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既是对书籍的回味,也是对自己思绪的整理和总结。那么该如何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首先,我们可以从书籍的结构、主题和人物等方面入手,通过分析和解读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感受。其次,我们可以围绕自己与书中情节和人物的共鸣、冲突或启发进行阐述,展示自己的思考和感悟。同时,我们还可以适当引用书中的片段或语句,通过具体的例子来支持和加强我们的观点。最后,我们需要注意文笔和语言的运用,使读后感整体流畅、连贯、具有感染力。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需要我们有足够的阅读理解和表达能力,同时也需要耐心和用心。读后感范文涉及的主题广泛而深入,是对提升阅读品味和思考能力有所助益。
红与黑读后感马效效篇一
沈春娅。
《狼王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讲的是母狼紫岚为实现丈夫黑桑的狼王梦,倾力培育她的四个子女的故事。
世上万物皆有灵性,但就动物而言,虽也有七情六欲,情感却远远没有人类复杂。《狼王梦》与其说是母狼紫岚养育她的子女成为狼王的过程,倒不如说是作者把育儿理念渗透到了此篇小说中。沈石溪是一位男性作者,当然也是一位父亲,父亲的育儿理念完全有别于母亲。沈石溪巧借“紫岚”这头母狼,把他的育儿原则淋漓尽致地展现了出来。
作为一匹有着伟大梦想的狼,紫岚时刻注意她的子女,是否在举手投足之间已失去了狼性。黑仔是她第一个要培养成狼王的对象,然而,黑仔轻柔优雅的吃奶风格却令紫岚万分担心,这不是狼崽的吃奶风格,而是狗崽的吃奶风格,这种对母亲非常依恋的“狼性”怎能适合草原生存的.原则,更遑论成为狼王。紫岚明白,假如狼不是自幼便割弃那种强烈的恋母情结,便会削弱它们的独立精神,软化它们桀骜不驯的野性。而狼就是靠这种独立不羁的嗜血本性才得以在充满激烈竞争的环境里生存下来的。紫岚明白,是她过分的溺爱害了黑仔,导致黑仔成了一匹奴性十足的幼狼。她当机立断,随便控制住了自己泛滥的母爱,用粗暴的爪子打醒了黑仔,促使黑仔恢复了贪婪、野蛮、暴怒的狼性。作者借描写紫岚的心理活动,道出了育儿的不二原则:它能为了毫无实用价值的温情而毁了宝贝的锦绣前程吗?这就是男人与女人大相径庭的育儿理念。母亲育儿,总是感性多于理性,总是醉心于与子女的温情,再添上几分溺爱,孩子未必会听从于母亲的教导。再者,孩子很会瞧大人的颜色,假如母亲不够严厉,而孩子又够会使用他的绝招――眼泪,那么这个母亲势必会被孩子牵着鼻子走。如此一来,这个孩子还能成大器吗?“慈母皆败儿”,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我们做父母的,务必要狠下心来,学一学母狼紫岚,努力切断对孩子的温情,让孩子少一些恋母情结,从而早早地走向独立。
蓝魂儿是紫岚第二个想要培养成狼王的对象。蓝魂儿与另一匹狼黄犊发生了争斗,黄犊抢走了蓝魂儿的牛腰。由于力量的悬殊,蓝魂儿不敌黄犊,它希望它的母亲紫岚能帮它夺回牛腰。紫岚虽心疼它的狼儿受到委屈,但它的理智克制住了它要替蓝魂儿出气的冲动。它明白,它不能这样做,这样做是害了蓝魂儿。它不但不理睬蓝魂儿的求助,而且也不把自己的食物分给它吃,让蓝魂儿在饥饿和屈辱中度过了一夜。当黄犊第二次抢夺蓝魂儿的食物时,蓝魂儿终于明白过来了,母亲是不会帮它抢夺食物时,只有自己奋起战斗,才有可能捍卫住自己的尊严,保住自己的食物。于是,蓝魂儿奋起了,它与黄犊展开了生死拼博,最后虽然落得伤痕累累,但它却取得胜利,保住了自己的粮食。而母狼紫岚也不失时机地给予了奖赏。这就是狼培养狼子的法则,相较于我们人类的父母,当我们的孩子受了委屈,有多少父母能沉得住气?再扪心自问,孩子很多自己能解决的事情,我们父母是否都越俎代庖?孩子,在父母们过度的保护下,要么长不大,要么就是长成了“巨婴”.
