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总结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思考和理解一段时间内发生的事情。总结时可以借鉴他人的经验和观点,但要有自己的独立思考。推荐阅读下面这篇总结范文,对于总结写作有一定的启发。
法律法规的培训总结篇一
为有效保障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内容的精辟概括,其核心是依法办事。
(1)有法可依是确立和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有法可依主要是解决立法问题,为调整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和建立社会主义民主的社会秩序制定明确的、具体的、可操作的法律规范,提供切实可行的行为准则。
(2)有法必依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中心环节。有法可依的目的要做到有法必依,即要求全体社会成员依照法律规范的要求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3)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切实保证,这是在强调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的基础上,对于那些无视法治、践踏法治和以身试法的违法行为和违法者加强监督管理和法律制裁的必要措施。
答题要点:行政处罚的程序可以分为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
1、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适用于当场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形。法律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填写预定格式、编有编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2、一般程序。
除了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以外,其他行政处罚当适用于一般程序。行政机关载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合法证件。询问或者检查时应当制作笔录。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当审查调查结果,酌情分别作出决定:
(1)确有应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4)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支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述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3、听证程序。
听证程序是在对较重的行政处罚实施前适用的一种程序。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较大多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程序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执行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
(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会公开举行;
(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委托1~2人代理;
(7)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决定。
答题要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主要责任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必须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答题要点: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一下条件,依法申请领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
(1)符合当地产业结构规划;
(2)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经过批准;
(3)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的距离;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
(6)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7)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8)特种作业人员经过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9)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10)厂房和仓库的设计、结构和材料以及防火、防爆、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11)生产设备、工艺符合安全标准;
(12)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14)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15)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答题要点:
(1)消防规划;
(2)安全位置;
(3)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
(4)公众聚集场所和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
(5)有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6)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安全管理;
(7)消防产品和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管理;
(8)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
答题要点:
(1)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责划分,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九条关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施工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和专项监督管理分别做了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建设施工许可;
(3)日常监督检查措施。
法律法规的培训总结篇二
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治理,规范执业行为,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保证医疗服务安全。
根据我院《20xx年法律法规培训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我院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了医务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活动。
学习活动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健全组织,不断优化服务。
卫生系统学习法律法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治理,依法执业,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安全。我院在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言行,以人为本,积极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努力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此次活动已被我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为了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专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刘伟同志亲自担任组长,并且明确各科室主任为科室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院科两级普法网络。医院领导班子带头依照医院拟定的培训计划,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并在学习活动中交流学习体会,从而增强医务人员处理诊疗工作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积极准备,扎实开展,提高法律意识。
我院的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对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医院还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同时,还将医院感染管理的有关内容穿插到整个培训计划中,在提高医院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同时,与涉及医疗安全的知识同步学习,进一步增强全员的医疗安全意识。
