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推广实施方案(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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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推广实施方案(汇总15篇)
时间:2023-11-29 11:12:03     小编:琴心月

切实可行的方案将为我们带来更好的成果和收益。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应当得到充分考虑。以下方案可以为您解决一些常见的问题和挑战。

新能源汽车推广实施方案篇一

为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大气污染治理,根据20xx年9月17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服务国家节能减排战略、大气污染治理战略和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xx-2020年)》,深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城市环境改善及汽车产业升级,形成完善的新能源汽车应用服务体系,带动全产业链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推广应用万辆新能源汽车,进一步深化鼓励支持政策,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突破基础设施建设瓶颈,为后续进一步扩大应用规模奠定基础。

1.到20xx年,推广应用13000辆新能源汽车。其中,外地品牌车辆不低于30%;本市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环卫、物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2.环境改善取得明显成效。到20xx年,累计节约7.5万吨汽柴油,减少颗粒物排放约100吨、温室气体(二氧化碳)排放约20万吨。

3.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网络化、便利化。到20xx年,新建各类充电桩6000个左右、加氢站1座。

4.进一步完善鼓励支持政策,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制定新能源汽车考核激励机制,调动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积极性。

5.进一步完善产业技术自主创新体系、产业链协同配套体系和社会化系统支持体系。继续保持国内领先优势,争取本地品牌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占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20%左右。

(一)车辆推广应用

根据到20xx年,上海市计划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3000辆的目标,20xx年推广应用400辆左右、20xx年推广应用3600辆左右、20xx年推广应用9000辆左右;按照车型计,乘用车9500辆、客车1400辆、专用车2100辆左右;按照行业领域计,公共服务领域(公交车、公务车、环卫车、物流车)合计4700辆,其他应用领域(租赁车、出租车、私家车)合计8300辆。

(二)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满足13000辆新能源汽车运行的要求,新建交直流充电桩6000个左右、加氢站1座。其中,20xx年建设交直流充电桩300个,20xx年建设1500个,20xx年建设4200个及加氢站1座。

(三)推广策略

1.公共服务用车以区域推广为主(如嘉定区、浦东新区、闵行区、松江区、青浦区、崇明县),以综合交通枢纽为依托,逐步辐射全市,对新增或更新的公共服务用车30%以上使用新能源汽车。

2.营造优良的新能源汽车购买和使用环境,并通过建立汽车共享模式、租赁等方式,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同时,在基础设施建设、车辆使用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政策,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

3.对接外地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了解整车技术参数、产品价格、市场销售等情况,宣传上海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吸引外地产车辆进入上海,保障外地品牌车辆应用不低于30%。

4.针对城市物流车数量多、替代需求大等特点,研究制定可行的推广政策,推进物流业使用新能源汽车。

5.探索创新商业模式,拓展新能源汽车应用范围,鼓励租赁业务进入公交、公务、物流、环卫等行业,倡导在城市交通的“最后一公里”使用新能源汽车。

6.鼓励企业等履行节能减排的社会责任,支持企业、员工团购新能源汽车。

从公共服务领域、大型企事业单位、区域性园区、私人私企领域等多个方面,创新政策措施,落实配套充电设施,落实资金保障和鼓励政策等,并明确实施主体到相关部门和单位。

(一)公共服务领域,一是大力推进新能源公交车示范运营;二是充分发挥政府公务用车在新能源汽车应用中的带动作用;三是通过应用新能源汽车,提升市容环卫水平;四是取得新能源邮政车、物流车应用的突破。

(二)大型企事业单位方面,发挥上汽集团等国有企业及交通大学、同济大学等在新能源汽车推广中的主力军作用。

(三)区域性园区方面,加快推进国际汽车城、临港新城、自贸试验区、国际旅游度假区、张江高科技园区、紫竹科学园区等重点区域的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主要包括嘉定区、浦东新区、闵行区等。

(四)私人私企方面,积极开拓租赁和出租领域新能源汽车的示范应用,全方位多渠道推动私人私企使用新能源汽车。

(一)组织保障

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为副组长,市财政局、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市新能源汽车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工作指导以及与国家四部委对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制订推进方案、组织协调、节点评审以及最终验收等。成立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总体应用规划制定、技术方案认定和应用单位指导等。

(二)研发支持

1.鼓励和支持本市新能源汽车制造、研发企业申报国家重大专项、创新工程、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等项目。对获得上述国家支持的项目,按照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2.鼓励和支持本市新能源汽车研发企业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改造、引进消化吸收创新、产学研攻关、小巨人计划、人才计划等项目,重点支持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的整车集成和关键零部件技术等领域。对符合条件的,按照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资金资助。

(三)政策保障

1.对推广应用期内由本市消费者在本市购买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新能源乘用车,免费发放新能源乘用车专用牌照额度。

2.对生产销售、组织购买符合有关安全性等标准的新能源乘用车,由地方财政给予补贴。

3.对本市公交企业购买并在本市运营的符合国家要求的新能源公交车,综合考虑车辆的购置、运营和维修保养成本,对超出柴油公交车的新增成本,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由地方财政给予补贴。

4.鼓励电力等企业发挥技术、管理、资金、服务网络等方面的优势,组建专业的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公司。对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公司投资建设符合扶持条件的充换电设施,由地方财政给予不超过30%的资金支持。

5.研究支持商业模式创新,鼓励各类新能源汽车使用和服务机构采用灵活、新兴的商业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各类有利于新能源汽车推广的金融创新。拓宽新能源汽车应用领域,鼓励在出租车、分时租赁等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进一步提升节能减排效果。

6.研究进一步鼓励新能源汽车通行、使用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区县制定新能源汽车相关支持政策,进一步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

(四)基础设施

1.公用基础设施:根据市中心城区公共充电桩规划,在大型商场、p+r停车场、医院、学校等开展公共充电桩设施建设,鼓励单位自建,适度超前布局,加快推进建设步伐。

2.私用基础设施:根据电动汽车车主需求,对落实固定停车位的车主,按照1车1桩的标准,推进充电桩设施建设。选择嘉定区、浦东新区、闵行区、松江区、青浦区、崇明县等区县,实现新小区电缆入位、旧小区部分改造目标,为今后私用充电设施建设打好基础。

与此同时,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服务。在市辖区域内布局加氢站,与安亭加氢站形成加氢互补,逐渐形成加氢网络。

(五)标准制定

为配合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及应用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开展《电动汽车充电桩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电动汽车安全技术检验操作规范》、《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梯级利用和回收处理》、《加油站内置电动汽车充电桩设置规范》制定以及《加油站内加氢站建设规范》研究等。

(六)宣传教育

1.不定期举行学术专题会议、专家讲座、经验交流等,及时了解国际新能源汽车技术发展动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2.在嘉定区、浦东新区、闵行区、松江区、青浦区、崇明县等区县广泛开展试乘试驾活动,让更多消费者亲身体验新能源汽车。

3.有计划、有组织地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新能源汽车宣传力度,普及新能源汽车相关知识,创建有利于新能源汽车商业化推广的市场环境。

(七)安全保障

建立全市统一、开放、独立的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平台“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研究中心”,全面采集运行车辆的动态数据,监控车辆的运行状态,保障车辆安全运行。规划到20xx年,形成2万辆监控能力。同时,要求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全部安装车载监控系统,车辆生产企业制定较为完善的安全预案。

(一)协调推进全市新能源汽车工作,负责向国家四部委和市领导汇报进展情况。(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单位:市交通委、市建设管理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机管局、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委、市绿化市容局、市邮政管理局、相关区县政府)

(二)出台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相关支持政策。(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科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委、市建设管理委、市绿化市容局、市邮政管理局)

(三)制定并实施新能源公交车应用方案,包括车型、运营单位、基础设施、政策需求、资金投入等。(牵头部门:市交通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配合部门、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管理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科委、相关区县政府、市电力公司)

(四)制定并实施新能源公务车应用方案,包括车型、使用单位、基础设施、政策需求、资金投入等。(牵头部门:市机管局、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单位: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高法院、市司法局、市质量技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相关区县政府)

