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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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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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方案需要考虑各种可能性和变数,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一种方案上,而应提前做好备选方案的准备。方案的可行性需要考虑当前的条件和资源。通过阅读这些范文,我们可以学习到一些制定方案的技巧和方法。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一

为切实提高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全力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目标,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衢州市安委办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区委办《衢江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决定开展全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立体化防控体系,全面实现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清单化、精细化、全民化,真正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工作合力。

通过百日攻坚行动,全面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公安主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全民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源头风险管控、道路隐患治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三大能力”,全力实现2021年全乡道路交通事故警情总量同比下降,全口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前三年平均数同比下降30%,确保不发生一起死亡3人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为建党100周年、建区2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专题研究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组建工作专班,层层压实责任。围绕“机制体系优化、交通设施提升、重点车辆整治、路面严管整治、交通素质提升”五大行动,细化工作方案,列出工作清单,开展全面梳理排查,切实摸清底数,找出问题短板,夯实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6月)。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强化举措、精准施策,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着力破解一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难点、痛点问题,在全乡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显著提升。

(三)总结提升阶段(7月)。严格问题整改验收,做好百日攻坚行动总结评估,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健全工作机制,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重点围绕三类道路、三类车辆、三类人群,组织开展实施五大行动:

(一)机制体系优化行动。

1.落实多级路长制度。对县道及以上公路建立“区、乡、村”三级路长,乡村道路及城市道路建立乡、村两级路长。各级路长按照要求定期(区级每月不少于1次,乡级每周不少于1次,村级每日不少于1次)开展工作,指导督促日常巡查和隐患整改。

2.建立任务交办制度。实行隐患治理交办机制,限期对隐患点开展治理,限期报送结果反馈。

(二)交通设施提升行动。

1.完善道路开口设置机制。组织开展国、省、县、乡道公路路口地毯式摸排整治,按照“应封”原则,对不符合公路开口标准的路口实现100%整改,对未经审批的开口实现100%封闭。同时建立道路开口联合审查和每月巡查制度,对擅自开口、破坏交通设施的,依法严肃查处。

2.完善穿村镇道路防护设施。对全乡穿村镇道路进行全面摸排,其中涉及国省道的按照“应隔尽隔”原则申请设置中央和机非隔离护栏,设置率达90%;涉及县乡道的,申请路口安装“五件套”,县道设置率达90%,乡村道设置率达70%。对道路沿线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更换、增设,确保功能完好,发挥成效。

3.完善临水(崖)道路防护设施。依据现行规范标准,全面摸排临水临崖安全防护设施坚固情况和缺失现象,建立隐患清单,及时完成整改。

4.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按照“多杆合一”要求,整合现有标志标牌,对磨损严重的标线进行重新施画、修复,对标志标线缺失路段进行规范增设。

5.完善道路施工安全警示。制定道路施工安全警示防护管理办法,实行施工道路建设单位安全主体负责制,全面加强夜间、雨雪冰冻天气等恶劣环境条件下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

6.完善资金等要素项目实施机制。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环节,全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又快又好实施。

(三)重点车辆整治行动。

1.强化重点车辆档案管理。重点是对全乡面包车、电动车(含三四轮)、摩托车、“两客一危”等四类车辆开展排查,逐人逐车签订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并将车辆、人员、责任书签订情况录入农交安app(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2.强化重点车辆存量隐患清理。组织力量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的四类重点车辆,逐车排查,逐车清理,确保三率均达到100%。

(四)路面严管整治行动。

1.实施农村道路常态化巡查行动。积极发挥“两站两员”管理力量,围绕出乡出村路口、施工路段、隧道等重要道路节点开展日常巡逻,对面包车超员、货车超载、拖拉机违法载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和纠正。

2.实施全域路口常态化劝导行动。规范道路交通路口(开口)劝导工作,联合交警、交通部门加强对劝导员技能培训,充分发挥路口劝导作用。乡、村干部、网格员要织密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对出村口、出乡口、进山口等节点开展重点盯防,切实压降事故发生率。

(五)交通素质提升行动。

1.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依托全科网格力量,加强电动车驾驶员和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两类重点人群排查宣传,落实“五个一”工程,确保两类人群排查率和宣传率均达到100%。加强进城务工群体交通安全知识宣教。

2.加强全方位宣传阵地建设。在集镇道路、国省道沿线、乡综合文化站、村、学校等人流车流密集场所和事故多发点段,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宣传橱窗、发放宣传册、播放交通事故警示宣传片等多种形式,营造宣传氛围,提升群众知晓率。

3.加强交通安全主体集中宣讲。充分发挥“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团作用,确定至少一名“道路交通安全宣讲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讲活动。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xx〕88号)和运城市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盯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健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充实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全市农村交通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水平,为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农村地区“防事故保安全”为核心,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机制完善、人员落实、保障到位、管理有序、考核常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源头+路面+宣传”同步发力,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市道路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1.严格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运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负主责的工作机制,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内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县级政府领导包乡镇(街道)、包交通主干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社区)、包通村公路,村(社区)干部包车辆、包驾驶人、包路段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构建“主责在县级、管理在乡镇(街道)、延伸到村(社区)、触角到村组”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紧紧抓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平安乡村建设的契机,依托“一中心+网格+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体系,乡镇设立交通安全管理站,配齐、配全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推动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农村劝导员、社会综治网格员、交通部门路长、农机部门管理员、保险公司协保员和营销员等力量融合发展,实现职能扩充、一人多岗;积极推动建立“一村一辅警”参与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发挥驻村辅警交通安全管理作用,有效提高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文明意识,实现农村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运城公路分局,运城银保监分局分工负责)。

3.规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工作。按照《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省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及运行指导意见》(晋交安〔20xx〕10号)要求,指导支村两委规范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和运行管理,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和劝导责任。深化与保险公司合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充实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落实“两站两员”劝导勤务制度,切实履行交通违法劝导、交通安全宣传、基础信息采集、公路隐患排查等职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运城银保监分局配合)。

4.多渠道落实工作经费。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原则,保障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配置必要办公设备和执勤执法装备,保障日常工作运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误工补助、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等经费。保险公司要运用防灾防损机制对劝导站建设予以支持,鼓励保险公司对警保合作劝导员给予经费补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运城银保监分局分工负责)。

5.推动农村派出所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农村派出所在开展辖区治安巡逻时,要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积极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通过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公安局负责)。

6.完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公安、交通、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构建农村地区跨部门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要结合辖区实际,整合救治资源,优化救援路径,共同建立完善农村地区交通事故救援救治网络,提升伤员救治率。根据各自职责统筹配备交通应急与急救装备,定期开展联合应急演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分工负责)。

