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方案的通知(汇总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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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方案的通知(汇总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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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所制定的详细计划和步骤。详细的计划是一个成功的方案的基础。方案的制定过程中,如何协调各方的利益和需求是一个关键问题,下面是一些解决方案。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方案的通知篇一

2014年,全市初中毕业生74200人,其中市内三区毕业生14600人。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36800人,其中市内三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7200人。

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未被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须具有青岛市户籍。市内三区普通高中招生报名具体要求见附件2,其他区市报名具体要求由各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招生计划。

1.严格按计划招生。各区市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普职协调发展原则,科学制定高中招生计划,提高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要严格控制班额,实行小班化招生的学校高一新生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其他学校班额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市教育局将统一下达各区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对于超计划招收的学生,将不予注册学籍。

2.科学确定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须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招生计划申请。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在对学校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办学行为和2013年实际招生情况等方面审核的基础上,科学核定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跨区市招生,须经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按照生源地统一的招生政策录取。

(三)落实按行政区域招生制度。

除经市教育局批准外,局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市内三区招生,其他区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在行政区域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未在本行政区域内参加学业考试的学生,任何高中不得录取已被其他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学生。

(四)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学校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新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学业考试成绩、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等内容。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统一招生录取、学校自主招生、直升生招生、特长生录取以及指标生推荐录取的依据。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均须达到c级以上(含c级)。

1.指标生政策。各区市应根据当地实际,至少将2所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的65%,均衡分配到招生区域内各初中学校。指标生由初中学校根据学生三年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推荐,并参加初中学业考试。指标生的分配原则,由区市教体局依据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录取优待办法可参照局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优待政策。

对严重违背教育规律、违反办学行为规范、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和引起严重后果的初中学校,将调减其指标生分配名额。

2.优质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在初中学业考试之前进行,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初中学业考试。初中学校负责向高中学校推荐学生,被推荐学生应是品学兼优、综合素质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自主招生要淡化纸笔考试,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的作用。自主招生的比例,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不高于招生总数的30%。自主招生实施方案须经市教育局批准。

3.艺体特长生录取。各普通高中学校可按照自身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的需要,招收一定比例的艺体特长生。特长生招生录取要严格执行《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普通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特长班招生办法(试行)的通知》(青教通字〔2011〕16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紧急通知》(青教办字〔2013〕59号)相关要求。

5.从2015年开始,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只保留国家规定的政策性加分优待项目,取消青岛市三好学生、青岛市优秀学生干部加分。

6.青岛十七中“福彩致明奖学金班”招生。继续按原市教委《关于做好2001年青岛第十七中学致明奖学基金高中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01]114号)要求执行。名额分配为:崂山区1名,黄岛区4名,城阳区2名,即墨市5名,胶州市6名,平度市10名,莱西市8名,开发区3名,高新区1名,共计40名。被推荐学生为各区市品学兼优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应届初中毕业生,且学业考试成绩原则上各科均要达到a等。

7.青岛二中招收崂山区考生50人。由崂山区教体局组织报名,在崂山区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学业考试,由崂山区教体局择优录取50名学生,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由崂山区教体局公布录取结果。

8.特殊教育学校高中阶段招生。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继续面向全市招生。学校要及时公布招生计划和录取办法,组织入学考试,择优录取。各初中学校随班就读的盲、聋初中毕业生,在参加统一的学业考试后,未被各类学校录取而符合上述两校招生规定的,经本人申请后,可由两校择优录取。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方案的通知篇二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有关中学:

为做好2017年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7年惠州市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学业考试与初中升高中考试合并,两试合一,以下简称“中考”)报名时间为:2月20日至2月27日(无学业成绩或学业成绩不达标的初三考生须参加学业补考,否则影响考生的高中录取);初二年级地理、生物报名时间为:3月13日至3月17日。

县(区)中考报考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市直学校(含民办学校)报考及资格审查工作委托惠城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

凡我市符合条件在校在籍(学生在该校就读且拥有该校学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可直接报名,初中往届生可凭九年义务教育证书报名参加中考,但不准报考第一批次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校高中生(含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不得报考。报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考生不受年龄、学籍类别限制。初二年级在校在籍全体学生必须参加地理、生物学业考试。

(一)考生必须用身份证、户口簿上和学籍系统中(三处的姓名必须一致)的现用姓名报名,招生学校以及省、市、县(区)招生办公室按考生报名考试的姓名录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动考生报名考试的姓名。

1、应届生报名。凡学籍在我市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审核组织报名或回户籍所在县(区)作为社会考生报名。不在我市就读的我市户籍考生,凭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注明学籍号)回户籍所在地作为社会考生报考。

2、往届生报名。初中往届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持身份证、户口簿或九年义务教育证书到县(区)教育局设立的报名点作为社会考生报名。

(二)认真做好各类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

1.户籍不在我省,已在本市中学就读,符合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的外省初中毕业生,可在本市报名参加升中考试。随迁子女报考条件按照惠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通知》(惠府办〔2013〕43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有关工作的通知》(惠市教〔2016〕302号)执行 。

2.惠城区户籍在本市其他县(区)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回惠城区报考,否则市直高中只能按报考地录取分数线录取。

