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雾都孤儿读后感(模板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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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雾都孤儿读后感(模板22篇)
时间:2023-12-03 03:57:38     小编:曼珠

读后感是对一段阅读经历的总结和回顾,它不仅是个人情感的宣泄,更是对作品内涵的理解和品味。如何写好一篇读后感?要多角度思考,有理有据地论证个人观点,并注意避免片面性的评价。以下是一些优秀儿童文学作品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一起探讨和分享。

雾都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一

读了《雾都孤儿》有感:总是埋怨每一个人,得到的是什么?没有。生命之所以珍贵,是在于可以用行动去帮助他人,像奥利弗一样,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即使他伤害过你,即使他抛弃过你,但只要心有感恩,伤害变成磨炼,抛弃变成自立。

曾经有所抱怨,但总有一些值得我去爱——读后小感。

雾漫伦敦,奥利弗纤弱的身影仿佛还在街道徘徊,悲惨的身世和经历无不让每一个人为之动容,从被收买到逃离再到贼窝,奥利弗受尽了折磨,他也曾抱怨上帝的不公和世道的阴险,可是他没有哭泣,他很阳光、很友善,他用自己的善良感化了贼的老婆南希,他憎恶偷盗,在被迫去偷盗时,他冒着被误会的风险去告诉主家,奥利弗善良地对待着每一个人,即使是身患重病的小偷,奥利弗也把自己的那一份粮食送给了他。付出总会有回报的,在经历了种种磨难后,奥利弗终于找到了他的姨母并得到了遗产,他不再是孤儿,上帝的天平终于倾向他那边了。

完美的结局令人欣慰,雾都孤儿已找到了爱,他的成长是坎坷的,正是因为他有一颗感恩的心,人生道路不再艰难,阳光变得灿烂,生活正因如此才变得快乐。我不像奥利弗一样有着悲惨的经历,但奥利弗却告诉了我一个谁都可以拥有,却谁都很难拥有的道理:哪就是“感恩”。生活是美丽的,花草树木,家人同学,都值得我去珍惜,去感恩,人总是在最困难时候才会发现,原来爱是那么伟大。

总是埋怨每一个人,得到的是什么?没有。生命之所以珍贵,是在于可以用行动去帮助他人,像奥利弗一样,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即使他伤害过你,即使他抛弃过你,但只要心有感恩,伤害变成磨炼,抛弃变成自立。借得大江千斛水,研为翰墨颂师恩。这也是一种态度,乐观向上的态度,在人生道路上有鲜花、有荆棘,只要有感恩的心,一切都有很美,前路再困难,总有阳光和清风。

成长需要感恩,就如同种子一样,没有胚是无法成为健全的鲜花的,你我都是“雾都孤儿”,家人、朋友给我们关爱,我们应该去感恩,哪怕是声“谢谢”,是一个善意的微笑,都如同那一缕清泉,荡涤心灵的污垢,滋润至善的人性。

大雾散开,阳光洒向伦敦街道的每一处,雾都又迎来新的一天,渐渐散去的雾里充盈着爱的味道。

雾都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二

1、影片最初重要人物的出场及那场血雨腥风的宫廷争斗拍得极为精彩,宫廷政变一幕的壮丽与惨烈,可以与大多数史诗电影杰作并列而无愧色。赵家的灭门惨案把整个气氛推上了高潮。这个时候你以为好戏刚刚开始,其实很遗憾,好戏已经结束了。开头剧情紧凑,人物命运一直在牵着人往下走,确实做到了如海报上所言“尽管我们都知道结局,还是忍不住揪心到最后一分钟”。剧情从屠岸贾到公孙杵臼府上要人开始有些松懈,不过还有个小高潮在等着,那就是屠岸贾摔死孩子那“砰”的一声。从此以后,剧力开始无可救药地走向松弛。

2、影片在一场千古大血案之后,非常诧异地转换成了一个疑似单亲家庭教育片,或者三个男人在对孩子教育问题上的分歧与纠结。程婴和屠岸贾比赛谁教育孩子教育得好,程婴本以为自己更有能力,结果发现大坏蛋屠岸贾才招程勃喜欢。因为屠岸贾武艺高强,性格外向,有钱有马,不像程婴那样不让孩子上学,只偶尔请吃面条(尽管那时还没有面条这个词),还经常跟刀疤脸韩厥阴郁密谋。程婴白天和屠岸贾像夫妻,在对孩子的教育方式上分歧很大,晚上和韩厥像情人一样幽会,黄晓明那暧昧的眼神和笑容让他的刀疤成了一种残缺之美。经典的悲剧已经荡然无存,而影片本身则成了杯具。

3、晋灵公一心挑事,想看两家争斗不止,那这个高潮当然要用你的命来开启了,也算让他得偿所愿。

4、程婴只是一个小人物,无意卷入争斗,只是阴差阳错被迫成为了“忠义之士”。整部影片可以归纳为“民干了士该干的事”。并且,这个民不是像士一样出于某种信念去主动牺牲,而是当命运把他卷入到这个漩涡中来时,在苏醒的人性面前,几乎被动地完成了他的义举。当庄姬“托孤”之时,程婴并非不怕,是对赵孤的同情使他选择了冒险;当屠岸贾全城“搜孤”时,程婴也像所有的父母一样首先想到的是救自己的孩子,是程妻无意间的举动导致了最后的牺牲;之后在公孙府上,当藏在隔墙中的妻儿被发现时,程婴才真正地面对一种道德决断:是牺牲自己家的孩子还是让一百多婴儿遭受屠戮?这时,他意识到这就是他的命,接着他做出了选择。程婴不是任何传统意义上的英雄,他不是为了忠与义去选择牺牲,他是最真实意义上的普通人,但这普通人却干了英雄才能干的事。

5、整个故事里只有庄姬一个人活明白了,庄姬死前对程婴说“不要告诉他父母是谁,也不要告诉他仇人是谁,让他去过普通人的生活。”说这句话是整个电影里最感人至深,最真切也是最实在的一句话。这份谅解是出于母亲对儿子的大爱。她不想让孩子在仇恨中长大,不想孩子因为仇恨而冒险,也许,她根本从一开始就很明白,这就是政治,不是杀人,就是被杀,别人杀你,你要报仇,你报了仇,仇人的亲人也会报仇??庄姬求的,不过是孩子活着平安快乐。而程婴毁的也许正是这个。但由于这个孤儿让程婴遭受如此大的惨剧,他在抚养这个孩子的过程里,其实已经将这个孩子变成了一个复仇的工具。他要让这个孩子认屠岸贾为干爹,让老年无子的屠岸贾视赵氏孤儿为亲生儿子,然后,再用他亲手杀掉屠岸贾。这是一个残忍的计划,最不可思议的复仇,不是杀人,是杀心。

长大,让他们相亲相爱,再把孩子带到他面前,告诉他孩子是谁,我是谁!”为了实现这一愿景,程婴忍着没杀屠岸贾。片尾,程婴的伟大构想却被很简单很窝囊的破坏了,屠岸贾提前察觉出程勃的真实身份,复仇计划遭阉割,程婴跟屠岸贾一起报销了。这等于憋了两小时的劲儿,零点五秒就报废了。早知如此,不如早早毒死好,还让十五岁孩子亲眼目睹人伦惨剧,太不划算了。

7、影片将一个忠义的故事转化为一个诠释仇恨的故事,但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来诠释忠义,实在是离人性太远――人可以大义灭亲,却不能以子谋义,这是一个人性的底线。一个伟大的人,可以伟大到为救别人而牺牲自己(比如公孙大人),但伟大不到为救别人的孩子主动牺牲自己的孩子。真正有意识去牺牲的,只有这一个公孙杵臼!张丰毅演的公孙大人知道程妻怀里的孩子不是赵氏孤儿的时候,已经决定了用自己的命让屠岸贾相信――程勃就是赵氏孤儿!