(二)大力提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水平。

7.加强农村公路精细化管理。按照《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纲要》,深入开展“四好农村路”“平安农村路”“美丽农村路”建设,逐步扩大农村公路纳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保障范畴比例,结合实际探索实施差异化生命防护工程配套建设。推动农村公路主管部门落实管养资金保障,真正解决农村公路管养主体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养护机制缺乏活力等问题,对新、改、扩建农村公路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工程完工后,要及时组织交通、公安等部门参加竣(交)工验收。要健全完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有关标准,明确农村公路养护巡查考核要求,落实养护责任,加强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推进常态化、规范化养护。(市交通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

8.健全完善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机制。交通和公路部门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加强对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乡镇政府落实乡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公安部门以临水临崖、陡坡、急弯等交通安全风险高的路段为重点,加大农村公路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力度。交通、公安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排查、隐患通报、协同治理、挂牌督办、联合验收等机制,加强动态排查,根据隐患严重程度,推动实施市县乡三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运城公路分局分工负责)。

9.加快推进科技信息化手段应用。全面推广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县、乡镇(街道)两级“农交安”app应用水平。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信息化,提高“人、车、路、环、管”等基础信息录入率。加强农村地区重点路段交通感知设备建设,推进视频监控、卡口等向农村地区延伸覆盖,提高科学研判、快速发现、精准查处能力水平,并实现与各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平台的联网共享。加快交通安全执法站和交通技术监控设施设备建设配备,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一体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分工负责)。

(三)切实强化交通安全执法管控。

10.强化联合执法管控。建立健全由公安、交通、农业农村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常态化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定期整治占道经营、违章搭建、晒谷晒粮、非法营运等道路交通顽疾。加大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电动三(四)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劝导、查纠、惩处力度。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等,查处超员、超速、无证驾驶、酒(醉)驾及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货车超限超载问题治理,优化超限超载检测站设置,不断深化治超联合执法,打击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强行冲卡等问题,有效遏制公路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工负责)。

11.持续深化农用车专项治理。组织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农用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公通字〔20xx〕25号)要求,实行农村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切实掌握本村汽车、摩托车、农用车、电动车、拖拉机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以及车辆登记挂牌、驾驶人持证等情况,建立登记管理台账。落实各职能部门农用车违法载人监管责任,切实预防和减少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事故发生。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农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和服务保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注册登记、使用维修和报废等管理制度。加强机动车产品准入、生产一致性监管,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与公告产品不一致的车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依法打击制造和销售拼装车行为,拼装车和报废汽车不得上路行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12.切实提升农村客运安全服务水平。会同公安机关加强对新开通农村客运线路通行条件的审查,落实农村客运班线联合审查制度,禁止不符合规定的车型运营,禁止在不符合规定的道路上通行。对已开通的农村客运线路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对安全风险较大的线路,要明确客车车型、载客人数、通行时间、运行限速等安全限制性要求。要针对农村群众务农务工集中出行需求,鼓励大型农场、企业发展通勤班车,与大型农场、农业合作社、农村大中型企业等加强协调对接,统筹运力运能,通过发送定线包车、定制班车等方式,最大限度解决农村群众集中出行难题。要针对农村学生上下学用车需求,最大限度确保农村学生乘车安全。要积极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客运服务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客运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鼓励采取乡镇公交、定制班车等形式,有效解决学生上下学安全出行问题。构建运行规范有序的校车服务市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培训,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市交通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配合)。

13.加强违规车辆综合治理。禁止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等违规车辆生产、销售,遏制违规车辆在农村地区泛滥。工信、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商、联合执法和信息交换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农村地区超标电动车辆、非法改装车辆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专项治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分工负责)。

(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4.完善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要按照民政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144号)要求,将交通安全文明出行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表述形式应简洁明了、贴近生产生活、易于掌握和遵守,积极引导自律自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15.持续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和社会化宣传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交通安全媒体公益宣传机制,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刊载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开展全方位宣传活动。将农村交通安全宣传作为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重要内容,持续深化“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讲,在国省道示范路沿线重点村庄建设“交通安全文明村”。重点加强对农村客车、货车、校车、面包车、摩托车、三轮车、拖拉机驾驶人和村干部、教师、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发挥重点群体示范作用,带动农村群众文明交通素质整体提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分工负责)。

16.切实提升“一盔一带”治理效果。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倡议书,组织开展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宣传发动和执法引导活动,突出案例警示,讲明危害后果,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正确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使用安全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分工负责)。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部署。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当地乡村振兴战略,与经济建设、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同规划、同发展、同实施,进一步强化组织体系和治理体系建设。

(二)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协同共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着力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共同筑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三)强化投入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人财物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规范使用管理。同时,研究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投入机制,拓展资金保障来源。

(四)强化考核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巡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时完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的单位、部门,要警示约谈、挂牌督办。

(五)定期报送情况、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召开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安排重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每年11月底前,市直有关部门要向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本部门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情况;每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向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年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本文件由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解读。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三

引导学习一些生命安全、交通安全、校园安全、饮食安全等知识。

通过学习有关安全知识,使学生了解生命之可贵,珍惜生命,注意安全,掌握一些安全知识,形成自护、自救的意识,使学生安全、健康成长。

一课时。

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生活中存在着许多的诱惑,同学们一定要有一定的安全意识,珍惜生命,注意安全,安全重于一切,只有健康的身心,才能保障我们好好学习,将来好好回报父母,回报社会。

一、交通安全。

(一)导入:通过一系列的活动,让学生树立交通安全意识,从精神上远离交通安全隐患,加强自身的素质培养、为了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加强中职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继续进一步搞好我校的交通安全教育,减少交通违章,杜绝交通事故。让学生了解交通活动中必备的安全知识,懂得安全的重要,并把自己学到的知识传达给周围的人们。

(二)交通知识。

1、道路、交通2、交通安全3、交通法规4、道路交通标志和交通信号5、看图识标志。

(三)讨论分析。

1、行人为什么要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要靠路边行走?

2、行人横过马路为什么要走人行横道?

3、没有划设人行横道的马路应该注意哪些?

4、为什么不能翻越护栏?

5、为什么不准扒车、追车、强行拦车?

6、为什么走路时不能看书或做其它活动?

7、骑自行车应该注意什么?

8、乘汽车时要注意什么?

9、遇到交通事故怎么办?

总结:对于我们学生来说尤其要注意的是骑自行车的安全和过马路的安全。

二、校园安全。

(一)导入:请看这些校园事故。

案例一:

10月25日晚,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小学四年级至六年级寄宿制学生晚自习结束后,在下楼梯时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8名学生死亡,45名学生受伤。

案例二:

11月8日,学生李某午饭后来到学校教学楼三楼走廊上玩耍,他右脚跨在走廊栏杆上,不慎失手坠落至一楼,因头部严重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三:我班的一位男同学,在体育课的舞蹈练习中,由于动作不规范,被自己的脚绊倒在地上,右肩着地,造成右肩粉碎性骨折,要植入钢板固定骨头,目前正在康复中。

案例四:

在一节早读课前,某校一名女同学,因与一名男同学发生口角,一怒之下,拿起圆珠笔往男同学的手臂插去,导致男同学的手臂插伤。

(二)结合案例,谈启示。

结合以上五个案例,谈谈你有什么启示?

