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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一
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操培训。此次培训的目的是为了落实省局20xx年保健食品监管工作要点,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规范保健食品日常监管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
培训分理论和实操两个环节。一是由省局保健食品监管处杨晓东副调研员对《保健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进行权威解读;二是由市局保化处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程序进行说明,并按照规定程序,随机抽取6名检查员和4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罗小萍副巡视员就我市保健食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操培训提了几点要求:一是各区局要充分认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重要意义,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二是各区局要按照市局部署,依据法规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认真细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方法,积极推动,大胆实践,确保取得实效;三是各区局要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为主线,以网格化监管为平台,将保健食品创建工作、“三查两打”专项工作、“一企一档”工作以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网格、职责一体化。
各区局和食品监管执法分局的执法人员约25人参加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操培训,正式拉开了我市保健食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全面开展。
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二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和部署,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完善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制度,即:通过摇号、电子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监管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和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不断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抓好审计行政执法优质服务。
二是因地制宜,推行随机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省、市审计机关的安排部署,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审计监管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解决执法不公、执法扰民和随机执法等问题,提高审计监管效能,激发市场经济活力,积极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县经济发展中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三是坚持原则,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两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坚持公平、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经济发展环境。制定“两随机、一公开”各项规定和规章制度,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探索审计随机途径,建立健全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的监管机制。
四是精心组织,保证审计监督。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两随机、一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运用电子化手段,对“两随机”抽查做到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建立审计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和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力争覆盖全部被监管单位,并实时更新、动态调整。对照行政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制定执法检查表,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三
去年以来,漳州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工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抽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及《福建省工商局转发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全省工商系统率先组织开展全市工商系统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其主要做法是:
1、试点先行创经验。为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去年年初,该局首先在龙文区市场监管局进行试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翔实工作计划,并将“双随机”对象确定为个体工商户年报信息和日常经营行为二项,采取“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方式,依法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情况和经营行为进行检查,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市场主体时,还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现场监督以确保公平公正。在探索抓试点同时,该局及时总结提升试点经验,为全系统推广做好铺垫。
2、建立机制保推行。在试点的基础上,该局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出台《漳州市工商局关于印发推行双随机抽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了双随机抽查制度,将市场主体年报信息和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均纳入抽查范畴,并明确组织领导、抽查方式、抽查内容和主要流程,工作举措和目标要求;制定的方案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性和针对性,对全面推进全系统的双随机抽查工作具有明显的指导意义。实施方案下发以后,全市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进行组织部署、照章实施,目前双随机抽查工作已在全系统全面铺开。
3、强化培训促落实。为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该局还专门举办双随机业务培训,以ppt的形式讲授指导基层执法人员,明确双随机抽查工作究竟要“做什么”、“怎么做”,并从软件使用、抽查操作等技术层面加强双随机抽查业务的学习培训,共培训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业务骨干45人。同时,还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加强指导和督查,全面推进双随机抽查深入开展。
1、努力做到“一套软件,自动匹配”。为保证双随机抽查的公平公正,组织人员开发了“漳州市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信息软件”,供全系统基层单位操作使用,有效实现市场主体和执法人员的随机配对组合,强化了双随机工作配套。该随机抽查系统能够实现从选定的两个名单库即市场主体名单库和执行检查任务的执法人员名单库,随机抽取确定被检查的市场主体和执法人员进行一一配比,最终生成抽查任务的具体执行名单。
2、努力做到“统一口径,规范操作”。各单位开展抽查时,对列入抽查对象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不少于5%的比例,随机抽取市场主体名单,开展年报信息和经营行为检查。名单抽取统一在福建工商一体化平台——市场监管——综合监管——监督管理——定向抽查模块中操作。企业则由省工商局随机抽完后再与各单位的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选后配对,双随机名单抽取配对形成后,再将抽中名单派发至对应执法检查人员手中。截止目前,全市已完成2617户次市场主体抽查。
3、努力做到“一户一表,一表共用”。精心设计一份市场主体抽查监管实地核查记录表,对被抽中的市场主体实施现场检查时使用,实现一户一表。“一户一表”是独立生成的个性化表格,登载市场主体基本情况、监督检查项目及子项、监督检查人员、检查结果填写与签字确认等项目。基层工商、食药监和质监等多项职能监管必须共同使用“一户一表”,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严格依照“一户一表”中载明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填写在表上,并签字确认。
4、努力做到“信息回录、结果公示”。“双随机”检查结束后,由实施该任务的执法检查人员登陆“一体化平台”填报检查结果。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不同的检查结果将对企业信用分类产生不同的影响,形成了从随机抽查到信息公示、信用分类及信用应用的完整工作链条。
开展双随机工作中,为确保工作实效,该局还注重做到三个结合:
1、与分类监管相结合。在开展双随机抽查的过程中,将企业公示信息和经营行为情况抽查监管信息,依托全省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实现同一企业的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于该企业名下,并运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依据企业不同信用信息归集情形,自动分为信用良好企业、守信企业、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并针对企业不同信用类别,实施差别化分类监管。对信用良好和守信企业,主动减少双随机抽查次数和抽查频率;对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增加双随机抽查比例和抽查频率,依法实施严管重罚。
2、与处置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在开展双随机抽查的过程中,结合辖区实际,调整双随机抽取的比例分布,加大对群众举报投诉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及“失信”、“严重失信”类别市场主体的抽取比例和频率;加大对高危行业和安全生产监管等特殊领域的日常抽查监管力度。调整现场检查项目内容,修订监督检查项目目录,将市场主体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双随机抽查的重要内容,引导企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3、与开展信用联合惩戒相结合。强化抽查监管信息运用,注重监管部门之间的企业信用信息外联互通共享,以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牵头的《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为基础,依托信用漳州平台,建立全市范围的跨部门联合惩戒制度,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联合有关监管部门依法对其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增强双随机抽查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四
威远工商局三个结合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与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运行平台相结合。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取流程、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
二是与企业年报工作相结合。20xx年度企业年报率96.72%,个体工商户年报率97.23%,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98.15%。从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的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先后开展年报抽查、专项抽查和定向抽查,完成抽查检查企业134户,个体工商户56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4户。
