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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项目评价工作情况报告篇一
(一)项目概况。
1.安全生产监管专项经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主要实施项目是开展蒙自经开区整体安全风险评估及给予蒙自市应急管理局属地企业监管经费补助。
2.工业产业转型升级专项经费:立项依据为《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xx年工业产业转型升级资金的通知》,主要实施项目是对个旧市大红屯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红河州个旧市大屯粮食物流园建设项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基于5g无人铜电解智能技术研究、云南锡业锡化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基于物联网的锡深加工自动化设备升级改造项目、云南戊电靶材科技有限公司ito/azo靶材项目、云南红河浩志橡胶有限公司新建高强力输送带生产线、云南德高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pvc/ppr/hdpe高性能高分子环保复合新型材料建设项目6家区内工业转型升级企业进行奖励。
3.贯彻落实稳增长政策奖励专项资金项目:立项依据为《中共蒙自经开区工作委员会蒙自经开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xx年贯彻落实稳增长政策的奖励办法》(蒙经党工〔20xx〕47号),主要实施项目是对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云南惠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等15家20xx年贯彻落实稳增长政策的区内企业进行奖励。
(二)项目绩效目标。
蒙自经开区经济发展局20xx年开展的3个项目均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工作职责、项目具体情况等设置了各项目的总体目标,按照产出、效益、满意度一级指标和产出指标下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指标,效益指标下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二级指标,根据项目各自的情况和特点,设置了各项目的三级指标。具体情况详见附件项目自评表。
(三)资金安排情况。
20xx年2月1日,经济发展局收到《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经开区各部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蒙经财〔20xx〕1号)。
1.下达20xx年安全生产监管专项经费57.1万元。该项资金专项用于20xx年蒙自经开区应急管理事务支出。20xx年年中,该笔项目支出调整预算指标为21.45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使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21.45万元。
2.下达20xx年工业产业转型升级专项经费200万元。该项资金专项用于对20xx年园区产业发展起重要支撑的投资规模大、布局集中、有助于壮大及延伸上下游产业链的工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进行奖励。截至20xx年12月31日,使用工业产业转型升级专项经费150万元。
3.下达20xx年经济稳增长专项经费200万元。该项资金专项用于对20xx年贯彻落实稳增长政策的区内企业进行奖励。20xx年年中,该笔项目支出调整预算指标为129.14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使用经济稳增长专项经费129.14万元。
蒙自经开区经济发展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资金用途对该项资金进行专款专用,做到不挪用,不占用。专项资金的安排、拨付、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蒙自经开区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管理,社会的监督。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严格督促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使用依法、规范、安全、高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和安全服务,努力为经开区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285号)的规定,本次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客观、公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采用目标比较法和因素分析法以及问卷调查法等方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项目主管单位自评与中介机构评价相结合的方法。
3.评价指标体系。
设置了产出、效益、满意度3个一级指标;数量、质量、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6个二级指标,并根据二级指标细化为6个三级指标。详见“附件经济发展局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1.前期准备。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xx〕2号)的要求,由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整个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指导,确定绩效评价方法,经发局成立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小组组织自评。
2.组织实施。
经发局成立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小组按照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及指标体系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并按照要求开展自评。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按照20xx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要求,蒙自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对项目支出预算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通过自查,项目绩效目标合理,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质量控制达标,资金使用合理合规,没有发生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截流等违规现象。
按照20xx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要求,通过自评,三个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指标预期设置。
蒙自经开区经济发展局的项目决策依据符合红河综保区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制定了年度实施规划。决策过程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
蒙自经开区经济发展局的项目在开展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制度,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按项目独立核算、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发生。
蒙自经开区经济发展局项目产出按照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四个方面,根据项目各自情况,设置符合项目特点的三级产出指标,用于指导和跟踪项目工作开展。
蒙自经开区经济发展局项目效益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四个方面,设置符合各项目实际情况和特点的三级效益指标,用于指导和跟踪项目工作开展。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20xx年我部门科学有效地使用项目资金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个别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设定以及资金使用率等还有不足;绩效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也缺少培训机会,容易在绩效管理工作中管理不到位,对现行的预算绩效管理不适应;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精准化还有待提高。
今后,我单位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特别落实好部门对项目管理的责任,加强项目管理,不断提高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并加大绩效运行监控的力度,及时调整绩效目标设定的偏差,客观公正对绩效结果进行评价,对绩效结果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提高项目预算资金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除上述报告中所提事项外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绩效项目评价工作情况报告篇二
四年来,按照“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宗旨,以“优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主要目标,把“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作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内容,狠抓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种植基地建设,发展订单生产,提高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的供给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市粮食播种面积为744万亩,产量324万吨,其中优质稻面积610万亩,优质稻面积中高档优质稻171.1万亩,比20xx年增加54.6万亩,增幅46.9%,粮油优质品率为81.9%。20xx年粮油加工总产值113亿元,比20xx年增加15亿元,增幅15%,20xx年至20xx年全市农民人均收入分别为10756元、11857元、13055元、14119元,分别增长10.6%、10.2%、10.1%、8.1%。
(一)项目决策情况:
1、积极响应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省财政厅决策部署,踊跃参加“湖南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优质粮油工程”工作,积极组织申报“好粮油行动”国家级示范县、省级示范企业、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粮食质监体系建设项目。20xx年,邵阳县成功入围“中国好粮油”国家级示范县,获得专项资金1400万元;湖南邵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隆回县粮食质量监测站获得质量体系建设项目分别获专项资金300万元和200万元。20xx年邵阳县成功入围“优质粮油工程”省级重点支持县,获得专项资金500万元。20xx年邵东市入围“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获专项资金3200万元;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入围省级示范企业,获得专项资金1000万元;邵东市、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武冈市入围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分别获得专项资金450万元、260万元、160万元、160万元、250万元。洞口军供站获得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获得专项资金200万元。
2、紧密结合各地的实际,科学制定“优质粮油工程”实施方案并启动项目建设。
根据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粮食行业实施“优质粮油工程”的决定》(湘粮行〔20xx〕86号)各入围“优质粮油工程”的县市积极行动,认真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阳县制订了《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优粮办发〔20xx〕2号),《邵阳县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政办法〔20xx〕4号),邵东市制定了《邵东市“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工程实施方案》(邵东政办函〔20xx〕3号),新邵、隆回、洞口、武冈都制定了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和质测体系建设方案,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订了省级示范企业的实施方案。
3、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并下达资金。
根据各项目实施方案,各地财政及时拨付项目资金,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资金下达有关文件执行,没有任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扩大使用范围。
(二)项目管理情况。
1、组织领导。
为加强“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的领导,各项目单位人民政府都成立了“优质粮油工程”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市)长或常务副县(市)长担任,职责是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的“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工作,确保“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2、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各项目单位都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优质粮油工程验收及绩效评估办法》和《安全实施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制度管理项目。
3、筹集资金。
为确保“优质粮油工程”的顺利进行,各项目建设单位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积极筹集资金、调整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引导多元化社会资本投入,发挥示范企业的主人翁精神,多方筹措资金,全市共计投入资金4173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080万元,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资金33659万元,保障了项目的完工。一是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20xx年和20xx年项目建设总投资17650万元,其中20xx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400万元,20xx年省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108万元,企业自筹9642万元。二是邵东市20xx年“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1547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6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和企业自筹资金11822万元。三是湖南贵太太油茶科技有限公司“优质粮油工程”省级示范企业项目总投资3768万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2768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四是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33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3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544万元。五是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147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775万元。
(一)“好粮油”行动计划。
为加快实现我市粮食行业向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转变,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我市“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示范县项目实施县市邵阳县和邵东市都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遴选评审方案。
1、邵阳县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邵阳县确定湖南华强粮油发展有限公司、邵阳县兴隆食品粮油有限公司为重点示范建设企业,并下发了《关于明确全县市“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通知》,20xx年度邵阳县安排中央补助资金1000万元,其中优质粮油基地150万元,示范企业600万元,品牌宣传、技术创新及公众服务等工作250万元。20xx年度遴选湖南浩天米业有限公司,湖南日恋茶油有限公司、湖南一代伟仁科技有限公司为示范企业。安排省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其中发展订单生产、推广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种植190万元,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发展现代粮油产业体系、做大做强优质粮油产业220万元,完善“好粮油”销售体系、拓展销售渠道40万元,打造品牌、开展“好粮油”品牌及膳食营养宣传50万元。
邵阳县“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108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642万元,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16133万元。经邵阳县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共同组织对20xx年度和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验收全部合格,按照“先建后补,财政奖励”的支持方式,奖补考核标准和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邵政办发〔20xx〕4号)的规定进行了奖补。
2、邵东市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邵东市确定湖南浩天米业有限公司和湖南省湘俏米业有限公司为重点示范建设企业,安排中央补助资金2750万元,邵东市发展和改革局公益服务类项目安排中央补助资金4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及企业自筹完成投资13349.1万元,邵东市“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总投资15472万元,目前已经累计完成投资14781.75万元,占行动计划总投资的95.3%。项目建设规模和资金均通过专家评审、科学制定、安排合理。
