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读完一本书后,读后感就是展现我们理解和感悟的窗口。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好的读后感呢?首先,要准确理解书中的主题和思想,深入挖掘书中的含义。其次,要结合自己的经历和感受,从个人角度出发,用真实的情感来表达。同时,还要注意语言的优美和表达的准确性,使读后感更加生动有趣。写一篇读后感时,我们可以先写一个简单的提纲,然后逐步扩展和丰富内容,最后进行修改和润色。要注意不要纯粹复述书中内容,而是要加入自己的理解和思考。写一篇读后感时,我们可以从书中的主题、人物、情节、语言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思考,表达出个人的真实感受。看看下面的一些范文,或许能给你写读后感提供一些思路和灵感。
外国名著百年孤独的读后感篇一
“真的,我就是觉得你们班的同学都很懂事,我也是和你们班亲,而这是你们最后一节生物课,我以后就再也不能给你们上课了。”
——题记。
“大家打开卷纸,马上就放假了,我再最后一次好好给你们讲一讲知识点吧。”她笑着说,但是从那笑容中,我读出了落寞。
那一整节课,她讲得十分起劲,十分开心,情绪十分高涨。在还有将近20分钟下课的时候,老师让我们听歌,歌是早就准备好的,也不用一个一个去查找。我们听着那歌声,逐渐入了迷。老师坐在教室的最后,她捧着脸,用十分溺爱的眼神看着我们,不时有调皮的学生扭回头去看她,她也只是笑笑。阳光洒在她的脸上,闪着柔光,看起来那么美。
不一会儿,下课铃急急地响起,我们一下子都惊住了,原来45钟的时间是那样短。老师叹了口气,才缓缓起身,缓缓走到讲台上。她的步子不稳,仿佛马上就会摔倒似的。我们端正地坐在下面,一句话都没有说,大家仿佛也都想到了一块儿,内心都是极度的伤心。
就见老师的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她抽泣着,呜呜咽咽地说:“我最后一次给你们上课了,就这样吧。”转而又说道:“你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我真的希望你们都有一个十分美好的未来,你们在我的心目中总是最优秀的。哪怕我们中间有许多的矛盾,但我就是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喜欢你们班,你们一定要好好学,听见没?”我们都点头,没人用话来答她。说罢,她摆了摆手,走出了教室。教室十分安静。许久,许久之后,才有人走出去。
我也走了出去,去帮下节课的老师拿书。我走进办公室,看见她趴在桌子上,短发胡乱地盘起来,眼睛也有些红肿了。阳光照在她的身上,更加突显出了她的狼狈。我张口,刚想说些什么,上课铃又急急地响起,无奈,我赶快拿上书,走出去。
出门前,我看了她一眼,她也看着我。她那目光那样清澈,惹人怜,讨人爱。
时光如水,岁月似锦,转眼间,小学六年的时光从指缝间匆匆的流逝而去,我们和同学在一起的日子,也将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在六年的学习生活中,又被、游戏、有帮助、有懊恼,令我记忆中最深的,还是那最后的一堂数学课。
只听“叮叮铃铃”的铃声响了起来,数学老师微笑着走了进来,我们知道,这是数学老师为我们讲的最后一堂数学课。老师的脸上即使有着那样甜蜜的笑容,却也掩盖不住他心中的悲伤,我们都可以清楚地看到,数学老师的眼角挂着一滴晶莹的泪珠。
老师为我们讲最后一堂课,他没有了往日的说教,只是娓娓而谈的教我们上了初中该怎么做。他讲课是带着深深的依依不舍,他强忍着摇摇欲坠的泪水,尽力克制自己的情感,在黑板上写下工整的板书,是那样的缓慢,那样的珍贵。
突然,下课铃响了起来,老师终于忍不住了,眼泪如断线的珍珠般从眼角流出,滑落的鼻梁上,地上。我们指导老师此时心中有万千的不舍,但是为了培养更多祖国的栋梁,也只能这样。老师轻轻的放下粉笔盒,慢慢的把书整理在一起。说着,她从包里抽出一件白色的衣服,再拿出一支马克笔。对我们说:“同学们,把你们的名字写在这里,让老师见到衣服就像见到了你们。
我们含着泪水,写下了自己的名字,老师慢慢的收起来。又嘱咐我们到:“同学们啊,你们上了初中之后,一定要勤做笔记,认真学习。初中的老师可不比小学的老师,他们有些知识只讲一遍,你们一定要谨记老师的这些话啊!”我们重重的点了点头。
老师在黑板上写下了最后的一句话——“同学们,我爱你们。”她没有说什么,转身,投向我们一个笑脸,然后走出了教室。虽然这是小学时的最后一堂数学课,但是老师那甜甜的笑容永远留在我们心中,我们坚信,十年以后我们还会相聚,那是,我们个个都将成功!
我们都很想对老师说:“老师,您在六年来,孜孜不倦、循循善诱的形象,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映像。您在我们的心中,永远都会年轻而美丽,永远永远……再见了老师,希望我们有缘再见,到那时,我还要尊敬的喊您一声:“老师您好!”
两年的时间是长还是短呢?两年前我在这里上第一课,而现在呢?却是最后一课了。
我想起上第一节课的情形,特别是入泮仪式的时候,我很不开心,觉得紧张、不适应,可能是习惯了其它补课班的轻松和宽松,我不能马上适应书院的严格要求。
现在竟是最后一节课了!所有的紧张、不适应通通消散。
我也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特别重视“最后一次”这个词。一想到今天,是最后一次学美文,最后一次抄主题思想,最后一次学阅读,最后一次写作文……就觉得好不可思议。原来以前那么不在意的环节,到了“最后一次”这个地步时就会变得像黄金、珠宝一样宝贵。
我也是自从来到这里,才特别喜欢历史、古诗词什么的。每次讲到李白、杜甫等历史人物时,我都觉得好有趣。一是我心中喜欢这种历史,二是王老师讲得十分好笑,令人忍俊不禁。就在这种欢乐下,我们讲了一遍又一遍的李白、杜甫、白居易、苏轼……但我今天却突然想起:今天是最后一次讲苏轼了,也是最后一节课了。
以前的事总是忍不住回想:在博雅书屋读书,在椅子上坐着看电视,一起背课文,排练每次结业式上的节目……但这次是真的结业了,真的要离开书院了……我想起我刚到这里上课时,还艰难地盼着快点毕业,还想“时间太慢了”,其实时间太快了。
我舍不得书院认识的好朋友,舍不得书院的老师们。其中,我们最熟悉却又敬畏的非王老师莫属。虽然王老师平时挺和蔼,但是一旦火山爆发,挡都挡不住,有一种河东狮吼的感觉。我特别害怕这种场面。但如今一想,这是最后一次听到“河东狮吼”了,竟然连这种画面也成了我心中的不舍。唉!时间总是太快!要和王老师分别了,以前对王老师害怕的情感,也消失了。我想对王老师说:“希望您仍旧能讲出这样棒棒的课,让中国古代文学永远、永远地传承下去吧!”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兰亭已矣,梓泽丘墟”。课程也有结束的时候。现在能把握住的,只有最后一次交上作文本,并说一句“老师再见”!
担任班主任的语文老师像往常一样走进教室,只是身后多了另一位老师。语文老师对大家说:“从明天起,就有c老师担任我们班的班主任和语文老师!”我呆住了,身边许多同学也和我一样,双眼紧急盯着语文老师。我不明白这句话意味着什么,难道语文老师不教我们语文了?那教什么呢?正在我茫然之际,c老师离开了教室,语文老师向我们娓娓道来事情的缘故。
“因为工作上的调度,老师马上要调去另一所小学工作了,从今往后就不能陪大家共同度过以后的,以后的日子了……”老师的声音有些颤抖,我看到老师的眼睛里亮亮的,盛满了经营的液体。“老师其实非常不想与你们分开,看着你们从一年级一点点的长大,你们真的就好像老师自己孩子一样……”;老师用手擦可擦眼泪,哽咽着说不出任何话。片刻,老师轻声说:“老师本来不想哭的……最后对大家每人说一句话吧!”
