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的培训总结(汇总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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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的培训总结(汇总16篇)
时间:2023-12-02 03:23:47     小编:书香墨

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进行归纳和总结的一种方式。紧接着要归纳出主要结论和启示,并提出个人的改进和发展建议。以下范文供参考,我们可以从中学习别人优秀的总结写作方法。

法律法规的培训总结篇一

作为班主任,要做到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必须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知识、贯彻法律知识。当然,前提是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只有这样,才能在学生中带好头。班主任如果带不好这个头,自身法制观念不强,会直接影响到班级的管理水平和班风的形成。

这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关键。学法是前提,用法是目的。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做好教书育人工作,使学生健康成长。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把遵守法律贯穿于班级管理的全过程,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同时,还要坚持依法解决问题。班里的学生出问题是正常的事情,一旦问题出现,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管理制度进行教育和处理,不搞“土政策”,使学生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到防微杜渐。

当我听到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每年以10%左右增加时,很是吃惊。因此,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尤为重要。

那么导致青少年犯罪率如此之高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主要是由于他们正处于青春期年龄不成熟,他们的生理和心理正在走向成熟但又未完全成熟,心理上充满着独立性、依赖性、自觉性、反抗性的矛盾,起伏比较大、易冲动、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做事情欠缺考虑;而且他们的人生阅历浅,社会环境却又非常复杂,所以如果没有正确得法的引导,他们很容易走上歧途,甚至违法犯罪。

此外,社会文化对青少年学生的成长也发生着重要的影响。由于改革开放,文化也日益繁荣。一些非主流文化的负面影响及不同背景的西方文化、港台文化对青少年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这些影响也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之一。社会的主流文化是健康向上的,对青少年起着积极的正面引导作用,但色情、暴力、荒谬、享乐主义以及西方、港台文化中所宣传的私有化、极端个人主义文化及文化商业化作用下产生的文化糟粕,则在社会上起着极坏的影响,诱导着他们走上违法犯罪之路。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计算机网络已经成为一种遍布全球的公共设施,它是一个比传统媒体传播和使用信息更高效、更方便、更自由,普及面更广的媒体。但从负面意义上讲,计算机网络与传统媒体最大的不同点可能是——由于网络的开放性、互动性、广泛性等功能特点,使那些在传统媒体和现实生活中无法作案的人在网上找到了实施其违法犯罪的空间和手段。因此自从计算机网络产生以来,网上违法犯罪行为便与之相伴而生并与日俱增。许多青少年身陷网络,难以自拔,成为青少年犯罪的重要诱因之一。

法律法规的培训总结篇二

为有效保障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内容的精辟概括,其核心是依法办事。

(1)有法可依是确立和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有法可依主要是解决立法问题,为调整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和建立社会主义民主的社会秩序制定明确的、具体的、可操作的法律规范,提供切实可行的行为准则。

(2)有法必依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中心环节。有法可依的目的要做到有法必依,即要求全体社会成员依照法律规范的要求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3)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切实保证,这是在强调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的基础上,对于那些无视法治、践踏法治和以身试法的违法行为和违法者加强监督管理和法律制裁的必要措施。

答题要点:行政处罚的程序可以分为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

1、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适用于当场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形。法律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填写预定格式、编有编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2、一般程序。

除了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以外,其他行政处罚当适用于一般程序。行政机关载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合法证件。询问或者检查时应当制作笔录。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当审查调查结果,酌情分别作出决定:

(1)确有应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4)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支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述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3、听证程序。

听证程序是在对较重的行政处罚实施前适用的一种程序。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较大多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程序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执行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

(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会公开举行;

(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委托1~2人代理;

(7)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决定。

答题要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主要责任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必须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答题要点: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一下条件,依法申请领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

(1)符合当地产业结构规划;

(2)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经过批准;

(3)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的距离;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

(6)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7)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8)特种作业人员经过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9)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10)厂房和仓库的设计、结构和材料以及防火、防爆、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11)生产设备、工艺符合安全标准;

(12)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14)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15)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答题要点:

(1)消防规划;

(2)安全位置;

(3)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

(4)公众聚集场所和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

(5)有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6)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安全管理;

(7)消防产品和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管理;

(8)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

答题要点:

(1)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责划分,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九条关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施工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和专项监督管理分别做了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建设施工许可;

(3)日常监督检查措施。

法律法规的培训总结篇三

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法律意识,让教师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律保护幼儿园以及自身的合法权益,浙江六和(长兴)律师事务所的夏宇昊律师于20xx年8月25日上午在长兴县雉城幼儿园开展了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讲座。

