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权益策划书(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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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权益策划书(通用16篇)
时间:2023-12-03 13:43:07     小编:ZS文王

环境问题是全球关注的焦点之一,如何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写总结时要突出重点,清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感受。掌握好阅读策略,可以事半功倍地提高阅读效率。

维护权益策划书篇一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地位很脆弱,不少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欺负劳动者,其主要表现在不劳动合同、单独签订所谓的“试用合同”,随意决定试用期期限,有意拉长试用期,在试用期随意解除合同等等。在这些违法违规的行为中,前四种行为法律法规有相当明确的规定,当发生这种情况时,劳动者可以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劳动检察、劳动仲裁等方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对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随意解除合同的行为,更多的人自认倒霉,而不去抗争。其实这种认识是片面的,在这个问题上劳动者也有办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小建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了3个月的试用期。在两个半月后,公司突然通知他明天不用上班了。小建请公司拿出解除合同的理由,公司说,你不符合公司的要求。说到后来,公司干脆说:你在试用期,解除合同要什么理由?小建请公司把上述说法写进解除合同的协议,公司真的落了笔。

小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公司维持劳动关系。原来小建是个极有心的人,他向仲裁庭提供了几份有力的证据:公司招聘时对他这个岗位的具体要求的广告,他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关于岗位要求,公司岗位责任制对他这个岗位的考核要求,他在两个半月中完成工作的量、质与公司岗位责任要求的对比……他提供的证据证明自己完全符合公司招聘录用的条件,公司不能以试用期为名解除合同。相反,公司在这些有力的证据面前显得苍白无力,无法证明小建不符合录用条件。结果当然小建赢了官司,仲裁庭裁定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公司对小建恨得咬牙切齿却又无可奈何。

小建这个心眼长得好,因为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要解除合同并非是无条件的,而必须证明对方不符合录用条件。因此劳动者要不被在试用期随意炒鱿鱼,必须证明自己符合录用条件。从小建成功的经验,我们可以知道,为证明自己符合录用条件,证据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其一,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对岗位的招聘要求(如果是公开媒题的广告,您可以将它拷贝下来;如果是现场招聘,您可以抄录下来)。这是最主要的证据,而后面的证据只是附加证据。

其二,劳动合同对你岗位的要求。要想使这点成为证据,就要求你在与单位签订合同时,尽可能写得详细,而不要是没有任何说明的干巴巴的岗位名称。这个证据是为了将来你有可能证明自己完全是按合同的规定完成了合同对岗位的要求。如果合同写得不明确,你可以利用单位有关的岗位要求、管理的规章制度来证明你的岗位要求(最好有具体的质量与数量的要求)。

其三、你在试用期工作数量与质量的记录。在这点上你更要做个有心人,因为有的工作是无法用数量来衡量的,你可以把自己与同一岗位的人做个对比,用来证明,你在这个岗位是称职的,是能够胜任的。

有了以上三个证据,如果发生用人单位无辜解除你合同的话,你可以“防守反击”并取得成功。

我们应当承认,在劳资关系中本来就处于绝对劣势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处于更软弱的地位,在试用期内我们除了兢兢业业、夹起尾巴做人、干活,手快腿勤做个小媳妇外,更要多长个心眼,眼清心细笔勤,做个试用期的备忘录,以便在发生自己被随便炒鱿鱼时,你能拿出证据,用人单位是无理解除合同。

维护权益策划书篇二

一、活动目的:

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维护日,法学院青志协以此为契机,为普及广大志愿者的法制意识,弘扬法治理念,践行志愿精神,为构建和谐校园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活动主题:

“情暖3·15携法同行”

三、活动时间:

四、活动地点:

xxx师范大学二里半校区。

五、活动对象:

xxx师范大学在校大学生。

六、主办单位:

湖南师范大学校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七、负责人员:

xxx。

八、活动内容:

(一)前期准备。

(1)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展出海报一张,在木兰路展出。

(2)确定活动参观人员、准备好相关事宜。

(4)进行场地申请与批准。

(二)活动中。

1、开展法。

2、进行义务讲解;

3、宣传部做好跟随拍摄工作。

(三)活动后期。

1、活动后期宣传,包括新闻的发表、照片的整理等。

2、写好活动总结,发到总会邮箱。

xxx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八日。

维护权益策划书篇三

发生问题可先与商家交涉,自行协商,同时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能协商解决,省时省力,如果分歧不大,要求合理,通常还是可以自行解决的。但如果对方态度一直良好,但久拖不决,建议不要一直等待,及时采取其他措施。

维护权益策划书篇四

为认真组织开展xx区20xx年“”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一周年宣传,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宣传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为主线,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高维权效能为动力,弘扬维权、倡导诚信、引导消费、服务区域发展。

二、主要内容

1、“以案释法”,广泛开展消费知识宣传教育

(2)加强与《中国消费者报》、《中国工商报》、《中国消费者杂志》、《大众日报》、《齐鲁晚报》、《齐鲁消费者》、《xx晚报》、《鲁中晨报》、《今日xx》、《山东卫视》、《xx电视台》、《xx电视台》等平面媒体的合作,传递xx消费维权的动态,弘扬维权为民的正能量。

2、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维权业务培训

培训内容为:

新消法知识、典型案例分析、维权工作技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办案。

具体安排是:

3月3日上午在区工商局六楼综合会议室,由消保委秘书长授课,区工商局全体人员参加学习。

3、在商贸企业开展《新消法与售后服务》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新消法知识、纠纷处理实务、售后服务知识和产品质量管理等,由区消保委秘书长进行授课。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2日下午,在xx广周布艺商行

(2)3月5日上午,在xx点点孕婴用品

(3)3月5日下午,在银座商城桃园店

4、在院校开展“新消法”、“打击防范传销”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新消法知识、打击防范传销知识等,由区消保委办、公平交易局、南营分会、南郊分会组织进行授课和宣传活动。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11日,在xx职业学院

(2)3月13日,在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5、开展“家用汽车销售领域经营行为整治”总结及业务培训

活动内容:

