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内的成果和经验进行梳理和总结,从而更好地为下一步的工作打下基础。总结不仅仅是对过去进行回顾,还应该对未来进行展望和规划。在写总结时,我们可以灵活运用这些范文中的写作技巧和表达方式。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篇一
今年“6.5”世界环境宣传日,我局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推动社会各界和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携手行动,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xx。一是与临川区“知联会”联合举办纪念“6.5”世界环境日户外活动,开展环保咨询、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宣传;二是开展环保警示教育,先后3次组织观看《环保局长》影片;三是开展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活动,组织中节能xx环保能源有限公司、xx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向公众开放参观,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讲解,宣传环保相关技术知识,开展环保科普活动;四是制作6.5环境日主题宣传产品,收集、组织资料,制作展板、宣传单、宣传册、宣传横幅及环保购物袋等;邀请各级媒体进行报道;在网站、两微等平台进行宣传。五是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在各地组织开展对涉及民生的环保问题进行大曝光。六是近期将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或我局会议室)组织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介绍我市1至5月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及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建设了环保智慧平台,互联网+政务服务达到100%。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篇二
一是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净土持久战”等三大系列专项执法行动。2020年1—5月,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紧紧围绕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开展饮用水源专项执法检查、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打击“黑工厂”、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等系列专项环境执法活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100余人次,排查企业1780多家次,责令整改325家次,责令停产整改45家,关停取缔25家,对72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335.825万元。4个配套办法案件21件,其中查封扣押2件,停产限产3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案件15件,拘留15人,移送刑事拘留案件1件,拘留1人,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杜绝环境污染问题死灰复燃。二是强化对重点区域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今年以来,为督促金溪县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尽快达标排放,以及查明临水河口国家考核断面总磷指标超标原因,市环境监察支队多次开展了“零点行动”和夜间突击检查,先后对金溪县工业园区工业12家重点涉水排放企业、临川区才都工业园区和宜黄县工业园区重点涉水排放企业,以及崇仁河支流涉磷排放的企业进行“零点行动”和夜间突击检查,对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三是进一步加强涉磷排放企业监管。为使我市地表水总磷浓度逐年上升态势得到有效控制,水环境质量得到提升,我市开展了涉磷企业排查整治专项执法行动,要求所有涉磷企业均按规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截至目前,全市50家涉磷排放企业已有42家按要求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有2家涉磷企业因长期停产暂缓安装,其他6家未完成安装的企业已责成限期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篇三
一是推进重点项目改革。优化审批流程,缩短环评审批时限。对市政府重大工程项目、跑项争资需出具环保手续的项目实行审批“绿色通道”。2020年5月我局审批了省重点项目江西德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片新型半导体材料等新材料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的建设项目,在此过程中,我局积极主动的与省生态环境厅、xx高新区生态环境局、企业等多方面沟通与协调、缩短了环评审批时间。至2020年6月15日,我局共审理行政许可45个,其中环评审批文件41个(报告书36个、报告表4个、复核1个),排污许可证4个。对于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报告退回3个,对于拟落户于xx各县(区)工业园区的20个重污染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二是加强环评审批改革。重点围绕简化办事程序、精减办事材料、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环评改革措施。优化网上备案“一次不跑”改革,清理前置条件,优化总量管理,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办事程序,实行环评审批统一受理,完善审批制度,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能。三是完成了2020年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模底调查工作。完成了2020年应发排污许可证摸底调查和2020年应发排污许可摸底调查,全市21家水处理行业,计划计于6月30日前全部完成水处理行业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工作。四是推进”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的实施。积极做好与省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厅)派出的技术编制团队的对接工作,协调好xx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做好《“三线一单”编制基础数据收集清单》工作,做好各单位的衔接,及时提供资料。目前,省环科院编制团队对我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已完成了初稿,并对各县(区)政府及市直成员单位征求了二次意见。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篇四
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一是开展城市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市中心城区64个建筑工地均建设了冲洗平台,市区道路每天确保洒水5次,主干道每天洒水8次以上。加强渣土运输管理,200多辆商砼车纳入gps系统监管;500多辆渣土运输车安装全密闭装置,已安装gps定位系统监管达432辆。二是开展城市餐饮油烟治理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违规餐饮烧烤7起,责成停业整改24家,处罚金额3.5万元,安装油烟净化装置542家。三是开展工业废气治理专项行动。大唐国际xx发电公司全面实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超低排放;现有5家水泥行业企业、7家有色冶炼企业全部完成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提升改造;169家挥发性有机物产生单位全部完成信息系统的填报工作,各地正在按照整治方案开展整治,计划于今年11月底进行整治验收工作。四是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市生态环境局与市直8个部门联合印发了《xx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启动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市交警支队开展黑烟车抓拍,共抓拍黑烟车约160辆,对已抓拍到的黑烟车,形成抓拍证据链。五是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专项行动。市政府办印发了《xx市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市建立“全面覆盖,网格清晰,分级管理,层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网格化属地管理体制,推进秸秆禁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加强网格监管,将采取“现场检查+无人机”的巡查模式,利用无人机监控系统,在敏感区域、重点场所强化日常监管。制定了《xx市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及奖罚办法》,建立全市秸秆禁烧奖罚机制,对全市11个县(区)、xx高新区和东临新区农作物秸秆(包括垃圾、生物质等)露天焚烧行为的管控成效进行考核,并以火点数、黑斑面积进行量化,奖罚资金每年总计1300万元,由11个县(区)、高新区、东临新区财政分别交纳的备罚金100万元组成。对未发现火点(黑斑)的县(区)予以奖补;对发现火点(或焚烧黑斑)的县(区)扣除备罚金100万元,并按火点5万元/个和黑斑5万元/亩的标准加处罚金。六是开展城市烟花鞭炮禁放专项行动。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在市城市建成区和城市建成区外重点场所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全面禁燃以来,特别是自市建成区禁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以市建成区两大片区,10个一级网格(街办、乡镇),76个二级网格(社区、村委会)为抓手,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房管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和临川区、高新区以及中心城区街办(乡镇)进行大联动,全民大参与,开展宣传教育、督促检查、制止劝阻、执法查处等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同时,强化了清明节期间我市建成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市烟花爆竹禁燃领导小组提前布置,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管;对全市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将实施整体关闭。目前,我市已有104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已签订自愿退出申请书。截至今年5月,市中心城区共立案查处违规燃放140起,行政拘留22人,罚款处罚118人,罚款5.47万。2020年3月28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xx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为我市打击违法燃放违法销售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禁售烟花爆竹规定更有利于从源头上制止违法燃放行为。七是开展化工园区整治专项行动。制定了《xx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化工园区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任务、时间节点、工作职责和要求,确保检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全市排查化工聚集区和存在化工企业的工业园区8个,排查化工企业93家。其中,关停退出化工企业3家,拟转型升级20家,已完成11家,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了清单和台帐,实施分类整治。八是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制定了《xx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市“小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整治。截至4月,全市共排查“散乱污”企业47家;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46家不符合产业政策且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进行关停取缔,对1家经过整改可以达到相关要求的企业进行了整合搬迁;加强监管,建立了“散乱污”企业台账,防止问题整治不到位或死灰复燃。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篇五