近七十名都呜咽着,泪汪汪的听着这位慈母一般的老师给自己的临别赠言。还记得老师向我走来,俯身轻轻拭去我脸上的`泪水,对一向体弱多病的我说:“孩子,你身体能再好些我就放心了。”我使劲的点了点头伏在桌上大哭了起来。眼泪扑啦啦的的向下掉,打湿了衣袖。
忽然,清脆的下课铃声响了,仿佛把大家从梦中惊醒了,也仿佛是我们与老师离别的里程碑。
淅淅沥沥的雨声从窗外传来,凄迷的云烟笼罩而来。讲台上,他吃力地用双手撑着讲桌的两角,黑板旁白漆剥落的墙上的钟,似乎渐渐慢了下来。这节课,就要结束了。
他身体不好,在初二的寒假里,突然被查处了冠心病,很严重很严重。心脏搭桥手术更是让他的身体大不如前了。从此以后,他便再也不能回到他站了许多年的讲台,教他教了许多年的数学题了。过了很久很久,大病初愈的他竟然回到了讲台上,只为给我们上最后一课。
于是,在经久不息的掌声里,他缓缓地走上讲台。仍然像往常一样,他抬手示意我们安静。”笔记本还没拿出来吗?“严厉的声音里多了数不尽的沧桑,听上去有着些许的愤,然而抬头看到他的眼睛,却发现他深邃的瞳孔浮着一抹笑意。随后他翻出粉笔,开始在黑板上奋力地写着板书。望着他的背影,原本漆黑浓密的短发变得稀疏了,鬓角周围也早已冒出灰白,以前合身的衬衫,也宽大了不少,像一件分辨不出颜色的长袍,覆盖在他瘦削的肩膀上。曾经有力的大手,如今只剩下了突出的骨节,但仍然紧紧搦着粉笔。我的眼睛突然变的湿润了。
班里出奇的安静,连笔尖与纸张的摩擦声似乎也听不见了,只有他无规律的喘息声传到我们的心里。世间竟已过去了大半,他也需要靠着讲桌休息更久,才能继续拿起粉笔。看到他时不时捂着心脏,我痛苦地闭上眼睛,陷入了回忆的漩涡。
当我数学考试失利时,他把我叫去办公室,看到他正在批改作业,堆成山的练习册遮住了他本就不高的身子。我悄悄上前去,把卷子摊在他的面前。他看了一会儿,并没有板着面孔批评我,却只是微笑地看着我。”是不是这种题我没有讲到?事写的时候粗心了吗?还是晚上太用功,没有休息好?“他轻轻的问道。我低下头,不回答,也不敢回答,而我心头的创上,竟被他的关怀抚平了。
寒假里,我去医院看望手术后的他。他见到我,连忙挤出微笑,硬是挣扎着从病床上坐了起来。那一天,我们谈了很多,而他似乎一直都在叮嘱我,换了老师后一定要尽快适应,而我也一直在努力地忍着不让泪水落下来。临别的拥抱,我至今记忆犹新。
他善待所有的学生,几乎从来都不严厉的训斥,只是循循善诱。他总是微笑着说,”你们可都要早点睡觉,否则会生病的。“却常常为了改完一摞摞作业,或是一份完美的教案而彻夜通宵。他总是自己擦黑板,不让我们吸入致命的烟尘,却不惜自己患上严重的肺病。他深爱他的岗位,神爱他的学生,深爱这三四平方的讲台。他不惜自己的身体,来为我们上最后一课,给了我们一场无声而盛大的告别!
下课铃声骤然响起,我猛地回过神。该结束的,终究还是要结束的呀。我多么希望他能像以往一样拖堂,多么想他像以往一样在课间站在过道里为我们讲题。可他缓缓停止了佝偻的身子,然后朝着我们的方向深深鞠了一躬。”谢谢你们。"。
我心中的某根线似乎突然断掉了,泪水止不住的翻涌。我知道,从此再有他等着我去问题,在没有他讲课时浅浅的笑容,再没有考试时他挡住监控为我指出错题,再没有他的关怀温暖我的一切。
人这一生,多少会有很多次分别,而每一次分别都将伴随着阵痛。珍惜眼前人。
外国名著百年孤独的读后感篇二
《浮士德》这部具有“西方《红楼梦》”之称的名著,以难懂著称。无数的专家、学者将毕生的精力投在了这部不朽之作上,却还是无法将它读透。于是,那些想一探《浮士德》芳容的人们,被吓得一哄而散,将它放在那伸手不可及的祭坛上,顶礼膜拜,不顾众人的劝告和异样的眼光。
我合上书,方知我的精神上受了怎样的一场洗礼,太强的精神震撼!心虚地四处一瞥,我不得不承认,我也无法领会书中的深藏之意。于是,我只有以我感性的一面来读此书。
魔菲斯特,书中的魔鬼,我心中的偶像。
言行,举止,处处符合他一个魔鬼应有的损人利已之行。
他喜欢突然邪邪地笑,扬起嘴角,造出一个“魔非斯特式的笑容”这个专有名词:他喜欢一本正经地整人,不留一丝痕迹;他能见死不救,不论你是官大抑或权重;他能杀人不眨眼,居高临下地瞥你一眼,让你尊严尽丧。一切的一切,都因为他是魔菲斯特,是魔鬼。
可即使他是个魔鬼,那又能说明什么呢?他邪恶?他坏?
他能在夜深人静时,静静地思考别人的事,他能为了自己的一族,在上帝面前不卑不亢,他能轻蔑地对人类说:“造孽的不是人类自己吗?”他能在主角急得团团转的时候,跑出来逗逗他开心。真的是个奇怪的魔鬼,奇怪到让人禁不住要爱他一下。
相比之下,表面上善良、可亲、无私、高尚的人类和上帝却原形毕露。
野心、政权,针锋麦芒。
贪婪、财宝,饿狗扑食。
表面称兄道弟,暗地互相猜忌。表面谦和礼让,暗地私打算盘。
遇到苦活累活,推给别人,嘴里却还嚷着要给别人锻炼机会。
遇到困难,推给别人,嘴里却还嚷着要给别人邀功请赏的理由。
这就是“正义”。
也许,人人心中都会有邪恶的一面,但人和魔鬼不同的是,魔鬼把邪恶挂在脸上,于是,他们就是邪恶的;人把邪恶藏在心里,于是,人类就是善良的。可是,这“邪恶”与“善良“的标签贴得合适吗?不禁想问这样的问题。我不知道是从远处举着剑的你寻仇的威力大还是笑里藏刀的威力大,我也不知道说自己邪恶的人是否真的邪恶,我只知道,说自己很善良的人绝对不一定很善良。
正视心中与生俱来的邪念吧,那才是善良的彼岸。
外国名著百年孤独的读后感篇三
《百年孤独》是一本并不轻松阅读的书籍,里边的人物关系错综复杂,而且有些名字还是重复出现的,读的不是很明白。
甚至我一边读,一边怀疑自己,缺乏一定的拉丁美洲历史知识和文学涵养,以致于很难把自身融入到作品中。
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在被蚂蚁吃掉。开头吸引人,结局很意外。
作者马尔克斯通过描写一个小镇(马孔多)的兴衰和盛败过程彰显出整个拉丁美洲的历史进程,通过描写一个家族的新生、鼎盛到没落和消亡过程来展示整个南美人的风土人情和生活面貌。情节离奇、过程曲折,个人比较佩服作者本人的文笔以及清晰的思维。整篇小说都被一种异样的孤独所笼罩,让人窒息。
书名是《百年孤独》,书中“孤独”这个词出现的次数很少。读的我过程中,我一直在寻找孤独,想着怎么去理解这个”孤独“。直到读完,似乎也没有很明白。
然后,我去百度了。
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接受了采访,对孤独的解释似乎很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
那一刻,作者的写作意图在我脑海中逐渐明晰起来:他渴望拉丁美洲的民众团结起来,共同走向文明,开放与繁荣。
想到这里,我似乎也能明白作者为什么能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对他的另一部早有耳闻的著作《霍乱时期的爱情》也有了一些期待,有机会也去看一看。
“生命中有过的所有灿烂,终将要用寂寞来偿还。人生终将是一场单人的旅行,孤独之前是迷茫,,孤独之后是成长。”这是书中的原话。
其实,我们每一个人我们都是孤独的。孤独是陪伴一个人一生的。要学会与孤独相处,有时间看看这本书,从书中能感受那些孤独人的鲁莽,也许,会激起我们去做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能够活得更热烈一些,至少在别人眼中。这是这本书带给我们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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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名著百年孤独的读后感篇四
本片绝对拼凑了《极恶非道》、《大佬》、《最后的武士》等经典大作,这种“鸡尾酒”式的神来之笔倒是挺像老美的风格。毕竟日本现在是老美的干“儿子”,老子(大佬)怎么高兴它都得顺着来啊,谁让小日本是出了名的谁打的它嗷嗷叫,它拿谁当亲爹的玩意儿呢!!!