总结整治活动,开展汽车三包、违法行为防范、服务及纠纷处理技巧讲座。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3月12日,在区局六楼会议室,参加人员是全区汽车销售企业(4s店)销售经理、客户服务经理。由消保委秘书长总结、授课,南郊分会负责召集人员、安排会场。

6、各消保委分会于活动期间分别在辖区开展宣传活动

各分会要因地制宜,深入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开展咨询服务活动,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消费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村庄等活动,切实做好消费维权服务工作。农村分会以大集现场宣传为主。具体活动由各分会分别实施。

7、纪念日现场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地点:国际家具会展中心(xx市xx区周隆路2573号)

参加单位:

区消保委、区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物价局、药监局、烟草专卖局、司法局、邮政局等部门。

活动形式:

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业务人员在现场设立宣传咨询台,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处理相关投诉。

8、组织“”志愿者参加宣传咨询活动

组织实施:

(1)西城分会组织大街古商城老年消费维权志愿者服务队参加活动;

(2)南郊分会组织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大学生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3)南营分会负责组织xx职业学院大学生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9、开展家具、餐饮、商贸流通、汽车销售等企业诚信经营倡议活动

活动形式:

筛选确定诚信承诺企业,协调参加现场活动,组织现场签订倡议书、授牌等相关活动。四大类企业承诺倡议书及参加承诺单位名单将在《xx电视台》滚动播放,在《今日xx》专版刊登,通过移动、联通、电信手机短信全覆盖发送。

组织实施:

(1)区消保委和区食药局筛选确定30家餐饮服务企业;

(2)区消保委与区商务局、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20家商贸流通企业;

(3)区消保委和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30家家具生产经营企业;

(4)区消保委和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10家汽车销售企业(4s店)。

10、名优企业咨询服务活动

参加企业条件:

“消费者满意单位”、“双十佳”单位、“双基地”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驰名、商标企业”等。

活动方式:

相关企业,在本单位及活动现场设投诉咨询服务台,接受消费者投诉和提供咨询服务。

xx市xx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维护权益策划书篇五

“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女人是红颜祸水”,旧时期的中国,妇女的地位是低下的,没有权益的,是男人的附属品。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女性的权益越来越多的受到了社会的重视,我国法律也赋予了女性更多的权利。女性是社会的半边天,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生力军。今天,女性受到更多的社会尊重,维护女性的权益落实好像一面镜子照射着一个国家和-谐面貌。有一位57岁的老年妇女一直备受丈夫长达41年的欺凌毒打。老人到县妇联上访,妇联的工作人员通过掌握第一首基本情况,对受害人的调查,将此案定性为典型的家庭暴-力事件。妇联的工作人员对老人进行了妇女维权的法律知识讲解,并通过法律顾问进行法律援助案例办理。在法院和律师的调解下,男方终于对自己的行为有了悔悟,并认识到夫妻之间地位平等,应该相互尊重。

时至今日,这些侵犯女性权益的事情还在不断发生,这就像女性心头的一根针,既刺痛了自己,也刺痛了社会。家庭暴-力的蔓延祸起家庭内部,肆意践踏着女性的人身权益。极大的侵犯了女性的权益。女性的权益已经被压抑得太久,她们需要为了自己拿起法律武器奋力抗争;女性的权益已经被压抑得太久,需要国家的法律保护;女性的权益已经被压抑得太久了,需要社会的公平公正的待遇。没有女性的贡献,就没有今天和-谐的社会、繁荣的社会、稳定的社会。懂法、自信、敢于追求成了新时代女性的个性特点。如今不再是男人一手遮天的时代,女性也能像男人一样去生活,工作,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女性需要解放,男性需要与女性互相尊重、彼此宽容。过去,许多的女性为了争取自身的权益进行了不朽的奋斗,那些岁月虽然已经逝去,但我们仍然记得:秋瑾、波伏娃、白朗宁夫人,这些女性为了妇女的事业做出的巨大贡献。我们何曾忘记过?正如歌德先生说的:永恒之女性,领导我们飞升。今天,女性应该为自己的权益而战,而我们的国家,则需要还女性一个公平稳定的社会环境。

新时期的女性和男性一起共同组成了整个社会的.有机整体,女性不但以个人的能力服务于社会,建设社会,更是社会精神文明的一大支柱。女性应该团结起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实现男女平等,共创女性的辉煌人生;全社会更应该团结起来,与女性一起让和-谐的社会健康有序的向前迈进,让世界充满阳光!

同志们:

市维权联席会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和群众关心的一些社会问题,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探索了维权工作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初步形成了我市的维权工作机制和工作网络。在新的一年里,维权联席会要更好地把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现妇女合法权益,落实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中去,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妇女群众的利益,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进程。下面,在刘晓燕同志“报告”的基础上,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全社会对做好妇女维权工作的认识

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责,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因此,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不仅仅是妇联组织的工作,而且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我们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妇女维权工作。

(一)、维护妇女权益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现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必然要求男女两性的共同发展,要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必然要求尊重和保障妇女人权,解放和发展妇女生产力,提升妇女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实现妇女的各项权益。因此,维护妇女权益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维护妇女权益是依法治市,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大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要依法治市,建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使依法治市的各项政策得到全面落实,使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尊重和保障。而提高妇女法律素质,保障妇女与男子平等享有各项权利,是衡量我市法治状况的重要尺度,是直接体现我市政治文明的程度和水平。各成员单位都担负着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责任。做好妇女维权工作,是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也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三)、维护妇女权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要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注重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公平。妇女权益能否保障,直接影响到妇女的事业发展和妇女作用的发挥,也影响到家庭的安定和社会的稳定。市政府把人民群众要求迫切解决的问题,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重点,这其中就包括了解决妇女权益的突出问题,只有实现了男女两性的和-谐发展,才会有全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要抓住维权工作重点,加强维权组织的能力建设

加强维权能力建设,是做好维权工作的基础。刚才,刘晓燕同志在讲话中提出,把维权能力建设作为今年维权工作的主线,很有必要。只有夯实维权组织基础,提高维权队伍素质,增强维权服务能力,妇女维权工作才能取得实质的效果,满足妇女群众的维权需求。

