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热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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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热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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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怎样才能写出一份内容全面且观点清晰的总结呢?阅读这些总结范文可以启发我们对总结的新思考,让我们能够更好地运用总结的技巧和方法。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篇一

1、个别村“三资”登记台账不完整、不统一。尤其是土地登记不全、不细或没有登记台账,存在底子不清的现象。

2、合同签定不规范。主要是书面合同签订时间过长,有的达20至50年,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政策法规要求等方面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3、少数村会计人员素质低,无证上岗。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篇二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村级财务收支行为,管理用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保证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规范我县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上级和部门对村级的专项补助和拨款、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发包及村办企业上缴收入、投资收益、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救济扶贫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征地地补偿费,以及各种代收、借贷等其他收入。

3、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当使用“省农村集体财务与资产监督管理总站”统一监制的票据,确保收入有据可查,并在一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上缴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入帐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等须直接拨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帐户,统一支付管理。

4、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要经常核查村级有关经济往来帐目,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支出应做到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主要包括:;村(组)干部报酬、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广播通讯等管理费、计生支出、五保户供养、集体统一经营支出、公益事业支出、生产建设支出、经营性支出、其他经审核许可支出。村级不得开支招待费。

3、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实行备付金制度,每月由村出纳员到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领取一定数量的备付金用于日常开支,发生超出备付金限额的支出事项时,村应提前向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心主任审批后预支。

4、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村书记和村主任共同审批同意并签字,定期交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大额开支,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须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财务开支严禁“白条”做帐。

5、审核同意后的财务开支票据由村出纳员负责到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报账。中心要加强对原始单据的审核把关,手续不全的单据不得报账入账。

1、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年初应当提出当年资金预算方案(包括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交村理财小组审核。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须履行相关程序,填入农民负担监督卡后方可实施。

2、审核通过后的预算方案应张榜公布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查备案。

3、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严格执行预算方案。确需调整的,由村民委员会提出调整方案,说明调整原因,交村理财小组审核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审批。

4、村集体经济组织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1)财务预算;(2)各项收入;(3)各项支出;(4)资产资源及处置情况;(5)债权债务;(6)收益分配;(7)村民承担的费用和劳务;(8)其他应向村民公开的事项。

3、财务公开应做到年初公布预算方案,每季度公布收支情况,年末公布预算执行、决算、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4、群众关心的“三资”管理热点问题,要专项公开。

5、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便于村民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同时也可以采用其他有效的方式进行公开。

6、财务公开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负责监督实施。

1、农村集体资产包括:村集体投资和劳动积累形成的、外单位和个人捐赠的建筑物、农业机械、机电设备、交通通讯工具、农电水利设施、村级道路、教育(学校)、文化、村办公企业等资产。

2、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要进行一次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帐实、帐款相符。

3、资产清查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实施,清查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公布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备案。

4、资产清查中心发现的和结果公布后村民提出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将解决情况张榜公布。

1、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资产,按照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2、资产台帐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资产台帐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

4、已出让或报废的资产,应当及时进行核销。

5、资产台帐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1、集体经济组织以招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必须进行资产评估。

2、评估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具有资质的单位实施,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

3、受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根据被评估资产的原值、使用年限、折旧以及重置成本、获利能力、公开市场价格合理评定价值并出具评估报告。

4、评估结果要按权属关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公议确认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备案。

5、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机构串通作弊,或者评估机构玩忽职守致使评估结果不实的,可由上级机关宣布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采取承包、租赁、出让等方式盘活集体资产,取得收益。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时应当制定相关方案,明确资产的名称、数量、用途、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及其价格,是否招标投标,是否进行资产评估等事项。

3、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相关方案应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交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其过程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4、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时应当签订经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建设责任等,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5、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当及时报乡镇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备案、归档。

1、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资产要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和经营目标,确定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的,要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公开合同履行情况。

3、集体资产统一经营和承包、租赁、出让所取得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村账核算。

4、乡镇财务代理服务中心和村理财小组要定期对集体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性资产,应当建立集体资源性资产登记簿,逐项记录,并建立电子文档。

2、资源性资产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性资产,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