三是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建立信用约束机制,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公示、通报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公示义务,责令办理469户次;加强年报、企业备案信息的收集,共将135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259户个体工商户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吊销企业127户;公示处罚信息97条。
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6〕108号)和《湖北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随机抽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决定在全省安监系统推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两公开”,是指各级安监部门在执法检查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事项,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技术专家,及时公开检查对象,公开执法检查结果的工作制度。建立“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是推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有效措施;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解决检查任性、避免对同一生产经营单位多层次重复执法等现象的有力手段;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安监执法效能的有效途径。各级安监部门要大力推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推进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透明化、制度化,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范围。
1.上一年度和当年发生过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2.“两化”体系数据反映出来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
3.结合工作部署,进行专项整治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4.其他需要进行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随机抽取的监管执法人员和专家范围。
随机抽取的监管执法人员为各级安监部门取得有效执法证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技术专家原则上从本级安全生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三)公开检查对象。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后,监管执法机构要及时在安监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予以公开。
(四)公开执法检查结果。
执法检查结束后,监管执法机构要及时在安监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公开执法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执法检查的基本内容为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重点检查下列对象和事项:
9.其他按照规定应当检查的情况。
1.随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和事项。在执法检查前,各监管执法机构根据年度执法工作任务或相关执法要求,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在“两化”体系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一定数量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检查对象。检查对象确定后,监管执法人员从本通知第三条执法检查内容中以及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检查事项,进行执法检查。
2.随机抽取监管执法人员。各监管执法机构依据被检查单位的行业特点和监管职责分工以及检查任务需要,从监管执法人员信息数据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执法人员。执法人员确定后,“双随机”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两化”监管端移动客户端告知执法人员相关检查信息。执法人员也可从“两化”管理系统登录页面上下载监管端移动客户端app直接获取相关信息,并通过app进行执法检查,实现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
3.随机抽取技术专家。各监管执法机构按照抽查对象的生产经营技术特点,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并告知被检查对象和检查时间。凡与被随机抽查对象存在利害关系、隶属同一主管部门或为被抽查对象曾经提供过评价、检测检验、设计、标准化评审服务等工作的专家,必须回避。被抽查的生产经营情况特殊复杂的,可直接聘请行业内知名专家或国家专家库有关专家。
4.及时公开检查对象。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确定后,监管执法机构应当提前15日在安监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予以公告,并告知拟检查对象。公告内容主要包括:抽取的检查对象名称、检查内容、检查时间和相关要求等。运用“双随机”方式选定被检查对象后,需要采取暗查暗访方式检查的,暂不公开被检查对象名单,相关人员应当注意保密。
5.依法实施检查。实施检查前,监管执法人员应当了解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准备检查所需的照相、录音、检验、检测工具仪器等,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将检查结果同步全程记录。同时,要按照一企一档、一案一卷原则,建立随机抽查监管执法档案。
6.公开检查结果。执法检查结束后,监管执法机构要于7日内在本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公开执法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要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以及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公开曝光,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试行)》的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安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双随机、两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内设机构和具体监管执法人员。要加强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将其纳入年终责任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培训。各级安监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宣传和引导,强化守法自律意识和接受执法监督的自觉性。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努力提升执法能力,不断改革完善。
(三)严格工作纪律。各级安监部门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依法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六
“双随机、一公开”是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双随机一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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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北京市质监局获悉,今年下半年北京市将分两批开展“双随机”抽查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每月随机抽查占比不低于1%的企业。明年在系统内全面推广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据了解,2019年2月,北京市质监局制定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今年6月-12月,分两批开展“双随机”抽查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明年在系统内全面推广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北京市质监局法规处处长朱玉兵告诉千龙网记者,“双随机”抽查工作体现法治性、公正性、公开性和科学性。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国务院和市政府统一部署、投诉举报事项外,其他所有检查事项均纳入“双随机”抽查工作。同时,建构大数据模型,信息化系统自动生成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检查过程专家参与,并且检查规则、检查结果、处罚结果一律公开公示。在试点阶段会等概率随机抽查,9月份,会根据风险和信用加权重进行抽查。
据北京市质监局表示,“双随机”抽查工作将有助于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按照传统的专业方式开展检查,如果1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涵盖了全部质监5大业务,至少需要5批执法人员,安排5次执法活动才能完成检查。借助于推广“双随机”抽查,只需派出2名执法人员,对照信息系统登记的管理事项,按照执法操作指南实施产品、计量、认证、特设、标准化综合检查,1次检查就可以完成多个专业领域的监管任务,极大地减少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
按照相关要求,执法人员完成“双随机”抽查工作以后,执法检查记录将及时录入执法管理系统,发现违法行为应移交相关单位或相关部门处理,抽查结果各单位每月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数据统计结果将分别报北京市编办、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工商局。
7月20日,质检总局召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国务院最新部署要求,研究推进总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质检总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梅克保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要求,再接再厉,扎实推进,把总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抓紧抓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确保质检改革成效。
梅克保指出,“双随机、一公开”是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去年以来多次作出部署。总局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认真开展双随机抽查试点工作,完成了5个首批试点项目,总局随机抽查工作实施办法正在起草中。但与国务院要求和兄弟单位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下一步,全系统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紧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实行“一公开”,不断提高“放、管、服”工作水平。
梅克保要求,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各单位要深化认识,高度重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狠抓落实,确保成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稳步实施,力求将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
会上,法规司介绍了总局近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有关司局分别介绍了前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
6月30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的一家气瓶充装企业,迎来了北京市质监部门的执法检查。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检查的执法人员一共4人:两名执法人员来自朝阳区质监局,另外两名是来自北京市特检院的特种设备专家。
