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的食物读后感(热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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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食物读后感(热门15篇)
时间:2023-11-29 15:04:03     小编:紫薇儿

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好地理解故事情节、人物性格和主题思想等要素,进而提升自己的阅读理解能力。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呢?首先,要认真阅读原文,把握作者的思想和观点。其次,要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感悟和思考,可以通过举例、比喻等方式来展开。还要注意语言的准确和流畅,避免使用太多的俗语和陈词滥调。另外,要突出重点,突出自己的观点和创见,与他人的读后感有所不同。最后,要注意篇幅适度,不要过于冗长或简单粗糙,要言之有物,才能让读者产生共鸣。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推荐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欣赏文学作品。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篇一

小时读《板桥家书》:“天寒冰冻时暮,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觉得很亲切。郑板桥是兴化人,我的家乡是高邮,风气相似。这样的感情,是外地人们不易领会的。炒米是各地都有的。但是很多地方都做成了炒米糖。这是很便宜的食品。孩子买了,咯咯地嚼着。四川有“炒米糖开水”,车站码头都有得卖,那是泡着吃的。但四川的炒米糖似也是专业的作坊做的,不像我们那里。我们那里也有炒米糖,像别处一样,切成长方形的一块一块。也有搓成圆球的,叫做“欢喜团”。那也是作坊里做的。但通常所说的炒米,是不加糖黏结的,是“散装”的;而且不是作坊里做出来,是自己家里炒的。

说是自己家里炒,其实是请了人来炒的。炒炒米也要点手艺,并不是人人都会的。入了冬,大概是过了冬至吧,有人背了一面大筛子,手执长柄的铁铲,大街小巷地走,这就是炒炒米的。有时带一个助手,多半是个半大孩子,是帮他烧火的。请到家里来,管一顿饭,给几个钱,炒一天。或二斗,或半石;像我们家人口多,一次得炒一石糯米。炒炒米都是把一年所需一次炒齐,没有零零碎碎炒的。过了这个季节,再找炒炒米的也找不着。一炒炒米,就让人觉得,快要过年了。

装炒米的坛子是固定的,这个坛子就叫“炒米坛子”,不作别的用途。舀炒米的东西也是固定的,一般人家大都是用一个香烟罐头。我的祖母用的是一个“柚子壳”。柚子,——我们那里柚子不多见,从顶上开一个洞,把里面的瓤掏出来,再塞上米糠,风干,就成了一个硬壳的钵状的东西。她用这个柚子壳用了一辈子。

我父亲有一个很怪的朋友,叫张仲陶。他很有学问,曾教我读过《项羽本纪》。他薄有田产,不治生业,整天在家研究易经,算卦。他算卦用蓍草。全城只有他一个人用蓍草算卦。据说他有几卦算得极灵。有一家,丢了一只金戒指,怀疑是女佣人偷了。这女佣人蒙了冤枉,来求张先生算一卦。张先生算了,说戒指没有丢,在你们家炒米坛盖子上。一找,果然。我小时就不大相信,算卦怎么能算得这样准,怎么能算得出在炒米坛盖子上呢?不过他的这一卦说明了一件事,即我们那里炒米坛子是几乎家家都有的。

炒米这东西实在说不上有什么好吃。家常预备,不过取其方便。用开水一泡,马上就可以吃。在没有什么东西好吃的时候,泡一碗,可代早晚茶。来了平常的客人,泡一碗,也算是点心。郑板桥说“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也是说其省事,比下一碗挂面还要简单。炒米是吃不饱人的。一大碗,其实没有多少东西。我们那里吃泡炒米,一般是抓上一把白糖,如板桥所说“佐以酱姜一小碟”,也有,少。我现在岁数大了,如有人请我吃泡炒米,我倒宁愿来一小碟酱生姜,——最好滴几滴香油,那倒是还有点意思的。另外还有一种吃法,用猪油煎两个嫩荷包蛋——我们那里叫做“蛋瘪子”,抓一把炒米和在一起吃。这种食品是只有“惯宝宝”才能吃得到的。谁家要是老给孩子吃这种东西,街坊就会有议论的。

我们那里还有一种可以急就的食品,叫做“焦屑”。糊锅巴磨成碎末,就是焦屑。我们那里,餐餐吃米饭,顿顿有锅巴。把饭铲出来,锅巴用小火烘焦,起出来,卷成一卷,存着。锅巴是不会坏的,不发馊,不长霉。攒够一定的数量,就用一具小石磨磨碎,放起来。焦屑也像炒米一样。用开水冲冲,就能吃了。焦屑调匀后成糊状,有点像北方的炒面,但比炒面爽口。

我们那里的人家预备炒米和焦屑,除了方便,原来还有一层意思,是应急。在不能正常煮饭时,可以用来充饥。这很有点像古代行军用的“糒”。有一年,记不得是哪一年,总之是我还小,还在上小学,党军(国民革命军)和联军(孙传芳的军队)在我们县境内开了仗,很多人都躲进了红十字会。不知道出于一种什么信念,大家都以为红十字会是哪一方的军队都不能打进去的,进了红十字会就安全了。红十字会设在炼阳观,这是一个道士观。我们一家带了一点行李进了炼阳观。祖母指挥着,特别关照,把一坛炒米和一坛焦屑带了去。我对这种打破常规的生活极感兴趣。晚上,爬到吕祖楼上去,看双方军队枪炮的火光在东北面不知什么地方一阵一阵地亮着,觉得有点紧张,也觉得好玩。很多人家住在一起,不能煮饭,这一晚上,我们是冲炒米、泡焦屑度过的。没有床铺,我把几个道士诵经用的蒲团拼起来,在上面睡了一夜。这实在是我小时候度过的一个浪漫主义的夜晚。