(三)学习安全知识。

1、日常行为安全:不携带刀具、火种或其它危险品进入校园;严禁勾引校外人员来校滋事、打架;不进网吧、游戏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不在楼梯、走廊上追逐打闹、推撞;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拥挤、不抢行;严禁攀爬围墙、栏杆及大树。

2、体育课、实验课安全:上体育课时,要有防范意识,不随意投掷器材。实验课时要严格操作程序,按规范操作,不随意动用器材和药品,不携带任何化学药品出实验室。

3、集体活动安全:班级、年级、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听从老师的指挥,身体有不舒服的要及时告知老师或身边的同学。

4、心理健康安全:心理上出现问题可采取适当方法加以排解,如可找老师、家长、学生、朋友等倾诉。

三、饮食安全。

(一)引入:

同学们生活在幸福、温暖的家庭里,受到父母和家人的关心、爱护,似乎并不存在什么危险。但是,生活中仍然有许多事情需要备加注意和小心对待,否则很容易发生危险,酿成事故。

(二)谈谈食品安全要注意什么?

1、正确洗手,是饮食安全第一步。

“湿、擦、搓、捧、干”,人人饭前便后不忘做,病菌不入口。

2、路边饮食、零食拒入口,疾病远离我。

3、不买包装不完整、标示不明的食品,不吃隔餐食品、牛奶。

4、购买眼睛、鳞片明亮有光泽、肉质有弹性、无腥臭味的鱼;呈粉红色具弹性的肉;绝不买头、脚部以及尾扇部变黑、头部快脱落的虾。

5、防交叉污染:买回家中的食物,应分类分区贮放;烹调时,生、熟食分开处理,保持餐具与食器清洁。

6、禽畜类食物先除去内脏、清洗,并依每餐份量个别包装存放冰箱;蔬菜去污、除烂叶,不以一般报纸(可用白报纸)包裹置冰箱内,防油墨食入体内有碍健康。

(三)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食品卫生习惯。

1、够买食品时要进行选择和鉴别,不购买“三无食品”。就是没有商标的食品不能买;没有生产日期的食品不能买;没有厂址的食品不能买。天气炎热,微生物繁殖迅速,食品容易腐败变质,一旦不注意易发生食品中毒,故烹调及保存食物时应特别注意卫生,尤其是厨房环境设施卫生、个人卫生及食品原材料调理都要注意。

2、除了服药预防外,食疗也是方便可行的选择。一根白萝卜、半个橘子皮、三片生姜、两段葱白、一绺香菜,煲汤全家喝,就能够达到增强呼吸道防护能力的作用。

(四)发生身体不适怎么办?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遏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和集中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有续、有效开展,经研究制定《**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上及指示精神,以构建和谐发展新华阁、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首要任务,坚持党委政府牵头、职能部门主管,全面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驾驶员源头管理,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公路危险路段和路段的标语,着力消除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隐患,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全面落实道路交通“一岗双责”,全面加强人、车、路、环境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推进交通安全管理创新,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通过开展综合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交通事故预防综合工作机制,集中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为加强领导、组织协调全镇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华阁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王强担任,副组长分别由镇长龚辉和分管安全交通的副镇长戴圣晗担任,成员由其余党政领导以及派出所、司法所、村(社区)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一)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农村广播、标语和身边典型交通事故展板等手段,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劝导交通不安全行为等活动,帮助群众逐步养成文明交通习惯。各学校、单位要通过开展交通专项安全教育的形式,广泛宣传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真正做到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进村居、进家庭,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乡交通安全和交通文明意识,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二)加大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力度。以省道、农村主要道路为重点,全面排查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农村道路安全设施不健全的乡村道,建立基础信息台帐,细化整改目标、落实整改责任、确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效果。具体责任人定岗定责,深入开展督促检查,确保道路交通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重点车辆动态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由镇应急办联合派出所、交警三中队要严格落实开展不定时路面执法行动的督查。加大对客运车辆、货运车辆、面包车、危险品运输车、摩托车、电瓶车等车辆的检查和整治力度,对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后驾驶、货车违法行为,一律实行“零容忍”。坚持落实责任,集中整治重点车辆安全隐患,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加大对重要地区、路段、重点时段路面管控力度,法定节假日要增派民警、交警、辅警上路执勤。对交通违法行为,要做到从严处罚,决不手软。

(一)严查酒驾、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查纠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驾乘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无牌无证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货车、三轮汽车、违法载人以及非法或不按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开展“三无”摩托车、电瓶车专项整理。通过先宣传、再整治,使摩托车、电瓶车登记率农村达到80%以上,摩托车定期检验率农村达到70%以上。

(三)是扎实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及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对今年排查出的公路危险路段要加快治理进度。

(四)加大对辖区校车公司、学校校车进行校车线路勘察、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查以及不定时的对校车超员超载等方面的督查,严格把控校车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3月26日-4月5日)。

各村(社区)要把交通安全宣传作为道路综合整治宣传的重中之重,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交通规范,在人流密集处粘贴宣传横幅、标语,分发由镇政府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手册。

(二)集中摸底排查(4月5日-4月15日)。

主要任务:各村(社区)收集辖区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校园周边等重点部位交通安全设施隐患以及对辖区摩托车、电动车进行摸底排查,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要求,及时将各类隐患上报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摸底台账,做好区域、道路责任人划分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动态监控、持续整治的长效机制。

(三)集中整治(4月15日-4月30日)。

主要任务:各村(社区)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包点责任。集中力量加强对辖区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巡逻管控并建立巡查台账。镇政府联系派出所、交警三中队在主要道路设立常态执勤点,严查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无牌无证、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车辆。

(一)加强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把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单位要根据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和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层层签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头,层层抓落实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二)严格依法管理。各单位要始终坚持严查、严管、严惩、严治的方针,着力配合打击整治各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依法严查的同时,要坚持把规范交通执法贯穿于大会战始终,提升交通执法的公信力,要进一步规范辖区交通宣传工作,提高事故预防源头管理能力。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工作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整治工作不认真的,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或开展工作约谈;对工作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要追究党政纪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五

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明确乡镇政府是乡村道路的管理主体。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有人管、管得住,健康有序发展。

(一)机构设置。按照《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各乡镇政府设立交通管理小组,市安监、交警、交通、农业、市监、城管等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同时,每个行政村设立一个交通安全劝导点。

