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书店时光读后感(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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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书店时光读后感(优秀20篇)
时间:2023-11-29 14:56:14     小编:MJ笔神

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后的个人感受和触动的记录,它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和思考作品中的思想和情感。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进一步巩固和总结自己的阅读体验,同时也可以和他人分享自己的心得和观点。写一篇具有独立思考和独特见解的读后感是我们学习的目标。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分享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启发。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一

时光犹如长流水,一去不复返,值得我们好好收藏。于是,在今天,我读了《时光收藏人》这本书。

这是一部有助于孩子心灵成长的童话故事集。它以作家的亲身经历及其充满地域特色的故乡小镇为原型,讲述了各种风格迥异、个性鲜明的小动物、小精灵和大人、孩子间发生的关于友谊、爱、生命的故事。

这本书的作者汤素兰,国家一级作家,从大学时期就开始为孩子们写作,尤其擅长童话,作品也多次获奖,写入语文教材。

这本书中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名叫小敏的女孩,因为爸爸妈妈吵架,没有人再关心这个家,所以只好自己下楼扔垃圾。当她把垃圾交到收破烂的老爷爷的手中时,老爷爷就问她为什么今天是她下来扔垃圾,而不是她妈妈。于是,小敏把原因告诉了老爷爷,老爷爷给了她一片玫瑰花瓣,这片玫瑰花瓣是原来爸爸送给妈妈一束玫瑰花中的一片,当小敏拿给妈妈时,唤起了妈妈与爸爸之间美好的回忆,挽救了他们的婚姻。

在人的一生中,有些时光是美好的,有些可能是痛苦的。美好的时光很短暂,痛苦的时光却很难熬。美好的时光我们要好好收藏,因为那是在我们生命中的一份美好的回忆;痛苦的时光我们可以选择忘记,因为时光是最好的良药,它能抚平人类心灵的创伤。

如果你的时光丢了,没关系,我来帮你找回来。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二

《书店》讲的是一个关于书店和人的故事。弗洛伦斯・格林想在镇上开一家书店,在这之前,镇上一家书店都没有。她的执行力很强,而且排除万难,在受到很多压力的情况下把书店开了起来。但是,书店的存在引来了小镇深藏的敌意,最后还是倒闭了。小镇的保守与偏见比幽灵作祟更可怕,吞噬着一个充满激情与理想的灵魂。极具讽刺意味的是一直想取代书店的是艺术馆,一直对书店有意见的是几乎没有迈进书店的人。阶级观念在这本书中展现的淋漓尽致,那些所谓的上层阶级,最后被一间小小的书店就撕去了遮羞布,而更悲哀的是他们依旧可以装作无事发生的把书店赶离这座城市,再回归自己的阶级。

书的最后写着“她生活了将近十年之久的小镇,并不需要一家书店。”这句话让人眼睁睁看着一个心结被系上,又仿佛隔着遥远的时间跟空间听到了一声无奈的叹息。没有歇斯底里的愤怒,没有激情澎湃的演说,但每一页传递出的情绪异常清晰深刻。全书的语言平淡实在,没有忧郁,没有情绪,没有长篇大论,也没有依依惜别,可又时刻能感受到一种溢出来的悲伤情绪。我想全书不适合囫囵吞枣式的一口气读完,更宜茶余饭后慢慢细品。

――20研仲苏。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三

如果,你读过八月长安的《你好,旧时光》,也许你能更清楚的了解,我接下来的胡言乱语所为何事。

我本想,把这些话说成故事。可是时间没有停留在小时候。

小时候,总是以为自己是故事的主角,会世界上绝无仅有的独门秘籍,有最大义凛然的奉献精神,有陪在身边的最最贴切的伙伴,有最后终能被我们打败的大魔王。当我读到八月长安的小说《你好,旧时光》的时候,我才知道,我们的小时候,都在患病。玛丽苏,伴随着快乐的童年时光,不知道,带给了我们怎样的幸福。成长寂寞难耐,玛丽苏是治愈成长的良药,因为它给了小时候最最精彩的故事。

“你总是以为你是主角,你不会被埋没,你最闪耀。沉冤是暂时的,昭雪是迟早的,绝境是用来铺垫的,而反击是必须的,甚至跳了悬崖,放心,死不了的,早就有长胡子的仙人捧着秘籍在悬崖底下等你很多年……”(八月长安《你好旧时光》后记:关于玛丽苏的一切)。

当读到这段话的时候,我突然明白,这个世界上最难能可贵的东西,不一定是人人信奉的经典,而是那些对于自己,淡淡的共鸣。我想,也许这就是,为什么会在读这本书的时候,眼泪止不住的掉。我猛然间,在远离那个小村子的大城市里,瞬间找到了小时候所有的记忆,回忆汹涌澎湃。红白卡带机,动画片,色素勾兑的橘子水以及扮演主角的游戏。

其实,一遍遍的读这本书,推荐给别人,真心的想,也许,还有更多的人,像我这样,恍然间发现所有小时候的而现在丢失的美好时光。《你好,旧时光》,作者写到:

“在敲下每一个字的时候,我都能重新翻出一点发霉的旧时光,晾晒在阳光下,让它们重新变得干爽、温暖。我想起自己拿着一点点零用钱站在小卖部抉择到底要买水蜜桃味道的还是草莓味道的话梅的时候,那种兴奋和痛苦交织的感觉。我想起自己小学一年级跑4×100米接力的时候,因为太过紧张激动所以忘记接棒就冲了出去,害得班主任踩着高跟鞋抓着接力棒在后面一路追我。我想起初中二年级的时候,隔壁班帅气的男孩子在路上堵住我说“我喜欢你”,我板住脸对人家说“我们年纪还小,重要的是好好学习”——跑过转角却再也控制不住脸上快乐的表情,蹦蹦跳跳,然后绊倒在台阶上,狗啃屎,还扭了脚。我想起高中三年级因为学业压力和暗恋(……)而心情抑郁,散步到行政区的顶楼,在雪白的墙壁上发现了许多人的涂鸦,可惜手中没有笔,所以只能用指甲在最隐蔽的角落刻下,“×喜欢××,可是谁也不知道”。”(八月长安《你好旧时光》后记:关于玛丽苏的一切)。

而此时,你可曾发现,其实这些故事里,有你有我,有我们很多人。作者说:“我给了余周周我错过和希冀的一切,包括一个充满希望的美好结局,我不是她,我们都不是她”

可是,我觉得,我们都是她。

关于我的故事,夹带着更多的私密性和低百分率。

我想,我读那么多的小说,确实是一件很废柴很狗血的事情。每当我迷惘地望着屏幕上不知所措的内容和老师不知所以然的话语时。通常,我选择逃避,我是一个很不“尽责”的大学理工科学生。学习一塌糊涂,却唯独喜欢这些不着调的东西。时常自嘲式的看着别人加给的文艺头衔苦笑不得。其实,也许最难的事情不是选择,而是没有选择。恰如我此刻的情形。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四