紫岚虽是一匹狼,但它的培育狼子过程却值得我们人类效仿,它不改初衷,坚定执著,排除万难,甚至牺牲自己的幸福。它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让它的子女成为狼王。紫岚虽没有成功培育出狼王,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已然成为了狼王。
红与黑读后感马效效篇二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瘧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
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
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而于连和玛蒂尔德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理想,不甘平庸,才思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爱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这在于连接受科拉索夫亲王的建议这一段有趣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可以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红与黑读后感马效效篇三
如果我想得到他们的和我自己的尊重,那就应该向他们表明,和他们的财富打交道的是我的贫穷,而我的心和他们的蛮横无理相距千里之遥,它高高在上,他们那些轻蔑或宠信的小小表示岂能达到。
其实对于连·索海尔这个人,我实在是恨不起来的。他是个可怜又瘦弱的年轻人,他站在市长先生的家门前,穿着寒酸的衣服不知所措,羞怯而内向。但他那双漂亮的眼睛却燃烧着一种热情。用善良的谢朗教士的话说,那是种阴郁的热情。
他用拉丁文背通圣经,这使他赢得了些许的名声。他开始骄傲,他认为自己与那些凡夫俗子是不同的。他产生了强烈的征服德·雷纳夫人的欲望,并且拒绝娶爱丽丝——这个疯狂爱着他的女人。
他不甘平凡。他开始的梦想是成为他所敬仰的像拿破仑那样的将军或军官,可是他太容易被震撼了。他的梦想摇摆不定,但是最终的目的都是一样的,获得无尽的赞美和荣耀,就像他自己所说:为了名声他可以不顾一切,甚至去死。他太爱这些虚空的东西了,他费尽心机得到了德·雷纳夫人也不过是为了满足他的虚荣心而已。为的就是将来有天他出名了,别人会在他背后说“你看就是那位先生,他曾经捕获了那位傲慢清高的长市夫人的心”。
他要求别人称他为“于连先生”,尽管他当时还只是一位家庭教师,他也拒绝和仆人们在一桌吃饭。他享受别人崇拜而热烈的目光,他爱慕虚荣,虚伪,自负,甚至有些傲慢。他一方面发自内心的厌恶这些上流社会的贵族,认为自己崇高的灵魂与他们是不一样的。但他另一方面又不顾一切的想要跻身上流社会成为贵族。
其实于连谁都不爱。他跟德·雷纳夫人在一起就是为了满足他自己的征服欲。他向侯爵的女儿表白,也不过是为了获得他想要的利益罢了。可是她们爱他啊。
德·雷纳夫人遇见的是那个最好的于连,干干净净,拥有少年人一腔热血的于连,她爱上的也是这个羞怯、灵气的于连。哪怕后来于连已经彻底被黑暗的社会腐蚀了,她依然可以看见他身上那位少年的影子。而拉穆尔小姐呢。她说过“先生,我觉得我就是您的奴隶,您要什么我都会满足您。我愿为您做任何事。”她跟于连没有感情。他们所谓的爱情不过是逢场作戏,各取所需。
那就是这吃人的阶级制度。他们以为他们可以打破它,可是于连悲惨的结局告诉我们,不可能!于连·索海尔,这位励志要成为拿破仑那样的将军的人,这位理想当上主教的男人,征服了德·雷纳夫人和拉穆尔小姐的男人,最后倒在了吃人的阶级制度的脚下。
后来又死了很多个于连,出现了很多个拉穆尔小姐和德·雷纳夫人,很多很多个年轻人。他眼中的热情,是阴郁的,野心勃勃的,是饱含渴望的,可是他最终还是闭上了眼睛。
红与黑读后感马效效篇四