(二)工作职能。交通管理小组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在范围内调解处理未伤人轻微交通事故;

2、对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责令整改;

3、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维护、逃逸查缉、善后调解处理等工作;

4、维护辖区内乡村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标志、标线;

8、组织开展辖区内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安监部门:积极配合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做好农村道路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督促、协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必要时组织联合执法。严格查处交通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宣传部门:把交通法规宣传作为宣传报道的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并采取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解读、设立曝光台等多种形式,全面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交通部门:负责制定农村道路客运发展计划,整合、规范农村客运市场,严格农村运输企业的资质审查;指导、督促乡镇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安全行车制度;督促做好车主、驾驶人员的培训教育、资质审查,从业资格证的发放、管理;加强客运市场管理,加大对农村地区非法客运的查处;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农村道路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确保农村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农机部门:做好拖拉机及拖拉机驾驶人的相关管理工作。

公安交警部门:指导乡镇交通管理小组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乡镇交通安全员的交管业务培训;根据辖内道路交通管理情况,适时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无牌无证、超载、超速、非法载客、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教育部门:积极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活动,指导学校开设交通安全课程,加强学校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做好校车安全监管工作,严禁使用报废车、农用车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乡镇政府:制定辖区内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掌握本辖区交通安全状况,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农村交通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逐步完善农村交通安全设施;把遵守交通法规纳入村民自治内容。

乡镇派出所:履行公安机关抓交通管理工作职能,配合协同乡镇交通管理小组,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日常巡查管控;做好3人以上交通事故现场维护,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善后处理工作。

监察、财政、卫生、司法等部门及广大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农村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一)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制度。乡镇政府每月要结合当地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认真分析辖区农村交通管理工作形势,查找存在的问题,切实制定整改工作措施。

(二)建立健全培训教育制度。乡镇政府根据工作需要也要及时开展执法培训,提高交通管理小组工作人员和劝导人员的工作水平。乡镇交通管理小组每季度要对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

(三)建立健全交通安全检查制度。行业主管部门将定期对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乡镇政府要及时掌握交通管理小组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交通管理小组要对辖区内的农村道路交通、水路交通实施不间断的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四)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交通管理小组每月要对辖区内的道路、水上交通安全进行一次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并向乡镇政府或相关部门提出整治建议,在危险路段和危险水域设立警示提醒标志。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接到交通安全隐患报告后,要及时核实,加以整治。

(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以交通安全“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公安交警、交通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加大对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乡镇(街道〕、村(社)居委会要积极拓展宣传手段,创新宣传形式,不断扩大交通安全的宣传和影响,发动群众广泛参与。

(六)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对人民群众发现交通违法行为的,向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小组或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的,一经查实,应对举报者给予奖励。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乡镇交通管理小组要建立健全专人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有奖举报方式,随时接受群众举报。

(七)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将各乡镇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令第302号、省人民政府令第128号《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省道路运输重大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吉交发[20xx]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认真落实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车主、驾驶人员的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实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落实、责任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八)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联组制度。各乡镇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联组,负责组织机动车驾驶人的日常教育管理,村(社)居委会要成立驾驶人交通安全小组,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乡(镇)交管办实施交通管理。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消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促进全镇道路交通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镇实际,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做好20xx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治理、务求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针对农村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具体措施,严防死守,狠抓落实,有效预防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形成条块并重,齐抓共管的格局。以镇、村构建一体化的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实行疏堵结合、群防群治和社会联动的综合治理及建档立制等工作方向。全方位监管监控,以人盯车、车盯车的方式做到道路交通安全优质、畅通、有序地开展。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降低损失。同时以狠抓、强管、斗硬坚决的工作态度。严打严惩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确保全镇交通安全稳定。

1.利用广播、宣传单、宣传专栏、led显示屏等方式每周不少于一次开展集中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各村(居)要分别进行以图片展示、宣传单派发等方式,并同步镇交管站牵头进家庭、进村社宣讲。不定期在主干道上等路段和镇村重点路段上以悬挂横幅、粘贴标语实施宣传。

2.每月组织召开全镇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总结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管理措施。

3.每个季度召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会不少于一次。

4.每季度分次对学校、客货车、重点路段等实施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和集中宣传。

全镇共设26个交通劝导站,交通劝导站原则上设在乡村公路主要路口路段,车流密集地方或村(社区)活动场所。每个交通劝导站均以村(社区)命名,并做到配齐反光背心、红袖标、喊话器、检查记录簿等设备,并设立“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标识牌、交通安全出行告知牌等宣传标志牌。每个交通劝导站配备2名有较强法律常识、安全意识和责任心的工作人员,工作补助经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在村(社区)办公经费中列支,结合年度考核情况,予以奖惩。

安全劝导员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为本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主要职责如下:

2.协助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承诺书)。

3.及时报告交通安全隐患情况。

4.建立机动车及驾驶人员信息台账,配合搞好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的统计、核实工作,负责村级(社区)交通劝导站的具体工作。

5.劝导、纠正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利用手机搜集、固定交通违法证据并及时向片区联合执法中队举报,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打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6.按照交通安全劝导站工作要求,落实专人值守,并负责将劝导日志录入“农交安”app。

7.重要节假日、学生上放学、赶集日,红白喜事、民俗活动以及暴雨、泥石流、道路塌方等恶劣天气,劝导站要上岗运行。

8.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危险路段隐患整治及安全隐患标志标牌设置。

1.每月由镇交管办协调组织道路违法行为专项整治4次,日常以农村道路片区执法中队、交警中队、运管站等执法部门开展道路检查、巡查制度为主,主要查处超员、超速、无牌无证、非法运营、站外揽客、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落实节假日、逢场日、农村办理婚丧嫁娶日等特殊时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值班备勤制度,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由镇领导带队开展道路安全巡查管控等活动,各村居必须形成重大活动及时到镇交管办申报用车备案制度。

2.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每月定期排查辖区内道路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对一时难于处置的,设置警示标志并形成整治建议,报告镇交管站备案。

按照“尽职免职、罚当其责”的原则,由镇交管站对各村(社区)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考核,对各村(社区)劝导站上报信息进行汇总,定期通报信息录入情况,并纳入年终考核,相关考核标准如下:

(一)实行月考核,每月将考核得分存档备查,并作为补助发放依据。

(二)按照镇交管站每月下达的任务量开展录入工作,完成录入任务、未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村(社区),足额发放工作补助经费。对工作日志录入量未完成的村(社区),按照录入量在下达任务数量中的占比予以发放,低于50%的不予发放补助;对因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职尽责,导致辖区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村(社区)直接一票否决。

(三)镇安办、交管站要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路段随机抽查各村(社区)劝导工作开展成效,对抽查到重要时间节点无人值班、重要路段未开展劝导的村(社区)劝导站。发现一例的,按照20元/次在当月的劝导经费中扣减。

