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不仅仅是简单地叙述和概括,更需要对所学所得进行深入的思考与分析。培养正确的阅读习惯是拓展知识和提升能力的关键。我们为大家整理了一份高效学习的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的狗随笔日志我的狗篇一
手机存储又满了,我耐心的用清除软件清理着缓存垃圾,一遍又一遍,手机还是义无反顾的迟钝,急不可耐的我还是拿着数据线连接上了电脑,也正好借这次机会,把有用的没用的清理个干净,就好像可以把生活中所遗留下的不开心和那些烦恼之事统统清除一样,我渐渐恢复了浮躁的情绪。
打开磁盘,有很多文档,我无奈地翻了个白眼,只好一个个打开,有些英文文档也似懂非懂的还是干脆删除了,鼠标不停地在电脑屏幕上肆意发泄,磁盘的空间越来越大,我的心情也越来越舒畅,终于,还剩下最后几个文档,我也没有心情打开看了,管它有什么内容,反正我是打算重新开始新的生活,我右键单击,结果不小心连带着左键,把文档打开了,里面出现的画面让我的心不再释怀,我迟疑了一段时间,静止的一切与我做伴,电脑屏幕模糊了。
为什么,这个世界上会有照片这种永存的东西,它带给我们的究竟是回忆还是伤感。或许它仅限于照片上的内容,可我却深深地被召唤了回去,我出现在了照片上面。那是我和她第一次的合影,她的脸通红,深邃的大眼睛有着长长的睫毛,而我一脸的茫然,看着镜头。
我深吸了一口气,得不到的加倍珍惜,得到的毫无顾忌,剩下的是凝结的空气,也许,这场恋爱告终是我人生中加演的'一场电影,为了磨练我,也是为了促使我,在接下来的表演中可以充分掌握角色,是我没有做好一个男人该做的事,都是我的错。
往往每当此时,都会有无数的悲歌在我耳边围绕,我习惯了听那委婉的曲调,额头开始渐渐发烧,我呆住了,似乎看到她离去的身影,比现在想象美。记得分手后,我在纠结与被纠结之间,不知该如何处理这些照片,我怕回心转意,我怕爱意重生,我怕自己交代不了过去。
错,早在一开始就诞生了,爱情就像是一道数学题,一步错,步步错,重来的节奏往往只能应付了自己,却交代不了过去。
我的狗随笔日志我的狗篇二
本站:《我的老校长》是一篇有关人物描写的文章,作者细致描写了心中印象最深的第一任校长。下面让我们一起来阅读这篇文章吧!
在我从事高中教学的二十多年中,前前后后已经历了十来任校长,但第一任校长留在我心中的印象最深。
那年大学毕业,我坚决要求回家乡学校任教,难免就要通过各种渠道打探一下家乡学校的一些情况,因此知道在我毕业之前,学校刚换了个新校长,社会对他是毁誉参半,诸如凶神恶煞,不近人情,粗暴无礼的贬斥;也有管理严格,不徇私情,同情弱者的赞誉。
我第一次看到校长是在那年开学的全校教职工大会上。他有近一米八零的个头,身材魁梧而结实,上衣是一件深蓝色的中山装,干净而挺直,在右侧的顶兜还插了一支粗笨的黑色钢笔,下身穿一条肥大的绿色军裤,脚上的三截头皮鞋锃明瓦亮,头上戴一顶崭新的草绿色军帽,帽檐下是一张红润的脸,颧骨高高地突出,眼光很是犀利。我看到他第一眼就有一种害怕感,因为在这之前我还从未见过比他更威严的相貌,这不由的让我把他和社会对他的传说联系起来,诸如他来当校长后,学生买完了大街商店的闹钟,街上的小混混再不敢光顾学校等,从第一印象而言,我似乎隐隐约约觉得这都是实情。
后来的事实证明我的感觉是正确的。学校历来是人口密集地,别看说是学生,其实里面什么货色都有,尤其是一些家里有权或有势的子弟往往把学校视作长大的场所,在学校拉帮接派,仗势欺人,有时甚至和社会的小混混勾结,在学校欺男霸女,尤其下了晚自习后,校门外的大街就是他们开战的阵地,为此会常常惊动派出所,打破脑袋,打折胳膊也不是没有的事,但自从他到任,每天晚自习一下,像个大将军一样威风凛凛地往校门口一站,社会混混马上成鸟兽散,一个个像充满气的气球,呼啸而去。从此学校的打架斗殴事件明显下降。对外如此,对学生老师,校长也“从不手软”,那时他规定全校班主任和学生早晨六点半之前到校,每到那时,他早屹立在校门口,如果谁迟到了,对老师似乎还客气一点,但嘴里也是呶呶不休,一脸的“阶级斗争”;学生就没那么运气了,不但要没收自行车,更狠的是,把学生叫到门房就是一顿臭骂,学生稍有不恭,可能还会遭到更严厉的打击,为此许多学生因偶尔迟到宁可请假也不到校。
因为他一年四季军帽一直戴在头上,我们暗地都称他为“帽子校长”,简称“帽子”,那时我们组有两位老师的孩子已上小学,每到星期六,他们早早放学后就来到我们办公室玩耍,他们的到来给我们增添了许多乐趣,我们怂恿他们比赛喝凉水,栽跟头,地上打滚……两个争强好胜小家伙往往因为一方受到我们的“表扬”而另一方不服气,有时甚至弄出矛盾大打出手,这时候解决战争的最好办法就是,我们突然大喊一声:“看,帽子来啦。”这时候,两个小家伙快得像箭,“嗖”地一下就都射向了桌底,长时间悄无声息不敢出来,如果有一个露出头探视,我们用手悄悄示意,他就又乖乖地藏了进去。
学校看大门的人是校长专门挑选的人,以认真刻板而著称,有一次因死搬硬套在周日晚上十二点后没给一住校老师开门而遭到这位老师的责备,看门人委屈地把此事告诉了校长,周一中午放学,我和我的这位同事结伴走出办公室,刚走到校长办公室门前,我们突然听到一声大喝,是喊我同事的名字,我的这位同事一下子象一具木乃伊僵立在那里,双手下垂,脑袋像没了绷头筋,见此,我也悄无声息地匆匆离开了。
我们学校每进入冬季就把做操改为了跑步,不管天气怎样,学生跑步是雷打不动的活动,有时天气下雪,操场光滑,跑步的学生又多,难免拥挤,这样一小部分学生就会因拥挤而摔倒在地上,有时这些倒霉的学生还没等爬起来,就又会挨沿着操场巡视的校长一顿严厉痛斥,但这些学生不敢表示出丝毫的委屈或反抗,起来后乖乖地再加入跑步的行列。
我们校长有一个很好的习惯,就是不管冬夏春秋,刮风下雨,每天准时五点起床锻炼身体,自从来了我们学校后,他的锻炼场地就是学校的操场了。他锻炼既不跑也不跳,一直是一边用胳膊做着架势,一边“倒行逆施”。有一个冬季的周日,北风呼啸,大雪飘零,天气特别严寒,我的一个住校同事,早晨睡懒觉被尿憋醒,急急忙忙穿了衣服,慌乱地骑了一辆放在宿舍门前的自行车穿过操场向厕所飞去,当他飞到操场边的时候,猛听到一声喝斥,他睡眼朦胧中向前一看,校长正在他的飞车前面“倒行逆施”呢,他一慌神,连人带车摔倒在生铁似的雪地上,后来我们每每谈起此事,他都心有余悸,说当时的确很害怕。
上面说的都是我们校长严厉似乎不近人情的一面,的确很多时候他都是乌云翻滚,大雨倾盆的模样,大多教师对他都是畏而远之,没过有时候他也会多云转晴,露出春光明媚的一面。
记得那是我参加工作第一年,当时中秋节、教师节、国庆节三节连在了一起,一般的的单位都是要搞福利的,学校也不例外,在开会的时候,他眉飞色舞地告诉大家说三节日相连发一百五十元钱,他故意把一百五十说成是三个五,同时伸出三个指头在空中晃动,一脸的得意,的确那时我的工资才一百挂零,听了这个消息非常高兴,我想其他人也是这样,于是会场报以热烈的掌声,他也呵呵地笑着,大概这就是为民做了实事后的满足感吧。
我们校长一般很少和年轻人开玩笑,但和一些老教师开起了玩笑,简直像是小孩玩耍,特别可爱。我们语文组老教师居多,他有时大约是独自一个人呆的无聊了,会突然闯入我们办公室,这时我们组三个年龄和他相仿的老教师可“倒霉”了,他要么“恶言”贬损,要么动手动脚,有时还“大动干戈”……记得有一次,我们没课的老师正在备课,其中一位姓张的老教师被刚进门的他莫名其妙地“破口大骂”:“张难怪你教不了书,教二三十年书了,还用备课,快撞墙死去吧。”说着就把他的。
教案。
