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工作报告(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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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工作报告(实用20篇)
时间:2023-12-04 11:44:03     小编:LZ文人

通过写报告,我们可以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方式和方法。报告的语言应该简明扼要,避免使用冗长的词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干部选拔工作报告篇一

按照市委组织部及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9年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要求,镇党委对2019年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总结,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现将相关情况做如下报告:

2019年4月,镇党委严格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规定程序,新提拔任用四名科级干部,分别是正科级干部1名、副科级干部3名,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提拔任用的科级干部都满意。同时,对我镇科级干部进行了人员轮岗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科级干部的积极性,提高机关整体工作效能。

为确保“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扎实有效开展,镇党委十分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的提拔任用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全面掌握《干部任用条例》精神,重点在推进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化、提高民主意识、健全民主制度和完善民主机制等方面入手,将《干部任用条例》贯穿和体现在识人、选人、用人和管人的各个环节中,收到显著效果。镇党委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列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以《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等一系列干部工作法规为依据,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激发镇机关干部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积极性,确保全镇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的顺利完成。

认真执行市委、区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以班子成员和纪委组成领导小组,从建议人选的资格审查到党委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全过程,认真监督检查,确保干部选拔使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透明,有效预防了干部任用工作中不正之风,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在全镇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管理机制,从干部选拔任用的酝酿、讨论到考察、任用,全程坚持公开透明民主,并采取对新提拔干部的任期民主测评,使广大干部能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抵制用人上不正之风的侵蚀。

我镇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干部任用条例》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镇域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

一是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的方法,根据不同职务的不同职责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考察标准,积极探索拓展干部考察的深度和广度,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把人选准、用好。二是加大竞争上岗工作的力度,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竞争上岗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三是积极探索调整不称职干部的有效措施,对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被认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科级干部,坚决予以调整,解决好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加大干部轮岗培训力度,努力建设工作得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推进镇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干部选拔工作报告篇二

这份报告被广泛使用。根据上级的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都要向上级报告,反映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和未来的工作愿景。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集中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办领导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对2015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们以创先争优活动为主题,坚持把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同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坚持把贯彻四项制度同促进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后期扶持和扶贫攻坚等本职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责任感。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党组始终坚持按章办事,严格程序,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党组明确规定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在部门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90%以上的机关干部参加,每次民主推荐前,都在对干部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知人才能善任。深入了解和正确识别干部是决定干部任用和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成败优劣的关键环节。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局党组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组织考察时,明确要求考察过程既要坚持群众路线,又要认真核实辩明真伪,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保证了考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做到了谁考察谁负责,考察后形成的书面考察材料,均由考察人员签名。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把好决策关。局党组会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之前,都主动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做到“三个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不上党组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党组会,没有征求纪委意见的不上党组会。

党组始终把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作为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措施来落实,逐步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为选准人,用对人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科级及以下干部的轮岗交流,较好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通过开展有计划的交流,保持了干部队伍的朝气和活力,使一部分年轻干部得到了更好的培养和锻炼。

二是全面推行任前公示制。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把干部任前公示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地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对待,一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如实向局党组汇报。通过实行任前公示,加大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质量。

三是建立干部定期述廉制度。每年开展领导干部公开述廉活动,要求每位领导每年写出书面述廉报告,并在局机关网站进行公示。述廉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遵守和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以及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情况。述廉结束后,在全体干部中发测评表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建设情况测评,接受群众评议。

四是加大了干部的培养力度。不断改进和完善干部教育培养的方式方法,以“增强五种意识,提高五种能力”为目标(五种意识即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五种能力即组织协调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办事执行能力、创新创造能力和履职履责任能力),注重党性教育,通过在职学习、短期培训、党校培养、挂职锻炼等多种途径和方法,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为选好、用好人打下坚实基础。特别是大力推行干部“一对一”的培养模式,即由分管领导对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对科室干部,通过业务指导、工作互动和思想交流等形式实行全面的培训培养,促进干部尽快适应岗位,尽快履职履责。

根据《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集中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办领导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对2015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们以创先争优活动为主题,坚持把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同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坚持把贯彻四项制度同促进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后期扶持和扶贫攻坚等本职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责任感。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党组始终坚持按章办事,严格程序,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党组明确规定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在部门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90%以上的机关干部参加,每次民主推荐前,都在对干部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知人才能善任。深入了解和正确识别干部是决定干部任用和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成败优劣的关键环节。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局党组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组织考察时,明确要求考察过程既要坚持群众路线,又要认真核实辩明真伪,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保证了考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做到了谁考察谁负责,考察后形成的书面考察材料,均由考察人员签名。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把好决策关。局党组会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之前,都主动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做到“三个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不上党组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党组会,没有征求纪委意见的不上党组会。

党组始终把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作为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措施来落实,逐步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为选准人,用对人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科级及以下干部的轮岗交流,较好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通过开展有计划的交流,保持了干部队伍的朝气和活力,使一部分年轻干部得到了更好的培养和锻炼。

二是全面推行任前公示制。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把干部任前公示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地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对待,一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如实向局党组汇报。通过实行任前公示,加大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质量。

三是建立干部定期述廉制度。每年开展领导干部公开述廉活动,要求每位领导每年写出书面述廉报告,并在局机关网站进行公示。述廉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遵守和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以及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情况。述廉结束后,在全体干部中发测评表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建设情况测评,接受群众评议。

四是加大了干部的培养力度。不断改进和完善干部教育培养的方式方法,以“增强五种意识,提高五种能力”为目标(五种意识即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五种能力即组织协调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办事执行能力、创新创造能力和履职履责任能力),注重党性教育,通过在职学习、短期培训、党校培养、挂职锻炼等多种途径和方法,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为选好、用好人打下坚实基础。特别是大力推行干部“一对一”的培养模式,即由分管领导对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对科室干部,通过业务指导、工作互动和思想交流等形式实行全面的培训培养,促进干部尽快适应岗位,尽快履职履责。

按照股份公司年度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要求,我代表集团公司党委就年选拔任用干部总体情况,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创新选人用人措施和办法情况、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机制情况、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情况、股份公司巡视和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等情况报告如下,不妥之处,敬请股份公司领导批评指正。

2019年,集团公司党委认真贯彻上级系列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着力培养选拔“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好干部。全年集团共召开次党委常委会研究干部任用事宜,共计提升、调整处级领导干部人次,其中内部提拔人,交流调整人,通过考察外调、公开竞聘调入人。目前全集团在岗中层领导人员、各类专家、经营经理、项目经理共计人,其中总经理助理级人,正处级人,副处级人;特级项目经理、经营经理人,一级项目经理、经营经理人。从主管领导原单位调入人,均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

一是始终突出政治“风向标”,素质提升更加深入。

我们始终聚焦政治建设,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股份公司干部选拔制度和精神,全面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把政治标准作为硬标尺,把良好品行作为大前提,无忠不用,无德不举,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政治建设贯穿到选人用人的全过程,使选出来的干部党委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我们聚焦主题教育总要求和具体目标,集团各级领导干部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做到了真学真信真用,党员干部理论武装持续强化,理想信念更加坚定,责任意识更加强烈,群众观念持续树牢,作风形象持续转变,主题教育成果不断向企业治理效能转化,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得到全面加强。我们进一步加大领导人员培训力度,通过外送、内培、网络教育等多种形式和载体,分批次选送局处级领导人员参加驻地和股份公司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不断开阔领导人员的视野,提高政治站位和把控全局的能力,持续补齐能力、素质和方法短板,解决好不适应、不会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全年选送68名局处级领导干部分别参加了井冈山、浦东干部学院,中央党校、股份公司党校举办的领导干部培训班。

二是始终把好选任“硬杠杠”,知事识人更加精准。

我们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重在业绩,始终把全面规范选拔任用干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不断完善集团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一是创新方式,任前考察更实更细。推行干部考察个人事项两张表、干部考察三圈调查表两项制度,明确干部考察必须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从干部对重大问题的思考、对职工的感情、对待名利的态度、对复杂问题的处理等角度出发,从日常表现、群众口碑中考察识别干部,切实掌握每名干部的素质能力、优势特长、缺点不足,为精准选用干部提供第一手资料,切实做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干事的人心寒、不让一线的干部失落、不让带“病”的人提拔,2019年提拔使用的名处级干部均进行了核查,终止使用人。二是丰富平台,人才发展通道进一步畅通。通过加大项目经理、经营经理、专家人才选拔力度,对劳动模范、高原骄子、企业工匠、先进班组、十杰青年进行树杆表彰,一大批优秀干部脱颖而出,人才的获得感明显增强。三是打破论资排辈,年轻干部得到充分认可。我们注重从企业发展考虑“该用谁”,凭实干实绩考虑“谁该用”,不搞论资排辈、平衡照顾、将就凑合。2019年全集团提拔任用80后年轻优秀处级干部名,岁以下科级干部名,干部队伍更具活力,梯队建设更加合理。

三是始终用好考核“指挥棒”,干部评价体系更加科学。

我们坚持以实绩论英雄,不断优化丰富干部评价体系,使干部上的硬气、干的顺气、下的服气。一是按照重在业绩的导向,出台了《子公司领导班子副职考评办法》,对每位班子副职设定了个性化考核指标,业绩考核权重分别占到70%、80%,增强了考核的针对性、科学性。考核结果按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分别与年度绩效紧密挂钩,对考核不合格者进行现职降职使用,取消年度绩效兑现。同时对在困难单位、困难项目担当作为的干部,给予加分并视情况容错纠错,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进行组织研究,激励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二是盯紧抓牢干部作风建设这个“牛鼻子”,坚决克服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新表现老问题”。通过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干部末位淘汰制度、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鞭策作用,考准实绩、考出精神、考顺风气,形成业绩为上、公道正派的选人用人氛围。2019年,对所属个单位进行了综合工作考核评价,对于其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报告集团党委,并按集团党委要求对有关单位进行提醒、诫勉,对连续两个年度排名最后的名子公司领导人员按照原有办法进行了末位淘汰,有名予以诫勉。对试用期满的名处级干部进行了期满考核。

四是始终做实干部“预备队”,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健全。

我们把做好年轻干部培养作为一项事关企业长远发展、基业长青的工作来抓,搭建了一系列的机制和平台,加快形成优秀年轻干部不断涌现的生动局面。一是注重梯队建设。统筹考虑专业和行政管理职级配备标准,持续开展后备干部民主推荐工作,了解掌握一大批有培养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形成了结构搭配、梯次鲜明、动态有序的后备干部管理库。二是注重培养发现。我们持续坚持“一年成长、两年成才、三年成骨干、四年挑大梁”的培养理念,明确新毕业大学生必须分配到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品牌项目上学习成长;我们始终坚持局、公司、项目部三级立体式干部培养培训机制,两级全年共组织培训班547期,培训2802人;我们开展优秀拔尖人才选拔和员工之星、劳动模范、高原骄子、企业工匠等评选,进一步扩大年轻干部发现途径,涌现了一批工作两三年任项目部门长、四五年任项目班子的青年优秀干部。

五是始终坚持立行立改,选人用人监督更加严格。

我们通过年度考核评价、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件跟踪、巡察、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加强对领导人员的日常管理监督,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针对上级巡视和业务检查中发现的不足和差距,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体制、机制出现的问题和漏洞,我们正视缺点,立行立改,补上短板、以整改促提升。一是抓好巡视整改。针对股份公司巡视中发现的6类9个问题,坚持一抓到底,彻底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毕并报股份公司巡视组;坚持举一反三,在全集团下发了《关于规范干部及人力资源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从5个方面16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全面规范干部工作、提高干部管理水平。二是抓好关键岗位干部报备。严格正科级干部提拔报备制度,对日常选人用人的问题,随时发现随时纠正,2019年审核人次,终止任用人,提出意见建议条,着力把好关键岗位用人关。三是抓好项目经理选任备案。对新中标亿元以上直管、托管项目负责人进行资格审查,审计、纪委、干部部门共同把关,对标的额较大项目经理进行面试,通过层层审核把关杜绝“项目亏损、经理照当”的现象,2019年审核配备项目经理人,否决人,提出整改建议条,基本把住了项目经理选用关口。

虽然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通道应继续拓宽。随着品质铁建和集团快速发展的聚焦推进,人才队伍的素质和结构面临新的更高要求,迫切需要一大批适应企业快速发展的复合型、专业型人才,虽然目前各系列的人才发展通道已经打通,但各类专家人才队伍的数量和质量还不能完全满足用人需求;二是选人用人制度的全面落地还应进一步抓实。个别基层单位对干部工作的严肃性认识还不够到位,选用程序不严谨,制度落实不到位不彻底的情况还时有发生;三是人才培养措施机制还不够健全有力。基层单位人才培养意识弱化,措施单一,人才轮岗交流、重点培养的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着力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始终抓好领导班子“关键少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着力加强领导干部的履职能力培养,突出领导能力和法治素养,积极促进领导干部加快知识更新、加强实践锻炼,全面打造坚强有力的各级领导班子。

二是着力抓好领导人员选用。干部选拔严格按照习总书记“20字”选用标准,把事业为上的导向贯穿始终,按照新出台的副职领导人员考核办法,项目经理、经营经理、专家人才选拔办法,真正把有德、有才、有业绩的干部选拔出来,让干得出色、干出成绩的干部有舞台,让先出成绩的先上台,让有潜力的有奔头。