最后大佬们火并的场景,确实是有点虚了。“大蛇”作为一个背叛者,他的行为可谓吃里扒外,对“家里人”赶尽杀绝啊,对于日本这样黑帮文化底蕴深厚的国家,哪有这么从容的玩意儿啊!!!
外国名著百年孤独的读后感篇五
这是一本超赞的书,值得一读!
“若干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加西亚·马尔克斯在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百年孤独》的开篇这样写道。布恩地亚上校的记忆犹如一滴墨水坠落在宣纸上,无法停止地渲染开来。
恰如《百年孤独》这个题目给人的感觉一样,开篇这段话,马尔克斯将时间和空间拉长延展,给读者以脱离现实时间的魔幻般的感受。
1965年马尔克斯开始创作《百年孤独》,1967年6月29日小说发表。1982年诺被尔文学奖授予马尔克斯。马尔克斯曾言:“活着为了讲述生活,生活并非一个人的经历,而是他的记忆。”《百年孤独》里描述的那样一个几乎神话般的世界,那里有马尔克斯童年眼中拉美国家真实历史的影射,有近代拉美社会百年变迁的缩影和拉美人民的精神意识,同时也融入了人类百年生存的斗争历史和凝聚的经验和精神,同时还提出了对现代人和社会命运发展前途的思索和探讨。所有这一切的内涵意义使《百年孤独》成为一部具有史诗意义的作品。
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
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女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外国名著百年孤独的读后感篇六
世界大文豪大仲马手下的《三个火枪手》是如此精彩,三个性格各异,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米斯。他们性格好强,因而与另一个主人公达达尼昂打了一架,可谓“不打不相识”,与达达尼昂交上了朋友,四个人成了著名的火枪手。勇敢而朴实的达达尼昂和他三个多情善感的火枪手一起证明了“此文来源于范文搜网拼才会赢”这句话。
他们红衣主教死亡的威胁,也不怕呆在巴士地狱。因法国王后和白金汉公爵之间的此文来源于范文搜网情,所以红衣主教一直想抓住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的关系的把柄,来打击和消弱国王的的`力量,而达达尼昂与三个火枪手为了维护王后的尊严,粉碎了红衣主教一个又一个的计划,挫败了红衣主教一个又一个的阴谋。
另外,为了营救他心此文来源于范文搜网的波那雪太太—王后的贴身侍女,也是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秘密约会的联系人,因此红衣主教绑架了她,为了救出波那雪太太,达达尼昂又一次与红衣主教的爪牙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再一个红衣主教一直把拉罗舍勒这个胡格诺派新教徒在法国的最后堡垒视为眼中钉,确切的说是拉罗舍勒得到了红衣主教的死敌白金汉公爵的支持。
也是白金汉派遣英军舰艇和士兵在离法不远的雷岛登陆增援新教徒。所以当上了首相的红衣主教黎塞留为了巩固中央集权,决心彻底摧毁拉罗舍勒,派兵围攻与占领新教徒的主城拉罗舍勒,大挫了白金汉公爵。
这个故事是个悲剧,一切为了王后和白金汉,而红衣主教竭力制止,导致了一个两败俱伤的结果,白金汉,波那雪被红衣主教的手下暗杀,火枪手各奔东西,只留下了达达尼昂一个人。这又告诉我们,人与人之间的斗争阴险狡诈的,危险无处不在。
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是讲爱情和决斗的故事,简单而浪漫!非常的吸引我,故事是说一个出生于法国南部的加斯科尼的青年达达尼昂,善良勇敢机智的挫败了恶毒阴险狡诈的美女米莱迪的害皇后和享利四世不合的阴谋,同时米莱迪又害死了皇后爱的白金汉公爵,并最终对米莱迪进行了审判和执行斩首的故事的。其中达达尼昂的浪漫爱情和米莱迪的妖艳惑众是主要看点。
看完故事让人觉得痛痛快快,清清爽爽的。每个善良的人都有美好的归宿。完美又经典!
虽然里面人物经历各种各样的,也有各种各样的立场。但是性格却很简单,爱就爱,恨就恨;善就善,恶就恶。善的有福报,恶的被砍头。这是早期文学作品的一个大的特点,其实同时也是缺陷。
相比之下我更愿意看现在的作品,人性极其复杂,善恶一念之间。一念天堂,一念地狱;此时佛祖,彼时魔兽。你每个瞬间都可能做完全相反的决定。
从《三个火枪手》开始给人贴标签,贴了三百多年,直到一、二次世界大战,原子弹的爆炸和使用才使人类不再给自己和别人贴标签了!因为标完标签之后呢就是战争啊!战争就没有赢家,而且最后会输掉的会是整个地球。现如今人类更多的认识自己,善待自己,展示更真实的自己!同时会去接纳与自己完全不同的“别人”。
同时又很清楚你唯一能改变的是自己,让自己的内心世界更强大的方法就是去接受不同的,各种各样的标签。有容乃大,却不是无欲则刚。有欲望,而且欲望越强烈越好。那欲望就是自我修练和提升。把困难当做磨练,把痛苦当做提升自我的机会,把一切的不同当做学习的内容去思考,去研究,去开阔自己的视野和眼界,让自己的心胸变的无限宽广。
人和人之间可以亲蜜无间的合作!愉快的共赢!冲出地球,开拓宇宙!
