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一个合理的方案,可以避免我们在执行过程中迷失方向或走弯路。制定方案时应该遵循哪些原则呢?方案是指为解决特定问题或达成某个目标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步骤。要制定一个较为完美的方案,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目标和需求。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例,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复工复产生产现场检查方案篇一
按照严格管控、及时评估、动态掌握、先易后难的要求,在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的前提下,将复工复产的企业分为四类有序实施:
第一类企业,主要包括: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药品、防护品、消杀用品生产销售以及原材料配套等)、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供热、油气、通讯、环卫医废处理等)、群众生活必需(蔬菜水果生产经营,粮油食品、肉蛋奶、水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超市卖场、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批发、快递物流、周转仓储、电商、配送制餐饮等)、农业生产必需(种子种苗生产、畜禽水产养殖和茶叶加工、饲料加工、农机生产与服务等相关企业及合作社)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对全国、全球产业链配套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春节以来未停工停业的企业。
第二类企业,主要包括:金融保险、港口和货运站场、重点产业链配套企业。水利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危房改造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省、市重点建设项目。
第三类企业,主要包括:用工和产业链配套以本地为主的工业、农业产业化企业,以室外作业为主的建筑业企业,法律会计、软件信息服务等相关服务业企业。
第四类企业,主要是除限制清单外的其他市场主体。限制清单的对象主要包括经营场所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下列市场主体: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咖啡、茶室、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堂食类餐饮等。限制清单内市场主体,疫情未解除不得复工复产。
当我市处于高风险地区时,第一、二类企业可以申请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当处于中风险地区时,第一、二、三类企业可以申请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当处于低风险地区时,分两个阶段组织有序复工复产。第一阶段第一、二、三类企业可以申请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超市、便利店、药店、理发店、快递、加油站、非定点医院、无接触式餐饮,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恢复营业,由所在街道(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第一阶段暂定为一周。第二阶段实行限制清单管理。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疫情未解除前不得复工复产。
拟复工复产企业可选择线下或线上方式提出申请。线下由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专门审批窗口,线上在湖北政务服务网设立复工复产审批专栏(申报流程图见附件1)。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附件2)、企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附件3)。企业复工复产由市防控指挥部审批(葛店开发区辖区内企业授权葛店开发区防控指挥部审批),审批通过的,向企业发放复工复产通知书,并开展随机实地抽查;审批未通过的,书面函告原因及改正意见。
(一)防控机制到位。成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管控人员和工作专班,各项职责落实到人。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异常情况处置等内容。
(二)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建立返岗人员登记制度,对所有返回人员登记到人,详细记录职工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排查确认职工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感染人员,确保复工复产职工身体健康。把好企业员工入口关,坚决杜绝“带病上岗”,凡排查发现有发热、咳嗽症状或未解除医学观察的,应阻止其返岗,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所在地乡(镇)、街办防控指挥部。
(三)现场防控到位。当我市处于高、中风险地区时,企业实行全封闭管理,工作场所必须实现物理围合,要有集中的、独立的居住场所。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突发疫情应急临时隔离场所。食堂具备分餐制、盒饭制条件,可采取分时段进餐,用餐人员之间能够保持1.5米以上距离。集体宿舍原则上每间不超过6人,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要有可开启窗户,定时通风。提前对车间、食堂、宿舍、仓库等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杀防疫,提前清洗空调过滤网,保证工厂空调系统或排气扇运转正常,加强室内通风换气。企业工作和生活场所要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定时清洁。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采取限人限时等管控措施。
(四)物资保障到位。企业在属地指挥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并储备不少于5天用量。
(五)宣传教育到位。企业要采用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使员工充分了解防控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全力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六)安全生产到位。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复工前要组织对供电、供水、空调和电气线路等重点设施、重点设备、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确保水、电、气、空调等设施正常。对车间、仓库等场所,做好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工艺装备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复工复产生产现场检查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地开展,确保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县、乡安委会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危机感,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安全生产,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落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略
通过开展元旦、春节前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全面排查我乡各生产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元旦、春节营造安全、祥和、欢乐的社会环境。
矿山、生产经营性企业、建筑施工单位、交通运输、中小学幼儿园。
(一)检查时间:20xx年11月25日至20xx年1月15日。
(二)检查方式:各单位自查,乡安监所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联合检查组开展检查,严防各类人为因素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对各单位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1、自查。