(四)各村(社区)劝导补助经费每年年终一次性报账,凭镇交管办年度考核和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金额予以报销。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七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根据《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黔东南州进一步强化措施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雷山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决定于20xx年5至12月开展为期8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围绕“人、车、路、企、政”五个方面,坚决压实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深入排查整治突出风险隐患,实现“四个下降、一个坚决遏制”的目标,即: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明显下降,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有力推动,决定成立郎德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高明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杨通宝、张婷两位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1、进一步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防范管理体系。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和《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等要求,并结合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责任,加强督导,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兑现奖惩。(牵头单位:镇安监站;责任单位:交警中队、各村民委员会)。

2、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牵头细化明确各部门、村(居)两委、综治部门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职责、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并组织落实、严格考核、兑现奖惩。镇、村两级要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平安贵州建设、乡村振兴重要工作内容,纳入“一中心一网格十连户”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推进农村交通安全治理;全面实行村组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交通安全共建共治格局。各部门、村(居)两委人员是本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建立交通安全基础台账、开展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乡村交通安全整治等工作职责。(牵头单位:镇安监站;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

3、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家庭主体责任制。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家庭主体责任予以规范和管理,严格落实家庭主体责任,加强家庭成员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强化农村“十户抱团联防护安”、城市小区“同楼业主联防护安”等家庭之间的监督提醒和纠正,并形成村规民约、小区制度等约定俗成式制度化管理模式。(牵头单位:镇安监站;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

4、严格农村交通安全风险辨识。5月30日前,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对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面分析研判,梳理剖析近5年交通事故原因,建立人、车、路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限期治理、对账销号;5月起,建立农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长效治理机制。(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安监站、各村民委员会)。

5、严格管控农村交通安全风险点。在节假日、赶集赶场、红白喜事、民间民俗活动等重要节点组织镇干部、驻村干部、村(居)两委人员、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安全员等开展现场管控,落细落实跟场管理、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加强农村面包车、农用运输车、拖拉机、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的排查,督促完善牌证、保险等手续,规范安全文明驾驶;开展违法劝导、交安宣传,现场提醒监督农村群众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车、不违法载人、不乘坐隐患车辆、不上高速公路行走等。(牵头单位:镇安监站;责任单位:各镇属部门,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三)从严整治道路运输安全风险和源头监管风险。

6、严格运输企业监管。对重点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画像”,对“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定期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车辆动态监管平台的日常监督和违规处罚,及时清除隐患,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安监站、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开展)。

7、严格货运安全监管。对“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一律依法查处取缔;对货运源头企业违规放行超载车辆的,一律停业整顿;对“百吨王”货车违法上路的,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罚。(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开展)。

8、严格低速货车安全监管。建立健全低速货车及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联动机制,加大源头管理、路检路查,推行尾部粘贴反光标识,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拼装改装、货箱载人等违法行为;农业农村部门要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在全镇范围开展农机假号牌、假证的查处和窝点线索排查打击。(牵头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交警中队、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开展)。

(四)从严整治风险路段。

9、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5月底前,报请镇人民政府对事故多发路段和严重安全隐患路段实施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布,各隐患治理责任单位立即启动整改。(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安监站、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

10、严格整改事故易发路段。对存在翻坠事故风险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重大隐患路段,必须安装路侧护栏、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对易发生正面相撞交通事故的双向四车道路段,必须增设中央隔离设施;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平交路口、长下坡路段,必须按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整改。(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安监站、镇消防站、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完成一批事故易发路段的排查登记和整改,整改率不低于15%,12月底前整改率不低于40%)。

11、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安防措施。按照“十四五”规划要求,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推动完成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和村道隐患治理任务。(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安监站、各村民委员会)。

12、严格标志标线设置规范。5月底前,对全镇道路交通信号灯、限速标志、交通标线开展集中大排查;及时完成对公路“断崖式”限速、指路标志不清等问题的排查整治;及时完成对城市快速路、主次干路及校园周边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的排查整治。(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安监站、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20xx年5月底前完成集中大排查,20xx年8月底前完成50%整治进度,10月底前完成100%)。

(五)从严规范落实道路交通执勤执法工作。

13、严格全程执法监管。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交通路政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在事故多发路段常态化见警车、见警灯、见路政执法车。充分运用大数据、视频巡查、平台监管等技术手段,大力推行精准化管控,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对工程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等车辆野蛮驾驶易导致较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推动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形成情报信息“一张网”。(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14、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对严重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对交通事故中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失职渎职罪的,要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震慑力度,实现“打击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安监站、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15、严格落实“轻微交通违法温馨提示”。深入推进“轻微交通违法温馨提示”改革举措,坚持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查处的同时,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温馨提示柔性执法,严格规范理性文明执勤执法,杜绝“逐利执法、过度执法、以罚代管”等问题,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执法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牵头单位:交警中队;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六)从严整治非法营运和“黑校车”

16、严格摸排查处非法营运。严格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非法营运专项整治的部署和要求,全方位搜集非法营运情报线索,锁定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驾驶人,建立“非法营运车辆黑名单库”,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拦截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依法从严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加强部门协作联动,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实施联合设卡查缉,公安机关检查发现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要及时通过执法记录仪等方式进行记录后,并第一时间移送交通运输部门处理;交通运输部门对移送的非法营运行为要及时依法处理,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反馈移送单位,切实通过互通信息、互相协作,形成强大的联合整治综合执法合力。(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17、严格排查整治“黑校车”。要组织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摸排,摸清运力需求、安全状况、运营情况以及非法搭载学生“黑校车”的基本情况;加强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黑校车”。(牵头单位:镇教科中心;责任单位:交警中队、镇派出所、镇安监站、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18、严格运力保障。通过摸清学生乘车路线、学生人数、时间节点,形成学校运力需求,强化交通组织,做好运力保障,有效解决学生安全乘车问题。同步要积极发展公共交通,规范和发展校车服务。(牵头单位:镇教科中心;责任单位:镇安监站、交警中队、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19、严格依法惩戒。对非法营运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对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对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接送学生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违法搭载学生一律严格处罚;对使用拼装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一律收缴、强制报废、严厉处罚,坚决防止不合格车、不合格人接送学生上下学。积极发动举报“黑校车”线索,发现一辆、查扣一辆、重处一辆。同时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不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致使本行政区域发生校车安全重大事故,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非法营运“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等构成危险作业罪的,要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打击非法营运中徇私舞弊、不作为、乱作为的,一律从严予以政务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牵头单位:镇安监站、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科教中心;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七)从严整治摩托车(电动车)安全隐患。

