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在解决问题或达成目标时所采取的计划或步骤,它可以对事情的进行提供指导。对于一项任务或项目,一个好的方案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安排时间和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毋庸置疑,制定一个合理的方案对于我们的成功至关重要。我们需要认真考虑如何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以达成我们的目标。了解现有问题和需求是制定方案的重要前提。在制定一个方案时,除了专业知识外,以下范文也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建议。
复工复产生产现场检查方案篇一
成立xx县服务业企业复产复工专责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xx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xx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xx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xx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xx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xx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xx县公安局副局长。
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主要领导。
工作职责: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审核疫情防控期间原有服务业企业复产复工的所有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xx,传真:xx,电子邮箱:xx。
自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限上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围桌、堂餐),饮用水店,日常生活使用类的五金店,广电网络,汽车、摩托车维修及洗车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店,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可依申请复工。
自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可依申请复工。
暂缓复工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娱乐场所,美容美发(理发)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网咖),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体育及健身机构,各类图书馆,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复产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必须做到以下“九个一律”管控措施:
(一)所有复产复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防疫检测检验。复产复工企业要严格按要求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工作场所、生产过程和个人的防护措施,建立返岗员工健康卡制度,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建立进出企业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工作场所内洗淋设施运行正常,对工作和生活场所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员工聚焦和集体活动,员工多的企业要实施错峰分散就餐、不得围桌就餐。
(二)所有复产复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由企业自行组织本单位员工通过微信、网络课堂、视频播放、张贴宣传画等多种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培训,共同营造联防联控的浓厚氛围。
(三)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要至少提前1天到岗到位、履行职责。
(四)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对所有的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和消毒,排查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
(五)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对企业公共区域和生产生活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灭菌工作,确保符合防疫的有关要求。
(六)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制度及预案,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复产复工方案,落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标准程序组织复产复工,复产复工情况应及时报告属地应急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
(七)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储备好3天以上的疫情防护物资(如口罩、消毒药水等),并严格实行在公共场所配戴口罩、每天早晚检测登记体温2次、每天对公共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企业检测发现员工体温有超过37.3℃的,要及时报告并处置。
(八)对来自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广东省、浙江省、河南省等区内外疫情较严重地区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复工,复工人员原则上由现在住在xx的人员组成,其他地方来xx参与复工的外来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审批。
(九)所有复产复工企业如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影响到全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一经核实,一律关停。
(一)企业计划复工。
企业要按照《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安全有序快速推动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复产复工的通告》的相关要求和“九个一律”的复工条件,落实复工复产防控措施。
(二)企业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各乡镇(街道)到辖区所属的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xx县城区范围内的企业到县市场监管局东湖办公区提交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复产复工备案表》《员工情况登记排查表》《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三)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县市场监管局统一收集企业申请材料,将申请复工的企业名单及申请材料分派至相应主管部门,相应主管部门审核复工复产企业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若符合要求,审核通过,审核同意后,将批准复工的企业名单反馈至县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负责收集、审核乡镇企业申请材料,将申请复工的企业名单发至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统一受理。
(四)审核通过,下达复工通知书。
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各个主管部门反馈的复工企业名单,核发复工通知书,并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主管部门协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进行定期巡查,了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动态。若不符合要求,责令停工停业整改;若出现确诊病例,责令立即停工停业;若符合防控要求且未出现确诊病例,则继续生产经营活动。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未停业企业(粮油、水果、蔬菜、母婴用品(奶粉)店、燃气营业点)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做到“九个一律”管控措施。
县市场监管局收集企业申请材料后,于每日上午12点分派至相应主管部门,相应主管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后,于每日下午4点将《服务类企业批准复产复工登记表》反馈到县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于每日上午12点将《服务业类企业复工申请受理登记表》(所有服务类企业)汇总至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统一收集、分派任务。
所有信息和数据请发至邮箱:xx,联系电话:xx。
附件:
1、服务类企业批准复产复工登记表。
2、服务业类企业复工申请受理登记表。
3、服务业企业复产复工部门与行业对应表。
复工复产生产现场检查方案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效”改革总体要求,做好我县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的竣工验收工作,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体推进,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脱贫攻坚易地搬迁旧房拆除复垦工作要求,按照《关于印发省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和土地复垦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0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省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xx〕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关于扶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旧宅拆除复垦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强化主体责任,创新工作思路,致力督导验收,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按照“拆除一村,复垦一村”、“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要求,遵循“结果可靠、满足要求、精简高效”的基本原则,全面完成我县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
首次验收工作20xx年7月20日开始到月底结束,8月20日前为不达标整改再验收时间,8月30日前上报相关资料。
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由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从扶贫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职能部门选出专业人员,组成5人专家组,履行验收工作职责。
验收工作以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省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主要依据,参考土地复垦相关技术要求进行。
1、墙体、旧门窗及院内房屋等建筑物拆除清理干净;
2、窑洞挖开捣透或封堵;
3、按照规定面积土方平整到位;
4、田面平整,田坎能起到保水作用;
5、耕作层厚度能适合庄稼生长要求;
6、田块周边无垃圾堆放,无废弃物阻挡,便于机械通行。达到以上标准,可综合评定为复垦质量合格。
7、土地复垦后地类(耕地、林地、园地、草地等)。
1、各乡镇土地复垦工程竣工后,由各乡镇自行验收,编写自验报告并以文件形式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验收申请。
2、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专家,在市自然资源局监督下、乡镇政府配合下开展验收工作。
3、填写验收意见表,专家、乡镇政府领导、有关人员签字认可。
4、对验收不合格的地块,专家组提出问题清单,在上报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乡镇政府再申请复验。
5、验收的对象为全县易地扶贫搬迁的34个自然村。
6、验收合格后,所有资料由县自然资源局整理归档保存,并按要求及时向市自然资源局上报验收资料电子版。
1、强化领导,提高认识。
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统筹开展好易地扶贫搬迁拆除旧宅复垦验收工作。
2、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本次验收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扶贫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密切配合,强化沟通协调,勇于担当,尽职尽责,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现象。
3、明确责任,严格把关。
各部门和相关人员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政策性和严肃性,要切实明确责任,细化验收标准,严把质量关,杜绝徇私舞弊、消极应付等不良现象。
4、加快推进、严肃问责。
各乡镇要提前谋划,加快推进,确保验收工作按期完成。对在此次验收中配合不力、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全县要切实形成一盘棋,上下标准一致,整体协调推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理清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工作圆满完成。
复工复产生产现场检查方案篇三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扎实落实好辖区企业(含各类经营主体)防控责任,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合力打赢"防疫战""经济战"两场硬仗,按通区疫防控指发xx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安云乡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如下:
各村社区要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辖区企业(含各类经营主体)复工复产,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并对辖区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没有落实复工复产核查手续擅自开工运行的要全面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乡各行业站所要结合行业实际情况,灵活安排、会同村、社区人员对复工复产申请和运行情况进行指导、核查和监督,按照运行和发展的轻重缓急,组织企业分批有序复工复产,企业在落实防控措施后,按程序申报,经乡政府组织核查、审核后可复工复产(行业有规定从其规定)。疫情防控不到位的企业不得复工复产。