三是着力固本强基培养干部。通过持续向浦东、井冈山、中央党校等干部学院送培,筹办处级干部研修班、高级经理实战班、后备干部培训班、专业能力提升班等多种形式的干部培训班,把理想信念教育、知识结构改善、能力素质提升贯穿干部成长全过程。有计划地安排干部跨专业、跨单位交流,尤其是注重交流到困难企业、重点项目工作,帮助干部弥补能力短板和经验盲区,提高综合素养和专业能力。

四是着力加强年轻干部选拔。着眼未来五年到十年领导班子建设需要,统筹各系列、各专业、各岗位配备标准,注重优秀年轻干部的选任培养,通过上挂下派、交流任职、重点岗位锻炼等方式,着力培养专业化、复合型干部,推动形成科学合理的领导干部梯队。

五是坚持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认真执行组织提醒、巡察、审计等制度,抓早抓小、防偏纠偏,并强化监督成果运用,对工作上“混日子”、出工不出力,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热衷于作表面文章、搞花拳绣腿,遇到困难往后退、碰到矛盾绕着走的干部,轻的要约谈函询、督促整改,重的要坚决处理、果断调整。

20**年,我局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强化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管理,在科级干部任用和调整中,严格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项程序和要求,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2013年,共选拔任用干部9名,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7名。基本形成了一个以群众公认为基础、以德才表现为准则、以工作实绩为尺度、以干事创业为导向的干部选任机制。

在干部选任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健全机制,扩大民主,把《条例》精神贯穿到干部选任工作全过程,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坚持标准和原则,把好素质关。我局遵照《条例》要求,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政治标准;突出以绩取人,注重群众公认;突出公平公正,注重任人唯贤。通过竞争上岗、民主推荐等选拔方式,打破论资排辈的用人传统。真正做到不迁就、不照顾,不拘一格选拔人才,让有为者有位,有位者更有为。同时,注重导向性选人用人,把选拔干部的过程,变成激励干部干事业、创业绩、促发展的过程。

二是坚持充分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我局把竞争上岗、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重要的、不可逾越的基础环节,十分注意听取群众意见,严格执行有关的民主程序。每次提拔任用干部,都坚持采取竞争上岗、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和个别座谈等多种形式,尽量扩大群众的参与程度。民主推荐过程中,坚持“以发展衡量实绩、凭实绩任用干部”的原则,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推荐上来,营造唯才是举的用人环境,树立了重政绩、重公论的用人导向。

三是坚持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把好考察关。认真做好考察工作,慎重过好识人关。首先是提前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确定考察时间;其次是认真组织考察组;再次是不断改进考察方法,提高识人察人的准确性,除把干部的党性原则、思想品质、廉洁自律、开拓创新精神、组织领导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作为考察的主要内容外,还把了解干部生活圈、社交圈中的情况作为考察内容之一,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采用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真正把好考察关,为党组提供可靠有力的考察结论,考察结果由党组会讨论决定。

个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不上会,没有经过人事部门考察了解的不上会,班子成员有不同意见的不上会,对反映有问题没查清的不上会,没有征求局纪检组意见的不上会。党组会上逐一介绍拟任免对象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每位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反复讨论,个个表态,最后形成任免决定。

五是坚持群众监督,把好公示关。认真做好干部任前公示,努力把好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最后一道关口。我局拟提拔的干部,任用前一律在局政务公开栏和局域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期间,设立了值班人员和电话,随时接待干部群众反应情况。

选人用人工作中的监督,就是要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廉政准则》,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监督,逐步建立健全事前防范、事中约束、事后惩戒相补充的监督机制。强化民主推荐关的监督;强化组织考察关的监督;强化干部任免关的监督;强化干部公示关的监督;强化干部试用期的监督。通过监督,进一步扩大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选择权,用制度和机制遏制“潜规则”,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为选贤任能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任免调整后,都由党组书记与调整的干部进行任前谈话。平时如发现个别干部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则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谈话。

三是坚持领导干部定期培训制度,通过安排领导干部参加有关公务员道德、干部政德修养、廉政教育、审计文化等内容的培训,使领导干部始终牢记权力是人民给的,必须站在为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服务的高度,正确对待职务升降和职位调整,正确地行使用人权力,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道,从思想上构筑坚固的党规党纪防线,防微杜渐,增强自制力,筑牢防腐防变之墙。

在干部任用工作中,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条例》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审计发展需要的良好用人机制。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受县委常委会委托,按照中组部《关于落实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有关任务的通知》(组通字x号)的规定,向本次(扩大)会议报告xx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坚持“一个要求”,在经常性教育中贯彻落实《条例》。

根据“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条例》,群众了解《条例》”的要求,县委坚持把《条例》列为中心学习组重点学习内容,强化贯彻执行《条例》严肃性,组织部门把《条例》作为学习的核心内容,对《条例》进行反复学习和讨论,提高组工干部正确理解、运用和执行《条例》能力。

(二)做到“两个坚持”,在用人标准和原则上贯彻落实《条例》。

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1、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用好的作风选人。

县委始终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重政绩,重“公认”,把一批有本事、能干事、干成事、好共事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在干部调整中,县委坚持按照条件、标准、原则,调整和使用领导干部。xx年,调整乡镇、县直部门领导班子“一把手”x人次。为规范干部工作,县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科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监督的意见》、《**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县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办法》等制度,干部工作步入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

不迁就、不照顾;重德才兼备,不求全责备;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真正体现了党的干部路线。

(三)严把“三个关口”,在规范程序中贯彻落实《条例》。

1、严把推荐考察关。一是认真研制考察方案,对考察的工作目标、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及工作纪律进行精心的编制。二是制定了《关于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对干部考察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了一支政治素质好、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干部工作的相对稳定的干部考察队伍。三是认真做好考察推荐各个环节的工作。采取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实地考察、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直接面谈等程序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对象所属部门延伸到乡镇工作的,或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到半年的,均实行了主管部门和原单位延伸考察,提高了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全面性。

要领导的意见。二是在个别酝酿的基础上,召开书记办公会进行反复酝酿。三是在县委常委会召开前,就拟提拔干部人选与县纪检、监察、政法、审计、信访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审查。

3、严把讨论决定关。县委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坚决执行《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凡涉及干部任免事项或重大决策,都坚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的规定,做到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研究,人事方案未经充分酝酿的不研究,群众有反映、纪检监察部门没有查清的不研究。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全部实行票决制,票决前各位常委充分发表各自的意见,形成共识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xx年,县委共x次对x名科级干部任免实行投票表决,均实现满票通过。

(四)落实“四项权利”,在发扬民主中贯彻落实《条例》。

1、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任务与考察单位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重点考察时,坚持考察预告制,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

七所八站、村支两委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外来投资商、离退休老同志和服务对象等领域,扩大了群众参与面。

3、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相对较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重点差额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任对象或提名对象。xx年,共对x名干部进行了重点差额考察。

4、落实群众“监督权”。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和坚持任职试用期制,对群众反映较大的干部坚决不予任用。对在任前公示中有举报的,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对试用期满的人员,经考核胜任后,才办理正式任职手续。xx年,共对x名拟提拔任用的人员进行了公示,对x名科级干部实行试用期。

(五)采取“五项措施”,在人事制度改革中认真贯彻执行《条例》。

1、坚持正职拟任免人选征求全委会意见制度。在县委全委会闭会期间,凡涉及乡镇党政正职及部门一把手的任免事项在提交常委会讨论前,对拟任免正职人选向县委委员征求意见。xx年,共对x名正科级干部的任免职征求了县委委员的意见。

分在边远、艰苦乡镇工作x年以上的科级干部交流进县机关或县城附近的乡镇工作;把部分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交流到乡镇任职。全年共交流领导干部x名,其中:乡镇交流到县机关x名,从县机关交流到乡镇x名,乡镇之间交流x名。

3、加大对不称职、不胜任、甚至不作为的现职领导干部的教育惩处力度。采取诫勉谈话、免职或降职等组织措施,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严格进行处置。xx年,从重要岗位调整下来的干部有24人。(其中:降职x人,免职x人,降级x人)。

4、大胆探索和尝试。为引入竞争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全县范围内对雍阳镇党委书记、县政府办常务副主任、县民政局常务副局长三个职位进行公推直选。为提高部分任副职时间长,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的职级待遇,新一届县委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增设了x个正科级常务副职职位。通过“公推直选”、增设常务副职形式,实现了激活干部爱岗敬业、争先创优、敢为人先的动力,同时形成县委正确的用人导向。

利的有机结合,充分调动了乡镇站、所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了乡镇党委领导和部门业务指导的有机结合,体现了党管干部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乡镇站、所干部职工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六)坚持“六项制度”,在监督检查中落实《条例》。

1、坚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县委对干部作出任免决定、宣布任免职前,县委主要领导、分管副书记、组织部长和纪委书记都要与每位任免职的干部进行谈话。xx年,对x名任免干部进行了谈话。同时对个别干部存在的不足和不影响任职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提醒,打“预防针”,防止干部“带病上岗”。通过各种谈话,促进了干部的健康成长。

2、坚持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和任期审计工作制度。对任期届满或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手续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的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进行离任审计。xx年度对部分现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届中审计。

3、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前,县委组织部都要征求县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认真把好“任前监督”关、“届中审计”关和“离任审计”关。特别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调整考察时,纪检、监察共同参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坚持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县委要求各。

乡镇、县直各部门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集体讨论决定,认真做好议事记录。并对各单位的执行情况定期督促检查,对违反制度的特别是问题严重的人和事,果断进行了纠正或处理。

5、坚持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检查制度。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始终做到“五查”。即:“自己查”,县委把贯彻和落实《条例》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并在年底进行自查;“经常查”,将学习贯彻《条例》情况纳入各党委(党组)考核范围,建立长效检查机制;“专项查”,对群众反映强烈,意见较多的部门和干部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查”,即重点检查管理干部多的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条例》的情况。“联合查”,由组织、人事、纪检、审计、财政、信访部门组成《条例》监督检查联席会议,互通信息联合查。

6、坚持领导述职述廉制度。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都要对本部门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述职述廉,在述职述廉报告会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初查自纠、使之以制度的形成固定下来。

观的干部考察考核体系及不同层次、不同职务特点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尚未建立,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工作力度不够大;三是对贯彻执行《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经常化监督检查不够。

四点体会:一是坚持了政治坚定、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初步形成了广纳群贤、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二是坚持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将选人用人引入竞争机制;三是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用人原则,达到组织满意和群众满意的用人目标。四是坚持依靠群众,信任群众,凝聚人心、集中民智,使用党放心、群众满意、社会公认的干部。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条例》,进一步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重点抓好单位“一把手”、新走上领导岗位干部和组工干部对《条例》的学习、理解和执行。二是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制度改革步伐。初步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干部考察考核体系。三是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从制度上突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受县委常委会委托,按照中组部《关于落实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有关任务的通知》(组通字x号)的规定,向本次(扩大)会议报告xx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坚持“一个要求”,在经常性教育中贯彻落实《条例》。

根据“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条例》,群众了解《条例》”的要求,县委坚持把《条例》列为中心学习组重点学习内容,强化贯彻执行《条例》严肃性,组织部门把《条例》作为学习的核心内容,对《条例》进行反复学习和讨论,提高组工干部正确理解、运用和执行《条例》能力。

(二)做到“两个坚持”,在用人标准和原则上贯彻落实《条例》。

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1、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用好的作风选人。

县委始终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重政绩,重“公认”,把一批有本事、能干事、干成事、好共事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在干部调整中,县委坚持按照条件、标准、原则,调整和使用领导干部。xx年,调整乡镇、县直部门领导班子“一把手”x人次。为规范干部工作,县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科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监督的意见》、《**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县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办法》等制度,干部工作步入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

不迁就、不照顾;重德才兼备,不求全责备;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真正体现了党的干部路线。

(三)严把“三个关口”,在规范程序中贯彻落实《条例》。

1、严把推荐考察关。一是认真研制考察方案,对考察的工作目标、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及工作纪律进行精心的编制。二是制定了《关于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对干部考察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了一支政治素质好、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干部工作的相对稳定的干部考察队伍。三是认真做好考察推荐各个环节的工作。采取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实地考察、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直接面谈等程序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对象所属部门延伸到乡镇工作的,或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到半年的,均实行了主管部门和原单位延伸考察,提高了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全面性。

要领导的意见。二是在个别酝酿的基础上,召开书记办公会进行反复酝酿。三是在县委常委会召开前,就拟提拔干部人选与县纪检、监察、政法、审计、信访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审查。

3、严把讨论决定关。县委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坚决执行《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凡涉及干部任免事项或重大决策,都坚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的规定,做到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研究,人事方案未经充分酝酿的不研究,群众有反映、纪检监察部门没有查清的不研究。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全部实行票决制,票决前各位常委充分发表各自的意见,形成共识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xx年,县委共x次对x名科级干部任免实行投票表决,均实现满票通过。

(四)落实“四项权利”,在发扬民主中贯彻落实《条例》。

1、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任务与考察单位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重点考察时,坚持考察预告制,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

七所八站、村支两委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外来投资商、离退休老同志和服务对象等领域,扩大了群众参与面。

3、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相对较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重点差额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任对象或提名对象。xx年,共对x名干部进行了重点差额考察。

4、落实群众“监督权”。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和坚持任职试用期制,对群众反映较大的干部坚决不予任用。对在任前公示中有举报的,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对试用期满的人员,经考核胜任后,才办理正式任职手续。xx年,共对x名拟提拔任用的人员进行了公示,对x名科级干部实行试用期。

(五)采取“五项措施”,在人事制度改革中认真贯彻执行《条例》。

1、坚持正职拟任免人选征求全委会意见制度。在县委全委会闭会期间,凡涉及乡镇党政正职及部门一把手的任免事项在提交常委会讨论前,对拟任免正职人选向县委委员征求意见。xx年,共对x名正科级干部的任免职征求了县委委员的意见。