(五)制定并实施新能源物流车(包括邮政车)应用方案,包括车型、运营单位、基础设施、政策需求、资金投入等。(牵头部门:市商务委、市邮政管理局。配合部门: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建设管理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科委、普天新能源公司)

(六)制定并实施新能源环卫车应用方案,包括车型、运营单位、基础设施、政策需求、资金投入等。(牵头部门:市绿化市容局。配合部门、单位:市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科委、相关区县政府)

(七)制定并实施国有企业新能源乘用车推广方案,包括车型、使用单位、控购支持、牌照优惠、基础设施、资金投入等。(牵头部门:市国资委。配合部门、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相关区县政府、上汽集团)

(八)制定并实施新能源租赁车、出租车额度扶持实施办法,包括申请条件、申报流程、额度优先和管理要求等。(牵头部门:市交通委。配合部门、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商务委、相关区县政府)

(九)制定并实施与13000辆新能源汽车配套的充电等设施建设方案,包括数量、地理位置、政策需求、资金投入等。研究进一步鼓励新能源汽车使用的通行和停放等优惠政策。(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配合部门、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市质量技监局、市电力公司)

(十)制定并实施电动汽车二手车市场流通方案,包括车辆残值估计、过户许可、办理流程和报废渠道等。(牵头部门:市商务委、市公安局。配合部门: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

(十一)制定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20%左右份额的产销方案并完成8000辆以上新能源汽车在本市的销售目标。(牵头单位:上汽集团。配合部门、单位:市财政局、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建设管理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机管局、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委、各区县政府)

(十二)制定以国际汽车城为中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嘉定区政府、上海国际汽车城集团。配合部门、单位:市财政局、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建设管理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委、市绿化市容局、同济大学、上汽集团、市电力公司、普天新能源公司)

(十三)制定新能源汽车区域性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牵头单位:浦东新区政府、闵行区政府。配合部门、单位:市财政局、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建设管理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委、市绿化市容局、临港集团、交通大学、上汽集团、市电力公司、普天新能源公司)

新能源汽车推广实施方案篇二

根据国家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要求,我市计划推广新能源汽车5000辆。其中,第一批次推广1600辆,主要包括:乘用车843辆、客车554辆、专用车203辆(一汽轿车现有30台电动轿车在厂内作为公务用车使用)。同时,建设满足1600辆新能源汽车充电的充电站、充电桩群。

(一)组织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生产,加快推进技术研发攻关,不断提高产品性能,促进对外合作和产业联盟,培育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规模优势、布局优势。(牵头部门:市工信局,配合部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二)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做好推广目标的分解和落实。(牵头部门:市交通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房地局、市公用局、市园林局、市市容环卫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南关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净月区管委会、汽开区管委会、长春供电公司)。

(三)组织和推进新能源汽车研发和技术攻关,设立科研专项,引入股权投资和风险投资等方式,在重大科研专项的产业方面,加大扶持力度。(牵头部门:市科技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四)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每季度将市交通局审核通过并经市工信局备案的生产、销售企业提供的实际销售数据及相关购买、注册登记等资料进行确认和审核,上报上级科技、财政部门。(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市交通局、相关企业)。

(五)研究制定在我市商业、住宅等建设项目中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规定。(牵头部门:市规划局,配合部门:市建委、市国土局、市房地局、市公用局、长春供电公司)。

(六)长春供电公司负责充电网络建设的各项供电服务。

(七)完善并细化我市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规划,重点做好中心城区公共充电基础布局专项规划,合理安排充电基础设施数量、网络布局和实施进度。(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规划局、市建委、长春供电公司)。

(八)负责审核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企业申请国家和地方补贴资金的数据资料;负责申请、拨付、监管国家和省、市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并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方案,组织落实国家和地方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牵头部门: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市科技局、市交通局、相关企业)。

(九)建立新能源汽车车辆落籍绿色通道,方便生产、销售企业,以及用户办理登记、注册业务。制定新能源汽车通行优惠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上线运行。新能源汽车上路行驶不受尾号限行限制。同时,在新能源车辆交付过程中开通绿色通道。(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根据时间节点,分解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有关部门、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收集并通报。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执法单位,以及公交、环卫等公共领域的购车资金由市级财政全额承担,区级机关购车资金除去国家和省、市补贴外,其余由区级财政自行承担。其中应由市级财政拨付购车资金的,由市财政局负责拨付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销售机构);应由区级财政拨付购车资金的,由区财政局负责拨付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

对于企业和个人购买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除去国家和省、市补贴外,其余购车资金由企业和个人自行承担。

(二)新能源汽车采购流程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销售机构)与用户签订购车合同,并附带经过双方签字确认的技术协议。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销售机构)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协议、交货期等条款组织生产。

根据车辆完成情况,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与用户协商,按批次向用户交付车辆,用户应及时配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办理与车辆交付相关的业务。

用户提车后于1个月内,向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销售机构)提供用于申请国家及地方补贴资金的相关资料。

按照财政部等4部委有关规定,生产或销售企业按销售价格扣减补贴后的金额售车,消费者按国家和地方补贴后的价格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生产或销售企业每季度末向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申请国家和地方补贴资金,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销售给单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车辆买卖合同、车辆销售发票、购置税完税凭证、交强险保单、机动车登记证和行驶证。销售给个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车辆买卖合同、车辆销售发票、购置税完税凭证、交强险保单、机动车登记证和行驶证。

以上资料经市交通局审核后,由市工信局备案并提供给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审核后,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按季度呈报上级科技、财政部门。

(一)组织领导。

成立长春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长姜治莹任组长,常务副市长肖万民,副市长孙亚明、白绪贵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房地局、市公用局、市园林局、市市容环卫局、长春供电公司组成。领导小组第一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产业链形成;第二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负责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做好推广目标的分解和落实。

(二)政策保障。

1.政府涉及新能源汽车推广职能的部门建立绿色通道,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销售机构)及用户提供快捷的服务。

2.加大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在车辆更新过程中,凡属地方财政支出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3.鼓励出租车行业使用新能源汽车。

4.鼓励社会资本成立新能源汽车租赁公司。

5.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对采购新能源汽车的补助政策,在此基础上,对采购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按照国家购车补助政策,省、市两级政府按照1:1比例进行配套补贴,配套资金中省、市财政各占50%。

6.供电部门和相关企业应组建专业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公司。对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公司投资建设符合扶持条件的充电设施,地方财政给予资金支持;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支持,对新能源公交车实施财政补助。

7.新能源汽车充电电价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xx〕1668号)和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财〔20xx〕1069号)文件执行。

(三)充电桩建设。

1.购买新能源汽车,拥有长期固定车位的,供电部门和物业公司应为车辆安装充电设施提供必要的服务。

2.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建设用地新建充电站的,可采用协议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政府提供独立新建的充电站用地,按城市规划确定的用途管理,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土地,可将建设要求列入供地条件,底价确定可考虑政府支持的要求。

3.进一步简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行政审批。采用一站式审批服务流程,通过绿色通道加快相关手续的办理。

4.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给予适当补贴。市财政按充(换)电站项目总投资的10%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给予补贴。

5.支持小区内充电桩布局建设。将充电设施场地和供电装置纳入新建和改造小区建设标准予以考核验收。

6.编制中心城区公共充电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在专项规划指导下,在大型商场、停车场、医院、学校等开展公共充电桩建设,鼓励单位自建,适度超前布局,加快推进建设步伐。

(四)安全及服务保障。

建立由车辆运营、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基础设施保障及研究机构等单位组成的车辆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确保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组建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平台,全面采集运行车辆的动态数据,监控车辆的运行状态。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要全部安装车载监控系统,实现车载实时通讯。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要建立售后服务及充电设施保障体系,制定完善的运行保障预案。供电部门要组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专职队伍,建立充电设施检查、维护、维修制度,保证充电设施的完好。