(一)做好复工复产审核报备。企业在复工复产前,要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参照附件4),包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疫情期间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厂区(办公室)封闭管理、职工健康监测、环境卫生和食宿管理、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要明确主要负责人,落实专人负责防疫防控工作,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的"横到边、纵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规上限上企业复工复产方案报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其余企业复工复产方案报乡政府审核。
(二)全面掌握员工活动轨迹。复产复工前,各企业要对拟上岗员工情况全面梳理,准确掌握近14天的活动轨迹与身体状况,科学区分在岗未间断人员和重新返岗人员。一直在企业工作生活未间断员工,由企业担保可不持有《健康申报证明》上岗,由企业填写《无疫情传染风险员工担保书》,其他返岗人员须须持健康证明方可返岗(原则上使用本地人员)。未经核查同意的职工严禁上岗。各企业要督促员工在返岗后如实记载生产生活活动情况,为突发疫情轨迹追踪提供条件。
(三)做好场地消毒和安全检查。企业要提前对厂区(办公场所)、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等进行彻底消杀,保持良好通风,防止病毒传播蔓延,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所在村社区和乡行业主管站所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四)从严从快做好审核办理。各村社区和乡行业主管站所要指导企业准备相关材料,并填写《通川区安云乡经营主体复工复产核验表》、《承诺书》、《复工复产员工花名册》,并会同各村驻村干部开展实地核查,并报乡人民政府审核。
(一)实行企业封闭管理。要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宣传,提高员工防范意识和主动参与的自觉性。要减少企业(办公场所)进出通道,合理设置检测卡口,配备门禁设施和检测仪器,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企业(办公场所)。同时,要严格车辆进出管理,减少一般商务洽谈、人员来访等活动,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商务交流。
(二)严密监测员工健康。建立员工体温每日检测制度,严格执行员工体温检测,并做好日常考勤记录,并填写好《通川区安云乡复工复产员工日常监督检查表》,如有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不良情况应及时隔离,并立即报告村委和乡政府,由乡政府协调相关部门落实防护措施,排除疫病后经健康检测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加强卫生和食宿管理。正常生产期间,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定期消杀防疫,保持环境卫生,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严格空调使用管理,保持空气流通。加强就餐卫生管理,保证食材安全、餐具卫生,采取错时供餐、分散就餐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提倡员工回家食宿,分散居住,切断集体宿舍疾病传播渠道。
(四)落实岗位防疫措施。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护物品统一收集、集中处理。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暂停不必要的会议、聚会等活动,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任康毅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王泽兵、党委委员徐钟旭、副乡长李国庆任副组长,乡党政办、纪检组、财政所、民政办、信访办、规建办、农牧站、林业站、国土所、扶贫办等行业站所和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在乡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全乡企业复工复产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全乡企业复工复产中的重大问题,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
(二)层层压实责任。企业要主动承担复工复产主体责任,乡行业站所、驻村干部(行业站所监管为主,驻村干部监管辅,没有明确主管行业站所的驻村干部为主)和村社区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各村社区和乡驻村干部要指导监督企业按照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组织生产、落实防控措施。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可视情况由复工复产审核部门或乡政府提出限期整改、暂停营业、纳入失信企业名单、追究安全生产责任等意见上报区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审定后执行。
(三)做好物资保障。企业要根据防疫需要,为员工配足口罩、手套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要落实疫情防控管控专管人员,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防疫工作的物资保障工作。
复工复产生产现场检查方案篇四
8月17日上午,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党组成员、局安委会主任郑新民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
会议传达学习了黄委《关于组织开展全河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局安委会办公室汇报了上半年全局连续两次安全生产巡查、重点抽查及督察情况,对安全隐患排查范围、治理情况以及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重点通报。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汇报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广泛研究讨论了当前全局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落实意见,并对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要将黄委《关于组织开展全河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一个职工,教育引导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要继续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落实全员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的同时,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以及每个职工,落实到全局工作生活的各环节、各方面。
三是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立即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全面细致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保证安全的房屋、设施、设备要立即停止使用,需要安全论证的隐患要尽快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按论证结论进行整改。
四是要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制定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达到报废年限或条件的车辆必须按规定报废,严禁车辆超期服役,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严禁车辆带病上路,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提醒,防范交通事故发生。
五是要加强试验场点的水库、淤地坝以及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监管责任。野外勘测规划、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工程安全。
六是要加强机关食堂安全管理,严把食品进货关,严格食堂安全操作规程,加大环境卫生督察力度,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加强办公生活区域供水、供电、供气以及防汛安全管理,完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消防安全,配备充足消防器材,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复工复产生产现场检查方案篇五
为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开展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深刻汲取福建泉州“3.7”酒店坍塌、沧州晨光制造厂“3.8”高处坠落和石家庄正定“3.10”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火灾等一系列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保障复工复产顺利安全进行,市安委会决定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坚决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规范安全操作规程,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结束。
二、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已经复工复产或准备复工复产的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
(一)新冠肺炎定点医院、各类隔离观察点等涉疫场所。
(二)改扩建建筑物、老旧危房以及房屋建筑、铁路、道路交通设施、水利工程、电力工程等在建施工项目。
(三)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企业。
(四)务工人员返岗包车等长距离班车、“两客一危一重”重点车辆运输企业以及桥梁隧道、急弯陡坡、大长下坡等重点路段。
(五)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学校和幼儿园、养老院、福利机构、商场市场、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人员密集场所。
(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七)造纸、食品加工、纺织印染、皮革鞣制等涉及有机废料处理、焦化、高炉工艺铸造以及市政工程、污水管网、污水处理等行业领域企业有限空间作业。
(八)燃气、民用爆炸物品、油气管道、渔业、农机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三、检查内容。
(一)共性内容。
1.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党***、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部署要求,统筹安排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复工复产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八个必须”即:必须加强疫情防控、必须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必须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必须严格危险作业防控、必须加强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必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即: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情况。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落实《xx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加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情况。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情况。
(二)各行业领域内容。
重点检查疫情隔离场所、已复工建设项目人员集中居住场所建筑安全状况,建设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属于老旧危房,涉及改造的建筑是否按标准、手续进行改造,是否存在拆改主体结构等安全隐患。消防方面重点检查值班值守、巡查检查是否到位,安全防护距离是否达标,内部布局是否合理,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源、灭火器材是否足够配备等。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存储易燃易爆物品等行为。
重点检查生产、储存场所现场管理及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油库、炼油厂等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各类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检维修、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情况。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场所的检测报警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中毒设施的设置及安全可靠情况。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实现情况。
重点检查复工复产矿井是否严格执行复工复产验收标准。正常生产矿井有无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通风系统、设备设施是否完善可靠。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综合防突措施落实是否到位,是否违规在抽采未达标煤层进行采掘生产。是否落实探放水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正在建设和整合改造矿井是否假借整合改造或以技改名义违法生产,边整合边生产,甚至不技改只生产,是否按批准的范围和设计组织施工,是否超建设工期、超试生产时限继续组织建设和生产。停产停建矿井是否停产停建到位,是否存在偷采、盗采等违法组织生产建设问题。