与此同时,我院还把卫生法律法规培训与医疗工作同规划、同落实、同考核,保证将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落到实处。我院于10月13日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了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率为100%。通过组织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不仅使全体医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有了更深的印象,而且也充分反映了全院广大职工的学习成效。
三、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强化医院治理。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活动与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紧密结合,互相促进,成效显著。通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医护员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治安防范意识,使更多的医务人员成为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法律知识丰富的人员,不断地强化了医院管理,使院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
现如今全院职工自觉运用法纪知识进行医疗诊疗工作,在日常事务中依法行政,依法处理医疗纠纷,未发生过违法行医行为,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并且未发现医务人员收受、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以及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收入。近年来,医院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地对门诊和住院病人进行满意度调查、出院病人电话号码回访、聘请院外行风监督员等措施,我院的医疗服务总满意度一直保持在97%以上,从而使医院赢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在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中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推动新一轮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坚持卫生普法与卫生法制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关安排部署,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深入开展卫生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加大对卫生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力度,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食品等健康安全产品为重点,加强卫生综合执法能力,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大力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治理,加强对医疗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打击无证行医,保障医疗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推广典型等方法,把卫生行业管理纳入法制轨道。通过卫生法制教育,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行医,进而推动卫生系统法治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一、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监督执法法律法规,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能力。为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六五”普法精神,继续加强卫生执法普法工作,提高卫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全民卫生法律意识,卫生执法监督所20xx年5月23日上午在所办公室召开“六五普法”及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启动会。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动员安排,并提出我所“六五”普法的工作目标,要求全所职工通过相关卫生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意识和能力。20xx年5月—10月,利用工作空闲时间对全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办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共集中学习了14次;对全县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发放培训资料50份;对公共场所服务对象进行公共场所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发放培训资料100份。
二、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以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为重点,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各种公共法律和专业法律,做到知法、用法、守法,依法执业。对全县医疗机构负责人、卫生协管员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通过培训,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卫生协管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素质都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从业人员普法教育。对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医疗机构等管理相关人深入开展以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加强社会公众普法教育。通过“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专题活动,大力宣传学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食品安全法》等,提高广大人们群众对法律法规的认识。
五、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设想。
为贯彻落实卫生局《关于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落实我院《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保证医疗服务安全,我院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开展了医务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活动。此次活动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提高全院职工的认识,坚持抓落实求实效,使全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现将我院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总结如下:一、此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明确,普法的目标是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治国方略。卫生系统学习法律法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管理,依法执业,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安全。在全社会“四五”普法教育活动带动下,我院在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言行,积极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努力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此次活动已被我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为了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院长亲自担任组长,并且明确科主任为科室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院科两级普法网络。医院领导班子带头组织学习院内定期安排的法律知识学习,并在学习活动中交流学习体会,增强班子成员处理医院工作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此次活动确保了经费到位,从不打任何折扣,宁可其他方面节省一点,也要保证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正常进行,使卫生法律法规书籍达到人手一册。
三、此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内容丰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对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医院还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