分在边远、艰苦乡镇工作x年以上的科级干部交流进县机关或县城附近的乡镇工作;把部分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交流到乡镇任职。全年共交流领导干部x名,其中:乡镇交流到县机关x名,从县机关交流到乡镇x名,乡镇之间交流x名。

3、加大对不称职、不胜任、甚至不作为的现职领导干部的教育惩处力度。采取诫勉谈话、免职或降职等组织措施,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严格进行处置。xx年,从重要岗位调整下来的干部有24人。(其中:降职x人,免职x人,降级x人)。

4、大胆探索和尝试。为引入竞争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全县范围内对雍阳镇党委书记、县政府办常务副主任、县民政局常务副局长三个职位进行公推直选。为提高部分任副职时间长,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的职级待遇,新一届县委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增设了x个正科级常务副职职位。通过“公推直选”、增设常务副职形式,实现了激活干部爱岗敬业、争先创优、敢为人先的动力,同时形成县委正确的用人导向。

利的有机结合,充分调动了乡镇站、所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了乡镇党委领导和部门业务指导的有机结合,体现了党管干部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乡镇站、所干部职工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六)坚持“六项制度”,在监督检查中落实《条例》。

1、坚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县委对干部作出任免决定、宣布任免职前,县委主要领导、分管副书记、组织部长和纪委书记都要与每位任免职的干部进行谈话。xx年,对x名任免干部进行了谈话。同时对个别干部存在的不足和不影响任职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提醒,打“预防针”,防止干部“带病上岗”。通过各种谈话,促进了干部的健康成长。

2、坚持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和任期审计工作制度。对任期届满或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手续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的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进行离任审计。xx年度对部分现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届中审计。

3、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前,县委组织部都要征求县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认真把好“任前监督”关、“届中审计”关和“离任审计”关。特别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调整考察时,纪检、监察共同参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坚持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县委要求各。

乡镇、县直各部门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集体讨论决定,认真做好议事记录。并对各单位的执行情况定期督促检查,对违反制度的特别是问题严重的人和事,果断进行了纠正或处理。

5、坚持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检查制度。在干部选任工作中始终做到“五查”。即:“自己查”,县委把贯彻和落实《条例》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并在年底进行自查;“经常查”,将学习贯彻《条例》情况纳入各党委(党组)考核范围,建立长效检查机制;“专项查”,对群众反映强烈,意见较多的部门和干部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查”,即重点检查管理干部多的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条例》的情况。“联合查”,由组织、人事、纪检、审计、财政、信访部门组成《条例》监督检查联席会议,互通信息联合查。

6、坚持领导述职述廉制度。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都要对本部门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述职述廉,在述职述廉报告会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初查自纠、使之以制度的形成固定下来。

观的干部考察考核体系及不同层次、不同职务特点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尚未建立,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工作力度不够大;三是对贯彻执行《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经常化监督检查不够。

四点体会:一是坚持了政治坚定、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初步形成了广纳群贤、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二是坚持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将选人用人引入竞争机制;三是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用人原则,达到组织满意和群众满意的用人目标。四是坚持依靠群众,信任群众,凝聚人心、集中民智,使用党放心、群众满意、社会公认的干部。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条例》,进一步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重点抓好单位“一把手”、新走上领导岗位干部和组工干部对《条例》的学习、理解和执行。二是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制度改革步伐。初步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干部考察考核体系。三是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从制度上突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

2019年,校党委根据学校处级干部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对x名处级干部进行了选拔和交流。其中:提任正处级干部x名副处级干部x名,平级交流正处级干部x名副处级干部x名。调整后处级干部整体结构合理,符合干部队伍建设实际需要。

一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履行选人用人政治责任。

2019年,校党委深入学习领会并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积极贯彻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重要思想,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程序,优先把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选任到适当岗位,从根本上解决了处级干部严重缺岗问题,为学校转型发展和实现“两个一百名”战略目标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工作的重要思想。校党委高度重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工作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的深入学习和钻研应用。2019年,中央先后印发了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印发了[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校党委第一时间组织集体学习,并编辑印发中心组学习读本供党员干部学习领会,坚持与时俱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新部署新要求上来,尤其注重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的新思想新要求贯彻融入学校干部选任的工作实践,作为校党委选人用人的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

(二)将干部选任作为强化政治建设的重要抓手。新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就“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等教育的根本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2019年,校党委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基本遵循,坚持为党育人,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将践行“三全育人”思想作为强化党的领导和政治建设的核心内容和重要路径,全面贯彻落实到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全方位全过程各环节,以及所涉及的全体人员中。校党委将干部选任工作作为检验建设成效的重要抓手。选人用人过程中,首先看干部政治素养,看干部完成学校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的能力和成绩,看干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三全育人”的能力和成效,看干部服务基层服务师生的能力和态度。

(三)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在选人用人的全过程。突出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充分体现校党委担负的主体责任和把关作用,确保学校选人用人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进行。由校党委书记校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成“人事酝酿小组”(即五人小组)负责钻研处置干部选任事宜,党委组织部长列席五人小组会议。从干部选任的酝酿动议到民主推举,从组织考察到讨论决定等环节,都必须首先通过五人小组集体讨论通过,才可进一步推进实施。坚持民主集中制,通过校党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票决干部任免事宜。党委常委会在钻研干部议题时充分听取与会常委意见,全面分析,综合研判,党委书记最后表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充分发扬民主,体现组织把关。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常委到会,以同意票数超过应到会常委的半数为通过。实行任前谈话制度,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校党委书记或党委副书记进行任前谈话,纪委书记进行任职前的廉政谈话。

二突出政治标准,树立鲜亮选人用人正确导向。

2019年,校党委坚持和加强党对干部选任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把坚定政治信念放在首要突出位置,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养处级干部队伍。

(一)注重全面考察严格把关。注重提拔重用能坚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注重征求纪检监察部门计生部门及所在党组织对拟任干部的意见建议,注重干部日常表现群众口碑,充分听取并回应群众意见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取证,切实把好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和廉洁关,不放过任何疑点,坚定防止“带病提拔”。学校2019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针对上级反馈和群众反映,本着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对x位拟选任干部进行了深入查核,对x位拟选任干部进行了延伸考察。经过严肃查核严格把关,确认拟选任人员并不存在问题,经党委常委会集体钻研后,大胆使用。

(二)坚持崇尚实干注重实绩。从党的事业和学校发展需要出发,坚定地把敢担当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提任到重要岗位,树立有为才有位的选人用人导向。以实干出实绩,因实绩而重用成为学校选人用人的常态和共识。注重选拔政治上强能够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敢于担当经过重大斗争考验领导经验丰富廉洁自律的优秀干部担任党政部门和院系正职。注重基层和实践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注重发明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建设好后备干部队伍,用好各年龄段干部。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三)坚持综合研判人岗相适。选人用人过程中注重综合研判依事择人人岗相适。坚定破除“四唯”,不拘一格选用干部,简单地“以票取人”“以分取人”“以头衔取人”“以年龄取人”,都会冲淡党管干部原则,歪曲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注重从符合条件的对象中看谁更优秀,从优秀对象中看谁更合适,考虑“该用谁”而不是“谁该用”,既看实绩也看潜绩,注重民意但不简单的唯票量人,对干部履职经历一贯表现和群众评价进行综合分析评判,统筹考虑,真正把优秀的人选放到适合的岗位上,把有想法有能力有干劲有担当守规矩的干部选派到要害位置上。

三严格选任程序,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体制。

2019年,校党委坚定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全面推进处级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干部选拔工作报告篇三

为了更好地激发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规范选拔、育人和使用机制,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使用条例、推进领导干部可以提出一些规定(试行)和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上级党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法。

第一章。

总的来说。总的来说。

那样的话。

第一条。

该方法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大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根据党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制度,有效促进医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条。

通过健全完善和认真落实干部管理制度,努力培养对党忠诚、个人清洁、敢于负责的领导干部,建设政治坚定、业务优良、管理有力、作风优良、清洁廉洁的管理团队。

第三条。

医院中层干部的适用范围是医院行政物流职能部门的正副主任(科长)、各科(科系)的正副主任、护士长、各临床医疗技术科的正副主任。临床医学技术科正副护士长的选拔任用,参照本方法执行。党组系统干部的使用管理,在基于本方法的同时,还应履行《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暂行方法》和团组织章程规定的任用审查程序。

第二章。

选拔的任何条件。

第四条。

选拔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人人惟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大众公认,重视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选择优秀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工作原则。

第五条。

工作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坚定,道德品行优良,坚持和维护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高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政策、国家宪法法法规和医疗卫生行业制度规范,自觉培养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医德医疗风格良好。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岗位敬业,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积极完成以医疗教研防卫为中心的任务,团结同事,为许多人认可。

(三)具有适合工作的组织管理才能、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能力,以身作则,大局意识、团队意识、献身意识强,勤奋廉洁。

(四)临床、医疗技术科主任、护士长,学科领导人或专业技术骨干,可以团结和领导科学创新开展工作。

(5)在职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录用)合同的员工,在本院相应的职场连续工作5年以上,近5年的年度审查合格以上,没有不良执行记录。

(六)现任中层干部工作期满审查,审查结论应当为能力和以上,符合继续工作或提拔工作条件。

(7)(7)。

身心健康,精力充沛,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8)副职晋升为正职,需要2年以上副职的工作经验,不包括试用期的工作时间。

第六条。

(一)行政物流职能部门副职务资格。

1、应具有大学专业及以上学历。

2、2、、

具备中级职务及以上职务。

3、3、、、

年龄不超过50岁。

(二)大科正副主任的工作资格。

1.具有相应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作用。

3、正职年龄不超过55岁,副职不超过50岁。

(三)临床、医疗技术业务科副主任工作资格。

1、原则上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务或硕士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务。

2、正职不超过55岁,副职不超过45岁。

(四)科(病区)护士长的工作资格。

1、护士长具有专业以上学历、主管护士及以上职务。

2、工作5年以上;

3、年龄不超过40岁。

第七条。

特别引进特殊需要的专业人才担任中层干部职务的,不受本方法规定的基本工作条件和相关工作资格条件的限制。特殊情况和特殊工作场所需要选择的对象,由院党政联合会决定工作资格的放宽条件。

第八条。

行政物流职能部门职场医务科、科教科、医务关系办公室、质量管理办公室、病案管理科、科教部、护理部、院感科中层干部的任务管理条件,与临床、医疗技术业务科职场负责人相比执行。

第九条。

任命医院、党办、人事、宣传、纪检监察、审计、团委、工会等岗位的中层干部,政治面貌必须是共产党员。

第十条。

担任党内职务的,除了具备上述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外,还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3年以上党龄要求,支部书记需要3年以上的护士长和以上中层工作经验,支部副书记需要5年以上的工作年数。

共青团、工会、女工委领导职务,应分别符合相关章程和规定。

第三章。

选拔任务程序。

第11条。

动议。

(一)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分管院长提出增职、补职、调职需求,分管院长向院委提出报告。

(二)医院党政联合会根据医院委员会的建议,审议开始干部部程(选拔任务的职务和职务数、条件、范围、方式、手续等)。

(三)人事科根据医院党政联合会会议的安排,根据职场需要、职场责任,选拔使用的职务和职务数、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制定初步建议方案。

(四)初步建议方案经党政主要领导会商同意,在一定范围内发生后,报告党政联合会议,形成正式工作方案。

第12条。

(一)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对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的重要参考。

(二)根据干部职位的情况和医院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民主推荐参加者。

(三)民主推荐程序:。

1.发表推荐职务、工作条件、推荐范围。

2、组织推荐会,填写推荐表,进行个别对话推荐。

3.综合分析推荐情况。

4、党政联合会议听推荐情况报告,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第13条。

公开选拔和竞争工作是中层干部选拔的常用方法。一般来说,中层干部职位空缺,院内没有合适的候选人,特别是需要补充不足的专家,可以进行公开选拔。中层干部交替或出现干部职场空缺时,院内满足该职场资格的人数多(2人以上)形成竞争相关人员,原则上任职者和新任者必须竞争。

(二)竞争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员工根据本人的意愿,在填写申请书之前提交人事科,同时提交相关证明书。

2、资格审查:人事科与党办、院监察室进行资格审查,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审查结果,公布资格审查名单。

3、竞争录用:竞争录用演讲和答辩。

(1)招聘演讲者包括在继续工作中形成竞争对手、新招聘竞争对手。

(2)招聘演讲内容包括个人优势、工作目标、构想和保障措施(招聘护士长,根据本人现在的课程情况进行演讲)。

4、民主评价和推荐:在竞争演讲会上,参加者(中层以上干部、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工会委员、员工代表)对竞争演讲者进行评价和推荐。

5、5、、、、

确定考察对象:。

医院党委根据招聘人员的评价、演讲、答辩情况,研究决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的德、才能条件,综合考虑民主推荐、演讲答辩评价结果和平时的评价、年度的评价、一贯的表现和人工作岗位等,防止简单地用票或者分人。新招聘人员民主评价不合格率超过20%的,不列入中层干部考察范围。根据职场职务数和竞争者数的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第14条。

调查程序。

1、1、1、、

总部、人事科、院监察室组织调查。

2、2、、

(一)组织调查组,制定调查方案;

(2)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3)调查采用发行征求意见和民主评价表、个别对话、现场调查、特别调查、文件调查、与调查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4)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形成考察资料。

3、3、、、

考察医院中层干部的候选人,个别对话范围如下。

(一)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二)医院相关科室负责人;