培训中,夏律师首先讲解了学生伤害事故的相关内容及相关法律依据,接着通过多起案例分析和近期发生的焦点案件等相结合的形式,帮助教师了解和明确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明晰未成年人哪些事项是受到国家保护的,哪些是需要教师加强认识了解学校、幼儿园的职责和义务。最后,会上提到,教师要提高法律安全意识,了解事故应对策略,将法律和解决办法细则铭记于心。

此次专题法律培训,增强了幼儿园全体教师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强化了幼儿园教师责任和保护幼儿的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该园教师将严格落实依法执教,严格遵循教师行为准则,努力与家长、与社会携手维护幼儿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在园未成年幼儿体智德美等方面全面的发展而不懈努力。

法律法规的培训总结篇四

为扎实推进法制建设工作,20xx年我部按照“六五”普法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今年区法制建设工作的要点,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法制建设工作,依法管理各项事务。现将我部20xx年法制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我部把法制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韩瑞碧为组长,其他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工作运行机制,明确了法制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将重点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

(二)健全制度,加强学习。

区委统战部将“六五”普法中本年度的学习内容,纳入部内学习计划。一是组织全体职工进行法制讲座;二是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教育;三是要求从事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的干部重点学习法律、法规;四是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区普法学习和考试;五是认真学习我区“六五”普法的相关文件精神。

(三)畅通渠道,强化宣传。

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举办民族宣传周活动,精心制作了宣传展板,深入街、镇、社区,图文并茂地向市民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三是利用机关干部会组织干部学法和法律知识辅导,强化宣传意识。

(四)保障经费,纳入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法制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保障法制建设各项工作经费开支,安排了相应的工作经费,并纳入“六五”普法计划内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法制建设工作宣传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干部学法、用法、执法意识和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我们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细化措施,抓好落实,着力在信息收集、信息报送、深入开展学法培训、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管理上狠下功夫,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深入扎实推进。

法律法规的培训总结篇五

一、进一步加强上岗法律培训。根据《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申领《省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须全部参加市统一组织的行政执法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申领条线部门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根据各上级条线单位规定进行上岗法律培训。

二、进一步强化日常法律培训。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的时间、期限、内容和方式,执法部门的培训计划每年年初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法制机构负责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6天,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9天。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方可向法制机构申请《省行政执法证》年度注册。

三、进一步明确法律培训内容。

一是加强行政法知识学习,既包括依法行政理论、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公共行政法知识,也包括部门专业法律知识、调查取证技巧、法律规范适用、执法文书制作和执法道德规范等专业法律知识。

二是加强新颁布或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包括、市政府出台的有关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等重要政策文件。

三是加强与行政相对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条例和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内容。

四、进一步提高培训考核质量。

一是提高培训考核水平。建立相对稳定的培训师资队伍,制定法律知识培训大纲,对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要逐步做到统一教材、统一题库,统一培训考核工作标准和要求。执法人员实践技能培训要突出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完善信息管理机制。为每一位执法人员建立个人电子档案,统一执法人员培训考核信息录入、保存和使用标准,记录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情况,并作为行政执法证件年度注册的重要依据。

三是创新培训考核手段。抓住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建设契机,完善网络培训考核平台,逐步实现网上培训、模拟练习、在线考试考核,对培训计划、培训教材、考核安排、考核题库、考核结果等实行电子化统一管理。

四是有效运用培训考核结果。把培训考核结果与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和绩效考核结合起来,与执法人员考评、奖惩和任职晋升结合起来。

五是要加强考核后续监督。监察、人事和法制机构要通过明察暗访、年度考核、法制监督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切实纠正违法、不当的执法行为。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要及时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教育。

五、进一步丰富法律培训方式。既可以采用集中培训的形式,也可以采用巡回培训、专题培训或者以会代训、以赛促训、案例研讨、自学等形式,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要多采用小批量、多批次的培训方式,缩小培训班的规模,减少因参加培训对正常执法工作的影响。探索建立与有能力的第三方专业培训机构合作的新机制。要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组织全市政府法制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制专业学历教育的通知》(府法〔〕10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法律专业学历教育,至年底全市45岁以下的执法人员50%达到法律大专水平。

六、进一步严格法律考试要求。高度重视考试考核工作,未参加培训或者培训时间不够的,不得参加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内容要覆盖到培训有关的所有法律知识和政策文件,做到不简化、不遗漏、不走过场。杜绝考前划重点、弄虚作假等现象,严肃考试考核纪律。