8、屠岸贾虽非善类,但也并非真正十恶不赦的坏蛋,将其推向倒行逆施边缘的还是赵盾父子的飞扬跋扈、目中无人和不可一世,他们的被灭门倒是应了做人不能太嚣张的道理。这样的赵氏为什么不杀?对皇上来说,功高盖主且每天装模作样的告诉他要做一个圣明的主上;对屠岸贾来说,权重且猖狂,赵盾和他同辈,同朝为臣,赵朔可以抢他兵权,难道还可以当面对他嘲讽:“屠大人的儿子如果还活着,应该也要生孩子了吧?”――能说出这话,就已经代表不打算和平相处,既然赵家已当他为敌,那他为什么不能先下手为强?电影前半部分中屠岸贾诛杀赵氏亲族的冷血、挥刀劈向韩厥脸部的凶狠以及摔死程婴儿子时的阴毒到电影后半部分完全消失了,在继子面前,他成了一位慈父,一个让人尊敬的长者,一个快乐地享受着天伦时光的老人。

9、本片的动作戏并不多,但赵盾的义仆舍命救主的场面还是拍得有声有色,用血肉之躯代替车轮的情节可谓是神来之笔,令人动容。

10、影片赋予黄晓明扮演的韩厥这一人物以怨妇气质,让他与程婴之间的交流充满了喜感,以至于围绕着赵氏孤儿的整个的人物关系和走向都发生了偏差,程婴是单身父亲,屠岸贾成了溺爱孩子的爷爷,韩厥则是试图进入这个家庭的后妈。而程婴与韩厥之间的对话所引发的暧昧联想,让一出悲情大戏被破坏殆尽!黄晓明既毁容又毁掉电影,他的韩厥角色基本起到了娱乐效果,大大冲淡了片子的悲剧色彩!他真的不适合演这类戏。做一个比喻,他的演技就好似和武林高手对打,人家是出拳于无影中,他虚张声势,拳拳不在点上。

11、范冰冰真是美极了,虽然只有不到十场戏,但那张脸一露面就惊艳动人。尤其是大屏幕上看,五官精致。相比下,扮演葛优媳妇的海清真像一个大妈。

13、韩厥由于反水放走赵氏孤儿,他被屠岸贾往眼睛上划了一刀,然后就彻底反水,开始整天想怎么把屠岸贾给干掉。将官也做不成了,穿得破破烂烂披头散发的,晚上没事就找程婴叙叙旧,商量谋杀计划。黄晓明的眼神实在太暧昧、太抚媚了。这个时候的韩厥,应该是满怀深仇大恨,要找屠岸贾算总账的那类人,但每次他和葛优扮演的程婴密探的时候,他总是用一种柔情似水的、暧昧缠绵的、幽幽得令人心碎的眼神望向程婴,加上一些极其柔情似水、极其暧昧缠绵、极其幽幽得令人心碎的台词,来配合黄晓明的眼神。听听黄晓明的那些娇嗔的台词:“这可好了,孩子都跑了,教什么教!”“你追,还是我追?”

14、影片《赵氏孤儿》的英文片名叫“sacrifice”,直译过来是“牺牲”。“牺牲”这个词有“为坚持信仰而死”的含义,当程婴做出了家人、岁月、友谊和尊严等等牺牲之后,他所坚持的信仰是什么呢?程婴的牺牲换来的是什么?人心的复杂、人性的光辉、对个体生命的尊重,还有背负了太多秘密的孩子,他身上又有多少挣扎多少痛苦?实际上,电影除了有表现过对程婴死去的孩子的尊重,其他的部分都在表现上力有不逮。电影里,程婴与妻子牺牲自己的孩子更像是被一步步逼上梁山的,而不是经历过巨大挣扎后的诀择;公孙大人的牺牲有一点轻描淡写了;程婴妻子也为此事死去,程婴日后的复仇却更多的表现为义仇,私仇的部分被淡化了。

15、最触动的镜头,是程勃十五岁正要初征沙场,斜阳下着一身华美甲胄蹬蹬蹬穿过庭院,站定在义父屠岸贾面前,坦率无忌地笑着。屠岸贾为这少年神骏光洁的身容而目光恍惚,与为父的柔情一道升腾起的是久违的嗅见敌人的战栗。“回去,再跑过来一次。”他这样吩咐程勃,少年也兴致勃勃地遵命。屠岸贾细细端详,眼神无比浑浊。

16、复仇,一直让程婴纠结着。他时而坚定复仇的信念,时而摇摆不定,模棱两可。渐渐苍老的程婴似乎已经忘记了复仇计划,在他告诉赵氏孤儿身世却被赵氏孤儿轻描淡写的一句“你编什么故事都不能阻止我上战场”后,他在摇摆中彻底退缩。不是因为爱,不是因为看见了什么人性的光辉,不是因为放开了胸怀,而似乎是因为他懦弱无能,复仇不能,那就算了。暗合了那句他对赵氏孤儿说的“打不赢,就跑!”。在复仇这件事上,程婴毫无疑问也是这么做的,“复仇不了,就算了!”不是幡然醒悟的复仇中止,而是复仇未遂,然后“算了!”。程婴又不是一个豁然开朗的人,算了就算了,最后一刻,他又突然跑上去,一片混乱中,死在屠岸贾的剑下。原来他想了想,还是要复仇,可是再想了想,都这样了,还复仇吗?想来想去想不明白,惊慌失措,死于混乱。那个乱啊!

17。

程勃虽然不是程婴亲生,但是在漫长的时光岁月中,程婴早就对程勃视同己出,他就不应该再将他推上复仇的舞台。赵家灭门惨案虽惨烈,但故人已亡,程勃要继续他的人生,程婴根本就不该告诉他什么身世的真相。他告诉他了,并且告诉了两次,还让屠岸贾亲口证实了。这是多么残忍,多么冷酷,多么无情的做法!这是程婴在卸下自己的心理负担,他为了让自己好过,而将程勃推入了一个黑暗的深渊!

成长,他是幸福的。其他的一切,三百口人命,复仇,敌人,自相残杀,对他来说根本不存在。他不应该去承担那些东西,那些和他的个体生命无关。可后面又发生了什么?原来程勃不是不去承担,而是他根本没相信!直到屠岸贾证实了有那个仇恨的存在,程勃突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没有挣扎,没有犹豫,突然之间,自觉自愿的沦为了复仇的工具,气势汹汹的向屠岸拔出了剑。十五年来度过的幸福的日日夜夜算什么?阳光青草地上父子情浓算什么?难道这些不是他真实的人生,不是他真实的体会吗?这些点点滴滴的生活,才是一个人真实的人生,难道这真实的人生,刹那间就被一个仇恨的概念轻易抹杀?陈凯歌没明白,我们当然也不明白。

19、我一直很同情那个被屠岸贾摔死的孩子。程婴要做大仁义的英雄,你可以去牺牲你的财富你的性命,但你有什么权利去替那个孩子做决定呢?他连表达的能力都还没有,就已经被剥夺了表达的权利。无论他是否具有表达的权利,都早已有人替他做好了决定。