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过一篇长篇小说名叫《狼王梦》。小说的主角叫紫岚,它是一匹母狼,生下了五只狼崽。狼崽的父亲是一匹身型健壮头脑聪慧的极品狼,名叫黑桑,本想争夺王位,却因野猪而死去。紫岚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了它的小狼崽身上,希望它们中的一员有朝一日能成为狼王。
生活是艰辛的。紫岚的第五只小狼崽出生没多久就因饥饿而死去。后来紫岚交了好运,每次都能捕到岩羊等猎物,奶水变得充足,终于可以好好地抚养它的四个小狼崽了。长子叫黑仔,因为黑仔的性格和长相都跟死去的黑桑极为相似,所以紫岚偏爱它。紫岚为了培养黑仔让它当上狼王,总是给它更多的奶水,于是黑仔比弟弟妹妹们都要高出半个肩胛。到半岁龄的时候黑仔出了洞,却遭受了金雕的捕猎。紫岚痛失了黑仔之后寄希望于次子蓝魄儿,蓝魄儿也被培养成了极品狼却丧命于猎人的捕猎夹。后来三儿子双毛因自卑丧命,最后紫岚仅剩下唯一的女儿媚媚,它的狼王梦似乎要破灭了。
不久之后,媚媚即将当上母亲,这让紫岚又一次重燃了生活的希望。但是就在媚媚即将分娩的关键时刻,它们遭遇了老雕的袭击,紫岚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与老雕同归于尽,救下了分娩中的媚媚,五只狼崽平安落地。
我敬佩紫岚的执着,在任何时候它都没有放弃它的狼王梦;我敬佩紫岚的坚强,面对生活的艰辛它一直在努力;我敬佩紫岚的智慧,它多次用智慧救了自己;我敬佩紫岚的伟大,为了保护自己的子孙它牺牲了自己。
有本书不知大家读过没有,那就是沈石溪的《狼王梦》。
狼王梦的主人公是母狼紫岚和她的四个孩子,其中三只小公狼是黑仔、蓝魂和双毛,一只小母狼是媚媚。
母狼紫岚的丈夫黑桑有一个当狼王的梦想,可惜却早早死了,于是紫岚把它丈夫的梦想寄托到了黑仔的.身上,所以竭尽全力培养下一代狼王,然而天有不测风云,黑仔在外捕食时被金雕叼走了。
无奈的紫岚把狼王梦又寄托到了蓝魂的身上,蓝魂渐渐成了它所期望的那样,可是在和老狼王搏斗的时候,蓝魂害怕了,逃跑时掉进了猎人的陷阱之中,紫岚不忍心看到蓝魂痛苦的样子,所以咬断蓝魂的喉咙,多么让人伤心。
即使这样,紫岚也没有失去信心,又把希望放到了双毛的身上,双毛从小自卑,所以紫岚没少打它,正是因为这个,有一次激怒了双毛,双毛再也不想挨打了,一怒之下把紫岚后腿咬瘸了,双毛开始胆大起来,紫岚也暗暗高兴。可是双毛在一次和老狼王打架时,被老狼王的一声吼叫吓倒了,立刻变回了原形,结果就被老狼王咬死了。
紫岚没有为此而倒下,又开始培养媚媚的孩子,为了后代的生存,紫岚和金雕同归于尽。
其实,沈石溪不止写了这一本书,还有好多关于写动物的小说,不过我最喜欢的就是这本《狼王梦》了,因为我看到了,动物和人一样,有着伟大的母爱,甚至表达母爱的方式和人一样,用心良苦,虽然孩子也许不理解,但是宁可被误解,也希望孩子能优秀,不管是动物还是人,母爱同样无私、伟大。
红与黑读后感马效效篇五
当今的小说中,爱情篇占据了很大一部分。我个人对爱情小说是反感的(如安娜.卡里尼娜,单看书的厚度就让人吃不消)。《红与黑》本质上是爱情小说,读《红与黑》的过程也很漫长,但它散发出来的文化蕴涵却不仅仅是爱情所能解释的。
《红与黑》更像是一部历史书,我们通过于连的目光更切实地感受到1830年法国人们的生活。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司汤达对这一刑事罪行加以想象,他的“灵魂辩证法”在这本书上发挥的淋漓尽致。
“平民出身,有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这便是于连一生的概述。自始至终,于连心中总是怀揣着一个伟大的梦想:像拿破仑一样,坐上统治世界的宝座。这是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因为当时的人们,尤其是贵族们犹对拿破仑怀恨在心,于连一直都没有机会,也不敢展现它。于连似乎很敏感,贵族们任何一句伤害他自尊的话都会刺激他。他的心里只容得下拿破仑,对于贵族们的自傲、富有,于连只有不屑。