3.凡是惠城区户籍在惠阳高级中学、惠高附属实验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市直高中和惠城区学校的考生,考号由惠城区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发放。

4.港、澳、台和和外籍人员子女在我市就读参加升中考试,按《关于印发《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境外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惠市教〔2014〕146号)执行。

(一)使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基本数据,各县(区)负责组织安排各报考点配备身份证阅读器采集数据。

(二)全市中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内,考生直接进入“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网站()教育专网报名,考生须准确清晰地填写学籍号、家庭住址和家庭电话号码等相关信息,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电子摄像确认、校对、签名,确认考生信息表(如未签名确认,网上报名无效),并缴纳考试费。

(一)考试科目

我市中考文化科目为9科,加体育共10科。其中初三设考8科: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体育;初二年级设考2科:地理、生物(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作为初三年级升学录取使用)。体育科考试严格按《惠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管理细则(试行)》(惠市教〔2014〕237号)和《惠州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惠市教体〔2015〕28号)等文件执行。

(二)科目卷面分值、考试时间

2.体育100分,必考项目: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选考项目:原地投掷实心球、立定跳远和一分钟跳绳三选一。

3.地理、生物考试以等级呈现:

(1)卷面成绩为100分,考试时间50分钟,成绩公布采用等级分,计分方式按照《关于调整惠州市初中学业考试地理、生物科目成绩转换方式的通知》(惠市教〔2016〕114号)执行。

(2)中考考生报考普通高中的资格与地理、生物学科等级分的对应关系为:考生的地理、生物均达到c级以上,作为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资格线;其中1科达到c级以上,作为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资格线。

4.外省、市转入的中考考生的成绩认定方式。

(1)转入的中考考生原则上须参加本年度初二学业水平考试。

(2)初二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也可转入,但必须由转出县(区)教育部门出具证明,(必须为原始成绩,等级成绩不予认定),转入成绩只设c、d两级,50分(含50分)以上为c级,50分以下为d级,所需相关材料在报名时上交学校,由学校统一上报县(区)教育考试中心。

(3)转入的中考考生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成绩材料交各县(区)体育卫股审核。

(三)考试时间及规定

1.文化科:按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时间。

2.体育科:另行通知。由各县(区)统一组织实施,惠阳高级

中学惠城区户籍考生由惠城区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

3.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参加考试。

(一)委托省教育考试院命题。

(二)评卷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按原始成绩100%计入总分;思想品德按原始成绩70%计入总分;历史按原始成绩50%计入总分;体育考试按原始成绩50%计入总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纳入中考体育项目,以2.5分的成绩计入体育成绩,我市中考总成绩满分为732.5分。

各县(区)必须于4月27日前将考生人数、试题数、英语录音带数(及考点、试室等)准确数据和体育成绩数据报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科目每科收费10元(《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粤费惠州xz201341号〕)。

对自己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原报名点(中学)统一登记申请复查分数。

(一)5月23日至5月31日(5月28、29、30法定休假)考生在原报名点填报志愿,全市采用网上填报志愿(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网站)。网上填报志愿后需到原报名点校对、须考生家长和考生同时签名确认考生志愿信息表(如未签名确认,网上填报志愿无效)。

(二)各县(区)、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意愿,让符合条件的考生自主选择跨类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各类民办学校,保障考生自主选择升学的权利,确保让更多初中毕业生升上高中阶段学校学习。

中考报名工作是中考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是保障中考公正、公平的基础工作,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各县(区)教育局、教育考试中心和各中学务必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制和工作过程倒查制,切实做好宣传、咨询、服务工作,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责任到人,严把报名资格审查关,要加强对各报名点的报名学校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如发现有违反招生规定和纪律的或因失职造成重大差错的,一律通报全市,并按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给予其党纪、政纪处分,按程度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2017年惠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考报名审查表

2.2017年惠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它中考报名汇总表

3.学生报名流程图

4.初中学业成绩证明

惠州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16日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方案的通知篇三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考试工作在市教育局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各区市、各学校也要成立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区市、各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积极推进小班化招生。

各区市要按照青岛市普通中小学小班化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各地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设施保障、经费保障、师资保障等小班化教育保障机制,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育观念、育人模式、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式和评价方式改革创新。

(三)扎实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各区市要根据全市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实验实施方案和各地普通高中学校实际,强化顶层设计,加强指导,推进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发展。各普通高中学校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高校联合育人、创新人才培养、学生生涯规划指导、普职融通教育和课程教学改革等方面改革创新,突出办学特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有关学校要加强特色班建设和管理,不得将特色班办成重点班。

(四)切实保障指标生和直升生评选公平性。

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和直升生评选方案要保持一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12级初中学生评选方案要于2014年5月底前在学校网站固定栏目处公布。要畅通家长参与渠道,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吸收家长代表参与评选过程,主动接受家长监督。

(五)保障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平等接受普通高中教育。

落实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鲁教学字〔2012〕11号)、青岛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中小学教育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保障符合我市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同等接受普通高中教育,其报名条件、录取标准和收费标准等与本地学生相同。