20、影片中屠岸贾可能是个精神分裂症患者!他可以杀人家全家,心狠手辣,但是他又菩萨心肠,当两个婴儿当中肯定有一个是对手的最后的血脉的时候,不能两个都杀了,一定得留下一个,就算这是冒险留下了祸根都在所不惜。毕竟也是一条生命!屠岸贾尊重生命,尊重人权,头天杀了人家300多人,现在却左思右想,该不该多杀一人,以绝后患。屠岸贾怀疑程勃就是赵孤的时候,想通过战争让他去死(程勃一句干爹就我就心软了),这样至少,自己就不用亲自动手,就不会那么痛了吧,可他居然下不去手,多么可笑?心狠手辣的屠岸贾居然心软了。当赵孤走到他的面前要为程婴报仇的时候,他又给了他一次机会。当他对赵孤说,我已经给了你两次机会,我不会再让你了,他还是让了他,他有很多次的机会,可是他都手软了。

21、影片是一本烂尾戏,好似号召大家赶紧围观程婴的悲剧命运,家毁人亡好悲惨。整个复仇过程没有悬念,打得轻飘飘,简直毁掉了葛优在前面几十分钟的忍辱负重。

22、一个好的作品,最高境界应该是精神上获得感召,其次是心理上得到慰籍,最后才该是生理上得到愉悦。

影片《赵氏孤儿》,没看的就别看了。

春秋,晋国,灵公年幼,由权臣屠岸贾(王学圻饰)辅佐行绳愆缪之职,朝中大权则旁落赵盾世家。一日,灵公于行宫休憩之时玩兴大起,以石子击打临街百姓取乐,并误中回城的赵盾(鲍国安饰)。赵盾上前斥之,并指屠岸贾渎职,两人至此结下芥蒂。为报私仇、也为除掉障碍圆自己的篡权大计,屠岸贾怂恿灵公下旨,派遣赵盾领军远征。未料,赵盾大捷归来,屠岸贾奸计落空。庆功宴上,赵盾向灵公引荐立下战功的儿子赵朔(赵文卓饰),并依循礼制上前行酒。岂知祝酒已被屠岸贾设计投毒,灵公大骇,震怒之下传令诛灭赵氏九族。

雾都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三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小说围绕着孤儿奥立佛。退斯特的身世之迷及其生长展开,刻画了一个又一个生动的人物形象,诉说了一个又一个感人的故事,向人们展示了十九世纪前期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最底层的生活。

小说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大街上人们把她送到了贫民习艺所,她生下一个男孩后死去了,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立佛。退斯特。十年后,他成了棺材店的'学徒。他不堪被欺负逃走了,逃到了伦敦。不幸落到了贼帮的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他由于本性善良而得到了好心人的帮助。他一次次化险为夷,终于和他的亲人团聚了,他的身世之迷也真相大白了。

这部小说的人物众多,多以残忍狡猾的教官,富人,当然也有好多善良朴实的平民,据我所知,有的人名已经根据同义词出现在英语教科书上了,如班布鲁泛指骄横的小官吏,费根代表幕后的教唆犯等。

可以说,《雾都孤儿》丰富了世界文学宝库的人物画廊,经历了岁月的沧桑,他仍然是一代又一代人极其熟悉的经典世界名著。

雾都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四

周末读了一个故事叫《赵氏孤儿》可能有些同学读过我还是分享下吧,也好让大家理解我的意思。

春秋时期晋国有一个大忠臣叫赵盾,有权有势;另外有一个奸臣叫屠岸贾,图谋作乱以控制晋国政权,决计首先消灭赵氏势力。于是就借口赵穿(赵盾的族弟)曾刺杀晋灵公,当时晋景公听信了屠岸贾的话要将赵家满门抄斩侍卫拼死保护赵盾,但最终没能逃脱厄运还是被满门抄斩了,只剩赵盾的儿子赵武一人活了下来,屠岸贾也知道赵武活了下来,便开始全程搜捕。

赵盾生前有两个好朋友,一个叫公孙杵臼,另一个叫程婴,屠岸贾知道一定是他们俩中的一个。而那两人商量了一个对策,一个人去告发另一个人,并把程婴的儿子掉包。最后抽签决定让程婴去告发公孙杵臼。正如他们所料,屠岸贾杀掉了公孙杵臼,并当场摔死了假赵武。

后来程婴一天一天把赵武抚养成人,并告诉了过去发生的事情。最后,赵武起兵杀死了屠岸贾,大仇得报,但程婴去了赵盾的墓前自杀了。

这是一个很中国的故事,中国人认为士在任何情况下都会为君亡。表面上公孙杵臼是先死了,但程婴会活的比他痛苦的多,这个故事并不是很对,但咱们要知道中国有这样的一种传统。

雾都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五

“爸爸,你知道吗?奥利佛的全名是奥利佛.特维斯特,奥利佛只是他的姓”。就这么着,父女二人开始了有关《雾都孤儿》的对话。

“奥利佛出生在一家贫民救济院。出生的那一刻,他处于窒息状态,挣扎了好半天,才恢复了呼吸。但是,妈妈看了他一眼就死了”,好的,听上去,这是一个哀伤的故事。

“奥利佛到伦敦后,碰到了插翅神偷,‘插翅’是说他做事好的一面,‘神偷’是说他坏的一面,他会偷东西”。好吧,我知道了,原来小奥利佛到了伦敦落入了贼窟,至于“插翅”好在哪里,我却稍有疑惑,翻开图书,“‘插翅’是指他做了坏事时,善于及时逃脱不被抓获”。哦,原来如此,善于逃跑,对小偷来说,确实是很厉害的本领。

“还有查理.贝茨和南希,奥利佛成了他们的朋友”。听完这段描述,爸爸心中一直在思考,小奥利佛在“雾都”的生活好像没印象中这么悲惨啊。“就是,南希最后死掉了”,对的,就是这样,我好像感受到了那种悲凉并与印象逐渐重合。

“奥利佛找到了自己的亲人,最后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是吗?”爸爸问,“是啊,不过他告诉罗斯,他永远不叫她姨妈,罗斯永远是他亲爱的姐姐”。听起来关系还挺复杂。

“奥利佛是怎么碰到了罗斯姐姐的呢?”,“我不知道了”。

“南希是怎么死掉的呢?”,“我不知道了”。

“罗斯怎么变成姨妈呢?”,“她是奥利佛妈妈的妹妹”。哦,好吧,问题澄清一个。

“费金呢?最后也被抓住了是吗?”,“费金是个好人,他把奥利佛带回了家,还训练他本领,让他有工作”。不得不说,狄更斯塑造的这个角色鲜活生动,邪恶但难以掩盖的善良确实也被小朋友感觉到了。“还有,赛克斯、蒙克斯、梅利阿姨呢,赛克斯好像还是奥利佛的哥哥……”“其实,蒙克斯才是奥利佛的哥哥……”,好吧,我还以为,你中间的故事是睡着了呢,原来你都默默地记在心中,只是还不能很好地表达出来。

最后,来到了重点,“读完这本书,你觉得最大的收获是什么?或者说,你觉得奥利佛最让你喜欢的一点是什么?”,我本以为,答案会是善良、爱心等这些冠冕堂皇的词语,没曾想孩子的答案却让我脑洞大开——“坚持吧,我觉得奥利佛用一点钱买两片面包,走两个星期到伦敦,挺厉害的”。

雾都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六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非常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获得辉煌收获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一般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让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与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海量,但特征鲜明,每一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大夫;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运势悲苦的南茜;更有纯真无邪活泼、纯洁善良,让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一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譬如邦布尔一直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自命不凡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抚摸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可吞掉我们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一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年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大家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雾都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七