读过一篇文章,是一个碌碌无为过了一生的人,在濒临死亡之既遇到了时光老人,老人由于怜悯他,于是答应让他的人生从来一次,但是最后的结局也无非是无所作为的一生从来了一次。

时光本就不能倒退,假设就算倒退了,那个我所事事的人还是无所事事,时光老人最后叹了一口气,我猜,如果真的有时光老人,他应该再也不会因为同情心倒退时光了。

读了这篇文章,相信很多人都会厌恶文中的那个无为人士,觉得他太不争气了,还有的人觉得遗憾,时间都从来一次了,他都不懂的把握。

其实这篇文章的那个人就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的写照,他们由于对现状的不满,和对过去的悔恨,总是幻想,如果时间可以从来,他们要怎样怎样的辉煌,怎样怎样出人头地,这篇文章就给了他们一个机会,告诉他们,就是时光倒退了也无济于事,他们宁愿用时间去进行那无谓的遐想,也不去想想要怎么改变自己,只要他们努力一点,少抱怨一点,生活就会改变,可是他们永远不会,这就是这种人的可悲之处。

总之我觉得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敢于下定决心改变自己失败的处事方法,而不要只会抱怨,不然会死的很惨。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读了一篇《时光老人和流浪汉》,文章讲述这样的一个故事:时光老人给了流浪汉一次返老还童的机会,而流浪汉依然不知悔改,光阴虚度,因此后悔一生。

这个故事,让我陷入了沉思。在我身边,这样的故事时常上演。我们身边有很多这样的流浪汉,浪费时间,得过且过。我也做过跟流浪汉一样的事。

在文中,我感受最深的句子是“如果不珍惜时间,给你再多的青春,你也不会得到真正的生命。”有一次上数学课,老师在非常认真地讲课,同学们也都在认真听讲,而我却在桌子底下目不转睛地看一本课外书,根本没听老师讲课的内容。结果,数学作业我不会做,考试才考了76分。当我拿着那张76分的试卷,脸都红了。我很后悔,假如再给我一次机会,上课时我会认真听讲,不会再在课堂上看课外书,影响学习。

还有一次,我在中心花园和小伙伴们玩耍,玩得很尽兴,结果忘记了回家的时间。到了6点半,我才急忙跑回家。妈妈很生气,说:“你去哪儿了?为什么不跟我说?你把一天的美好时间都白白浪费了。你同学一直在学习,而你却一直在玩,他们学到了知识,你却只知道玩!”那天,我从7点开始做作业,一直到10点多都没有做完,累得不行。这时我才知道,没有节制的玩耍就是在浪费时间,让你的学习和生活都变得一团糟。

经过这一件事,我下定决心,再也不能这样浪费时间,要用宝贵的时间去做更多有用的事。

颜真卿说过,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这句话让我懂得,在少年时代要勤奋学习,不要像流浪汉一样整天玩,这样,到了老年时代,才不会后悔以前做过的事。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六

喜欢书和喜欢逛书店的人必然不会错过的一本书,说的就是这本《书店时光》了。

封面在看电脑的中年男士,没有烂大街的油腻味儿,一副认真凝神的样子。环绕着他的都是静默的书,时光真的很温柔,恰似你翻开此书阅读时的感觉。

固然精美的照片,丰富养眼(本书优点),在摄影泛滥的年代,仍然有许多可以体会,领悟的角度。例如书第170页右下角照片之抓拍照,那种年轻稚气,充满活力,也诠释了书店的生命力。类似可以诱发思考的照片还有许多。

文章也是和照片一样互相映美,温和优雅。短短文章,店主及店员,书店的历史、情怀、环境、由来,辛苦与收获俱包含其中。人生中与书相关的节点不要太多,开书店也好,做店员也罢,漫漫时光里回眸处对此展颜微笑吧。

感触最深的还是那些书店开张时的选址,个人了解的历史知识可以得到扩展。举例为证:马斯特里赫特,在荷兰东南部,毗邻比利时和德国(打这段文字,“和德国”会自动跳出来),城市的历史可以上溯到凯尔特时期,书店名“多米尼加”。这个时候可以丢开本书去跟随自己的漫想游走,不回头。

一本看似浅显的书,最爱之处就是这样了。书中有趣的店员故事也真是粒粒如珠,竟然还有三十二岁了不工作,被母亲大人教育而开始的。也许他们的生活慰藉了冬天里的我们。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七

读这本书首先是被它扉页上的一句话给打动了“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

有一说一,这本书的故事性虽然也有,但是并没有过山车的那种刺激感,主要就是温馨。不喜欢这类题材的还是不要入了。我其实一开始看也觉得有点无聊,好在后面的故事还不错。都说小女孩的笑是治愈的,书中的小姑娘更是如此。她的到来改变了很多大人的世界。

真的好羡慕小女孩可以直接住在书店上面,坐拥着一辈子都看不完的书。小时候我就想如果一定要我选一个领域去做生意的话,那我一定选择开个书店,可惜现在实体书店收到互联网的冲击太大了,已经到了岌岌可危的地步。虽然现在网购很方便,但我一直都很喜欢实体书店给人的感觉。加上现在的书店也在创新,并不是很古板,三里屯等比较繁华的购物场所的书店真的美到让人想住在里面,给人极大的享受。

提到书店,我一定会想起我在去年读到的一本书《查令十字街84号》。说来也巧,我在四川锦里逛街的时候看到了一家古色古香的书店,走进去就看到了这本书。知道这本书又是因为之前看过一部电影《北京遇上西雅图之不二情书》(其实我觉得第一部更好看,第二部太文艺了)中有提到这本书,所以想买来读一读。我就这样在一个书店里无意中发现了一本有关书店的书。这本书里主要就是书信的格式,一个喜欢看书的人与书店老板和店员们之间的友情。刁钻的顾客总是有着极高的阅读品味,业务能力超强的老板又总是能给她找到那些超级难买的绝版书。我们中国人常说“买卖不成仁义在”。人家是买卖也有,仁义也在。虽说两人从未见面,但是又见字如面。当然他们的故事在我这里还没有结束,其实接下来还有一本《重返查令十字街84号》。我上学期期末考试之前有在学校图书馆借,但是要放寒假了我还没来得及看呢就火速还回去了。所以我也期待一下续集,希望一切圆满吧。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八

《时光老人和流浪汉》虽然只有几百个字,但从语句中足以让我体会到时间的珍贵和重要性。

读完这个故事后,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我平时吃饭总是不好好吃,有时会边吃饭边看书。妈妈总是唠叨:“梓渲,别看书啦!你看看现在都几点了?你都吃了半个多小时了、你要把饭吃完在看书……。”我每次一听妈妈开始唠叨,就会说:“知道啦!知道啦!”结果我每次吃饭都要40多分钟。我觉得我之前真不应该吃饭看书,这其实是在浪费时间,这个习惯真不好呀!