(六)实行阳光招生。

实行招生工作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复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有关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直升生招生办法和录取名单及有关实证材料,特长生招生计划、条件、录取办法及名单,各初中学校享受加分优待政策学生名单、项目和分值等,均须通过校内张贴、校园网发布等形式公示,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七)加大指导宣传力度。

各区市教育(体)局、各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要通过教育微博、开设招生咨询网站、开通招生咨询电话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将招生政策宣传到每一名考生、每一名家长。各招生学校要利用双休日向社会全面开放,请家长和考生参观,提供咨询服务。要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积极主动地为群众排忧解难。

各高中学校在公共媒体上发布招生广告或向社会散发宣传材料须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八)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招生录取等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255号),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禁学校擅自统计、公布或者宣传升学人数、升学率、考试成绩优异者等信息;严禁违反规定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严禁将学生考试成绩或者升学率作为考核评价教师、学生、班级的主要标准。任何高中学校不得采取宴请或奖励初中学校班主任、老师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招生。禁止高中学校安排人员到初中学校及学生家中进行招生宣传,禁止高中学校在报名期间到其他高中学校校内及校门附近进行招生宣传。要严格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各区市、各高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提前录取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学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提前录取新生,不得提前收取考生的学费。普通高中学校要确保将录取通知书送达学生本人或家长。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

联系人:丛新堂联系电话:8591211282712190。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方案的通知篇四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按照省教育厅有关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为确保生源质量,在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的同时,由市中招办将考生的有关信息(含准考证号、姓名、成绩、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刻录光盘发给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以动员更多的毕业生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让他们取得一技之长,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建设服务。

1.全市五年制高职招生对象为参加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下达给我市的2016年五年制高职招生指导性计划,根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及生源情况,经与高职院校协商后确定录取控制线。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完成,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努力做到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2.为推进中等职业学校的发展,允许中等职业学校采取集中录取,后期补招等多种录取办法。将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进城农民工、退役军人、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城乡劳动者纳入当地年度中职教育招生计划和统计范围,进一步拓宽生源渠道,扩大招生范围。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各县区(管委会)和学校不得封锁生源和阻挠中等职业学校跨县区招生。

3.为了方便学生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简化招生手续和考生档案,除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外,原则上不进行面试,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学校的面试应根据2016年省、市有关招生文件规定执行。

4.8月1日至8月6日全市集中录取报考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中等职业学校录取花名册于11月3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职成教科。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方案的通知篇五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两考”分开举行。

(一)毕业考试科目设置及考试组织。

毕业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会话测试占40%,笔试部分占60%)、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生物(含实验操作)、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成绩应占到总分的30%左右;生物、地理学科的毕业考试成绩按本课程内容全部结束时的考试成绩计算。

毕业考试的命题、考试由学校组织实施。各科成绩的呈现可采用百分制,也可采用等级制。毕业考试在5月15日以后进行。

(二)毕业标准及毕业证书颁发。

取得学籍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成绩达到以下标准者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初中毕业证书。

2.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价达c等级以上;。

3.毕业考试科目的成绩全部合格(毕业考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可补考一次,合格标准由学校自定)。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方案的通知篇六

各位校长:

从去年开始,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抓质量的氛围上来了,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的教育教学质量也得到了明显提高。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这个会议,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大幅度提高初中的教学质量,确保今年初中学业考试取得好的成绩,保障高中的`生源质量和提高高中升学率。借此机会,我讲四个方面的意思。

一、xx年学业考试情况分析。

xx年,我县初中9年级7科平均分xx分,比前年提高0.4分。全县一次性合格率xx%,比前年降低xx个百分点,优秀率xx%,比前年高xx个百分点,在全市综合排名第三。7a人数比前年大幅增加,达到了xx人,比前年增加xx人(其中三中xx个,二中xx个,四中xx个,xxx个,楚江8个,xx各2个)。二中、三中、四中、xx6所学校的一次性合格率都超过了xx%,最高的是三中,一次性合格率xx%,四中有5科一次性合格率100%、2科98%以上,平均分提高最多的是xx中学和xx中学,分别提高了18分和10分。

但是,与兄弟县市比起来,我县的优生面积太小,尤其是7a人数差距很大,个别学校单科a的都没有几个。差生面积大,平均成绩不高,最低的是xx中学xx分、xx中学xx分、xx中学xx分。除二中、三中和xx外,有11所初中学校的全科优秀率都为0。南强中学政治、英语优秀率为0,汾市中学除数学外有6科优秀率为0,xx中学除语文外6科优秀率为0,xx中学语文优秀率为0,xx中学除历史外6科优秀率为0。乡镇中学10个6a的也只集中在xx、xx3校。部份学校忽视了生物地理的备考工作,初二生物、地理人平分没有达到60分的有9所学校,优秀率为0的有4所学校。