第二天,没事了,大家就都回家了。

炒米和焦屑和我家乡的贫穷和长期的**是有关系的。

端午的鸭蛋。

家乡的端午,很多风俗和外地一样。系百索子。五色的丝线拧成小绳,系在手腕上。丝线是掉色的,洗脸时沾了水,手腕上就印得红一道绿一道的。做香角子。丝线缠成小粽子,里头装了香面,一个一个串起来,挂在帐钩上。贴五毒。红纸剪成五毒,贴在门坎上。贴符。这符是城隍庙送来的。城隍庙的老道士还是我的寄名干爹,他每年端午节前就派小道士送符来,还有两把小纸扇。符送来了,就贴在堂屋的门楣上。一尺来长的黄色、蓝色的纸条,上面用朱笔画些莫名其妙的道道,这就能辟邪么?喝雄黄酒。用酒和的雄黄在孩子的额头上画一个王字,这是很多地方都有的。有一个风俗不知别处有不:放黄烟子。黄烟子是大小如北方的麻雷子的炮仗,只是里面灌的不是硝药,而是雄黄。点着后不响,只是冒出一股黄烟,能冒好一会。把点着的黄烟子丢在橱柜下面,说是可以熏五毒。小孩子点了黄烟子,常把它的一头抵在板壁上写虎字。写黄烟虎字笔画不能断,所以我们那里的孩子都会写草书的“一笔虎。”还有一个风俗,是端午节的午饭要吃“十二红”,就是十二道红颜色的菜。十二红里我只记得有炒红苋菜、油爆虾、咸鸭蛋,其余的都记不清,数不出了。也许十二红只是一个名目,不一定真凑足十二样。不过午饭的菜都是红的,这一点是我没有记错的,而且,苋菜、虾、鸭蛋,一定是有的。这三样,在我的家乡,都不贵,多数人家是吃得起的。

我的家乡是水乡。出鸭。高邮麻鸭是著名的鸭种。鸭多,鸭蛋也多。高邮人也善于腌鸭蛋。高邮咸鸭蛋于是出了名。我在苏南、浙江,每逢有人问起我的籍贯,回答之后,对方就会肃然起敬:“哦!你们那里出咸鸭蛋!”上海的卖腌腊的店铺里也卖咸鸭蛋,必用纸条特别标明:“高邮咸蛋”。高邮还出双黄鸭蛋。别处鸭蛋有偶有双黄的,但不如高邮的多,可以成批输出。双黄鸭蛋味道其实无特别处。还不就是个鸭蛋!只是切开之后,里面圆圆的两个黄,使人惊奇不已。我对异乡人称道高邮鸭蛋,是不大高兴的,好像我们那穷地方就出鸭蛋似的!不过高邮的咸鸭蛋,确实是好,我走的地方不少,所食鸭蛋多矣,但和我家乡的完全不能相比!曾经沧海难为水,他乡咸鸭蛋,我实在瞧不上。袁枚的《随园食单·小菜单》有“腌蛋”一条。袁子才这个人我不喜欢,他的《食单》好些菜的做法是听来的,他自己并不会做菜。但是《腌蛋》这一条我看后却觉得很亲切,而且“与有荣焉”。文不长,录如下:

腌蛋以高邮为佳,颜色细而油多,高文端公最喜食之。席间,先夹取以敬客,放盘中。总宜切开带壳,黄白兼用;不可存黄去白,使味不全,油亦走散。

高邮咸蛋的特点是质细而油多。蛋白柔嫩,不似别处的发干、发粉,入口如嚼石灰。油多尤为别处所不及。鸭蛋的吃法,如袁子才所说,带壳切开,是一种,那是席间待客的办法。平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高邮咸蛋的黄是通红的。苏北有一道名菜,叫做“朱砂豆腐”,就是用高邮鸭蛋黄炒的豆腐。我在北京吃的咸鸭蛋,蛋黄是浅黄色的,这叫什么咸鸭蛋呢!

端午节,我们那里的孩子兴挂“鸭蛋络子”。头一天,就由姑姑或姐姐用彩色丝线打好了络子。端午一早,鸭蛋煮熟了,由孩子自己去挑一个,鸭蛋有什么可挑的呢!有!一要挑淡青壳的。鸭蛋壳有白的和淡青的两种。二要挑形状好看的。别说鸭蛋都是一样的,细看却不同。有的样子蠢,有的秀气。挑好了,装在络子里,挂在大襟的纽扣上。这有什么好看呢?然而它是孩子心爱的饰物。鸭蛋络子挂了多半天,什么时候孩子一高兴,就把络子里的鸭蛋掏出来,吃了。端午的鸭蛋,新腌不久,只有一点淡淡的咸味,白嘴吃也可以。

孩子吃鸭蛋是很小心的,除了敲去空头,不把蛋壳碰破。蛋黄蛋白吃光了,用清水把鸭蛋里面洗净,晚上捉了萤火虫来,装在蛋壳里,空头的地方糊一层薄罗。萤火虫在鸭蛋壳里一闪一闪地亮,好看极了!