3、湖南贵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行动省级示范企业获中央专项资金1000万元。项目20xx年实际已完成总投资3768万元,该建设项目经绥宁县发改局、财政局20xx年3月27日验收合格。20xx年7月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000万元已拨付到示范企业。
(二)产后服务中心建设。
通过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申报并严格按照程序要求,通过企业(合作社)申报,实地查看,遴选评审,公示确定等环节,邵阳县明确了20xx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3家建设单位,总烘干能力达400吨,完成总投资111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17万元。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邵东市、武冈市明确了20xx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共计23家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总投资504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8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3821万元。新增烘干能力2120吨,目前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全部通过所在县政府组织的验收并已投入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其中:
1、新邵县确定了5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8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40吨/天,20xx年10月21日经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2、隆回县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71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9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4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5月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3、洞口县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62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22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9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9-10月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4、邵东市确定了6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16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5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790吨/天。6家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均已完成。
5、武冈市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113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5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8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8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9月30日经武冈市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下拨付各项目建设单位。通过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烘干能力2520吨,实现了粮油的清理干燥,科学储存,运输销售,加工兑换等基本服务功能,拓展了粮食生产、流通等延伸服务功能。
我市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成以来,累计完成烘干粮食147179吨,储存粮食35799吨,售粮134059吨,为农民减损近2亿元。
(三)粮食质监体系建设。
为完善落实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切实维护流通环节粮食质量安全,我市20xx年获得中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资金700万元(其中邵阳市市本级市粮食质量检测站300万元、隆回县粮食质量检测站200万元、邵阳县粮食质量检测站200万元),20xx年获得中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资金200万元(洞口县粮食质量检测站)。
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建设项目单位都制定了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各项目建设单位实际,邵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00万元,邵阳县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隆回县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洞口县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投资仪器设备配置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我市20xx及20xx年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都已通过了验收,已投入了正常使用,检测粮油样品3680个。
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县市粮食农业等部门协同联动,各项目实施单位积极推行和支持引导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的'种植,大力促进优质粮油基地建设,合力打造市场占有率高、供给稳定、影响力强的优质粮油产品及品牌。
邵阳县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县优质稻种植面积达82.23万亩,粮油优质品率提高25%,优质品率达80.3%,全县完成油茶低改15.3万亩,新造优质油茶林23.3万亩,建成规模油茶示范基地69个,油茶林发展到68.4万亩,产油茶1.98万吨,全县优质粮食总产量比去年增产7.1万吨,油茶增产0.09万吨,合计农民增收8.97亿元。
邵东市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市20xx年粮食优质品率为67%,优质粮食年提高比例为11%,20xx年粮食优质品率为74%,优质粮食年提高比例为10%;全市20xx优质大米产品总量为54000吨,比上年度增加了12000吨,20xx年优质大米产品销售总量为59400吨,比上年同期增加了5400吨;全市20xx年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为43.12%,优质品年提高率为38.71%,20xx年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为47.44%,优质品年提高率为10%;20xx年较20xx年全市优质稻种植面积同口径扩大140500亩。通过优质优价收购,全市20xx年种粮农民增收6427万元,同比增长11.4%,20xx种粮农民将增收11166万元,同比增长16.17%,优质稻种植农户增收150元/亩以上。全市粮油产品加工销售总收入逐年增加,20xx年增加0.51亿元,较上年增长12.01%,20xx年增1.2亿元,较上年增长26.1%,突破5.8亿元。
湖南贵太太油茶科技有限公司在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以来,截止20xx年,贵太太已完成46.5万亩优质油茶油菜籽原粮基地订单采购协议,优质粮油产品数量达到9.85万吨,研发新产品3个,申请国家专利6个,参与制定“湖南好粮油”质量标准2个。20xx年粮油加工业总产值已达23.47亿元,同比增长16.5%。通过优质优价原料采购等方式为种植农户增收1628.19万元,优质粮油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到52%以上。“贵太太”系列产品均符合绿色优质要求。
1、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应进一步加强。
我市虽然7个县市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了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烘干能力2520吨/天,但与我市粮食播种面积常年在750万亩左右、产量在320万吨左右不适应,20xx年秋季寒露风使种粮农民损失惨重。在政府补贴运费烘干设备24小时运转的情况下,芽谷发生率还有20%左右。恳请省局继续加大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做到粮食产后服务全覆盖。再者,国有粮食企业没有烘干设备,不适应现在普遍在田间收湿谷子的收购环境,请求省局加大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烘干能力的建设,保障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的主导地位。
2、县级粮食质量检测站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我市有3个县建立了粮食质量检测站,但由于编制、待遇等问题,2个县级粮食质检站还没有开展好检测工作,原因是企业由于效益低,招不到检测专业人员,即使招到又留不住,事业单位又争不到编制。因此,请求省里重视专业检测人员队伍建设问题。
3、品牌宣传有待加强。
我市企业虽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6个,湖南省著名商标15个,绿色食品认证51个,有机食品认证8个,但市场占有率不高,特别是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品牌宣传有待进一步强化。
绩效项目评价工作情况报告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上饶市委、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饶发〔20xx〕10号)精神、根据《上饶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市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饶财绩〔20xx〕4号)的要求,我局对本单位20xx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现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及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饶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办字〔20xx〕2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饶办字〔20xx〕32号)文件,我局现有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饶市计量所、上饶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上饶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铁经济试验区分局共7个预算单位。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饶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上饶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有项目支出任务。市局本级927万元,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30万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102万元、市卫生健康委30万元、林业产业发展管理局8万元,共计1494万元。
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上饶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饶府厅发〔20xx〕32号)明确了市场监督管理局二十四项主要职能,包括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垄断行为的举报、线索核查、分析和上报;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工作;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灯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完成职责领域的相关人才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专项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xx年度我局共有12个项目,市财政拨款1494万元,其中:食品药品抽样检验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380万元(含分配市卫生健康委30万元、林业产业发展管理局8万元、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30万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102万元),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管理经费20万元,食品药品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基地(服务站)创建经费5万元,取缔无照经营专项经费5万元,取消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收费补助21万元,取消食品许可证审查费20万元,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费175万元,专利专项工作经费30万元,专利奖励经费55万,市场监督管理专项经费633万元,市长质量奖90万元,行政许可事项专家评审工作经费6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深入开展打击和防范传销。
根据《省打传办、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文明办关于印发江西省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考评办法》(赣打传办[2014]1号)第七条“建立打击传销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政府打击传销专项经费拨付到位”精神,我局承担着打击传销牵头和行政执法工作,深入开展打击和防范传销,做好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巩固传销整治成果,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2、确保食品许可审查正常开展。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xx]29号)以及国家总局工商办字[20xx]232号关于转发《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xx年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赣财综[20xx]143号),取消了食品许可证审查费,由市级财政予以保障,确保食品许可审查正常运行。
3、取缔无照经营专项工作。
根据《江西省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考评工作的通知》(赣查无联办[20xx]2号)“市政府建立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经费保障机制,将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经费列入专项经费”。
4、质量检定工作。
依据《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以监督抽查方式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时,不得向被检查者收取检验费用,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所需检验费用由同级财政列支,其它主管部门所需检验费用由其自有资金开支。”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33号令》第七条:“监督抽查不得向被抽检企业收取检验费用。国家监督抽查和地方监督抽查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专项经费解决。”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5、产品质量定期检验。
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xx年9月29日下发的《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102号)中关于取消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中的定期检验费的文件精神,我局不再收取此项费用,该项补助经费用于正常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6、推动质量兴市工作。
组织实施质量兴市战略,推进名牌战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加强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推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依据《饶府发[20xx]9号》“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质量工作经费并列入年度预算,在名牌培育、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质量监督抽查、技术标准体系和公共检验检测平台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投入。”
7、加强市场监督管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20号),自20xx年4月1日起,取消计量收费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计量收费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停征后,对我局经费保障影响大。依据财税[20xx]20号文件精神,“取消、停征或减免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不得影响依法履行职责。
8、两品一械”监管全面加强。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集中力量开展重点检查或飞行检查,重点查处非法渠道购药、使用过期药品、不按规定储存冷链药品、异常超量采购麻精药品和含麻制剂等不法行为。积极开展中药饮片等专项整治。强化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打卡制度,确保全市打卡率达到95%以上。