20、严防摩托车交通事故。持续开展摩托车违法大整治,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不戴头盔、搭乘多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配戴率,实现摩托车交通事故特别是伤亡事故的大幅下降。(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21、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事故。构建学校、村、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基层治理责任,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对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严肃倒查问责。(牵头单位:镇教科中心;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22、延伸服务触角。要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举措,通过警邮合作、警医合作等模式、“所队合一”“流动车管所”等警务改革以及上门服务的勤务模式将车驾管业务延伸下放到偏远农村,并可持续发展,切实解决和消减监管服务不到位和群众长途骑行等带来的安全风险隐患。(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八)全面提升交通应急救援能力。

23、提升道路交通应急引导能力。各村、各部门要依托互联网地图导航,及时共享气象变化和突发事件信息,将团雾、雨雪凝冻、交通事故、占道施工、交通管制、事故多发点段等信息通过导航终端实时发布预警提示,引导导航用户合理选择出行线路,提醒驾驶人安全谨慎驾驶,防范化解驾驶人不熟悉山区道路、雨雾凝冻等恶劣气候带来的行车安全风险。对因恶劣气候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要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并引导分流。(牵头单位:镇安监站、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24、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救治效率。建立完善警医联合接警、同步出警的医疗应急救援机制,健全交通事故伤员入院急救“绿色通道”;成立我镇交通事故应急快速反应的医疗救治专家队,并配合做好全州医疗资源协调整合,建立健全交通事故伤员救治专家增援和危重伤员转院救治机制;加强交通事故急救网点建设,建立以州、县急救中心、医疗机构为主体的道路交通应急医疗救援救治网络,全面提高伤者救治成功率、降低交通事故致死率。(牵头单位:镇卫生院;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安监站、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25、提升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健全部门联勤联动、应急救援、交通疏导等工作机制;充分依托省级“空地一体化”救援模式,积极协调引入直升机快速救援,提升快速反应、及时救援、高效救治能力。加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严防二次事故发生。(牵头单位:镇安监站、交警中队;责任单位:镇消防站、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镇卫生院)。

(九)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26、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5月,对“两客一危一货”驾驶人和网约车、快递物流、代驾等新兴业态职业驾驶人安全告诫全覆盖,以企业为单位对从业人员开展一次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培训,逐一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模式,实现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知危险、会避险,远离违法、珍爱生命”交通安全承诺签名全覆盖。(牵头单位:镇科教中心;责任单位:镇安监站、交警中队、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20xx年6月中旬前完成安全告诫全覆盖、集中教育培训、责任书签订和承诺签名全覆盖工作,并常态推动实施)。

27、开展交通安全常态化警示提示。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载体定期刊播一批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定期曝光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高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及事故多发路段,精准推送交通安全预警提示;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微信群,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风险警示提示。(牵头单位:镇科教中心;责任单位:镇安监站、交警中队、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20xx年6月中旬前完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微信群建立工作,并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推送交通安全宣传信息)。

28、开展安全宣传长廊(阵地)建设。要充分利用各类公共场所、单位办公场所、学校、车站等区域和部位,建设安全宣传长廊(阵地),如可利用人员聚集和流动性较强的公园、广场、公共厕所等地设置宣传栏、宣传画,打造诸如“厕所”安全宣传文化等宣传阵地,集中宣传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常识,让安全宣传随处可见,群众随时随地都能接受安全教育。(牵头单位:镇科教中心;责任单位:镇安监站、交警中队、镇派出所、各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常态推动实施)。

(十)从严开展追责问责。

29、强化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要按照有关工作规范和要求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深入分析查找安全隐患、管理漏洞及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推动相关部门、行业、企业整改问题和追究责任,切实提高事故预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责任单位:镇安监站、交警中队;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30、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追责问责。严格安全监管“事前、事中、事后”的追责问责。对工作不扎实、不深入的及时开展约谈;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严格按照党纪政纪法纪处理;对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并约谈事故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一律进行闭环式倒查溯源,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追责问责;凡是查处不严格或问责不到位的一律提级重新调查处理。(牵头单位:镇安监站、交警中队;责任单位:各村民居委会;完成时限:常态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要比照县级模式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统筹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安全生产考核、高质量发展考核、政府目标考核等同部署、同开展、同落实。镇人民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检查督导。

(二)压紧压实责任。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抓好镇、村“最后一公里”责任落实,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链条。

(三)强化统筹调度。镇安监站、交警中队联动统筹调度,即每周三对全镇各级、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汇总、一季一研判”,准确掌握全镇整体进度和实时进展情况,每周四形成《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报》,于每周四报镇安监站、交警中队,同步通报至各村、各部门。同时,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工作推进情况,视情召开办公室工作会议;重大工作和问题要及时报镇领导小组,提请召开全镇工作推进会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调度和部署。

(四)开展督导指导。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平安黔东南建设、乡村振兴、安全生产、高质量发展、政府目标考核等重要工作内容。镇安监站、交警中队要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指导,定期、适时组织开展专门督导指导,对标对表,督促各项措施、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安全形势平稳有序。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各部门须于每周三前报送本村、本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即每周三报送上周四至本周三的工作推进情况),要有战果、有数据、有进展、有案例等。同时,各村、各部门于20xx年6月16日前将工作专班(即分管领导和1名业务部门负责人)名单、职务及联系方式报镇安监站和交警中队。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八

1、发生事故。带队领导、老师为第一现场指挥人,要负责及时把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带。

2、责任老师及时组织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

3、责任老师要及时维持好学生秩序,并及时上报学校领导。拉好警戒线,保护好现场。等待救援和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九

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增强学生的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违章现象,预防和减少中学生的交通事故,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1、学校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尤其是骑自行车学生和乘坐校车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更应放在首位。制定《骑自行车学生安全管理细则》以及《乘校车学生安全管理细则》,同时在开学初由学校德育处组织召开骑自行车学生和乘坐校车学生安全专题会议。

2、通过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广播、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狠抓路队管理。学校负责人要经常上路检查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并严肃批评教育。各班设立校外监督员,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学生在校外的违纪情况,同时对该类同学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

4、学校加强放学时段校门交通安全值班管理,维护校门的交通秩序,确保校门交通通畅。

5、各班班主任要按照学校规定,不定时地对本班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让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牢固的'交通安全意识,从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6、经常性检查学生自行车的车况,尤其是车闸、车锁的检查更为重要。

7、学校明确规定,学生不准骑电瓶车和摩托车上学;不准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领导小组成员要高度重视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抓好工作落实。

2、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教育成果。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共同关注学生交通安全。要不断总结、完善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办法,逐步建立长效的交通安全工作机制,确保学生上下学和出行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十

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部门齐抓、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依法、科学管理道路交通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霞美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优化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夯实道安基层基础。争取实现全镇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稳中有降,力争辖区内不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1.道安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效落实,道安组织优化健全,人员经费充实保障,管理触角延伸到位,道安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交通要素管控进一步强化。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重点车辆、驾驶人监管到位,道路隐患治理持续深入,道路交通设施日趋完善。