20xx年12月25日——20xx年1月5日为自查阶段,在自查中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填写《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记录》,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形成自查报告于20xx年1月6日前报乡安监所。
2、专项检查。
20xx年1月5日——20xx年1月15日,将组织联合检查组,深入到各单位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开展检查、抽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内容、步骤及具体要求,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摆在首要位置。
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自查的同时,要积极配合联合检查组开展工作。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对待和处理发现的安全隐患,坚决杜绝检查中的工作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不负责任的现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层层分解,做到责任到人,职责到位。
将抓整改、抓落实作为此次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全部登记建档,实行“一个单位一个档案,分类治理”。对当场整改的一般隐患,将组织进行“回头看”,发现整改不到位或有反弹现象的,责令重新整改到位;对发现的较重大或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责任单位制定整改监控方案,在整改期间,制定应急预案和措施,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单位要坚持节日期间管理人员带班值班制度,切实加强值班值守,主要管理人员不得空岗。要做好应急工作准备,畅通信息传递渠道,确保遇重大紧急情况时能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确保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
复工复产生产现场检查方案篇三
成立xx县服务业企业复产复工专责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xx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xx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xx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xx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xx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xx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xx县公安局副局长。
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主要领导。
工作职责: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审核疫情防控期间原有服务业企业复产复工的所有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xx,传真:xx,电子邮箱:xx。
自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限上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围桌、堂餐),饮用水店,日常生活使用类的五金店,广电网络,汽车、摩托车维修及洗车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店,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可依申请复工。
自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可依申请复工。
暂缓复工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娱乐场所,美容美发(理发)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网咖),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体育及健身机构,各类图书馆,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复产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必须做到以下“九个一律”管控措施:
(一)所有复产复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防疫检测检验。复产复工企业要严格按要求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工作场所、生产过程和个人的防护措施,建立返岗员工健康卡制度,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建立进出企业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工作场所内洗淋设施运行正常,对工作和生活场所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员工聚焦和集体活动,员工多的企业要实施错峰分散就餐、不得围桌就餐。
(二)所有复产复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由企业自行组织本单位员工通过微信、网络课堂、视频播放、张贴宣传画等多种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培训,共同营造联防联控的浓厚氛围。
(三)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要至少提前1天到岗到位、履行职责。
(四)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对所有的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和消毒,排查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
(五)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对企业公共区域和生产生活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灭菌工作,确保符合防疫的有关要求。
(六)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制度及预案,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复产复工方案,落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标准程序组织复产复工,复产复工情况应及时报告属地应急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
(七)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储备好3天以上的疫情防护物资(如口罩、消毒药水等),并严格实行在公共场所配戴口罩、每天早晚检测登记体温2次、每天对公共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企业检测发现员工体温有超过37.3℃的,要及时报告并处置。
(八)对来自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广东省、浙江省、河南省等区内外疫情较严重地区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复工,复工人员原则上由现在住在xx的人员组成,其他地方来xx参与复工的外来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审批。
(九)所有复产复工企业如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影响到全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一经核实,一律关停。
(一)企业计划复工。
企业要按照《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安全有序快速推动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复产复工的通告》的相关要求和“九个一律”的复工条件,落实复工复产防控措施。