四、此次活动作为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医疗工作同规划、同落实、同考核,保证将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落到实处。我院于10月13日对全体医务人员开展了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通过这次考试,不仅使全体医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有了更深的印象,而且也充分反映了前一阶段学习的成效。
五、如今院领导自觉运用法纪知识指导行政和医疗管理工作。在日常事务中依法行政,依法处理医疗纠纷,未发生重大违法行政行为,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并且未发现医务人员收受、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以及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收入;药房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各功能科室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未出现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的情况;院内财务科室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没有设立帐外帐、“小金库”等;防疫科消毒、灭菌、隔离等制度齐全。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地对门诊和住院病人进行问卷调查、出院病人问卷函调、聘请院外行风监督员等措施,对以上工作成效也有很大的巩固作用。
法律法规的培训总结篇三
一、进一步加强上岗法律培训。根据《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申领《省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须全部参加市统一组织的行政执法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申领条线部门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根据各上级条线单位规定进行上岗法律培训。
二、进一步强化日常法律培训。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的时间、期限、内容和方式,执法部门的培训计划每年年初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法制机构负责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6天,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9天。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方可向法制机构申请《省行政执法证》年度注册。
三、进一步明确法律培训内容。
一是加强行政法知识学习,既包括依法行政理论、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公共行政法知识,也包括部门专业法律知识、调查取证技巧、法律规范适用、执法文书制作和执法道德规范等专业法律知识。
二是加强新颁布或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包括、市政府出台的有关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等重要政策文件。
三是加强与行政相对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条例和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内容。
四、进一步提高培训考核质量。
一是提高培训考核水平。建立相对稳定的培训师资队伍,制定法律知识培训大纲,对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要逐步做到统一教材、统一题库,统一培训考核工作标准和要求。执法人员实践技能培训要突出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完善信息管理机制。为每一位执法人员建立个人电子档案,统一执法人员培训考核信息录入、保存和使用标准,记录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情况,并作为行政执法证件年度注册的重要依据。
三是创新培训考核手段。抓住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建设契机,完善网络培训考核平台,逐步实现网上培训、模拟练习、在线考试考核,对培训计划、培训教材、考核安排、考核题库、考核结果等实行电子化统一管理。
四是有效运用培训考核结果。把培训考核结果与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和绩效考核结合起来,与执法人员考评、奖惩和任职晋升结合起来。
五是要加强考核后续监督。监察、人事和法制机构要通过明察暗访、年度考核、法制监督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切实纠正违法、不当的执法行为。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要及时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教育。
五、进一步丰富法律培训方式。既可以采用集中培训的形式,也可以采用巡回培训、专题培训或者以会代训、以赛促训、案例研讨、自学等形式,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要多采用小批量、多批次的培训方式,缩小培训班的规模,减少因参加培训对正常执法工作的影响。探索建立与有能力的第三方专业培训机构合作的新机制。要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组织全市政府法制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制专业学历教育的通知》(府法〔〕10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法律专业学历教育,至年底全市45岁以下的执法人员50%达到法律大专水平。
六、进一步严格法律考试要求。高度重视考试考核工作,未参加培训或者培训时间不够的,不得参加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内容要覆盖到培训有关的所有法律知识和政策文件,做到不简化、不遗漏、不走过场。杜绝考前划重点、弄虚作假等现象,严肃考试考核纪律。
年关将近,又到了铺天盖地写总结的时候,为济世救人,笔者特将访遍名师学来的年终总结秘笈奉献出来,希望能给各位同仁以启迪。
要点一:篇幅要够长
要想做到篇幅长,除了下苦工夫狠写一通外,还有一个捷径可走——字大行稀。即把字号定位在“三号”以上,尽量拉大行间距,但不可太过,否则会给人一种“注水肉”的感觉。
要点二:套话不可少
如开头必是“时光荏苒,2004年很快就要过去了,回首过去的一年,内心不禁感慨万千……”结尾必是“新的一年意味着新的起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决心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或是“一定努力打开一个工作新局面”。
要点三:数据要直观
如今是数字时代,故数据是多多益善,如“业务增长率”、“顾客投诉减少率”、“接待了多少来访者”、“节约了多少开支”、“义务加班多少次”、“平均每天接电话多少个”、“平均每年有多少天在外出差”、“累计写材料多少页”等等。
要点四:用好序列号
序列号的最大好处是可以一句话拆成好几句说,还能几个字或半句当一句,在纸面上大量留白,拉长篇幅的同时,使总结显得很有条理。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层层排序,严格按照隶属关系,不要给领导留下思路不清晰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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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的培训总结篇四
作为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满怀着对前途的信心,对事业的渴求,对理想的抱负,即将迎来就业的季节。当我们静下心来时,都不可不面对一个严肃的问题:不论是用人单位录用新员工,还是大学毕业生等其他求职者成功进入了新单位,都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劳动合同的签订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先学会如何签订以及如何签好劳动合同,为以后劳动争议的发生减少隐患,保护自己的权益。
如何了解,通过什么方式了解,怎么样才能迅速的提高认识,我想最好的办法就是学习《劳动合同法》,学习劳动法,可以增长我们的知识理论和社会见识,为以后走上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以下就是我学习后的对《劳动法》的认识与理解。