3.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道安办牵头协调作用充分发挥,职能部门间资源互通共享,联勤联动更加密切,道路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4.文明交通意识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有效落实,“法、礼、德”交融的文明交通风尚广泛传播,有序通行、文明礼让理念深入人心。

(一)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机制。

1.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各相关部门主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指导本行业开展道路综合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霞美派出所、镇道安办。

2.加强工作考核和督导问责。将道安工作成效纳入村级绩效考评体系,综合运用警示通报、约谈等问责措施,压实道安工作责任。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纪委、霞美派出所、镇道安办。

(二)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机制。

路长办乡村道专管员要加强巡查,对辖区内路面破损、积水路段等问题及时上报镇道安工作领导小组及镇道安办。

责任单位:霞美派出所、镇路长办、镇道安办。

各部门要定期开展路面联合检查,严厉查处非法校车,加强对校车驾驶员培训,杜绝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等行为。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教委、霞美派出所、镇道安办。

(三)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完善并规范城乡道路交通标志、标线。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道安办、镇路长办。

2.滚动排查治理道路隐患。各村加大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交叉路口的隐患排查,将排查出的事故多发和危险隐患点段上报至镇道安办,推动隐患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道安办、镇路长办。

(四)农村道安基础提升工程。

贯彻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长效机制。落实派出所交通安全管理职责,重点加强省、县道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量。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霞美派出所、镇道安办。

各村农村劝导员在重点时间段和节假日,要上岗进行路面疏导,确保道路通畅。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道安办。

加强公路路政管理,执法中队要联合各村村级路长协管员加强巡查,依法依规维护路产路权,对占道经营等行为要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霞美派出所、霞美行政执法中队、镇道安办、镇路长办。

1.加大道安文化主题宣教力度。深入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派出所、文化站、宣传办等部门定期组织文艺团体开展交通安全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

各村要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协管员、老人协会及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队人员的积极作用,定期进村入户,全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交通违法行为劝导等工作。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霞美派出所、镇文化站、镇宣传办、镇道安办。

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交通安全系列宣教活动;

定期开展交通安全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等活动;

每逢节假日或寒暑假,要落实好关于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

各中、小学要加强上、放学时段校门交通安全值班管理,维护校门的交通秩序,确保校门交通通畅及学生安全。

责任单位:红星职专、宝莲中学、柳南中学、霞美中心小学、镇教委、霞美派出所。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具体方案,加强组织部署。每季度分析研判本辖区道安形势,加强和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道安办按照不低于“乡镇级3人”的标准。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村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完善道安办组织架构,配齐道安办专职人员,要对交通劝导员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整治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资金方面落实足额保障。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期中央领导及部省领导和州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遏制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要批示精神和近期系列涉安涉交重要会议精神,千方百计加强交通运输安全防范,坚决遏制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发生,推动层层压实安全责任、落细防范措施、逗硬问题整改,有效防范化解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坚决遏制各类群死群伤事故,确保全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5月15日起至8月,分三个阶段在全县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第一阶段切实开展自查自纠(5月15日—6月15日)。各地要瞄准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问题,逐项对照工作内容进行检查,认真填报问题清单(附件1),针对自查出的问题认真归纳分析,切实提出自纠问题的整改措施切实进行整改。

第二阶段强化逗硬督查督办(6月16日—7月15日)。督查工作要采取“四不两直”和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以进一线、到现场、找漏洞、查问题进而帮助基层改进提升安全工作为主。

第三阶段狠抓整改落地落实(7月16日—8月15日)。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主体、时限要求,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道路隐患方面。各地要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理念,迅速组织开展道路隐患大排查,确保国、省、县、乡、村道无死角、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立行立改”的原则,迅速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治计划,分步骤、分轻重缓急实施“清单式”治理。因客观原因短期不能彻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加强安全警示,必要时安排专门力量值守管控。

责任单位:xx县交通运输局、xx县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局安全股、局养护股、局工程股。

排查重点:

1、急弯陡坡、连续长下坡、隧道桥梁、地质灾害易发路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临水临崖高差3米以上、农村地区临近池塘、沟渠落差1。5米以上道路的安防设施是否健全。

2、农村车流量大的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照明等安全设施是否健全,穿乡过镇路段是否存在“马路市场”、开口过多等隐患。

3、道路标志标牌设置是否规范、是否齐全,国省道、旅游干线等重点路段指示信息是否明晰、标志是否完好完备。

4、事故多发路段的路侧、中央隔离栏的防护能力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5、雨季汛期地质灾害易发路段是否设置警示标牌,是否采取安全措施。

6、隧道是否存在排水不畅、照明、消防等应急、安全防护设施不全的隐患。

(二)道路运输方面。各地要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客货车生产、销售监管和营运车辆准入管理,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共享机制,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培训教育。

责任单位:xx县交通运输局、xx县公路运输服务发展中心、xx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清理重点:

1、客货运企业是否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是否严格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是否严把车辆运营挂靠关、企业是否定期排查所属车况和营运状况。

2、班线客车、旅游包车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是否一致,有无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从业人员是否督促提醒乘客全程正确系安全带,影响车辆运行安全的制动、转向等关键部件是否按规定检查。

3、长途客运车辆是否规范接驳运输,是否落实凌晨2至5时停止运行规定。

4、货运源头“四类企业”“四类场站”是否安装出场计重设施,有无放任超限车辆出场站行为。

5、超限检测站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认定标准,是否严格执行联合执法流程,是否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

6、危险货物运输是否严格落实托运、承运、装卸、运行全链条安全监管。

7、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是否具备从业资格,是否存在非法拼装机动车等行为。

系统各单位,局相关各股室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贯彻落实近期中央领导及部省领导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近期系列涉安涉交重要会议精神,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认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安排部署,拉网排查,整改落实“三个到位”,千方百计加强交通运输安全防范,切实加强当前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确保我县交通运输局安全形势稳定。系统各单位及局机关相关股室要依照“分级负责”等相关工作要求,加强行业指导和督促,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推进全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为我州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交通保障。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进一步消除和减少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改善公路通行条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市公路局[20xx]305号文件《关于转发陕西省公路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公路交通隐患排查整治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灞桥区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通过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隐患,落实整治措施,消除隐患,使农村公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减少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损失,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为加强对全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灞桥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排查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业务科,负责日常工作;局属各科室、各站、及各工程项目部位为组成单位,负责各自对应工作。

灞桥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促。

公路站负责农村公路危险路段、灾害路段、养护作业路段、运营桥梁隧道的排查整治工作。

局办公室、业务科、质监站负责对部门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以及信息报送、总结等工作。