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等要重点记录。

5、资源登记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负责管理。

1、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的承包、租赁,应当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

2、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由双方议定。

3、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应当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

4、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的承包、租赁集体资源方案应交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审查备案。重大事项应召开成员会议或代表会议讨论。

5、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应当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备案。

1、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统一编号,统一管理。

2、合同应当使用统一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3、实行家庭承包的农村集体土地应逐户签订合同,颁发承包合同书和经营权证书。土地流转使合同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合同变更。

4、承包、租凭产生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并定期公开。

5、承包、租凭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备案。

1、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集体资产和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增加集体积累、集体福利和公益事业等方面,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

2、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要纳入帐内核算,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专项审计监督。

1、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受村委托承担农村集体“三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同时承担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中心日常工作实行电算化管理。

2、中心设主任、总会计、资金会计、资产资源管理人员等岗位。

3、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中心全面工作;

(2)遵守和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和法律法规;

(4)负责监督和指导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出让、承包、出租、租赁以及招投标管理工作;

(5)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服务中心的管理,保证政策运转和高效工作;

(6)组织人员定期审计和检查各村财务状况,保证集体资金的安全及合理使用;

(7)负责对服务中心人员及村级报帐员的考查、管理、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4、总会计职责。

(4)负责监督资金会计资金领、核、销工作;

(6)建立财务档案,妥善保管各种财务资料;

(7)加强对电算化微机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财务数据的安全。

5、资金会计职责。

(1)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各种现金收付业务;

(2)负责银行存、取款和结算业务;

(4)增强安全意识,采取防范措施,保证资金安全;

(5)按规定做好收据的领、核、销工作;

(6)及时提供财务公开的会计资料。

6、资产资源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2)负责建立各村资产、资源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

(3)指导各村按照民主程序处置各类资产和资源,负责各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方案的审核与监督。

7、村出纳员的职责。

(1)积极配合镇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

(2)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坚持原则,坚决制止和抵制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4)及时地将本村集体各项收入上交代理服务中心账户;

(5)定期到镇服务中心进行报帐;

(6)定期向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汇报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

(7)负责本村的财务公开工作。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篇三

根据镇党委、政府《关于实施“123农廉工程”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在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方面,我站结合全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实际,注重在健全组织上下功夫,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在规范程序上下功夫,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在提升服务上下功夫,“三资”管理工作运作日渐规范,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篇四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是农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也是诱发农村干部的一个重要因素。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历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视“三农”工作的政策措施之一,也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之一。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我镇全面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检查调研,自查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近几年针对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村干部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的现象,建立了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在我镇全面推行“村账镇代理”制度,到已将全镇所有行政村的财务全部纳入了乡(镇)集中管理,并严格执行“一季一做账、一季一公开”制度,要求按村财管理运作程序设立财务公开栏,及时公开财务收支状况,增加财务“透明度”,加大群众监督力度。从20初开始,我镇明确了公开招投标的程序、范围,对农村集体资产转让、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招投标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同时,制定出台了相关制度,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进行了清产核资,建立村级台帐。通过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建设,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农村“三资”管理混乱的局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集体“三资”登记台账不完整、不全面。我镇农村集体“三资”在登记管理上,资金、资产相对好一些,而资源方面尤其是土地的登记就不够详细或存在遗留问题,造成“三资”底子不清、管理混乱。

2、财务管理不规范。不规范的表现主要体现在财务制度执行不力,极少数干部不廉洁。有的村开支不经集体研究,大额支出不讨论;有的村干部自用自批,村民主理财公章在村干部手中,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有的村假公济私,挥霍浪费,借机中饱私囊,乱发福利等;有的村干部自己开票收款、长期不报账,导致无法正常结账;有的村收款开具非统一收款收据,开支白条入账;有的村报销凭证不够规范,支出凭证手续不完整。

3、资产收益管理不规范。有的村以其他费用支出直接冲抵承包款和租金,收支均不入账;有的村收款后,干部私自保管挪用,长期不报账;有的村资产收益使用无计划,寅吃卯粮。

4、合同签订不规范。主要体现在书面合同少,口说为凭;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法定要求等方面。

