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总结区司法局基层半年工作总结(热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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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总结区司法局基层半年工作总结(热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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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不仅仅是对已经完成的事情进行复盘,更是对未来的思考和规划。完美的总结需要有系统性和逻辑性,要严谨地归纳和总结所涉及的内容。总结的写作有时候并不容易,下面这些范文或许能给你一些启示。

司法总结区司法局基层半年工作总结篇一

一年来台陈司法所在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着眼构建和谐社会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维目标,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的农村中心工作,加强司法所服务大局意识,努力做好排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做好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对象的安置帮教工作,维护公平正义,维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xx年10月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台陈镇政府被授予依法治理创建省级先进单位,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人民调解工作方面。

坚持每月一排查一分析制度,狠抓调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工作。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3起,成功21件,调解率100%,各村调委会全年累计调解民间纠纷310件,调解成功306件,无因调解不及时而引起的民转刑案件和群众性集体上访案件的发生,所有调解案卷均按照县局要求统一归档保存。未调解成功纠纷均已做好双方当事人工作,要求当事人按诉讼程序依法解决矛盾。

二、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方面。

着眼维护社会稳定,实行帮教安置工作层次负责制,责任到人的措施要求,加大了组织协调力度。结合我乡社情复杂的实情,使帮教工作做到“五清”,心里有底,并协助村居委会、村、乡直单位解决了“两劳”回归人员生活、生产中存在的一些实际困难。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和为他们送法律读本与日常生活用品等方式进行帮教,进一步激发了他们积极改造、重新做人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二是对归正人员进行帮教,摸清底子,有针对性地提出帮教计划,确定重点帮教对象和措施。

三是利用三级帮教网络的作用,积极落实捆绑帮教、亲情帮教、访谈帮教等措施,从心理上、生活上、生产上关心重点帮教对象,四是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帮教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两个方面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五是建立健全乡、村两级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组织网络,落实帮教责任,对帮教对象实行跟踪管理,并做到一人一档。

截至年底,我乡共排摸出近3年内的刑释解教人员18名,并建档立卡进行安置帮教,帮教率为98%。安置率95%。18名刑释解教人员,无重新犯罪发生。我们改以往单一报到、登记的方式为司法干部与解教人员面对面、心与心交流,拉近与他们的距离,掌握各解教人员的具体情况。

司法所对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一人一档登记管理。乡村两级干部对帮教对象从生活上精神上给予关心,对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及时联系劳动保障中心、民政办,想方设法为其解决生活难题。深入摸排,落实帮教措施。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确保减少了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今年,我所继续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力度,我们克服人员少,对象居住分散等多方面困难,进行“一帮一”的管理和教育模式,将社区服刑人员安排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截止目前,全所共累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11名,现到期顺利解矫5人,6人在矫,目前,在矫对象均能按时汇报思想活动情况,做到了底细清、情况明没有脱漏管现象和重新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矫正效果良好。

三、普法宣传依法治理工作方面。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验收年,我所在总结“五五”普法经验基础上,通过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抓重点单位的依法治理,切实抓好法制宣传工作的落实。我们协调与乡各服务中心、站所,采取多种形势开展法制宣传工作,重点宣传了《人民调解法》《侵权责任法》等政策法规。

目前共开展各项宣传活动7场次,发放《农民法律知识读本》600份,宣传挂历800份,参加各项专项整治4次,加强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干部和以民调主任为主要力量的法制宣传队伍,在对两委干部培训的基础上,xx年,近60名两委干部和镇政府机关公务员参加了干部法法律知识考试。极大地提高了全镇公民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掀起学法守法用法高潮。

公文网开展法律进农村、社区、学校、企业活动,年内上法制课2场次,与顺义律师事务所3名律师一起利用农村更会解答法律咨询150余人次,为提供依法行政,遵纪守法增加了知识。如“12.4”活动期间,镇普法办在集镇设法律咨询台,并悬挂了“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法制宣传标语,使过往司机和群众抬头即可感受到法制宣传的浓厚氛围。

(四)镇党委、政府直接交办的工作。

xx年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直接交办给司法所的法律事务10件,其中集体土地权属争议一审诉讼3件,越级上访案件3件,土地确权1件,中院终审案结事不了的3件,截止到xx年1月上旬,调解结案3件,审结1件,已开庭未结2件,撤诉和解2件,两件正在办理中。

(五)法律援助工作方面。

今年,省人民政府将法律援助继续纳入为民办实事十大工程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内。我所密切同妇联、民政、残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扩大法律援助工作平台。年初,县法援中心给乡所下达了全年完成10件法援案件,目前超额完成法律援助案件22件,其中10件非诉案件11件、一审诉讼案件6件、二审诉讼案件5件,已全部审结归档,为困难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近近30多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社会效果反响良好。

学习贯彻执行《人民调解法》,认真开展好矛盾纠纷月排查调处工作,配合做好信访工作及各种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等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培训好基层人民调解员。

按照县局要求,继续对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对象开展好监管帮教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法援工作任务。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台陈司法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努力创新,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为构建“平安台陈”“和谐台陈”踏踏实实地抓好各项业务工作。继续加强学习,与其他部门有机衔接,使我所职能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争取在新的一年我所的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向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司法总结区司法局基层半年工作总结篇二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实干创佳绩、以创新谋发展,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xx区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表彰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区司法局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评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司法厅荣记集体三等功;梁云伟局长获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四年一度),并作为全省唯一区县司法局长代表推荐参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光明网》、《湖南日报》、《红网》对我局亮点工作予以报道。

一、2016年工作总结。

(一)以法治为主线,构建立体化的普法宣传格局。

1、认真谋划“七五”普法良好开局。协同相关部门围绕“七五”普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开展调研讨论,确保“七五”普法高起点开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执行普法清单和以案释法制度,形成职能整合、协调联动的“大普法”格局。借助网络、微信、法制宣传媒体机等进行法治宣传,组织开展“反家暴法”、“农村法治宣传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100余场次,派发资料5万余份、宣传环保袋8000余个,累计解答咨询1000余人次。

2、突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抓好“七五”普法两类重点对象,即: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的学法用法工作。召开高规格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会议,组织全区5873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2016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依托砂子塘泰禹小学优质教育资源,创建“湖南省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积极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进校园”、砂子塘街道“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周”等特色普法活动,增强中小学生法治意识,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3、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积极推进法治社区公园、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一条路等阵地建设,使群众潜移默化受到法治文化教育。先后建成仁和xx家园社区法治公园、同升街道洪塘法治广场和以王家冲路为主线,小茶园、小游园为亮点,法治沙龙角为支撑的砂子塘街道法治教育示范街。以市委确定的社区提质提档工作为抓手,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建成同升社区、南雅社区等一批市级法治社区,推荐侯家塘司法所参评“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

(二)以稳定为首任,完善多元化的矛盾解决机制。

1、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推行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模式,全区现有街(镇)、社区(村)人民调解组织177个,在医疗纠纷、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21个,专职人民调解员50名,形成了纵横连贯、条块互补、点面结合的矛盾纠纷调处网络。2016年,以“三调联动解纠纷、防控风险促发展”专项调解活动为总揽,成功调处纠纷3822件,其中疑难复杂纠纷152件,防止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民转刑案件154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9264万元,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2、发挥“三调联动”独特优势。积极构建多元化“大调解”体系。驻区法院调解室受理诉前调解、接受法庭委托诉中调解223件,司法确认32件。驻区交警大队调解工作室与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交警大队、保险协会无缝对接,成功调处交通事故纠纷303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138.5万元,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副司长王学泽、《人民调解》杂志社社长平达来长调研时给予高度评价。规范人民调解驻公安派出所的工作,我局起草的《关于在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工作方案》以区综治委名义印发实施。

经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将适当增加驻派出所调解室专职人民调解员,进一步夯实驻派出所调解力量。今年,全区驻派出所调解室共成功调解矛盾纠纷840件。加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安排工作人员到区物业纠纷调处中心坐班,专门负责物业纠纷咨询、受理和分流,实现源头预防化解。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物业纠纷84件,我局物业纠纷调解经验文章在司法部主管刊物《人民调解》上刊发推广。今年,我局还联合区综治办、区民政局、区妇联成立了婚姻家庭调适服务中心,加强婚姻家庭纠纷调适服务,及时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

3、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根据上级有关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文件精神,组织起草我区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实施办法,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规范性文件《长沙市xx区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实施办法》,明确奖励的依据、标准和程序,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所调解案件数量、质量、难易程度等因素,实行“以奖代补”、“一案一补”方式发放补贴。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纳入区司法局财政预算,确保人民调解经费和补贴及时保障到位,增强了调解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以安全为重点,形成无缝隙的监管帮教网络。

1、规范化建设巩固监管成效。按照“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协调配合、质量为本”的原则,严格规范社区矫正风险评估、交付接收、监督管理、奖惩考核、解除矫正等工作环节,建立健全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安全形势分析制度、矫正专干例会和培训制度,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制作下发社区矫正工作档案范本,13个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全部按标准规范到位。

