时关注工作进展,大张旗鼓地宣传交通法规及安全驾驶、安全出行常识,提高全社会文明素质,增强师生自我防范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交通事故隐患。

2、规范并强化日常监管。学校要切实加强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的日常监管;严禁车辆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杜绝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作为校车。如有发现接送学生没有营运资格、没有进行登记的车辆以及其它危害学生交通安全情形的行为或隐患,学校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教育、交通部门进行处置。

(三)完善交通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要在全面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对排除中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或整改存在困难的,应通过各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并提请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负责限期予以整改。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合理规划停车泊位,科学实施停车管理,加强拥堵路段疏导,着力解决接送学生车辆停车难问题。

(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宣传教育。

1、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学校聘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和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民警协同有关部门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真正让交通安全常识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通过学科渗透、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专题讲座,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校园广播及班会、队会、国旗下讲话、安全演练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将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于整治工作全过程。整治活动期间,学校将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对师生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

2、着力做好学生安全乘车劝导和交通疏导工作。学校要摸清学生家庭居住分布情况,掌握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了解接送学生车辆相关情况,及时将车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报告当地教育、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学校要安排保安、执勤教师等在校门口及重点路段维持交通秩序;要反复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车辆,不坐“摩的”、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行为,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培养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3、重视抓好学校交通安全新闻宣传。广泛宣传开展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工作成效、创新举措,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沟通,坚持正面舆论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及家长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重点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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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方案篇三

由于我校大门就在路边,家、校路途较远,部分学生包车接送,因此交通安全教育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是不能忽视的。为了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我校必须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以此确保在校师生无责任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得全体师生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

二、专项行动具体安排。

要求:收集领导讲话稿、照片等资料。

2、6月15日—7月15日教育局联系交警部门到校做一次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上级会提前通知)。

要求:准备标语、收集文字、图片等资料。

3、出一期交通安全知识黑板报。

4、6月20日左右,教育局下发交通安全教育vcd,组织观看。

要求:有观看记录。

6、各班召开交通安全主题班会。以“我给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出点子”为主题,针对我校实际情况,让学生积极参与讨论。

要求:收集主题班会记录。

7、利用广播站宣传相关知识。

要求:收集学生手少报。

9、6月1日——6月30日期间开展宣传教育,6月底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出点子”征文活动,对象是3-6年级学生。

要求:收集学生征文。

三、资料收集报送。

将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总结及过程性资料,上交xx区教育局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将朝东处(体卫艺办公室)。

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方案篇四

全面实现“一个有效控制、两个确保、三个下降”,即有效控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20xx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在生产安全事故中的占比降至60%以下,为迎接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1.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县、乡两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属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道路交通安全的负责人是直接领导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逐级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员、经费,督促责任落实。

县级人民政府要根据辖区农村公路里程每50公里配备1人的标准,充实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按照辖区常驻人口人均2元的标准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对《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组织落实、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应用,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

乡、村两级要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平安铜仁建设、乡村振兴重要工作内容,纳入“一中心一网格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明确中心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借鉴松桃孟溪“135”道路交通安全基层社会治理经验,全面实行社区、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交通安全共建共治格局。

乡(镇、街道)道安站、派出所、村(居)两委人员要加强农村云平台管理力度,认真履行建立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乡村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职责。

2.严格推动农村交通安全风险源头治理。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坚持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机制,通过分析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违法情况对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面分析研判,对无证驾驶人、无牌证机动车、无牌农村面包车、重点警示提示驾驶人、涉嫌违法超员、违法载人重点车辆,组织开展上门劝导提示。

3.严格管控农村交通安全风险点。在“两会”、节假日、赶集赶场、学生每周离返校、红白喜事等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期间组织乡镇(街道)干部、驻村干部、村(居)委人员、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安全员等开展现场管控,落细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开展违法劝导、交安宣传,现场提醒监督农村群众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车、不违法载人、不乘坐隐患车辆、不上高速公路行走等。

4.严格落实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制度,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时完成重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的单位和部门,要进行警示约谈;对事故多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突出的地区实施挂牌督办。

5.推动解决重点群体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务农务工出行运输服务体系,加强重点时段农民集体出行服务保障;组织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通过发展专用校车、定制客运等方式,缓解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难问题。

(二)全面深化道路运输安全风险整治。

1.严格运输企业监管。对重点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画像”,交通运输部门每月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车辆动态监管平台的日常监督和违规处罚,及时清除隐患,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

2.严格货运安全监管。对“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一律依法查处取缔;公示货运源头单位名单,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推动建立源头治超监管系统,将重点货运源头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设施接入系统联网运行,对货运源头企业违规放行超载车辆一律开展责任倒查;对违法上路的严重超限超载货车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罚。

3.严格低速货车安全监管。建立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动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拼装改装、货箱载人等违法行为。

4.严格检验机构监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对不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徇私舞弊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依法给予处罚并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全面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1.提升农村道路风险隐患排查防治水平。3月以前,各区(县)要组织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治手册》业务培训,准确掌握农村公路安全隐患风险评价和隐患排查标准。

2.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3月底前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对事故多发路段和严重安全隐患路段完成排查和会商工作;4月底前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布,立即启动整改,每月通报治理情况。

3.加大重点道路隐患整治力度。持续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和未正式交付但已开放通行的道路,动态消除安全隐患。推动高速公路老旧护栏升级改造,提高中央隔离护栏本质安全水平,优化重点路口路段的指路标志信息指引、标线渠化诱导。推动完善城郊结合部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栏、交通监控等设施。

4.推进重点事故隐患全面整改。对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及时开展事故溯源调查,实行分级挂牌督办,推动全面排查整改同类问题隐患,及时组织事故隐患整改“回头看”检查,逐一核查比对整改落实情况,对账销号、闭环管理,督促隐患消除到位。

5.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及交通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大“一灯一带”和“两必上”“三必上”“五必上”建设力度。20xx年,每个区(县)要在农村公路事故易发平交路口增设5条减速带,对近3年内发生机动车撞行人事故累计死亡2人以上的穿村过镇路段实现人行横道、警示标志“两必上”,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翻坠道路交通事故的农村公路路段实现减速带、防护栏、警示标志“三必上”,对近3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或累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实现交通信号灯(警示灯)、减速带、提示牌、道路标线“五必上”。2月底前完成排查上报,3月底前制定治理工作方案,8月底前完成治理。

6.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安防措施。完成普通公路危桥改造20座和不少于300公里公路安防设施建设及提升任务。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铜仁公路管理局、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四)全面深化交通违法整治。

1.严格全程执法监管。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在事故多发路段常态化见警车、见警灯、见路政执法车。对“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易导致较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在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等地加强对“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的核查过滤,最大限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在城市快速路、城郊结合部常态化整治超速、酒驾醉驾、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2.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对交通事故中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失职渎职罪的,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3.严格国省干线风险管控。探索建立国省干线一路三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开展常态化路面巡查管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县)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公路管理联合对全市国省公路开展常态化联合路面巡查,查处交通违法、公路沿线“四违”,开展治超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全面深化非法营运整治。