9、举办“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部署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高风险化妆品和保健品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化妆品企业、保健食品企业、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食盐企业,查处各类案件。
10、知识产权保护更高效。将打击假冒商标、假冒专利、商标侵权、专利侵权等违法行为纳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行动。深入开展“铁拳”、“蓝天”等转型行动。全市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同比增长。
11、组织开展行政许可事项专家评审。
12、实现行业证照持证率、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建立三级网格体系,明确职责任务。打造餐饮样板店,统一监管尺度。完善督查机制,每日挂号销账。强化经费保障,确保“五个统一”。实现行业证照持证率、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量化等级公示率、“三防”设施配备率四项100%。市本级全面完成店前灶“三防”设施改造,打造了餐饮行业“上饶标准”。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全面评价预算项目经费对市场监管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突出抓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三大安全监管,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绩效评价原则、指标体系等。
1.绩效评价原则:客观评价、实事求是。
2.评价依据:以取得成果为依据。
3.评价指标体系:共分为4个指标分类,4项一级指标,8项二级指标,28项三级指标。(详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
评价方法及标准:1、根据完成工作任务和取得工作成绩进行比较研究。
2.问卷调查。对受益对象和社会公众进行满意度调查。
1.前期准备:完善指标体系,整理取得成效。
2.组织实施:对投入、产出和效果进行全方位评价。
3.分析评价:按照评价标准逐条研判打分。
4.报告出具:据实反应工作经费绩效情况。
按照《上饶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市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饶财绩〔20xx〕4号)的要求,我局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开展本单位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通过检查项目支出有关帐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合理分析相关材料,形成绩效自评结论。12个项目从可持续发展角度而言,整体发挥的社会效益明显,一是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二是“两品一械”监管全面加强。三是工业产品安全显著提升。四是创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五是市场治理效能整体提升。六是信用监管领域更广泛。七是市场竞争秩序更公平。八是价格监督检查更有力。九是知识产权保护更高效。十是消费投诉维权更优质。保障了上饶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经评价小组综合分析,自评结果为优。
12个项目实施时间为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由市财政拨款1494万元,拨款到位1494万元,资金到位率达100%。主要用于食品药品抽样检验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管理,食品药品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基地(服务站)创建,取缔无照经营专项,取消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收费补助,取消食品许可证审查费,专利专项工作,专利奖励,市场监督管理专项经费,市长质量奖,行政许可事项专家评审工作、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健康体检。
20xx年12个项目共计支出1494万元,支出率达到100%,各项指标均达到年初制定目标,项目的成效均达到预期效果。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三大安全监管、质量强市、商标品牌战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深化民生维权和安全监管、加大市场规范监管工作等经济活动中的办公费支出227.5万元、印刷费9.5万元、维修(护)费支出23万元、培训费支出2.9万元、会议费支出2.9万元、差旅费支出95.7万元、委托业务费166.1万元、劳务费1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5万元、其他业务费69.8万元、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64.3万元、资本性支出209.5万元以及转移性支出576万元(市长质量奖、食品药品抽检经费、取消食品、计量药品强制检测经费补助等)。
为使项目的管理更加规范,我局根据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对项目经费管理及开支审批程序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做到专款专用。为使项目经费支出更加高效,年初我局依据项目的申报情况制定了全年的工作计划,每季度总结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及项目执行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执行完成。项目预算的开支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及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没有出现违规花钱、突击花钱等情况。
20xx年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个项目财政拨款1494万元,共计支出1494万元,支出率达100%。项目的开支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紧盯“保安全”,监管职责落实落细。突出抓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三大安全监管,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一是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积极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全面部署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和示范点创建工作,落实小作坊集中加工示范区2个,小作坊示范点38个。针对性开展“辣条”“辣片”、固体饮料、桶装水和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等专项整治,排查安全隐患1200多条,建立食品生产安全形势分析制度。以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农批市场为检查重点,开展豆制品、芽苗类农产品、非洲猪瘟和野生动物保护等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农产品快检制度。以“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为引领,扎实推进春季护校行动和文明餐桌活动,通过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进一步督促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确保餐饮环节食品安全。
二是“两品一械”监管全面加强。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集中力量开展重点检查或飞行检查,重点查处非法渠道购药、使用过期药品、不按规定储存冷链药品、异常超量采购麻精药品和含麻制剂等不法行为。积极开展中药饮片等专项整治,检查各类药品企业1110家,完成中药饮片抽检6批次。强化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打卡制度,确保全市打卡率达到95%以上。举办“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部署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高风险化妆品和保健品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化妆品企业56家、保健食品企业4727家、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3211家、食盐企业4720家,查处各类案件19件,扣押盐产品66.775吨。
三是工业产品安全显著提升。严格工业产品企业证前审核和证后监督,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和属地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各类质量违法行为。完成化肥类、成品油等企业产品质量抽检470批次,铜产品、民用口罩、水泥类企业产品质量抽检145批次,查办不合格产品类案件12起。对全市18家水泥企业、8家食品相关产品、3家电线电缆企业进行证后巡查。以上饶光学产业、婺源旅游标准化、德兴黄金作为重点行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充分发挥重点行业质量效应引领示范作用。晶科能源获中国质量标杆奖、中国市场信用等级aaa评定、井冈质量奖,郭安海等两名个人获井冈质量奖提名奖。全市累计新增江西名牌22个,汉氏贵金属等5家企业获第四届上饶市长质量奖。
四是创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在全省率先启动并建成气瓶充装质量追溯系统建设。全市100家涉充装单位(其中:96家充装单位、、4家检验单位)全部完成了系统终端建设,各类气瓶赋码建档近40万只,实现了“气瓶档案一目了然、气瓶行踪一网归集、气瓶安全一路可查、气瓶问题一律放心”。高位推进96369平台建设及电梯保险制度,全市已近2000台电梯安装了96369终端设备和购买电梯保险。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突出机电类特种设备、锅炉压力管道和移动式压力容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检查生产使用单位1400家,约谈企业103家,发现排查安全隐患1355余个,下达监察指令书515份,查封设备26台(套),查办案件86起。强化燃煤锅炉改生物质或天然气的技术改造环节管理,完成注销、拆除32台,改为生物质锅炉18台,主动停用20台,责令停用4台,全市建成区10t/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已全部淘汰。
五是市场治理效能整体提升。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市场发展新需要,推动信用监管、重点监管和行业规范,着力解决政府关注民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释放市场活力。信用监管领域更广泛。加大企业年报宣传和督促力度,20xx年全市应报企业数92804户,已报企业数73772户,年报率为79.49%。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编制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全局执法人员库。开展僵尸企业清理吊销工作,立案吊销288户。对全市328户即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告知修复方式及救济方法。市场竞争秩序更公平。构建打击防范网络传销体系,全市2592个社区和村委会100%完成“无传销社区(村)”。查处传销窝点7个,抓获传销人员42人、刑拘16人。突出重点领域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全市共立案16件,结案14件,案值4.7万元,罚没39.5万元。推进行业清源专项整治,聚焦市场监管领域16个重点领域,整治行业乱象,着力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价格监督检查更有力。围绕企业成本降低,规范涉企收费。对全市40余家供电供水供气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对未执行优惠的1家供电单位、1家涉嫌存在价格欺诈的供气企业立案查处,处理转供电各类投诉28起,责令改正8起,立案查处6起,退还多收电费53万余元,行政处罚86703元。推进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突出医疗领域、教育领域和房地产领域价格整治,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公示。重点加强政府下属单位、行业商业协会、金融机构、行政服务中介机构、人才市场及口岸码头等领域加大检查力度,共检查相关涉企收费单位96家,立案5件,退还多收费用2468元,罚没76万余元。知识产权保护更高效。将打击假冒商标、假冒专利、商标侵权、专利侵权等违法行为纳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行动。深入开展“铁拳”、“蓝天”等转型行动查获涉嫌销售假冒专利产品案件2起,责令下架和查扣侵权产品价值5万余元。全市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6676件,同比增长3.2%。博能客车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通过实施核心技术专利项目产业化,产出技术专利50多件,产生经济效益1000余万元。消费投诉维权更优质。充分发挥12315统一咨询投诉热线作用。一年来,共完成相关咨询投诉举报电话34305件,同比增长79.2%,其中咨询21512件、投诉6180件、举报6613件,已完成处理34177件,处理率99.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35.99万元。与上饶广播电台合作,创办“天天3.15”特别栏目,进一步畅通消费者投诉维权渠道。20xx年,全市消协组织共受理投诉475件,解决468件,解决率为98.5%,累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5万余元。
(二)讲政治、顾大局,创国卫任务圆满完成。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本级和中心城区“五区”同创,严密组织、科学筹划、精准实施,为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是夯实监管基础。建立三级网格体系,明确职责任务。打造餐饮样板店,统一监管尺度。完善督查机制,每日挂号销账。强化经费保障,确保“五个统一”。实现行业证照持证率、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量化等级公示率、“三防”设施配备率四项100%。市本级全面完成店前灶“三防”设施改造,打造了餐饮行业“上饶标准”。
二是凝聚共治合力。通过市区联合、部门联手、政企联动、社会联治,彻底遏制违规违法经营乱象。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监督管理,形成共治力量,逐步完善餐饮监管“上饶模式”。三是提升行业形象。开展餐饮业星级评定活动,通过示范引领促进行业提升。全面引导路边餐饮摊点入店经营,打造“白鱼赤乌”美食城等5个小餐饮集中规范经营样板市场,彻底扭转上饶餐饮行业“脏乱差”的局面,擦亮餐饮行业“上饶名片”。
(三)打赢“阻击战”,疫情防控有力有序。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不计得失、不顾风险,始终冲锋在疫情防控的第一线。
一是全力加强防疫用品质量和价格的监管。疫情发生后,全市市管部门及时发布《价格提醒告诫书》,召开医药经营单位约谈会,警示有关经营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规范自身价格行为。每日派出执法队伍对各药械流通企业销售的口罩、消毒水等医药用品进行价格检查,对相关药械的购进渠道和药品质量进行查验,杜绝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法涨价、恶意控销等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确保药械市场秩序稳定,确保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二是加强餐饮和农贸市场的防控和监管。从禁止禽类与野生动物交易、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加强农产品检测、开展清洗消毒、强化现场督查五个方面入手,全面规范农贸市场防疫工作,确保人员与食品安全;向全市餐饮行业发布倡议书,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加强水产品采购加工管理,严禁采购加工野生动物,确保餐饮行业食品安全。
三是全力保障全市医疗防护物资供应。市管部门赴防护物资生产企业现场办公,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市局成立6个帮扶小队,挂点帮扶28家生产企业尽早形成产能。同时,对产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实施有效监管,确保产品合格、使用合规。积极发挥技术机构支撑作用,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医疗系统的红外测温设备进行免费检测校准,把好“体温关”。
四是抓好铅山县督导点的防控工作。按照市防控指挥部要求,牵头督导铅山县疫情防控工作,先后17次深入农贸市场、超市、小区、高速路口、县城出入口等地现场督导疫情防控工作,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反馈铅山县防控办,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所有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四)围绕“惠民生”,服务发展用心用情。坚持疫情防控和服务发展两手抓,全面推动企业学校复工复学,提出“强化监管”向“强化服务”工作理念,统筹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各项工作。
一是推出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有力举措。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对农贸(农批)市场、食品生产行业、食品流通行业、餐饮服务行业、药品零售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等相关行业企业提出具体复工工作指导意见,在确保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让企业复工复产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从优化推进“网上办、不见面、快递送”服务模式、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全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进一步严格市场监管五个方面出台20条措施,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开通绿色通道、维护市场秩序,全力为复工复产的企业提供便利服务。
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在形式上,积极推进“网上办、不见面、快递送”,全面推行延时服务、错时服务和容缺办理服务;在时间上,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市局窗口实现由法定的5个工作日压缩为当场办结、立等可取;采取自我声明承诺、告知承诺、远程视频评审等方式代替现场核查,允许企业在疫情结束后再办理复查、换证申请,确保企业不因疫情耽误正常运行;在内容上,高效承接省局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共5大项10小项),有序推进“以照含证、集约办理”改革,实行“一次申请、信息共享、分头审批”,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市共有市场主体425068户,其中:内资企业8373户,私营企业102629户,外资企业56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4378户,个体工商户29121户。