我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对江西工作重要要求,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使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政治生态得到进一步净化,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组织、纪律和作风保证。继续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有力有序地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突出重点抓攻坚,加强督查调度,定期对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导,视情予以函告、通报、约谈,以严格的督导推进工作落实。认真抓好监测监察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完成机构改革任务。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面对污染防治攻坚战这场大仗、硬仗、苦仗,我们将坚定信心,牢记初心和使命,迎难而上,敢于担当,奋力拼搏,忘我工作,无私奉献,努力赢得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胜利,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篇六
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20年,我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20年减少3.52%、氨氮排放量比2020年减少3.54%、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20年减少0.78%(这3项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在2020年年底即提前完成);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20年减少0.56%以上,此项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完成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主要工作:一是完成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扩建工程。二是完成了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调查摸底工作,拟淘汰87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三是已完成深化水泥、有色冶炼企业达标排放治理的情况排查,将督促宜黄县龙达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安装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废气处理设施,南城县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实施废气治理提标改造工程。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篇七
一是抓好机构改革方案的落地,有序推进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对市生态环境局改革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出台《xx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和《关于深化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按照省厅和xx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要求,市编委会专题听取了我市垂改工作和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汇报,同意增设市生态环境综合监控信息中心,定编7人,为县(区)生态环境局增加行政编制制定了指导性原则和要求,对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2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举行挂牌仪式,标志着xx市生态环境工作掀开了新的篇章。3月27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抚办字[2020]51号)。同时,设立xx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和xx市东临新区生态环境分局。按照《xx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和市委编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快推进县(区)环保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抚编办发[2020]4号)规定,各县(区)生态环境局协调增加行政编制和职能整合、人员转隶工作。重新组建金溪县生态环境局,由原参公事业单位改为行政单位。按照《关于深化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市、县(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名称规范为xx市生态环境执法局,由市生态环境局管理,县(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名称规范为xx市××生态环境执法局。目前,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协调整合国土、农、林、水等部门职责和人员正在进行之中。二是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组建抚河流域环境执法队伍。为贯彻落实省委刘奇书记在xx视察调研以及在xx深化区域合作加快发展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市政府从市财政拨专项经费保障市生态环境局组建一支抚河流域综合执法队伍。通过强化集中执法、统一执法、规范执法,从严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杜绝环境违法行为,促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篇八
一是深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理论武装。局党委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学习规则,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今年以来,已开展了6次专题学习。全面推广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和“江西干部网络学院”网上学习。落实每月一次党员固定活动日学习和“三会一课”制度,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特别是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多举措,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大家政治意识、自觉意见,强化理论武装,提升理性思维层次和水平。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推进机关作风建设。认真围绕开展“为谁执政、为谁执法”专题教育活动、“三问”大讨论(“我们的差距在哪里?为什么有差距?我们怎么办?”)、“五型”政府建设等学习教育,结合我局实际,在全局开展了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强化了制度的约束和管控;开展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专项排查活动,逐个对照“四个方面十二个具体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开展“回头看”活动;开展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杜绝“吃喝、赌博”问题发生专项治理,开展了学通报、找问题、抓整改、作承诺活动,全局干部职工人人向局党委作出庄重承诺,自觉做到“九个严禁”;开展了扶贫领域问题专项整改行动,结合局扶贫工作实际,逐条对照中央巡察反馈问题,梳理问题清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局党委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反思,进一步提升了意识、增强了责任、推进了工作。三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正风肃纪。认真落实了主体责任。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部署今年工作任务。分层级、分类型签订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加强警示教育,分两批次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到市廉政教育基地——“四香戒”馆,接受纪律警示教育、重温入党誓词,用身边发生的案例,警醒干部职工。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让大家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日常监管,落实党委书记约谈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班子成员约谈分管科室负责人制度。落实节前廉洁提醒、关爱,预防节日腐败。加强日常监管,党支部配备纪检员,对机关作风和办公秩序进行经常性抽查和检查,点名道姓的通报批评,时时提醒大家遵规守纪。四是严肃执纪问责。先后对局机关作风检查进行通报;对被江西广播电视台曝光,反映的崇仁生态环境局不作为慢作为作风问题在全市进行通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对乐安2家“小散乱污”企业关停不到位的问题全市进行通报;对市环境监测站推进工作慢、工作不力的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篇九
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行动方案》。一是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有效管控,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制定了《xx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0—2021年)》和《xx市不同村庄类型的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方案》,分三年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0年底前,广昌、资溪、乐安、崇仁、金溪和南丰等地实施整县连片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其他县(区)优先在抚河流域沿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乡镇所在地行政村、中心村、大村等地推进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2020年底前,其他县(区)整县连片推进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完成三年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任务的70%;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任务。二是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根据《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达2020—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2020年我市须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制村80个。我市高度重视,经研究决定在省政府下达80个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增加2个,调整为82个目标任务。截至目前,已完成3个。三是开展县级以下地表水和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开展了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底数、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完成了166个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信息调查和填报。各相关县(区)正在组织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截至2020年5月,全市各县(区)排查乡镇级万人千吨水源地58家,其中已完成水源保护区划定及边界标志设立25家,其他未完成的33家万人千吨水源地正在抓紧时间整改。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篇十