要去征服占有。多么可悲的初衷!但是德·瑞那夫人对他真正的尊重和爱纯净了于连,他那低俗而虚荣的占有式感情净化升华为真正的爱情。我只是在想,于连本是一个纯洁的少年,但在社会的利欲熏陶下把持不住自己,最终一样堕落了,单是他那征服德·瑞那夫人的心理就把他推向了深渊。于连,他追求功名、爱情、平等、权位、荣誉;他也很勇敢,也细心,但为何,不能像拿破仑一样创造自己的时代?我不能明白,或许这只是机遇罢了。死前于连的辩护和反思,都可振聋发聩,可谓经典。他多么孤独,那是多么清醒的孤独,多么有力的孤独,那是多么无助的孤独。
“给我五年的生命让我同德·瑞那夫人生活在一起吧??”今天读着这话,虽我这样对文学不大有知觉的人,也还觉出内心的感动。
再者说,于连或许并不非常聪明,他像一只无头苍蝇,带着勇气四处乱撞,把周围的人都吓了一跳。在作者眼里,这是英雄的行为。在中国,这却是一种欠缺考虑的行为,会被人说成是“白痴”。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会为于连揪心:他的鲁莽的动作让我惊心担忧,而他收获的丰硕成果让我愕然羡慕。读到于连被送上断头台时,我想:其实人生不过如此,“爱过、活过”就好了。
红与黑读后感马效效篇六
一本好书往往便是一个时代或是一个人群的缩影。暑假中我读了司汤达的《红与黑》,一直到现在便再也没有看过一本别的书,原因是,要思考的东西太多了。
我读的'书少,把书归类显得没有什么意义,但我还是忍不住把《红与黑》和《基督山伯爵》归进了“复辟文学”中,《包法利夫人》一流虽也成书于那个时代,但却没太表现出那一代人的普遍特征——那是梦被偷走的一代人!
这一切,想必在那个时代许多的法国青年身上都能看到,但我们的主人公之所以特别是因为他的梦没有被偷走。他的人生就像一盘棋,他的梦想就是获胜的最终目标,他的每一步行动,他都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在做着什么,下一步要怎么样,结果会怎么样,这一切都被作者用细腻的心理描写表现出来。
就是有着这样梦想或是所谓“野心”将主人公身上种种矛盾的特质结合起来。为他这盘棋提供服务:军人的魄力让他一个一个放倒前进路上的障碍,教士的睿智让他能冷静地分析与判断局势并作出决定。与此同时,他骨子里的浪漫主义和他“梦想”的作用下也已扭曲为一种难以言表的趋利心、虚荣心以及对爱情的追求的结合体。最后,那一丝丝的冒险主义又为他的这盘棋增添了那么一点不确定的因素,毕竟,一个完全理性的人太可怕也太不真实。
反观那个时代,其他人便在过着的一种没有梦想,行尸走肉似的生活了,时代的巨变使他们的价值观扭曲,也偷走了他们的梦想。新的'资本家们被“十”与“一”这一对数字的恶魔束缚,过着为了金我钱不惜付出一切的日子,而贵族们则“仍旧随时能从栅栏的缝中看见罗伯斯比尔的囚车,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糜烂的日子……”每个人都在自己扭曲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心中只剩已被偷走的梦想。
于连死了,带着他没被偷走的梦想死了,他的情人买下了他的头,悉心地埋葬了,实现了她已偷走的梦想。
“梦想”一词在这个社会已被人们不知强加了多少本不属于它的意思,有没有它,人们都一样活着,又是或许,一个理想没有被偷走的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做的事是为什么。
红与黑读后感马效效篇七
暑假快过马上要开学之际,我抓紧时间看完了《红与黑》这本司汤达死的世界名著。每次读完一本书,我都陷入沉思写一些读后感。看完《红与黑》之后,我却无从下笔。
红与黑到底是什么意思,我陷入迷茫。也许,这本书对我一个中学生来说,书中的思想与内涵有点深奥。
红是什么?黑又是什么?我问爸爸,爸爸也不确定,爸爸只是告诉我一些参考的建议。红也许代表着当时先进的资产阶级自由思想,黑也许说的是落后的教会贵族的利益。也有下面一种说法:红与黑是连在一起解释的,说的是于连的低微的出身和他想挤入上层社会的矛盾。
我了解了这些解释之后,我还是不太明白。我真的不知道这三个字代表了什么,或许什么都不是呢,或许是作者的一时兴致想到的胡乱的短语,这些全都无可揣摩,无可知的。但有一点,红不是黑,黑也不是红,红和黑都坚信自己的优秀。