年关将近,又到了铺天盖地写总结的时候,为济世救人,笔者特将访遍名师学来的年终总结秘笈奉献出来,希望能给各位同仁以启迪。

要点一:篇幅要够长

要想做到篇幅长,除了下苦工夫狠写一通外,还有一个捷径可走——字大行稀。即把字号定位在“三号”以上,尽量拉大行间距,但不可太过,否则会给人一种“注水肉”的感觉。

要点二:套话不可少

如开头必是“时光荏苒,2004年很快就要过去了,回首过去的一年,内心不禁感慨万千……”结尾必是“新的一年意味着新的起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决心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或是“一定努力打开一个工作新局面”。

要点三:数据要直观

如今是数字时代,故数据是多多益善,如“业务增长率”、“顾客投诉减少率”、“接待了多少来访者”、“节约了多少开支”、“义务加班多少次”、“平均每天接电话多少个”、“平均每年有多少天在外出差”、“累计写材料多少页”等等。

要点四:用好序列号

序列号的最大好处是可以一句话拆成好几句说,还能几个字或半句当一句,在纸面上大量留白,拉长篇幅的同时,使总结显得很有条理。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层层排序,严格按照隶属关系,不要给领导留下思路不清晰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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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的培训总结篇六

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治理,规范执业行为,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保证医疗服务安全。

根据我院《20xx年法律法规培训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我院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了医务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活动。

此项活动从强化组织医务人员入手,提高全院职工的认识,坚持抓落实求实效,使全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现将我院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总结如下:

卫生系统学习法律法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治理,依法执业,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安全。我院在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言行,以人为本,积极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努力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此次活动已被我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为了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专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刘伟同志亲自担任组长,并且明确各科室主任为科室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院科两级普法网络。医院领导班子带头依照医院拟定的培训计划,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并在学习活动中交流学习体会,从而增强医务人员处理诊疗工作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我院的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对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医院还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同时,还将医院感染管理的有关内容穿插到整个培训计划中,在提高医院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同时,与涉及医疗安全的知识同步学习,进一步增强全员的医疗安全意识。

与此同时,我院还把卫生法律法规培训与医疗工作同规划、同落实、同考核,保证将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落到实处。我院于10月13日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了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率为100%。通过组织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不仅使全体医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有了更深的印象,而且也充分反映了全院广大职工的学习成效。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活动与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紧密结合,互相促进,成效显著。通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医护员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治安防范意识,使更多的医务人员成为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法律知识丰富的人员,不断地强化了医院管理,使院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

现如今全院职工自觉运用法纪知识进行医疗诊疗工作,在日常事务中依法行政,依法处理医疗纠纷,未发生过违法行医行为,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并且未发现医务人员收受、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以及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收入。近年来,医院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地对门诊和住院病人进行满意度调查、出院病人电话号码回访、聘请院外行风监督员等措施,我院的医疗服务总满意度一直保持在97%以上,从而使医院赢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虽然我院的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照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继续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对照标准,结合我院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我院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法律法规的培训总结篇七

我们是最基层普法工作者,应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深入宣传;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理念、目的和方式等进行必要的审视与思考,以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现在就六五普法学习内容,体会如下:

在学习过程中,我认识到此次普法活动的开展,是培养和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在学习了《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后,我更加明白,作为一名医生,我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要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行为,全心全意做好自己分内工作;要不断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提高政治思想认识,用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实际,做到学以致用,学有所成;要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实践中不断磨练自己的本领,加强和同事间的协调沟通,做到胜不骄、败不馁,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熟知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章办事、规矩做人,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律意识。

普法工作是一项功在千秋,利在当代的伟大事业,其长期性、艰巨性和渐进性是不言面喻的,尤其是我们这样长期浸透在封建历史长河中的国家,更是如此。作为医生我们要牢固树立长期作战、吃苦耐劳、默默无闻、坚忍不拔的思想,克服一切可能的急功近利和悲观情绪。

对医生的普法知识我们应从侧重普及法律知识,转到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应从侧重履行法律义务方面教育,转到增强积极的法律意识上来;应从侧重法制教育的普及率,转到强化自觉自愿参加法治实践活动上来。

总之,这次普法学习不仅使我学到了法律的相关知识,还让我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因此,只有学好法律,才能更加明确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保证我们享有的权利。

法律法规的培训总结篇八

总结会上,院领导对金沙县中医院沙土分院金沙县沙土镇卫生院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培训情况同各科室负责人共同作了讨论。