当我读到“从此,他给每个人的时间都是一样的,谁也别想多一分一秒……”我便想到“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名言。我的同桌江嘉航就是这样一个爱惜时间的人,一下课,他就会拿起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放学时,他总是会边看书边走出教室,我们都叫他“书呆子”。我也要向他学习,把时间“挤”出来。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少年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时光老人和流浪汉》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定要珍惜时间,把握住一分一秒。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九

《你好,旧时光》不是什么大作,它不像世界名著有着大气,却也不像网络三流作品充斥着俗套。它讲述着最平凡的故事,却处处充满着对生活的思考。我想,我之所以对它感触那么深,那么相见恨晚,可能就是它既解答了我之前一直无法给予的问题的答案,又给我的思想轰击了我从来没有考虑过的人生哲理。

《你好,旧时光》是一部盛大的记忆共鸣曲,讲述了八十年代末普通小姑娘余周周从小学到高中的一系列“金枝欲孽”。小姑娘从儿时幼稚地沉溺在她幻想的世界里,到真正走进复杂的小孩社会;从没权没势只有一身正气的单纯小女侠到意识到“世界从来没有仁慈过”的沉默高中生,她经历了很多也懂得了很多。

有那么一次,教导她大提琴的谷爷爷生病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了。余周周火急火燎地赶到医院,却十分不解地看见病房外只有她和大哥哥陈桉。她问陈桉,为什么谷爷爷的学生不来送他,却得到“再温馨再感人,也跟死者没关系。那些都是做给活人看的”的答复。她认为谷爷爷是好人,却得到“这个世界上,对你好的就是好人,对你不好的就是坏人。谷老师偏向你对你好你觉得他是好人,可他也会收礼,对别人来说他是坏人”的真相。余周周仍然期待着动画片和幻想世界中纯粹的黑白善恶,可是那一刻,她学会了用另一种方式来安慰自己,另一种方式来看待这个“精彩又残酷”的世界。

也有那么一次,一个刺头同学做了坏事却死不承认,还放肆地要求老师自己去问同学。老师真是犯了全体老师的通病,当着刺头的面问余周周。余周周左右为难,在她偷看平常和她玩的很好的同学们时,同学们却一个个低下了头——没有一个人肯勇敢站出来帮她。她疑惑了,心寒了,向妈妈倾诉,妈妈告诉她:很多事情想要认真想要坚持自己的准则是很艰难的,这也没办法用那么高的要求来衡量所有人。我曾经也像余周周一样思考过“与朋友交”,现在读了这句话才知道:所谓朋友,是在不侵犯对方利益下才会有的选择。他在保全自身时有空余才会向你伸出援手,如果他连自己都保全不了,那么对你放手也是人之常情。这个世界上哪有真正意义上永远的朋友呢!

我十分喜欢作者在后序里说的一句话:“这个世界最迷人的是人本身。人身上永远有故事。”而我想,世上有那么多人,总会有一两个人的故事能和你产生共鸣。旧时光不需要华丽的外衣,仅仅只是抚着竖琴,娓娓把激荡你心灵的故事道来。

看这本书,你会澎湃,你会善感,更重要的是,你会成长。成长是时光赐予我们最珍贵的礼物,是人一生中所能遇见的最美好的词汇,这也是这本书引起我心灵共鸣的所在。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十

老塔的心里话合集,在里面不仅探讨了电影,更大的篇幅还有对人生和社会发展的思考。

这本书也可以叫做《一个艺术家的良心》,俄罗斯人真的是很喜欢反思的民族,从陀思妥耶夫斯基流传下来的传统可见一斑。

看得出老塔最喜欢的是自己的《镜子》,反对爱森斯坦,反对杂耍蒙太奇,热爱自然主义,热爱布列松。对于老塔认为的电影需是纯粹诗性的理念我不太赞同(也看得出他对单纯叙事或故事构造和好莱坞式营造电影的不屑)有些地方也显得过于独断专行(认为电影就是应该以非逻辑语言叙事,让观众用心感受)

老塔认为观众品味变差,就是因为这些可口可乐电影的出现。但观众是有选择权的,没有人强迫观众去观影。不能因为观众选择可口可乐而不是苦口良药,而去责怪可口可乐的出现。从这一点看来,老塔还是有些想当然了。

的确,他出身在一个艺术修养很高,且宗教氛围浓厚的家庭,maybe也如他所说,他始终没有脱离群众在进行创作,但有时候能感受到老塔逻辑的不能自洽。

真诚该如何定义?

但这也是这本书的魅力之处,读者看到的是一个毫不掩饰自我的导演,一个真诚的导演,一个真诚,坦率,时刻自省,带着那种幅员辽阔疆域中诞生的豪迈和对精神细腻体察的敏感,尤其是全书的后四分之一,对现代人精神沦丧,企图以物质替代精神追求的论调仿佛一个耳光,抽的我生疼。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十一

读后,身体仿佛被一种莫名的情绪塞满,胸口沉重异常,持续了15个小时,且仍在持续着。虽然她是happy ending。

这个年纪,为一本言情小说感动成这样,也许会被认为肤浅,可我就是感动得不能自已,就是觉得精彩,就是触动了我心中最柔软纤细的部位,就是忍不住想说:“桐华,真棒!”

初读时,觉得对话与情节有些肤浅,主旋律很不现实,但接下来越读却越觉深刻。书中对亲情、友情、爱情的描写细腻、美好且收放得宜。苏蔓与父母的生死离别,让我更加领悟了即将死去及活着的人的感受,明白了曾经自己所经历时不明白的,感受到了曾经来不及感受的。正如书中所说“人类的力量在死亡面前,都太微弱”。书中苏蔓对父母曾经故事的叙述,细腻深远,像涓涓的小溪安静、缠绵地缓缓流淌着那个年代的朴实美好与纯粹。想象着自己父母在那个年代的种种,不禁心中溢满温暖。苏蔓对即将离去的父亲承诺自己会生活得幸福,会生个女儿,给她讲姥姥姥爷的故事。也许那是将死之人真正想听到的。

苏蔓与麻辣烫的友情让我羡慕不已。可以彼此毫无顾忌地嘲讽、贬损、谩骂甚至大打出手,可以不用考虑措辞、态度、语气地随心相处,因为无论怎样,心里就是知道,那个人就在那,永不疏离。书中苏蔓经常说麻辣烫如她的父母亲人,的确如此,只有这般的感情与存在,才会放肆如此,胆大如此。“事情过后,每个人都是诸葛亮,可在当时当地,我和你都只能做当时当地认为最好的选择。”这样的理解与体己及人自然也能够成就这样的感情。我很喜欢麻辣烫,她的勇敢、作风、说话方式,即便大闹的.她也让我喜欢。虽然我很怀疑那样的成长背景究竟要多努力才会成就现在的她。