1.严格摸排查处。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锁定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驾驶人,建立健全“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

2.严格依法惩戒。对非法营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打击非法营运中徇私舞弊、不作为、乱作为的公职人员,一律从严追责问责。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全面深化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安全隐患整治。

1.严防摩托车交通事故。开展摩托车违法大整治,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无牌无证、不戴头盔、搭乘多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配戴率,实现摩托车交通事故大幅下降。

2.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事故。教育部门要加大本行业领域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完善人、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防范和遏制涉师生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各地要构建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社区)基层治理责任,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

3.严防非标摩托车流入市场。加强源头治理,对辖区内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经营单位开展联合检查,严禁违规销售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摩托车。

牵头部门: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七)全面深化高速公路通行风险整治。

1.开展高速公路“筑网行动”。进一步深化高速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排查治理,严查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上下人行为,及时恢复高速公路缺失、损坏的附属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2.开展高速公路“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发挥视频巡查比对作用,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临时执勤点、出入口、服务区,开展“安全带-生命带”集中整治。紧盯“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严格查纠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3.开展高速公路相邻(或交叉)公路、乡村公路、及上跨桥梁防护设施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全市地方公路临近、上跨、下穿高速公路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对存在隐患的路段、桥梁建立排查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及治理时限,按照“一处一方案”进行专项治理,逐一销号,确保高速公路行车安全。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八)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1.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依托互联网地图导航适时发布雨雪凝冻、交通事故、占道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预警信息,引导导航用户合理选择出行线路、自觉安全驾驶,防范化解行车安全风险。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并引导分流。

2.提升交通事故救援救治救助保障能力。各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健全机制,简化程序,提升效率。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完善警医联动救援救治机制,健全完善交通事故救援救治网络,提升伤员救治能力和水平,降低事故死亡率。

3.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健全主干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应急救援、交通疏导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加快推进直升机快速救援,提升快速反应、及时救援、高效救治能力。加强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严防二次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九)全面提升智能交通安防水平。

1.加快推进交通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建设。要推动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形成情报信息“一张网”。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大力推行精准化管控,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

2.加快推进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在全省高速公路连续长下坡路段、特长隧道、特大型桥梁、团雾路段、易凝冻路段、省际交界路段增设一批led显示屏、可变限速标志、防雾灯、高音喊话设备和自发光线形诱导设施,新建一批能见度监测仪、气象监测仪、高清视频监控、自动预警设备,并健全完善led显示屏对超速、占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时推送预警机制。大力推动智慧交通神经元系统建设从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向农村道路延伸,全面提升公路防控体系整体防控水平。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十)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1.深化交通安全巡回宣讲。以“守法知礼让,美丽乡村行”为主题,依托“交通安全大篷车”、交通安全宣讲团,开展系列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着力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通过恳谈会、坝坝会,出专栏、摆展板、发提示、交通安全文艺演出、电影放映等形式,重点讲解红绿灯、斑马线、安全乘骑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安全行路等交通安全常识,增强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自护能力。

2.突出重点群体宣传教育。每季度对“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和网约车、快递物流、代驾等新兴业态职业驾驶人进行安全告诫,以企业为单位对从业人员开展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培训,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承诺签名全覆盖。通过开展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增强中小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培养良好安全习惯,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开展交通安全常态化警示提示。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载体定期刊播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定期曝光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高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及事故多发路段,精准推送交通安全预警提示;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微信群,常态化开展交通全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风险警示提示;充分发挥户外广告宣传效果优势,在主要道路出入口、公园广场、建筑工地围墙设置各类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全方位开展公益宣传,提升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级层面健全完善由分管公安和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市长牵头的工作机制,从相关责任单位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市级工作专班,在市应急管理局集中办公,统筹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比照市级模式,进一步强化工作专班建设,扎实推进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全省政府系统“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部署要求,围绕“人、车、路、企、政”,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链条。

(三)强化督查问责。各地各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平安铜仁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考核内容。加强跟踪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对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并约谈事故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的,一律进行闭环式倒查溯源,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追责问责,凡是查处不严格或问责不到位的一律提级重新调查处理。

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方案篇五

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通畅,加大对交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运输环境,按照《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依法管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一杜绝五力争”,即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力争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至9人的'重大交通事故、力争万车死亡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力争建成“平安畅通镇”、力争“畅通工程”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运输环境,特成立镇交通运输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全镇道路交通联合执法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镇交管站,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行动,做好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一)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对摩托车(含两轮、三轮摩托车)无牌无证、违法违规载人等行为;

3.对农用车违法违规载人等行为。

4.非法改型改装车辆的行为;

5.出租汽车违法违规经营和聚集违章占道等现象;

6.非法经营或从事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的车辆及从业人员;

(二)对运输企业进行安全联合执法检查。

1.深入工矿区对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企业的安全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严禁生产经营单位擅自将危险化学品货物交由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个人运输;会同县交通运输部门对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

2.在重大节假日、春运等重点时段,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对道路运输企业、车辆、人员开展安全联合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企业、车辆、人员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一律采取联合惩处、联合验收的方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车辆行车事故的发生。

1.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工作。

2.镇交管站要做好工作开展情况资料收集工作,起草工作简报。

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方案篇六

为切实提高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全力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目标,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衢州市安委办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区委办《衢江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决定开展全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立体化防控体系,全面实现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清单化、精细化、全民化,真正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工作合力。

通过百日攻坚行动,全面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公安主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全民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源头风险管控、道路隐患治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三大能力”,全力实现2021年全乡道路交通事故警情总量同比下降,全口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前三年平均数同比下降30%,确保不发生一起死亡3人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为建党100周年、建区2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专题研究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组建工作专班,层层压实责任。围绕“机制体系优化、交通设施提升、重点车辆整治、路面严管整治、交通素质提升”五大行动,细化工作方案,列出工作清单,开展全面梳理排查,切实摸清底数,找出问题短板,夯实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6月)。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强化举措、精准施策,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着力破解一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难点、痛点问题,在全乡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显著提升。

(三)总结提升阶段(7月)。严格问题整改验收,做好百日攻坚行动总结评估,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健全工作机制,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重点围绕三类道路、三类车辆、三类人群,组织开展实施五大行动:

(一)机制体系优化行动。

1.落实多级路长制度。对县道及以上公路建立“区、乡、村”三级路长,乡村道路及城市道路建立乡、村两级路长。各级路长按照要求定期(区级每月不少于1次,乡级每周不少于1次,村级每日不少于1次)开展工作,指导督促日常巡查和隐患整改。

2.建立任务交办制度。实行隐患治理交办机制,限期对隐患点开展治理,限期报送结果反馈。

(二)交通设施提升行动。

1.完善道路开口设置机制。组织开展国、省、县、乡道公路路口地毯式摸排整治,按照“应封”原则,对不符合公路开口标准的路口实现100%整改,对未经审批的开口实现100%封闭。同时建立道路开口联合审查和每月巡查制度,对擅自开口、破坏交通设施的,依法严肃查处。