新能源汽车推广实施方案篇三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北京天津等城市或区域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805号),我市作为江西省城市群成员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区。为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所指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符合《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节能减排、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的有关精神,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引导市场消费,逐步在全市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私人用车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促进我市节能减排和城市交通污染治理;通过加强引导,扩大推广应用,加快培育市场,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及相关零部件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坚持阶段性重点推广与逐步全面应用相结合。采取“以点带线、由线到面”的推广路径,以建设优选车型新能源汽车应用配套基础设施和发展相关产业为切入点,逐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从而实现规模生产和应用。

(二)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采取加强政府引导推动、鼓励市场参与的方式,努力培育推广应用环境,探索运营管理模式,重点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条件成熟时逐步过渡到以市场运作为主的发展模式。

(三)坚持推广应用与发展产业相结合。按照“以推广应用激活市场需求、以市场需求促进产业发展”的思路,重点推进新能源汽车优选车型的推广应用,培育和扩大市场需求,在实现节能减排的同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1.推广应用取得明显效果。大力推广新能源公交车、环卫专用车、邮政专用车、物流专用车,推进市政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用车由传统能源汽车逐步向新能源汽车的转变。

2.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加大政府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应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与我市推广应用任务相匹配、布局合理且数量适度超前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

3.产业集群发展初具规模。在支持我市现有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做大做强的同时,充分利用《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支持国内整车企业在赣州设立分厂”的政策优势和作为“中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的良好产业基础,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在引进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尤其是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上取得新突破;坚持原始创新与集成创新相结合,不断提高企业技术研发能力,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及配套产业。

4.节能减排意识进一步增强。城市交通等领域能源消费结构逐步优化,机动车尾气排放量逐步下降,全社会节能减排意识明显提高。

(二)推广目标。

到2015年底,确保完成省下达的400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力争推广应用500辆新能源汽车,其中2014年推广120辆,2015年推广380辆。合理规划充电配套设施布局,建设1座综合型充换电站,确保建设400个、力争建设500个充电桩。

四、工作内容及任务分解。

在城市公交领域确保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50辆,其中纯电动公交客车50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客车100辆,在主城区主要公交线路上投放。其中,2014年投放插电式混合动力新能源公交客车50辆;2015年投放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50辆,纯电动公交客车50辆。(市公交总公司、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排在第一位的单位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

在中心城区和各县(市、区)市政环卫领域确保推广应用纯电动环卫车250辆。其中,2014年推广应用70辆,2015年推广应用180辆。(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各县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在2015年,按市本级2辆、各县(市、区)各1辆的布局,力争在全市邮政系统推广应用纯电动邮政专用车20辆。(市邮政公司、市邮政局、各县人民政府负责)。

到2015年底,面向企业力争推广应用纯电动物流专用车40辆。(南康区人民政府负责)。

按照国管局、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关于印发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管节能〔2014〕293号)的要求,发挥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的表率作用,在公务用车中示范使用新能源汽车,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其中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配备更新时应当使用新能源汽车。在2015年,按市本级、各县(市、区)各1辆的布局,在公务用车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乘用车20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通过逐步完善充电设施建设布局,积极引导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增强公众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到2015年底,面向我市个人消费者力争推广新能源个人乘用车20辆。(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县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二)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分解。

将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纳入公共设施范围内,享受公共设施项目建设的相关政策,在立项、规划、用地等环节给予支持。依据新能源汽车的投放区域、使用对象、运行半径,遵循“充电设施合理规划、节约用地、随需而建、与车辆投放同步建设,规模适度超前”的原则,因地制宜,建设以交流充电桩为主,以在新能源公交车线路首末站、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用户单位停车场、个人新能源汽车使用者居住地停车位配建充电桩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停车位、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充电桩为辅助,以城市充换电站为补充,数量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

1.新能源公交车充电设施建设。采取与公交车首末站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公交停车场站、维保场站配置与推广应用车型相匹配的充电桩。(市公交总公司、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赣州供电公司负责)2.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新能源公务车、环卫车、邮政车在单位内部停车场按照1:1(车:桩)的比例配置充电桩。(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管局、各县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邮政公司、市邮政局、赣州供电公司负责)。

3.新能源私家车充电设施建设。以占地少、投资小、充电方便、对电网影响小的交流充电桩为主,充电桩的选址与新能源个人乘用车销售捆绑相结合,桩随车安,按照1:1(车:桩)的比例配置。(市房产局、各县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赣州供电公司负责)。

4.充分利用停车场、居民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场地规划建设充电桩。发挥好已建成的42个公共充电桩的作用,2014年年底前完成已计划安排的38个公共充电桩的建设;结合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在新建的办公楼、公共停车场、居住小区和大型商场等公共建筑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按规划停车位的10%比例预留配电容量和充电接口。(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赣州供电公司、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各县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5.随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的扩大,适时对已建成的综合充换电站进行改造完善并充分发挥其作用。(赣州供电公司、市发改委、市工信委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完善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协调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光华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彭业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绍笋,副市长刘建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李明生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杨雍谨、林长茂,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委主要负责同志,及市直、驻市相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协调小组建立例会推进制度,统筹协调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日常工作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四部门共同承担。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任务,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推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各单位承担的任务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协调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向各自对口上级部门报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

(二)加强政策扶持。

在充分利用国家、省新能源汽车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围绕新能源汽车的生产、销售、配套服务、研发及推广应用等,研究制定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有关政策。

1.加快产业发展。

制定完善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鼓励政策,调动全社会参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积极性,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壮大。(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

2.加大财政扶持。

将新能源汽车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各级政府部门优先采购,在公务领域逐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对在赣州市辖区内购买、注册登记并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验收合格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市县配套资金参照省财政补助资金标准按照1∶1给予配套补助,配套资金由市财政、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对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缴车船税。补助实施细则另行制定。(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地税局负责)。

3.完善服务体系。

规范和维护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正常秩序,对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家和关键零部件生产厂家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保障等,按国家汽车产业的相关标准进行监督。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售后服务体系,在我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非本市注册的汽车生产企业必须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或授权委托一家在赣州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机构负责售后服务事宜,定期对整车及关键零部件进行检测维护等,车辆发生故障应在3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车辆应用及维护保养情况定期上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工信委、市工商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设立新能源汽车特殊标志或符号;制定新能源汽车挂牌、年审等服务措施,设置绿色服务通道,简化审批程序,为新能源汽车上路运行提供便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

(三)加强数据采集。

建设信息管理平台,开展相关数据采集工作,考核新能源汽车的可靠性、安全性、耐久性和环境适应性,对车辆运行状况实施监控管理和数据采集,定期反馈给车辆生产厂家或驻赣州分支机构,为生产厂家进行技术改进提供支持。建立推广车辆数据档案库,定期评估运行效果和车辆零部件技术状态。(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公交总公司、市邮政公司、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四)加强宣传推广。

充分利用公交广告、新闻媒体、政府网站、会议培训等渠道,普及新能源汽车相关知识,宣传新能源汽车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扶持政策以及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目标、任务和举措,提高公众认知度和接受度,强化社会各界对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重要性的认识,营造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工作氛围。(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负责)。

附件1。

新能源汽车推广实施方案篇四

十月一日是一年一度的国庆节,是纪念新中国的成立的日子,xx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这充满纪念意义的日子里,开展“奥迪迎国庆,好礼送不停”的国庆节汽车大优惠的活动。

传扬汽车“突破科技,启迪未来”的品牌理念,将汽车的“动感、进取、尊贵”的`品牌价值深入人心,从而提高销售量,增加营业额。

20xx年10月1日——20xx年10月7日。

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一)明星代言突价值。

1、动感。

运动,最能体现出动感的节奏。我们将邀请为的“运动”理念做代言,他和品牌形象如出一辙。我们有信心其代言有助于传递奥迪的品牌形象,为品牌注入新动力,并燃起奥迪车迷、赛车迷以及爱车之人对奥迪品牌的热情。

2、进取。

积极向上,最能体现进取的特征。我们将邀请为的“进取”理念做代言,他对音乐积极向上的态度最能体现出“进取”的这一品牌价值。还有一个原因,在世界上都有较为深远的影响力,能带动全世界对奥迪的热情。