(二)企业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各乡镇(街道)到辖区所属的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xx县城区范围内的企业到县市场监管局东湖办公区提交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复产复工备案表》《员工情况登记排查表》《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三)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县市场监管局统一收集企业申请材料,将申请复工的企业名单及申请材料分派至相应主管部门,相应主管部门审核复工复产企业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若符合要求,审核通过,审核同意后,将批准复工的企业名单反馈至县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负责收集、审核乡镇企业申请材料,将申请复工的企业名单发至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统一受理。
(四)审核通过,下达复工通知书。
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各个主管部门反馈的复工企业名单,核发复工通知书,并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主管部门协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进行定期巡查,了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动态。若不符合要求,责令停工停业整改;若出现确诊病例,责令立即停工停业;若符合防控要求且未出现确诊病例,则继续生产经营活动。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未停业企业(粮油、水果、蔬菜、母婴用品(奶粉)店、燃气营业点)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做到“九个一律”管控措施。
县市场监管局收集企业申请材料后,于每日上午12点分派至相应主管部门,相应主管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后,于每日下午4点将《服务类企业批准复产复工登记表》反馈到县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于每日上午12点将《服务业类企业复工申请受理登记表》(所有服务类企业)汇总至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统一收集、分派任务。
所有信息和数据请发至邮箱:xx,联系电话:xx。
附件:
1、服务类企业批准复产复工登记表。
2、服务业类企业复工申请受理登记表。
3、服务业企业复产复工部门与行业对应表。
复工复产生产现场检查方案篇四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扎实落实好辖区企业(含各类经营主体)防控责任,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合力打赢"防疫战""经济战"两场硬仗,按通区疫防控指发xx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安云乡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如下:
各村社区要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辖区企业(含各类经营主体)复工复产,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并对辖区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没有落实复工复产核查手续擅自开工运行的要全面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乡各行业站所要结合行业实际情况,灵活安排、会同村、社区人员对复工复产申请和运行情况进行指导、核查和监督,按照运行和发展的轻重缓急,组织企业分批有序复工复产,企业在落实防控措施后,按程序申报,经乡政府组织核查、审核后可复工复产(行业有规定从其规定)。疫情防控不到位的企业不得复工复产。
(一)做好复工复产审核报备。企业在复工复产前,要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参照附件4),包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疫情期间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厂区(办公室)封闭管理、职工健康监测、环境卫生和食宿管理、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要明确主要负责人,落实专人负责防疫防控工作,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的"横到边、纵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规上限上企业复工复产方案报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其余企业复工复产方案报乡政府审核。
(二)全面掌握员工活动轨迹。复产复工前,各企业要对拟上岗员工情况全面梳理,准确掌握近14天的活动轨迹与身体状况,科学区分在岗未间断人员和重新返岗人员。一直在企业工作生活未间断员工,由企业担保可不持有《健康申报证明》上岗,由企业填写《无疫情传染风险员工担保书》,其他返岗人员须须持健康证明方可返岗(原则上使用本地人员)。未经核查同意的职工严禁上岗。各企业要督促员工在返岗后如实记载生产生活活动情况,为突发疫情轨迹追踪提供条件。
(三)做好场地消毒和安全检查。企业要提前对厂区(办公场所)、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等进行彻底消杀,保持良好通风,防止病毒传播蔓延,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所在村社区和乡行业主管站所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四)从严从快做好审核办理。各村社区和乡行业主管站所要指导企业准备相关材料,并填写《通川区安云乡经营主体复工复产核验表》、《承诺书》、《复工复产员工花名册》,并会同各村驻村干部开展实地核查,并报乡人民政府审核。
(一)实行企业封闭管理。要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宣传,提高员工防范意识和主动参与的自觉性。要减少企业(办公场所)进出通道,合理设置检测卡口,配备门禁设施和检测仪器,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企业(办公场所)。同时,要严格车辆进出管理,减少一般商务洽谈、人员来访等活动,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商务交流。
(二)严密监测员工健康。建立员工体温每日检测制度,严格执行员工体温检测,并做好日常考勤记录,并填写好《通川区安云乡复工复产员工日常监督检查表》,如有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不良情况应及时隔离,并立即报告村委和乡政府,由乡政府协调相关部门落实防护措施,排除疫病后经健康检测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加强卫生和食宿管理。正常生产期间,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定期消杀防疫,保持环境卫生,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严格空调使用管理,保持空气流通。加强就餐卫生管理,保证食材安全、餐具卫生,采取错时供餐、分散就餐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提倡员工回家食宿,分散居住,切断集体宿舍疾病传播渠道。
(四)落实岗位防疫措施。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护物品统一收集、集中处理。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暂停不必要的会议、聚会等活动,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任康毅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王泽兵、党委委员徐钟旭、副乡长李国庆任副组长,乡党政办、纪检组、财政所、民政办、信访办、规建办、农牧站、林业站、国土所、扶贫办等行业站所和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在乡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全乡企业复工复产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全乡企业复工复产中的重大问题,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
(二)层层压实责任。企业要主动承担复工复产主体责任,乡行业站所、驻村干部(行业站所监管为主,驻村干部监管辅,没有明确主管行业站所的驻村干部为主)和村社区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各村社区和乡驻村干部要指导监督企业按照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组织生产、落实防控措施。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可视情况由复工复产审核部门或乡政府提出限期整改、暂停营业、纳入失信企业名单、追究安全生产责任等意见上报区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审定后执行。