更重要的是,无论是4名参与执法检查的工作人员,还是被检查的气瓶充装企业,都是北京市质监局通过专门的数据库“摇号”产生的,这意味着北京市质监系统率先在全国正式开始推行“双随机”执法检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今年年初的全国质检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重点推广“两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解决检查任性和执法不公、执法不严问题。北京市质监局积极落实此项部署,今年2月,该局专门制定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在今年6~12月,分两批开展“双随机”抽查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明年在系统内全面推广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目前,北京市质监局专门开发了一个“双随机”监管信息平台,已将全市3万余家企业和全市区县质监部门的近700名执法人员信息纳入信息平台并实时动态更新。该平台以检查对象组织机构代码为唯一标识,整合质监部门产品质量监督、计量监督、认证监督、标准化监督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5大业务系统,形成了统一的检查对象库,每个企业涉及质监的业务的产品种类和标准、器具设备的周期检定检验情况、许可信息、奖惩情况等在系统界面上一目了然,形成了监管权力清单,极大地方便了基层执法人员的工作。此次朝阳区的执法检查,就是由系统“随机”产生的。
据悉,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国务院和市政府统一部署、投诉举报事项外,该局其他所有检查事项均纳入“双随机”抽查工作。抽查频次是每月都有,且被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总数的1%,具体每个区的抽查分配,与该区的检查对象数量和执法人员数量相匹配。
实施“双随机”执法检查后,执法检查以属地监管为原则,层级监管为补充,凡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市级质监局实施的事项,原则上由区级质监部门实施。不同于以前专项执法,由于执法人员随机产生并要进行综合执法,北京市质监局一方面加大了对区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另一方面加强专业技术支持,保证现场检查工作效果。
北京市质监局法规处负责人表示,实施“双随机”综合执法检查,可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目前,北京市的“双随机”执法检查的执法检查对象采取等概率随机抽取。今年9月份,北京市将对试点随机抽查事项逐项进行分析和评价,制定改进措施。其中一个重要的改进计划是以风险评估和质量信用为基础,按监管事项风险程度和监管对象质量信用等级,结合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和执法力量现状合理确定抽查频次比例。
“一是通过评估,确定检查对象生产经营风险的高、中、低,设置不同的权重,高风险的行业和产品权重大,突出监管事项重点;二是根据质量信用档案,按标准分类,确定检查对象诚信等级,设置不同的权重,信用等级高的企业权重小,突出监管企业重点,促使整个执法检查更加科学。”该负责人说,按照要求,执法人员完成“双随机”抽查工作以后,执法检查记录将及时录入执法管理系统,发现违法行为应移交相关单位或相关部门处理,抽查结果由各单位每月向社会公示。
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七
去年以来,宁德市工商局以全省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试点为契机,紧密融入商事制度改革,主动适应监管“新常态”,积极探索“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努力打造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其主要做法是:
一是领导重视,推进有力。局领导亲自参与各项“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和意见的起草,并深入蕉城、东侨、周宁、寿宁等县(区)召开工作研讨会,全程关注“双随机”抽查工作进展情况。市工商局企监科全面跟进经营行为抽查工作,深入各县(市、区)局与一线执法人员座谈,调研了解基层在“双随机”抽查监管中的问题困难,通报交流各县(市、区)好的经验做法。同时,畅通科、股、所沟通渠道,开通信箱收集基层“双随机”抽查监管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基层答疑解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跟进督导,业务股室、基层所分工协作,基层所全所参与,所长带头,骨干示范,切实保障“双随机”抽查顺利进行。如,蕉城区和福鼎市市场监管局分管副局长多次带领业务股室深入基层现场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双随机”抽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福安市市场监管局多次向福安市政府汇报市场主体抽查工作,得到该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二是因势而动,提前谋划。为有效解决商事制度改革和机构改革后基层监管执法力量锐减与市场主体总量剧增之间的矛盾,该局在全省率先单独出台了《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实施意见》和《市场监管抽查工作实施意见》,将市场主体抽查工作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两个意见”明确了企业公示信息抽查的权限分工、具体内容、方式方法、实施步骤、结果处理等工作要求,确定了抽与查相分离、随机抽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属地抽查与异地交叉抽查相结合的抽查方式,规范了拟定计划、抽查公告、实地检查、现场处理、结果公示、健全档案等6个工作步骤,有效解决了在市场“巡查制”改为“抽查制”的新常态下基层工商部门应当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得到了工商总局政务信息网的刊登推介。
三是开发平台,信息支撑。为解决原有“双随机”人工摇号、抽号存在的随意性、机械性问题,切实保障抽查工作的公平、公正、高效,该局在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抽查任务多寡、抽查对象远近、抽查人员搭配等因素,按照“贴近基层、易于操作、灵活高效”的设计思路,于20xx年1月立项开发“双随机”抽查工具平台,并配套出台了《“双随机”抽查工具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对平台的使用权限、操作监督、操作流程作了进一步规范。平台的开发运行,第一是解决了人与人随机搭配。平台可按照抽查任务,从执法人员数据库中随机提取若干名执法人员,并按监管需求将执法人员随机分配成若干个执法小组,执法小组可实现全局、股所、所队、所所、本所随机搭配。第二是解决了人与检查对象随机搭配。把省工商局派发的待抽查市场主体对应执法小组数分配为若干个名单包。执法小组与市场主体名单包生成后,由平台随机搭配,一个执法小组对应检查一个名单包。第三是实现了责任可追溯。“双随机”抽查名单的生成由市、县工商(市场)局领导或局领导指定的科(股)室进行抽取。抽取记录可保存,市工商局可监控到县局的“双随机”抽查工具平台的操作情况并查询人员随机选派记录,实现责任可追溯。
一是建立试点抽查机制。20xx年10月,该局采取“试点推行、总结经验、全面铺开”的做法,在蕉城市场监管局、东侨区工商局先行试点随机抽查,对家装、农资、童装、汽车中介、酒类、电子商务、餐饮等行业领域开展随机抽查。20xx年4月,该局在蕉城区、周宁县市场监管局试点企业年报抽查工作,探索充实了对企业财务信息的核查形式,摸索出了两套较符合基层监管实际的抽查流程图,制作了一套可操作性强的监管核查文书,为全市乃至全省年报抽查工作积累了工作经验。20xx年8月,该局在寿宁县工商局举行了企业年报检查人员随机抽取仪式,在相关人员与媒体的见证下,由寿宁县副县长和该局副局长分别从县局机关执法人员和各工商所执法人员组成的两个抽查人员库中随机各抽取15名执法人员,2人一组组成15个检查组,每个检查组对应抽查两户企业。20xx年11月,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报抽查工作中,该局要求各县(市、区)局全面推广“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在人员随机上可考虑机关相关股室、检查大队和基层所人员参与;划片上可考虑采取以所为单位,或以若干个所为单位,或以整个局为单位进行人员组合抽取执法人员;方式上可采用抽号、摇号等办法抽取执法人员,力求科学合理分配执法力量。抽取过程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二是建立个性抽查机制。依据有关规定,赋予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确定抽查名单、抽查比例等主动权,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可以根据各时期辖区监管重点与执管力量,机动灵活地确定重点抽查行业和领域,统筹分配抽查任务。如,古田县市场监管局针对该县“中国食用菌之都”的产业特点,抽查食用菌行业市场主体179户,发现问题37户,责令改正10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户;福安市市场监管局加大沿海地区涉船市场主体的抽查,共抽查市场主体176户,发现问题5户,立案查处5起,罚没入库4.6万元;霞浦县市场监管局结合红珊瑚整治行动,抽查贵重金属、红珊瑚首饰市场主体116户,发现问题29户,立案查处涉嫌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贵重金属首饰行为22起,罚没入库7.7万元。
三是建立联动抽查机制。为解决“三局合一”后基层执法人员少与监管工作任务重之间的矛盾,该局鼓励各县(市、区)工商(市场监管)局大胆创新,尝试建立与抽查任务相适应的人员机构配置。基层在执法检查中可交叉互检,可随时调配,将有限的执法力量集中到政府关注、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上来,变“普遍撒网”为“重点打击”,提高了监管执法效能和震慑力。如,蕉城区市场监管局推行“股所联动”制度,业务股室全面跟进基层抽查工作,做到一线指导、一同检查、一起研究,及时解决基层在抽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福安市市场监管局针对抽查名单区域分布不均、基层所人员力量有限的现状,试行抽查工作所所联动、股所联动、所队联动的方式,灵活调配执法人员充实至抽查任务重的辖区,切实保障了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强化抽查监管结果运用,建立完善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除向社会公示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名单,通过建立完善联合惩戒和社会共治机制,发动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和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惩戒外,同时还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及在抽查中被立案调查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实施以不予开具信用证明、不予推荐申报荣誉称号、不予推荐认定高知名度商标等信用惩戒,促进企业及时改正、守法经营,着力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共管共治、企业自律自治的良好格局。如:限制招投标方面,宁德市某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涉嫌不正当竞争被工商部门立案查处,因工商部门不予开具信用证明,该公司失去了招标资格;网络商务方面,宁德市某农业开发公司在阿里巴巴上设有网店,因未及时公示股权变更信息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为避免影响公司业务,该公司立即公示了应公示信息,并上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该事例入选20xx年国家工商总局失信联合惩戒九大案例;融资信贷方面,宁德市某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未按时上报20xx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当地银行拒绝了其对公账户的开户中请:评比表彰方面,该局将企业是否被立案调查和列入异常名录作为推荐评选五一奖章、劳动模范、职业道德标兵等的重要考量指标,累计有11家企业因违反工商法律法规被该局限制推荐相关荣誉称号。截至目前,全市共有9498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46124户个体工商户被标记经营异常状态,1384户企业申请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
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八
进一步解决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欢迎大家借鉴。