1.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市委肖毅书记、市政府张鸿星市长分别就中央环保督察问题的整改多次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并经常听取工作汇报、深入现场督导,推动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绿色发展、工业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城市污染防治、河湖水库污染防治、自然资源保护、交通运输污染防治、追责问责、宣传报道等10个专项工作小组,按照整改领域分工负责、协调推进、督导、核查各类问题整改落实。
2.全面整改督察反馈问题。在继续抓好2020年督察反馈11个问题整改的同时,认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我市的14个问题整改,市委办、市政府办于2020年3月1日印发了《xx市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鄱阳湖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另外,《省环保督察整改方案》已印发,并上报省委、省政府。
3.强化日常调度和督导督办。每月对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国家环保督察办现场督查反馈问题、华东督察局现场检查反馈问题和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反馈信访件的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及时上报省整改办。为全面掌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全市成立了5个督导组,自2020年3月份起,每2个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进行一次现场督导,及时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确保我市整改方案落实到位。针对发现的问题,市整改办已对20个相关责任部门累计下达整改督办单等文件60余份,文件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以及整改目标,以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4.进一步加强销号管理。严格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组织整改责任县区和市直部门严格按照《xx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抚环督改〔2020〕26号)程序进行销号,组织人员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销号初审,严防敷衍应付、弄虚作假和污染反弹问题。
5.推进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2020年11月29日至12月22日,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存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环保反馈问题整改差距较大等五个方面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围绕反馈问题,研究整改措施。6月15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制定了《xx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呈报省委、省政府审定。
问题整改进展情况。(1)2020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1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其他7个问题均为全省共性问题,正在扎实推进,全部达到时序进度。交办的31件信访件中:已整改完成29件,其他2件均为宜黄县新悦达工业废物处置问题,目前正在有序推进。(2)2020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其他12个问题正在有序推进。其中“宜黄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长期偷排污水至雨水管网问题”和“宜黄县新悦达公司非法倾倒工业废料问题”2个个性问题今年内完成整改,其余10个问题为全省共性问题,且有8个整改时限为长期坚持。(3)2020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交办的149件环境信访件:截止今年5月底,已完成整改的132件,占比88.6%,申请销号的130件,占比87.2%,正在整改之中的17件,占比11.4%。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的有关文件要求,2020年底信访问题整改应该完成80%以上,2020年底基本完成整改。(4)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提出的53个问题,截至6月4日,已完成整改36个;其中今年2月省政府调度的2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9个。(5)2020年全市“共抓大保护”环保大检查发现的374问题。截至6月份,已完成整改319个,其他55个问题的整改正在有序推进。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篇十一
加强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例行检查。1-5月,对4个县(区)12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了辐射安全监督检查;规范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管理,做好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工作,初次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3家,办理延续(变更)8家。正在对全市116家核技术利用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进行梳理,督促55家需要办理延续的单位在6月底完成延续工作。积极做好迎接辐射应急盲演考核准备工作,先后3次参加省厅组织的到金安铀业就今年辐射应急盲演国考前期准备工作的考察、调研和《江西省辐射事故应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专家审查会,以及省辐射站组织的赴四川成都的学习交流。完善和健全了我市辐射事故应急机制。依据2020年12月市政府发布的《xx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正在拟订《xx市辐射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完善和健全我市辐射事故应急机制。认真办理辐射信访件,共办理辐射信访件3件,办结率100%。截至目前,我市辖区内未发生辐射事故。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篇十二
生态环境状况总体优良。我市生态系统保持稳定,森林覆盖率66.1%,有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其他生态功能区等52处,占全市国土总面积16.9%,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国土面积27.3%。资溪县被授予第一批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目前,我市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6个、省级生态县2个、省级乡镇79个、省级生态村102个、市级生态村616个。2020年,我市进一步加强了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积极推进资溪县申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今年1月,我局向市政府呈报了《关于推动资溪等县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肖承贵副市长专程赴资溪县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调研和督导。广昌县申报省级生态县通过了省厅的验收,宜黄县启动了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6月5日,结合世界环境日,开展了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万人签名活动。此外,乐安县正在做好省级生态县的申报前期准备工作。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篇十三
核心提示:抓好污染源头治理,加强环境监管,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对屡次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的给予停产治理,强化企业应当承担的治污减排的社会责任,树立“污染者治理,排污者缴费”的观念。
“十八大”以来,**区环保局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以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工作为主线,以提升区域环境质量为目标,狠抓总量减排,突出污染防治,加快生态建设,优化环保服务,强化环境监管,提升环保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我区环境状况明显改善。现将**区生态环境保护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力推进总量减排,全面完成减排任务。一是制定好减排计划,做好增量测算,明确减排责任,切实做到“增减平衡”;二是积极对上争取污染治理资金57万元,帮助减排项目单位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完善好污染治理设施;三是对所有建设项目,都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行使好环保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把住关口,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有效地控制新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过快增长;四是加强对减排项目单位和排污企业的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确保达标排放,全面完成减排任务。
(二)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推进生态环境上台阶。完成永和镇、**乡6个村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已编制上报的**镇曙光村生态乡村示范工程项目和**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已成功进入省级项目库,编制完成**乡、**乡、共安**乡3个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技术报告方案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复,并完善相关标示标牌、界碑界桩和防护设施,确保群众饮水安全。组织完成**镇五一村、**乡**村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建设等灾后重建项目,完成全区生态红线划定调整工作。201x年4月,**区省级生态区建设顺利通过省政府验收.