(三)做好物资保障。企业要根据防疫需要,为员工配足口罩、手套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要落实疫情防控管控专管人员,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防疫工作的物资保障工作。
复工复产生产现场检查方案篇五
按照全国和省、市关于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县普法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会议精神,全面检查验收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的发展,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建“法治xx县”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普法《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五类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情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情况。具体检查内容参照《xx县普法总结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检查验收工作从xx年4月中旬开始。
(一)动员部署。按照xx年4月2日下发的《关于开展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各乡镇要及时召开验收动员会并做好检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自查。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总结和自查工作,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整改。
(三)组织检查。5月中旬,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组,赴各乡镇、各部门进行指导检查。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
(四)迎接国家、省、市检查督导。6月中旬至6月底,市法制宣传教育检查组将对我县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7至9月份迎接国家和省级检查组的检查。
(五)评比表彰。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发现本单位普法先进典型,并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及时报送县普法办公室。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普法的重要内容,是保障普法各项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管领导亲自挂帅,把检查验收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和本部门年度工作内容,切实抓好落实。
(二)实事求是,保证质量。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成绩和经验,及时推广先进典型。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要根据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和检查验收指导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总结检查。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普法办将组织开展普法媒体系列宣传活动,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大力宣传本单位在普法中取得的显著成效,宣传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为深化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抓住机遇,全面推进。各乡镇各部门要以此次检查验收为契机,对普法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和梳理,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普法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努力推进全县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复工复产生产现场检查方案篇六
8月17日上午,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党组成员、局安委会主任郑新民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
会议传达学习了黄委《关于组织开展全河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局安委会办公室汇报了上半年全局连续两次安全生产巡查、重点抽查及督察情况,对安全隐患排查范围、治理情况以及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重点通报。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汇报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广泛研究讨论了当前全局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落实意见,并对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要将黄委《关于组织开展全河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一个职工,教育引导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要继续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落实全员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的同时,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以及每个职工,落实到全局工作生活的各环节、各方面。
三是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立即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全面细致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保证安全的房屋、设施、设备要立即停止使用,需要安全论证的隐患要尽快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按论证结论进行整改。
四是要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制定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达到报废年限或条件的车辆必须按规定报废,严禁车辆超期服役,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严禁车辆带病上路,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提醒,防范交通事故发生。
五是要加强试验场点的水库、淤地坝以及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监管责任。野外勘测规划、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工程安全。
六是要加强机关食堂安全管理,严把食品进货关,严格食堂安全操作规程,加大环境卫生督察力度,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加强办公生活区域供水、供电、供气以及防汛安全管理,完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消防安全,配备充足消防器材,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复工复产生产现场检查方案篇七
1、组建复工领导小组:
组长姚永辉(项目经理)副组长韩忠(技术负责人)组员马灵强、于春炎、王家元、申乾林、刘萍、黄月。
2、复工教育:
(一)针对本工程节后复工的特点,在复工前分别组织召开施管人员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会,民工三级教育会,使全体施工作业人员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三)节后复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检查的重点:一是塔吊、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状态和运行情况;二是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五是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六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舍结构是否稳固等。特别是对塔吊、脚手架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