为深入推进辖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集美区启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两库一单工作,推广运用随机检查作为安监部门实施年度执法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查暗访、工作巡查等监管执法工作的主要方式。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以安监部门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作为随机抽查的主体,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二是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以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行政审批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监管监控的生产经营单位、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以及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等为主体,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并自2017年起,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每年更新一次。
三是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在认真梳理监管部门职责基础上,逐项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和抽查频次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将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监管执法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四是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做到双随机抽查至少应由2名持有安全生产执法证件人员组成,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
五是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企业诚信记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和七日双公示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化管理,形成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为深入推进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执法中推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5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安监总政法〔20**〕108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和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关于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有关事项的通知》(黑政转办发〔20**〕6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普遍运用随机抽查作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访暗查等监管执法活动的主要方式,进一步解决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明确随机抽查的主体。
随机抽查主体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省安全监管局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全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在全省范围内随机抽取待查对象,直接组织或者督促、指导相关地区安全监管部门实施随机抽查。市(地)、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辖区内随机抽查工作。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随机抽查工作。实施随机抽查的具体责任单位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处(科)室、执法局(支队、大队)及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
(二)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黑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属地监管的要求,建立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名录库要涵盖本地全部被监管企业,并结合监管执法实际,建立不同行业领域、不同类别和等级、满足不同执法需求的随机抽查名录库,从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选取抽查对象。对监管职责范围内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和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单位,应当纳入随机抽查名录库。上级安全监管部门与下级安全监管部门随机抽查的生产经营单位一般不重合、不交叉。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每年至少更新一次。
时间进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于2016年4月底前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以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清单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强制性条文,严格依据本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开展抽查,切实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除有特殊要求外,均应当按照随机事项抽查清单制作执法检查方案和检查表。
时间进度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清单于2016年4月底前公布,并及时更新。
随机抽查分为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定向抽查是指按照被检查对象的行业领域、隶属关系、生产经营规模、风险等级等特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要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依照实施随机抽查具体责任单位的职能和人员数量,建立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涵盖所有执法人员,并按照负责监管的行业领域分组并及时调整完善。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要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程序和流程,实行双随机抽查。按本部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等工作,需要对特定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检查的,要视情况随机确定相关执法人员。需要专家随同检查的,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被抽查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特殊复杂的,可直接聘请知名专家。随机抽取通过摇号、电子抽签等方式进行,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时间进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于2016年4月底前建立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
(五)科学、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要切合实际,确保必要的随机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并逐步提高,暗查暗访一般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单位每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每半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重点监管,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完善执法检查程序,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督促整改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时间进度2016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六)开展联合抽查。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有关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与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联合随机抽查,共同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依照各自职责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互通执法结果,形成执法合力。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可以组织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抽查,也可以直接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随机抽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应当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依法处理。
时间进度2016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七)全面公开监管信息。
要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事项、抽查方式、抽查程序和抽查结果(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通过本级政府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政府或者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并实时更新,接受社会监督。
时间进度抽查结果在查处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信息在2016年6月底前公开。
(八)实现抽查成果综合运用。
要强化随机抽查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引导推动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尊法守法。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厉查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抽查结果要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相衔接,纳入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记入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实施惩戒。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在主流媒体和政府网站公开曝光。对非法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通报有关部门作为严格限制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强化震慑和警示作用。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通报反馈。
时间进度2016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随机抽查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创新和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的重要举措,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保障抽查经费,充实执法检查力量,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本部门实施随机抽查的牵头单位,相应调整充实一线监管执法力量。要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随机抽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注重宣传培训。
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加快转变执法理念,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完善随机抽查执法模式和方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工作措施。