二、认清形势,仔细分析xx年学考现状。

xx年,我县初中学考形势很不乐观,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来自外部的压力大。这两年全市都在狠抓教学质量,尤其是资兴、安仁、桂阳等县,乡镇中学干劲很足。因此我们要保住去年全市第三的成绩,压力相当大。二是本届初三的成绩不是很如意。从上期期末质量监测看,万水和花塘基本上所有的科目都处于后两位,万水中学数学合格率1.6%、历史4.7%、物理1.56%,花塘学校英语3.2%、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均是6.5%,优秀率基本上为0。当然这里还有一个要说明的是本次考试是各校自行改卷的,这就存在一个水分问题,有些学校平时考试一塌糊涂,报上来的成绩则是全优。三是部分学校管理不到位。少数领导认识不高,对教学及管理不够关心、不够重视,不能深入学校,不能深入课堂,教学上舍不得投钱。四是部分老师不敬业。职业倦怠情况比较严重,不认真备课、上课,甚至作业批改不认真,辅导学生不耐心。课堂有效教学不实,教学方法手段不优,课后反思不积极,课内课后练习、作业处理不当,学风学纪较差。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方案的通知篇七

我市普通高中学校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作为高中阶段招生的主要依据,按学校级别、类型、志愿进行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校所录取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和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10门考试学科和其他考查学科成绩应同时达到各类学校的录取要求。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指标执行。本市普通高中学校除省一级达标高中、经审批的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外,其他学校不得擅自跨县(区、管委会)招生。省一、二级达标高中学校不得招收不在我市参加统一升学考试的考生。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依据所在县区最低录取控制线、本校招生计划和录取名册为新生建立学籍及会考建档。

(一)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

省一级达标高中由市中招办负责投档,按特长生、统招生、定向生顺序面向全市招生,根据学生志愿择优录取。

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要求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达b级以上(含b级),体育科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按省一级达标高中招生计划数的1:1划定,物理、化学、思想品德3科成绩只能有1科b等级(即aaa或aab),历史、地理、生物3科成绩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考查科目合格,并以投档分按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已被省一级达标高中投档的考生,其它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学校及中外合作办学班)不得接收建档并在校就读。

2016年我市继续试行统招生高分保护政策。以全市2016届初中参加中考考生总数的5%划定当年统招生高分保护分数线。高分保护分数线上的考生,如果统招第一志愿未被投档,可优先按顺序投档第二、三志愿学校。不希望接受高分保护的考生,应放弃省一级达标高中统招生第二、三志愿的填报。

省一级达标高中投档名单通过莆田教育网、学籍所在学校以及电话查询等多条途径供考生查询。

1.特长生录取办法。

(1)报名方式:4月10日前,我市各省一级达标高中特长生招生方案在莆田教育网公布。4月30日前,符合特长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考生学籍所在学校统一报名,每位考生可根据各校公布的特长生招生方案要求,选择两所省一级达标高中填报特长生志愿。

(2)专业测试办法:

全市特长生统一组织专业测试。具体测试办法另文通知。

(3)录取原则:一是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二是必须参加我市中考。

(4)录取办法:在投档分及等级学科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另文通知)。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4%。如个别招生学校按要求未能完成特长生招生计划的,招生指标直接转为该校统招生计划。

2.定向生录取办法。

省一级达标高中直接面向我市各农村初中校招收定向生。

(1)定向生指标。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名额为该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5%。市教育局按各县区中考报考人数比例分别下达到各县区,各县区教育局按各农村学校实际参加中考报名人数为基数进行核算,按比例分解下达至各中学。各县区教育局可适当增加教育集团总校(省一级达标高中)向成员校的定向生名额分配比例。

(2)输送定向生的学校资格。输送定向生的学校要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一是学校按照省颁课程计划要求,开齐开足各学科课程;二是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正常开展;三是学校班生额不得超过50人;四是学校的辍学率在省定范围内;五是学校初中阶段未编重点班。对无法达到以上五条资格中任意一条的,不予安排定向生指标。

具体分配方案细则由各县区教育局在2016年4月11日之前上报市中招办审批。

(3)定向生资格。报考定向生的考生应为学籍在报考学校并三年均在本校就读的初中应届生。

(4)定向生录取。定向生录取按下列条件和程序进行:一是成绩要求。考生的投档分在当年省一级达标高中最低控制线下30分之内(含30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3科成绩必须符合bbb及以上等级要求;历史、地理、生物3科成绩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二是录取方式。每位考生可选报两所学校定向志愿,录取时按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三是定向生指标无法完成的省一级达标高中,其剩余定向生指标收回并直接转为该校的统招生指标。

(5)经福建省教育厅批准,我市现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莆田第一中学“中美高中课程班”,年招生120人;莆田第五中学“中加高中课程实验班”,年招生100人;莆田第十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年招生60人;仙游第一中学“中澳高中课程实验班”,年招生60人。具体招生简章另行公布,招生计划不占该校统招计划。

(二)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及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省二、三级达标高中及一般普通高中面向本辖区招生,由辖区中招办负责投档录取。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等级要求由县区招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县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要求确定,报市中招办备案。各县区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学科等级要求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7月20日前报市中招办备案。

(三)民办高中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后报市中招办,列入当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各民办高中自主确定招生录取方案,2016年5月20日前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在省一级达标高中完成招生后进行,需严格按照学校的招生计划,在考生所在县区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招生。我市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按考生填报志愿择优录取。

(四)四年应届生、五年应届生和往届生录取办法。

1.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四年应届生时,应在考生投档分减掉30分后参加投档录取。