三是立足职能创新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学。积极扩宽融资渠道,在与农商银行合作推出“诚商信贷通”的基础上,针对广大个私经济业主融资难、融资贵等难题,联合邮储银行推出“个私诚信贷”政银合作产品,帮助个私经营户缓解生存压力,尽快复工复产。在疫情期间,对申请贷款的商户简化程序的同时,实行“一次不跑”上门服务机制。截至目前,为全市评定为星级诚信商户的7509户个体工商户续贷和新增贷款约21.46亿元。其中,今年新增贷款达4.7亿元。积极跟进各类学校复学计划,对中心城区120家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和幼儿园进行了检查,全力做好返校师生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项目预期目标全部达成,通过项目的实施,加强了上饶市辖区的商事制度改革、商标发展、市场监管、质量、标准化、计量执法、食品药品安全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工作,严厉打击了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计量违法、质量违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违法等行为,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有效地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利益和生命安全。充分达到了项目实施的任务目标及预期成效。
我局20xx年度项目资金均能够严格按预算执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整体良好。但部分项目由于资金不足,覆盖面不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绩效目标完成。20xx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预算执行,希望能够得到更多的专项资金支持,争取全面完成绩效目标。
绩效项目评价工作情况报告篇四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为20xx年度一次性项目上,城区市政道路建成通车里程18.21公里,雨水管道22.48公里,污水管道11.06公里,新建路灯945盏。新建及改造梅河东路、舒城师范周边三条路、花桥路、高峰路、溪滨北路、春秋路(七门堰路-南溪路)、春秋路(梅河路-周瑜大道)、春秋路(周瑜大道-桃溪支渠)、古城路(水杉路-梅河路)、古城路(梅河路-周瑜大道)、城南四条路等16条道路全长19.35公里;续建龙眠路、花桥东路、花园路二期、华山路、立人路、胡底路、花园路一期、华山路南延、晓天路、龙舒西路三期、春秋南路西半幅、南溪路三期、七门堰路共13条,总长14.43公里,高峰路跨南溪河人行景观桥1座。
加强和改进政府部门办事效率,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规范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意识,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
(二)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情况及采用的评价方法。根据各业务股室的情况汇报和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评价小组现场进行询查和核实,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统一打分,形成自评结论。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调整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具体见评分表。主要绩效:年初预算数为xx万元,全部为财政追加,按时完成县财政下达的全部预算资金20000万元任务,工程设计方案合理,项目进度计划完成率100%,对市政路网络结构的.改善明显。
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通过加大道路建设力度使城市道路网更加健全,覆盖面更广。按照“五路同建”标准要求,实现道路路面黑色化、道路绿化景观化、道路路灯特色化、交通设施智能化(所有道路交口同步配套智能化红绿灯和交通监控)、管线入地标准化(强弱电燃气等各类管线随路建设)。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全年建成通车道路18.21公里,完成雨水管道22.48公里,污水管道11.06公里,新建路灯945盏。
质量指标:工程设计方案合理,合格率100.0%。
时效指标:项目进度计划完成率100.0%,按时完成。
成本指标:建设成本不高于当地同类项目,合理支出。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市政道路建设符合环评审批要求,对县城区域经济的促进。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该项目绩效管理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处实施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
绩效项目评价工作情况报告篇五
(一)项目概况。
20xx年区财政局及下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为保障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及事业发展目标,年初预算项目支出2,624.76万元,年中追增项目支出22,438.71万元,追减项目支出464.83万元,20xx年度项目经费支出共24,598.64万元。
做好财政收支,加大重点税源的督促与催缴强化非税监管,落实收支两条线。深化财政改革,推行国库集中支付,保民生,保重点,科学统筹各项财政支出,做好社会保障,建设和谐呈贡。
根据《关于批复20xx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呈财行〔20xx〕4号)精神,按照预算批复及项目执行进度,合理、合法、合规地使用财政资金,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社会满意度最大化。
我局严格按照区财政局工作要求,由我局具体业务科室对科室对应的项目进行了自评,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定期采集分析项目绩效指标数据信息,及时分析项目实施进程、资金拨付与绩效目标实现进度,跟踪监控绩效目标运行情况。
通过本次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可以严格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的稳步提升,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资金浪费,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全面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统一性和差别性相结合及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对20xx年部门项目支出以自评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对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呈贡区财政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认真开展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1.核实数据。查阅20xx年度财政预算安排、财政预算追加、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材料,对20xx年度部门项目支出数据的准确性与真实性进行核实。
2.分析汇总。根据收集归纳的评价材料结合部门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
(一)项目资金、实施情况分析。
(1)20xx年度全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经费项目资金年初预算安排250万元,调减1.8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248.11万元。根据呈贡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相关管理办法,呈贡区财政局委托中国工商银行呈贡支行、呈贡农村信用社、建设银行呈贡支行代理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等业务,根据我局与各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签订协议,每年根据银行代理业务量支付万分之五手续费,当年度支付上一年度手续费。支付工商银行呈贡支行代理资金汇划手续费为150.05万元;支付呈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代理资金汇划手续费为52.62万元;支付建设银行呈贡支行代理资金汇划手续费为34.14万元;支付富滇银行呈贡支行代理资金汇划手续费为0.01万元,共计支付四家代理银行汇划手续费236.82万元。为做好国库集中电子化改革实施准备,代收代缴罚没收入手续费5.39万元,会计核算系统动维服务费3万元,预订刊物2.65万元,购买u盘0.25万元,最终形成实际支出248.11万元。
(2)20xx年度预算绩效管理专项经费项目资金年初预算安排46.23万元,调减0.4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45.75万元。重点评价服务费支出20万元、事前绩效评估服务费支出16.65万元,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对1户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检查,支出1.6万元;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10户,支出7.5万元。
(3)20xx年度财政管理相关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资金年初预算安排56.88万元,调减13.6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43.22万元。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服务1.6万元,公务之家服务费0.24万元,南天档案系统维护和整理8.13万元,信息软件服务费0.95万元,公务之家uk及摆渡盘7.05万元,公务卡电子化系统服务费3.5万元,票据软件服务费5.18万元,电子卖场政采云服务费12万元,一体化系统运维费4.56万元。
(4)20xx年年初预算安排金融产业园区企业项目扶持专项资金年初预算安排35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350万元。结合省市有关政策及呈贡实际,对税务登记在呈贡区的非用地金融产业类项目优质税源企业,自20xx年至20xx年内以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形式给予企业扶持,年形成地方实际经济贡献达300万元以上的(含300万元),给予形成实际经济贡献的40%扶持;年形成地方实际经济贡献达700万元以上的(含700万元),给予形成实际经济贡献的50%扶持。云投基金公司按20xx年度形成地方实际经济贡献7,163,050.84元的50%计算,拟兑现3,581,525.42元,扣除20xx、20xx年企业所得税优惠退税已享受企业发展资金170,361.41元,实际拟兑现3,411,164.01元。光大光证基金公司按20xx年度形成地方实际经济贡献3,453,696.88元的40%计算,拟兑现1,381,478.75元。2家基金公司20xx年度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共计4,792,642.76元。使用金融产业园区企业项目扶持专项资金支付350万元,不足部分使用结余资金兑现。
(5)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经费年初预算100万元,调减88.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11.4万元。委托昆明博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次昆明市呈贡区区属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清查工作,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昆明博扬会计师事务所清查费用的'60%,即11.4万元。
(6)20xx年度办公设备更新经费项目资金安排19.1万元,调减17.1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1.97万元。采购复印纸1.97万元,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会计核算健全规范,做到了专款专用。
(7)20xx年房屋出租管理经费项目资金预算安排40万元,调减15.23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4.77万元,资金使用率100%。房屋维修费3.99万元,拨下可乐社区环境卫生处置补助经费5万元,与云南建安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安保服务合同支付7.2万元,落实“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洗手设施及卫生间改造4.11万元,水电费3.39万元,订中国新闻周刊0.1万元,垃圾分类岗亭0.99万元。
(8)三家公司尽职调查、区城投集团公司拟购置融创孔雀镇58套商铺的价值评估项目56.9万元,实际使用资金56.9万元,资金使用率100%。区国资局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协助呈贡区财政局(国资局)对昆明春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昆明春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和昆明春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财务及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支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对三家公司财务尽职调查服务费28万元,支付上海中联(昆明)律师事务所法律尽职调查服务费28万元,支付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费0.9万元。
(9)区城投集团注册资本金注入推进涌鑫哈弗烂尾楼项目整治工作经费预算安排11,00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11,00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支付7,446.64万元至涌鑫哈佛项目的施工单位,解决“涌鑫哈佛”烂尾楼项目。截止20xx年12月31日还剩资金3,553.36元,将在20xx年继续用于支付涌鑫哈佛项目的工程款。目前2#、3#地块于20xx年10月1日复工,正在有序建设中,预计20xx年8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6#、9#地块于20xx年2月复工,正在开展相应施工准备工作,在具备施工条件后,9#地块计划180天内完成施工,6#地块计划300天内完成施工。
(10)妇幼保健中心、区司法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教育局、区商投局孵化基地平台办公租房经费预算安排714.9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714.95万元,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至出租方,资金已支付完毕。
(11)2112小古城社区土地租金经费预算安排455.3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455.37万元,已经全部支付至斗南街道。呈贡区斗南街道小古城社区“大棚房”整治工作完成后,由区城投集团对租地部分的455.372亩进行了生态恢复建设。
(12)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上级拨款39.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39.4万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接收主体为呈贡区人民政府,按照呈贡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接收人数,已将预拨给我区接收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39.4万元拨付至龙城街道办事处、乌龙街道办事处、洛龙街道办事处、雨花街道办事处、吴家营街道办事处、斗南街道办事处,七甸街道办事处、大渔街道办事处、马金铺街道办事处专项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13)区属国有公司集中核算服务费预算安排73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730万。该笔资金全部用于支付人工薪酬等日常管理支出。20xx年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及相关决算等工作已经完成,政务管家统一为呈贡区各行政事业单位代理记账规范统一了呈贡区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及决算工作。
(14)托管资产管理维护工作经费预算安排62.0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62.01万元,要用于区城投公司日常管理费的开支,有力的保障了区城投公司的资产管理维护工作,从而推动各项工作有效、有序的进行。
(15)区城投集团古滇路、60号、65号等城市道路专项资金共预算安排10,695.1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10,695.1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古滇路、60.65号道路,257-1号道路等道路工程款。古滇路项目是昆明市主城区与呈贡区两块“五主”衔接通道之一,是呈贡区“七纵十横”骨干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呈贡区南北向交通联系和公交主干道的重要作用,项目的建设将完善呈贡区与昆明主城区衔接网络体系,实现轨道交通四号线接驳体系的构建的重要载体。同时有效缓解了广福路、彩云路等道路的交通压力,为市民出行条件提供了便捷,切实服务群众。有力实证了公司“助推呈贡发展、服务百姓人家”的核心意识;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打造精品工程品牌愿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完善呈贡区路网,加快呈贡区开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6)增加昆明市呈贡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65万元。主要用于区城投公司日常管理费的开支,如人员工资、购置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有力的保障了区城投公司的日常管理费用的开支,从而推动各项工作有效、有序的进行。
1.项目经济性分析。
20xx年,区财政局坚持以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为中心,稳步有序开展国库集中支付。一方面,各单位根据预算安排及工作进度进行计划申请,对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单位用款的计划性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根据预算单位实际支出与人行清算,减少了财政资金库外沉淀,减轻财政调度资金压力,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完成预算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并形成评价报告;结合评价报告进行了反馈、督促整改及信息公开等工作。
有序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按市级、区委区政府要求,继续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年初进一步修改完善了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内容、细化分解了考核事项,明确要求各职能部门从年初就抓紧抓实此项工作。利用“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在申报部门预算时将全区所有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纳入申报范围,严格按程序审核批复各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减少了预算编制中存在的“海报项目、盲目请款”现象。