(三)狠抓优质服务,环保项目审批效率明显提高。我局以“促惠民”活动为载体,狠抓环保优质服务,加大对企业和项目的帮扶力度,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同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着力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服务企业,推进项目建设。工作中我们坚持“四个零”的服务承诺,即“零推诿”的服务方式、“零距离”的服务事项、“零积压”的服务质量、“零差错”的服务标准。真正做到“把压力和困难留给自己,把速度和方便让给企业”。完善了**区环境保护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后共271项:其中行政审批(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254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确认1项,并在网上运行。进一步规范了办事程序,完善了办事流程图,做到了“八公开”。
(四)严格执法,环境监察能力水平显著提高。围绕市、区环保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认真履行环保工作职能,不断增强环境执法能力,下大力整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规范申报登记管理,按期完成辖区内11家规模以上排污企业环境统计工作,对辖区内22家排污企业落实了排污申报和排污费核定工作,实现了排污申报登记与现场执法、与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的有机结合。严格监管,强化监察。对辖区内6家冶炼和2家化工进行定期巡查,确保达标排放。认真做好对在建施工单位的管理工作,特别是在高考前期,加强了对辖区内在建施工工地的日常巡查和夜查频次,为考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备考环境。加强环境应急建设和环境安全监管。把饮用水源地、化工、放射源涉源单位等易出现环境污染问题的对象作为监管重点,逐一进行认真排查,有效防止了环境安全和污染事故的发生,认真受理群众环境信访举报与投诉,确保“12369”环保热线24小时畅通,对各类环境信访问题认真受理、严肃查办、大力督导、妥善化解,切实维护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解决关系群众生活的环境问题。同时,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已完成移动执法系统建设,所有执法人员均配备移动执法终端装备,为大队创建国家二级标准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五)加强监测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监测服务水平。围绕环境管理中心任务,加大对辖区环境质量特别是集中式饮用水源、重点河流和重点污染源企业的监测频次。加强辖区重点区域、重点污染源的例行监督监测和不定期抽查监测相结合,加大辖区监督监测频次。为及时有效地加强重点排污企业的管理力度,督促排污单位污染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提供有力的证据。完成城乡区域环境质量、区域环境噪声、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大渡河流出入境断面监测和全区10多家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督性监测。完成城区空气自动站建设并投入运行,按照省市统一安排,我局已建成一座六参数的大气自动监测系统,用于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主要监测的项目为:so2、no2、pm10、co、o3、pm2.5、气象五参数、能见度。该站的建成能够更全面、及时、准确、直观、连续地反映我区环境空气质量,为准确掌握环境质量指标提供了保障。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篇十四
一是精简审批程序,共审批报告表项目46个,验收12项,协助群众完成网上登记表备案740项。
二是严格危废管理,辖区59家固废产生单位完成年度申报,29家涉危废单位完成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网上公示。
三是落实监测规定,对皂河水质日常监测点位例行监测10次,提供监测数据180个;对辖区内皂河两段黑臭水体6个断面监测19次,出具报告19份;对皂河2处集装箱排水口(杜城村集装箱、皂10桥集装箱)、鱼化污水处理厂和皂20和21排水口监测18次,提供监测数据233个。完成委托废水监测12家,委托噪声监测6家,出具18份监测报告。完成噪声功能区和降尘点位日常监测。
四是严格落实“三不一直”和“双随机”检查制度,检查企业360家次,实施行政处罚19件,罚款74.6万元。办理各类环境信访案件1600余件。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篇十五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出版发行,要学好用好这部重要著作,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其中,建设美丽中国,关乎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坚决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把建设美丽中国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目标,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强烈的历史担当、非凡的理论勇气、高超的政治智慧、深厚的人民情怀和宽阔的国际视野,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谋划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长远性、开创性工作,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问题,形成了科学系统的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思想指引、实践遵循和前进动力。
一是必须立足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科学自然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二是必须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深刻揭示了发展与保护的本质关系,更新了关于自然资源的传统认识,打破了发展与保护对立的思维束缚。保护生态就是保护自然价值和增值自然资本的过程、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潜力和后劲的过程。必须坚持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平衡和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篇十六
201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生态环境厅的大力指导下,全市环保系统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整改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抓手,主动作为、攻坚克难,持续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xx市环保局201x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攻坚克难,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年pm2.5平均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同期下降3.4%,空气质量优良率75.1%,达到271天。1-11月,市县两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六大水库水质良好,全市12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达标率均为100%,1-10月份累计获得水生态补偿资金1525万元。完成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及分布状况详查工作。中央环保督察反馈15个意见问题,整改完成销号9个;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我市123个信访件,督察验收119个,省环委会挂牌督办86个突出环境问题全部通过督察验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159件信访件,上报办结37件,整改期间,依法责令整改20家,立案处罚8家,罚款金额约17.7万元,约谈3人,问责2人。
(二)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增强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制定实施了《201x年xx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围绕大气污染防治“五控”目标任务,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及部门,强化重点项目调度。深入开展建筑工地扬尘、燃煤小锅炉淘汰、餐饮油烟治理等专项整治,完成建筑工地扬尘治理260家;淘汰乡镇10蒸吨/小时燃煤小锅炉332个,完成餐饮油烟治理400家,整治混凝土搅拌站60家和工业物料堆场15家,全面完成黄标车淘汰扫尾工作。组织对全市工业园区及重点排污企业“双随机”抽查152次,排查“散乱污”企业616家,完成整治454家,全市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1179个;积极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响应工作,多次启动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编制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其中涉及工业源365个项目,建筑施工源238个项目,全市重污染天气得到有效应对和管控。对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反馈358个的问题,市大气办第一时间交办并坚持进行周调度、周通报、清单销号。目前已完成整改327个,剩余31个问题正在整改。
(三)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印发了《201x年度xx市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将水污染防治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共细化20项重点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按月调度,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目前,全市列入工程整治计划的68个入河排污口,完成整治65个;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总数为1355个,已配套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为1189个,配套率85.7%;全市936个地下油罐完成双层罐改造或设置防渗池共769个,完成率82.2%;主城区11条黑臭水体,已完成整治9条,其余两条小高堰、蒋家沟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正在推进中。201x年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数90个,目前全部完成。制定实施了《xx市淠河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八项具体整改任务、主体和时限要求,经过大力整治,目前区域限批得到正式解除。督促霍邱县政府制定实施了《霍邱县沣河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沣河流域区域限批也得到正式解除。督促舒城县制定实施了《舒城县丰乐河流域水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各项整治任务正在有序推进。组织开展了饮用水水源整治“回头看”,印发了《关于开展市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分别交办至责任单位,并要求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按期完成整改,同时加强工作督办调度,市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8个类别共23个环境问题,整改完成20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0个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9个,霍山县取水口调整工程正在建设。