(3)考察对象所在科室的人员。

(4)其他相关人员。

(一)德、能、勤、成绩、廉价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

(二)主要缺点和不足;

(3)民主推荐、竞争工作、民主评价情况;

(4)考察人员和考察时间。

5、执行干部考察责任制。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组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签字负责。

第15条。

征求意见的程序。

为确保纪检等部门在干部选拔任命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作用,在医院党政联合会议讨论决议前,人事科征求考察对象意见。

1、1、1、、

向医院监察室和纪律检查委员提出书面意见,询问列入中层干部考察对象名单的人近5年来是否有廉洁工作、法律遵从、道德遵守等问题。

2、2、、

向医务人员关系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征求,对列入中层干部考察对象名单的人员近3年来是否有患者投诉、大众投诉,医务人员如实书面回答相应的情况。

3、3、、、

向医院的会计事务所提出书面意见,询问列入中层干部考察对象名单的人近5年是否有违反会计政策等行为。

4、4、、、

人事科总结了相应意见征求的反馈,与书面考察资料一起总结。

第16条。

讨论、决定和宣传。

1、医院中层干部任免,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2、医院党政联合会议讨论决定干部免责事项,原则上所有成员都必须参加会议,2人以上(包括2人)未参加会议的情况下不讨论干部免责事务。参加者对任意免除事项,必须发表同意、不同意、缓和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用口头表决、举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如果意见分歧较大或存在重大问题不明确,应暂缓表决。对影响作出决定的问题,会议后应立即调查,避免长期拖延。

3、院党政联合会议讨论决定干部免责事项,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管理人事的院长逐一介绍任职人员的提名、推荐、考察和免责理由、意见征求反馈情况。

(2)参加会议的人进行讨论。

(3)进行表决,超过党委会会议必须同意会员的一半。

4、需要向上司报告审查的免职候选人,免职前必须按上司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

5、执行中层干部任前公示制。计划就职的医院中层干部在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后,在发出就职通知,必须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工作的,办理工作手续。

6、在竞争和考察中,职场没有合适的人选,院长办公会、党委研究决定录用人选。

第17条。

就业。

1、公示后符合条件的分别由党总支持和行政录用,录用期为3年。

2、2、、

执行任职前对话制度。党总支部指定专家对决定使用的干部进行对话。

3、3、、、

所有干部在任前进行集体对话,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和廉洁承诺书。

4、新提拔者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通过审查的人可以继续录用,不合格的人不录用。如果招聘人员不符合职场条件,可以由医院指定负责人。新的招聘人员可以招聘正副职场,新的提拔人员都是副职场(正职空缺时,可以主持工作)。从副职工作到正职工作的,原则上需要在副职工作2年以上(不包括试用期),具有正职工作的能力和素质要求。

根据个人意愿和组织需求的结合,根据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服从组织的调动和交流决定,则根据有关规定免职或者降级或者不使用。

第四章。

干部的任期和退出机制。

第18条。

(1)(1)。

三年,定期更换。

(二)中层干部交流调整原则。

1、中层干部因工作需要沟通沟通,或者需要通过沟通锻炼提高领导能力,或者需要按照规定规避,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沟通。

2、行政、物流、职能科中层干部在同一职位工作10年以上,原则上应轮流工作。

3、组织、人事、财务、物流保障、物资、采购、基础设施、设备、药学等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工作2次(6年)以上,原则上应轮流工作。

交流,副职未交流者要进行分工调整。

(三)中层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列亲属关系的,原则上不得在同一科室担任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干部任用事宜时,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第十九条。

(一)中干任职最高年龄限制。

1、行政后勤职能部门正副职任职最高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58周岁,女性不超过54周岁。

2、临床医技科室正副主任的任职最高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58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3、科室护士长的任职最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二)任职届满时,若拟任职年龄不能超过1/2届期者,原则上不能续任下一届职务。

(三)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副护士长,行政后勤职能部门正副职因年龄等原因,不再继续任职的,可根据其学术水平、专业水平、工作能力特点和工作需要,可担任相应专业业务指导、培训专员、质控专员、巡查专员等管理岗位职务,或在一些专项技术工作中继续发挥作用,享受相应管理岗位待遇。

(四)免职、辞职、降职。

1、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1)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

(2)受到组织处理或有关责任追究应当免职的。

(3)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因工作能力较弱、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层次的。

(4)辞职或者调出的。

(5)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6)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2、实行中层干部辞职制度。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辞职应当符合有关规定,手续依照法律或者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中层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的规定执行。

3、

实行干部降职制度。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因工作能力较弱、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层次的,应当降职使用。降职使用的干部,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的标准执行。

4、免职、辞职、降职的干部重新提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第二十条。

组织领导。

第二十一条。

(一)干部竞聘工作是一项关系医院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要坚持原则,严格条件和程序,严明干部任用纪律。严禁在民主测评、推荐和组织考察中搞拉票活动,院总支纪检部门、及院监察部门要对竞聘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质量和竞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不准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擅自设置职务名称。

2、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3、不准违反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4、不准私自泄露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5、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6、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8、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10、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

(三)加强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上级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全院党员、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上级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督机关举报、申诉。

(四)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受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考核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五)考核工作组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完成考核,自觉遵守考核回避制,客观、公正、真实的提供考核材料。

第六章。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干部选拔工作报告篇四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强化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管理,在科级干部任用和调整中,严格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项程序和要求,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20xx年,共选拔任用干部9名,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7名。基本形成了一个以群众公认为基础、以德才表现为准则、以工作实绩为尺度、以干事创业为导向的干部选任机制。

在干部选任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健全机制,扩大民主,把《条例》精神贯穿到干部选任工作全过程,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坚持标准和原则,把好素质关。我局遵照《条例》要求,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政治标准;突出以绩取人,注重群众公认;突出公平公正,注重任人唯贤。通过竞争上岗、民主推荐等选拔方式,打破论资排辈的用人传统。真正做到不迁就、不照顾,不拘一格选拔人才,让有为者有位,有位者更有为。同时,注重导向性选人用人,把选拔干部的过程,变成激励干部干事业、创业绩、促发展的过程。

二是坚持充分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我局把竞争上岗、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重要的、不可逾越的基础环节,十分注意听取群众意见,严格执行有关的民主程序。每次提拔任用干部,都坚持采取竞争上岗、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和个别座谈等多种形式,尽量扩大群众的参与程度。民主推荐过程中,坚持“以发展衡量实绩、凭实绩任用干部”的原则,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推荐上来,营造唯才是举的用人环境,树立了重政绩、重公论的用人导向。

三是坚持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把好考察关。认真做好考察工作,慎重过好识人关。首先是提前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确定考察时间;其次是认真组织考察组;再次是不断改进考察方法,提高识人察人的准确性,除把干部的党性原则、思想品质、廉洁自律、开拓创新精神、组织领导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作为考察的主要内容外,还把了解干部生活圈、社交圈中的情况作为考察内容之一,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采用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真正把好考察关,为党组提供可靠有力的考察结论,考察结果由党组会讨论决定。

四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把好讨论决定关。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我局都认真坚持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局党组按照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个人说了算,不临时动议,严格按《条例》办事,做到“五个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不上会,没有经过人事部门考察了解的不上会,班子成员有不同意见的不上会,对反映有问题没查清的不上会,没有征求局纪检组意见的不上会。党组会上逐一介绍拟任免对象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每位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反复讨论,个个表态,最后形成任免决定。

五是坚持群众监督,把好公示关。认真做好干部任前公示,努力把好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最后一道关口。我局拟提拔的干部,任用前一律在局政务公开栏和局域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期间,设立了值班人员和电话,随时接待干部群众反应情况。

选人用人工作中的监督,就是要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廉政准则》,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监督,逐步建立健全事前防范、事中约束、事后惩戒相补充的监督机制。强化民主推荐关的监督;强化组织考察关的监督;强化干部任免关的监督;强化干部公示关的监督;强化干部试用期的监督。通过监督,进一步扩大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选择权,用制度和机制遏制“潜规则”,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为选贤任能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是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把谈话细化为工作谈话、任免谈话、警示谈话和诫勉谈话。我局每次对干部做出任免调整后,都由党组书记与调整的干部进行任前谈话。平时如发现个别干部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则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谈话。

三是坚持领导干部定期培训制度,通过安排领导干部参加有关公务员道德、干部政德修养、廉政教育、审计文化等内容的培训,使领导干部始终牢记权力是人民给的,必须站在为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服务的高度,正确对待职务升降和职位调整,正确地行使用人权力,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道,从思想上构筑坚固的党规党纪防线,防微杜渐,增强自制力,筑牢防腐防变之墙。

干部选拔工作报告篇五

同志们: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管理区组织部的相关工作要求,现在,我代表管理区林业局领导班子向大家报告20年管理区林业局成立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请大家评议。

20年,管理区林业局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积极探索“为发展配备干部”的导向机制、“靠制度选任干部”的选拔机制和“让群众评价干部”的监督机制,使林业局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形成一个严密、完整的运行系统,步入了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20年管理区林业局共选拔任用局机关中层领导22人,其中局直各股室站15人,森林公安分局7人。

(一)注重“两个坚持”,把握干部工作方向。

一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始终坚持“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把事业需要、岗位要求与促进干部成长、调动各方面干部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大力选拔那些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事业心强、作风过硬、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实绩突出的干部;选拔那些埋头苦干、不事张扬、注重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干部;选拔那些敢于开拓、善于创新、敢抓敢管、勇于负责的干部。把选人用人聚焦到内在素质高、发展潜力大、群众反映好的干部上,通过使选拔的干部得到群众公认,来展示正确的用人导向。

二是坚持正确的用人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用人标准,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积极稳妥地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二)严把“三个关口”,提高干部工作质量。

一是严把推荐考察关。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等制度,认真做好推荐考察各个环节的工作,在每次干部推荐前对拉票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进行预警提示,提高民主推荐的有效性和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

二是严把酝酿关。对拟选拔任用的干部,通过广泛征求各乡镇(街道)林业站,局属各股、室、站职工代表的意见,进行充分酝酿。

三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在讨论干部任免时,坚决做到考察不充分的不上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会,没有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不上会,酝酿不充分的不上会;做到出席人数达不到规定的不讨论、临时动议的不讨论、讨论不充分不表决、问题不查清不提拔;坚持人人发言明确表态、坚持无记名票决,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最后发表意见和最后表决的制度。让选人用人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落实“四项权利”,扩大干部工作民主。

一是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不懈地加强《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局主要领导带头宣讲《条例》。实行提名职位预告和干部考察预告制,提高了干部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了党管干部原则与群众有序参与的有机统一。

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在干部推荐工作中,注重考虑参与人员的知情度和关联度,合理设置推荐人员的范围、人数和比例,扩大干部群众的参与面。

三是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广大干部职工意愿,对推荐票数达不到要求、得不到多数干部职工公认的不列入考察范围。

四是落实群众“监督权”。实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开通干部监督举报电话和干部监督信箱,全面推行干部实绩公示制,严格执行任职试用期制,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

(五)强化“四项措施”,深化干部制度改革。

一是规范干部提名制度。以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为重点,从提名基础、提名形式、提名标准、提名程序、提名纪律五个方面规范干部提名工作。

二是定期分析干部状况。坚持局党组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对领导班子整体运行状况和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现实表现进行定期分析,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现状进行综合分析,及时掌握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情况,为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使用提供可靠依据。坚持开展干部交心谈心活动,及时了解干部心声,倾听干部意见,掌握干部思想,力所能及帮助干部解决实际困难。

三是多渠道培养选拔干部。实施“年轻干部培养行动计划”,健全完善“双培、双推、双考、双赛”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制度,坚持在基层一线砺练干部、检验干部、选拔干部。20年,共选拔年轻干部7名、女干部2名、党外干部2名。

四是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重视发挥干部群众的监督作用,采取“谈心谈话”活动和“工作开放日”活动,广泛听取干部群众对组织工作特别是干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干部提名不规范”、“拉票、贿选”、“优秀干部不能脱颖而出”等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有效提高了干部工作满意度和公信度。

回顾20年,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干部群众的满意度,把局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的坚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支值得党和人民充分信赖、能够堪当改革发展重任、勇于战胜艰难险阻、善于应对矛盾纠纷的干部队伍。

同志们,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为重大。让我们在管理区党工委、管委的坚强领导下,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顺利完成全管理区林业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和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建设目标提供更加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干部选拔工作报告篇六

为更好地调动激发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规范完善选人、育人和用人机制,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上级党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依据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旨在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制度,有效促进医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条通过健全完善和认真落实干部管理制度,努力培育打造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和敢于担当的领导干部,建设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管理得力、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管理团队。

第三条医院中层干部适用范围为受聘于医院行政后勤职能部门的正副主任(科长)、各大科(科系)的正副主任、护士长、各临床医技类科室的正副主任。临床医技科室正副护士长的选拔任用,参照本办法执行。党群系统干部的使用管理,在依据本办法的同时,还应履行《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办法》和群团组织章程所规定的任用审批程序。

第四条选拔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惟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五条任职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坚定,道德品行优良,坚持和维护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高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行业制度规范,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医德医风良好。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积极完成以医教研防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团结同事,为多数群众认可。

(三)有胜任工作的组织管理才能、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能力,以身作则,大局意识、团队意识、奉献意识强,勤政廉洁。

(四)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须是学科带头人或专业技术骨干,能团结和带领科室创新性开展工作。

(五)在岗职工并签署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的员工,在本院相应岗位连续工作满五年及以上,近五年的年度考核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无不良执业记录。