(一)、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增强妇女自我维权能力。一方面,各部门要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特别要开展多部门联合的关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的宣传。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教育培训阵地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强化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理念,通报妇女儿童发展状况,宣传保护妇女儿童的法律知识和先进典型,剖析典型案例,揭露和批判各种歧视妇女儿童,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行为,推动社会自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全市妇女儿童的普法教育培训,特别是各级妇联组织和司法行政部门,要更加有效地利用各种形式向广大妇女儿童普及法律知识,使广大妇女掌握依法维权的手段和救助途径,提高自我维权能力。要教育、引导妇女合理有序反映诉求、表达利益,提高学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

上见成效,不断创造更多更好的工作载体。

(三)、求真务实,下大气力,增强维权服务能力。增强服务能力,就是要倾听妇女呼声,反映妇女意愿,围绕妇女维权需求,创新服务载体,提高服务实力,切实把妇女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公安、法院、司法、民政、妇联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妇女维权投诉站、妇女维权合议庭、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妇女维权岗、妇女热线和妇女救助等工作,建立制度,明确责任,以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为重点,以保障妇女权益为目的,为妇女提供便利、直接、优质的维权服务。各级妇联组织要培养一支热爱维权工作、善于组织协调又长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妇女权益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要提供机会,创造条件,为他们培训法律知识,加强实践锻炼,使妇联维权干部跟上时代步伐,适应形势需求,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能力。

三、要强化各地和各部门协作,推动维权工作稳步前进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离不开党政领导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各部门各单位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顺应时代要求,创新思维,完善制度,加强协作,齐抓共管。

(一)、树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维权观。一是要树立注重人的发展的维权观。按照国际社会关于妇女儿童权益是人权重要组成部分的基本共识,在维权工作中,要注重增强妇女儿童的维权能力和发展能力,着力帮助妇女儿童群体增强素质,使其增加平等参与发展的机会,实现人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二是要树立依法治理的维权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状况是一个地方法制建设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标志。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处理好竞争和保护、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依法加强对妇女儿童这一弱势群体的保护,推动社会公正,更能体现出依法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水平;三是树立社会化运作的维权观。妇女儿童问题涉及社会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单纯靠哪一个部门维权很难奏效,必须实行多部门、多渠道、多层次共同运作,实现维权力量最大化;四是树立人文关怀的维权观。千方百计解决妇女儿童生存、发展、保护方面的实际困难,推动各方面力量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带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爱护儿童的良好风尚。全市各级各部门应努力运用这些新理念开展维权工作,推动我市维权工作稳步前进。

(二)、坚持和健全维权联席会制度。市维权联席会要坚持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全体成员会议,对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进行部署和议事协调;根据维权工作实际需要,不定期联合召开专题会议、工作会议,进行重大案件协调、维权对策研究,加强对维权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深入推进维权工作。维权联席会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把重点放在落实,要建立和完善县区维权工作机制,强化基层维权领导力度,提高基层维权效能。要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发言人制度。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不定期向新闻单位或社会发布影响大、有典型意义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案件,以及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重大举措、政策及实施成果,扩大维权工作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

(三)、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市维权联席会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齐抓共管。要加强领导,落实措施,把维权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自觉把妇女儿童权益的维护纳入部门的工作内容,共同把这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更加富有成效。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和各自职能,统筹规划,抓住重点,突出特色。争取每年支持、配合维权联席会开展一项有新意、有特色的活动,不断充实、丰富、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开创我市维权工作新局面。

同志们,维权工作十分重要。希望联席会各成员单位,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认真组织,扎实工作,切实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推进维权工作,促进男女平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祝大家新年愉快,身体健康,合家欢乐!

维护权益策划书篇六

怎么维护消费者权益?我们作为消费者权利受损的话,消费者权益去哪里维护?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怎么维护消费者权益,如果喜欢请收藏分享!

消费者权益维护方式如下: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时,消费者可以选择和解、协商、仲裁、诉讼四种方式来维权。双方应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请消费者协会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关有两类:即行政执法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

行政执法机关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等。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要职责是:

(1)通过对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制止违法经营,防止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发生;。

(2)通过对各类市场的监督管理,查处各种市场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为消费者提供公平,安全的消费环境等等。

除此之外,消费者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的。消费者协会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性社会组织。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不仅如此,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的。起诉是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的,起诉状的内容一般包括:原被告双方的详细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将起诉状提交至法院之后,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第三十三条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验结果。

有关行政部门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第三十六条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的途径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维护权益策划书篇七

在现代社会中,维护自己的权益变得越来越重要。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工作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益需要被保护。通过与他人的交往和经验的积累,我总结出一些维护权益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帮助和参考。

首先,了解自己的权益是维护的前提。只有清楚地了解自己的权益是什么,才能够有效地去维护。例如,在工作中,我们需要了解自己的工作条件、薪资待遇、休假权益等。只有对自己的权益有一个明确的认识,才能够在面对问题时做出正确的决策。

其次,遇到问题要勇于表达。当我们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或受到不公正待遇时,千万不要选择沉默和忍受。我们应该勇于表达出来,通过合理的方式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争取自己的权益。例如,在工作中,如果发现自己的薪资待遇与工作贡献不匹配,可以选择与上级进行沟通,提出自己的诉求,并寻求解决方案。

第三,与他人建立良好的沟通合作关系。在维护权益的过程中,我们经常需要与他人进行交流和协商。因此,建立良好的沟通合作关系是至关重要的。在与他人交流时,要保持积极的态度,理性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与他人进行合作时,要注重团队合作精神,尊重他人的权益和意见,以共同推动问题的解决。

第四,学会使用法律武器。在一些复杂的情况下,单靠沟通是很难解决问题的。这时,我们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在遇到劳动纠纷时,可以选择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甚至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但在使用法律武器之前,我们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诉求是合理和合法的。