通过摸排走访,及时掌握辖区刑满释放人员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协调街道、社区、民政部门,做好2名特赦人员“必接必送”工作,为其解决低保、医保、社会救助、公租房、再就业等问题。在册的348名社区矫正对象和655名刑满释放人员无一例脱管、漏管,安置帮教对象帮教率100%。

2、社会化参与提升帮教水平。推行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先后与洞井丰和公益服务联盟、跳马镇辰午山庄合作,建立新型的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基地和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累计开展集中教育1021人次、公益劳动1250人次、技能培训630人次、过渡性安置62人次。

联合湖南麓山枫社工服务中心开展“启心社区矫正服务项目”,累计为辖区4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心理咨询、心理评估、心理矫治服务,个案跟踪、上门走访800余人次,服务对象访问率100%,社会适应性帮扶覆盖率90%。与长沙孟妈妈青少年保护园合作开展“真情呵护、化茧成蝶”服刑、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困难帮扶活动,促使服刑人员在狱中扎实改造,为其融入社会创造良好条件。

3、信息化手段创新管控模式。借助指纹图像报到、手机定位、电子腕带等信息化手段创新社区矫正管理。对全区严管级、普管级的近300名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电子腕带监管,在线率长期保持在90%以上,对宽管级社区矫正对象实施手机定位监管措施,通过科技手段,将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全部纳入实时管控范围。采购心理咨询设备,启用心理测试系统,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质量和效果。

(四)以服务为宗旨,构建普惠型的法律服务体系。

1、率先推行“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年初,在全省率先启动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按照每个社区(村)配备1名律师、年服务费5000元/人的标准,通过公开竞聘方式,严格审查、层层把关,遴选了来自湖南天地人、秉言、海川等13家律师事务所130余名优秀律师,组成xx区法律顾问服务库和律师团队,实现了164个社区(村)法律顾问全覆盖。社区法律顾问每月10日、20日(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顺延)到驻点服务的社区(村)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村(居)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参与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为群众提供“请得起、找得到、信得过”的法律服务,共开展村(居)务法律体检160次,参与调解纠纷389次,出具法律意见321次,提供咨询1824次。

2、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按照省司法厅下发的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基本标准,先后建成洞井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跳马镇石燕湖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并投入使用,为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窗口。推行“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依托省司法厅建成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如法网,安排专人负责该网推广应用和后台管理工作,实现线上线下互动,更加便民利民。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志愿体系建设,选取5个社区(村)试点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招募212名志愿者加入“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着力形成全覆盖的法律志愿服务网络。

3、落实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程。主动适应困难群众的民生需求,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经济困难认定基准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0倍调整为2.5倍,惠及更多困难群众。继续推行律师值班制度,每天安排一名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窗口值班,负责解答来访法律咨询,指导当事人办理法律援助申请,并协助解决来访人员的涉法事项。从规范工作流程、统一卷宗文书格式和健全回访制度入手,加强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监督。

借助全国助残日、“蓝丝带”等主题宣传活动,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使法律援助走进困难群众日常生活。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00件,代书33件,接待咨询923件,完成全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指标任务的166.7%,多次获群众锦旗、致信感谢。

(五)以发展为根本,构筑更牢固的司法行政基础。

1、完成“两个中心”建设。高质量如期完成省、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任务。投入150万元,选址左家塘街道办事处六楼,改建面积达800㎡的高规格社区矫正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简称“两个中心”)。“两个中心”于11月21日建成投入运行,中心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社区矫正宣告室、训诫室、执法室、心理咨询室、监控室、档案室、教育培训室、社会联络室等一应俱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有6个服务窗口,中心还开设了“法律氧吧”等特色区域,最大限度地整合了司法行政职能,实现了机构规模由小到大、功能布局由散到聚的转变。

2、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年2月,区编委办发文,明确黎托、东山司法所为副科级机构,至此,我区有4个司法所成功升格,所长解决副科实职待遇,司法所地位进一步提升。大力开展省级模范、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洞井司法所作为全国模范司法所接受上级领导、省内外兄弟单位考察10余批次。东山、跳马司法所被命名为“第六批湖南省规范化司法所”。

3、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和文化建设。抓好思想政治这一根本性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围绕专题学、对照标准学、党课辅导学,促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干部队伍严的精神、实的作风进一步树立,展现出新变化、新气象。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文化建设,制作印有司法徽标和宣传标语的纸巾盒、纸杯、雨伞等文化产品。在办公区域设置单位宣传栏、工作指示牌,为工作人员佩发制服,工作证,把服务形象摆在窗口、亮在一线。

二、2017年工作设想。

2017年工作思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推进法治xx建设为主线,以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为重点,加强基层基础和过硬队伍建设,为建设财富xx、品质xx、幸福xx,打造中部领先、国内一流的现代化强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1、推进法治xx建设。召开“七五”普法会议,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围绕宪法日开展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活动。突出重点对象学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制度,依托砂子塘泰禹小学资源优势,建好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提高法治副校长配备率,增强青少年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借助网络、微信、微视频、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介传播法治文化,增强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因地制宜打造1-2个法治公园、广场或长廊,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深化法治街道、法治社区、法治学校创建活动,提高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2、筑牢维稳第一防线。全面贯彻《人民调解法》,完善街道(镇)、社区(筹委会)、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强化交通事故、医疗卫生、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等领域的纠纷调解。按照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实施方案,落实人民调解员奖励补贴,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等级制度,促进人民调解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健全“三调联动”工作体系,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无缝对接。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形式,招聘一批法学专业人才充实到人民调解员队伍。探索建立律师参与矛盾化解工作机制,提升矛盾化解成功率。

3、加强特殊人群管控。从完善功能布局、健全规章制度等方面着手,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和应用。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制定社区矫正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提升社区矫正经费使用效率。完善风险评估体系,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分级管理机制,将有吸毒史、未成年服刑人员及暴力犯罪服刑人员一律列为严管对象,重点监管。落实指纹图像核查通报和电子腕带、手机定位等监管措施,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争取派出所的支持做好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实及社区服刑人员的摸排工作。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积极为回归人员就业安置提供政策和信息支持。

4、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整合法律资源,为群众提供全天候、全流程、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全面铺开街道(镇)、社区(筹委会)、村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继续深入开展“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对律师到岗情况进行核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常态化机制,加大对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服务对象援助力度,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着力形成全覆盖的法律志愿服务网络。

5、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抓好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引导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加强理论武装和党性修养,推进创新发展理念在司法行政领域的科学实践。加强调查研究,主动到矛盾、问题多的一线,到改革发展、维护稳定的前沿调研,聚焦司法行政改革发展重点、薄弱点和关键点,精准施策,提升服务发展能力水平。分级分层次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活动,加强一线人员岗位和实战锻炼。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扶贫攻坚活动,扎实开展民意快线、“三联三访”等联系群众工作。

司法总结区司法局基层半年工作总结篇三

司法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县委的要求,制定了《××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使司法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二、积极推进“依法治县”,努力使全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根据依法治县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县20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1、xx年3月18日上午,作为县综治维稳成员单位,××县司法局参加了县委政法委、县综治维稳委在××县城公园广场上举行的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此次宣传活动围绕“平安和谐稳定”的主题,突出“创建平安、人人参与;构建和谐、人人共享、维护稳定、人人有责”的内涵,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县司法局共出动宣传车辆1辆,悬挂布标两条幅,展出以“争做遵纪守法公民、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等维稳内容的宣传展板15块,向群众发放了《婚姻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普法宣传材料xx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5人次,受教育群众达2500余人。宣传活动吸引了大量群众,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xx年3月24日上午,××县司法局和县妇联在××县城百货大楼前联合举行大型法律咨询和综治宣传活动。宣传活动通过采取悬挂横幅及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现场法律咨询解答、车辆巡回广播宣传等形式。集中宣传了《妇女权益保障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婚姻法》、《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司法局展出维护青少年、农民工、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惠民法制宣传等展板14个,现场散发宣传资料1000多份,赠送法律书籍50余册,解答法律咨询50余起。

3、xx年5月18日,由××县司法局、县文明办、县教育局联合开展的全县“律师进校园”法制宣传活动正式启动。司法局选派优秀律师从5月、11月分别给职中、祥城镇一中、三中、二中、禾甸中学、米甸中学五所中学的7786名师生上法制教育课,活动以“弘扬法治、崇尚文明、爱国守法”为主题,通过此次活动,将进一步充实我县青少年法制教育队伍力量,强化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有效防控青少年的违法犯罪,为青少年的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环境。

4、xx年11月2日,由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共青团××县委联合在全县青少年中开展“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一是在四中举行“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共有1600多名在校高中生参加了法律知识竞赛。二是县直各学校、单位及各普法依法治理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各地200多名学生青少年参加第六届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