(六)现任职的中层干部经任期届满考核,考核结论应为称职及以上,且符合续任或提拔任用条件的。

(七)身心健康,精力充沛,具有胜任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八)副职晋升为正职,须有2年(含)以上副职岗位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工作时间。

(一)行政后勤职能部门正副职的任职资格。

1、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中级职称及以上职务;

3、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二)大科正副主任的任职资格。

1、具有相应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

3、正职年龄不超过55周岁,副职不超过50周岁;

(三)临床、医技业务科室正副主任的任职资格。

1、原则上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

2、正职不超过55周岁,副职不超过45周岁。

(四)科室(病区)护士长的任职资格。

1、护士长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

2、工作五年以上;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

第七条特别引进特殊需要的专业人才担任中层干部职务的,不受本办法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相关任职资格条件的限制。特殊情况或特殊岗位需要选任的对象,由院党政联席会确定任职资格的放宽条件。

第八条行政后勤职能部门岗位中的医务科、科教科、医患关系办、质控办、病案管理科、科教部、护理部、院感科中层干部的任用管理条件,比照临床、医技业务科室岗位负责人执行。

第九条聘任或任命在医院院办、党办、人事、宣传、纪检监察、审计、团委、工会等岗位的中层干部,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

第十条担任党内职务的,除具备上述规定相应资格、条件外,还要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3年以上党龄要求,支部书记须有3年以上的护士长及以上中层任职工作经历,支部副书记须有5年以上的工龄。共青团、工会、女工委领导职务,要分别符合有关章程和规定。

第十一条动议。

(一)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分管院长提出增岗、补岗、调岗需求,分管院长向院委会提出汇报。

(二)院党政联席会根据院委会建议,审议启动干部选拔任用流程(选拔任用的职位及职数、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

(三)人事科按照院党政联席会会议安排,根据岗位需要、岗位职责,就选拔任用的职位及职数、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拟定初步建议方案。

(一)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二)根据干部职位的不同情况和医院工作实际,确定民主推荐参加人员。

(三)民主推荐程序:

1、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

2、组织推荐会、填写推荐表和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3、对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公开选拔与竞聘上岗是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常用方式。一般情况下,中层干部职位出现空缺且院内没有合适人选的,特别是需要补充紧缺专业人才的,可以进行公开选拔。中层干部换届或出现干部岗位空缺时,院内符合该岗位资格条件人数较多(2人及以上)形成竞争关系者,原则上在任者和新任者均要进行竞聘上岗。

(二)竞聘程序。

1、个人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员工根据本人意愿,填写报名表在截止时间前交人事科,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人事科会同党办、院监察室进行资格审查,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审查结果,并公示资格审查名单。

3、竞聘上岗:竞聘演讲和答辩。

(1)竞聘演讲人员包括续聘中干岗位形成竞争者,新竞聘人员。

(2)竞聘演讲内容包括个人优势、工作目标、思路和保障措施(竞聘护士长人员,根据本人现所在科室的情况演讲)。

4、民主测评和推荐:在竞聘演讲会上,参会人员(中层以。

上干部、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工会委员、职工代表)对每位竞聘演讲人员进行测评和推荐。

5、确定考察对象:

的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演讲答辩测评结果与平时考。

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防。

止简单以票或以分取人。新竞聘人员民主测评不合格率超过20%的,不列入中层干部考察范围。按岗位职数与竞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第十四条考察程序。

1、由总支、人事科、院监察室组织考察。

2、考察医院中层干部人选,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组织考察组,拟订考察方案;

(2)在一定范围内通过适当方式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3)考察采取发放《征求意见和民主测评表》、个别谈话、实地考察、专项调查、查阅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4)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材料。

3、考察医院中层干部人选,个别谈话的范围为:

(1)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2)医院有关科室负责人;

(3)考察对象所在科室人员;

(4)其他有关人员。

4、考察结束后,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归入考察对象本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内容:

(1)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

(2)主要缺点和不足;

(3)民主推荐、竞争上岗、民主测评情况;

(4)考察人和考察时间。

5、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签字负责。

第十五条意见征询程序。

为确保纪检等部门在干部选拔任命过程中的监督和把关作用,在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议前,人事科对考察对象作意见征询。

1、向医院监察室与纪检委员发出书面意见征询,对列入中层干部考察对象名单的人员近五年来是否存在在廉洁执业、法纪遵从、道德谨守方面等是否存在问题。

2、向医患关系办公室发出书面意见征询,对列入中层干部考察对象名单的人员近三年来是否存在患者投诉、群众投诉,医患办需将相应情况如实书面回复。

3、向医院计生办发出书面意见征询,对列入中层干部考察对象名单的人员近五年来是否存在违反计生政策等行为。

4、人事科汇总相应意见征询的反馈并与书面考察材料一起汇总。

第十六条讨论、决定、公示。

1、医院中层干部的任免,由党政联席会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2、院党政联席会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原则上必须。

全部成员到会,超过2名(含2名)未到会情况不讨论干部任免事务。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对影响做出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

3、院党政联席会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分管人事的院长逐个介绍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以及意见征询反馈情况。

(2)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

(3)进行表决,以超过党委会会议应到会成员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4、需要报上级审批的拟任免人选,任免前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5、实行中层干部任前公示制。拟提任的医院中层干部在党委会会议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6、在竞聘和考察中,岗位无合适人选的,由院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确定聘任人选。

第十七条聘任。

1、公示后符合条件的分别由党总支和行政予以聘任,聘期3年。

2、实行任职前谈话制度。由党总支指定专人对决定任用的干部谈话。

3、所有干部进行任职前集体谈话,并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和廉洁承诺书。

4、新提拔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予续聘,不合格者不予聘任。如竞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可空岗,可由医院指定负责人。新竞聘人员可竞聘正副职岗位,新提拔人员均为副职(正职空缺时,可主持工作)。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原则上需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及以上(不含试用期),并具备正职岗位的能力和素质要求。

本着个人意愿与组织需要相结合,根据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者交流决定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免职或降职或不予聘任使用。

(一)中层干部任职实行聘任制,每聘期为一届,每届期为3年,定期换届。

(二)中层干部交流调整原则。

1、中层干部因工作需要交流的,或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或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或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2、行政、后勤、职能科室中层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10年的,原则上应当轮岗。

3、在组织、人事、财务、后勤保障、物资、采购、基建、设备、药学等重点岗位的主要负责人任职满2届(6年)以上的,原则上应当轮岗交流,副职未交流者要进行分工调整。

(三)中层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列亲属关系的,原则上不得在同一科室担任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四)实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干部任用事宜时,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一)中干任职最高年龄限制。

1、行政后勤职能部门正副职任职最高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58周岁,女性不超过54周岁。

2、临床医技科室正副主任的任职最高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58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3、科室护士长的任职最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二)任职届满时,若拟任职年龄不能超过1/2届期者,原则上不能续任下一届职务。

其学术水平、专业水平、工作能力特点和工作需要,可担任相应专业业务指导、培训专员、质控专员、巡查专员等管理岗位职务,或在一些专项技术工作中继续发挥作用,享受相应管理岗位待遇。

(四)免职、辞职、降职。

1、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1)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

(2)受到组织处理或有关责任追究应当免职的。

(3)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因工作能力较弱、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层次的。

(4)辞职或者调出的。

(5)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6)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2、实行中层干部辞职制度。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辞职应当符合有关规定,手续依照法律或者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中层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的规定执行。

职务层次的,应当降职使用。降职使用的干部,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的标准执行。

4、免职、辞职、降职的干部重新提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组织领导。

(一)干部竞聘工作是一项关系医院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要坚持原则,严格条件和程序,严明干部任用纪律。严禁在民主测评、推荐和组织考察中搞拉票活动,院总支纪检部门、及院监察部门要对竞聘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质量和竞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不准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擅自设置职务名称。

2、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3、不准违反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4、不准私自泄露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5、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6、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8、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10、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

(三)加强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上级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全院党员、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上级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督机关举报、申诉。

(四)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受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考核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考核材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干部选拔工作报告篇七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推进干部“职务能升能降、人员能进能出”的竞争机制,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和《青海大学附属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四)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为保证干部选拔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成立医院中层干部选拔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崔森。

副组长:李占全宋怡。

成员:杜玉雄邓勇秦伟张成武邓昌萍姚祖武。

王向华詹浩慎保平樊海宁李文方。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詹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勤奋积极,业绩比较明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公认度;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能力,具备担任中层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工作作风扎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善于团结同志。

2、岗位职数及资格条件:

3、其他:符合《青海大学附属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放宽条件规定的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

(一)组织动员。通过医院网站、公示栏、周会等形式,公布拟选拔岗位职位、职数、任职条件、选拔程序、报名表等信息。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选拔,鼓励、支持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参与选拔工作。

(二)报名推荐。报名方式可以是组织推荐、群众推荐或个人自荐。凡组织推荐者须征得本人同意。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及小二寸照片1张,并填写《青大附院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

报名地点:党政综合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院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和纪检监察办公室共同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并报医院中层干部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按照竞聘上岗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定。

(四)对形成竞聘岗位的,采取竞聘上岗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

1、演讲答辩。对形成竞聘的岗位进行竞聘演讲答辩。考评组根据竞聘者在演讲答辩中表现出的综合素质,客观公正地进行评议打分。考评组由院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成员、有关专家和部分职工代表组成。

2、竞聘考核方式。考核分四项内容进行,即学历10分、职称10分、演讲答辩20分、组织考察60分,总计100分。

(五)对不能形成竞争的岗位,采取民主推荐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

1、召开推荐会。在一定范围内召开会议,进行会议推荐。同时,公布推荐岗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花名册,组织填写推荐表。

2、进行个别谈话。按照岗位需求,到所在科室或相关科室进行谈话推荐,被谈话对象要有广泛的代表性。

3、确定考察对象。对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统计和综合分析,形成推荐建议并报院党委,由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下列人员不能参加民主推荐任职:

1)近三年内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近三年内收受、索要红包回扣并经纪检监察部门通报的人员。

3)近三年内在重大医疗事故中确定为主要责任人的人员。

(六)组织考察。根据综合考评结果,由选拔领导小组确定拟任岗位人选,党委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七)任前公示。根据组织考察结果,经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

(八)聘任。聘任岗位人员由院长聘任,聘期为4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岗位安排工作。

干部选拔工作报告篇八

近年来,市__党组坚持以《干部任用条例》为指导,按照“健全制度,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加大力度”的思路,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我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与贯彻中组发[20_]4号文件等有关情况与做法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营造氛围,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结合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__”和“__”教育活动,我们“突出一个重点、坚持两个结合”,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为重点,坚持把学习《条例》同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坚持把贯彻《条例》同促进本单位外贸出口、利用外资、外经合作等业务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坚持条件,严格程序,提高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程度。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就是要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积极履行好《干部任用条例》所赋予我们的职责,真正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20_年以来我委共任免干部__人次,其中破格提正科__人,新提副职__人,副职提正职__人,(平职)交流__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委党组始终坚持按章办事,严格程序,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我们在这方面加大了力度,委党组明确规定,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在部门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90%以上的干部和下属单位的主要领导成员参加,每次民主推荐前,人事科都在对干部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每一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和推荐县级后备干部都进行了民主推荐。

二是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知人才能善任。深入了解和正确识别干部是决定干部任用和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成败优劣的关键环节。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我委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组织考察时,明确要求考察过程既要坚持群众路线,又要认真核实辩明真伪,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近几年实行了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和考察结果反馈制,保证了考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做到了谁考察谁负责,考察后形成的书面考察材料,均由考察人员签名。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把好决策关。委党组会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之前,都主动征求纪检组的意见。做到“三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不上委党组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委党组会,没有征求纪检组意见的不上委党组会。

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我委始终把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作为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措施来落实,逐ww步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为选准人,用对人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全面引入竞争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制定了《机构改革期间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意见》,全面推行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所有的科级岗位只要出现空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__年__月共有__名同志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科级领导岗位。

二是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我们在机关开展了科级及以下干部的轮岗交流,较好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截止20_年9月有__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职交流,通过开展有计划的交流,保持了干部队伍的朝气和活力,使一部分年轻干部得到了更好的培养和锻炼。

三是积极探索干部能下机制。加大了对不称职和不胜任现职干部“下”的力度,委党组会研究决定:凡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达1/3、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免去现职;不称职票达20%,并且基本称职票与不称职票相加达1/3的,进行诫勉谈话;不称职票虽不足20%,但基本称职与不称职票相加达50%的,进行诫勉谈话。诫勉期满,经组织考察,测评结果仍符合诫勉要求的,免去现职。

四是不断完善审计制度。根据有关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要求,对负有经济责任的委管企业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退休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本岗位职务的,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人事科确认审计对象和时间,财务科负责组织实施,审计结果报送委有关领导及人事部门。20_年以来,共对__、__公司__名干部进行任前、离任审计,较好地收到了审计的效果。

五是全面推行任前公示制。20_年开始,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把干部任前公示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地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一一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如实向委党组汇报。通过实行任前公示,加大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质量。

六是建立干部定期述廉制度。委纪检组每年开展领导干部公开述廉活动,要求每位委领导每年写出书面述廉报告,并在机关全体干部大会上进行公开述廉。述廉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遵守和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以及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情况。述廉结束后,在全体干部中发测评表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建设情况测评,接受群众评议。

干部选拔工作报告篇九

为更好地调动激发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规范完善选人、育人和用人机制,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上级党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依据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旨在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制度,有效促进医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条通过健全完善和认真落实干部管理制度,努力培育打造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和敢于担当的领导干部,建设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管理得力、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管理团队。