重点检查地下矿山提升、运输、采掘等工艺系统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施设备,是否采用机械通风且风量、风速、风质满足规程要求,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采空区治理以及防治水、防灭火措施等。露天矿山是否采取了防止边坡坍塌、爆破飞石伤人、场内运输车辆超载超速、爆炸物品违规存放等措施,高陡边坡是否按规定进行监测监控与预警。尾矿库春季解冻期后坝体浸润线是否有抬升,坝体位移是否有滑动迹象,排渗设施出口有无因冻融沉陷造成的折断、堵塞等现象,排洪系统排水井挡板、排水斜槽盖板有无裂缝及封堵不严等。
重点检查深基坑、高大支模、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桥梁等工程的设备安全状况和现场防护情况。重点检查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问题。
重点检查务工人员返岗包车等长距离包车行车前检查,行车全过程动态监控,严格执行凌晨x时至x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情况。“两客一危一货”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安全管理、动态监控以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港口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严查超员超速超载、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车辆“带病”运行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检查《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执行情况,钢铁企业煤气安全设备设施缺失、施工区域煤气隔断措施不到位问题,预防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维修作业安全确认、交底、监护不到位问题。铸造装置维护不及时、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要求、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等问题。
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是否规范,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等。
重点检查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日常维护保养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制定应急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等。
重点检查《xx省有限空间作业指导书》落实情况。严查相关制度规程不精准,作业制度执行不到位。有限空间辨识、标识不准确。作业人员培训不到位、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规范。“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规定不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演练无针对性,作业人员掌握救援技能不熟练、应急救援设备处于失常状态等问题。
其他行业领域要针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检查方式。
(一)企事业单位自查自改。组织各企事业单位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建立台账清单,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并及时将风险台账和隐患台账录入“市应急管理信息平台”。
(街道)、园区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和小微企业开展检查。通过市县乡三级集中执法检查,基本实现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
(三)突出暗查暗访方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要重点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深查问题、深挖隐患,提高大检查的实际效果。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表(格式附后),详细列明重点检查企事业单位名称、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照表检查,逐项梳理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督促整改。
五、检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守安全底线,层层压实责任,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监管,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立即组织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明确检查重点、方式方法和责任分工,成立执法检查组,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培训不到位、无证上岗以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隐患。
、暂扣吊销证照、关闭取缔等多种处罚措施,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隐患要在媒体公开曝光,问题严重的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级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列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巡查督查重要内容,对大检查工作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及责任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对重大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应查处未查处、应整改未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
带队检查、“五个一批”典型案例、亮点特色工作等内容),每月x日前报送上月大检查活动小结及复工复产。
安全。
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做到与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工作。
相统一)。市安委办将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检查。
情况。
进行督查,并定期通报各级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各级各部门将负责本项工作的联系人(姓名、职务、固话、手机)于x月xx日前一并报市安委办。
复工复产生产现场检查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地开展,确保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县、乡安委会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危机感,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安全生产,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落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略
通过开展元旦、春节前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全面排查我乡各生产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元旦、春节营造安全、祥和、欢乐的社会环境。
矿山、生产经营性企业、建筑施工单位、交通运输、中小学幼儿园。
(一)检查时间:20xx年11月25日至20xx年1月15日。
(二)检查方式:各单位自查,乡安监所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联合检查组开展检查,严防各类人为因素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对各单位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1、自查。
20xx年12月25日——20xx年1月5日为自查阶段,在自查中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填写《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记录》,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形成自查报告于20xx年1月6日前报乡安监所。
2、专项检查。
20xx年1月5日——20xx年1月15日,将组织联合检查组,深入到各单位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开展检查、抽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内容、步骤及具体要求,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摆在首要位置。
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自查的同时,要积极配合联合检查组开展工作。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对待和处理发现的安全隐患,坚决杜绝检查中的工作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不负责任的现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层层分解,做到责任到人,职责到位。
将抓整改、抓落实作为此次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全部登记建档,实行“一个单位一个档案,分类治理”。对当场整改的一般隐患,将组织进行“回头看”,发现整改不到位或有反弹现象的,责令重新整改到位;对发现的较重大或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责任单位制定整改监控方案,在整改期间,制定应急预案和措施,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单位要坚持节日期间管理人员带班值班制度,切实加强值班值守,主要管理人员不得空岗。要做好应急工作准备,畅通信息传递渠道,确保遇重大紧急情况时能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确保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
复工复产生产现场检查方案篇七
按照全国和省、市关于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县普法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会议精神,全面检查验收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的发展,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建“法治xx县”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普法《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五类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的开展情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情况。具体检查内容参照《xx县普法总结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检查验收工作从xx年4月中旬开始。
(一)动员部署。按照xx年4月2日下发的《关于开展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各乡镇要及时召开验收动员会并做好检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自查。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总结和自查工作,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整改。
(三)组织检查。5月中旬,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组,赴各乡镇、各部门进行指导检查。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
(四)迎接国家、省、市检查督导。6月中旬至6月底,市法制宣传教育检查组将对我县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7至9月份迎接国家和省级检查组的检查。
(五)评比表彰。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发现本单位普法先进典型,并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及时报送县普法办公室。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普法的重要内容,是保障普法各项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管领导亲自挂帅,把检查验收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和本部门年度工作内容,切实抓好落实。
(二)实事求是,保证质量。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成绩和经验,及时推广先进典型。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要根据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和检查验收指导标准,深入细致地开展总结检查。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普法办将组织开展普法媒体系列宣传活动,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大力宣传本单位在普法中取得的显著成效,宣传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为深化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抓住机遇,全面推进。各乡镇各部门要以此次检查验收为契机,对普法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和梳理,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普法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努力推进全县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复工复产生产现场检查方案篇八