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繁现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计划泥工10人、架子工6人、平工30人、机操工4人、安装工15人。
复工复产生产现场检查方案篇八
开展好20__年春节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精心部署,认真组织,严格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和标准,力争___煤矿20__年春节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工作在2月16日前顺利完成。
二、复工复产整改及验收时间。
1、20__年2月10日上午9点开展隐患排查;
2、从20__年2月10日起至2月11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3、从20__年2月11日中班至20_年2月15日开展隐患整改工作。
4、20__年2月16日申请集团公司对我矿开展20__年春节节后复工复产验收。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20__年春节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有效实施,特成立___煤矿20__年春节节后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____。
副组长:_____、____。
成员:___、___、___等各科(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矿安监科,___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安排部署,在各部门人员配合下开展对煤矿的复工复产工作,由___负责各矿验收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科(队)严格按上级文件及会议通知要求,监督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各项工作,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满足规定要求、机构设置符合规定;证照齐全、有效;设计符合规定、不存在违规开采;管理制度健全、责任制落实到位;全员培训符合规定;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并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各项工作。
2、严格按照各级监管部门关于复工复产工作要求对标对表逐条逐项进行自查和整改验收,各科(队)负责人按照上级规定的验收程序和要求组织整改,严把复工复产整改关口,严格验收标准和条件,特别重视存在上级文件规定的“一票”否决项。
3、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煤矿复工复产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必须要深入井下所有头面,对照规程、措施要求认真自查、检查验收,严禁私自降低验收标准,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总体要求,严格验收标准,做到合格一家恢复一家,对排查整改不到位和验收工作不负责人员将执行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并予以处罚。
复工复产生产现场检查方案篇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安委〔2020〕5号)和《湖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统筹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平稳,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按照“风险受控、一企一策、属地确认”的原则,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企业复工复产的必要前提和重要保障,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对安全生产条件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复工。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做到安全风险管控与企业复工复产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确保企业安全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管控措施,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作为企业复工复产的前置条件,督促企业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开展复工复产风险研判。
各区县要重点围绕“十大风险”(附件1),在2月18日前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一次全面的、有针对性的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风险研判。
1.再评估已复产企业安全风险。各地要结合实际抓好“回头看”,对照目前已复工复产单位清单,重点对复工率较高的防护用品及原辅材料、洗涤用品、生活用纸、粮油批发、水产、农贸市场、电力、供水、环卫、客运等企业和供气、污水处理等风险相对较高的已复工企业的安全现状进行再次综合评估。深入研判突击生产或临时转产的16家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和23家防疫物资配套企业(附件2)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以及已复工复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运行安全等风险,通过再评估找准薄弱环节,补强安全措施,继续保持现有安全运行状态。
2.切实抓好复工复产分类指导。各地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综合考虑整体安全风险。既要防止因赶工、抢工等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也要避免关键企业迟迟不复工引发的区域性产业链供求失衡等系统性安全风险;既要重视用工紧缺造成的未经培训仓促上岗等普遍性问题,也要关注因物流受阻造成的危化品胀库等特殊风险。各地要注重吸收行业管理部门、企业相对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等风险研判成果,分级分类梳理风险管控清单,科学制定企业复工复产方案。要按照轻重缓急、风险高低,分时分批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确保风险受控、安全生产。
3.认真排查梳理复工复产企业风险点。各地要继续深化群众居家生活和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配套企业)、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集中隔离观察点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找准风险点,科学精准管控。要重点抓好正在和即将恢复生产企业的风险识别和排查。危化品企业要高度重视开停车、动火、检维修等特殊作业风险。矿山企业要紧盯溃坝、边坡坍塌等风险。食品、冶金、轻工、建材、印染等企业要高度关注涉氨泄漏、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粉尘爆炸、有限空间和高处坠落等事故风险。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和季节性风险特点,全面深入排查各类风险。各区县要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检查清单,并报市安委办。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
各地要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加强对开复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对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不到位的企业坚决叫停复工。
1.继续加强突击生产企业的安全风险管控。各地要按照1月30日省安委办的部署要求,继续加强对口罩、防护服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要高度关注临时转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要强化对检测试剂生产企业密闭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应急逃生通道畅通;要督促生产次氯酸钠、双氧水、环氧乙烷等可用于医用及环境消毒产品的危化品企业加强装卸管理,严格落实散装作业安全管理措施。对春节期间未停工停产的供电、供气、供水、环卫、公共交通等涉及民生保障的企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落实管控措施,确保持续安全运行。