公布,实质性内容公开不细,有时甚至是走过场。

6、少数村级财会人员素质低,责任心差。有的'村财会人员故意拖延报账时间,无法正常结账;有的村财务人员调整以后,移交档案不全,甚至拒不移交账册凭证,其他村干部还束手无策。

三、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1、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渠道不畅。群众监督乏力。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此外,现在农村大部分有知识有能力的人都外出打工了,留在家的村民基本上是老少病残,他们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给了某些不廉洁的干部可乘之机;村班子内部监督不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开会,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员无法监督;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乏力。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不为群众说话;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多年不调整;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文化知识水平较低,没有理财能力;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原则性不强,禁不住村干部做小动作。

法规和财务制度,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管理混乱的局面。

3、村级财会队伍的稳定性不够。财务管理工作要求财会人员业务能力强并保持相对稳定。现在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财会人员也跟着换。此外,由于经费紧缺,不少村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机会少,村级财务人员业务素质难以提高。

四、对策及建议。

1、加强领导,落实职责。乡镇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加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能,统一负责处理各村资金、资产、资源的核算和监管,统一运作、统一管理,加强业务的连续性、规范性。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内容,作为干部晋升的重要依据,并与经济挂钩,实行奖优罚劣。

2、摸清底子,健全台账。结合村级换届,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进行再次核对,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并将数据全部录入电脑,实行滚动管理。

3、加强培训,提高业务。定期开展对乡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将财会、招投标、公有资产监管等制度、操作规程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查处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坐支、挪用、、买标、串标、处置不当、分配不公平等方面的案件,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篇五

根据上级精神,我村立足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三资四化”管理实施方案,规范管理,有效监督,使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程序化轨道,减少基层矛盾纠纷,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把握各个环节。

1、健全制度,加强管理。针对集体资金管理,我村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银行存款账户管理、集体资金审批领用、收支结报、票据使用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产清查等财务制度,完善标准和程序,规范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制度的完善,对规范我村的`货币资金管理、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和村级集体资产出售或出租的起到了重要作用,也进一步推动了我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2、强化宣传,达成共识。通过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三资”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变被动清查为主动清查,变上面要求为村民要求,变部门工作为全民工作,为“三资”清查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搭建清查的思想平台。

3、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落实人员。经过乡级培训后,村两委召开专题会议,就清理工作制定摸底方案,并落实专人负责,以村出纳为主。二是清产核资,摸清底数。利用一星期时间,对全村资产进行全面核实,对货币、固定资产、资源性资产等进行分门别类的登记,使各类财产清晰可查。三是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清理工作经公示后,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实行“一台帐两附件”管理模式,全面反映资产种类、数量及经营使用情况。

4、阳光运行,公开管理。搭建科技平台,推行阳光运行,实现“三资”网络化、公开化管理。运行“三资”信息化管理系统,在摸清村“三资”底数基础上,将“三资”基本信息录入系统,促进农村“三资”管理科技化、信息化。同时,将“三资”管理公开化作为加强“三资”管理监督的重要手段,创新公开模式,着力实现“三资”管理全过程的“阳光操作”。一是设立墙上公开。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三资”公开日,设立意见箱,接受监督。二是实施网络公开。通过村“三资”网络平台对“三资”管理情况进行动态实时监督,基层群众通过网络平台可随时查询村“三资”管理情况。三是重大事项“村情发布会”公开。对涉及“三资”发包、出租、招标及合同签订、变更或解除等重大“三资”管理事项,事先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由村监会主任向全体村民公布。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篇六

王答村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自查工作,成立了由村委主任任组长,支部书记任副组长,村理财小组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开展农村“三资”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全面指导自查工作。

根据自查内容总结汇报如下:

1、制定出台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了财务审批制度,建立规范会计档案,规范了我村财务管理、审批制度。

3、实行“村账乡管”。村委会集体财务由乡经管站代理,使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实行票据领用核销制度。

4、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坚持到每个季度公开一次财务,在醒目地方合理设置公开栏;建立了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收支进行审核,充分发挥理财作用。

5、实行会计人员及民主理财小组人员培训制度。每年对会计人员及民主理财小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6、实行审计监督制度。一是离任审计;二是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进行了专项审计。

