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家具的合同(精选14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2-02 04:04:22
采购家具的合同(精选14篇)
时间:2023-12-02 04:04:22     小编:HT书生

合同可以约束双方的行为,并规定了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在合同中,应该明确约定各方的权益和义务。请您在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人士。

采购家具的合同篇一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供需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家具业务,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制造厂家企业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确定,乙方保证产品所使用的所有油漆及胶水产品符合环保要求,通过国家或相关部门的检测。乙方提供的家具必须是现货、全新,符合货物要求的规格型号和技术指标。乙方对家具提供五年的保修期,保修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包修,且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二、技术标准:以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为技术、质量标准。

三、验收标准:货到现场安装完毕后开始验收,所供应的全部家具应符合客户的验收标准,结构无松动,规格、材质符合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结算价款。

四、交货时间:20xx年月日。

五、交货地点:

六、合同总额(5800):伍仟捌佰元整。

七、货物明细:货架20xx*600*20xxh。

八、付款方式:货物总款为人民币5800元。先付总款30%给乙方为定金,甲方在乙方交货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70%货物总款。

九、维护承诺:五年包修(备注:环保皮革坐具,麻绒坐具保修5年,真皮坐具5年保修。因家具泡水和高温、使用不当引起的开裂、鼓包、起皮与乙方无关。)。

十、包装、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若不能按时结算货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未按时结算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十二、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

十三、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合同附页、报价单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采购家具的合同篇二

甲方(苏宁):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方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合作共赢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确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合同签定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以上质量要求,若乙方所供产品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要求乙方替换或退货并收回有关支付的货款。

四、质量。

1、产品结构强度和耐久性应经得起时间检验,固定部件、零件不应出现松动,任何零部件不得有影响使用功能的磨损或变形。

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合同规定材料和第一流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经过正确安装和维护保养,在货物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损失负责。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件。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对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3、乙方在发货之前,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证书。但不应视为是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的最终定论。

质量证书应附有写明制造商检验的细节和结果的说明。

4、如果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甲方申请有关检测部门检验,并有权根据有关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立即向乙方提出索赔。

5、除甲方事先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

五、交货、延期交货与核定损失额。

1、交货时间为甲方向乙方下订货确认单后15天内按照甲方指定地点送货上门;

3、交货时,甲方如对货物的质量、型号等有异议,可以拒收货物。乙方如无地点存放,可要求甲方暂时托管或暂存。如由甲方暂时托管或暂存,不代表甲方接收或认可货物合格,暂存期间甲方不承担任何保管责任,该期间如果超过半个月,乙方需支付保管费用。

4、交货时或交货后的任何期限内,甲方如发现乙方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不符合相关标准,甲方均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未支付的款项,直到该质量问题得到解决。

5、甲方所定购货物,除乙方制造质量方面的原因和本合同的约定条款外,甲方不得无故退货。如甲方确需退货,双方另行协商。

六、货物运输及安装:

1、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甲方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运转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腐蚀、防震动磨擦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和长途运输。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

2、乙方应在包装材料醒目处书写收货人、收货地址、货物名称、编号。

3、乙方应于货物装载完成24小时内以传真通知甲方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和启运日期及预计到达目的地日期。

4、乙方应于异地货物交付验收完毕后24小时内向甲方传真甲方外地公司货物验收单。

5、乙方装运的货物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否则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6、如因交货地点现场准备工作不充分或卸货搬运必要条件欠缺导致搬运延误或组装完成延误,免除乙方相应责任。

7、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多收、错收货物,甲方有保管责任并尽快通知乙方收回货物,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是少收货物,乙方应及时为甲方补发货物。

七、付款:

1、甲方在收到乙方货物并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并核对无误后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付给乙方90%货款,6个月内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2、如系年度持续多批次交易,则采取压批滚动付款,即下批货到甲方仓库后结清上批货款,但以45个工作日为限,在下批货款未结时,上批货款结算时不留尾款。