再回头看《三个火枪手》总是心情复杂,羡慕嫉妒那时的轻狂浪漫,又怕那时的义气用事(不高兴时扔个原子弹可怎么办?)。
想想今朝人类在自身能力变的更加强壮的时候,自然需要强壮的内心世界去控制自己的欲望和热情。
这些天,我看了大仲马的长篇小说《三个火枪手》,世界大文豪大仲马手下的《三个火枪手》是如此精彩,我最向往的就是文中的主角达大南与三个火枪手正气凛然的气质,他们不畏衣主教的亚势力的阻挠,保住皇后的尊严。
我认为这部名著的特点就是通谷易懂,对主角人物的刻画十分鲜时清晰。达大南就是其中最鲜明的一个。大仲马把他刻画成了一个勇敢、机智、见义勇为、珍惜友谊的大英雄,三个火枪手也各具鲜明的特点,阿多斯处理老炼,嫉恶如仇又一身正气,波托斯善良冒失,没头脑,爱自夸自大,阿拉米举止文雅,酷爱神学。这四个性格各异的兄弟国王和王后的利益赴汤蹈火,在他们身上弥漫了英雄议和浪漫主义的气息,这就17世纪法国骑士们。
这本巨著的主题很广,最显著的就火枪手们勇敢不屈,不畏艰苦的英雄气概,不管前方的路有多么艰苦,都不屈不挠,这种可贵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因此,我十分欣赏这些忠诚的骑士们。
为了国家的荣誉而战,这是他们勇往前进的一个主要动力,使命感的强烈,这就骑士的风度,祖国在心中是的,而性命可能早已忘记,不知道死高亡什么会到来,可是为了国家可是赴汤蹈火。
这个故事是个悲剧,一切为了王后和白金汉,而红衣主教竭力制止,导致了一个两败俱伤的结果,白金汉,波那雪被红衣主教的手下暗杀,火枪手各奔东西,只留下了达达尼昂一个人。这又告诉我们,人与人之间的斗争阴险狡诈的,危险无处不在。
大家都读过《三个火枪手》吧,即使没有读过,也一定听说过。对,它就是很受欢迎的大仲作品。去年暑假,我读了这本书,完全被这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仿佛和作者一起进入了这美丽的故事。
这个故事描写的是17世纪的法国,者争权夺利,矛盾重重。主人公是一个法国小子达达尼昂,他善良、淳朴、聪明,一次又一次把自己的朋友从危险中拯救出来,一次又一次粉碎红衣主教的阴谋。说到这里,我不得不提到达达尼昂的三个朋友——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和米。他们是非常好的朋友,他们正直、勇敢,有绅士风度。说到他们和达达尼昂是怎样认识的,那真是一段奇遇,可谓不打不相识。达达尼昂无意间冒犯了这三位火枪手,他们为了荣誉要和达达尼昂决斗,达达尼昂只好硬着头皮接受了。达达尼昂本来想去送死,谁知红衣教主的卫兵来了,他们人多势重,要和三个火枪手决斗,达达尼昂则加入火枪手这一边,就这样,大家同仇敌忾,一起战胜了敌人。也正因为这次战斗,化解了大家彼此的误会,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达达尼昂经努力也加入了火枪队,从此,四个人形影不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大家接受了反抗红衣教主的任务。
故事也就此展开。作者生动地描写了他们四个人战斗后面的场面,以高超的写作水平烘托出达达尼昂、阿托斯、波尔多斯、米这四个个性炯然不同的人物。看了这部小说,我也受益匪浅,“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朋友能给自己带来很大的帮助,就像这四个朋友互相帮助,共渡难关一样,也就是因为这样,他们才能从一个个危险和困难中走出来。而且,人要证明自己就要以实际行动来证明,在经历了无数风险和危难后,达达尼昂终于获得了自己想要的一切。
这个暑假我读了《三个火枪手》这本小说。我完全被故事情节所深深吸引,文章作者大仲马以他独特的构思所打动了我。故事曲折离奇,非常扣人心弦,让读者和主人公一起喜怒哀乐,和主人公一起进入这美丽的故事中去。
故事描写的17世纪的法国,政治者争权夺利,矛盾重重。主人公是一个法国小子达达利昂,他善良淳朴聪明,一次又一次把自己的朋友从危险中拯救出来,一次又一次打破红衣主教的阴谋。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到达达利昂的三个朋友——三个火枪手: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米斯。阿多斯,波尔多斯,阿拉米斯是三位非常好的朋友,他们正直、勇敢,为了朋友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大家同仇敌忔,一起战斗敌人,结果他们以胜利而告终。
读了《三个火枪手》,我印象最深的是这四个小伙子不畏艰苦的精神,正是这样,他们才能从一个又一个危险与困难中走出来。这使我不由的想起那件事:
那还是我上学期在学校锡剧团的时候发生的事。有一次,我们要去参加一次重大的在展演,而我们又没有新节目。时间又很紧迫,我们只能在这短短的几天时间内排出一个新节目。第一天,老师教场,虽然几遍听下来,只有三分之一听得懂,可我们还是在一次一次的学着。整节课下来,大概的咬字我们都清楚了,剩下的就是唱腔和音调了,老师说只需要稍稍纠正一下就可以了。
第二天,老师教动作,整套动作下来,我们还有点懵,可跟着老师慢慢的做,竟然一学就学了一大半,可谁又会知道这一大半的成功是多少人咬牙坚持下来的呀!后面的一小半,我们也努力地学完了。回家后,我一个人在家回忆老师教我唱戏的情景,一个人练唱、练动作,直到很晚我才睡觉。就这样,第二天的任务也圆满结束。第三天,我们把整个节目彩排了好几遍,直到老师满意为止。第四天,我们正式站上了展演的舞台,灯光下,我们身着美丽的戏装,以优美的动作,婉转的唱腔,赢得场下阵阵掌声。这都是我们咬牙坚持、埋头苦练出来的。而谁又知道我们为什么没有放弃训练呢?是因为那颗勇往直前、不畏艰苦的心,一次次告诉我们不能半途放弃。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书中的内容回味无穷,我还坚信: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有着许许多多的困难在等待着我们,但只要我们不畏艰苦、坚持不懈,任何难关都会度过的。
外国名著百年孤独的读后感篇七
天空不曾留痕,但我已经飞过。没有“序”、“跋”,也没有“后记”,《百年孤独》就这样进入了我的眼帘。不查背景资料,就凭自己的直观来写观后感,如果有一、二个亮点自己也满足了,好在有两位网友看过此书,可以作些交流。
摘录:1927年出生于哥伦比亚马格达莱纳海滨小镇拉卡塔卡,童年与外祖母一起生活,1936年随父母迁居苏克雷,1947年考入波哥大国立大学,1948年因内战辍学,进入报界,五十年代开始出版文学作品,六十年代初移居墨西哥,1967年出版《百年孤独》。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
上述是书上唯一的介绍。
遥远的时代,遥远的地方,一步巨篇,是那么的陌生,也是如此的繁杂。犹如自己一个小宇宙,谁能说得清、讲的透,唯一与我们有相似之处就是孤独都是伴随每个人的。
一个家族,一个140~150年的时间跨度,却只有近十个姓名,作者高超的叙述,驾驭文字的能力让我敬佩。
从摘录上看,作者经历了内战,虽然对他的经历无从知道,但他的作品、他作品中的叙述、他作品中的思想都让我们感同身受。就如进入了一次心灵之旅,而这次旅程让我觉得很累,要整理出条理来很累。但收获还是有的,就是可能肤浅些。