最后,要保持积极的心态和耐心。维护权益往往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需要我们有足够的耐心和毅力。有时,我们可能会遭遇阻力和困难,但我们不能轻易放弃。我们要保持积极的心态,克服困难,坚持到底。只有在坚持的过程中,我们才能够最终达到目标,实现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维护权益是每个人都需要面对的问题。通过了解自己的权益、勇于表达、建立良好的沟通合作关系、学会使用法律武器以及保持积极的心态和耐心,我们才能够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我将继续贯彻这些心得体会,不断提高自己的维权能力,并希望能够为他人提供帮助和支持。只有当大家都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时,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公平和和谐。

维护权益策划书篇八

在市场里,谁是上帝?是老板吗?不是,是那些服务员吗?也不是,那到底是谁呢?告诉你吧,是我们消费者。

虽然都说“顾客是上帝”,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我做为众多消费者中的一员,就从没有体会到“上帝”的感觉。我家住在聊城,是有名的“江北水城”。有些素质较差、态度不好的服务员与我们这个文明城市很不和谐。

前几天,我到离学校不远的小卖部去买零食,小卖部的生意很红火,天天都有一大堆学生从那里买东西,一条不宽的小路挤得水泄不通。我好不容易挤了进去,要了一袋薯条,当我出来时,才发现这个包装袋坏了,我急忙又回去,要求换一袋,谁知那个服务员冷冰冰的对我说:“我没工夫给你换,不要东西就走开!”我很生气,愤愤不平地走开了。其实象类似的事情还很多,像乱提价啦、不退、换货啦等等一些不良现象。

维护权益策划书篇九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为主线,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高维权效能为动力,弘扬维权、倡导诚信、引导消费、服务区域发展。

二、主要内容。

1、“以案释法”,广泛开展消费知识宣传教育。

(2)加强与《中国消费者报》、《中国工商报》、《中国消费者杂志》、《大众日报》、《齐鲁晚报》、《齐鲁消费者》、《晚报》、《鲁中晨报》、《今日》、《山东卫视》、《电视台》、《电视台》等平面媒体的合作,传递消费维权的动态,弘扬维权为民的正能量。

2、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维权业务培训。

培训内容为:

新消法知识、典型案例分析、维权工作技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办案。

具体安排是:

3月3日上午在区工商局六楼综合会议室,由消保委秘书长授课,区工商局全体人员参加学习。

3、在商贸企业开展《新消法与售后服务》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新消法知识、纠纷处理实务、售后服务知识和产品质量管理等,由区消保委秘书长进行授课。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2日下午,在广周布艺商行。

(2)3月5日上午,在点点孕婴用品。

(3)3月5日下午,在银座商城桃园店。

4、在院校开展“新消法”、“打击防范传销”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新消法知识、打击防范传销知识等,由区消保委办、公平交易局、南营分会、南郊分会组织进行授课和宣传活动。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11日,在职业学院。

(2)3月13日,在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5、开展“家用汽车销售领域经营行为整治”总结及业务培训。

活动内容:

总结整治活动,开展汽车三包、违法行为防范、服务及纠纷处理技巧讲座。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3月12日,在区局六楼会议室,参加人员是全区汽车销售企业(4s店)销售经理、客户服务经理。由消保委秘书长总结、授课,南郊分会负责召集人员、安排会场。

6、各消保委分会于活动期间分别在辖区开展宣传活动。

各分会要因地制宜,深入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开展咨询服务活动,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消费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村庄等活动,切实做好消费维权服务工作。农村分会以大集现场宣传为主。具体活动由各分会分别实施。

7、纪念日现场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地点:国际家具会展中心(市区周隆路2573号)。

参加单位:

区消保委、区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物价局、药监局、烟草专卖局、司法局、邮政局等部门。

活动形式:

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业务人员在现场设立宣传咨询台,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处理相关投诉。

8、组织“3.15”志愿者参加宣传咨询活动。

组织实施:

(1)西城分会组织大街古商城老年消费维权志愿者服务队参加活动;。

(2)南郊分会组织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大学生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3)南营分会负责组织职业学院大学生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9、开展家具、餐饮、商贸流通、汽车销售等企业诚信经营倡议活动。

活动形式:

筛选确定诚信承诺企业,协调参加现场活动,组织现场签订倡议书、授牌等相关活动。四大类企业承诺倡议书及参加承诺单位名单将在《电视台》滚动播放,在《今日》专版刊登,通过移动、联通、电信手机短信全覆盖发送。

组织实施:

(1)区消保委和区食药局筛选确定30家餐饮服务企业;。

(2)区消保委与区商务局、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20家商贸流通企业;。

(3)区消保委和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30家家具生产经营企业;。

(4)区消保委和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10家汽车销售企业(4s店)。

10、名优企业咨询服务活动。

参加企业条件:

“消费者满意单位”、“双十佳”单位、“双基地”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驰名、商标企业”等。

活动方式:

相关企业,在本单位及活动现场设投诉咨询服务台,接受消费者投诉和提供咨询服务。

一、活动的主题。

借助“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开展以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为主的宣传教育活动,帮助保险消费者理解自身的各项法定权利和义务,告知维权的各种正当渠道和方式,引导保险消费者更加合理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和谐的金融环境。

二、活动的口号。

本次活动的口号为:畅通维权渠道,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宣传活动的内容。

(一)以“新消法”为准,大力宣传安全权、知悉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索赔权、受教育权等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公司内网,通过发布新消法,传达最新消防知识,促使每一位员工掌握并遵守新消法的相关知识;通过悬挂条幅及电子屏滚动及时播放本次宣传口号,让广大市民及时了解本次宣传活动的主题及途径;在3.15宣传活动日上,通过展板、发放宣传折页等资料,向广大市民讲解如何通过正当渠道,如投诉电话,第三方(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仲裁机构、法院等)投诉受理渠道及报警途径,进一步维护及明确自身的合法权益和义务。

(二)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销售误导”和“理赔难”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加强对营销人员和出单人员的销售话语培训,严格落实客户回访制度,不断地提高销售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深入基层一线,主动听取乡村干部、协保员和承保农户的意见。在承保、理赔环节设立意见箱,继续发挥理赔监督服务卡的作用,多渠道的听取客户意见。