读了《红与黑》,我还是不明白红与黑的的含义。
红与黑读后感马效效篇八
红色的军装,教士的黑袍,鱼与熊掌,不可得兼。红与黑正如司汤达引用的话一样,揭露的是严酷的真实。
无论这本小说是政治、历史、还是爱情,他都在阐述一种被忽视的幸福。献给少数幸福的人,作为90后的我显然相比太年轻了,不能深入理解这层次的幸福。也许要等到千帆过尽、耄耋之年,才能理解于连,理解他的一生,其实也就只短短四年,只是重头活过,在死牢里的最后两个月。
千斤粟黄金屋颜如玉,或者,外离相内不乱平常心。人要在社会中、人际关系中求得幸福,可以反求诸己,追求精神价值;也可以承认并享受平常的幸福,于是就有古希腊的犬儒学派。就有颜回的“箪食瓢饮”,就有贺拉斯的“平凡的幸福”,就有司汤达的“生活在巴黎,年金一百路易,读书写字”,其含义是独立、自由、不受制于人,能随心所欲的从事自己喜欢的事情。
可以说,我现在也许就是像于连一样的年轻人,追求飞黄腾达、社会成功和他人承认,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中最高级层次的需要。反观于连,从迷误走向清醒,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
诚如司汤达所说,有才智的人,应该获得他绝对必需的东西,才能不依赖任何人;然而,如果这种保证已经获得,他还把时间用在增加财富上,那就是是一个可怜虫。
红与黑读后感马效效篇九
当我快速读完这本书时,我觉得留给我最深的印象,便是遗憾!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一心想跻身上流社会的人物。他拥有惊人的记忆力和一些才华,当然他也有一副美好的面容。如果他是一个一心只想过安稳日子的人,那他会和同他的阶级一样的人过着平淡但安稳的日子。但他不是,他为自己的地位感到自卑,为什么会是这样呢?于连天生有温柔易感动的心,他也善良,但是他把这些都隐藏起来了,装作冷酷的样子。为跻身与他地位完全不同的阶级里,他付出了多大的代价,他得时刻注意他的言行,以便伪装自己,明明看不惯身边的人,还装作顺从,而且大部分时间他都失去了自我。时刻怕被上流社会的贵族们藐视。
他对德·瑞那夫人的感情,开始是为了报复那些他厌恶的贵族老爷们,但后来却不知不觉爱上了她。德·瑞那夫人是一个单纯温柔的贵族夫人,她有着天使般的脸庞,她即软弱有坚强,在与于连发生关系后,她受到良心的谴责但有无法拒绝于连,在深深的矛盾中,她因看到小儿子的病情严重而更加自责。她那因爱情与母爱两种感情折磨的心几乎要崩溃了,但当她在于连离开的几个月中无意遇上了他,她由于过渡的激动而晕过去。最后她因为于连而坐牢,他为了能见到他而四处奔波,为了于连她不顾一切。所有的羞却和担心害怕都不复存在了,她变得勇敢,她以前担心的名誉之类的念头烟消云散。当她知道于连被判死刑后,打算和他一起自杀但她疯狂爱着的于连阻止了她的这个可怕的念头。最后当她得知于连被处决,她可在第三天就离开了人世!由此可见他是一个温柔美丽的痴情的女人。我比较同情和佩服她。
我同情于连小时侯的情况,他从来没有得到家庭的温暖。经常受到父亲和两个哥哥的打骂,他周围人因此也轻视他,这对他以后的悲剧发生有一定的影响。我喜欢于连但是不同意他的观点,我喜欢他真实的一面,喜欢他具有的同情心和易感动的心。他能判断是非,但是他没有坚持他本来的意愿办情,我不喜欢玛帝尔德,他太骄傲而藐视比她地位低下的人,他还喜欢挖苦别人。对她这样任性自傲的女人,于连曾为了她痛苦伤心过,后来有耍些手段得到了玛帝尔德的爱情。但在他失去一切之后,他才大彻大悟,才勇敢面对一切,坦然地承认自己的虚伪与野心,悔恨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他因此更加珍惜他真正爱着的德。瑞那夫人。最后于连这令我怜惜的人物在平静的心态下离开了人世,我不能理想于连这种狂妄的心,我喜欢没有野心的他,喜欢他在没有伪装下的俊俏动人的相貌。不喜欢他故作冷漠的表情。
这本着作有两处使我感动:一处,当德·瑞那在教堂看见于连而晕倒。另一处是结局,太不幸了。
在断断续续历经两周的阅读时间里,我好不容易读完了它——《红与黑》。
