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读者对所读书籍内容的反思和感受的一种书面记录和总结形式。在写读后感时可以借鉴他人的观点和见解,但要注意保持独立思考和个人观点的主导。以下是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度小王子读后感完整文档篇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孩子为了什么去学校”,作者提出自己的观点,为了打开经验世界与发展抽象能力,以便与世界联结。看到这句话,不禁让我思考学校应该做些什么?继续看这本书,又让我有新的发现。
以前提到“学校”就想到写作文、识字、学计算公式等知识,但这些知识只是停留在书本上的套装知识,这些知识的掌握需要抽象理解。往往到了现实生活中却用不上。因此总认为学校只是学习的地方,与生活是有脱节的。书中提到“一个人必须把自己的经验,拿来不断与他人的经验相互印证,视野才能广阔,判断才能周延,思路才会清晰,人的内在世界才能充分发展。”确实这样,我的学习经历了若干年、从事教育工作若干年之后才发现学习与生活是可以在一起的。这是什么原因呢,是由于学习者没有机会参与套装知识的编辑过程,由于他只被迫学习套装知识中那些看不到摸不到的抽象内容,被迫操作套装知识中那些代表普遍以验的文字符号,因此他了失去机会去了解,那些抽象内容与具体事物之间、那些普遍以验与特殊经验之间紧密无间的关联。所以,作为学校教育层面应该为学生的学习与生活架起通往普遍世界的云梯。如果学校又不能协助学习者去联结这两种以验,让他意识到他所学的知识只不过是无数人特殊经验的抽象,那么只好一知半解地流连于文字符号的公式堆里。当他回来看待真实世界时,缤纷多变的特殊现象使他迷惘,他只有回到抽象内容中搜寻现成的普遍法则,企图用套公式的方法,生搬硬套去处理实际世界的问题。这一点也是目前学校教育存在的普遍问题,我们常说的“高分低能”,也许是这样产生的!
于我理解,学校教育就是能协助人重新对待知识,把知识当作不同世代、不同地域的人们所累积的经验,并随时与人的生活经验、思维经验,不断印证、不断修正。也就是科学、客观、辩证地看待事物的态度。学校还能帮助人发展抽象能力,帮助人意识到抽象是为了从特殊经验撷取普遍经验,再放回特殊现象。我们期待无数经过学校教育陶冶的人,都将会进行独立思考,作价值判断,对种种公式教条知所批判,对世界的普遍性能拿捏分寸,也随时能切换角度,了解他人的感受、他人的观点。
当然,书中还提到一点让我非常认同的:“如果说学校教育还有第三件事该做,那么第三件事便是留白。”留更多的时间与空间,让学生去创造、去互动、去冥思、去幻想、去尝试错误、去表达自己、去做各种创作:编舞、搞剧场、玩乐园、打球、办社团、让他们自由地运用时间与空间。看到这些文字,想起我的大学生活。我的大学生活就是这样的.,所以我感觉在大学里自己的成长最快的、才会尝试用不同角度看待事物。而似乎现在只有大学能做到这点,小学还稍微好些,而中学更像是囚房,禁固了学生通往普遍世界的脚步,课室里堆放着如山高的教科书,如汪洋大海般的作业不断压抑着学子。虽说学习需要磨砺,但仅仅是抽象缺乏与现实生活的联结的学习是令人窒息的。高考完了毕业生撕书事件就是最好的验证了。
书中不是单一地从学校的层面看待学校教育的角色,还从学习者、教者的角度看待教育。如书中提到“教与学经常被混淆在一起,一般人常误以为有教就有学,误以为教师教某睦知识,学生就可以学到那些知识。”这就是我们教师群众出现最多的一句话“教你很多次,你都不会。”书中进一步解释了这种现象。固然技能方面的培养或许能因教而学,换句话说,学习者可能因技能课程的加强教导而有效学得那些技能。如骑自行车之类。但其他方面像文化性的、感知性的、思考性的、探索性的、批判性的知识,有教无学,反而是常态。的确是这样,人真正学得知识一定要有经验印证,要以过经验的同化一顺应。因此,很多知识会因为无法转化成人的经验而隔几天便可能忘掉,由“知道”变成“不清楚”、“不知道”。这个观点让我想起建构主义理论,大概也是这个意思吧!
读到书中文字,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其实对“教育”一词都在思索,但是含糊的,而书中文字把我模糊的思考清晰呈现出来。就正如书中所说的,为我打开经验世界、发展了我抽象能力,为理论与现实经验搭建云梯。感觉收获不少!
“孩子为了什么去学校”,作者提出自己的观点,为了打开经验世界与发展一抽一象能力,以便与世界联结。看到这句话,不禁让我思考学校应该做些什么?继续看这本书,又让我有新的发现。
以前提到“学校”就想到写作文、识字、学计算公式等知识,但这些知识只是停留在书本上的套装知识,这些知识的掌握需要一抽一象理解。往往到了现实生活中却用不上。因此总认为学校只是学习的地方,与生活是有脱节的。书中提到“一个人必须把自己的经验,拿来不断与他人的经验相互印证,视野才能广阔,判断才能周延,思路才会清晰,人的内在世界才能充分发展。”确实这样,我的学习经历了若干年、从事教育工作若干年之后才发现学习与生活是可以在一起的。这是什么原因呢,是由于学习者没有机会参与套装知识的编辑过程,由于他只被迫学习套装知识中那些看不到摸不到的一抽一象内容,被迫一操一作套装知识中那些代表普遍以验的文字符号,因此他了失去机会去了解,那些一抽一象内容与具体事物之间、那些普遍以验与特殊经验之间紧密无间的关联。所以,作为学校教育层面应该为学生的学习与生活架起通往普遍世界的云梯。如果学校又不能协助学习者去联结这两种以验,让他意识到他所学的知识只不过是无数人特殊经验的一抽一象,那么只好一知半解地流连于文字符号的公式堆里。当他回来看待真实世界时,缤纷多变的特殊现象使他迷惘,他只有回到一抽一象内容中搜寻现成的普遍法则,企图用套公式的方法,生搬硬套去处理实际世界的问题。这一点也是目前学校教育存在的普遍问题,我们常说的“高分低能”,也许是这样产生的!
于我理解,学校教育就是能协助人重新对待知识,把知识当作不同世代、不同地域的人们所累积的经验,并随时与人的生活经验、思维经验,不断印证、不断修正。也就是科学、客观、辩证地看待事物的态度。学校还能帮助人发展一抽一象能力,帮助人意识到一抽一象是为了从特殊经验撷取普遍经验,再放回特殊现象。我们期待无数经过学校教育陶冶的人,都将会进行独立思考,作价值判断,对种种公式教条知所批判,对世界的普遍一性一能拿捏分寸,也随时能切换角度,了解他人的感受、他人的观点。
当然,书中还提到一点让我非常认同的:“如果说学校教育还有第三件事该做,那么第三件事便是留白。”留更多的时间与空间,让学生去创造、去互动、去冥思、去幻想、去尝试错误、去表达自己、去做各种创作:编舞、搞剧场、玩乐园、打球、办社一团一、让他们自一由地运用时间与空间。看到这些文字,想起我的大学生活。我的大学生活就是这样的,所以我感觉在大学里自己的成长最快的、才会尝试用不同角度看待事物。而似乎现在只有大学能做到这点,小学还稍微好些,而中学更像是囚房,禁固了学生通往普遍世界的脚步,课室里堆放着如山高的教科书,如汪洋大海般的作业不断压抑着学子。虽说学习需要磨砺,但仅仅是一抽一象缺乏与现实生活的联结的学习是令人窒息的。高考完了毕业生撕书事件就是最好的验证了。
书中不是单一地从学校的层面看待学校教育的角色,还从学习者、教者的角度看待教育。如书中提到“教与学经常被混淆在一起,一般人常误以为有教就有学,误以为教师教某睦知识,学生就可以学到那些知识。”这就是我们教师群众出现最多的一句话“教你很多次,你都不会。”书中进一步解释了这种现象。固然技能方面的培养或许能因教而学,换句话说,学习者可能因技能课程的加强教导而有效学得那些技能。如骑自行车之类。但其他方面像文化一性一的、感知一性一的、思考一性一的、探索一性一的、批判一性一的知识,有教无学,反而是常态。的确是这样,人真正学得知识一定要有经验印证,要以过经验的同化一顺应。因此,很多知识会因为无法转化成一人的经验而隔几天便可能忘掉,由“知道”变成“不清楚”、“不知道”。这个观点让我想起建构主义理论,大概也是这个意思吧!
玖到书中文字,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其实对“教育”一词都在思索,但是含糊的,而书中文字把我模糊的思考清晰呈现出来。就正如书中所说的,为我打开经验世界、发展了我一抽一象能力,为理论与现实经验搭建云梯。感觉收获不少!
度小王子读后感完整文档篇二
看东西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楚,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
――题记。
《小王子》是我在前几天读的,对于这种梦幻的名字,我认为是一部童话,因此我是打心底不愿意去看得。母亲说“这书又不是童话,别瞧不起人家,每一部书都是值得我们去看的。”我听了,懵懵懂懂。《小王子》这部书的作者是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他是法国文学史上最神秘的飞行员作家,毕生崇尚自由,致力于从航空探索人生与礼貌,他在1943年写下这部书,而在1944年一次航拍侦察任务中失踪,他的传奇生涯,伴随着小王子的脚步共同消失天际。
有人说,它是一部童话,却不知它是一部杯具。对于书中小王子来说,他的爱是忧伤的,沉重的。每一部童话的结局都是灰姑娘与王子幸福的生活在一齐,而小王子却在刚发现爱的真谛后,死在了沙漠中。王子以小孩的眼光,说明了大人们的空虚,愚蠢以及狂妄,也说明了大人的孤独与寂寞。当应对地球上万千朵玫瑰时,小王子发现自己的玫瑰不是独一无二的,而在狐狸告诉他“对你驯养过的东西,你永远负有职责”时,他选取回他的星球,找他心爱的玫瑰。小王子驯服了狐狸,而玫瑰驯服了小王子。小王子是脆弱的,他无法忍受思念的苦楚,他选取用毒液抛开那份笨重的身体,但是,小王子的灵魂得到自由,而他却再也不能回到他的星球,看他心爱的玫瑰。
我终究做不了小王子,正因我们并不了解他,但是我们有这和他一样的纯洁的心,带着他,在繁华的世界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彼岸。
失去了才懂得珍惜,遗失了才想去拾回,如同书中所描述的,童年是完美的,我们不能祈求上帝让时刻停止,让此刻成为不朽,但是我们能够珍惜此刻的每一分每一秒,让自己的人生充满着阳光。
度小王子读后感完整文档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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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索寓言》中内容大多与动物有关,故事简短精练,蕴含哲理。它对后代欧洲寓言的创作产生了重大影响,不仅是西方寓言文学的典范之作,也是世界上传播最多的经典作品之一。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2022年伊索寓言读后感想,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在这个快乐的暑期里,我怀着好奇的心情读了《伊索寓言》这本书。书中讲了许多有趣的故事和许多值得我们去学习的精神品质。在如此多的故事里,让我感受最深刻是《狮子与报恩的老鼠》这个故事。那接下来就让我来给大家分享一下我读这个故事的感受吧!
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一只老鼠见到一头熟睡的狮子,它想趁着狮子熟睡,走近去仔细看看狮子。但是意想不到的是狮子竟然是装睡的,当小老鼠一走近就被狮子抓住了。正当狮子想吃掉老鼠时,老鼠却说:若狮子您能放过我,在未来我能够报恩。狮子因为不饿放过了它,并且对老鼠的“大话”进行了嘲讽。而有一天狮子竟然被猎人捉住了,此时老鼠咬断了绳子,解救了狮子,兑现了自己的诺言。狮子衷心地对小老鼠表示了感谢,也对之前自己对老鼠的嘲讽表示惭愧。由此让我联想到在兄弟姐妹中就算你是大哥哥或大姐姐,也不能小看比你弱小的弟弟妹妹们;在比赛中你就算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也不能去嘲讽没名次的队员。总之,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不要去无视或者嘲讽比我们弱小的人,因为他们有他们的本领和力量。
这个寓言故事,老鼠知恩图报,狮子知错就改都值得我们学习。也说明了一个道理:时运交替变更,强者也会有需要弱者的时候,所以我们在自己比别人强的时候,一定不能骄傲自大。在生活中,我们要感恩辛辛苦苦养育我们长大的父母;在学习中,我们要感恩循循善诱的老师、感恩互帮互爱的同学。总之,我们要学会感恩,感恩所有帮助过我们的一切人。
我是书海中的一条忠实的小鱼,常常在书海里自由自在的遨游。海阔任鱼跃,有一天,我在新华书店发现一本世界闻名的寓言著作——《伊索寓言》!其中有一篇寓言很有意思,很能启发人去思考,那就是《蚊子与狮子》。
这则寓言讲的是一只小小的蚊子向森林——狮子宣战,竟然凭自己的机智最终战胜了凶猛的狮子。可是随后,蚊子便得意忘形地吹着喇叭,唱着凯歌不知天高地厚地飞走了。结果,被一只小小的蜘蛛网给粘住了。最终,成了蜘蛛的一顿美餐。在临死的时候,它悲叹道:“我已经战胜了强者,却被弱者所消灭。”
在我平时的学习中,我的语文成绩一直不是很稳定。有时候在班上名列前茅,有时候就只能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过去也不知道到底是为什么。现在读了这则寓言,我忽然明白了——那是因为我太骄傲、太自满了。每当我考了个好成绩时,我总是洋洋得意地思量着怎么去跟爸爸、妈妈要奖品,思考着是奥特曼呢,还是要变形金刚;或者想着去哪儿玩,是去温州乐园呢,还是去江心西园;要不,就琢磨着要爸爸妈妈带我去瓯北吃肯德基。尾巴翘得太高了,也总是会折断的。所以,自己的语文成绩一直就像微风中的麦浪,波涛起伏,时高时低。看来不能在娶得一点小胜利的时候就忘记了自己姓什么、长什么样儿了。
而我们班的学习委员,无论考得多好,她都不骄傲。老师也常常表扬她,还号召大家要向她学习呢。
《伊索寓言》以拟人化的动物、普通人以及神为主要表现。还有许多寓言,教人如何处世,如何做一个好人,怎样去辨别是非、好坏,怎样变得聪明,怎样变得智慧。
《伊素寓言》是大家都知道的学生必读名著,它收入了许多伊索写的内容精辟、富有哲理,充满幽默情趣和丰富想象的寓言故事,而且每个故事都能告诉人们一个道理。这本书我从5岁起看到现在,还是百看不厌。
《老鼠和鼬鼠》讲了一只饥饿的老鼠,挤进了一个粮仓,它大吃特吃,吃得肥胖滚圆,当它想溜出去时,却被卡在了洞口,出不来了,只好待在那儿,等瘦下来再说。它让我懂得了行动前一定要考虑后果。《蟹和它的妈妈》告诉我们身教胜于言教。《宙斯和蜜蜂》则从一个祈求伤害邻居的人身上,说明了不怀好意的人灾难往往会先降临到自己的头上。
我最喜欢《磨房主,他的儿子和他们的马房》这个寓言故事。一个年迈的磨场主和他的儿子,赶着一头驴去卖,他们遇到了一群姑娘,姑娘们嘲笑老人和儿子有驴不骑,老人就让孩子骑在驴背上自己在后面走,又遇见一群老人责骂孩子不孝顺,儿子就下来让老人骑驴。不久,他们碰到一群妇女和孩子,几个妇女又批评老人没爱心,老人干脆和儿子一起骑上驴,结果走到城里,人们又说他们的驴太可怜了,老人和儿子急忙跳下来,把驴驮在背上。当他们路过闹市口的小桥时,驴受惊吓挣脱了绳子,四处奔跳不料跌入河中淹死了。没有主见的老人,本不想任何人,结果却落得了竹篮打水一场空的下场。生活中还有许多人也会这样,好在我是个很有主见的孩子——辩论会上,虽然大多数人都说有外星人存在,可我还是提出了质疑并举出种种理由来反驳他们。所以,我相信,真理有时候掌握在少数人手中。
总之,这本《伊索寓言》给了我很大的启迪,它让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道理,让我受益匪浅。
《伊索寓言》这本书,故事丰富,饶有趣味,令人读后读后回味无穷。不及如此,这本说还教会了我们做人、故事的原则,使我们受益颇深!这本书深受广大青少年喜欢的一本书,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读!整本书有几百篇寓言故事,虽然每篇都很短小,但我慢还是喜欢读,其蕴含的道理也是深不可测。传说中的伊索,他用简洁明了的语言和生动朴实的故事向我们讲述着做人的道理。说以这本书是中国青少年必读书。
只见过这样头金狮子一动不动,他就认为是金狮子雕像了。然后,他不敢动这头金狮子。于是,他想了一个好主意“我不敢动,我回家让家人来拿,我在一旁观看不就好了吗?”说完,他马上跑回家叫人来了他的家人,等他和他的家人都来到这个地方时,却发现那头金狮子已经不见了。
这寓言故事说明了;我们平时做的时要果断,不能的拖拖拉拉的,否则,什么都会变得很糟糕。不然,就会像这个人一样,到手的财富都流失了。这侧故事还从测面向我们展现了一个道理;有的人即贪图财富,有怕灾祸,还很胆小,所以活的很累。还有个故事;《肚肠的狐狸》也有趣味,是讲了一只肚肠的狐狸发现了食物,吃的肚肠,款在树洞里了。他找等食物消化了才可以出来,这人故事告诉我们;时间也是一个解决一切问题,有时候拖延时间也是一个解决一问题的好方法。
《伊索寓言》者本人累活智慧的结晶,他对文学史作出了重大的贡献,是我国流转最早,影响最广,欢迎的西方优秀文学作品之一。
读完《伊索寓言》这本书,我感受颇深。《伊索寓言》是希腊文学一颗璀璨的明星,在天空中绽放出万丈光芒。书中每一则寓言虽都十分简短,却蕴含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智慧。
在《伊索寓言》中,有的故事给了我们我们不要轻易相信别人的启迪,有的告诉我们“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的道理,有的还教育我们偷懒会使自己站在死亡边缘------,而令我震撼最深的还是《两个士兵与强盗》和《商人毛驴和盐》这两篇寓言。
《两个士兵与强盗》讲的是两个士兵遇到了强盗。其中,一个士兵落荒而逃,另一个则坚守原地,尽其所能与强盗抗衡。等强盗被击退,那个懦弱逃跑的士兵又回来,一边把剑一边说:“让我来对付这个强盗,我要让他领教领教、然他知道知道,自己胆敢和什么人对付。”那个英勇抗敌的士兵说:“你当时能留在这儿,光用嘴巴帮忙,我就谢天谢地了。哪怕是你什么也不做,我也会相信你,更加坚定我们作战的决心。不过现在,还是把你的剑收好吧,然后闭上你那张没用的嘴。把你这吹嘘,做给给不了解你的人看吧。”这篇寓言告诉我们不要于是临阵脱逃,然后当事后诸葛亮。
而另一篇《商人、毛驴和盐》则告诉了我们另外一些道理。它说了一个盐商,让他的毛驴驮着盐走,毛驴过河时不慎摔了一跤,没想到盐遇水溶解,负担倒轻了。于是偷懒的毛驴每次都这样做,心里还因为占了小便宜而高兴。商人感觉出不对劲,便把盐换成了海绵,毛驴又故伎重演,但这次却让它吃尽了苦头。海绵吸满了水,重量一下子重了好几倍。这则寓言告诉我们不能占小便宜,耍小聪明,最后吃苦的人还是自己。
《伊索寓言》虽简短却极其精炼,看似肤浅却富含哲理。我相信,在以后的人生路上,它会一直引导我在正确的道路上,走向前方。
度小王子读后感完整文档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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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万水千山走遍》,不得不承认三毛是个旷世的奇女子,就连她的寂寞都是果敢的。迷惑苍凉的墨西哥之夜,寂静圣洁的厄瓜多尔心湖,风情万种的玻利维亚百合,狂野单纯的阿根廷牧场的天空……听三毛如痴如醉的倾诉。
一直觉得三毛最懂旅行的真谛:一个人,默默走过陌生的土地,边走边思考。直到自己被思维填满,在旅途中发现了一个未知的自我。
《万水千山走遍》一书中,有对旅途中所见所闻的人物和事情的描写、叙述以及抒情,也有自己对美好事物的想象描写,故事发展不仅依靠作者一路上的见闻而展开,还穿插有借历史故事而展开的联想叙述,如《药师的孙女——前世》一文。
一是作者抒发自己内心的世界:丧夫的苦闷、对人类苦难的悲痛、对故乡命运多舛的无奈和对前世今生的种种猜透,涉及跨越了爱情、生活及命运的范畴。将思想上升到了人的最高境界,其思想内涵和情感抒发透彻内心,令读者回味无穷。
读完《万水千山走遍》印象最深刻的',还是秘鲁的玛丘比丘。那个荒废了几百年的只剩下断垣的印加城市,在三毛的笔下,显得那么迷幻。过了这么多年,读来仍让人心驰神往。其实三毛对这失落的城市并无太多具体描写,或许是三毛只是在用她的通灵在感受像迷宫一样的废墟带来的寂寞。那些过往的情愫,就像黏稠的南方的春雨,那一片芳草,湿湿的沾住了她旅行的裤管。
三毛曾通灵地认为自己的前世是药师的孙女,一个平凡的在十九岁就离世的印第安女子。相比这荒凉的废城,她更加向往的是澄净的蓝天下那一片明澈的心湖。当厄瓜多尔那片神秘草原和水湖出现在她的面前时,她看了只是觉得归乡。我想,三毛坐在玛丘比丘的大石上时,脑子里看到的不是城市的空茫,而是那些需要祷告的轻如叹息的魂灵,安静的心湖和村落。唯有通灵能解释她感觉到得,召唤她抽身离去,逃离了玛丘比丘那一日突发的大水。
到了某个岔路口,微笑着转身离开,并不刻意挽留。这便是真正的友谊吧,不要永远粘在一起消磨时间,只要足够美丽的瞬间。
在《万水千山走遍》里感受到了三毛对自然,对大地,对泥土,对人性与灵魂的深深迷恋与热情的沉醉。三毛对于自然的热爱,源自她对人性的仰求。她对人性,那种深掩在灵魂深处的生命,怀有崇敬的渴望,她把它定格在茫然深刻的难民的脸上,在彩霞满天的苍穹的深处,在魂牵梦萦的故乡的路上……三毛把“人性”刻画得美得像一个被上帝遗落的梦。
三毛用琉璃般质朴且华美的文字,叙写着万水千山的旅途乃心灵上的征程,谱写了一个平凡女子用生命写出的绮丽诗篇。她冷冷地看着这个老城般的世界中如逝如流的哀乐人间,眉目间流露出了红尘女子的自然之美。
度小王子读后感完整文档篇五
《傅雷家书》共记载傅雷写给在国外学习的傅聪十一通信。对于儿子的发展甚为关心,想方设法的指导着他。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傅雷家书读后感,欢迎大家来阅读。
每个人都体会过父母的慈子和教诲。当我读着这本家书,感到的是一种另一番教诲,我似乎找到了另外一种父母之子,这也是大多数子女所体会不到的。这也许是这十年对她子慕不减的原因吧。是那一封封家书,就像一次次珍贵的谈心,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我像一个乖孩子在感受着,聆听着,用心铭记着。
傅雷不愧是好父亲能以如此的心态和耐心来教育孩子。傅雷究竟是如何有这种力量呢?这种伟大的父爱可以说影响了傅聪的一生,为傅聪走向未来做出了铺垫,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因此傅雷所写的这些书信也就是非常重要的,给傅聪上了一堂人生课,让他知道如何在这个世界上生活。
这真是教育子女的一本好书,同时也应该是作子女的了解父母的一本好书。子女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父母,父母可以通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子女。傅雷在信中所写的每字每句已经成为经典永垂不朽的经典。
傅雷作为父亲对子女的情感是十分丰富的。他对子女从不苛刻,而且他对傅聪的音乐事业十分的重视。傅聪事业的点点滴滴都非常的在乎,这让傅聪十分的感动。
其实我们身边的父亲也跟傅雷一样的平凡与伟大,我们的父亲也是经常为我们的生计、为了我们的学习、为了我们能上一个好的学校、为了我们能拥有好的成绩,使得自己的头发都白了,费尽了心血。这是真正的伟大!这才是真正的父亲!傅雷可以说是千千万万个父亲中的一个杰出的代表,他的对子女的充满爱心的心理使得他的子女可以健康的成长。
傅聪的母亲在信中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她也给她的儿女写了好几封信,信中充满了对子女的关心和怜爱。同样她对于傅聪的音乐事业也非常的在乎,这也同样让傅聪十分的感动,他也明白了母亲的爱对他有多重要。
这本《傅雷家书》真的让我懂得了非常多的道理也让我更加了解父母的心理都在想着什么这让我可以更好的和父母沟通。
我太感谢这本书了真正的父母的爱之书!