7、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文字档案安全完整。

8、土地流转情况。实行规范化管理,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坚决制止村组织包办代替或截留流转收益现象。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篇七

源有效利用。根据区“三资”办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确保区“谐农三资管理”系统平台资料的.完善。我镇部分村对该项工作极为配合,及时的按时、按工作流程完善各项资料,按照工作要求进行审报、报批手续。截止5月31日止,我镇村级三资管理运行情况如下:

1.村集体基建工程项目;审报、报批全镇43个。其中;为民村3个,前洲村15个,新村村2个,滕洲村7个,熊万村5个,上房村1个,长村村1个,渔业村7个,臣港村2个。

2.资源、资产发包合同签订;审报、报批全镇52个。其中;为民村10个,庙后村6个,前洲村13个,新村村15个,滕洲村2个,长村村2个,臣港村4个。

3.村级固定资产购置;审报、报批全镇2个。其中;前洲村1个,滕洲村1个。

4.村级固定资产处置;审报、报批目前各村都没有。

但还有三联村、联民村、莘洲村、南洲村、林场村5个村,一个项目都没有审报、报批。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篇八

我乡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乡乡,全乡幅员面积200平方公里,辖5个行政村,45个村民组,总人口约4.12万人。自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启动以来,我乡根据《某某乡村级“三资”委托管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按照清查资金、公示账面债权债务及资金、盘点集体资产资源以及各类合同、核实认定债权债务和资产资源、公示核实认定的债权债务和集体资产资源、建立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簿的工作程序,根据清查内容,对集体现金、存款、有价证件、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库存物资、茶果园、林地、工商企业占用地、“四荒地”、库堰、鱼池、村组公路和沟壑渠道等“三资”进行了全面清查,摸清了基数,了解了现状。同时,建立健全了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簿,为“三资”监管代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篇九

根据镇党委、政府《关于实施“123农廉工程”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在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方面,我站结合全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实际,注重在健全组织上下功夫,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在规范程序上下功夫,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在提升服务上下功夫,“三资”管理工作运作日渐规范,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一、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建立完善“三资“委托代理制度的主要做法。

强化组织保障,明确工作机制。

首先,我站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指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协调、督查考核;成立了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同时明确由各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具体负责本村“三资”管理的日常监督工作。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篇十

近年来,对涉农政务和农村事务做到了全面及时公开,农民群众可以随时查看,真正做到足不出户,就能了解想知道的事情,让群众最大限度地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有力地推进了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进程。

1、群众满意率提高。

通过三资管理的运行,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群众的参与率、满意率、支持率显著提高。截止目前,涉农政务和农村事务做到了全面及时公开,乡、村二级服务大厅、服务站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仅2012年18月,受理群众反映农村三资管理等问题达65次,全部做到“件件有受理、件件有回音”,受理、反馈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2、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

通过“三资”的公开,加强了对农村集体各项收入的监管,从源头上遏制了私设“小金库”问题的发生;通过建立农村资产和资源台账,确保了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通过监管不合理开支票据12笔,累计资金1.1万元,挽回集体资金3万元,防止资产流失3万元。同时,把干部的行为完全置于群众的严格监督之下,使基层干部不敢腐败、不能腐败、不愿腐败,有效提高了基层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3、政府的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越级上访案件同期减少25%,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大幅下降,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农民群众参与管理村级事务的意识明显增加,群众对干部的信任度增强,进一步融洽了干群关系,使政府的公信力显著提升。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篇十一

清理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工作,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要重要意义。

为扎实开展清理规范工作,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对村级财务和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全面清理规范村级三资管理工作,发现并解决全村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核清三资底数,建立和规范三资账簿,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此次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范围是全村所有自然村,重点是财务管理相对混乱、强农惠农资金落实不到位、历年账务移接不清楚、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进程缓慢的自然村。

清理和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全面摸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清理和规范村级三资管理工作,要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各自然村规范财务账目,建立一套“三资”账簿,包括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固定资产登记簿和资源登记簿。在全面澄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村务公开程序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程序。村级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签署意见,再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联签后,由报帐人员向乡村“三资”领导小组报帐。现金、银行存款必须做到帐款相符;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必须做到帐帐相符,全面清理核实债权债务。