3、尊贵。

大气,优雅,是尊贵的体现。我们将邀请影星作为“尊贵”这一品牌价值的代言人。突出优雅的品质,不仅男人可以开,女人也可以。不仅如此,女人也能体现出的品质。

(二)五重好礼大相送。

1、一重好礼。

活动期间,订购任意车型都可获得电视机一台。

活动期间,订购任意车型都可获得车辆交通强制险一份。

2、二重好礼。

专属国庆特价精选车辆。

高功率专享型厂家指导价1347000,国庆专享特价8折优惠购车。

型厂家指导价519000,国庆专享特价8折优惠购车。

高功率舒适型厂家指导价1158800,国庆专享特价8.2折优惠购车。

3、三重好礼。

现金直降7万元,置换旧机动车订购a6l还能获得价值120xx元车辆商业险。

特装车直降3万元,置换旧机动车订购a4l还能获得价值8000元车辆商业险。

直降2.8万元,置换旧机动车订购q5还能获赠一年银质延保。

全新进口q3直降2万元。

4、四重好礼。

活动期间,来店咨询、置换旧机动车可获得价值1000元的车辆置换代金券。

5、五重好礼。

活动期间,来店赏车试驾就有机会抽取精美汽车模型。

1、电视广播连续播放三天。

2、各大广场广告银屏连续播放三天。

3、在体育广场车展2天。

1、10月1日国庆节当日,只要拨打x之旅活动报名电话,您就能参加在x之旅展厅举行的“赏车、试车,x之旅品鉴团购会”,届时我店还会推出让您心动的三款车型的国庆节团购政策。

2、我们还将免费为您的车保养一次。

新能源汽车推广实施方案篇五

开展活动的目的是处理库存产品?是提高销售?还是宣传推广?只有明确了明的,才能使活动有的放矢。

活动针对的是目标市场的每一个人还是x一特定群体?活动控制在范围多大内?哪些人是促销的主要目标?哪些人是促销的次要目标?这些选择的正确与否会直接影响到促销的最终效果。

主要是为促销?宣传?还是答谢消费者?

这一部分主要阐述活动开展的具体方式。有两个问题要重点考虑:确定人群和确定刺激程度。

促销活动的时间和地点选择得当会事半功倍,选择不当则会费力不讨好。在时间上尽量让消费者有空闲参与,在地点上也要让消费者方便,而且要事前与城管、工商等部门沟通好。不仅发动促销战役的时机和地点很重要,持续多长时间效果会最好也要深入分析。持续时间过短会导致在这一时间内无法实现重复购买,很多应获得的利益不能实现;持续时间过长,又会引起费用过高而且市场形不成热度,并降低顾客心目中的身价。

一个成功的促销活动,需要全方位的广告配合。选择什么样的广告创意及表现手法?选择什么样的媒介炒作?这些都意味着不同的受众抵达率和费用投入。

前期准备分三块,人员安排,物质准备,试验方案。

中期操作主要是活动纪律和现场控制。纪律是战斗力的保证,是方案得到完美执行的先决条件,在方案中对应对参与活动人员各方面纪律作出细致的规定。

后期延续主要是媒体宣传的`问题,对这次活动将采取何种方式在哪些媒体进行后续宣传?脑白金在这方面是高手,即使一个不怎么样成功的促销活动也会在媒体上炒得盛况空前。

没有利益就没有存在的意义。对促销活动的费用投入和产出应作出预算。当年爱多vcd的“阳光行动b计划”以失败告终的原因就在于没有在费用方面进行预算,直到活动开展后,才发现这个计划公司根本没有财力支撑。一个好的促销活动,仅靠一个好的点子是不够的。

每次活动都有可能出现一些意外。比如政府部门的干预、消费者的投诉、甚至天气突变导致户外的促销活动无法继续进行等等。必须对各个可能出现的意外事件作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准备。

预测这次活动会达到什么样的效果,以利于活动结束后与实际情况进行比较,从刺激程度、促销时机、促销媒介等各方面总结成功点和失败点。

新能源汽车推广实施方案篇六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节能减排、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的有关精神,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引导市场消费,逐步在全市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私人用车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促进我市节能减排和城市交通污染治理;通过加强引导,扩大推广应用,加快培育市场,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及相关零部件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坚持阶段性重点推广与逐步全面应用相结合。采取“以点带线、由线到面”的推广路径,以建设优选车型新能源汽车应用配套基础设施和发展相关产业为切入点,逐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从而实现规模生产和应用。

(二)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采取加强政府引导推动、鼓励市场参与的方式,努力培育推广应用环境,探索运营管理模式,重点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条件成熟时逐步过渡到以市场运作为主的发展模式。

(三)坚持推广应用与发展产业相结合。按照“以推广应用激活市场需求、以市场需求促进产业发展”的思路,重点推进新能源汽车优选车型的推广应用,培育和扩大市场需求,在实现节能减排的同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一)总体目标。

1、推广应用取得明显效果。大力推广新能源公交车、环卫专用车、邮政专用车、物流专用车,推进市政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用车由传统能源汽车逐步向新能源汽车的转变。

2、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加大政府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应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与我市推广应用任务相匹配、布局合理且数量适度超前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

3、产业集群发展初具规模。在支持我市现有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做大做强的同时,充分利用《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支持国内整车企业在赣州设立分厂”的政策优势和作为“中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的良好产业基础,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在引进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尤其是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上取得新突破;坚持原始创新与集成创新相结合,不断提高企业技术研发能力,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及配套产业。

4、节能减排意识进一步增强。城市交通等领域能源消费结构逐步优化,机动车尾气排放量逐步下降,全社会节能减排意识明显提高。

(二)推广目标。

到20xx年底,确保完成省下达的400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力争推广应用500辆新能源汽车,其中20xx年推广120辆,20xx年推广380辆。合理规划充电配套设施布局,建设1座综合型充换电站,确保建设400个、力争建设500个充电桩。

(一)推广目标任务分解。

在城市公交领域确保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50辆,其中纯电动公交客车50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客车100辆,在主城区主要公交线路上投放。其中,20xx年投放插电式混合动力新能源公交客车50辆;20xx年投放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50辆,纯电动公交客车50辆。(市公交总公司、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排在第一位的单位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

2、纯电动环卫车推广应用。

在中心城区和各县(市、区)市政环卫领域确保推广应用纯电动环卫车250辆。其中,20xx年推广应用70辆,20xx年推广应用180辆。(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各县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3、纯电动邮政专用车推广应用。

在20xx年,按市本级2辆、各县(市、区)各1辆的布局,力争在全市邮政系统推广应用纯电动邮政专用车20辆。(市邮政公司、市邮政局、各县人民政府负责)。

4、纯电动物流专用车推广应用。

到20xx年底,面向企业力争推广应用纯电动物流专用车40辆。(南康区人民政府负责)。

5、新能源公务乘用车示范应用。

按照国管局、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关于印发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管节能〔20xx〕293号)的要求,发挥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的表率作用,在公务用车中示范使用新能源汽车,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其中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配备更新时应当使用新能源汽车。在20xx年,按市本级、各县(市、区)各1辆的布局,在公务用车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乘用车20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通过逐步完善充电设施建设布局,积极引导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增强公众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到20xx年底,面向我市个人消费者力争推广新能源个人乘用车20辆。(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县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二)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分解。

将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纳入公共设施范围内,享受公共设施项目建设的相关政策,在立项、规划、用地等环节给予支持。依据新能源汽车的投放区域、使用对象、运行半径,遵循“充电设施合理规划、节约用地、随需而建、与车辆投放同步建设,规模适度超前”的原则,因地制宜,建设以交流充电桩为主,以在新能源公交车线路首末站、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用户单位停车场、个人新能源汽车使用者居住地停车位配建充电桩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停车位、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充电桩为辅助,以城市充换电站为补充,数量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