(四)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保障群众舌尖上安全。编制完成《xx市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与规划》,完成全市22家搬迁工业企业地块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开展监测评估工作完成,配合省环保厅组织的对我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进行布点并采样,完成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及分布状况详查工作,全市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物体达标率100%,未发现超标排放情况。制定实施了《xx市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行动整治方案》《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xx市工作方案》和《xx市固体废物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经过全面排查,共排查出疑似固体废物点位319处,发现问题139个,全部整改到位。组织开展全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报废机动车拆解行业危险废物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及其产生的危险废物管理等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全市危险废物实现规范化管理。
(五)全力以赴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组织开展市级环保督查回头看,对已完成整改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和突出环境问题开展“回头看”,全面排查已整改的问题,严防死灰复燃和虚假整改。“回头看”发现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信访问题11个信访问题未做到“两断三清”和举一反三,省环保督察21个突出环境问题未整改到位,通过再次整改已全面完成了整改任务。提请市政府成立了9个督查检查组对全市8个县区和xx市主城区相关环境问题开展全覆盖两轮强化督查,确保各类环保督查反馈问题得到有效彻底整改。按照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开展了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工作。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我市123个信访件,119个通过督察验收,省环委会挂牌督办的86个突出环境问题均通过督查验收。
(六)重点投资,助力生态环保建设。落实下达了2020年度、201x年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20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1x年中央财政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等四批次中央专项,累计下达资金6416.1万元,下达项目31个。落实下达第四批和第五批大别山水环境生态生态补偿项目共计128个,落实生态补偿资金4亿元。完成201x年度生态补偿资金项目申报,32个通过审查,估算总投资1.72亿元,2020年度生态补偿资金项目申报正在组织开展。截至目前,已下达实施的232个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项目,已有133个建成投运,其余项目正在加紧建设中。全年累计平均生态补偿指数为0.781,连续五年达到年度考评要求。
(七)始终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修订完善了《xx市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实施方案》,明确各级网格长、网格员职责,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持续开展双随机抽查,对全市76家重点企业、351家一般企业和3家特殊监管企业,按比例随机抽取,列为每季度检查名单,并随机匹配执法人员,全年共完成152家企业随机抽查工作。开展各类环境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开展了扬尘防治、散乱污排查整治、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塑料加工企业排查整治、危险废物与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等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其中排查出散乱污企业616家,完成整改551家;塑料加工企业66家,完成取缔关闭44家;完成23家企业持证排污执法全覆盖检查;完成22家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的安装、联网工作,并依法公开排污信息。编制完成《xx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了环境安全应急演练;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完成全市267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全年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13起,处罚金额1318.5万元。
(八)扎实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根据国家、省统一要求,严格把控好各工作环节的质量,重点抓好“两员”培训、宣传发动、清查摸底、数据审核等环节,及时发现和处理有关问题,全面推进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高质量开展,完成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工作,其中完成183个入河排污口、320家集中污染治理设施、53台生活锅炉入户调查工作;完成20727家企业的入户排查工作,其中纳入入户调查的工业企业与产业活动共计8053家,完成1642家规模化养殖场的入户调查工作;完成1817个行政村、329个加油站的数据采集工作。目前,我市正在组织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和质量核查工作。普查工作目前总体进展顺利,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市入户清查阶段普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清查阶段普查工作位居全省前列。
(九)统筹推进国家水质自动站建设。坚决把国家水质自动站建设作为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水质监测预警能力、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内容,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水质自动站建设,要求确保高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分管负责同志先后多次前往金寨、舒城、叶集等水质自动站建设现场,亲自调度、亲自部署、组织召开专题现场会,对全市水站建设进度重点督促,并及时将水质自动站建设情况向各县区通报。对进展缓慢的水站进行现场督办。截至目前,8个新建国考站全部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上收交接评审,满足上收交接条件;改造站大店岗站因原省站配置的仪器性能不能满足国家站新要求,未通过上收交接评审,省生态环境厅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仪器进行整改。
(十)做好环境质量监测与数据发布。实行国控空气站数据24小时监控,安排专人负责每日数据审核复核工作。针对全市5个省控气站,定期开展pm10、pm2.5的比对监测和检查,并安排专人每日定时查看省控气站、区域站监测数据,负责数据复核。完成地表水河流32个断面、湖库29个点位的水质监测工作;完成4个县区跨界断面生态补偿监测。完成功能区噪声、交通噪声、区域环境噪声的例行监测,获得有效数据3000多个。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放射性水平调查采样及全市37家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初测工作,全市辐射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管控。
(十一)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根据《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20-2020)》及《201x年全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将环境保护及绿色宣传工作纳入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统一安排部署。以“六·五环境日”为契机,围绕“美丽中国,我们在行动”主题,开展了环保宣传进社区;“保护母亲河,我们在行动”志愿者活动;环保公众开放日活动;环保成就图片展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公众环保意识得到有效提升。以绿色创建为依托,加大绿色生态文明覆盖面,连续多年开展省级绿色学校、绿色家庭、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省级绿色社区8个,市级绿色社区26个。
(十二)深入推进机关作风转变。认真开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集体接受廉政教育。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系统专题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开展了“以案为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项治理”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全国环保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选编》,坚持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把全体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和廉政自律意识教育抓在经常。深入开展“三治”、“三抓、“三塑”为主题的效能建设活动,大力整治干部职工队伍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了工作作风转变,服务水平提升。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篇十七
2020年是全面决胜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全面深化提升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起步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南宁市生态环境局法治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结合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有力保障环境安全。一、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一)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我局党组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建立局班子对本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局法制部门牵头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持续运转,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局班子会定期听取本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本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交的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同时,我局安排落实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开展。(二)依法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安全保卫战1.