2.完善穿村镇道路防护设施。对全乡穿村镇道路进行全面摸排,其中涉及国省道的按照“应隔尽隔”原则申请设置中央和机非隔离护栏,设置率达90%;涉及县乡道的,申请路口安装“五件套”,县道设置率达90%,乡村道设置率达70%。对道路沿线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更换、增设,确保功能完好,发挥成效。

3.完善临水(崖)道路防护设施。依据现行规范标准,全面摸排临水临崖安全防护设施坚固情况和缺失现象,建立隐患清单,及时完成整改。

4.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按照“多杆合一”要求,整合现有标志标牌,对磨损严重的标线进行重新施画、修复,对标志标线缺失路段进行规范增设。

5.完善道路施工安全警示。制定道路施工安全警示防护管理办法,实行施工道路建设单位安全主体负责制,全面加强夜间、雨雪冰冻天气等恶劣环境条件下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

6.完善资金等要素项目实施机制。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环节,全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又快又好实施。

(三)重点车辆整治行动。

1.强化重点车辆档案管理。重点是对全乡面包车、电动车(含三四轮)、摩托车、“两客一危”等四类车辆开展排查,逐人逐车签订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并将车辆、人员、责任书签订情况录入农交安app(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2.强化重点车辆存量隐患清理。组织力量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的四类重点车辆,逐车排查,逐车清理,确保三率均达到100%。

(四)路面严管整治行动。

1.实施农村道路常态化巡查行动。积极发挥“两站两员”管理力量,围绕出乡出村路口、施工路段、隧道等重要道路节点开展日常巡逻,对面包车超员、货车超载、拖拉机违法载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和纠正。

2.实施全域路口常态化劝导行动。规范道路交通路口(开口)劝导工作,联合交警、交通部门加强对劝导员技能培训,充分发挥路口劝导作用。乡、村干部、网格员要织密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对出村口、出乡口、进山口等节点开展重点盯防,切实压降事故发生率。

(五)交通素质提升行动。

1.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依托全科网格力量,加强电动车驾驶员和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两类重点人群排查宣传,落实“五个一”工程,确保两类人群排查率和宣传率均达到100%。加强进城务工群体交通安全知识宣教。

2.加强全方位宣传阵地建设。在集镇道路、国省道沿线、乡综合文化站、村、学校等人流车流密集场所和事故多发点段,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宣传橱窗、发放宣传册、播放交通事故警示宣传片等多种形式,营造宣传氛围,提升群众知晓率。

3.加强交通安全主体集中宣讲。充分发挥“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团作用,确定至少一名“道路交通安全宣讲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讲活动。

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增强学生的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违章现象,预防和减少中学生的交通事故,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1、学校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尤其是骑自行车学生和乘坐校车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更应放在首位。制定《骑自行车学生安全管理细则》以及《乘校车学生安全管理细则》,同时在开学初由学校德育处组织召开骑自行车学生和乘坐校车学生安全专题会议。

2、通过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广播、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狠抓路队管理。学校负责人要经常上路检查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并严肃批评教育。各班设立校外监督员,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学生在校外的违纪情况,同时对该类同学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

4、学校加强放学时段校门交通安全值班管理,维护校门的交通秩序,确保校门交通通畅。

5、各班班主任要按照学校规定,不定时地对本班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让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牢固的'交通安全意识,从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6、经常性检查学生自行车的车况,尤其是车闸、车锁的检查更为重要。

7、学校明确规定,学生不准骑电瓶车和摩托车上学;不准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领导小组成员要高度重视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抓好工作落实。

2、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教育成果。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共同关注学生交通安全。要不断总结、完善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办法,逐步建立长效的交通安全工作机制,确保学生上下学和出行安全。

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方案篇八

通过本次活动,让学生了解交通、活动、意外事件中必备的安全知识,懂得安全的重要性,知道时时刻刻要注意安全,培养自我保护意识,并把自己学到的安全知识传达给周围的人们,做安全教育的小小宣传员。

(一)、导入。

生命是宝贵的,每个人都只有一次,她不象财富能失而复得,也不象离离原上草周而复始。谁失去了生命,不仅仅是自己失去了一切,还要给活着的亲人留下心灵的创伤。上星期五,发生了一件谁也不希望发生的事故,葛威,一个可爱的小姑娘,我们一(2)班的一员,她永远地离开了我们。那天早上,就在那个寒冷的早上,她倒在了无情的车轮下,她才7岁啊!

出示主题:、健康成长。

(二)、明理导行。

2、在你的生活当中,你还知道哪些像发生在葛威身上的悲剧。

(1)生讨论、介绍。

(2)小结、过渡:我们每天上学、放学,都是路上最拥挤的时候,一不小心,就可能发生意外。因此,我们必须注意交通安全。现在,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交通方面的常识。

3、安全过马路。

(1)认识红绿灯。

板书: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

(2)讨论:没有红绿灯的马路或公路怎么过?

板书:先往左看,再往右看,靠右行。

(3)游戏“过马路”

一个学生演汽车,演时手学开汽车的样子,嘴发出汽车开动的声音,几个学生表演过马路的小朋友。

4、我们在学校里或外出活动、乘车回家时也要注意安全。否则,后果就不堪设想。

说说应该注意哪些不安全行为。

(如:爬楼梯扶手、爬栏杆、追赶汽车、在上下楼梯时拥挤……)。

5、认识特殊作用的电话号码。

我来考考大家,你们知道哪些特殊的电话号码?它们有什么样的好处呢?

出示:120110114119。

6、了解在家里、在校外自己保护自己的方法。

我们不仅要注意交通安全、活动安全,还必须对我们身边的人和事保持一定的警惕。说说如果遇到了以下情况,你会怎么做。

a、有人敲门,称你妈妈受了伤,让他来接你去医院。

b、外出活动时,天黑路又偏僻,小明不知如何才好;

c、放学回家的路上,两个陌生人强迫你跟他们走;

d、外出活动中,同大家走散了,迷了路。

e、遇到雷雨天气,躲在大树下。

(三)、总结。

1、说说自己学了这节安全课后的感受。

2、在写有“、健康成长”的倡议书上集体签名。

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方案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xx〕88号)和运城市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盯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健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充实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全市农村交通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水平,为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农村地区“防事故保安全”为核心,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机制完善、人员落实、保障到位、管理有序、考核常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源头+路面+宣传”同步发力,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市道路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1.严格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运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负主责的工作机制,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内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县级政府领导包乡镇(街道)、包交通主干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社区)、包通村公路,村(社区)干部包车辆、包驾驶人、包路段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构建“主责在县级、管理在乡镇(街道)、延伸到村(社区)、触角到村组”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紧紧抓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平安乡村建设的契机,依托“一中心+网格+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体系,乡镇设立交通安全管理站,配齐、配全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推动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农村劝导员、社会综治网格员、交通部门路长、农机部门管理员、保险公司协保员和营销员等力量融合发展,实现职能扩充、一人多岗;积极推动建立“一村一辅警”参与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发挥驻村辅警交通安全管理作用,有效提高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文明意识,实现农村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运城公路分局,运城银保监分局分工负责)。