苏蔓对宋翊十几年的暗恋与角落里的追随,虽让人心痛,却也无比美好,但也许还是会让人觉得不现实。我是一个始终相信一切皆有可能的人,所以,我没感受过的,不代表不会有人感受;我没经历过的,不代表一定不会发生。宋翊阳光,虽然在美国的经历让他形容自己为“内里已经腐烂的木头”,但成年后的打击挫折,并不能否定他骨子里阳光的性格。我向来不被阳光的男人吸引,所以只能认为他很好而已。陆励成,农村大山出来的孩子,吃进多少苦头,费劲多少功夫,自不必说,冷厉的性格理所当然,我被这样的男人吸引,希望他的爱会开花结果。可是看到最后,我改变了想法,觉得苏蔓应该跟宋翊在一起,只为宋翊打篮球时发现苏蔓对他深重的喜欢“原来最深重的喜欢会让一个女孩子连视线都能呐喊着:我喜欢你!”只有宋翊回应了苏蔓,才不枉苏蔓多年的追随,虽然她也因此而成长;也只有阳光才对得起这连视线都呐喊着的深重喜欢。不过,心还是为陆励成疼着,他对苏蔓的爱,绝不比宋翊的少。陆励成与苏蔓在他老家度过的时光真的美好到让人心醉,他对紧急事态的处理方式以及对苏蔓的照顾与爱护无不让人钦佩、感动。最后苏蔓在陆励成的家乡支教,不只是遍寻苏蔓不着的陆励成,连我都惊讶万分,不禁感叹设计得好!这也应了苏蔓对陆励成的“不言谢,只赴汤蹈火”。helen说的好“多么幸运的女子,丝毫不知道她错过了一个那么爱她的人;多么不幸的女子,永远不会知道这世上曾有一个人那么爱过她”。

许秋无疑是个有着心理疾病的可怜人。她欣赏阳光,喜爱阳光,但却怀疑一个人怎可以那样阳光,也痛恨一个人就是那样阳光;她渴望黑暗,向往黑暗,但却惧怕被黑暗吞噬,彻底失去阳光。她用刺刺着别人,其实刺别人的同时,她也一样承受着刺痛。她的心里是扭曲的。我有着跟她类似的扭曲,虽然性质不同,但感受分明。

我很少看看过的书或电影,但我决定再看一遍《最美的时光》,也许只有这样才能平复心中的波澜。之前看过一本《爱你是最好的时光》,前半部也让我感动异常,但全部看完却觉得一般了。《最美的时光》却是让我越看越投入,读完酣畅淋漓。最近还在看一本《最好的时光在路上》,全是最美、最好的时光,我的最美、最好的时光呢?也许就像书中说的“所有的经历,只要我们真心实意地对待,都会变成我们生命中的最美时光”,“记得珍惜你现在的时光,因为只有你珍惜,积极努力地对它们,它们才会变成你的最美时光!一串又一串的最美时光汇聚在一起,就是一个幸福的人生!”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十二

圣人孔子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告诉我们时光是一去不回的。而看完《时光收藏者》这本书,我想说:“时光固然无法停留,但美好的时光值得珍藏。”

故事是从一个以“时光收藏人”为梦想的小女孩开始的。因为一个时光收藏人用她父母曾经的一片花瓣挽回了濒临破裂的家庭,让小女孩看到了过去美好时光的神奇作用,从心底萌生了成为“时光收藏人”的梦想之芽。

书中有一段话:一个人的时光,有些是美好的,有些是痛苦的。痛苦的时光特别难熬,美好的时光却容易逝去。所以,我们更应该珍藏那些美好的、柔软的时光,用它驱散心头的阴霾,把生活过成诗。

看完书的同时,我刚好又看到了在朋友圈刷屏的小诗:

《苔》。

白日不到处,

青春恰自来。

苔花如米小,

也学牡丹开。”

让这首沉睡了三百年的小诗一夜间苏醒过来的,是去贵州乌蒙山区支教的梁俊、岑桢。20xx年,他们来到百度百科中描述为“中国最穷的地方之一”的石门坎村,用了两年多时间,让这片僻静苦寒的深山里传出一群孩童动听的歌声。他们在春天唱“乡村四月闲人少,才了蚕桑又插田”;在夏天唱“脱巾挂石壁,露顶洒松风”;在冬天唱“日暮苍山远,天寒白屋贫”……。这歌声让灰蒙蒙的乌蒙山变得明亮起来,更让山区的孩子变得明亮起来。他们用许多个被跳蚤咬、天寒地冻的不美好,为孩子们撑起了一片美好的天空。孩子们从吟唱的诗中懂得:没有阳光,不代表没有青春。即使细小如苔花,也可以如牡丹一样绽放!对曾经茫然看不到未来的山里孩子来说,梁老师、岑老师是将希望的种子撒进他们心里的人,是为他们创造美好时光的人。也许这些孩子未来的路上还有很多难熬的时光,但相信这段与诗、与歌相伴的美好时光会珍藏在他们内心深处,让他们每每回想起来都会自然地露出微笑,拥有继续前行的动力。

如果可以,我也想成为一个“时光收藏人”,帮人们保管曾经的美好时光,在他们需要时给予提醒。但现在,我首先要做的是:收藏好自己的美好时光。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十三

1.每当夜幕降临,在灯光下读书和写作业时,我就会想起一个人,那就是《灯光》这篇文章中的主人公郝副营长,书店的灯光读后感500字。

这是一个多么感人而真实的故事啊!记得读篇文章时,我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我们的童年是金色的,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阳光下健康成长。我出生在新中国,吃穿根本就不用发愁,每天和同学们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听老师讲课。在我的房间里,有台灯、壁灯,还有吊灯,让我的学习、看书,感觉到十分舒适。真是不读不知道,一读才知晓,那普普通通的“灯光”里还有这样一个惊人动魄、感人肺腑的故事呢!

类似郝副营长那样的英雄,何止一个呢?我终于明白,今天美好的生活是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读后感《书店的灯光读后感500字》。如果我们不好好学习,怎么对得起他们呢?21世纪是知识科技竞争的年代,我们只有好好学习,将来长大了才能报效祖国,才能告慰长眠在九泉之下的先烈。

“灯光”如航标,指引着我的人生方向,郝副营长的光辉形象永远铭刻在我的心中!