省安全监管局将依托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系统,建立全省统一的抽查检查信息化平台,强化随机抽查信息化建设。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方式开展抽查检查,推动实现随机抽查全过程记录。
(四)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制度或者方案,于2016年6月底前报省安全监管局。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细化任务要求,明确工作进度,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对工作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九
近日,记者从北京市质监局获悉,今年下半年北京市将分两批开展“双随机”抽查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每月随机抽查占比不低于1%的企业。明年在系统内全面推广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据了解,2月,北京市质监局制定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今年6月12月,分两批开展“双随机”抽查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明年在系统内全面推广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北京市质监局法规处处长朱玉兵告诉千龙网记者,“双随机”抽查工作体现法治性、公正性、公开性和科学性。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国务院和市政府统一部署、投诉举报事项外,其他所有检查事项均纳入“双随机”抽查工作。同时,建构大数据模型,信息化系统自动生成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检查过程专家参与,并且检查规则、检查结果、处罚结果一律公开公示。在试点阶段会等概率随机抽查,9月份,会根据风险和信用加权重进行抽查。
据北京市质监局表示,“双随机”抽查工作将有助于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按照传统的专业方式开展检查,如果1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涵盖了全部质监5大业务,至少需要5批执法人员,安排5次执法活动才能完成检查。借助于推广“双随机”抽查,只需派出2名执法人员,对照信息系统登记的管理事项,按照执法操作指南实施产品、计量、认证、特设、标准化综合检查,1次检查就可以完成多个专业领域的监管任务,极大地减少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
按照相关要求,执法人员完成“双随机”抽查工作以后,执法检查记录将及时录入执法管理系统,发现违法行为应移交相关单位或相关部门处理,抽查结果各单位每月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数据统计结果将分别报北京市编办、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工商局。
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十
“双随机、一公开”是监管制度重大改革,今年要全面推开。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最新的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欢迎阅读参考。最新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今年以来,雅安市按照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x〕100号)要求,扎实有效的开展了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切实强化了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机制。201x年以来,雅安市安监局采取执法检查“双随机”的方式,深入企业检查执法64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大量问题隐患,并得到了广大企业业主的充分肯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问题导向和分类监管原则,采取“随机确定抽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抽查人员,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方式,从148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和51家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所颁布的35万余张有效认证证书中,分异常认证机构、新批准认证机构、未获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和一般认证机构四类,按照不同抽查比例通过随机抽取1000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100张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确定抽查对象。对异常认证机构、新批准认证机构等适当加大抽查比例,实施重点抽查。对抽中的认证结果,将按认证结果涉及的获证组织所在地域,由地方认证监管部门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开展检查,查处违规行为。抽查结果预计将于今年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据悉,今后国家认监委将进一步深化认证市场准入及监管制度改革,对国内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确保认证监管执法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高效。截至目前,国家认监委共批准认证机构242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31768家,累计颁发有效认证证书151.4万份,出具检验检测报告3.3亿份,证书数量居世界府职能的重要内容,是加强放管结合的重要举措,目的是克服检查任性,实行阳光执法、文明执法,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会上,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吴相国介绍了该委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省卫生计生委现场演示了该委开发建设的随机抽查电脑摇号系统,并现场抽取了首批“双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随着省政府副秘书长戴征社的一声令下,随机抽取的8名检查人员开始深入随机抽取的医疗单位开展执法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启动仪式结束后,国家卫生计生委监督局副局长程有全和省编办主任邢可利分别讲话。程有全副局长对我省卫生计生系统“双随机”抽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深化“双随机”抽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省编办主任邢可利同志从三个方面对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他指出,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对于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监管效能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充分认识推行“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重大意义,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双随机”工作方案,落实“双随机”各项措施,规范“双随机”抽查程序,转变监管理念,强化监管意识,明确监管职责,加强统筹协调,积极稳妥推进。要通过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切实提高事中事后监管能力,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努力为建设“三个陕西”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心作良田耕不尽,善为至宝用无穷。我们应有纯洁的心灵,去积善为大众。就会获福无边。
附送:
最新反商业贿赂学习心得体会(财务人员)。
最新反商业贿赂学习心得体会(财务人员)。
仅要让人们通过媒体知道有人因商业贿赂受到处罚,更要让群众通过执法执纪机关查办案件,看到身边的人因搞商业贿赂受到处罚。只有这样,人们才会改变观念,树立信心。当然,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最根本的还是要建立长效机制。不可否认,我国现有的专门打击商业贿赂的规范性文件明显不足,立法层次太低且规定滞后,无法满足打击和惩治商业贿赂的需要。因此,更是有必要把自查自纠、专项检查、查办案件的成果落到制度建设上,完善立法。另外,在保险企业内部建立和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也是有必要的。首先,财务工作人员本身就有着对企业资金运用的各个环节的敏感性和监督的职责,因此财务人员对防止企业资产的流失和浪费,起着自觉依法办事,依法经营的管理、监督作用;其次,保险企业要完善员工的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推行反商业贿赂的承诺。
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十一
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xx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xxxx〕30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通过摇号、电子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监管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和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工作机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抓紧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今年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都要拿出“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力争xxxx年实现全覆盖,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大众企业创新,积极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规范监管。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两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
(二)公正高效。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公开透明。公开“两随机、一公开”各项规定和工作制度,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四)协同推进。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建立健全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的监管体系。
(一)建立“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都要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要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两随机”抽查做到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时间进度:xxxx年10月底前建立制度,xxxx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工商质监局企业数据库为基础,立足职能建立本部门监管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名录库要涵盖全部被监管企业,名录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电话等内容。
时间进度:xxxx年8月底前建立名录库,并实时更新、动态调整。
(三)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县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名录库包括执法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证件号码。名录库要涵盖所有执法检查人员。
时间进度:xxxx年7月底前建立名录库,并实时更新、动态调整。
(四)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权力清单为基础,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制定执法检查表格,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明确权力事项、权力事项编号、责任主体(股室队)、责任人、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和抽查频率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时间进度:xxxx年8月底前建立清单,并实时更新、动态调整。