说实在,没这本书我目前还真不知道傅雷是谁,仿佛傅雷就应该和他的家书绑定在一起似的,曾国藩除了家书人我还是知道一些的,傅雷的话,还真的是“写家书的傅雷”这个印象。
以前听说这本书的时候,版本不同,最无语的就是书中时有时无的英文单词,心里不满道这个人怎么爱卖弄自己的学识,特别是当他听闻儿子的好消息时连说了几个“wonderful”真是让我联想到围城里一个也爱说英文的老先生。
不过这次买的版本英文是有注释的,于是读起来也并不只是不满和无语了。更何况这次不能是随便看看,要写读后感。
家书从1954年到1966年,正是傅聪准备出国留学波兰参加比赛到傅雷夫妇愤而弃世。傅雷对孩子的家教很严格,而且他有句话,真理第一……爱情第二(中间忘了),这是在傅聪有女友时写的。先不说爱情第二,一九五三年正月,就贝多芬小提琴奏鸣曲哪一首最重要的问题,傅聪与父亲争论激烈,傅雷认为儿子太狂妄,”才看过多少书!“,傅雷坚持己见,导致双方严重冲突。在傅雷勃然大怒的情况下,倔强的傅聪毅然离家出走,住在父亲好友毛楚恩家一月余。后因傅雷姑父去世,父亲觉得人生在世何其短促,父子何必如此认真,感慨万千,遂让傅敏陪同母亲接傅聪回家,双方才和解。
这次事件让我深深感受到傅雷家风果然不同,离家出走的理由都和艺术有极大的关系。
书中一些傅雷有关弹钢琴的评价,从字面上可以看出钢琴家琴艺的精湛,但是,普通人的话,真的能听出什么音色,技巧,“真正的萧邦“吗,看来这只是内行人的共鸣。这些靠听觉的东西用文字写出来还真是更能理解一点。
在傅聪有了女友后,傅雷又开始给两人写起了信,并教育儿子要好好“培养“弥拉,因为作为艺术家的妻子是有些不同的。这么关心两个青年人的初步生活,体现了他的责任感。后来,弥拉虽然没达到傅雷理想,还是挺合格的。
总感觉傅雷的教育方式对培养艺术家来说是很有用的,而且他也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艺术家,因此让傅聪断断续续上了几年小学,主要在家督教。不知道这样的方式在今天还能不能实行。
父亲,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之一。无论他是个受人爱戴的伟人还是个辛苦劳作的农民,在每个父亲眼里,孩子永远是他的希望。
傅雷,我所了解的他只是一位博学且具有丰富情感的父亲,在每一封家书中都充满了他对儿子傅聪的淳淳教诲、细心引导和健康成长的期待。
傅雷支持儿子的艺术道路,就如他追求自己的理想,给予儿子的帮助,辅助他顺利成长,成为了儿子人生之路的坚强后盾。在如今,大多数父亲对自己已成年的儿女会放手,任其自由闯荡,独立克服困难,或许只有亲身的经历才会使自己更成熟,熟悉这个世界。
我不得不说,傅聪的确是个了不起的钢琴家。但除了他的天赋与努力外,一定也少不了他的父亲对他的良苦用心。所有名人,并不是能在一时就可以出名的,而是要花好几十年的本领与经验。但傅聪他是幸运的,他的父亲在他最重要的人生道路上不断引导他通向明智的方向,才使他有巨大成果。
我不得不佩服,傅雷作为一个父亲,即使闹关节炎,写字很困难,也仍然写下千言家书。信中除了浓浓亲情外,还有说不尽的对祖国的赤胆忠心。
我的爸爸是我的朋友,他不但很随和也很幽默。随着我慢慢长大,我们的关系更融洽。既然是朋友,当然要懂得学习他人的优点。他的热心肠总能感染到我,他帮助别人的次数似乎比帮助我的次数还多。但我并没有感到失落,正因为他的以身作则,使我也被带动起来,感到一种特别的快乐。或许,他是用行动来教育我。亲身经历比什么都好。
每一位父亲,所要教育孩子的方式各不相同,有说的,有写的,有做的。但这之中都隐藏着他们对孩子的浓浓的爱。因此不一样的父亲,却有相同的父爱。爱不一定要说出来,就像傅雷用信来写下自己心中对儿子的希望。
以前,我总认为,孩子与父亲之间有条河,我在这边,他在那边。
现在,我才认识到,对岸的不是他,他是为我摆渡的那个人。同时,他会递上一支桨给我,让我与他一起来掌握方向。
最后,我上了岸。父亲对我说:“孩子,以后的路只能你自己去走了,好好把握啊!”接着,我让他放心吧,便含着泪与他挥手道别。并带着他对我的希望继续踏上人生的道路。
父母是我们身边最贴近的人们,他们时刻关怀着我们,在身边教导着我们。同样是父母,傅雷通过书信的方式沟通。正是这一封封的书信,感动着我们,打动着我们。
傅雷是我国著名文学翻译家、文艺评论家,他是一个博学,睿智,正直的学者,极富个性。母亲朱梅馥是一个具有东方文化素养,又经西方文化洗礼,既温厚善良,又端庄贤淑的东方女性。
傅雷对当今中外的文学、音乐、绘画、涉猎广泛,研究精深,个人的文化修养极高。而他培养的对象又是从小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终于成长为国际大师的儿子傅聪。他深刻懂得,艺术即使是像钢琴演奏也需要严格的技术因素,但绝不是“手艺”,而是全身心、全人格的体现。
读了《傅雷家书》之后,真为傅雷先生对人生的如此认真和对子女的如此关爱而感动万分。家书中大到事业人生艺术,小到吃饭穿衣花钱,事无巨细,无不关怀备至。为人父母的可以从中学习到教育子女的方法,学艺术的特别是学钢琴的可以从中学习提高技艺的方法。而此书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加强个人修养。从家信的话语中看出傅雷是一位对自己要求极严格的人,有些方面甚至有些刻薄自己的味道,傅雷让儿子立下的三个原则:不说对不起祖国的话、不做对不起祖国的事、不入他国籍。爱子教子的精神令人感动。
一封封书信,在表达浓浓亲情的字里行间,映照出美好的人际关系、高尚的生活准则、优良的行为操守与道德传统,拳拳的爱国热情。这些内容,都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组成部分。
有人认为书信是最为真切、自然和诚实的文字。是啊,因为写下的一切文字都是即时即刻的内心所想,思想到哪里,文字就到哪里。给亲人写信更是如此,而且是他敢于剖析自己,在子女面前承认错误,从自身的经历中给出经验和教训。所以,我想读傅雷家书我们读到的应该就是傅雷自己吧。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了我强烈的感染启迪。
读了傅雷家书后,我懂得了许多,我更了解父母了。这本书不仅是一本教育书,也是一本可以拉近父母与孩子的一本书,让孩子更了解父母,让父母更了解孩子。
每个人都领会过爸爸妈妈的慈子和教导。当我在读这本家书,感到的是一种另一番教导,我好像找到了其他一种爸爸妈妈之子,这也是大多数子女所领会不到的。这也许是这十年对她子慕不减的原因吧。是那一封封家书,就象一次次宝贵的谈心,拉近了咱们的间隔,我像一个乖孩子在感触着,聆听着,用心铭记取。
傅雷不愧是好父亲能以如此的心态和耐性来教育孩子。傅雷究竟是怎么有这种力气呢这种巨大的父爱能够说影响了傅聪的一生为傅聪走向未来做出了衬托打下了坚实的根底。因而傅雷所写的这些信件也便是十分重要的给傅聪上了一堂人生课让他知道怎么在这个国际上日子。
这真是教育子女的一本好书一起也应该是作子女的了解爸爸妈妈的一本好书。子女能够经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爸爸妈妈爸爸妈妈能够经过这本书了解自己的子女傅雷在信中所写的每字每句已经成为经典万古流芳的经典。
傅雷作为父亲对子女的情感是十分丰厚的他对子女从不严苛。并且他对傅聪的音乐工作十分的注重。傅聪工作的点点滴滴都十分的在乎这让傅聪十分的感动。
其实咱们身边的父亲也跟傅雷相同的普通与巨大。咱们的父亲也是常常为咱们的生计为了咱们的学习为了咱们能上一个好的校园为了咱们能具有好的成果使得自己的头发都白了费尽了汗水这是真实的巨大这才是真实的父亲!傅雷能够说是千千万万个父亲中的一个超卓的代表他的对子女的充溢爱心的心思使得他的子女能够健康的生长。
傅聪的母亲在信中也扮演了重要的人物她也给她的儿女写了好几封信。信中充溢了对子女的关怀和爱怜。相同她关于傅聪的音乐工作也十分的在乎这也相同让傅聪十分的感动他也了解了母亲的爱对他有多重要。
这本《傅雷家书》真的让我懂得了十分多的道理,也让我更加了解爸爸妈妈的心思都在想着什么,这让我能够更好的和爸爸妈妈沟通。
我太感谢这本书了真实的爸爸妈妈的爱之书!
这是一本影响了几代中国人的亲情之书。这几天来读的几本书中,唯有它让我深刻体会到真正的亲情,就像书中说的那样,辛酸的眼泪是培养你心灵的酒浆,不经历尖锐的痛苦的人,不会有深厚博大的同情心。
书的开始便傅雷的自责,我不由对他产生了一丝同情,但是他似乎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但却没有办法帮助挽回。第二封信便是叶其母亲服从的母亲,在作者笔下傅聪的母亲写得那么的纯洁善良,也让我不由想起我的母亲,她也是那么的善良,但在我出行的五天中,她的眼泪似乎也变了,读这两封信便开始回味,可想要再读的时候,夜色已深,只能等到第二天了。
第二天读的几封信中,便是去劝告孩子,回忆昨天的内容,今天的似乎没有那么伤感,但这些嘱托却是父母最真实的写照,从中我读出了他们的担忧,他们的关心,他们的关照,这一直是父母,从小到我们长大的时候,甚至成家立业以后改不掉的老毛病一样。
真正的光明,绝不是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不被黑暗所掩罢了,真正的英雄绝不是永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正如上面所说,这几封信便是要去教你如何做人。
做人弗雷说要心平气和,要讲诚信,我也有相同的看法,就像找到了伯牙一样,我的内心似乎也与她产生了共鸣,也让明白了,做人是很难的,但你不去做人,能做什么呢?阿猫,阿狗?但是话说回来,如果你心有所向,那么你将会感觉到做人其实并没有那么的难。
人一辈子都在高潮和低潮中沉浮惟有庸碌的人,生活才如死水一般。
是的,不错,这正是生活与人性的结合,只有去走进生活,去控制人性,去了解人性,才会迎来高潮,你以为你已经走到了世界的顶峰但其实你并不知道有一些人已经在月球上去俯视你只是你们相距太远,很难发现对方罢了。读《傅雷家书》给我感受很深,从小事到大事,让我了解了什么才是真正的亲情,让我对亲情又有了新的认识。
傅雷在对傅聪的信中写到:真诚是第一把艺术的钥匙。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真诚的“不懂”,比不真诚的懂”,还叫人好受些。最可厌的莫如自以为是,自作解人。有了真诚,才会有虚心,有了虚心,才肯丢开自己去了解别人,也才能放下虚伪的自尊心去了解自己建筑在了解自己了解到别人上面的爱,才不是盲目的爱。
在这里,傅雷还说:假如一个人永远能开垦自己心中的园地,了解任何艺术品都不应该有问题的。我想傅雷认为,只有具备了炉火纯青的艺术领悟力,才能更好地读懂和演绎不同风格的艺术作品。这和学习是一个道理的,当我们掌握了一个知识点时,不过于急躁、骄傲,应当在闲暇时认真思索,努力从其他的角度去解决问题,做到真正的举一反三。
通过傅雷家书这本书,我对傅雷老先生有了更透彻的认知和理解。在他的人格和教子之道的魅力下,我开始反省自己,约束自己,一步步坚定的朝着梦想进发!