2.省一级达标高中不得录取五年应届生和往届生。

3.省二级、三级达标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四、五年应届生和往届生不受限制。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方案的通知篇八

各县区教育局、兰州新区教育科技文化局,兰州高新区社农局,市属各中学、各事业单位中学、市管民办中学: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94号)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深化学校体育改革,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甘教体〔2015〕1号)要求,结合兰州市近几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实际,经过充分调研,特就2017年全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凡报考我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考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

二、考试时间。

全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时间统一安排于5月20日至6月2日进行(如遇下雨等天气顺延),缓考于统一考试10天之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特殊考生的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时间为6月19日下午3:00,具体考场等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和分值、评分标准。

1.体育考试执行《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内容为基本范围,采取对初中体育课程目标效果一次性测试评价的方法。考试项目分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见下表),总分值定为50分,以考生各项目实际得分之和计入中考总成绩。其中必考为三项,选考项目(六选二)由考生自行选定,选考项目尊重学生自愿,学校或教师不得干预学生选考项目的自由。

项目男生女生满分分值。

必考项目项目11000米跑800米跑10分。

项目2足球(30米运球绕杆)足球(30米运球绕杆)10分。

项目3引体向上仰卧起坐10分。

选考项目。

项目4。

(六选二)立定跳远立定跳远10分。

50米跑50米跑10分。

抛实心球抛实心球10分。

跳绳(一分钟原地正摇双脚)跳绳(一分钟原地正摇双脚)10分。

篮球运球篮球运球10分。

排球垫球排球垫球10分。

2.评分标准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初中三年级相关项目的评分标准,部分项目参照2007年颁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详见《兰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附件3)。

四、考试组织。

(一)城市四区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共设5个考点,城关区:兰州市第七中学、兰州市第五十一中学;七里河区:兰州西北中学;安宁区:兰州市第五十七中学;西固区:兰州市第六中学。

(二)红古、永登、榆中、皋兰、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县区教育局严格按照本文件要求制定本县区实施方案,并于4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体艺处。

五、考试办法。

(一)普通考生采取统一时间报名、统一分配考点、统一时间集中考试的办法。

(二)特殊考生考试办法:

1.对暂时丧失运动能力(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全套诊疗手续)或符合残疾标准(需出具残疾证明),且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申请参加《体育与健康》书面考试,考试总分为50分。申请学生填写《兰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申请表》(附件4),附相关辅助材料交学校,城市四区毕业学校于4月30日上午12:00前报市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所进行审核,市保健所审核后将名单于4月30日下午5:00前统一报市教育局;远郊县区学校申报到所属教育局审核后于5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统一参加书面考试。考试内容为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年版)》规定的教学内容及目标,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组织考试。

2.对于有运动能力,临时有伤病(如急性病症、肌肉拉伤等)的考生及女生例假等,由毕业学校于5月4日至5日在“兰州市初中体育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申请缓考;考试现场因以上原因提出要缓考的(考完两项后不得申请缓考),由考点提出并由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在“兰州市初中体育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申请缓考;由教育局安排在缓考时间进行补考,内容、标准等与集中考试一致。对于仍然不能参加补考的考生,以零分计分。

3.初中学校校长对免试和缓试学生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总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零分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考务工作。

(一)测试程序。

1.学校准备。各初中学校于4月20日前向考生发放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兰州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6),学生、家长签字后于4月25日前交回学校统一备案。同时学校要对考生进行安全教育以及考试流程的讲解。

2.报名。凡报考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的考生,在“兰州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时同时进行体育选考项目的报名。报名时由考生自愿选定选测项目,选测项目一经提交,不得修改。

3.测试。所有考生都必须经过考点和考场两次检录方可进入测试程序。各单项测试组要严格检录程序,认真核对学生基本信息,核对确认无误,学生方可参加测试。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和轮次内,未参加考试或中途离考,不论何种原因均按自动弃考处理。考生在开考30分钟后未到考场,取消考试资格。中长跑项目必须安排在最后考试,其它单项的考试顺序由考点根据场地和人员情况合理安排。中长跑项目考试中如遇人为受阻、摔倒等特殊情况,考生可以立即停止该项考试,申请重考,若考生坚持跑完全程则不予补考。考生申请重考原则上只有一次。考生一律穿运动鞋参加考试。每个考生所有项目考试原则上要求在半天内完成。因天气原因等特殊情况中断考试,不能在半天内考完五个项目的考生,经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封存学生已考成绩,待条件允许时组织考生续考。

4.成绩评定、录入和公布。成绩评定由智能测试仪器完成,无人为测试部分。考生进场时由无线数据采集器采集数据导入考生ic卡,考试中收卡员收取考生ic卡交给成绩公示员;出场时由成绩公示员刷卡读取考生成绩,打印考生成绩告知单(共一份),考生签字后交现场工作人员保存;再由场外调度员安排已测试完毕考生离场。测试成绩直接进入电脑系统并上传至“兰州市初中体育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计算总分。7月3日公布成绩,各招生学校领取中考成绩单,毕业学校领取毕业生成绩册。

