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不需要惩戒范文(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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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不需要惩戒范文(16篇)
时间:2023-12-04 09:43:08     小编:FS文字使者

往日的痕迹在脑海中浮现,是时候总结一下了。如何了解历史并从中吸取教训呢?这是一些正确阅读新闻报道和分析信息的方法和指导,希望能够提高大家的媒体素养。

教育不需要惩戒篇一

这是我的亲身经历,也就是发生在前两天的事。

手机响了,是一个学生家长打来的。

“谭老师,这事你必须和我解释清楚,否则我告到你们校长那儿去……”家长的语气很不好。

处理完这件事以后,我的心再也不能平静下来。难道这事我做错了吗?凭良心说,对这学生我就连过重的话都没有批评,并没有伤极自尊心,更何况是动手打他呢?可我们的学生怎么呢?他们长期生活在“甜蜜“的世界里,心理承受能力特别差,当遇到一点挫折,有一些不如意时,就变得非常的脆弱,有时甚至会发生一些我们意想不到的事情,就像我的.这个学生一样,我批评他,他心理不平衡,还在家长面前捏造事实――老师打了他。

我反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这对孩子们幼小的心灵是一种相当在的伤害,对孩子的成长很不利。但是我认为,一个人的成长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必然经历坎坎坷坷,在其成长的道路上,有时会误入岔道,走入歧途,最需要人去帮助,去训导,去惩戒。教育(-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就是唤醒人,就是使人健康成长。一般来说,孩子犯了错误,恰恰是教育(-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的最佳时机,此时,给予孩子们恰当的惩戒是可以的,而且也是必要的。

在澳大利亚有一家私立学校,该校对学生要求非常严格,比如早晨几点起床,一定要把被子都叠好,然后进行检查。如果发现三次没有叠好被子,周六就会没有假放,要到农场劳动去。这就是一种惩戒。惩戒不是打,不是辱骂,它并不等于体罚,它是一种教育(-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手段,也是一种爱的表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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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不需要惩戒篇二

单位:大河第八小学时间:智渊2012年4月17日。

(单位:红寺堡大河第八小学作者:张智渊时间:2012-4-17)。

我刚刚从学校里毕业,就接了六年级的数学,我们班的马宏兵是。

一个典型的学困生,数学成绩一直上不去,并且比较懒惰,成绩不理想也不主动学习,不能按时完成作业,对此我感到压力很大,但是有一点好的方面就是他挺聪明,学其他的东西挺快。

刚开始我用了很多方法但是都收效甚微,有一天我在网上浏览,无意间打开了赏识教育,看了刘宏老师的演讲,了解了一点他的教育思想,那就是赏识教育。

这种理念培养了一大批“周婷婷”,被新闻媒体称为“周婷婷现象”。

赏识教育是一种尊重生命规律的教育,总结的“花苞心态”调整。

了无数家庭教育中的“功利心态”,总结的“生命像一条河”、“全纳思维”、“先骄傲、后成功”等思维方式使许多家庭走向了和谐、幸福、美满。赏识教育是人性化、人文化的素质教育的好理念。它是实现自身和谐、家庭和谐、亲子和谐、团队和谐的秘方;是和谐社会的细胞工程。

周宏老师的赏识教育思想对我的影响很大,我就想这种办法也许。

对马红兵很有效,于是我在上课时候主动叫他回答问题,叫他上黑板做题,但是针对他的问题我不能给他太难的题,所以每天每节课我都会叫人上黑板,做不同难度的题,而对于马红兵我就让他做不叫简单的,我估计他能做出来的题,第一次我让他做了一道六分之一加六分之五的题,他做对了,我们全班为他鼓掌,并且我一再强调他的进步非常大,同学们也异口同声的肯定,马红兵满脸带着笑容坐下了,第二天我叫人上来做题的时候一向不举手的他也举起了手,我叫他上来同样让他做它能够完成的题,他又做对了,我们继续鼓掌,夸奖。从此我每天都会叫他上黑板做题,题的难度慢慢加大了,他上来的此说越来越多了,胆子越来越大了,上课敢举手了,不会的问题敢主动提出来了,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了,一个多月以后我发现他彻底变了,知道自己主动学习了,又是上黑板做题也错,但是他不再害怕了。期末考试的时候他考了71分,是一个让我没敢想的分数。刚开始给他们测验的时候他总是考十几二十几,最多三十左右,考完试我们又为他鼓掌,一起肯定了他的进步。这学期来他继续像上学期最后那样主动,积极。

马红兵的进步也是我的进步,使我认识到了一种全新的教育思想。

并表扬,逐步形成燎原之势,让孩子在“我是好孩子”的心态中觉醒;相反的批评教育的特点是注重孩子的弱点和短处——小题大作、无限夸张,使孩子自暴自弃,在“我是坏孩子”的意念中沉沦。不只是好孩子应该赏识,所有的孩子都需要。孩子是脆弱的,敏感的。适当的赏识是一种正确的爱,也是对孩子的一种鼓励和赞赏!有益于保护孩子成长的天赋,激发孩子内心的潜力,把成长的快乐还给孩子,让孩子在快乐中成长。

教育不需要惩戒篇三

想要管理好集体,就应该拥有相关的规定来管理好集体。青岛市政府出台《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法》,学校试图通过这种管理形式来维持学生在学校的秩序。我赞同中立方的态度和看法,我认为学校就应该把握好惩戒学生的尺度,唯有这样才能使学生更好的发展自我。

无可否认,要拥有稳定的秩序需要相关的规定来约束学生,使学生能自觉有效地自我约束、自我控制,这还会给学校的管理减轻了许多不必要的负担。但家长和教师应对违反“家规”和教学秩序的行为进行适度惩戒,不能超出惩戒学生的范围和方式,否则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学生影响教学秩序有情有重,中小学教师应该把握好惩戒学生的尺度,根据学生的发展状况进行有效的“惩戒”,这不仅能让学生更加遵守校园的规定,而且能促进校园教学秩序的安定有序、长远发展。中小学生在学习阶段避免不了犯这样的错误,发现的错误应该得到正确的改变,而不是让中小学生一错再错。过度的宽容只会造就学生的不良风气的养成,久而久之,学校的有效秩序并不能很好的稳定下去;反之过度的约束和管理只造就学生的“叛逆”“反抗”,不利于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因此,教育孩子、惩戒学生应该把握好尺度,要让他们充分的展现自我。