赤子孤独了,会创造一个世界。爱子之情犹如大海澎湃深沉,启迪心灵之窗,打开智慧之门。
傅雷教子兼有言传与身教。傅聪、傅敏兄弟在童年时是一对“小顽童”。傅雷的脾气暴躁,曾因孩子调皮而动手,但也在数年后的家书中袒露自己的心声,内心充满了悔恨与热爱。
傅雷家虽然家教严格,但他的教育方式也在时间流逝中调整。他曾在书中说:“我高兴的是,我又多了一个朋友,儿子变了,朋友身上有什么事?可以和这种幸福相比的!”是啊,与父亲相处成朋友,是多少个儿女最想要的事情啊。父亲在孩子面前不用自持身份,高高在上。孩子不用介意父亲的想法,不用介意父子间的间隔,只需敞开心扉与父亲深入交谈,给你出谋划策。这种教育方式至今仍可以让许多家庭借鉴,给后世可以产生深远的影响。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父爱的伟大与深沉,父爱尽在细节中流露。从中也尽显人生道理,人还是要有自己的信仰,人还是要崇高的东西有所追求,让火焰照彻人间。
“日常琐事要做的干净,等于弹琴要讲究干净是一样的。我始终认为做人的作风应当是一致的,否则就是不调和;而从事艺术的人应当最恨不调和。我这回附上一小块方纸,还比你用的信封小一些,照样能写的很宽绰。你能不能注意一下呢?以此类推,一切小事养成这种干净的习惯,对你的艺术无形中也有好处,因为无论如何细小不足道的事情,都反映出一个人的意识与性情,修改小习惯,就等于修改自己的意识与性情,所谓学习,不一定限于书本或是某种技术;否则‘随时随地都该学习’这句话,又怎么讲呢?我想你每次接到我的信,连寄书谱的大包,总该有个印象,觉得我的字都写得整整齐齐,清楚明白吧!”良好的生活习惯对人生和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傅雷教育儿子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并且把习惯的养成看做学习的一部分。这种叮咛看似琐碎,却正体现了父亲教子的特点。
这个片段让我联想起我父亲常和我说的一句话:“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这说明要成功就要从小事做起,从小事做起的目的就是要养成良好的习惯。
良好的习惯对人的成长和成才十分重要。设想一下,如果你从小就养成认真写字的好习惯,那么大家都会喜欢看你的文章和观点,尽管你的文章写得不算优秀,但干净整洁的画面和规规矩矩的字体会让人觉得舒服,让人觉得不好好看下去都对不起你的卷面,从而给你的文章加分。“一白遮三丑”产生的就是这个效果。反之,尽管你的文章写得再好,字写得却不规矩,那么哪个人愿意看你的文章呢?有的企业面试,先看字迹,俗话说“见字如见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个人字写得好,可以表现他良好的性情;一个人字写得寥寥草草,他可能就是一个粗心毛躁的人。
这仅仅是从因果关系的角度考虑,从长远考虑的话,它就会影响到你的意识和性情。所以,养成良好的习惯十分重要。
《傅雷家书》是一本由傅雷写给儿子的一百多封书信,每一封书信都将父爱表现的淋漓尽致。这一封封来来往往的书信,寄托着一份份不一样的感情。
傅雷敢于正确认识自己,勇于在子女面前承认错误。以身作则,从自己的错误中给出经验和教训,提醒儿子不要在自己摔倒过的地方再次摔倒。
虽然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是人类的感情和精力是无限的,父母呕心沥血的培养孩子,期望孩子能够继续完成自己这代人未完成的梦想,所以,傅雷无疑是孩子的知心朋友,父母中的好榜样。
傅雷是一位成功的父亲,在他的身上有许多我们值得学习的地方。其中我们更应该知道我们渐渐长大了,与父母的距离越来越远,但是我们一定要跟父母多交流,不要等失去了再去珍惜。
度小王子读后感完整文档篇六
看了莫德.林赛写的《灰猫妈妈》这篇文章以后,我被猫妈妈奋不顾身地救她的孩子的举动深深地打动了。
这篇文章讲的是:灰猫妈妈和三只小猫一起住在谷仓里。有一天,猫妈妈在主人的屋里发现了一个温暖的大箱子,为了能让小猫有个更好的生活环境,她就打算把小猫衔到箱子里。可刚把一只小猫放进去,粗心的谷仓主人就把箱子锁了起来,猫妈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小猫救出来,最后还是决定把小猫带回了谷仓。猫妈妈宁可让孩子住条件差的谷仓,也不会让孩子去住温暖、舒适的大箱子,这是因为谷仓里从来没有发生过像这样的意外。
又像有只无形的黑爪在紧紧地掐住她的喉咙,连气都喘不过来了!可仔细想想?在生活中,假如我们遇到了危险,我们的父母也会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来救我们的。任何一个父母都会把自己的孩子看成是自己生命的全部,我的父母也不例外。我爸爸出国工作了,尽管我爸爸去的国家很炎热,还看不成电视,也吃不到猪肉。可为了能多挣些钱,使我能受到良好的教育,爸爸还是去了。爸爸走了以后,妈妈不但要照顾我的学习和生活,还要上班、做家务,真是非常的辛苦。但他们毫无怨言。我有许多话想对父母说,其中我最想说的就是:“你们辛苦了!谢谢你们!爸爸妈妈,我一定不会辜负你们的希望的。”
每一个父母,都爱自己的孩子,不管贫富,不论尊卑,也不分种族物类。父母对孩子的爱出自于天性,是世界上最神圣的爱。我们做子女的千万不要辜负了父母给予我们的这份伟大的爱。
最近,我看了一本常新港著的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天王猫》。这本书里讲:主人公——可来,他希望有很多朋友。但是因为学习成绩很不好,所以同学们都不愿意理他。他只好在自己的“新家”与天王猫说说心里话,与“惊叹号”聊聊心中事,与“哑巴公鸡”倾诉烦恼,与一大群蚂蚁谈谈学校中发生的事情。令我最感动的一件事情是那只“惊叹号”、“哑巴公鸡”、天王猫在一次可来和妈妈认为爸爸失踪的晚上,带着可来和妈妈把爸爸从一个即大又深的'坑里挽救出来。读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缤纷的世界。面对孤独,我们决不要退缩。打开心扉,让心与心相撞,孤独自然会从这个缤纷的世界里离开。名师点评:读后感或观后感,既要写“读”或“观”的内容,如读某篇文章、某本书等,又要写读后或观后的“感想”,重点不是读或观,应该是“感”。
我在《猫的兽医》这本书中认识了一位害羞的兽医。他讨厌热闹,是一个形单影只的毫不起眼的普通人,他每天过着机械的、没有激情的、波澜不惊的生活。兽医觉得过日子本该如此:安安静静,井井有条。他按时做事,从不把金钱、时间浪费在不必要的东西上——直到一只流浪猫闯入他的生活为止。虽然是只猫,但它的性格与兽医恰恰相反。它能言善辩,在兽医家里天天捣乱,后来甚至带来一只小黑猫。而看上去十分小气的兽医实际心地善良。尽管对猫的要求十分反感但最终都会满足它;当猫生病了,他放弃了自己好不容易找来的兼职为猫治疗……不过,兽医还是觉得自己的生活质量受到严重威胁。终于,他决定把猫们赶走。可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当兽医发现家里真的又剩下他一个人的时候,忽然觉得心里空落落的,以至于上班时护士以为他心情不佳。他无精打采地回到家,惊喜地发现猫又回来了,而且还编了个外面流行鼠疫的借口。兽医什么也没说,但他的心中多么开心、多么踏实呀!因为兽医和猫都非常舍不得对方,所以,就算他们之间闹点小矛盾也会很快化解。不知不觉中,一个长久习惯了孤单的人再也不愿过孤单的生活。
顽皮的猫过生日时,非要举办生日宴会,它一口气向兽医要了许多东西,让原本富裕的兽医忍无可忍,但善良的他最后没有拒绝猫,因为他认为猫能过的生日毕竟比人的少得多。为了满足猫的心愿,一向不好客的他费尽心思,为猫邀请了许许多多的动物客人来参加他的生日宴会。当读到这里的时候,我觉得兽医不仅是一个善良的人,更是一个可爱的人,他在为别人创造幸福的过程中幸福着,他在为别人谋求快乐的过程中快乐着,他不再是一个孤单的人了。
依偎在暖暖的炉灰边,吃带血的鲜肉,睡在羽绒褥垫和三层毯子上。然而受到如此优厚待遇的猫却幻想可以在布满阳光的屋顶上、在这安稳的房屋外享受自由,寻找所谓的真正的幸福。但在外度过崎岖的一天后,它却信誓旦旦地认为,炉火、鲜肉,富足的生活,才是它想要的幸福,它根源的天堂。
老雄猫说,“享受自由带来的充满艰辛的欢乐”。自由不是幸福,自由地生存才是幸福。肥猫正因流连屋中的食宿温饱,举步却难以逃出那张温柔的网,犹豫在自由与禁锢之间,有了比较,才会厌恶起外面颠沛流离的生活。
这只肥猫是幸福的吗?它有一个美好的家,一个宠溺它的姑妈,永远不用担心温饱,每天按时都有带血的鲜肉吃。它的生活,惬意而舒适,无忧且无虑。
它是不幸福的吗?它失去了猫的本性,失去了野性和自由,终日束缚在屋内,碌碌无为;
难尝世间冷暖,也经历不到生为猫应经历的挑战。一成不变的生活,褪去表面的浮华后,只剩下空洞和无望。
我家楼下守门的叔叔养了一只猫,这猫真能生,一年下来,一只猫变成了十几只猫了。我的邻居们大多喜欢这些猫,像发了狂。成天给它们吃美味的肉骨头、火腿肠、剩鱼……让我看了也要直流口水。
猫还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很多麻烦:我妈妈的摩托车坐垫上常常留下猫的脚印,气得妈妈经常向守门叔叔投诉。可猫还是“我行我素”,投诉多次没效果,妈妈很无奈,每次也就拿纸巾擦擦了事了。
有一次,我正在楼下欣赏花朵,忽然从身后出现了一个小黑影,我转过身子,“呀!”一只猫在身后一下子跳了出来,我丝毫没有防备,把我吓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
有一天早上上学时,发现昨晚汽车窗户没关好,车上多了几根白色的猫毛,我想:大事不好,我放车里的零食要遭殃了。我赶忙打开车门,“不……”所有的零食都四分五裂了,我恨死这些猫了。
楼下几乎成了猫的“天堂”。
度小王子读后感完整文档篇七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这里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活着个人读后感心得范文,欢迎阅读!
故事一开始,作者以一个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的旁观者的角度,聆听了福贵老人悲惨坎坷的一生。并坦言再也没遇到一个像福贵这样令他难忘的人了,对自己的经历如此清楚,又能如此精彩地讲述自己是如何衰老的。也许是困苦的生活损坏了他们的记忆,面对往事他们通常显得木讷,常常以不知所措的微笑搪塞过去。从福贵父母的死,妻子家珍的死,儿子有庆、女儿凤霞的死,女婿二喜、外孙苦根的死,没有什么比时间更有说服力了,因为时间无需通知,就可以改变一切。福贵说,像他那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上,他认识的人一个个死去,可他还活着。活着才知道能够活着的艰难,活着才知道只有活着才有意义,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因为赌博,败光了家产,从阔少爷到佃户,一夜之间的身份改变成了他人生的转折点。在他的生命中,几个名字撑起了他的一生。
家珍,一个善良而坚韧的女人!富裕的生活没有让她变得慵懒世俗,反而愈加衬托出她的高贵。富裕的时候她并不高傲,转折时她并不惊慌,怀着8个月的身孕在牌场上哀求福贵戒赌回家,从大小姐到一名困苦的农妇;失去有庆的悲痛,凤霞走时的镇静,加上那让她难堪的软骨病,对于她,活着是一种沉重!
有庆,一个可怜而乐观的孩子!在城里出生半年就被母亲带回了茅草屋,也就那么短暂的生命却经历了几次的生死磨难。最真切的感受是他对羊的喜爱,赤脚走几十里从来不喊累,那么小的孩子每天就这样上学、割草、喂羊从不怠慢,最痛心的是他的夭折,一个这么可爱懂事的孩子却被一位想要讨好县长的狠心医生活活地抽血至死。这对于他来说是一个太过残酷的世界。对于他,活着是一种折磨!
凤霞,一个失聪而纯净的孩子!一场疾病夺取了她的言语,却夺不去她那颗天使般的心。优越的童年的背后是无穷的灾难,而一个柔弱的女子却支撑着一个破碎家庭的重担。最让我感动的是她对于父母的理解和对弟弟的爱护;最让我心酸的是她为了一段地瓜和别人争夺,仅仅为了给家人一点干粮;最让我痛心的是由于不能说话而遭受的欺凌;最让我惋惜的是幸福向她招手时,她却在迎接一个新生命的到来后悄然离去!对于她,活着是一种生命的延续!
二喜和苦根,一对在书中短暂走过的父子,却也只是在福贵悲惨的生活中增添几分苦涩,对于他们,活着是一种幸运。
一个个走过的人,让经受了坎坷的福贵,最后近乎了麻木,对于他,活着只是等待着死亡的自然到来,于是,那头夕阳下的老牛就和他默默相伴而行。
我想,对于福贵来说,没有什么美丽人生,活着才是他全部的力量,也是他唯一的希望。坚忍地活着,顽强地活着,苟延残喘地活着。我也默默地忍受过孤独,我也一个人承受过失意,我也独自地等在黑暗中,在伤心欲绝的时候,我也彷徨过,痛苦过,挣扎过,也感受过生活的无常。但是却不曾放弃,不曾对生活失去信心。因为我知道,人生下来便带有一种力量,不是与命运抗争,而是与命运为友。人是世界上最脆弱又是最顽强的生物。如果我们不能将人生过得完美,我们可以将人生过得完整。
人的生命,似洪水奔流,不遇着岛屿与暗礁,难以激起美丽的浪花。失意与痛苦,从来就不是消沉的理由,它们只是人生路上一块小小的石子,或许会硌脚,或许会绊倒,但是我们依然可以向前走去。它们或许不能让人生变得更加美丽,但是这才是人生的意义。
形形色色的人生,小则为了家庭,为了事业,大则为了社会,为了国家。每个人活着都有一个目标,都有一股推动自己进步的力量。为什么而活着,怎样活着,是平庸的活着,还是有意义的活着,生活中,太多人因为人生中的一个小目标一两次失败而灰心丧气,他们失意,他们堕落,他们失去自信,有的甚至失去活着的勇气,皆因没有真正领悟活着的意义,就现代社会而言,活着虽没有福贵那样艰难,但是想要活的有意义却并不那么轻松。人生需要奋斗,需要不停的翻山越岭去寻找下一个出路,人生需要坚强,需要不停的自我疗伤去面对下一个荆图,人生需要坚持,需要在一次次的摧残后站起来继续前行。活着,不仅仅是活着,而是有意义的活着。
无论山河如何变迁,时代以何种速度继续更替,生存对于人的价值却始终如一。我们生来就为活着,为了活着而打拼,为了活着而承受生活各方面的有形与无形的压力,我坚信,只要不放弃,未来终可期。
一群淳朴而纯实的人们,为了活着而在奔波,为了活着而在努力奋斗。在夹缝“炼狱”中生存,本道生活太过不易,经历太多生生死死,经历太多喜悦苦痛,大喜大悲之下,最终萦绕在心头的是看清一切的淡然。合上书,抚平自己心中微微泛起的叫做“苦郁不平”的涟漪,认真思考起来。“活着”这个词的本身其实就是对于《活着》这本书最好的诠释吧。
活着,那到底什么才是活着呢?是一生璀璨辉煌,名利双收,就此走向人生巅峰?还是吃喝不愁,放飞自我,肆意挥霍?还是穷苦一生,茫然无助,默然忍受坎坷一生?不,都不是!活着,是繁华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是以活着为基本目的而产生对生命本身的一种要求。
《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而余华,就像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残酷的本质从一层层的假象里剥离出来。记得余华在他《活着》一书中写到: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就是对感动深刻的理解。真正在苦难的拷打下刻画出的轮廓是坚硬与无奈的,更是无声的。因为习惯苦难,习惯到自己都不觉得它是苦难。福贵经历了太多的坎坷,习惯到最终把自己都当成了一位人生的看客。
福贵生活的时代背景可能就带有点灰色低沉色彩。从国民党统治后期到解放战争、土改运动,再到大炼钢铁运动,自然灾害时期……虽小说有意淡化了社会政治背景,但是这样反而更容易让我们看清楚福贵想挣扎却愈发挣脱不开的无力,看清苦难下一种最原始的生存状态,也因此,让我们更近一层地去感受福贵的忍耐之路的心酸历程。也许,一个人前半生的罪过要拿他整个后半生来赎还,也许一个人不能选择生活的因,一个人生活的果却可以去选择。所以活着的人本身就是伟大的,他战胜了太多的存在和不存在、发生和没有发生的意外。
活着又何必多言。余华在自序中说道:“‘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当我们学着去忍受,当我们学着去用乐观承受生命之重,当我们把活着当成一种责任,那么苦难和悲痛也就不再有刚提起苦难和悲痛的那般苦涩,自然生活中也就不再存在绝望。“千钧一发”大概就是在说这样一种对苦难的巨大承受力吧。活着,责任,乐观,坚持,所有的词汇合起来让我有了一层新的领悟。
淡然!是晚年福贵给我最大的感触。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恬静的年华里,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一人一牛,乐的安然自在。
整个故事已经读完,人物的结局也已经了解,心中的涩然久久未平,但晚年福贵心中的淡然也算是给我们读者的一丝丝欣慰了吧!
说到这里,我开始感激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比起福贵的不容易,我实在幸福太多。就让我载着乐观的心态,且歌且徐行,去寻找活着的意义吧!