第三条医院中层干部适用范围为受聘于医院行政后勤职能部门的正副主任(科长)、各大科(科系)的正副主任、护士长、各临床医技类科室的正副主任。临床医技科室正副护士长的选拔任用,参照本办法执行。党群系统干部的使用管理,在依据本办法的同时,还应履行《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办法》和群团组织章程所规定的任用审批程序。

第四条选拔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惟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第五条任职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坚定,道德品行优良,坚持和维护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高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行业制度规范,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医德医风良好。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积极完成以医教研防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团结同事,为多数群众认可。

(三)有胜任工作的组织管理才能、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能力,以身作则,大局意识、团队意识、奉献意识强,勤政廉洁。

(四)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须是学科带头人或专业技术骨干,能团结和带领科室创新性开展工作。

(五)在岗职工并签署正式劳动(聘用)合同的员工,在本院相应岗位连续工作满五年及以上,近五年的年度考核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无不良执业记录。

(六)现任职的中层干部经任期届满考核,考核结论应为称职及以上,且符合续任或提拔任用条件的。

(七)身心健康,精力充沛,具有胜任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八)副职晋升为正职,须有2年(含)以上副职岗位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工作时间。

(一)行政后勤职能部门正副职的任职资格。

1、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中级职称及以上职务;

3、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二)大科正副主任的任职资格。

1、具有相应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

3、正职年龄不超过55周岁,副职不超过50周岁;

(三)临床、医技业务科室正副主任的任职资格。

1、原则上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

2、正职不超过55周岁,副职不超过45周岁。

(四)科室(病区)护士长的任职资格。

1、护士长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

2、工作五年以上;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

第七条特别引进特殊需要的专业人才担任中层干部职务的,不受本办法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相关任职资格条件的限制。特殊情况或特殊岗位需要选任的对象,由院党政联席会确定任职资格的放宽条件。

第八条行政后勤职能部门岗位中的医务科、科教科、医患关系办、质控办、病案管理科、科教部、护理部、院感科中层干部的任用管理条件,比照临床、医技业务科室岗位负责人执行。

第九条聘任或任命在医院院办、党办、人事、宣传、纪检监察、审计、团委、工会等岗位的中层干部,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

第十条担任党内职务的,除具备上述规定相应资格、条件外,还要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3年以上党龄要求,支部书记须有3年以上的护士长及以上中层任职工作经历,支部副书记须有5年以上的工龄。共青团、工会、女工委领导职务,要分别符合有关章程和规定。

第三章选拔任用程序。

第十一条动议。

(一)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分管院长提出增岗、补岗、调岗需求,分管院长向院委会提出汇报。

(二)院党政联席会根据院委会建议,审议启动干部选拔任用流程(选拔任用的职位及职数、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

(三)人事科按照院党政联席会会议安排,根据岗位需要、岗位职责,就选拔任用的职位及职数、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拟定初步建议方案。

(一)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二)根据干部职位的不同情况和医院工作实际,确定民主推荐参加人员。

(三)民主推荐程序:

1、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

2、组织推荐会、填写推荐表和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3、对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公开选拔与竞聘上岗是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常用方式。一般情况下,中层干部职位出现空缺且院内没有合适人选的,特别是需要补充紧缺专业人才的,可以进行公开选拔。中层干部换届或出现干部岗位空缺时,院内符合该岗位资格条件人数较多(2人及以上)形成竞争关系者,原则上在任者和新任者均要进行竞聘上岗。

选拔干部的四个标准。

干部选拔工作报告篇十

我院科级干部选拔任工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在此项工作中切实做到“三不一坚持”:不经过民主推荐的不能考察、不经过组织考察的不能提交党委会议讨论、集体讨论多数人不赞成的不能通过,杜绝了用人不正之风。20xx年,我院未提拔任用科级干部。

学习宣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是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的前提和基础。我院党委每月组织全体中层及以上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内容,不断深化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的认识,增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精神实质的把握和理解,形成了常抓不懈的学习宣传机制,提高了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了干部群众对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以规范程序为主线,坚决杜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的不正之风。

在干部调整和任用中,我院主要领导带头遵守干部选拔任用法规政策,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按照“凭实绩、重德才、看民意”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自觉遵守干部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定职数配备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抓住关键环节,严把“五关”:一是把好资格审查关,对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一律不上方案;二是把好民主推荐关,民主推荐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基本程序,为了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在选拔科级干部过程中,组织全体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参加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凡民主推荐不入围的,坚决不列为考察对象,从源头上防止任用干部的不正之风;三是把好组织考察关,为了有效防止选人失准、失真现象发生,在民主推荐后,学院党委召开会议,集体讨论确定考察对象和考察范围,考察对象确定之后,组成考察组,由纪检书记任组长,及时发出考察预告,通过不记名投票、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形式,广泛听取民主的意见,全面掌握干部的现实表现,增强了考察干部的准确性;四是把好讨论决定关,学院党委在研究任用干部问题上,坚持做到“三不上会”,即“民主测评结果中可以提拔票未超过到会人数60%以上的不上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会、没有征求意见的不上会”;党委委员充分发表意见,表决时党委委员一人一票,未获半数以上的不得任职;五是把好任前廉政谈话关,我院20xx年选拔任用调整了15名科级干部,由学院纪委组织了任前廉政谈话,并进行了廉政宣誓仪式,通过廉政谈话进一步增强了新任科级干部的廉政自律的意识和责任感。

三、以落实群众“四权”为准则,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

一是坚持考察预告制,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明确规定群众参与推荐的范围、层次、人数和比例。在具体实施中,要求全院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参加;三是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相对较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提拔对象;四是落实群众“监督权”,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对群众的反映的,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

四、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改进措施。

一直以来,我院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总的情况是好的,但还存在一些差距。

1、进一步深入学习干部工作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学习贯彻干部工作政策法规是一项长期任务。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深化提高,继续将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列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继续发动组织人事干部深入学习领会精神,深化理解,把握本质熟练运用;继续深入开展学习活动,进一步营造学政策、守政策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加强执行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力度。在进一步注重“四严”的基础上抓规范:严格坚持原则,正确把握干部工作方向;严格执行标准,准确把握选拔任用尺度;严格履行程序,规范选拔任用过程;严格遵守纪律,恪尽职守,公正廉明。在结合实际的基础上抓深化,进一步细化、落实干部工作政策法规。

3、进一步探索竞争机制,科学构建科级干部后备队伍。今后,我院将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自身素质和综合能力;搭建择优平台,加大激励力度,让能干者有位置,想干事者有机会,能干成事者有地位,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人才队伍;开展竞争上岗,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综合能力强、普遍反映好的优秀年轻干部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进一步提高我院的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和竞争力。

干部选拔工作报告篇十一

各位委员、同志们:

受区委常委会委托,我向全委会报告2014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14年,区委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好干部的标准,以保持稳定、提高素质为原则,适时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加大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使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活力不断增强。

一、认真学习新《条例》,准确把握新时期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政策。

1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按照“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大力宣传、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用以统一思想、规范工作、解决问题。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增强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观念,带头遵守《干部任用条例》,规范行使选人用人权。组织(人事)部门要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公道正派、按章办事,为选准用好干部把好关。”的要求,区委认真组织开展了对新《条例》的学习。一是在理论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邀请原市委组织部长期从事并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授课,共260余人参加了学习。二是区委书记、组织部长等相关领导及全区各级各部门从事和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干部共100余人参加了全省统一召开的视频培训会。三是选派区委组织部分管和从事干部工作干部监督工作的同志参加省委组织部组织的专题培训。同时区委组织部全体干部分批分期通过视频会等形式参加省市组织部门组织组织的专题培训学习。四是在全区副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上安排专题课程进行学习。通过学习,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对新时期党的干部政策有了进一步的熟悉,进一步明确了各级领导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中的职能职责,更加关心、支持我区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工作。

2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中组部《关于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省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精神和要求,从**区干部工作实际,出台了《**区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形成了我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纲领性的规章制度。

二、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适时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一年来,区委以保持稳定、提高素质为原则,适时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

一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选好配强干部。在领导导干部职位出现空缺时,严格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的要求,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和注重基层、注重实干的导向,坚持在急难险重工作一线考察干部、在解决民生问题中识别干部、在项目建设中发现干部。在使用干部时,重点考察干部在事件处理、纠纷调处、新农村建设等重大事件和工作任务中的表现,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评价。大力选拔那些政治上立场坚定、旗臶鲜明,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组织认可的干部。把政治思想好、作风实、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交流下派到乡镇锻炼。全年共研究干部人事事项5次,调整干部54人。其中,交流轮岗正科级干部8人,副科级干部8人,试用期满、工作调离、换届、机构调整、违法违纪等原因任免干部38人。

3二是规范工作程序,从程序上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和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度。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要求,坚持把严格程序作为选准用好干部的重要保证,突出抓了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关键环节,从研究制定推荐方案到讨论决定,都是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各个层次、各个方面意见和反复酝酿的基础上,经区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同时,严格实行考察、考核预告、档案审核、征求意见、任前公示和试用期等制度,切实做到严谨细致、认真规范、公开透明。

三是严明纪律,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格遵守“十不准”纪律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健全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始终臵于阳光之下。

42013年选派干部到省直部门跟班学习的经验,选派正科实职部门领导干部***大学开展干部能力提升研修班学习培训、每期70名,第二期将于今年*月份赴学。特别是*******的学习培训效果明显,从处级领导到科级干部,大家用心学、认真听、仔细记、勤思考,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普遍认为通过学习培训,开阔了视野,丰富了知识,理清了思路,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努力干好工作、加快家乡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希望以后多组织这样的学习培训。

二是加大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确实改变重选拔任用轻管理的状况。通过述职、民主测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回访谈话等措施,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分析研判。坚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共对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干部调整的重要依据。注重对重点岗位干部的教育、考核、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请销假、诫勉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对干部的全方位监督;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的通知》,成立督导组,加强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对各单位非领导职务干部在岗和履职情况进行抽查,确保非领导干部在岗、履职。同时为非领导职务干部发挥作用搭建平台,把那些工作激情、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干部使用起来,解决好他们的待遇问题,鼓励他们发挥更大的作用,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劲头。

5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和省委组织部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编委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配合,全面开展了“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违反规定提高干部待遇,超出规定范围设臵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对按照职数配备干部情况进行了一次普查,真正做到摸清底数、掌握实情。

经过认真反复核对区委组织部的领导干部名册、区编委办的编制手册、区人社局的干部工资审核表、区财政局的人员工资发放表,摸清了全区干部职数和现有人员的度数。至2014年8月全区现有科级领导职数***个(不含事业单位职数),实际有科级领导干部**名,其中正科级干部**名,副科级干部***名,我区实有科级干部职数**名,与编办所提供的***个职数相比,尚空缺科级干部职数**个,全区总体未超职数配备干部,部分单位因加强党的领导需要、工作实际需要和历史形成等原因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非领导职务干部方面,按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数设臵管理办法》规定,**区可设科级非领导职务***人(不含事业单位领导职数),截至2014年**月共有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名(含担任副科级领导干部**人),扣除不占职数的实行警员制的公安民警、军转安臵人员、实职改任人员全区现有非领导职务干部***名,超出职数**名。超职数非领导职务干部存在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法》实施前晋升、机构改革、区外调入等。

针对核查出来的问题,区委积极进行了整改,采取交流轮。

6岗、免去兼任职务等措施,消化超配领导干部***人,非领导职务干部***人。

回顾2014年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我们主要是在保持干部队伍整体稳定,各项事业持续开展的基础上,认真学习、贯彻和宣传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让全区各级领导干部都知晓和熟悉新时期党的干部政策,更好地关心、支持和监督干部选拔任用作,关心支持全区的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树立“好干部”的选人用人标准,进一步牢固树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崇尚基层、注重实干,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选人用人导向。建立健全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制,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和公信度。

千秋大业,关键在人。同志们,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始终是实现我区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2015年是我区“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实现我区“十二五”规划各项任务的关键一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为重大。让我们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改革创新,锐意进取,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质量,全面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选好好干部,用好好干部,为各项事业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更加坚强有力人才支持。

干部选拔工作报告篇十二

近年来,市**党组坚持以《干部任用条例》为指导,按照“健全制度,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加大力度”的思路,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我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与贯彻中组发[2005]4号文件等有关情况与做法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营造氛围,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平;坚持把贯彻《条例》同促进本单位外贸出口、利用外资、外经合作等业务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坚持条件,严格程序,提高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程度。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就是要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积极履行好《干部任用条例》所赋予我们的职责,真正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2002年以来我委共任免干部**人次,其中破格提正科**人,新提副职**人,副职提正职**人,(平职)交流**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委党组始终坚持按章办事,严格程序,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我们在这方面加大了力度,委党组明确规定,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和不可逾越的制度。在部门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90%以上的干部和下属单位的主要领导成员参加,每次民主推荐前,人事科都在对干部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每一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和推荐县级后备干部都进行了民主推荐。

二是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知人才能善任。深入了解和正确识别干部是决定干部任用和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成败优劣的关键环节。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我委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组织考察时,明确要求考察过程既要坚持群众路线,又要认真核实辩明真伪,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近几年实行了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和考察结果反馈制,保证了考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做到了谁考察谁负责,考察后形成的书面考察材料,均由考察人员签名。

材料的不上委党组会,没有征求纪检组意见的不上委党组会。

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我委始终把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作为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措施来落实,逐步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为选准人,用对人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全面引入竞争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制定了《机构改革期间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意见》,全面推行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所有的科级岗位只要出现空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年**月共有**名同志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科级领导岗位。