强力统筹协调、精准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强化城市扬尘综合治理,推进《南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二是完善秸秆禁烧工作机制,大力宣传秸秆禁烧政策,累计出动5万余人次、1.1万余辆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18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1.9万余条,利用喇叭播放宣传音频1.5万余次。强化秸秆禁烧区巡查执法,累计出动巡查人员15万余人,发现并处置火点6300余处,处罚金额13万余元。召开秸秆禁烧工作现场推进会,目前,各县区(开发区)已基本完成秸秆禁烧智能化监控系统建设。三是严管烟花爆竹禁燃限放,春节期间未发生污染天气。四是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和应急响应,修订《南宁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10次污染天气预警响应,对响应落实情况开展检查。五是强化科技支撑,继续开展源解析和机动车尾气走航监测,助力精准防控。2.全面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确保百姓水缸安全。一是抓整治,开展流域环境问题精准治理,对影响武鸣河叮当断面和郁江横县六景断面沿岸污染源进行拉网式现场排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继续实施郁江(南宁段)流域水质跟踪研究,强化流域治理主体责任,将流域整治、水质目标落实分解至各县区(开发区)。二是抓巩固,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16个环境问题整治回头看,推进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三是抓建设,紧扣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提升,全力推进新改扩建污水厂项目的建设,及时推送每月两次水质监督性监测数据,积极推动黑臭水体治理。组织实施《南宁市水污染防治行动工作计划》《南宁市水环境质量管理提升工作任务分解表》《南宁市流域水环境治理百日攻坚战行动方案》,开展保好水、护饮水、治黑水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全市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建成区38个黑臭水体全部实现消除或基本消除。竹排江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入选2020年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的典型案例。3.扎实推进净土持久战,土壤环境总体安全。一是全面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加快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截至目前,推进了193万亩农用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面积,推进完成率124%。二是全面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已完成第一阶段总共163个地块的基础信息调查采集工作。三是严格管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组织对45个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善建设用地准入机制。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实施,各县区、开发区累计排查涉镉污染源重点区域663个,排查企业465家,2家企业列入整治清单,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总体安全。4.推进农村治理攻坚,农村环境进一步改善。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统筹资金在各县区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建设。建立完善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强化农村污水设施运维保障,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编制和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防控农村面源污染。充分做好2020年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的工作准备,积极推进绿盾专项行动问题整改落实,同时,组织各相关县区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开展自查排查。5.全面强化环境噪声管理,噪声治理管控持续改善。联合各城区、开发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等环境噪声开展综合治理,实现环境噪声信访投诉量持续下降和区域环境噪声质量改善;开展敏感时期建筑施工噪声专项整治工作,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加强中高考等重点时段噪声保障。生态环境部门将群众投诉较多的重点市政工程纳入监管平台,主动上门与施工单位对接服务,帮助解决施工噪音问题,及时做好群众投诉答复和解释工作。6.着力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是加强指导相关单位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医疗废物全部做到应收尽收、应处尽处,协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正常运行。二是组织开展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污染整治、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整治行动专项行动。按照一点一策,推进重点难点固废问题整改。三是助力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强力推进有害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指导各城区和开发区积极完善源头有害垃圾收集装备和建设区域临时贮存点,目前所有城区、开发区有害垃圾贮存点已经建设完成,共配置了19辆有害垃圾车辆,车辆核载总量12.28吨。四是强化涉重点重金属项目监管,做好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管控。建立涉重点重金属企业全口径清单,推动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目前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约26%,完成自治区重金属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减排12%的目标。7.全力加强环境执法,环境监管得到有效保障。全市共组织开展重点企业土壤污染、黑臭水体治理等40余项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0多人次,检查企业7000多家次,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27854件次。排查散乱污企业,完成整治98家。依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50件,处罚金额958.0038万元。重点环境风险源管理目录清单逐步完善,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做好环境安全生产工作。8.坚持不懈,落实疫情期间生态环境执法服务工作。疫情防控期间,采用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数据监控、用能监控等非现场检查方式进行环境监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一是创新建立重点企业环保挂牌服务机制,首批已向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进行授牌、实行定点挂牌服务。二是实施两个清单,实施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纳入清单的企业免于现场检查;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对纳入清单的企业强化项目环评审批服务。通过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入企业、引导第三方治理等方式,精准帮助企业解决治污难题。三是主动联合市卫健委开展南宁市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站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组成现场执法检查组,到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指导督促污水处理站管理人员做好污水消毒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四是指导服务自治区级后备定点收治医院邕武医院扩建项目建设,仅用7天时间,全程指导帮扶邕武医院完成原有污水站应急处理项目和临时负压病房区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调试工作,保障医院顺利投入使用。(三)综合执法机构改革落地运行。按照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部署,有序整合环境保护和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队伍,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并于2020年3月5日挂牌成立了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综合执法支队统筹全市执法力量,发挥综合执法改革的执法调度优势,统筹市县执法力量,组织开展统一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更加统一、效率更高、动力更强、覆盖范围更全面。(四)配合做好开展地方性条例的立改评废工作。起草《南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并协同市司法局等部门多次修改完善工作,2020年6月已经市人大一审。组织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南宁市横县茉莉花保护和发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等40余件地方性法规提出环保部门职责方面的修改意见建议。组织对《南宁市饮食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进行立法后评估工作。鉴于《南宁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19年施行,目前已完成《南宁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暂行规定》废止办理手续。(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科学民主决策体制机制。局领导班子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强化集体领导观念,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科学决策能力,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对涉及人、财、物及三重一大事项一律坚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健全规章制度,为依法决策提供保障。我局制定了《南宁市生态环境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南宁市生态环境局重大法制审核制度》《南宁市生态环境局重大决策事项目录》等多项规章制度,规范环境行政决策程序,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为依法决策提供制度保障。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保障。我局继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中,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立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参与重大案件处理研究等活动中积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修订新的《南宁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南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专用章使用和管理规定》。