2.继续加强居家生活和疫情防控重点场所的安全防范。各地要继续抓好居(村)民住宅小区、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集中隔离观察点、医护人员(防疫卡点人员)集中住宿场所等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救援机构要对防疫重点场所全面组织开展一对一上门排查,做到所有重点场所每3天轮回服务指导1遍,对3家省级涉疫重点企业,指定专人与企业负责人建立一对一对接联系。各级建设部门要继续加强对瓶装燃气使用环节、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和居(村)民住宅建筑安全的监管,确保不发生燃气燃爆和民房坍塌事故。
3.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复工复产安全风险管控。各级安委会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促作用,推动相关部门、行业领域抓好疫情防控背景下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结合当前正在推进的.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清零”专项行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危化品使用单位深度排查“十个一律”措施等重点工作,重点行业领域根据风险管控要求(见附件3),认真做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
(三)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各地要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作为复工复产的前置条件,作为“三服务”专员工作职责,指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各级安委会要重点落实“三个一、两个全覆盖和点对点”措施,即组织一次风险研判,全面摸清区域内企业复工复产的安全风险;抓紧和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复工复产工作机构进行一次工作对接,在梳理有序复工复产企业清单时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做到一个确认,各地在对复工复产企业名单进行确认时,务必将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到位作为“风险受控、一企一策、属地确认”的必要条件;各地在企业复工复产前要严格落实全覆盖、点对点的安全生产提醒制度,对高风险企业最迟须在复工复产后15日内完成全覆盖、点对点的现场指导服务。
2.深化“三服务”助企开复工。各地要将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强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三服务”专员工作职责,指导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指导服务企业开展一次全面人员筛查,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人、技术熟练工、特种设备持证人员、消控室工作人员等到岗到位;指导服务企业组织一次全员安全培训,通过网络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全员线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培训;指导服务企业落实一次安全风险排查,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特别是应急处置作为企业复工复产方案重要内容之一,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复工。重点检查生产设备安全运行情况、消防通道通畅情况、消防设施完好情况等方面,确保复产前风险识别到位,隐患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3.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利用各类大数据监管服务平台,全面推进在线审批、远程办公、数字监管,创新线上监测预警和线下靶向执法,提高监管效能。要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公告制度,实行差别化风险管控措施,对安全风险较小的企业可实行承诺制,达到其他要求后可复工复产,并通过事后追溯方式严格执法;对其他企业采用“承诺+抽查”方式加强风险管控,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三场所两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船舶修造企业、涉氨制冷企业)等风险较大的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30%,危险化学品生产、矿山、冶金、建筑施工等高风险的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50%。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结合去年启动的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清零”专项行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危化品使用单位风险隐患深度排查、“三个三”(三类园区、三类企业、三类设施)风险隐患排查等各项工作,统筹抓好企业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措施落实。
各区县安委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方案,抓紧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工作,于2月18日前将本地细化实施方案(含风险隐患排查检查清单)、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内容报市安委办。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的阶段性进展情况,结合其他相关安全整治工作要求,在2月26日前一并归总上报市安委办。联系人:毛xx,联系电话:
复工复产生产现场检查方案篇十
20xx年12月底前,建筑面积1万平米以上土石方建设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区住建局建管处联网,实现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
(一)8月1日—8月31日。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建筑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区建管处进行排查落实,对未按期完成的进行停工整改。
(二)9月1日—10月31日。通过政府采购选定网络运营公司,确定联网方案。
(三)11月1日—12月31日。对所有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和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进行联网调试,实现建筑工地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建管处负责人为副组长,建管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专项部署推进建筑工程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联网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管处安全科,孟令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作信息统计和文字起草工作。
(二)实行动态管理机制。
建筑工程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作将采用“周调度、月通报、季考核”的方式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推进。即每周调度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作的进度,月末对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第三、第四季度季末对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考核。通过按时调度、系统总结、量化考核的动态管理机制推进建筑工程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作的开展。