学校应该把握好惩戒学生的尺度,教师管理学生权力来源于学校,所以学校应明确惩戒学生的范围和方式,减少教师对学生过度“惩戒”的现象,避免出现“语言暴力”、“肢体暴力”的出现。

惩戒学生后,学生的发展状况会因此“惩戒”有好有坏,所以,把握好惩戒的尺度,是学校应该去考虑的事。学校及其教师不能只是因为拥有惩戒学生的权力而肆意行使权力。学校是教育好学生的教育场所,也是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场所,平衡好管理学生的尺度,把握好惩戒学生的尺度,学校、教师、家长应谨慎思考。

一则报道中记载:河南省的一间中学学校实行新惩戒规定,但与其相反的是,学校没有把握好教师惩戒学生的权利,更没有把握好教师惩戒学生的尺度,令学生犯了错误便受到了不同层次的惩戒,令学生的身心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创伤,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就连学生的心理接受能力也在教师严厉惩戒中减弱、甚至消失殆尽。所以,无论从何种角度去思考,学校应该把握好惩戒学生的尺度,掌控好好教师的惩戒权利,让学生在良好的教育秩序下更好地接受教育,发展自我。

学校应该把握好惩戒学生的尺度,这样的行动势在必行,这不仅是为了学生发展健康着想,也是为了学校发展利益着想。

教育不需要惩戒篇四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明确指出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教育惩戒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学生,不是为了给学生造成痛苦,而是为制止不正当行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简言之,教育惩戒与赏识教育同为教育手段,惩戒和赏识皆是针对不同的教育情境采取的不同的教育方式。只是惩戒相对于赏识而言,它要对学生的不当行为施以不愉快的结果。因此行使惩戒时,一定是在关爱学生的基础上适当惩之以法,引以为戒。

1.惩戒讲究正当的程序。教师用于惩戒的规则必须提前确定地让每一位学生知晓,实施惩戒之前要给犯错误的学生足够的提醒与告诫,要给学生辩解的机会与权利。例如新学期开学或接手新班,我们往往要和学生一起制定班规,班规以褒为主,惩辅之。

2.惩戒讲究罚之有度。惩戒只是手段,其目的是引起学生思与行的警觉,促其进行自我教育,所以教师在实施惩戒时一定深思方法是否恰当,度的把握是否合理,忌盲目暴躁地罚代替所有的教育,它可以和其他教育并行。

3.惩戒讲究艺术。惩戒教育不是单纯的让学生受到惩戒,不是为了惩戒而惩戒,它的目的是教育。于洁老师的《我就想做班主任》一书中说过:我批评过这位学生后,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一定观其言行,察其表现,抓住机会表扬他一次。

魏书生老师惩罚犯错学生写反思、唱一首歌等,都非常具有艺术性和教育性。

4.适当的惩戒利于学生的社会化发展。当今社会是法治社会,时时处处充满各种规则,恰当的教育惩戒有助于学生养成良好的规则意识,锻炼出承担责任、承受挫折的心理品质。

5.适当的惩戒利于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现在的学生都非常会察言观色,效仿旁人,但因这一群体是发展中的人,是非观念往往不够清晰。适当的惩戒有利于“杀一儆百”,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以上“三讲究”和“两利于”是自己的一点思考。还想提醒各位老班:在面对犯错误的学生时,当觉察到自己的情绪不正常时,我们可以先远离学生,等自己冷静下来再处理,做到无冷静不教育。

总之,我们不能满足于不让学生做什么,我们更应该让学生明白可以做什么,并且让学生努力做成。奖惩分明,宽严并济,用人格影响人格,用生命影响生命,这样有温度的教育是我们不懈的追求!

教育不需要惩戒篇五

教育,已在今天的社会上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它使人进步,使人明智。而教育惩戒,是教育环节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有了教育惩戒,可以让教育更进一步地发挥好处,可以大张四维,振兴国家。

《礼记》有云:“四维不张,则国亡矣。”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它代表着人们的价值观、廉耻观以及道德品行。教师在教育惩戒的帮助下,带领学生走上正轨,磨炼其品质,进而大张其四维。

教育惩戒,可制止和消除学生的不当行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而对学生过度宽容,则会造成无尽的伤害。多少学生由放松变为放纵,多少学生对自己的过错不以为意,多少学生凭借教师的宽容肆意顶撞教师?“民之于国,则如木之于林。若无良木,则无茂林”,民族的树林需要良木,可人非圣贤,便需要依靠教育惩戒,来敦促学生、警醒学生,使他们朝着品学兼优、明辨廉耻的方向发展前行。

鲁迅曾写启蒙老师寿镜吾老先生,“他有一条成尺,但是不常用,也有罚跪的规则,但也不常用”。这也便是教育惩戒中最重要的一点,正确地使用教育惩戒,方能将其作用发挥到化。不少教师也许是恨铁不成钢,过度打骂学生。虽然这亦体现出了教师对学生前途未来的关心与担忧,但却更多地给学生带来了阴影,使他们意志消沉,学习消极,如果这样,又谈何张其四维呢?教育惩戒,便应像寿镜吾老先生那样,偶然有而不常有,同时给学生留下严肃形象,使惩戒规则成为帮助学生严而律已的工具。

当然,教育惩戒这方面的制度还不够完善,或者说,还不够深入人心。家长因教师打骂学生而大闹学校的事件在全国已经见多不怪。许多家长仍未意识到教育惩戒对学生们的好处,而只看到了自己的孩子难受、抱怨。所以,只有当惩戒意识深入人心后,教育惩戒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大张四维。

教育家曾说过:“教育是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是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是一颗心点亮另一颗心。”我相信,有着教育惩戒的良好发挥,教师们能够更好地用心点亮学生之心,大张四维。

教育不需要惩戒篇六

近期,青岛市政府出台的《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中规定:对影响教育教学的中小学生,可以进行适度惩戒。这引发了大家的激烈讨论,人们各执一词。我认为惩戒学生无可厚非,但要掌握一定尺度。

什么是惩戒?