5、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全县147个人民调委会、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法委订阅《人民调解》156份。征订《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五五”普法教材150多册,发放到各乡镇司法所,发放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城乡规划法》等宣传资料,以及100多套法制宣传挂图。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实施,组织全县各普法单位征订《禁毒法学习读本》600本,《禁毒法学习读本》(青少年版)251本。向全县各普法单位发放《反邪教法制读本》600本,发放《农村实用法律法规选编》500本以及各种“五五”普法资料1200份。

6、开展“五五”普法督促检查工作。xx年8月11日--13日,由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普法办和县委依法治县办组成检查组,对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组由县政协副主席马国芝和县人大法工委主任宝文才带队,深入到县工商局、县地税局、县经济局、县法制局、县教育局、县劳动局、县质监局、县电力公司、祥城镇和米甸镇等普法依法治理单位,重点检查了“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建立情况、普法档案资料整理情况、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形式、措施和成效、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情况等,并对下一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打算作了了解。

7、完成政协××县x届x次会议第142号提案的答复工作。××县司法局于2月3日—13日,由局领导亲自带队,组成的调研组,深入到全县10个基层司法所对全县开展法制宣传和人民调解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认真研究了政协××县七届二次会议第142号提案,通过前期一系列周密的准备工作,对第142号提案作了认真的答复,并对委员进行了回访,得到了提案人委员的满意回复。

司法总结区司法局基层半年工作总结篇四

20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与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以“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为载体,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证,充分发挥法律保障、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四大职能作用,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迈出新步伐。

(一)基层设施建设全面推进。一是加大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20xx〕7号),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关于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行〔〕36号)和省委省政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要求,经局领导多方沟通协调,我局分别与县交通局、县国土局签订了调整使用乡镇办公用房和补偿的协议,将乐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第21次会议已研究同意将县交通局位于南口乡的交通管理站办公用房调整给县司法局南口司法所使用;将县国土资源局位于漠源乡的国土资源所办公用房调整给县司法局漠源司法所使用。率先完成了两个个司法所独立办公用房的建设任务。二是争取改善局办公用房条件。因府前路改造,现有办公楼要拆迁,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局搬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旧办公楼办公,并同意我局依法公开拍卖两套我局所有的房产解决调整后办公楼的部分改造和修缮经费,大大地改善了我局的现有办公条件。

(二)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开展了“三排查一促进”活动。我局组织各基层司法所对各类上访的矛盾纠纷、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重点管控高危人群进行了认真排查清理和调处。5月底,初步排查出矛盾纠纷211件,化解210件;排查重点人员256名,管控241名。针对排查出的疑难矛盾纠纷,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调处措施、时限。针对高危人群和重点人员,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责”管控责任。二是做到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化。半年来,要求基层司法所组织各调解组织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台帐制度,实行“三包”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三靠前”的矛盾纠纷调解模式。使我县的调解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三是落实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重点做好了人民调解“666等比数列”工程第二批示范点的迎检验收工作。确立示范村调委会5个(玉华村、黄潭村、白莲村、常安村、上洋村),示范人民调解员50个(翁晓辉等50人),较好地完成市局下达给我县第二批人民调解示范村5个、示范人民调解员50个的工作,并通过了市里的检查验收。至此,实现规范化调委会达90%以上,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实现“四个前、四个得、三不出、三减少、二达到、二提高”的目标。四是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和切实做好突发事件的调处工作。我们在坚持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纠纷调解的同时,于春节、“两会”期间分别组织开展了一次全县性的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同时还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调处工作,如对白莲镇“2•4”事件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案件,我局集中人力和时间,组织力量深入群众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发放宣传提纲,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告知群众,引导他们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五是开展纪念《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施行二十周年人民调解专项活动。6月17日,组织全县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中的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走上街头,在乡镇人口密集和人员流动量大的地点开设宣传咨询点,结合当地矛盾纠纷的特点、趋势,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介绍典型案例、现场解答咨询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法律、法规,以案释法,调解纠纷。充分借助法制宣传中心户等媒介,广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作用的宣传活动,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半年来,全县共排查纠纷1347起,调处成功1196起,调处成功率88.8%,其中人民调解239起,调处成功234起,调处成功率97.9%;司法调解922起,已调解结案780起(其中调解结案的民商事案件110件,调解撤诉的民商事案件670件),调解结案率84.6%,行政调解186起,调处成功182起,调处成功率97.8%。

(三)安置帮教工作稳步开展。我局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化”的要求,切实加强“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根据职责,重点做好衔接工作,搞好“两劳”人员摸底造册,建立相应台帐。一是做好衔接录入工作。根据监所提供的信息和排查回访掌握的最新情况,逐人进行信息核对,补充填写《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登记卡》,梳理登记,完整建立帮教管理档案,实行台帐式分类管理。重点对20xx年新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31人做好衔接工作,并与其签订帮教协议书,避免脱管和漏管。二是建立好安帮网络和教育网络。全县共建立帮教工作小组155个,帮教工作人员850人,采取社会帮教和家庭帮教相结合,将每个帮教对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解决他们的一些实际问题,同时又从思想上给予正确引导。三是开展专项排查活动。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融入到“三排查一促进”活动之中,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该活动将持续到10月份,按准备部署、排查回访、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准备部署阶段,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0日,主要抓动员部署、制定方案和信息录入与传递工作;排查回访阶段,时间为5月1日至9月31日,主要是对未衔接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排查、对已衔接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回访帮教;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31日,县(市、区)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总结排查回访专项活动)。四是落实制度,加强管理。重点完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挂包制和成员单位与重点对象“结对子”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制度和落实每季度帮教对象联席会议制度。

通过多种帮教措施的实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我县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全县—20xx年共有刑释解教人员637人,重新犯罪人员3人,重新犯罪率为0.48%。

二、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在全县范围切实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做好普法工作。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普法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总结、探索、完善。二是抓好普法载体建设。巩固原有的村(居)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中心户等形式宣传阵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普法载体和形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和影响力。继续巩固板报、墙报、宣传专栏、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传统的宣传阵地。

(二)深入开展“法律九进”活动。积极推进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军营、进高墙”活动,继续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做好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一是围绕中心,根据需求,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围绕综治宣传月,大力开展与平安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围绕“3•15”消费者维权日,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法律咨询和提供法律援助等形式大力开展活动;围绕“3•8”妇女节,以提供法律援助为重点,大力开展妇女维权活动;围绕今年颁布实施的《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配合人防办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围绕《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配合县供电公司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二是结合“四百”活动,进村入户宣传涉林法律知识。我局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驻白莲村开展“四百”活动的同时,通过召开白莲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座谈会和走访农户等方式宣传涉林法律法规。乡镇司法所也按要求充分利用乡镇开展“四百”活动之机,进村入户了解民情民意,广泛宣传与农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宣传。5月份,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助理员,进村、入社区将《法律援助条例》、《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便民指南等法律援助宣传材料发放到农户手中,并开展法律咨询流动服务。通过开展发放宣传材料和法律咨询流动服务,向各乡村、社区居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的性质、受援对象及条件、受援范围和形式、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应提供的材料、援助机构的设置情况等,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万多份。四是针对白莲镇信访问题开展普法宣传。在白莲镇信访问题中,从我局职能入手,以加强法制宣传为重点,积极参与解决信访问题。发放《刑法》中有关“打、砸、抢、烧”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条文宣传单1000余份,同时,积极参加林地纠纷专题协调,就林业资源转让合同的合法性问题,由局领导和律师给该乡党政领导干部及群众讲解有关林业方面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群众走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同时各乡镇司法所因地制宜地开展“法律九进”活动,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加深入人心,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群众的学法用法热情和维权意识。

(三)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及时组织起草制定了20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具体指导乡镇及县直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探索完善“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形式和新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一)优化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结合全局工作实际,我局把加强队伍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一是加强了目标责任意识。按照《20xx年将乐县司法局工作意见》要求,下发了《岗位目标责任状》、《基层工作量化管理考核表》、《基层司法所特色工作考评标准》等,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跟踪,并把股室岗位职责分解落实到个人,实行定人、定岗、定任务。同时与各股室处所签订综治责任状,切实做到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家的人,确保队伍管理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将纪[20xx]7号文件精神,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开展了“弘扬正气、合力争先”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把反腐倡廉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目前全局干警没有违法违纪的情况发生。三是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通过开展“四百”活动、“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务实进取的工作作风得到深化。每季度一督查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延伸,领导带队深入乡镇指导协调工作的次数明显增加,全局干警从思想、业务能力上实现长足发展。

(二)强化了党员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能力。3月下旬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在县机关党工委指导组的精心指导下,局党支部以“科学发展、激情创业、追赶主轴”为重点,以“服务科学发展、司法行政先行”为主题,以“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为实践载体,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党支部集中学习会3次、解放思想讨论会1次、各类座谈会2场、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支部党员共完成心得体会7篇、调研文章2篇;发放征求意见问卷100份,共征集到意见、建议38条(整理汇总为6大类21项问题)。我局党支部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认真梳理、吸纳,并分解到各股室加以对照落实整改。通过学习,全局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实现了“三个坚定”,即坚定了解放思想、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信心;坚定了推进思想政治建设与业务能力建设同步、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与社会发展同步、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增长同步的信心;坚定了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促提高、以改革发展成果惠民利民的信心。