买此书的原因就是想了解什么是孤独,而《百年孤独》应该是一生的事,因此说孤独会始终伴随着自己。书上的家族和自己的家族联系在一起了,感慨多了许多。少年的孤独、青年的孤独、中年的孤独,直到老年的孤独,要想达到理想状态却被现实压着,增添了许多许多孤独感出来。那什么叫孤独?怎么排遣孤独?怎么从孤独中感悟出什么?路上的人那么多,都是匆匆过客,唯有孤独是给自己的。
本书写的是一个家族从兴盛走向衰亡的过程,残酷的现实和科技发展带来的进步和变化,利用大自然,被大自然报复的一个过程,还有内战的整个过程,家族中几代人的命运就相应跟着起伏变化。
人物既有家族遗传或叫基因,也由其他血液的进入,代代相传,性格也就不是两种性的,而是多种性格的混合物,也许叫多种元素的结合吧。命运就难说了,是冥冥之中的吗?一本艰涩巨大的人类思想探索的书,看一次肯定是不够的。
无论如何孤独,我的.观点是:人要乐观。应该知道自己只是一个凡人,有许许多多错误缺点,用思想去战胜困难、战胜孤独,而乐观就是好的方式之一,也是面对艰难困苦的好的精神支柱。
还有就是勤能补拙,把思想贯彻到勤劳中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还是回到古人所说的忧患意识中去了。
作者把许多哲理融入进书里去了,犹如嵌入的珍珠,闪着智慧的光芒,时不时的让我深思,特别是老年后的感悟是如此的精辟,而我在中年的感悟就受益匪浅了。
孤独不怕,用强大的精神能够享受这种孤独。
外国名著百年孤独的读后感篇八
《简爱》的主题是通过孤女坎坷不平的人生经历,成功地塑造了一个不安于现状、不甘受呼、敢于抗争的女性形象,反映一个平凡心灵的坦诚倾诉的呼号和责难,一个小写的人成为—个大写的人的渴望。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外国名著《简爱》最新观后感作文700字,希望能帮到各位。
坚定不移的心,清澈的眼神,主人公简爱的那种不去,无论对生活还是命运,从来都是不屈的。这种力量,这种精神是我一直想要拥有的,我觉得跟我还是蛮像的,相貌平平,没有显赫的背景,一切都要靠自己去改变,我比她幸运,没有那么坎坷的命运,没有那么曲折的经历,如果我能拥有简爱一半的力量,我想我就会成功。
故事讲简爱在里德太太家,10岁的简面对舅母、表兄妹的歧视和虐待,已经表现出强烈的反抗精神。当她的表兄殴打她时,她勇于回击;当舅母嚷着叫自己的孩子远离她时,她高喊“他们不配和我在一起”;当她被囚禁在空房中时,想到自己所受到的虐待,从内心发出了“不公正”的呐喊。在孤儿院,简的反抗性格更为鲜明,这和她的朋友海伦·彭斯忍耐顺从的性格形成了明显的对比。海伦·彭斯虽遭迫害却信奉“爱你的仇人”,在宗教的麻痹下没有仇恨,只有逆来顺受。而简对冷酷的校长和摧残她们的教师深恶痛绝。她对海伦说:“假如她用那根条子打我,我要从她手里把它夺过来,并且当面折断它。”充分表露了她不甘屈辱和不向命运妥协的倔强性格。离开孤儿院后,简爱来到了桑菲尔德庄园,并与庄园的男主人罗切斯特相爱,但不幸的是在婚礼的那天,得知罗切斯特已经有妻子了,出于尊严和爱,她离开了庄园,即将到手的幸福也就这样破灭了,不管怎么样,简爱这一生都为了自己的目标,不断追求,面对讥讽,勇敢的捍卫了自己的尊严,最后,也得到了自己的幸福。
简爱这样说:如果上帝赋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让你难于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于离开你一样。可上帝没有这样安排。但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如你我走过坟墓,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无论上帝给你什么,你都有权利拥有自行,拥有追求幸福的理由。
简爱还说:。那些无论我做什么去讨他们的欢心都始终厌恶我的人,我也应该厌恶他们;对那些不公平的惩罚我的人,我就应该反抗。身份卑微,相貌平平,那有怎样,她就是这样敢于反抗,敢于争取自由。
每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每当我们迷茫,难以前进时,想想简爱这一路,或许就有走下去的力量了。
在假期中,我阅读了英国著名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小说《简·爱》,这本小说使我被深深地打动了。
女主人公简·爱自幼父母双亡,被疼爱她的舅舅收养,但舅舅的去世使得简·爱被不喜欢她的舅妈收养,遭到了舅妈和约翰的虐待,但她并没有因此放弃自己、放弃活下去的希望,她最终在药剂师劳埃德的帮助下逃离了这里、逃离了这个对她来说像是地狱一般的地方。她被送去了慈善学校,在那里待了八年。随后找到了一个做家庭教师的工作,她凭借着自己独特的人格魅力赢得了一份爱情,但是她与罗切斯特的情路却很坎坷,最后她排除了万难得到了幸福。
简·爱和同时期的女性不一样,她不被金钱左右、渴望平等、有着自己的尊严。虽然她的人生困难重重,但她凭借着自己的聪明、善良、坚强一一的将困难克服。
“你以为我会留下来成为一个无足轻重的人吗?就想一个没有感情的机器一样?你以为我身无分文、身份低微、相貌平平、个子矮小,我就没有灵魂了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和你一样丰富,内心和你一样充实!如果上帝赐予我美貌和财富,我也会让你离不开我,就像我现在离不开你一样!我不是根据习俗、惯例,甚至也不是通过血肉之躯在跟你说话,而是我的灵魂在和你的灵魂对话,就像当我们穿过坟墓来到上帝面时一样,我们的精神彼此平等!”简·爱的这段话使我深深震撼,她既有着对爱情的追求也始终保持着自尊。在小说最后,简·爱获得了财产,罗切斯特变成了一个残疾人,简·爱还是义无反顾地和罗切斯特在一起了。
喜欢一个人是喜欢他的内在,是灵魂与灵魂的交流。简·爱始终坚持着自己的本心,不被世俗和金钱改变,这是值得我们学习和敬佩的。
简·爱的一生是乐观的、坚强的,正因如此她才能克服所以困难最终获得幸福。
暖秋的阳光洒满大地,像给整个世界穿上了一层柔黄色的外套。淡橘色的云朵,装点着如蓝宝石般的天空。屋内的我,伴随着窗外树叶“沙沙”唱起的歌儿,津津有味地读着手中那本《简爱》。
书中的简·爱出生在一个牧师家庭,父母在生下她后便相继去世。被寄养在舅舅家的简,长期受舅母河表兄妹的虐待,但她却勇敢地与舅母抗争。在她十岁那年,被送进洛伍德慈善女子学校,这所学校条件恶劣,常有孩子病死。简的好友海伦就在这里患肺病而去世。在这里,简饱受了八年的肉体与精神上的摧残,终于在20岁时,离开学校去寻找自己的新生活。
简在桑菲尔德庄园担任一个不到10岁的女孩阿黛尔的家庭教师,并结识了喜怒无常,性情忧郁的庄园主罗斯切特先生。他们互相理解并相爱。在书中简对罗斯切特那一段爱情的告白震撼了所有人的心扉:“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平等地站在了上帝面前!”罗切斯特接受了简,最终他的疯妻一把火烧毁了庄园,罗切斯特也因此烧瞎双眼并因此破产。简得知后,不顾一切地回去找到了罗切斯特,依旧选择跟他生活在一起。
就是这样一个普通的女子,却活出了不普通的人生。她长得并不漂亮,但她身上所有的品质都是当今女性所应当拥有的,简爱的人格魅力和她所拥有的一切品质都令我深深折服。她的坚强,就如坚韧的仙人掌花,永不像干旱屈服;她的努力,终是从一株芽儿,开出了世上最美丽的成功的花;她的美丽,就如蚕儿的破茧而出,最终成为了一只斑斓的蝴蝶!
一个平凡的女子,能够为了自己想要的一切去拼搏,去努力,该是多么不易!一个平凡的女子,能够为了爱情而坚贞不渝,该是多么可贵!但她,通过自己的坚持和勇气,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一切。为此我敬佩简,我更敬佩她身上的品质!