这是一本很久远的书了,《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写出这么一曲折故事的才人是已逝世很久的司汤达,他生于法国,我非常敬佩他能写出如此长的小说。
我看的这本书是缩版,把几十万的字缩到了几万字而已。但是书中的故事却依然表现得淋漓尽致。
书中描写主人公于连在“红”与“黑”的道路选择上进行了痛苦的挣扎,但其中终极目的,都是想无所不用其极地跻身于上流社会。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做出很多评判——有的说他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有的说他是一个野心家的毁灭;还有的说他是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我认为书中的2个亮点深深吸引住了我,首先是于连在跻身上流社会的途径选择上,是选择做一名声显赫的红衣主教,还是做一个像拿破仑那样有胆有识的大将军,产生了思想上的激烈斗争冲突,使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其次就是在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奋斗中所遇到的两次至诚至真的爱情,这也深深地打动了我,以致我看到如此忠贞不渝的爱情,几次为之热泪盈眶,也许是因为它太可贵了!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这本书表现得不仅仅是于连的一生坎坷,更告诉我要想在社会上立足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着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红与黑读后感马效效篇十
我认为是在生活,其实只是在为生活做准备。现在我来到社会上,才明白了在我演的这场戏落幕之前,我身边到处都是敌人,每一分钟都是在伪装。
阶级壁垒,封建残余,家境上的差距,注定了很多像于连一样的人,从一出生就输在了起跑线上。可是有才华,有野心,还很拼的于连不甘于被人蔑视,为了成功不择手段的利用女人上位,踩在她们的肩膀上迎来人生巅峰,到最后在死亡的忏悔面前才发现真爱,可为时已晚。
真正让人感到痛苦的,并不是追逐名利本身,而是你本性善良,却逼自己进入一个勾心斗角的世界。况且在自己不认可的游戏里追逐,无论结果成败与否,都是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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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后感马效效篇十一
习爷爷是我们国家的主席,在他的童年,曾看过许许多多的好书,《红与黑》就是其中的一本。我也买了这本政客必备的名著—“现代小说之父”斯丹达尔的《红与黑》。
于连的一生,有过幸福,有过痛苦。幸福的时候不是衣食无忧的于连,而是在监狱里的于连,因为那时他悟得人生的真理。
中国从远古部落一直向前走,不断地发展,到了晚清时期,朝廷割土卖国,给钱卖命,大家好像过得丰衣足。但是没多久,战争就爆发了。晚清不堪一击,最后是中国共产党赶跑了侵略者,振兴了中华。于连的死是幸福生活的第一步,而晚清的灭亡是新中国的诞生第一步。我们只有不忘国耻,才能振兴中华,我们要吸取教训,才能追求卓越。习爷爷就是遵循这个道理,从基层开始,为人民服务,扶困济穷,加大生产,使中国的gdp稳高,人口稳增。环境更好了,生活更美,中国伟大的梦想也遥遥在望了。
我们只有在习爷爷的领导下,努力学习,知错就改,才能成就梦想。少年强则中国强,让我们齐心协力早日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红与黑读后感马效效篇十二
《红与黑》被誉为“灵魂的哲学诗”,是一本批判现实主义的书。下面小编整理了红与黑读后感900字,欢迎阅读!