拿起扔到门外,当时把张老师弄的很是尴尬,左也不是,右也不是,满脸通红,只是呵呵地笑着。又有一次,我们几个没课的教师正在办公室聊天,他又突然闯了进来,大概是看到我们都欢天喜地有损他的尊严,脸一下沉了下来,又从张老师开刀了。骂道:“难怪你二三十年了还教不了书,你一直也不备课,你个不要脸……”一通臭骂,让人真是难以接受,张老师用以往他说的话反唇相讥,他过去就是一拳,打的张老师”哎呀“一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后来,我们组几个老教师商议说好好教训他一顿,那一次是早晨,老师们正准备吃早点,他进来把一姓刘老教师的方便面,两拳打得“粉身碎骨”,扔到了地下,三位老教师笑着骂着一拥而上,把他摁在桌子上,威胁着说要脱掉他的裤子,他死劲挣扎,最终三位教师还是给他留了面子,但没运气的张老师在这次“战斗”中受伤严重,鼻子被撞了一下,从此落下后遗症,经常拿个小药水瓶往鼻子里滴。没过从此以后,尽管他还来,却不像以往一样“肆无忌惮”了,但总还要指指点点“痛骂”那三位老教师。
我们校长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爱干净整洁,平时从他的衣着打扮就可以看出,他的衣服永远笔挺干净,一尘不染。这个嗜好也带到了我们学校。自他来了之后,卫生成了学校的头等大事,学生可以不上课,但决不能不打扫卫生。校园永远是一尘不染,自行车永远是整整齐齐,教室的地面永远是红色的,教室的玻璃永远是透明的。有时有的班级为了清洗地面竟然从消防队调来消防车清洗地面。从这方面来说,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看到过第二个这样干净的校园。
他尽管文化不高,但却喜欢书法,经常刻苦练习,书法技艺大进,写就的书法有龙飞凤舞之势。因此,在我们布置教室时,好多班主任专门弄了很长的横幅,请校长大人赏墨,他欣然提笔,一挥而就。
光阴飞逝,日月如梭,转眼之间,二十多年已经过去,听说老校长已经在去年因病去世了,听到后心里很是不好受,他的音容笑貌突然一幕幕出现在我的眼前,于是就想起了他当我们校长的那些日月,草成此文,算是对老人的一点怀念吧。
作者:王成海。
我的狗随笔日志我的狗篇三
有人拿河中的卵石打比方:在外界的冲击之下,再尖锐的棱角也会被磨圆、磨钝的,这是规律,但是,我想颠覆这个规律。作为一块石头,我并不想尖锐锋利得让触碰我的人受伤流血,不过,我更不想和那些数不胜数、看似五颜六色其实毫无特点的石头待在一起,养尊处优地沉寂在附庸风雅的人们的院子里,等待着被人欣赏,慢慢风化。
我不愿与整个世界对立,毕竟,我没有汉尼拔、恺撒、拿破仑那样强势的个性,没有他们那摧毁世上一切艰难险阻的英雄气概;我也不愿远遁深山,因为我也不像陶渊明那样想彻底摆脱对世俗的迷恋与追求。但是,我愿以自己最真实的面貌行走在世间,不会为迎合他人而改变自己,即使戴上面具,面具后的那张脸也一定会哭、会笑,伪装的`背后的那颗心,一定也敢爱敢恨。去除那一切,我还是我。我不求改变世界,但求世界不会改变我。
我愿我能对世间的一切言论做出自己的判断,留下最让我信服的话作为我的世界中的真理,但我不会去宣扬、去鼓吹,就算我有能力,我也不会让自己的标准成为衡量一切的标尺,那是最可怕的,那只是我心中的标尺,这便足够了。
我愿我能沿着自己的路走下去,不管路边是野花还是荒漠,不管前方是霞光万丈还是阴云密布,不管别人怎样议论,就这么一路走下去,我不会害怕、不会放弃、不会劳累,因为,自我是我唯一的行李,也是最珍贵的行李。
佳作点评。
作者选择“自我”作为自己唯一的行李,可见作者坚持做真正的自己的愿望和决心,相信读者一定会和小作者一样感动于他深藏内心的勇气,那一份纯粹的坚持、那一份对生活青涩但真挚的理解,那一份迎击风雨的自信,这些足以展示一位少年超出同龄人的成熟与理性。
我的狗随笔日志我的狗篇四
夜深人静的时候,更容易思考。其实细想起来,觉得自己似乎失去了这种思考的能力,甚至,失去了自我。
也许是吧,恋爱会让人变傻,尤其是女人。忽然的某一天,我开始意识到了自己的某些改变,也许与生俱来,也许是潜在的逐渐被激发,也许是正在习惯中成自然。我也无法探究这其中的奥妙,竟也一步步的走向未来的日子里。我已经很少问自己,这都是我想要的吗?因为答案我知道。不,这不是,至少不是全部。
爱情,是个什么东西,其实我真的还没懂。但我应该看见过,是痛苦不堪的',是欢心雀跃的,是生死仇人的,是甜蜜幸福的。但,我不认为我正经历着。我们是在两个不对等的时间错里,无论如何该也平衡不了。他的风花雪月与我无关,而我想要风花雪月的时候却又只有现实的俗世生活了。尴尬的时间错。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们没有在一起,我希望我也是快乐的,他也不悲伤。
我想找回失去的自我,得学会没人陪着同行的时候不至于举步维艰。
我的狗随笔日志我的狗篇五
妈妈有一头乌黑的头发,眼睛又大又圆。笑起来嘴角微微向上一翘,眉毛随之一动一动的,非常好看。她的.个子高高的,站在人群中,我一眼就能找到她。
妈妈时而暴躁,时而温和。
有一次放学回来,我打开作业本,妈妈看见了本子上有老师写的“补二类字”四个红红的大字,顿时怒发冲冠,脸色铁青,声音立刻提高八度,瞪着大大的眼睛,一动不动看着我,像要喷出火来似的。让我感到十分害怕。
当我取得好成绩时,妈妈也会为我感到高兴。星期五下午数学测试,我考了满分,一回家就迫不及待地拿给妈妈看。妈妈接过来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温柔地抚摸着我的头说:“取得好成绩也不能骄傲,要继续努力。”我点点头,依偎在妈妈的怀抱里。不经意间才发现妈妈头上有几根白发,眼角边也有些鱼尾纹。心里暗想:一定要努力学习,不能再让妈妈为我操心。
妈妈既平凡又伟大。
我的狗随笔日志我的狗篇六
从骄傲这个角度来讲,女孩子可以分为三类:不骄傲的、盲目骄傲的、骄傲的。
先说第一类。这类女孩子的数量真是不少。具体表现为:不相信自己有什么独特之处;不敢想象自己有一天可以变得出众;悲观地定义自己一无是处一事无成;说话办事如履薄冰瞻前顾后。
表现在人际关系上,就是极其惧怕得罪人,不敢放弃已经生锈的朋友,与比自己强的牛人交往不自信,在爱情上永远先检讨自己宽容对方。
这类女孩非常委屈,非常冤枉。因为她们通常都有一颗非常朴实善良的心,也有情怀,内心世界干净而简单,遇到喜欢的人,总是实实在在付出,从不偷奸耍滑玩心眼。
但她们常常会显得缺乏一点光芒,容易在人群中被视作平庸,被遗忘在角落,甚至败给那些可能性情没那么美好,没那么会照顾人,但却有些自命不凡的女孩。
有时候我也挺替这种女孩鸣不平,但很抱歉,我自己也坚持认为,自信骄傲的女生更有魅力。
第二种女孩,很盲目地骄傲。主要表现在,从不承认自己有任何问题;始终标榜自己的功劳;在团队协作中永远在琢磨如何出风头;在人际关系中从不知何为“妥协”与“随和”。
这类女孩在爱情中,也极容易自私自利,完全不考虑对方感受,仗着异性一时头脑发热的喜欢就肆意妄为甚至践踏别人的自尊,总的说来,就是无底线无原则拼命地“作”。
在我看来这类女孩挺傻的,情商也不是很高,在此不乐意评价,因为生活不会忘记给她们吃点苦头。
第三种女孩,骄傲的。她们的自信首先建立在对自己人格的尊重,其次建立在对自己学养、阅历、思考力、判断力的明确和认可。她们敢作决定,是因为非常理性地分析过决定之后的结果,并且坚信自己能够承受;她们做的说的一样多,是因为不仅知道执行力有多重要,也知道兜售自己的观点同样重要;她们在高调和低调的平衡中游刃有余,因为对人情世故有自己一套解读;她们在人际关系中不卑不亢,更不会轻易嫉妒,因为她们知道自己完全有另一番优势存在着。