多揣的命运中,总有勇敢的我们!——题记。
放下那本印着欧式花纹的小说,闭上眼睛,新潮澎湃。
《简爱》是由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所著的长篇小说。这部小说曾被当时的人们称为“女性的第二本《圣经》”。该书讲诉了一位从小失去双亲的英国女子简爱,在各种磨难中不断追求自由与平等,坚持自我,最终获得幸福的故事。
整本书语言优美,用词明朗,在字里行间都可以感受到一种从心灵深处发出的一种力量。作者以生动形象的外貌、动作描写和细致传神的心理描写,将一位勇敢、坚强、自尊、独立的大女人形象刻化地淋漓尽致,让我对书中的简爱十分崇拜。
她并没有美丽的容貌,但她却拥有智慧、勇敢的灵魂,和骨子里不甘向世俗屈膝的勇气。尽管命运没有给简爱无限的好运,但却给予了她与生俱来的勇敢与坚韧。
生活中,我们也会因为许多原因,没有勇气而与机会失之交臂。记得那一次,我参加了兴趣班组织的演讲比赛,在家准备了两个星期的我本以为可以好不紧张地完成这次演讲。可世事难料,当我站上讲台时,底下的同学和老师纷纷朝我看来,我没有心思猜想他们目光是否善意,只觉得倍感压力,脑中像有无数头野马疾驰而过,将我的头绪一一迁走,只留下一片空白飘荡在我的脑海中。就在我快要放弃时,简爱那坚毅的似乎在我眼前一闪而过。我想到简的一生那样艰难,遇到多少难题不都解决了吗?而我只不过一场比赛而已,我顿了顿,恢复了勇气,大声地完成了演讲,获得了一片掌声。
是啊,虽然我们不能决定处在怎样一个环境下,但生活让每个人都有一次改变自己的机会。你有多少勇气,便会成就不一样的人生高度。
读读《简爱》呢,与简爱的灵魂交流,它会让你明白,在这多揣的命运中,勇气是多么可贵!
《简爱》的作者是夏洛蒂·勃朗特,她描写的简是一个不美丽还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生活环境中,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炼就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任何困难的内在人格魅力与力量。
她没有双亲,没有钱财;她是世界中的一个弱女子;她不漂亮,却有着坚强的个性,这使她在世人眼里更加失去了魅力,因为她不会对别人逆来顺受:她在洛任德学校对好友海伦·伯恩斯这样说道:“当我们无缘无故挨打的时候,我们应该狠狠地回击,教训教训打我们的那个人,叫他永远不敢再打人。”这是简·爱对一切不公和歧视的反抗。
简·爱不服从冥冥中的注定,一切又一切的打破命运的安排,选择自己的路,在世人看来,她可能微不足道,但却是自己命运的主宰,她也许不漂亮,但值得他人爱。我很佩服她,佩服她的倔强和坚韧,她渴望知识,追求丰富的精神世界,追求美好的生活。
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人格的平衡。虽经历不幸却依然热爱着生活,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平等的纯粹的爱,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与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的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
人,不因为外貌皮囊的美丽而决定自己是美丽还是丑陋,人美丽,主要关系是因为可爱,美不指外貌,更重要的是心灵。简生命的高贵,院子她是能为自我心灵而活的人,她从自由的心灵里散发出一种芬芳香气,散发出绺缕恬淡的气质。
在当今社会,人心残忍冷酷的人还是占多数,由此,简充满怜悯、爱心、宽容的心灵做了鲜明对比,这就需要我们学习和拥有。
我们感到最幸福的是,我们最亲爱的人也得到了幸福!这让我从简·爱的一生中看到真、善、美的境界和高尚的幸福理念。
外国名著百年孤独的读后感篇九
从冰雪融化的初春到烈日炎炎的夏日,终于读完了这部一直想读的书。虽然没有完全读懂,值得欣慰的是,读懂了它的只言片语。
感谢作者和译者,让我领略了你们伟大的语言天赋,很多次,我甚至产生了一种错觉:与其说作者带我到了一个百年孤独的世界,莫如说是译者的水平呈现给我更多的精彩。
外国名著百年孤独的读后感篇十
《百年孤独》我并没有真正看完,只是大致浏览了一下,算是知道说了些什么吧。尽管深层次的体会我没有,那种深层次的共鸣也没有。但是我还是觉得我应该写点什么,一些感触,因文中人或是介绍的事带来的感触。
我喜欢一部小说,也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却必定有能然我流露追忆、思绪纷飞、共鸣,人生的、生活的、哪怕是关于看待某人或是赞同某个观点这个缘由。《百年孤独》恰好拥有这点。虽然它刻画的事一个虚构的世界,但是其中的种种不正是现实的印射吗?深刻的东西我体会不到。毕竟我经历得不多,或许真实的我看到过很多,然而没有深思,我又怎能理解。
人是矛盾的结合体,我非常赞同。因为我就是一个例子。对于《百年孤独》我觉得它扣住了我的心弦。每个人心中、脑里都有一个虚构的世界——天堂般或地狱般。《百年孤独》的曲折离奇真正让我感叹,至少我内心的虚构世界没有这么繁杂,怎能不喜欢?怎能不对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肃然起敬。
但是就算这么多让我沉浸的东西却也让我觉的无味,也许是因为我是个太实在的人,虚构到底是不可能的。而文中那样曲折的故事情节更让它不可能在现实中发生。令我们大哭、大笑、引吭高歌和长吁长叹。但是过后,过后这些都不只是一场心灵盛宴,能留下什么?不过刹那间那些情愫。于是我不得不有点厌恶它,好像我内心那般完美的世界我也只会深藏,只由于那是虚幻。
“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没看完全文或者是没看到最后。我们肯定无法理解这句先在卷首的话的含义。但是我们应该可以揣度出全文主题,一个家族的兴衰史吧。看完后,确实我的推断没错。只是这如何兴、如何衰细嚼谁能知道。有时吸引读者眼球不需要太多的话语,也许只要一个悬念,一个引子,丁点儿可以揣摩却让人不敢确定的提示。
外国名著百年孤独的读后感篇十一
《百年孤独》,真是一本好书,当我决心要写这本书时,我竟不知道我的文字够不够分量去评价它。自己不是一名专业的文学评论者,不过作为一名学生,一位读者,我觉得,这本书写的真不错。借鉴一位网友的话,读外国名著,翻译者很关键,而我好像是恰恰读了一本不错的译版,整本书从头至尾,就像是作者的经历过的生活,虽然是第三人称写的,但还是有一种真实而奇特的感觉。
说实话,第一次读这本书时,翻开第一页,看到第一段文字,脑子里顿时一片发麻,虽然开始是一段优美的环境描写,但看着密密麻麻的文字,还有绕来绕去的语言,感觉这本书一定很难读。后来我发现,书真的不好读,可是我居然停不下来,一口气读完了全书。读完全本,合上书,再看看书的封页,“百年孤独”四个大字,顿时有一种难以表达的惆怅与失落感涌遍全身,这可能就是整本书的伟大之处吧,让人从书中感受到现实。
偶尔在另一本书中看到了作者的简介,我感到大为震惊,原来作者和中国还有一段崎岖历史。在1990年,作者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曾到访过中国,然而看到了当时中国随处可见的盗版作品,愤怒至极,并表示他死后150年内不授权中国出版他的作品。20xx年,马尔克斯再次到访中国进行两个月的考察,并在20xx,中国才终于获得《百年孤独》的出版授权。看来《百年孤独》在中国并不是一帆风顺,不过这些丝毫不能影响一本著作的质量,相反,这段崎岖的历史更给了《百年孤独》这本神秘著作,更加丰富的神秘色彩。
《百年孤独》,全书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历史,从定居马孔多,到全镇消失在大风中;从第一代人的探索与衰败,到后来六代人的奋进与颓废;从一个与世隔绝的小村落,到后来变成一个复杂奇特的“人群聚集地”,整个家族与村落的发展,细腻的与整个世界的变化结合到一起,既是对孤独的诠释与理解,又是对当时世界的映照与感触。全书充分发挥了魔幻现实主义的独特魅力,既像是对一个家族的真实描写,又如同一个神话故事,书中语言巧妙,神奇而不可思议的故事几乎每一章节都有,但在传奇中不失真实感,细腻的人物刻画和环境描写,让情节有条不紊的发展下去,在看似普通的家族发展过程中,让读者感受到一点点侵来的孤独之感。直到读完全书的最后一刻,一种强大而又莫名的感觉出现,于是自己终于明白了,这就是孤独,这就是百年孤独的灵魂所在。
不过说实在的,读这本书真的需要强大的想象力和耐心,因为作为一本大书,语言说不上优美,结构说不上巧妙,而却又最能吸引人的,就是故事看似平常却有极大吸引力的情节,一个家族的一个个小故事,一章一章,好像平平淡淡,但就是这种平淡让读者能真正进入到书中,直到读完,才发现原来家族变化了这么多啊。可又是这种看似平淡的描写,要求读者有足够的耐心,又因为这是一本外国名著,对于中国读者来说,最头疼的就是相似甚至重复的人名了,再加上复杂的人物关系,没有强大的想象力与耐心,真的很难把全书读完。可这又正是一本著作的伟大之处,只有读完了全书,书中的灵魂才会一下子贯穿读者全身,让读者感受到书中浓烈的精神。
值得庆幸的是,我确实把书读完了,我确实没有半途而废,所以我能看到了如此震撼的故事,如此伟大的著作。今天我又再一次拿起这本书,又再次认真的看了看极富震撼力的文字――《百年孤独》!