(二)考场设置。

1.城市四区5考点采用全套智能测试仪器,由市教育局统一配置。考试时间、项目、方法、标准和器材“五统一”,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安全、顺利进行。

2.各考点在5月20日前,根据《兰州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规则及测试要求》(附件2)布置好场地,准备好器材;要在醒目位置悬挂“兰州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点”条幅;要有宣传标语和成绩公告栏;要张贴监督电话、考试规则、考场纪律和评分标准;要根据测试项目设置“足球运球考试区”等相应考试区域和“检录区”、“考生准备活动区”、“医疗救护点”,并清楚标识。考场出入门口要张贴“考试场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等字样。要在距离环形跑道、投掷区5米处设置安全警界线。

(三)考务人员。

1.各考点要高度重视体育中考工作,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设考点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若干名,做好各项服务工作。考点主任由考点学校校长担任,考点副主任由考点学校校级领导和参加测试的初中学校校长担任,工作人员由考点学校从熟悉考务工作和体育工作的人员中选派。各考点下设办公室、考务组、安保组、医疗组、后勤组。

2.测试人员由市教育局从全市各初、高中学校中统一抽调思想觉悟高、敬业精神强、专业素质好的在职体育教师并培训,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3.实行回避制。有子女及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人员应主动提出回避,不主动提出回避的,发现后按违纪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体育考试的领导和管理,确保体育考试工作公正、公开、有序、安全地进行,市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兰州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办法和要求;统筹安排和指导各县区考试工作,并派督导组检查各考点工作;处理体育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远郊县区也须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设立考试工作组织机构,全面负责本区域内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细化分工、明确职责、充实专业队员、检查落实场地器材、制订相关应急预案;指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考试迎考准备工作;处理体育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违纪和突发事件;审批病残学生免(缓)试工作,落实体育考试政策、要求。

(二)工作人员。考点要选拔思想好、业务素质高的行政人员、教师和医务人员参加考试工作,并在考试前必须对考务人员开展全员培训,使其全面熟悉考试规则,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各学校要对学生做好宣传和讲解,使学生熟悉考试的目的,考试流程、规则和评分标准。远郊县区要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科学合理选定好考点,可采取考务人员送考下乡等措施,方便学生就近参加体育考试。

(三)保障安全。各考点要制定并落实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应急预案,提高安全意识,做好防范准备。要加强对考生、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体育设施的安全检查与管理,要在考试前认真检查场地、器材,建立安全保卫机构,确立安全保卫责任人并制定出应急预案,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要主动联系当地公安部门,做好考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伤害事故和其他意外事件的发生。初中毕业学校要重视考生往返考场的交通工作,集中运送考生的车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不准超载。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安全信誉度高。考场设置应本着就近、安全、公平的原则,实行全封闭管理。考试过程中,除考务人员及临考的考生、巡视人员外,任何人员均不准进入考场或以各种方式干扰考试工作的进行。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学生常规和考前体检制度,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特别是对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并将考生考前体检结果和学生的选项情况书面告知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不隐瞒学生疾病情况,实事求是,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各考点要设立医疗救护点,配备专业急救人员、专用救护车辆及急救设备,保证学生在考试中的安全。

(四)广泛宣传。各县区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教育领域改革提出的“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的要求,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宣传,使全社会都意识到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初中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等途径,组织家长和考生学习宣传今年体育考试的各项规定与要求,让广大考生及家长了解今年体育考试总分、项目设置、评分标准、书面考试政策和纪律要求等。要提醒家长做好考生的体检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办理,配合考点和学校做好应考工作。各初中学校要组织学生积极参加考前体育锻炼,掌握考试的方法和规则要求,要在校内醒目位置张贴考试项目内容、测试方法及评分标准等,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工作圆满顺利。

(五)严守纪律。考试工作要体现公正、公平的原则,考试过程要做到公开透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增强考试透明度,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中执行不力、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不良影响的,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六)加强督查。为加强对全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监督管理,市教育局将成立兰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督查组,对城市四区和远郊县区的体育工作进行督查指导。远郊县区教育局也要加强对学生体育考试工作的督查,考试期间派出专人随组全程巡视,市教育局将为远郊县区派驻人员督查指导学生体育考试工作并选派巡视人员随机抽查城市4区考点的考试工作。考试工作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方案的通知篇九

初三阶段学业考查科目为思想品德、历史、理化实验技能、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音乐和美术,并与初二阶段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技能考查成绩一同列为中招录取参考。

(一)思想品德、历史科目考查。

1.思想品德、历史科目考查安排在5月18日下午进行,各科考查时间均为60分钟。其中历史为闭卷笔试形式,思想品德采用开卷笔试形式。

2.考查由市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分标准,各市(县)区各自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

3.思想品德、历史全卷满分各为100分,均按a(100分—90分)、b(89分—75分)、c(74分—60分)、d(60分以下)四个等级计为毕业成绩。

(二)理化实验技能、劳动技术和研究性学习科目考查。

1.理化实验技能考查安排在4月4日—4月8日进行,劳动技术考查安排在4月11日—4月29日进行,研究性学习考查安排在5月6日前完成。

2.考查由市统一要求、统一内容,各校负责实施,各市(县)区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在考查前将考查方案报市教科院和市(县)、区教研室(教研中心)备案。