1、新能源公交车充电设施建设。采取与公交车首末站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公交停车场站、维保场站配置与推广应用车型相匹配的充电桩。(市公交总公司、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赣州供电公司负责)。

2、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新能源公务车、环卫车、邮政车在单位内部停车场按照1:1(车:桩)的比例配置充电桩。(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管局、各县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邮政公司、市邮政局、赣州供电公司负责)。

3、新能源私家车充电设施建设。以占地少、投资小、充电方便、对电网影响小的交流充电桩为主,充电桩的选址与新能源个人乘用车销售捆绑相结合,桩随车安,按照1:1(车:桩)的比例配置。(市房产局、各县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赣州供电公司负责)。

4、充分利用停车场、居民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场地规划建设充电桩。发挥好已建成的42个公共充电桩的作用,20xx年年底前完成已计划安排的38个公共充电桩的建设;结合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在新建的办公楼、公共停车场、居住小区和大型商场等公共建筑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按规划停车位的10%比例预留配电容量和充电接口。(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赣州供电公司、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各县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5、随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的扩大,适时对已建成的综合充换电站进行改造完善并充分发挥其作用。(赣州供电公司、市发改委、市工信委负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完善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协调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光华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彭业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绍笋,副市长刘建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李明生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杨雍谨、林长茂,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委主要负责同志,及市直、驻市相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协调小组建立例会推进制度,统筹协调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日常工作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四部门共同承担。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任务,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推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各单位承担的任务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协调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向各自对口上级部门报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

(二)加强政策扶持。

在充分利用国家、省新能源汽车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围绕新能源汽车的生产、销售、配套服务、研发及推广应用等,研究制定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有关政策。

1、加快产业发展。

制定完善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鼓励政策,调动全社会参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积极性,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壮大。(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

2、加大财政扶持。

将新能源汽车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各级政府部门优先采购,在公务领域逐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对在赣州市辖区内购买、注册登记并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验收合格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市县配套资金参照省财政补助资金标准按照1∶1给予配套补助,配套资金由市财政、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对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缴车船税。补助实施细则另行制定。(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地税局负责)。

3、完善服务体系。

规范和维护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正常秩序,对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家和关键零部件生产厂家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保障等,按国家汽车产业的相关标准进行监督。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售后服务体系,在我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非本市注册的汽车生产企业必须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或授权委托一家在赣州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机构负责售后服务事宜,定期对整车及关键零部件进行检测维护等,车辆发生故障应在3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车辆应用及维护保养情况定期上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工信委、市工商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设立新能源汽车特殊标志或符号;制定新能源汽车挂牌、年审等服务措施,设置绿色服务通道,简化审批程序,为新能源汽车上路运行提供便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

(三)加强数据采集。

建设信息管理平台,开展相关数据采集工作,考核新能源汽车的可靠性、安全性、耐久性和环境适应性,对车辆运行状况实施监控管理和数据采集,定期反馈给车辆生产厂家或驻赣州分支机构,为生产厂家进行技术改进提供支持。建立推广车辆数据档案库,定期评估运行效果和车辆零部件技术状态。(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公交总公司、市邮政公司、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四)加强宣传推广。

充分利用公交广告、新闻媒体、政府网站、会议培训等渠道,普及新能源汽车相关知识,宣传新能源汽车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扶持政策以及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目标、任务和举措,提高公众认知度和接受度,强化社会各界对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重要性的认识,营造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工作氛围。

新能源汽车推广实施方案篇七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省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51号、省财政厅省经信委《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苏财工贸…2014‟64号、《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意见(2014—2015年》(宁政办发…2014‟48号等文件精神,省、市级财政对我市2013-2015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以及充换电设施建设费用给予补贴(市区分担标准见《实施意见》。为切实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及时申领和兑付省、市级补贴资金,特制定本细则。

一、省、市级财政补贴对象。

省、市财政补贴资金的对象为推广应用城市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包括公交、出租、公务、环卫、物流、电力、企业通勤等、私人消费者;承建充换电设施的服务运营单位。

二、省、市级财政补贴标准。

(二市级财政补贴标准。

1、20。

13、2014年购车补贴标准。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2万元/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15万元/辆;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9万元/辆;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200元、最高9万元/辆;燃料电池车乘用车12万元/辆;燃料电池商用车30万元/辆。

裸车、电池分离销售的,按车辆、电池成本比例享受财政补贴。

2015年市财政根据省级财政补贴标准,结合我市推广实际再行确定补贴标准。

2、充换电设施补贴标准。

对充换电服务运营单位承建的充换电设施费用,市、区(原五县按照“市区(开发区分担”原则,给予15%补贴。

三、省、市级财政补贴方式。

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省、市级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给相关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省、市级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给汽车销售机构。汽车销售机构以扣除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消费者;充换电设施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给承建服务运营单位。

四、省、市级财政补贴流程。

(一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实行按季申领,省级财政拨付到市级财政后,30个工作日内拨付到位。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为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省市补贴,由市财政拨付到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为区(含开发区,下同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省市区补贴和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者的省市区补贴,由区财政拨付到位。

(二省、市级财政拨付实行分级申报制度:。

1、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为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责任部门申请,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责任部门审核汇总后,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为区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向所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申请,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审核汇总后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者的补贴由新能源汽车销售机构根据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者的户籍或暂住地所在区,向其户籍或暂住地所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申请,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审核汇总后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充换电设施补贴资金由承建服务运营单位向所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申请,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审核汇总后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相关申请材料以及区级财政补贴资金安排方案。

充换电站设施建设省、市级财政补贴申请报告于充换电设施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营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

五、省、市级财政补贴申请资料。

(一申请车辆购置财政补贴资金的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需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

1、车辆购销合同、购销发票等凭证;。

2、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复印件;。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申请私人消费领域车辆购置财政补贴资金的,由新能源汽车销售机构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3,有关材料与公共服务领域相同,同时还需提供由消费者、销售机构双方签字的新能源汽车私人领域购车补贴确认表及私人消费者户籍或暂住证复印件(见附件4。

(三申请充换电设施建设财政补贴资金的承建运营单位,需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5,并提供以下材料:。

1、交通、环保、规划、用地等有关部门的建设许可批复文件复印件;。

2、项目建设和运营规划书;。

3、建设成本预算,有关设备的购置合同、发票,工程建设委托合同等;。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申请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部门、财政部门承担对申请材料的审核责任。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省、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将追缴补贴资金、取消补贴资格,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各区要根据《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意见(2014—2015年》(宁政办发…2014‟48号精神,制定区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并报市财政局和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新能源汽车推广实施方案篇八

天津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地方补助管理办法(20)。

为落实“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计划,天津市出台了天津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地方补助管理办法(年),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

天津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地方补助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能源汽车,是指纳入国家2017年起发布并执行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在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安全服务保障的通知》(津新能源推广〔2017〕2号)规定,在本市销售并初次登记的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专用车、客车,以及燃料电池汽车。使用财政资金购置的新能源公交车不属于本办法补助范围。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新能源汽车地方补助,是指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对我市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的补助。

第四条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区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及我市有关规定,做好新能源汽车地方补助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区财政局分别负责市、区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的管理与拨付。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在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管理,受理新能源汽车地方补助申请,并与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地方补助申请的审核。其中,个人用车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审核,非租赁用车由购车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租赁用车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同购车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共同审核。

第五条新能源汽车地方补助资金的管理及拨付遵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第二章补助对象和标准。

第六条新能源汽车地方补助的对象是消费者。申请补助的`新能源汽车应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间,完成车辆销售、开具发票及车辆上牌等事项,并接入市级监测平台且能够实现车辆监测数据实时交换。其中,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补助,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对当年行驶里程不达标的新能源汽车,应在达标后申请补助,补助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获得行驶证年度执行。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按照扣减国家和地方补助后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

第七条新能源乘用车和专用车地方补助标准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958号)中,国家补助标准的50%执行;新能源客车地方补助标准按照上述国家补助标准的25%执行(附件1)。