这次保险宣传咨询活动通过保险各环节人员现场面对面接待消费者咨询和投诉,让广大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保险产品。锡盟人保财险咨询现场搭起车险、非车险、电销咨询台三个,竖起纠纷调解、仲裁规则、电销保险等展扳5块,摆放“致广大消费者的一封信”以及和谐家园、商业车险等各类财产保险产品和索赔须知、理赔流程等宣传单0多份,悬挂“畅通维权渠道,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大型横幅1条,提供了接受保险咨询的良好环境。前来咨询的人员络意不绝、人头攒动,有的咨询和谐家园、电销等产品怎么保,有的咨询出险怎么索赔,还有的对我司快速理赔已收到理赔款前来表示感谢,大家均给了系统化、专业化的回答。同时,我们创新咨询方式,变被动咨询为主动接受咨询,派出两个小分队,深入其他展区流动发放保险宣传单,回答消费者咨询,进一步扩大化了保险咨询范围。短短1小时,共接受各类咨询100多人,发放各类宣传单150多份,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得到了消费者的好评。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改善全市消费市场环境,提升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市工商局、市消协紧紧围绕中消协确定的“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主题,精心安排部署形式多样的3·15宣传活动。

突出重点,展现亮点,做好新《消法》实施一周年宣传。通过发布会、座谈研讨、专版专栏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广泛宣传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巨大成就,回应消费者关切。积极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等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工作,及时进行政策解读、答疑释惑,让广大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用足用好有关规定维护好自身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维权氛围。同时,及时挖掘、宣传消费维权新做法,组织开展系列专题报道,树立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的良好形象。

丰富载体,充实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组织召开全市金融业座谈会、集中学习新《消法》有关条款,通报和点评金融系统20年被投诉情况,促使全市金融行业诚信服务,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召开全市家用汽车销售行业座谈会,集中学习家用汽车三包规定,通报20年全市市、县(区)二级协会受理家用汽车投诉调解情况及典型案例和汽车售后存在问题,就20年消协对家用汽车投诉重点案件采取曝光的形式警示同行。在《日报》、《京九晚报》等媒体上刊登20年3·15系列活动和20年十大案例。座客电台、电视台的行风热线,解答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利用政风和行风热线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有关话题。

畅通渠道,及时受理,着力解决消费投诉。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消费者咨询、举报,强化对12315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完成央视3·15晚会投诉热线值守任务。针对3·15晚会曝光本地问题及企业、12315结合投诉举报相关情况,组织部分重点企业开展行政约谈,请媒体参加并进行跟踪报道,引导企业积极承担消费维权社会责任。针对3·15晚会曝光的本地重点案件,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启动曝光案件应急处理工作,积极提供案件查办进展情况,与媒体合作开展持续跟踪式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广场宣传,扩大效果,掀起宣传活动高潮。将在3月15日举行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各县设立分会场,同步开展3·15宣传活动。对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委等单位联合评选的市“文明诚信”经营单位进行表彰,设立消费咨询宣传台、假冒伪劣识别台、法律咨询台、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受理台,组织大学生消费维权宣传志愿者为消费者提供送《消法》等服务。在市主要路段、商场和各个分局设立3·15消费者投诉、咨询、宣传点,为消费者提供服务和接受举报投诉。

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全力维护消费安全。在全市组织开展以牛肉为重点的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严查来源境外、有明显外文标识且无进口规范中文标识、无合法进口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冻品牛肉,同时兼顾鸡、猪、羊等冻品肉类。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对农业生产需求量大、易出现假冒伪劣的化肥、种子、农药、农机具、农膜等农资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开展“六城”创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推进广告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对广告经营、发布活动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治理,进一步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开展“红盾网剑”行动,针对消费者、经营者和媒体反映的重点商品和突出问题,坚决打击网络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净化网络市场环境。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20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市消费维权事业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隆重开展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制定方案如下: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升维权效能为动力,通过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3·15活动,弘扬3·15文化,科学引导消费,营造和谐消费氛围,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3·15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

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委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市纪委副书记担任名誉主任,由青州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食安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文明办、工商局、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国土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卫生局、审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司法局、广播电视中心、行政执法局、农机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烟草专卖局、环卫局、商务局、邮政局、青州移动公司、青州联通公司、青州供电公司、晖泽水务公司、华润燃气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

同时,组委会在市消协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筹备、调度。

三、活动内容。

(一)20年3月15日在中都财富广场召开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二)3月15日联合有关部门在中都财富广场进行现场投诉受理及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三)3月11日—3月15日期间,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政府驻地或首集日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设立消费维权宣传台,向消费者发放农资消费警示,将消费预警与行政指导相结合,进行消费维权宣传。组织当地工商所、司法所、法庭、卫生院、派出所、财政经管中心、教管办、邮政所、广播站等单位参加。

(四)积极宣传中消协20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消费维权年主题,推动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并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五)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鼓励消费者积极购买和消费节能环保产品,增强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生活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六)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人民调解法》、《反垄断法》、《合同法》、《物权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与能力。

四、活动组织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结合我市实际,安排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有关事宜,各有关单位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好宣传活动。

(二)创新活动形式。各部门要高度重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要贴近生活、贴近消费者,创新形式载体,通过开展悬挂条幅,设立宣传台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3·15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积极协调配合。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和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期间,要抽调专门人员维护好交通、治安和现场秩序,确保整个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加大宣传力度。市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提前掌握3·15活动的相关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消费者、企业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及时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及相关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报道。

维护权益策划书篇十

毕业生在首次就业过程中,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了解和掌握就业方面的知识和政策,并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得到充分的保障而不致轻易受到侵害。

毕业生求职时,往往会出现焦急、浮躁和盲目的心态,直接影响了他们在维护合法权益方面的态度和表现:或为不惜委曲求全;或不敢再“斤斤计较”;或被花言巧语诱骗而轻信对方。虽然不是“一次就业定终身”,但如果首次就业就令权益和身心都受到伤害,则必然会给自己未来的发展带来不小的负面影响。