外国名著百年孤独的读后感篇十二
那一年我十八岁,或许是在某个炎热的午后、无精打采的游走在书架之间,漫无目的得与她巧合相遇,从而发现了这本在这之后改变了我读书习惯的书。
人生而孤独。从呱呱坠地到抱憾而终,没有人能陪你走过全部的旅程。在孤独中分享孤独,感受孤独,回归孤独。乌尔苏拉积极融入生活,奥雷里亚诺上校不断反复熔铸小金鱼,阿玛兰妲织了又拆,拆了又织不停做寿衣,庇拉尔·特尔内拉在与不同男人的纠缠中麻醉自己……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就这样无休止地在孤独中挣扎,既想逃脱,又想保持这种孤独的姿态。如同克尔恺郭尔所说:“当恐惧害怕他自己时,他就同恐惧对象保持着一种诡谲地关系。他的目光就再也离不开这个对象,而且,他也不愿意离开,因为,当某一个人想把目光从那个对象上挪开时,他就会感到后悔……”正所谓:“百年孤独”。
或许越好的书越值得反复阅读。初读这本书有些枯燥,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让我倍感头疼。好几次已经读至一半,又翻到第一页重新再读。第n遍的时候,当我将情节全部理顺,我上网查阅了相关资料,对《百年孤独》所处的时代背景和作者的身世进行了了解,于是,我被深深地震憾了。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黛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000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人与人之间并不是一旦遇到悲凉的心境就需要有人出来安慰,因为你体会不到他的孤独,你那善意的劝解反而更加刺痛他孤独的感伤,使他倍感孤独,适宜的离开也是一种默默的关怀。也许他需要一首悲伤的乐曲,也许他需要一段文字,他需要的无非就是将他的孤独表达出来的艺术,而这期间只有他自己明白。
外国名著百年孤独的读后感篇十三
买了这本书差不多有一个多月了,一直放在书架上,没开封。一直没时间看,后来听一个微博上的朋友说,这本书很震撼,所以借春节假期之际,开了封。果然很震撼。对南美不了解的我,通过这本书可以知道个所以然。作者马尔克斯通过对小说情节的肆意构造又让其沉浸于现实之中,将拉丁美洲人的生活方式和细节与天马行空的故事进程交融在一起,通过描写一个小镇(马孔多)的兴衰和盛败过程彰显出整个拉丁美洲的历史进程,通过描写一个家族的新生、鼎盛到没落和消亡过程来展示整个南美人的风土人情和生活面貌。情节之离奇、过程之曲折,色彩之浓烈,结局之意外,让人不得不佩服作者对全篇小说的孕育能力和掌控能力。整篇文章都被一种异样的孤独所笼罩,让人窒息。很奇特,我对作者写这篇小说的动机很感兴趣,有机会,一定要查查资料,看看作者出于何种目的写这篇小说。
当我看完这部小说的时候,我竟然惊奇的发现这部小说与我国的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首先都是描写一个家族,而且极力将其所处的历史背景淡化模糊,重点叙述故事内容和勾勒人物个性。其次,巧妙的将虚幻和写真的写作手法融合在一起,使整个故事情节无限伸展,无边无际,使小说中的人物无限穿越,鲜活如生。最后相似的地方,就是人物众多。每个人物都有着自己独特的个性,都能在现实中找到影子。再一次佩服加西亚.马尔克斯,但对人物个性描写还是及不上曹雪芹,不同的是马尔克斯写完了,曹雪芹却没写完,留下一个巨大的遗憾。
印象中的南美是一个很独特的地方,有神秘的玛雅文化和原始部落,也有现代文明和工业革命。美丽而又富饶的地域和勇敢勤劳的南美人却过着贫苦的生活。他们与其他地方不同的是,没有经历过一二次世界大战,但是发展却远不及欧洲和北美。从哥伦布发现他们之后,就变成了西班牙人的殖民地,后来又成了葡萄牙人的殖民地,成了冒险者的天堂,同时把战乱也带进了这个地方。就如作者的故乡一样,到如今,也还在战争不断。真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啊。
外国名著百年孤独的读后感篇十四
《百年孤独》,这个内心有孤独种子的人都会惦记的名字,我如此渴望过。那一天我在书架上看到中文版一出现,就爱不释手,可惜囊肿羞涩以及事务繁琐,恋恋不舍地放下,放下宣称创世纪后值得全人类一看的巨著。
我会一直惦记的,终于在一个新年到来之前,我一口气读了下来,加西亚·马尔克斯这个伟大的作家,把马孔多的记忆翻腾出来,呈现在我的面前。我知道的,这何止是马孔多,这也不只是美洲,这是一个世界,是整整一部人类历史。当火车开进马孔多,当飞机也要开进马孔多,马孔多就已经不是马孔多人的了,这完全在他的世界,作家的世界,作家就是生活在他的世界里,编织每一个故事。
很多年前我以为《百年孤独》描绘的是一个孤独的老太,于是在我阅读的时候我千方百计的去寻找。事实上根本不需要寻找。清楚明确地看到了乌尔苏拉以及雷梅黛丝,还有特尔内拉等等老妇人。然而这样的故事不是一个妇人的终老为结局,是整个村庄、城市、世界为悲剧结局的。
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会记得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我从这里开始了精彩的阅读之旅,一路上我看到很多布恩迪亚、奥雷利亚诺、何塞、阿尔卡蒂奥……这些名字我不记得,我只是到他们的故事很往复,悲剧总是重演,我认为最悲剧的是,蒙卡达将军对上校说,你那么憎恨军人,和他们斗了那么久,最终却变得和他们一样,人世间没有任何理想值得以沉沦作为代价。那时候上校怎么了?世间忘记了荣誉,忘记了尊严,忘记了故事,忘记了情感。这是孤独的将军,孤独终老得也不到他的爱情。于是老上校能干什么?碎东西还是炼金鱼?融化再炼……往复就是一个轮回,人们或勇敢或安分或跟随或撒野或放纵,总之也孤独。
最后的文字里,是书店关闭的时候,这或许是历史最终沉淀的地方,那个从吉卜赛人学会占卜的妇人最后在那里看到了不知道多少代后的布恩迪亚,是血浓于水或者是先知或者是记录着,她也会和书店一样,消失,于是,那个操着卡卡方言的文人不免就埋怨了,等到人类坐一等车厢,而文学只能挤二等车厢的时候,这个世界就完蛋了。
其实那时候,新的世界早就开始了,谁会记得谁?谁会记得那个树下的老头?那个瞎眼睛的老太?那个美丽的雷梅黛丝?或者那个孤独的阿玛兰妲?一切都像传说那样遥远,那个冰块的下午和那些吉卜赛人都成了传说,那些航行甚至连传说都无人能提。何况那些被抛入海洋的香蕉工人。可惜了曾经安静的村庄,那些幸福的人们。其实谁也不知道终将会归向何处,在中国总是希望归途如虹落叶归根,就有了《红楼梦》里贾府的再度兴起,不管是否是虚假繁荣。然而和绝尘而去的宝玉一样,作家就是有一种孤独情节。奥默罕·帕慕克说,作家是一种能够耐心地花费多年时间去发现一个内在自我和造就了他的世界的人。
能读到这本书确实是一种震撼,尽管带给我一种悲戚的结局和心情,韩秦说《百年孤独》是百年徒劳。尽管如此,但这是文学,是真实的历史感受。这是伟大的创作。除了这样,我们不要庆幸吗?我们可以思考如何才能摆脱孤独。
看到韩秦说,《百年孤独》里有阅读的愉悦感。我终于知道我正是这样感受的。
读后感。
外国名著百年孤独的读后感篇十五