(三)建立农村集体“三资”领导小组。按照文件要求,以农经与统计服务站、财政所为依托,成立农村集体“三资”领导小组。各自然村“三资”账簿按照程序统一移交“三资”领导小组集中管理。农村集体“三资”领导小组要制定实行限时办结相关制度,规范服务,方便群众。

(一)清产核资阶段(2009年11月)。

1、“三资”清查。组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盘点,逐项清查,逐一核实,造册登记,全面摸清资金、资产、资源的存量、种类和分布。同时要对历年来的经济合同进行清理登记,查清合同承包期、承包金、合同履行等情况,并建立合同管理档案。

2、界定产权。村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对清查填报的各种资产资源的所有权归属关系进行确认。

3、核实价值。对界定产权后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产资源,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核实,填报资产资源现状。

4、公开公示。将经产权界定、价值核实后的各种资产资源登记制表,并分别在本管辖范围区域进行公布(一个月),接受群众监督。群众有疑问的要进行重新核实,并答复群众,确保准确无误。

5、建立台帐。指定专人负责“三资”登记建档管理,按村别建立明细台帐,详细录入经清查核实后的各种资产资源数据,并按规定调整会计账目。同时,上报村“三资”领导小组。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12月上旬)。

自查自纠以村为主。梅林村将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基层广泛宣传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等,取得基层干部群众对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组织各自然村严格按照本次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内容,制定具体的工作标准,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各自然村要写出自查情况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公示,做到账目清楚、手续齐全、整理归档、张榜公布,以备核查。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虚报瞒报,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自我纠正,自我规范。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杜绝搞形式、走过场。

(三)重点核查阶段(2009年12月中旬)。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将抽调政治性强、业务精通的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自然村的清理规范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对重点自然村进行抽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走过场的单位要查明原因,督促整改;对在清理规范工作中设置障碍的领导干部,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针对核查中暴露和发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使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四)验收总结(2009年12月下旬)。

全面清理规范工作结束后,村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清理规范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特别是对群众屡次上访、反映强烈的村要进行重点抽查;对全村清理规范村级财务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成绩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

1、支出入帐要严格把关。“三资”领导小组对于财务票据入账要做到“五不入账”:即没有经手人签字的不入账,未经民主理财小组或和勤廉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并签署意见的不入账,未经自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的不入账,应当经过村两委研究而没有研究的不入账,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开支不入帐。“三资”领导小组要对村两委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情况进行核实把关,并将会议记录等有并资料备份留存,连同支出票据一起入账。

2、农村集体收入要及时足额入账。农村集体取得的各项资金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三资”领导小组。“三资”领导小组要加强监管,深入村组核查有关经济往来账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资产、资源变动情况要及时入账。“三资”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村级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和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理情况的动态监管,审查公开竞价、招投标程序是否按规定进行,结果是否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入账时,应当留存会议记录和相关合同等资料等备案。

4、定期公开“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三资”领导小组至少每季度汇总一次自然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三资”领导小组印章后交由各村向群众公布。村民有权到“三资”领导小组查询本村组“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三资”领导小组不得拒绝。

5、动态监管,定期核查“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三资”领导小组应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动态监督,定期核查。每年应至少对所代理的自然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检查一次,防止“三资”变动隐瞒不报等情况发生。

开展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

村两委要高度重视清理规范工作,成立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清理规范工作的具体机构、人员和经费。各有关部门要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清理规范的组织协调工作。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共同落实好清理规范村工作。要加强对清理规范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对发现的问题依据有关规定及时予以解决。建立清理规范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及时上报有关工作信息和经验材料。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后,要写出阶段性工作小结报县清理规范活动办公室。要设立举报电话,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明晰思路,标本兼治。

全村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要本着“明确重点,全面推进;把握政策,宽严相济;民主清财,民主监督”的工作原则,既要核清我村农村“在资”底数,纠正农村基层财务管理中的漏洞和问题,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落实到位,又要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深入调研,全程督导。