对每款新能源汽车,国家和地方补助总额不得高于车辆指导价格的50%。对按照上述补助标准计算出现的超出部分,相应减少地方补助金额。对外省市车辆生产企业在津推广的新能源汽车,在核定我市地方补助金额时,相应扣减企业所在地现行政策在销售环节规定的各级地方财政补助。

第八条个人用户购置新能源汽车由市财政给予补助,非租赁单位购置新能源汽车,由购车单位注册地所在区财政给予补助。租赁单位购置新能源汽车,由市和购车单位注册地所在区财政各按50%的比例给予补助。

第九条个人用户购车每年补助不超过2辆。非个人用户购车原则上每年补助不超过10辆,年度购车超过10辆的,应于购车前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进行规模性购车备案,说明车辆用途。未按规定履行规模性购车备案程序的,不得享受地方补助。

第十条申报地方补助的新能源汽车,自在本市初次登记之日起3年内,不得跨省(市、自治区)转让过户。个人用户购车自初次登记之日起2年内不得过户给非个人用户。非个人用户存续期内,所购车辆2年内不得转让过户。

第三章补助资金申报、审核和发放。

第十一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是地方财政补助资金申报的责任主体。

在本市注册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可直接申领地方补助。

非在本市注册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对所属同一产品商标车辆,须按照乘用车、专用车、客车等车辆类型,授权委托唯一一家在本市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企业,统一负责地方补助的申领,并作为生产企业代表,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附件2)。授权期内,如被授权销售企业发生变化,须由生产企业、原被授权企业和新被授权企业三方共同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书面说明材料(附件3)。

第十二条新能源汽车地方补助每两个月集中申报一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于每个单月初10个工作日内,受理汽车生产企业及销售企业(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当期地方补助申报。申请单位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天津市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申请书(附件4);。

(二)天津市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申请信息表(附件5);。

(三)车辆销售发票、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接入市级监测平台认定证明;。

(四)购车单位营业执照及购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申报单位银行账户存根表(附件7);。

(七)申请地方补助信息真实性承诺书(附件8)。

以上材料需加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第十三条申请单位所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和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审核职责分工,分别将审核结果及拟补助金额等信息在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并将公示无异议的补助意见分别函告市、区财政局,市、区财政局据此拨付地方补助资金。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在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安全服务保障的通知》相关规定,不具备申报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条件的生产企业和产品自认定之日起,不再享受地方补助。

第十五条生产企业会同申请单位确保申报材料准确、完整、规范。对申报材料超过规定期限的车辆将延后兑现补助资金。对连续两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出现申报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规范的申请单位,将暂停其三个周期的申请受理。

第十六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同市财政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获得地方补助的新能源汽车运行情况开展跟踪检查。如发现车辆信息与申报材料不符,车辆产品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一致性不符,提供虚假技术参数和销售信息,骗取地方补助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爆炸、起火、漏电等重大安全事故且未及时处置,产品质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车辆获得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后长期闲置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收回或扣减相应财政补助资金,并视情节轻重采取暂停地方补助,取消商标车型在津推广应用资格,取消生产企业和产品在津推广资格等措施。

第十七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其产品经国家相关部门检查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做出处罚决定的,其在津所涉及车辆给予同步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第十九条《天津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地方补助管理暂行办法》(津财建一〔2016〕117号)同时废止。

附件1:天津市2017年新能源汽车地方补助标准和技术要求。

附件2: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

附件3: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授权变更说明。

附件4: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地方补助资金申请书。

附件5: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地方补助资金申请信息表。

附件6:非个人用户车辆地方补助资金拨付申请书。

附件7:申报单位银行账户存根表。

附件8:申请地方补助信息真实性承诺书。

新能源汽车推广实施方案篇九

在旅游人气旺季组织已有客户的自驾游活动,深度推广品牌的文化内涵,提高品牌的良好口碑宣传,维护品牌高度的社会效应和美誉度,开展本次充满温馨、家庭化的粉色之旅自驾游活动。

1、组织部分已有客户参加xxx自驾游活动。

4、邀请主流媒体全程参与活动,更人性化的宣传xx,更直观全面的报道xx。

主办:xxxx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协办:xx汽车网xx电台文艺频道。

企划:xxxx市场部。

推广:xxxx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时间:20xx年x月x日至x日。

地点:xxx。

组织客户自驾游,数十台xx,xx至xxxxx。

xx巡游,经过市区、购物广场、社区等地。

驾车游玩参观xxx景点。

体面人生娱乐晚会,观看民族节目。

组织精彩的浪漫情侣大惊喜游戏。

新老用户品牌恳谈会。

2、主流媒体的全程报道;扩大活动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

4、丰富多样的节目、周密全面的后勤安排,贴心的全面服务,将爱(对用户的爱)进行到底!

x月x日(星期六)。

07:00—10:30xxxx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出发,xx市区。

10:30—12:00xx自驾游车队市区巡游。

12:00—14:00车队午餐(农家土菜)、午休。

14:00—15:30车队xx市区—xxx景点。

15:30—16:30自由活动(房间休息、整理)。

16:30—18:00参观xxx景点。

18:00—20:00车队晚餐(xxx特色菜)、休息。

20:00—22:00体面人生娱乐晚会。

x月xx日(星期日)。

07:00—08:00早餐。

08:00—10:00新老用户产品恳谈会。

10:00—12:00车队参观xxx景点。

12:00—14:00车队午餐、午休。

14:00—18:00xxxxx至xx,活动结束。

开展将爱进行到底——xx“粉色之旅”自驾游,充分体现了xx对关爱已有用户、对消费者负责的品牌魅力,全面提升了品牌在消费者心中的美誉度和信赖感,透过良好的口碑宣传扩大品牌影响力的同时促进销售。活动资料区别于模式化的自驾游,组织安排了多种形式的品牌推广资料,以点代面,抓住促销中心,借用一切有利的外界力量。此活动的开展,对画xx品牌的知名度提高和品牌效应的维护起用心重要的因素。

新能源汽车推广实施方案篇十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郑政〔2016〕30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范围。

在本市购置、在本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办理上牌手续的新能源汽车。车辆(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须符合相关规定,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享受中央财政补贴。

二、补贴标准。

(一)车辆购置补贴。

1.对消费者购买的新能源车辆(不含公交车),市财政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1:0.6的比例给予配套补贴,省市两级财政补贴之和不超过中央财政补贴标准、且不超过扣除中央财政补贴后车辆销售价格的60%。

2.对非财政投资的公交运营企业购买的新能源公交车,参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由市财政和省财政共同承担,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补贴,省市两级财政补贴之和不超过扣除中央财政补贴后车辆销售价格的60%。

3.对使用财政资金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不再享受市级财政配套补贴。

(二)车辆使用环节补贴。

对个人和企业购买使用及用于出租和公共租赁的新能源乘用车,市财政给予车辆使用环节补贴,主要用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路桥费、充电费、充电设施建设安装费等方面。补贴标准为纯电动乘用车1万元/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续航里程曒50公里)0.5万元/辆。

(三)巡游出租车车辆更新专项补贴。

鼓励运营企业或个人更新巡游出租车时使用纯电动汽车,对巡游出租车运营企业或个人更新车辆时使用纯电动汽车的,除享受纯电动乘用车购车补贴和使用环节补贴外,市财政另外给予3万元/辆的推广应用补贴资金。

三、补贴方式及申请条件。

(一)补贴方式。

郑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由在本市注册的整车生产企业或非本市整车生产企业在本市注册的经销机构(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销售子公司或经整车生产企业授权的本市唯一的指定经销代理商,以下简称“整车生产企业或其经销机构”)申请、领取,并按照扣减中央、省市级财政补贴后的价格销售新能源汽车。

(二)申请条件。

1.整车生产企业或其经销机构须先期在市工信委办理备案手续,并通过由市工信委、财政局等部门组织的第三方机构资格认定后,方可申报市级财政补贴。

整车生产企业或其经销机构备案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

车辆销售计划。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型清单。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清单。