她们不会惧怕道歉,也并不认为说出“我不会”“我不知道”“我没见过”有什么不好意思;她们从不刻意炫耀什么,因为与自己见过的更高层次的人相比还差太多;在与朋友的相处中坚持自己的好恶和原则,绝不人云亦云,也敢断掉常年带给自己负能量的`人;与异性相处,她们一定不会忘记自己的性别优势,既不会拼命地强调自己有多独立,也不会在爱情中丢掉自己;最最重要的是,她们非常在乎对方的诚意,当窥不到对方坦诚、摸不到对方的真心的时候,一定会坚决了断不再继续。
所以,鉴于理性的骄傲比较实用,也比较长久,请多多充实自己,用多几次的成功经历来打造自己自信的资本,当你的判断力、决策力、执行力都优秀到可以为自己营造出最良性的循环,你就能因骄傲而收获更多成功的体会。
最后,说一个大部分人都知道,但并非所有人都能做到的潜规则:如果你认为一个畏畏缩缩、妄自菲薄、动辄内疚羞愧反省自己的男人很没气质很讨厌,那就别做一个唯唯诺诺、没有主见、动辄就忧伤恐惧怕人抛弃的女人。
天不怕地不怕的女人最性感,因为她从不担心一段关系会溜走,于是也不会用力过猛像快要淹死的人抱着烂稻草。
如果一个女人身边的男人知道,以这个女人的魅力,等自己走掉之后另一个更好的男人就会来敲门,那么这个男人是绝对不敢走掉的。所以越有能耐的女人越多选择,越多选择的女人越拽,越拽的女人越有能耐。
还有一个潜规则:同样唱一首很难听的歌,同样做一段很难看的动作,普通的女孩做起来会好别扭,但女明星做起来却很耐看。为什么?问题不在于动作有多奇怪,歌有多变态,在于普通女孩是扭扭捏捏,缩着脖子弓着背,头都不敢抬、边羞红了脸边做的,而女明星是大大方方、旁若无人、搞怪打趣、边开玩笑边轻轻松松做的。
别人对你的感觉,别人看你的状态,都得靠你自己营造出来。
我的狗随笔日志我的狗篇七
我是阅读“小明星”
我非常的喜欢读书,小时候,爸爸妈妈就给我买童话书、图画书、我非常喜欢。
渐渐地我长大了,一二年级读《幼儿画报》、《安徒生童话》......等等。
三四年级读《小兵张嘎》、《窗边的小豆豆》......等等还有其它。
五六年级读《鲁兵孙漂流记》等其他。
我希望我应该是阅读“小明星”。
拜拜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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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狗随笔日志我的狗篇八
我的妈妈中等身材,椭圆型的头。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散发出严厉的目光。圆溜溜的鼻子,可爱极了!头上扎着一根长长的马尾辫子。耳朵又肥又大。当我在嘴边嘀嘀咕咕埋怨她时,总逃不过妈妈的“超级顺风耳”。嘴巴又大又灵巧,还能帮我分辨妈妈的心情!只要声音小,那表示妈妈在表扬我;只要声音又尖又高,那么就表示我犯了大错误,肯定要对我批评、骂我。每一次都把我说地心服口服,哑口无言。
记得有一次上午,刚吃完早饭,妈妈打开空调对我说:”单程昊,我现在出去买菜,你把那些好词好句给我抄好。”我心里想:这么少的任务,我不到三十分钟就搞定。于是我东摸摸,西动动,一会儿玩橡皮,一会儿玩铅笔。时间过得真快,等我想起任务还没完成,可是已经晚了。妈妈回来看着那只有寥寥几个字,顿时火冒三丈,一挥手打了我一下,并且还让我罚站了一个小时。
这就是我的妈妈,是一个既严厉又温柔的人。
我的狗随笔日志我的狗篇九
我妈妈有一头漂亮的卷发,她一笑,就有两个小酒窝,而且眼睛就眯成了一条缝。她还有一双千里眼,只要我上课不认真的话,我回到家妈妈就会用扫帚打我。如果老师表扬我,妈妈就会给我烧水煮鱼、烤鸭、蒸饺、红烧茄子、凉拌菠菜、蛋炒饭、炸鸡翅,我们吃得津津有味。
我妈妈的脸像“天气”,变化多端。如果我考了100分的话,妈妈就像晴天一样太阳高照。如果我被老师批评了的话,妈妈就像阴天一样乌云满天。如果我犯了很大的错误的话,妈妈就像雷雨天一样电闪雷鸣,狂风大作。
我的妈妈很爱阅读,只要老师说要把一本书看完,还要闯关的话,妈妈就和我一个字一个字地读出来,读少了一个字都不行。
我的妈妈还是一个养花专家,如果是晴天,妈妈就会把花搬到有阳光的地方。如果是雨天,或者大风的话,妈妈就会把那些花搬到家里,我们的家都变成了绿色的世界。
我的狗随笔日志我的狗篇十
今天一大早,小薇就把我叫醒了。她帮我梳开打结的毛,又帮我洗了一把脸,感觉清醒多了。小薇去厨房做早餐,我就去看看小薇帮我带了什么。
拉开旅行包的拉链,哇!里面好整齐呀!我都不忍心破坏小薇的劳动成果了。我又把拉链拉上,惬意地躺在小窝里。20分钟后,两份荷包蛋摆在餐桌上。小薇把我的那份放进我的小窝里,又端出了一份粉红的番茄奶昔,是我滴!小薇真是细心呀!不过小薇的早餐也不止一份荷包蛋那么少,还有一份绿豆沙。
不知不觉到了8点55分,我和小薇清点好物品之后就出发去玛丽家了。到了玛丽家,我们发现杰克早就到了,就等我和小薇了。我有点不好意思,不过杰克没有介意,他清清嗓子,宣布说:“现在出发去翠湖公园!”我叫他等等,然后用粉笔向小薇复述了杰克的话,希望她能带我们坐车去翠湖公园。谁知小薇向我摆摆手,说:“小白,我能听懂你们说活了,你不用向我翻译了!”我定睛一看,原来小薇带了一副翻译机,动物的话到了她的耳朵里就变成了人话,人话到了她耳朵里还是人话。小薇接着说:“翠湖公园我去过,坐车的话不算太远,我来带路吧!”我向玛丽和杰克翻译之后就出发了。
为了不引人注目,玛丽和杰克就玩着“猫抓老鼠”跳上车,我则跟着小薇上车。上车后,玛丽和杰克只能躲在椅子底下,我却可以光明正大的蹲在椅子旁,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做狗比做猫、老鼠好。
几站过后,公交车里的广播说道:“下一站是‘翠湖公园’,需要下车的乘客请做好准备。”啊!终于要到了,我的心情真是无比激动。终于到了!车门一开,玛丽和杰克就又玩着“猫抓老鼠”跳下车,我和小薇就慢悠悠地下车,唉,谁让小薇要保持淑女范呢!
进了翠湖公园的大门,杰克跑在前头,玛丽跟着他,我就假装要观看有趣的“猫抓老鼠”,紧跟着他俩。小薇只好追着我。
杰克在一个山洞前停了下来,我激动地想: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秘密山洞”?杰克领着我们进去了,可惜里面一只动物也没有。我一屁股坐在一块大石头上,突然想到:这会不会是千年龟?我连忙跳下来,围着这块石头转了一圈,唉,还是石头。我又坐上去了。
“杰克呢?”玛丽发出疑问了。我们一看,山洞里只有我、玛丽和小薇。
这时,杰克气喘吁吁地跑了进来“对不起啊!我找错地方了,真正的山洞还在前面呢!”“啊?还要走?”从翠湖公园门口到这个山洞一直都是上坡路,再加上我们都是跑着过来的,这时已经筯疲力尽,走不动了。于是我们决定现在这里休息,明天再走。
铺好睡袋,吃完晚餐,小薇收拾好东西,看看手表,才6点多。无聊之余,我们玩起了“真心话大冒险”,小薇带了色子过来,“黑白配!”,“黑白配!”到底是人,小薇胜出了!她当出题者,我们三只动物轮流扔色子,开玩喽!“嘻嘻嘻……”“哈哈哈……”笑声不断地往外飘,飘得很远,很远。
这一觉,是我第一次和小薇一起睡,也是我第一次睡得这么香,这么甜。我在梦里和老老鼠打招呼,和地包天一起嬉戏,和笑猫一起聊天,可现实生活中呢?明天,我是不是真的能见到笑猫,能不能美梦成真?现在,这还是一个未解之谜。
我的狗随笔日志我的狗篇十一
每天在我家的房间、客厅、厨房里,总会出现一个忙碌的身影,她就是我的妈妈。虽然她的个子小小的,但是在我的心中却是最高大的。
记得去年学校举办了诗歌朗诵活动,那个时候妈妈已怀有小妹了,可妈妈还是决定和我一起参加了亲子朗诵。在台上,妈妈挺着大肚子,很累;但她一直握着我的手,用眼神鼓励着我。表演结束的时候,我看着身边的妈妈,觉得她是那么漂亮、那么高大!