3、如超过45个工作日未发生交易则采取第一种方式付款。

八、售后服务。

1、免费售后服务期(质保期)为年质保期内,如属质量问题,乙方免收零部件及维修费,超过年质保期,乙方只收零部件成本费,免收维修费。如属人为因素造成,乙方将酌情收取零部件成本费,如果双方中止合作,乙方仍应承担未到期的免费售后服务责任。如果乙方拒绝承担未到期的免费售后服务责任,甲方有权提出索赔要求。

2、在24小时内(乙方全国服务维修网点城市内)或4872到达现场并排除故障。

3、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在24小时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如乙方不能派出技术人员时,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更换,由此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

九、不可抗力。

1.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如:战争、水灾、地震以及双方同意的事件。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执行合同的期限将相应延长。

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一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同时必须在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递交有关政府部门的证明。如果不可抗力超过60天,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就合同的执行达成新协议。

十、违约责任。

(一)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时,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措施:

1、有权拒收货物,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由此产生的检验费、储存费、装卸费以及其它所有保管和维护被拒收货物所必需的费用。

2、有权根据货物劣质、损坏程度及甲方所受损失的范围要求乙方降低货物的价格。

3、有权将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部分换成与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性能相符的新部件,并要求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损失。

4、有权要求乙方根据交易总金额的10%承担违约金并从货款中扣款。

5、甲方采取以上措施应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不能作出答复的,应视为乙方同意接受了甲方采取的措施。

(二)如果货物规格和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缺陷),或用了不合适的原料或货物有内在质量问题,并且在乙方经过补救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情况下,乙方应全部免费退货,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当批交易金额10%的违约金。

十一、履约保证金。

1、当第一批货物到达甲方仓库后,甲方即无息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乙方的履约保证金由上一批货款充当。

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取得补偿。

3、当双方中止合作后,履约保证金万元由最后一笔货款充当,中止合作后如无质量问题6个月内无息退还,如遇质量问题则在处理完毕后相应顺延。

十二、索赔。

(一)如果乙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甲方已于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的情况时,乙方同意甲方拒收货物并把被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甲方,乙方承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缷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他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3、更换有缺陷的零件、整件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二)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15天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的15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一段时间内,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十三、合同终止。

(一)乙方不按照约定履行主要义务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均为违约。在乙方存在违约情况甲方通知后15日内乙方仍未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的,甲方可向乙方提出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二)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照约定交货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交货义务或者另行采购。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额外费用。

(三)当确认乙方无履约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本次交易金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对合同约定不明确的或者有修改、补充,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争议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采购家具的合同篇三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供需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家具业务,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制造厂家企业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确定,乙方保证产品所使用的所有油漆及胶水产品符合环保要求,通过国家或相关部门的检测。乙方提供的家具必须是现货、全新,符合货物要求的规格型号和技术指标。乙方对家具提供五年的保修期,保修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包修,且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二、技术标准:以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为技术、质量标准。

三、验收标准:货到现场安装完毕后开始验收,所供应的全部家具应符合客户的验收标准,结构无松动,规格、材质符合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结算价款。

四、交货时间:20xx年月日。

五、交货地点:

六、合同总额(5800):伍仟捌佰元整。

七、货物明细:货架20xx*600*20xxh。

八、付款方式:货物总款为人民币5800元。先付总款30%给乙方为定金,甲方在乙方交货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70%货物总款。

九、维护承诺:五年包修(备注:环保皮革坐具,麻绒坐具保修5年,真皮坐具5年保修。因家具泡水和高温、使用不当引起的开裂、鼓包、起皮与乙方无关。)。

十、包装、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若不能按时结算货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未按时结算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十二、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

十三、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合同附页、报价单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采购家具的合同篇四

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与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家私家具购买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二、供货日期: 从 年 月 日起至物品送完验收合格为止,期间送货以乙方通知时间为准(需提前三天通知)

三、质量要求:

1、甲方在乙方用货前提供货物样品,由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并负责产品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检测报告需提供给乙方存档。甲方供给乙方同样质量的产品。甲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