五、力求实效,积极开展“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

(一)进村(社区)入户,扎实开展“四百”活动。重点开展白莲村和百花社区部分街道的“四百”活动。成立“四百”活动挂村工作队和挂社区工作队,制作便民服务联系卡1860张,做好民情日记,组队下乡、进村、入社区接访人民群众,了解民情,排查矛盾纠纷,尤其是排查存在涉法涉诉纠纷隐患。如局领导定期带队到所挂白莲村和社区走访服务群众,收集到各种矛盾纠纷和意见建议共16条,向农户发放“四百活动”宣传提纲620份,并为家庭困难户送出慰问金600元。对力所能及的问题及时解决,对本部门无法解决的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加以解决。同时各司法所也积极融入到各乡镇“四百”活动中,认真了解民情民意,做好工作日志,力所能及地解决相关问题。

(二)结合实际,着力开展“创五优争先行”活动。按照“创五优争先行”活动要求及考评细则,结合本局股室职能,确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窗口股室为重点“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单位,在完善全局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窗口单位再根据自己的本职职责,结合五优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力求做到不发生一起投诉,不办一件错案(证),不怠慢一位当事人,不发生当事人找不到人的现象,确保树好窗口形象,高效运转,优质服务,业绩提升。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存在问题:

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需多方联动,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是矛盾纠纷依然严峻,有待创新工作方式和进一步加大调处力度。

司法总结区司法局基层半年工作总结篇五

以“平安江北”创建为契机,狠抓基层基础工作。

为促进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优化投资环境。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月份,全区一般民间纠纷排查。

1255。

起,已调处成功。

1211。

起,成功率。

96.5。

重大疑难纠纷排查。

38。

起,成功调处。

38。

起,调处成功率。

100。

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

30。

成功调处。

16。

起,其余的都落实了预防。

20*。

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今年来,我区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以此为契机,有力的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

20*。

11。

4

个司法所基本达到《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标准。

我们通过继续开展。

“人民满意的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并加强业务学习和相互交流,今年,分别组织司法所长,司法所内勤外出考察。先后到宁海,鄞州区进行学习。在组织人民调解干部培训班的同时,要求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参加。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今年,指导司法所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生动活泼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区司法所积极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为基层政府提司法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止群体性上访。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主动参与、指导。基层司法所通过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基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100。

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排调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交流情况,研讨复杂疑难问题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请区法院民事庭的同志进行了解析和指导对近期的主要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预防,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

密切关注我区在城市化、工业化推进,利益格局深入调整和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坚持预防和调处并重,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22。

(去年春节和“两会”期间排查调处的矛盾为。

187。

件)。

年初,我区城区。

4

个街道。

25。

个社区全部配备了专职调解干部。慈城镇新建了。

7

个区域性调解组织和。

4

个农村社区调委会。并对。

41。

个行政村调委会进行了整顿。针对我区新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这一新情况,我们及时组织调研,并撰写了《如何发挥专职调解员的作用》的调研文章,从五个方面阐述了如何加强对专职调解员的聘用、培训、管理和监督,对今后在其他街道、镇推广此项工作具有指导意义。我们还组织开展了关于人民调解员经费落实地专项调研,力争出台一个更为合理,更为公平地报酬支付方式。另外,我们还配合区法院做好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

今年,我局组织了。

5

批、

5

个街道和。

25。

个社区调委会主任参加旁听典型民事案件的庭审,让调解干部了解审理案件的程序和方法,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调解干部反映较好。由于城区社区与镇村调解干部的文化程度、调解水平存在差距,我们分批组织了城区调解干部和村调解干部培训班,在课程安排和内容深浅上作了精心准备,增强针对性,更好地提高他们的法律政策水平和道德水平、文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利用培训班也加强了对信访条例的宣传。白沙、文教、中马、孔浦街道、慈城镇也都举办了调解干部业务培训班。同时开展了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检查活动,制定了评分标准和表格,在自查地基础上,我们又组织司法所长一同进行抽查,对调解协议书说理不清、表达不充分,制作要件残缺等问题现场指明,提高了调解干部的业务素质,增强了调处矛盾纠纷的技能。

及时印发了宁波市人民政府第。

127。

号令,向区人大汇报了。

20*。

20*。

年的帮教安置工作情况。并对。

127。

15。

万,到。

10。

月底,全区共建有安置基地。

8

个,今年。

月份,我区共接收归正人员。

46。

名,重新违法犯罪。

2

名。目前,全区共有。

473。

名归正人员,已落实帮教。

473。

名,安置。

435。

名,帮教率达到。

100。

安置率达到。

92。

重新犯罪。

5

个,管理犯罪率。

1

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此人员地重新违法犯罪,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4

20*。

年归正人员开展了一次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对象特别是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列为重点帮教对象,进行重点帮教。

针对。

20*。

年,我区部分辖区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有所提高,我局组织撰写了《积极探索努力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工作》的调研文章,在总结过去的经验的基础上,从安置方法、帮教方法、管理方法和综合治理四个方面论述了如何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为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意义。

一是开展走访帮教活动。

在元旦、春节期间对重点帮教对象和特困归正人员开展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局领导带领基层科同志下辖区走访了

10。

户特困归正人员家庭,发给救济金。

3000。

元。各街道、慈城镇也组织了相应的走访帮教活动,共走访。

107。

户,发放救济金。

61840。

元。庄桥街道拨出专项资金。

3000。

元,用于走访帮教活动。使归正人员切实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和帮助。

二是开展“大墙内”帮教活动。

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帮教组,赴浙江少管所,对江北籍罪犯开展帮教活动。向服刑人员传达家乡政府和人民的问候,同时提出了要求他们正确把握自己,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的希望。促进了服刑人员的改造,并为归正人员安置工作提前做好准备。

司法总结区司法局基层半年工作总结篇六

2016年,xx区司法局在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在加强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同时,十分注重宣传信息工作,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截止至11月底,xx区司法局累计向市、区各级党政刊物报送信息28篇,被市信息快报采用3篇,《xx信息》采用8篇,市《司法信息》采用5篇,媒体报刊采用11篇,我局主要通过以下几条措施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

(一)领导重视。局领导非常重视宣传工作,一直以“发展要有新思路、工作要有新举措”的理念,要求宣传工作要实行目标管理,任务到人。制定《xx区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宣传管理办法》,年初制定年度宣传工作计划,将信息宣传任务指标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人,将此项工作作为对科室和个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点内容之一,激发开展信息宣传工作的热情,形成了信息宣传工作的良好氛围。

为提升稿件质量,要求每篇稿件在对外发表前必须由分管局长审核把关,做到稿件宣传稿件内容及时、准确、全面。局班子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工作,在年初与各科室签订的《信息工作目标责任书》,没有完成任务的科室,将在年终的目标考核中,扣除相应的分值。由副调研员黄仁武同志主管信息工作。

局长卢光辉同志经常过问,多次对信息工作作出指示,今年5月在全局信息工作会议上指出,“信息工作开局不错,要认真研究今年工作方针,希望各科室紧密配合,信息工作更上一层楼”。各科室都很重视,这项工作抓得紧,出题目、写信息,在本科室形成积极报送信息的氛围,基层科、矫正科等科室连续几年保持先进。实践证明,只要领导重视,常抓不懈,上下齐心协力,这项工作就能不断开创新局面。

(二)重点突出。现在的宣传工作在内容上较以往有了新的突破,不单纯把普法宣传方面的内容作为重点,而是转变宣传思路,侧重于“三个围绕”。

一是围绕xx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如如何在全面推进xx振兴发展、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先锋城区的进程中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如何在xx“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的工作中发挥基层司法行政维稳作用等开展新闻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二是围绕司法行政系统本职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及法律援助等业务的宣传和落实,进一步彰显司法行政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从一个崭新的切入点入手,让社会各界以全新的视角来真正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和实效性。

三是围绕法治惠民便民工作,着重打造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升级“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等服务民生工作并加强宣传,为今后的司法行政工作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我区作为全市首批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单位,在社区矫正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亮点。信息员及时将工作亮点归纳总结,上报信息,工作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充分肯定。

(三)创新载体。除了传统的报纸、海报和党政信息刊物,我们充分利用网络宣传优势,依托xx电子政务网、xx社区家园网等网络平台,xx城事、平安xx等微信公众号,扩大司法行政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同时,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有重大活动时主动邀请媒体进行采访,争取多见报多宣传。

《晶报》报道了社区矫正科李向东科长先进事迹;xx为解决基层司法所出行难问题,为每个基层司法所解决了2辆社区矫正专用自行车,多家媒体、网站、报刊在第一时间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报道及转载。及时反映司法行政工作动态,使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和关注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督和改进司法行政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公开、政务透明,助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弘扬改革创新精神,为作风建设注入正能量。