社会主义社会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社会变革充满活力,但也带来不少矛盾和问题。如:在劳动关系中,不签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者随意离岗,劳资双方冲突不断加剧,农民工的权益受剥夺、受侵犯等。而《劳动合同法》颁布与实施,恰恰总结了我国的立法经验,借鉴国外的成熟做法,开门立法,解决了劳动关系中的这些突出问题。所以,它是一部切合实际的好法。对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劳动合同法明确了保护劳动者的价值取向,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关系双方主体经济地位的不平等决定了立法必须给予劳动者倾斜保护。劳动合同法旗帜鲜明地规定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在具体内容中强化了对劳动者保护的力度,如针对实践中事实劳动关系大量存在的现状,劳动合同法强调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要求,并加大了用人单位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针对合同短期化现象严重的情况,劳动合同法扩大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适用情形,力图通过法律的规范和引导促使更多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适用,从而实现劳动关系的长期稳定;针对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细化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和程序,加强了对劳动者解雇的保护;针对违约金条款滥用的现象,劳动合同法限定了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范围,仅在服务期条款和竞业限制条款中可以适用违约金。劳动合同法充分体现了劳动法的社会法特性,符合倾斜保护劳动者的理念,它的实施对于保护劳动者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其次,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利于减少劳动纠纷,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规范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内容,通过规范双方的行为,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能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以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不仅明确保护劳动者,也同样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如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维护良好的竞争秩序,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其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为了让用人单位充分行使经营自主权,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权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通过规范劳动关系双方的行为,达到“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终极目标。
劳动合同法通过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谐社会要靠全社会共同建设,劳动关系和谐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劳动合同法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规范双方的行为,有利于劳动关系双方和谐相处,以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法律法规的培训总结篇五
俗语道:“五月天,孩儿面,。”刚刚还是艳阳高照,转眼间就下起了绵绵细雨。迎着入夏时节的绵绵细雨,我们又一次迎来了新的培训。培训是由市局法规处的杨正中处长主讲,这次培训与往日的不同,既不是讲枯燥的法条,也不是说技能的演练,而是谈“如何维护烟草专卖体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一、端正工作态度,努力工作,多向先进同志
学习
,取长补短,争取早日成为先进份子中的一员。三、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视行业为己家,不做有损于行业利益的事。
以上是本人的小小体会,我会努力做到。
法律法规的培训总结篇六
为扎实推进法制建设工作,20xx年我部按照“六五”普法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今年区法制建设工作的要点,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法制建设工作,依法管理各项事务。现将我部20xx年法制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我部把法制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韩瑞碧为组长,其他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工作运行机制,明确了法制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将重点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
(二)健全制度,加强学习。
区委统战部将“六五”普法中本年度的学习内容,纳入部内学习计划。一是组织全体职工进行法制讲座;二是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教育;三是要求从事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的干部重点学习法律、法规;四是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区普法学习和考试;五是认真学习我区“六五”普法的相关文件精神。
(三)畅通渠道,强化宣传。
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举办民族宣传周活动,精心制作了宣传展板,深入街、镇、社区,图文并茂地向市民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三是利用机关干部会组织干部学法和法律知识辅导,强化宣传意识。
(四)保障经费,纳入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法制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保障法制建设各项工作经费开支,安排了相应的工作经费,并纳入“六五”普法计划内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法制建设工作宣传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干部学法、用法、执法意识和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我们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细化措施,抓好落实,着力在信息收集、信息报送、深入开展学法培训、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管理上狠下功夫,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深入扎实推进。
法律法规的培训总结篇七
总结会上,院领导对金沙县中医院沙土分院金沙县沙土镇卫生院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培训情况同各科室负责人共同作了讨论。
金沙县中医院沙土分院金沙县沙土镇卫生院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培训总结会会议记录会议时间:会议地点:
主持单位:主持人:记录人:参会人员:缺席人员及原因:
法律法规的培训总结篇八
抓好在校学生法制教育,使他们从小就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树立起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意识,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关系到科教兴国战略、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教育强县的顺利实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后继的重大问题,是关系到培养什么样接班人的重大问题。
因此,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项紧迫的、长期的重要任务,我们要求各校要站在科教兴国、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教育强县的宏伟目标,从落实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出发,在总结以前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法制教育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的议事日程,做好总体规划和分年度计划,合理安排教育内容,做到法制教育始终不断线,抓紧抓好,精心组织实施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检查,针对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我校紧密结合全县“四五”普法近期目标,把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摆上重要位置,突出“三个”重点,提出“六项要求”,全方位展开工作。