这部书描写了作者听到的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而讲述这个故事的正式这个老人。从地主家的阔少爷,到别人家的佃户,到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再到解放后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最后到一个孤零零的老人,福贵的一生大悲大喜,大起大落,几种身份的交织,注定他普通却不平凡的一辈子。从解放前到_后,福贵的经历几乎涵盖了当时中国所有的底层人的身份,去过的最繁华的地方不过是县城,最高的身份,不过地主家的少爷,进城还需要把自己打扮办成有钱人的样子。青年时败光家产,父母先后去世,打仗时失去了战友,中年失去了儿子,_时失去了兄弟,到老了又先后失去了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最后和一头买来的与他同样年迈的牛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就是这样一个人,经历了底层人几乎所有的苦难,与其说他是那一代人的象征,倒不如说他就是那个时代。
同《许三观卖血记》一样,书中鲜有关于时间节点的描写,所有的变迁和重大历史事件都是用主人公的经历表现出来的。解放战争时他进城请郎中被国民党抓了壮丁,被解放军俘虏后选择回家;回家后赶上了土改,原来的地主被枪毙,而他因为败光了家产免了一死;人民公社时,家里的地归了公社,大家一起到公社的食堂吃饭,家里的锅被砸了拿去炼钢,村里居然想用煮肉的方法来煮钢铁;公社食堂解散,村里开始记工分,三年自然灾害让妻子的病越来越重,儿子也没了;_开始,女儿出嫁,村长被拉进县城挨了三天打,女儿难产死了,妻子也跟着没了,外孙四岁的时候女婿也被水泥板夹死了;包产到户后,祖孙俩一起干活,外孙生病,福贵心疼煮了半锅豆子给他吃,没想到外孙被豆子活活撑死。就这样,经历了所有的重大变革后,家里只剩下了福贵一个人,反而到了此时,生活归于平静,用福贵自己的话说这辈子想起了也是跟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
有人说时代让福贵最后变得麻木、苟且偷生,我倒是觉得时代让他活的更加明白。垂暮之年的福贵没有自暴自弃,混吃等死,而是存够钱买了一头老牛,继续在田里耕作,对于过往经历,福贵也从来没有逃避过,相反,他乐于向别人讲述并且是绘声绘色地讲述自己的故事。他在耕作的间隙对别人说做人不能忘记四条:话不要说错,床不要睡错,门槛不要踏错,口袋不要摸错可是回看他的一生,这四样他那样没有错过?到老却可以用一个旁观者的姿态来看待。正如作者对他的描述同事那种能够看到自己过去模样的人,他可以准确地看到自己年轻时走路的姿态,甚至可以看到自己是如何衰老的。一辈子走过来,回头看时能把自己的脚步看的如此清晰,一个细节都不放过,这需要何等勇气。
书名活着,作者没有用生活、生命、福贵的一生这类字眼,用的是最常见,最残酷的两个字。经历了各种苦难的福贵不止一次想死,输光了家产的时候想死,在军队被包围没吃没喝的时候想死,可是正所谓临事方知一死难,每次都艰难的活了下来,他娘劝他只要人活得高兴,就不怕穷。他的战友老全劝他只要想着自己不死,就死不了。心里想着自己的妻子那儿女,福贵活了下来,可是他爹娘死了,劝他的老全也死了,他最牵挂的妻子和儿女都死了,可他还得活下去。读书之前,活着这个词太过于稀松平常,可读完之后再看封面上的这两个字,好像挣扎一般想从书上逃出来却无可奈何的被锁住。
相比于故事本身,我同样也惊叹余华的语言,寥寥几句,可能是一个通俗易懂的比喻,可能最后就是一个反转,可能把一两个人的神态心理表现的淋漓尽致,可能发人深省。比如在写他原来的家境我爹和我,是远近闻名的阔老爷和阔少爷,我们走路时鞋子的声响,都像是铜钱碰来撞去的。我女人家珍,是城里米行老板的女儿,她也是有钱人家出来的。有钱人嫁给有钱人,就是把钱堆起来,钱在钱上面哗哗地流,这样的声音我有四十年没有听到了。前面一大段说他们家如何有钱,他丈人家如何有钱,语言通俗的像一个没文化的暴发户,最后话锋一转,与其说在炫耀,倒更像是吹牛。福贵进城时候的打扮我穿着白色的丝绸衣衫,头发抹的光滑透亮,往镜子前一站,我看到自己满脑袋的黑油漆,一副有钱人的样子。最后一句话很有意思,一副有钱人的样子,他本来就是个阔少爷,为何要还要打扮成有钱人的样子?恐怕对于城里人来说,他不过是一个乡下有点钱的土包子而已,上不得台面。这些精彩的,引人深思的描写书中比比皆是,每一个人物性格、特点都是如此清晰,了然于胸。
当下我们常常会说被生活所累,每天努力工作为的是将来能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福贵的一生却是被活着所累,每天晚上他想的是明天如何活下去,对于他、他的家人、同村的人来说,有块田种,有口饭吃,就已经是美好的生活,而我们把这叫做活着。
我是在和朋友的聊天中听到《活着》这本书的,聊天过程中,大家都诉说着自己喜欢的作家,看过哪些书籍。“你看过《活着》没有?余华写的。”“没有。”我不加思索的回答着,那一刻,我感到有些无知了,从他的语调中可以看出他的意思便是,“你竟然没有看过《活着》,你怎么可以没看过《活着》。”“很好看,是真的很好看。”而朋友给我传达的第一个《活着》的印象便是好看,至于为什么好看,好看在什么地方,到底有多好看,我全然不知。
我相信缘分,也相信在你内心中所期待的东西它是默默地靠近你,向你走来的。
有一天下午放学,我走在学校的过道里回宿舍,过道旁边有人摆了个长长地书摊,对于书摊,只要我遇到了,无论多忙,都会停下来看一下书摊里书的内容,以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未来也会是这样。我看到了几天前让我想要一睹芳容的《活着》静静地躺在那里,黑色的封皮,就像是一个幽灵一样,在众多的书本当中透出一股诡异的黑色的光芒。我并没有像大多数买书者一样在买书前先翻阅一下,以确认书的内容是否是自己喜欢的,我毫不犹豫地给了钱,拿着书就走了。
回到宿舍马上翻阅起来,我承认,这是我二十几年来第一本一口气读完的书。不是出于任何的目的',不出于任何的义务,仅仅是被书里面的情节给吸引着,余华用他那朴实的文风征服了我,采用第三者的诉说,娓娓道来,让我就像是在听一位老者在讲着他们那个年代的事情,诉说着那个年代的故事,我听的入迷,看的入迷。后来我也在我的小圈子里说着余华的《活着》,我也像我的朋友那样问着我的朋友,“你看过《活着》没?那是真好看,只要你一看就会吸引着你看下去的。”
我不会用语言形容一本书的好坏,就像我不会形容一个美女一样,我只会说,好看好看,真好看。我也有过冲动想仿写余华的《活着》,不过刚写了个开头就写不下去了,因为经典是不可复制的。从《活着》开始,到《兄弟》,我渐渐地喜欢上了余华,喜欢上了他的文风,喜欢着他的作品。
我问一个朋友,问她有没有喜欢的作家?她说有,我说为什么?她说因为她的作品悲,对于我来说,越悲越好。我说你这是虐心,那你得看《活着》,她说不,我只喜欢这一个作家的作品,别的我不想看。我说好吧,既然你那么专一。她莞而不语。我们结束了这次对话,别人不想看的,不需要强求的,因为每个人喜欢的东西都不一样,在你心目中像珍宝一样的东西,可能在别人的眼中就像是废品。
看《活着》的时候,我的心里是特别地沉重,在看的过程中,我的心里一直重复着“活着真不容易”这句话,无论生活是如何地艰难,生活还是得继续,人生下来了,就得想尽办法活下去。开始的时候我会对吃喝嫖赌的主人公福贵产生憎恶感,因为他已经结婚了,天天出去风流,趾高气昂地走在大街上,目中无人,当他把家产输光的那一刻,我在心里竟有一股高兴,心里想着“活该”。而我对主人公的同情也从这一句“活该”开始,因为他的悲惨生活也才刚刚开始。
当我看到福贵被捉去当壮丁打仗的时候,我才发觉战争离我是那么地近,那么地残酷,炮弹就在耳边嗖嗖地飞过,吃饭喝水成次要问题,主要问题是忍受着生命随时没有的恐惧。“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有庆为春生输血而死掉时,我心痛地不行,我恨那个抽血的护士,恨那个当官的春生,我不知道生命为什么这么脆弱,这么年轻的生命,没有做任何反抗地就死在了医院里,我木然地让眼泪打湿了眼眶,对一个隔了这么远的年代的读者尚有如此打击,对主人公福贵所造成的伤害更是不用多说了。“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又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苦根因为吃豆子吃得撑死了时,我在那一页上呆住了,一个小孩子饿地头昏眼花,走路都没有力气,当好不容易地里的豆子熟了,能填饱肚子了,可是吃的撑死了。世上有各种各样的死法,不过苦根的死法是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他的人生就和他的名字一样,生下来就注定了要苦,也注定了要归根。“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再次响起这句话。
家珍的病死,凤霞的难产而死,二喜在工地上被水泥块砸死,每个人的死都深深刺痛着我,也让我不断地同情着主人公福贵,在亲人都去世完,还能买个和自己一样上了年纪的老牛一起活着,并且平淡地活着,这让我同情的同时增加了许多的敬佩。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这是小说的最后一句。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福的,生命仅仅只是一种存在,它和其他万物一样并无任何意义。对命运最有力的反抗,是对生命的召唤。不管是为了崇高轰轰烈烈地死,还是不为任何卑微坚韧地活着,都是一种生命的尊严。
知悉《活着》这本书源于一位曾经的电台主持人的极力推荐,出于好奇,更是出于对此位主持人的信任,我到书市买了这本书,是余华的作品,十万余字,用词很简练,淡淡的,好似品茶一般,回味悠长,用很短的时间,我就看了此本小说,后来又重看了两遍,每看过后都有新的体会和感受,也许这正是小说吸引大量读者的缘故吧。
余华是一位年青的作家,是一位真正用内心在写作的学者,好比其他诸如余杰、刘晓波、秦晖等等中国良知一样,对我们的国家倾注了无限的热爱,他们拒绝谎言、拒绝道德中立、拒绝涂脂抹粉,真实、客观地反映或极富中肯地评价着各种事和人物,读他们的文字,你才能感觉到中国文字的乐趣和精华,才能知道我们的生存状态如何,才能清楚自己的未来该如何去走。在一片歌舞升平、国泰民安的景象中,是他们让我们知道这只是表象罢了,深层次、长期的问题反倒让每位读者揪心,而这正是他们的可贵之处,不畏权贵,一切凭内心真实的感受说话,他们是《皇帝的新装》中那位孩子,是中国的索尔仁尼琴,因而,唯有他们的文字,我才会去认真阅读。
《活着》实际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它富于的内涵和哲理太过复杂,非三言二语能够诠释清晰的,现仅将自己的几点感悟表述出来吧:这位名叫“福贵”的老人成长于解放前期,经历了抗日战争、国内革命战争、新中国成立、_时代、改革开放初期,他的一生实则是现代中国的演变史,虽然故事情节以他及他的一家为主,但反映出来的场景却是多方位的,它让我们见识了战争的残酷,见证了神化的中国,更让我们这些_后出生的年青人了解什么是_,这是一个多么混乱和阴暗的时代,在这个时代,大多数中国人已经疯狂,在一阵阵风暴中艰难度日,_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的大灾难,是一场抹灭人性的大洗礼,而这场灾难并非自然引起,是人为的,是一个集权国家的必然结果。
作为年青人,是应该记住这段历史的,它让我们知道自己人性的弱点,让我们知道真正的幸福是什么,但遗憾的是,这段历史因为种种原因而是那么的不明不白,更令人担心的是,现今的年青人又有多少能想起呢,“一个善于忘却历史的民族必定是一个没有前途的民族”,因而,我们更应该了解并牢记这段历史,而这也许是《活着》带给读者的重要启发和引思吧。在描述苦难时代的背景下,“福贵”老人也经历了人生所有的痛苦,当他看着一个个亲人离自己而去的时候,心底实际是在滴血,是在哭泣,但他仍然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着人生,在年近古稀之时,以一头耕牛为伴,却没有一丝的沮丧,在他的脸上,你看不见生活有多么的不好,看不到对世道的厌倦,有的只是岁月留下的沧桑,有的只是他带给你的人生取向。
《活着》是一面人性的镜子,它让我们知道什么样的品性才是中华民族优良的品质,才是民族希望所在,“公子哥”式的品性只会让我们从一个失败走向另一个失败,我想,余华写这本书的初衷,也许正基于此吧。
度小王子读后感完整文档篇八
我是个从小就爱读书,也爱幻想的女孩。那些在书中读到的神话和童话角色,本领高强的孙悟空、美丽善良的九色鹿、聪明勇敢的阿拉丁,都常出现在我的梦里,在想象中成为我的好朋友。去年的假期里,我的这群朋友中又新增了一位“小王子”。他非常有名,听说他的故事传遍了四十多个国家,不仅受到像我一样大的孩子们喜爱,也受到大人们的喜爱。
说实话,我和“小王子”交朋友的过程并不简单。当我第一次在电影里认识他时,除了感到新奇,更多的是困惑,对这个外星小人儿说的话、做的事有些似懂非懂。随后,我在网上读到了这本书的介绍,对这个故事产生了更多的兴趣。再后来,妈妈给我买来这本书,我又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渐渐地才越来越喜欢他,开始把他当作我的朋友。同时,书中的飞行员叔叔也成了我的好朋友。
小王子是个孤独的人,他独自生活在一个小小的星球上,每天独自看日出日落,独自穿越茫茫宇宙旅行,独自在沙漠中等待朋友。他说的很多话别人都不理解,就像那个飞行员叔叔小时候画画无人理解一样。但与此同时,小王子也是温暖幸福的,因为他居住的星球上有一朵他深爱的玫瑰,为了照顾这朵玫瑰,小王子每天不辞辛劳的梳理星球,清除有毒的植物。即使在他远行千万里之后,他的心中仍然时刻惦记着他的玫瑰,想起玫瑰时他就是快乐的。这些不被理解时的孤独,和想起亲爱的人时的幸福,是多么让人记忆深刻的感受啊。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不仅能够体会到,而且开始理解这种感受了,这也许就是成长的证明吧。
小王子和飞行员是两个有趣的人,他们真诚,善良,又充满想象力。读他们的经历,让我浮想联翩。相比之下,小王子在不同星球旅行时遇到的那些小丑、国王、商人们,就显得太无趣了。妈妈说,这些新球上的每个人,都表现出现实社会上的某种不良品行,有的虚伪,有的自私,有的贪婪。现实中是什么样,我还似懂非懂。但书上这些奇怪的人们,日复一日地做着些无聊的事,既不能帮助他人,又不能让自己感受到真正的快乐,我也觉得他们的生活真是糟透了。最可悲的是,他们都不知道自己的生活很糟糕,更不知道怎样得到幸福。相比之下,小王子虽然有孤单的心情和辛苦的经历,但是他有心中最爱的玫瑰,能想方设法守护玫瑰,他还有飞行员和小狐狸这两个好朋友,还能每天看见给他带来希望的星星,这样的生活已经很幸福了。
《小王子》这本书看上去很薄,但是我却觉得它越读越厚。因为每次读它,我都能从中看到以往不同的内容,或是想到过去没想到过的事,难怪很多大人也喜欢读它。我想,伴随着我的成长,这本书还可以读很多遍。
我希望自己也能像那个小王子一样,或者像那部改编电影里的小女孩一样,不管长到什么样的年龄,都能保留着童年时的想象力,能记住一切美好的情感,能坚持实现童年时的梦想。有朝一日,我也会成长为一个有用的大人,一个受欢迎的、懂事的大人。但同时,我也会始终是一个单纯而有趣的人,因为我的心中住着一个小王子。
放假时我就买了《小王子》这本书,一直没来得及看。这两天其他书都看完了就拿起了《小王子》,读完后我就陷入了沉思之中。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小王子住在一个遥远的星球上,那个星球很小只能容下一个人。小王子有一朵玫瑰花,一天他和玫瑰花发生了感情冲突,赌气离开了星球。从此,开始了他的旅行生涯。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还驯养了一只狐狸,后来在小王子就要离开狐狸的时候,狐狸告诉了他许多人生的真谛。再后来,小王子就遇见了“我”。他向“我”讲述了关于他自己的许多事情,我们建立了深厚的友谊。终于有一天,小王子离我而去我很想念他。
小王子是一个非常单纯、善良的男孩子,他为了追求生活的真善美,可以不顾自己宝贵的生命。每个人都与自己认为重要的事,在大人们看来重要的事就是上班、去旅游……但是,对于小王子来说,重要的事就是照顾好他的玫瑰花,清理猴面包树的幼苗,打扫小火山洞口,照顾好每个生命。
我为小王子的纯真、善良感到高兴,现在的人们已被其他的东西蒙蔽了双眼。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许多人都不知道的道理:本质的东西是用眼睛看不到的东西,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楚。
《小王子》是一本很特别的书。是一本和我以前看的书不一样的书。看了这本书,会让你发笑,也回让你思考。有时好像没看懂,有时又好像明白了点什么。总之,很奇怪。小王子共去了七个星球,最后一个来到地球上,认识了狐狸并成为朋友。在大人眼里很重要的事情,小王子却不在意。最后小王子走了,去找属于他的独一无二的玫瑰花了。书中的小王子是一个想象力非常丰富的孩子,在他眼里任何事物都是有生命的,需要用心灵去体会的。
每个人看同本书,体会都是不尽相同的,但不变的是对生命和爱的追求与执著。
今天我怀着好奇心打开了我期望已久的《小王子》。一页、两页、三页、四页、五页……我越看越不想停下来,越看越急促,我像饿狼一样贪婪地吞噬着这本书的精华。仅仅半个小时就把它看完了。
《小王子》通过作者对一位来自不同星球、天真纯洁的小王子秘密身份一步一步探寻的过程,以寓言的形式向读者展示了一幅生命与生活、爱与责任的美丽图画。作者通过通俗、简洁的语言写出了令人深省的哲理和令人感动的韵味。整部童话充满了诗意的忧郁、淡淡的哀愁,令人回味无穷。
故事中的小王子对生活抱着认真的态度,他勤勉地疏通火山口,拔着猴面包树的幼苗。然而小王子是孤独的,在他心情低落的时候,他会提着凳子追着太阳看日落。只有欣赏日落时那脉脉含情的余晖,才是他唯一的乐趣。有幸的是一朵玫瑰进入了他的生活,玫瑰有着沉静的柔情,她在谎言被揭穿后会反复咳嗽,她是一朵美丽而且非常骄傲的花。她恋着忧伤的小王子,小王子也真诚地爱着玫瑰。然而一件小事最终却使他们分开,敏感的小王子因为玫瑰的一次恼怒而对爱生起怀疑,他离开了自己的星星,抛下了玫瑰,开始了自己孤单的旅行。
这是一个成人的童话,应该用生命去体会的童话。每次读它,我的感触都是不尽相同的,小孩子可以从里面找到可爱的狐狸,羞涩而坚强的花,奸诈的蛇;青年人能从里面找到更深层些的东西——永恒而坚强的爱,对驯养的理解;中年人可以从中找到生活,比如天文学家、国王和地理学家还有点灯人;老年人可以从中找到生命,特别是对生的看法和理解,比如小王子的死,对死亡的看法和理解。
这真是一部作者写给妻子的的作品,这本作品里有着他真诚的感情,对妻子的深深爱意!
《小王子》是法国作家圣艾修伯里所著,他是一位作家、一个飞行家,他用他简练的文笔,写了一部给大人看的童话,一个世界上最伤心的故事,一则关于爱与责任的寓言。
这是一个平实的故事,一个童话。但这仅仅是一个童话吗?它用那么平实的语言,来向你倾诉着一些隐藏在事实背后的东西,那些眼睛看不到的东西。就像小王子所说的:真正重要的东西是看不见的。而我真正想和大家分享的却是,小王子在他走过了一颗又一颗小行星后,地球上的狐狸告诉他一个很多人已遗忘的道理:“正因为你为你的玫瑰花费了时间,这才使你的玫瑰变得如此重要。”
我们总是在为一些事或人付出,不管动机是什么,我们为之付出的心力和最后的结果不一定就成正比,难道说,这就不重要吗?其实,我们为这件事所付出了多少,那么这件事在我的心中就有多重要,哪怕,对其他人来说那些事并没有多少意义。
用心灵才能看清事物的本质,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无法看到的。因为你把时间投注在你的玫瑰花上,所以她才会如此重要。人类已经忘记这个简单的道理了。狐狸说"不过,你不可以忘记,你必须对那些你所驯养的东西负责,你必须对你的玫瑰花负责。"人活着,必有一些追求或是执着的东西,而只有当我们为之付出心力,那些遥不可及的事物,才有可能离我们近些。又或者,努力了它还在天边,却又何妨,付出了,努力了,它对我们而言也是最为重要、宝贵的。
人的执着与责任,其实就是在做好一些些微小的事情之上,无需报怨、无畏流言,只因你肯为之花费时间照顾的玫瑰就是最重要的。
我在寒假里读了一本书-《小王子》,非常喜欢这本书。
《小王子》主要讲了“我”在沙漠里遇到一个奇怪又可爱的小王子,他在之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后来他决定逃出这个虚伪的世界的故事。
这是一个多么伤心而又有趣的故事呀!小王子为了能得到心爱的玫瑰花的原谅,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让蛇送他回到自己的星球,为他心爱的玫瑰花遮风挡雨。因为,她对于小王子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曾经训服过她,所以,他要对她好。当小王子来到这几个星球的时候,他发现那几个星球上的人对于小王子来说是那么的奇怪,成人的世界是那么枯燥、那么死板。
“水对于心是有益处的。”书对于人也是有益处的。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后,发现大人们的世界是那么的荒唐。只有小王子那样的孩子们是快乐的。我长大也要保持一棵棵童心。
小王子是个忧伤的人,让人看了就心疼,他给我们带来了股市也给我们带来了哲理。
当小王子看见那在花园里的5000朵与他的花儿一模一样的玫瑰花,他以为自己受到了欺骗,突然觉得自己好像什么意义都没有了,不再是一个了不起的王子,只有一朵毫不起眼的花和几座火山罢了。他也曾经迷惘。那只狐狸告诉小王子:“实质性的东西,是用眼睛看不到的。”小王子貌似理解老狐狸的话,是的,那朵玫瑰对于小王子来说,是独一无二的!