(附相关评分表)。
项目按绩效目标正常开展,达到良好的政治、经济效益。项目自评评分100分。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建议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预算科目支出,避免预算科目间的预算资金调剂,确需调剂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二)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支出科目,规范财务核算,完整披露相关信息。
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细化,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建议:。
预算的合理性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精髓,应重视部门预算,增强预算控制,充分发挥预算控制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建议区财政部门加大对预算编制相关工作培训力度,使预算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能较好地根据单位年度计划,结合财政部门预算安排情况,科学设定项目经费支出绩效目标,提高预算与实际的吻合度。
绩效项目评价工作情况报告篇六
为规范和加强“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全面评估该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根据奉化区财政局财政监督局评价工作方案,秉着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和绩效相关的原则,现对20xx年度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经费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具体如下:
根据“消防安全品质提升”民生工程要求,20xx年度追加了“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总预算242万元,包括消防器材采购132万元、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110万,用于我区已建成的30个社区微型消防站进行装备优化,提档升级,阳光、锦山、南溪和绿都社区新增设4个微型消防站;同时在全区人员集中、消防车道布局不合理、偏远的农村、老城区等人员集中的区域设立23个片区微型消防站,由属地街道直接管理,配备电动四轮消防巡逻车,随车携带消防水泵,水带、水枪、灭火器、对讲机等消防设施。
“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按计划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20xx年度完成消防器材招标采购,合同价131.3634万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次货款39.409万元。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公开招标将于20xx年1月完成。项目资金结转202.591万元。
“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党委结合现阶段消防工作实际作出的重要部署,微型消防站最基本的要求是“有人、有器材、有战斗力”,主要目的是一旦发生火灾,微型消防站力量能够在3分钟内赶到现场,快速处置或控制火灾蔓延,并组织人员疏散。项目建成后能有效稳定我区火灾形势、减少人员伤亡具有重要意义。
微型消防站弥补了我区消防队站不足。受城市集约化用地制约,近年来新建消防队(站)多数在建成区以外,布点不合理。微型消防站建设有效改善消防队接警出警速度,同时能有效补充我区消防救援力量,更好发挥消防救援作用。
绩效项目评价工作情况报告篇七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上杭县商务局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7人,参公编制7人,20xx年末,我局在职人员共18人。下设4个股室,包括综合股、市场流通管理股、外经外贸股、第三产业发展股、招商引资股。其中,市场流通管理股的主要工作职能有:
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促进工作,组织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推进流通标准化;组织申报各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改造升级;指导汽车、建材、农机等工业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
起草有关市场运行调节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全县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提出市场调控的政策建议;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组织实施重要商品(肉、糖、蛋、菜等)市场调控、储备管理和应急商品调控;负责协调副食品生产供应工作,指导管理“菜篮子”商品流通和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按有关规定监督管理原油、成品油流通;负责全县重大商品交易活动和会展业管理;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
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牵头协调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县封锁,牵头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促进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协调管理我县商品贸易经营秩序,指导、管理商务举报投诉;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信用担保、商业担保工作;承担全县流通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承担商贸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项目基本情况。
1.立项申报情况:制定出台了《20xx年“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杭政办[20xx]63号)。
2.项目涉及范围:
(1)抓好常年蔬菜基地保护区的管理。
(2)抓好县副食品基地建设。
(3)着力扶持蔬菜设施栽培。
(4)发展畜禽水产品生产。
(5)搞活市场流通。
3.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我县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为出发点,以实现“菜篮子”产品量足价稳质优为目标。
(一)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执行情况:一是市场建设稳步推进。完成白砂、庐丰、下都、通贤集贸市场、商品交易市场改造建设;东门综合体项目、帝豪时代广场(二期)项目正有条不紊地进行;冠超市在我县设立第2家分店,华润爱家超市、润和购物广场投入运营;二是现代物流项目扎实开展。年产3万吨蔬菜瓜果冷链物流项目建成投产,紫金顺安综合物流园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三是菜篮子工程建设有序进行。20xx年下拨“菜篮子”建设资金到乡镇、基地,用于支持乡镇农贸市场建设、基地生产项目建设,中农批智能化现代设施农业项目已开工建设,福欣牧业等9家县副食品调控基地完成新改扩建项目。四是市场监管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加大了对肉品可追溯体系的管理力度,加强了生猪屠宰、销售的全程信息化管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了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2、采取的纠偏相关措施:
(1)密切部门配合。“菜篮子”工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加强协调配合,努力提高“菜篮子”工程建设成效。商务部门要主动牵头,进一步完善保障市场供应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菜篮子”工程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研究解决办法。发改(物价)、财政、农业、住建、国土、交通、环保、质监、工商、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在主动履职的基础上支持配合其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共同为“菜篮子”工程建设做出贡献。
(2)构建扶持菜篮子工程建设政策体系。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引导、农民和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及基础设施建设。县财政今年将继续安排500万元以上财政资金用于“菜篮子”工程建设,主要用于蔬菜主产区钢架大棚及省市县直控基地基础设施、管理平台、销售体系建设,提升副食品基地抗灾能力,拓宽销售渠道。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带动农户多、有竞争力、有市场潜力的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对“菜篮子”产品实施标准化生产和认证的支持力度。扶持发展“菜篮子”产品专业合作组织。扩大名牌认定和“三品”(即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
(3)建立“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蔬菜保护区重点乡镇及蔬菜直控基地要建立农残检测室,加大上市产品检测力度,县农产品检测站要定期、不定期对蔬菜进行抽检。积极探索蔬菜、畜禽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全程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保障产品质量;着力抓好城区肉品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的日常运行。
(4)提升信息化服务体系水平。依托上杭县农业信息网,建设覆盖全县的“菜篮子”产品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开展对专业合作社、种植、养殖大户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产品销售等系列化服务。完善商务“12312”、工商“12315”和农业“12316”网络服务平台,畅通“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申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菜篮子”产品消费者申诉举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3、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20xx年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和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xx年“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杭政办[20xx]63号),对项目任务、补助范围、补助条件、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办理机构等作了明确规定。二是加强配合。加强与各相关单位的配合,无缝对接工作流程,确保年度工作任务完成。
(二)项目财务管理状况。
1、项目总投入情况和实际支出情况:本年专项资金总投入551.82万元,都属于地方财政资金;本年专项资金实际支出551.82万元,支出实现率为100%。
2、资金到位情况:本年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共到位551.8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合法性、合规性等:我单位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规范“菜篮子”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财政专项资金的审批拨付程序,实行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截留等违法违规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现象。
一是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根据省市县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20xx年度绩效目标申报表,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确定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二是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对本单位进行考核,核实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主要经济社会效益:生产更多产品和劳务,居民就业率提高,税收收入增加,增加企业盈利和国家收入,从而有利于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和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满足。
2.环境影响:健全完善了领导分工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行政不作为和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削减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1.投入情况(平均得分30分):全年“菜篮子”工程到位率为100%。以地方投入为主,地方财政配套资金551.82万元。本年度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实际支出551.82万元,支出实现率100%。我单位能严格按照有关财经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运行,有效使用。
2.产出与效益(平均得分30分):全县全年完成“菜篮子”工程补助551.82万元。服务环境优化,生态环境条件改善,产业结构升级,税收收入提高。
3.项目管理(平均得分40分):强化组织领导,制定目标责任,确保任务完成。单位财务制度完善,会计核算规范,能准确反映补助资金收、支结余情况,促进项目建设进度,提高项目实施质量。
(四)项目存在的问题。
商务执法管理力度还不够,个别领域的执法工作还没有启动,没有配备专门的执法用车,执法队伍参差不齐,难以形成有效的执法合力,执法程序和行为还需要进一步规范。
做好常年蔬菜基地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做好生猪活体、禽蛋、蔬菜储备和省、市、县副食品基地建设工作。
无。
绩效项目评价工作情况报告篇八
(一)概况。
1.主要职责职能。
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制度。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地方民航发展,提出有关政策措施。负责提出县内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国家、省级、州级、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协调中央垂直管理的铁路、民航、邮政,委托管理的海事等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行业管理工作,协助县政务服务局做好行政许可有关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武定县交通运输局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策研究和法制股、综合规划股、综合运输股(铁路和民航股)、综合建设股、安全监督股(应急办公室)、资财审计股、公路股、航务股。
3.人员情况。
武定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19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0人。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4.履职总体目标及工作任务。
一是强力推实重点项目,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建成集汽车客运站、机动车检测站、城市公交枢纽站、新能源充电桩、加油站为一体的县城南部客运站综合体项目,昆交集团武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客运站顺利搬迁,县城交通服务能力和城市形象明显提升。二是积极配合推进武定猫街至禄丰至双柏高速公路、昆明至武定至元谋城际铁路(成昆高铁云南段)、金沙江航运武定港等重大交通项目前期工作。三是编制完成《武定县“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及中长期远景目标纲要》,规划交通项目43项,总投资1881.1178亿元。
二是加快农村路网建设,发挥交通先行作用。一是白环公路提升改造项目正在按时序推进路面结构层铺筑。二是完成深度贫困县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全县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率达到95%。三是继续实施危桥改造,田东公路河门口大桥完成桩基工程,计划年内建设完成。四是乌东德水电站库周交通和移民安置点外部道路建设项目、万德镇民心桥建设项目建设完成。五是计划投资1.9亿元的发窝乡通三级公路建设项目正在开展工程招投标和使用林地、土地及水环保报批工作。六是积极处治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投资329万元实施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47公里,投资601万元对长己线、沙山线、环东路等县道实施养护大中修。七是积极办理人大代表议案,20xx年县人大2号议案猫街至仁和水库公路路面修复工程开工建设,20xx年1月建设完成。八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对铺西公路实施提升改造,12月份开工建设。
三是加强路域环境整治,提升路政管理水平。抓好公路养护管理,保障工作安全畅通。积极推动转型升级,提升运输服务水平。加强航运和海事管理。抓好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认真抓好中心工作任务落实。
(二)部门预算管理、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单位部门预算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持量入为出,保障重点,兼顾一般,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降低行政成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收支两条线原则。在预算编制工作中始终把握认真负责,做实做细的原则,按照县人民政府和财政局的预算管理规定认真测算、提出预算建议数,汇总后报送县财政局。严格执行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要求对批复后的预算数据全面、准确、完整进行公开。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20xx年县交通运输局严格履行部门职能职责,共设立了三个绩效目标。
一是加快农村路网建设。全力推进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长己线老木坝至发窝段公路、河门口桥等重点项目建设。