村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督导组,分别由理财小组牵头,对各村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全面面督导。村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开展工作情况及时进行督导。督导工作要贯穿清理规范工作全过程,要及时掌握清理规范工作的具体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制定整改措施,解决实际问题。

(四)查办案件,严明法纪。

村纪检小组要加大对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监督监察,既要惩治腐败、取信于民,又要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要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坚持“自查自报出来的问题处理从宽,举报抽查出来的问题处理从严”的原则,注重发现深层次的问题。对于清理规范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要依法依纪给予有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选择一些典型的案件公开曝光,切实起到震慑和教育作用。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篇十二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党委书记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乡纪委、财政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三资”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所,具体负责处理乡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日常事务;二是建立乡村“三资”管理监督小组。乡监督小组由纪委书记任组长,成员由财政、经济办、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村级监督小组由村干部、党员和群众代表组成,成员与村民主理财小组合一。对村级“三资”运行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保证“三资”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

(二)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一是制订实施意见。出台“三资”管理工作具体操作方案,明确“三资”管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二是广泛宣传。通过会议、机关学习,利用横幅、宣传栏、村务公开栏、党政信息等宣传载体营造氛围。

(三)清理核实,摸清三资底数。

我乡用近半年时间,在全乡开展了农村“三资”清理工作,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全面清理账户、债权债务、收费票据、固定资产及公有财产,并进行分类造册登记。规范账务账目,建立“三资”账簿,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完善制度,实行长效管理。

在“三资”清查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村级经济管理,确保“三资”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一是完善“三资”管理制度。结合我乡实际,重点完善收支预决算、票据管理、开支审批、工程项目管理、费用限额管理、资金管理、资产资源管理、经济合同管理等十项制度,规范“三资”经营,把“三资”管理置于规范的操作程序之中,以制度规范行为;二是完善“三资”监督制度。在实施民主监督、“三资”管理监督小组监督、村务公开监督常规监督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村级“三资”事项审计监督,实行内部审计、专项审计、离任审计、年终审计等多方位审计监督;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三资”管理制度行为的实行责任追究,坚决防止贪污、挪用、侵占集体资金以及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等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情况;四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建立“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内容上墙。

(五)加强管理,规范“三资”运作。

一是深化村务公开。实行常规公开和即时公开相结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开情况,完善公开内容和程序,确保公开实效;二是规范财务会审。坚持每季村级财务会审制度,账前统一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加强民主管理。对村集体收支、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工程项目等重大事务和宅基地审批、困难户补助等热点难点问题,按照民主决策程序实施;四是开展村级内部审计。今年对2个村开展了内部审计,主要对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和使用情况、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开展审计。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篇十三

我市xx位于湖北省中南部,地处江汉平原腹地,素有鱼米之乡和水乡园林的美称。全市辖15个镇(处),350个村(居),2663个村民小组,农户数130804户,农业人口524134人,总面积702139亩,其中:耕地面积682719亩。

根据全省相关会议要求和鄂纪发【2010】8号文件精神,我市自2010年5月20日起,全面展开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及监管代理工作。经过历时5个月的扎实工作,以两个中心(监管代理中心和招投标中心)为载体的农村三资管理平台全面建成,达到了预期目的,收到了一定成效。

一是层层组建专班。为了切实加强对三资清查工作的领导,市里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魏友元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镇处按照市里的领导格局组建了相应的工作专班。二是制定工作方案。4月8日,全省党风工作会议后,市纪委根据会议安排和鄂纪发【2010】8号文件精神,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经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讨论制定了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的具体方案。三是学习借鉴外地经验。4月20日,由市纪委党风室主任李文风同志带队,组织市经管局、林业局。

镇处经管站负责人共20人,赴宜都市枝城镇参观学习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工作成功经验。5月20日,我市召开了由镇(处、场)分管财经、经管站长参加的潜江市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动员大会。会上印发了《全市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方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魏友元同志对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会后,各镇(处、区)相继召开会议安排了此项工作,并根据潜纪发【2010】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全面展开。