车辆市场指导价等。

3.整车生产企业或其经销机构销售的新能源车辆应符合国家。

新能源汽车推广实施方案篇十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局、科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大气污染治理,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2013年至2015年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现将有关补贴政策通知如下:。

(一)继续依托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重点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细颗粒物治理任务较重的.区域,选择积极性较高的特大城市或城市群实施。

(二)示范城市或区域须满足以下条件:。

2.推广应用的车辆中外地品牌数量不得低于30%。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车辆。

3.政府机关、公共机构等领域车辆采购要向新能源汽车倾斜,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物流、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4.地方政府对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公交车运营、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已出台具体明确的政策措施。

5.相关城市须接受年度考核评估,未能完成年度推广目标的将予以淘汰。

(三)能够满足上述条件的城市,可编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于10月15日前逐级上报至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四部委)。四部委将对上报方案进行审核评估,择优确定示范城市名单。

(一)补助范围。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应是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重点加大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公交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

(二)补助对象。补助对象是消费者,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贴后支付。

(三)资金拨付。中央财政将补贴资金拨付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实行按季预拨,年度清算。生产企业在产品销售后,每季度末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财政、科技部门提交补贴资金预拨申请,当地财政、科技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至财政部、科技部。四部委组织审核后向有关企业预拨补贴资金。年度终了后,根据核查结果进行补贴资金清算。

(四)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依据新能源汽车与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差价确定,并考虑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年退坡。2013年具体补助标准见附件。2014年和2015年,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补助标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分别下降10%和20%;纯电动公交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公交车标准维持不变。

中央财政将安排资金对示范城市给予综合奖励,奖励资金将主要用于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具体奖励办法及标准另行制定。

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

2013年9月13日。

新能源汽车推广实施方案篇十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局、科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大气污染治理,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至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现将有关补贴政策通知如下:

一、依托城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一)继续依托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重点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细颗粒物治理任务较重的区域,选择积极性较高的`特大城市或城市群实施。

(二)示范城市或区域须满足以下条件:

2.推广应用的车辆中外地品牌数量不得低于30%。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车辆。

3.政府机关、公共机构等领域车辆采购要向新能源汽车倾斜,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物流、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4.地方政府对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公交车运营、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已出台具体明确的政策措施。

5.相关城市须接受年度考核评估,未能完成年度推广目标的将予以淘汰。

(三)能够满足上述条件的城市,可编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于10月15日前逐级上报至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四部委)。四部委将对上报方案进行审核评估,择优确定示范城市名单。

二、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

(一)补助范围。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应是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重点加大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公交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

(二)补助对象。补助对象是消费者,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贴后支付。

(三)资金拨付。中央财政将补贴资金拨付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实行按季预拨,年度清算。生产企业在产品销售后,每季度末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财政、科技部门提交补贴资金预拨申请,当地财政、科技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至财政部、科技部。四部委组织审核后向有关企业预拨补贴资金。年度终了后,根据核查结果进行补贴资金清算。

(四)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依据新能源汽车与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差价确定,并考虑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年退坡。20具体补助标准见附件。和年,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补助标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分别下降10%和20%;纯电动公交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公交车标准维持不变。

三、对示范城市充电设施建设给予财政奖励。

中央财政将安排资金对示范城市给予综合奖励,奖励资金将主要用于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具体奖励办法及标准另行制定。

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2013年9月13日。

新能源汽车推广实施方案篇十三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汽车保有量也呈现速增长的态势,这为我国汽车服务业发展提了强劲动力,我国整个汽车服务行业或将是一个几万亿的大市场,行业发展潜力巨大。我国汽车服务行业发展潜力巨大体现在两方面:

2、在成熟的汽车市场中,汽车销售利润在整个汽车产业中约占20%,汽车售后服务业利润约占汽车产业总利润的55%。

30-39岁人群已购车人数占比达55.5%,为按年龄分类群体中占比最高,是已购车的主力人群;20-29岁人群关注人群占比达44.1%,但购车人群占比只有25.9%,是首次购车最大的潜在消费人群。可以发现,40岁以上人群首次购车需求基本达到饱和状态,30-39岁人群目前还有一定增长空间,推测20-29岁末期和30-39岁早期为首次购车。

3.1活动目的:

促销宣传、回馈老用户

3.2销售渠道

1、店面营销通过建立4s店、销售网店等直接面向广大消费群体。

2、网络营销在网络上公开克莱斯勒300c的、配置、价位以及对比车型。

3.3推广方式

1、媒体广告在电视、报纸杂志对克莱斯勒300c进行详细的产品介绍、优惠政策、公司活动等。

2、网络推广互联网的发展使得我们的信息可以不受地域的限制有利于信息的传播而且具有费用低、传播迅速、面积广的特点。

3、车友会借助4s店的车主信息邀请客户来店交流

4、试乘试驾:邀请一些忠诚客户进行试乘试驾体验让客户亲身体验克莱斯勒300c的性能装饰等充分发掘潜在客户。

5、公关活动对新车可以进行一次发布会举办车展让客户可以更加直观的感觉克莱斯勒300c的形象。

6、加大促销力度,或者是新牛型的促销推厂活动。这类活动最直接的是降价,打折,赠送保险等,还有推出零利率购车,赠送大礼包等优惠。

7、答谢消费者促销活动,为庆祝销量达成一定数量,对消费者的感谢,购车享受超值大礼包,零利率购车,最低首付达多少等。此外,还有商家会推出一些保修、赠送车内礼品的活动。

8、节假日以及特殊日子促销活动

4.1前期安排前期准备分三块,人员安排,物质准备,试验方案。

4.2活动流程和人员安排

4.3试验方案

一.宣传和条幅

拉赞助商,并筹备海报(由赞助商提供)。

地段及居民区散发

二.咨询柜台

放一个咨询柜台,用来登记意向者的名单和联系方式

三.舞台表演

1.车模表演

2.表演的人员可以是在外请来的表演团

3.汽车试驾活动在场我们有专业的车友进行驾驶表演,现场也可请在场观众进行汽车试驾

3.主持人对汽车文化必定要有所了解.,能够带动整个会展的气氛。

新能源汽车推广实施方案篇十四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市财政对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以及充换电设施建设费用给予补贴。为及时兑付补贴资金,特制定本细则。

一、补贴对象。

市级财政资金补贴对象为本市范围内新能源汽车购买者和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

新能源汽车是指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其中:私人消费者仅限于购置新能源乘用车。

以财政性资金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省、市财政均不再给予购车补贴。

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符合省经信委、省能源局等部门制定的江苏省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补贴标准。

(一)车辆购置补贴标准。

各类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标准详见附件1。

省、市两级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扣除国家补贴后汽车售价的60%(汽车售价以销售发票为准),其中市级财政补贴不超过扣除国家补贴后汽车售价的30%。

(二)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标准。

市级财政资金对公共领域充电设施运营单位按充电桩充电功率给予补贴,交流充电桩每千瓦4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600元。单个充电站或充电桩群的省、市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三、资金拨付。

(一)车辆购置补贴资金。

1、对列入市年度推广应用计划的,且用于公共服务领域的车辆,市级财政全额负担市级补贴。对计划外(其他社会法人和私人领域购买者)的补贴,购买者属各区的,由市与区按照财政体制结算总量留成率分别负担;购买者属各县(市)的,由各县(市)分别负责,并及时兑现补贴资金。

2、申请市级财政补贴提供以下材料: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车辆购销合同、购销发票等凭证复印件;。

(4)注册地公安部门核发的车辆登记证和行驶证复印件;。

(5)车辆用途及车辆运营相关资质证明;。

(6)5年内不转让车辆的承诺;。

(9)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上述相关材料,经市交通运输局审核后报市财政局拨付市级补贴资金。

(二)充电设施建设补贴资金。

市级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按省补要求的程序和标准执行,由省级先行审批,市级补贴作为省补的配套资金。资金按季拨付。各地推广应用牵头部门于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提交本地区充电设施建设申请拨付资金报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充电设施建设)(附件2-2)、相关申请材料情况或方案,并提供以下材料: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项目备案批复文件复印件;。