今天我站在这个舞台上,是想给大家推荐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是《雾都孤儿》。我对这本书的印象很深刻,所以我想给大家推荐这本书。这本书是上世纪英国一位名叫狄更斯的作家写的。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奥列佛。特维斯特。他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小镇上。他母亲逃亡到这个小镇上,费尽千辛万苦生下了他。她本来想给奥列佛留下证明身份的东西,但由于这枚戒指过于贵重,被接生婆私吞了,奥列佛成了一名真正的孤儿。

奥列佛在这个小镇上,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甚至还会遭人打骂。在听到有人辱骂他母亲的时,他终于爆发了。他握紧双拳,赤红这双眼,狠狠地扑向那个人。但双拳难敌四手,他被关了起来。他在屋子里听到屋外的人在辱骂他母亲与他,他愤怒的把铁门踢得嘎吱作响。由于这件事,他逃离了这个小镇,因为在这个乡镇里,已经没有他留恋的东西了。他不知疲倦地走在路上。在他到下一个小镇上的时候,他又累又饿,但由于没有钱,他只能茫然四顾。就在这时,出现了一个人,他请奥列佛去了酒馆,请他喝酒吃面包。奥列佛很感激他。可是他却把奥列佛带到了老犹太的身边。老犹太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奥列佛在他身边吃尽了苦头。他被诬陷进了警局,他被关进了屋子里失去了自由,他甚至受了严重的枪伤。但由于奥列佛是一个善良,内心充满感恩的人,他受到了一户人家的收容,成为了这个家庭的一份子。最后在这家人和曾经帮助过他的老绅士的帮助下,他找回了自己的身份,并获得了自己应得的财产。

这其实是一份遗嘱。遗嘱上说明;如果他是一个善良有良知的人,那么他将会得到属于他的财产;如果他是一个违法乱纪的人,那么他将一分钱也得不到。奥列佛同父异母的哥哥知道这份遗嘱,设计陷害了奥列佛,想私吞这份遗产。但由于奥列佛是一个善良的人,并且一直维持着本心,所以他得到了自己应得的财产。

其实我是想通过这本书向大家说一下善良与感恩。

《三字经》里第一句就是;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这说明每个人一出生都是善良的,而改变他们的是所处的环境,与自己养成的习惯。处在我们这个年龄段,我们是很容易被别人误导的,所以我希望大家多看一下身边的善行,让自己心里充满爱。

在我们的人生之路上,除了善良,感恩也是必不可少的。我们生活在这个时代,从小在父母的呵护下长大,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天冷了,母亲会提醒我们穿衣,有什么想买的东西,父亲大手一挥,我们就拥有了它。但是这样的我们却不知道感恩,不知道感恩父母。其实父母并不希望现在的我们做一些什么大事,他只希望我们这一生平安喜乐。而现在的我们也回报不了什么,只能给他们一份名列前茅的成绩单,在他们需要时,一份悉心的呵护以及做些自己力所能及的小事。

其实善良与感恩说起来很容易,但做起来,却很难。在我们的身边很少有人能做到。我会从现在开始努力,努力做一个有良知,善良,懂得感恩的人。希望大家能一起努力,做一个善良的人。

雾都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八

狄更斯是童话吗,是的,狄更斯是现实吗,是的。

没想到结局会如此圆满,这两个孤儿都在好心人的帮助下逃离悲惨的命运,也都因为自己的善良本性而得到命运的眷顾,最终揭开身世之谜,获得了亲情、爱情、财富。

这本书可以说是一大爽文,在众多巧合之下走向圆满结局,我愿意称之为狄更斯的童话。

从这个角度看,这依旧是现实主义作品,巧合到不可思议,即几乎不可能发生,童话只是童话。

雾都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九

最近,读了一本世界名著——《雾都孤儿》,感触良多,想和大家分享一下心得体会。

在一个阴雨绵绵的天气我翻开了雾都孤儿这本书。故事大概讲述的就是:孤儿奥利弗.退斯特本市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她的母亲在生下她后就辞世了。小奥利弗从生下后就没有得到过母亲和家庭的关爱,更可悲的是还不得不在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凄惨生活,9岁被送入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待遇,逃到了伦敦,无独有偶,又被小偷所骗,越近了他们事先安排好的陷阱了。但是,小奥利弗是勇敢、正义、向往美好生活的孩子。他为自己的美好未来所作出了巨大的努力。最后呢,遇上了好心的人,他们帮助他寻找到了幸福的生活。

其中,让我最感动的不是好心的老绅士也是奥利弗父亲的好友布朗罗先生,也不是救助他脱离生命危险的也是他的亲姨妈露丝小姐一家以及一些好心的人,而是没有多次重点描写的女扒手南希。真的很喜欢这个人,她虽然也是一名小偷,但或许是奥利弗悲惨的遭遇触动了内心中拥有善意的一根弦。她不顾背叛所爱的人——赛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利弗求情帮助他向露丝小姐求救,但是不公平的是最后惨死于赛克斯的棍棒之下。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露丝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片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可喜的是,恶人的代表——费根、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值得我学习的就是小奥利弗勇往直前、不惧艰险的精神了。我觉得小小年纪的他,比起我们现在有些十八岁的成年人更值得佩服。他很爱自己的母亲,为了母亲,可以不顾危险以身与邪恶的棺材店学徒诺亚拼搏,只为让他承认他的母亲是好人。他不愿成为一个小偷,不顾生命危险,仍是冒死向沉睡中的住户示警,一个个鲜明的例子证实了,这个孩子努力改变自己的生活,向往正义,最终,他确实得到了温暖的关怀。

现在才发觉,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的老套,但是值得我们深思的是,如此平凡的故事,却又如此的深入人心。想来不是故事不够“精彩”,是因为这样“精彩”的故事都是源于生活中真实的事例。我们在看过,听过这些人的悲惨遭遇后,多数人大概都只会饭余茶后八卦个一两句,又为这颗麻木不仁的心多了个道貌岸然的理由,想着既然需要帮助的人这么多,凭自己微薄的力量肯定是帮不了什么的,还是自扫门前雪来的实际吧!

我们生活在密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经想过,在世界上,还有多少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在和饥饿、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所以,我们现在要珍惜自己的幸福,用我们的双手和大脑,做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来回报社会。

雾都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它是英国著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它使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做人要善良,要拥有“出淤泥而不染”的高贵品质。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九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做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穷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了雾都伦敦,却误入贼窟,被迫去当扒手。可是在这行为思想无比龌龊的社会底层里,在阴险狡诈、凶狠残暴的人群中,奥利弗并没有被他们所影响,仍然是那么纯洁善良。最后,在好心人南希的帮助下,他找到了自己的亲人,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奥利弗令我敬佩不已。他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自始至终守护着自己的人格,不做可恶的交易与勾当,也不做鬼鬼祟祟的偷窃。他犹如一朵亭亭玉立的荷花一样纯洁,虽然生长在肮脏的河泥中,却洁身自好,不受半点玷污,仍然长得高贵动人。也许有人会为了求生放弃人格、放弃善良,更何况奥利弗只有九岁,这个容易放弃与动摇的年龄,他却能坚守自己的信念,不放弃、不动摇,种种磨难不能使他堕落,更加彰显出他出淤泥而不染的品质,这实在是非常可贵!最后,正所谓邪不压正,正义再次向世间证明一定可以战胜邪恶,扒手们都被捕入狱,奥利弗获得了幸福。

周敦颐说得好:“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让这句话在世间永存,让它永远铭刻在你我的心中。加油!