(五)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年度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既要保证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过度检查。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时间进度:xxxx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六)探索开展联合抽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由多个行政执法部门一次性联合完成,避免多个部门重复检查,提高执法效能。
时间进度:xxxx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七)全面公开监管信息。县政府将完善政务网络平台建设,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加快信息互联互通。各执法部门要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实时全流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时间进度:各部门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完成,全县xxxx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八)实行动态管理。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时间进度:xxxx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九)注重结果运用。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及时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有权监管部门,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时间进度:xxxx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两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法制办、县编委办、县发改委、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工商质监局、县民政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本部门“两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将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并完成相关制度建设。要建立“两随机、一公开”工作责任制度,明确任务分工,细化目标责任,县政府将“两随机、一公开”工作纳入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和行政执法考核体系。
(三)加强宣传培训。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推进“两随机、一公开”工作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对“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进行宣传。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十二
20xx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持续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切实加强行政权力监管,各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健全“一单两库”,夯实监管基础。建立健全“一单两库”动态调整机制,33个市级部门及各县(区)全面完成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梳理制定工作,累计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6张,健全执法人员名录库773个,收录执法人员信息5812条,完善检查对象信息库28个,收录检查对象信息269230条,为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完善规则计划,规范监管程序。各级行权部门根据本行业监管实际情况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明确监管对象抽查比例和频次,保证抽查事项全覆盖,抽查结果定期公示,工作流程规范有序。一季度,全市共开展双随机抽查20xx轮次,抽选执法人员5143人次,处理违法违规行为930起。
三是落实跟踪指导,确保监管效果。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运行情况专项检查,发现实施细则制定不规范、检查结果公示不及时、人员抽取方式不规范等5类问题39个,指导督促相关部门限时完成整改,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监督权,不断提升行政机关履职透明度,切实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十三
根据《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嘉政改办发﹝2018﹞2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重点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18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编制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在认真梳理我局监管职责基础上,逐项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录入抽查事项库中。
(二)建立检查主体名录库。我局以防震减灾监管职责负责行政许可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查确认、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登记备案与核准、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审核的企业和单位等为主体,建立检查主体名录库。
(三)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目前,我局持有防震减灾管理执法证的工作人员2名,但其中1名已于2018年9月退休。作为执法检查人员主体,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开展抽查工作,建立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四)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采取“部门内抽查”和“跨部门抽查”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做到“双随机”抽查至少应由2名持有防震减灾管理执法证件人员组成。
一是及时制定并上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地震局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二是结合单位实际与“放管服”领导小组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上报市地震局关于无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说明(根据《甘肃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至少要由2名具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组成,我局目前不符合抽查人员条件,故我局无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以下两点工作:一是严格依法管理,加强对防震减灾管理者的业务培训,督促选配优秀人才充实工作岗位,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加强组织管理服务队伍的建设,确保有人管事、有人负责,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确保服务到位、执法有力、监管有效。
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十四
为深入推进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执法中推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5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安监总政法〔20**〕108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和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关于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有关事项的通知》(黑政转办发〔20**〕6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普遍运用随机抽查作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访暗查等监管执法活动的主要方式,进一步解决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明确随机抽查的主体。
随机抽查主体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省安全监管局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全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在全省范围内随机抽取待查对象,直接组织或者督促、指导相关地区安全监管部门实施随机抽查。市(地)、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辖区内随机抽查工作。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随机抽查工作。实施随机抽查的具体责任单位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处(科)室、执法局(支队、大队)及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
(二)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黑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属地监管的要求,建立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名录库要涵盖本地全部被监管企业,并结合监管执法实际,建立不同行业领域、不同类别和等级、满足不同执法需求的随机抽查名录库,从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选取抽查对象。对监管职责范围内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和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单位,应当纳入随机抽查名录库。上级安全监管部门与下级安全监管部门随机抽查的生产经营单位一般不重合、不交叉。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每年至少更新一次。
时间进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于20xx年4月底前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以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清单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强制性条文,严格依据本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开展抽查,切实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除有特殊要求外,均应当按照随机事项抽查清单制作执法检查方案和检查表。
时间进度: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清单于20xx年4月底前公布,并及时更新。
(四)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方式。