二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能力进一步提高。积极稳妥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提升养护机械化水平,加强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完善公路服务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着力营造“畅安舒美”公路出行环境。
三是公路安全和应急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开展超限超载和散装货物泼撒污染路面行为专项整治,加大农村公路日常巡查力度,做好农村公路大中修、小修日常保养和应急抢险保通工作,全县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的比例高于75%。
(四)部门整体收支预算及执行情况。
20xx年度收入合计11830.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71.83万元,占总收入的99.5%;其他收入58.66万元,占总收入的0.5%。20xx年度支出合计1191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40万元,占总支出的3.03%;项目支出11550.58万元,占总支出的96.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8万元,支出决算为5.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xx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和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落实中央严控“三公”经费要求,接待费收入严格按照年初预算以收定支。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是通过绩效目标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管理情况、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遵循绩效自评“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资财审计股,负责本次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等工作,自评工作包括准备、实施、整改三个阶段。
1、自评准备阶段,首先,确定评价对象。其次,拟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确定评价目的、内容、任务、依据、评价时间及要求等方面的情况。最后,自评实施阶段。拟定评价实施方案,根据评价计划拟定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等具体评价方案。在部门整体支出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建立适应部门和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库。
2、自评实施阶段。一是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自评,并按照自评指标体系认真进行分析评价。二是撰写绩效自评报告。自评工作按照参考提纲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自评整改阶段。部门结合自评报告和上级部门审核结果提出的整改意见,在限期内做出相应整改。
(一)投入管理情况:武定县交通运输局在对全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规划、组织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的过程中,严格执行专户管理制、公告公示制、项目管理合同制、质量监管制、检查验收制、年度审计制,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管,防止公路建设资金被挤占、截留、挪用,对资金的.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工程建设质量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二)履职完成情况:结合部门实际设立了产出绩效目标,根据履行职责完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重点工作办结率四个方面进行分析,完成情况达到预期目标。
(三)履职效果情况:20xx年,县交通运输局严格按照“三定”方案中的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县级人民政府的要求,着力推进昌保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着力行业监管,突出依法行政,着力优化管理,突出公路养护,继续巩固和提升“四好农村公路”建设,突出“一体化”建设,城乡共享有新进展,着力补齐短板,突出精准扶贫,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序进行,自评工作结合部门实际,从职责履行、履职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四)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20xx年,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县交通运输局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目标和中心工作,交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在攻坚克难中赶超跨越,在真抓实干中改善民生,全局上下合力攻坚、务实创新,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克服重重困难,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全局交通运输工作呈现出稳中有进、稳中有为、稳中提质的良好局面。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较好。
(一)存在问题。
1.年初只预算基本支出,没有预算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全部作为调整预算,使年内预算调整较大,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内控制度有待完善,财务管理有待加强。
(二)整改情况。
1.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
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监督机制建设。
通过自评工作的开展,将评价结果做为部门改进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价管理的重要依据,对自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加强预算管理和绩效目标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增加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和社会效益。绩效自评结果在武定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公示。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相关制度,保障部门项目支出合法合规;二是尽可能分解细化项目计划或项目方案,提高预算执行科学性;三是明确分工,积极配合,财务部门与项目分管部门要及时沟通,动态监管项目支出情况;项目分管部门要尽可能细化项目预算、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工作;财务部门要严格把关,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绩效评价的质量。
无。
绩效项目评价工作情况报告篇九
项目名称:成都市武侯区应急管理局800m应急通信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单位:武侯区应急管理局。
主管部门:应急管理科。
项目属性(新增/延续):延续。
项目绩效目标:构建武侯区立体应急通信体系,全面提升武侯区应急通信指挥能力。
申请资金总额:171.54万元。
其中申请财政资金:171.54万元。
项目概况。
目前,我区应急局每天使用2台800兆手持对讲机通过成都市应急网与市应急局统一调度,全区仍未建立统一的应急通信指挥系统。经充分调研论证,在确保通信网安全、稳定、可靠的基础上,区应急局拟在成都市应急网络平台的基础上建设区应急通信指挥系统,无需单独组网,只需根据实际需求购买800兆通讯终端设备入网使用即可。
(一)评估程序。
我局对800兆通讯终端产品及服务的市场租赁和购买进行了调查考察;经多方公司对比后确定租赁的性价比过高信息组网难,既否定租赁程序;拟按照购买800兆通讯终端产品的方式招标。
(二)论证思路及方法。
按照建设现代化应急通信指挥体系的要求,本着长远建设,指挥高效,节约资源的原则,结合我区应急通信体系建设需要,建议采取购买产品的方式解决应急通信问题。
(三)评估方式(含专家名单)。
此次项目经应急局研究讨论,征求区财政局及13个街道和新城管委会意见,同时,上20xx年7月18日区安委会20xx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
(一)项目的相关性。
本次购买项目包括268台手持电台,14台基地台。为确保设备到位后的使用情况,应急局将安排24小时值守制度,不定时呼点制度,实时掌握全区应急突发事件情况,及时指挥调动应急救援力量到达现场处置救援。
(二)预期绩效的可实现性。
在依托成都市应急网进行日常通信及应急指挥调度的基础上,拟购买800兆应急通讯设备282台(手持对讲机268台,便携式基地台14台)。其中,区领导配备手持对讲机3台;区应急局配备手持对讲机7台;相关职能部门配备手持对讲机7台、便携式基地台1台;13个街道办各配备手持对讲机5台,共65台;13个街道办各配备便携式基地台1台共13台;辖区内18个一级消防站、75个二级消防站各配备手持对讲机2台共186台。合计282台。
(三)实施方案的有效性。
通过此次项目购买对我区应急通信建设的短板补齐,完成对全区所有区级相关单位、街道办事处、消防救援大队及微消站等的.通信互联。有利于对应急事件及时接收、处置和上报打下了结实基础。
(四)预期绩效的可持续性。
该项目是实时通信能建设,完成后将持续使用与完善,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我区政府执行力的重要表现。
(五)资金投入的可行性及风险。
依据《成都市武侯区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成武安委[20xx]3号文件精神,此次采购项目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方案由财政局统一执行,故风险系数低。
(六)总体结论。
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全区所有安全生产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协调工作,此次项目实施旨在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领导在20xx年7月23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20xx年第3次会议》上的决策指示要求,构建武侯区立体应急通信体系,全面提升武侯区应急通信指挥能力,为我区的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全区经济建设、人民生命安全保驾护航,做好最后底线工程。
无
无
绩效项目评价工作情况报告篇十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县林业和草原局通过项目申报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项目资金,州财政局分三笔下达计划资金,共计1620.00万元。其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20xx名,完成1620.00万元补助资金的支付。本项目计划20xx年10月完成该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选聘方案的编制并取得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时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的选聘工作,该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项目实施时间为20xx年11月至20xx年10月,项目资金按月支付。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根据《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凉财农〔20xx〕125号)(20xx年12月28日下达)、《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xx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的通知》(凉财农〔20xx〕70号)(20xx年7月4日下达)和《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xx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护林(草)员新增补助资金的通知》(凉财农〔20xx〕82号)(20xx年7月24日下达)文件,累计下达我县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资金1620.00万元,项目资金均为中央资金,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性100%。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支出1450.00万元,其中:按照650元/月·人的标准,生态护林(草)员补助资金通过凉山州惠民惠农一卡通监管系统发放11个月,共发放生态护林(草)员补助1430.00万元;购买生态护林(草)员人身意外保险20xx份,支出20.00万元。资金使用率89.51%。项目按照县人民政府批复后的《选聘方案》实施,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美姑县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项目资金严格按《四川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财务管理规范操作,严格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由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扶贫开发局和县财政局联合发文,组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选聘工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通过乡镇、村选聘公示完成后,在与其签订劳务协议;本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保险中标机构,购买保险。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xx年10月,县林业和草原局完成20xx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的选聘工作。截止项目评价时点,项目资金支出1450.00万元,其中:按照650元/月·人的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补助资金通过凉山州惠民惠农一卡通监管系统发放11个月,共发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补助1430.00万元;购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人身意外保险20xx份,支出20.00万元。资金使用率89.51%。
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等的实现程度达到项目绩效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截止项目评价时点,本项目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岗位20xx个,人均劳务管护补助7150元。
2.社会效益。
在保护美姑县森林资源与生物多样性的同时还维护林区的安全与稳定。有效带动贫困户脱贫。
生态效益。
本年度所选聘的20xx名生态护林(草)员管护全县集体公益林地及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地面积118300hm2,在保护美姑县森林资源与生物多样性的同时,还维护林区的'安全与稳定。
4.可持续效益。
通过生态护林(草)员巡山护林,有效维护林区安全稳定。
5.服务对象满意度。
截止项目评价时点,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一)存在的问题。
由于美姑县的地理人文环境,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不通汉语、不识汉字,对巡山中发现的问题未能及时上报县林草局,导致部分管护林区增加相应的难度。
相关建议。
县林草局在往后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的同时,对其做好相应的业务培训,并不定时对乡镇生态护林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抽查。
绩效项目评价工作情况报告篇十一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1月,对20xx-20xx年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天津市蓟州区森林防火建设”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82.8分,评价等级为“良”,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提升蓟州区防范森林大火能力,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改善蓟州区生态环境,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市规划资源局”)部署天津市蓟州区林业局(以下简称“区林业局”)实施20xx-20xx年度天津市蓟州区森林防火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森林防火项目”),旨在提高天津市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方式,为适应新常态、建设生态文明开创新的发展空间。
2.主要内容。
森林防火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宣教工程、预警监测系统工程、森林防火信息化工程、林区电力线路改造工程、防火应急道路建设及林火阻隔系统工程、森林消防队伍能力工程和以水灭火系统工程七大项。
3.项目组织管理。
项目实施主体为市规划资源局(原实施主体为天津市林业局),具体由区林业局负责实施。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项目总投资7603.98万元,其中20xx、20xx年各2500万元,20xx年2603.98万元,按事权划分原则,由市、区两级财政统筹解决,其中市级财政资金6083万元,占比80%,区级财政配套1520.98万元,占比20%。截至20xx年9月30日,天津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市级资金已到位6083万元,天津市蓟州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区级资金未到位;项目实际支出市级资金为6061.4万元,市级资金预算执行率为99.64%。市级资金具体情况见表1:
森林防火项目绩效目标为“形成完备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预警响应规范化、火源管理法制化、火灾扑救科学化、队伍建设专业化、基础工作信息化建设取得进展,人力灭火和机械化灭火、风力灭火和以水灭火、传统防火和科学防火有机结合,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基本形成,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显著提高,扑火人员伤亡率为零,24小时火灾扑灭率达到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1‰以内”。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主要运用指标分析法结合比较法、专家咨询法等方法进行评价。坚持定量指标优先、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同时通过文献法进行资料搜索以及多因素分析来支撑评价内容的逻辑紧密性与客观性。从决策、过程、产出以及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选取罗庄子镇、九龙山等六个镇及林区进行了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森林防火项目得分82.8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项目决策16分,项目过程19.99分,项目产出31.81分,项目效益16分,因本项目自评内容指标情况分析不明确扣1分。