雾都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一

《雾都孤儿》是一部以伦敦城市为背景,讲述一个孤儿的悲苦人生。

小说的内容众所周知,无需我的再次赘述。我只谈谈个人感受以及对故事中人物的理解。

作者狄更斯(1812年——1870年),十九世纪英国最杰出的作家之一。他擅长以时事为题材,用尖锐,犀利的描写手法,揭露英国社会的黑暗,抨击贵族们的荒淫残暴。

《雾都孤儿》里的济贫院,是英国于十七世纪至十九世纪建立的慈善机构,目的是收留一些穷人、孤儿和老人,让他们通过自身劳动来换取一些生存的食物。

奥利弗就是出生在这样的济贫院,母亲生下他不久便离开人世。奥利弗的身份不仅是孤儿,而且是私生子。这样卑微低贱的出生注定这个孩子将要承受更多的磨难与羞辱。“他来到这个世上,就是来尝拳头,来挨巴掌的味道。人人藐视他,无人怜悯他。”

故事一开头,作者便向读者展示了最黑暗的一面。济贫院干事们的满脑肥肠,而孩子们却是食不果腹。鲜明对比的描写手法,形成了剧烈的反差效果。

在介绍济贫院里生活环境时,作者通过描述奥利弗的种种磨难,把英国贵族的上层社会,以及中层工作人员的那些唯利是图、残酷冷漠、虚伪狡诈的丑陋形象展现的淋漓尽致,令人愤恨。

在故事人物的安排上,作者把邪恶分成了两股势力。一股是济贫院里的那帮假“绅士”,他们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披羊狼。另一股是生活在肮脏角落里的城市蛀虫,他们是一帮以费金为首的偷窃团伙,专以偷窃打劫为生。

或许是生活的无奈,或许是恶势力的逼迫,我们身边总有这样的一些人,就算他们身处险境,然而善良的本能却犹如雾霭中的霓虹,始终亮光闪烁,恶劣的环境永远无法遮蔽他们的光芒。南希姑娘便是拥有这样的善良本性,在奥利弗生命受到威胁时,她不顾自身安危,毅然决然地去通风报信,最终引来了杀身之祸。

杀害南希姑娘的不是别人,是她终日守护,在他生病时不离不弃的恋人。南希爱他,就算生命受到威胁也不愿弃他而去。这是个真正的恶棍,他的世界里没有感恩,没有亲情,也没有爱情。

他是罪恶的化身,恶魔的再现!

“善恶终有报,只是未到时”。所有向往安定、和平的人们都希望扬善惩恶,狄更斯也不例外。他让杀死南希的恶魔在逃亡中意外的自缢身亡。恶果天谴!

这部小说让我最感动的人物,是布朗罗绅士,在他误认为奥利弗还是小偷时,怜悯之心便已外露。后来昏迷中的奥利弗被宣布无罪,这位善良的贵族绅士竟然把他带回了自己的家,并请人悉心照料,终于从死神的手中夺回了奥利弗的生命。

小说的结局皆大欢喜,恶人终究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奥利弗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要回了本该属于自己的财产。在谜团被一步步解开后,小奥利弗终于弄清了自己的身世,相认了血缘至亲。

这种伊甸园似的大结局令人愁眉舒展,拍手称快。

当然,小说毕竟是小说,它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奥利弗是幸运的,每当他生命之火快要熄灭时,身边总有爱神守护着。路边的老妇、善良正直的布朗罗绅士、勇敢的南希、温柔仁慈的露丝·弗莱明,正是这些天使们的呵护和援助,奥利弗的人生才能得以幸福,人世间的温情才能得以保存,人心向善的温馨才能得以继续。

奥利弗的成长之路惊险曲折,险象环生。这些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让读者不断地体验到惊悚的刺激与焦急地担忧。更让读者感受到对邪恶的愤恨和对善良的感动。

这是一场善与恶的较量,也是一幕扬善惩恶地宣扬。

这几天正好跟着有书在读《活出生命的意义》,“当你明白苦难的意义,你将不再畏惧苦难;当你明白生命的意义,你将更加敬畏生命”。

或许,这就是那些勇敢的、不愿向苦难屈服的人们对生命的最好诠释。

雾都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二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雾都孤儿》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所著,奥利弗·特威斯特该书的主人公。《雾都孤儿》主要讲了一名少妇被人送到济贫院,生下一个男孩就死去了,这个男孩就是奥利弗。奥利弗在孤儿院煎熬着过了9年后,又去棺材店当学徒,因无法忍受、饥饿又逃到伦敦,被迫当了扒手。

在一次意外中,被善良富有的布朗洛绅士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女扒手南希告诉了奥利弗,他的哥哥为了遗产要杀他,又向警察告密,逮捕了贼窝的人。奥利弗的灾难这才结束,这才被布朗洛收为义子,开始了美好的生活。

《雾都孤儿》也告诉了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们也应像奥利弗般始终保持一颗纯洁善良的心,怀有一种乐观积极的态度,拥有一份不屈不挠的精神,战胜生活中的种种磨难、种种不幸、种种悲惨。

最后他终于熬过了艰苦的日子和那些正直善良的人在一起。

全书反映了善于恶,美与丑的斗争。赞扬了人民的正直与善良。同时也揭露了英国的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和的专横。

我最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母亲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完美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

书中我最喜爱的人物是两次帮忙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正因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但是让我高兴的是,最后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的生活和奥立弗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我会更加热爱这完美的生活,好好学习,同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也会永往直前,绝不退缩!

在暑假里,我用一个星期的时间读完了《雾都孤儿》这本书,它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写的。

书中写了一位母亲临死前生下了一个小男孩,母亲死后,这个小男孩被一位老奶奶养大并给他起名字叫“奥利费”。老奶奶去世时,他才八岁。从那时起,他就开始流浪街头,他在乞讨要饭的时候还碰到了一个叫南希的孤儿,他们两个开始一起流浪。

他们在乞讨的时候不小心误入贼窝,幸亏他们被警察救了出来。好景不长,后来,贼窝的老大又把南希抓了进去,最后可怜的南希被他们杀死了。奥利费也受了重伤昏倒在梅里太太的家门口。梅里太太的小女儿露丝非常善良,她把奥利费送到医院,一个月后,奥利费伤好了。而后,奥利费遇到了布朗罗老先生,布朗罗老先生把奥利费收养,从此奥利费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书中的孤儿奥利费很坚强,他遇到困难勇敢面对,从不退缩,即便是他在失去朋友后,也没有失去信心,而是更加坚强。我要向奥利费学习。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小说围绕着孤儿奥立佛。退斯特的身世之迷及其生长展开,刻画了一个又一个生动的人物形象,诉说了一个又一个感人的故事,向人们展示了十九世纪前期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最底层的生活。

小说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大街上人们把她送到了贫民习艺所,她生下一个男孩后死去了,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立佛。退斯特。十年后,他成了棺材店的学徒。他不堪被欺负逃走了,逃到了伦敦。不幸落到了贼帮的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他由于本性善良而得到了好心人的帮助。他一次次化险为夷,终于和他的亲人团聚了,他的身世之迷也真相大白了。

这部小说的人物众多,多以残忍狡猾的教官,富人,当然也有好多善良朴实的平民,据我所知,有的人名已经根据同义词出现在英语教科书上了,如班布鲁泛指骄横的小官吏,费根代表幕后的教唆犯等。

可以说,《雾都孤儿》丰富了世界文学宝库的人物画廊,经历了岁月的沧桑,他仍然是一代又一代人极其熟悉的经典世界名著。

在一个悠闲宁静的下午,我读了一本叫做《雾都孤儿》的书。

在这本《雾都孤儿》里,主要讲了奥利弗为了找到亲人而经历了许多坎坷的事,最终找到自己的亲人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以后,让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中。为什么奥利弗要当一名扒手?为什么他会要那么做?看到这里,我体会到了社会上的人们的无情。比如,我们整天说着要爱护动物,可又有多少人亦是这样?该丢的宠物狗继续丢,该虐待的流浪猫狗继续虐。甚至有些人拿宠物来做衣服。有一条新闻是这样的:最近小区里业主们的猫总是失踪,弄的小区里的爱猫人士担惊受怕。后来有人在一家老奶奶家里找到了许多猫肉和用猫毛做的大衣,这时老奶奶才承认最近的猫都是她杀的,因为她觉得猫毛很适合做大衣。每当看到那篇新闻,我的心就久久不能平静。它们也是一条命啊!它们是活得啊,不是任你宰割的东西啊!