自从有了人类就有了人类之间的交往,人们相互靠近的过程也是人类靠近文明的过程。因为交往,我们有了丰富的语言,有了发达的大脑,有了超群的智慧,更有了社会,这个基于个体的联系而形成的更大的群体。在人际交往中最重要的就是印象的形成过程。所谓印象就是我们对别人的看法,在多数情况下我们不是把握了他人的全面特征后,再形成对他人的印象。我们往往会根据很有限的信息,甚至仅是只言片语,就对某个人做出评价。
《红与黑》被誉为“灵魂的哲学诗”,作为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红与黑》对于19世纪上半期法国风起云涌的各方斗争和矛盾都展现得颇为深远,贵族、大小资产阶级、教会人士一个个的粉墨登场,人民的痛苦,平民的反抗,埋藏在无奈下的爱情,渗透了利害关系的亲情,潜伏在表象下的实力的交战刻画了当时整个社会的风貌。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
谚语。
《红与黑》所塑造社会,是如此广阔的,如此深刻的,如此真实的。在此我将基于这部人类文学史上最优秀的作品,来探讨心理学中人际印象的形成心理。《红与黑》是文学,是政治学,也是社会学与心理学。我们可以把它比作是西方的“红学”,其中交往的学问是广博的,复杂的,而深刻的。在这里我仅以人际心理学的印象形成作为突破口,希望能解释一些现象,能够从另一门学科的角度去理解这一部作品。当然,对于人物的喜好因人而异,我在这里采取的只是一种大众的心理分析方法。我想这只是一种尝试,其中可能会有一些牵强附会的地方。但不管怎样,《红与黑》无可置疑的是文学史上一部无可匹敌的作品。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着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
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读后感马效效篇十三
以下内容看完书再来看因为不看书看不懂并且会被剧透。
于我来看,《红与黑》当真是个很伟大的作品。首先,它让我在六十页之内讨厌上了一个角色,并在一百三十页内让我对这个角色产生了又爱又恨的感觉。不必说翻译之典雅优美、描写之细腻入微,单是大量真实立体的人物心理刻画便能让我为这部作品所倾倒。总之是很令我叹服的作品了。于连一形象极复杂而真实,令我想好好分析他一番,而不是如许多文章、视频一样以简简“野心家”三字概括其人。
于连出身于法国小城市的木匠之家,因为纤弱爱读书而不被父亲喜爱,经常被哥哥和父亲欺压。本书并为以于连开始,反由镇上市长及其夫人开始讲述故事。此时从场景刻画到人物对话都显出风平浪静、岁月静好之感。而于连在第四章一出场便被父亲打了一通,加上他的心理描写,一个可怜的乡下男孩的形象便跃然于纸上,更与前文的神甫、市长一家形成对比。此时于连的形象便已十分明显。经济上的制约使他无法离开原生家庭,因此“有钱”和“出人头地”成了少年于连心中最大的愿望。他渴望鹰一般的孤高和力量。神职人员的收入权利高,因此他想去做神甫。他其实没有信仰,许多人认为拿破仑是他的信仰,但我觉得他只是以拿破仑为标准与目标。于连信仰的永远是自己。他在心中把自己当成一个拿破仑一般的人物,认为自己虽出身底层却有一颗高贵的心。他本不想去瑞纳家,认为会被当成下人;但是他在心里为自己鼓劲:“难道我真是懦夫?”于是便去了。看,他并不以功利的理由如赚钱、跻身上层社会来说服自己——事实上他讨厌上层社会,他是想越过所谓上层社会而非加入上流——反以懦夫一词来激励自己。于连其实不是个所谓“精致的的利己主义者”,反之,他是个英雄,自封的英雄。他认为自己是英雄、要求自己是英雄,因此决不允许自己作出不符合英雄作为的行动后文带着枪爬梯子去找马吉尔特的时候他也是以“荣誉至上,唯此唯一”、“说穿了,不去就是卑怯”来劝解自己的。他甚至想,“这像决斗一样!”当然,除了他自己,瑞纳夫人和法穆尔小姐也是把他看作是英雄的。只以所谓“野心家”来概括于连是不太对的,许多红与黑相关的作品创作和解说上在这一点令我尤为不满,如此他们便解释不了于连之主动赴死了。
于连早在心中决定了,为了他的理想他可以不择手段;但同时他也在前期确立了自己的立足根底是“自己性格中坚毅可靠的那部分”。这让他对老神甫、木材商朋友等人一直怀着友爱之心,于连并不是个所谓的“坏人”。当然,在他给自己确立这个基本点的时候,他也意识到了自己于道德上并非曾经想象的那么高尚。
于连这一角色一直在成长。在小城镇里,市长便在他心中代表了所有的阔佬和劣绅。待他见过国王、主教、待他来到侯爵府中,他的世界便突然开阔了起来。最开始时于连表现得并不好;但读者很快便能看到他的进步。在交际场上不说,原书中自有大量一一对应的细节使大家看到于连从单词都拼不对的蹩脚秘书成长为在舞厅中游刃有余的年轻人;最开始他对付马蒂尔德还需要靠前辈指引,后来在狱里能很自然地运用一切技巧使法穆尔小姐继续为他死心塌地四处奔波,于连的学习能力可见一斑。
于连这一角色的魅力更在于他如真人一般的矛盾。他的英雄主义和他的利己主义还有他的良心良知总是在打架,他无数次艰难地作出抉择。司汤达慷慨地用了大量的笔墨描写于连的心理活动和与之配合的肢体动作,真切地把这个人物剖开展示给读者。相比之下他并未用很多笔墨去渲染环境等其它要素,这算是司汤达的一个写作特点了。