司法总结区司法局基层半年工作总结篇七

我局在2015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30条,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没有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加强主动公开。我局充分依托中国xx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创新电子政务公开方式,推进政务公开网站建设,各部门和乡镇街均开设了子网站,作为对外公开的平台,把政务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确立了30家牵头单位,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公开单位覆盖面100%。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和示范单位建设工作,,选择毛坦厂镇、三十铺、等10家单位为示范单位,加强示范点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同时,利用百姓畅言、政民互动、在线办事等板块,加强网络舆情管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建议提案办理等情况。

我局在抓好一般性信息公开的同时,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设立了若干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涉及“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程招标、工程采购、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多方面。

一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坚持依法行政,加大了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开区直单位权力清单,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扎实推进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结果、行政审批运行结果、行政备案监管结果等公开。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公开行政权力信息251条。

二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根据今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对政府预算、决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决算要求公开到具体项目。同时对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信息进行公示公开,提升预算执行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大了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公开财政信息794条。

三是加强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政府投资项目、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共产品质量监管、公共信息服务等,要求所涉有关单位及时公开到位。推进学校招生、科技管理、医疗卫生、就业等领域信息公开,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推进环境监测、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等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抓好征地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政府采购等方面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局贯彻实施《条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五、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切实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我局工作职能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二是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三是进一步增强保密审查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无泄密事件发生。

司法总结区司法局基层半年工作总结篇八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统揽按照“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政法工作要求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打造滨江生态幸福城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20工作简要回顾。

(一)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一是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区按“七有”标准成立95所市(村)民法制学校,其中示范性法制学校14所,累计上课586堂。年12月4日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到我区樟树垅社区,对市民法制学校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突出“3.5”、“3.8”、“6.26”农村法制宣传月、“12.4”等主题,全年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36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2万份(册),接待法律咨询8000余人次,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三是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无纸化普法考试工作,参考率100%,考试合格率100%。

(二)坚持调纠促和,人民调解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实乡镇(街道)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927起,调处927起,化解成功914起,调解率达100%,成功率98%。其中防止民转刑3起,防止群体性上访7起46人。同时,突出服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抽调4人参与雪峰南路、桃花新城、云峰水泥、六岭公园等项目建设,为工程建设提供法律服务。二是开展“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诉息访促平安”专项调解活动。对市级交办的和区级安排的30件信访积案,我局从法援中心和辖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择优安排法律工作者实行“一对一”随案跟踪法律服务。全年通过“三调联动”成功调处纠纷55件,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同意建立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由财政安排专项经费16万元予以保障。

(三)加强社会管理,特殊人群管控规范。

一是强化社区矫正日常管理。严格工作程序,截止2015年底,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98人,已解除67人,现在册接受管理人数131人,开展社会调查评估150起,无脱管、漏管现象,矫正对象无重新违法犯罪。二是完善刑释人员安置帮教信息建档。全面建立辖区刑释人员信息库,实现了刑释人员信息平台联网;三是落实刑满释放人员的“必接”制度。9月24日从常德津市监狱将雨溪“三无人员”翁建中接回,列入重点帮教对象。

(四)强化工作举措,法律援助服务民生。

一是加大法援宣传力度。公布法援热线电话。全年发送法援宣传资料7万份,在《邵阳晚报》刊登法援宣传信息148次,在司法行政官方网宣传10次,上街下乡宣传28次,入户专访余人次。二是落实“应援尽援”,超额完成任务。应完成法援案件260件。实际受理援助案件315件,其中民事案件256件,刑事案件57件,行政案件2件;已结案278件。便民接待处解答法律咨询1067人次,其中来访431人、来电636人,居三区第一。三是在xx交警大队设立法援工作站。参与交通事故调处,及时化解纠纷。

(五)立足群众满意,队伍形象有效改善。

一是抓动员促落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实施方案落实各阶段的目标任务。二是抓实事促形象。在面铺村开展“三边三年”绿色行动,在苏家村开展新农村建设,联系指导北正街社区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加强了与基层的联系。三是抓恳谈促民调。在九井湾社区开展“干部大走访”和“民情恳谈”活动,通过入户走访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和整改落实。印发了8万份宣传资料,开通介绍司法行政职能的电话彩铃,群发短信20万条。下半年全省民我区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形象提升至60名。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人员力量不足。我局14个基层司法所都是1人所,其中有3个所,因退休或疾病或抽调重点工程指挥部,不能全身心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二是社区矫正工作量大。到年2月底时我局已接收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有211人,城南司法所现在册管理的矫正对象就达29人。三是基层司法所政治待遇落实难,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三、2016年工作设想和措施。

2016年,我局将全面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平安xx、法治xx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求真务实,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推进全民普法,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是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二是深入推进市民法制学校建设。全区所有村(社区)建成市(村)民法制学校,设置法制宣传专栏,每半年更新1次,每年上课6堂,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法律素质。该项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综治考核和绩效考核范畴。

三是按照“三进三争”活动要求,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村)”,指导各社区(村)聘请律师或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

四是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启动“七五”普法规划调研。

二、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一是完善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按“五有”、“六统一”标准查漏补缺,进行规范,对外公布调解委员会成员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上半年举办全区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

二是指导推广乡镇街道购买人民调解服务,扩大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

三是全面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制定具体考评办法,强化考核,确保“矛盾不上交”。发挥司法所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及时张贴调解通报,扩大群众知晓度。

四是继续开展“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访息诉促平安”专项调解活动,引导辖区法律工作者参与信访积案化解,加强案件的跟踪法律服务,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三、强化法律援助工作,提升服务民生的能力。

一是按照“应援尽援”的要求,全年拟受理各类法援案件320件。

二是加强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今年4月、7月、10月组织全区法律援助人员培训3次。

三是全面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站。7月份前完成每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完成招牌、制度上墙等任务。协调横向各部门的联系,力争设站点不少于10个。

四是加大宣传,在电视台开设公益宣传广告,在地方报刊开设专栏。9月份前完成上街下乡宣传6次,发送宣传资料10万份。

四、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努力消除不稳定因素。

一是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健全社区矫正三级网络建设,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实现无缝对接,监管到位,做到“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确保不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

二是开展“三帮一促”主题帮教活动,对刑释人员及时排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是完成省市“民生实事项目”项目--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任务,使其成为社区矫正文书交接、入(解)矫宣告、奖惩训诫、心理咨询、信息监控、教育培训和档案管理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场所。

五、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继续开展队伍建设年专项活动,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大对司法所的管理,提高干部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是以“三联二访一帮”和“三进三争”活动为载体,开展2次以上的干部大走访活动、3次以上民情恳谈活动,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将法治惠民落到实处。

三是落实挂点联所制度,每个班子成员与1-2个基层司法所联系,加大工作指导,并与该单位的民调成绩捆绑考核,列入内部精细化管理考核方案,每半年通报一次,年度进行考核。

四是加大对外宣传,提升司法行政干警形象。充分利用《邵阳日报》、《平安邵阳应急平台》、《邵阳民生频道》及手机报、手机短信等媒体开展宣传。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确保全省综治民调我区司法行政干警形象进入前50名。

司法总结区司法局基层半年工作总结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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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体会。

向大家做个汇报,不当之处,请大家指正。

一、认真学习、学以致用。我在部队是从事通信工作,对司法系统根本就没有接触过,刚到司法局确实感到无所适从,怎么办?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只有通过学习,才能了解司法工作的特点,适应司法工作的要求,掌握做好司法工作的能力。记得刚到司法局的时候,正好临近春节,工作相对不忙,科长把xx年下半年的《中国司法》和《人民调解》、《司法工作实务》等资料拿来让我学习,经过半个多月的认真学习,对将要从事的行业有了初步印象。慢慢地接触科里的工作,经常和司法所的同志们打交道,对自己专业知识的欠缺也就有了一个明确的认识。通过在工作中查找资料、向老同志请教,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积累,做到了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提升工作能力。

二、努力工作、做出成绩。基层科的工作比较繁杂,任务也比较多,既要做好上级交办的任务,又要服务指导好司法所。一年来,我共撰写了各类文稿70余篇、信息10余篇,下司法所调研学习近30多次。为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引导全区大调解工作走向深入。4月受局领导委托,撰写了《武昌区人民调解员“以奖代补”实施方案》,通过调查研究、向司法所征求意见、网上公示等办法,经过5个月的酝酿、几易其稿,该《办法》在10月正式实行,较好地完成了我们科今年的创新目标。在努力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全科同志完成了几次大型活动,如参与组织了年初的《武昌区首席人民调解员工作大会》;4-6月份的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为7个司法所制做了标示、标牌、上墙公示栏共计58块,并把14个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档案装订成册,上报市局省厅;10月对社区主任和首调员的培训;《调解就是执法》法律知识竞赛。加班加点,配合其他科室,完成好突击性任务。帮助政治处完成党建《五个基本建设》检查验收准备工作,参与中南司法所人民满意站所创建活动等。每次都能较好地完成任务,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