小时读囊萤映雪故事,觉得东晋的车胤用练囊盛了几十只萤火虫,照了读书,还不如用鸭蛋壳来装萤火虫。不过用萤火虫照亮来读书,而且一夜读到天亮,这能行么?车胤读的是手写的卷子,字大,若是读现在的新五号字,大概是不行的。

咸菜茨菇汤。

一到下雪天,我们家就喝咸菜汤,不知是什么道理。是因为雪天买不到青菜?那也不见得。除非大雪三日,卖菜的出不了门,否则他们总还会上市卖菜的。这大概只是一种习惯。一早起来,看见飘雪花了,我就知道:今天中午是咸菜汤!

咸菜是青菜腌的。我们那里过去不种白菜,偶有卖的,叫做“黄芽菜”,是外地运去的,很名贵。一般黄芽菜炒肉丝,是上等菜。平常吃的,都是青菜,青菜似油菜,但高大得多。入秋,腌菜,这时青菜正肥。把青菜成担的买来,洗净,晾去水气,下缸。一层菜,一层盐,码实,即成。随吃随取,可以一直吃到第二年春天。

腌了四五天的新咸菜很好吃,不咸,细、嫩、脆、甜,难可比拟。

咸菜汤是咸菜切碎了煮成的。到了下雪的天气,咸菜已经腌得很咸了,而且已经发酸,咸菜汤的颜色是暗绿的。没有吃惯的人,是不容易引起食欲的。

咸菜汤里有时加了茨菇片,那就是咸菜茨菇汤。或者叫茨菇咸菜汤,都可以。

我小时候对茨菇实在没有好感。这东西有一种苦味。民国二十年,我们家乡闹大水,各种作物减产,只有茨菇却丰收。那一年我吃了很多茨菇,而且是不去茨菇的嘴子的,真难吃。

我十九岁离乡,辗转漂流,三四十年没有吃到茨菇,并不想。

前好几年,春节后数日,我到沈从文老师家去拜年,他留我吃饭,师母张兆和炒了一盘茨菇肉片。沈先生吃了两片茨菇,说:“这个好!格比土豆高。”我承认他这话。吃菜讲究“格”的高低,这种语言正是沈老师的语言。他是对什么事物都讲“格”的,包括对于茨菇、土豆。

因为久违,我对茨菇有了感情。前几年,北京的菜市场在春节前后有卖茨菇的。我见到,必要买一点回来加肉炒了。家里人都不怎么爱吃。所有的茨菇,都由我一个人“包圆儿”了。

北方人不识茨菇。我买茨菇,总要有人问我:“这是什么?”——“茨菇。”——“茨菇是什么?”这可不好回答。

北京的茨菇卖得很贵,价钱和“洞子货”(温室所产)的西红柿、野鸡脖韭菜差不多。

我很想喝一碗咸菜茨菇汤。

我想念家乡的雪。

虎头鲨、昂嗤鱼、砗螯、螺蛳、蚬子。

苏州人特重塘鳢鱼。上海人也是,一提起塘鳢鱼,眉飞色舞。塘鳢鱼是什么鱼?我向往之久矣。到苏州,曾想尝尝塘鳢鱼,未能如愿。后来我知道:塘鳢鱼就是虎头鲨,嗐!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篇二

我细细地读完了文章,好像有些理解作者的含义了,一到下雪的天气,“我们”家就要喝“咸菜茨菇汤”,而作者总是对“咸菜茨菇汤”没有一点的食欲,甚至更加讨厌喝“咸菜茨菇汤”了。在文章中,除了去老师家过年,他的师母给他炒了一盘茨菇肉片之外,都是很久了,作者又对茨菇有了新的感情。

作者三四十年没有吃到茨菇了,并不想。因为作者现在吃已经尝不出以前的那种苦味了,因为以前作者对茨菇的讨厌,现在再买来吃也不觉得它很好吃,也没有想吃的想法。有时候作者只想到茨菇的“味”,而作者并不是想茨菇的味道,而是他怀念从前下雪天一家人一起喝茨菇汤的感觉,那种感觉已经使他流连忘返了。

茨菇汤是作者在小时候“陪伴”他度过的灾难,因为那是粮食不充足,只有茨菇来充当每天的饭菜。而现在经济也发达了,日子也过的好了起来,现在再喝茨菇汤,作者已经说不出任何的感觉了。作者来到了北京的时候,去菜市场想买一些茨菇来炒肉片,可作者家里的人却并不喜欢吃茨菇,所以作者都把茨菇给“包园儿”。因为北京的茨菇出的很少,所以价钱就很贵,作者也不能像小时候那样整天都以茨菇为“伴”。

在文章的最后,作者说出了一个愿望,他想念家乡的雪,又很想再喝一碗咸菜茨菇汤,看到这里,我觉的作者又对咸菜茨菇汤又有了新的看法,因为小时候对茨菇的讨厌,却在北京想念起茨菇的味道。作者远离故土后,对故乡的思念与难舍的乡情,使作者在自己人生的暮年里怀念小时候的咸菜茨菇汤。

我读完后,觉得应该珍惜身边的每一样的东西,文章中作者在小时候吃过很多的“苦”,而现在又很想珍惜那种“苦”,所以不管是甜的,还是苦的,到了最后都会懂得珍惜这些“味道”,所以应当珍惜现在,否则就会在失去的时候就珍惜不到了。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篇三

人物传记,上到文学家,下至普通平民,一切都是汪曾祺先生所接触的人。我印象最深的是《吴大和尚和七拳半》这个故事。书中描写了两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含辛茹苦的吴大和尚和矮的出奇的七拳半。他们都是旧社会的普通平民,他们都有烧饼店,却拥有不同的故事,吴大和尚开烧饼饺面店,有妻小,本来是个幸福的家庭,结果他的妻子跑了,留下了他孤单一人看家;七拳半是个体户,他也有个烧饼店,而且生意兴隆,作者对其充满了期望。他们的故事真切再现了旧社会的平民风貌,仿佛再现了那时的乡村生活,其乐融融的家庭,街头孩子们的欢声笑语,农民在田里辛勤的劳动.这一切有苦有甜。妈妈读了这本书后,津津乐道:“我好像回到了童年!”虽然我是没有体验过乡村生活,但在汪曾祺的散文中,仿佛能感到乡村生活的酸甜苦辣。相信汪曾祺先生也是很怀念吧!