2.灯光是多么光明,多么温暖,现代,我们所有人对灯光都非常熟悉,从没觉得这灯光有什么特殊,但当我读完《灯光》这篇文章后,我才知道,人们是多么渴望能见到灯光。

通过郝副营长给后续部队照亮前进的道路而英勇牺牲的,赞扬了革命烈士为了理想,为了下一代的幸福勇于献身的精神,表达了作者对革命烈士的高度赞扬和纪念。当我读到“听说一按电钮,那玩意儿就亮了很亮很亮……。他又划着一根火柴,点燃了烟,又望了一眼图画,深情的说:赶明儿胜利了,咱们也能用上电灯,让孩子们都能在那样亮的灯光底下学习,该多好啊!他把头靠在胸墙上,望着漆黑的夜空,完全陷入了未来的憧憬里。”的时候,我感觉到郝副营长是一心要孩子们在光亮的.灯光下学习,就算牺牲自己也在所不惜。也使我明白,我们之所以可以在那么亮的灯光下学习,是革命烈士拼命战斗,用性命换取回来的,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这些用生命换回来的幸福。

又当我读到“后来才知道,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是郝副营长划着了火柴,点燃了那本书,举地高高的,为后续部队照亮了前进的道路。可是,火光暴露他自己,他被敌人的机枪打中了”的时候,郝副营长那种勇于牺牲的精神更加使我感到我们的幸福是多么来之不以的。郝副营长的更是牺牲了自己,夺得了战斗的胜利,换得人民的幸福。

课文中,郝副营长是多么希望能见真的电灯一面,他是多么向往,他非常想让未来的孩子们用上电灯,让他们能明亮的灯光下学习,长大后成为有用之材。正是这种信念,让他心中产生了不惜性命而要革命胜利的念头,最后,战士们靠着郝营长点燃的一点亮光,使战斗胜利了,而郝副营长却牺牲了。

现在,差不多每家每户都有电灯,但却没有人想过,现在我们能用上电灯,而其中有多少人为此而亡,那些革命勇士,民族英雄,为了祖国的未来,为了我们这些后辈的明天,不惜用自己的生命做代价。那些英雄是如此英勇,他们换来了我们的今天,所以,我们应该永远把他们铭记在心中。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十四

看过分手合约,又从头到尾地想想《最美的时光》,忽觉这世事沉浮,爱来了又往,总要兜兜转转才能真正遇到愿意执子之手的人。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应该曾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他知道,只求在最美的年华里,遇见他。”

就是在一个温暖的夏日午后,苏蔓遇见了宋翊,然后开始了一段长达十一年的暗恋。十一年的时间,她从一个自卑的女孩变成一个自信的女人,她遇到了更多有意思的人,更多温暖的事,她继续付出,也获得了别人的爱,爱过,疼过,幸福过,对她而言,那便是她人生最美的时光。而对我们每个人来说,每一个认真付出的现在,也都将成为我们记忆中最美的时光。

对于苏蔓,我是敬佩的,十一年前白桦林里,苏蔓捡起了滚到脚边的篮球,却失落了一颗少女的心。平凡的女孩苏蔓第一次觉得,自己也可以在青春的阳光下自信飞扬。我在清华等你——多年后这句话已被宋翊遗忘在时间的角落,不复记得。而那个捡篮球的女孩却一直牢记在心里,无数次在挫折后想起他说这句话的笑容,擦去眼泪,重新出发。她追随着他的脚步,出现在他出现的每一个地方,却始终没有勇气走到他的面前告诉他:“宋翊你好,我叫苏蔓,我喜欢你。”为了一个暗恋的他,考入清华,变得越来越优秀,跟随着他的脚步,从校友到同事,该怎么想象她孤军奋战的勇气。为了这段苦苦的暗恋,她所承受的又有几人晓得。她是个有大爱的女子,为了怜霜的幸福,可以不要自己的爱情,就算委屈,就算难过,也只是一个人扛着。父母的意外离世,爱情的忽然消失,在一次次打击中她依然心中有爱地生活着,如同一株向日葵,仰望着太阳,微笑。

陆励成,也许是我喜欢的,他爱着苏蔓,却从未说出口,暗恋,又是暗恋,只有义无反顾的付出,却似乎从不在乎结果,没有过所谓的争取。那也许注定不会有结果。替他惋惜,替他不平,可是又能怎样。他是个值得拥有幸福的人,值得有人去珍惜的,可是,那个人不会是苏蔓了。在这个故事中,每个人都曾为了心中的那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计付出,甚至不求那个人知道,然而那段曾不顾一切为一个人付出的岁月,对他们而言,已是人生最美的时光。

对于宋翊,不想过多评价,一个有故事的人,有太多过往的人。

又是一本虐心的爱情故事,虐到不行,又觉得释怀,就是这种纠结的感觉,让我一次次感受到情感世界的复杂与简单。爱生活,爱自己,爱读书。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十五

以下是最美的时光读后感范文,请继续往下阅读:

今天看完了桐华的最美的时光,后半段几乎是哭着看完的。我没想到结局是这样的,不过或许这是最好的结局了。于他、于他,或是于她。

之前有在网上看过连载,可是没有追完就被什么事情打扰了,直到三天前在唐人街偶然发现这本书(当然名字换了,原本连载的时候叫做被时光掩埋的秘密,后来换成了最美的时光),上面写了陆励成和苏曼,熟悉的名字让我当时就买了下来。

宋翊在苏曼记忆中的模样常常与我记忆中的那个人重叠在一起。阳光的笑容还有篮球。苏曼记忆中的苏曼也与当年的我一样,不敢为他呐喊,不敢送水,甚至自己可能都没被他记住。

陆励成。

他应该是我除了莫绍谦以外第二喜欢的角色吧。有才、沉稳、默默守护……原本以为他最后会和苏曼在一起的,可是却没有。

helen说,多么幸运的女子,丝毫不知道他错过了一个那么爱她的人;多么不幸的女子,永远不知道这世上曾有一个人那么爱她。

我想一定是自己过了看小清新文学的年龄,才会觉得这本书的剧情有点狗血。

但是这不影响我喜欢陆励成,那种草根出头的韧劲,那种金融人精的气态,那种未雨绸缪的严谨。三十三岁的他,独自一人在北京打拼,但是他的身后,是即使经历过残缺但是依旧温暖热闹的家庭,西北的农村,高山,大树,小院,以及聪明伶俐的晚辈。职场上叱咤风云的他,生活中幽默随性的他,家中古灵精怪的他,偏偏就错过了一段真心的爱情。

我看书总有一个坏习惯,就是把自己当做女主,所以对有些感情的判断难免先入为主。

在“最美的时光”里也是,我终究是没有苏蔓的执着去坚持一个王子般的存在,而我也没有刻意压低姿态去关注男二,只是,我真的真的很喜欢陆励成,即冷即热,即远即近,在他认为你最需要的他的时候默默地安排好做好一切事情。

刚刚看到桐华的一篇博文“爱我的人与我爱的人”,这样一个tacky problem于我真的回答不了,因为在时光里,我真的没有去爱宋翊,十一年的爱我没有信心坚持的下去,也许苏蔓的这种坚持也早已变成了一种习惯,她对宋翊,是习惯的强烈渴望他能给她一个关注,宋翊是她的梦想。