随机抽查分为“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定向抽查是指按照被检查对象的行业领域、隶属关系、生产经营规模、风险等级等特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要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依照实施随机抽查具体责任单位的职能和人员数量,建立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涵盖所有执法人员,并按照负责监管的行业领域分组并及时调整完善。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要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程序和流程,实行“双随机”抽查。按本部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等工作,需要对特定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检查的,要视情况随机确定相关执法人员。需要专家随同检查的,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被抽查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特殊复杂的,可直接聘请知名专家。随机抽取通过摇号、电子抽签等方式进行,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时间进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于20xx年4月底前建立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
(五)科学、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要切合实际,确保必要的随机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并逐步提高,暗查暗访一般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单位每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每半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重点监管,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完善执法检查程序,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督促整改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时间进度:20xx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六)开展联合抽查。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有关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与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联合随机抽查,共同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依照各自职责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互通执法结果,形成执法合力。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可以组织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抽查,也可以直接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随机抽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应当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依法处理。
时间进度:20xx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七)全面公开监管信息。
要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事项、抽查方式、抽查程序和抽查结果(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通过本级政府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政府或者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并实时更新,接受社会监督。
时间进度:抽查结果在查处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信息在20xx年6月底前公开。
(八)实现抽查成果综合运用。
要强化随机抽查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引导推动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尊法守法。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厉查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抽查结果要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相衔接,纳入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记入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实施惩戒。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在主流媒体和政府的网站公开曝光。对非法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通报有关部门作为严格限制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强化震慑和警示作用。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通报反馈。
时间进度:20xx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随机抽查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创新和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的重要举措,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保障抽查经费,充实执法检查力量,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本部门实施随机抽查的牵头单位,相应调整充实一线监管执法力量。要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随机抽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注重宣传培训。
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加快转变执法理念,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完善随机抽查执法模式和方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工作措施。
省安全监管局将依托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系统,建立全省统一的抽查检查信息化平台,强化随机抽查信息化建设。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方式开展抽查检查,推动实现随机抽查全过程记录。
(四)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制度或者方案,于20xx年6月底前报省安全监管局。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细化任务要求,明确工作进度,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对工作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十五
5月3日,国家认监委对认证机构的监督检查正式启动“双随机一公开”模式,今后我国对认证机构及其认证结果将随机抽查并向社会公布结果。这是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要求而推出的认证市场准入及监管制度改革的又一项举措。
51家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所颁布的35万余张有效认证证书中,分异常认证机构、新批准认证机构、未获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和一般认证机构4类,按照不同抽查比例通过随机抽取1000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100张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确定抽查对象。对异常认证机构、新批准认证机构等适当加大抽查比例,实施重点抽查。对抽中的认证结果,将按认证结果涉及的获证组织所在地域,将检查任务分配给各省级地方认证监管部门,由地方认证监管部门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开展检查,查处违规行为。
此次抽查结果预计将于今年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对抽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机构将列入重点监管,对违法违规机构将依法进行查处。
我国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5.1万张,占全球发证总量的1/3。
摸底,全面掌握网络表演经营单位情况。
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协作机制,对网络表演市场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定期开展随机抽查,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对投诉举报较多的网络表演经营单位,要加大随机抽查频次,重点监管。同时,将违法违规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和表演者列入黑名单或警示名单,予以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结果将于近期公布,同时还将公布。
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各单位要深化认识,高度重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狠抓落实,确保成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稳步实施,力求将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
会上,法规司介绍了总局近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有关司局分别介绍了前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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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十六
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接下来是我为大家精心搜集的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
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范文(一)近期,河南专员办在地方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专项检查工作中,首次引入双随机抽查机制,随机确定检查人员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取得较好效果。
一是精心组织,随机选择有章可循。市场监管中的抽查制度,早已是一项较为成熟而普遍的监管形态。我办在本次地方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专项检查工作中,对全省各地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调研和摸底,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和财政部授权,科学制定抽查事项清单,并在此基础上完善随机抽查方法设计,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制定抽查工作程序,并严格执行。
二是全程监督,让选择权在阳光下运行。在所有参加检查人员的共同见证下,我办将河南省18个地市组成样本库,按辖区进行分类,依托已有数据库初步建立被查地区总体名录,满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基本需要,并对名录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并结合抽查事项清单进行调整和充实。同时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明确权限和具体随机规则。经过计算机随机抽样,最终选定郑州、漯河两市,以及新密、临颍两县做为本次的抽查对象。
三是完善制度,构建双随机抽查长效机制。选择抽查单位是每一项工作的起点。作为执法者,科学选择抽查单位,不仅能够使样本更有说服力,提高检查成效,也是严以用权防范廉政风险的重要手段。我办在本次地方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检查中,随机选择被查单位,做到有权不任性,随机不随意,将严以用权落到了实处。
下一步,河南专员办将完善双随机抽查办法,并在所有抽查事项中推广。通过建立抽查名录库和本办相关人员名录库,采取电脑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随机抽查对象,构建我办双随机抽查长效机制。