3.规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工作。按照《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省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及运行指导意见》(晋交安〔20xx〕10号)要求,指导支村两委规范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和运行管理,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和劝导责任。深化与保险公司合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充实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落实“两站两员”劝导勤务制度,切实履行交通违法劝导、交通安全宣传、基础信息采集、公路隐患排查等职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运城银保监分局配合)。

4.多渠道落实工作经费。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原则,保障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配置必要办公设备和执勤执法装备,保障日常工作运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误工补助、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等经费。保险公司要运用防灾防损机制对劝导站建设予以支持,鼓励保险公司对警保合作劝导员给予经费补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运城银保监分局分工负责)。

5.推动农村派出所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农村派出所在开展辖区治安巡逻时,要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积极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通过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公安局负责)。

6.完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公安、交通、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构建农村地区跨部门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要结合辖区实际,整合救治资源,优化救援路径,共同建立完善农村地区交通事故救援救治网络,提升伤员救治率。根据各自职责统筹配备交通应急与急救装备,定期开展联合应急演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分工负责)。

(二)大力提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水平。

7.加强农村公路精细化管理。按照《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纲要》,深入开展“四好农村路”“平安农村路”“美丽农村路”建设,逐步扩大农村公路纳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保障范畴比例,结合实际探索实施差异化生命防护工程配套建设。推动农村公路主管部门落实管养资金保障,真正解决农村公路管养主体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养护机制缺乏活力等问题,对新、改、扩建农村公路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工程完工后,要及时组织交通、公安等部门参加竣(交)工验收。要健全完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有关标准,明确农村公路养护巡查考核要求,落实养护责任,加强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推进常态化、规范化养护。(市交通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

8.健全完善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机制。交通和公路部门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加强对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乡镇政府落实乡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公安部门以临水临崖、陡坡、急弯等交通安全风险高的路段为重点,加大农村公路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力度。交通、公安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排查、隐患通报、协同治理、挂牌督办、联合验收等机制,加强动态排查,根据隐患严重程度,推动实施市县乡三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运城公路分局分工负责)。

9.加快推进科技信息化手段应用。全面推广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县、乡镇(街道)两级“农交安”app应用水平。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信息化,提高“人、车、路、环、管”等基础信息录入率。加强农村地区重点路段交通感知设备建设,推进视频监控、卡口等向农村地区延伸覆盖,提高科学研判、快速发现、精准查处能力水平,并实现与各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平台的联网共享。加快交通安全执法站和交通技术监控设施设备建设配备,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一体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分工负责)。

(三)切实强化交通安全执法管控。

10.强化联合执法管控。建立健全由公安、交通、农业农村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常态化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定期整治占道经营、违章搭建、晒谷晒粮、非法营运等道路交通顽疾。加大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电动三(四)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劝导、查纠、惩处力度。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等,查处超员、超速、无证驾驶、酒(醉)驾及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货车超限超载问题治理,优化超限超载检测站设置,不断深化治超联合执法,打击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强行冲卡等问题,有效遏制公路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工负责)。

11.持续深化农用车专项治理。组织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农用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公通字〔20xx〕25号)要求,实行农村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切实掌握本村汽车、摩托车、农用车、电动车、拖拉机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以及车辆登记挂牌、驾驶人持证等情况,建立登记管理台账。落实各职能部门农用车违法载人监管责任,切实预防和减少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事故发生。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农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和服务保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注册登记、使用维修和报废等管理制度。加强机动车产品准入、生产一致性监管,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与公告产品不一致的车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依法打击制造和销售拼装车行为,拼装车和报废汽车不得上路行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12.切实提升农村客运安全服务水平。会同公安机关加强对新开通农村客运线路通行条件的审查,落实农村客运班线联合审查制度,禁止不符合规定的车型运营,禁止在不符合规定的道路上通行。对已开通的农村客运线路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对安全风险较大的线路,要明确客车车型、载客人数、通行时间、运行限速等安全限制性要求。要针对农村群众务农务工集中出行需求,鼓励大型农场、企业发展通勤班车,与大型农场、农业合作社、农村大中型企业等加强协调对接,统筹运力运能,通过发送定线包车、定制班车等方式,最大限度解决农村群众集中出行难题。要针对农村学生上下学用车需求,最大限度确保农村学生乘车安全。要积极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客运服务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客运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鼓励采取乡镇公交、定制班车等形式,有效解决学生上下学安全出行问题。构建运行规范有序的校车服务市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培训,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市交通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配合)。

13.加强违规车辆综合治理。禁止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等违规车辆生产、销售,遏制违规车辆在农村地区泛滥。工信、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商、联合执法和信息交换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农村地区超标电动车辆、非法改装车辆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专项治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分工负责)。

(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4.完善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要按照民政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144号)要求,将交通安全文明出行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表述形式应简洁明了、贴近生产生活、易于掌握和遵守,积极引导自律自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15.持续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和社会化宣传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交通安全媒体公益宣传机制,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刊载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开展全方位宣传活动。将农村交通安全宣传作为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重要内容,持续深化“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讲,在国省道示范路沿线重点村庄建设“交通安全文明村”。重点加强对农村客车、货车、校车、面包车、摩托车、三轮车、拖拉机驾驶人和村干部、教师、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发挥重点群体示范作用,带动农村群众文明交通素质整体提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分工负责)。

16.切实提升“一盔一带”治理效果。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倡议书,组织开展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宣传发动和执法引导活动,突出案例警示,讲明危害后果,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正确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使用安全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分工负责)。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部署。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当地乡村振兴战略,与经济建设、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同规划、同发展、同实施,进一步强化组织体系和治理体系建设。

(二)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协同共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着力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共同筑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三)强化投入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人财物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规范使用管理。同时,研究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投入机制,拓展资金保障来源。

(四)强化考核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巡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时完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的单位、部门,要警示约谈、挂牌督办。

(五)定期报送情况、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召开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安排重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每年11月底前,市直有关部门要向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本部门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情况;每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向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年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本文件由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解读。

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方案篇十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进“文明伴我成长”主题教育,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交通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开展交通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安全出行,文明礼让,做文明宜昌人。

组长:马惠平鞠宾。

副组长:韦亚丽马小茂李铁峰杨才运。

组员:葛永山黄江陈龙谢翼飞刘伯杰冯占军张逸刘敏于娟牛珊珊刘媛媛田杨阳马芳少先大队干部(20人)。

西子西环午小北三路北二路路路路。

一组:黄江陈龙刘敏葛永山。

二组:刘伯杰张逸刘媛媛冯占军。

三组:马芳田杨阳于娟谢翼飞五、活动任务。

1、向市民宣传文明交通常识。

2、对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上快车道、带人、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

3、对行人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翻越隔离栏、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

4、对过马路有困难的行人(如孕妇、老人等),要帮助他们安全过路口。

5、有行人问路,如有知道可直接告知对方,若不知应热情引导其询问交警或其他人。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活动部署准时前往指定区域,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不能提前结束。各班认真学习方案,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本次志愿者活动各班对志愿者进行组织和培训。

2、保障活动安全:在活动开展前要组织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在往返途中加强组织管理,注意交通安全;在责任区域开展活动时,师生只在人行道上活动,不得进入机动车道;注意防暑等。