汪曾祺先生写的小说,我感到的是一种亲切,一种情调。他在写人的时候,总是对别人表达一种尊敬;写景物的时候,总是显现对江山大河的热爱;写美味的食物的时候,是一种向往。字里行间都是很实在的,不像别的一些文章,描绘的龙飞凤舞,其实文章只是空荡荡的。汪曾祺先生的文章更是纯真的,美好的。我们应该像他一样,对人他友好,对事物认真。书中也描绘了他的老师为人处事,待客之道,也应该值得的我们学习。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是听一位经历抗战、解放战争的历史老人在向我们娓娓动听地述说生活小事。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看到了曾经的西南联大教授们的风采。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读到了中国文人不屈的傲骨。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篇四

民以食为天这出自中国人之口,不可以偏概全说这是地球人的习惯。中国人会享受生活,享受美食,这可是出了名的。上到玉盘珍馐,下到市井小食,中国人无一不爱。约上三五好友,去雅座,还是去大排档,随心情。反正好好吃上一顿,烦恼不说全无,至少消了大半。在美食中寻找生活的滋味,也不失为一大妙计。

汪曾祺为江苏高邮人,出了名的咸鸭蛋便出自于此。江苏地处南方,富饶的物产让汪曾祺开启了味觉之旅,野菜,炒米,海鲜,在带他品尝美食的同时更带他经历人生滋味。也正是如此,汪老练就了一颗包容万物的心,愿意去体会,去品味各地的佳肴。

昆明的雨带来的有不同种类的菌子。各类的菌子都给汪老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味道浓厚的牛肝菌,昂贵的鸡枞,中吃不中看的干巴菌,还有中看不中吃的鸡油菌等等。不同的菌子折射出社会上不同的人,不难看出,汪老相对于鸡油菌,更加偏爱于干巴菌。没人喜欢花瓶一类的人,光鲜亮丽的外表只是包裹着空空如也的灵魂。不知是该感谢上天赐予的一副好皮囊,还是嘲笑那下里巴人般的见识。当然,人各有志,只在于你以何种态度面对未来。

中国的茶文化可谓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书中对各地茶文化的介绍也不在少数。龙井,绿茶,青茶包括广东等地喝早茶的习惯,都可以表明,茶早已浸润人们的生活。茶更是佛门的标配,茶香总是伴着木鱼敲击的声音飘出。中国人对生活的考究可谓举世闻名,茶,便是很好的体现。一长串的工作只是为了品一杯上好的香茗,只可惜现在竟然渐渐被快餐文化所侵蚀。

鳜鱼是汪曾祺在诸多鱼类中所偏爱的一种。或许是受张志和桃花流水鳜鱼肥这种美的熏陶,我的潜意识总让我觉得这会是一种美丽而浪漫的鱼。只是可惜,不然。鳜鱼的食物是小鱼。只是其肉质鲜美,品质上乘罢了。

食物的产生往往是因为当地的文化和环境而产生,汪老的这本书的后半部分也有描述,这里就不加赘述了。

食物中有五味,生活里亦然,不同的地方的不同口味,与当地人的性格有很大关系。酸,甜,苦,辣,咸,无一不充斥着生活的点点滴滴,只能用一颗恬淡宁静的心来面对了。

生活百味,只愿你淡然面对。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篇五

历千帆,尝百味,只道人间好滋味。

民以食为天这出自中国人之口,不可以偏概全说这是地球人的习惯。中国人会享受生活,享受美食,这可是出了名的。上到玉盘珍馐,下到市井小食,中国人无一不爱。约上三五好友,去雅座,还是去大排档,随心情。反正好好吃上一顿,烦恼不说全无,至少消了大半。在美食中寻找生活的滋味,也不失为一大妙计。

汪曾祺为江苏高邮人,出了名的咸鸭蛋便出自于此。江苏地处南方,富饶的物产让汪曾祺开启了味觉之旅,野菜,炒米,海鲜,在带他品尝美食的同时更带他经历人生滋味。也正是如此,汪老练就了一颗包容万物的心,愿意去体会,去品味各地的佳肴。

昆明的雨带来的有不同种类的菌子。各类的菌子都给汪老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味道浓厚的牛肝菌,昂贵的鸡枞,中吃不中看的干巴菌,还有中看不中吃的鸡油菌等等。不同的菌子折射出社会上不同的人,不难看出,汪老相对于鸡油菌,更加偏爱于干巴菌。没人喜欢花瓶一类的人,光鲜亮丽的外表只是包裹着空空如也的灵魂。不知是该感谢上天赐予的一副好皮囊,还是嘲笑那下里巴人般的见识。当然,人各有志,只在于你以何种态度面对未来。