二是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我们在机关开展了科级及以下干部的轮岗交流,较好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截止2005年9月有**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职交流,通过开展有计划的交流,保持了干部队伍的朝气和活力,使一部分年轻干部得到了更好的培养和锻炼。

勉谈话。诫勉期满,经组织考察,测评结果仍符合诫勉要求的,免去现职。

四是不断完善审计制度。根据有关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要求,对负有经济责任的委管企业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退休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本岗位职务的,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人事科确认审计对象和时间,财务科负责组织实施,审计结果报送委有关领导及人事部门。2002年以来,共对**、**公司**名干部进行任前、离任审计,较好地收到了审计的效果。

五是全面推行任前公示制。2002年开始,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把干部任前公示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地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受到了广(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一一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如实向委党组汇报。通过实行任前公示,加大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质量。

六是建立干部定期述廉制度。委纪检组每年开展领导干部公开述廉活动,要求每位委领导每年写出书面述廉报告,并在机关全体干部大会上进行公开述廉。述廉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遵守和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以及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情况。述廉结束后,在全体干部中发测评表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建设情况测评,接受群众评议。

干部工作是党的建设的组成部分,加强干部队伍的管理,是贯彻党管干部的重要保证。近两年来,我局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促进机关干部能上能下,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组部《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的要求,认真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现将贯彻执行《条例》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条例》,严格选拔程序。

为了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按照规定要求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局党组首先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选拔任用的条件、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程序等,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的要求,并严格按照选拔工作程序进行组织实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

为了使选拔工作公开透明、严密有序,取得良好的效果,激发干部的进取意识。我们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区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关于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工作意见和干部竞争上岗的日程安排。在“意见”中明确了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指导思想;竞争上岗的范围和对象;任职资格及条件以及方法步骤等。并适时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就竞争上岗进行动员和广泛发动。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做好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干部竞争上岗的自觉性,正确对待干部竞争上岗,发动全局干部积极参与,确保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和程序。

局党组严肃认真地落实《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做到事先主动与干部部门沟通,事中主动取得指导,事后落实备案。在提拔任用的2名干部,全部采用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形式,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严格掌握不走样,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切实遵守不变通,严格执行了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落实了任前公示制。通过干部竞争上岗,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强了组织监督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防止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达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目的。确保了提拨人选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激发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干部选拔工作报告篇十三

(2011年2月20日)。

各位委员,各位列席人员:

我代表县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2010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请予评议。

2010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县委常委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抓手,以提高素质、增强能力、改进作风、改善结构、健全制度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干部培养和选拔力度,努力造就一支堪当重任的优秀领导干部队伍,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持。2010年,县委常委会分*批讨论任用科级领导干部,提拔任用**人,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人,副科级领导干部*人,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人;调整交流*人,其中正科级领导职务调整交流*人,副科级领导职务调整交流*人;机构更名重新任职*人。选拔任用的县管干部中,女干部*人,少数民族干部*人,党外干部*人。总的来看,我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升,结构有了新的改善,能力有了新的提高。

回顾过去一年来,县委常委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做到了以下几点:

近年来,县委对学习《条例》高度重视,始终坚持学习《条例》经常化、制度化。特别是今年重点学习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常委班子带头学,业务部门重点学,一般干部普遍学。县党校每年都要把《条例》的内容作为全县副科以上干部及后备干部培训班的必备教材。同时,县委中心组结合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将《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表决办法》、《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等五个法规性文件的学习一同安排。此外,县委通过电视台、报纸开办的党建专栏,在各级领导班子中深入开展《条例》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今年还在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进行了四项监督制度知识测试。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依规选拔任用干部意识。

得了较好效果,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一致认可。

在规范和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方面,严把“五关”,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干部工作提供了重要机制保障。

一是扩大民主,严把“推荐”关。县委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首要的、不可逾越的基础环节,不准用其他方式和形式代替,将干部的“初选权”交给群众。在民主推荐上,去年我们继续完善了《科级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民主推荐科级后备干部工作的通知》,对后备干部选拔的条件和资格、数量和结构、选拔程序等方面做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在年终实绩考核中,各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民主推荐,并报送县委组织部,经考察和公示后符合要求的确定为后备干部进行培养,不符合要求的,不列为后备干部。在干部的提拔调整中,充分运用推荐结果,除特殊岗位外,一般不搞临时推荐。近几年提拔的科级干部均在后备干部队伍中产生。

二是坚持标准,严把“考察”关。在把好考察关上,着重抓好四个关键环节。一是注重群众参与和考察的广泛性,实行考察预告,做到公开透明。对一些重要岗位实行差额考察办法,对拟提拔人选进行差额考察,并注意倾听退休老同志、老党员等方方面面意见。二是注重公正考察。考察组按有关要求和干部名册指定考察谈话人员,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防止片面性和倾向性。三是注重针对性。在调整干部时,都制定详细的考察方案和意见,按照不同层次,不同职位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考察办法和内容,因岗施策,按岗考核,进一步增强了考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四是注重考察范围的全面性。在考察中,把集中考察、年终考察、提拔考察和日常考察相结合,与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工作考察相结合,不仅考察干部的工作圈和服务对象圈,还延伸考察其生活圈和交际圈。

三是集体研究,严把讨论决定关。县委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坚决执行《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在干部讨论决定中扩大民主,坚持集体决策,做到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研究,人事方案未经充分酝酿的不研究,群众有反映、纪检监察部门没有查清的不研究。

四是主动防范,严把监督关。根据市委《关于干部管理监督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加强干部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我县印发了《关于干部管理监督若干问题的通知》,确定了分级分类管理的具体措施和任用条件及程序,把对执行《条例》的监督关口前移,变事后检查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变被动监督为主动防范,使监督检查工作贯穿每个重要环节和全过程,进一步提高了选用干部质量,比如,我们实行了干部考察预告制,干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干部提拔任用备案制度、拟任主要领导联审制度、任前廉政谈话制度、试用期制度等,有效防止和制止了在选拔工作程序和拟任对象方面存在的问题,收到较好效果。

五是加强管理,严把试用关。对新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实行。

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胜任所试用职务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同时,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做到了记录完整,考察材料、任免职审批表等资料齐全、规范,归档及时。

三、加强制度建设,着力营造踏实工作、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

坚持民主集中制,深入推行科级领导班子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完善了备案、调阅等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领导班子的议事决策程序,防止重大问题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有效地促进了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完善了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充分运用督查考核结果,对部分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科级班子和科级干部进行诫勉警示性谈话;对年度考核获综合奖的科级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进行鼓舞激励式谈话,从而增强了班子的整体效能,保证了干部的健康成长。围绕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实行了党风廉政责任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诫勉谈话制度,规范了民主生活会制度。在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的同时,通过建立县委领导包片制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采取“一把手”交流和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等措施,强化了对各级“一把手”领导的监督。去年,我们对10名“一把手”领导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同志们,2010年,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县委的正。

确领导下,圆满完成了经济、社会、文化各项建设任务,锤炼出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团结奋进的干部队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成绩来之不易。这些成绩是坚持和树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导向的结果,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结果,是广开言路、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群策群力、主动参与、鼎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对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去年,县委在抓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经常性了解干部的工作做得还不够深、不够细,与干部交心谈心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干部考核科学评价体系尚未健全,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干部的调整交流和监督管理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在新的一年里,县委常委班子将继续总结和巩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成功经验,正视存在的不足,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规。继续开展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提高常委会和各级领导班子遵守、执行干部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四是要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和《廉政准则》,突出监督管理的重点对象、重点时期、重点领域,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领导干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使干部养成懂规矩、守纪律、听招呼的习惯。要充分用好各项调查测评结果,不断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设一支素质高、形象好、风气正的干部队伍。

各位委员、同志们,为我县改革发展稳定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是县委常委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后,县委常委班子一定不辱使命,努力创造条件,给想干事的人机会,给能干事的人舞台,给干成事的人地位,营造人心思进、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让更多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干,为***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干部选拔工作报告篇十四

干部选拔路径是干部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在我国干部队伍建设管理过程中,选人任人有着重要的导向意义,干部选拔跟政党与政府治国理政的兴衰成败有关键性的联系,研究与构建出一套科学、规范而高效的干部选拔制度将是选对人、用对人的基础与保障。本文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干部选拔作用。

仅供参考。

20xx年,我局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强化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管理,在科级干部任用和调整中,严格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项程序和要求,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质量,推动了干部监督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20xx年,共选拔任用干部9名,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7名。基本形成了一个以群众公认为基础、以德才表现为准则、以工作实绩为尺度、以干事创业为导向的干部选任机制。

一、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质量。

在干部选任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健全机制,扩大民主,把《条例》精神贯穿到干部选任工作全过程,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坚持标准和原则,把好素质关。我局遵照《条例》要求,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政治标准;突出以绩取人,注重群众公认;突出公平公正,注重任人唯贤。通过竞争上岗、民主推荐等选拔方式,打破论资排辈的用人传统。真正做到不迁就、不照顾,不拘一格选拔人才,让有为者有位,有位者更有为。同时,注重导向性选人用人,把选拔干部的过程,变成激励干部干事业、创业绩、促发展的过程。

二是坚持充分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我局把竞争上岗、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重要的、不可逾越的基础环节,十分注意听取群众意见,严格执行有关的民主程序。每次提拔任用干部,都坚持采取竞争上岗、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和个别座谈等多种形式,尽量扩大群众的参与程度。民主推荐过程中,坚持“以发展衡量实绩、凭实绩任用干部”的原则,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推荐上来,营造唯才是举的用人环境,树立了重政绩、重公论的用人导向。

三是坚持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把好考察关。认真做好考察工作,慎重过好识人关。首先是提前制定考察。

工作方案。

确定考察时间;其次是认真组织考察组;再次是不断改进考察方法提高识人察人的准确性除把干部的党性原则、思想品质、廉洁自律、开拓创新精神、组织领导能力和履行。

岗位职责。

情况作为考察的主要内容外,还把了解干部生活圈、社交圈中的情况作为考察内容之一,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采用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真正把好考察关,为党组提供可靠有力的考察结论,考察结果由党组会讨论决定。

四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把好讨论决定关。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我局都认真坚持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局党组按照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个人说了算,不临时动议,严格按《条例》办事,做到“五个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不上会,没有经过人事部门考察了解的不上会,班子成员有不同意见的不上会,对反映有问题没查清的不上会,没有征求局纪检组意见的不上会。党组会上逐一介绍拟任免对象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每位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反复讨论,个个表态,最后形成任免决定。

五是坚持群众监督,把好公示关。认真做好干部任前公示,努力把好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最后一道关口。我局拟提拔的干部,任用前一律在局政务公开栏和局域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期间,设立了值班人员和电话,随时接待干部群众反应情况。

二、强化监督,完善机制,筑牢防线。

选人用人工作中的监督,就是要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廉政准则》,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监督,逐步建立健全事前防范、事中约束、事后惩戒相补充的监督机制。强化民主推荐关的监督;强化组织考察关的监督;强化干部任免关的监督;强化干部公示关的监督;强化干部试用期的监督。通过监督,进一步扩大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选择权,用制度和机制遏制“潜规则”,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为选贤任能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是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把谈话细化为工作谈话、任免谈话、警示谈话和诫勉谈话。我局每次对干部做出任免调整后,都由党组书记与调整的干部进行任前谈话。平时如发现个别干部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则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谈话。

三是坚持领导干部定期培训制度,通过安排领导干部参加有关公务员道德、干部政德修养、廉政教育、审计文化等内容的培训,使领导干部始终牢记权力是人民给的,必须站在为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服务的高度,正确对待职务升降和职位调整,正确地行使用人权力,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道,从思想上构筑坚固的党规党纪防线,防微杜渐,增强自制力,筑牢防腐防变之墙。

在干部任用工作中,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条例》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审计发展需要的良好用人机制。

各位委员,同志们:

今年,党委以深入贯彻学习“四项监督制度”为抓手,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努力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机制,有力地推进了“四个文明”建设健康有序发展。今年,共提拔干部**人。其中,科级,副科级**人,干部业务**人。

一、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情况。

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党委坚持把“四项监督制度”列为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强化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严肃性,并将“四项监督制度”编印成册,发至各位领导、纪委及组织部门,要求各位领导、纪委及组织部门把“四项监督制度”作为学习的核心内容,对其进行反复学习,切实提高对“四项监督制度”的正确理解、运用和执行的能力。

二、严格要求,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做到“两个坚持”,强化用人标准和原则。为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建设一支敢于开拓创新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党委认真把握用人标准,规范操作程序,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把握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1.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用好的作风选人。

党委始终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重实绩,重“公认”,把一批有本事、能干事、干成事、好共事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工作,党委近期正研究制定《干部管理办法》,使干部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2.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一是突出以德为先,注重政治标准。党委在每次调整干部之前,都会根据发展和需求实际提出调整原则和细化标准。二是突出以实绩取人,注重群众“公认”。在选用干部过程中,坚持看成绩和贡献,把群众“公认”作为考察提拔干部的重要环节。三是突出公平公正,注重任人唯贤。

(二)严把“三个关口”,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1.严把推荐考察关。采取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实地考察、个别谈话及与考察对象直接面谈等程序进行全面考察,提高了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全面性。

2.严把酝酿关。一是个别酝酿,对拟任人选,党委主要领导、分管干部领导及组织部门负责人在领导之间对拟任人选进行个别沟通、征求意见。二是在个别酝酿的基础上,召开书记办公会进行反复酝酿。三是在会召开前,就拟提拔干部人选与纪委、监察、综治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并征求意见。

