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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小时工协议篇一
甲方:
乙方: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与甲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本协议期限为______月。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止,协议期满双方应以书面方式办理续延手续。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员(以下简称员工)的岗位和人员数量如下:
________岗位,人数________,工作的内容________,工作地点________,派遣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甲方承担对员工的用人单位义务,乙方承担对接受的员工的用工单位连带责任义务。乙方承诺,以上岗位工种符合国家关于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要求,并保证没有将延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情形。
1、工作时间:员工在乙方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每天工作________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员工。
2、休息、休假:按国家和乙方的________规定执行。
3、乙方负责保障员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员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1、员工享有与乙方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给员工的劳务报酬。
2、甲方与乙方商定的员工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__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银行发放)。
3、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员工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_____种方式:
(1)员工实行月薪制,每月为________元,具体办法按照乙方规定执行。
(2)员工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员工的基本工资为每月________元;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根据乙方规定执行。绩效奖金由乙方直接发放。
(3)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乙的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________。乙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员工与本单位同岗位______%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员工在乙方连续工作的,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员工实行工资调整。
1、员工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双方商定,员工的社会保险按照下列第_____种方式结算:
(1)甲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乙方直接发放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结算一次员工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2)由乙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负责按月向甲方结算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工资费用、社会保险费和劳务派遣服务费。
2、费用结算标准:
(1)劳务工工资费用由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及应发放的员工的工资总额按月支付甲方。
(2)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由甲方负责,保险费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按照派遣员工总数每人每月________元标准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的________%收取劳务派遣服务费。
3、乙方每月________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甲方账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4、甲乙双方不得向员工收取任何费用。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非违约方和企业工会,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确定。乙方违约,按甲方奖惩办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劳务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劳务派遣小时工协议篇二
甲方(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注册所在地:
乙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注册所在地:
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派遣临时工至甲方工作事宜,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合作的原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按甲方用工时间要求,为甲方组织输送劳务工,甲方按议定标准支付乙方劳务费等相关事宜。
一、合同期限及劳务费用:
1.合同期限暂定为6个月,人数为50人,自20xx年03月09日至20xx年8月31日止。
2.本协议期满,经过双方协商后可续约,反之则本协议终止。
3.如一方要解除合约或续约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议定。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派遣员工有如下情形的,甲方可以提出退回及更换,乙方须及时根据甲方的要求退回和更换:
a、发现患有传染病、精神病等疾病者。
b、严重违反甲方所提供的厂方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
c、不能胜任甲方的工作岗位的。
2、甲方给乙方派遣员工合理岗前培训及不可存在歧视行为。
3、甲方应为派遣工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劳动安全条件,必须将派遣工派到无毒、无害、无高危险的岗位,劳务工因工受伤或死亡或非因工受伤及死亡所造成的伤亡意外事故,由乙方协助处理工伤社保或商业保险理赔工作,但社保工伤理赔或商业保险理赔后所涉及到的员工工伤期间工资,治疗费、及工伤补偿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4、甲乙双方可就劳务工是否购买从化单工伤社保进行友好沟通,如甲方要求乙方劳务工需要购买从化单工伤保险,则甲方按照每月每人支付35元的单工伤社保费用,反之则无需支付该费用,但因此产生的用工风险均由甲方承担。
6、甲方每月至少保证劳务工休息2天,每天工作时间不超12小时,特殊情况除外。
7、乙方派遣工进厂甲方不得向其收取任何费用,甲方免费提供工衣、厂牌及必要的劳保用品(员工离职后,必须将厂牌交还给公司),甲方不可以随意解雇乙方派遣员工,如甲方随意解雇乙方派遣工的需按500元/人的费用赔偿给乙方。如有违纪事件需要解雇时,甲方应通知乙方负责人,以便双方共同协商处理。确定事实无误后,甲方可以退回乙方劳务工。
8、甲方派遣的劳务工必须严格遵守工资保密原则,不能向我司员工吐露有关薪资收入信息,若有发现,合同终止。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岗位的各项工作标准和要求输送派遣工:
a、员工年龄在16至43岁之间,民族不限,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乙方劳务工需要入厂面试通过后,由乙方组织员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为劳务工先自费,后凭体检发票报销的形式由甲方进行支付,期间如属员工自行离职的除外。
b、无任何传染病或精神病等不符合用工条件的疾病。
c、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1寸相片两张。语言沟通无障碍。同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生产用工要求,经协商后,增加或减少派遣员工。
2、乙方负责做好所有员工的思想和稳定工作,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按50名(含50人)派遣配置一名驻厂管理人员(协助管理),并发管理人员1800元/月的工资。甲方提供免费吃住。
3、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服务期间,需要服从甲方工作、生活、住宿、上下班和休息等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甲方规定的,按甲方规定处理。并通知乙方管理人员出面协助。
4、乙方派遣工到达甲方时,要向甲方提供派遣人员的花名册,以便双方协调管理。
5、中途出厂人员空缺岗位,乙方应及时补充上岗人员。
6、乙方派遣员工因为个人原因造成甲方重大损失或违纪犯罪的,甲方将按照贵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罚,派遣员工应承担相应的赔付及法律责任,乙方协助解决。
7、乙方劳务工有权拒绝甲方的违规操作要求,如因该违规操作造成派遣工受到身体损害,甲方应对受害派遣工予以赔偿,并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
四、费用结算。
1、甲方每月号前,将乙方上月劳务人员的考勤表发送到乙方客服人员,乙方在收到考勤表后应在2天内进行审核确认后,发送给甲方。
2、甲方收到乙方核准后的考勤表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确认。
3、双方确认费用无误,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根据应当收取的费用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劳务费用发票后应当于当月15日前以转账或支付现金的方式将费用支付给乙方,转账账号见附件一。
4、甲方无乙方认可的正当理由而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及劳务服务费,逾期3日以上的,从逾期之日每日按应付款的1‰比例向派遣员工加付滞纳金,乙方并保证足额补缴并承担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承担由此而造成的劳动争议等纠纷所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
5、乙方劳务员工的工资由甲方代为发放,按照甲方薪资发放时间执行,具体薪资结算标准为的,甲方则需要支付300%的加班工资)。
6、甲方须在协议期满。
四、附则:
1、双方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甲乙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及甲乙双方的商业秘密。如一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则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并付相关法律责任。
2、本协议未提及之事项或未尽之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解决,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可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劳务人员,包括离职后三个月内,不能编制为工厂正式工人,如有违约,甲方应按1000元/人的费用赔偿给乙方。
5、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整体劳务市场单价提升,甲乙双方应协商进行调升单价。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派遣小时工协议篇三
甲方单位名称:乙方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乙方因工作需要,接收甲方输送劳务人员赴乙方从事劳务兼职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劳务合作协议:
协议期限:根据乙方需要和要求,自20xx年01月04日起至20xx年01月09日止,甲方向乙方推荐各类兼职人员。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对求职人员进行职业指导;。
2、将求职人员个人信息录入人才库,并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
3、组织和管理劳务派遣人员。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一、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乙方必须根据甲乙双方商定的工作岗位和人数安排劳务人员工作。
2、乙方必须为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按规定向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工作时间。
1、乙方安排劳务人员一天的工作时长不低于8小时(低于8小时工作时长时工资以8小时计算)。
三、劳务报酬。
1、乙方根据甲乙双方商定以白班___元/小时(不含税)、晚班___元/小时(不含税)计算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若需代开发票,需在总劳务报酬基础上加收___%税金。
2、乙方须于__前将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发放清册交甲方,并将劳务人员全部的劳务报酬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甲方。
3、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由甲方负责发放。
解除或不得解除与劳务人员劳务关系的规定。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在劳务协议期限内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务关系并退回甲方处理:
1、严重违反乙方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乙方按本条第4、5、6项解除与劳务人员劳务关系的,必须提前_2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务人员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由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劳务关系:
l、乙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乙方采取搜身、体罚、侮辱等方式,严重侵犯劳动者人格尊严的;。
3、乙方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书面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
1、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如当地仲裁委员会无法仲裁,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派遣小时工协议篇四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委托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合同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1、甲方按照乙方用人需求,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
2、甲方输出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劳务费(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社会保险费和输出劳务服务费。
2、劳务费用各项标准: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甲方按照每人每月元标准收取输出劳务服务费。
3、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每月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甲方帐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每月日前支付。
4、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根据乙方的用工需求,天内提供合适人选供乙方考核,对乙方确定的用工对象,甲方在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
2、甲方每月日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代扣)。
3、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伤、生育事宜,由甲方负责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
4、乙方辞退的劳务派遣人员由甲方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甲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6、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拖欠各类应付资金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与其签订《上岗协议书》,明确劳务内容以及要求和工资(劳务费用)标准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要配合甲方处理,有关处理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劳务派遣小时工协议篇五
第九条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或侵害乙方和派遣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及索赔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意见后的10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二)乙方有权提出对甲方因违反《劳动合同法》及本协议的约定擅自解除本协议进行经济赔偿的要求,甲方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第四章费用及结算。
第十条甲方须于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劳务等费用(如遇到休息日或者法定节假日可以适当顺延)。
第十一条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费用后,须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并按时支付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按时缴纳派遣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如遇有特殊情况,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劳务费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向乙方说明原因。