复工复产生产现场检查方案篇十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来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节后工厂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来安委〔20xx〕5号)、《来宾市应急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非煤矿山工厂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来应急发〔20xx〕4号)及武宣县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的通知精神,规范相关工厂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进一步做好工厂企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保障我县非煤矿山、危化和工贸等相关工厂企业春节后能够安全平稳地恢复生产,现就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自查自纠。
各相关工厂企业于20xx年2月15日前,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复工前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大培训及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
二、核查验收。
20xx年2月16日我局接收工厂企业的复工复产申请,并组织专家等人员对申请复产复工的工厂企业进行实地核验,经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
由于节后工厂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尚未进入良好工作状态,安全防范意识降低,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且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县安全形势平稳,对服务保障全区疫情防控大局意义重大。各相关工厂企业必须充分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良好的工作作风,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做好节后复产复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全面落实工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切实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始终把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心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风险防控工作。一是强化疫情排查,各工厂企业要组织力量加大对员工排查力度,重点摸清春节期间员工去向、身体状况、是否接触过疫区人员等情况,特别是近期从湖北等重点疫区返工人员的排查摸底。对春节返乡期间患病、医学观察、疑似病人和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在当地医治、隔离或者观察,严防传播感染到工厂企业。二是做好自我防护,出门或在室内聚集必须戴口罩,隔断疫情传播途径。各工厂企业要在员工返工前,要落实对员工生活区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通风、消毒措施。员工到工厂企业后禁止举行群体性聚集活动,提醒员工远离人群密集场所。若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人员,要进行隔离观察,并报告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和县卫健局。三是加强疫情防控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qq群、标语、橱窗、公告栏、电子屏等宣传平台,及时宣传各级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各类防控措施、注意事项,加强防疫知识普及和舆论引导,号召员工科学防控、不信谣不传谣,人人参与、联防联控,增强自我防控意识和能力。
2.深入开展春节后全员安全知识大培训,切实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安全教育培训是工厂企业复工复产的前置条件,要做到全员覆盖。复工复产前,根据防疫的要求,因地制宜的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要制定具体的培训方案,严格培训内容,可通过专家授课、播放事故案例等方式进行,确保培训具有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有效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集中培训的,每个参与培训的员工之间要保持防疫安全距离。培训结束后,要认真组织考核,从业人员只有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培训方案、考核内容应收集、整理、归档以便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查。
3.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工厂企业不带病运行。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复产复工方案,由工厂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管理员、各岗位员工,会同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介机构对各生产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做好复工生产前各类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严防工厂企业带病运行。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列出问题隐患整改清单,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的“五落实”。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后,方可向我局提出书面复产复工申请。
(1)非煤矿山:做好各类设施设备和现场环境的安全检查,彻底消除停产期间形成的事故隐患,对全体员工特别是外来施工队伍和发生变动的人员加强复产前安全教育培训。
(2)粉尘涉爆工厂企业:切实加强复产前作业场所易燃易爆粉尘和气体的监测工作,检查除尘系统以及报警装置是否有效,并做好作业环境的全面清理工作。
(3)危险化学品:组织生产、设备、仓储、电气仪表等专业人员对危化品生产储存设备、设施、管道、自动化控制系统等进行次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复产前要制定严密的开(停)车方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制定处置防范措施,要完善重点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要组织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复产前人人参加培训,安全教育不到位不开车。
(4)冶金等工贸行业:对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各种仪表、管道、阀门、危险品储存装置和厂房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切实加强煤气作业场所和有限空间的安全管理,防止中毒或窒息事故。
(5)烟花爆竹:各批发工厂企业要按照各零售经营点的核定量配送烟花爆竹产品的相关规定,对春节后未销售完超过平时储存限量的烟花爆竹,要按照相关规定在规范的仓储点进行集中存储。
四、落实责任,严把复产程序。
(一)非煤矿山工厂企业。
1.矿山工厂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后,应向我局提出复工书面报告,报备复工复产方案。由我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核验人员拿出复工意见报局主要领导,经局主要领导签署同意复工的意见后方可复产复工。在现场核验中按《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判定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一律不得复产复工。
2.通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考评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矿山工厂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完成相关问题及隐患整改后,形成工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工厂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名后报送属地应急管理局备案后,可自行复产。
3.地采矿山及其安全设施建设项目、四等尾矿库运行的矿山工厂企业复产复工由市级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组,会同我局联合审查。
(二)其他相关工厂企业。