但当她的梦想终于要圆满时,这时的宋翊却完全不是这些年她梦里他了,他不能给她完整的爱,他不能全身心投入地去爱她。

而这些,陆励成可以,陆励成与苏蔓才是同类,他们在一起也许会是童话故事的结局吧。

不想再吐槽时光的什么,因为毕竟时光也带走了一些我的眼泪,让我在各种起伏中就进了时光,认识了陆励成,见证了苏蔓勇敢追爱的adventure。

静待我的陆励成的出现,不着急。

没错,《最美的时光》就是我元旦看的那本书,熬夜且差点儿把眼看瞎了的那本书。

这本书是@他们姑姑 送的,刚拿到书的时候我们都不知道作者的大名,查了资料之后才了解原来是《步步惊心》的作者。书的内容更是没有任何了解,但是我喜欢这种感觉,越是不了解的东西才越是有惊喜,果然惊喜出现了。

我之所以能把一本小说看下去,无非两个原因:看了开头之后,一是看最后一页不知道结果如何,一个是看中间节连不上,如果这两个条件都具备,我想我就必须全本看完的。《最美的时光》具备了。别问我这部小说有没有《步步惊心》好看?我只能说没有电视剧好看。

这本书吸引我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挑起的回忆。回忆是曾经的事实,事实那么真切的发生过,那时候怎么会那样?现在想来什么感觉都没有,那个时候怎么那么刻骨铭心。一切的一切如电影回放般历历在目,言犹在耳。但好像又不是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因为现在想来真切却没了曾经的感觉。

说实话,我不喜欢小说的结尾,男主角和女主角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切也太主流且不现实了。没错,我的现实生活是我根本没有和男主角在一起,甚至都没有正式开始,却也留下了深深的遗憾,所以我对于作者为女主角安排的结局各种羡慕嫉妒恨。陆琪说(大概):关于感情,我们都是从身上拔出别人插的刀,再插到另外一个人身上,所有的感情伤害都是循环往复的。

这本书就很好地体现了这句话,我真心希望女主角和男二在一起,可是他们没有。现实生活中如果真有这样的故事,我觉得和男二在一起也比和男一在一起幸福。我不仅没和男主角在一起,也没有个对我刻骨铭心的男二。

好吧!我承认我已经分不清现实与书中的情节了,我乱了。

我真心承认以上文字没有完全表达出我的真情实感,因为我没法集中精力一气呵成写完,完全的东拼西凑。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十六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书店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时,书上的这样一句话引出了我浓浓的好奇:“没有谁是一座孤岛。”为什么会有这样一句话呢?我因为这句话,买了这本书。当拿到书后,书的腰封上有这样一句话:“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最艰难的那一年,将人生变得美好而辽阔。”初见这句话时,这难道是本讲风雨过后会见彩虹的书吗?或者说是心灵鸡汤的人生范本?随后,我便开始了对此书的阅读。这本书的开头并没有如他封面的内容那么让我感兴趣,甚至可以说书的开头是很难懂的,无法明白他到底在讲什么,再加上书中会出现很多长长的名称使我很难对此书感兴趣。我突然想到以前看到的一句话--外国人制造出的笑点也是我们无法产生共鸣的。

书中讲的是一位男性书店老板与一个遭遗弃的孩子,一位女性出版社推销者的故事。书中的男性书店老板名叫a.j.费克里。这个男人不是本地人,他与出生在本地的妻子妮可相识于大学,毕业后一起回到了妮可的家乡艾丽丝岛,用她的一笔钱开了这家“岛上书店”。可是他的书店不景气,爱妻车祸丧命,价值不菲的古董书也被盗窃,他觉得自己跌入了人生谷底,每日都在酗酒苟活,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早日能在昏沉的酒精中麻痹自己苦难的半生,然后就此离去。你仿佛都能从书中嗅出他的酒味、感受到他的颓废,头脑中总是显现出一个穿着棕色的条绒西服、满脸胡茬的待在一个昏暗的房间的人,说不定还是个秃顶,当然这些都是我的幻想。本想书中的他会就此颓废老去。

当书读到第43页时,一切都开始变了,出现了不一样的风景。这一切变化都来源于一个遭遗弃的孩子--玛雅。他收养了这个孩子,成为了一名父亲。“一旦一个人在乎一件事,就发现自己不得不开始在乎一切事。”玛雅一点点融化了a.j.费克里如荒岛般的内心,他变得温和好相处起来,不再是个堕落的鳏夫而是个绅士,是小岛中文学素养最高的人,是一位最好的爸爸。因为玛雅,他的人生充满了希望,同时,玛雅也成为了连接他和小姨子伊斯梅、警长兰比亚斯、出版社业务员阿米莉娅、小镇上的居民之间的纽带,将他的生命与许许多多其他的人串联起来。使他学会了去付出,学会了沟通。再也不是一个沉浸于自己阅读世界的书呆子,他成为一个愿意与人分享好书,分享阅读感受的小岛书店老板。本以为故事会这样开心的发展下去,所有的人会和书来个美丽的邂逅,可是现实很残酷,这位改头换面的书店老板却被诊断出患了罕见的`癌症,并在很短的时间内器官衰竭然后离世了。对这样的结局我很感伤,因为我是一个很喜欢美好结局的人,不喜欢悲伤的结局。每次看到这种让人伤感的结局时,我总是感到遗憾,为什么就不能有一个好的结局呢?这样一个改头换面的人,为什么要让他再次陷入黑暗中呢!可是,回过神来,却在想费克里的离世,或许并不仅仅只有伤感,他在离世之初,他是没有遗憾的离开的。因为在他生命结束之前,他学会了爱,他也感受了别人对他的爱。正如a.j.费里克在本文的结尾所说的一句话:“我们不是我们所收集的、得到的、所读的东西,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是爱,我们所爱的事物,我们所爱的人。所有这些,我认为真的会存活下去。”

a.j.费里克因为爱度过了自己最艰难的一年,人生开始变得有信仰,有追求了。他的生活中有了他爱的人和爱他的人。他学会了与人沟通,勇敢的去面对自己的爱情。在现实中也是这样,无论是对亲人还是朋友,你只有去爱别人,别人才会爱你。如果你因为从心底害怕自己不值得被爱,才会独来独往,然而就是因为独来独往,才让我们以为自己不值得被爱。爱是相互,有了爱的人,才能坚持着度过自己最艰难的时光。

一本书看完。总觉得遗憾,不能在继续陪伴主角走下去,可人生就该是这样吧,看完一本又要打开新的一本,走入另一个人的人生,陪他一段路,去感受他的情感变化。有时快乐过,拥有过,珍惜过,无怨无悔就够了。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十七