(4)项目建设和运营规划书;。

(5)建设成本预算,有关设备的购置合同、发票,工程建设委托合同等;。

(7)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三)资金拨付程序。

列入市年度推广应用计划的,且属于公共服务领域的购买者,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由市财政部门拨付给所在地财政部门或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对计划外(其他社会法人和私人消费者)的补贴,购买者属各区的,由市与区按照财政体制结算总量留成率分别负担;购买者属各县(市)的,由各县(市)分别负责,并及时兑付补贴资金。

私人消费者购置新能源乘用车,属于市级财政补贴范围内的,补贴资金由市财政部门拨付给汽车销售机构(4s店),属于各县(市)财政补贴范围内的,补贴资金由当地财政部门拨付给汽车销售机构(4s店),汽车销售机构(4s店)以扣除补贴后的价格与私人消费者结算;充电设施建设市级补贴资金由市财政部门拨付给所在地财政部门或建设运营单位。

四、其他要求。

(一)享受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的新能源汽车购买者注册地限于本市范围内,且5年内不得转让(购买者因企业破产等原因确需转让的需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办公室备案,且只能在注册地范围内转让、过户);新能源客车及专用车使用范围仅限于本市范围内;非本市户籍私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申请财政补贴资金的,需在注册地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基金;享受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原则上不得移除,因规划调整等原因确需移除的需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办公室备案。

(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保障产品的安全可靠,具有保证新能源汽车正常使用的售后服务能力,在推广应用的市(县)建有1个以上的服务站,并负责对废旧电池进行回收和处理;应按照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要求对消费者提供质量保证。购置新能源客车或专用车的企业或单位应具备正常使用相关车辆的能力和正当合理用途,并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营运车辆应符合《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应保障充电设施正常安全使用。各地新能源车推广应用牵头单位要做好备案核查工作,对未列入市年度推广应用计划,不属于公共服务领域的消费购买者,其市级补贴由备案地同级财政部门解决。

五、申请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的新能源汽车购买者、销售机构、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新能源汽车市级财政资金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财政部门负责按补贴标准核实并及时拨付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无法保证新能源汽车正常运行、汽车技术参数不满足要求等骗取市级财政补贴奖励资金的,将追缴补贴奖励资金、取消补贴奖励资格,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予以处罚。

六、各地应根据《20南通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抓紧制定本地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并于年5月底前报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七、本实施细则由市财政局和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新能源汽车推广实施方案篇十五

内容摘要:从第一辆汽车诞生,到第一辆汽车进入中国,有一百多年了,汽车的重要性越来越多显示出来了,从第一辆国外的车进入中国到中国生产的第一辆汽车起,中国的汽车市场越来越重要了,从这十几年来,中国的国营汽车企业和中国的民营汽车企业越来越受到重视了,特别是民营企业,力帆汽车企业是一个新生的汽车民营企业,是一个国内的自主汽车企业,旗下的520品牌汽车是集团的第一代汽车,如何能够让集团生存下去,重点就是如何让力帆520汽车在众多竞争对手的汽车市场中占到一定的地位,一个营销策划方案对一个汽车企业来说是很重要的。

我国汽车产业从1953年第一汽车制造厂(一汽车集团)成立至今,已经走过了整整五十个春秋。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汽车产业已经发展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主要行业之一。特别是近十年来,我国汽车产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字,在1992至xx年间,我国汽车市场年均增长率为15%,是同期世界汽车市场增长率的10倍。xx年我国正式加入wto以后,我国汽车产业不但没有受到进口汽车的严重冲击,反而出现爆发性增长。xx年汽车行业完成工业增加值1515亿元,增长28.7%;销售收入完成6465亿元,同比增长30.8%;利润总额完成431亿元,增长60.94%。今年以来,汽车生产继续大幅提速,汽车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明显提高。

力帆520力帆轿车于xx年1月19日全球同步上市。该车属经济型轿车,排量为1.6升,使用的是宝马的进口发动机。从第一次参加北京汽车展,到第二次参加上海车展,力帆推出了中国第一款最具“民气”的家用轿车——力帆新520于4月16日宣布正式上市,上市车型共有1.3l和1.6l两个排量。首批投放市场的1.3l力帆新520手动舒适版售价55680元,而手动豪华版的售价为59680元,1.6l发动机排量的新520包括经济、舒适、豪华、定级四款配置,市场售价为65800元至78800元,相对06款力帆520,虽技术有大幅升级,但价格却没有变动,性价比相对又有所提升。

称这款车为首款“民气”家轿,是因为作为一个改款车型,其车身内外的多处改款方案均来自民间——在此前力帆汽车举办的“力帆汽车‘家庭号’你来设计我来造”网络改型票选活动中,江苏网友陈浮昌的设计方案“绿色帆情”以500万余票的高票数从参选的4000余份方案中脱颖而出。该方案主要在车身色彩、前后灯组、轮毂、方向盘以及部分内饰件等方面对老款520进行了改进设计,最终形成了力帆新520改型定版方案。新力帆520推出得到了好评,市场前景很大。

1、价格优势:力帆520汽车的价格都是在4万到8万之间,比同类的汽车价格都低,与同类的品牌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2、品牌优势;力帆520是中国民营企业的自主品牌,拥有自主的权,同时有强大的集团资金支持。

1、力帆520汽车作为一个新生的汽车品牌,一个新生的汽车企业,市场了解足,特别是现在的汽车市场比较乱,汽车竞争比较强,力帆520汽车很容易被淘汰出市场,市场占有量也不是很大。

2、力帆520汽车的技术比同类品牌差,底盘不够扎实,制造工艺需要提高,而且汽车的配置不够好,汽车的性能不够好,质量不够好,制造工艺比较粗糙。

3、售后和质量方面有待考验,力帆520作为新的品牌,销售方面经验不足,在这变化不定的市场中,应付不了激烈的竞争市场,而且在售后服务方面经验不够。售后服务的不足,不仅会影响产品的销售,而且也会影响品牌声誉。

力帆520的客户都是中高收入的'消费者,只要为一些个体工商户,刚刚出来工作的人,老师等等,因为力帆520的价格在于40000至80000之间。特别适合一些二级的城市,客户众多,:力帆520汽车作为具有卓越性价比的国内经济型家庭轿车,其车主更多集中在家庭年收入为5-8万之间、25-45岁的男性消费群体;职业最多为中层管理人员,其次是私营业主和营销商务人员;用户购买力帆520汽车主要出于理性需求,代步成为主导,工作、业务需要处于其次。客户群主要都是一些收入不是很高的二级城市,特别是现在的油价高涨,力帆520作为小排量的汽车特别受到消费都的青睐,所以客户群很大。

1、首先是从广告宣传方面做起,什么产品都要有产品的广告宣传,才能让产品更好地推向市场,汽车市场也不例外。俗话说得好,“懂得广告宣传,山鸡也会变成凤凰”。所以为了更好地宣传力帆520汽车,公司可以举行一些活动。比如“力帆520。我爱你”活动,这个活动主要的作用是宣传520汽车,让更好的人了解520汽车,活动地点要在人口很多的广场举行,这样就可以针对性地介绍了力帆520汽车。

2、举行“买力帆汽车,助失学儿童,祈车主平安活动”

力帆集团特推出系列促销政策。更应力主从力帆520汽车品牌的整体形象出发作宣传。以车主名义捐希望工程,提升520汽车、力帆公司社会形象的同时促进力帆中国地区终端销量。面对竞争激烈的销售市场,我们更应该切实地做好我们的服务工作,以服务作为生存的根本。只有真真切切的超值服务才能增强企业产品的美誉度,才能让产品通过“口”传播出去直到达成销售。中国汽车市场已进入白热化激烈竞争局面,不同品牌、不同档次车型的众多商家不断展开铺天盖地的广告和促销活动争抢顾客的“眼”。面对如此竞争,我们力帆520品牌应该推陈出新,抢抓顾客的“心”,多开展一些投入少、效果又好的公益性公关活动,争取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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