中国的茶文化可谓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书中对各地茶文化的介绍也不在少数。龙井,绿茶,青茶包括广东等地喝早茶的习惯,都可以表明,茶早已浸润人们的生活。茶更是佛门的标配,茶香总是伴着木鱼敲击的声音飘出。中国人对生活的考究可谓举世闻名,茶,便是很好的体现。一长串的工作只是为了品一杯上好的香茗,只可惜现在竟然渐渐被快餐文化所侵蚀。

鳜鱼是汪曾祺在诸多鱼类中所偏爱的一种。或许是受张志和桃花流水鳜鱼肥这种美的熏陶,我的潜意识总让我觉得这会是一种美丽而浪漫的鱼。只是可惜,不然。鳜鱼的食物是小鱼。只是其肉质鲜美,品质上乘罢了。

食物的产生往往是因为当地的文化和环境而产生,汪老的这本书的后半部分也有描述,这里就不加赘述了。

食物中有五味,生活里亦然,不同的地方的不同口味,与当地人的性格有很大关系。酸,甜,苦,辣,咸,无一不充斥着生活的点点滴滴,只能用一颗恬淡宁静的心来面对了。

生活百味,只愿你淡然面对。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篇六

小时读《板桥家书》:“天寒冰冻时暮,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觉得很亲切。郑板桥是兴化人,我的家乡是高邮,风气相似。这样的感情,是外地人们不易领会的。炒米是各地都有的。但是很多地方都做成了炒米糖。这是很便宜的食品。孩子买了,咯咯地嚼着。四川有“炒米糖开水”,车站码头都有得卖,那是泡着吃的。但四川的炒米糖似也是专业的作坊做的,不像我们那里。我们那里也有炒米糖,像别处一样,切成长方形的一块一块。也有搓成圆球的,叫做“欢喜团”。那也是作坊里做的。但通常所说的炒米,是不加糖黏结的,是“散装”的;而且不是作坊里做出来,是自己家里炒的。

说是自己家里炒,其实是请了人来炒的。炒炒米也要点手艺,并不是人人都会的。入了冬,大概是过了冬至吧,有人背了一面大筛子,手执长柄的铁铲,大街小巷地走,这就是炒炒米的。有时带一个助手,多半是个半大孩子,是帮他烧火的。请到家里来,管一顿饭,给几个钱,炒一天。或二斗,或半石;像我们家人口多,一次得炒一石糯米。炒炒米都是把一年所需一次炒齐,没有零零碎碎炒的。过了这个季节,再找炒炒米的也找不着。一炒炒米,就让人觉得,快要过年了。

装炒米的坛子是固定的,这个坛子就叫“炒米坛子”,不作别的用途。舀炒米的东西也是固定的,一般人家大都是用一个香烟罐头。我的祖母用的是一个“柚子壳”。柚子,——我们那里柚子不多见,从顶上开一个洞,把里面的瓤掏出来,再塞上米糠,风干,就成了一个硬壳的钵状的东西。她用这个柚子壳用了一辈子。

我父亲有一个很怪的朋友,叫张仲陶。他很有学问,曾教我读过《项羽本纪》。他薄有田产,不治生业,整天在家研究易经,算卦。他算卦用蓍草。全城只有他一个人用蓍草算卦。据说他有几卦算得极灵。有一家,丢了一只金戒指,怀疑是女佣人偷了。这女佣人蒙了冤枉,来求张先生算一卦。张先生算了,说戒指没有丢,在你们家炒米坛盖子上。一找,果然。我小时就不大相信,算卦怎么能算得这样准,怎么能算得出在炒米坛盖子上呢?不过他的这一卦说明了一件事,即我们那里炒米坛子是几乎家家都有的。

炒米这东西实在说不上有什么好吃。家常预备,不过取其方便。用开水一泡,马上就可以吃。在没有什么东西好吃的时候,泡一碗,可代早晚茶。来了平常的客人,泡一碗,也算是点心。郑板桥说“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也是说其省事,比下一碗挂面还要简单。炒米是吃不饱人的。一大碗,其实没有多少东西。我们那里吃泡炒米,一般是抓上一把白糖,如板桥所说“佐以酱姜一小碟”,也有,少。我现在岁数大了,如有人请我吃泡炒米,我倒宁愿来一小碟酱生姜,——最好滴几滴香油,那倒是还有点意思的。另外还有一种吃法,用猪油煎两个嫩荷包蛋——我们那里叫做“蛋瘪子”,抓一把炒米和在一起吃。这种食品是只有“惯宝宝”才能吃得到的。谁家要是老给孩子吃这种东西,街坊就会有议论的。我们那里还有一种可以急就的食品,叫做“焦屑”。糊锅巴磨成碎末,就是焦屑。我们那里,餐餐吃米饭,顿顿有锅巴。把饭铲出来,锅巴用小火烘焦,起出来,卷成一卷,存着。锅巴是不会坏的,不发馊,不长霉。攒够一定的数量,就用一具小石磨磨碎,放起来。焦屑也像炒米一样。用开水冲冲,就能吃了。焦屑调匀后成糊状,有点像北方的炒面,但比炒面爽口。