刚读完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的小说《书店》,书很薄,在网上看到的宣传是“又一本爱书人的圣经”,而且这本小说已经被翻拍为电影,均由老戏骨出演,所以入了坑,赶在半价剁手,三口气读完后,第一反应就是这本书的封皮实在是误导,因为:

虽然名为书店,但这本书与熟悉的《查令街十字街84号》《莎士比亚书店》《奥岱翁街》不同,首先这是一部完整、精致的小说,再者,小说中的地点和人物完全没有啥文艺范儿,书中也没有隐藏的书单,提到的书全是为了故事的展开。

女主角弗洛伦斯生活的小镇哈德堡,与中国内陆的一般乡镇有点相像。哈德堡民风保守,常年受海水海风碱蚀,没有什么可圈点的文化遗存,当地居民由于度假业的兴起才有了一些额外收入。小说发生的年代是还没有互联网只有bbc的时候,是《洛丽塔》问世不久的时候,想想我家邯郸作为一个四线城市,十年前开了一家席殊书屋,那门口春风文艺出版的杜拉斯全集从开张到关门的一年时间里,似乎一本都没卖出去,更别说乡镇了。

弗洛伦斯孀居,没有孩子,是为了“生存”——为了自己养活自己而开一家书店的。从一开始就单纯地认为,作为生活的“必需品”,找一处屋子,即是店面又是家,进书,卖书,租书,虽然她自己也说不大清楚意义在哪。

“一本好书是一位大师的呕心沥血之作,超越生命的生命,值得永久珍藏和怀念。这样的物品当然是必需品”。这是弗洛伦斯给律师的信中的辩护。可是,正如小说的结尾,一个没有书店的小镇,也许并不需要一家书店;再引申一步,一个不读书的人,也许并不需要一本书---在实际生活而非理想生活里,一本好书并不是每个人的必需品。

如同书中老者布伦西迪对女主所说,她“所得到的的帮助,就这么多”:吉平克里斯蒂娜为其做助手,雷文的童子军在开业前组装书架,然后就没有了,其余的都是冷漠和阻力。然而,即便是善良的雷文,心地干净的克里斯蒂娜,也没有阅读的爱好。

文末大卫尼克斯的导读说书中虽没有明写,但阶级无处不在。在克里斯蒂娜没有考上文法学校后,吉平夫人说了一段话:“她是我们家第一个没考上文法学校的,我们称之为死刑,我对技术学校没意见,但是,她没机会找一个白领小伙儿结婚来,除了体力劳动和失业的,她在没什么可挑的了,相信我格林夫人,一直到他死,她都得自己洗衣服。”的确,围绕书店老屋的战场,加马特夫人无疑代表了新兴富裕阶层,这个附庸风雅,装模作样,自以为用了高明手段实则龌龊可笑的典型市侩,极想跻身上流阶层,因有了一定财富积累和刚刚发展起来的和她情形差不多的人脉关系,成为了最终使书店倒闭的“凶手”。

有意思的是加马特夫人时刻意识着自己与布伦西迪的“阶级差异”,分阶级,布代表着拥有社会地位和文化权威的旧贵族,“他的到访意味着得到了整个哈德堡的全部的承认”“她意识到他与她用的是完全不同的一套逻辑”,而“这套逻辑”一出手就将自己原先那份胜券在握的得意甩出好几条街,而这个老头竟然在数次婉拒自家宴会后,“接见”了寒酸的弗洛伦斯,竟还要在已经步步为营把书店逼垮的胜利道路上出来,跟她说“我要求你别再使坏,她只是一个不再年轻的女人,想开一家书店而已,你和我之前想的一样,一点都不懂礼貌”。本来看到这,以为大boss终于出现,女主的书店有救了,而就在这时,老头出门没走几步,就倒地没气了。而事实上,老头之前除了一封信,也并没有做什么别的。在弗洛伦斯拜访他的唯一一次,老头的一句话很好的说明了两个阶层之间的关系“女士,我想你混淆了影响力和权力之间的区别”。

大卫尼克斯在文中提出了一个问题,即到底是什么使引发了加马特夫人持续的恶意,小说中没有明确说明,表面上看,是因为她想用书店老屋成立一个能够持续供养自己虚荣的艺术中心,还有几次去店中挑衅未果,有一次竟被克里斯蒂娜这个小姑娘“公平对待”等等,但实际上想一想,老屋的地段并不好,房屋年久失修,以加马特夫人的经济力量,她完全可以另作他处考虑,书店暂时的正常营业也引来了生意不景气的街坊的妒忌,弗洛伦斯的坦然、坚持以及没有给她在其自己的认知世界里应给的“面子”,都是原因;在加马特看来,这种“引领地方文艺风气”这种有逼格的事,应该是她来做,而且,弗洛伦斯是一个从语言到行为她完全不能理解的“物种”,这个“物种”开了一家书店,而且竟然有人会去买书店里的书来看,竟然这种有文化的事让她干了,这也是她不能理解的,既然不能理解,那就是不对的,就必须想方设法消灭,将之改为“艺术中心”,这样才看着舒服——我自己觉着会有一些这样人性的原因。作者有句话,大意是以道义行事,大多没有干什么“道义”的事。

当然,看罢全书,最心动的,还是单纯、善良、认真、勇敢的弗洛伦斯。当克里斯蒂娜因加马特夫人的故意挑事,不遵守租书规则,随意翻看他人租书信息,还弄乱了她的分类纸条(像不像前些日子的玛莎拉蒂女车主。。。)而狠狠的用小棍子敲停了那只捣乱的手,(多么可爱的孩子)加马特夫人恨恨离开后,“本来,如果她立刻追出去,表达歉意,可能还有挽回的余地,但是她觉着,这时候更应该安慰的是克里斯蒂娜”。书中也有很多冷幽默的地方,大卫尼克斯说了一些他觉着很幽默的细节,可能文化差异,自己觉着有一处很冷很幽默的地方是吉平太太去找弗洛伦斯说明克里斯蒂娜不能再来店里帮忙,之后弗洛伦斯觉着这时候该有酒,于是拿出了“一瓶形状扭曲夸张的细高玻璃瓶”,“应该是宴会场合用的”,两人各倒一杯酒,“一起咽下了恶心的红色液体”,哈哈哈真是写的好玩。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十八

今天,明媚的阳光从窗外射进来,照在了我的新书上,我读完了新书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时光旅行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李姗姗,她在书中主要写了“寻找时光街”“遭遇日历军”“六个李先生”“男该的忧伤”等故事,我最喜欢里面的“寻找时光街”。

故事写到:在黎明时分,两双小脚在街上走着,一切都很安静,街上空荡荡的,没有人,只有椅子上蜷缩着一只肥猫,肥猫睁开两只眼。“喵鸣——”肥猫猛地一跳,跑远了。“上一秒!”一个细细的声音说。“下一秒,不是没人,而是没猫”另一个细细的声音说。在闪烁的七彩光晕中,小脚出现了,小而结实的`身子出现了,接着出现了纤细的小手,最后是金橘形的脑袋。这两个家伙是来自时间国的小精灵......