妈妈有时候像个孩子一样,特别的调皮。每次和她一起出门散步的时候,走着走着,她就会突然来一句“汪哲涵,我们比赛跑步啊!”话音刚落,她就飞快地跑了起来,害得我在后面拼命地追呀追,怎么也追不上。
妈妈平时对我的学习管得很严。每次我的字写得不好,她就给全部擦掉,绝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虽然我很不情愿,但在妈妈的严格要求下,我的汉字写得越来越好了。
没有妈妈的付出,就没有我的进步和成长,妈妈在我心中就是个女超人!
我的狗随笔日志我的狗篇十二
学生,是稚嫩、是纯真、更是美好的代名词。我看过不少书、读过不少句,最喜欢的还是那一句“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对我来说,那是最遥远、也是美好的一段梦。
父母之外,老师是我最敬重的人,因为这份敬重,我才有了这么一段张扬而有倔强的年华。在我的记忆中,从开始上学到大学毕业,,我请假的次数不超过5次。想想,我呆在教室的时间都比呆在家里的时间多。
十几年前,教育资源对我们那个小山村来说,是很贫乏的。在我的小学时代里,永远只有语文和数学,一上就是六年。或许也因为这样,我才格外珍惜学习的机会。所以不论刮风下雨,还是生病发烧,只要学校还开课,就算用爬的,我也要到学校去上课,而且不会迟到。守时的习惯,大概就是在那时候养成的习惯吧。
小时候顽皮,隔三差五的受各种伤,我的左手,现在还能看到十几道轻轻浅浅的伤疤。我身上有一道差不多四厘米的刀疤,那是在我上一年级的时候留下的,缝了三针。那次受伤,倒不是因为顽皮。
周末缝的针,周一就屁跌屁跌自己跑去上学了。我家离学校有十五分钟左右的路程,上学都是用走的。而我的伤,在pp上。那天放学,母亲亲自到学校接我回家,那是我记忆里唯一一次享受这样的待遇。那段时间,白天自己去学校上课,放学回家后要打点滴。家里人都要我请假在家养伤,我就是不听,每天早早的起床,趁家人还没醒自己背着书包就跑学校去了。现在想想,自己都佩服那个顽强的自己了。
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记得,自己第一张成绩单上的数字是多少。我自己的,我还记得,37和75。语文37分,数学75分,这就是我小学一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的成绩。从此,便开始了我严重偏科的学生生涯。
我最让父母省心的,大概就是学习了吧。他们从来不问我作业完成得如何了,或者书背到哪里了,只看我期末拿回家的成绩单。除了一年级第一学期,小学6年,期末考试永远在年级前三来回波动,没一点‘新意’。
学生时代最辉煌的时候,在初中。让我在众多学生里崭露头角的是数学,自初一第一次数学章节考试起,我的数学成绩就永远挂在了年级第一的位置上无人能撼动。75分,好像是我在数学这个‘战场’上最低的分数了。
那时候的我,最大的乐趣就是解数学题、解各种数学题、用各种不同的方法解同一道数学题、丧心病狂的解数学题……我的老师和我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带过数学好的学生不少,真正喜欢数学的却寥寥无几,而你就是我见过的为数不少的那一个”。这是老师给过我的,最高的评价。
我的数学书,基本上不用,我没有预习的习惯,上课的时候更不会去翻书。上课时间,我只做一件事,认真听老师讲每一个定理和解题思路,把重要的记在笔记本上,不懂的立即提问,课下做习题巩固就行了。
我最怀念的事情,就是在课堂上和老师一起讲题。一般情况下举手回答问题是轮不到我,偏偏我是二班的,每次在老师讲完或是其他同学回答完以后,我都会说‘老师,我还有更简单的方法!’;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大家都解不开的题,老师也会叫我上讲台去给大家讲,帮老师省了不少体力。
每次数学考试,我基本上用不到一半的考试时间来做题,剩余的时间要么检查要么再用其他的解题方法重新把试卷做一遍,然后静坐等交卷。偶尔会遇见难度比较大的加分题,我会等到交卷前10分钟再去解题,保准能解出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越到紧要关头解题思路越是清晰。
不得不说,老天诗平的。英语,我终生的死穴。从开课起,考试就没及格过,当然,除了大学(ps:大学英语考试都是背答案过的,至今四级还没过,大学宿舍里唯一四级没过的小盆友)。永远都在跳边疆舞,当年我因为英语成绩没少被班主任叫到办公室喝茶。后来综合成绩稳拿全年级第一以后频率才少了一些。从小到大,我最讨厌的就是记东西,我记性不好啊。所以英语词汇量不够,以至于成绩一塌糊涂,文科成绩永远徘徊在80分左右。
值得一提的是,写作这一技能在初中的时候冒出了一小点苗头。会偶尔的写一小段小说给老师看,不过最后就不了了之了。
后来因为平时成绩好的关系,全额奖学金保送市重点高中,开启了一段不同以往的高中生活。学习,不再是我的中心,我开始了看各种小说的路程。《青年文摘》是我当时最喜欢的杂志,每期必买,彩板和普通版,现在我家里就放了一大堆。
再后来,就上大学了。似乎,我的学生时代都挺圆满的,该好好学习的时候努力学习了、遇到了该遇到的人、执拗的追逐了该执着的青春。唯一的遗憾就是,大学四年上下来,我脑袋剩下的全是铁锈了,迷糊得不行。倒是印证了当年我班主任说的,脑袋要经常用,不用就会生锈。
人生几何,只是匆匆忙忙错过好多东西。人也好,事也罢,过了就没有机会再重来了。曾经一起欢笑的少年,如今又在谁人身旁?美好总是要回忆的,未来也需憧憬,当下更要珍惜,谁又知道现在的你,会成为谁的回忆呢!