“三个重点”。一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加强法制建设的指示精神、“四五”普法规划要求,以开展法制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为重点,积极主动的密切配合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和作用,按照《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二是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使学生在校期间懂得并掌握公民应知必会的基本法律常识。以中学思想政治课教材中有关法律基本知识为基础,充分利用“四五”普法专用的《中学生法制教育读本》等普法教材,重点普及《宪法》、《国旗法》、《义务教育法》、《教育法》、《刑法》,侧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交通法规、治安条例、禁毒(烟)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法规等与青少年学生生活、成长密切相的关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同时,经常开展《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礼仪常规》的行为教育。三是系统内行政干部、教师,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不断增强法制观念,着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治校方式和治教方式的转变,深入学习、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做到灵活自如的学法、用法、教法,自觉维护法制的统一与权威。
法律法规的培训总结篇九
20xx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举办了各部门负责人培训。会上,公司总经理韩百开同志通报了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法律知识,主要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行业相关业务知识。
沈涛律师在这次培训中结合图文、影像详细讲解了相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比较生动,易学易懂,还通过现场提问、解答、讨论、互动方式,以更好地提高我们从事餐饮服务人员的法律意识,深化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我们食品安全业务的管理水平,通过这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使我们全体从业餐饮服务人员。查中发现的问题,并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制度以提高自身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加强市场各门店的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的监管。更深层次的了解这个特殊行业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依法经营,守法经营,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从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承担起我们应尽的义务,承担起社会赋予我们重大责任。
20xx年08月20日。
法律法规的培训总结篇十
活动中,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使广大党员群众纷纷参加到民族宗教法制教育中来;通过宣传宗教政策法律法规,普及民族宗教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提高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通过次此活动大家一致认为,通过广泛教育,不断丰富了广大干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了驾驭和解决民族问题的能力;提高了各族群众民族团结进步意识和政策法律意识,增强了各族群众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法律法规的培训总结篇十一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治理,规范执业行为,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保证医疗服务安全。根据我院《20xx年法律法规培训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我院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了医务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活动。此项活动从强化组织医务人员入手,提高全院职工的认识,坚持抓落实求实效,使全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现将我院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总结如下:
卫生系统学习法律法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治理,依法执业,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安全。我院在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言行,以人为本,积极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努力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此次活动已被我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为了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专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刘伟同志亲自担任组长,并且明确各科室主任为科室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院科两级普法网络。医院领导班子带头依照医院拟定的培训计划,进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并在学习活动中交流学习体会,从而增强医务人员处理诊疗工作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我院的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对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医院还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同时,还将医院感染管理的有关内容穿插到整个培训计划中,在提高医院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同时,与涉及医疗安全的知识同步学习,进一步增强全员的医疗安全意识。
与此同时,我院还把卫生法律法规培训与医疗工作同规划、同落实、同考核,保证将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落到实处。我院于10月13日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了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率为100%。通过组织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不仅使全体医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有了更深的印象,而且也充分反映了全院广大职工的学习成效。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活动与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紧密结合,互相促进,成效显著。通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医护员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治安防范意识,使更多的医务人员成为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法律知识丰富的人员,不断地强化了医院管理,使院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
现如今全院职工自觉运用法纪知识进行医疗诊疗工作,在日常事务中依法行政,依法处理医疗纠纷,未发生过违法行医行为,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并且未发现医务人员收受、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以及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收入。近年来,医院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地对门诊和住院病人进行满意度调查、出院病人电话号码回访、聘请院外行风监督员等措施,我院的医疗服务总满意度一直保持在98%以上,从而使医院赢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虽然我院的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照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继续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对照标准,结合我院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我院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法律法规的培训总结篇十二
我院为了加强全院医务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提高法律法规掌握和应用能力,在工作中很好的应用法律法规的武器来保护病人,保护自己,更好的、更有效的完成本职工作,医教科组织职能科室和相关人员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法律法规的讲解和学习,从而提高了临床医师们的法制观念,能够更好的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学习的内容有:
(1)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及处理程序;
(2)《处方管理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4)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5)法律法规(医疗核心制度的考核);
此次培训参加人数245人,需要考核的人数是270人,(值班人员除外)此次培训达到90%以上,使培训人员提高了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从诸多方面得到了启迪,此次培训收到良好的效果。培训合格率达到了100%。
良好的效果。培训合格率达到了100%。
法律法规的培训总结篇十三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法律法规的培训总结篇十四
为贯彻落实公司“普及法规知识、增强法制意识、防范法律风险、构建法治文化”的主题活动,质量部以贴近实际、贴近工作为原则,学习部门相关的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做到熟知熟会。质量部坚持以“学用结合、普治共举”为指导思想,开展了部门人员相关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活动,使质量部全员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此次学习了与药品生产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有《药品管理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专利法》、《新药审批办法》、《新药保护和技术转让的规定》、《药品行政保护条例》、《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等。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律观念、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使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
品读法律法规条文,觉得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但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质量监督工作中能够及时地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但对问题整改和跟踪落实不到位;质量检测工作能够按照质量标准对原辅料和产品进行检验,但对检验的理解不够深入,检验中出现的问题不够快速有效地解决;产品注册申报工作中所需时间过长,注册准备工作不够充分,资料整理不够严谨。药品法律法规为我们的药品质量提供了保障。时刻警醒自己,各种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日常监督是否准确,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规范管理。做到法律法规时常学,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做到知法守法,提供更优质的质量管理服务。
通过开展药品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部门员工的药品相关法律法规意识,进一步强化了质量管理,使部门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虽然在本次药品法律法规学习活动中做了相当多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有一些不足之处,我们将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继续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学用结合、普治共举”为指导思想,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把药品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工作长久地延续下去。
法律法规的培训总结篇十五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第四十八条。
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适用本法规定的,自治机关可以根据本法的原则,结合民族自治地方的特点,制定变通或者补充规定,依照法定程序报省、自治区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
第四十九条。
本法自一九八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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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的培训总结篇十六
为帮助教师了解教育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依法执教意识,近日,我市举行了“依法执教,教书育人”中小学教师法律法规主题培训活动,来自我市中小学的200余名教师参加了本次培训活动。
培训过程中,杭州师范大学教授赵春华老师从法的角度解读了未成年人的权利和义务,并运用大量的材料阐述了未成年人犯罪类型与预防措施。作为教师,应该正确对待未成年人,培养具有全面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瑞安市教师发展中心的何正跃老师作了《教师的权力与义务;依法执教、教书育人》主题报告,让大家明白了作为教育工作者,应该以身作则,作知法、守法的表率,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浙江师范大学教授,浙江思大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宋高初老师结合大量的实例向大家作了《与学校相关的法律条文解读和案例分析》,并对《校园伤害事故的预防及处理》作了具体阐述。通过对相关视频的剖析,指导教师们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正确地行使法律法规,正确处理突发事件,做到有法可依,减少不必的损失。
通过本次培训让教师们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又一次得到了思想和心灵的提升。
法律法规的培训总结篇十七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人对国家法律法规的认识,我们部门对职工进行了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让职工能更加直观的去解读新的安全生产法的内容,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这次培训由公司安保部领导作为主讲。以下就是这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统一组织全员以新安全生产法为主要内容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培训,使广大职工对其有了总体的认识。在以后安全生产管理上能有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二、以班组为单位,组织各个岗位人员进行了有重点、分层次地专题安全培训。
三、丰富学习形式,选择有针对性的ppt课件,提高广大职工的学习热情。将新《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旧对比表)作为重点学习材料,通过集中宣讲,播放幻灯片的形式进行深入学习。
四、利用了现场安全事故实例,来解读新安全生产法,并对职工工作作为一个警醒。
五、对职工进行一些现场应急事故的自救知识的讲解,让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碰到一些小的事故,能够及时的进行自救处理,降低事故的人员伤亡和损失。
六、通过培训后的考试测评成绩看,培训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今后工作中对新《安全生产法》应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此次培训,全体职工对新安全生产活动全面的认识与了解,安全意识得到了更进一步的提高。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在在深入学习、深刻理解新《安全生产法》的基础上,以新《安全生产法》为标准,对安全管理中的重点工作进行梳理,并严格依照新《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要求布置安排工作,确保现场施工过程安心管理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法律法规的培训总结篇十八
1、对本次培训班的方式有哪些建议?本次培训班培训方式很好,三位讲师有两位采用了ppt演示,加大量案例讲解的方式进行了授课。建议以后的授课讲师都能使用ppt课件,在一开始提纲擎领的用一个思维导图或者结构大纲给我们一个整体的概念和思路,然后在逐步分层深入讲解,理解和记忆效果会更好。
2、对本次培训班三位老师有何评价?王玉梅律师讲课风格很大气,经验丰富,讲解深入浅出,能够很快的代入案例去学习理解《合同法》。李延梅律师讲课很认真,很注意细节,尤其是讲授的《劳动合同法》和我们人力资源的日常工作息息相关,所以理解接受的更快效果更佳。付樱律师讲课很鼓舞,上午先听完她的演讲,下午再听她讲授《公司法》,感觉很触动很受启发。深深的觉得我们如果有她一半的精神去学习去做事,就没有什么学不好的知识,没有做不好的工作了。
3、对本次授课的收获有哪些?收获确实良多,综合一下主要有三点。
1)对敬业乐业有了一个新的认知,同时明白了规避法律风险在日常的合同管理和人力资源工作中的重要性。
2)通过对《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和《公司法》的学习,进一步学习了很多法律条文的细节。从案例中加深了理解。