具体情况见表2:
评价结论:项目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设定明确,市级财政资金及时到位,服务对象对项目整体执行效益满意度较高。但是项目存在绩效指标值制定不可衡量、区级资金尚未到位、实际工作内容与计划不符、缺少支撑数据、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
(一)项目产出情况。
森林防火建设项目范围涉及蓟州区山区镇乡14个、国有林单位5个,覆盖北部山区林地面积96万亩。区林业局计划在20xx-20xx年完成七项森林防火建设内容,包含23小项具体建设工作,其中:完成建设工作18项,验收合格18项,及时开展工作20项,总体成本节约金额为97.91万元。但现场评价发现,森林防火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存在项目验收及时性不高,项目实施内容与计划标准不统一,项目实际开展时间与实施方案规划时间不符,项目签订合同金额与规划造价金额不一致的情况。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社会效益情况。
经现场评价,区林业局森林火灾预防能力有所提升,森林防火知识群众知晓率为100%,森林防火宣传设备运转率为97.27%,护林员日常巡护范围涉及全部14个镇乡林区,全年及时预警扑救森林火灾12起,防火应急通道建设可保障火情发生时车辆及消防人员及时到达火场;森林防火队伍专业水平有所提高,森林防火专业消防队伍参培100人次考核全部达标,各类防火设备配备率达100%;森林火灾扑救能力有所提升,过火面积共计342.93亩,不足林区总面积的1‰,扑火人员伤亡率为零。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区林业局无法提供测算标准数据、储水设施管理不严、购置设备使用率不足等问题。
2.生态效益情况。
经现场评价,区林业局采用广谱性药剂进行防火隔离带割打,一方面,易导致山区岩石松动滑落,另一方面,割打时间在雨季,药剂易随雨水流入农田,造成农户经济财产损失。
3.可持续影响效益情况。
经现场评价,区林业局根据项目工作内容制定了《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设备维修维护管理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较为健全,护林员巡护工作内容及范围按照办法要求执行,设备维修维护依据制度管理,有效保障项目后期的持续开展。但区林业局一方面未对护林员巡护工作出台适当的奖惩措施,另一方面也未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已损坏设备的维修维护。
区林业局森林防火项目20xx年绩效目标中数量指标为“20xx年度生态效益补偿=200.2万元”,该内容不应设为数量指标;20xx年绩效目标中质量指标为“宣教工程=100%”,该指标未进行细化。上述问题反映出区林业局对绩效工作的理解、认识不深,同时,市规划资源局、区财政局对市级资金绩效的监督管理有待加强,不利于单位项目的顺利实施,对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益完成情况无法提供有力支撑。
(二)区级资金到位不及时。
森林防火项目共计申请预算资金7603.98万元,由市、区两级财政统筹解决,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区级匹配资金仍未到位,导致项目中部分已完工工程尾款拖欠,部分工程无法按期完成验收,不利于项目后续工作及规划的开展。
(三)资产管理有待规范。
依据《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xx〕97号)规定,固定资产应及时登记入账,但区林业局部分已验收设备并未登记固定资产账,导致账实不符;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财会〔20xx〕4号)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应按使用年限逐步将固定资产价值用折旧方式计入费用,但区林业局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无法根据资产实际使用年限计提折旧,无法反映单位实际资产损益情况。
(四)规划调整不及时。
区林业局实施方案要求高山增雪机应建设在罗庄子镇、下营镇、出头岭镇等林区,但根据高山增雪机建设完工后的验收报告及现场评价发现,实际建设地点与规划要求不符,区林业局并未根据项目中的实际变动,调整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也未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规划调整手续不完备。
(五)项目完成情况与实施方案要求不符。
区林业局森林防火项目中,部分工作内容完成情况与实施方案要求不符。一是未按实施方案要求购置设备,如未购置球型升降灯车(3kw)、球型升降灯车(1kw);二是实际建设内容与实施方案中标准不符,如20xx年防火应急通道建设了3米宽水泥路,未达到实施方案中要求的新建水泥路不低于4米宽的标准要求;三是部分建设内容开展时间与实施方案时间要求不符,如20xx年构建森林防火大数据及可视化三级联动指挥平台工作签订合同时间为20xx年2月11日,晚于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时间。
(六)统计数据无法体现预期效益。
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了规划完成后应达到的具体目标,如以水灭火设备覆盖率,国有林区路网密度,与外省市交界地带、国有林区边界防火隔离带割打率等,但区林业局目前无法提供上述目标的算法和具体数据,导致规划中的各项数据来源不明,无法计算项目实施完成后实际达到的效果,难以衡量项目预期效益的实现程度。
(七)超需求配置设备造成资产闲置浪费。
现场评价发现,区林业局购置的设备中部分设备未及时使用。20xx年2月6日购置的5台服务器中,有3台在用、2台备用,在用服务器能保障区林业局预警监测等信息化系统正常运转,但备用服务器目前并未对局内信息化系统做灾备管理,无法起到备用效果,服务器等电子产品更新换代较快,长期闲置将导致资产贬值,造成资产浪费;20xx年3月1日区林业局九龙山电力线路改造共建成电站2座,其中一座用于林区内娱乐设施运转,但该电站长期处于未供电状态,电站属于大额资金产品,长期闲置造成财政资金浪费。
(八)生态环境安全关注度不足。
蓟州区防火隔离带割打一般采用喷洒除草剂后进行人工割打的方式,虽然方便快捷,但同时会对该地造成一定程度的环境影响。一方面由于蓟州区多山,山上岩石较多,药剂喷洒后会导致草体根部受损,对隔离带附近的沙土吸附能力减弱,导致砂石松动,易出现山石滑落;另一方面,药剂喷洒多集中在7月雨季,喷洒后残留药剂随雨水流入下游,由于采用广谱性除草剂,易对农户周边环境及山体生态造成影响。
(九)森林防火巡查奖惩机制有待完善。
《关于报送山区护林员名单的函》(蓟林业函〔20xx〕55号)规定“区林业局、乡镇政府分别采取软件定位、现场抽查等形式对护林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出勤情况将不定期予以公布”。20xx年区林业局组织开发了护林员管理软件,定时公布考勤结果,总结巡护完成情况,但区林业局对巡护工作完成优秀的护林员并未采取奖励措施,同时对出勤率较低、巡护范围较差的护林员也未采取任何惩罚,导致优秀护林员工作积极性降低,工作完成较差的护林员巡护意识无法提高,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将影响蓟州区生态环境,甚至给周边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隐患。
(十)设备维修维护机制执行度不高。
森林防火项目除工程建设外,还涉及日常设备的购置工作,如宣教工程设备、信息化设备、扑火装备等。经现场评价和问卷调查发现,宣教工程部分设备维修范围覆盖不全面,日常办公设备维修不及时、维修效果不佳,无法发挥设备作用,不利于项目后期的持续开展。
(十一)部分工程建设不合理。
森林防火项目建设内容中,部分工程的`建设不合理。一是九龙山地区山顶处水窖储水量较低,导致发生火情时,需从山下储水窖抽水至山顶后,由森防队员通过移动水囊灌水灭火。山顶处水窖的建设目的是为森防队员提供更多水源,保障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应对火情,但由于山顶处水窖储水功能暂未完善,导致该水窖无法在灭火过程中发挥直接作用。二是九龙山电力线路改造后,其中一座为周边娱乐设施供电,现场评价发现,九龙山地区周边娱乐设施已停业,暂无重新开业意向,并无实际供电需求,该电站无建设必要。
(一)加强绩效管理能力,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设定项目绩效目标时,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确保绩效目标设定具有适当性,绩效指标表述清晰、规范,具有一定可衡量性。二是加强单位的绩效培训力度,提高单位绩效工作质量,加强对市级资金绩效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市级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跟踪和评价。三是建议区财政局全面了解市级资金项目的产出和效益完成情况,加强对项目绩效审核规范性,为后期绩效的评价打下良好基础,确保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的顺利完成。
(二)建立良好沟通渠道,推进资金及时到位。
一是建议区财政局落实《天津市林业局关于〈天津市蓟州区森林防火建设项目(20xx-20xx年)实施方案〉的批复》(津林计〔20xx〕20号)要求,积极筹措资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保障项目区级资金及时到位;二是建议区林业局与区财政局加强沟通,强化项目进展情况与预算执行情况的信息互通,积极推进项目资金的落实到位,保障项目及时完成。
(三)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主体责任。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制定规范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监管,以制度为基础,在职工内部树立正确的资产管理观念;二是加强监督管理,规避风险,落实相关管理人员的职责,同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对单位的固定资产定期审计,鉴别相关风险;三是加强专业培训,提升资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素质水平,重视具有相关专业素质人员的储备选拔任用,及时开展培训与讲座,对国家最新的政策及时解读,帮助管理人员更好地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及规定。
(四)及时调整工作内容,保障项目实施效果。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及时完善项目调整制度,全面规范项目调整各环节内容,保障项目调整制度的完整性;二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项目规划,并针对调整内容形成情况说明上报上级部门审批。对规划变动较大的事项,应及时会同具体实施部门重新核定项目成本,根据核定结果进行预算调整并严格履行预算调整流程,对已完成调整审批的项目及时整理归档,并妥善保存,为后续项目验收提供有力支撑。
(五)严格执行实施方案,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项目实施方案内容,把控项目资金安排,保障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建议市规划资源局定期监督涉及市级资金项目的开展执行情况,必要时制定相应的考核措施,对项目进行有效监管,避免出现项目实施结束后与预期效益不符的情况。
(六)加强统计数据采集,强化信息化技术支撑。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时妥善保存项目各类数据及测算方式,为后续项目实施完成后的评价提供有力数据支撑,同时及时收集项目所需的各项数据并建立信息库,将历年数据妥善留存,确保各项数据可查,做到横向可对比,纵向可拓展。二是充分利用已建立的信息化系统功能及后台数据,完善系统模块的功能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为后续项目的决策、开展提供数据支撑依据。
(七)增强按需购置意识,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设备购置前进行充分论证,确保购置设备的必要性,增强单位内部按需购置意识,定期清查库存信息,避免重复购置,造成财政资金浪费;二是完善设备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单位设备管理规范标准,并建立设备台账,对资产的领用及购置信息逐一登记在册,避免因人为原因重复购置设备,导致购置设备因闲置造成损坏,从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八)发展多元化工作方式,降低生态环境影响。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使用除草剂清理隔离带时,购买专一性草药剂,减少对隔离带周边生态环境的破坏,有效保持水土;二是改进防火隔离带割打方式,参考其他省市相关经验,利用多种可燃物清理方式,必要时聘请森林防火专家现场勘查提供意见;三是优化割打标准,注重评估割打后对蓟州区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在完成割打任务的同时,保证林区绿化水平。
(九)完善防火巡查措施,保障巡护持续开展。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建立护林员巡护工作奖惩机制,及时表彰巡护工作优秀的护林员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同时对未按巡护要求进行巡护的护林员进行处罚。二是积极开展护林员培训工作,加强护林员巡护工作能力和水平,提高护林员防火知识储备,增强森林防火意识,提高防火责任感,保证巡护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强无人机等现代化巡护手段应用,提升无人机巡护的使用率,使其在巡护工作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提升巡护覆盖范围,另一方面避免因巡护造成的人身安全问题。
(十)健全维修维护机制,落实制度执行效果。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定期开展设备检查,及时登记设施设备损坏情况,同时要求下属各林业站定期上报所属范围内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更新设备信息,对损坏设备及时维修;二是要求设备供应商定期提供服务保障,对服务期内已损坏但无法维修的设备,根据合同要求及时追责,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十一)充分论证规划内容,及时改造不合理设施。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制定规划时充分调查研究及论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实施方案,必要时与周边居民或当地管理人员沟通,询问规划意见,避免出现建设内容不合理的情况。二是建议区林业局积极改造已完工的设施,如对九龙山顶水窖及时增盖储水设备,对电站进行线路改造,扩大供电范围,保障设施改造后可用,与林区实际工作内容相符。
绩效项目评价工作情况报告篇十二
(一)绩效目标情况。
按照江油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xx-20xx年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和20xx年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江财预〔20xx〕24号)要求,根据我馆基本职能和实际工作需要,编制了20xx年度项目经费预算,共涉及8个项目。这8个项目预算,均为满足公共需要的一般性支出、公益性事业开支,为保障当前档案馆日常工作开展及推动档案业务建设发展。
(二)资金安排情况。20xx年度项目经费预算,共涉及8个项目,共计65.70万元,实际支付29.44万元。
1、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2.0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31万元。
2、安保物管费: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11.50万元,未支付。
3、档案培训检查费: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2.0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71万元。
4、档案信息智能化管理和查阅平台: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35.7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5.70万元。
5、档案编研、出版费: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1.50万元,未支付。
6、档案查阅及查阅系统运行维护: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7.0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6.85万元。
7、设备设施维护费: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2.00万元,未支付。
8、重点档案抢救、保管、征集费: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4.0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3.88万元。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主要分析政策(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以及预算管理情况。
20xx年我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预算执行以及预算管理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依据我单位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经费的实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何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的行为。全年项目经费预算共计65.70万元,实际支付29.44万元,支出率44.81%。存在问题主要是预算资金拨付不及时;执行进度较慢。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xx年我单位共8个项目,年初预算资金65.70万元。基础信息完善、预算编制完整、资金使用合规、管理制度健全。在年底顺利完成年初总体绩效目标。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各三级绩效指标值,逐项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1、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2.0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31万元。开展党建宣传教育工作2次,做好党建宣传工作,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合计支出0.48万元;做好结对帮扶,精准扶贫,慰问困难户支出0.83万元。对党建工作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服务群众意识,提升工作能力。
2、安保物管费: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11.50万元,未支付。年初与四川圣宇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由该公司派遣监控人员和安保人员24小时全天值班,监控馆内情况,保障馆内安全。全年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2次,定期对馆内安全情况进行巡查检查,促进安保工作,保障馆内安全。因预算资金拨付不及时,未将资金支付安保公司。