我的狗随笔日志我的狗篇十三
不是现代民主法制社会才有法律。世界上一出现国家就有了法律。奴隶制的古巴比伦王国就留下了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比较完备的成文法典,282条的“汉漠拉比法典”。我国到了清王朝,“大清律”,30卷459条,更是蔚为大观。可以说,古今中外,没有一个国家是绝对没有法律的人治国家。
现代民主社会的法治与专制统治社会的人治,其根本区别除了法律内容的不同,更在于专制统治社会权大于法,可以“刑不上大夫”,权力至上,常以言代法。而法制社会,既有完备的法律,又依法治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治人”者同样被置于法律治理之下,没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
人治,作为治理国家的概念,自然是一种理应淘汰的垃圾。然而,无论是人治国家还是法治国家,总要通过人去治理的。专制制度下,靠皇帝、靠大大小小官僚治政;现代法制社会也得靠各级官吏执法。仅从这个意义上说,什么社会都需要“人治”。没有一个国家是可以绝对离开人治的。因此,法制社会,小到一个地方大到一个国家,如何选择具有法制观念、德才兼备的人去担负治国治政之责,如何制约有“治人”之权的人,是真正的法制社会所不可或缺的。
法制之“治人”首先在于“治官”。我们既不能让法盲或者无视法律的执法“官人”坐在执法的位置上,也不能容忍那些为官之人有“治外法权”。我们的许多问题就出在我们忽视了“治官”。我们同真正法治社会的最大差距就是在“治官”方面的差距。最近田纪云说得一针见血:“当今中国,依法治国,重在依法治权、依法治官,而不是治老百姓”(第三期《炎黄春秋》)。
“治官”,在现代法制国家是极为严密的。早在1766年瑞典公民就有权查阅官员直到首相的财产与纳税状况;韩国1993年规定自总统以下1670名高官必须向社会公布财产;在禁止官员经商、接受礼品、接受兼职等等方面,也有着完备的反腐立法。香港财政司长梁锦松因为在加税前购买私车被爆光,他又是掏出双倍税款,又是检讨认错,可立法机构还是不依不饶,最终让他下台走人。香港“治官”之严可见一斑。
可以说,抓住了“治官”这一关键,使得大小“官人”都无一例外地受到严格严密之“治”的时候,就是可以宣布真正实现“法治”之日了。
现代社会提到法律,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它的工具性:我们为什么需要法律?因为它有用。它能排解纠纷,能保证社会安全,能惩恶扬善,如此等等。
但是,如果仅仅从有用这个层面来理解法律,人们就会在法律对我有用时遵守,对我无用时反对,这样一来社会的法律根基就无法牢固。从更深层面来看,我们遵从法律,不只是它对我们有用,而是因为我们相信它是正义、公平的象征:一个五岁的小孩,从未学过法律,但他也会说:这个玩具是我的!这就说明他有物权的朦胧意识;他说别人打了我,所以我才打了他,这就说明他有侵权法乃至刑法的观念;他说:你曾经答应过我的!这就表明了他有类似于合同法的意识。而所有这些观念都是一个从未接触过法律的五岁小孩自然而然拥有的观念意识。
这种观念意识是法律的精神本质。真正的法律,只有被人们从内心深处信仰,才能真正赢得普遍的遵从。
如果希望法律成为一个社会普遍遵从的信仰,还必须有前提:一是制定的法律是本身优良的法律;二是业已制定的法律被广泛地遵守。这就是亚里士多德所提出的“法治公式”。
如果法律本身就是一部恶法,是没有办法要求人们信仰的。比如纳粹德国法西斯的“法律”要求种族屠杀,这是与人类最基本的道德、人性完全相悖的恶法,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不会执行这样的恶法。
同样,一个法律如果不能在人们的心理和情感上获得普遍认同,那么即便是有国家强制力,也很难溶入他们的血液和灵魂,成为信仰。举例来说,在英国,在大街上赌博的行为曾经是违法的,但这种现象太普遍了,以至于法律的禁止根本不起任何作用。
尤其是,在当权者凌驾于法律之上肆意践踏法律的尊严时,普通百姓就再也不会对法律有敬畏之感。国外一位著名的法学家说,几次违法活动的危害性都比不上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因为违法活动不过是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判决则是污染了水源。
据历史记载,东汉末年,烈女赵娥为父报仇,用手扼死仇人,法官敬佩她的勇气和孝行,示意她逃走。然而赵娥拒绝了,她不愿意这样做,她说:“我虽然渺小,但还懂得法律,杀人之罪,国法难容,请按罪行将我的尸首在街上示众,肃明国法。”
烈女赵娥与大思想家苏格拉底具有同样的法律信仰,这足以表明中国古代社会同样有着普遍的法律信仰。中国在漫长的文明史中,有其深厚的法律传统,也有独具特色的法律信仰。中国古代强调道德教化的作用,注重调解、调处,强调息讼、无讼。孔子强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并直接提出“无讼”的理想,就是主张大家相互忍让、体谅,这样就不会发生争讼;即使有了争讼,也可以相互妥协,和睦相处。因此,“和谐”是中国社会悠久而珍贵的思想传统和价值追求,对传统社会司法诉讼、解决纷争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然而,中国的法律传统在近现代已渐渐式微,西方的法律文化开始被引入,中国的法律文化开始了重构。在这个过程中,古老的法律信仰被摧毁了,新来的法律意识冲击着每个中国人的灵魂深处,但又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取得成功。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几个简单的字眼,告诉我们:不要因为恶事小而去做它,善事小就无视它。相同的道理,很多人认为违反法律是件小事,可我们作为祖国的一份子,社会的一员,应该从每件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做一个遵法守法的好少年!
曾看到,一个年仅14岁的男孩,因沉迷于网络游戏,家里因他一贫如洗,可是又因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竟起了抢劫的念头。那是一个下午,他像以往一样来到了那家他平时爱来的网吧,可因钱不够被人撵了出来。一时的贪念与怒火充满了心中,他看见街对面的妹妹手中拿着一百元钱,嘴角扬起了坏笑,他拿着刀,跟着妹妹来到一条偏僻的小巷,他四下看看,见周边无人,便逼迫妹妹交出钱,妹妹不肯,说那是妈妈给的过年钱,求哥哥放她走。一时的他失去了理智,伸出手要抢,可妹妹大声哭了起来,他不知所措,害怕有人看见报警,便举起明晃晃的刀子向妹妹胸口捅去,可不料正中要害,妹妹当场因流血过多死亡。如花的生命就这样离去,如果当时的他遵守了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那就不会造就这样的惨剧!
曾听过,一个利欲熏心超市老板,为了钱财,绑架富家孩子,谋财不得竟将其杀害,一个正值花季的少年就这样远逝;几个六年级学生因说脏话,得罪了一群不良少年,一时愤怒,竟举刀杀害了他们……多么让人痛心的事例啊,都是在为了自己的前提条件下,而抛弃别人!
记忆再慢慢的回放,多少人因无视红绿灯的存在,而丧失了生命;又有多少人,为了钱财,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还有多少人,因一时的愤怒,残害了别人的性命!
如果我们用理智的态度去对待,是不是可以避免发生一个又一个这样可怕的悲剧呢?如果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呢?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朋友,你我都处在花一样的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心中!快乐就在身边,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铭记法律的尊严。
昨天上午,我在东湖公园冬泳后骑自行车去儿童公园路过工人文化宫门前时,看到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女法官们正在那里摆着桌子和椅子,与前来咨询的市民面对面的交谈。原来她们在用自己义务为市民做法律咨询服务的实际行动来迎接自己的节日。
我看到有不少市民陆续来到女法官设置的桌子前,与各位女法官分别就各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咨询。
市民们反映,女法官的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深得民心,有不少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通过女法官的耐心解释,顿开茅塞。
许多市民说:“我们希望类似女法官开展的法律咨询服务活动能经常化,广泛化,让老百姓依法办事的观念树立的更牢固。”
我认为,在强调法治建设的今天,大力开展类似法律咨询服务的普法活动是很有必要的,应当形成一个制度,定期定点为市民普及法律知识,而不满足于只在某些节日前后偶尔宣传法律常识。
做好法律咨询服务或法律援助等普法工作是很有必要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将依法治国作为中央全会的主题,把依法治国提高到了新的战略高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保证法律实施,需要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不断加强文化建设。法律的权威来源于人民的拥护、信仰。只有将法治精神内化于心,与道德意识融合,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人们在社会实践中才会积极主动地遵循法律,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要把全面普法和守法作为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把法治文化作为全民教育的基础工程,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关键。因此,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一手抓法治、一手抓道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使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因为,发挥法治和道德对风俗人心的规范和引导作用,是国家建设的当务之急,需要全体人民的共同努力。
我的狗随笔日志我的狗篇十四
坐在桌前,托腮敏想,任思绪在无边的黑暗中延伸,心中一直莫名的压抑,不知下一步该往何处去...
一个人的身影会显得孤单,伸手,触及到的是一片微凉。
无数次的幻想,如果此时的你还在我身旁,那又会是何种情况.......
再轻柔的音乐也抚盖不住这一切的烦恼。
在似水雕刻的流年里,原本不该有这么多的寂寞和烦恼,只是我依旧走不出那道看不见的网,挣扎累了,如是就想放弃了......