对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我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成立由部门主要责任人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企业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行业实际制定部门所属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县工信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冶金、焦化、机械、制造及商贸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能源局负责煤层气、电力等能源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城市建设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涉牧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中小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其它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所属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三是企业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和分管县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重点对湖北籍务工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对湖北籍务工人员电话劝阻,阻止返岗上班;四是对特殊需要或未接到通知提前返岗上班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的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并先行隔离两周确诊未生病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外省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在当地进行体温测试,无异常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一是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二是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三是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四是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五是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六是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现正常生产的企业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是上班人员的体温筛查全覆盖,重点是做好新返岗工人的检测及隔离等,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县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一是督促企业全面停止“两节”期间的聚餐、文艺汇演等职工群众聚集型文化娱乐活动,能取消的取消,不能取消的延后举办;二是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立即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复工复产生产现场检查方案篇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安委〔2020〕5号)和《湖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统筹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平稳,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按照“风险受控、一企一策、属地确认”的原则,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企业复工复产的必要前提和重要保障,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对安全生产条件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复工。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做到安全风险管控与企业复工复产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确保企业安全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管控措施,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作为企业复工复产的前置条件,督促企业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开展复工复产风险研判。
各区县要重点围绕“十大风险”(附件1),在2月18日前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一次全面的、有针对性的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风险研判。
1.再评估已复产企业安全风险。各地要结合实际抓好“回头看”,对照目前已复工复产单位清单,重点对复工率较高的防护用品及原辅材料、洗涤用品、生活用纸、粮油批发、水产、农贸市场、电力、供水、环卫、客运等企业和供气、污水处理等风险相对较高的已复工企业的安全现状进行再次综合评估。深入研判突击生产或临时转产的16家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和23家防疫物资配套企业(附件2)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以及已复工复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运行安全等风险,通过再评估找准薄弱环节,补强安全措施,继续保持现有安全运行状态。
2.切实抓好复工复产分类指导。各地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综合考虑整体安全风险。既要防止因赶工、抢工等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也要避免关键企业迟迟不复工引发的区域性产业链供求失衡等系统性安全风险;既要重视用工紧缺造成的未经培训仓促上岗等普遍性问题,也要关注因物流受阻造成的危化品胀库等特殊风险。各地要注重吸收行业管理部门、企业相对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等风险研判成果,分级分类梳理风险管控清单,科学制定企业复工复产方案。要按照轻重缓急、风险高低,分时分批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确保风险受控、安全生产。
3.认真排查梳理复工复产企业风险点。各地要继续深化群众居家生活和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配套企业)、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集中隔离观察点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找准风险点,科学精准管控。要重点抓好正在和即将恢复生产企业的风险识别和排查。危化品企业要高度重视开停车、动火、检维修等特殊作业风险。矿山企业要紧盯溃坝、边坡坍塌等风险。食品、冶金、轻工、建材、印染等企业要高度关注涉氨泄漏、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粉尘爆炸、有限空间和高处坠落等事故风险。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和季节性风险特点,全面深入排查各类风险。各区县要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检查清单,并报市安委办。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
各地要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加强对开复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对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不到位的企业坚决叫停复工。
1.继续加强突击生产企业的安全风险管控。各地要按照1月30日省安委办的部署要求,继续加强对口罩、防护服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要高度关注临时转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要强化对检测试剂生产企业密闭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应急逃生通道畅通;要督促生产次氯酸钠、双氧水、环氧乙烷等可用于医用及环境消毒产品的危化品企业加强装卸管理,严格落实散装作业安全管理措施。对春节期间未停工停产的供电、供气、供水、环卫、公共交通等涉及民生保障的企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落实管控措施,确保持续安全运行。
2.继续加强居家生活和疫情防控重点场所的安全防范。各地要继续抓好居(村)民住宅小区、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集中隔离观察点、医护人员(防疫卡点人员)集中住宿场所等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救援机构要对防疫重点场所全面组织开展一对一上门排查,做到所有重点场所每3天轮回服务指导1遍,对3家省级涉疫重点企业,指定专人与企业负责人建立一对一对接联系。各级建设部门要继续加强对瓶装燃气使用环节、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和居(村)民住宅建筑安全的监管,确保不发生燃气燃爆和民房坍塌事故。
3.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复工复产安全风险管控。各级安委会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督促作用,推动相关部门、行业领域抓好疫情防控背景下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结合当前正在推进的.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清零”专项行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危化品使用单位深度排查“十个一律”措施等重点工作,重点行业领域根据风险管控要求(见附件3),认真做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
(三)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各地要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作为复工复产的前置条件,作为“三服务”专员工作职责,指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各级安委会要重点落实“三个一、两个全覆盖和点对点”措施,即组织一次风险研判,全面摸清区域内企业复工复产的安全风险;抓紧和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复工复产工作机构进行一次工作对接,在梳理有序复工复产企业清单时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做到一个确认,各地在对复工复产企业名单进行确认时,务必将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到位作为“风险受控、一企一策、属地确认”的必要条件;各地在企业复工复产前要严格落实全覆盖、点对点的安全生产提醒制度,对高风险企业最迟须在复工复产后15日内完成全覆盖、点对点的现场指导服务。
2.深化“三服务”助企开复工。各地要将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强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三服务”专员工作职责,指导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指导服务企业开展一次全面人员筛查,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人、技术熟练工、特种设备持证人员、消控室工作人员等到岗到位;指导服务企业组织一次全员安全培训,通过网络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全员线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培训;指导服务企业落实一次安全风险排查,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特别是应急处置作为企业复工复产方案重要内容之一,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复工。重点检查生产设备安全运行情况、消防通道通畅情况、消防设施完好情况等方面,确保复产前风险识别到位,隐患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3.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利用各类大数据监管服务平台,全面推进在线审批、远程办公、数字监管,创新线上监测预警和线下靶向执法,提高监管效能。要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公告制度,实行差别化风险管控措施,对安全风险较小的企业可实行承诺制,达到其他要求后可复工复产,并通过事后追溯方式严格执法;对其他企业采用“承诺+抽查”方式加强风险管控,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三场所两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船舶修造企业、涉氨制冷企业)等风险较大的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30%,危险化学品生产、矿山、冶金、建筑施工等高风险的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50%。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结合去年启动的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清零”专项行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危化品使用单位风险隐患深度排查、“三个三”(三类园区、三类企业、三类设施)风险隐患排查等各项工作,统筹抓好企业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措施落实。
各区县安委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方案,抓紧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工作,于2月18日前将本地细化实施方案(含风险隐患排查检查清单)、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内容报市安委办。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的阶段性进展情况,结合其他相关安全整治工作要求,在2月26日前一并归总上报市安委办。联系人:毛xx,联系电话:
复工复产生产现场检查方案篇十
为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做好复工复产工厂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自即日起在全镇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厂企业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月3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面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安排,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工厂企业主体责任,压实拧紧责任链条,确保责任到岗、到人、到位,决不能有一丝一毫的监管漏洞、责任盲区。坚持预防第一、精准监管,执法和帮扶并重,盯紧抓牢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医院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把各种防范措施落细落实,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有力支持。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对工厂企业复工复产环节的监督管理。