第十三条甲方不按协议规定的付款,乙方可向甲方发出付款要求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30天内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时,甲方应承担从拖欠之日起的违约责任,如超过60日仍未能支付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向甲方追索所欠费用。
第十四条加班费的计算及发放按照甲方现行规定执行。
第五章协议终止。
第十五条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
(二)发生不可抗力(自然伤害,经济危机等)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三)协议任何一方宣布破产、依法解散、关闭或撤消;。
(四)协议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因违约致协议终止的赔偿问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本协议有关约定执行。
第六章争议处理。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七章其他条款。
第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约定。
第十八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因颁布新的《劳动合同法》造成本协议条款必须进行修订时,均应以新的法规为准,并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不认真履行协议,造成损失应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本协议的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如协议任何一方意欲延长本协议书的期限,则应在本协议书期满前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书面协议约定。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分送甲乙双方财务部门一份备案。
第二十二条乙方派遣到甲方的员工,每个员工以12个月为一个派遣周期,期满后,甲方可将被派遣员工退回给乙方。如果期满后,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无法退回给乙方的,则书面通知乙方续延派遣周期,没有书面通知的,则自动续延一个派遣周期。
第二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北京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一、派遣合同期限:
3、本合同期限不少于1年,合同期满若甲方不再需要乙方所派遣的员工,需提前30天通知,可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本合同。如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则视为该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
甲方使用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岗位、人数及结算标准以双方签字盖章的附件为准。
(1)岗位,人数,工作的内容,工作地点: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日工资标准(税后):。
(2)岗位,人数,工作的内容,工作地点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日工资标准(税后):。
(3)岗位,人数,工作的内容,工作地点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日工资标准(税后):。
(4)岗位,人数,工作的内容,工作地点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日工资标准(税后):。
三、劳务人员招聘。
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招聘派遣人员。
2、甲方的招聘要求具体为:
a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50周岁之间;。
b不限制学历,不要求提供职业技能证书。
3、甲方在保证乙方派遣人数的情况下,有权选择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
四、劳动保护。
1.乙方在派遣前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的职业道德、交通安全法规等教育。
2.甲方负责入职后的劳动纪律和安全教育,并将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务人员。
3.甲方应向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劳防用品。
四、工作时间。
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严格执行以下的工作时间制度:
1)员工在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为每天工作10小时,日工作时间为早8点至晚7点。
2)每月工作日不少于26天。
五、劳动报酬。
1.由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享有与甲方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2.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且根据经济效益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
3.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收入由甲方按约定时间(每月10日)委托银行及时转入乙方企业银行账户,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劳务工资发放给劳务人员,甲方应负责代缴劳务人员的个人所得税。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本市户籍的劳务人员城镇社会保险、小城镇社会保险、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其他应缴纳的保险金费用。
2.乙方负责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劳务人员到区社保中心申报缴费手续。
3.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外省市劳务工的综合保险及社保费用。
4.乙方负责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外来从业人员到区外劳所申报缴费手续。
5.乙方每月按时向甲方报送加盖公章的《派遣人员参保缴费清册》(社保、综保等)。
7.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加班、节假日上班,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八工伤处理。
1.劳务派遣协议内被派遣劳动者发生工伤的,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并在合理期限内出具相关情况说明。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伤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乙方向劳动及有关部门申报。
3.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乙方按法律规定配合处理,工伤的医疗费由甲方垫资处理。工伤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生赔付以外的具有法律依据的相关合理费用(包括医疗、救护、交通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管理责任。
1.劳务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由双方共同处理,乙方做好善后工作(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工伤理赔等)和家属工作及外来人员住院理赔工作。
2.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增强其法制观念、安全意识、遵守用工方的厂纪厂规,并做好对劳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跟踪服务工作。
3.乙方应协调甲方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关系,处理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与甲方发生的劳动争议。
4.乙方处理劳务人员在甲方务工期间其他与务工有关的事宜。
十一、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或擅自变更本协议约定,侵害派遣员工权益的,应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包括受损方因维权而产生的诉讼案件受理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保全费等。
2..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而延迟付款,应向乙方按每日应付款额0.5%的比例加付滞纳金,给乙方和派遣员工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任何一方违法或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应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若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2.协议首部约定的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和电子邮件地址等为双方指定的有效联系方式,任何从其发出或接收到的信息均视为获得了充分的授权和认可。
3.本协议以中文及(或)英文等多种文字书写,若出现中外文版本释义不一致时以中文版本为准。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及通讯应以中文及(或)英文的形式通过传真及(或)专人派送(包括快递)及(或)挂号信及(或)邮件方式送达双方约定的地址和联系人,双方变更以上信息均应提前10个工作日告知对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信息变更方承担。
4.双方根据本协议而交付、确认的全部文件、表格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的签署日期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派遣小时工协议篇六
甲方:乙方:地址: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由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现就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派遣名乙方员工,派遣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试用期周。甲方安排所派遣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劳务服务费用。
劳务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1.年龄周岁;。
2.身体健康,经市级医院体检合格;无传染病和重大疾病;。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女性无身孕,不在产后修养期或哺乳期。
二、劳务人员的招录和变更。
劳务人员是乙方员工,由乙方负责招录,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应该按照择优的原则向甲方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对被派遣人员进行变更的,应及时书面提出,并签字盖章。
三、甲方的权利。
1、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选择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并安排和调整劳务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和考核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2、劳务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将其退回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在___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
(2)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3)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岗位操作规程;。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被证明患有慢性病、传染病以及其他重大疾病不适宜从事相关工作;。
(6)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
(7)甲方经营发生重大变化;(须提前___天通知乙方);。
(8)派遣期未满,被派遣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3、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向劳务人员索赔,乙方有责任予以协助。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甲方的义务。
1、告知劳务人员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岗位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注意事项。
2、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
3、凡甲方要求在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的,应提前___日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乙方同意后,方停止派遣或更换。
4、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处理,并做好现场处理工作。
5、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具体费用和支付方式见本协议第六条的规定)。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办理劳动合同的鉴证手续,对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2、根据甲方要求,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对于甲方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规定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受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3、负责对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和安全培训。
4、负责建立、接转和管理劳务人员档案。
5、负责按时足额发放劳务人员的工资和福利。
6、负责为被派遣的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对由于乙方未缴、迟缴或少缴劳务人员社会保险费用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7、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因工伤(亡)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社会保险机购按政策规定支付外,按法律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通过乙方支付;但如属派遣员工自身过错所造成则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8、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索赔,并负责落实赔偿责任。
9、定期或不定期地到甲方了解劳务人员的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根据甲方要求,协助对劳务人员的日常管理。
六、费用的标准和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劳务费用的标准为每人每月元(不含税费)(大写:圆整)。
2、劳务费用在每月10日前汇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劳务费指员工工资、社保、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劳务管理费)。
七、协议的变更、解除、期限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条款。在协议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变更或解除。
(二)本协议有效期年,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
(三)本协议期满前___日,甲、乙双方应协商办理协议终止或续订事宜。未及时办理的,在协议终止后,若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则视为续订派遣协议,甲、乙双方应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八、其他。
(一)工作内容及时间作为附件体现。
(二)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派遣小时工协议篇七
甲方(派遣单位):乙方(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劳动者为乙方提供劳动的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被派遣劳动者数量、派遣岗位、派遣期限。
甲方向乙方派遣的人员数量、从事岗位和派遣期限如下:
1、甲方派遣(人数)到乙方(岗位)从事(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为,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派遣(人数)到乙方(岗位)从事(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为,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派遣(人数)到乙方(岗位)从事(工作内容),工作作地点为,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具体被派遣劳动者名单详见附件。
第二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乙方按照相关规定负责申报并征得甲方同意,在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并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2、休息、休假:按国家和乙方的规定执行。
3、乙方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被派遣劳动者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三条劳动报酬。