3、志愿者要求:。

(1)所有志愿者佩戴志愿者标识(团市委配发的小红帽)。

(2)志愿者服务活动期间,请讲普通话,严禁使用不文明的语言,严禁出现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3)志愿者服务式要注意文明礼仪规范。

4、及时总结,反馈情况。活动结束后,各班须将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活动总结、图片信息资料)报至综治办。

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一

按照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依法管理,充分整合各部门的力量,运用行政管理手段,强化路面停车管理,引导车辆入库、入位停车,形成静态交通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本次整治行动实施的区域为:招宝山街道所有道路、骆驼、庄市街道主要路段及人行道等违章停车。

1、严格规范人行道上符合条件的停车泊位设置,确保招宝山街道、庄市、骆驼街道主要道路人行道停车位设置率达到100%,其他道路的人行道合理设置率达到80%以上。

2、规范临时停车位的设置。清理部分人行道上的临时停车位,按照“合理分布,合理设置,合理使用,合理管理”的原则,使不合理停车位清理率达到100%。

3、加大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宣传媒体,使全区机动车驾驶员对停车管理工作的知晓度达到80%以上。

4、加大对违章违法停车的整治力度,确保城区道路停车整洁、有序。

(一)宣传劝导阶段(8月14日前)。

1、制作告市民(驾驶员)书,发送到各街道、社区、单位张贴。对宣传劝导期内的违法停车行为,先张贴违法告知书,暂时不作处罚,对屡教不改的违法人员,依法作出处理。

2、充分利用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本次整治行动的意义和目的。

3、组织新闻媒体对整个整治行动进行跟踪报道,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实施整治阶段(8月15日——10月底)。

1、区公安交警中队、城管执法中队联合加大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的管理。招宝山街道组成两个联合整治小组,骆驼、庄市街道各组成一个整治小组,各小组由两名交警和两名城管执法队员组成,对辖区内违法停车进行整治。

2、对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上的违法停车,由交警为主处理,城管执法人员进行配合;对人行道上的违法停车,由城管执法人员为主处理,交警进行配合。

3、由城管局牵头,在招宝山街道车站路、城河路人行道设置物理隔离,防止机动车乱停车。

4、加大执法保障力度,切实保护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发生阻碍执法人员正常执法事件的,交警、城管部门有关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处理;发生暴力抗法事件,公安部门要迅速出警,果断处置,并依法作出处理。

(三)巩固强化阶段(11月)。

积极配合做好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评估验收工作,对市局评估验收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市局验收主要内容:

1、辖区人行道停车位合理设置率;

2、辖区内临时停车位合理设置率;

3、交通停车知识普及率;

4、人行道车辆违法停车率;

5、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违法停车率;

6、辖区内“咪表”停车率。

(一)开展城区道路停车联合整治行动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走进矛盾、破解难题”和加强我区机动车道路停车管理改善静态交通环境工作要求的重要措施之一。因此,我们一定要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密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实。要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工作,切实转变避重就轻、畏难厌战的思想,充分发扬迎难而上和连续作战的良好作风。逐步建立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做到锲而不舍、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将对违法停车的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持续开展下去。

(二)认真做好辖区内停车的调查摸底工作,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整治活动开展期间,要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特别是对交通安全影响大、社会反响强烈的路口、路段及区域,要投入足够的管理力量,迅速掀起整治高潮。

(三)交警、城市执法整治小组在整治中,要根据整治目标,抓住工作重点,始终保持严管态势,确保市局各项验收内容条条落实。

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二

镇位于县城西南郝水河畔,距县城10公里,毗邻武冈、洞口两县,河沿岸9个村,居民1万余人,通航水域30余公里,共有各类船舶30余艘,年客流量达10万人次,是我县渡口码头最多的乡镇。近几年我镇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始终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整治期间,我镇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我镇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得到了较好的提升。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三阁司镇党委、政府把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作为政府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纳入镇年度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一是健全了领导机构。镇成立了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各片片长、线长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二是健全了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领导联片、正副片长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配齐了水上交通安全协管员,形成了镇、片、村、渡工四位一体齐抓共管的新格局。三是每月召开一次镇班子成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镇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分析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根据各个时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重点,安排部署不同时期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研究水上交通安全重大问题,制定对策等。四是建立了镇渡船、运砂船签单发航制度。同时聘请了各村优秀村干部为签单员,坚决执行“六不发航”制度。五是镇相继出台了《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制度》、《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通过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我镇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要抓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就必须宣传贯彻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此,我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以“安全生产月”、“航海日”活动为契机,召开了全镇干部职工、村主任、渡工会议,进一步宣传水运安全法律法规,倡导水运安全管理理念,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并充分认识到开展安全活动的重要性,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二是“安全生产日”镇组织宣传小组在龙拱、长铺集贸市场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现场讲解水上应急知识,并出动宣传车2台在本镇范围内巡回宣传,共发放水上交通安全宣传资料5千余份,在重要地段悬挂安全宣传标语32幅,张贴宣传标语2750余条等。三是对村委会负责人、渡工进行了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培训。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安全知识、法律、法规、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了“平安水运”舆论氛围,有效地提高了全民安全意识及事故防范能力,在全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水运安全法制环境。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我镇一直以来都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措施,坚持企业自查和政府督察相结合,日常排查和重要节假日检查相结合,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是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渡口、渡船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渡口所在村村干部、水上交通安全协管员及驻村干部对辖区内的渡口、渡船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安排专人跟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落实到位。整治期间共排查安全隐患6起,均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村和船主的的船舶安全责任制制度;督促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遵守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渡口设立了永久性《渡口守则》牌、安全警示牌及停航封渡水位线。三是建立、健全中小学生上(放)学乘船交接制度。中小学校校长是本校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涉水学校实行学生定点定时乘渡船,并把水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了日常教育范畴,进一步提高了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四是对全镇“三无”船舶进行彻底清理整顿,积极配合海事处对全镇各种船舶进行强制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船舶实行强制停航,禁止“三无”船舶下河,彻底根除“三无”船舶。四是在渡运高峰期、汛期安排专人值班维护渡运秩序,严禁超载、冒险航行等违法违规行为,保证游客安全通行,水上交通安全领导小组不定期进行抽查,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运砂船超载运输是造成各类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打击运砂船超载运输尤为重要,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这项工作,积极配合海事部门执法,从严从重查处超载运输的运砂船舶和供砂船舶。一是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镇运砂船超载运输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通过摸清底子,现场查处,维护海事部门执法秩序和执法安全;二是加强了对供砂砂船舶超载装载的源头管理,切实明确了供砂船舶的超载装载的责任和从重处罚标准,从源头上堵塞超载治理的主要漏洞。

通过这次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我镇全面落实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切实加强了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杜绝船舶严重超载超员现象,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我们将始终牢记“责任重于泰山”这一理念,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为开创我镇水上交通安全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三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着力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增强公民的文明交通意识,为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动员各方面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实施综合治理,着力解决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1.路口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通行效率明显提高。

2.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设施规范有效,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条件明显改善。

3.交通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教育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