至于于连之死,我不觉得是必然的,我认为是于连最终做的一个抉择。他在真正选择赴死之前是有犹豫的,而且有很多犹豫。而这正是一个复杂的人类该有的纠结。像于连这样的人物,我们不能像断言埃斯梅拉达一定至死纯洁一样断言他会慷慨赴死,只能说最终他确实还是走向了这条道路。他的求生欲、对所谓爱情的渴望、继续向上爬的美好愿景还是被他的英雄主义打败了——甚至可以说是被他的冲动所打败的:他在法庭上发出的那段关于阶级的发言显然并非预谋的演讲,而是冲动之下带着激昂的情绪发出的。这番言论无疑推进了他的死亡,而这是他完全下意识的选择。可以说于连其人就是这样意气风发的少年人,造成他死亡的是他的性格、他的观念、他的信仰,是于连这个人做出的选择。
再说法穆尔小姐,我一直认为她跟于连是很相似的。他们很相似,所以第一反应是互相排斥;但他们其实在心中都有很强的自恋情绪,所以他们又会慢慢无可救药地迷恋上于自己惊人地相似的对方。正如于连认为自己是农村里的国王,法穆尔小姐认为自己是纨绔子弟中的清流,他们都认为自己是世间漫漫迷途羔羊之中的醒狮。法穆尔小姐绝不会爱上木匠的儿子于连,但她一定会爱上英雄于连。这一点书中几乎不用分析就能看出来,毕竟法穆尔小姐总在于连表现得高傲、英雄的时候格外喜爱他。她第一次感觉喜欢上于连便是听到于连说不愿意和贵族老爷们坐在一起吃饭的时候。于连敢于揣着枪爬梯子来找她的时候,她更是激动地献身于他。在与于连在一起时,法穆尔小姐短暂地、认真地活在了自己的世界里,她认为她爱上了一个英雄,她认为自己简直也是英雄。我并不觉得法穆尔小姐真的“爱”于连的灵魂,我认为她自始自终沉浸在自己的自我感动中。她正和于连一样,给自己套了一个人设和模版,于连崇拜拿破仑,她崇拜自己做皇后的那个祖先。在于连死后,她更是践行了百年前皇后之所作所为,她fulfill了自己的终身目标。(这么看的话我觉得对于马蒂尔德来说这本书是he)当然她也和于连一样充满纠结,她的贵族思想也无时无刻不在影响她。她和于连谈恋爱的过程简直是在博弈。这样的恋情在文学里好像并不常见,我觉得为这种神奇的关系这本书也很值得人看。
还有些想写的,但思路有点混乱了。
红与黑读后感马效效篇十四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工夫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工夫相比较了。我愉快于本身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只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恋爱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覃思过”。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抵牾和庞大。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长处的喜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
在这座都会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长处——哇列诺先生。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夫君,连市长都惧他三分。但市长为了显示本身头角峥嵘,决心请一个家庭老师。
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
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比方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比方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抵牾本质。
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坐落在山坡上,俏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市长德瑞那是个身世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五十岁左右,他的房子有全城最漂亮的花圃,他的妻子是最有钱而又最漂亮的妻子,但他才智不足,“他只能办到严格地收讨别人的欠债,当他本身欠人家的债时,他愈迟还愈好”。
在这座都会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长处——哇列诺先生。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夫君,连市长都惧他三分。但市长为了显示本身头角峥嵘,决心请一个家庭老师。
木匠索黑尔的儿子于连,由于精通拉丁文,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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