掌握政策学习法律。

在求职、择业、签约之前,一定要全面了解和掌握毕业生就业政策,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储备。如此,才能在应聘和签约时保持思路清楚和条理明晰,及早识破不法单位故意设下的陷阱;如此,才能懂得如何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手段解决就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全面了解用人单位。

毕业生享有全面、真实了解用人单位的知情权。签约前,毕业生应该尽量多方面打听、了解用人单位的运作状况、招聘信誉、用人意图、岗位职责以及企业文化等情况。

如果有可能,最好去实地考察工作环境,尤其是颇为陌生的单位,未雨绸缪地将未来实际就业中权益受侵害的可能性降至最低。

学习劳动法规。

初涉职场的大学生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在注重调节职业适应的同时,也不要忽略了对自己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免给自己职业生涯的发展造成不必要的阻滞和损失。

我国的《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及各地方性的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是调整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解决劳动争议的最基本也是最常用的法律法规,毕业生在实际就业之前应对这些法律常识有所了解。“法盲”是侵权者最为青睐和觊觎的猎取对象。

重视劳动合同。

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关系到毕业生在实际就业过程中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充分的保障。

首先,要及时签订。到单位报到后,毕业生应尽快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使双方的劳动关系能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能得到及时的保护。

其次,要逐条细看。对劳动合同的内容,毕业生要仔细分析,权衡利弊,切忌盲目签字。对模糊词句要提出质疑,对不平等条款要敢于指出,对不公平合同要坚决拒签。

最后,要保存证据。签订劳动合同后,毕业生也要持有一份合同,作为享受权利、履行义务以及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善用救济方式。

掌握合法的维权手段是解决合法权益受损最有效的途径。一旦在实际就业中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应该积极运用法律武器,通过申请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对于用人单位一般的违规行为或争议不大的问题,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向该单位所在的区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让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

如果毕业生在实际就业中遇到劳动保障方面的问题,还可以及时拨打劳动保障公益服务专用电话,咨询劳动保障的政策,获取有关的信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大学生职场维权常识。

签订三方协议。

大学生离开学校,进入职场,首先要签订一个三方协议,进入公司以后,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受到劳动法的保护,遇到问题,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三方是指学校,企业,毕业生三方。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就业协议不能取代劳动合同。

三方协议签订后不是完事大吉,还要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保障部门指出: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单位一旦和求职者确立了劳动关系,就应依法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找兼职警惕安全问题。

在校大学生兼职不能盲目,应警惕各种安全问题。

人身安全:大学生应当首先建立自我保护和心理防范意识,不要轻信一些大学生兼职网上的招聘信息,也不要轻信路边张贴的各类小广告,尤其是招聘材料抄写员、押运员等所谓“高薪岗位”,多为虚构,切勿上当。

财产安全:应聘过程中一旦公司提出要先交纳费用,要引起重视,并坚决予以回绝;若已经交费上当,要向单位索取收据凭证、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避免单位事后转移,追讨无门而造成损失。

信息安全:加强个人信息保密,不要随便提供个人的所有联系方式,一般还要留下手机号和电子邮箱即可;对于各种渠道尤其是兼职网上的招聘信息,务必核实,不要轻易填写详实的个人信息,不要抵押自己的身份证,如有所需只要提供身份证影印件即可。

大学生找兼职,建议选择有一定知名度的大中型企业,这样除了可以锻炼自己的能力,还可以在人身安全和薪酬福利上得到应有保障。

慎重签订协议。

在与用人单位签约时,落笔要慎重,仔细研究就业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中的条款,确认合理合法后再签字;重点注意试用期及违约条款的约定;尽量不要在协议书中留下空白条款;对用人单位的口头承诺要尽可能在补充协议中予以书面注明,并明确将来签订劳动合同时对此予以确认。

敢于据“法”力争。

如果在求职应聘和签订协议的过程中发现有权益受侵害的不公平现象,不要害怕失去就业机会而忍气吞声,要学会积极运用法律的武器,力争自己的合法权益。缺乏诚信、用心不轨的用人单位不去也罢,否则将来吃亏的还是毕业生自己。加强自身的维权意识,是阻止侵犯毕业生就业权益的现象泛滥的根本途径。

1.职场维权:大学生就业应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2.实习生如何保障人身权利?

3.面对就业歧视如何维护权益。

4.毕业生求职中个人权益的法律保护。

5.企业变相辞退新人大学生试用期别成白用期。

6.职场维权:面对职场不平事我们能做什么。

7.毕业生应增强五意识自我保护就业权益。

8.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9.毕业生:小心劳动合同签订中的隐性陷阱。

10.大学生签了就业协议还遭企业退单专家提醒要懂维权。

维护权益策划书篇十一

(一)保护农民工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三)工作·健康·和谐。

(四)用人单位是防治职业病的第一责任人。

(五)防治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

(六)主动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共同防治职业病。

(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八)加强群众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九)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杜绝不安全的操作行为。

(十)配置有效的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预防职业安全卫生事故。

(十一)改善作业环境,实现劳动者体面劳动。

(十二)保障劳动者健康,促进稳定就业。

(十三)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四)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职责。

(十五)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十六)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体制。

(十七)建立职业卫生三方机制,政府、用人单位、劳动者通力合作防治职业病。

维护权益策划书篇十二

一、认知目标。

理解: 。

用事实表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是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用事例表明,青少年要善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

列举事例和有关资料表明,公民依法行使揭发检举权的重大作用。

运用: 通过走访,参观或其他活动,了解诉讼和审判的基本程序。 。

(一)能力目标。

初步培养运用法律武器,依靠执法机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二)觉悟目标。

[教学重点]。

(1)“见义勇为,积极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框题内容。

(2)控告检举违法犯罪。

(3)“受到非法侵害要用法律武器、依靠执法机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教学难点]。

实施正当防卫同犯罪分子做斗争。

行政诉讼的含义和特点。

[课时安排] 4课时。

(第一课时)。

(组织学生观看投影片)。

(设计此问题的目的:(1)让学生用自己的眼光去分析身边的案例,引起对本节课学习内容的思考;(2)从学生的困惑点入手,引发学生对社会上违法犯罪这一社会现象的关注;(3)在扩散性思维的过程中,使学生对社会上违法犯罪现象由无奈到理性的思考。)。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导入新课]。

同违法犯罪做斗争对于公民个人和国家利益有什么意义?法律给我们哪些武器?