“惩戒”一词可拆分为“惩罚”和“告诫”。惩戒的目的,一来对犯错者的行为进行纠正,使其付出代价;二来对犯错者本人及旁人进行有力告诫,防止下一例的出现。

自“国家”这一概念出现起,便伴随着法律,监狱等管理措施的形成。无法律不成方圆。惩戒是维护内部安定的有力武器。同样地,在学校,在课堂上,教师拥有的惩戒权,正是规范课堂秩序的有力武器。

为什么要惩戒?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班级里也要有法度,也需要有惩戒加以辅助。荀子说:人性本恶。因此,这个世界需要法规来约束人的行为,规范人的行为。

往小里说,对破坏课堂秩序的学生,老师给予适度的惩戒,可以维护课堂秩序,保证教学的推进。往大里说,适度的严厉会使教师的威信度更强,更利于今后的班级建设。

良好的学习风气和环境的形成,一定伴随着惩戒制度的落实。因为有规矩,有法度,才能成方圆。遥想当年的秦帝国之所以能够横扫六国,一统天下,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它法度严密,赏罚分明。当然,这一系列的刑法制度,离不开李斯的发明。

该如何惩戒?

当今社会,伴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西方思潮的传入,人权的呼声愈来愈高。在教育界,舆论宣扬更多的是一种老师与学生之间平等相处的新型师生关系。这就使得很多教师迫于舆论压力不敢对学生进行惩戒。其实,惩戒制度本身并没有错,关键在于如何惩戒。

首先,惩戒应注意内容。不能过度体罚,以免对学生造成伤害;但又不能太轻,那样就达不到惩戒的效果。我认为,像罚跑圈、罚抄写课文等,就比较合适。

其次,惩戒应注意方式。惩戒的最终目的在于引导学生自我成长,促进教学高效完成。我觉得,循循善诱,事后谈心的方式更有助于学生的身心发展。

最后,惩戒应形成完善的体系。各项惩戒制度,应该有明文规定,而不应该以教师的个人意志和好恶随意进行惩戒。只有依法惩戒,才能让班级内部遵规守规蔚然成风。

总之,惩戒在中小学校的班级管理中必不可少。学生犯错,应该惩戒,但具体方式,应科学合理地选择。惩戒的尺度和力度,更要认真思考,仔细拿捏。只有这样,才能使惩戒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教育不需要惩戒篇七

教育惩戒是学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学生犯规或违反纪律时起到调节作用。然而,如果教育惩戒只问题关注到了学生的错误行为,而忽视了教育过程中的体验和反思,将会导致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在进行教育惩戒时,我们不能仅仅关注于行为惩罚,更重要的是要注重心理调适,以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

教育惩戒的首要目的是借助惩罚,让学生清楚了解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加以改正。与此同时,在惩戒过程中,教师也应该注重教育功能,即引导学生反思自己的行为,明确自己的责任,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这种教育方法的核心是“重在教育”,并因此使学生从这个过程中学习并进步。

在执行教育惩戒时,如果不注重教育功能,而是一味地惩罚学生,那就有可能引起学生“放弃”心理,进而产生逆反心理,不愿听从校园纪律的约束和规定。更为严重的是,学生可能会对教育当局失去信任,并被推向与其他同学或教师之间产生矛盾的境地。因此,教育惩戒必须要同时关注惩罚和教育,以保证学生身心健康的情况下,更好地接受教育。

教育惩戒的体验对于学生的反应和学习效果也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如果学生在接受教育惩戒时感到恐惧、害怕或不公正,那么惩戒的过程将无法发挥教育功能,学生也不愿意通过教育惩戒规范自己的行为。因此,教育惩戒的过程中必须注重体验,提供公正、严谨和恰当的反思引导,以便学生了解错误,并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更好地改正错误。

第五段:结论。

在学校管理中,教育惩戒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单独的惩罚措施本身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教育惩戒要重在教育,注重体验,尤其关注心理,在教育过程中引导学生进行反思和改正。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以往古老的纪律管理模式的基础上,注入现代化教育理念,使得学校管理更为完善。

教育不需要惩戒篇八

不交作业:笔者在钓鱼时与两小学生交谈,一个四年级的男生说:“我们语文老师‘好拐’,不过他狠不过我,”“为什么”?男孩很得意的说:“第一天我不交作业他留我,第二天又不交作业被留,我就不回家,老师只好骑车送我。”那男孩又说到不怕老师告状,原因是他的父母都在外打工,家里只有爷爷奶奶。

我不读书:开学后三天,一家长送女儿上学,在操场上,女儿很不耐烦地说:“你再说,我就不读。”做娘的赶快不做声了。八年级两学生经常迟到旷课,不交作业,上课闹堂,顶撞老师,动辄开口以我不读书来要挟老师和家长,一副谁也管不了的架势。老师找他们谈心多次,检讨写了好几份。逃学后总是他们的爷爷奶奶送他们到学校来,好话说了不少,问题一点没解决。(不读书,不吃饭,是现在孩子要挟的法宝。与我们小时候恰好相反,那时最怕父母不让读书不让吃饭。)。

“拿不为偷”:要问现在的学生最感兴趣的是什么?是钱。父母家人给的是钱,国家补贴的也是钱,相当比例的学生“弄”的还是钱。钱怎么弄,办法多多,在教室寝室里拿别人的(注意当你查到时他们说是拿),与他人合伙强迫别人出钱„„。

大闹学堂:九年级走读生张某,晚饭时带同学到学生寝室闹事,寝室管理员管不了,只好找到政教主任杨老师,学生张某不服管教与杨顶撞后跑回家搬来家人亲戚大闹学堂,动手打人,并扬言:“我要告你。”„„,并非个案,乃普遍现象也。

我们正走向另一个极端,过度解放,以至没有任何约束,一些问题学生,恃《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学校胡作非为,影响恶劣,却没有什么有效的惩戒措施,动辄向敢于管理的老师叫嚣“我要告你!”

“以人为本,张扬个性”,在这种新的教育理念下,我们普遍提倡“赏识”教育,强调对学生要多表扬,多鼓励,少批评,少惩罚,甚至提出要“一切服务于学生”的口号,在此背景下教师陷入了一种尴尬、被动的局面。

一、没有惩戒的教育是苍白无力的在学生的成长过程中,赏识和惩戒是不可分割的两种必备的教育方式!对犯错误的学生不惩戒,则不能帮助学生建立是非对错的意识界限,也会让学生渐渐丧失责任心等等,总之,唯赏识适用是不可取的,这样会造成很多弊端。