三、发挥优势、展示自己。 我以前接触过电脑图像处理和幻灯片制作,可以做一些简单的处理,在今年《调解就是执法》知识竞赛和中南司法所创建人民满意站所活动中,充分发挥自己这方面的优势,连续加班几个晚上,制作出令人满意的幻灯片,为这两项活动提供了助力。

过去的一年是我走上新岗位的一年,有成绩,有遗憾。工作中存在着不少瑕疵,有待进一步改进;专业知识的学习没有深入,有待进一步加强。希望明年的工作在大家的帮助指导下做得更好!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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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基层科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党的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平安江北”创建为契机,狠抓基层基础工作,为促进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化投资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1-11月份,全区一般民间纠纷排查1255起,已调处成功1211起,成功率96.5%,重大疑难纠纷排查38起,成功调处38起,调处成功率100%,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30起,成功调处16起,其余的都落实了预防。xx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今年来,我区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以此为契机,有力的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

(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区司法所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市司法局[]11号文件关于《宁波市新一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江北区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办法对司法所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内部管理、考核方式等都作了详尽规定。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区司法所全面达到新一轮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并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地指导力度,就司法所建设,制度上墙等内容多次走访,统一制订司法所管理制度、司法所职责等上墙内容。目前已有4个司法所基本达到《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标准。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我们通过继续开展“人民满意的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并加强业务学习和相互交流,今年,分别组织司法所长,司法所内勤外出考察。先后到宁海,鄞州区进行学习。在组织人民调解干部培训班的同时,要求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参加。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发挥职能、促进和谐发展。今年,指导司法所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生动活泼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区司法所积极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为基层政府提司法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止群体性上访。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主动参与、指导。基层司法所通过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基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加大重大疑难纠纷调处力度。以排查为先导,狠抓重点纠纷的调处。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司法所都制定了辖区内不安定因素的预警方案。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专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疏理和调处;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今年调处了多起赔偿金额达十几万元的重大纠纷。慈城镇司法所对去年遗留的重大疑难纠纷进行了专项调处,成功率达100%。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排调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交流情况,研讨复杂疑难问题。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请区法院民事庭的同志进行了解析和指导。对近期的主要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预防,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

二、扎实抓好人民调解工作。

密切关注我区在城市化、工业化推进,利益格局深入调整和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坚持预防和调处并重,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一)因时制宜,狠抓热点问题。针对农村土地征用、城建规划、劳动和社会保障及节前突出的拖欠职工工资等引发的不安定因素等热点、难点问题,制定预案,加强对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力度。首先是组织学习了省、市关于春节和“两会”期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工作的通知精神,并召开了全区司法所长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工作的通知》。同时,发挥基层各司法所人员身处一线的优势,调动其积极性。要求各司法所组织辖区调委会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其次各镇、街道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当作当前维护稳定的首要工作任务,分别召开村、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调解主任会议,将排查调处任务落实到基层。由于措施得力,元旦、春节和“两会”国庆期间没有发生影响大的群体性事件,并且民间纠纷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2%(去年春节和“两会”期间排查调处的矛盾为187件)。

(二)注重队伍建设,加强调研。年初,我区城区4个街道25个社区全部配备了专职调解干部。慈城镇新建了7个区域性调解组织和4个农村社区调委会。并对41个行政村调委会进行了整顿。针对我区新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这一新情况,我们及时组织调研,并撰写了《如何发挥专职调解员的作用》的调研文章,从五个方面阐述了如何加强对专职调解员的聘用、培训、管理和监督,对今后在其他街道、镇推广此项工作具有指导意义。我们还组织开展了关于人民调解员经费落实地专项调研,力争出台一个更为合理,更为公平地报酬支付方式。另外,我们还配合区法院做好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

(三)加强培训、提高技能。今年,我局组织了5批、5个街道和25个社区调委会主任参加旁听典型民事案件的庭审,让调解干部了解审理案件的程序和方法,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调解干部反映较好。由于城区社区与镇村调解干部的文化程度、调解水平存在差距,我们分批组织了城区调解干部和村调解干部培训班,在课程安排和内容深浅上作了精心准备,增强针对性,更好地提高他们的法律政策水平和道德水平、文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利用培训班也加强了对信访条例的宣传。白沙、文教、中马、孔浦街道、慈城镇也都举办了调解干部业务培训班。同时开展了人民调解。

协议书。

质量检查活动,制定了评分标准和表格,在自查地基础上,我们又组织司法所长一同进行抽查,对调解协议书说理不清、表达不充分,制作要件残缺等问题现场指明,提高了调解干部的业务素质,增强了调处矛盾纠纷的技能。

三、扎扎实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和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切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及时印发了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向区人大汇报了-xx年的帮教安置工作情况。并对127号令的落实开展了调研。统一设计印刷了安置帮教谈话登记本,并与区政法委、公安分局等部门协调统一了台帐。今年区、街道、镇共落实安置帮教经费15万,到xx年10月底,全区共建有安置基地8个,今年1-11月份,我区共接收归正人员46名,重新违法犯罪2名。目前,全区共有473名归正人员,已落实帮教473名,安置435名,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2%。重新犯罪5个,管理犯罪率1%。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此人员地重新违法犯罪,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二)深入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工作。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的工作要求,各司法所结合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在重要节庆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开展定期排查工作,在排查的基础上,对归正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分类管理。今年4月份对xx年归正人员开展了一次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对象特别是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列为重点帮教对象,进行重点帮教。

(三)针对新情况及时调研。针对xx年,我区部分辖区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有所提高,我局组织撰写了《积极探索努力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工作》的调研文章,在总结过去的经验的基础上,从安置方法、帮教方法、管理方法和综合治理四个方面论述了如何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为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意义。

(四)组织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一是开展走访帮教活动。在元旦、春节期间对重点帮教对象和特困归正人员开展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局领导带领基层科同志下辖区走访了10户特困归正人员家庭,发给救济金3000元。各街道、慈城镇也组织了相应的走访帮教活动,共走访107户,发放救济金61840元。庄桥街道拨出专项资金3000元,用于走访帮教活动。使归正人员切实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和帮助。二是开展“大墙内”帮教活动。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帮教组,赴浙江少管所,对江北籍罪犯开展帮教活动。向服刑人员传达家乡政府和人民的问候,同时提出了要求他们正确把握自己,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的希望。促进了服刑人员的改造,并为归正人员安置工作提前做好准备。

基层工作总体思路: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中心,进一步强化和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抓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工作要点:

二、人民调解工作。

1、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健全调解工作网络。指导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发挥街道、镇调委会作用,提高涉法纠纷、群访纠纷和群体纠纷的调解实效。

2、加强调解干部的业务培训。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组织调解主任的培训工作。上半年局里举办一期全区调委会主任业务培训,继续组织好调解干部旁听民事案件审理。各司法所组织以会代训、以案析法、现场观摩等方式抓好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

三、安置帮教工作。

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努力形成规范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继续抓好“三项”工程的落实。筹集使用好安置帮教专项经费,落实好安置优惠政策,创建安置基地。继续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活动,上半年对归正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管理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积极开展对归正人员和矫正人员的帮教活动。狠抓安置帮教工作八项制度建设,实行对归正人员的分类管理,扎实抓好对重点归正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努力把重新违法犯罪率降低到最低限度。年内帮教率达到95%,安置率90%以上,年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4%以内。认真贯彻《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区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作用,理顺关系,加强衔接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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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今年来,我区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以此为契机,有力的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

(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区司法所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市司法局[]11号文件关于《宁波市新一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江北区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办法对司法所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内部管理、考核方式等都作了详尽规定。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区司法所全面达到新一轮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并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地指导力度,就司法所建设,制度上墙等内容多次走访,统一制订司法所管理制度、司法所职责等上墙内容。目前已有4个司法所基本达到《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标准。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我们通过继续开展“人民满意的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并加强业务学习和相互交流,今年,分别组织司法所长,司法所内勤外出考察。先后到宁海,鄞州区进行学习。在组织人民调解干部培训班的同时,要求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参加。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发挥职能、促进和谐发展。今年,指导司法所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生动活泼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区司法所积极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为基层政府提司法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止群体性上访。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主动参与、指导。基层司法所通过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基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加大重大疑难纠纷调处力度。以排查为先导,狠抓重点纠纷的调处。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司法所都制定了辖区内不安定因素的预警方案。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专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疏理和调处;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今年调处了多起赔偿金额达十几万元的重大纠纷。慈城镇司法所对去年遗留的重大疑难纠纷进行了专项调处,成功率达100%。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排调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交流情况,研讨复杂疑难问题。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请区法院民事庭的同志进行了解析和指导。对近期的主要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预防,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