1、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乙方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乙方商定的被派遣劳动者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银行发放)。
3、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种方式:
(1)被派遣劳动者实行月薪制,每月为元,具体办法按照乙方规定执行。
(2)被派遣劳动者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被派遣劳动者的基本工资为每月元;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根据乙方规定执行。绩效奖金由乙方直接发放。
(3)被派遣劳动者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乙方的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乙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被派遣劳动者在乙方连续工作的,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实行工资调整。
第四条社会保险。
1、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和被派遣劳动者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被派遣劳动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双方确认,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按照下列第种方式结算:
(2)由乙方负责发放被派遣劳动者工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负责按月向甲方结算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五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被派遣劳动者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
2、乙方安排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被派遣劳动者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负责定期为其进行健康检查,并按每月元的标准向其支付岗位津贴(补贴)。
3、乙方及其管理人员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被派遣劳动者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被派遣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被派遣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负责及时救治、保障其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的义务。甲方应按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5、被派遣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派遣劳动者。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方共同负责教育被派遣劳动者,按照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被派遣劳动者按约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甲方及被派遣劳动者协商延续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被派遣劳动者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对被派遣劳动者义务,或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被派遣劳动者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乙方向被派遣劳动者承担责任。
4、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情形的,乙方有权将派遣劳动者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规定处理。
第七条本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协议。
2、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
第八条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工资费用、社会保险费和劳务派遣服务费。
2、费用结算标准:
(1)劳务工工资费用由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及应发放的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总额按月支付甲方。
(2)被派遣劳动者的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由甲方负责,保险费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
(3)甲方按照被派遣劳动者总数每人每月元标准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的%收取劳务派遣服务费。
3、乙方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各项费用结算清单,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由甲方向乙方开具正式的发票。乙方收到发票后日内向甲方支付劳务费及相关费用。
第九条其他约定: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生产经营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派遣劳动者的;。
(2)克扣被派遣劳动者工资福利的;。
(3)同时安排被派遣劳动者到乙方和其它公司工作的;。
(4)在派遣期间未经乙方同意将被派遣劳动者从乙方抽走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被派遣劳动者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和赔偿责任:
(2)乙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
(3)乙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被派遣劳动者劳动的,或者乙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被派遣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3、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的,每迟延一日按未付款的%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如延迟时间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撤回被派遣劳动者。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解决。
第十二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双方可在协议期满前协商办理延续或者终止手续。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务派遣小时工协议篇八
甲方:(实际用工单位)。
甲方因工作需要,委托乙方提供劳务派遣,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派遣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1.甲方将根据其业务需要,适时向乙方提出劳务派遣需求。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提出符合甲方要求的劳务人员(以下简称“被派遣人员”)供甲方择优使用。
2.乙方输出给甲方的被派遣人员,为乙方员工,由乙方与被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乙方与被派遣人员所签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应符合法律规定期限。
3.甲方应提前十五天向乙方提出《劳动派遣需求/确认表》,该《劳务派遣需求/确认表》应包括:劳务派遣岗位方及岗位要求、所需被派遣人数、被派遣人员应具备资格或资历、工作地点、工资待遇、派遣期限及其他条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需求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书面确认是否接受《劳务派遣需求/确认表》中的派遣需求,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内未向乙方进行书面确认,则视为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需求。
(1)终止相应的劳务派遣需求,且不向乙方支付任何服务费用或其他费用;。
(2)延长一定期限,由乙方在该延长的期限内继续甲方提供可选择的被派遣人员。
5.对经甲方确认同意乙方派遣的被派遣人员,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其身份证、学历文凭、技能证书等证件原件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已方应于甲方确认同意之日起7日将补充了被派遣人员个人信息、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内容的《劳务派遣需求/确认表》进行签字并返还甲方。
6.经甲方根据双方书面确认的《劳务排线需求/确认表》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如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在派遣期限内需便更被派遣人员签定书面协议,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与被派遣人员的该等协议后,甲乙双方将变更《劳务派遣需求/确认表》相关内容。
8.甲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对被派遣人员进行考核奖惩,被派遣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劳务派遣,并退还乙方,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相关劳务派遣岗位及人数以双方最终书面确认的《劳务派遣需求/确认表》约定为准。
三.派遣期限。
1.有关经甲方确认同意派遣的被派遣人员之派遣期限,以双方最终书面确认的《劳务派遣需求/确认表》约定为准。
2.如因甲方生菜经营等原因,甲方需变更派遣期限的,应提前七日通知乙方。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如被派遣人员为女职工,且被派遣人员派遣期限在其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时到期的,派遣期限依法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届满之日止,除非甲方另行书面通知,自被派遣人员孕期、产期、哺乳期届满之日起派遣期限自动终止,甲方不再另行书面通知乙方或被派遣人员,就上述情况乙方按照法律要求的期限提前通知被派遣人员,否则对因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应向被派遣人员支付的赔偿金等)均由乙方承担。
四.费用及结算。
1.对于乙方派遣出的处于有效派遣期限的被派遣人员,甲方按每人每天60元(人民币)向乙方支付劳务输出服务管理费。
2.甲方应在每月10日前将被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保险费用、劳务输出服务管理费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乙方账户是: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国家正规发票。
五.乙方责任。
1.对甲方确定的被派遣人员,乙方应在甲方派遣期限开始之日前为其办理完毕全部上岗手续。
2.乙方应每月按甲方对被派遣人员考核的依据与被派遣人员结算工资,并于每月15日前向被派遣人员发放工资、要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由乙方从被派遣人员工资中代扣),不得克扣被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
3.被派遣人员的工伤、生育等事宜,由乙方负责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
4.甲方辞退的被派遣人员由乙方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甲方有权查询乙方发放被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甲方可以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部向甲方赔偿。
6.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对因乙方拒不承担相应责任且法律规定甲方需承担连带责任的,在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后,对甲方因此指出的任何费用或金额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赔偿,甲方也可以从到期应向乙方支付的费用中直接予以扣除。
六.劳动保护。
1.乙方在劳务派遣前对被派遣人员进行岗前的职业道德、交通安全法规的教育。
2.甲方负责北派遣人员到岗后的劳动纪律和安全教育,并向被派遣人员提供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
3.甲方应向被派遣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劳动保护用品。
1.由乙方派遣的被派遣人员享有与甲方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除非《劳务派遣需求/确认表》另有约定,在派遣期限内被派遣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月。
2.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且根据经济效益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
3.甲方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调整被派遣人员的工资水平,但保障部低于上海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4.被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制度。
八.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本市户籍的被派遣人员城镇社会保险;小城镇社会保险;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及其他应缴纳的保险金费用,具体保险办理工作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负责为被派遣人员到区社保中心申报缴费手续。
3.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户籍为非上海市的被派遣人员之综合保险费用。
4.乙方负责对非上海市户籍的被派遣人员到相应的区外劳所申报缴费手续。
5.乙方每月按时向甲方报送加盖公章的《派遣人员参保缴费清册》(各项保险等费用)。
6.被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可享受法定的假日及婚、丧、产、哺乳等假期待遇及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7.被派遣人员在位甲方提供劳动服务期间,如按照甲方内部流程经过审批在国家法定假日共工作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九.工伤处理。
1.被派遣人员在为甲方提供劳动服务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首先采取急救措施,同时通知乙方到场共同处理。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伤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乙方向劳动及有关部门申报。
3.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乙方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和《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配合处理,20xx元以内的医疗费用乙方可垫资处理,超出20xx元医疗费用后则由甲方垫资,工伤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生赔付以外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将被派遣人员退回乙方:
1.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被派遣人员派遣期限期满的;。
2.甲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原派遣协议无法履行,甲乙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的;。
3.被派遣人员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要求终止派遣关系的;。
6.被派遣人员被司法部门依法追究责任的;。
8.被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9.被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13.对于本条第3、4、5、6、7、8、9、11约定的情况下,对于未履行之剩余派遣期限,在甲方要求时,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为甲方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被派遣人员;以上情形中依法属于需乙方向被派遣人员支付经济补偿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依法属于需甲方向被派遣人员支付经济补偿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协助。
十一.被派遣人员因患病或工伤的,乙方与被派遣人员劳动关系顺延至规定的医疗期结束,医疗期内工资待遇由甲方按本市规定支付。
十二.因下列情形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被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限内由于甲方原因停工,甲方应根据当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其支付劳动报酬。
2.在派遣期限内因甲方情况变化取消与乙方的派遣合作,致使乙方终止与被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的,对于乙方因此应向被派遣人员衣服支付的经济补偿。
3.因甲方原因造成未及时为被派遣人员办理招工申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且在该期限内被派遣人员发生工伤或大病住院费用所长生的费用。