1.建立健全组织体系。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4.创建“文明交通示范路口”。我校建立了红领巾一条街,组织部分学生参加文明交通社会实践活动,走上路面协助交巡警执勤、制止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对当地居民起到了教育作用,提高他们遵法守纪的自觉性。

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活动主题,重点组织开展四项活动。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按序排队通行、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完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

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方案篇十四

通过集中治理整顿,客运市场达到“六个明显”,运输经营行为明显规范,违法违规经营明显减少,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市场监管能力明显加强,运输经营者守法、诚信、规范经营意识明显增强,运输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努力创造便捷通畅、安全优质的交通运输环境,树立交通运输行业新形象。

(一)出租汽车。

1、驾驶员自觉使用文明用语,开展微笑服务,使用普通话。乘客上车后主动使用迎接语“您好!请问去哪里?”;乘客付车费时主动找零给车票;乘客下车,要自觉使用送客语“请您带好随身物品,下车请走好!”如果乘客带有大件行李,要主动帮助乘客接放行李。

2、驾驶员必须做到仪容仪表端庄、整洁,经营服务规范。

3、每次乘客下车后,驾驶员必须利用行车间隙整理车辆内外卫生,为下次服务提供良好的乘车条件。发现乘客遗失的物品,应主动联系失主或上交有关部门,做到拾金不昧。

4、在行驶过程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禁止超速行驶、乱调头、闯红灯等违章行为,服从交警指挥,接受运管人员的监督检查。

5、严格遵守出租汽车运价,规范使用计价器,不拒载、不超载、不绕行、不甩客、不重复载客,据实提供客票等。

6、营运标志齐全醒目,夜间必须开启出租汽车标志灯。

7、车内外设施齐全,车身无损伤,外表清洁卫生。

8、车内座椅无破损,无塌陷、座套座垫干净整洁,无异味。

9、按期进行二级维护,并经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后,且尾气排放符合要求,方可进行运营。

(二)公交客运车辆。

1、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良好,运营标志、文明服务设施齐全有效。

2、车辆外观整洁,无脏物和脱漆,车体广告保持完整,玻璃齐全明净,车门开闭自如。

3、车厢内卫生清洁,无异物、杂物,座椅无破损塌陷,扶手、吊环齐全、车内简洁明快。

4、司乘人员仪容端庄整洁,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使用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准确操作报站器,播放提示语,及时报站;随时提醒乘客扶好坐好,并为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做好服务。

5、工作人员加强巡查,随时保持公交候车厅、站杆、站牌规范清洁,破损的要及时维修、更换。

6、严禁公交车不按核定路线经营,不按规定站点停靠,不按班次、时间发车等。

7、严格执行运行管理规定以及政府有关减免费乘车的政策规定,使用统一印制的公交车客票。

(三)班线客运车辆。

1、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良好,运营标志、文明服务设施、安全用具齐全有效。

2、车辆外观整洁,无脏物和脱漆,玻璃齐全明净,车门开闭自如。

3、车厢内卫生清洁,无异物、杂物,座椅无破损塌陷,车内简洁明快。

4、司乘人员仪容端庄整洁,开展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使用文明用语、微笑服务;随时提醒乘客扶好坐好,并为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做好服务,执行好上级运价规定。

5、营运车辆必须全部按规定办理出入库、按期限进行二级维护,并经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确保行车安全。

6、严禁超员超速、乱停乱靠、抢客甩客倒客、乱涨价等违规违章行为。

7、严格按核定班次入库发车并按规定的车次、站点检票。

8、严禁站外发车及不按班次运行(倒发车)和不按核定线路行驶的违章运营行为。

9、驾乘人员不准光背或只穿背心,不准穿拖鞋开车。驾驶过程中,不准接电话,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准与乘客和乘务员乱讲话,引起旅客投诉的要从严处理。

10、对中途上车的乘客,驾乘人员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杜绝“三品”上车。

综合整治工作从现在开始到国庆长假结束,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至25日)。1、制定整治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2、各单位层层动员学习,查摆问题,制定措施,完善方案。3、深入宣传开展此次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营造整治活动的强大声势。

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7月26日至9月25日)。各单位按照整治工作要求,扎实组织开展教育培训、问题查摆、整改落实等各项工作,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采取综合措施进行落实。

第三阶段为巩固深化阶段(9月26日至10月7日)。按照整体推进、全面提高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搞好建章立制,落实责任追究,推动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好交通综合整治,是提高行业形象、改善民生、提升城市交通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把这次综合整治作为文明创建工作的基础抓紧抓实。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和考核。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二)层层签定责任状。要认真吸取国家安监总局今年通报的几起客车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层层动员,提高认识,严密落实整治措施。整治期间,运管处与各企业签定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状,各企业与各班、组、车主签定责任状,明确责任人及所负的相关责任,把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到实处。

(三)全面自查自纠。各客运企业必须从现在起,组织人员对本公司所有营运车辆安全、卫生和车容车貌以及司乘人员情况进行逐人、逐车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由公司派专人督促整改,直至符合运行要求。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各项环节,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随时进行复检复查。

(四)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安技科、运管处安全专职人员要相互配合,按照上级要求对各企业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范围要广,对发现的局安全隐患要整改到位。运管处客运办、出租办要与各客运企业建立联查机制,检查车辆不得少于车辆总数的80%,并逐车逐次做好检查记录。运管处客运办、出租办、公交办、运政执法大队要搞好路检路查工作,着重检查运营中的出租车、公交车和班线车辆的安全运营、车容车貌、文明服务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章行为,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罚,该教育的教育,该罚款的罚款,做到违规违章不消除不放行。同时,实行严格的乘客或市民投诉、举报及“黑名单”登记制度。在整治活动中,有被查实投诉或举报记录的,列入“黑名单”,责令其停业,参加相关培训,经培训、考核、考试合格后再重新上岗,恢复营运;如考核、考试不合格的,则视为审验不合格,禁止上岗,不予恢复营运。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的客运车辆和从业人员,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和从业资格证。通过严格依法管理,震慑交通违规违章者,达到处罚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建立长期机制,对违章行为常抓不懈,实现客运秩序的根本好转。

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五

根据《20xx年桐庐县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全面落实“平安横村”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牢固树立“安全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力推进我镇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降低我镇交通事故、通过市级挂牌整治乡镇验收为核心目标,实施七项治理措施,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交通事故控制目标。百日攻坚期间,全镇交通事故同比下降30%以上。

(二)交通亡人事故控制目标。百日攻坚期间,实现全镇交通事故“零”亡人。

(三)道路交通隐患整改目标。全面完成各类道路隐患、入村口“五个一”工程、斑马线、标志标线标牌和隔离、渠化设施的排查整改。

(四)交通安全宣教工作目标。百日攻坚期间,完成横村镇实有人口宣教率达到100%,外来务工者、60岁以上老年人、电动二三轮车所有人、私家车主和职业驾驶人等重点群体宣教率分别达到100%。

(五)市级挂牌整治乡镇验收目标。建立完善“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格局,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确保在9月底通过整改验收,实现顺利“摘牌”。