二、扎实抓好人民调解工作。

密切关注我区在城市化、工业化推进,利益格局深入调整和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坚持预防和调处并重,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一)因时制宜,狠抓热点问题。针对农村土地征用、城建规划、劳动和社会保障及节前突出的拖欠职工工资等引发的不安定因素等热点、难点问题,制定预案,加强对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力度。首先是组织学习了省、市关于春节和“两会”期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工作的通知精神,并召开了全区司法所长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工作的通知》。同时,发挥基层各司法所人员身处一线的优势,调动其积极性。要求各司法所组织辖区调委会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其次各镇、街道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当作当前维护稳定的首要工作任务,分别召开村、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调解主任会议,将排查调处任务落实到基层。由于措施得力,元旦、春节和“两会”国庆期间没有发生影响大的群体性事件,并且民间纠纷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2%(去年春节和“两会”期间排查调处的矛盾为187件)。

(二)注重队伍建设,加强调研。年初,我区城区4个街道25个社区全部配备了专职调解干部。慈城镇新建了7个区域性调解组织和4个农村社区调委会。并对41个行政村调委会进行了整顿。针对我区新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这一新情况,我们及时组织调研,并撰写了《如何发挥专职调解员的作用》的调研文章,从五个方面阐述了如何加强对专职调解员的聘用、培训、管理和监督,对今后在其他街道、镇推广此项工作具有指导意义。我们还组织开展了关于人民调解员经费落实地专项调研,力争出台一个更为合理,更为公平地报酬支付方式。另外,我们还配合区法院做好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

(三)加强培训、提高技能。今年,我局组织了5批、5个街道和25个社区调委会主任参加旁听典型民事案件的庭审,让调解干部了解审理案件的程序和方法,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调解干部反映较好。由于城区社区与镇村调解干部的文化程度、调解水平存在差距,我们分批组织了城区调解干部和村调解干部培训班,在课程安排和内容深浅上作了精心准备,增强针对性,更好地提高他们的法律政策水平和道德水平、文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利用培训班也加强了对信访条例的宣传。白沙、文教、中马、孔浦街道、慈城镇也都举办了调解干部业务培训班。同时开展了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检查活动,制定了评分标准和表格,在自查地基础上,我们又组织司法所长一同进行抽查,对调解协议书说理不清、表达不充分,制作要件残缺等问题现场指明,提高了调解干部的业务素质,增强了调处矛盾纠纷的技能。

三、扎扎实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和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切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及时印发了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向区人大汇报了-xx年的帮教安置工作情况。并对127号令的落实开展了调研。统一设计印刷了安置帮教谈话登记本,并与区政法委、公安分局等部门协调统一了台帐。今年区、街道、镇共落实安置帮教经费15万,到xx年10月底,全区共建有安置基地8个,今年1-11月份,我区共接收归正人员46名,重新违法犯罪2名。目前,全区共有473名归正人员,已落实帮教473名,安置435名,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2%。重新犯罪5个,管理犯罪率1%。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此人员地重新违法犯罪,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二)深入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工作。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的工作要求,各司法所结合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在重要节庆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开展定期排查工作,在排查的基础上,对归正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分类管理。今年4月份对xx年归正人员开展了一次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对象特别是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列为重点帮教对象,进行重点帮教。

(三)针对新情况及时调研。针对xx年,我区部分辖区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有所提高,我局组织撰写了《积极探索努力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工作》的调研文章,在总结过去的经验的基础上,从安置方法、帮教方法、管理方法和综合治理四个方面论述了如何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为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意义。

二、人民调解工作。

1、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健全调解工作网络。指导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发挥街道、镇调委会作用,提高涉法纠纷、群访纠纷和群体纠纷的调解实效。

2、加强调解干部的业务培训。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组织调解主任的培训工作。上半年局里举办一期全区调委会主任业务培训,继续组织好调解干部旁听民事案件审理。各司法所组织以会代训、以案析法、现场观摩等方式抓好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

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努力形成规范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继续抓好“三项”工程的落实。筹集使用好安置帮教专项经费,落实好安置优惠政策,创建安置基地。继续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活动,上半年对归正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管理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积极开展对归正人员和矫正人员的帮教活动。狠抓安置帮教工作八项制度建设,实行对归正人员的分类管理,扎实抓好对重点归正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努力把重新违法犯罪率降低到最低限度。年内帮教率达到95%,安置率90%以上,年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4%以内。认真贯彻《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区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作用,理顺关系,加强衔接与协调。

司法总结区司法局基层半年工作总结篇十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为目标,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上半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坚持以_理论和“_”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上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经济强市这个中心,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为目标,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抓载体,深入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1、积极营造普法和依法治理良好氛围。是“五五”普法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依据市“五五”普法规划制定下发了《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为进一步推动“五五”普法目标的实现和任务的完成,营造普法和依法治理良好氛围,抓住“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这个契机,召开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会议,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的通知》,安排部署“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和迎检工作。全市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对照“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考核指标,认真组织自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抽调人员组成4个督查组,根据“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考核指标对部分乡镇(街道)、部分市直单位进行中期检查验收。同时,根据市督导检查指标,组织人员精心准备、选好抽查点,准备好文字材料、台帐,迎接上级检查。通过“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和迎检准备,掀起了普法和依法治理新高潮。

2、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以“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为载体,促进“法律六进”活动全面、深入、务实发展。组织人员深入到等地开展以“关注民生,服务大众”为主题活动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发放《物权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证法》等法律知识宣传材料1500余份,法律书籍160本,接待群众法律咨询96人次,深受群众的好评。同时派员组织人员到开展迎奥运法律咨询活动,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向群众宣传政策法规。现场为村民赠书、发放法制宣传资料,深受村民欢迎。据统计,活动当天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85人,发放宣传资料1500多份,赠送《农民身边的法律顾问》、《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书籍300多本。

3、有效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通过建立健全“户代表制度”,全面完善村、居自治和村、居公开各项制度,推进村级事务民主管理,依法保障农民群众的选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农村发展。在省、市命名我市首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基础上,今年等14个村又被市司法局、民政局联合命名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按照规范化小区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完善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提升我市社区建设和依法管理的水平。继续抓好3个“民主法治社区”试点社区,取得一定成效,并向全市推广,现创建工作现已全面推开,力争在“五五”普法结束时,全市有60%的社区跨入“民主法治社区”行列。

二、抓机制,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安定。

1、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努力克服司法所工作任务重、人员不足的困难,以各乡(镇)、街道综治服务中心力量为依托,把普法宣传、矛盾纠纷排查、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148”法律咨询等司法所各项业务工作溶入综治服务中心工作之中,借势借力,形成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整体合力,促使司法所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抓好全市第二批“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下发实施方案,确定当地参加第二批“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为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好扎实的基础工作。

2、关口前移,化解矛盾。以稳定为第一责任,坚持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和民间纠纷常规排查调处活动。从1月15日至3月15日,在全市开展了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以确保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社会安定、和谐。坚持实行“一月一排查”,做到“排查一件调处一件”,使大量群众性、复杂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晒口街道在排查过程中,发现居民对双友公司排烟粉尘污染问题反映较多,对此走访相关企业,协商解决办法。

司法总结区司法局基层半年工作总结篇十一

司法局基层科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平安江北”创建为契机,狠抓基层基础工作,为促进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化投资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1-11月份,全区一般民间纠纷排查1255起,已调处成功1211起,成功率96.5%,重大疑难纠纷排查38起,成功调处38起,调处成功率xx0%,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30起,成功调处16起,其余的都落实了预防。2009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年来,我区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以此为契机,有力的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区司法所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市司法局[2004]11号文件关于《宁波市新一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江北区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办法对司法所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内部管理、考核方式等都作了详尽规定。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区司法所全面达到新一轮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并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地指导力度,就司法所建设,制度上墙等内容多次走访,统一制订司法所管理制度、司法所职责等上墙内容。目前已有4个司法所基本达到《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标准。

我们通过继续开展“人民满意的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并加强业务学习和相互交流,今年,分别组织司法所长,司法所内勤外出考察。先后到宁海,鄞州区进行学习。在组织人民调解干部培训班的同时,要求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参加。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今年,指导司法所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生动活泼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区司法所积极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为基层政府提司法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止群体性上访。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主动参与、指导。基层司法所通过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基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以排查为先导,狠抓重点纠纷的调处。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司法所都制定了辖区内不安定因素的预警方案。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专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疏理和调处;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今年调处了多起赔偿金额达十几万元的重大纠纷。慈城镇司法所对去年遗留的重大疑难纠纷进行了专项调处,成功率达xx0%。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排调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交流情况,研讨复杂疑难问题。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请区法院民事庭的同志进行了解析和指导。对近期的主要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预防,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

二、扎实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密切关注我区在城市化、工业化推进,利益格局深入调整和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坚持预防和调处并重,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针对农村土地征用、城建规划、劳动和社会保障及节前突出的拖欠职工工资等引发的不安定因素等热点、难点问题,制定预案,加强对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力度。首先是组织学习了省、市关于春节和“两会”期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工作的通知精神,并召开了全区司法所长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工作的通知》。同时,发挥基层各司法所人员身处一线的优势,调动其积极性。要求各司法所组织辖区调委会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其次各镇、街道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当作当前维护稳定的首要工作任务,分别召开村、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调解主任会议,将排查调处任务落实到基层。由于措施得力,元旦、春节和“两会”国庆期间没有发生影响大的群体性事件,并且民间纠纷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2%去年春节和“两会”期间排查调处的矛盾为187件。