我们那里的人家预备炒米和焦屑,除了方便,原来还有一层意思,是应急。在不能正常煮饭时,可以用来充饥。这很有点像古代行军用的“鞴[革旁换米旁]”。有一年,记不得是哪一年,总之是我还小,还在上小学,党军(国民革命军)和联军(孙传芳的军队)在我们县境内开了仗,很多人都躲进了红十字会。不知道出于一种什么信念,大家都以为红十字会是哪一方的军队都不能打进去的,进了红十字会就安全了。红十字会设在炼阳观,这是一个道士观。我们一家带了一点行李进了炼阳观。祖母指挥着,特别关照,把一坛炒米和一坛焦屑带了去。我对这种打破常规的生活极感兴趣。晚上,爬到吕祖楼上去,看双方军队qiang炮的火光在东北面不知什么地方一阵一阵地亮着,觉得有点紧张,也觉得好玩。很多人家住在一起,不能煮饭,这一晚上,我们是冲炒米、泡焦屑度过的。没有床铺,我把几个道士诵经用的蒲团拼起来,在上面睡了一夜。这实在是我小时候度过的一个浪漫主义的夜晚。

第二天,没事了,大家就都回家了。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篇七

“橫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许多中国人心中的鲁迅。然而,作为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鲁迅绝不是短短一句诗就能概括的了的。

小时候,我对这些“所谓大作家”是很不感兴趣的。记得最“害怕”的两位作家,一是朱自清,再就是鲁迅,写了那么多好长的课文还要背全篇,何况这些课文一点也不“好玩”,简直是受罪!一向到初中,鲁迅留给我的印象,便仅仅是那一篇删改过的《故乡》——《少年闰土》。

随后,《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藤野先生》、《阿长与《山海经》》,接连给了我数次重新认识鲁迅的机会。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面渐渐扩大,我也渐渐明白了他为什么能拥有“民族魂”这般伟大的称呼。然而,人们口中那个“战士”鲁迅、“批判家”鲁迅却迟迟未出现,出现的更多的是讲师生情、亲情、友情的鲁迅。

直到《故乡》出现了。

这篇足有八十八段,篇幅相当于四五篇短课文的小说,将以往我们对《少年闰土》的一种情怀提出来了。12段到30段没有什么变化,然而,文章在后半部却笔锋一转,“画风突变”,尖酸刻薄的杨二嫂出场,然后引出具有翻天覆地变化的闰土,这就不仅仅是一篇小说了,更像是在感慨!

首先,作者写了“变”。闰土和杨二嫂在以前是完美的人物,而在物是人非的此刻,过往如一场醒来的美梦,或者说此刻是一场噩梦。

之后,作者写了“变”的原因---这是文章的核心。长大的闰土有了阶层意识,与作者有了隔阂。这是一种毒害,是封建思想对现实主义者、对千万人民的毒害!这,不恰恰是作者反抗的么?不恰恰是作者批判的么?这才是鲁迅的文章----要唤醒麻木的人们。喊口号的文章是没有用的,像鲁迅这样的小说、散文,加上时代的背景,造就了一条独一无二的救国路,也成就了这样伟大的作家。

最终,作者留下了“期望”,孩子是最天真的,文章中“我”的孩子与闰土的孩子丝毫没有隔阂,没有阶层的隔膜,就像以往的“我”与少年闰土一样,而作者最期望的是孩子长大之后不要重演他和闰土的杯具。仅有时代“变”,才能改变这一切。对啊。路就在前方。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此刻,我最终明白为什么小学课本里仅有《少年闰土》了。对啊,孩子的一切都是美的。仅有长大了,才会懂更多的事物的本质。我相信,即便鲁迅在世,他也会这样选择吧。这就是《故乡》,完美而黑暗的复杂社会,一群变化着的人们......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篇八

作者对对于金大力这样一个泥瓦匠有着非常细致的描写,哪怕几句简单的任务对白,也可以看得出金大力这人的品性和为人。而这个人物的与众不同,在于他长年累月地生活在一个单调的生活环境中,每天重复同样的劳动,所以形成了他淳朴的性格和易于满足的心态。而这样的人,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是不可缺少的,又是让我们感叹而无可厚非的。

文中写到这样一段话:“这些他统统不会,他连砌墙都砌不直!当了一辈子瓦匠,砌墙会砌出一个鼓肚子,真也是少有。他是一个瓦匠头,只能干一些小工活,和灰送料,传砖递瓦。”可见此人真的没有多大本领,甚至堪称笨拙。现在的话叫做笨得可爱。但是紧跟着下面一句描写却说:“金大力听明白了是一个多大的工程,就告辞出来。他算不来所需工料、完工日期,就去找有经验的同行商议。第二天,带了一个木匠头儿,一个瓦匠老师傅,拿着工料单子,向主人家据实复告。”看看,这就是这个人良好品性的体现,绝不浮夸,做事情负责任,难怪“这一带人家,凡有较大的泥工瓦活,都愿意找他”。我们都知道,一个人的能力大小和先天以及后天因素都有关系,我们看不起的并不是那种能力不大的,相反能力大却恃才放旷的人我们都长都很厌恶。这就是我们经常说的,有品行的人,随不足担当重任,但是普通事情交给他,你可以绝对放心。

再看看这段:“金大力是个瓦匠头儿,可是拿的工钱很低,比一个小工多不了多少。同行师傅们过意不去,几次提出要给金头儿涨涨工钱。金大力说:‘不。干什么活,拿什么钱。再说,我家里还开着一爿茶水炉子,我不比你们指身为业。这我就知足。’”多么难得!这就是健康的心态和为人。

这样的形象恰恰代表了我们社会底层无数朴实简单的劳动者,他们虽然能力单薄,却是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最重要的是,他们并不好高骛远,而是脚踏实地,有多大能力就做多大的'事情,有多少付出就要求多少回报。