4.对于根据本协议终止派遣关系的,甲方应在每月1日至24日(如遇双休日,终止时间应提前至双休日之前)前通知乙方当月终止派遣关系的人员名单(以下简称“退工(退保)名单”,否则,对因此造成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因甲方无合理理由未及时将被派遣人员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管理费通过银行划入乙方指定账户,造成乙方不能再约定的时间内发放工资及缴纳相应费用的,对因此所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三、有下列情形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将退工(退保)的名单告知乙方,因乙方未及时办理退保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对甲方按时支付各项费用后,因乙方原因乙方未及时向被派遣人员支付工资或为其办理招工申报,缴纳各项保税险等费用所产生的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括单不限于:应向被派遣人员支付的赔偿金、被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发生工伤或大病住院的费用、任何形式的罚金等。)。
3.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被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罚金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四、管理责任。
1.被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由双方共同处理,乙方应负责:
(1)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工伤理赔等办理工作;。
(2)被派遣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
(3)因此所发生的外来人员住院理赔工作(如有)。
2.乙方应做好对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跟踪教育工作。
3.乙方应协调甲方与被派遣人员之间的关系,处理被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与甲方发生的劳动争议。
4.乙方处理被派遣人员在甲方务工期间其他与务工有关的事宜。
十五、任何一方要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提前通知的应给对方经济补偿,并在协商一致后双方可终止或解除协议。任何一方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及产生的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十六、本协议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法律规定不一致的,按国家和上海市法律法规执行。
十七、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任何一方可向上海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派遣小时工协议篇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那么劳务派遣小时工协议怎么写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务派遣小时工协议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
法》及相关政策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劳务派遣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劳务派遣系指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乙方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并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的行为。
第二条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确定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工作地点、岗位等标准,甲方确定上述内容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乙方参照附件一格式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经甲方盖章确认后方可生效。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包括:
(一)参照甲方制度应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的各项工资报酬等。
(二)乙方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统筹保险费用。
(三)管理费等费用,甲方按每人每月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管理费等费用。
第四条甲方确认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姓名、派遣地点、派遣起止时间、聘用职务、劳务费用及其组成等可在相关附件中约定,本协议相关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部分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甲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试用和使用有选择权、决定权,并在派遣期间具有管理权。
(二)新入职的劳务派遣人员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内甲方认为不符合任职要求的,有权将其退回乙方,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方有权根据其经营的需要以及被派遣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特长等实际情况,在派遣期间对劳务派遣人员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做适当的调整,在调整前应通知与乙方。
(四)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将其直接退回乙方,且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
规章制度。
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治安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并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若未在约定期限内回复或未回复的,视为认同甲方提出的意见。
(六)甲方有权督促并检查乙方按照相关劳动法规同被派遣的劳务人员签订合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以及发放薪酬等工作完成情况,乙方在每月申报社会保险后,应向甲方提供劳动部门确认后的申报资料复印件,甲方有权核查派遣员工的经劳动部门确认的社保申报资料。
(七)甲方对乙方与其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变更享有知情权,且甲方录用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截止日期应同于或迟于本协议截止日期,甲方同意的除外。
(八)乙方在协议期内主动做好各项约定服务工作,甲方可根据实际给予一定嘉奖:能按照甲方要求协助做好人员招聘,且人员素质较好的;协助甲方做好员工思想教育与培训工作,协议期内未发生任何工伤或劳动争议的;发生劳动争议或工伤能按规定处理,未对甲方正常经营管理工作造成任何影响的。甲方可根据乙方实际履行情况给予500-10000元的奖励。
(九)乙方若在甲方提醒、敦促后仍无法履行本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的义务、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甲方应按照第五章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具体薪资福利标准、作息制度按甲方相关制度执行并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二)甲方尊重劳务派遣人员不同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歧视劳务派遣人员。
(三)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教育其遵纪守法。
(四)按照甲方制度向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工作服及必要的劳动工具。
(五)向乙方提供甲方劳务用工管理制度或员工管理手册,如甲方变更劳务用工管理制度或员工管理手册时,需及时告知乙方。
(六)甲方可与拟录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另行签订《上岗。
责任书。
》,《上岗责任书》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诸条款并应书面告知乙方备案。
(七)劳务派遣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甲方应按国家以及省市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该劳务派遣人员的病假工资及医疗补助(生活费)等,由乙方全额支付给该劳务派遣人员。
(八)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提前解除与劳务派遣人员用工关系:
1、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劳务派遣人员;。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劳务派遣人员;。
3、在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发生工伤或职业病且仍处于治疗期的劳务派遣人员。
如甲方根据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规定与劳务派遣人员达成协议,乙方应协助执行。
(九)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与劳务派遣人员用工关系:
1、劳务派遣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
3、甲方根据经营需要提前终止用工关系的。
上述情况出现时,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所收到的甲方书面通知载明情况另行计算收费日期。甲方应按国家有关经济补偿金规定通过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十)甲方因业务需要,搬迁至新办公地址时,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业务联系。
第三部分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甲方劳务派遣服务费,并获得管理费收益。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或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三)甲方对其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修订后的文件备案。
(四)乙方有权督促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及卫生条件。
(五)乙方有权对其所属的劳务人员在甲方处的工作表现进行了解,甲方应予以配合。
(六)若甲方无故拖欠劳务费用达到30日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所欠劳务费用和因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未到期所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补偿金金额按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发给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八条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照第五章约定及时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时向甲方提供劳务发票。
(二)根据甲方的要求与甲方决定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或甲方直接选定的劳务派遣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根据当地档案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合同期内乙方应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免费档案保存服务,乙方必须保证其劳务人员的身份资料具备可追溯性、真实性。
(三)乙方对派遣给甲方的劳务人员应协助甲方进行法律法规、安全操作等方面的教育,并进行安全、服务、业务培训及制度规范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若损害了甲方利益或使甲方受到经济损失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依法处理,并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劳务费中直接扣除。
(四)乙方应根据国家及甲乙双方约定,为劳务派遣人员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及相关手续,若因乙方未及时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而导致的相关劳动争议,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无故向甲方增加劳务派遣人员或撤回已被甲方租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否则,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1、直接向乙方提出书面辞职的。
2、直接向甲方提出书面辞职的。
甲方应在3日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乙方,并在该劳务派遣人员已办理完离岗交接手续后,告知其直接至乙方办理离职手续。
3、未办理任何手续自行离职的。
甲方发现劳务派遣人员旷工的,应及时通知乙方;累计达到3日及以上的,乙方应立即停发其薪资待遇并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暂停缴纳手续。
4、乙方派遣劳务派遣人员离职的,甲乙双方参照附件四表格办理手续。
(七)乙方应在与其劳务人员合同期满前45日内向甲方确认是否继续使用该劳务人员;甲方若在乙方与其合同期满前通知乙方退回,届时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给乙方,但仍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支付劳务人员经济补偿金。
(八)劳务派遣人员从甲方领取的工作服、工具等物品,在劳务派遣人员离职时,乙方有责任协助收回交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从劳务费用中直接予以扣除。
(九)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人员需求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向甲方提供通过乙方岗前公共职业培训的派遣候选人,并协助甲方对候选人进行上岗培训。乙方应配合做好候选人零星招聘及基础培训等工作。
(十)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在本协议期限内,若发生劳务派遣人员无理滋扰(包括但不限于媒体曝光、堵门、商场或办公区域内哭闹,及其它影响甲方正常经营与办公的行为),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善后工作,并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
(十一)乙方未经书面授权,不得擅自使用甲方名义、标识进行招聘、企业宣传等活动;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向甲乙双方以外的、与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无关的任何第三方透露,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协议部分或全部权利与义务转让给第三方;若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甲方可根据情节严重从服务保证金或服务费中予以扣除20xx-20xx0元。
(十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被派遣的劳动者或乙方,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如发生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支付赔偿金的情形,由甲方承担此费用。
第四部分争议与工伤处理。
第九条甲乙双方争议处理。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劳动争议处理。
乙方与其劳务人员因本协议中有关劳动纪律约定、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保险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发生劳动争议,引起争议仲裁或诉讼时,乙方负责应诉处理,甲方应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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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小时工协议篇十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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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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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政策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劳务派遣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劳务派遣系指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乙方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并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的行为。
第二条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确定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工作地点、岗位等标准,甲方确定上述内容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乙方参照附件一格式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经甲方盖章确认后方可生效。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包括:
(一)参照甲方制度应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的各项工资报酬等。
(二)乙方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统筹保险费用。
(三)管理费等费用,甲方按每人每月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管理费等费用。