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是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基础,为了确保三资清理工作不走过场。我市主要把握了四个关键环节:一是全面清理。由镇(处、区)经管站组织各村清理小组成员对各村集体资源、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债权、债务、现金、银行存款等以会计账为依据,账内账外相结合,全面进行清理。二是核查登记。各村清理小组将清理出的各类事项,按照全市统一制定的表格逐笔逐项的进行登记,特别是对有疑问的资源,各清理小组到实地勘察后予以登记,以确保登记事项的不重、不漏、不虚。在清理过程中全市共处理出纳库存的历史遗留条据535.01万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8起,挽回集体经济损失93万元。三是张榜公示。

在清理登记的基础上,各村都召开了由监督小组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参加的核实小组会议,对清理登记的三资逐笔逐项的进行核实,确保登记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各村三资核实小组组长负责将核实后的清理登记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村民的咨询和反映。四是尊重民意。公示后,各村均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首先对全村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资源、债权、债务、现金、银行存款等现状及对已报废、损坏的资产、无法归还的债权、已完工的在建工程、无法收回债务等情况逐笔逐项进行通报,并进行表决,按照村民代表的意见对有关的三资情况进行处理,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其次是表决通过了将村集体三资的清理结果委托镇(处、区)三资监管代理中心代管。全市14个镇(处、区)清查核实登记工作从8月开始,共实核集体资产总额57929万元;资金存量5594.78万元;其中:现金410万元;银行存款5184.78万元;清理核实集体固定资产净值52334.22万元,(其中:在建工程1169.1万元;其他资产1015万元)在原账面资产总额18508万元的基础上增加集体固定资产净值33826.22万元;核实集体资源总面积679150亩。减去已发经营权证的654495亩,集体四荒、林地、工商用地、水面等24655亩。为下一步监管代理服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按照全省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搭建管理平台,规范管理机制。一是办好试点抓示范。全省在黄梅召开会议后,我们组织相关人员到黄梅县进行了参观学习,将周矶办事处、高石碑镇作为三资管理平台建设的示范点,派业务专班进驻周矶办事处、高石碑镇进行业务指导,帮助两个镇处高标准建起了三资管理平台。二是加强督办促平衡。8月11日,市委在高石碑镇组织召开了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现场督办会,与会人员参观和学习了周矶办事处、高石碑镇三资清查资料汇编、资产资源台账的设置、三资监管代理的管理制度、章程、操作程序以及组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标投标中心的操作程序。市委副书记张宗光同志在会上就三资清查后如何加强集体三资管理,充分发挥三资造血功能作了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魏友元同志就下段工作作了具体部署。三是统一标准上硬件。现场会议后,全市15个镇(处、区)按照现场会要求,相继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资产资源招标投标中心,并将各项管理制度、操作程序及流程图高规格的打印上墙,同时各地政府出资为两个中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和资产资源招标投标两个中心)落实了40㎡以上的服务厅和招投标室、添置了电子信息屏、电脑、打印机及相应的办公设施。四是规范程序严管理。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各地在完成清产核资后,与镇(处、区)监管代理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并及时办理了移交。实行台帐+附件管理模式,即建立三资代理台帐,全面反映资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及营运状况,附上资产处置情况附件和有关会议记录、评估、招投标、合同等附件,并输入电脑,全面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对三资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随时调整三资台帐数据,做到帐款、账物、账账、账据、账表五相符。五是规范招投标程序,建立长效机制。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和工程建设项目、集体采购,按照市制定的相关办法,一律实行招投标制度,并由镇(处、区)纪委、监管代理中心和村民理财小组监督实施,确保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促使集体资产资源效益最大化。