1.疫情防控方面。工厂企业复工复产的,必须严格按照县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疫情防控期间工业工厂企业复工复产手册》(第49号)和《关于加快指导工厂企业复工复产保障工厂企业生产运营的通知》(第51号)要求,符合复工复产“四个到位”条件,履行复工复产备案流程,复工复产后严格执行“十个确保”。
2.基础管理方面。严格落实工厂企业复工六项制度:一是管理人员到位。工厂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高危岗位操作人员必须到岗到位,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业技术人员值班值守制度,强化岗位安全巡查,科学排班。二是员工培训到位。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充分利用临沂市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学习考试平台,严格落实班组、车间、厂级“三级教育”,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唤醒员工安全意识,消除“假期综合症”影响。特别要加强对新招录员工的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本领。三是设备保养检修到位。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强化设备设施维护保养,配齐配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四是特种作业制度到位。必须加强特殊作业风险管控,严格执行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制度,规范办理和审批作业许可。五是安全隐患排查到位。认真分析研判管控重大安全风险,组织开展全面的复产复工前安全检查,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消除各种危险因素,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六是复工复产必须经过备案。严格落实县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工厂企业复产复工报备制度,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工厂企业,坚决不予复产复工,严禁工厂企业擅自复产复工,对擅自复产复工的工厂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着力防范化解疫情防控期间重点领域安全风险。
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全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平安发〔20xx〕12号)要求,切实抓好非煤矿山、采空区治理、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非煤矿山方面,露天矿山要对所有穿孔、铲装、运输等设备和边坡开展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确保边坡参数符合设计要求;停产时间长的矿山,恢复生产前,必须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现状评价,结论为合格的方可恢复生产。采空区治理方面,治理专班要专题研究制定采空区管控治理方案,对辖区内正常生产、长期停产和已关闭矿山这三类矿山采空区分类施策、全面管控、同步治理,通过完善图纸资料、物理隔离、充填治理等各种措施加强管控治理工作。道路交通方面,有力有序做好交通运输组织协调,综合研判春运返程客流趋势,科学合理制定交通运输服务保障措施,强化运输环节疫情防控;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加大整治力度,加强路面管控,严查超限超载违法违规行为。建筑施工方面,切实抓好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监管,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严格人员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管控,强化项目质量监管,对重点部位进行逐一排查,认真落实工程安全防控规定规程,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学校(校车)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防控物资的筹备;排查整治校园内校舍质量、施工场地安全防护措施、排水系统和用电设施设备等基础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校车资质、管理规定、运行线路及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工业工厂企业方面,重点整治工业工厂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职责不明确、安全投入不落实、安全培训不符合要求、不按要求建设运行双重预防体系、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等行为。加强工贸行业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加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严密防范关停场所、设施带来的安全风险,对暂时关闭的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学校、等场所要安排人员盯守,坚决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三)加强防灾减灾和应急准备工作。
要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和应急处置,切实做好各类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当前,森林防火形势依然严峻,要进一步强化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监测巡护,确保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实现灭早、灭小、灭了。要强化各项应急准备,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期间应急工作机制,确保救援队伍、装备、物资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早发现、早报告,高效科学处置。
三、责任落实。
(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干部要认真履行“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认真研究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办法,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将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头,严格落实工厂企业包保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及时协调解决工厂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将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安全监管和疫情防控“双到位”。要加大监管力度,通过明查暗访、视频监控、群众举报等方式,组织开展精准有效的安全监管,严防出现监管空档和盲区。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加大帮扶力度,组织人员深入了解工厂企业在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需求,采取聘请专家、上门服务等方式,帮助工厂企业完善技术方案,治理重大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三)严格落实工厂企业主体责任。要督促工厂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根据自身安全生产特点和疫情防控形势,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教育培训,落实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工厂企业要严格落实工厂企业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及时制止“三违”行为,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确保工厂企业安全生产。
(四)建立疫情防控期间行业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按照县里要求,规模以上工厂企业复工复产的,由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包保,对规模以下工厂企业复工复产的的,由镇实行包保。
复工复产生产现场检查方案篇十一
(一)各企业对本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确保复工复产不导致疫情传播。企业法人代表为本企业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二)各地区对本地区内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负监管责任,企业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对本辖区内企业负属地管理责任,必须确保将本辖区所有企业复工复产纳入监管范围。
(三)各地区要立即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建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负责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指导的具体工作。
(四)各级指挥部有权对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企业必须配合检查工作。
(五)各级指挥部有权要求不具备疫情防控能力或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的企业暂缓复工、勒令停工。
(一)已制定本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报辖区乡镇街道政府和各地区复工复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提交《疫情防控承诺书》(由各地区复工复产主管部门制定模板)。
(二)已确认知晓并承诺执行各级指挥部命令。
(三)已确定防控管理制度和具体责任人。
(四)已储备一定数量防护物资满足一段时期生产经营需要。
(五)已与属地医疗卫生力量建立指导联系。
(六)已设立隔离场所和做好转运安排的各项准备。
(一)要组织每一名职工如实填写职工复工登记表,掌握职工个人及家庭、亲友与疫情相关信息,发现异常情况要按规定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向所在地指挥部报告。
(二)要在复工前做好各类工作场所和职工宿舍、食堂、垃圾点等场所的消杀处理,落实设置测温点等防控措施。
(三)要对职工进行疫情防护知识教育,传达本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
(四)要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员工熟悉责任分工、环境卫生、个人防护、异常情况处置、人员疏散等工作要求,做到出现紧急情况时能够有条不紊地处理。
(五)各地区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对企业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进行督导检查,对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的企业,各地区工信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予以审核、确认、批复。
(六)企业复工前,企业要对员工核酸检测记录进行核实,确保员工参加了当地全员核酸检测。同时,在复工前24小时内组织员工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七)企业对全部员工新冠疫苗接种情况进行核实,对于符合接种条件的员工,应种尽种。
(一)要采取封闭管理模式,尽量减少或避免与外来人员的直接接触,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对确有必要进入企业的外来人员,要登记进出时间、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落实测温、“卡码”检验措施,符合要求,方可进入。
(二)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应在进入办公场所或厂区进行工作前对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异常立即按规定处置并报告。
(三)要调整优化工作方式,缩小人员活动范围,最大限度避免因各类会议、接待等形成人员集聚,取消文娱活动等不必要的聚集活动。
(四)要加强洗手间、宿舍、食堂、卫生间、浴室电梯等重点场所的清洁消毒,设专人负责定期消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五)要加强食堂管理,除在采购、制作等环节保障疫情防控外,尽量采取分餐、错时就餐等方式。
(六)要加强宿舍管理,达不到卫生条件、没有日常防控措施的宿舍不得启用。
(七)工作场所应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在条件允许下,应采取自然通风。无法采取自然通风或通风条件不良时,应通过排风扇、换气扇、空调等机械设备进行物理通风并直接排风到室外。使用中央空调通风时,要定期对空调进行清洗,对空调回风口过滤网进行消毒。
(八)企业复工复产后,要按照相关规定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核酸检测。
(一)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疾控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前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疫情防控的培训指导。教育引导从业人员注意个人卫生,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
(二)各地区为各企业全面提供防护物资采购渠道信息,协助企业做好防护物资采购储备工作。
(三)企业要通过宣传教育引导职工增强辨识信息真伪的能力,对虚假信息不转发、不扩散、不炒作,为疫情防控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各相关部门、各地区要切实关心企业生产经营,采取各种务实措施为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生产资料保障等各种问题。
复工复产生产现场检查方案篇十二
为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区市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切实做好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工厂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疫情防控第一”,各工厂企业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要围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开展复工复产工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对疫情要严把输入关、预防关、应急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确保经开区不发生疫情扩散事件和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安排。