(六)208省道横村段验收目标。确保省挂牌208省道横村段和市挂牌的208省道横村镇凤联路口在9月底前高标准完成整改验收。

(一)健全完善交通安全组织架构及责任体系。成立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五组,以例会、通报、督查等机制,全力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领导小组每旬召开专题推进会,工作小组每日会商分析通报,全力推进综合治理行动。严格执行重伤、亡人交通事故镇村两级主要领导到场制。

(二)全面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快推进挂牌治理点段进度,积极配合交运部门,在规定时限内高标准完成省级挂牌事故多发点段、市级挂牌事故多发点段治理和验收。

1.对近三年来完成的治理点位进行“回头看”,确保隐患点位整治的完结及设施的完好性。

2.边排查边治理。按照“应排尽排、应封尽封”的原则,全面开展穿镇、穿村公路,临水临崖、在建施工、通车未验收、景区道路、未硬化和废弃道路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10月底前完成治理。

3.对已排查的点位“特事特办”,加快治理的动作,确保9月底前完成。

(三)规范完善镇交治中心及村交治站建设。

1.规范完善已建成的镇交治中心与村交治站,加强宣教人员的培训督导,提升宣教人员专业能力。

2.依托交治中心及交治站平台,利用文明播报屏、宣教室和体验功能区,实现交通安全宣教全覆盖。

3.加快建设横村镇第二个交治中心、板头村交治站,8月上旬前完成板头村交治站建设,10月底前完成镇第二个交治中心建设。

(四)全力筑牢重点车辆源头管控防线。

1.开展农机车辆的再排查工作,对当前在使用的农机车辆进行强制报废,确保农机车“零”上路。

2.开展电动三轮车的登记备案工作,对底数再摸底排查,实现应备尽备,在备案过程中对三轮车驾驶员进行事前交通安全宣教。

3.压实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运输企业及黄牌车驾驶员落实交通安全职责,定期开展职业驾驶人的'安全宣讲和防御性驾驶教育培训,对发生事故的驾驶员采取“三个一律”(即事故违法一律追处、企业绩效一律追处、重大事故一律严惩),货车重点违法、交通事故追利率达100%。

4.开展电动二轮车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行《全县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治理两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每周不定期由镇政府、交警中队、城管中队、交运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电动二轮车闯红灯、违法载人、未戴头盔等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五)加快推进宣教全覆盖工作。

1.实现学生宣教全覆盖。通过交通安全进校园、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开展学校师生、家长的宣教工作。

2.实现党员干部宣教全覆盖。依托每月的党员国定活动日,每月开展一次党员干部的宣教。

3.实现企业、事业单位宣教全覆盖。结合企业百万员工大培训活动、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各单位例会等形式,对企业、事业单位、派驻机构进行交通安全宣教。

4.实现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宣教全覆盖。定期对我镇运输企业开展上门执法,督促企业落实重点车辆“三率”和重点驾驶人“两率”清理工作,确保100%达标。同时督促企业每日对驾驶员进行宣教后再上岗。

5.实现交治站宣教全覆盖。依托交治中心、交治站,对外来人口进行宣教,实现宣教任务完成100%。

6.开展村社交通安全劝导行动。镇班子成员每月要到联系村社开展交通劝导不少于1次,每次时长不少于半小时;村社班子要每周上路开展一次交通劝导,每次时长不少于半小时;各级党员干部每月要开展一次上路体验活动,对路面交通违法开展劝导提醒。各村社要结合辖区事故多发点段、复杂路口和大流量路口科学安排不少于1处劝导点位,每处不少于2名劝导员,对进村出村的未佩戴头盔、违法载人进行劝导提醒,对拒不服从现场劝导管理的人员,登记后,报告镇街和交警部门予以通报、处罚。

(六)建立健全重大事故善后处置机制。

1.发生重大事故,所在村社干部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及时联络110、120、119,确保伤员第一时间得到救治。

2.及时跟踪事故伤员情况,掌握伤情动态,做好伤员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3.全力调处事故矛盾纠纷,力争最短时间内完成事故善后处理,确保平安稳定。

(七)有效提升党员干部守法意识。

1.与镇村两级干部、镇全体党员签订《交通安全文明出行承诺书》和《交通安全倡议书》。

2.对一年内首次有交通违法行为的予以提醒谈话,第二次予以诫勉谈话。被谈话人员需参与横村镇文明志愿劝导行动一次,时间不少于1小时。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我镇道路交通安全所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全镇“一盘棋”意识,坚持“生命至上、安全至上”,并将此项工作与重点工作有机结合,把压降交通警情和亡人事故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全力以赴抓落实。

二是要形成工作合力。全镇上下要立足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际,举全镇之力,紧盯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协同、公安主抓、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大格局,按照目标任务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措施,形成分工明确、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

三是要落实工作职责。全镇各相关单位要坚持“一把手”总负责,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主体责任,明确分管领导、确定具体责任人。紧扣时间节点,坚持挂图作点、倒排计划,按期保质完成任务。对领导干部责任不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走形式,专项整治不认真等问题,要进行约谈提醒、警示通报。对态度消极或者拒不整改的,要联动镇纪委,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方案篇十六

彻底整治各类道路交通隐患,严格执法,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群众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一)整治的重点路段:赵家桥至上路段,弯多弯急、坡陡,非法运营的长安车和摩托车比较多,运碎石的车辆超载严重;分水岭至冷家路段,路窄、临崖、弯多,且有农客通行,安全形式非常严峻;环城路至景家沟村路段,路面坑洼不平,摩托车非法载客及超载现象突出。

(一)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镇交管办制作标语3幅分别悬挂于镇政府大门口、赵家桥、延胜村路口,办一期平安出行专栏,向村民发放明白纸,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相关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强化源头监管。进一步完善辖区内机动车信息台账,对驾驶人员和车辆进行全面清理,对车辆未进行年检或安全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予以停运;对驾驶证逾期未年检或多次违法的驾驶员进行严惩并纳入重点管理,监督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公路客运车辆、危化物品运输车的动态实时监管,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

(三)排查整治道路隐患,夯实道路交通基础。一是对路面坑洼不平、路窄的地段投入资金进行改善,确保安全、畅通;二是在临崖、临水、坡陡、弯急、事故多发等地段设立警示标志和波型防护栏,提醒驾驶人员谨慎驾驶;三是在地质灾害地段设立警戒线,提示驾驶人员和行人观察通过。

(四)严格交通执法。在辖区内各交通要道路口进行不定期的检查,重点检查,一是查处客运车辆、货车、摩托车超载、超速、超限运输行为;二是严惩驾驶人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违章行为;三是严厉打击长安车、摩托车非法客运行为。对查出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依照法律的规定,从严处理,该暂扣驾驶证的一律暂扣驾证,该吊销驾驶证的一律吊销驾驶证,该拘留的一律拘留,决不手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道路交通隐患,严格交通安全执法,对落实工作措施得力,不发生交通事故的人员和部门予以表扬;对工作措施不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然突出、事故多发的相关人员一律严格追责。