第四条甲方确认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姓名、派遣地点、派遣起止时间、聘用职务、劳务费用及其组成等可在相关附件中约定,本协议相关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部分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甲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试用和使用有选择权、决定权,并在派遣期间具有管理权。
(二)新入职的劳务派遣人员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内甲方认为不符合任职要求的,有权将其退回乙方,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方有权根据其经营的需要以及被派遣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特长等实际情况,在派遣期间对劳务派遣人员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做适当的调整,在调整前应通知与乙方。
(四)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将其直接退回乙方,且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治安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并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若未在约定期限内回复或未回复的,视为认同甲方提出的意见。
(六)甲方有权督促并检查乙方按照相关劳动法规同被派遣的劳务人员签订合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以及发放薪酬等工作完成情况,乙方在每月申报社会保险后,应向甲方提供劳动部门确认后的申报资料复印件,甲方有权核查派遣员工的经劳动部门确认的社保申报资料。
(七)甲方对乙方与其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变更享有知情权,且甲方录用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截止日期应同于或迟于本协议截止日期,甲方同意的除外。
(八)乙方在协议期内主动做好各项约定服务工作,甲方可根据实际给予一定嘉奖:能按照甲方要求协助做好人员招聘,且人员素质较好的;协助甲方做好员工思想教育与培训工作,协议期内未发生任何工伤或劳动争议的;发生劳动争议或工伤能按规定处理,未对甲方正常经营管理工作造成任何影响的。甲方可根据乙方实际履行情况给予500-10000元的奖励。
(九)乙方若在甲方提醒、敦促后仍无法履行本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的义务、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甲方应按照第五章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具体薪资福利标准、作息制度按甲方相关制度执行并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二)甲方尊重劳务派遣人员不同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歧视劳务派遣人员。
(三)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教育其遵纪守法。
(四)按照甲方制度向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工作服及必要的劳动工具。
(五)向乙方提供甲方劳务用工管理制度或员工管理手册,如甲方变更劳务用工管理制度或员工管理手册时,需及时告知乙方。
(六)甲方可与拟录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另行签订《上岗责任书》,《上岗责任书》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诸条款并应书面告知乙方备案。
(七)劳务派遣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甲方应按国家以及省市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该劳务派遣人员的病假工资及医疗补助(生活费)等,由乙方全额支付给该劳务派遣人员。
(八)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提前解除与劳务派遣人员用工关系:
1、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劳务派遣人员;。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劳务派遣人员;。
3、在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发生工伤或职业病且仍处于治疗期的劳务派遣人员。
如甲方根据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规定与劳务派遣人员达成协议,乙方应协助执行。
(九)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与劳务派遣人员用工关系:
1、劳务派遣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
3、甲方根据经营需要提前终止用工关系的。
上述情况出现时,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所收到的甲方书面通知载明情况另行计算收费日期。甲方应按国家有关经济补偿金规定通过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十)甲方因业务需要,搬迁至新办公地址时,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业务联系。
第三部分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甲方劳务派遣服务费,并获得管理费收益。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或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三)甲方对其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修订后的文件备案。
(四)乙方有权督促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及卫生条件。
(五)乙方有权对其所属的劳务人员在甲方处的工作表现进行了解,甲方应予以配合。
(六)若甲方无故拖欠劳务费用达到30日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所欠劳务费用和因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未到期所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补偿金金额按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发给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八条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照第五章约定及时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时向甲方提供劳务发票。
(二)根据甲方的要求与甲方决定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或甲方直接选定的劳务派遣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根据当地档案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合同期内乙方应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免费档案保存服务,乙方必须保证其劳务人员的身份资料具备可追溯性、真实性。
(三)乙方对派遣给甲方的劳务人员应协助甲方进行法律法规、安全操作等方面的教育,并进行安全、服务、业务培训及制度规范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若损害了甲方利益或使甲方受到经济损失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依法处理,并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劳务费中直接扣除。
(四)乙方应根据国家及甲乙双方约定,为劳务派遣人员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及相关手续,若因乙方未及时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而导致的相关劳动争议,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无故向甲方增加劳务派遣人员或撤回已被甲方租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否则,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1、直接向乙方提出书面辞职的。
2、直接向甲方提出书面辞职的。
甲方应在3日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乙方,并在该劳务派遣人员已办理完离岗交接手续后,告知其直接至乙方办理离职手续。
3、未办理任何手续自行离职的。
甲方发现劳务派遣人员旷工的,应及时通知乙方;累计达到3日及以上的,乙方应立即停发其薪资待遇并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暂停缴纳手续。
4、乙方派遣劳务派遣人员离职的,甲乙双方参照附件四表格办理手续。
(七)乙方应在与其劳务人员合同期满前45日内向甲方确认是否继续使用该劳务人员;甲方若在乙方与其合同期满前通知乙方退回,届时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给乙方,但仍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支付劳务人员经济补偿金。
(八)劳务派遣人员从甲方领取的工作服、工具等物品,在劳务派遣人员离职时,乙方有责任协助收回交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从劳务费用中直接予以扣除。
(九)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人员需求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向甲方提供通过乙方岗前公共职业培训的派遣候选人,并协助甲方对候选人进行上岗培训。乙方应配合做好候选人零星招聘及基础培训等工作。
(十)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在本协议期限内,若发生劳务派遣人员无理滋扰(包括但不限于媒体曝光、堵门、商场或办公区域内哭闹,及其它影响甲方正常经营与办公的行为),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善后工作,并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
(十一)乙方未经书面授权,不得擅自使用甲方名义、标识进行招聘、企业宣传等活动;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向甲乙双方以外的、与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无关的任何第三方透露,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协议部分或全部权利与义务转让给第三方;若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甲方可根据情节严重从服务保证金或服务费中予以扣除20xx-20xx0元。
(十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被派遣的劳动者或乙方,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如发生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支付赔偿金的情形,由甲方承担此费用。
第四部分争议与工伤处理。
第九条甲乙双方争议处理。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劳动争议处理。
乙方与其劳务人员因本协议中有关劳动纪律约定、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保险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发生劳动争议,引起争议仲裁或诉讼时,乙方负责应诉处理,甲方应予以配合。
第十一条工伤处理。
(一)由乙方负责工伤处理。
3、工伤医疗期间劳务派遣人员相关待遇按照劳动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并由甲方承担;。
5、在工伤处理过程中,乙方应负责做好劳务派遣人员及其家属安抚工作。若发生劳务派遣人员或其亲属无理滋扰(包括但不限于媒体曝光、堵门、商场或办公区域内哭闹,及其它影响甲方正常经营与办公的行为),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从服务保证金或服务费中扣除500-20xx元。
(二)工伤理赔。
4、工伤事故认定后,符合工伤保险规定的相关待遇由工伤保险机构支付,应由企业负担的经济补偿,由甲方承担。
第五章协议期限及费用结算。
第十二条本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确认是否续签。若双方需要继续合作,则应在本协议期满前另行签订下一期协议。
第十三条劳务派遣服务费支付。
乙方收取甲方费用的银行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甲方须按本协议确定的乙方账号汇款,乙方账号如有变更,须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如未及时通知,造成甲方向原账号付款,视为甲方已付款,损失由乙方承担。
3、新派遣的劳务派遣人员当月15日前上岗的,管理费自派遣当月起计发;当月15日及以后上岗的,管理费自派遣的次月起计发。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不满15天的,甲方仅需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报酬以及乙方已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统筹保险费用,无需支付管理费。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每月实付的管理费为应付管理费的80%,其余20%作为劳务派遣服务保证金,按月累计。经双方沟通,若乙方提供的服务符合协议约定,则甲方于年底予以累计无息返还。
第六部分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因甲方原因延迟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用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逾期支付劳务费,逾期10日-30日的,除应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外还应按每逾期1日加付当期未付劳务派遣服务费0.2‰的滞纳金;超过30日的,甲方除应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外,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当期劳务派遣服务费20%的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并不属违约行为,造成乙方其它权益受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甲方按约支付了本协议规定的各项费用后,若乙方未按照甲方工资支付标准按时足额向劳务派遣人员发放或克扣工资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延迟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以及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年劳务派遣服务费总额的20%。若导致甲方及劳务派遣人员其它权益受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在协议有效期内,一方欲中止、终止及解除本协议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另一方。除非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否则任何单方终止本协议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为本协议已执行月份的平均劳务派遣服务费总额的20%。
第七部分其它。
第十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国家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协议附件另行约定。
第十九条本协议条款与国家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有出入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第二十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造成本协议条款必须修订时,均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需增加、修改或删除本协议的条款内容应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确认事宜:补充确认事宜与本协议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确认事宜的约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派遣小时工协议篇十一
甲方:(实际用工单位)。
甲方因工作需要,委托乙方提供劳务派遣,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派遣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1.甲方将根据其业务需要,适时向乙方提出劳务派遣需求。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提出符合甲方要求的劳务人员(以下简称“被派遣人员”)供甲方择优使用。
2.乙方输出给甲方的被派遣人员,为乙方员工,由乙方与被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乙方与被派遣人员所签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应符合法律规定期限。
3.甲方应提前十五天向乙方提出《劳动派遣需求/确认表》,该《劳务派遣需求/确认表》应包括:劳务派遣岗位方及岗位要求、所需被派遣人数、被派遣人员应具备资格或资历、工作地点、工资待遇、派遣期限及其他条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需求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书面确认是否接受《劳务派遣需求/确认表》中的派遣需求,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内未向乙方进行书面确认,则视为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需求。
4.乙方应于接受甲方的派遣需求后,在甲方要求的派遣期限开始之日前七日内,向甲方提供可选择的被派遣人员(该数量应多于甲方实际需要的被派遣人员数量)及其相关信息,如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乙方无法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被派遣人员,则甲方可以选择:
劳务派遣小时工协议篇十二
以____公司,总部设于____为一方(以下简称"雇主")和以中国____公司,总部设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另一方(以下简称"中国公司")通过友好协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签订本合同.
现双方同意如下条文:。
第一条总则。
一,雇主负责实施本工程,中国公司负责为本工程提供劳务.
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间全部遗留问题,包括财务总理处理完毕之日止.