这就是本课要解决的问题:

[探索新知]。

1。见义勇为,积极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板书)。

2。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是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板书)。

(学生回答后,老师归纳。)。

3。公民同违法犯罪做斗争,具有重要意义。(板书)。

既可以协助执法机关及时地侦破案件、惩处违法犯罪。 。

又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犯罪。 。

公民还可以从中受到教育,得到锻炼。 。

教师讲述;我国宪法第41条、刑法第254条、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鼓励和支持公民同违法犯罪做斗争。

(投影片二)。

(4)积极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是公民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事业、有高度的社会主义觉悟和集体主义精神的表现。

(5)青少年必须从小培养这种高尚品德,见义勇为,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做斗争。

4。有人看到违法犯罪现象却视而不见、听之任之,这是十分有害的(板书)。

(投影片三)。

第一,这种看法是十分有害的。因为采取这种态度,不仅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而且会在客观上纵容和支持违法犯罪分子,同时,这也是懦夫、自私的表现,应该受到谴责。

第二,自己顾自己的原则和市场经济是不相容的。因为市场经济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而社会化大生产造就了协作这样一种劳动方式,所以协作性劳动的过程就像一条一环扣一环的链子,把人和人紧紧联系在一起,社会生产越发达,对协作与互相帮助的要求越高。到了今天,劳动的协作性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甚至成为商品生产条件下一种普遍的文化。一种公认的道德准则。上述案例中的店主和就餐者面对歹徒行凶而袖手旁观。客观上纵容和支持了犯罪分子,不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的利益,是十分有害的。

(投影片四)。

1)青少年既要敢于又要善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板书)。

提问:你知道哪些情况应打“110”报警电话?

(学生讨论后发言,老师归纳。)。

当公民、国家、集体的合法权利正在遭受不法侵害,或者发生交通、火灾等意外事故时要及时报警。具体范围为:一是杀人、抢劫、抢夺、q###j、盗窃等刑事案件;二是扰乱车站、商场、餐饮娱乐等公共场所秩序;三是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等治安案件,以及其他危及公共安全,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事件;四是自然灾害事故;五是群众的求助。

[课堂小结]。

我这节课我们学习了两个基本知识;公民同违法犯罪斗争的重要意义;青少年既要敢于又要善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懂得了一个重要道理:看到违法犯罪现象视而不见、听之任之是十分有害的。

维护权益策划书篇十三

今天是消费者权益日,随着经济的发展,有许多商家为了挣更多钱,往往设下许多陷阱,所以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维护自己的权益。

就拿到饭店吃饭来说吧,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去饭店吃饭,帐单上一共是二百十一五角,服务员却说要二百十二元。把五角变成一元了,他还会振振有词的说:我们这里就是这样的。或者是我们老板说的。有的消费者心想:就这点钱,算了。可是这5角虽小,那么一天下来就有好多钱了。

再比如说,有些饭店写着:谢绝自带酒水。这其实也是违反消费者权益的事儿,大家以为这件事是经过有关单位批准的,但真的是这样的吗?法律上有这样规定的吗?这就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了。其实,你肯定发现了,在饭店里一听可乐要10元,在超市里只要四元就够了。还有些商家说:要是让客人带酒水的话,我们只卖点菜,赚什么钱啊。

作为消费者,我们要多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有关部门则要采纳大家的建议,做到天天都是3.15。

上述五年级有关消费者权益日作文,就是一篇表述清楚,文辞简练的文章。

维护权益策划书篇十四

眼下,又到了大学应届毕业生的求职高峰。供大于求的就业市场现状,使得一些企业利用招聘这个招牌设置一些“陷阱”。对此,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副主任陈森荣表示,对于企业在求职或实习中的一些不合理要求,大学生们要多留一个心眼。

记者了解到,目前有些职业中介机构,看准了学生缺少社会经验和找工作心切的心理,许以颇具诱惑力的承诺,引学生入套。而在收取高额中介费后,却又以种种理由不履行当初的承诺。一些单位则对实习生收取各种名目的实习费,并要求频繁加班。

嘉兴学院一名老师指出,让实习生有充分的实践机会,不是企业给予的施舍,而是他们应该负起的社会责任。对于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所付出的劳动,应该予以尊重,如果是有价值的,可给予相应的报酬。而大学生来企业实习已经是免费提供劳动力,再收取实习费就太不近人情了。

维护权益策划书篇十五

昨天,我去超市买了三个面包,回到家里,我拆开第一个面包的包装纸,面包上有许多斑斑点点。这是面包上本来就有呢?还是变质了呢?我又拆开第二个面包的纸,面包上长着许多黑色的毛。当我拆开第三个面包时,这个面包上的黑点和黑毛更多了,密密麻麻,到处都是,看得我只想吐。我看了这种情况后,把这些变质的面包重新包好,然后就跑去超市换面包。

到了超市,我把这些面包放在服务台上,跟阿姨说:“阿姨,我刚才买的三个面包都是变质的,”阿姨看了看说:“不可能啊,这些面包都没有过保质期呀?要么你去换三个面包吧!”我听了,不高兴地说:“你能保证其他面包都是好的吗?”阿姨说:“叫你换你就换嘛,”我气愤地说:“明天就是国际消费权益日,温家宝总理不是说,让我们消费者卖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你就不怕我去投诉你吗?”阿姨听了说:“看你小小年纪就会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那我把钱退还给你。”

我拿着退来的钱想:“只有每个人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和谐。”