赏识教育似乎成为教育者的共识的同时,惩罚教育有被误解和弱化的倾向。无论是学校还是家庭,对孩子普遍提倡“赏识教育”,认为孩子是“夸”出来的,不少教师不敢使用惩罚的方式,一味宽容。从学生家长到教育行政部门,从各种媒体到法律法规,无不对惩罚教育口诛笔伐、严厉禁止。要求老师尽量找出每个学生身上的闪光点。在平日里,我们做老师的也就很少批评学生了,也不敢惩罚学生了,因为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定性为体罚或变相体罚,只好把他们平时的一些调皮捣蛋现象看成是个性的张扬。对于成长中的孩子来说“赏识教育”的确是至关重要的。赏识可以发现孩子的优点和长处,激发孩子的内在动力。对孩子进行赏识教育,尊重孩子、相信孩子、鼓励孩子,可以帮助孩子扬长避短,克服自卑、懦弱心理,树立自信心。与此同时,我们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率连年上升,于是,我们又担心起“接班人”会不会变成“掘墓人”的问题来,从而发出了“救救孩子、救救教育”的呼声,制定了一系列的守则、规范、办法、条例,开展了优化净化育人环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工作。经过努力,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未能补救和修正学生责任心的缺失、道德的滑坡、行为的失范。究其原因,避开家庭的、社会的负面影响不论,仅就对学生施予最直接影响的学校教育而言,恐怕与惩罚教育的缺位不无关系。

赏识不可能解决一切教育问题。“相信每个孩子都是天才”绝不等于“每个孩子都是天才”。换句话说,“赏识”其实改变的并非孩子的现实,而只是改变了孩子的心理感觉。只靠说教很难解决有些问题。

现在的教育,陷入一种误区,对学生只能鼓励、赏识,不能惩戒,即使对问题学生打一下屁股、罚跑步、罚作业、罚站等,都成了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了。任何事物都有正反两个方面。没有惩戒,对教育而言不能不说是一种缺失。但是,家长和相关法律,对教师惩戒或不惩戒学生上,老师们只好面临两难,尽管在老师们的眼里,必要的惩戒也是对孩子的爱。现实里,“体罚学生是违法的”,出现这样的情况后,老师和学校是很被动的(家长带一帮人打闹学堂,对老师人身进行攻击,此时,谁也不敢帮你说话了),“杨不管”“张不管”“李不管”就是这样诞生的。

三、适当的惩戒很有必要。

驯兽师有两手办法,一手拿着鞭子,一手拿着动物爱吃的食物,它们做得好的时候给以食物奖励,做得不好的时候给鞭子以惩戒,它们因此长记性啊。试着想一下,假如驯兽师手里只有食物而没有鞭子,那是不可以想象的,一旦爆发的兽性或野性,对我们人类是会造成伤害的;只有鞭子而没有食物也是不行的,因为它们不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的呀(我没有说学生是动物,事实上,人是动物)!教育孩子,一味的赏识是不现实的,需要适当的惩戒。对问题学生实施必要的惩罚教育,会使他们懂得如何成长和善待他人,只有让出错的学生(或者是出错学生的家长)为其错误受到必要的惩戒,认识到违反规章制度和纪律是要付出代价的,他们的不良行为才能被约束,越早受到这种教育越好。因为,等到他们的性格、品行定型后再难教育了,怕只有到监狱去了。现实中,对有些严重出错的学生谁也没有好的办法,连派出所的同志也只能说,他们还不够格且年龄也没满16岁。是的,他们还没有成为真正的罪犯。如果一个学生在学校肆意地违反纪律却不会受到惩戒,长此以往,当他走上社会后还能老老实实地遵守法律吗?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可否借鉴人家的做法,给老师们一些适当的惩罚权力,并在制度上加以限制,以免老师伤害到学生的自尊心或身体,并减少或避免许多纠纷。教师惩戒权是教师的教育权力,是教育活动顺利进行的必要保障。因为,一旦流失放弃必要的惩戒对学生放任自流,校园内会出现更多的“问题学生”。

四、它山之石。

1、在美国,学生违反了规章制度后,分情节轻重可受到以下处罚:一般的纪律惩处、体罚、罚学生多少天不让上学、开除、勒令转校等。其中一般的纪律惩处包括:(1)给家长打电话;(2)罚站;(3)不让参加课外活动;(4)罚早到校或晚离校;(5)被勒令离开教室10分钟或是30分钟;(6)罚星期六来学校读书。另外,违规孩子的家长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2、在英国,在教师体罚学生方面,一些地方教育部门规定了具体的要求。例:用鞭子或皮带必须是经过认可的标准,必须备有惩罚记录,年龄在8岁以下的儿童禁止体罚,打手心时每双手不得超过三下,鞭打男生臀部不得超过六下等。

3、韩国教育人力资源部公布了一项名为“学校生活规定预示案”的方案,明文规定教师可在规定范围内对违反学校规范的学生进行体罚,方案对体罚的对象、原因、部位、程度做了详细规定和严格限制,如规定教师绝对不能用手直接对学生进行体罚,实施体罚要避开其他学生,要有其他教师在场等。男生打臀部,女生打腿部,中学生10下,小学生5下。对小学生、中学生,用直径1厘米、长度不超过50厘米的木棍;对高中生,木棍直径可在1.5厘米左右,长度不超过60厘米。以不在学生身体上留下伤痕为度实施体罚时程度以不在学生身上留下伤痕为准。

果再不起作用,就会被送到特殊学校。

5.、在德国,凡经2次记过仍不思悔改的“小霸王”,校方即可果断地予以开除,再由“不良少年管教部门”给予管教。

五、惩戒要讲究技巧。

什么是惩戒,什么是体罚?有关部门应该有一个具体的标准吧?可是,事实的确是令人大跌眼镜。有报道称“教育部门将深入研究这一问题,帮助教师正确区分合理的惩戒和体罚以及变相体罚。”

从某种意义上说,教育本身就包含着惩戒的意味。教育的基本功能之一是促进学生的社会化发展,由此不仅意味着要传授知识,同时还要按照社会行为准则规范学生的行为。因此,教育者有责任和义务引导孩子适应集体领域的社会规范,懂得为自己的错误买单。

惩戒与体罚的根本区别在于,惩戒旨在帮助孩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而增强为自己过失负责的责任感,而体罚不过是教育者个人情绪的宣泄。两种不同的态度导致了截然不同的方式:惩戒是无损身心健康的适度处罚,体罚则是毫无顾忌对身体恶意侵犯。将两者混为一谈的质疑声越强烈,越是足以说明教育有关门致力于分清惩戒与体罚边界的努力十分必要。无论“赏识教育”还是“惩戒教育”,教育本身都是一门“爱的艺术”。因此,衡量一种教育手段是否科学合理,首先就要看是否将满足孩子的需要、呵护孩子的成长放在了首位,而大可不必对其中“惩戒”之类的字眼过度敏感。实际上,只有将“惩戒教育”与“赏识教育”结合在一起,学校教育才谈得上完整——没有惩罚就无从感受赏识,没有赏识也将无从体会惩罚。