工厂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后,应向我局提出复工书面报告,报备复工复产方案。由我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核验人员拿出复工意见报局主要领导,经局主要领导签署同意复工的意见后方可复产复工。在现场核验中按行业工厂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判定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一律不得复产复工。
五、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一)积极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及卫生防疫事件。批准复工复产的工厂企业,严格执行工厂企业领导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问题和卫生防疫事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和建设。
(二)遇特殊情况,按上级的要求及时处置。未尽事宜及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复工复产的,请提前与我局相关股室联系。
复工复产生产现场检查方案篇十二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工作专班,负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二)制定防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
(三)健全信息报告和联络员制度。要建立与辖区街道(乡镇)、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通报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明确流程和责任人。
(一)分类返岗。企业要做好员工健康状况排查登记,确认员工健康后方可返岗。目前仍在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暂不返岗;对有其他疫情较重地区旅居史、曾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14天;对省内其他各市返回的无流行病学史、无相关症状的员工,确因生产需要返岗的,可按照“厂区内上班,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的方式返岗。
(二)建立台账。实行返岗职工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全面掌握职工返岗前14天内的行动轨迹(地点具体到门牌号,时间具体到某日某时)、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患者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返程交通工具及行程等情况。要与返岗职工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三)设置临时隔离点。依托医务室或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保障,在企业医务室、集体宿舍等区域按照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不具备设置隔离场所条件的企业,根据县(区)和园区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按要求向所在园区和街道(乡镇)报备。
(一)防护准备。
统计、购置、储备所需的口罩、消毒剂、手套等防疫物资,定时排查库存量,要确保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口罩,安排专人负责废弃防护用品处置。
(二)通风消毒。
1、日常消毒。复工复产前,对企业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定期开展消毒。对重点区域要安排专人每天早晚各消毒一次。通勤车使用后要立即消毒、更换椅垫套。
2、日常通风。工作场所每天至少两次保持30分钟开窗通风。要关闭中央空调,确有需要的,按相关规定采取进风消毒过滤;对有回风的集中式空调系统,要在回风口设置低阻中效空气过滤器,并加强新风口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
(三)人员防护。
1、个人防护。所有员工、体温检测人员上班期间要全程配戴口罩,作业岗位保持安全间隔距离。企业物业、保洁等要按要求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2、手卫生。企业工作和生活场所要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
3、住宿安排。集体宿舍要尽量减少同房间入住人数,尽量分散布置在四个方位,建议床外围设布帘隔断,避免头顶头休息。集体卫生间要设置洗手消毒设备,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人员管控。
1、减少聚集。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办公,减少会议频次和开会时间。如确需开会的,要选择相对宽敞、通风的空间,参会人员要佩戴口罩。
2、优化招聘方式。提倡线上招聘员工,要做好应聘人员的健康预检,严格核查其过去14天内的流动情况并做好登记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办理入职手续。
3、通勤安排。鼓励工作人员自驾、骑行或步行上班,尽量减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外地员工原则上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
(五)就餐管理。
1、食堂安全卫生。按照食品安全规范执行,不得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
2、规范操作服务。每日岗前对食堂服务人员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食堂服务人员作业中要统一佩戴手套、口罩、防护鞋等。
3、合理安排就餐。尽量个人单独用餐,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可采取分时段进餐、用餐人员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并减少交谈、送餐到各单位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食堂餐厅要加强日常消毒与通风。
(一)落实门岗体温监测登记制度。企业要每日开展两次体温检查,多渠道及时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在厂区、园区大门及集体宿舍区等地建立体温检测点,加强门卫管理,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实行严格检查,做好信息登记,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者,要求其暂停上岗,并及时就医。
(二)落实员工健康监测报告制度。做好员工日常缺勤登记,及时了解缺勤原因。有通勤车的企业,应配专人在员工上车前进行体温测量,发现异常,按应急处置流程及时处置。
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一)疫情处置程序。发现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可疑症状者,要第一时间报告辖区卫生健康部门及主管部门,并采取隔离等措施。
(二)密切接触者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者采取暂时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安抚工作。
(三)终末消毒。疫情发生后,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中的《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方案(第二版)》,做好病例生产生活等疫点的终末消毒。
(四)暂停生产经营。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由辖区政府决定。必要时采取临时停止生产经营措施。
(一)广泛宣传。收集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和宣传视频,通过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传。
(二)技术培训。加强体温检测、消杀等相关工作人员操作技能培训。
(三)健康教育。普及新冠肺炎预防知识,让每一个员工都知晓新冠肺炎预防知识,教育引导员工注意个人卫生。每日佩戴口罩,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一旦出现任何身体不适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及时就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隔离治疗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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