(一)保障性复工行业:保障城乡运行必需品(供水、供电、油气、医药、饲料、通讯、市政、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品(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工厂企业连续生产必需品,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工厂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银川市要求,在做好防控措施的情况下灵活安排职工正常上班。
(二)复工节点要求:辖区范围内除以上必需行业外,其他工厂企业不得早于20xx年2月9日24时前实施复工复产。紧急特殊情况确需提前复工复产的工厂企业,在防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提前3天向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管委会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必备条件。
(一)必须建立工厂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一是要成立由工厂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职机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工厂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工厂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
(二)必须向经开区管委会报备。工厂企业提出申请,并按照《关于做好经开区疫情防控工作通知》(银开党政办发[20xx]3号)文件分组要求,提交开复工工厂企业疫情防控自查表和复产复工期间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经部门核查(东区、西区工厂企业由经发局、安监局负责核查;金凤工业园工厂企业由工业园办公室负责核查;建筑工地由建设局负责核查;新招商引资工厂企业由经合局负责核查;育成中心工厂企业由动漫公司负责核查)提出建议经管委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三)必须全面核查员工及亲属情况。工厂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工厂企业未接到经开区管委会复工复产批复前,工厂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待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对湖北等重点疫区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并对从湖北等重点疫区人员进行电话劝阻,疫情期间按照国家要求原地隔离;四是对外省来宁,特别是来自疫区的人员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管委会、社区街道报告,并先行隔离14天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每日报送《银川经开区工厂企业疫情排查统计表》。
(四)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液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工厂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五)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宿舍、卫生间、电梯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四、疫情防控。
(四)坚持小批量多频次职工就餐方式。上班期间职工就餐,应采取小批量多频次、错时就餐、盒饭供应等方式有计划的予以安排,杜绝人员汇聚、集中。
(五)坚持日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每日报送《银川经开区工厂企业疫情排查统计表》。
(六)坚持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值班管理。
各工厂企业应明确值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要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二)强化工厂企业主体责任。
各工厂企业要强化责任制,工厂企业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工厂企业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复工复产生产现场检查方案篇十三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我市工业工厂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最大程度控制疫情传播,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复工复产总体要求。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延长20xx年春节假期的通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工业工厂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工信办防疫〔20xx〕18号)文件精神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严格监管,按照“成熟一个,复工一个;规范一个,放行一个;达标一个,审批一个”的原则形成《长垣市重点工业工厂企业复工复产白名单》(名单附后),白名单外的工厂企业不可复工复产。已复工复产的44家卫材加工工厂企业要严格执行本方案要求的复工复产条件。
复工复产的工厂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
复工复产方案应当包括本工厂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并建立6类台账:
1、门岗入场(厂)登记台账(人员体温测量、进出车辆消毒)。
2、员工体温检测台账,建议全体人员每天不少于2次(测量体温工作人员需全程佩戴防护用品)。
3、车间、办公区、电梯间、厕所等公共接触区域消毒台账(每天不少于2次)。
4、食堂消毒台账(早中晚至少一次)。
5、职工宿舍消毒台账(每天不少于两次)。
6、工厂企业三类人员排查台账(日报告、零报告)。
(二)备齐疫情防控物资。
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准备好容纳足够数量职工的宿舍和食堂,确保能容纳所有职工集中食宿。备好四类防护物资,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1、备足不少于5天所需的口罩;
2、备足不少于5天所需的消毒用品(酒精、84消毒液或其他含氯消毒液)。
3、备好体温计(必须有电子测温设备)。
4、备齐防护用品垃圾收储设备。
(三)落实从业人员管控要求。
工厂企业要安排员工集中食宿,根据满足集中食宿人员规模确定复工复产规模,避免非集中食宿人员参与工作及人员往返流动。对外来人员、原材料、车辆、工厂企业高管和工厂企业员工等进出情况进行详细排查登记,市外返长人员隔离14天以上,根据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非重点地区区别对待。必须掌握每名员工的健康状态,落实6项要求,做好日常管理,保证所有员工佩戴口罩,坚持体温筛查,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性活动。
1、要明确防疫责任人。
2、执行公共场所防疫措施,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场地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
3、不允许人员聚集、开大型会议、举行大型活动。若召开小型会议,人员间隔距离1米以上。
4、在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和举报电话。
5、要制定职工就餐安全措施(采取分流就餐、单人单桌就餐,若无餐厅或不在餐厅就餐者不得扎堆就餐)。
6、要在工厂企业内部进行全员无死角疫情防控宣传。
(四)加强疫情知识宣传普及。
设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防控知识宣传栏,可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横幅、各类工作群、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提升疫情防控意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拟复工复产的工厂企业要向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制定详细的工厂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方案和复工复产重点项目内容,经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初审合格后,报市科工信局复审,批准后报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由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工厂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四、复工复产要求。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工厂企业,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工厂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并追究其相应责任,对已复工复产的卫材加工工厂企业也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强监管。市电力公司要做好获批复工复产工厂企业的用电保障工作,对未经批准檀自复工复产的工厂企业加强用电管控。对敷衍塞责、虚假应付、落实不力,甚至失职渎职造成工作被动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
复工复产生产现场检查方案篇十四
1、组建复工领导小组:
组长姚永辉(项目经理)副组长韩忠(技术负责人)组员马灵强、于春炎、王家元、申乾林、刘萍、黄月。
2、复工教育:
(一)针对本工程节后复工的特点,在复工前分别组织召开施管人员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会,民工三级教育会,使全体施工作业人员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三)节后复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检查的重点:一是塔吊、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状态和运行情况;二是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五是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六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舍结构是否稳固等。特别是对塔吊、脚手架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
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繁现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计划泥工10人、架子工6人、平工30人、机操工4人、安装工15人。
复工复产生产现场检查方案篇十五
20xx年12月底前,建筑面积1万平米以上土石方建设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区住建局建管处联网,实现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
(一)8月1日—8月31日。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建筑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区建管处进行排查落实,对未按期完成的进行停工整改。
(二)9月1日—10月31日。通过政府采购选定网络运营公司,确定联网方案。
(三)11月1日—12月31日。对所有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和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进行联网调试,实现建筑工地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建管处负责人为副组长,建管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专项部署推进建筑工程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联网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管处安全科,孟令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作信息统计和文字起草工作。
(二)实行动态管理机制。
建筑工程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作将采用“周调度、月通报、季考核”的方式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推进。即每周调度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作的进度,月末对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第三、第四季度季末对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考核。通过按时调度、系统总结、量化考核的动态管理机制推进建筑工程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作的开展。
复工复产生产现场检查方案篇十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墨红分局《关于20--年煤矿春节收假,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年春节后矿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防止盲目恢复生产,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特制定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消除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全面推进煤矿矿井标准化建设,坚决杜绝事故发生,为实现矿井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二、工作程序。
(一)复工复产准备阶段(2月10日——2月16日):
2、检修地面设施、设备、提升系统、压风注氮系统;。
3、开启主扇通风不得少于24小时,检查矿井通风系统是否正常;。
5、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全部到岗。
三、组织领导。
矿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由矿井自行组织,由驻矿站监督落实,各战线矿长全面负责,调度室、安全科、技术科、通风科、机电科、经营科协助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组织验收。复产验收领导小组组长:郭怀义副组长:成员:
四、验收标准?