【作文2:维护消费者权益】。

又到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日了,借此机会我跟大家说说我的消费维权经历。

我经常去离家附近最近的小商店买饮料。有一次,这个商店举办饮料促销活动买一送一。我当时觉得划算,便买了两瓶,商家也送了我两瓶。在饮用过程中,我发现其中一瓶饮料是生产,保质期一年,已过了保质期。我便来到小卖部,要求退换,可是没人理睬。于是,妈妈就和我一起再次来到小卖部问个明白,这回商家还挺友善,将我们的情况了解一番后,说:“这等便宜之事,肯定有一点点问题,如果保留电脑发票,我这次就勉为其难帮你们换一下。”听他这么一说,我都傻眼了。“我哪来什么发票,早就随手扔了。”我急切的说。商家说:“没发票,那我也我没办法。”听了他的话,我和妈妈也无可奈何,毕竟我们手无证据。

经过这次教训,爸妈告诉我:“以后买东西,不论是吃的、喝的、用的等,都必须去正规商场购买,不能贪便宜,最重要的一定要保管好发票——这是重要的购物凭证。”

人常说:“吃一堑,长一智”,有了这次经历,我买东西谨慎多了。元月,我去市里一大型超市买了一辆心爱遥控坦克,谁知用了三天,就不动了。我起先以为没电,便去充电,充完后,还是不前进、不倒退。这之前,没人碰撞过。这回,我聪明了,不需妈妈的陪同,一个人找出购物发票便直奔超市,和商家讲述后,商家仔细检查后,还是不动,再看了看我手中发票,二话不说,当即换了个新的遥控坦克给我。商家还对我竖起大拇指说:“小朋友,挺不错,直到保留重要的购物发票,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呢!”听了他的话,我心里美滋滋的。

这就是我的消费维权经历,消费权益是需要自己去维护的。我希望大家看了我的经历后以后遇到侵权事件一定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作文3:维护消费者权益】。

每年的3月15日是广大消费者维护自己权益的日子,今年的3.15又快到了。3月14日聊城市消费者协会、聊城市工商局在金鼎商厦广场举行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表彰大会”。我作为聊城晚报小记者也参加了活动。

在活动现场,有很多人参与了维权消费万人签名活动,看来广大市民都很赞同,也意识到了自己的`消费权利不可侵犯,当然我也签上了我的大名。活动中工商局、质量技术检查监督局消费者协会等部门都设立咨询台,专门为老百姓解答问题,处理投诉。一位工商局的叔叔拿着一袋凤祥五更鸡认真的给大家讲着怎样辨别真伪,真不知还有这么多学问呢!所有的产品都有真假之分,不仔细看真的很难分辨呀!我们以后买东西真的要认准才行。

我看见许多小记者还有电视台的叔叔阿姨都在现场进行采访,从中我就跟踪采访了一位叔叔,这个叔叔11月份买了一部科诺牌的手机,而这部手机会在没有开通上网业务的情况下后台上网,从而产生了每月60元的费用,使他无法理解也不能接受,所以找到了质检局看能否退款并赔偿额外的上网费用。工作人员现场办公,马上联系了该手机的销售点,售后人员态度很好并答应返厂维修,等待结果,而且还给了这位叔叔一部备用手机让他暂时使用。这个叔叔对这样的处理结果很满意,非常感谢工作人员积极热情的服务态度。

3.15真好,真正维护了我们消费者的权益,从而也给那些制造假货的商家敲响了警钟,我希望天天都是3.15!

维护权益策划书篇十六

第一段:引言(150字)。

维护权益是每个人的自身利益和生活质量的保障,而心得体会则是在实践中总结的经验与教训。维护权益是一项需要长期投入和努力的任务,通过不断的实践和总结,我们能够明确自己的权益,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文将以维护权益心得体会为主题,分析和探讨在具体实践中的经验与感悟,希望能为读者提供一些参考。

第二段:提高法律意识(250字)。

维护权益的首要条件是要有一定的法律意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只有明确知道什么是自己的权益,才能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我发现提高法律意识对于维护权益至关重要。通过阅读法律法规、参加法律培训和学习,我逐渐了解到自己在不同场合下的权益,了解到如何去行使和捍卫这些权益。法律知识的掌握和应用,使我有能力与他人公平交锋,在争议中争取到自己的权益。

第三段:积极争取和沟通(250字)。

在维护权益的过程中,积极争取和沟通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当我们发现自己的权益被侵犯时,积极主动地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争取权益的恢复和保障。通过及时有效的沟通和表达,往往可以让问题得到合理解决,避免纠纷进一步恶化。在实践中,我学会了如何与他人进行沟通和交流,尽量采用软性的方式解决争议,倾听对方的意见和诉求,以达到双方共赢的结果。积极争取和沟通的心得体会,使我在维护权益的过程中更加得心应手。

第四段:通过法律手段维权(300字)。

当沟通和协商无法解决问题时,维护权益还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实现。在实践中,我也遇到过一些顽强的侵权行为,无法通过沟通得到合理的解决。此时,诉诸法律是必要的,通过法律机构的介入,寻求仲裁或者诉讼的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这样的方式会花费一些时间和精力,但对于维护自己的权益来说是非常必要和有效的。通过法律手段维权的心得体会,让我明白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只是一种自我保护,也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体现。

第五段:加强自身的维权意识(250字)。

最后,我深刻地认识到加强自身的维权意识也是维护权益的重要一环。在现代社会,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有一定的维权能力,不能依赖他人或者外界力量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积极地参与和实践,才能提高维权的技巧和水平,更加有力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在维护权益的过程中,我也深感到维权是一个不断学习和成长的过程,只有不断地学习和更新知识,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变化和发展。加强自身的维权意识的心得体会,让我深入体会到维护权益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是自我增值和成长的机会。

结束语(100字):

维护权益需要我们的持之以恒和不断的努力,通过提高法律意识、积极争取和沟通、通过法律手段维权以及加强自身的维权意识,我们能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结和分享维护权益的心得体会,既是对自身成长的总结和回顾,也是对他人的经验分享和借鉴。相信只要每个人都能尽心尽力地维护自己的权益,社会将会变得更加公平和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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