说实话,第一次读这本书时,翻开第一页,看到第一段文字,脑子里顿时一片发麻,虽然开始是一段优美的环境描写,但看着密密麻麻的文字,还有绕来绕去的语言,感觉这本书一定很难读。后来我发现,书真的不好读,可是我居然停不下来,一口气读完了全书。读完全本,合上书,再看看书的封页,“百年孤独”四个大字,顿时有一种难以表达的惆怅与失落感涌遍全身,这可能就是整本书的伟大之处吧,让人从书中感受到现实。
偶尔在另一本书中看到了作者的简介,我感到大为震惊,原来作者和中国还有一段崎岖历史。在1990年,作者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曾到访过中国,然而看到了当时中国随处可见的盗版作品,愤怒至极,并表示他死后150年内不授权中国出版他的作品年,马尔克斯再次到访中国进行两个月的考察,并在中国才终于获得《百年孤独》的出版授权。看来《百年孤独》在中国并不是一帆风顺,不过这些丝毫不能影响一本着作的'质量,相反,这段崎岖的历史更给了《百年孤独》这本神秘着作,更加丰富的神秘色彩。
《百年孤独》,全书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历史,从定居马孔多,到全镇消失在大风中;从第一代人的探索与衰败,到后来六代人的奋进与颓废;从一个与世隔绝的小村落,到后来变成一个复杂奇特的“人群聚集地”,整个家族与村落的发展,细腻的与整个世界的变化结合到一起,既是对孤独的诠释与理解,又是对当时世界的映照与感触。全书充分发挥了魔幻现实主义的独特魅力,既像是对一个家族的真实描写,又如同一个神话故事,书中语言巧妙,神奇而不可思议的故事几乎每一章节都有,但在传奇中不失真实感,细腻的人物刻画和环境描写,让情节有条不紊的发展下去,在看似普通的家族发展过程中,让读者感受到一点点侵来的孤独之感。直到读完全书的最后一刻,一种强大而又莫名的感觉出现,于是自己终于明白了,这就是孤独,这就是百年孤独的灵魂所在。
不过说实在的,读这本书真的需要强大的想象力和耐心,因为作为一本大书,语言说不上优美,结构说不上巧妙,而唯一却又最能吸引人的,就是故事看似平常却有极大吸引力的情节,一个家族的一个个小故事,一章一章,好像平平淡淡,但就是这种平淡让读者能真正进入到书中,直到读完,才发现原来家族变化了这么多啊。可又是这种看似平淡的描写,要求读者有足够的耐心,又因为这是一本外国名着,对于中国读者来说,最头疼的就是相似甚至重复的人名了,再加上复杂的人物关系,没有强大的想象力与耐心,真的很难把全书读完。可这又正是一本着作的伟大之处,只有读完了全书,书中的灵魂才会一下子贯穿读者全身,让读者感受到书中浓烈的精神。
值得庆幸的是,我确实把书读完了,我确实没有半途而废,所以我能看到了如此震撼的故事,如此伟大的着作。今天我又再一次拿起这本书,又再次认真的看了看极富震撼力的文字——《百年孤独》!
外国名著百年孤独的读后感篇十六
读《百年孤独》纯属是一个偶然,经同事推荐就借回家看看,看了一遍,我被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给弄晕了,读完后也不能完全了解其义。今天,在朋友圈里看到一篇关于《百年孤独》的读后感文章,忽然想解我一直以来的疑问,便细细的阅读起来。
文章的作者读了三遍《百年孤独》,并对作者的身世及所处的时代背景进行了深入的了解,这种执着探索的精神着实让我敬佩,不由得让我想起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亦是如此,只要你有诚心,也够努力,总会有一定的收获。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其实写的就是拉丁美洲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的兴衰。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
“不团结”在我的印象里有很多解释,从片面的角度说,它是自闭的、可怕的、是要反省的、是要摒弃的。其实在职场上也不乏这样的案例,团结协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而实际上我们往往是在本职工作上倾尽了全力,而忽略了其实一个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性,这也说明越是浅显的道理,越是难以企及。
偶然吸引到我的文字引导我的这次阅读,也让我感觉到自己思维的局限性。阅读,到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可能有时,读着读着,我们会发现它是在写自己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就是正在阅读的自己,这种感觉会拉着我们继续阅读;有时,当发现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出现在眼前时,那种兴奋之情无以言表。
外国名著百年孤独的读后感篇十七
拉丁美洲作家马尔克斯的名字是和魔幻现实主义联系在一齐的。而《百年孤独》就是他展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代表作。读过他这部作品的人都忘不了他极善用绚丽而无羁的想象构造出一个仿佛神话中的世界。
马尔克斯幼年生活于哥伦比亚沿海小镇。外祖母在夜间经常为他讲叙民间传说和印第安人的神话。反映于创作之中,就是他那种“幻想而又不失真”的魔幻风格。
《百年孤独》还是马尔克斯采用外祖母那种“不动声色的讲着许多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的方式进行创作的第一例。为了这个漫长的“百年故事”,他想了十五年,而后因为目睹一个老头带着一个小男孩去见识冰块(那时候,马戏团把冰块当做稀罕宝贝来展览)的场景而开始动笔,《百年孤独》使他真正享受到写作的欢乐。而他往往十分重视小说的第一句话,因为他认为这决定着全书的风格、结构,甚至篇幅,故而《百年孤独》开头的这第一句话也同样包含这种神秘的信息:“多年之后,应对枪决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午时”,人们为此发明了一个新时态名词“将来过去式”来为之命名。马尔克斯真正动笔写作《百年孤独》仅花了还不到两年的时间,然而这之后他就引起了世界文坛的一次“爆炸性”的事件,魔幻现实主义的“蘑菇云”让全世界的读者为之震撼不已,痴迷而吃惊。
《百年孤独》中讲叙的一切都具有令人不敢置信的奇妙效果,其中糅合着印第安人的传统信念和意识,比如认为人的死亡是因为河水或石头在召唤人的灵魂等等,以及阿拉伯的神话。在小说中,万物有灵,人鬼共世,时空上则迂回,迷离以表现人生的轮回,他还相信预感和预示的作用,以此为以后的故事发展埋下种.种神秘的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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