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范文(二)为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及市局的安排部署,今年6-12月,分两批在全市质监系统开展双随机抽查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为完成好此项试点工作,北京市朝阳区质监局根据市局方案部署,要求有关科室认真安排好随机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经过市局的摇号抽签,检查对象抽中了朝阳区黑庄户乡一家气瓶充装企业,执法人员抽中了两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并由市局从专家库中选出两名行业专家,一起参与执法检查工作。
6月30日,北京市朝阳区质监局正式开展了此项试点工作,执法人员及行业专家对北京绿氧天罡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气瓶执法检查活动,检查人员对现场气瓶充装情况、气瓶检验记录、执业人员资格证书等进行了检查。经查,存在气瓶分区标识不清晰,有个别丢失;充装记录不完善,不准确;应急演练记录不完善等问题。检查人员要求被查单位针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两公开,是指各级安监部门在执法检查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事项,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技术专家,及时公开检查对象,公开执法检查结果的工作制度。建立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是推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有效措施;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解决检查任性、避免对同一生产经营单位多层次重复执法等现象的有力手段;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安监执法效能的有效途径。各级安监部门要大力推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推进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透明化、制度化,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明确双随机、两公开工作范围(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范围。
1.上一年度和当年发生过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2.两化体系数据反映出来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3.结合工作部署,进行专项整治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4.其他需要进行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二)随机抽取的监管执法人员和专家范围。
随机抽取的监管执法人员为各级安监部门取得有效执法证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技术专家原则上从本级安全生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后,监管执法机构要及时在安监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予以公开。
(四)公开执法检查结果。
执法检查结束后,监管执法机构要及时在安监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公开执法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执法检查的基本内容为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重点检查下列对象和事项: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配备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及安全投入情况;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2.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和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3.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情况;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以及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xx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5.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提供和佩戴使用情况;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6.生产经营单位纳入两化系统运行和实施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以及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情况;7.高风险工艺、高风险设备、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岗位、高风险物品的分级监管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8.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的安全管理状况;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管理等情况;9.其他按照规定应当检查的情况。
1.随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和事项。在执法检查前,各监管执法机构根据年度执法工作任务或相关执法要求,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在两化体系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一定数量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检查对象。检查对象确定后,监管执法人员从本通知第三条执法检查内容中以及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检查事项,进行执法检查。
2.随机抽取监管执法人员。各监管执法机构依据被检查单位的行业特点和监管职责分工以及检查任务需要,从监管执法人员信息数据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执法人员。执法人员确定后,双随机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两化监管端移动客户端告知执法人员相关检查信息。执法人员也可从两化管理系统登录页面上下载监管端移动客户端app直接获取相关信息,并通过app进行执法检查,实现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
3.随机抽取技术专家。各监管执法机构按照抽查对象的生产经营技术特点,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并告知被检查对象和检查时间。凡与被随机抽查对象存在利害关系、隶属同一主管部门或为被抽查对象曾经提供过评价、检测检验、设计、标准化评审服务等工作的专家,必须回避。被抽查的生产经营情况特殊复杂的,可直接聘请行业内知名专家或国家专家库有关专家。
4.及时公开检查对象。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确定后,监管执法机构应当提前15日在安监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予以公告,并告知拟检查对象。公告内容主要包括:抽取的检查对象名称、检查内容、检查时间和相关要求等。运用双随机方式选定被检查对象后,需要采取暗查暗访方式检查的,暂不公开被检查对象名单,相关人员应当注意保密。
5.依法实施检查。实施检查前,监管执法人员应当了解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准备检查所需的照相、录音、检验、检测工具仪器等,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将检查结果同步全程记录。同时,要按照一企一档、一案一卷原则,建立随机抽查监管执法档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安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双随机、两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内设机构和具体监管执法人员。要加强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将其纳入年终责任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培训。各级安监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宣传和引导,强化守法自律意识和接受执法监督的自觉性。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努力提升执法能力,不断改革完善。
(三)严格工作纪律。各级安监部门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依法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十七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按照《xxx市x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x府办函〔20xx〕113号)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
我局以持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作为随机抽查的主体,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建立了“执法人员名录库”。
二、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我局以安全生产监管直属负责行政审批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批发公司、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以及我区存在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单位等为主体,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在认真梳理我局监管职责基础上,逐项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将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监管执法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四、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
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做到“双随机”抽查至少应由2名持有安全生产执法证件人员组成,热门思想汇报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70%并逐年提高。
县政府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十八
20xx年3月29日至31日,本溪市环境监察局“双随机抽查”第三组按照《本溪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要求,对随机抽出的本钢原料厂、本钢炼钢厂、本钢特钢厂、北营炼铁厂、北营轧钢厂、本钢石灰石矿白灰车间、本钢一机修、本溪市科态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单位进行检查,并填写了现场环境监察记录,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1、关于污染防治设施。检查中发现北营炼铁厂400平方米烧结机脱硫设施三台浆液泵中的两台因故障停运,只有一台运转,炼铁厂环保科张科长称,因故障停运的设施将尽快修复。
2、关于环保手续问题。检查中发现上述企业均存在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未验收等问题。其中本钢所属企业(包括北营)目前通过清理违规建设项目整顿行动将手续不完善项目统一上报集团,由集团统一委托北京京诚嘉宇编制环境现状评估,并将报环保部门统一处理。本溪市科态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已要求企业尽快办理。目前还在与市环保局审批处、市建委污水办沟通了解情况中。
3、关于污染物排放情况。检查中发现北营炼铁厂400平方米烧结机脱硫出口在线监控设施显示二氧化硫浓度超标,并且调出二氧化硫浓度曲线发现浓度达到288.07mg/m3时,浓度不再上升。执法人员怀疑企业私自调低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上限。炼铁厂环保科张科长解释称,该在线监控设施尚未验收,且自动监控数据和手工监测数据差距过大。炼铁厂已和市环境监测站沟通,近期将对烧结机排放口污染物浓度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要求自动监控运维商对自动监控数据进行修正,自动监控数据将恢复正常。通过查看其他企业的自动监控数据,未发现有超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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