最后,我想告诉大家一句话:如果不爱,请别伤害!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这部名著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懂得无论环境怎样恶劣,世界怎样复杂,我们都应该保持一份善良、博爱的的精神,这样于人于己都会带来快乐和幸福。

《雾都孤儿》的作者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先生,这篇作品是狄更斯著名的长篇小说之一,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被诱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读完后,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美好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

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两次帮助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因为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不过让我高兴的是,最后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的生活和奥立弗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我会更加热爱这美好的生活,好好学习,同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也会永往直前,绝不退缩!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名叫《雾都孤儿》的书,内容使我深受感动。

书里讲的是一个名叫奥立弗。退斯特的小男孩,他本是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可因出生就没有父母而得不到遗产。

小奥立弗在济贫院过着地狱般的生活,终于在一天晚上逃到了伦敦可却又不幸身陷贼窝,幸亏一位叫布朗罗的先生将他搭救回家,可小奥立弗不小心又被贼窝里的师傅赛克斯抓回贼窝,经过重重苦难,小奥立弗终又回到布朗罗先生的家,并得到了他该得的遗产,过着幸福的生活。

读过此书,我对小奥立弗不幸的遭遇深表同情,更对当时黑暗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不公平感到痛恨,还有我最恨的`是贼窝里那帮野兽,他们为什么要加害一个瘦弱的孤儿,为什么把他带回贼窝,让他过着狗一样的生活,为什么妄想有一天把可怜小奥立弗送上绞刑架,而真正该绞死的正是那帮强盗。小奥立弗在恶劣的生活环境中还能保持一棵纯洁善良的心,他顽强不屈的追寻美好生活。

他能够得到那笔遗产绝不是偶然,而是靠自己的力量,我十分佩服他那股顽强拼搏、不怕困难、不屈服、聪明、勇敢的精神。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在世界文学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小说围绕着孤儿奥立佛。退斯特的身世之迷及其生长展开,刻画了一个又一个生动的人物形象,诉说了一个又一个感人的故事,向人们展示了十九世纪前期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最底层的生活。

小说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大街上人们把她送到了贫民习艺所,她生下一个男孩后死去了,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立佛。退斯特。十年后,他成了棺材店的学徒。他不堪__逃走了,逃到了伦敦。不幸落到了贼帮的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他由于本性善良而得到了好心人的帮助。他一次次化险为夷,终于和他的亲人团聚了,他的身世之迷也__大白了。

这部小说的人物众多,多以残忍狡猾的教官,富人,当然也有好多善良朴实的平民,据我所知,有的人名已经根据同义词出现在英语教科书上了,如班布鲁泛指骄横的小官吏,费根代表幕后的教唆犯等。

可以说,《雾都孤儿》丰富了世界文学宝库的人物画廊,经历了岁月的沧桑,他仍然是一代又一代人极其熟悉的经典世界名著。

雾都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三

一个几经磨难,几经考验名叫奥利弗·退斯特的孤儿流浪在伦敦街头,流浪在他生命的旅程里。他在生命的旅程中曾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但是小奥利弗对自由的追求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心从不曾改变。

小奥利弗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因为好人总比坏人多,南茜小姐、恰利、贝茨的心肠是好的。他们会当小偷,是因为他们的生活条件太差了。先不说教区干事班布尔先生的虚伪,也不说老犹太弗根的狡猾,更不说诺亚和夏洛特的自私,仅赛克斯的十恶不赦,就让你惊奇不已。还有和和蔼可亲的布朗先生、露梓小姐……总之,这些人给小奥利弗带来了他那年龄不应该有的苦恼和欢乐。

我上网查阅过,这本名著的作者狄更斯的那个年代,英国在军事上、经济上最发达的国家。但为什么有这么多像小奥利弗那样吃不饱、穿不暖的孤儿呢?这本名著像一面明镜照亮英国的每个角落,有力地揭露了社会的黑暗,资本主义的不平等。

我的感受还有很多,就让它们化为我对小奥利弗的同情永远藏在我的心里。

雾都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四

《雾都孤儿》这本书向我们讲述了孤儿奥利弗备经磨难的故事。从济贫院到棺材店又到费根的贼窟,这一路上奥利弗经受了太多苦难,可这些苦难都没把奥利弗压垮,他依然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也许是他的善良感动了上天,他这一路上总会遇到一些好心人。

奥利弗是一个单纯善良的好孩子,他不仅从来没有害人之心,还懂得感激帮助过他的所有人:德温太太、梅里夫人和露丝小姐等。尽管他一出生就没了母亲,可他的乐观和善良也收获了许多爱。

故事里,不仅奥利弗的乐观善良值得我学习,德温太太的爱心也值得我们学习。德温太太对奥利弗十分关心,视如己出,看到他就像看到自己的孩子一样。以至于奥利弗走失后,德温太太还伤心不已。

奥利弗本是个不幸的孩子,可他却幸运地遇到这些好心人,最终在布朗洛的帮助下,拿到了自己的财富。这个故事不仅让我们看到了世间的恶,也同样让我们看到了善。不过它更多地让我感受到的是爱的传递与温暖。

我们泡在蜜罐里,在福窝中成长,却还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苦苦鏖战,正过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尽管生活没有善待他们,但是他们却一直怀着对生活的热爱,顽强坚持着。一想到这,我就停止了不满和抱怨,心中更多了感恩。我们应该常怀感恩的心,感恩父母的帮助和付出,感谢老师的辛勤教导,感念同学、朋友的无私帮助,也要感激生活的挫折,正是因为他们才促成了我们的成长。

雾都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五

作为元四大悲剧之一,《赵氏孤儿》是一出交织着忠义与诚信,复仇与杀戮的惊心动魄的悲剧,极具感染力,被称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哈姆雷特》。程英的忠贞不渝、忍辱负重,不禁令人动容。其精彩之处,在于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以及人物的内心矛盾。

《赵氏孤儿》最后的结局,便是赵氏孤儿知道了真相后,手刃仇人,报仇雪恨。当程婴告诉他,他的义父就是当年的杀父仇人时,赵氏孤儿在激烈的内心冲突后,选择了杀掉养育他16年的义父,终于报仇雪恨。在中国人的笔下,血缘是至高无上的力量,为此,可以抛弃16年的感情,而选择选择报仇的。这集中反映了中国的悲剧文化精神,也突出体现了中国人一向看重的道、忠、义等情怀。