我局将行政执法公示与政府信息公开有机结合,成立工作机构对各部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进行督促件检查,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各项执法信息。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环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禁未获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严格按照《环境监察办法》进行环境执法。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情况自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积极对本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职责的具体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分析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对策和措施,有效推进严格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有力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提升。(七)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夯实依法治市群众基础。我局以全面普及,突出重点,广泛宣传,务求实效为原则,深入开展全民普法工作。一是建平台,创典型,不断扩大环境保护普法辐射作用。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散发资料、悬挂标语横幅、播放电视专题节目和字幕宣传等方式向群众推送环保法律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二是拓领域,强宣传,确保普法宣传落地落实。拓宽普法宣传领域,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把普法宣传与法律六进工作有机结合,多层次推进普法工作。通过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环境大接访等,开展环境保护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不断营造法治宣氛围。(八)积极应对行政复议答辩、行政诉讼工作。今年以来,组织做好5起行政复议案答辩工作、6起行政诉讼案出庭应诉答辩工作。按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协调法律顾问积极应诉,做好答辩工作,切实做好行政应诉的各项工作: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依照规定组织局领导参与庭审活动。二、存在问题回顾2020年以来的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特别是随着机构改革、生态环境部门垂直管理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的基本完成,生态环境部门承接自然资源、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监管领域和执法范围不断扩大和深入,执法能力不足、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有待提高,执法队伍现状与目前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同时,生态环境普法力度还需加大,覆盖面、影响力仍需要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与业务宣传需要进一步融合,宣传形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丰富形式、拓宽渠道、讲好生态环境法治故事。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将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决策部署,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依法全面履行生态环境职责,聚焦环境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铁腕治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要求,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建立重大复杂案件的研讨机制,对于重大复杂案件,邀请专家、学者和专业律师参与案件研讨,保证处罚的合法性。三是加强环境法治队伍建设。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在集中授课、讲座培训的基础上,探索知识竞赛、旁听案件审理、鼓励自学等多种形式,增强主动学法用法的意识。为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队伍执法水平,我局根据执法人员日常环境执法的特点及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自行命题,并坚持每年组织两次本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考试,通过以考促学的方式来提高执法队伍的办案质量。四是持续强化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两法衔接工作,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继续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之间的协调联动,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共同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对于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积极组织推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五是大力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根据国家、省、市普法工作要求,制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第八个五年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同时兼顾业务工作和社会公众需求开展宣传。拓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提升生态环境保护队伍素质、企业守法意识和公众参与意识。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篇十八
20xx年,我镇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不动摇,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下定决心,加大力度,彰显成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将我镇20xx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决扛稳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实行党政同责,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发展,协调发展。党委会专题研究环保工作20余次,组织全镇镇村干部召开环保大会15次,安排部署全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学习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理论、政策、法规,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文件精神,确保生态环境工作常抓不懈。
(二)打好蓝天保卫战。
1、“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一是每月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及时上报排查情况,加强对“散、乱、污”企业进行监管,建立“散、乱、污”企业监管台账,时时跟进企业整改进度,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反馈整改情况,同时开展“回头看”,确保企业对标整改落实到位,整改效果保持到位。二是加强宣传,深入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宣传违反相关法律的严重性,提升企业业主的法律意识。
2、城市“五烧”治理管控。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横幅、宣传单、宣传车、led灯、广播、会议等形式开展宣传,让群众明白知晓“五烧”,严格执行“五烧”,干部严格控制“五烧”。二是加强疏导,综合利用。推广秸秆粉碎还田,20xx年实现秸秆粉碎还田15000余亩,组织规模化秸秆粉碎回田,共引领养殖大户实施过腹还田2000余亩;引导文明祭祖,积极引导群众绿色环保祭祖,在祭祀路口设立劝导站,上山祭祀实行实名登记。
(三)打好碧水保卫战。
1、水域岸线管理。打捞河面漂浮物27。8余吨,清理河岸白色垃圾约16。3吨,清理河道障碍物140余处;小蒜溪同心场镇段清淤150余米,约800余吨。
2、水环境治理。实施郪江生态带建设,助力郪江水环境改善。清理郪江沿岸农作物54亩,在郪江上村、土门垭村郪江沿岸种植扁竹130。4亩,有效改善郪江河道植被覆盖,形成河流生态植被带,助力郪江水环境持续改善。
3、水污染防治。排查整治黑臭水体,提升郪江水体质量。投资15。6万元,对排查出的两处黑臭水体进行整治,清理转运xx市村5组黑臭水体约23400立方米、清淤黑臭污泥约12000立方米;清理转运百盛村治超站旁黑臭水体约3000立方米、清淤黑臭污泥约1120立方米。
(四)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根据县禁捕办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按规执行,全力落实。镇禁捕工作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招聘镇级渔政协助专员1名,镇级渔政协助巡护员巡河300余次,规范处置“三无船只”34只,禁渔期劝离钓鱼群众上千余人,收缴违规安置地笼18个,鱼竿31支,教育43人。
(五)打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
1、场镇污水治理。一是加快实施ppp项目,解决场镇周边居民生活污水处理。20xx年我镇完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市统一打包建设运营ppp项目(大英子项目)2个,将xx市村2社、治超站,高速路收费站,敬老院1350余人居民生活污水收集至场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二是着力建修场镇管网,实现应收尽收。清淤疏通场镇污水主管网3300米,新建污水主管网1000米,各类支管网832米,新增提升泵1处,将场镇附近和郪江对岸群众生活污水统一收集,纳入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通过整治,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方量由200m^3/d提升为约600m^3/d;三是全力整治雨污管网,实现雨污分流。破除原犀牛石转盘停车场处雨水管,黄腊溪桥头涵洞新增雨水专用管道,将雨水接入河流,清淤整修场镇排水沟300米,解决场镇雨污管网部分混流问题,提高污水进水浓度。
2、垃圾分类和处理。辖区内全覆盖完成分类垃圾桶摆放,摆放点位460余个,垃圾桶1800余个,执行垃圾分类投放处理,垃圾转运及中转站交由川能环卫公司负责,95%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1、“厕所革命”推进情况。20xx年完成“厕所革命”改造1300户余户,现正在组织村级验收,其中五莲村、黄土岭村、五龙桥村、元龙村、道祖村为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此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
2、“千村示范工程”实施情况。“千村示范工程”项目实施主要治理农村生活污水,20xx年完成土门垭村、狮子坡村、五莲村的“千村示范工程”项目任务,惠及729户,2386人;20xx年完成xx市村、百盛村、王家堰村的“千村示范工程”项目任务,惠及49户,187人;20xx年完成双龙桥村千村示范工程建设任务,惠及39户,160人。
3、农村污水处理站点运行情况。完成10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点设施设备检修,5处站点配套设施管网新建,10处站点安装了时间控制器和液位计,采取时间和水位双重控制设备运行,现我镇10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点均已正常运行。
4、城乡生活垃圾治理。20xx年全镇29个村(社区)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机制组织开展垃圾治理,已于10月全部交由川能环卫公司负责清理转运,垃圾收集、处理率达95%以上,全镇基本实现垃圾应收尽收、日产日清。