教育家马卡连柯曾说:“合理而恰当的惩罚教育(也就是今天人们广义的“挫折教育”)不仅是合法的,而且也是非常必要的。”10月27日,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表示,教师正当使用的、恰如其分的惩戒不属于对学生的体罚,不提倡对学生的一切行为都给予包容甚至迁就的做法(10月28日《北京晨报》)。日本学者小原国芳说:“必须用惩罚来充实教育。”只要我们教师在实施惩罚前有一个完整而清醒的认识,艺术地把握、运用惩罚手段,从而既能达到惩罚教育的目的,又能促进学生健康和谐地发展。我们应该根据学生不同的性格特点,实施不同的教育方法,使孩子形成健康的人格。孩子犯了错误,在不伤害其自尊的前提下实施“惩罚”,严格管教,是必要的。实际上,“惩罚”教育也好,赏识教育也好,只是若干教育方法中的一种,还要与严格教育、挫折教育等并行,没有一种方法适用于所有孩子,孔夫子所言“因材施教”就是这个道理吧。

五、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和不完善的教育。

师在具体的教育教学中无所适从。面对越来越多的“问题学生”,想管,怕侵权,不管,良心不安,师生关系严重失范。现实促使我们不得不思考:老师对违规学生是否有惩戒权?教师如何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尊重个别学生权利的同时需不需要维护其他多数同学的权利?“拿鞭来,给我打!”是杭州西点男孩训练中心对违规的学员的一种惩戒方式,创办者万国英要通过“打”这一极端形式,让孩子牢牢记住有些事情是永远不能做的。

惩戒是教育活动的内在要求和必要组成部分,也是学生受教育权利充分实现的可靠保障。学生的权利不是绝对的,学校惩戒不同于“体罚”或者“变相体罚”,适度、合理的惩戒是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必要手段。惩戒权作为立法赋予学校或教师的权力,是国家教育权的具体化,具有典型的公法特征。明确规定惩戒权的内容、行使的程序以及违法行使惩戒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作为教师,尽量采用激励和表扬的手段来教育学生,理所当然,但是对于一些比较顽固的学生必须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那就是恰当的惩戒,这种惩戒还应该包括孩子的家长或监护人在内。

教育改革是在继承中改变,而不是全面否定地改变。在我国传承了几千年的惩戒教育,它并不是糟粕,而是有它的科学依据的,惩戒是重要的教育手段。私塾里,先生的戒尺学生是很敬畏的,它应该能解决一些问题。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都在思考一个问题,义务教育阶段是不是只用爱心就能达到所有的教育目标?成人社会有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来规范人们的行为。成人的思想更成熟理性,都需要强制措施来约束,那么思想不成熟的孩子,也应该有一些规范措施啊,可惜,只在社会上有对未成年强制管教的劳教所,而未成年人集中的中小学校却不允许有任何强制手段。这样就导致大批问题学生因不能适时地管教而流向社会,形成巨大的社会隐患。现实里,我们对“问题学生”似乎没有很好的办法了,特别是家长比较袒护的孩子。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孙主任说:“在提倡表扬,奖励、赏识的同时,不应该忽视惩罚在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应让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懂得为自己的过失负责,而且懂得承担责任。教育有十八般武艺,表扬、批评、奖励、惩罚,什么都应该有。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一种虚伪的、脆弱的、不负责任的教育。”

(此文获湖北省教育编辑部一等奖)。

教育不需要惩戒篇九

(一)幼儿自身发展的需求。

首先,幼儿自身是非常渴望得到他人的赏识与关注的。其次,幼儿的发展除了受智力因素的影响外,很大程度上也会受到非智力因素的影响。赏识教育对幼儿的性格、情感、兴趣等方面的培养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最后,适当的赏识会让幼儿学会感恩、感激,从而使幼儿能够注意和欣赏事物积极的一面。恰当的赏识能够给幼儿带来积极的体验,让幼儿养成良好的个性。当幼儿在一日生活中出现困惑甚至失败时,教师更应充分肯定幼儿,通过多种形式鼓励支持幼儿,使幼儿从内心真正感受到教师的关怀与尊重。

(二)家长对幼儿教育的要求。

育方式可以拉近家长与教师之间的距离,营造轻松愉悦的家园氛围,有利于家长积极参与家园合作,使教师积极地开展教学工作,实现更有效的家园共育。

(三)素质教育全面实施的需求。

素质教育是依据人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尊重学生主体性和主动精神,注重开发人的智慧潜能,注重形成人的健全个性为根本特征的教育。而赏识教育也同样认为幼儿拥有无限可能,并要求教育实施者尊重幼儿的独立人格,鼓励幼儿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因此,赏识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一种探索模式,是在素质教育背景下必不可少的教育方式。

惩戒教育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预防失范行为和危险行为,二是对失范行为进行否定、评价和纠正。值得注意的是,惩戒与惩罚是不同的。惩戒强调“戒”,而惩罚强调“罚”;惩戒针对的是犯错的行为,惩罚针对的是犯错的人。因此,我们要将惩戒教育与惩罚教育区别开来。正确适当的惩戒教育有利于幼儿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从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因此,幼儿园教师有必要对幼儿进行合理的惩戒教育。

(一)幼儿自身成长的需求。

幼儿在成长过程中总是容易犯错。从伦理上说,幼儿出现不规范的行为或不适宜的言语会对他人甚至自己造成一定的消极后果,这种消极后果往往会阻碍幼儿的健康发展。这时就需要幼儿园教师运用合理的惩戒教育帮助幼儿纠正不良行为,消除不良后果。因此,惩戒教育在幼儿的成长道路上是非常必要的。

(二)惩戒权合理使用的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有“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和处分”的权利。同样,《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也指出教师可以用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这些政策法规虽未明确惩戒的方式,但幼儿园教师作为教师群体中的一分子,也是拥有惩戒权的,这也并不代表幼儿园教师可以滥用惩戒权。同时,教师也绝不能将惩戒上升到体罚甚至变态体罚。

(一)面临的问题。

过度便会使惩戒发展为惩罚甚至体罚,这不仅不利于幼儿身心的健康发展,而且也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但惩戒力度不够或者不惩戒,就无法改正幼儿的不良行为。