在执行县局相关验收标准的同时,结合墨红镇煤矿实际,煤矿20--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要求达到以下基本条件,未达到以下条件的,不予验收:
1、矿井证件齐全、合法有效,证件上的法定代表人、矿长与实际相符。证件过期和不符合基本建设条件的一票否决。
2、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过培训和考核全部合格。
3、矿井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工伤保险率要求达到100%,矿井岗前培训学时达到相关规定(新职工培训不得低于72学时,老职工复训不得低于20学时),培训后必须建档登记,方可上岗。
4、矿井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到位、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其全并持证上岗。安全管理机构体制不顺、机构配备不全的一票否决。
5、收假后煤矿根据井下实际编制维修整改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落实到位。维修整改方案须报分局备案。
6、严格执行领导入井带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隐患排查行动中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7、瓦斯治理方案结合煤矿实际严格编制、配足人员(15万吨/年及以上配备25人,其中必须明确从事预测预报的专职人员4人)、制度健全、设备完好到位(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仪器,各矿井md-2不低于2台,wtc不低于2台)。
8、煤矿瓦斯治理原则上必须配备一名专职通防副总工程师。
9、煤矿必须建立完善可靠的通风系统,各生产系统必须有完善的独立通风系统。测风站必须规范建立和完善,杜绝无风、微风、循环风和串联风作业。存在串连通风及不合理分风的不予验收。
10、煤矿必须建立专门的档案室,有专人进行档案管理。档案管理混乱、未设置专人进行档案管理的一票否决。
11、煤矿调度室、监控室必须规范合一,制定岗位职责。配足值班调度员(熟悉井下作业环境,每周必须至少下井1次)并挂牌上岗。室内必须有监测监控系统布置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有矿内外和直通井上下通讯系统,24小时有专人值班,并有井下瓦检员每2小时向调度室汇报一次的瓦斯检查记录。监控室监测监控系统图标注必须与井下实际采掘状况相符。
12、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做到井下全覆盖,人员定位系统运行可靠,数据上传正常,系统显示人数与入井人数必须相符,监测监控值班人员配备到位。
13、必须配足功能完好,使用正常的人员定位标识卡。矿灯、自救器、
人员定位标识卡必须做到“三号合一”,规范统一专人专灯、专用自救器、专用标识卡。
14、建立和完善地面建设。有专门的职工食堂、洗澡池、更衣室(室内劳保用品齐全)、垃圾处理池(各矿井不少于2至3个,须制定环境卫生的检查验收制度,明确专人管理)。地面设备材料统一规范堆放,并设置管理标志牌。
15、掘进工作面必须有超前探放措施和瓦斯抽放措施,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钻场抽放或平行钻孔抽放。建立完善瓦斯抽采系统,必须进行瓦斯抽采设计,安装管网监测监控设施。钻探设备齐全(原则上每个掘进点配备一台,实际钻进能力不得低于80m,三位一体器必须配套使用)。
16、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清楚,专用探水设备齐全(原则上每个掘进点一台,钻进深度不得低于80m),探放水措施执行到位,坚持有掘必探原则。
17、井下机电管理规范整齐,“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安装到位,使用正常。
18、增加建设机电硐室,井下电气防爆设备开关3台及3台以上必须进入硐室管理。
19、基本建设矿井(新建、改扩建、技改矿井)手续完备、施工单位资质达标并报送分局备案、建设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特员必须配足。
20、严格实行矿领导带班(全体矿级领导必须轮流下井带班)、特员。
跟班作业管理。并配备巡回安全员、巡回瓦检员、机电员(配备电钳包及相应工具)跟班管理。
21、矿井“十二大系统”须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22、矿井完善提升运输设备及各类保护装置,严禁使用淘汰机电设备。
23、矿井新掘、改扩巷道的断面不得低于7m2。
24、开拓开采布局合理,所有采掘作业点经煤炭分局审批备案。按照与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11号公告《云南省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严格控制采、掘工作面个数,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同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者多煤层开采的,该采区最多只能布置2个回采工作面和4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25、煤矿无重大隐患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及被上级部门停产整顿未整改结束的一票否决。
26、存在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和越层越界开采行为的一票否决。
27、煤矿欠分局所有费用和罚款必须交清。
28、煤矿拖欠职工工资,造成职工上访情况的一票否决。
29、煤矿必须认真制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攻坚战”方案。30、如有与县局复工复产验收标准相抵触的情况,则按照县局标准执行。
三、验收程序?
(一)各部门要在情况清楚、准备充分的基础上,按照验收标准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复产前的事故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各矿井要对供电系统进行检查,保证主扇、排水、监控系统和通讯系统的正常工作,确保煤矿供电系统安全、可靠。一旦停电必须立即撤出井下作业人员,严格恢复送电送风的程序。
(三)重点检查通风系统是否畅通,通风设施是否完好,凡通风系统不合理或主要扇风机运行不正常,安全监控系统使用不正常的矿井不得恢复生产;严格执行瓦斯管理的各项制度,特别是要严格瓦斯排放制度,凡停电停工矿井必须由矿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指挥救护队进行瓦斯排放后方可复工,不得自行组织煤矿工人排放瓦斯,严禁“一风吹”排放瓦斯。
(四)全面排查矿井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领导下井带班制度;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认真检查矿井巷道和采掘工作面的情况,凡支护密度和强度达不到要求的,不准恢复生产;对提升运输系统、排水系统进行认真检查,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准恢复生产。
产。
四、工作要求?