第二条人员。
一,中国公司应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劳务明细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种,人数,技术条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为本工程派出其受权代表,各类技术人员,工人,管理和服务人员(以下简称"人员")
二,附件一和二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内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一般不得变更,在特殊情况下雇主要求变更时,经中国公司同意应按下述规定办理:。
1.人员离开北京之前如需变更时,雇主应将变更内容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中国公司.如雇主变更计划未能及时通知中国公司,而中国公司已按计划集中人员和订购机票雇主应负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人员工作期限期满之日前,如需终止雇佣,雇主应在终止雇佣之前,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中国公司.
3.人员工作期限如需延长,雇主应在期满之前,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中国公司.
三,中国公司受权代表负责组织人员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中国公司的义务,并负责管理人员的内部事务.
第三条签证和其它证件。
一,中国公司应按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出入中国国境的一切必要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二,雇主应按项目所在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出入项目所在国及居留,工作许可证和司机驾驶执照等一切必要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雇主为人员办理上述手续,应向中国公司具体明确提出由中国公司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证件,如因雇主的要求不明确而引起证件不足致使人员不能入境或无法获得居留和工作许可证,则中国公司不负责任.
三,如雇主未能为人员获得在项目所在国的居留,工作许可证和司机驾驶执照等,而使人员无法进行工作,则雇主应付给人员在此期间的合同工资.如人员因此被迫返国时,则雇主应负担人员的回程旅费,并支付每人×个月合同工资的赔偿费.
如中国公司没有按雇主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证件,从而使雇主无法为人员办理在项目所在国的居留和工作许可证等使人员无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国,人员工资,回程旅费等由中国公司负担.
四,中国公司应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将人员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职称,护照号码,发照日期和单位,出发日期通知雇主或雇主在项目所在国的受权代表.雇主应在接到中国公司的通知后即向项目所在国政府办理申请入境的必要手续,并通知中国公司.同时雇主应通过项目所在国有关机构通知该国驻华使馆,以便办理入境签证.
第四条对中国公司人员的要求。
人员应:____。
(1)符合双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术条件;。
(2)遵守项目所在国的法律和法令,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3)尊重雇主人员的技术指导;。
(4)不参与项目所在国的任何政治活动;。
(5)遵守工地和驻地的纪律和规章制度;。
(6)与雇主为实施本工程而雇佣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合作共事.
第五条对雇主的要求。
雇主应:。
(1)对人员给予正确的技术指导;。
(2)尊重人员的人格,风俗和生活习惯;。
(3)不干涉人员在非工作时间的活动自由;。
(4)保障人员的安全;。
(5)对人员的解雇和更换,应由双方工地的受权代表商定.
第六条工作时间。
一,人员每周工作6天(遇有节日应包括在内),每天工作白班8小时,夜班7小时,每天工作时间安排由雇主与中国公司受权代表在工地商定.
二,凡由于待料,停电,气候恶劣等非人员的责任而造成的停工,应计为工作时间,合同工资照付.
三,驻地至工地的单程所用时间,不应超过20分钟,超过的时间应计入工作时间.
四,人员自中国到达工地后和本合同期满自工地回中国前,应分别享有×天有薪休息.
第七条合同工资。
一,人员的月合同工资(包括伙食费)在本合同期第一年内按以下标准(美元)支付:。
1.半熟练工,帮厨,服务人员。
2.熟练技工,厨师。
3.工长。
4.技术员,护士,翻译,会计员。
5.驻地经理。
6.工程师,医师,会计师。
7.高级工程师,。
8.副受权代表。
9.受权代表。
二,如本合同期超过年,人员应自第二年始,每年月合同工资递增%.
第八条夜班及加班。
一,根据工程的需要,雇主要求人员在夜班工作和加班,应商得中国公司受权代表同意,每月加班工作小时原则上不得超过小时.
二,夜班时间系指从当日晚上九时至次日晨5时,人员夜间工作(指正常夜班工作)雇主应按合同工资150%支付工资;人员夜间加班,雇主应按合同工资200%支付加班费.
三,人员平日加班(指八小时之外的工作小时,非属于夜间),雇主应按合同。
工资150%支付加班费.人员在节假日或每周休息日加班(指所有工作小时不论是否属于夜间),雇主均应按合同工资200%支付加班费.
四,小时的合同工资,按下式计算:。
-----。
25×8。
第九条工资和加班费支付。
一,人员工资支付应自人员离开中国____之日起至回到中国____之日止.平均日工资为月合同工资的1/25.
二,中国公司在工地的受权代表应按雇主提供的表格填写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编制工资单,在每月工资结算日即____日后×天内即____日前提前雇主在工地的受权代表审核批准.
三,工资单审批后,雇主应在每月工资结算日后×天即____日内将工资和加班费以美元支付给中国公司.其中:%电汇至北京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公司帐号;%支付给中国公司工地受权代表.如雇主延迟付款应按延迟天数,每天支付所欠付款总额的‰(千分之几)以美元向中国公司支付利息.
付款自汇款银行把所需汇款的电传发至北京的中国银行之日(起息日)起.
第十条税金。
中国公司应负责为人员交纳中国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税金;雇主应负责为人员交纳项目所在国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税金.
第十一条节假日,每周休息日和年度休假。
一,按项目所在国的政府规定,每周的休息日为星期____.
二,人员应享受项目所在国政府颁布的法定节,假日和中国春节2天,国庆节1天的休假,共____天.
三,人员每工作期满年,享受为期天的回国年度休假.雇主应承担休假人员从驻地至中国__间的返往旅费.人员工作不满一年,其实际休假天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
实际工作月数×--=休假天数。
12。
四,人员在项目所在国的节,假日和中国上述节假日以及年度休假期间,应享受全部合同工资.
五,因本工程需要并应雇主要求人员可不回国休假而留在工地继续工作,但需经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在此种情况下,人员年休假工资及其从工地到北京间的往返旅费雇主照付,同时支付人员在年度休假期间的实际工作天数的合同工资和加班费.
第十二条预付工资。
一,雇主在每批人员抵达工地后,即应向中国公司受权代表以当地货币支付每人相当于美元的预付工资.
二,中国公司对上述预付工资从人员抵达工地后第×个月开始偿还,分×个月还清,每月偿还几分之一.
第十三条动员费。
一,雇主应向人员每人支付____美元的动员费.
二,上述动员费应在每批人员抵达工地后由雇主随同人员的机票费以美元一并电汇至中国银行中国公司帐号.
第十四条保险。
一,中国公司为人员自其离开中国__之日起至返抵中国__之日止在中国投保人身意外险,保险费由雇主承担.雇主应随人员的月合同工资以美元一并向中国公司支付每人每月美元保险费.
二,人员在中国投保人身意外险后,雇主对于人员在整个合同期间因工伤患病或其它原因而造成的残废或死亡均不再承担赔偿费.
三,人员在中国投保人身意外险后,如经雇主要求,中国公司可向雇主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免雇主为人员在项目所在国重复投保.
第十五条医疗和病假。
一,雇主应为人员在整个合同期间因病或因工伤提供免费医疗,药品和住院治疗.所需中药中国公司可代购,但药费,包装费和运费由雇主承担.
二,人员如因病或因工伤休假不超过1个月,雇主应支付全部月工资.如休假超过1个月但不足3个月,雇主应支付%月合同工资.如休假超过3个月仍不痊愈需送回中国继续治疗,雇主不再支付第四个月的工资,但应承担其回中国的旅费.如雇主要求中国公司派人替换该伤或病人员,则替换人员由北京至工地的旅费亦由雇主承担.
三,人员在合同期间如因病或因工伤死,雇方应负责其遗体处理并承担死者遗物运回中国的费用.
第十六条交通,通讯工具和差旅费。
一,雇主应负担人员中国__至工地间的往返旅费及每人往随身携带公斤超重行李费.雇主应于人员合同期满后回中国前天,将回程旅费及超重行李费支付给中国公司受权代表.
二,雇主应免费向人员提供驻地至工地间(1.5公里以外)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三,雇主应免费向中国公司受权代表,工程师,驻地经理提供一辆小轿车和供人员采购食品及生活用品的一辆小型货车.如人员人数每超过××人,雇主应增加一辆小型货车.上述车辆所需的司机,燃料,应由雇主免费提供,并负责检修.此外,人员在节假日可以免费使用雇主的交通工具,用于正当的目的,诸如游览,购物等.
四,中国公司受权代表和人员可以免费使用雇主的通讯工具如:电话,电传,图文传真等.
五,人员如经雇主批准出差,其差旅费应由雇主负担,差旅费的支付标准和使用的货币按雇主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生活和膳食设施。
一,雇主应为人员免费提供适宜的住房,每人使用面积的标准为:工人为-××平方米;翻译,会计,技术员为-××平方米;受权代表,工程师,医生,驻地经理为-××平方米;雇主还应免费提供水,电,卧具,空调,淋浴,卫生,洗衣设备和用品及必要的家具和备品(卧具和家具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和四)。
二,雇主应向人员免费提供厨房,餐厅,炊具,餐具,制冰机,电冰箱和备品以及水,电,燃料(炊具,餐具,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和六).