(二)面临的挑战。

无论是赏识教育还是惩戒教育,目前都存在一些问题。基于此,幼儿园教师应从以下几方面来提高赏识教育与惩戒教育的有效性。

(一)幼儿园教师应提高自我监控能力,增强职业素养。

教师自我监控能力是指教师为了保证教育的质量,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将教育教学活动本身作为意识的对象,不断地对其进行积极、主动的计划、检查、评价、反馈、控制和调节的能力。[3]因此,为了提高自我监控能力,幼儿园教师不仅需要关注教育教学过程,而且应关注教学活动后幼儿的反馈,并对这些反馈不断进行总结与反思,从而做到合理科学地运用赏识教育或惩戒教育。同时,无论是对幼儿进行赏识教育还是惩戒教育,幼儿园教师的教育出发点都要基于对幼儿的爱。幼儿园教师在教育中不仅要有爱,而且也要让幼儿感受到教师的爱。幼儿园教师真正热爱幼儿,就会带着温度、带着理解、带着激励去对待幼儿,用赏识教育或者惩戒教育促进幼儿的发展。因此,幼儿园教师要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做到心中眼中都有幼儿。

(二)幼儿园教师应积极与家长沟通,实现家园共育。

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是日积月累的过程,这个过程中需要家长与教师共同努力,指引幼儿行为。因此,幼儿园教师要积极与家长展开沟通交流,改善幼儿生活和受教育的整体环境,充分实现家园共育的目的。教师可以通过家长会、家访、校园亲子活动等方式与家长建立联系,并向家长传达正确的教育观念,帮助家长养成正确的赏识观与惩戒观,使家长在对待、处理幼儿不合理行为时能与幼儿园的教育理念保持一致:幼儿表现好时给予赞赏,而幼儿表现欠佳时教师和家长共同监督,实现家园共育。

(三)幼儿园教师应合理把握赏识和惩戒的力度。

幼儿园教师进行赏识教育或惩戒教育时要做到因材施教,对不同的幼儿、不同的教育事件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同时,幼儿园教师对幼儿的行为进行赏识教育或惩戒教育时,应坚持公正原则、灵活原则、及时原则。赏识和惩戒作为两种基本教育方式,如果能得到合理的利用,会产生好的效果。但是,如果不合理的使用赏识或者惩戒都会产生不好的效果。[4]因此,幼儿园教师需要掌握赏识和惩戒的力度,将赏识教育与惩戒教育结合起来,做到赏识中有激励,惩戒中有鼓励。

教育不需要惩戒篇十

惩戒教育一直是教育界的热议话题,由于惩戒教育的局限性和教育成效不确定性,许多教育工作者和家长对此持有不同立场和看法。但细心的教育工作者会发现,惩戒教育也是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能够有力促进学生自律管理和价值观的塑造。本文就自身经验,详细论述惩戒教育对学生素质的提升和学习成绩的稳定等方面所带来的积极影响。

教师的言行举止对学生自律管理的塑造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教师对学生德育的引导、言传身教等都能影响着学生以后的学习习惯,而惩戒教育在此中扮演着引导的角色。我的一个学生,在某次考试中作弊,我当场通过警告和批评来进行惩戒,而该学生不仅表示愧疚,而且在接下来的学习和考试中也主动严格要求自己,不再出现违规情况。这说明,恰当的惩戒能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而更加懂得自我约束和管理。

第三段:惩戒教育对学生价值观塑造的促进。

惩戒教育不仅可以促进学生自律管理,也能够塑造学生的价值观。警惕住校学生在老师不在时玩火,在发现之后我选择对其进行惩戒。这样的惩戒不是在简单地为了施加惩罚,而是通过简短的警告,让学生意识到玩火的行为会造成的后果,从而对学生的行为产生警示作用,也增加了学生的自我约束意识。

第四段:对学习成绩的影响。

惩戒教育也对学生的学习成绩有积极影响。身为班主任的我,在一次班主任会议上发现一名学生经常因为与同学打闹而影响课堂秩序继而影响学习成绩。我通过与学生谈话后选择了警告并进行了一定的惩戒,而该学生也在受到惩戒之后更加专注于学习,学习成绩得到了有效提升。惩戒教育可以让我们了解学生的不良习惯,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引导和惩罚,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第五段:总结。

在教育中,惩戒教育和奖励环节十分重要。如果只是纵容学生自由自在,只会使学生的纪律不断下降。但惩戒教育对于教育工作者和学生来说,一定要抓住分寸,不要过度负面影响学生心理。惩戒教育应该是药物剂量,即该用时自然懂得用量,更大程度上是为了让学生们更好地理解我们对其行为带来的后果而进行,让学生们自我管理,确保教育的有序性和规范化。

教育不需要惩戒篇十一

近期,按照年初既定计划,一直在开展失信惩戒的制度研究与起草工作。项目组同志们发挥各自优势,集思广益,在制度起草过程中付出了较多努力。

期间,有一些点滴思考,在起草文件中我作了一些记录,供同仁分享。

一、明确失信的定义。

逻辑学上讲,有了精准的定义,才能有明确的外延,也就是我们日常所说的“范围”。以上命题的逆否命题是,如果定义没有考虑清楚,就难以有明确的外延。我们在起草过程中遇到的困惑,比如失信范围到底有哪些,讨论中的症结其实是对失信的定义没有搞清楚。失信行为要聚焦“弄虚作假、承诺了不兑现、谎报瞒报”等问题。

二、失信的认定与惩戒。

失信行为存在于各业务板块,认定由各专业业务主管部门实施更为合适,这样既能发挥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优势,又能利用好既定的工作职责界面,缩短工作链条,提升认定效率。笔者之前一直不同意惩戒是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我们的惩戒措施主要是人事及评优方面的限制性条款,理应由负责人事及评优职责的职能部门来落实惩戒措施。南宁市出台这方面制度时就考虑到了这一点,最终还是由组织人事部门来具体执行惩戒,因为组织人事部门掌握着所有人员的人事信息,这是落实具体惩戒措施的原始基础。

三、失信惩戒是否和违规违纪处理并行。

失信行为不同于违规违纪,二者在逻辑关系上是一种交叉关系,一种行为既是违规违纪行为,也是失信行为。还有,只是违规违纪,没有失信;只是失信行为,构不成违规违纪。

责任追究和失信惩戒可以并行。比如逾期还贷,银行既可以把逾期还款人放入失信记录,让其以后再贷款申请受到限制,也可以在对方长期不还款情况下,让法院执行收回其抵押的资产。同样,具体到企事业单位,一个人在发生违规违纪自然要受到纪律检查部门的责任追究,如果在违规违纪过程中发生弄虚作假、谎报瞒报、提供虚假信息,自然要也要受到失信惩戒措施的限制。二者可以并行实施,不存在从重或者从严的选择情况。