“你们长得很美,但你们的感情世界一片空白。”小王子还对她们说。“没有人为你们而死。不错,行人会认为我的玫瑰和你们没有两样,但只有她比你们重要,因为我给她浇了水,我给她盖上花罩,我给他竖起屏风,给她避风挡雨。我为她杀死了几条毛虫(除了两三条我没杀,要让他们变成蝴蝶)我倾听她的抱怨,或她的吹嘘,有时也看着她默默无语的样子,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小王子爱她的玫瑰,爱的单纯,爱得让人羡慕,嫉妒……。
小王子不喜欢大人的思想,因为它是孩子,也正因为他是孩子,所以他的心里总会有所思念,思念他的玫瑰。他摆脱不了思念的束缚……所以他选择了回去,最后他以蛇的毒液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尽管他害怕痛苦,但他认为,这样就能抛下他笨重的身体回去了。
小王子走了,走的悄无声息……。
《小王子》是作家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于1942写成的着名法国儿童文学短篇小说。虽然是儿童文学作品,如今已经是成人的我阅读起来,同样是那么爱不释手,它拥有那种让人无法察觉的力量在控制着我们内心的伤感区域,他的文字简单朴实,但是其中却散发着独特的魅力。
小王子是一个超凡脱俗的仙童,他住在一颗只比他大一丁点儿的小行星上。陪伴他的是一朵他非常喜爱的小玫瑰花。但小玫瑰花的虚荣心伤害了小王子对她的感情。小王子告别小行星,开始了遨游太空的旅行。他先后访问了六个行星,各种见闻使他陷入忧伤,他感到大人们荒唐可笑、太不正常。只有在其中一个点灯人的星球上,小王子才找到一个可以作为朋友的人。但点灯人的天地又十分狭小,除了点灯人和他自己,不能容下第二个人。在地理学家的指点下,孤单的小王子来到人类居住的地球。小王子发现人类缺乏想象力,只知像鹦鹉那样重复别人讲过的话。小王子这时越来越思念自己星球上的那枝小玫瑰。后来,小王子遇到一只小狐狸,小王子征服了小狐狸,与它结成了亲密的朋友。小狐狸把自己心中的秘密——肉眼看不见事物的本质,只有用心灵才能洞察一切——作为礼物,送给小王子。用这个秘密,小王子在撒哈拉大沙漠与遇险的飞行员一起找到了生命的泉水。最后,小王子在蛇的帮助下死去,心灵重新回到他的b612号小行星上。
《小王子》这部童话情节跌宕起伏,富有哲理和意趣,《小王子》的故事简单,文字素淡。我很轻松地就读了两遍,没有丝毫的倦意。童话也许就是对平淡生活的一种恩赐,他让你轻松地阅读,同时在轻松间也给予你一些东西,比如生活的纯真与美好,比如简单与清澈。作者描述的小王子追求找寻的过程,恰恰就像是我们每天的生活,我们在不断地追寻“遗失的美好”,而忘记了,会成为美好的“现在”。失去了才懂得珍惜,遗失了才知道美好。我们都想拥有自己美丽的世界,都想现在未来都是美好的。但是,怎么可能呢?我们不能留住时间,不能让现在成为不朽,但我们可以尽力珍惜现在,尽力珍惜即将随着自己的寻找而流逝的现在。
《小王子》的故事是哀伤的,一个关于爱情的伤痛。爱得认真并且真诚,痛得切骨而且难以忍受。小王子的爱情,纯净淡雅,诚恳认真。如果死能够使他回到自己的星星上,如果死能够让他和所爱的人相会,他会义无返顾地选择死去,因为他深沉地爱着她,因为他的心被玫瑰所驯服。他也是这么做的,他轻轻地倒下,正如他无人知晓地来到地球。
我用了一周时间看完了老师捐的这本书《小王子》。这本书的内容非常有趣,它讲述的是:
在一个小行星上住着一位小王子。有一天,他在自己的星球上的玫瑰花园闹了别扭,于是就一个人开始了宇宙旅行。他先后到过六个星球,遇到了各种不同的人,最后到了地球。地球上,小王子和一只狐狸成了朋友,狐狸教会了他爱与责任。于是他告别了飞行员,回到了自己的星球。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有些事物,只用眼睛看是看不透的,要用心去体会,才能领悟出正确的道理来。
《小王子》是作家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于1942写成的着名法国儿童文学短篇小说。虽然是儿童文学作品,如今已经是成人的我阅读起来,同样是那么爱不释手,它拥有那种让人无法察觉的力量在控制着我们内心的伤感区域,他的文字简单朴实,但是其中却散发着独特的魅力。
小王子是一个超凡脱俗的仙童,他住在一颗只比他大一丁点儿的小行星上。陪伴他的是一朵他非常喜爱的小玫瑰花。但小玫瑰花的虚荣心伤害了小王子对她的感情。小王子告别小行星,开始了遨游太空的旅行。他先后访问了六个行星,各种见闻使他陷入忧伤,他感到大人们荒唐可笑、太不正常。只有在其中一个点灯人的星球上,小王子才找到一个可以作为朋友的人。但点灯人的天地又十分狭小,除了点灯人和他自己,不能容下第二个人。在地理学家的指点下,孤单的小王子来到人类居住的地球。小王子发现人类缺乏想象力,只知像鹦鹉那样重复别人讲过的话。小王子这时越来越思念自己星球上的那枝小玫瑰。后来,小王子遇到一只小狐狸,小王子征服了小狐狸,与它结成了亲密的朋友。小狐狸把自己心中的秘密——肉眼看不见事物的本质,只有用心灵才能洞察一切——作为礼物,送给小王子。用这个秘密,小王子在撒哈拉大沙漠与遇险的飞行员一起找到了生命的泉水。最后,小王子在蛇的帮助下死去,心灵重新回到他的b612号小行星上。
《小王子》这部童话情节跌宕起伏,富有哲理和意趣,《小王子》的故事简单,文字素淡。我很轻松地就读了两遍,没有丝毫的倦意。童话也许就是对平淡生活的一种恩赐,他让你轻松地阅读,同时在轻松间也给予你一些东西,比如生活的纯真与美好,比如简单与清澈。作者描述的小王子追求找寻的过程,恰恰就像是我们每天的生活,我们在不断地追寻“遗失的美好”,而忘记了,会成为美好的“现在”。失去了才懂得珍惜,遗失了才知道美好。我们都想拥有自己美丽的世界,都想现在未来都是美好的。但是,怎么可能呢?我们不能留住时间,不能让现在成为不朽,但我们可以尽力珍惜现在,尽力珍惜即将随着自己的寻找而流逝的现在。
最近看了《小王子》这本书,感受很多。他有自己的感情——他爱着星球上的玫瑰花,他就一心想让她满足,包容她的一切错误;他不羡慕任何人的任何生活,他只爱着他的星球,爱着他自己的生活,爱着他自己的工作。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道理:人只能用心灵去观察,去感受。要知道,光靠肉眼是不可能看到本质的东西的,而且要懂得做人不能只想自己,要做个负责任的人。
我喜欢《小王子》这本书,更喜欢小王子这个人,因为他是个善良、快乐的人。
周末时,我都会去读一些书。这次,我读了这本《小王子》。
看完了这本书,让我感触非常大:大人想的事情总是那么的奇怪,他们谈的都是那些桥牌呀,高尔夫球呀,政治呀,领带呀这些,这是我觉得他们想的事都很无聊。小王子也这样觉得,他觉得这些大人都很古怪,想的事情也太过自以为是,他们总以为小孩什么都不懂,他们以为小孩没有自尊,所以什么事情都自以为是的定下来。但我希望大人们能顾虑到我们,也不要太自以为是,让我们也有构想的天空,让我们也能有选择,让我们能有快乐的未来!
《小王子》中的主人公拥有一颗纯洁的心,这是谁也改变不了的!
主人公:小王子,住在一棵只有她自己的小星球上,每天给她的玫瑰花浇水。后来小王子离开星球去旅行,见到了好多奇奇怪怪的小行星上的人,直到他来到了地球,在沙漠中遇到了飞机坏了的飞行员,他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想王子非常想念他的玫瑰花,为了离开地球,小王子被毒蛇咬了一口,后来飞行员就再也没有见到小王子了。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更多做人的道理。我们能在成长的过程中永远要保持一颗纯洁的心灵。
小王子在地球上与飞行员、玫瑰、小狐狸……的对话使我感到非常可笑,但同时又非常有道理,我知道了人与人之间应该怎样相处。
《小王子》这本书使我在轻松快乐中学到了很多的道理,我非常喜欢《小王子》这本书,《小王子》真是我的良师谊友。
小王子是个童话,一个令人伤感的童话;小王子是一个寓言,一个关于爱的寓言。小王子是一个很小的人。他住在一个星球上,一个很小的星球。那里的什么都好小。包括他所拥有的两座火山与一朵玫瑰花。小王子每天都要早起清理可能长出来的猴面包树苗,因为如果不这样做的话,只需要三棵小树,也许就会把整个星球的土地全部霸占。在这个星球上,小王子只需要向前或者向后走几步,就能看到美丽日落或者日出。那里太小了,以至小王子知道,如果他有一头绵羊,他永远不可能将它丢失。因为,羊能去哪里呢,这里这么的小。
笔者是一个飞行家,他飞机出事后掉落在了沙漠中,认识了小王子。他听小王子说他离开那朵玫瑰之后在许多小星星上流浪的故事,听他说他来到地球上,驯养了头狐狸,还有那花园里5000朵和他玫瑰花长得一样的鲜花.....
小王子向你说着一些隐藏在事实背后的东西,那些眼睛看不到的东西。所有的大人都曾经是孩子...
高尔基先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还能带给你许多重要好处。”《小王子》是一本富有想象的小说,它的每一句话都充满智慧的光芒。它让一代又一代的孩子在知识的海洋中自由的遨游,是孩子们最向往的未来。
《小王子》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飞行员作为故事叙述者,讲述了小王子自己从星球出发前往地球的过程中,所经历的各种历险。
我从这本书中收获到了,小王子是个富有想象力的孩子,他能从“我”画的一只盒子,联想到一只小羊,小王子是一个充满好奇心的孩子。到别的星球上去访问时,每次看到一些奇怪的物或事都会,小王子也是一个富有责任心的孩子。为了更好地维持星的秩序,他定时清除一些对星球有害的猴面包树种子。我认为小王小更是一个天真可爱、纯洁、善良的孩子。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因此我要多读书,读好书。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能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一样;所以我们要畅游在知识的海洋里,要与书为伴!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是高尔基说的。最近我读到了一本令我刻骨铭心的经典名着,书名:《小王子》,是法国着名作家圣埃克絮佩里。这本书混合着成人的爱情故事和一个孩子纯真的童年。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外星的小王子与玫瑰花生活着,小王子爱着玫瑰花玫瑰花也爱着小王子,可小王子一是赌气离开了他那颗孤独星球和玫瑰花。小王子来到了地球,狐狸请求小王子驯养它,小王子驯养了狐狸。在狐狸的眼里,一切金色的东西都会有特别的意义,因为小王子有金色的头发。当我们爱一个人时,和她有关的一切,在我们眼里都会有非同一般的意义。小王子离开了,小狐狸的话唤醒了小王子心底对玫瑰花的思念,当小王子看到无数朵艳丽的玫瑰花时,只想着自己那朵玫瑰花。在他眼里,只有那一朵玫瑰花是独一无二的,是因为他爱过那朵玫瑰花。
小王子离开了玫瑰花,失去了爱。成为了宇宙孤独的旅行者。如果一个人失去了爱,他就会孤独。不是吗?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我们都在寻找那‘遗失的美好’,但很少人能意识到,你身边的人正是值得珍惜的!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想是:我们总会有分离的那一天,同学之间的爱和友情会让我铭记在心里。
《小王子》这本书在我家的书柜里躺了几年,原以为它是青春偶像言情小说,所在一直没有打开过,直到这个寒假,在我妈妈的推荐下读了这本好书,我被小王子那淡淡的忧伤感染着,真庆幸自己在童年时期读到这本书,但愿我以后不致成为小王子旅途中遇到的那些讨厌的人。
这本书的最开始说到笔者“我”在6岁的时候画了一幅正在消化大象的画,但大人缺乏想象无法理解以为是一顶帽子,并觉得“我”不应该把时间浪费在画画这种“不务正业”之上,这让我想起我和我的小同伴们也有过类似的经历,我们孩童的爱好在大人的眼里都是多么的微不足道不值一提啊,我们不得不去迁就大人,把的时间都用在学习语文数学上。
所有星星却不曾做对星星有益的商人,还有拒绝旅行足不出门自认为知天下的地理家……。
小王子是个多愁善感的小人儿,他来自一个很小很小的星球,他心地善良、天真纯洁、富有同情心。星球上只有他一个人,十分孤独,每天只能靠养花来打发时间。后来,对照顾一朵骄气的玫瑰花不耐烦了,小王子决定离开自己的星球去探访其他星球,于是开始了他的探星之旅。旅途中,他遇到了骄傲的国王、奇怪的酒鬼、忙碌的实业家、守时的点等人、自大的地理学家,最后来到了地球,在撒哈拉沙漠与主人公相遇,他们开始一点一滴地交心。
《小王子》一书让我明白了如何去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儿时的我们,却不懂得友情的珍贵,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一次,在作文培训班里,同桌不小心将我新买的茶杯碰掉在地上,杯子没破,不过水全部洒在了地上。当时的我气打一处来,揪住他的衣领,非让他赔不可。同桌觉的委屈,杯子又没破,没为什么要陪,就这样,我俩开始撕打在一起。幸亏老师及时赶到,对我们进行思想教育,相互道歉,我们才言和。现在想想,自己也太冲动了,差点破坏了一份友谊。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永远记住小王子,去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
《小王子》,小说就是以他命名的,小王子是一个神秘可爱的孩子。他住在一颗小行星上,是那个小行星的唯一村民。小王子离开自己的星球和所爱的玫瑰花开启宇宙航行。
小王子在航行中遇到了国王,爱虚荣的人,商人,点灯人,地理学家。终于他来到了地球,他又遇到了狐狸和飞行员。
狐狸,小王子在沙漠中遇到狐狸,聪明的狐狸要求小王子驯服它,虽然狐狸在两者之间显得更有知识,他是小王子明白什么是生命的本质。狐狸告诉小王子秘密是用心去看才能看得清楚。是分离让小王子更思念他的玫瑰。
飞行员和小王子在沙漠中共同拥有过一段极为珍贵的友谊。当小王子离开地球时,飞行员非常悲伤。他一直非常怀念他们共度的时光。他为纪念小王子而写了这一部小说。
玫瑰是一朵爱卖弄风情的花,他的自负和幼稚们能让小王子明白她对他的爱,反而令他无法忍受离家出走。在分开的日子里,她却时时出现在小王子的思想和心里。
用心灵去洞察生命的本质,这是狐狸给我们的启示,其实这也是《小王子》给我们的启示。
夜已很深了,圆盘似的月亮高高挂在天空,它周围那一颗颗星星眨着亮晶晶的小眼睛,透过玻璃窗,望着我这个仍无困意的小女孩。
坐在窗前,回顾着读完的《小王子》,眼前浮现出小王子,国王,酒鬼,实业家,点灯人,地理学家等人的形象;耳边响起小王子那甜美纯真的声音;脑海里全是自己感受最深刻的段落。
最深刻胡段落是“小王子主一个人给他画一只羊,小王子求了他很长时间,他才答应了,而在画的过程中,他还总是画不对。”
听到这段话,有人提问了:“这么一段普通的话,怎么让你感受深刻了?“。
这句话对别人来说可能豪无意义。可是,对于我这个急性子的人意义重大。
如果我是小王子,我一定会把那个人说一顿或者是不让他画了。
有时,妈妈让我练写字,一点,一横,一撇,我觉得枯燥极了,有些漫不经心。由于基笔画没学好,直到现在,我写字写不好。
小王子给了我启发,今后做事都应该有耐心。
度小王子读后感完整文档篇九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骆驼祥子》中的背景世界是黑暗的、畸形的、失衡的中国旧社会,人民过着贫苦的生活,祥子只是广大劳苦大众的代表。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读《骆驼祥子》读后感想,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青年农民祥子由乡下来到城市,他对美好生活充满了憧憬,也有自己的生活理想——买上自己的洋车。终于,在祥子诚实努力的劳动中,祥子攒钱买到了他梦寐以求的车。那辆车对于祥子来说,是那么重要——在他眼中,车能“产生烙饼与一切吃食”。可是命运捉弄人,他的车被乱兵抢走;当他再次攒足了钱后,又被孙侦探敲诈一空;后来他又被迫与虎妞结婚,因虎妞难产而卖掉了第三辆车。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使了他心中最后一丝希望也消失了。从此,祥子便丧失了对于生活的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落为自甘堕落。正如本书所写,昔日“体面的、要强的、好梦想的、利己的、个人的、健壮的、伟大的”的祥子,成了“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会病胎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这真是一个浸透了血泪的悲剧。
我不由地为祥子的命运所感叹。祥子一开始是那样老实善良,正直勤劳,可是在生活一连串的打击下,他变了,变得不求上进,对这个世界也充满了敌意,开始报复身边的所有人。从前讲义气的祥子,如今却开始欺骗自己的朋友、利用他们,他变得_诈,甚至可以说是无耻。为了拿到钱,他什么都做得出。
读到这些内容,我感到悲伤、愤怒。我对祥子的前后反差感到悲伤,也对他后来可耻的所作所为而愤怒。然而,我更多的是心酸以及失望。祥子生活的社会是黑暗的,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面目也是丑恶的。黑暗社会中,人性变得扭曲,人与人之间充满着仇恨。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社会环境下,祥子一类的下层市民被压迫,祥子在接受了几番打击后终于明白:即使肯吃苦受累,即使心地善良,也不能实现自己的美好理想,过上美好幸福的日子。祥子变得堕落,除了他本身的目光短浅、狭隘自私,更多的则是因为这种强大的社会压力。
现在的生活条件优越了,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我们要学习骆驼祥子一开始奋发向上要强的精神,而不能学习他后来的堕落。
明天会怎样?我不得而知。而我们能做的,就是把握好今天。
《骆驼祥子》这本书是由老舍所著。他的代表作还有《家》、《春》、《秋》和《金粉世家》等重要作品,十分深刻地反映了中国人民与社会当时的生活状态。
老舍开门见山解释“骆驼祥子”,便提到了车夫,“这些人,生命最鲜壮的时期已经卖掉,现在再把窝窝头变成血汗滴在马路上”,这已经十分惨烈了,前面再配上一句“他们渐渐知道自己早晚是一个跟头会死在马路上”点明了他们早有先见之明,他们之所以会走上这条死亡之路,是因为他们无从生计,才咬咬牙,狠下心来干这行的。这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可见当时的老百姓的生活十分穷苦难过与艰辛。
祥子是挺神气的,高等车夫呐!而祥子在挣钱买车时可是历尽了磨难!做车夫难,做自由的车夫更难,想凭着菲薄的收入买车更是难上加难!但单凭着祥子的节省,虎妞的帮助与他那份倔强的干劲就买上了一部物有所值,七八成新的私车。而他因大胆地试着闯了一次正在捉车捉人的禁区,便被一齐擒了过去。祥子自然是要思念他的车了,那可是他花了多少血汗省下来、挣回来的呀!