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方案篇十七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道路事故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平昌县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平交管委〔20xx〕7号)文件精神要求,决定在本辖区内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开展两轮三轮摩托车、电瓶车“两车”交通安全、农民工就地务工短途出行交通安全、农用车辆交通安全“三个专项治理”,强化宣传教育和劝导,坚决清除无号牌机动车辆源头隐患,依法查处无证驾驶、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规范“两车”注册登记和备案,规范文明驾驶行为,达到“四个一批”(教育引导一批、查处纠违一批、拘留处罚一批、报废处置一批)要求,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同州街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船管站,由办事处副主任岳政印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督办等工作。

各相关社区相应成立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可行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主要干部作为组长,要亲自加强组织和协调,各相关包社区挂联领导要密切协同社区做好此项工作的推动和指导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9月27日—20xx年10月7日)。办事处交管办摸清农村辖区“两车”生产企业、销售网点、维修场所基本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各相关社区更新辖区“人、车、路”基础台账;交通文明劝导员准确采集车辆类别、是否注册登记(有无牌证)、车辆所有人、联系方式、车辆照片等信息,并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app(简称农交安app);建立企业接送农民工上下班及农民工短途出行情况基础台账。

(二)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10月8日—20xx年10月15日)。办事处交管办深入农村开展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宣讲,各相关社区利用当场日、村村响工程、微信(qq)群、led、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警示宣传片集中开展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各相关社区交通文明劝导员利用婚丧嫁娶、当场日等开展政策宣讲、文明劝导等。

(三)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9月24日—20xx年12月20日)。办事处交管办要充分利用法律法规政策、行政刑事执法手段开展“三个专项治理”工作;派出所充分发挥主责主抓的职能职责作用,组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执法,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做到摸底、宣传、治理同步进行;对具备驾驶员条件的人员或符合上户条件的车辆,由交管办协调组织集中上报办理一批;对两轮三轮摩托车、电瓶车违规载人的,依法顶格处罚一批;对涉嫌无证驾驶的依法行政拘留一批;对无号牌车辆行驶的依法予以查扣,责令补办上户或强制报废一批。

(四)总结推广阶段(20xx年12月21日—20xx年12月31日)。各相关单位、社区认真总结本次专项治理采取的有效措施、取得的实绩实效,形成典型经验做法上交办事处交管办,形成长效机制,进行全面推广应用。

两轮三轮摩托车、电瓶车专项治理:两轮三轮摩托车无牌无证;两轮三轮摩托车逾期未检验;无证驾驶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办理注册登记上路行驶;“两车”非法载人、酒驾醉驾;两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棚;“两车”接送学生或从事非法营运;销售未经ccc认证无合格证的“两车”;非法改装的“两车”等。涉农民工短途出行专项治理:辖区范围内建筑施工队、农业合作社、建材加工厂、砖厂、砂石厂等企业利用“专车”超员接送农民工;农民工违规搭乘两轮三轮摩托、电动车等。农用车辆专项治理:已达报废年限的农用车行驶;未年检的农用车;农用车非法载人等。

(一)强化宣传教育。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在于人。办事处交管办组织各相关社区精心组织开展一次辖区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并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附件1),提升驾驶员交通安全素养;组织辖区企业负责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强企业主体安全责任意识,签订交通安全公开承诺书(附件2),杜绝发生接送农民工交通安全事故;充分发挥社区干部、文明劝导员的作用,对驾驶两轮三轮摩托车、电瓶车,农用车的驾驶员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对违规驾驶员,开展“一对一”安全教育,责令写出保证书或承诺书(附件3);开展辖区交通安全“进社区、进小区、进校园”等活动,教育引导居民、学生乘坐营运车、合法车车辆。

(二)强化社会监督。车辆的违法行为往往是酿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办事处交管办配合县交通安全综合执法组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对无证驾驶、无号牌车辆行驶、酒驾醉驾、两三轮车违规载人等严重违法的务必严格处罚;鼓励群众对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拨打辖区派出所所长电话进行举报(附件4),对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0—200元/次的奖励,由县交管办统计兑现。(举报范围:无证驾驶机动车、无号牌机动车上路行驶、酒驾醉驾、两轮三轮摩托车违规载人、农用车违规载人、电动三轮车违规载人)。

(三)强化设施保障。道路安全隐患也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农村道路面临坡陡弯急、临水临崖,平交路口、自然灾害等多重安全风险。各相关社区要加大路面常态化排查,对警示标志不明显的及时更换,该修复的修复到位,及时排除一般安全隐患,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对重大道路交通隐患,先要落实有效的防护措施,再报告相关部门落实整改,防止因“路”的因素发生意外交通安全事故;对学校、医院、马路市场等人员密集路段,该设置减速带、警示标志的要及时设置到位。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是改善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的迫切要求,各相关部门、各相关社区要统一思想,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为办事处辖区提供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各相关社区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联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落实干部“六包”责任制(包人、包车、包路段、包宣传、包提醒、包教育),落实“严管重罚、严查重处”措施,做好交通违法举报情况上报统计(附件5),确保同州街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查,逗硬问责。办事处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由街道纪工委落实专人专班不定期采取明察暗访、跟踪督导、突击检查等形式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曝光一批,对工作走过场主要负责人通报一批,对治理无成效的社区公开约谈问责一批。

(四)畅通信息,及时上报。各相关单位、社区要密切关注和掌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对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认真协调,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改进方法,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同时,请各相关社区在开展此专项治理工作推进过程中,务必及时将附件1.2.3.4及相关会议、培训等影像资料上报同州街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方案篇十八

为深刻汲取近期辖区交通安全事故沉痛教训,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有效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彻底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特制订本方案。

通过集中整治实现三轮车等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明显下降,道路交通隐患问题明显解决,安全驾驶和文明驾驶行为蔚然成风,坚决杜绝三轮车等车辆引发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即日起至20xx年9月底。

(一)车辆安全:辖区内所有三轮车、两轮车。

(二)道路安全:场镇、国省干道、乡村社道路。

(三)驾驶安全:无牌无证、违法载人、超员超载、非法从事客运、不带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一)开展车辆安全大摸排。

(二)开展道路安全大整治。

(三)开展驾驶安全大查处。

(四)开展专项宣传。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日至7月31日)。

摸清上述车辆底数,登记造册。逐一签订责任书,动员及时注册登记、退回商家或作报废处理。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9月15日)。

协同派出所开展路面检查,对上路行驶的无牌无证上述车辆一律扣留,一律依法处置。

(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

深化上述车辆安全隐患排查,严查各类违法行为,总结经验,广泛宣传,建立长效监管和劝导机制。

(一)深化认识。

牢牢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深刻汲取近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惨痛教训,充分认识到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和紧迫性。

(二)扛牢责任。

各村(居)要严格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认真排查、据实填报、务实劝导,此项工作纳入镇对村(居)考核。交管岗要做好指导督促,并配合公安部门执法检查。驻村干部要下沉一线,积极协作。

(三)灵通消息。

交管岗要做好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上传下达和指导,及时将辖区上述车辆情况通报派出所,按时向区交管办报送整治情况。各村居要加强信息报送,每月25日向交管岗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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