三,中餐专用的餐,炊具,可由中国公司在中国代购.所需费用(包括运输费和包装费)由雇主承担.雇主应在收到中国公司代购上述物品的帐单后×天内以美元电汇至中国公司帐户.
四,中国公司自费购买人员的主副食.但中国公司为此而派遣的必要数量的厨师和帮厨在平日加班和每周休息日,节假日加班应享有标准小时工资.
五,人员所需部分副食品,如需从中国空运或海运至项目所在国,物品到达机场或港口后,有关报关,提货,运输等工作,雇主应给予协助.
第十八条劳保用品及小工具。
一,雇主应为人员免费提供一般劳保用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和专用劳保用品(详见本合同附件八)以及办公用品,本合同附件七中所列的一般劳保用品可由公司在中国包干代购,雇主应向中国公司支付每人美元.专用劳保用品,如需中国公司代购,由雇主据实支付货款,并承担这些物资的包装费及运费.
二,雇主应免费向人员提供各工种所需的手工用小工具.手工用小工具如需中国公司在中国代购,所需费用(包括运输费,包装费)由雇主承担.雇主应在收到中国公司代购手工用小工具的帐单后×天内以美元电汇至中国公司帐户.
三,本合同未列的,但为顺利实施本工程所必需的其它用品应经双方工地受权代表协商同意后,由雇主免费提供.
第十九条保密。
一,中国公司及其人员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对于本工程的一切资料及情况应对第三者保守秘密.
二,雇主及其任何人员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对于本合同规定的中国公司提供劳务的条件和价格以及其它有关的资料和情况应对第三者保守秘密.
第二十条涉及第三方的事宜。
一,人员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涉及项目所在国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应由雇主出面处理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
二,人员因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而发生的涉及项目所在国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应由雇主协助中国公司出面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中国公司负担.
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
由于天灾,战争,内乱,封锁,暴动,传染病,政变等,使本工程无法继续进行时,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暂停.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应负担人员的回国旅费.
第二十二条仲裁。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方所在国进行.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在____(被诉方所在国名称),由(被诉方所在国的仲裁机构的名称)根据其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补充或修改。
根据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修改或补充的条款以书面形式经双方受权代表签字后,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文字。
本合同用中英文写成,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中国____公司代表 ____公司代表。
时间: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
劳务派遣小时工协议篇十三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_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种、工龄和月工资详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_国国境的签证和在_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_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_国之日起到离开_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北京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___公司___账户,并按_国___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_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方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5%以_国_货币支付并汇给中_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___银行___账户。
第四条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___到___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账户。乙方人员从___返回___,由甲方通过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0公斤。
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_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货币及数量)__.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1)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0平方米;。
(2)其余人员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
1、乙方人员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
2、根据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平时加班为日工资50%,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00%.
第七条。
1、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_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7天。
第八条。
1、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乙方人员将有权享受回___的机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他项目上工作。
第九条。
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紧急事假,超过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个月结束后的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
1、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个月内负责支付在_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___的旅费和替换者来___的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_国通行的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种措施。
2、在___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或骨灰运回___的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第十一条。
1、乙方人员在___服务期间,应遵守_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乙方人员应尊重___当地的风俗习惯。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
第十二条。
1、服务期为___年,从乙方人员到达___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在___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年。期满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
3、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___年后,月工资增长5%.
第十三条。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并在甲方通知后的个月内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
2、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弃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证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签字期间或签字后,凡乙方已在___的人员,不享受从___到___的机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工作结束时,负责其从___至___的旅费。
4、甲方不允许乙方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开业。
第十四条。
1、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个月的预付款,并在4个月内偿还。
2、乙方人员抵达___后,___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
第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5天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合同的银行担保书,或协商约定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十八条。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九条。
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及其实施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条。
双方在发生重大情况变化时,可协商修改、补充乃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不影响当事人对于损失赔偿的请求权和合同关于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
甲方协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请一名当地律师担任乙方的法律顾问,以协助和指导乙方履行合同和解决争议,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选择由双方协商同意的第三国实体法,并参照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本合同用中文和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份,双方各执份;副本若干份。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_国_市签字。
甲方:乙方:
代表:____代表:____。
职务:____职务:____。
签字签字见证人:____。
劳务派遣小时工协议篇十四
鉴于:_________________乙丙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劳动合同》,乙方被丙方派遣至甲方处工作。
一、乙丙劳动合同关系、甲乙用工关系于付至本日。
二、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资、五险一金、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等全部费用合计___元整。上述款项由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乙方办理交年月日解除,工资支接后的30日内一次性支付。
三、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退还属于甲方的'物品、资料和证件、以及其他事宜(如以公司名义注册微博账户的,予以协助变更主体等)等。如乙方未予退还协助的,则乙方应当按照原值赔偿甲方的损失,如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上述赔偿费。
四、乙方应当对其在甲方工作期间获得的任何信息、资料以及本协议的内容负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透露给任何第三人。
如乙方违约的,则应当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上述赔偿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追偿。如甲方损失无法确定,则损失额视同为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款项。
五、乙方保证在甲方任职期间没有违法、犯罪或者侵占公司财物情况,否则,甲方一经查实,有权提请相关机关处理;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全部赔偿。
六、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因劳动关系而产生的全部权1/2利义务同时终止、结清,各方无其它争议或其他未决事项。
七、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劳务派遣三方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在每页码下方签字。
劳务派遣小时工协议篇十五
劳务输入单位(甲方):
电话:
地址:
电话:
地址: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注意事项:
企业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进入了用工阶段,在用工前,企业一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企业将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一是,企业将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双倍工资。如:企业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企业就得多支付员工11个月的工资。二是,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将致使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条件成立,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企业就得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无法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合同:
一、劳务人员的数量、条件、派遣期、试用期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派遣_______名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派遣期_______年,试用期_______个月。
劳务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提供劳务的方式:按照用工单位的生产需要,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二、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劳务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条款条件组织招录,也可由甲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三、劳务合同的期限。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违反以上规定进行约定的,若被员工投诉,会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单位还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终止。
四、费用的支付。
1、劳务费用的构成: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每人每月______元;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商业保险费:每人每月______元;
(5)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农保费:每人每月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每月日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费用等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在每月______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劳务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给乙方。
五、甲方权利。
(二)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于3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在_______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派遣期未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三)确定和调整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六)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甲方义务和责任。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的,应提前_______日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后,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和协助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
(六)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
(一)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二)依法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鉴证,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
(三)负责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人员档案。
(四)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注意事项: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即使是员工自己同意不缴纳社保,还签订了相关的协议,这也不能规避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因此,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必须而为的行为,否则,当员工以此通过法律程序维权,用人单位就要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
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标准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计算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为劳务人员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有效单据应复印一份给甲方。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六)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索赔。
(七)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劳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日,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和续订合同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则视为续订同一期限的派遣协议,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十、其他。
(一)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属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甲方盖章: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乙方盖章: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劳务派遣小时工协议篇十六
立合同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泰兴市诚安物业物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及岗位安排。
合同期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在此期限内,受甲方委托,乙方派遣4名保安人员和甲方3名内保共同做好甲方物流中心的守护巡逻工作。安保人员实行部定时工作制,乙方每天16:0022:00时保持1名保安人员,22:00次日凌晨7:00时保持2名安保人员在岗执勤。
二、劳务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安保劳务费元/人/月(含乙方代发的安保人员工资、社会劳动保险、考核工资、等级工资、管理费、)安保劳务费半年共计人民币:肆万五千一百贰拾元整,在乙方进驻后,有甲方一次性预付给乙方。安保劳务费包含以下费用:
1、安保人员工资含基础、考核、等级、工龄、超时工资等工资。
2、社会保险金含养老、医疗、工伤等工资。
3、管理费含税金、培训费、服装费,劳动合同解除备付金等其他办公费用。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指派人员对安保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应在甲方的安保人员。