教育不需要惩戒篇十二

第一段:引言(200字)。

教育惩戒是指为了教育目的而使用的一种行为惩罚,用于改变学生的不良行为和错误态度。近年来,随着教育理念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教育惩戒的态度也在不断变化。新时代下,教育惩戒的方法和理念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改革。在实践中,我也逐渐有了一些新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审慎使用教育惩戒(200字)。

教育惩戒是为了引导和纠正学生的错误行为,但我们必须审慎使用。在实际操作中,我发现过度或不当的惩戒往往会适得其反,导致学生反抗心理和逆反心理的滋生。因此,在使用教育惩戒时,我们应该注意合理的惩罚力度和合适的方式,同时要考虑到学生的心理特点和发展需求。只有审慎使用教育惩戒,才能有效地达到教育的目的。

第三段:关注学生的情感需求(200字)。

在教育惩戒过程中,我们不能忽视学生的情感需求。学生在犯错时,往往处于一个焦虑、紧张的状态,他们需要理解、支持和鼓励。当然,对于学生的错误行为,我们也要进行必要的惩戒,但要注重情感上的沟通和关怀。通过关注学生的情感需求,我们可以帮助他们积极面对错误,从而更好地改正自己的错误。

第四段:激发学生的内在动力(200字)。

教育的本质是激发学生的内在动力,让他们自觉地去做正确的选择。在教育惩戒过程中,我们要积极引导学生思考,培养他们的自主性和责任感。要让学生明白惩戒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他们,而是为了帮助他们更好地成长。我们要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言行去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进取心,让他们认识到正确的行为能给自己带来更多的机会和成就。

第五段:培养良好的教育氛围(200字)。

最后,为了促进教育惩戒的有效实施,我们还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氛围。良好的教育氛围对于学生的成长至关重要。只有在这样的氛围中,学生才能感受到老师的爱与关怀,愿意主动地纠正错误并改进自己。而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应起到良好示范和引导的作用,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同时,家庭和社会也要共同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教育的良好局面。

结论(100字):

教育惩戒是教育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对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实践中,我们应审慎使用教育惩戒,关注学生的情感需求,激发学生的内在动力,并营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氛围。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实现教育的目标,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够得到应有的教育和成长。

教育不需要惩戒篇十三

近年来,社会对于教育惩戒的态度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过去,教师常常使用体罚等严厉手段来惩戒学生,这种做法引起了广泛的争议。然而,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对于教育惩戒的方式和方法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在我的教学实践中,我也逐渐体会到了教育惩戒新心得。下面我将从教育目的、方法选择、效果评估、家校合作以及对学生个体差异的关注五个方面,分享一下我的体会。

首先,教育目的是最重要的。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而并非单纯地惩戒他们。我们不能忽视学生的个性差异,也不能一刀切地对待问题学生。教育惩戒的本质是为了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积极改正,而不是简单地惩罚他们。因此,当我们进行教育惩戒时,一定要注重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培养他们的自我反思和问题解决的能力。

其次,正确选择方法是关键。在教育惩戒中,我们应该避免使用过于严厉的手段,尤其是体罚等侵犯学生尊严的行为。相反,我们应该采用更温和、更有效的方式进行教育惩戒。例如,可以采取口头批评、退让式交流等方式,让学生明白自己的错误,并意识到正确的行为方式。同时,我们还可以通过让学生参加一些相关的活动,提高他们的自我实践和解决问题能力。

第三,评估效果是不可或缺的。在教育惩戒过程中,我们要及时地对效果进行评估,以确保教育惩戒的有效性。我们可以通过观察学生的行为变化、听取学生的意见等方式,了解教育惩戒对于学生在道德、行为等方面的影响。只有经过评估,我们才能对教育惩戒的方式和方法进行调整和改进,使其更加科学、合理。

第四,家校合作是必不可少的。教育惩戒不仅仅是在学校中进行,家庭的作用也非常重要。家长和教师应该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制定适合学生的教育惩戒方式和方法。双方要积极沟通,及时分享学生在学校和家庭中的表现,共同解决问题。只有通过家校合作,教育惩戒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帮助学生更好地成长。

最后,关注学生个体差异是必须的。不同的学生有不同的性格、背景和需求,我们不能将他们一概而论。在进行教育惩戒时,我们要尽量了解学生的个性特点,灵活地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有些学生可能需要更多的额外支持和关注,而另一些学生可能需要更多的自主学习的机会。个体差异是不可忽视的,我们要尊重学生的个性,在教育惩戒中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和支持。

总之,教育惩戒是我们在教育实践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通过我的实践和体会,我深刻认识到了教育惩戒的新心得:教育目的是最重要的,正确选择方法是关键,评估效果是不可或缺的,家校合作是必不可少的,关注个体差异是必须的。只有在多方面的努力下,我们才能更好地实施教育惩戒,帮助学生健康成长。

教育不需要惩戒篇十四

教育惩戒是教育中一种行为调控手段。长期以来,教育界对于教育惩戒的讨论一直存在。传统的教育惩戒方式往往采用严厉的体罚或是言语训斥,这样的方式不仅存在伤害学生身心的风险,也容易引起社会的非议。然而,在近些年的教育实践中,教育惩戒理念的转变带来了新的反思。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教育惩戒新心得体会。

教育惩戒是教育中一种必要的手段,它的意义在于更好地引导学生行为、塑造良好的学生形象。现代社会对于素质教育的要求越来越高,教育惩戒的理念也逐渐被重视起来。合理的教育惩戒可以让学生认识到错误的后果,并且引导他们改正错误。同时,教育惩戒也能够加强学生自律意识,培养他们的责任心和纪律观念。因此,教育惩戒对于学生的成长与发展都是有积极意义的。

然而,教育惩戒的方式和方法也需要不断更新与调整。在过去,体罚和言语训斥往往是教育惩戒的常见手段。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些方式逐渐被认为是过时和不合适的。现代的教育惩戒更注重的是温和而有针对性的方法。比如,可以采用课内外训练、社会实践、自行反思等方式,让学生在实践中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从而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改进的能力。此外,教育惩戒也需要结合学生的特点进行个性化教育,关注他们的心理需求和特殊情况。总之,教育惩戒的方式应该更注重对学生全面发展的关注,并建立起师生和谐互动的良好关系。