我放弃了,远走了,可是,你还会不会想起我呢。
看着外面的世界,一切都美好的像个童话,也只是个童话,我拿什么来固守我的坚持呢。
突然发现,夜,是那么的寂寞。
夜,还是寂寞的夜。
一个人的那种夜。
我的狗随笔日志我的狗篇十五
儿时的乡村是单调和枯燥的,乡村的夏天是酷热难耐的。在这样的童年、这样的乡村、这样的夏日里,如何度过单调枯燥的生活,度过酷热难耐的夏季,我那时很多时候都在捉鱼。夏日的到来,脑海里涌动起片片涟漪,涟漪里就有捉鱼的记忆。
夏日的阳光火辣辣的,烘烤着大地,赤着脚踏到地上,感到脚底下都是热辣辣的,若走在被太阳直晒的沙滩上,更是滚烫的,两只脚被烫得走起来一翘一翘的。在这样闷热的夏天里,东河里“哗哗”的流水声就如带着诱惑的鼓动,撩拨着乡村里大人、孩子们的心绪。儿时玩心很重的我更是被搅动起了一颗不安的心,我时常会招呼着小伙伴们朝着东河里跑去。
到了东河岸,就会把身上的衣服全部脱去,我和小伙伴们就会像下饺子一样,一个个跳进河里,河里顿时浪花四起,炙热的小身子一下子扎进凉丝丝的河水里,感到是那么惬意!我们在缓缓流动的河水里,浸泡着、嬉闹着,打着嘭嘭……消退了身上的热度就会想到了捉鱼,有时小鱼小虾也会主动找你,绕着脚指头、脚后跟逗趣似的转来转去,你只要低头一看,就会看到清清的河水里一群群的小鱼儿摇头摆尾,一只只小虾蹦来跳去,我是经不住这种诱惑的。这时候,我先是在河边的沙滩挖一个小湾,在临河的一角挖开一道小口子,把河水放进去,就把小口子堵上,准备捉鱼了。我总爱弯下腰,探下身去,两眼紧盯着那一群群游动的小鱼,张开两手朝着小鱼捧起,有时捧起三条五条,有时捧起一条两条,也有两手空空的时候。这时候,把捧起的小鱼放进小湾里,这就是童年摸鱼的收获。
及至到了少年,我喜欢提着用大罐头盒做成的小小水桶,沿着河的下游慢慢往上移动,两手伸直慢慢往中间合拢,手指自然弯曲,即使小鱼儿也岂能从两手中间溜掉,就是这样搜寻着隐藏在边边角角里苍子叶、水草下的鱼儿,我们那时都叫:摸鱼。顺着河的下游一路摸上来,便大致了解了鱼的习性。河的哪处有鱼、哪处无鱼、哪处有小鱼、哪处有大鱼、哪处有草鱼、哪处有泥鳅……都了如指掌,是因都经指掌试探过了。
在我的少年记忆里,在村子东北角的河的拐弯处,这里是山坡间两水并流的地方,由东、北面涌来的水,自然形成了一个较深的水湾,水湾的靠岸处盘桓着树根,生长着水草,还有被树根阻挡下草木之类的东西,而鱼儿偏偏就喜欢躲藏到这样的地方,以免被人捉到。而我和小伙伴们早已摸透了鱼儿隐藏的规律,也知道这个地方隐藏的鱼多、鱼大,也都凑热闹似的聚集到这里,顺着河边的灌木丛里一一摸去,有时人靠人并排着摆成了弯弯的弧形,也是一道不大不小的风景,引来上坡干活的人看热闹,“呵,摸鱼的人比鱼都多,能摸多少鱼?”不过,起初还真摸到不少的鱼,也摸到了不小的鱼,大的有一拃多长。后来,知道这个地方有鱼的越来越多,吸引着摸鱼的越来越多,这儿的鱼越来越少了,我也随之改变了摸鱼的路线。
我大多时候是沿着村子北头往北的河里摸去,这条河里的水不清,不是说“水至清则无鱼”吗?照此说这条河里肯定有鱼了,也确实如此,我和小伙伴们也就浑水摸鱼。
这条河弯弯曲曲,坑坑洼洼,自然形成的湾就多,给我留下特别印记的就是先攉湾,后捉鱼。攉湾需几个伙伴共同商量好了,选好在哪儿攉湾,人多截大湾,捉大鱼,人少截小湾,只能摸小鱼,等选好了攉湾的地方,就一齐下手用泥坯子、沙子等“截堰”,有时还加几块石头。截好了堰以后,年龄大一点的伙伴就招呼着说:“咱开始攉鱼吧!”众伙伴齐响应,有提着水桶的,有端着脸盆的,还有拿着水瓢的,从截好的湾里齐向外“啪、啪”地攉水。待攉的水差不多了,就都脱掉衣服,一个接一个“扑通、扑通”地跳进湾里,用手和脚不停地在湾底的浅水里搅动,不一会就将湾底的水搅浑了,大鱼小鱼在湾底都无法呼吸,一个接一个地浮出水面,直翘着头,大张着口,急促地呼吸着新鲜空气。这时候,不容分说,就一齐开始抢着捉鱼了,有吆喝着捉鱼的,有用水桶、脸盆攉到岸上的,还有在岸上等着拾鱼的,整个湾里人欢马叫,无比热闹。吆喝捉鱼声、捉到鱼的欢呼声、往岸上泼水的“啪啪”声,此起彼伏,欢声震天,汇成了一曲曲山水间撼天动地的旋律,打破了炎热夏日田野里的沉寂。再看岸上的桶桶、盆盆,个个桶满盆涨。捉的是鱼儿,收获的是夏日里的欢乐。
还是在这条河道上捉鱼,有一件事让我至今记忆犹新。我当时大约也就十三四岁样子,我和小伙伴在一个叫“庄子河口”的地方上端捉鱼,捉了半天,都只捉了几条小鱼,都无心再捉鱼了。这时,我一个表叔提着几条大一点的鱼从河的上游往下走经过这里,见我捉的那几条小鱼,就说:“别捉了,呐,给你条大的。”说着,就把他捉的那几条鱼中的一条不大不小的递给了我,我当时的心情无法形容,既高兴又不好意思地接住了那条近两拃长的鱼,旁边的小伙伴们投来羡慕的目光。我和小伙伴们打了声招呼,提着鱼一溜烟地跑回了家。祖母见我提着一条回来了,惊喜地问我:“你这从哪弄回这么大一条鱼?”我说:“是后洼里的四表叔给我的。”祖母听了只是“哦”了一声,仿佛没有了先前那般惊喜,不过我知道,祖母内心里肯定更惊喜了,因为,我那四表叔是祖母的亲戚。这次捉鱼,我收获的是亲戚间的情谊,也许我那四叔把它当作一件小事,早已经忘了,可我始终没忘,随着年龄的增长,记得越来越清晰。
夏日里捉鱼,捉鱼的夏日,总是让我难以忘记。今天我把它写出来,才感到重负如释。这可能是夏日有情,在催促着我,也可能是捉鱼中的感情、情趣使然吧!
我的狗随笔日志我的狗篇十六
谁知爱情是什么?既然不知,就来看看本站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爱情日志随笔,希望你有所收获。
散文。
游记诗歌甚至晦涩难懂的心理学哲学也都会去坚持看下去因为我深信腹中有诗书气自华。
终于,我的谈吐和气质,吸引了你。然后,顺其自然地和你成了朋友,我们相互借阅对方喜欢的作品,一起出去吃饭、旅游。当我认为是时机可以向你表白了,却被你说的话而放弃。你说,我们现在这样很好,不像男女朋友关系,你不喜欢被那样的关系所拖累。我听后只好傻傻地笑笑,然后故作轻松的样子,违心地说,我也不喜欢那样的关系,太亲密了反而不能太坦诚。
无意间发现你牵着旁边女孩子的手,在前面有说有笑地样子,眼睛里充满了从未有过地柔情。从那一刻起,我就知道你爱上了她,你的心再也不可能给我腾出空间,我应该放弃对你的幻想,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可是,当你微笑地看着我的时候,我又开始幻想,幻想着,你能为了我和那个女孩子一刀两断,然后回过头来,双手抓住我的肩膀,用无限温柔的眼神看着我,认真地对我说,傻瓜我是故意气你的,我一直都是喜欢你的。幻想终究是幻想,只能被我深埋在心底。
为了不让自己看到你们亲热地样子而伤心,我就故意疏远你,躲着不见你,而你也几乎忘记了我的存在,以至于我们见面少得我几乎都要忘记你。一天下午,我在努力回忆你的样子的时候,你突然一反常态地热情,神秘兮兮的把一个粉红色信封放到我面前,说头一份的荣耀归于你,足以见我对你多重视了吧。我的心都要提到嗓子眼了,以为自己的心被老天爷感动,愿望达成。没想到,打开看到的是,你们的结婚。
请柬。
顿时,感觉像被泼了冷水,这一刻开始,你再也不是以前的自己,成为了她的另一半。
你们婚礼那天,被周围人称赞是金童玉女,而你此刻的眼里也只有她,眼神依旧是无尽的温柔。看着你幸福的样子,感觉自己的心再次被刺痛,这一刻,我知道,我真的该死心了,我只是你稍微能入眼的朋友,永远走不进你的心里,得到你的爱和无尽温柔的眼神。
春的季节,绵绵的细雨掺和着阵阵微风,吹打着我和她,若不是避雨,也许就没有这个树叶的故事。
望着还在下着的雨,我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句怨天怨地的话,声音很低,连蚊子的声音都可以将它淹没,她瞟着我,似乎听到我这无声的倾吐,目光相触的瞬间,她羞红着脸低下头。雨还在下,叶还在沙。
雨还在下,叶还在沙;我漫步凑近她,不知手中盛着的那片树叶是怨恨将他无情打落?还是欣喜自己终于摆脱了树枝的禁锢?风依旧,雨依旧。她娇嫩的手轻轻地遗起书面上的那片树叶,小心地贴近胸前,闭合着的双眼,似乎在用心聆听这片树叶的故事。
风停了,雨住了。她那扣人心弦的语调久久回响在耳畔,看着她迈开轻盈的脚步,在她折过身子回眸的一瞬间,我们的目光再度相遇,她那羞红的脸上泛出一丝微笑,却又不好意思的撇开头去。
沟道里的积水还在流淌,我的脚却举步难移,目光呆滞在她远去的背影上,直到完全消失在我的眼际……。
又是一场雨,我倚窗而坐,望着远去的那棵树,目光追寻着她的身影。
有一条小河,横亘在乡村两岸,低吟着古老的歌,时而有鸟语陪伴,时而有小虫偎依,时而白云在它眼睛里梳头,时而雨滴在小河怀里哭泣。不管多少岁月,它依然是一条美丽的小河。它的名字很简单,简单得呼唤为曲溪,这里的人都如此称呼。大概是弯曲之水的意思,多么平凡的名字?小河没有难受,它温柔得吐纳着春之绿色,思考着夏之金色,抚摸着秋之褐色,呵护冬之白色。
曲溪忘记不了岁月的过往,岁月以至于常年钟情于它;人们有时会忘记它,它也忘不了匆忙的人群,哪个时刻有人牵着牛打这儿经过,哪个时刻有个女孩被男孩吻过.......