年初,我区城区4个街道25个社区全部配备了专职调解干部。慈城镇新建了7个区域性调解组织和4个农村社区调委会。并对41个行政村调委会进行了整顿。针对我区新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这一新情况,我们及时组织调研,并撰写了《如何发挥专职调解员的作用》的调研文章,从五个方面阐述了如何加强对专职调解员的聘用、培训、管理和监督,对今后在其他街道、镇推广此项工作具有指导意义。我们还组织开展了关于人民调解员经费落实地专项调研,力争出台一个更为合理,更为公平地报酬支付方式。另外,我们还配合区法院做好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

今年,我局组织了5批、5个街道和25个社区调委会主任参加旁听典型民事案件的庭审,让调解干部了解审理案件的程序和方法,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调解干部反映较好。由于城区社区与镇村调解干部的文化程度、调解水平存在差距,我们分批组织了城区调解干部和村调解干部培训班,在课程安排和内容深浅上作了精心准备,增强针对性,更好地提高他们的法律政策水平和道德水平、文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利用培训班也加强了对信访条例的宣传。白沙、文教、中马、孔浦街道、慈城镇也都举办了调解干部业务培训班。同时开展了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检查活动,制定了评分标准和表格,在自查地基础上,我们又组织司法所长一同进行抽查,对调解协议书说理不清、表达不充分,制作要件残缺等问题现场指明,提高了调解干部的业务素质,增强了调处矛盾纠纷的技能。

三、扎扎实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一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和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切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及时印发了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向区人大汇报了2003-2004年的帮教安置工作情况。并对127号令的落实开展了调研。统一设计印刷了安置帮教谈话登记本,并与区政法委、公安分局等部门协调统一了台帐。今年区、街道、镇共落实安置帮教经费15万,到xx年xx月底,全区共建有安置基地8个,今年1-11月份,我区共接收归正人员46名,重新违法犯罪2名。目前,全区共有473名归正人员,已落实帮教473名,安置435名,帮教率达到xx0%,安置率达到92%。重新犯罪5个,管理犯罪率1%。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此人员地重新违法犯罪,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二深入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工作。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的工作要求,各司法所结合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在重要节庆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开展定期排查工作,在排查的基础上,对归正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分类管理。今年4月份对2004年归正人员开展了一次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对象特别是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列为重点帮教对象,进行重点帮教。三针对新情况及时调研。针对2004年,我区部分辖区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有所提高,我局组织撰写了《积极探索努力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工作》的调研文章,在总结过去的经验的基础上,从安置方法、帮教方法、管理方法和综合治理四个方面论述了如何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为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意义。四组织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

在元旦、春节期间对重点帮教对象和特困归正人员开展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局领导带领基层科同志下辖区走访了xx户特困归正人员家庭,发给救济金3000元。各街道、慈城镇也组织了相应的走访帮教活动,共走访xx7户,发放救济金61840元。庄桥街道拨出专项资金3000元,用于走访帮教活动。使归正人员切实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和帮助。

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帮教组,赴浙江少管所,对江北籍罪犯开展帮教活动。向服刑人员传达家乡政府和人民的问候,同时提出了要求他们正确把握自己,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的希望。促进了服刑人员的改造,并为归正人员安置工作提前做好准备。明年基层工作思路基层工作总体思路: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中心,进一步强化和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抓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司法总结区司法局基层半年工作总结篇十二

半年来,我县基层工作在市局基层科的业务指导下,在县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年初全市司法行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本辖区社会稳定为己任,抓好司法所的业务工作和规范建设工作、努力开拓新的法律服务领域,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为我县的社会稳定起到了第一道防线作用。县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作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充实加强、完善调解网络组织。

半年来,我们对部分基层调委会进行了调查摸底,调查中发现,个别调委会成员存在着法律意识不强,责任心不够等问题,因此,我们与所辖区党委、政府协调,利用公开向社会招聘、群众推荐等方式,向一些较薄弱的调委会调派了近20名政治素质好、年富力强、文化和业务素质高、热爱民调这项工作的人员充实到调委会中来。不同程度改善了薄弱调委会的现状,涌现出一批向干岔子东升村、车陆卫东村、办事处共建社区等调委会,他们基本把矛盾纠纷不上缴,把各类纠纷解决在田间地头群众家中。基本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对久调不决或达不成协议疑难纠纷,通过法律服务所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防止久调不决,引起矛盾激化和群众上访,在全县调委会中起到了示范作用。半年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8件,成功105件、成功率达96%以上,为我县的社会治安状况和减少犯罪率起到了预防作用。

二、基层司法所逐渐走向规范化、法律服务所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三、半年来,各级调防组织通过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发挥了维护基层稳定的作用,一是乡镇(街道)调防一体化组织的建设,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解决了接待信访事项的烦恼,使他们能安下心来抓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事。二是有效控制了上访的比例。从近几年的情况看,凡是先到乡镇上访的事件经过调处、转办或做其他处理,没有发生越级上访现象。三是三级调防工作体系在实际工作中确实体现了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畅通了基层信访渠道,使乡村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及时得到就地解决,有效地避免和控制了越级防、群体防事件的发生。

总之,半年来,我县的基层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还存在着许多缺点和不足,主要一是基层调委会基础还比较薄弱。二是法律服务所业务开展不平衡,三是基层司法所人员编制不足,四是开拓创新意识不强。因此,我们要在下半年工作中,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为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

20xx年6月6日。

司法总结区司法局基层半年工作总结篇十三

xx年年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一、措施与成效。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规章制度。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

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

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0万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大厅。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问题与不足。

半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建设虽初见成效,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调研不足,有些工作处于做表面文章,如何把工作的调研、实施和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把真实效果反映上来,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三是由于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典型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融系统性、连续性、成效性为一体的抓典型机制。五是由于管理上有疏忽,对个别律师事务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未能有效地加以防范,这需要我们认真的反思和总结。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

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

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岗位职责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工作计划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迎接“四五”终期验收。

“四五”普法接近尾声,终期验收为期不远,近四年来,在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和阶段性胜利,在这关键时期,我们要全力冲刺,克服压力与困难,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注意避免两个倾向:

1、形式化倾向。在传统时期,一直沿用的“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训”(以会代训)、“四卷”(开卷考试)等做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抽象化倾向。随着普法进程的深入,一味采取简单的图解式宣传、条文式宣传和概念式宣传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宣工作的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形象演绎的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实例归纳其中;要善于保持法律与实践的零距离接触,进行换位思考,使普法工作呈现新面貌。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调研旨在了解情况,明确目标,分析问题,寻求对策,达到“优化、组合、调整、提高”的目的。我们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第一要做到认识到位。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克服和纠正对调研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

第二要提高质量。质量是调研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目前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之累,要严抓质量问题,对不合质量要求的调研要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弃之不用。第三要两只脚走路,开放性搞调研,既抓专门调研,又抓大众调研,使调研工作既向纵深发展,又形成梯次构架。第四要遵循调研的内在要求。

1、目的性要求,调研是为了解决问题,仅仅提出问题不是调研;。

3、时效性要求,调研的目的决定了调研必须及时,时过境迁,调研将失去作用;。

4、双观性要求,调研既要有微观深入,又要有宏观展望,“欲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只在此山中”,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做到情况一览无余,症结尽收眼底。

因此,我们要认真把握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社会上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内容的思想性,为司法行政决策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管理新途径。

社区矫正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作用。由于社区矫正尚处在探索阶段,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更新观念。思想是行为的指导,观念上不能适应刑罚方式改革或是怀疑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在行动上难免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心、不积极。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树立“有为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二是坚持合法原则。

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抽象和概括,但基本的立法精神是明确的。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领会法律的本质内涵,坚持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规章制度依法制订,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三是坚持创新原则。社区矫正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我们要按照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

(五)加强典型宣传,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典型具有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交流借鉴的作用,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对司法行政工作与队伍建设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结合实际,把握好抓典型的“四个环节”。一是培育环节。要树立典型从摇篮抓起的理念,制订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努力在培育典型的总量、构成和内容上具有统筹性和操作性,同时,要协调各方,变独力抓典型为合力抓典型;二是树立环节。

在选树典型时,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挖掘具有特殊意义和群众基础的典型;在宣传典型时,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模式,把总体估价与阶段评价相结合,把“立竿见影”与“潜移默化”相结合,使典型宣传有声势、有步骤、有成效;三是保养环节。典型之花要长开不败,离不开组织上的精心呵护与后续培养,因此,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四是更新环节。

典型要不断涌现,不断推出,这是一个辨证的态度,要实现典型宣传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实现典型新陈代谢与良性循环的有机结合,在宣传中,新老典型要全面兼顾、合理配比,使之相得益彰,更好地实现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有效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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