我之所以认为这样的人是社会不可缺少的,是因为他们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也能勤勤恳恳、踏踏实实,从不给我们的社会制造冲突或者麻烦。而且他们还在一点一滴地为我们的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这些靠着自己的劳动和汗水吃饭的人,虽然平凡,却是令人肃然起敬的。因为并不是人人都有良好而健康的心态和精神面貌。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篇九

多少个人走多少年回乡之路,才能走出20xx里的回乡之路。鲁迅的故乡是一篇小说,细细地品读下来,却有着诗一般的回想,散文一般的语句氛围。

那是一个由古文向白话文变革的年代,文中的词语或多或少有着一些错别字。读着原文,不知为什么,总觉得那些错别字,比如今矫正后的教科版好。一些富有地方语言味道的字句比如“弶捉”,一些地方特有的动物名称,都让人感到一股意外的亲切感,近代中国改革之路的沧桑感。鲁迅作为白话文作者第一人,他的文中缺不乏白话文最重要的“读点”。初次读《故乡》,总有一种流水账的感觉。但读完一次,不知为什么,一种似乎是疑惑又仿佛是留恋的感觉,促使我再一次从头读起。鲁迅的《故乡》,用了很大篇幅描写了返乡的所见所闻,并没有很多自己的想法,但多读几次,却可以从字里行间念出他的一些想法与念头。鲁迅的第一想法没有通过直接叙述,而是埋在文中。

第二次读到这里时,我又一次顺着这思路想下去,仿佛明白了鲁迅的用意。鲁迅以成年人身份回到故乡的时候已经是乱世了。他的爷爷已经因贿赂罪入狱病死很多年,父亲也病亡了。山贼官税压得民不聊生。鲁迅在文中借闰土之口,说出来那个年代百姓之苦,说出来自己所期盼的环境。在20xx年的如今,鲁迅所说的问题仍然存在,也有可能是我断章取义,但是我觉得鲁迅的预见的确成真了。文中像这样的地方还有很多处,鲁迅的暗喻与埋笔真的很多——甚至有很多都不是他本人故意埋下的,而是他的潜意识纵使他的笔写下了很多讽刺社会的语句。

这篇小说之所以一直作为中学生的课文,甚至在日本中学的课本里,也有一篇课文是鲁迅《故乡》的译文。我想教育者不仅是希望我们学习鲁迅的思想,对社会的呐喊。对我们中学生更有用的是,鲁迅生动而真实的描写。鲁迅文中的“脑中镜头”很多,而他的描写让这些镜头变得栩栩如生。他拥有很丰富的词语,经历了农村生活后记住的词语。鲁迅的文章无法脱离一种近代中国的文风,乍一读,仿佛是没有深度,缺少繁华的行笔。但是认真读了故乡的人,无法不承认他文笔的成熟与脱俗的描写手法。比起以风花雪月和埋了数层暗喻的现代诗,和《故乡》一比,弱点比比皆是。比起当今流行的情节的小说,鲁迅的《故乡》不仅没有在情节上输给现代文人,更在内涵上打败了大部分文章。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篇十

“下雪了,校园里漫天飞舞着白蝴蝶,蝴蝶们很淘气,一飞下来就不知躲到哪儿去不见了,后面的只好下来寻找。”“这里原本绿茸茸的草都枯黄了,挂着霜的红叶在冷风中摇摇摆摆,不时飞下一两片到湖中去。月光洒在湖水上面,满湖都是闪闪发光的碎银,湖水显得清冷。”翻开《少年川川的故乡》,这样的气息扑面而来。

这本书分为三辑,分别是少女情怀、成长空间、女孩心语。主要写了少年少女成长中的一系列故事。这些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少年情怀里的《少年川川的故乡》。

这个故事里的主人公川川从没有回过自己的家乡,后来当他终于可以回故乡时,他放弃了,因为他要去参加省中学生足球比赛时,为学校争光。少年梁清川,他时时在自己小小的精神世界里望着故乡,望着归乡的路。而我们是否想到应该腾出一些空间来安放他们的故乡,那也是我们人类共同的故乡。

我认为川川拥有坚毅的生命,为什么呢?因为他在故乡的表弟发生地震时,他并没有不想回故乡,而是一直想回故乡,,这就是坚毅的生命,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生活中的我就没有这种精神,一次体育课,我们练习跳远。老师告诉我们要领后,让我们一个一个示范给他看。轮到我了,我先助跑一阵,然后跑到柱子那儿,我一看到那么高的杆子,吓得摔在了杆子前。少年川川给了我很大的启示:遇到坎坷,要勇于面对,知难而进,敢于挑战,大步向前!还要学会关心别人,体贴别人,懂得爱,珍惜爱,做一个充满爱心的人!