3、档案培训检查费: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2.0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71万元。全年对各单位档案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的业务知识指导,档案人员能够掌握档案管理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方法,规范各单位档案收集整理和管理,合计支出1.21万元;开展一次档案法制宣传活动,支出0.50万元。
4、档案信息智能化管理和查阅平台: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35.7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5.70万元。因乡镇改革智慧化管理和查阅平台建设放缓,全年共安装31家终端,支付安装成本15.70万元,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实现终端安装后的智能化,提高了档案查阅利用效率,方便干部群众查档。
5、档案编研、出版费: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1.50万元,未支付。采用合作方式,与党史办合作完成《中国共产党江油执政实录(20xx卷)》的编撰。
6、档案查阅及查阅系统运行维护: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7.0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6.85万元。保障档案智慧平台的正常运行,确保全市平台系统的正常使用,通过平台馆内共接待档案查阅利用者6390人次,提供档案5604卷次,查阅结果获得率达95%,同时减少对纸质档案的伤害,增加查档效率,方便查档干部群众。保障系统正常运行成本支出5.10万元,查阅办公成本支出1.75万元。
7、设备设施维护费: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2.00万元,未支付。年初与江油为民安防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公司每月派遣维保人员对馆内各类监控及消防系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馆内消防安全、档案安全。设备设施维护验收合格率100%。因预算资金拨付不及时,未将资金支付维保公司。
8、重点档案抢救、保管、征集费: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4.0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3.88万元。对馆内过期设施进行更换,维修保管设备,保障馆藏档案实体安全,完成馆藏档案整理、著录、修复,征集具有保藏价值的档案5件,合计共支出3.88万元。
进一步加强费用测算,协调财政部门及时安排预算资金,合理控制项目执行进度。
通过本单位20xx年度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既发现了客观存在的问题,又明确了整改提高的措施,必将有利于提升项目执行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有利于进一步强化项目实施单位的主体责任,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无
绩效项目评价工作情况报告篇十三
根据《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关于20xx年绩效评价整改及公开的通知》要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xx年认真落实财政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要求,针对《20xx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存在的相关问题,加强工作部署,认真开展自查整改,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及时整改,不断优化改进绩效管理工作,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现将涉及绩效评价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在绩效自评过程中,我单位民生项目绩效管理存在: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还需加强。项目经费控制数项目绩效管理存在:
1、单位机关经费运行偏紧。
2、业务工作任务较重,工作经费开支较大,导致经费不足申请追加业务专项经费的情况。
针对项目绩效自评存在的问题,我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整改。
(一)加强培训学习。20xx年,我局充分认识了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对财务人员和业务经办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我局在加强内部学习培训的同时,积极参加区财政局组织的绩效管理业务培训,不仅要求财务人员参加,同时组织业务股室一同参加,不断促进财务人员和业务人员提升绩效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绩效指标库。为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我局在开展20xx年度绩效目标申报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各资金使用股、室根据项目特点,认真梳理代表性强、可操作性强的绩效指标,更新完善我局绩效指标库,为以后年度绩效目标申报工作提供更好地参考。
(三)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我局在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督促资金使用股室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的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启动了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及时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并针对监控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财政资金切实发挥效益。
(四)加强结果应用。将20xx年度绩效自评结果作为编制部门20xx年度预算和调整政策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大各类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保障重大项目、规范我局预算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提高预算公开透明度等重点,为扎实做好20xx年部门预算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绩效项目评价工作情况报告篇十四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xx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4.2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11523.03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9.57%、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92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1%。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4.35分,项目过程13.06分,项目产出24.22分,项目效益15.95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1204.8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xx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60.26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54.9%,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96.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32.2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33.40%,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xx〕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xx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74.9%、64.8%。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18.75%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8.13%、97.74%、98.75%、79.38%、80.19%、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1.53%,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xx和20xx年大修、20xx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xx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6.29%,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xx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31.85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32.37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38.55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xx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166.01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xx〕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xx〕97号”已明确“到20xx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xx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xx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绩效项目评价工作情况报告篇十五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全县国土总面积2257平方公里,全县林业用地面积305.6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273.8万亩,活立木蓄积量1175.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高达88.64%。全县共有公益林面积110.7万亩,商品林面积162.6万亩。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科学防火,综合防治,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危害,是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建设成果的迫切需要,是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必然选择。《森林防火条例》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20xx年度项目预算投入50万元,资金使用50万元。按照县委、县政府建设美丽祁门和“四个严格”(严格巡查制度、严格督查制度、严格应急管理、严格执法问责)的要求,建设完善的森林火灾责任、信息、救灾三个体系,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4‰以下;加强天然林、公益林、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保护管理,构建“不失火、少失火”的长效机制;加快建立信息采集、信息处理、决策支持、应急处置系统,组织开展宣传教育、防火巡护、火源管理、监测预警、督促检查、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传统防火和科学防火有机结合,促进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基本形成,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显著提高,实现森林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年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4‰,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同时提高村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年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4‰,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无山火进家烧毁民房、厂房事故。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森林受害率控制在0.4‰以下,保护林地面积247万亩。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通过宣传、管理、预警监测严管野外用火,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20xx年1月至12月。
祁门县20xx年森林防火补助资金项目是从根本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础性项目。积极稳妥地建设好我县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改善森林防火设施装备,提升了队伍的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综合能力,增强了我县抗御森林火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森林火灾损失,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效益。
(一)项目决策情况。
祁门县20xx年森林防火补助资金项目是从根本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础性项目。
(二)项目过程情况。
积极稳妥地建设好我县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改善森林防火设施装备,提升了队伍的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综合能力,增强了我县抗御森林火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森林火灾损失,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效益。
(三)项目产出情况。
(2)质量指标:完成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
(3)时效指标:项目严格按照绩效任务清单要求如期实施完成。
(4)成本指标:项目实施过程中,扑火物资装备逐年要进行采购、更新、补充,资金缺口较大。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祁门县20xx年森林防火补助资金项目建设,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林区森林资源得到保护,林区社会稳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林农富裕。
(2)社会效益指标:项目的实施,以较少的投资,极大地提高全县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科学化水平,大大缩短发现火灾的'时间,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提高综合防控能力、改善防火基础设施、提升队伍能力和充实物质储备,将全面提高我县森林火灾的预防与控制能力,为森林防火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生态效益指标:建设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和物质储备,加强队伍能力培训和演练,强化了祁门县森林防火物质储备,提高了综合防控能力,减少了森林火灾发生,降低了森林火灾损失;提高了林分质量,有利于优化林种、树种结构、抑制森林病虫害、保持生物多样性;确保森林安全,防止了水土流失,改善了生态环境。
自20xx年祁门县森林防火补助资金项目实施以来,我县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工作,按照实施进度,取得了一定的实施效果。
无
主要针对项目存在的问题,着眼于项目的总体目标,从项目政策、部门管理、项目管理、预算管理等多个角度,提出加强和改进管理的意见建议。为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体现项目实施效果,我局对县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自项目实施以来的工作进度、扑火物资采购、队伍培训和演练等方面,开展了认真细致的调查。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对项目的实施情况、效益产出,尤其是资金的使用进行了调查和审核,以达到正确评估项目绩效的目的。
无
绩效项目评价工作情况报告篇十六
(一)专项资金概况。森林消防队专项资金年度预算为428.6万元。该笔资金专用于森林消防队运作开支,全额纳入县财政预算,实行限额包干制。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及完成情况。预期目标:持续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严格值守备战,助民于危难,救民于水火,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英勇奋斗。完成情况:严格执行了全年度值守任务,完成了各项应急处突任务,总体上改善了城乡生态环境,弘扬了生态文化,保障了民本民生,形成了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生态产业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打造了“林中之城”名片,彰显出“休闲之都”的特色,营造了宜居利居乐居的`城乡森林生态环境,最大限度减少了人民群众受灾财产损失。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20xx年,县财政按年度预算足额及时下达了森林消防队专项资金428.6万元。队伍严格按照财务相关要求,统筹安排,逐级报批,科学合理开支该笔专项资金。20xx年度全队共计开支401.38万元,主要用于队伍工资、保险、伙食和机具设备车辆维护保养及用油等费用开支。
森林消防队始终以高标准加强队伍建设,以高要求严格执行值守任务,安全迅速地完成了森林灭火等应急处突任务。队伍节假日里始终坚持靠前驻防不松懈的奉献精神,队伍日常严格训练、枕戈待旦的作风精神,队伍任务中负重前行、英勇奋斗的作战精神,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
森林消防队一方面超标完成了20xx年度训练、培训与实战演练任务,训练有素,能打胜仗,是全市最具战斗力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圆满完成了各次森林火灾扑救等任务,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另一方面全力践行“全灾种、大应急”要求,主动加强新业务新技能学习,积极应对低温雨雪天气,加强防汛抗洪备战,努力建设为“一专多能”的专业队伍。
队伍人员不稳定,离职率高,队伍长期未能满编,出现人员经费结余闲置。
建议根据实际重新核算审定队伍预算,酌情提高队员工资福利待遇,或增加结余经费的灵活应用度,用于队伍统筹安排灵活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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