祥子还是带着信手拈来的骆驼逃去了。但他之后的日子还是那么的艰辛,甚至比拉车时更痛苦。嫁给了虎妞却还要忍受着刘四爷的压迫:钱还扣在那儿呢!不过,经虎妞赞助后,又买了一辆。但在虎妞去世时,为了出棺材钱又把车买了,正如文中所说“钱就像流水一般”。是的,车能卖几个钱。在那之后,祥子就拖着把仍硬朗的老骨头去给人送殡送葬。他甚至已经迷茫了,没有了思想似的。整日无所事事的捡着烟头抽。他似乎是一条死鱼,只有鼻翼在翕动着,只是仍然是那么脆弱罢了。
真的,不知何时他会把这一切都埋掉,包括他这个社会病胎中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
翻开《骆驼祥子》,经典再现。一字字一句句。像一盏明灯,照亮人生之路。它经受漫长时间的考验,在风雨中被反复剥蚀过,而最终未能泯灭的亮光。
“人之初,性本善。”“人才有良琇之分,善恶有身教不同。”《骆驼祥子》描写祥子的生活经历,刻画了许多下层人物的形象:诈骗祥子的孙侦探、抢车的官兵、和善的曹先生、以及杨太太、老马小马祖孙、车场主、刘四爷等等。纵观所有的人物,其实他们也一日不如一日。作者通过对他们的描写,反映出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与社会的黑暗。
对于祥子,我深感惋惜。他坚强、上进、勤劳、善良,就像那老实的骆驼一样。他来自农村,有许多难能可贵的优良品质。但面对黑暗的社会,他终究还是被打败了。像这样要强的人,要凸显了封建社会对人之不公、埋没人之善良的极度黑暗。
祥子一个旧社会的普通车夫,一个靠力气吃饭的人。刚到城里时,他的心中充满了理想和抱负,为了买车为了实现自己的梦,他拼命工作,他自律,自检,终于买上了车。但又没了,几经波折,祥子获得的只是虎妞的死,小福子的死以及空空的衣袋,祥子倒下了,他沦落成一个猥琐、无耻、见利忘义之徒。
祥子怎么会沦落到这个地步呢?细细思量,顿悟,这是黑暗旧社会的下层人民无法逃脱的宿命。
这些人的一生都是为了逃脱一个“穷”字。但他们的努力总是因为人心的邪恶,社会的动荡而付诸东流。他穷惯了,也怕穷了。于是,他们疯狂的追求金钱,卖命的追着金钱。仿佛金钱比生命更重要有钱才能活。
穷人似乎不该有太大的抱负,希望越大,失望越大。祥子正是如此社会仿佛容不下他们。“善有善报”已不为穷人们所信,仿佛他们只有失望卖命的份。
当祥子所有追求化为梦幻的泡影社会对他已无意义,祥子已不是以前的祥子,他只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
穷,对他们来说是一个“恶性循环”。一个人想改变这种恶性循环,他的力量是有限的,最后还是屈服于黑暗的社会,这仿佛是下层人民无法改变的宿命。祥子也是如此。在黑暗的压力下,祥子抛弃了善良,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骆驼祥子》让我们听到文学呐喊的声音,看到旧社会扭曲的面孔,对封建社会黑暗的批判。《骆驼祥子》的故事不是让我们为他背后的变化而同情。更多的是理解人性的善与恶。
祥子以坚韧的性格和执著的态度与生活展开搏斗。可最终,命运任不费吹灰之力的摧残了祥子。抚昔追往,我们要更加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为了美好的明天、为了心中的理想,要像年轻时的祥子一样,顽强拼搏,奋发进取,去实现自己的梦想。
《骆驼祥子》是老舍先生最钟爱的作品,他在书中叙述了旧北京人力车夫的辛酸故事,塑造了祥子,这样一个自尊好强、吃苦耐劳的形象。
在我阅读的一开始,我就迷上了祥子。他仿佛不是一个虚构的小说人物,而是在生活中真实出现过,他老实、坚忍、要强,他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站在我面前。这都是因为老舍先生出神入化的文笔,他对祥子的不幸深感同情,同时又无情地批判了黑暗的社会,这展现出老舍先生人格的魅力。
是他悲惨的遭遇。祥子的梦想是拥有一辆自己的车,他与命运抗争,却屡战屡败,受到了三次沉重的打击:第一次,辛苦攒钱三年买来的车被大兵抢走了;第二次,车还没买上,钱就被孙侦探敲诈去了;第三次,刚用虎妞的钱买上了车,虎妞就难产死了,祥子只好卖车安葬了她。兜兜转转,一切又回到原点,祥子还是一无所有,倒添了一身、满心的伤痛,自此,祥子失去了生活的信心。
是伤害他的人,更是这个社会。黑暗的社会孕育出了残忍霸道的车主_,大胆泼辣、精明蛮横的虎妞,利欲熏心、狡猾_诈的孙侦探,这些吃人的老虎,他们榨干了祥子的精血,蚕食了祥子的血肉,让祥子变得麻木,沦为行尸走肉,堕落在黑暗社会的深渊。
我最近读了一本好书——《骆驼祥子》,老舍的代表作。每当翻开这本书,一个追梦人在我的眼前飞奔,拉着他刚刚买来的车,好像装在这一生的幸福,这个人就是祥子。
祥子有着他的小九九:攒钱买车。不喝酒、不抽烟、不赌钱,没有任何不良嗜好。有的是力气,有的是车技,有的是能力。为了买车,祥子再穷再苦也乐意,一分一角地攒着,整整攒了三年,终于祥子买了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他欣喜之余也梦想着有一天拥有自己的车工厂,让和自己一样的人实现梦想。
然而,现实和理想是不成正比的。他的车被一群乱兵抢走。经过打击,祥子变得一无所有,但是他还有梦。他一次次奋斗,但梦想一次次被打碎。他和虎妞结婚了,很少拉车,不再像以前那样随心所欲地跑了,也不再有以往的那股精神劲了。每天都在生活的漩涡里挣扎了,他希望能够爬到岸上去。虎妞难产,死了,这使祥子的一切又化为了乌有。他奋发过、振作过、挣扎过、绝望过,他只是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一个小小的梦想难道就这么难?小福子的自杀吹灭了他梦想的最后一朵火花。于是,他开始不再相信这个世界,用自己的善良朴实,欺骗利用朋友,这让我心酸。
祥子生在文化之城,却变成了走兽,这并不是他的错,是命运摧毁了他。我感到十分庆幸,庆幸自己生在了一个民主的时代。在这里,有千千万万个和祥子一样的追梦人却都没祥子那般坎坷。
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十分幸福的。让我们手握当代,放眼未来,为梦想而奋斗,为人生而追求。
度小王子读后感完整文档篇十
行万里路,读万卷书。读书就是和智者对话,读书是心灵的旅行。那阅读过后您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亲子共读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亲子活动是少之再少,大多是父母长期工作,工作下班后又给料理饭菜,而孩子放学就是做作业,根本没有一点时间来陪孩子,更不要说在一齐学习读书了,所以这次学校组织亲子共读,我们要好好珍惜。
读书,是人生的一大积累,它能塑造健全的人格,锤炼顽强拼搏的意志,更能丰富课外知识与大脑的智慧积累,它可能影响我们新一代的一生。一个不重视读书的学生,是一个难有发展的学生;一个不关心孩子学习的家长,是一个不称职的家长。
由于工作的关系,我并不能做到每一天陪儿子共读,但我每星期至少能陪孩子两次共读自从开始亲子共读,在与儿子的一同阅读、一同学习中,我又重新找回了那种美妙与神奇,每次亲子共读都是乐在其中,回味无穷!
我们在读《鲁滨孙漂流记》的故事时,一齐享受书中人物的喜怒与哀乐,一齐感受到主人公顽强不息的精神和超强的生存潜力,给孩子讲解碰到困难时,要象鲁滨孙在困难环境中顽强不息的精神,不能够遇到困难就逃避,而是想方设法的去克服解决它。
我在欣赏孩子的成长中也收获了快乐,书中的童真童趣拂去了我心灵上的尘埃,让我有幸走进孩子的世界,懂得如何去亲近这些纯真的天使。
20__年,新的一年新的起点,乐在其中的我会将亲子共读进行到底,让孩子和我的人生变得更加丰富多彩、精彩无比!
从小开始培养孩子的阅读爱好,重视亲子共读时的感情交流,是幼儿成长与感性教育不可缺少的方法。
我个人认为亲子共读不就应只是局限于读故事、儿歌,还就应包括在读的过程中动手、动脑的互动游戏,而这些都需要父母有心、孩子用心,从而使孩子的脑、四肢都能够得到锻炼。
说到读故事,我大多数时间能够做到带有感情、生动的去读,而不是像念课文一样,此时我会发现,仔仔听故事的兴趣也会随之高涨。而且每次讲故事之前,我都会告诉他,要认真听,听完了我会有小问题提问你,这样,仔仔在听故事的时候注意力就会集中了。在每一个故事讲完之后,妈妈都会首先把故事所要表达的意思、思想告诉仔仔,然后提问,让他来决定。此刻,仔仔基本上养成了一个习惯,故事听完之后会主动让妈妈提问,有时妈妈忘记了,他还会自己提一些小问题,自己回答呢。
记忆最深的就是讲寒号鸟的故事,当讲到寒号鸟因为不筑巢夜晚冻得发抖的时候,我把故事里的原话哆嗦嗦哆嗦嗦,寒风冻死我,明天就垒窝念的也是声音发抖,身体也做成蜷缩状,刚开始的时候,仔仔对妈妈的声音和动作感到好笑、好玩儿,随着听这个故事的次数的增加,孩子对寒冷与哆嗦逐渐有了自己的认识和理解,明白打哆嗦是因为冷的原因,更重要的是,他透过这个故事,自己明白了这天的事情这天做,不能拖到明天。这才是父母选寒号鸟故事书的初衷的最好答案。
可能男孩子对童话故事的兴趣都不高的原因吧,仔仔从小就喜欢听一些生活故事,对丑小鸭、白雪公主这些经典的童话总是一副不屑一顾的样貌。卖火柴的小女孩也是妈妈要求了好几次,他才答应听的。那天,妈妈把语速放慢、放轻,用比较低沉的声音讲着小女孩的故事,当我讲到小女孩看见她的奶奶,张开双臂大声呼喊奶奶,不要离开我的时候,仔仔一头扎进我的怀里,悲哀的哭了起来。这时候,我并没有因为仔仔的流泪停止讲故事,而是继续。等到故事结束的时候,仔仔还趴在我的身上抹着眼泪。我问仔仔为什么哭了,仔仔不说话,他把我抱的更紧。我明白是因为孩子有一颗善良的心才流泪的,是因为他有一个温暖的家庭才会将妈妈搂的紧紧,是因为孩子用心听了这个故事才会有这样的举动,这也是只有亲子共读才会产生这样的共鸣。
作为亲子共读的一部分,在父母的帮忙下动脑、动手做一些功课也给仔仔带来了很大的乐趣,家里买的左脑开发、全脑开发系列书籍是仔仔的最爱,兴趣高涨的时候,一本书两次就能全部被他做完呢。
亲子共读是一项需要父母和孩子坚持用心去做的长期工程,我相信,透过两人用心的去读和交流,不仅仅能增加孩子的知识和阅读潜力,还能使亲子感情交流得到深入。
在学校召开亲子共读活动以来,我与妈妈一齐阅读《小布头奇遇记》和《怪城奇遇记》,读到高兴时,我就哈哈的大笑,妈妈听着我之后读!之后读!的催促声,妈妈心里感到很满足,仔细想一想,与妈妈一齐阅读,真的体会很多。平时妈妈总是发现我学的太慢,如此简单的东西我却总是理解不了,妈妈急的不得了,之后妈妈静下心来想一想自己小时候的样貌,才发现我也真不容易,理解比什么都重要,我暗暗的告诉自己要学会换位思考,妈妈在陪我阅读的时候很有耐心,用我的思维体会妈妈的感受,这也是一种收获吧。
与妈妈一齐阅读,透过一些小故事,妈妈让我明白了什么是对错,还让我明白一些简单的社会准则,我从小就树立用心向上健康全面的生活学习世界观。与妈妈一齐阅读,不仅仅我高兴,妈妈也感到很快乐,虽然妈妈生活很累,工作很忙,但是拿着书给我讲故事的时候,妈妈就会不知不觉放松起来,我感觉很温馨。
在阅读时,有时读错了妈妈给我指出来,有时妈妈也能给我讲一些她听到的小故事,我问一些妈妈回答不了的问题,妈妈才发现我比发现互动学习的效果真的不错,学得简单,掌握得也快,妈妈有点儿羡慕我,要是妈妈小时候也这样该多好。
在学校召开亲子共读活动中,我和妈妈共同学习,共同成长,妈妈陪伴着我读书我感到很快乐,我们一齐在书中感觉故事的精彩,词语的优美,妈妈让我感受到读书的乐趣。总之,在与妈妈一齐阅读的过程中,我的收获真的很多很多。
她小时厉害得多。
平度市大泽山镇卢家小学四年级王梓芮作为一名学生,对于学校开展的这次亲子共读让我感触万千,让我受益颇多,同时父母对我也有着一种歉意。
妈妈时常会问起我所阅读的书籍中一些人物,我能回答得上的不多,好比马小跳,海尔兄弟,小豆豆啊等,说起这些小人物我觉得茫然。
妈妈和我共读,我发现自己原先朗朗上口的一些诗词,如今有些记忆模糊了,文字所寓意的意思有时也不能随口而出。比如妈妈和我我共读的《弟子规》吧,每一句的所要表达的意思心里明白,但是,在妈妈面前却不能言表清楚,于是妈妈就和我一齐去思考分析,去引导我领悟诗词所要表达的意思和所要说明的道理。每当一句诗词我和妈妈共识的时候,我那天真灿烂的笑脸和那句:哈哈!我明白了!让我的心里乐开了花。是啊,正如李老师所说的那样,父母和老师就是我的左右翅膀,我能否飞得更高更平稳就看这一双翅膀配合得好不好了。亲子共读其实不也是一个老师和家长配合得平台吗?亲子共读让我们家这个读书没万卷,下笔易走神的妈妈也啰嗦的感叹出此一番啊!相信所有的学生都和我一样的对此有着各自的感悟同样的感触只是难以尽述!
平度市大泽山镇卢家小学四年级杨子冉《爱的教育》是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的代表作,是流传世界各国的一本儿童名著。全书采取日记体形式,生动地描述了意大利一个四年级小学生安利柯的课堂内外生活。日记从10月份开学第一天开始,至第二年7月份结束,共计一百多篇,这一百多篇日记,记录了发生在安利柯身边感人的小故事,叙述了国家民族之爱,亲子之爱,师生之爱,朋友之谊,不仅仅表现了高尚纯真的人性之爱,而且告诉读者就应如何去爱,告诉父母、教师如何去培养孩子的爱。全书把爱的主题淋漓尽致地展此刻读者面前,处处扣人心弦,感人肺腑。
在这次亲子共读活动中,我和妈妈读过之后,我们深有体会。这么天真的我,她却让我们在她身上学习到了很多东西。当我们读到《我的妈妈》这则日记时,我想起了发生在我在上小学一年级的一件事:有一次,上学的时间到了,天还下着大雨,走在乡村的泥泞小路上很容易摔倒,个性像我这么大的小孩,这时妈妈毫不犹豫的给我拿起书包,背着我赶到学校。其实,我们在成长过程中,虽然没有得到妈妈多少教育,但妈妈的高尚品德一向影响着我们。妈妈总是惦记别人,无论是亲戚还是朋友,她总是热心帮忙,而且从没听过妈妈一句抱怨。妈妈总是以一颗宽容的心对别人。从妈妈身上我学会了很多好品德。妈妈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你期望别人怎样对你,你就怎样对别人。多么朴素的语言啊。我也是用这句话来教育我的儿子陈毓。正是母亲的教诲,我才有这天的品德;正是母亲的教诲,我才这么自立、自强。我感谢自己有一个好母亲。虽然她没为我们做太多,但她教会了我们怎样做人。
爱为教育奠定基础,教育使爱得以升华。爱是人世间最宝贵的东西,包含了尊敬、同情、诚实、纯洁、无私等最高贵的品质,而如何去爱,如何培养爱,也是一门大的学问。如果你还不懂得怎样教育孩子,期望借鉴《爱的教育》这本书,从爱出发,从《爱的教育》出发。
亲子共读是一件很有好处的活动。为配合学校组织的这项课外作业,到达共同快乐成长的效果,我与妈妈共同读完了一本《快乐男孩的故事》儿童文学作品,感触很深。
刚开始,我对读书很不感兴趣。因为有很多字词都不认识,尽管有拼音注释,但对于拼音都没有完全掌握的状况下,读书实在是很困难。起初不得不边教拼音边读书,前几个故事基本是由妈妈读完的。但慢慢的我对书中的故事情节产生兴趣,书中故事讲述什么是善良,什么是无私,什么是坚强,什么是智慧,书中语言通俗优美,资料简洁洗练,插画鲜亮生动。透过观看书中的插图,我开始询问这个图是什么意思,那个图的人物又在做什么等问题。
渐渐地我对读书产生了一点兴趣。对我印象很深的是读完《曹冲称象》这个故事后,我开始尝试着自己读书。在不认识字的状况下,开始边读拼音边认字,但一个故事读下来要花费很长的时间,且不明白故事讲的是什么意思,妈妈不得不在读一遍,讲述故事的资料给我听,透过讲述故事资料来吸引我对读书的兴趣。
慢慢地经过锻炼,我对拼音和生字也认识得越来越多,读书较以前也有了很大的进步。不但学到了新的生字,对拼音有所掌握,大致了解故事的资料。同时学到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明白如何做一个乐于助人,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的我。
透过亲子共读,我的阅读兴趣变得浓郁了,阅读水平和语言表达潜力也在逐步提高了,让我与妈妈也有了更深的沟通和交流,对我的心理成长和情绪发展有了更好的调整。作为学生的我能有这些领悟,还要衷心感谢学校,老师的用心良苦开展这样的亲子共读活动,老师不止给了我们的关爱,而我增长了许多知识,搭建了平台。
平度市大泽山镇卢家小学四年级陈奕燃。
我们这个家庭是一个伴着浓浓书香的快乐之家,我们崇尚快乐读书。我们的读书口号是在读书中感悟人生,在读书中学会思考,在读书中快乐成长。这次学校开展亲子读书活动以来,我把学校推荐的必读书目进行了认真研究,还抽空学习了许多知识方面的书籍。在亲子阅读中,我不断总结读书的经验,构成了一些适合我们的读书方法。
一是固定读书时间。我们把晚上八点半至九点作为亲子阅读的固定时间,在这个时段里,我已完成当日的作业、预习完功课,妈妈做完了家里的杂活,关掉电视和电脑,我们全家一齐漫步在书中,享受读书的快乐。
二是选取读书姿势。我们采取了依偎的亲子方式,在舒适的床上或沙发上,我依偎着妈妈,妈妈用手揽着我,不时摸摸我的头,拍拍我的小脸蛋,营造具有浓郁亲情的读书气氛。
三是注意读书的语调。妈妈在为我读书时,避免平和的语调,注意富有表情地朗读,放慢阅读节奏。
四是做好导读准备。根据我的读书水平,将全书划分精读、选读、略读的不同区域,重点为我阅读书中的精华资料,因为阅读时间不长,还要注意编排,阅读时不妨找一个留有悬念的地方停下来。吊足我的胃口,增加读书的趣味性。
行万里路,读万卷书。读书就是和智者对话,读书是心灵的旅行。我们在亲子阅读中从被动读书慢慢转变为主动读书,亲子阅读正在成为我们一家人良好的习惯。以后我们会不断改善方式方法,进一步激发我们读书、求索和创造的热情,使我们与书为友,与书为伴,在读书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女儿今年九岁,自幼儿园学汉语拼音开始,我就不断地给她选购各类书籍,业余时间还经常陪她一齐读书。经过很多的阅读,女儿养成了良好的读书习惯与爱好。同时自我本人也从书中增长了知识,培养了情趣,能够说是受益匪浅。
尤其近段时间我们父女二人共同阅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书感触颇深。这本书极具影响力的长篇小说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在作者奥斯特洛夫斯基的笔下运用虚构手段描绘得高大丰满。站在我们面前的保尔,经过革命斗争的锻炼和革命风暴的洗礼,由一个出生贫穷的青年逐渐成长为一个为着共产主义的梦想,为着苏维埃政权的建立和发展而忘我地工作的坚强的共产主义战士。保尔的经历就是当时历史的最好见证。我教育女儿这是一本曾激励一代青年人心灵的输,保尔是曾鼓舞一代人奋斗的形象,也是我们学习的楷模。我们要学习他高尚的品质和大无畏的执着精神以及忘我地工作风貌。
书中自有乐趣,无穷的知识海洋需要我们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去探索与发现。我期望女儿在健康成长的过程中,书籍成为她最好的朋友。同时经过学习,不断进取;经过广泛阅读,有所收获,将来成为社会的有用人才。
度小王子读后感完整文档篇十一
《呐喊》通过搜罗生活中的小事、小人物,用精湛的语言加工技术将这些事情描写成了一幅幅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画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呐喊读后感500字6篇,希望大家喜欢!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一部小说,也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里面描写的人物形象都是那么的生动,用的语音,词汇都很形象。同时,我也很敬佩鲁迅先生那为国为民的做法,放弃去日本留学的机会,决定回到祖国唤醒中国人那颓废的灵魂!
《呐喊》里的许多篇文章都很独特,也很有代表性。里面的“药”,写的是一个老翁为了救儿子的命用钱来交换血肉馒头这份“良药”。里面的人,个个都是愚昧无知,一心只为自己,自私自利的。血肉馒头可以治病,这简直就是胡扯!
还有那可笑的阿q。阿q的这一生,我表示同情,也表示无奈。阿q这个人是个朴实但也是个愚蠢的人。鲁迅先生用他当做当时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代表,是很形象的了。他专做短工,穷的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属于弱者,经常被别人欺负,但是他并没有反抗的心理,而是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来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他也很欺软怕硬,被打之后还去欺负比自己弱小的小d。他参加过革命。总之,他的一生很悲惨!
那令人不能忘怀孔乙己。他满口的知乎者也,没钱却穿着那破旧的长棉衫站在人群里,向别人展示自己文化。还经常赊账,最后,还是死于他那虚伪的内心下。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八个字概括了当时的中国人民。《呐喊》不仅是在批判和反应当时旧社会的黑暗和腐朽!