四、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方法:

1、交货方式: 所有货物由甲方送往甲乙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由甲方负责卸车。

2、交货地点:

3、结算方式: 预付30%订金,货到十五日内付款。关于货款问题,请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以下账号:

开户行: 账 户: 账 号:

五、经济责任:

(一)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并承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二)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应向甲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与运输部门的罚款。

4、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六、产品价格如需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变更。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七、不可抗力

甲方双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它

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到甲方将全部货品送齐经乙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3、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未有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期间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年 月 日

采购家具的合同篇五

本文是由采购合同频道为大家提供的《家具采购合同样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39)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生产、供货、运输、安装、维修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采购办公家具的在京及京外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下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招标文件”是指《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039)。

2.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f05039)。

3.合同的组成。

3.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1.1本合同条款。

3.1.2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1.3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3.1.4中标通知书。

3.1.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3.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协议承诺。

4.1甲方确认乙方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采购供应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

4.2如用户提出要求,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用户设计家具样式、制定采购需求。

4.3乙方按本合同向用户供货时应与用户签订供货合同,确定产品数量、质量要求、价格、服务等。

4.4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强制性环保要求,达到或高出“gb18580-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1-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4.5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优良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4.6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向用户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4.7乙方应接受由甲方组织的每年两次关于家具产品质量的检查,抽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4.8乙方应于每季度结束前七个工作日向甲方报送《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采购情况报表》。

5.违约责任。

5.1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向用户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1.2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户可向甲方投诉:

(2)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明显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

(3)乙方其它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三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的资格。

5.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3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5.4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乙方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7.2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

7.3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

8.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释。

9.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合同的终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至xx年7月31日。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1.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1.2.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11.2.4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11.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1.3.1经甲方查实,乙方设备设施或其它情况与投标文件严重不符的。

11.3.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11.3.3乙方向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4用户对乙方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

12.法律适用。

12.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权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3.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3.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4.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4.1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4.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通知。

15.1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5.2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15.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

16.合同修改。

16.1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16.2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至xx年7月31日。

17.2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本合同期满后,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与用户签订的供货合同,在其约定的合同期限内继续有效。

17.4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财政部备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xx年7月日xx年7月日。

采购家具的合同篇六

买方:签订地点:

卖方:签订日期:

供需双方经协商,就供方为需方提供办公家具(见明细)业务,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金额及供货情况说明:

见办公家具明细表,具体发货以需方传真件为准按期供货;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所供产品质量符合相关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三、交货地点:

发货至xxxxxxxxxxxxxxxxxxxx办公楼;

四、到达交货地点前所有杂运费的承担方式:

此价格为交货地点的到货价,之前所有运输事宜包括运杂费由供方负担;

五、验收标准、方法:

按照国家质量标准验收,采用外观检查方法;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公司所在地(xxx)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九、其他约定事宜: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年后没有质量问题付清保证金后合同自行失效。

十一、其他:

本合同含二份附件,分别是订单明细表、资质资料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供方(章):需方(章):

住所地:住所地: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家具的合同篇七

根据_________工作人员询价,经甲、乙双方协商,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清单附后)。

二、交货地点、交货日期、联系人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一)交货地点:普宜中心卫生院。

(二)交货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号之前按甲方指定地点装配完毕交付甲方。

(三)联系人:

(四)乙方在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前及到货验收前,货物的损毁、损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三、产品验收及安装:

(一)全部办公家具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以及样品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入库,甲乙双方需签字认可,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完毕。

四、付款方式

(一)毕节市七星关区普宜卫生院验收后在___日内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二)结算货款须持有效普通税务发票。

五、违约责任

(一)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

(二)合同签订后,如有一方违约自行终止合同,违约方以合同总价款的___%作为损失费,给对方赔偿,并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三)乙方不能交货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乙方所交产品质量(数量)达不到合同要求,乙方负责换货(补足差额部分)并承担换货(补足差额)所产生的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乙方不能交货处理。