3)付樱律师的演讲从精神上深深的鼓舞和激励了我,让我明白只要肯学习永远都不会太晚,付律师七十多岁都可以做到的,对二三十岁的我们来说更没有资格说太难或者不行。
4、你单位存在的问题还有哪些?我们大多数员工对很多具体的法律法规的认识比较模糊,对规避法律风险的重要性没有明确的认识。
5、对下一轮的培训有哪些建议?建议以后能够多举行类似的法律法规培训,尤其是与我们工作相关的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税法等。并在上课过程中多穿插一些互动,活跃课堂气氛,更能提高学习的效率。
法律法规的培训总结篇十九
为进一步增强幼儿教师的法律法规意识,让老师们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6月2日下午,南湖区万舟幼教集团特邀幼儿园法律顾问、浙江凯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冯鑫来敏实园区开展教师职业道德与法规专题培训,来自万舟园区、文昌园区、敏实园区的近70名教师参加培训。
冯律师为老师们主讲了题为《学前教育的法律风险防范》的讲座。他围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学前教育的潜在法律风险、学前教育的法律环境、学前教育的法律风险行为等四个方面,为大家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老师们学会正确运用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自身的师德修养,牢记“立德树人、关爱幼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神圣使命。
冯律师结合当前一些极具代表性的新闻报道案例,深入浅出地就幼儿园教师应注意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细致讲解,用身边鲜活的事例,为大家敲响了警钟,指导老师们学会正确行使法律法规,在处理突发事件时要做到有法可依。
南湖区万舟幼教集团通过开展此次专题培训,让老师们在普及法律常识的同时,提高了在工作中学法、遵法、用法的能力,并在思想上牢固树立了道德防线,为今后职业生涯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老师们普遍感到受益匪浅。
法律法规的培训总结篇二十
为贯彻落实卫生局《关于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落实我院《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保证医疗服务安全,我院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开展了医务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活动。此次活动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提高全院职工的认识,坚持抓落实求实效,使全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现将我院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总结如下:
一、此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明确,普法的目标是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治国方略。卫生系统学习法律法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管理,依法执业,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安全。在全社会“四五”普法教育活动带动下,我院在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言行,积极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努力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此次活动已被我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为了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院长亲自担任组长,并且明确科主任为科室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院科两级普法网络。医院领导班子带头组织学习院内定期安排的法律知识学习,并在学习活动中交流学习体会,增强班子成员处理医院工作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此次活动确保了经费到位,从不打任何折扣,宁可其他方面节省一点,也要保证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正常进行,使卫生法律法规书籍达到人手一册。
三、此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内容丰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对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医院还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
四、此次活动作为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医疗工作同规划、同落实、同考核,保证将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落到实处。我院于10月13日对全体医务人员开展了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通过这次考试,不仅使全体医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有了更深的印象,而且也充分反映了前一阶段学习的成效。
五、如今院领导自觉运用法纪知识指导行政和医疗管理工作。在日常事务中依法行政,依法处理医疗纠纷,未发生重大违法行政行为,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并且未发现医务人员收受、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以及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收入;药房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各功能科室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未出现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的情况;院内财务科室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没有设立帐外帐、“小金库”等;防疫科消毒、灭菌、隔离等制度齐全。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地对门诊和住院病人进行问卷调查、出院病人问卷函调、聘请院外行风监督员等措施,对以上工作成效也有很大的巩固作用。
此次活动与“医院管理年”活动紧密结合,互相促进,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引领下,党员又起到了很好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医护员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治安防范意识及自觉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意识,使更多的医务人员成为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法律知识丰富的人员,为加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提供了条件,进一步强化了医院管理,使院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两个效益同步增长。
当前,“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虽然我院在本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中做了相当多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照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继续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把医院管理质量和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工作长久地延续下去。
法律法规的培训总结篇二十一
自党史教育开展以来,为提高教师的法律素养,明确教师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让青年教师在法律的规范内,开展好教育教学活动,11月23日,无锡市前洲中心小学特邀江苏神阙律师事务所胡一律师,对前洲辅导区1—5年级的青年教师作了主题为《学生伤害事件处理流程》的法律法规讲座。
培训中,胡律师以案说法,从相关系列法律法规对儿童权利、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生伤害事件处理流程、危机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述,引导教师要做具有良好师德师风的教师,要学会尊重学生的权利、学会正当管理、依法管理,正确处理好教师与家长的关系。
本次法律法规培训,使无锡市前洲中心小学全体青年教师提高了法律素养意识,明确了依法执教的重要性,提升了解决问题的能力,懂得了如何能够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保证学生安全,让法律法规不断警醒自己,使每一个孩子都能够在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中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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