5、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辖区内各养殖场配备监管员1名,实行动态监管,对26家500头以上养殖场实行一场一册档案管理,完成辖区内42户养殖场提档升级改造验收,辖区内养殖场基本实现了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发出整改通知书14份,养殖场签订环保承诺书76份。
6、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一是加强宣传,科学防治。发放科学施肥用药明白宣传单15000份;张贴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宣传画200余份;设置led宣传点6处;每村每天早中晚广播播放“一控两减三基本”音频;召开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会议3次。二是建立基地,科学管控。在五莲村设立废旧农膜回收点1处,有效防治农膜危害;在土门垭村建立病虫害绿色防控基地1处,有效减少农药使用量;在xx市村建立精准施肥基地1处,有效提高肥料利用率。
(七)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严格环境准入,全面规范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强化项目建设的事中、事后环境监管,坚决制止新建项目批建不符现象;严格污染地块安全管控措施,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加强未污染耕地保护,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常态化开展工业企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有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零增长行动;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疗等危险废物监管,增设口罩专用垃圾桶,每日由专人专职负责收集交镇卫生院。
(八)抓实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1、落实整改,及时销号。截至目前共收到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群众信访举报件1件,正在整改中;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市生态环境局暗查暗访发现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市河长办暗查暗访警示片问题2个,已完成整改。20xx百日攻坚行动发现问题2个,已完成整改。第一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个,完成整改2个,完成问题整改“回头看”2个,均无反弹。
2、自查自纠,举一反三。一是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自查自纠工作,截至目前共发现建设项目问题10个,河道问题5个,城乡环境问题13个,工业企业问题8个,四乱问题4个,畜禽养殖问题1个,秸秆禁烧问题4个,共计45个,完成整改44个,正在整改中1个。二是深入自查,吸取新景源教训,举一反三,深入自查各类关联性、衍生性问题,做到问题早发现、早上报、早处理。
(九)持续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
把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纳入常态化管理,一是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风险排查,落实监管整治责任,及时消除环境隐患;二是制定环境突发情况应急预案,成立环境突发情况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及应急处理程序;三是及时处理回复环境信访、“12345”环保举报热线,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加强生态环境舆情管控与应对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1、场镇管网老旧,规划设计落后,导致雨季场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
2、部分群众环保意识较差,乱丢乱倒乱堆现象仍然存在,将废旧衣物、建渣、杂草等非生活垃圾直接丢进垃圾桶,给清运造成了极大困难。
3、牛皮癣广告较多,组织人员清理后,问题反弹现象严重,出现履禁不灭、履清不止的现状。
1、进一步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提高场镇管网收集率。开展病灶管网排查,对存在渗漏、直排污水的排放口和错接的雨污管网进行疏导或封堵,对雨污混流管网进行分流;对场镇老旧管网进行分步改造,谋划一批具有针对性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改造项目,不断缩减混流制管网里程。
2、进一步加大入户宣传力度,提高环保意识氛围感。采用宣传车、led屏、宣传单、横幅、广播、进村入户等多种方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宣传,利用特殊节日开展环保知识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普及生态环保知识,提升广大群众环保意识;发动群众力量,增加举报通道,确保信息畅通,实现群众监督,共同维护的良好局面。
3、进一步加大打击清理力度,提高整洁形象保持率。实行辖区负责制,增加巡查频次,加大保洁力度,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张贴警示语,禁止乱贴乱画,虚假宣传,抓现行,重打击,从源头上禁止牛皮癣进辖区。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篇十九
xx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大精神的第二年,也是完成“十*五”环保目标任务的关键年。一年以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环保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大、十七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以“****”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切实履行环境监督管理职能,服务全县发展的大局。贯彻普洱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落实xxxx年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对环保工作的要求。狠抓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注重生态保护,开展绿色创建,努力构建生态文明,增强全民环保意识,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全局上下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加强环境管理,严把准入关,有效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通过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开展污染防治,采取专项行动等措施,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管,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有效的提高了我县的环境质量,全县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态势。县城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gb3095-19xx);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合格率达100(符合gb3838-20__);声环境质量控制在四类标准内(符合gb3096-20__)。
一是严格执行环评与“三同时”制度。严把“环评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产生,加强对新污染源的管理。今年共办理环评审批xxx个,其中:县级xxx个,转报省、市级审批项目xxx个,其中省级审批项目4个,市级审批项目xxx个;办理项目立项审查6个;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项目8个,其中:市级4个,县级4个。环评及“三同时”执行率达100,按时办结率达100。
二是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是当前及今后环保工作重点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从选址开始从严把关做好污染防治。在去年完成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划后,今年又开展典型乡镇(通关镇红豆树水库)饮用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分析存在问题和隐患,提出对策建议,为确保饮用水源安全提供了依据。
三是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工作。按照全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调查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县辖区内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补充上报了县垃圾处理场及殡仪馆两个污染源单位。
四是开展环境辐射管理工作。xxxx年,我县开始对涉源的xxx家放射性同位素(2家)与射线装置(xxx家),开展了补办换办辐射安全许可证工作,补办环评手续,开展现状调查及现场监测。今年获《辐射安全许可证》xxx家,持证率达95以上。我县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初步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
五是排污许可证管理。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提高环境保护科学化、定量化管理水平,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推进污染防治技术和清洁生产、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和保证。今年完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普洱××力量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云南鑫煌林业开发有限公司等8家市级发证单位排污许可证申领换证工作。目前,我县取得排污许可证单位有9家,其中:市级7家(××兴仁公贸有限公司x月已被关停)、县级发证的2家,排污许可证申领换证合格率100。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篇二十
一是扎实做好生态环境部汾渭平原强化督查配合保障工作。今年以来,共计交办我区督办问题26个。其中,属工业企业污染防治11个、重污染天气响应13个,扬尘综合治理2个。截止目前,以上督办问题均已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并上报办理平台完成归档。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效能革命”工作要求,班子成员每周以区政务大厅办事人员的身份参与环保窗口服务工作,深入了解办事窗口的业务流程,面对面回答群众咨询,征求办事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窗口服务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三是有序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已完成253家工业企业、143个行政村及社区、351台燃气锅炉、25家加油站、2家油品运输企业和2家污水处理厂的数据专网录入及核算工作。
四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省、市环境生态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严格组织领导,强化方案推动,成立了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有黑必除、有恶必扫、有乱必治”,把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单位日常监管执法工作协同推进,对环境违法企业加强监管执法,严格依规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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