(五)如出现欺诈、以次充好等行为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六、争议解决

若甲乙双方因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主各持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采购家具的合同篇八

甲方:

乙方:

为甲方购买家具等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确定如下事项: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酒店客房、餐饮、会议、办公等家具;共计人民币。详见货物清单表。乙方并提供部分家具样品或图片。

二、乙方须在年月日之前将送至甲方酒店,并负责运输、安装。

三、甲方对乙方所供家具产品于年月日之前按订购清单进行交接验收,验收完毕后甲方签字认可,今后不再产生异议。

四、付款方式:甲方现金支付或转账。同时此订购的家具,乙方只提供收据凭证。

五、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为人民币,在乙方送货到甲方酒店,甲方支付购货款的,余款甲方在个月内按比例付清。扣留10%货款为一年期质量保证金。

六、违约责任:

1、签订合同后,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支付定金,本合同自动失效,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供货到甲方酒店后,甲方未能按时支付约定货款,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将甲方支付定金作为乙方的赔偿。

3、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时间将全部家具运输、安装到位,如乙方不能履行,乙方向甲方支付总货款的,(计人民币:)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如甲方原因耽误供货时间,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要求;货物在运输、安装过程中损坏的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验收后,造成人为损坏时,由甲方负责。由于产品在路途运输中损坏等因素,个别产品更换延期时,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须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调换新的产品。

5、供货完毕后,甲方须按合同约定时间分期付款,未能及时付款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货款的滞纳金,滞纳金按每天500元支付,直到该货款付清时。

七、甲、乙双方必须严格认真地履行合同,如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或有关机关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修订,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采购家具的合同篇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与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家私家具购买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__。

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物品送完验收合格为止,期间送货以乙方通知时间为准(需提前三天通知)。

甲方在乙方用货前提供货物样品,由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并负责产品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检测报告需提供给乙方存档。甲方供给乙方同样质量的产品。甲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甲方送往甲乙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由甲方负责卸车。

2、交货地点:_____。

3、结算方式:预付30%订金,货到十五日内付款。关于货款问题,请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以下账号:

开户行:_____。

账户:_____。

账号:_____。

(一)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的违约金。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并承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二)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应向甲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的违约金。2、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与运输部门的罚款。

4、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甲方双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到甲方将全部货品送齐经乙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3、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未有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期间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

乙方(签字):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采购家具的合同篇十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

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就****宾馆订制家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人民币(大写):(小写)。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定金即:元。本合同立即生效。

2、产品完工后,送达甲方现场安装验收结束,支付乙方总货款%,即:元。

3、20xx年x月x日之前支付乙方总货款%,即:元。

4、余款:元,在年月日前付清。甲方不得以任何事宜拖延。

5、附注: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所有家具产品,在甲方未付清货款之前,其家具所有权归乙方。

1、交货日期:年月日(如特殊情况可双方议定)

2、交货地点:

1、所有家具款式、规格、颜色、材质均按样品为准,数量规格详见清单,无样品按图纸或按双方约定办理,经甲方经办人认可。

2、家具明细、数量详见清单。

七、质量承诺。

1、质量保证期限:保质期从双方验收签字认可后开始计算,时间为月。

2、保值期内,产品因乙方造成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三个工作日内,修理完善。如严重不堪使用,可限期乙方置换。

3、如产品视为甲方宾客人为损坏,乙方酌情收取相应费用。

1、逾期交货: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交货,造成甲方不能按期营业,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总货款1%赔付甲方损失。

2、乙方提供的产品,严重与先期提供的样品不符,甲方有权退货和要求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3、甲方根据双方约定付款方式,如逾期拖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每逾期一天,赔付约定支付款的1%给乙方。

4、如甲方未在约定最后期限支付乙方尾款,乙方有权举证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采购家具的合同篇十一

买方:____________(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公平、公正、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议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订购产品清单如下:

二、付款方式:

以上款项均以方式(转账支票、现金、电汇)支付,所有款项均按乙方规范名称支付。电汇和支票应填写乙方单位名和开票日期,所有款项均由乙方书面指定的财务人员(非业务经办人)收取,未经书面确认,甲方不支付款项,若乙方未按本条款约定而造成损失则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报价包含家具材料费、运费、安装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

甲方在向乙方付款之前,乙方需要开具等额的普通发票。

三、交货及验收:

交货地点:

交收货期:

验收按第五条有关规定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验收发现不合格的货物,甲方应提出书面异议,列明不合格的项目、数量及处理建议,对于验收后经双方确认为不合格的,乙方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予以修理或更换。

四、产品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产品质量必需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需方要求;

对于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经三次以上不能修复或双方确认无法修复时,乙方予以更换。对于甲方使用不当或自行拆迁、搬移而造成的产品损坏,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只收取材料费。乙方应作好安全管理工作,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工作人员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意外由乙方承担责任。

五、双方责任:

甲方未按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未付金额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

乙方在家具安装过程中,如家具在运输途中出现损坏、遗失,由乙方免费负责维修或按本合同要求免费重新制作。

六、免责条款:

若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包括天灾、意外事故、交通运输、政府法令等特殊客观事件)原因造成不能及时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免除相应责任。

七、因执行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合同执行期内,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共____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家具的合同篇十二

乙方:

甲方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xx-xx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azb08005)在国内组织了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 (乙方) 为 第 包 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直属机关xx-xx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azb08005)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协议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它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 “协议”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协议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协议部分的所有其它文件。

1.2“服务”是指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办公家具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用户”是指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各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它组织。

1.6“附件”是指与本协议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招标文件”是指中共中央直属机关xx-xx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azb08005)的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本协议条款仅适用于中共中央直属机关xx-xx年度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azb08005)。

3.1 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条款

(2)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形成协议的其它有关文件

3.2 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1 甲方确认乙方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xx-xx年度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

4.2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承诺为采购人提供办公家具供应安装及有关服务。

4.7 采购人采购办公家具时,乙方应当根据投标文件向采购人提供产品报价;

知甲方,以方便甲方向采购通知。

4.10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0.1甲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和采购人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3)因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给甲方或采购人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受理采购人对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行为的投诉。如投诉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并按5.7.1条款规定给予处理。

(5)甲方对采购人采购货物费用的拖欠不承担任何责任。

4.10.2甲方的义务

负责协调乙方与用户在定点服务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解决和处理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

4.11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1.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采购人提出的除办公家具供应安装及有关服务以外的不合理要求。

(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采购人在办公家具供应安装及有关服务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4.11.2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采购人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3)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按照本协议及与采购人签订的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开展业务,保证不发生质量问题。

(4)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否则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对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家具供应安装及有关服务业务,做到优先服务,优先免费送货。

(6)在本项目定点采购有效期内,乙方《投标文件》投标产品的投标报价是最高限价,不得向上调整,如果有效期内向下调整投标报价,不得降低在投标时承诺的服务质量。

5.1 乙方所提供的售后服务和维修与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和声明不符合,应当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在报经财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对乙方提出警告直至解除协议。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建议财政主管部门取消乙方今后1-3年内参加中共中央直属机关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5.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合同的,向采购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的;

5.1.2因乙方原因影响供货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

5.1.3采购人所反映的某一定点供应商经查实的违规行为达到二次(含二次)以上的。违规行为包含并不限于以下情况:

(3)乙方将合同产品的货物转包或分包给他人;

(4)乙方其它违反协议规定的行为。

5.1.4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名单。

5.2 因产品质量给甲方或用户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1 协议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协议时,履行协议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 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 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 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或终止协议的协议。

7. 保密条款

7.1 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协议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7.2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协议之

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8.1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8.2 本协议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协议的诠释或解释,本协议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日历日”。

8.3 对本协议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9.1 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日历日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9.2 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9.3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协议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10.1 本协议所述的“定点采购资格期限”为1年,从xx年4月1日到xx 年4月30日。定点采购资格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除本协议明确约定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的情形之外,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0.2 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1)本协议正常履行完毕;