3.考查成绩均按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计为毕业成绩。

(三)音乐、美术科目考查。

音乐、美术科目的考查注重学习过程,以学生完成课程的学习为主要依据。考查工作由学校组织,考查结果作为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审美与表现”评定等第的重要参考。

四、补考。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方案的通知篇十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和完善招生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完备的组考方案,做到“依法依规、岗位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确保中考组考工作万无一失。

(二)加大招生考试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升学指导服务工作。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做好招生考试的政策宣传工作,做到政策公开、办事公正。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2.各级招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服务,通过新闻媒介、信息网络等途径发布有关招生考试信息,为考生及考生家长提供报名、考试、录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和学校要在充分尊重考生及家长意愿的基础上全面正确指导学生选择和填报升学志愿。要加强对学校领导及毕业班教师的招生政策的辅导和培训,做到政策掌握上下一致、宣传口径上下一致。要及时认真做好落选生的思想疏导工作,在招生过程中做好来信来访的解释答复工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个初中学校必须加大对中考的宣传力度,并在学校宣传栏和醒目位置公布当年的招生考试实施方案和全市各个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学校类型(公办或民办、普高或职业类学校)等信息。

(三)统筹协调,规范管理,提高招生考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1.端正教育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加强对初中毕业班教学工作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改进评价方式,不能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作为衡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或考核教师的唯一标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初级中学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课程和擅自删减非考试内容,不得乱编、滥印、滥发中考复习资料,违规组织各种名目的模拟考试,严禁采用超量复习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做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严禁为追求升学率而剥夺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利。

2.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保密局制定的《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要求,国家教育地区级统一考试在启用之前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属国家机密级事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场(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要求,会同公安、保密、纪检监察等部门,切实做好考试安全保密工作。

3.狠抓考风考纪,规范考场管理。各级中招办要加大对中考工作的管理力度,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巡考制度,健全对考风考纪的督察机制,落实对考试的监督检查和评估;进一步规范考场的考务工作,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和奖惩制度,增强考场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招生考试工作投诉电话,做好群众信访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的自觉性,为考生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4.继续加强对招生收费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收费规定,不得擅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5.加强招生考试工作队伍的廉政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和学校的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严格执行招生考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风。

(四)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加大监察监督工作力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要按照深入推进“阳光工程”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四制度”、“五监督”、“六公开”、“六不准”的规定,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四制度”即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评估监控制度。“五监督”即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考试和录取的全程监督,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接受考生和考生家长的监督。“六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有关考生的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投诉处理结果公开。“六不准”即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或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准提前开学。各级教育监察部门要积极配合招生考试管理部门,不断充实、完善“阳光工程”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的公示栏目及内容,并督促学校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示。通过严谨、有效的监督,促进管理工作的强化、细化,使“确保考试安全,维护公平公正,稳步推进改革”三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对违反中考工作纪律和规定,徇私舞弊,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等行为,将依照《娄底市教育局、娄底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严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纪律的规定》严肃查处,有渎职等行为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方案的通知篇十一

根据甘肃日报报道,甘肃省教育厅日前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甘肃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正式启动。改革后,全省将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目前的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将合二为一,实现一考多用。

本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旨在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到2020年左右基本建立起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此次改革主要有五大任务: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招生录取办法、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面,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共12门课程。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六个科目实行纸笔考试,其中外语可加试听力、口试测试;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实行纸笔考试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体育与健康课程实施测试;艺术课程省教育厅将另行制定测试办法;信息技术实行无纸化上机操作考试。在成绩呈现方式上,采取等级呈现,共分a、b、c、d、e五个等级,a、b、c、d为合格,e为不合格。在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和数量上,采取“4+6”招生录取计分模式。“4”为语文、数学、外语、体育;“6”为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所有计分科目总分原则上不得超过800分,采取“学完即考”方式,避免在毕业时集中安排考试,分散学生备考的压力。

此外,甘肃省将完善对初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个要素。初中学校将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并提供给高中阶段学校,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

《意见》要求,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制度改革2018年秋季学期将在兰州(含兰州新区)、嘉峪关两市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启动,2019年在张掖、金昌、白银、天水、平凉5市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实施,2020年在酒泉、武威、定西、庆阳、陇南、甘南、临夏7市(州)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实施。

以下是甘肃2018年全部科目的试题发布入口: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方案的通知篇十二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建立和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制度,发挥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中的积极导向作用,引导青少年学生养成积极、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培养青少年学生良好的体育精神和意志品质。

二、考试范围和对象。

凡报考我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

三、考试内容和项目。

1、体育考试以《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运动技能领域(水平四)规定的相关内容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测试内容为基本内容。

2、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部分县区实际,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男女生各设3个项目,即一个必考项目和两个选考项目。男生的必考项目为1000米跑,女生的必考项目为800米跑。选考项目一:立定跳远或跳绳;选考项目二:双手掷实心球(2公斤)或坐位体前屈。