在实践中,教育惩戒新心得体会需要教师具备一定的心理素养和专业能力。教师需要理解学生,透过表面的行为看到深层的原因。有时候,学生的问题并不仅仅是在教育上,更可能是来自于家庭或其他方面的压力。教师需要关注学生的家庭背景,与学生进行心理交流,以找到适合他们的教育惩戒方式。同时,教师也需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除此之外,教师还应主动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教育理念,学习最新的教育惩戒方法,以适应时代的变化。

段五:结语。

教育惩戒是教育中的一种必要手段,它既是引导学生行为的重要工具,也是塑造学生良好形象的需要。然而,教育惩戒的方式和方法需要与时俱进,更重视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全面健康成长。教师在实践中应具备一定的心理素养和专业能力,关注学生的家庭背景和心理需求,与家长共同努力,实现学生的良好发展。只有如此,我们才能更好地进行教育惩戒,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来推动社会的进步。(1200字)。

教育不需要惩戒篇十五

第一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称学校)及其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适用本规则。

第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一)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

(二)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三)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

(四)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

(五)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学生实施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学校、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实施教育惩戒,加强管教;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

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

(一)点名批评;。

(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三)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四)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五)课后教导;。

(六)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教师对学生实施前款措施后,可以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

第九条。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及时告知家长:

(一)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

(二)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

(三)安排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

(四)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

(五)学校校规校纪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第十条。

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

(一)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

(二)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

(三)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

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配合家长、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

第十一条。

学生扰乱课堂或者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他人或者可能对自己及他人造成伤害的,教师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将学生带离教室或者教学现场,并予以教育管理。

教师、学校发现学生携带、使用违规物品或者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发现学生藏匿违法、危险物品的,应当责令学生交出并可以对可能藏匿物品的课桌、储物柜等进行检查。

教师、学校对学生的违规物品可以予以暂扣并妥善保管,在适当时候交还学生家长;属于违法、危险物品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三条。

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后,应当注重与学生的沟通和帮扶,对改正错误的学生及时予以表扬、鼓励。

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和需要,建立学生教育保护辅导工作机制,由学校分管负责人、德育工作机构负责人、教师以及法治副校长(辅导员)、法律以及心理、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辅导小组,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专门的心理辅导、行为矫治。

第十四条。

学校拟对学生实施本规则第十条所列教育惩戒和纪律处分的,应当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学生或者家长申请听证的,学校应当组织听证。

学生受到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后,能够诚恳认错、积极改正的,可以提前解除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支持、监督教师正当履行职务。教师因实施教育惩戒与学生及其家长发生纠纷,学校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教师无过错的,不得因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而给予其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

第十六条。

学校、教师应当重视家校协作,积极与家长沟通,使家长理解、支持和配合实施教育惩戒,形成合力。家长应当履行对子女的教育职责,尊重教师的教育权利,配合教师、学校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教。

家长对教师实施的教育惩戒有异议或者认为教师行为违反本规则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学校或者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师德师风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及时予以调查、处理。家长威胁、侮辱、伤害教师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保护教师人身安全、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情形严重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

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依据本规则第十条实施的教育惩戒或者给予的纪律处分不服的,可以在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作出后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起申诉。

学校应当成立由学校相关负责人、教师、学生以及家长、法治副校长等校外有关方面代表组成的学生申诉委员会,受理申诉申请,组织复查。学校应当明确学生申诉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受理范围及处理程序等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

学生申诉委员会应当对学生申诉的事实、理由等进行全面审查,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原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的决定。

第十八条。

学生或者家长对学生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教师的培训,促进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育方式方法,提高教师正确履行职责的意识与能力。

每学期末,学校应当将学生受到本规则第十条所列教育惩戒和纪律处分的信息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本规则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方实施细则或者指导学校制定实施细则。

教育不需要惩戒篇十六

近年来,教育界关于惩戒的讨论愈发频繁。惩戒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教育手段,短期内或许能带来一定效果,但潜藏着一系列的问题和风险。本文将围绕教育惩戒展开思考,探讨其中的利弊,并从反思中获得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教育惩戒具有一定的正面作用。对于一些违反教育规则,行为不端的学生,及时的惩戒能够纠偏;而且,对于一些严重违法乱纪的学生,合理的惩戒可以起到震慑作用,起到警示他人的作用。严格的纪律要求和限制可以让学生们明白自己的错误,以此引导他们成为拥有良好行为习惯和社会责任感的人。

然而,教育惩戒也暴露出一些负面问题。首先,教育惩戒的力度过大可能给学生带来创伤。一些过分严苛的惩罚,如殴打学生、言语羞辱等,可能导致学生心理的伤害和自尊心的受损,甚至可能引发对学校的不信任和对社会的反感。其次,教育惩戒形式单一,难以针对不同学生制定个性化的反馈措施。学生个体差异较大,每个学生面临的问题和需求各不相同,而单一的惩戒方式往往难以满足这些差异化的需求。再者,过分依赖惩戒容易陷入惩戒循环之中。当学生习惯了被惩罚,甚至将其视为一种常态,惩戒的效力就会大打折扣。

在反思教育惩戒中,笔者意识到,更重要的是教育的本质:培养学生自控、自律和自我认知的能力。教育应该是一个引导和激励学生主动行动起来的过程,而不是片面强调严苛的惩罚措施。培养学生内在的道德意识和价值观,加强他们的道德规范意识和责任感,是通过教育引导学生积极进取的更可靠和长久的途径。

除此之外,我认为制定个性化的规则和管理措施对于惩戒的改进至关重要。教师应该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和了解,认真关注学生的个性特点和需求,以制定适用于每个学生的管理措施。这样,更能够调动学生自觉维护纪律、依规行事的内在动力,从而减少惩戒的需求。

此外,教育惩戒反思中,对于建立和谐的校园环境也产生了重要启示。过度的教育惩戒可能会带来校园恶性竞争和紧张氛围,导致学生无法真正放松和专注于学习。因此,学校应该创造积极向上的氛围,减少惩罚与压力,推崇勤奋学习,积极互助的精神,从而获得更好的教育效果。

总结起来,教育惩戒需要谨慎使用,并进行持续的反思。教育应该注重引导和启发学生自我意识和自我调控的能力,培养他们的自律和自控能力,以更有针对性和个性化的方式进行教育。同时,强调校园环境的和谐氛围以及积极的管理方式也是实现更好教育的关键。只有不断总结经验并改进教育方式,我们才能打造更健康、全面发展的教育环境,为学生成长创造更好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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