《呐喊》是鲁迅先生是正值五四革命精神高扬时期所作,作品真实的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层次的社会矛盾,对封建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活的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其实在读完《呐喊》的第一感觉,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自责,我自己有点奇怪为什么会这样?经过我的思考后,我发现,以前人的观念真的让人不可理喻,我常常跟我身边的人说,如果我生在那个年代,我一定象孙中山那样,对人们的思想进行彻底的教育。
我对《呐喊》中的阿q正传,比较感兴趣,尤其是阿q,我觉得那样的年代里像啊q这样的人是少之又少,在如今发达的21世纪,也几乎没有象啊q的人了,其实我还是挺佩服啊q这个人物的,时代虽然抛弃了他,但他并没有放弃了自己,而是不断的努力活下来,也许有人会说苟且活着还不如死,但是,生命是第一位啊,没有生命许多都是空想。
如今,像这样发达的21世纪,我想很少有人想到曾经那么愚昧的国民了,可是,你们有没有想过至今还有那些愚昧的国民的存在,也许有人会觉得不可思议,但这的确是真的。
在那些偏远山村的人们,因为接触不到先进的文化教育,以至仍然保留着以前的各种封建习俗,这一点也不奇怪,社会有进步,而他们似乎生活没有多大的改变,以后,我们要做的还有更多的,包括教育和传统,分辨传统和封建的区别,未来的日子里,我们除了自己要好好的活着之外,也要帮助别人好好的活着,因为我们的社会在进步。
在《呐喊》里,我一开始就上了书瘾,当看到这个题目时,我的感觉当时就爆发出来了,这个题目也许是作者以及人心中最深的呼唤。《呐喊》是继《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他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有些文章也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孔乙己,药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它是鲁迅小说的精髓,他包含着好几篇小说,每一篇小说都从不同的角度反应了当时封建社会的残酷。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生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麻木不仁,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指标不治本。所以鲁迅先生弃医从文,从吃投身于文学生物的知识宝库中,鲁迅先生用了八个字形容当时中国人的麻木不朽,以及对他们的怜惜和悲伤。孔乙己是那个家贫又好吃懒做的人,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层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的生活以偷为主,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家的书,腿给打折了,最后默默地离开了人世。故乡中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那个西瓜地里带着圆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后欢喜而又凄凉,从以前的好哥们变成了现在的主仆关系,从以前的活泼,勇敢,可爱变成了现在愚钝麻木。从而体现出闰土被封建社会的摧残和压迫的打击下的情形。
鲁迅先生用幽默又带着一些讽刺的语气,愤怒而又带着鼓励的语气,激励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着指责批评的手法,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鲁迅的《呐喊》极大的激起中国人民的意志。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鲁迅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
《呐喊》是鲁迅的一部小说集。这里面有许多鲁迅有名的小说。
《阿q正传》是《呐喊》中比较有名的一篇小说了。阿q是以为在中国辛亥革命时期的以为雇农。他一无所有。甚至连姓名都被人遗忘了,人们都叫他阿q。这足以看出阿q地位的低下。他经常被人凌辱,但他却自暴自弃。他的精神胜利法只能自欺欺人,获得一点心理上的安慰罢了。他这种行为解释了中华民族底层人民的一种普遍现象。作者通过阿q的悲惨结局说明了当时人的生活。
《孔乙己》也是呐喊中的一篇小说。鲁迅在文中塑造了一个被抛弃在社会底层,生活穷困,最终惨死的悲惨形象。这也反应了当时中国底层人民的情况。
《故乡》也是《呐喊》当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我们还学过。写出了闰土和鲁迅因为生活地点的不同而过上了一穷一富的生活。鲁迅为这种现象而打抱不平,而呐喊。
《呐喊》这部小说集就是写关于社会底层的一些经历,然后为这些不公平而打抱不平,而呐喊。鲁迅弃医从文的原因,就是因为他要从精神层面,用文章来唤醒人们的心灵,使他们能够想办法改变。读鲁迅的小说,我们要看时代北京。那时候的中国,政府腐败,又有列强入侵,中国底层人民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鲁迅,作为一个爱国的作家,不可能一点作为也没有。所以他要为中华民族呐喊!看完这部小说集,我认为他给我的触动很深,它首先使我觉得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其次还觉得,现在的生活真是十分幸福,各种条件都十分齐全。我们读完小说之后,首先要学习鲁迅的敢于呐喊的精神,因为在那种条件下,敢于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也不容易。还有,就是要吸取文中人物的教训,万万不可像那些人一样,自暴自弃。
让我们一起呐喊吧,学习鲁迅的呐喊精神,把国家变得更富强!
在寒假之际,我们读了鲁迅先生的《呐喊》给我的感触异常深刻。
如果问我在《呐喊》中最喜欢哪一篇,我肯定毫不犹豫的选择《药》这篇文章主要讲了老栓的儿子得了痨病,为了救儿子,老栓决定花高价钱买“人血馒头”给儿子治病。为了这个“仙丹馒头”老栓在茶馆中卖力工作,可是最后,老栓迷信的想法却害死了儿子。而这种旧社会的迷信想法处处体会着中国社会、人民的愚昧、无知和迂腐!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看完了这本书,我才明白旧社会的封建迷信思想和堕落。同时也让我越发的敬佩鲁迅先生以笔为武器的一生。
度小王子读后感完整文档篇十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活着》的主人公福贵,仿佛一个活在黑暗中的不倒翁,给他一个支撑点,他就能“活着”。他一直在等,却始终没有等来幸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余华小说读后感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夏日午后,一位老人,一头老黄牛,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翻动,犹如水面上掀起的波浪。活着就好。
从骄奢淫逸的纨绔子弟到白发苍苍种田为生的老人,从家庭圆满到身边只有老牛相伴,这几十年到底经历了什么,只有福贵知道。
当人们期待着的一件好东西到来的时候,它往往来的既迟缓又艰难,而且它还附带着一切人们在幻想里没有顾及到的现实的灰尘。“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养大了又变成牛,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在福贵的眼里未来的日子总是美好充满希望的,可是现实呢,母亲妻子因病而死,儿子为了救女校长抽血抽死了,女儿产后大出血死了,二喜被两排水泥板夹死了,孙子因为吃了过多的豆子活活撑死……悲剧接踵而至,令人无法喘息。幻想在现实中一次又一次的破灭,最终只剩下一头老牛与福贵相依为命。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没有抱怨,只有希望。
如果福贵在年轻的时候能够珍惜他原有的生活,他的一生又会怎样,福贵不知道,我们也不知道……张爱玲曾经说过:“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人间,没有谁可以将日子过的行云流水。但我始终相信,走过平湖烟雨,岁月山河,那些经历劫数、尝遍百味的人,会更加生动而干净。时间永远是旁观者,所有的过程和结果,都需要我们自己承担。”残酷其实是我们宿命的一部分,但残酷和希望从来就是孪生兄弟,生离死别的残酷现实没有将福贵击垮,在大风大浪之后他依旧顽强的活着,为了心中永远不灭的希望。我愿意相信,有一天,福贵会过上好日子。
《活着》本身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有的只是朴实平淡的自述,一个平凡人物的一生却蕴含着无穷无尽的力量。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让我们感动:始终相信“人只要活的高兴,穷也不怕”的母亲、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勤劳的凤霞、善良的二喜……生命中最困难的时刻曾经有过他们的陪伴,福贵是幸运的。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生活不易,活着就好。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在我读过的所有作品中,如果要选出一部在我阅读过程中带给我的震撼,并且在读完之后给我深刻的思索,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作品,那无疑是余华先生的小说《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主义、大跃进运动和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当绝望和痛苦如狂风骤雨消失在宽广的海岸线,温暖而和煦的阳光总会相聚在某个云淡风轻的下午,让我们都去到山涧,望着无垠的天边,恬静而从容的呐喊出心中的那一缕缕不凡和坚持——活着,只是为了活着,“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我得为余华的《活着》写一篇读后感。有哪本书比《活着》更有意义,能更好地有感而发呢?是《青春之歌》,是《兄弟》还是《冷山》?《活着》,一个悲惨的故事。虽然不会像看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时哭得稀里哗啦的,但看《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
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在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的今天,每个人都背负着不小的压力,就连朝气蓬勃的中学生也被考学的重担压得喘不过气,每个人都在忙碌着,甚至抱怨着。
我也曾经抱怨生活,抱怨自己玩耍的时间不如别人多,抱怨别人有的东西我没有,抱怨学习压力大。但我读完《活着》之后,我发现生活并没有那么糟。我仅仅是因为一些小事抱怨,而故事的主人公福贵经历了种.种磨难却仍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坚强的活着。
福贵曾是一位富家子弟,整天游手好闲,终因为赌博输掉了祖上几代人的心血,成为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后又因去城里请郎中遇到了国民党军的连长被抓去充兵,在炮火与硝烟中死里逃生,诱因解放军的开明政策得以重返家乡。但回乡后他发现自己的娘已经永远的离开了自己,女儿又因感冒永远失去了声音和听觉。尽管这样,福贵仍选择与家人继续生活。几年后,福贵的儿子因给自己的校长献血而死掉,老婆又一病不起生活陷入了困境,好在不久后自己的女儿凤霞嫁了人,无论是在经济还是精神上都得到了一定安慰。然而好景不长,凤霞有因难产死在了医院,富贵的老婆终于忍不住悲痛永远的离开了富贵。不久后自己的女婿又因水泥板倒塌死于非命。就只剩下逐渐老去的福贵与小孙子相依为命,谁知不久后小孙子因吃了太多的豆子也离开了他。坚强的福贵尽管命运再三捉弄他他仍然选择了坚强的活下去!
正如《西雅图时报》所说:这是一次残忍的阅读。我无数次的感叹福贵命运的悲惨,而他自己却勇敢坚强的面对了这一切,令我既佩服又感动。
想想看,我的生活其实十分美好我有一个和谐美好的家庭,我的家人和我都十分健康。并且我有一个和平安定的生活,我不用担心自己的吃穿。比起福贵,我没有任何理由来抱怨生活。
一个人在遇到困难是不应该总想着抱怨,而应多想想解决办法克服困难,并永远保留一个信念:坚强的活着!
人的生死,到底能不能由自己主宰着?第二次读完这本书的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我这样想。
人的生死好像不是自己能主宰的。故事里的有庆、凤霞,一个为校长献血而死,一个因大出血而死。这一切,似乎来得是那么猝不及防。不经意间,死神举起了自己的弯镰,将人们带走。然后是亲人的悲伤与恸哭,呐喊与抱怨,世事无常,这样的一幕幕几乎每天都在上演。
但为什么有时候又有什么不一样呢?春生想活时,解放战争,穿梭于炮火,命悬于一线,可他活了下来;他想死时,只是将自己的脖子挂在那个绳套上就结束了自己苦难的一生。这印证了福贵所说的“一个人命再大,要是自己想死,那就怎么也活不了”。
而福贵自己呢?输光家产、解放战争、人民公社、_------一路走过来,他吃的苦受的累不比谁少,更何况还有双亲与妻儿都相继去世的心之创伤,虽然最后只剩他一个,可他毕竟是活了下来。为什么?因为他想活,所以从打仗到回家,从贫困到饥荒,他几乎是尝遍了人间的苦难,但他活着。他因为想活着,所以活着。
不,不是想活就能活,但想死却能死,所以说,应该把这个问题的答案总结成是-----。
人不能完全地主宰自己活多久,在相同条件下,但若无天灾人祸,想活下去的人一定活得更久。
所以说,我们要活着,就必须想要活着。一个健康的人若是整天为活下去没什么价值寻找论据的话,他大概不会比一个癌症晚期但勇于与病魔斗争的乐观者活得更久一些。病心,永远比病躯更加可怕。
我们要活着啊,活着可以与最亲爱的人交谈,可以见到最美的朝阳,可以听见这个世界上最悦耳的声音啊。
或许,这世上的天灾人祸有一天会降临到头上,但人可以被苦难消灭,却不可以被苦难打败。活着就有出路,活着就可以期待被黑暗暂时遮住的那些光芒。
要活着,想活着。
度小王子读后感完整文档篇十三
人生就是一艘荡漾在长河中的小船,总会经受数不尽的风风雨雨,也会有数不清的万里晴天。人生总会有风浪,让你胆战心惊,有时候会让你失去勇气。不过,人生小船上的“船长”,就是你自己。看过《鲁滨孙漂流记》后,我深有感悟。
这本书主要讲了鲁滨孙喜欢航海和冒险,在一次乘船中,遇上大风,水手、船长都死在海里,只有鲁滨孙流落到一个无名的、荒无人烟的荒岛上,这可如何是好?鲁滨孙看到岛旁有一艘沉没的船,它利用船上的可用的物品和自己的双手,在岛上过起了荒岛生活。就这样,十几年后,他有了自己的牧场、植物园,甚至有了自己的宠物,他还救过食人族的一个俘虏,叫他“星期五”。后来,有一艘英国船正在附近停泊着,鲁滨孙和“星期五”救出船长,船长为了回报他,回到英国,整整生存了28年。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着:假如我和鲁滨孙一样生活在荒岛上,靠船上的有用物品和自己的双手生活,你能生活28年吗?我被鲁滨孙百折不挠的精神所征服。他从一开始的绝望到现在的知足安命,积极向上,他与大自然的斗争从这一刻打响。“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正是鲁滨孙有顽强的毅力,他才适应了荒岛生活。他可以生存在荒岛上生活28年之久!你再想一想,如果鲁滨孙是个懦夫,对这片新环境产生绝望感,有可能他就死去了。这一切都在告诉我们——人生只有靠你自己,只有你的双手才能让你造福,靠着自己的双手做人才是最强者!
现在的孩子是温室里的花儿,经常受父母宠爱,很少受过挫折。我们应该像鲁滨孙学习,不怕艰险,勇于跟大自然作斗争的精神,压力越大则越坚强,我们要把压力换成动力,跟鲁滨孙一样,勇于挑战自我,相信自己,让我们的拳头高举头顶,大声地说:“我可以做得到!”放眼到历史中,无数革命先烈为了取得祖国的解放,便抛头颅,撒热血,总是为人民的利益放在前,把自己的性命抛在脑后。他们就是最可爱的人,也是最勇敢的人;放眼到现在,无数学子为了攀上人生巅峰,吃了多少次苦,花费了多少努力,终于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好大学。
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我们要直面现实,增强跟困难作斗争的信心,这样在绝望中就能看到希望。我从这本书中的精粹,让我的人生起航。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敢于挑战自我,和鲁滨孙一样,做最强者!
度小王子读后感完整文档篇十四
利用寒假的假期时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做鲁滨孙的人、独自在孤岛上生活了三十五年。他在孤岛上经营种植园、种庄稼、驯动物为家畜、救野人。
最终、他顺利离开孤岛、开始自己的生活。读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我认为、我们应当培养自立能力、自力更生、为将来的独自生活打好基础。我们应学习鲁滨孙的种种优秀品质、比如:热爱劳动、不怕困难、积极向上、乐观自信等。
度小王子读后感完整文档篇十五
在这个暑假了,我阅读了一本由英国小说家笛福所著的《鲁滨逊漂流记》,说起鲁滨逊我就想起书中"不幸当了奴隶"的那一章。鲁滨逊是一个勇敢正直,能吃苦耐劳。他有一个理想,就是成为一名航海家,为了实现这个理想,他不管父母的阻止,毅然放弃了富裕的生活,坚持"出海",独自一人来到伦敦,随后,他认识了一个船长,并加入了他的航海队伍,但不幸是,一次出海时他们遇上了海盗,而且被海盗击败,他们全都当了俘虏。两年过去了,一次机会,鲁滨逊和一个朋友佐立悄悄地逃跑了,随后他们就开始了自己的生活。鲁滨逊使我感觉到他是一个非常勇敢的人,他以后的生活必定会遇到许多困难而且十分艰辛的,他们必须克服独立生活中的艰苦与困难。
鲁滨逊在离开故乡35年的经历中,教导了我们做人要勇敢,要勇于克服困难,而且我们人生要有一个坚定的目标,要像田径运动员一样,向终点冲刺。要想鲁滨逊一样能吃苦耐劳、勇敢向前进。若没有这种精神力量的支持,那哥伦布也就不能用行动证明地球是圆的说法了,就因为有这种不朽的精神存在这,那么中国人民才能在抗日战争中战胜日军的侵袭,我们做人就要有鲁滨逊精神一样!
假如鲁滨逊没有他原来的精神,那他只能在命运的失败和挫折中倒下。
我认为《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教会了我很多的人生道理。
度小王子读后感完整文档篇十六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余华用类似新写实主义小说的叙事风格——零度介入的方式来展现《活着》的悲剧美。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活着》高中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余华称(活着)是“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这是一部充满血泪的小说。经过一位中国农民的苦难生活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讲述了眼泪的丰富与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这是余华对他这部书的评价。
的确,我这个12岁的少年也深有体会。尤其是有庆,凤霞,二喜和苦根接二连三的死,让我感到了命运对福贵的不公,然而,命运又让他从原先的阔少爷转变为一个本本分分的农民,没有成为地主,免遭_时期的一死。也许活着就首先要为本身,在去研究所谓的“身外之物”。
此刻,我在想想那多少无知的青年,他们误入歧途也许是以为一个物质的享受,他们的人生没有历史,真是该好好读读这本书。生活会让你觉得离不开它,除非你真的从根儿上就不想好好活着。
朋友们,醒来吧!寻求你生活的灵魂的天空。
活着?活着为了什么?
当然,有很多人毫不犹豫的会说活着为了享受眼前美好的生活。
故事中的主人公福贵,是个典型的旧社会败家子。出生于富贵之家,从小到大不愁吃不愁穿,有个三从四德的妻子,也使他彻底成为了嗜赌成性、没有理想、没有责任、没有烦恼的败家子。这时的他活着也只是为了享受眼前美好的生活。
当福贵嗜赌成性后,慢慢的他把所有时间、所有的钱、所有的家当都输光了。一家老小从华丽的大宅搬进了茅屋里,也因此父亲去世了。母亲生病倒下,家珍拿出两块银元让福贵去城里找郎中治母亲的病,可是福贵却被他党拉去当壮丁,每天在坑道里听着枪炮声,饿着肚子哆嗦过着日子。这时的福贵只想着家人,为了能对家人好而活着,愧疚的活着。
当福贵回到了家,母亲已经去世,凤霞因大病而变得聋哑,儿子不认得自己。但他没有再幻想荣华富贵,他只是踏实的劳作,肩负起做父亲,做丈夫的责任。他活着只为了责任。
可是上天总与福贵开着玩笑,儿子,女儿,妻子,女婿相继的离他而去。这是福贵的报应吗?这时的福贵活着又为了什么?我百思不得其解。
余华书中写道:“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福贵只剩孤零零的一个人,但他坚持活着。我慢慢地读懂了,他在经过了人生百态后,学会了坚持,学会了忍受,为了活着而活着。
上天给予我们生命,同时给予我们苦难与幸福。但,不管怎样,生命仅仅只是存在的形式,苦难与幸福只是其中的小插曲,为了自己而活着,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
在福贵身上我们看到了旧社会农民的缩影,但将他放大,我们却是看见了许多农民的辛酸。以《活着》为书名,我想作者是想让人们记住的不是死亡,而是被它衬托后的生存,是学会了承受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的“活着”。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
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齐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向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所以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
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职责,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可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所以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职责。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应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可是的生命。
老人叫福贵,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之后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并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仅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仅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我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活着”这两个字眼对常人来说平凡得很,但是对于《活着》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富贵”而言,却意义深刻。
富贵原本是个富家子弟,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无忧生活。他不把父母当回事,对妻子的辛苦劳累不屑一顾。最可恶的是他那吃、喝、嫖、赌的陋习,挥霍光了老一辈留下的所有家产。他的父亲也被他气死了。可是这时忏悔已经来不及了。从此,他只能过着一贫如洗的生活,饱受着为生计而奔波的劳累、苦楚。他怎么也没想到命运会一次又一次地捉弄他,让他的心灵遭受一次次与亲人离别的痛苦,最后只剩下了他一个孤家寡人苟活于世。
生活形成的巨大反差,使福贵努力地重新生活,这位历经沧桑和磨难的老人将苦难消解于自己的忍耐和平静之中,坚强地挺了过来。
生活本身就是一位好老师。是生活渐渐让游手好闲、薄情寡义的富贵变成了一个任劳任怨、百折不挠的家里的顶梁柱。如果没有经历后面的变故,他可能一辈子也无法体会到活着是多么美好和幸运。
在每个人生活的道路上,每一段都是那么刻骨铭心,每一次都让人大汗淋漓,生容易,活不易。人生的道路,就像波浪形曲线高高低低、起起伏伏。虽然走起来非常辛苦,但是它却通向我们人生幸福的道路。只有攀过那危峰兀立的高峰,越过那一条条一望无际的山谷,才能真正体会到活着的意义。
让我们以积极乐观、自强不息的态度面对生活,走好每一段生活的旅程!