四、考试分值与运用。

1、体育考试总分值45分。一项必考项目、两项选考项目各15分。各项成绩以0分为起点,不得设最低分。

2、体育考试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同时计入升学录取总分。

五、免考与缓考的规定。

(一)免考。

1、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须有残疾证),可申请免考,申请免考的程序是: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免考申请表》(附件1),并详细注明原因,出示医院有效证明,经家长、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和学校批准后,报县区教育局审批。审批时,必须安排专人对免考考生进行目测,并由目测人签字确认。经审核批准同意免考的考生,免考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中考体育成绩按满分计入中考总分。

2、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或意外事故,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被批准同意免考的考生,应有医院的详细病历和证明,按免考程序申报、审批。此类考生,免考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中考体育成绩按中考体育总分的70%计入中考总分。

(二)缓考。

1、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由所在学校提前统一办理缓考手续。缓考仅限一次,不作单项缓考。申请缓考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填写《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缓考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由家长、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学校审核后,报送县区教体(育)局审批确认。

2、考生体育考试当天,在进行考试检录前,突发疾病或意外,应及时向本校带队教师提出缓考申请,经考点领导小组批准,可予以缓考。

3、体育考试缓考严格按正式考试的要求进行,考生不得改变原选考项目。

4、申请缓考需提供的材料:填写《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缓考申请表》、病历和县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等。

1、各县区、学校要始终把学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实行中考体育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应急预案,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准备。

2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前,学校必须组织学生进行常规体检,特别是对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并与每一个学生家长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确认,要教育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不隐瞒学生疾病情况,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经体检证明确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的学生,坚决实行免考。

3、要加强对考生、考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体育设施的安全检查与管理,避免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

4、各考场要设立医疗救护点,配备专业急救人员、专用救护车辆及急救设备,保证学生在考试中的安全。

七、考试规则和评分标准。

(一)考试规则。

1、800米、1000米:在田径跑道上进行,10-15人一组,站立式起跑(听鸣哨),每人限跑一次,如跌跤或其他因素而未跑到终点的以实际成绩计分。

2、实心球:受试者两脚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连贯把球投向前方,球在出手前双脚不得移动,并不能踩线。每名考生连续掷两次,以最远一次计分。如两次均犯规,补投一次作为最终成绩。

3、立定跳远:在沙坑或土质松软的平地上进行,受试者两脚自然分开站立,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垂直距离。每名考生连续跳两次,以最远一次计分。如两次均犯规,补跳一次作为最终成绩。

4、跳绳:在平整、干净的场地进行。动作规格为正摇双脚跳绳,每跳跃一次且摇绳一回环(一周圈),计为一次。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跳绳,跳绳时绊脚(无论绳停在身后或身前),该次不计数外,可继续进行,结束信号发出时立即停止。测试员报数并记录考生在1分钟内的跳绳次数。

5、坐位体前屈:采取坐姿,两腿伸直,两脚平蹬测试纵板,两脚分开约10-15厘米,上体前屈,两臂伸直向前,用两手中指尖逐渐向前推动推板,直到不能前推为止。

(二)评分标准:见附件3。

八、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学校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工作,要把体育考试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学校体育工作重要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的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评价体系。采取有力措施,改进测试方式,建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体育考试制度。

(二)各初中毕业学校要成立由校领导、体育教师、教务人员、校医、班主任等参加的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规则及《考生须知》(附件4),明确分工,职责到人。科学有效地安排好考生考前练习和训练,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出现伤害事故。要精心组织送考,确保体育考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三)各考点要成立体育考试考务工作机构,制定安全保障预案,确保体育考试考务、保卫人员、器材、场地布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有直系亲属参加体育考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体育考试考务工作。

(四)体育考试由县区教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市直学校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由桥区组织),现场集中测试,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全部考试项目必须在一个单元内(半天内)连续完成。因天气原因等特殊情况中断考试,不能在一个单元内考完三个项目的考生,可在当天考完。如当天不能考完,已考项目成绩无效,考试时间另行安排。考试期间,考场必须封闭。考场场地应在封闭的运动场上进行,器材必须合格、安全。考前要对场地器材的安全性和准确性进行检查。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方案的通知篇十三

补考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1.学业考试文化科目毕业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准予补考一次,补考时间安排在6月底。补考及格者,毕业成绩以60分计,作为学校审查学生毕业资格的依据,但升学成绩仍以全市统考成绩为准。

2.思想品德、历史考查毕业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准予补考一次,补考时间安排在5月18日考查结束后的第一周进行。理化实验技能、劳动技术考查、研究性学习、音乐和美术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准予补考一次。理化实验技能的补考时间安排在考查当天的最后时段,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音乐和美术的补考时间安排在填报中招志愿表之前。各考查科目补考成绩可作为学校审查学生毕业资格的依据,补考合格者,其考查成绩以合格计,并可取得报考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无锡高等师范学校(师范专业)、五年制高职、部省属中专、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的资格。

五、有关要求。

1.各初中要严格课程管理,合理安排毕业班教学进度和复习工作,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反对搞加班加点,“题海战术”。要重视维护学生身心健康,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时间。

2.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杜绝考试作弊现象。要重视对考生的心理辅导,指导考生正确对待中考,消除考前的焦虑心理,谨防意外事故发生。

3.各地各学校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按中考成绩给地区、学校和学生排队并公布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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