全市三资清查工作结束后,所有工作转入立账建制阶段,为了更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依照《潜江市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潜办发【2009】111号)文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潜江市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办法》、《潜江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管理办法》和《潜江市农村集体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并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经管局三家联合下文(潜纪发[2011]10、11、12号)文件。为了确保监管代理工作发挥作用,各地还相继成立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标投标中心。实行五个统一的管理模式:一是统一交易平台;二是统一村级集体招标主体,村民委员会负责对村级资产资源处置超过1000元以上、工程建设超过20000元以上、生产生活设施采购超过3000元以上、资产资源参股股份总额在5000元以上的项目提出招标投标申请,并履行民主决策审批手续,参与实施招投投标活动;三是统一招标投标程序;四是统一招标文书格式;五是统一招标文书格式。通过五个统一管理,确保村级资产资源处置阳光操作,实现资产资源保值增值。把我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推向了另一个高层次。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今年8月23日我局再次组织部分经管站长到松滋市经管局参观学习。从规范化管理和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招标投标上下功夫。自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招标投标中心成立以来共为集体经济组织招投标74件,标底总额756.1万元,中标总额1014.1万元,为村集体增加收入258万元。其中资产处置24综,标底额175.4万元;中标额271万元,增收96万元。资源处置32综;面积6767.23亩。标底额244万元;中标额398.4万元,增收154.4万元。集体工程招标18综,标底额337万元;中标额329万元,节省资金7.6万元。有效的将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和农村账务管理进行整合,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目前,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逐步规范有序,监管水平不断提升,按照省局要求,全市电脑软件于2011年10底更新为同步远方的新软件,逐步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的电算化、网络化和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实现了招标投标制,一些闲置资产资源得到盘活,增加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效益。对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工程项目、集体采购的招标规范化管理,使其效益发挥最大化。为发展壮大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了动力。

1、村级资金存在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座收座支,大额现金使用与请款难按制度执行;村级资源不能收回管理;对资产、资源的价值评估和工程项目的预算等专业知识缺乏;对村不出资和自行购建的工程项目难管到位;资产资源登记不够精确;工程项目及招投标操作流程不够规范严谨。

2、办公场所缺乏独立性,三资监管代理工作经费不足,岗位不足员,工作积极性不高。

3、三资监管平台和网络建设以及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还没有达不到规范化要求。

目前我市农村集体三资工作正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健康发展,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有待完善的方面。一是新成立的泰丰办事处和广华办事处移民村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建设有待加强;二是个别地方三资清查还不够彻底;三是资产、资源造血功能有待进一步发挥作用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都是今后工作中要努力解决的事情。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篇十四

(一)加大土地流转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有针对性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引导农民全面理解土地承包流转的原则、形式和目的。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增强农民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识。县、乡、村要成立土地流转服务机构,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信息和牵线搭桥。

(二)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作用。民主理财小组在理财过程中,要注重把好财务报销凭证审核关和财务收支情况公开关。村级财务开支报销单据必须由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凡未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的报销凭证不得入帐。对村干部弄虚作假,收支不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入帐的行为,民主理财小组有权举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队伍建设。重点抓好村级报账员,民主理财小组长,财经管理负责人的培训。通过开展财经法规和会计业务培训,提升农村财务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我乡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三)切实抓好财务公开。要加强对财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对公开未按规定的时间、程序和内容,搞形式的村要采取措施,责令整改,对不进行财务公开的村,要追究村干部的责任,同时要注重财务公开的实际效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村“两委”要在年初制订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构建计划,农业基本建设计划,收益分配等各项计划,做到量力而行、计划开支、节资增效,坚决避免盲目开支,增加新的不良债务。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篇十五

对于农村“三资”管理,从机制上建立了一套规范农村“三资”运作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充分做到了“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一方面加强了农村“三资”管理的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了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帮助和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规范合同、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另一方面规范了涉及农村“三资”管理有关会议决定、招投(议)标文书的立卷归档工作,设立了资产、资源动态式管理台账,提升了农村“三资”管理水平。

(二)规范了村干部行为。

通过清产核资,摸清了村集体家底,强化对村集体资产。

规范化管理。增强了对村干部的约束力,根除了随意处置行为。通过构筑监督网络,铲除了滋生村干部腐败的土壤,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教育了村干部。村干部清正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干事创业积极性得到充分激发。

(三)推动了村经济发展。

通过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既消除了群众思想疑虑,又调动了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既增强了资产管理的有效性,又增加了村集体收入;既强化了村干部创新发展意识,又畅通了干群关系“连心桥”,为农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实现农民持续快速增收注入了不竭动力。

(四)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三资”管理的规范运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人民群众的民主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有效规范了村干部的从政行为,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加速了村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程,及时化解了农村矛盾,巩固了农村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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