这个故事真有趣!

我们要珍惜时间,把时间花在有用的地方,珍惜每一分每一秒。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十九

刚刚看完《你好,旧时光》,刚开始觉得不好看,后面静下心来看,才发现越看越入味。看完后面讶异着作者怎么有着这么好的记性,面清晰的看到属于自己的记忆如潮水般涌出,曾经写作文时用过的词语,此刻才第次的觉得那么贴切。那样的余周周、辛锐、沈屾,在她们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有美好的怀念,也有不堪的和不想记住,可是这切都是那么清晰真切,因为这些都是青春刻在生命上的痕迹。不论好坏、不论对错,那段时光都是最美好的,想起来都是阳光明媚,即使雨季的来临让我有段时间特别的迷恋下雨天。

余周周的初中开心纯真,而高中却开始出现了虚伪和世故。这样的经历是何曾的相似,就像曾经的我总是无耻的怀念着初中而鄙夷高中,现在相信可能只是因为初中的我拥有万丈光芒,仿佛身处世界的中央,而高中就像是被人狠狠的推下云端,然后内大神还很高高在上的说“你是凡人,只是我不小心看错人,把你招上来,你没有仙缘”,然后我就恐慌了,不想不愿承认这个事实,所以直都努力给自己做云梯,告诉自己,要相信自己,要相信可以凭自己重返荣光。这样的努力,终究还是有回报的,在高中的某次考试某个点,回到了曾经最熟悉的高度,希望班头如往常那样报成绩,然后在别人的讶异中高高昂起头,可是那次考试就像是没有出现过那样,班头提都没提,而自己那幻想中期待的大段虚荣突然苍白的不知道要怎么去填补色彩。

这样的想法现在看来既虚伪又可笑,“幸福是这世上最罕见的巧合”,而人生总是充满了荆棘和不顺,也会有很多的质疑和不理解,可是这些又有些什么所谓,你的人生都不能由别人来过,所以为什么要用种折磨自己的方式来证明别人是错的,你以为他们会是你生命中的vip观众,可是最后你会发现那些自己曾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要让他们刮目相看的人早就在转身的时候忘了和你说过的话,他们从来都不需要对你人生过程负责,只要对你每次的结果做出评价就可以了。

现在的我感谢初中的荣光万丈,也感谢高中的灰败孤寂。初中的时光让我看到的是同学之间的纯真无暇,即使有中考的压力压着,有张老大不定时像幽灵样无声无息的在班级后排出现,但是我依然在自己的那片小天地里过的怡然自得,然后就是偶尔想想那束曾照进我生命的短暂阳光,真是明亮啊,晃眼却有让人贪恋的温暖,直至此刻都心心念念。

虽然我不喜欢物理,但是我直都深信能量守恒定理。就像风雨过后见彩虹,晴天过后就是阴转多云,黑云压城的高中在个百无聊懒的暑假之后开始。依然记得自己和爸爸起去报道时的场景,从没有想过自己会在实验班,所以直都在后面班级名单里搜寻自己的名字,还在多遍找不到自己名字后就紧张的问爸爸怎么没有我的名字,而直淡定的从班开始搜寻名字的爸爸在班女生名单的最后行找到了我的名字,然后说不就在这嘛,老天第次如此听我话的实现了我“宁做凤尾,不做鸡头”的豪言,之后的三年,为了不做凤尾而力争上游的努力,那样慌张不安,怕自己不努力就跟不上,怕别人伤害而先把别人隔离在自己的生活之外,然后还要表现倔强决绝,这样的自己是多么的幼稚可笑。不过依然,谢谢高中三年,是因为这样的三年让我学会个人想事情,不带任何个人色彩的看事情的发展,然后客观评价,虽有时冷然没有温度,但直达本质。

你好,旧时光,我们都有段多彩或单调的时光。不用忘记,心怀感恩,每段时光都是我们活着的见证,过去的我们成就现在的我们,然后我们才会有未来的模样。真正的放下,不是说“万般皆有法,如梦亦如幻,如雾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这样的佛偈,而是对过去的自己,好的赞声不错,坏的说句混蛋,摘下面具诚实面对,然后微微笑,道声:你好,我的时光,谢谢你陪我的每时每刻。

有《你好,旧时光》这本书,又有《明天你好》这首歌,这就告诉我们,其实不管是过去还是将来,都是美好的,过去的东西给我们无限的回忆,将来的明天让我们充满好奇与憧憬。所以现在,我们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那都只是暂时的,它会过去,明天依旧美好。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二十

读后感。

在五一长假里,我看了《最美的时光》这一本书,它使我受益匪浅。

其中,有一篇叫《诚实是金》的文章令我记忆深刻。作者讲述了一次把妈妈的润肤露打破了,他向妈妈撒谎,说是小猫弄的;把同学的书碰落地上说不是自己弄的。作者做了一些错事,却没有承认,撒了谎。《时代广场的蟋蟀》中的蟋蟀柴斯特的诚实善良、勇于承担责任,当犯下错误时,没有逃避,而是选择了勇敢地面对的表现给他了很大的触动:他决定找个机会向妈妈及同学承认错误,并说“每个人都难免会犯错,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承认,不悔改”。

看到这,我想到了自己的一件事。

一天,我从家里拿了爸爸新给我买的书带到学校里看。我被书中的内容给深深的吸引住了。这时,一位同学看到我的这本书,也想看。由于我没看完,就把书签夹在书中,把书借了给她。

她看完后还来,随手放在抽屉里。等我再次翻开书本时,发现我的书签没有了。我想:肯定是她给我弄丢了,因为我后面没动过。于是我找到她,生气地说:“你把我的书签放哪儿啦?”,她说:“我放在书本里面啊!”。“不可能,我书里找过没有,其他的时候我没有动过,只有是你给我弄丢的。”她沉默了好一会儿:“也许是我丢的吧,下次赔你一个!”

过了几天,那位同学把书签赔了给我。

又一天,我打开了那本书,突然发现书签静静地躺在书本中。原来,我不小心把书签塞进了书本当中去了。

我呆了!我冤枉我的那位同学。

是告诉还是不告诉她呢?如果不说,那么我多了一个书签,她也不知道;如果告诉她我找到了,我就必须把书签还给她,而且还得道歉,这多么没面子。

我想了半天,告诉她我觉很没面子,打算不告诉她了。但后面又想到她明明记得还给了我,我是冤枉了她,她心中肯定感到极大的委屈,如果不告诉她,她将永远承受这个委屈。于是我决定告诉她,并向她道歉。

她接受了我的道歉,并原谅了我,我的心情一下好了起来。

看了作者的后悔,我更感觉自己做的事情是做对了。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知错就改,这才是我们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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