金沙县中医院沙土分院金沙县沙土镇卫生院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培训总结会会议记录会议时间:会议地点:

主持单位:主持人:记录人:参会人员:缺席人员及原因:

法律法规的培训总结篇九

活动中,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使广大党员群众纷纷参加到民族宗教法制教育中来;通过宣传宗教政策法律法规,普及民族宗教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提高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通过次此活动大家一致认为,通过广泛教育,不断丰富了广大干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了驾驭和解决民族问题的能力;提高了各族群众民族团结进步意识和政策法律意识,增强了各族群众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法律法规的培训总结篇十

为贯彻落实卫生局《关于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落实我院《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保证医疗服务安全,我院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开展了医务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活动。此次活动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提高全院职工的认识,坚持抓落实求实效,使全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现将我院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总结如下:

一、此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明确,普法的目标是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治国方略。卫生系统学习法律法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管理,依法执业,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安全。在全社会“四五”普法教育活动带动下,我院在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言行,积极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努力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此次活动已被我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为了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院长亲自担任组长,并且明确科主任为科室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院科两级普法网络。医院领导班子带头组织学习院内定期安排的法律知识学习,并在学习活动中交流学习体会,增强班子成员处理医院工作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此次活动确保了经费到位,从不打任何折扣,宁可其他方面节省一点,也要保证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正常进行,使卫生法律法规书籍达到人手一册。

三、此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内容丰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对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医院还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

四、此次活动作为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医疗工作同规划、同落实、同考核,保证将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落到实处。我院于10月13日对全体医务人员开展了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通过这次考试,不仅使全体医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有了更深的印象,而且也充分反映了前一阶段学习的成效。

五、如今院领导自觉运用法纪知识指导行政和医疗管理工作。在日常事务中依法行政,依法处理医疗纠纷,未发生重大违法行政行为,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并且未发现医务人员收受、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以及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收入;药房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各功能科室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未出现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的情况;院内财务科室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没有设立帐外帐、“小金库”等;防疫科消毒、灭菌、隔离等制度齐全。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地对门诊和住院病人进行问卷调查、出院病人问卷函调、聘请院外行风监督员等措施,对以上工作成效也有很大的巩固作用。

此次活动与“医院管理年”活动紧密结合,互相促进,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引领下,党员又起到了很好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医护员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治安防范意识及自觉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意识,使更多的医务人员成为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法律知识丰富的人员,为加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提供了条件,进一步强化了医院管理,使院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两个效益同步增长。

当前,“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虽然我院在本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中做了相当多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照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继续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把医院管理质量和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工作长久地延续下去。

法律法规的培训总结篇十一

为帮助教师了解教育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依法执教意识,近日,我市举行了“依法执教,教书育人”中小学教师法律法规主题培训活动,来自我市中小学的200余名教师参加了本次培训活动。

培训过程中,杭州师范大学教授赵春华老师从法的角度解读了未成年人的权利和义务,并运用大量的材料阐述了未成年人犯罪类型与预防措施。作为教师,应该正确对待未成年人,培养具有全面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瑞安市教师发展中心的何正跃老师作了《教师的权力与义务;依法执教、教书育人》主题报告,让大家明白了作为教育工作者,应该以身作则,作知法、守法的表率,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浙江师范大学教授,浙江思大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宋高初老师结合大量的实例向大家作了《与学校相关的法律条文解读和案例分析》,并对《校园伤害事故的预防及处理》作了具体阐述。通过对相关视频的剖析,指导教师们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正确地行使法律法规,正确处理突发事件,做到有法可依,减少不必的损失。

通过本次培训让教师们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又一次得到了思想和心灵的提升。

法律法规的培训总结篇十二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人对国家法律法规的认识,我们部门对职工进行了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让职工能更加直观的去解读新的安全生产法的内容,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这次培训由公司安保部领导作为主讲。以下就是这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统一组织全员以新安全生产法为主要内容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培训,使广大职工对其有了总体的认识。在以后安全生产管理上能有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二、以班组为单位,组织各个岗位人员进行了有重点、分层次地专题安全培训。

三、丰富学习形式,选择有针对性的ppt课件,提高广大职工的学习热情。将新《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旧对比表)作为重点学习材料,通过集中宣讲,播放幻灯片的形式进行深入学习。

四、利用了现场安全事故实例,来解读新安全生产法,并对职工工作作为一个警醒。

五、对职工进行一些现场应急事故的自救知识的讲解,让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碰到一些小的事故,能够及时的进行自救处理,降低事故的人员伤亡和损失。