2、及时认真研究解决乙方提出的安全问题,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
3、负责处理安排安保人员在执勤中与甲方人员发生的争议,与乙方共同处理进入执勤区域的外来人员的`争议。
1、加强安保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及督查,及时处理违纪安保人员和调换不适合甲方工作的安保人员,提高保安服务质量。
2、
3、对服务范围的安全隐患有权向甲方书面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本合同约定的安保职责以外的工作,有权拒绝非甲方指定负责人的直接指挥。
5、与安保人员建立合理的劳动关系,及时发放安保人员工资,提供执勤所需的制式服装。
五、乙方安保人员的职责。
遵守甲方门卫管理制度,推行乙方质量管理体系中门卫服务的相关文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安保服务要求。
1、对出入人员实行严格验证,并依据甲方相关的制度严格询问、联系、登记、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2、对出入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装载的物品、物资进行严格检查、核查,严禁物资流失;禁止私自将危险品和违禁物品带入。
3、疏导出入车辆和行人,清理责任区无关人员,保证进出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
4、加强夜间的巡逻检查,做好盗窃、火灾的防范工作,在岗期间保证每90分钟巡逻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与甲方内保共同做好服务区域内的安全。
5、协助做好疏导工作,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6、上岗执勤文明礼貌,着装规范统一。甲方员工上下班前后15分钟保持单人立岗,重大活动时,需立双岗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双方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若遇国家或地方重大政策变化,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约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
2、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如一方要求续签,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确定续签的相关事宜。
七、违约责任。
劳务派遣小时工协议篇十七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乙方是具有人才派遣许可资格的合法人才中介公司,根据甲方的人力资源需求,乙方向其派遣员工(以下简称“外派员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协议如下:
甲方负责将所需外派员工的数量、要求、劳动报酬和工作期限提供给乙方,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派遣服务。
甲方负责对所招用外派员工的挑选和最终确认。外派员工的数量、在甲方的工作期限、劳动报酬等具体法定或者约定事项以甲方盖章确认的《外派员工签约通知》(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为准。
第二条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应规定乙方外派员工的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以上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劳动人事法规的规定,甲方提供的工作岗位应具备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条员工管理。
外派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其劳动纪律、教育培训、绩效考核等事务由甲方实施。甲方的劳动纪律、工作规程、考核办法等管理文件应向外派员工明示。
派遣工作期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外派员工的技能,在与外派员工协商一致后调换其工作岗位。
第四条用工关系。
外派员工为甲方工作期间,应由乙方与其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乙方每次外派员工的期间不得少于2年,甲方同意每次借用外派员工的时间至少为2年。
外派员工到甲方报到时,行政关系、党团组织关系和工资关系一般不转移,有特殊情况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社会保险、法定福利及法定征缴费用。
乙方根据国家的规定为外派员工办理并征缴社会保险、法定福利及法定征缴费用经甲方确认后操作;如外派员工是非上海户籍人员,可参照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办法办理保险;或者参照《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外派员工属于法定劳务人员,则甲方可依法免于承担外派员工的社会保险、法定福利或法定征缴费用。
以上费用的征缴比例和缴费基数均以国家或上海市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如上海市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须依据上海市新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调整相应地调整收费标准,在甲方确认后按新政策操作。如因乙方迟延告知或甲方迟延答复而造成相关责任,由迟延方承担。
第六条费用结算。
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管理费每人每月(人民币)元;甲方提前依法退回给派遣员工的,不足一月,甲方应按一月支付该人的管理费。
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按照乙方向甲方派遣的外派员工的人数、身份、工作起讫时间、缴费基数、劳动报酬、约定的管理费等内容结算费用(具体计算方式按照乙方每月出具的《费用结算表、工资表》。如果甲方在《外派员工签约通知书》中确定的数据或金额与国家或上海市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标准不符,则依法执行。
甲方须于每月工资发放日前12日将外派员工的考勤考核结果交乙方。乙方须于每月工资发放日提前10日将收款通知交甲方。
甲方确认乙方的《费用结算表/工资表》后,甲方应按照《用人单位签约情况登记表》中约定的时间节点向乙方提供人员异动清单,并须于每月日前以转账或现金方式将本合同所涉及的总费用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无正当理由而逾期不付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双方约定:外派员工的劳动报酬按以下项的办法发放。
a.甲方经乙方同意,直接向员工合法、按时地支付劳动报酬。甲方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外派员工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法定福利中员工个人应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扣后支付给乙方;员工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为扣缴。
b.在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包含外派员工劳动报酬在内的所有应付费用后,由乙方向外派员工发放劳动报酬。乙方应于每月日(逢法定节假日应提前)向外派员工发放劳动报酬;员工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法定福利及个人所得税等费用由乙方代为扣缴。甲方可以直接向外派员工发放除劳动报酬以外的其他福利费用,该福利费用的标准、发放时间等由甲方自行决定,乙方对甲方直接发放费用的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如外派员工在上海市以外地区工作,因跨省市发放劳动报酬而产生的银行或邮政的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乙方指定的收费帐户如下:
户名: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第七条派遣员工的退回。
7.1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将其退还给乙方,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乙方同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其他重大损失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致使该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2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将其退还给乙方,但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并需要向乙方支付费用用于给员工的经济补偿,如产生医疗补助费用的,甲方需另行支付医疗补助费用。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3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按7.2规定退回,在派遣期满时仍存在以下情形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在双方未就如何处理达成一致前,员工的派遣期限顺延,甲方不得退回。
2)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4派遣期限内,甲方非依法定退回该员工的,乙方可以与该员工协商变更用工单位,在派遣员工无工作期间,乙方继续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并按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向派遣员工支付劳动报酬,该费用由甲方承担,每月随管理费由甲方一并支付给乙方。在劳动合同期满时员工仍然无工作的,乙方应终止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赔偿或补偿约定。
派遣工作期间,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或外派员工造成损害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
如外派员工在被外派至甲方工作期间发生患职业并工伤、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等情况的,甲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规定,全额承担用人单位应付的费用,并通过乙方支付给外派员工或者法定继承人;如因外派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而发生劳动争议或法律诉讼,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等机构调解、或裁决、或判决应给予外派员工赔偿或补偿的,则甲方应根据判决或裁决的结果承担该赔偿或补偿费用及其他因争议或诉讼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诉讼案件受理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等),此等赔偿或补偿以及相关费用不受本协议期限限制。
第九条本协议期限、续约、解除及终止。
(一)本协议有效期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如果甲方所使用的外派员工与乙方建立的劳动或劳务关系的终止日期超出本协议有效期,则本协议的有效期以甲方所使用的外派员工中劳动或劳务关系的最晚终止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双方没有异议,本协议可自动顺延。
(三)派遣工作期间,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立即解除本协议:
1.甲方未能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费用;。
2.甲方不履行本协议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核政策,损害乙方利益的;。
3.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工作条件、卫生环境恶劣,严重危害外派员工身体健康的;。
(四)如乙方发生严重违反本协议的情形,严重损害甲方或外派员工利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立即解除本协议。
(五)除本条(三)、(四)项的情况之外,甲乙任何一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协议时,均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否则,按通知当月的管理费标准向对方赔偿。提出方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提前解除乙方外派员工劳动或劳务关系而产生的经济补偿或赔偿费用。
第十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对已经(或将要)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技术信息;(2)经营计划和经营状况;(3)双方共同签署的文件资料;(4)商业操作手段、业务经办流程、收费标准和财务数据;(5)其他依法受到保护的事项。
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开始,到该商业秘密公开时为止。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均不影响甲、乙双方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十一条协调原则。
本协议期内,若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甲、乙双方应遵照最新的规定执行,并协商修订本协议条款。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
派遣工作期间,甲方如与外派员工发生争议,应先由甲方、乙方、外派员工三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方或外派员工可按规定在上海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若有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但上述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承担非乙方原因导致的最终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如:《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劳动合同因自然终止而产生的经济补偿金等)。
《用人单位签约登记表》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附件,由甲方盖章确认。若甲方无法定理由而未按时间节点操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并由双方各执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日期:
业务经办人:
签定地址:
劳务派遣小时工协议篇十八
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劳动保障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乙方(职工)姓名性别文化程度。
身份证件号劳动保障卡号。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联系方式及电话。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老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不少于两年)。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的岗位从事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非凡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工作地点为。
2、派遣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有义务将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如实告知乙方。
4、乙方同意按实际用工单位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甲方负责审核实际用工单位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乙方。
2、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实际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资不包含在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约定的基本工资中,由实际用工单位另外计发。
四、劳动报酬。
1、乙方享有与实际用工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实际用工单位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商定的乙方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基本工资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
3、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方式:
(1)乙方实行月薪制,每月为元。
(2)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为元/月;绩效奖金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
(3)乙方实行计件工资制,定额单价为元,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由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另外计发。
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连续用工的,甲方敦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乙方实行工资调整。
五、社会保险。
1、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有权按照规定查询个人的缴费记录。
2、甲方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乙方监督。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监督实际用工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有权拒绝实际用工单位的治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因为此类原因乙方遭受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不视为乙方过失。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及实际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并按规定时间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本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乙方按约定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期限届满,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应按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向乙方按月支付报酬,缴纳社会保险。
3、本合同存续期间、且原派遣任务完成后,甲方应当积极派遣乙方至新的用工单位工作,在新单位劳动报酬、劳动条件不降低的条件下,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新派遣,双方同时书面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4、实际用工单位未按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承担对乙方义务,或者实际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甲方承担对乙方的义务,实际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5、乙方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及违反实际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与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应承担用人单位义务,按规定发放报酬,积极重新派遣。
6、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满的,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八、其他约定条款:
九、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
十、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应当按照法定的条件、程序和经济补偿规定标准执行。甲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双方依法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相关费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续时支付。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双方当事人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自愿申请鉴证,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经鉴证的劳动合同不得涂改或换页。
鉴证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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