其中我最佩服的人物就是程婴,他很忠实赵家,是忠实的门客,正所谓“和熊掌不可兼得”,要成大事者确实应该有他的那种谋略,要有所牺牲,牺牲自己的妻子,儿子,在仇人屋檐下卧薪尝胆十六年,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并且在屠岸贾大肆搜捕赵氏孤儿时能果断的作出决策,联合公孙仵臼,救赵家的唯一血脉。很难想像出人为了报仇竟然有如此大的力量、智慧、忍辱负重的精神。在仇恨面前,亲情,骨肉也变得不堪一击。程婴和公孙杵臼为帮助忠义的赵氏不惜牺牲生命,这种侠义之风着实让人钦佩。尤其是程婴,为了保护赵氏孤儿竟用自己的亲生骨肉为饵,来骗取屠岸贾的信任,而且甘心背负骂名十五载。报仇成功后,程婴不图回报,不慕荣华,以死明志,追寻故友,这种情义深深感动了世代们。

许多人不能够理解《赵氏孤儿》中体现的忠义精神,不能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义士能为了一个孩子而轻易地去死。其实,众义士为了保存满门忠烈的赵氏孤儿而舍生取义,此处的孤儿已不仅仅是一个小生命,而是一种正义的象征,他是为赵家报仇的唯一火种。所以与其说这五位义士为存孤而死,倒不如说为忠义而亡。

《赵氏孤儿》中所体现的善与义,仁与忠,也是我们当今时代所需要的英雄气概、英雄精神。它能激发我们民族气节的情愫,这种忍辱负重、这种忠义精神,堪称中国传统文化精神之瑰宝,影响着一代又一代后世们。

雾都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六

雾都孤儿是最近读的,并没读完。当我知道有阅读讨论的时候,我没什么心理负担的就参加了,我心里是想把自己读过的书,以简短的章节故事分享给大家。直到接到通知的时候,说要准备一份读后感稿子,我仔细想想以前读完的.书,却只大概留下一个浅薄的印象,要让我用浅薄的印象去写一篇感受,大概是不太可能。

我慢慢意识到,读后感不应当是长篇故事的概述,每一本书都有它隐藏的故事背景,有作者对人生和事的感悟,故事的本身可能让人一笑而过,或是热泪盈眶。但之所以称为名著的原因是作者通过发生的这样一个故事,用主人公的行动,展现的人生感悟和精神。

雾都孤儿一眼就映入眼帘,我承认对这本书的书名的好奇,是我读这本书的决定性因素。

一个孤儿,他在成为孤儿遇到的欺压,他无依无靠是用什么心态去面对和抵抗的呢?

他的母亲身体早就垮了,在他出生后就离开人世,而他因为救济院人满,被安排寄宿到一位表里不一的妇人家里,这位妇人家有好几个像他一样的孩子,妇人她坚持认为有不吃草还能跑的马,救济院给她的报酬她大部分自己用,少部分用来填几个孩子的肚子。在救济院来视察的时候,又变成了一个仁慈友爱的母亲形象,让几个孩子打扮的干净整洁。可怜的奥利弗在饥寒交迫的环境下成长起来,他缺失寻常家庭赋予的关爱,更不要提什么美好的童年。

之后在救济院的日子也并不好过,每个孩子吃的极少,但他们必须要感谢上帝,每天前程的祈祷,这样的生活没有保持太久,一个瘦小而凶狠的孩子食不果腹,抽签让奥利弗去多要一碗粥,了。不过是多吃一点,这件放在我们任何人身上再普通不过的一件事,让舀粥的厨师大声惊呼起来,就这样他被认为是一个不懂感恩贪得无厌的坏孩子,没有人告诉他什么是正确的,只告诉他要乖巧。

救济院为了惩罚奥利弗把他发配去当学徒,让一个小孩在殡仪馆当学徒,得益于奥利弗清秀的脸上总带着悲伤的神情,他被老板重用,这引起了另一个学徒的嫉妒和不满,另一个学徒来自免费学校,他自认为比奥利弗高一等,他把那些大人在他身上逗趣,心情好就一顿鞭打的本事,有样学样的在奥利弗身上使本事,奥利弗忍受不了诺亚学徒侮辱他的母亲大打出手,被老板暴揍,他逃走了。

连续走了七天到达他梦想中的地方,伦敦。他不敢乞讨,他看到告示说乞讨会被抓走,但是他太饿了,他已经没有任何力气了,都说绝境下必有出路,他面前站了一个小绅士模样的孩子,带他去吃了面包,但他不知道这个孩子是个偷儿。

当他明白的时候已经有些晚了,那位老绅士在发现自己的手绢没了的时候,抬眼看见奥利弗惊慌的逃跑,便喊抓贼,大批正义人士放下手头伙计,去逮小偷。这个故事情节让我印象深刻,奥利弗没偷,但当他看见那个孩子偷完跑掉的时候,他太慌张了。而真正偷东西的孩子加入了讨伐小偷的大军,他们高声喊着抓小偷,没有被任何人怀疑,一个喊着抓小偷的人是真正的贼。

这种事情不仅仅在那个时代有,我们现在也不多旁让。“十个人叫歹徒,一百个人叫造反,一千个人叫叛乱,一万个人叫革命运动,一百万个人叫做成功的革命运动”所以相对来说,数量即正义,一群人的愤然发声,就有可能带动一个盲目的吃瓜群众变成正义的化身,在网络上,用键盘重拳出击,将现实的不如意发泄到一个无辜的人的身上,自己却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欣赏受到网暴的人的困顿抑郁。讲真的,一个你不清楚源头,不了解事情发生的原因的营销号,就不要贸然出声。一件没有石锤的煽动性发炎就能把你的愤怒点燃,那你的情绪未免廉价。

雾都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七

今天,我闲来无事。我在书架上抽出一本《雾都孤儿》,回忆起小说中那一个个片段,不禁掉下了同情的眼泪。我为奥利弗的悲惨命运所难过,同时更被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所打动。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满贫困与犯罪世界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从来都不曾得到过爱。然而,他却靠着自己的毅力在这种社会中生存了下来。用自己的善良战胜了邪恶。再这期间,他受到了别人从未想到过的痛苦和折磨。但最后他化险为夷,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作者狄更斯通过对奥立弗命运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与不人道,但这些现象在少数地方仍有存在。

这本书有很大的教育作用,希望老师向同学及朋友推荐,会让人受益匪浅。

雾都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八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雾都的孤儿终于逃离了那可怕主人的魔爪,然而“避坑落井”的他却被费金等人组成的盗窃集团抓获。他们怂恿纯洁善良的一个孩子去偷窃。可世事难料,他却逃了出来。从此,他和他的朋友过上了幸福的日子。

深蓝的天空依然存在,但那时却是一颗温暖的心。深蓝的天空和温暖的心构成了一幅和谐的画面……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无不展示了生活的真谛——自己的命运要自己掌握。也许你现在并不幸福,但幸福要靠你的一双手去争取。请记住,幸福就在你脚下!