珍惜现在,不要让一时的困难使你停滞不前,把握你所拥有的,追求你所期望的,坎坷、困难将永远是你的奴隶!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篇十一

这个故事写的是:巨人有一个美丽的大花园,那里开满了五颜六色的花朵,长满了你绿的青草,到处是小鸟欢快的鸣唱。周围的孩子经常到花园里去玩,他们在那里笑啊闹啊,快乐极了。

可是巨人不喜欢孩子们在自己的花园里玩,于是他修了一堵高高的围墙不让孩子们进来。

巨人太自私了。春天来了!花儿开了,草儿绿了。然而,巨人的花园却很荒凉。

巨人后来知道自己错了很后悔,从此以后巨人又让孩子们来花园里玩,有了孩子们的欢声笑语,花园变的非常美丽。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不要太自私。愿意给别人带来快乐的人,自己也一定会得到更多的快乐。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篇十二

汪曾祺的《故乡的食物》,朴实,却触动人的情思。

时光荏苒,有多少人渐行渐远,有多少往事已被淡忘,唯有舌尖上的味道,久久难忘。这就是《故乡的食物》,所寄托的.,是美食,更是怀念。

汪曾祺以他朴实却诙谐的文字,诉说着自己的怀念,从“端午的鸭蛋”对高邮的怀念和自豪,“故乡的食物”那最富浪漫主义的夜晚,“昆明的雨”那对昆明的喜爱……很多很多,但这些更让我们明白:美食,不仅仅是味蕾的满足,还有情。

民以食为天,文字与食物,最美的结合。食物之美诱惑的是味觉,文字之美是一种升级,让你有种酣畅淋漓的感觉,浑身舒服,美味由舌尖遍布全身,心要向往的地方,必定会实现。

汪曾祺的感受,从古至今,何人不有?从苏轼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王安石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到余光中《乡愁》中乡愁如同“一枚小小的邮票,一张窄窄的船票,一方矮矮的坟墓,一湾浅浅的海峡”,乡愁四韵,对故乡的思念,人人皆有,异乡的食物,再鲜腴的食物,在无可方比的味道,和家乡思念的沉淀相比,着实微不足道。

故乡,美食中的回忆,永感激。

故乡,味蕾中的缠绵,永品鉴。

故乡,舌尖上的味道,永难忘。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篇十三

这个题目挺有趣:《追故乡的人》。

看着这些淡朴的文字,想到的都是乡间农事,心中有的更是共鸣,不能言传,却感受到了作者对原本乡间的怀念。零碎的文题,有的只有一个字,有的有两个字,不是很长,却是我这个孩子感到了一种幽幽的回音,这老物件们的思想呵,那么诗情,那么优美,以最质朴的诉说使我们从尘世的喧哗回到了淡淡的过往,这过往是灰色的,很细腻,却更加的苍老,就如同那书中的一张张黑白的插图,那么的古朴,充满着一股旷野之力,深沉而忧伤,忧伤得不是它们离开自己,而是所有的乡村,将不像原来一样存在。他追的,恐怕就是乡情了吧。

这本书,语言是质朴的。记得作者写到杀的鸡时,联系了人的生活。人能把鸡吃了,鸡若是可以,也能吃人。作者用这个例子证明了人性的贪婪,也暗示着,乡村快不复存在。原来的世界,在作者那懵懂的世界,是“追”——追星星,追月亮,追磨坊,追风,全是少年的青春,到今日,只能追那已逝去的故乡了。

这本书更是唤醒了我心中沉睡的美景,试想,乡村之晨,花草树木,莫不生长,蓬勃生机,更是惹人喜爱。读好书如同与一个高尚之人谈话,让我无时无刻提醒自己,改变自己心中的污点吧,追追你那朴实自然的故乡吧!

朝花,是得拾的;旧事,是得提的。别让质朴,成殇。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篇十四

我读过许多关于狗的故事,但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男孩比利的愿望就是要一对浣熊犬,因为家庭经济的关系,父母一直没有同意。比利就准备自已存钱买,他开始设捕猎夹、捉龙虾、抓小鱼和挖蔬菜给捕鱼人。采果子送到爷爷的店卖……经过两年的努力,最终比利终于得到两只心仪的浣熊小猎犬——老丹和小安。

比利和他的猎犬一起捕猎,甚至还捉住了浣熊鬼。比利带着他的猎犬参加了捕浣熊大赛,获得了选美大赛和捕浣熊的冠军,得到了极高的声誉。

读了这本书后,有三种力量深深打动了我:坚持、合作、忠诚。

故乡的食物读后感篇十五

“乡愁是一杯酒,乡愁是一碗水……”一首《乡愁》勾起了我对家乡的回忆,也让我想起了一篇关于《二十年后回故乡》的作文。

这首诗描写了作者离开家乡二十年后再次回到故乡的所见所闻以及家乡房一番美景。

作者把自己在故乡的一些事物经过修改,写成了一篇写景文,作者在开头运用了大量的歌词,引出了自己回忆家乡,回到家乡,起到了一个引起下文的作用,并且点明了题目,开头和结尾收尾呼应,更加的写出了自己对家乡的回忆。在顺序方面,内容清晰,不是稀里糊涂的,没有让人感觉到一头雾水,以上这些都是结构美。比如说:“故乡的山,故乡的云……”一首《故乡》勾起了我对故乡的美好回忆。

在文章的中间,作者运用了好词好句,比喻和拟人的`修辞手法,好词好句让我感受到了家乡的美和家乡的情感。修辞手法却能把家乡的某个事物或者某个人更加生动,具体,形象的表达出来,让人感到这个东西仿佛就在眼前,活灵活现,这就是语言美,比如山脚下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潺潺流过,那么尽心职守,那么无怨无悔。

文章还有情感美,比如说,“天地君,亲师”,“张老师,您是我唯一不能忘的人。您用辛勤的汗水把我培养成人,您永远是我的老师,永远是给我指引方向的人”,我从这句话体会到了作者对张老师的情感很深。

我从中学到了许多东西,要详略得当,还要注意三美,语言美,结构美,情感美,还必须适当运用修辞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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