(一)农村公路在建项目排查。

农村公路在建项目包含县乡公路改造工程、通村公路工程、路网结构改造工程及养护工程。排查工作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尽快对在建项目建设、施工及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二是查基本建设程序。要检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计是否安全可靠;设计荷载是否符合现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技术复杂的桥梁,是否按施工阶段进行了结构验算,明确了技术管理措施。

三是查项目管理。要检查项目业主管理是否规范,制度是否健全,质量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是否落实,工程有无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理工作是否到位,试验检验数据是否真实、可靠,质量监督是否到位。

四是查工程实体质量。检查结构几何尺寸、强度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现场取样检验。

五是查工程原材料。要检查原材料是否合格,特别是钢材、砂石、水泥的规格和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六是查施工工艺。要检查是否严格按施工工艺操作,是否满足工程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二)农村公路危险路段排查。

一是重点排查急弯、临河、临崖路段,长大纵坡路段及交叉路口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限速标志是否齐全有效,行车视距不良路段是否存在绿化遮挡;二是是否结合日常巡查工作,进行定期监测,特殊天气及时安排巡查;三是要结合省厅《关于认真做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陕交函【20xx】557号)精神,加大对校车途径路段的全面排查和全面养护管理工作;四是要结合本次排查,详细记录危险路段里程,分类记录危险类别,现场确定处治方案,特别对校车途径路段的安全隐患要尽快安排隐患处治工程及时处治。

(三)农村公路灾害路段排查。

一是重点排查对地质灾害频发路段、高危边坡及地质灾害点进行定期监测,认真填写监测记录,二是对特别威胁严重、规模较大的灾害路段是否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三是水毁路段是否及时修复,未修复路段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安全隐患严重的是否禁止通行。

(四)养护作业。

一是养护路段要排查作业区设置是否合理,标志摆放是否规范,养护设备及材料堆放是否占道,作业人员是否着标志服;二是养护工程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保畅方案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批,是否落实施工保畅人员,交通管制是否到位;三是路面病害修补是否及时,当天开挖的坑槽是否按规范修补或进行适当的处治,夜间警示引导是否到位等。

(五)做好运营桥梁隧道排查工作。

一是对全省农村公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回头望”。再一次全面排查在建桥梁安全隐患,重点对四、五类桥、高墩大跨、中长隧道复查和监管。

二是核查是否明确养护管理的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履行各自职责是否到位。

三是核查技术状况评定等级认定是否符合《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jtgh11—20xx)、《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h12—20xx)和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基本技术资料、档案资料是否完整、准确。

四是核查是否落实桥隧养护专人负责制度,是否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桥梁隧道养护维修。

五是核查是否对行驶桥梁的重车实施监控和治理。

六是核查对已确认的危桥是否采取相应的管制及监测措施,限速、限载标志是否规范。

七是核查是否按照规定建立了桥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一)排查阶段。9月14日至9月20日,各单位按各自负责的内容认真组织排查,采取边排查边整改的方法,立即整改本单位本部门能解决的问题,严格落实责任。

(二)整治阶段。9月20日至9月25日,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问题集中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提出解决的方式方法,责任到人,限期整改,防止因研判不准确,措施不到位,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三)回头望阶段。9月26日至10月10日。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0日至10月25日。

各部门在每个阶段完成时,分别于9月20日、9月25日、10月10日向局业务科报送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工作总结中应包含方案制定、工作措施、排查项目及里程、存在安全隐患项目及里程、灾害路段项目及里程(见附表1、2)、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排查(见附表3)情况以及整治措施及整治效果等方面内容。

(一)加强组织,落实责任。各部门要把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任务,精心部署实施。要充分认识做好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确定专人负责,组织专门力量,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做好排查工作,不走过场,不走形式。

(二)制定方案,细化措施。针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实际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类别、危险路段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排查工作方案,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在排查工作中要切忌抱有侥幸心理,必须做到排查工作“全覆盖”,绝不留工作“死角”。

(三)完善制度,强化措施。通过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危险、灾害路段和危桥档案,建立农村公路安全通行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做到积极预防,及时处置。切不可由于无计划、无资金就不进行整治或者抱有侥幸心理,一旦事故发生,将造成更为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积极营造我镇教育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规范管理、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全面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制度建设和管理,逐步构建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的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镇政府、学校齐抓共管,摸清各校学生实际上下学情况底子,以“依托公交、家长接送、学生步行”为原则,积极宣传,防止“黑车”,做好我镇学生上下学安全工作。

积极解决学生上下学的实际困难,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力争在两年内学生上下学无后顾之忧。

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时间为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实施对象为: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不能依托公共交通上下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其中以小学生为优先解决对象。条件原则上为学校所在地与村委会所在地3公里以上。

为全面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营运,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管职责。

镇安监站:指导、协调、检查、督促落实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建立健全中小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督查制和责任追究制;积极改善本行政区域的道路交通条件,保证车辆行驶安全顺畅;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学生分布情况制定学生接送车行驶线路和学生候车点建设调整方案;积极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部门、学校查处学生乘坐车辆超载现象,积极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提高辖区内居民的交通法规观念,切实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

村头镇中心学校:负责抓好学生乘车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课程教学计划,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严格把握学生乘车条件,做好学生乘车的组织工作;与提供接送车服务的营运公司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及时做好乘车学生数和学生分布情况等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建立健全学生接送安全工作台账。

(一)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交通风险。要妥善处理小学布局调整与就近入学的关系,坚持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低年级学生就近入学并举,对于无法实现接送的'偏远地区学生,应通过寄宿的办法解决上下学的交通问题。

(二)积极推进校车工程。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的有关行政村,镇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按照实事求是、积极推进的原则,建立校车制度。可依托专业道路客运企业,成立学生校车运营公司,也可吸收依法取得校车服务资质的社会力量参与运营。要确保学生接送车辆符合校车安全技术标准。

(三)进一步规范学生接送车管理工作。严格准入制度,把好审核关、源头关、行驶关、监督关、教育关的“五关”责任机制,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时、定点、定线路的“六定”要求。密切防范、杜绝“黑车”接送学生现象。

(四)摸清底子,重点整治。镇政府和学校一起对全镇学生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找出要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下面是全镇中小学的学生上下学情况统计表。

从调查情况看,尤其是村头初中住宿学生星期五放学和芳林小学的士谷、小溪边学生上下学问题,由于公司公交车运力不足,特别是星期五下午放学,初中学生乘车严重超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针对这一问题,镇政府与学校一起将采取以下几点措施:

2、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和增强家长的责任感;

4、与利群客运公司协商,村头初中住宿学生星期五放学回家时,增加班车帮助解决。

5、协同有关部门坚决查处无证驾驶、无证营运的“黑车”,减少学生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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