曲溪,深藏着我的恋情,十多年了,它依然守口如瓶!多好的曲溪。今日,我静立于曲溪边,微微细浪抚摸我的心田,涟漪的波光勾起了陈年往事。往事的文字令我徘徊其中,难以自拔。多么清秀的爱情,如月亮尖上的一颗露珠,悬而不落。仰望苍天,如今月亮亦在,露珠的影子不见,爱情也如泛黄的照片尘封箱底了。
曲溪有一条小船,是过渡之舟,无私的小河,还有那条无语的小船。独坐小船里,敲打小船的皮肤,问它,你愿意走吗!带我去对岸闻闻花香,小野菊的金黄,水仙花的紫袍,还有不知名的星星花儿曲线波动自己的眼睛,多么令人回味的地方。倘若没有这些楚楚动人的花儿,哪怕是青青草的芬芳足以聊胜于无。船儿你走啊!我的心在渴望的风里呐喊。船儿蠕动,船桨激荡不了半朵水花来。小船提不出精神气来,为何?我手里握住木头把儿,忽然沉重,终究不动。
“不走了!对岸是你的伤心地,为何要去?”小船似乎在说话。
我无语,化作一个木偶,抽去了灵魂呆立。船亦呆立。船影恍如雕塑过的中国画。风动了,水也动了,船依然是鼓不起勇气前行。心怯怯,景迷离,情依依,回不到从前,何必要发掘过往的情缘?回吧!眼眸里初现泪光,那是风惹得祸。终于回去!船桨荡起微波,泛出一丝丝腥风,意识模糊起来。
仿佛回到了十年前,我依然站立在小船里,曲溪不疾不徐得载着,离开我眷恋的地方。奈何我的心儿丢下!搁置在那背后的大山里,亲吻着爱情!热吻过后,心一步一回头上船。水波载舟,吟哦着离别的歌:风儿冷兮兮,吹来漫天的离别絮,将云絮揉成手绢,也擦不去你满眶的泪水。船儿慢兮兮,载来一江星,将星星琢成眼睛,你也看不穿我的心。柳枝儿依依,拂过一河水,水是你的情,水是我的影,人儿要离去,空留满江影。
别了,我的女孩。请你的脚步缓缓留下。见底清澈的河流吹响别离的笙箫,浪花还如何挽留?船儿托起了潮湿在夕阳,双脚局促了一天的风景,前面是回归的路,后面是别离的倩影。
留步吧!我的天使——曾经爱我的女孩。你的泪水如何能打湿我,如同打芭蕉叶上的骤雨,背面是逃避的我。去意已决的脚步,不曾回眸,蓝天悄然倾诉:你的目光忧伤了昨日的风景,连同今日的心情也暗黑。滴落的泪珠儿,你们为何不坚强了呢?在温柔的眼眶里你们都是精灵,坠落草尖是朝夕之境的尘土,凉凉的尘土。泪,注定是要落下,那是你留不住我的脚步。
柔情如藤缠住了足迹,抬不起只能放下,脚不走定格了风景。为何要贪恋红尘的路,背后是花香呢喃,前面是忙碌!大脑混沌,该如何?问谁去?目光直直得仰望,那是,依然瓦蓝的天,在不紧不慢得编织云朵儿,等待着不是的天晴,是雨中重逢。俯视船底,碧绿的水是多情的梦想,经不住怂恿我回望。回望,你的脸庞是夕阳下的玫瑰艳红,灿烂着诱人的光,我无法躲避那光。
“哥!能不走么?我家也有可爱的草塘,有你喜欢的歌谣。”你在呼唤,声音酷比林中山雀婉转,声声摄人心弦。你的泪水悬挂于桃花红白两旁,红的是你的情谊,白的是你的忧伤。你的唇齿是情爱的桥梁,启动,跳动暖暖飘摇。
“不是你的错,哥你是我的初恋,我爱你!只要你不走!”情的歌谣出于你的朱唇间,化作了一只彩蝶,轻盈落下,落于我的肩头呢喃。群山静默,夕阳冷清,沙鸟声不见,我禁不住回头。
“初恋,女孩啊!你何尝不是我的初恋呢?”心潮难平,如船底下的河,是激流拍打着的诗歌。我箭步下船,扔下左右晃荡的船头,任由小船不停着急得叫唤出更大的水花来。我依然不顾,脱离了河水的禁锢,心情激昂,一把拥你入怀。你将头埋在了我的胸口,彼此验证心跳。心跳的我,贪婪呼吸香甜。你的体香淡淡,化作玫瑰的浪漫萦绕我的鼻梁。你含羞的脸颊,沸腾杜鹃之嫣红舞蹈于我的瞳孔中央。你娇小的唇啊!泛起春潮般的蜜糖。该恼的温柔,拍打我的胸膛,瞬间临界。这温柔,是痴迷,是倔强的爱,一个情窦初开女孩的梦。我心彻底的折服,不走了么?心语酝酿出温柔的诗,是哀婉的忧愁。我们的情如天边的云彩,是晴日下白色的纯洁,也是阴天灰色的叹息,还是雨后彩虹之桥。陶醉一刻,梦与清醒同是朦胧。何管夕阳坠落与否。触动的灵魂,唆使唇印的吻合,宛如蛛网里的棉花糖,如胶似膝,难解难分。时间静止,云彩静默,河流蹑手蹑脚流去,将所见告诉其它的浪花,嬉笑弄语。万物感情至上,谁都想成全这段柔情。
风习习,云依依,风景独好这边。融入了环境的我们,站成了绝美的风景。草青青河岸上,水哗哗船上,细密的秀发缠绵着男孩的脸,男孩的脸酥软在女孩的温情里。一秒过去,一分过去,一刻过去,时间忘记环境,应该忘记才好。然饥饿的锅台点起了火苗,对岸的炊烟升在空中,寂寞的对岸也传来吆喝声声,惊醒美梦如花儿碎在骤雨中。
远处一声鸦叫,是归巢的老鸟。天黑了,我们如何能继续缠绵?该离去,我不能这样做!你用你的柔情似水,紧紧环绕于我。我用我的坚忍,狠心拒绝。你我都不在一条线上,你是一个学生——纯情的学生。情窦初开的你,在时光流里一定会忘记痴情的那一刻,我还是一股来去自如的风,将天上的白云胡乱涂抹,过后能给你的是什么?能眷恋否?不能。
执意要走,我是那无情的风。执意要走,你是被风伤害的云。执意要走,天空留下揪心的风景。
要走的我。你愕然面对,眼睛里是迷茫。为何要走,你不喜欢我么?拉着我的衣袖,你那缠绵的手紧紧咬着我的手。不疼,却异常揪心。无法面对你的眼睛,是喷火的情,此处虽然都是水,然情火是水扑不灭的。需要冷静,冲动是魔鬼啊!我比你大十岁,整整十岁,你可知道?你是小妹,我是叔。我的话如一柄伤人的刀,深深得刺进了你的胸膛,那柔情的心儿还在扑棱呢!羽毛碎裂河面,漂浮在小鱼唼喋声中。你绝望之眼神如冰似雪,冻结身体里每一个细胞,泪水受不了挤压不由纷然而下,脚步踉跄而去!