度小王子读后感完整文档篇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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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乃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穿越时空的巨著,在我国小说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2022《红楼梦》读后感想,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一曲红楼蕴含人间悲欢情愁,是多少人留下了惋惜之泪。
曾经,我一直认为那富丽堂皇的大观园是温柔的女儿乡,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地方。而现在重读红楼梦的我知道自己错了。在那如此富裕的红灯绿酒生活下,竟掩盖了世界如此肮脏的一面。小说的内容很多,但令我最动容的贾宝玉和林黛玉那爱情悲剧。
或许吧,林黛玉是有些小肚鸡肠。但我们仍从她的一言一行中感受她的温柔与多才。我也并不否认薛宝钗很完美,她的大方,孝敬是书的亮点。但是,她在完美,也只是封建社会的塑造品,没有自己的思想,如娃娃般只知道一味的服从长辈的命令。相比之下,叛逆的贾宝玉和孤寂冷傲的林黛玉却给我另一番体会。
“花飞花谢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也许有人会说花谢是自然规律,又那样假惺惺的葬花呢?你们不懂,黛玉这是把花比喻自己,感叹自己会不会这些花一样,等到花期一过,也会像花儿一样孤零零的落下,没人问?我只能佩服作者了,黛玉葬花已经暗示了最后她悲惨的结局。
当所有人都沉浸在与亲人团聚时的喜悦中,只有黛玉在哪独自一人伤心。没人会懂她,自从她踏进贾府的那一刻,她必须小心谨慎,注意自己的言行,一不小心说错了什么或做错了什么,就会惹来人的嘲笑。寄人篱下久了,使她变成了在一些人看来小肚鸡肠的样子。
当贾府一片喜气洋洋时,所有人都在为贾宝玉和薛宝钗的婚事做准备的时候。潇湘竹院却是另一番景象,面色苍白的黛玉等着贾宝玉的到来,没想到等待的却是心上人要成亲的消息。哭,恨已经无济于事了,黛玉带着无奈走完了自己的一生。
有些人认为这本书无非只是写了一个三角恋爱的纠葛,但《红楼梦》也折射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人们不知反抗的观念。·葫芦僧乱判葫芦案,尤二姐的吞金自尽……都证明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我们要有反抗精神。如果当时薛宝钗不答应嫁给贾宝玉,那故事的结局就不会这样了。所以我们在现代这个社会,要有反抗精神,不要到以后再后悔!
红楼梦作为中国的四大名著之一,其历史意义与价值就不用提了。其作者曹雪芹更是一位杂家,这些在书中各种细节中都透露了出来。而在前十回最令我赞赏的便是第一回中一个跛足道人吟唱的一首脍炙人口的《好了歌》。细细品味其中的歌词,不禁感触很深。“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仅从字面来看,我们便不难看出这句话其实是揭示了当时人们追逐名利的现象。
人们为过上流社会的生活,便拼命地追逐功名利禄,此乃人之常情。别说那个时代的人了,在当今社会,人们又何尝不是呢?物质化的逐流已“深入人心。在那些芸芸众生眼中,有钱有地位才能幸福。但殊不知再高的地位也终有消逝的时候;再令人羡慕的英雄也会成为过眼烟云。所以我们没必要太过追求功名利禄,做好本分的事也能快乐一辈子。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此句和上一句要表达的语意差不多。训戒人们不要太过看重金钱。俗话说;“钱乃身外之物”、没错钱并不是万能的。它既不能衡量生命也不能衡量感情。不管生前聚集多少财富,死后都无法带走它们。况且你在生前过于吝啬,拼命积累财富,到死后这些财富不都白白浪费了吗?正如小品《不差钱》里所说;“世上最痛苦的事情就是人死了钱没花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这句反映的现实问题就更熟悉了。“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在如今,这一美德有多少人能继续将它发扬光大下去?关爱孩子的父母处处都是,而孝顺父母的子女却有几个呢?每当在新闻中看到那些因不孝顺父母的子女被告上法庭,我不禁在心里默念这句歌词。
最近,某地方台重播经典电视剧——老版《红楼梦》,闲暇时间便又追了几集。经典就是经典,有嚼头。无论经过多长时间,再看时总有一些新的体会与感悟。
曾经看到很多的点评,在红楼众多女子中,最得人心的是薛宝钗。无论是读者还是老太太、夫人、一众的丫鬟婆子心中,她都是个端庄大度能容忍的主儿,俘获一众人心。就连宝玉身边的袭人,将来是要做宝玉的妾,心里都愿意让宝钗来做将来的宝夫人,只因为这样的主子好相处。
宝钗确实是个端庄的大家闺秀。不似林妹妹似的,动不动就与宝玉耍性子闹脾气,也不会因为礼物来的迟些便揣摩人情的冷薄。在王夫人因为金钏与宝玉调笑而将其打骂撵出府去后,金钏不堪这番遭遇投井身亡。后来王夫人回过神来,觉得自己难辞其咎,流泪伤心,懊悔不已,宝钗却一味把责任推到了金钏的身上,道她年轻贪玩不小心失了足,纵使别的,也是脑子糊涂之人。看到这里,惊觉宝钗之冷漠,竟如此说一个枉命的烈女子。宝钗的心机之深,令人发寒。她此时宽慰本就犯错的王夫人,虽然能令王夫人欣慰,为他日自己的前程谋利,但到底于道义上有所失。宝钗到底是工于心计之人,纵然一味的不与人计较,多半也是因为并不把他人看重罢了。
后又看到薛蟠因为妻子夏金桂的挑唆,对无辜的香菱一番怒打。薛姨妈怒而指责薛蟠,为香菱打抱不平,可以说是明是非,有爱心有正义感的了。宝钗是与薛姨妈一同听到吵闹声前来的,却没有为香菱说上一句。只道不要因为一个香菱而伤了家人和气,卖出去就是。剧情到此,更觉宝钗之人,真是面热心冷之至了。从这两件事里,不难看出宝钗之人,虽是心中是非人情世故无一不察,却从来没有为谁而出头为谁而打抱不平。在她心里,有自己的一套做人哲学。这哲学让她从不沾惹是非,保她进退有余,却失了一份真性情。人无情字,纵然是一身的优点,也不会让人觉得可爱。
想来宝玉亲近黛玉,也多是因为两人都有一份真性情。在当时的社会里,这样真性情的人少之又少,像宝钗一样有一套处世哲学的人却多之又多。
《红楼梦》既是女子的歌颂,却又是女子的悲剧,它是中国古典文学中不朽的巨著,在以往的中国你,古典文学中尽管有许多美丽的女子形象被塑造,但也不过像《牡丹亭》这类,敢于为自己的爱和幸福而斗争的“女子觉醒”形象,而红楼梦中却带来的是全新的也是前所未有的,那就是对女子的尊重,就像曹雪芹本人所说:“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我堂堂须眉,诚不若比裙钗,我实愧则有馀,悔又无益,大无可如何之日也。”他依他所想而写,也因此写出了不朽。
《红楼梦》是对女子的颂歌,赞美黛玉“世外仙妹寂寞林”宝钗“山中高土晶莹雪”,湘云“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寄月光风耀玉堂”,妙玉“气质美如兰,才华馥比仙,天生孤僻世罕见。”……但又是女子的悲剧,含恨结郁而死的是林黛玉,青春守寡的是史湘云,李执,出嫁一年就被丈夫折磨而死的是贾迎春,远嫁他方的是贾探春,对人生悲观绝望而出家的是贾惜春,跳井而死的是金钏,含冤而亡的事秦可卿和鸳鸯,被强盗强抢去的是妙玉……她们都是“红颜薄命”是注定没有好结局的人物。
《红楼梦》中的悲剧震撼人心,使人荡气回肠,不仅仅写了一群青年女子的毁灭,也写了整个贾府的衰落。许多人曾说这就是整个封建社会衰落的象征。但从精神上、思想上,却是因贾宝玉,这种新思想人的出现,宣诉这个社会的不合理性,这才是封建社会衰落的真正预兆。
看了《红楼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其中各色各样的人物,在曹雪芹的笔下,每个人都描写的栩栩如生,幽默风趣的刘姥姥,她几进大观园,一个农村老妇凭借自己幽默赢得贾府的喜欢,看来具有幽默风趣的人在人际交往中确实有很大的优势,一个有幽默感的人能给人以亲切、快乐,没有幽默就像灰蒙蒙天空,没有生机;颇像女强人的王熙凤,在处理贾府事务时游刃有余,深讨史老太君的喜欢;温柔贤惠的袭人,任劳任怨,一心服侍他的宝二爷,等等形形色色的人物。当然,主角还是调皮的贾宝玉和多愁善感的林黛玉,他俩真心相爱,互相爱着对方,但由于受到封建思想的压迫,最终导致了一场爱情悲剧,黛玉伤心而死,宝玉气疯出家,唉!人生的悲剧莫过于有情人终不成眷属。在当今爱情悲剧时常发生,为的不过是利益而已,在我看来,爱情需要宽容,需要真诚,多些付出,敢爱敢恨,愿世间少一些烦扰,愿爱情少一些悲剧,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同时荣宁二府由盛转衰也警示着人们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荣宁二府仗着宫里有人,家里有权有势就大肆浪费,毫不节俭,最终入不敷出,变卖家当,死的死,走的走,落得个家破人亡。俗话说得好读史可以明鉴,我们应该牢记的是这些教训。当今关于《红楼梦》的见解很多,本人也不敢妄作评论,只想和大家分享下我读《红楼梦》的一些想法,如有不当的地方望老师多多指教。
度小王子读后感完整文档篇十八
母爱,便如那闪烁的繁星,闪耀着你的和蔼慈祥;人类之爱,便如那绵柔的春水,涤荡着你的人性光辉;自然之爱,便如那皎洁的月光,折射着你的生命激情;童心之爱,便如那清脆的童声,唱响着你的天真纯洁。我想《繁星春水》就是爱的哲学最完美、最贴切、最真实的诠释吧。
母亲呵!撇开你的忧愁,容我沉酣在你的怀里,只有你是我灵魂的安顿。诗人毫无保留地赞颂了母爱。温柔慈祥的母亲,无论是在她年幼无忧无虑地玩耍时,还是长大后烦恼增多时,总是像一座不倒的雕像陪伴着她。母亲是生命的源泉,孩子是母亲生命的派生,孩子的一切都得之于母亲。在母亲的怀中沉睡,飘荡无依的心灵才会得到安宁,得到休憩。多么甜美的母爱啊,多么伟大的母爱啊!
诗人渴求广泛的、无任何芥蒂的全人类之爱,她关爱每一位世界公民。正如人类呵!相爱罢,我们都是长行的旅客,向着同一的归宿。所希望的那样,想有这互爱来拯救万民于水火,拯救大地的未来,这是一种美好的精神追求和关爱。我看到了诗人在她柔美世界里表现了普遍的人情,旨在创建一个世间万物和谐互爱的天国。或许今天人世间已经不再洁净,甚至有了自私,有了势利,有了邪恶,一切的肮脏已将纯洁掩染。但从今天起,我们可以为明天的和谐互爱的社会做好充分的准备,来迎接那一天的到来。
当我们只会惊叹自然的神奇与美丽且从未在自然里思考过,从未在自然中得到些什么时。诗人已将时间与残花坠落于满地,飞鸟一去而不返联系着,猜想我们的生命是否也与自己所看到的一样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的确,自然给予了我们无限的警示,只要我们善于探索,用一双明丽的慧眼去观察,必能如诗人一般发现自然的奥秘。
诗人就是一首精妙绝伦的诗呵,她将爱,母爱,人性之爱,自然之爱,童心之爱巧妙的绣在了自己的诗中。我想自己的感悟再深切,再准确,也无法概括诗人在《繁星春水》中所表达的爱的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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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小王子读后感完整文档篇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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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基本属于议论范畴,但写法不同于一般议论文,因为它必须是在读后的基础上发感想。这里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活着》个人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
我总认为人世间最悲痛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当身边的人一个一个都离你而去的时候你才明白什么叫痛苦。
当生活在80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明白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当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当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一次次邪恶的观念充斥着我们的大脑时,我们是不是应当冷静的思考一下人生的意义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第一件事,千万别为自我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活着》。
余华说“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因此,忍受与苦难造就了活着。
看书过程中对作者文笔无比佩服,用第一人称讲述他在田间遇到的这个叫福贵的老人的一生。却又恨他,恨作者一次次给我们一点点美好,一点点希望,却更把我们推向更大的深渊。
第一次大哭是有庆突如其来的死亡,那个早上还迷迷瞪瞪就跑去给羊割草,中午放学又光脚跑三四十里地回家割草,急急忙忙扒了饭回学校的有庆就这样,被抽血死去。怎么能让人接受呢?等看到凤霞有了美好的家庭,却又因为生孩子大出血而死。好不容易生下的苦根,却又因吃豆子而死。骗我的,生活还是这样狗屎。
我无法再像一开始那样批判福贵,将他不幸的开始归结于自作自受。鲁迅先生说人与人的悲欢并不相通,这个世界上也从未有过“感同身受”这回事。没有经历过,其所言所行都十分苍白而无力。
如果有人问我如果你是福贵,你能挺过这么多苦难,继续活着吗?我想我是不能的,但是如果我真的成了福贵,可能也是这样活着。
我以前也总觉得为了活着而活着没有意义。有一段时间心理上出现了很强的抑郁情绪,其实什么也没有发生,却感觉自己在泥潭里。在深渊,在低谷,甚至对生活失望,对人际交往无感,其实活着就是活着没有任何意义。我的经历跟福贵相比不值一提。
现在我只想好好的活着,有意义的活着。
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
“人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并不是为了其他任何事情活着。”余华如此写道,我感到有些寒冷,虽然我找不到任何理由来反驳这句话。
一般来说,人睡着年龄的增长拥有的一切逐渐增多。作者在这篇杰作里表达于此相反的观点,人在童年的时候是拥有一切,然后慢慢的失去一切,最后老无所依地死去。如此去讲述一个人的一生未免过于残酷,在他年轻的时候他拥有富贵,有一个“上辈子嗷了一生”才有的好老婆。然后所有的一切一点点的离他而去,作者作为这个故事的上帝是否无动于衷,还是说从一开始一切便已失控。不管如何我看到有庆那样死去的时候心里格外难受。金庸说他在写某些情节的时候会痛苦,余华也会为了主角而哭吗?在这个过程中是否如作者所说“是深感幸福”?不想讨论意义之类的,但只是为了把“一个故事讲得如此之好”是否能够让人接受,不过最有趣的是主角的名字居然叫做“富贵”。
萨特的存在主义认为存在就是一切,那么这么小说这这一观点的最好注脚了。但萨特还说过“人的全部意义在于行动”为何在这个故事里却是如此的无力?我们无法将其归结为时代,不然这本书就右倾得太厉害。我只能说余华同志隐藏得太好,作为一个纯粹的讲述者,他无可挑剔,能够将语言运用得如此本土化,不做第二人想。全篇没有看到作家跳出来评论,只是为了故事而故事。不管怎样,我愿意给这本小说以极高的评价,我没有看过余华其他的作品,但这部《活着》无疑已有了名著的水准。
“人为什么要活着”这个问题也许很多人都思考过。不同的人可能有不一样的答案。有的人说要为父母、家人而活着;有的人说要寻找真理而活着,就象苏格拉底以自己的无知之知;有的人说就是为活着而活着。甚至有一位老兄教导我:“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啊兄弟!”
对于这个问题,爱因斯坦说:“不必深思,只要从日常生活就可以明白:人是为别人而生存的——首先是为那样一些人,我们的幸福全部依赖于他们的喜悦和健康;其次是为许多我们所不认识的人,他们的命运通过同情的纽带同我们密切结合在一起。”我对此的理解可以归结为一个字:爱。
读了公司推荐的稻盛和夫的《人为什么活着》这本书,我感觉稻盛和夫的人生哲学和经营哲学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关于人生哲学,稻盛和夫认为人生有一种信仰是一件幸事!信仰是一种强大的力量,使你心存善念,心灵充盈,使你无坚不摧,无往不胜。关于经营哲学,稻盛和夫的核心理念是“敬天爱人”,所谓“敬天”,就是按事物的本性去做事,稻盛和夫坚持将正确的事情以正确的方式贯彻到底。所谓“爱人”,就是“利他”,秉持利他之心而活。稻盛和夫认为,获取更高的利润,对于经营者而言,对于企业而言,那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还要考虑让自己周围的厉害关系也获得幸福,也就是说,商人做生意自己要赚钱,同时买卖对方也要高兴,而且与生意有关的周围所有的人,尤其是企业员工都要高兴,这种所谓各方皆好的和谐经营模式,表达了作为稻盛和夫行商的极致,这也是他的企业获得永续的繁荣和持久的成功秘密所在。
我想,尽管我不是稻盛和夫,没有俯瞰人生的视野和点石成金本领,但我依然可以找准自己的人生坐标,明确自己所担当的角色,寻找通往成功的道路。不仅使自己活得幸福和快乐,更要因为我的存在,使周围的人感到幸福和快乐!这也许是稻盛和夫的利他以及爱因斯坦的爱的一点启示吧。
合上这本书,悲伤已经充斥了我的心灵,让我在泪水中回忆整本书的内容。
主人公福贵年轻时顽劣不羁,嗜赌成性,他并不顾家人的劝阻,最终输掉了全部家产,随之而来的是父亲去世,母亲病重。生活的残酷与窘迫让他彻底从虚无缥缈的梦境中惊醒过来,却又被国民党抓了当壮丁,他有幸在战场上苟全了性命,得以回家和妻儿团聚,然而不堪的境遇却让苦难继续上演,亲人们的相继离世成为他心中永远的伤疤。最终在暮年之时,只能与一头老牛相守,在一抹夕阳中歌咏人生牧歌。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这正是对福贵一生的最佳诠释,听起来是多么的凄凉与不堪。世间的温暖多情,冷漠与困苦让他留恋忘怀,同时也告诉我们该如何去承受巨大的痛苦,其中也折射出眼泪的内涵和亲情的可贵。我的泪水里,有感动,有愤恨,有同情,但更多的是触动我心灵的人生真谛。“活着”,一个如此简单的字眼,无需过多的解释,只要好好的活着,便是最幸福的事。
我觉得福贵是苦难中的幸存者,他心怀勇气与希望两盏明灯,指引着他坚定不屈地走下去。无论是有庆输血时苍白的面孔,还是凤霞被迫送走时簌簌的泪水,一切的不幸都已被放下,从而埋藏在心灵的最深处。福贵用行动告诉我们:“人生的道路,即便坎坷难行,也要一如既往地坚持,最终无悔而去,才算得上是无愧生命。”这就是整本书最本真的道理。
岁月不可以重来,生活也不可以再作安排,所以我们能做的,就是好好地活着。因为我们生而为人,生而为众生!
度小王子读后感完整文档篇二十
起先读冰心的《繁星》《春水》两部小册子,总共才用了两个小时,并未留下什么深的印象。后来再读这两部小诗集时,用了四五天。读的时候,也不曾有什么“特别的感触”在里头,只道是平平淡淡地将一些“零碎的思想”整合一集罢了;也只是平平淡淡的文字,并未有什么“诗的韵味”。
看完后便交给了另一位同学。看罢,她便问我《繁星》第一首是何意义。我摇头表示也难理会。她便说道:“我也不知是什么意思,只是想起个故事来:同一个班上有两个学生,他们互不交谈,只是默默地将对方当做榜样,以此成绩均名列前茅。……”听罢,我猛然一惊。再看看那首小诗,写道:
繁星闪烁着——/深蓝的天空/何曾听见他们对语?/沉默中/微光里/他们深深的互相颂赞了。
它的意义正在于此吗?
以此而言,在这些平淡的、短小的文字里,藏着多么深刻的思想啊!
童年/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
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
这是对“童年”的多么美妙、多么深刻的阐释啊!
也许,这样的写作,才最适合“冰心”的名字:心如冰山,而山下的火种,正迸射着生命的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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