六、通过培训后的考试测评成绩看,培训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今后工作中对新《安全生产法》应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此次培训,全体职工对新安全生产活动全面的认识与了解,安全意识得到了更进一步的提高。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在在深入学习、深刻理解新《安全生产法》的基础上,以新《安全生产法》为标准,对安全管理中的重点工作进行梳理,并严格依照新《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要求布置安排工作,确保现场施工过程安心管理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法律法规的培训总结篇十三

自党史教育开展以来,为提高教师的法律素养,明确教师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让青年教师在法律的规范内,开展好教育教学活动,11月23日,无锡市前洲中心小学特邀江苏神阙律师事务所胡一律师,对前洲辅导区1—5年级的青年教师作了主题为《学生伤害事件处理流程》的法律法规讲座。

培训中,胡律师以案说法,从相关系列法律法规对儿童权利、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生伤害事件处理流程、危机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述,引导教师要做具有良好师德师风的教师,要学会尊重学生的权利、学会正当管理、依法管理,正确处理好教师与家长的关系。

本次法律法规培训,使无锡市前洲中心小学全体青年教师提高了法律素养意识,明确了依法执教的重要性,提升了解决问题的能力,懂得了如何能够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保证学生安全,让法律法规不断警醒自己,使每一个孩子都能够在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中快乐成长。

法律法规的培训总结篇十四

1、对本次培训班的方式有哪些建议?本次培训班培训方式很好,三位讲师有两位采用了ppt演示,加大量案例讲解的方式进行了授课。建议以后的授课讲师都能使用ppt课件,在一开始提纲擎领的用一个思维导图或者结构大纲给我们一个整体的概念和思路,然后在逐步分层深入讲解,理解和记忆效果会更好。

2、对本次培训班三位老师有何评价?王玉梅律师讲课风格很大气,经验丰富,讲解深入浅出,能够很快的代入案例去学习理解《合同法》。李延梅律师讲课很认真,很注意细节,尤其是讲授的《劳动合同法》和我们人力资源的日常工作息息相关,所以理解接受的更快效果更佳。付樱律师讲课很鼓舞,上午先听完她的演讲,下午再听她讲授《公司法》,感觉很触动很受启发。深深的觉得我们如果有她一半的精神去学习去做事,就没有什么学不好的知识,没有做不好的工作了。

3、对本次授课的收获有哪些?收获确实良多,综合一下主要有三点。

1)对敬业乐业有了一个新的认知,同时明白了规避法律风险在日常的合同管理和人力资源工作中的重要性。

2)通过对《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和《公司法》的学习,进一步学习了很多法律条文的细节。从案例中加深了理解。

3)付樱律师的演讲从精神上深深的鼓舞和激励了我,让我明白只要肯学习永远都不会太晚,付律师七十多岁都可以做到的,对二三十岁的我们来说更没有资格说太难或者不行。

4、你单位存在的问题还有哪些?我们大多数员工对很多具体的法律法规的认识比较模糊,对规避法律风险的重要性没有明确的认识。

5、对下一轮的培训有哪些建议?建议以后能够多举行类似的法律法规培训,尤其是与我们工作相关的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税法等。并在上课过程中多穿插一些互动,活跃课堂气氛,更能提高学习的效率。

法律法规的培训总结篇十五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法律法规的培训总结篇十六

为进一步增强幼儿教师的法律法规意识,让老师们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6月2日下午,南湖区万舟幼教集团特邀幼儿园法律顾问、浙江凯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冯鑫来敏实园区开展教师职业道德与法规专题培训,来自万舟园区、文昌园区、敏实园区的近70名教师参加培训。

冯律师为老师们主讲了题为《学前教育的法律风险防范》的讲座。他围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学前教育的潜在法律风险、学前教育的法律环境、学前教育的法律风险行为等四个方面,为大家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老师们学会正确运用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自身的师德修养,牢记“立德树人、关爱幼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神圣使命。

冯律师结合当前一些极具代表性的新闻报道案例,深入浅出地就幼儿园教师应注意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细致讲解,用身边鲜活的事例,为大家敲响了警钟,指导老师们学会正确行使法律法规,在处理突发事件时要做到有法可依。

南湖区万舟幼教集团通过开展此次专题培训,让老师们在普及法律常识的同时,提高了在工作中学法、遵法、用法的能力,并在思想上牢固树立了道德防线,为今后职业生涯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老师们普遍感到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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