别了,初恋!
我挥一挥衣袖,潇洒地登临小船,浪花终于开动了,我再也无法回头,面对你的足迹——受伤的不仅仅是我的眼睛,还有心。
下船了,我在岸这边,你在岸那边,流水在中间。浅浅的一湾水,割裂相爱的水,碧绿出一条绚丽的线。线条虽窄,似乎一步能跳跃了去,这么清浅的水,却开辟了两岸的尘土,封住了你我的路。
一个转身,从船上下来。你我相对!相对你泪眼婆娑,我久久无言。知道,我伤了你的心,请接受我的歉意。但,歉意的分量究竟多重,还不过是千里之外一孤鸿,我心真得疼了,随着你的泪水不停得纷飞。草尖里,荒凉出我的影子,对岸的草尖里,同样荒出了你的影子。泪光模糊了彼此的影子,迷离中你袅袅而飞成了一朵云,用你的温柔为我画了一抹荫。我似乎找不到了自己,眼里竟是你的温柔,我悄然飞起成蝶,朝着地平线飘去,这些如何能合成一首诗?如实哀婉的诗也就罢了!
擦去泪花,我决然离去!身后留下你孤独的影子。夕阳忍不住的落下,等待她的是漫长的相思,或许应该如此,我不可以拥有你的感情,不能给你任何的承诺,也只能拉下夕阳帷幕了。我假装看不见你,听不见你,感觉不到你。这些要命的感觉依然狂跳于我的心如鹿撞,奔涌于我的血似瀑布,烦扰我的头皮像爬虫,割裂我的灵魂如镰刀。它们都齐声呐喊:你忘记得了她么?你能么?初恋!
不能!不能!不能又怎样?你知道相差十岁是什么?是什么?是河湾这边的草,与河湾那边的蒲公英。不可跨越!倔强,就这么倔强,我渐行渐远,直到淹没于暮色中。
哥!你等等!你别走!
那湾逝水中浮现了熟悉的影子,是你,你竟然踩着小船儿来了,如一首诗飘渺而来,即清晰而模糊。似乎能看见,船头劈开荷叶的阵形,水一溜开荡漾着船影。来不及躲闪的荷叶纷纷倒伏于水间,一片盖过一片,栽倒在生养它们的水里。不少的荷花朵儿来不及六月盛开,只能怒放在清清一水间,飘散开一些粉红的精灵在水面。船头开辟水纹继续前行,浪潮不再是温情的旖旎,是罪魁,是破坏风景的敌人。船儿更有勇气前进,疯狂着情绪。似乎能听见,那船飞出河面的声音,是风在鼓捣着船底,一支箭飞临而来,你的船靠岸了,你的脚步飞溅在岸边的青草地,左右突突。
哥!你等等,你别走!
幸福是在招手!可我的固执不同意:相差十岁,你们没有幸福,她还是一个小孩啊!拒绝。对于一个二十五岁的男孩,有如此的坚定,油然佩服自己!走,我忽然趴在土凹,隐身于草丛间,任由焦虑的呼唤飞来飞去。晚风里的声音更加清幽,声声撕裂着草衣,迷失在夏夜的故事里;声音如迷路的小孩不停扑打着柳枝,诉说着茫然之苦;声音飞临天际,包围着皎白月儿,笼着它宣泄迷离。我没有再一次出现,心里感觉醋似的酸,泪如雨下。望着那孤单的影子,我咬着嘴唇,与草叶相依,别了!我心爱的女孩!你还小,你属于你的年纪,我属于我的天地。你开启了多情的岁月,我必须封印自己的感情。你能想象一下,乡村的炊烟是那么的滞后,那烟尘里的故事,如何能将我们容纳进去?再见了!亲爱的女孩,你的岁月里有那草堂蒲草伴虫鸣,我却独独不能靠近!
再见了,女孩!
耳畔的声音,我默然接收,默然删除。就在今晚,你我都是陌路!草几乎看不见了绿色了,水更加迷茫,还有那苍茫的船儿,伤心在你的呼唤里。专情不是错,错在于拒绝!我还是要错下去!
闺女!回家啦!
远处的一声呼唤打断了你的呼唤,那是你爹得呼喊,发自于迷蒙中,消失于迷蒙中。那一刹那,我再也听不见你的声音!不知有多少日夜,你的窗前都会开出泪水之花,久久不谢!拔去吧!愿我的情化作孤鸿远去,影留下陪伴你一时。
我的狗随笔日志我的狗篇十七
第三次坐在网吧同一台电脑上,二楼空荡荡的,好像只有我一个人。静静的听阿信那伤得撕心裂肺的歌。窗外,阳光一如既往幸临这座温暖的城市。就这样,一个人坐在窗前,邂逅整个城市的落寞。
qq头像依旧是黑白的,这样也好。因为彩色是我期盼而又不敢期待的。阿桑走了,我依旧喜欢她的寂寞在唱歌这首歌。一个人听,一个人寂寞。街边过往行人的世界离我好远,我很努力了,却还是走不进去。所以,我选择了继续,继续我自己一个人的世界。
点一只烟,开着视频,自己看着自己,宝贝,你说过,你喜欢的。可是现在只剩下我自己,一个人对着视频傻笑,笑到泪流满面,直至心碎,却不悔!
以为夜晚是孤独的专利,可是白天依旧汹涌而至,我想阻挡的,宝贝,可是我挡不住自己。我就这样做在空荡荡的网吧里,心也跟着空荡荡的。只有眼泪,泛滥成雨,一滴一滴,滴落在手上,键盘上,放肆地证明着爱过的痕迹。宝贝,我只想疼你,如此而已。
阿桑的寂寞一遍遍击中我的心碎,我躲不开,我也不愿意。宝贝,我只想在这秋日的阳光里放肆我的忧伤,如果某一天你看见了这些文字,不要流泪。我很开心,我很好的。所以,请你不要难过,那不是我想要的。
宝贝,我来这里只是想找回属于我的一切,可是找不到了。我只想拿回属于我的,可是拿不回来了。宝贝,对不起!我说过要等你的,现在我做不到了,一天都做不到。几年抵不过你我相识的这几日,你叫我一个人怎么走得下去。宝贝,我知道,你不需要了。我也相信,你会幸福的!
现在的我终于明白,似水年华里的流年过往,有过你的出现就够了。宝贝,真的很谢谢你。在我青春的末梢里,让我遇见了你,能让我用心去爱你。你知道吗?虽然短暂,却足以温暖余生。宝贝!
深秋的阳关在树枝间肆意穿梭,串起我全部的忧伤和落寞。若目光能长满羽毛,心能插上翅膀,就算万水千山,我也要日夜守护你,我的宝贝。可是,宝贝,认识你,我才明白我的自私。我做不到:看你与别人相濡以沫,幸福着你的快乐!
轻轻地再点燃一支烟,烟圈里全是你的样子,熟悉的笑甜甜地挂在脸上,耳麦里,似乎全是你的声音,轻轻的说着我们还没来得及说完的痴言呓语。
我的狗随笔日志我的狗篇十八
或许很无聊,又或许很有趣。
但是有人认为,孤独——却是一剂良药。
这个世上有谁是跟你呆在一起时间最长的的人?
除了自己,没有谁跟你自己呆的更长。
没有那个朋友或者亲人,有比自己跟自己呆在一起这么长的时间。
或许有人说:就算有一天这个世界背叛了我,我也不会伤心难过,因为,从始至终,我都是一个人。
这也是人生中最重要的阶段——。
孤独是每个人必走的路程。倘若你踏过了这个坎,你就成长了,最后,你会得到你所需求的。无论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
就算现在你没踏过,终有一天你也会踏过的。
我们所获得的亲情!友情!爱情!不要认为这些是理所当然的。
那可是某些人求之不得的奢望。
这个世上,总有一些让你意想不到的事情在发生。
不论是在身边,还是东南西北。
这个世界本身是奇妙的,变化的是人,
尽管所有人都不认同你,自己也要认同自己。
因为,没有人比你更了解自己。
没有人比你自己更想得到自己的认可。
孤独,或许像大雪中的狂风一样刺骨。
但是,冒着刺骨般的疼痛走向目的地的人。
却已然成为风中的一匹狼。
孤独即自由。
若你想获得自由。
孤独必然会追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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