(一)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排查整治,扎扎实实搞好我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既要严格标准,又要加快复产进度,有计划有组织的验收,确保安全有序。
(二)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复产验收方案。各专业矿长必须认真组织做好复产前的自查工作,明确复产验收程序、严格复产验收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严格标准,执行煤矿节后复产验收工作责任追究。要逐级建立健全严格的复产验收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做到分兵把关,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于在检查验收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坚持“严管、强查、重罚”的原则,及时进行处理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复工复产生产现场检查方案篇十七
做到稳步有序复工复产,根据《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疫情防控组织领导。
1.成立疫情防控机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部要成立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建立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
2.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企业要将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项目、班组、岗位和个人,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生活保障、治安保卫等工作。配备专人负责体温检测、通风消毒、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情况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二、加强员工管理和健康监测。
1.有序组织员工返岗。提前调度掌握返岗员工健康情况,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员工,合理组织分批次返岗。对返岗员工能够集中运送的,鼓励采取专车或包车等方式运送并做好防护。
2.严格返岗员工管理。建立员工健康台账,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要及时如实报告。
3.做好日常体温检测。每天在员工上下班时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指定专人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三、工作场所疫情防控和管理。
1.实施封闭式管理。对建筑施工项目严格实施全封闭式管理,实行进出场登记和体温检测,24小时设岗。生活区远离工地的工程项目,鼓励专车接送员工。
2.减少人员聚集。控制活动单元人数,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优化工序衔接,控制施工现场不同作业队伍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
3.优化施工工艺。应当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施工设备、试验器具等应当由专人使用,原则上“一人一机”,轮流使用的,要做好消毒处理。
四、公共区域疫情防控和管理。
1.会议管理。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缩短会议时间。提倡采用视频、电话等线上会议。必须集中召开的会议,参会人员需做好个人防护。
2.就餐管理。员工食堂应当设置洗手设施和配备消毒用品,供就餐人员洗手消毒。做好炊具餐具消毒工作,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用餐时避免面对面就坐,不与他人交谈。
3.宿舍管理。员工宿舍应当严控入住人数,设置可开启窗户,定时通风,对通风不畅的宿舍应当安装排风扇等机械通风设备。盥洗室配设洗手池和消毒用品,定时清洁。
4.清洁消毒。安排专人对办公区域、会议场所、生活设施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和相关物品定时消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当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5.做好医务服务。设立医务室的企业级项目部要调配必要的药物和防护物资,配合疾控部门规范开展隔离观察和追踪管理。未设立医务室的企业要与就近医疗机构建立联系,确保员工及时得到救治或医疗服务。关心关爱员工心理健康,及时疏解员工心理压力。
6.垃圾收集处理。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箱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
五、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
1.强化宣传教育。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疫情防控教育,让员工掌握正确佩戴口罩、清洁消毒等防护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在厂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海报挂图等宣传品。
2.加强个人防护。员工在进入厂区或施工现场后应当全程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接触粉尘的工作场所应当优先选用kn95/n95及以上可更换滤棉式半面罩、全面罩,定期消毒,更换滤芯,使用过程中应当有效防止因喷雾、水幕、湿式作业淋湿滤芯而降低防护性能。接触化学毒物的劳动者,除配备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相适应的防毒面具(含滤毒盒)外,还应当根据工作场所人员情况,选配具有防颗粒功能的滤棉。在宿舍、食堂、澡堂、地面值班室、办公室、休息室等区域可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3.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加强手部卫生,尤其是在佩戴和摘除口罩/面具、更换滤棉后,应当及时洗手。现场没有洗手设施时,可使用免洗消毒用品进行消毒。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纸巾、手绢、衣袖等遮挡,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规律作息等健康生活方式。
4.加强班后活动管理。休息期间,员工要减少不必要外出,避免去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不得聚集聊天、打牌等,降低聚集感染风险。
六、做好异常情况处置与报告。
1.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当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应当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及时安排员工就近就医。
2.封闭相关区域并进行消毒。发现可疑症状员工后,立即隔离其工作岗位和宿舍,并根据医学观察情况进一步封闭其所在工作场所及员工宿舍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密切接触者防控措施。
3.做好发现病例后的应对处置。企业一旦发现病例,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根据疫情严重程度,暂时关闭工作场所,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复生产。
复工复产生产现场检查方案篇十八
1、节后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计划2月21日至28日完成。
2、检查整改完成后,即可正常开展全面工作。3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工作内容。
2、对办公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水、电、暖、通及封存车辆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3、对托管公司各矿点、厂区及值班区域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
4、组织开展员工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部室根据工作需要加强行业规范的学习培训。
(四)强化检查督导工作 各复工复产的部室、单位,要切实加大督办督查工作力度,要求主要负责人必须到位,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督查工作,对人员不到岗、工作不落实及隐患未消除而擅自复工复产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复工复产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安全生产。
复工复产生产现场检查方案篇十九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制订复工检查方案,并根据《复工检查方案》在复工前对本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平罗县东区经济适用房及配建廉租住房二期工程建设地点县城规划东环路东侧,团结东路延伸段北侧,结构形式为砖混六层结构,建筑面积为43574.22㎡。
2.加强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复工检查;。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4.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施工用电、安全防护、脚手架、模板、起重设备、施工机具、劳动保护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要健全,亦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要充分认识复工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前提和有力保障,项目部要结合自身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状况,精心组织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把工作做细、做深落到实处。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提高对复工安全生产的认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思想,切实加强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项目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到位,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工作有人负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检查全面细致。项目经理是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完善规章制度,制定措施,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位。
3.项目部对本次检查负责。
项目部要对本次节后复工检查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加大工作力度,排查要记录、隐患要建档、整改有措施,坚决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加强复工前的安全培训和进场安全教育。
一是要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复工前组织工地全部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调复工后的安全注意事项,着力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特别是对节后新进场以及转岗的农民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二是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和作业人员作出详细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三是严格执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确保节后安全生产的顺利展开。
5.制定复工检查方案,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针对建设项目特点以及施工进度,制定详细的复工检查方案,而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与项目部经理要亲自布置、亲自检查。有针对地加强复工前的安全检查,检查时要认真细致,切忌走过场,游玩形式。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6.加强对在建项目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
一是加强塔吊等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应当对现场各类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做好维修、保养和试运行工作,确保安全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是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部分项目工程的专项方案编审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的落实等。
三是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工地木工制作场地、电气焊割场地、木料堆场以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凡是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整改。
四是加强施工用电安全检查。应当对现场配电箱内各配件以及配电线路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如果发现损坏或失灵的要及时更换。五是针对前期雨水天影响,应当对临边防护、临时建筑、防护棚、围墙等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施工工地安全隐患。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组成检查小组对本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检查中,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项目部限期整改,且各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并复查合格。
用电方面:项目部按照三相五线制要求对施工用电进行全体性质大检查,由项目部临时用电管理人及安全人员对生活区、现场及项目部宿舍进行逐个排查,对不符合正式用电要求的私拉乱接的现象进行及时纠正。电源开关、控制箱检查锁具有效,有现场专门负责人。
机械方面:查看工地使用的塔吊、钢筋厂、木工房的机械安全装置达到使用要求,塔吊限位可靠,钢丝绳、吊钩无损坏变形,在正式使用前做好试运行。各种小型机械、手持电动装置绝缘良好,无漏电现象。
现场安全防护方面:在详细排查现场已搭设完毕脚手架的卡扣,脚手板,绑扣安全,及围护措施中的安全网、密目网齐全无盲区,有杂物及时清理。排查高处防坠措施有效。
消防方面:对消防设备进行全部检查、更换过期的失效的消防设备,并对消防栓、水带、消防架、消防箱进行逐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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