拥有一颗乐观、积极向上的心是你人生的一大乐事,因为她教会了你如何生活与学习。

让我们的心不再冷漠,让我们的情绪不再低落。

让生活温暖我们的心,让平和的心态调整我们的情绪。

愿你我都有一颗温存的心。

雾都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九

这部小说让我最感动的人物,是布朗罗绅士,在他误认为奥利弗还是小偷时,怜悯之心便已外露。后来昏迷中的奥利弗被宣布无罪,这位善良的贵族绅士竟然把他带回了自己的家,并请人悉心照料,终于从死神的手中夺回了奥利弗的生命。

小说的结局皆大欢喜,恶人终究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奥利弗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要回了本该属于自己的财产。在谜团被一步步解开后,小奥利弗终于弄清了自己的身世,相认了血缘至亲。

这种伊甸园似的大结局令人愁眉舒展,拍手称快。

当然,小说毕竟是小说,它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奥利弗是幸运的,每当他生命之火快要熄灭时,身边总有爱神守护着。路边的老妇、善良正直的布朗罗绅士、勇敢的南希、温柔仁慈的露丝·弗莱明,正是这些天使们的呵护和援助,奥利弗的人生才能得以幸福,人世间的温情才能得以保存,人心向善的温馨才能得以继续。

奥利弗的成长之路惊险曲折,险象环生。这些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让读者不断地体验到惊悚的刺激与焦急地担忧。更让读者感受到对邪恶的愤恨和对善良的感动。

这是一场善与恶的较量,也是一幕扬善惩恶地宣扬。

这几天正好跟着有书在读《活出生命的意义》,“当你明白苦难的意义,你将不再畏惧苦难;当你明白生命的意义,你将更加敬畏生命”。

或许,这就是那些勇敢的、不愿向苦难屈服的人们对生命的最好诠释。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早就买了。当初买的时候,看到书的封底,写着一些名人的评价:马克思说,这是狄更斯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而狄更斯则被后世奉为召回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再加上在历史课对狄更斯和《雾都孤儿》的初步了解,我毅然买下了它。可却因为时间繁忙,始终没有捧起它,细细阅读。暑假了,趁着时间充裕,我终于捧起它。有时,我气愤,有时,我大笑,有时,我担心于是,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这是一本好书。

雾都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二十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真的无法想象奥立弗在他九岁前的生活是怎样的。瘦弱的身躯,浑身是伤,但有着顽强的意志能让他独自面对饥饿、寒冷、孤独。

让我感触很深的是,奥立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为了独自侵吞父亲的遗产和发泄心中的怨恨,出重金让强盗头子费金把奥立弗培养成了小偷,直至送上绞刑架。良心未泯的女扒手南希小姐知道了他的阴谋后,对奥立弗十分同情,冒着生命危险将他们的罪恶计划告诉了露丝她们,回去后便惨遭蒙克斯杀害。警察围剿了贼窟后,费金一伙纷纷落网。

当小偷们竭力要把他训练成为一个像他们一样的扒手时,生性善良的他甚至不知道扒手是什么意思。当知道让他干得是罪恶的勾当后,死也不愿意屈服。读到这里,敬佩之情油然而生。他身上有那么多的美好品质:坚强、勇敢、善良和正义。奥立弗宁愿自己承受巨大的痛苦,也不愿意去做一个小偷,虽然那些小偷拿各种好处诱骗他,他都不为所动,他心中始终对美好的生活充满向往,始终怀有一个美好的信念。

与奥立弗相比,我觉得自己是那么的渺小,我的生活多么幸福。我有父母细心的呵护,我能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有老师们的淳淳教导。可我总是觉得不满足,常常抱怨父母。在学习上,也是遇到一点困难就想退缩,想放弃,没有一点毅力。读了奥立弗的故事,心中始终涌动着一个念头:人活着要不断地向梦想前进,不要被困难吓倒,不要向命运低头,因为命运就掌握在我们自己的手中。

雾都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二十一

雾漫伦敦,奥利弗纤弱的身影仿佛还在街道徘徊,悲惨的身世和经历无不让每一个人为之动容,从被收买到逃离再到贼窝,奥利弗受尽了折磨,他也曾抱怨上帝的不公和世道的阴险,可是他没有哭泣,他很阳光、很友善,他用自己的善良感化了贼的老婆南希,他憎恶偷盗,在被迫去偷盗时,他冒着被误会的风险去告诉主家,奥利弗善良地对待着每一个人,即使是身患重病的小偷,奥利弗也把自己的那一份粮食送给了他。付出总会有回报的,在经历了种种磨难后,奥利弗终于找到了他的姨母并得到了遗产,他不再是孤儿,上帝的天平终于倾向他那边了。

完美的结局令人欣慰,雾都孤儿已找到了爱,他的成长是坎坷的,正是因为他有一颗感恩的心,人生道路不再艰难,阳光变得灿烂,生活正因如此才变得快乐。我不像奥利弗一样有着悲惨的经历,但奥利弗却告诉了我一个谁都可以拥有,却谁都很难拥有的道理:哪就是”感恩“。生活是美丽的,花草树木,家人同学,都值得我去珍惜,去感恩,人总是在最困难时候才会发现,原来爱是那么伟大。

总是埋怨每一个人,得到的是什么?没有。生命之所以珍贵,是在于可以用行动去帮助他人,像奥利弗一样,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即使他伤害过你,即使他抛弃过你,但只要心有感恩,伤害变成磨炼,抛弃变成自立。借得大江千斛水,研为翰墨颂师恩。这也是一种态度,乐观向上的态度,在人生道路上有鲜花、有荆棘,只要有感恩的心,一切都有很美,前路再困难,总有阳光和清风。

成长需要感恩,就如同种子一样,没有胚是无法成为健全的鲜花的,你我都是”雾都孤儿“,家人、朋友给我们关爱,我们应该去感恩,哪怕是声”谢谢“,是一个善意的微笑,都如同那一缕清泉,荡涤心灵的污垢,滋润至善的人性。

大雾散开,阳光洒向伦敦每一处街道,雾都迎来新的一天,散去的雾里有着爱的味道。

雾都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二十二

在他出生的那个城市里,所有的人都欺负他,连本来是地位非常低下的福利院学生诺亚也觉得比奥立弗的地位高而肆无忌惮的欺负可怜的奥立弗.在进入苏尔伯雷家前以为会有好日子过,可是没想到却遇到苏尔伯雷太太处处刁难他,让他睡在棺材铺里的大坑里,对与一个十几岁的还需要父母呵护的孩子来说那简直是让他睡在地狱里的!在遭受了非人的折磨与痛苦的反抗之后奥立弗决定带着他那只有几块干面包的简单行礼离开那充满了苦难的家乡!开始了那艰难长途跋涉,饿了就吃一点他那仅有的干面包,晚上就穿着单薄的衣服在路边的草堆里顶着寒风睡觉,要是一个脆弱的孩子肯定在这个时候便结束了他们在人间的旅程了。然而奥立弗却靠着他那对幸福生活的向往活了下来,并且结识了一个邋遢的小绅士,与其说是绅士还不如是奥立弗的厄运吧!然后他便被魔鬼老犹太费金控制,强盗赛克斯折磨着,生活再充满罪恶的巴黎最肮脏的地方。

可是看到后面奥立弗遇到了南希,露丝,罗斯伯力先生这些善良的人们把可怜的奥立弗从苦难中解救出来了!并且解开了奥立弗的身世之迷,找到了他在世间的唯一的亲人,罪恶的人们也得到了他们应有的惩罚,奥立弗也在父亲的朋友罗斯伯力先生的照顾幸福的生活着。善良的人们也得到了幸福。

可是虽然是命运给了奥立弗幸福的结局,但是如果奥立弗没有经受住苦难的折磨也就体会不。

到以后的幸福了吧!最让我感动的便是奥立弗在受伤之后被赛克斯扔在了河边,在他醒来之后,他却坚强的爬了起来,因为他知道如果他继续这样躺着的话他一定会被蠕虫吃掉的!因为奥立弗心中有着生的希望,所以他坚强的活下来了!

所以说人的一生会有许多苦难,但是只要你不要放弃,一定会有回报的。“希望”是生命存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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