(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3)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4)一方依据本协议规定单方解除协议;

(5)一方不履行协议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协议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协议终止。

本协议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2. 权利的保留

12.1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它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它权利或追究其它责任的放弃。

12.2 如果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效力的,本协议其它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协议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协议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2.3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协议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协议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3.1 协议书写应用中文简体。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协议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简体书写。

13.2 除协议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4. 通知

14.1 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4.2 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传真号: 传真号:

账 号: 账 号:

14.3 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

15.1 对于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协议修改书,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15.2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 协议生效

16.1 除非协议中另有说明,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即开始生效。

16.2 本协议中的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3 本协议的定点采购资格期限届满后,在定点采购资格期限内乙方与采购人签订的供货合同,在其约定的合同期限内继续有效。

16.4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财政部备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5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家具的合同篇十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39)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生产、供货、运输、安装、维修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采购办公家具的在京及京外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下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招标文件”是指《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039)。

2.1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f05039)。

3.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1.1本合同条款。

3.1.2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1.3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3.1.4中标通知书。

3.1.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3.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1甲方确认乙方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采购供应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

4.2如用户提出要求,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用户设计家具样式、制定采购需求。

4.3乙方按本合同向用户供货时应与用户签订供货合同,确定产品数量、质量要求、价格、服务等。

4.4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强制性环保要求,达到或高出“gb18580-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1-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4.5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优良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4.6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向用户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4.7乙方应接受由甲方组织的每年两次关于家具产品质量的检查,抽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4.8乙方应于每季度结束前七个工作日向甲方报送《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采购情况报表》。

5.1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向用户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1.2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户可向甲方投诉:

(2)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明显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

(3)乙方其它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三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的资格。

5.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3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5.4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7.1乙方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7.2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

7.3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1本合同有效期至xx年7月31日。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1.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1.2.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11.2.4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11.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1.3.1经甲方查实,乙方设备设施或其它情况与投标文件严重不符的。

11.3.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11.3.3乙方向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4用户对乙方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

12.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3.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3.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4.1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4.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1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5.2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15.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

16.1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16.2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1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至xx年7月31日。

17.2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本合同期满后,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与用户签订的供货合同,在其约定的合同期限内继续有效。

17.4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财政部备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采购家具的合同篇十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2 、等风险因素(包括油费上涨),因此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结算时不再调整。

3、数量如有变动,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在维持本合同单价不变的基础上,按乙方求将增加的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最终数量以乙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的产品签收单上所列数量为准。

第二条质量标准:

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b2385―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标准,且外观特征符合甲方所提供的图纸设计,甲方保证有家具为全红木家具,均用大叶紫檀木芯材(无白边)制作。

第三条付款方式:

定货时,乙方付定金壹万元,余款由银行下款至指定账户。

第四条交付方式和日期:

甲方送货,乙方提货,运费由甲方承担。货物应在自乙方支付预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内交付至乙方指定地点。运输途中(包括卸货过程中)如有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修复、调换及补足。

第五条货物验收:

甲方应在交货时督促并协助乙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若验收合格,双方签字并盖章。若验收不合格或乙方对产品质量、规格、型号、数量等有异议,或发现货物发生毁损的,甲方应在乙方限定时间内无偿补齐或更换。本条款所指验收仅指非专业人员通过外观观察及清点数量所能发现的数量短缺及坏,不包括内在质量问题。

第六条双方责任:

1、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期超过10天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返还预付款。若甲方在交付货物时出现货物损毁、数量短缺、外观瑕疵和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及时更换补足。若货物交付乙方后出现质问题和其他验收时无法从数量、外观特征上发现的问题的,甲方应当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就货物的日常维护和注意事项尽到说明义务,因甲方未尽到相关义务导致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造成货物损毁的,甲方应承担乙方的所有损失。

第七条保修和售后服务:

货物保修期为两年,乙方提货后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修理或更换,甲方逾期不予修理或更换的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甲方修理不合格或无法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6895841.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