3.严把讨论决定关。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坚决执行。

《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凡涉及干部任免事项,都坚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的规定,并做到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研究,人事方案未经充分酝酿的不研究,群众有反映、纪检监察部门没有查清的不研究。

(三)落实“四项权利”,充分发扬干部选拔工作民主。一是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被考察人选、考察组成员、考察目的在考察单位进行考察预告,给职工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二是落实职工群众“参与权”。在推荐、测评工作中,明确规定职工群众参与推荐、测评的范围、人数和比例,扩大职工群众参与面。三是落实职工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测评中得票数相对较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四是落实职工群众“监督权”。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和任职试用期制,对职工群众反映较大的干部坚决不予任用。对在任前公示中有举报的,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对试用期满的人员,经考核胜任后,才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今年1月份,经试用期考核合格,党委对等**名同志进行了正式任职。

(三)积极探索健全“五项机制”,增强干部工作活力。

一是积极探索正职拟任免人选征求全委会意见制度。二是坚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党委对干部作出任免决定、宣布任免前,党委主要领导、分管干部领导和组织部门都要与每位任免的干部进行谈话。

三是坚持领导述职述廉制度。坚持每年年终进行干部考核,考核中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单位主要领导都要对本部门、本单位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述职述廉。

四是改革用人机制,下放用人权限。在正在修订的《干部管理办法》中,党委明确规定“单位(部门)不推荐,党委不任命”。这项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基层单位及部门责、权、利的有机结合,实现党委领导和单位(部门)指导的有机结合。

五是大力探索和尝试,在职工中选拔干部。根据近年来干部管理中出现的一些实际问题,结合以往工作经验,今年选拔了一名表现特别优秀的职工到**单位担任职务,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是加大对不称职、不胜任、甚至不作为的现职干部的教育惩处力度,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工作机制,采取诫勉谈话、免职或降职等组织措施,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严格进行处置。

二是实行综合考核评价制度。重点突出领导评价、支部评价、对口部门评价、群众评价、实绩评价五个方面,完善“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干部选拔、管理工作机制。

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四项监督制度”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党章》和党的干部政策,选贤择能,为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的组织人事基础。

我院科级干部选拔任工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在此项工作中切实做到“三不一坚持”:不经过民主推荐的不能考察、不经过组织考察的不能提交党委会议讨论、集体讨论多数人不赞成的不能通过,杜绝了用人不正之风。20xx年,我院未提拔任用科级干部。

学习宣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是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的前提和基础。我院党委每月组织全体中层及以上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内容,不断深化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的认识,增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精神实质的把握和理解,形成了常抓不懈的学习宣传机制,提高了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了干部群众对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以规范程序为主线,坚决杜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的不正之风。

在干部调整和任用中,我院主要领导带头遵守干部选拔任用法规政策,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按照“凭实绩、重德才、看民意”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自觉遵守干部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定职数配备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抓住关键环节,严把“五关”:一是把好资格审查关,对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一律不上方案;二是把好民主推荐关,民主推荐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基本程序,为了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在选拔科级干部过程中,组织全体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参加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凡民主推荐不入围的,坚决不列为考察对象,从源头上防止任用干部的不正之风;三是把好组织考察关,为了有效防止选人失准、失真现象发生,在民主推荐后,学院党委召开会议,集体讨论确定考察对象和考察范围,考察对象确定之后,组成考察组,由纪检书记任组长,及时发出考察预告,通过不记名投票、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形式,广泛听取民主的意见,全面掌握干部的现实表现,增强了考察干部的准确性;四是把好讨论决定关,学院党委在研究任用干部问题上,坚持做到“三不上会”,即“民主测评结果中可以提拔票未超过到会人数60%以上的不上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会、没有征求意见的不上会”;党委委员充分发表意见,表决时党委委员一人一票,未获半数以上的不得任职;五是把好任前廉政谈话关,我院20xx年选拔任用调整了15名科级干部,由学院纪委组织了任前廉政谈话,并进行了廉政宣誓仪式,通过廉政谈话进一步增强了新任科级干部的廉政自律的意识和责任感。

三、以落实群众“四权”为准则,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

一是坚持考察预告制,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明确规定群众参与推荐的范围、层次、人数和比例。在具体实施中,要求全院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参加;三是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相对较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提拔对象;四是落实群众“监督权”,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对群众的反映的,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

四、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改进措施。

一直以来,我院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总的情况是好的,但还存在一些差距。

1、进一步深入学习干部工作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学习贯彻干部工作政策法规是一项长期任务。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深化提高,继续将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列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继续发动组织人事干部深入学习领会精神,深化理解,把握本质熟练运用;继续深入开展学习活动,进一步营造学政策、守政策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加强执行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力度。在进一步注重“四严”的基础上抓规范:严格坚持原则,正确把握干部工作方向;严格执行标准,准确把握选拔任用尺度;严格履行程序,规范选拔任用过程;严格遵守纪律,恪尽职守,公正廉明。在结合实际的基础上抓深化,进一步细化、落实干部工作政策法规。

3、进一步探索竞争机制,科学构建科级干部后备队伍。今后,我院将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自身素质和综合能力;搭建择优平台,加大激励力度,让能干者有位置,想干事者有机会,能干成事者有地位,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人才队伍;开展竞争上岗,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综合能力强、普遍反映好的优秀年轻干部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进一步提高我院的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和竞争力。

干部选拔工作报告篇十五

市委组织部:

按照《关于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调研以及各单位选人用人等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银组通〔2018〕84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对2014年6月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自查,现总结汇报如下:

局党组坚持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提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等政策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每年组织处以上领导干部学习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组部的“四项监督制度”,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四项监督制度”,切实履行职责,做到带头学习,熟悉掌握,真正使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法规要求,为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夯实思想基础。

2014年以来,局党组2014年6月份以来,共调整或选拔任用了12名干部,其中副调研员1名、正科级干部2名、副科级干部4名、主任科员2名、副主任科员3名,没有出现带病提拔和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在上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局党组都能严格按照中央和区、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1、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任职资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选拔任用的2名正科级干部经民主测评、群众谈话和组织推荐,综合表现为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

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提拔任用的科级干部,结合市编办核定的职数和局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党组讨论同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组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好关。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局科级干部,都须经过局全体人员民主推荐和谈话推荐。召开民主民主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提供干部名册和具体工作要求;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严格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严把决定关,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坚持班子成员全部到会,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我们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3、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局党组始终把严守组织人事纪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都代表党组明确表态,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要求科室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干部和群众本着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参与民主推荐。在推荐时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分析和评价干部,坚持看本质、看主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情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公正负责地投好自己的一票。对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我们也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几年来,局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规范有序,没有发现违规操作现象,也没有发生用人失察失误现象,从局开展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是满意的。

我局党组重视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大家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大家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大家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大家了解,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给全体干部职工,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一是落实干部职工“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坚持考察预告制,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坚持召开全局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和谈话推荐。三是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提拔对象。近几年,局提拔任用的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得票多、日常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四是落实群众“监督权”。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先、事后监督。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选拔任用前,我们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在中组部关于“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又加强了对选拔任用干部的事后监督,使干部职工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既有发言权,又有评议权,提高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从而营造了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评价是满意的。

虽然近年来我局在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还不够系统深入;二是激励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够。我们将以这次市委组织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为重要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改进和加强工作。

干部选拔工作报告篇十六

2.严肃换届纪律努力营造换届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3.用最坚强的党性做好换届工作。

4.公道正派作表率风清气正当标兵。

5.提升正气打击邪气坚持原则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7、采取强力措施,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8、加大换届纪律宣传力度,确保“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100。

%知晓率。

9、严肃换届纪律,狠刹换届中的.歪风邪气。

10、强化宣传教育,确保换届纪律入心入脑。

11、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换届“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要求全覆盖。

12、深入开展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提升组织工作满意度。

13、严肃换届纪律,严格四项监督制度,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14、严肃换届纪律,加强舆论监督,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15、严格执行换届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16、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17、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18、坚决查处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的拉票行为。

19、坚决打击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切行为。

20、营造好的换届工作环境,提升组织工作满意度。

21、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提搞选人用人公信度。

23、认真贯彻落实换届纪律有关要求,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24、严肃换届工作纪律,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25、加大严肃换届纪律有关要求宣传力度,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26、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27、坚决执行换届纪律“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

干部选拔工作报告篇十七

各位委员,同志们:

今年,党委以深入贯彻学习“四项监督制度”为抓手,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努力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机制,有力地推进了“四个文明”建设健康有序发展。今年,共提拔干部**人。其中,科级,副科级**人,干部业务**人。

一、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情况。

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党委坚持把“四项监督制度”列为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强化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严肃性,并将“四项监督制度”编印成册,发至各位领导、纪委及组织部门,要求各位领导、纪委及组织部门把“四项监督制度”作为学习的核心内容,对其进行反复学习,切实提高对“四项监督制度”的正确理解、运用和执行的能力。

二、严格要求,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做到“两个坚持”,强化用人标准和原则。为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建设一支敢于开拓创新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党委认真把握用人标准,规范操作程序,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把握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1.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用好的作风选人。

党委始终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重实绩,重“公认”,把一批有本事、能干事、干成事、好共事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工作,党委近期正研究制定《干部管理办法》,使干部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2.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一是突出以德为先,注重政治标准。党委在每次调整干部之前,都会根据发展和需求实际提出调整原则和细化标准。二是突出以实绩取人,注重群众“公认”。在选用干部过程中,坚持看成绩和贡献,把群众“公认”作为考察提拔干部的重要环节。三是突出公平公正,注重任人唯贤。

(二)严把“三个关口”,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1.严把推荐考察关。采取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实地考察、个别谈话及与考察对象直接面谈等程序进行全面考察,提高了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全面性。

2.严把酝酿关。一是个别酝酿,对拟任人选,党委主要领导、分管干部领导及组织部门负责人在领导之间对拟任人选进行个别沟通、征求意见。二是在个别酝酿的基础上,召开书记办公会进行反复酝酿。三是在会召开前,就拟提拔干部人选与纪委、监察、综治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并征求意见。

3.严把讨论决定关。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坚决执行。

《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凡涉及干部任免事项,都坚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的规定,并做到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研究,人事方案未经充分酝酿的不研究,群众有反映、纪检监察部门没有查清的不研究。

(三)落实“四项权利”,充分发扬干部选拔工作民主。一是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被考察人选、考察组成员、考察目的在考察单位进行考察预告,给职工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二是落实职工群众“参与权”。在推荐、测评工作中,明确规定职工群众参与推荐、测评的范围、人数和比例,扩大职工群众参与面。三是落实职工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测评中得票数相对较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四是落实职工群众“监督权”。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和任职试用期制,对职工群众反映较大的干部坚决不予任用。对在任前公示中有举报的,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对试用期满的人员,经考核胜任后,才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今年1月份,经试用期考核合格,党委对等**名同志进行了正式任职。

(三)积极探索健全“五项机制”,增强干部工作活力。

一是积极探索正职拟任免人选征求全委会意见制度。二是坚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党委对干部作出任免决定、宣布任免前,党委主要领导、分管干部领导和组织部门都要与每位任免的干部进行谈话。

三是坚持领导述职述廉制度。坚持每年年终进行干部考核,考核中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单位主要领导都要对本部门、本单位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述职述廉。

四是改革用人机制,下放用人权限。在正在修订的《干部管理办法》中,党委明确规定“单位(部门)不推荐,党委不任命”。这项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基层单位及部门责、权、利的有机结合,实现党委领导和单位(部门)指导的有机结合。

五是大力探索和尝试,在职工中选拔干部。根据近年来干部管理中出现的一些实际问题,结合以往工作经验,今年选拔了一名表现特别优秀的职工到**单位担任职务,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是加大对不称职、不胜任、甚至不作为的现职干部的教育惩处力度,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工作机制,采取诫勉谈话、免职或降职等组织措施,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严格进行处置。

二是实行综合考核评价制度。重点突出领导评价、支部评价、对口部门评价、群众评价、实绩评价五个方面,完善“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干部选拔、管理工作机制。

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四项监督制度”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党章》和党的干部政策,选贤择能,为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的组织人事基础。

干部选拔工作报告篇十八

为推进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金华市市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方案。

选拔任用干部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职位:这次选拔任用的科级职位共31个,其中正科职位15个(见附表),副科职位16个。条件暂不具备的,有的职位可以少配或不配,正职职位可以配副职主持工作。

对象:选拔任用对象为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市局机关现任中层副职,分局班子副科职领导,市局机关在编在职民警和分局中层干部。

任期:新提拔任用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任职,不再重新公布任命文件,任职时间从确定试用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严明,作风正派,求真务实,廉洁奉公,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和胜任领导工作必需的能力。

2、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近二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任副科实职时间需满2年以上;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三年以上工龄和科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其中任科员级职务的需满3年。

3、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男47周岁以下、女42周岁以下。

4、在政工、纪检、机关党委岗位任职的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人员不得提拔任用。

年龄、任职时间、工作年限均计算到20xx年8月31日。

市局机关科级职位选拔任用干部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荐报名。在市局主页上公布《实施方案》,符合条件人员自荐报名,填写《市局机关选拔科级领导自荐报名表》,在报名职位栏内填写具体职位或正科(副科)职位。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将自荐表投入指定的投票箱内。因公出差等原因在外的,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征得本人意愿后代其填报。政治部和纪委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民警日记。

(二)推荐测评。对近期可提拔正科职、副科职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分会议推荐、谈话推荐和部门推荐。

1、会议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数、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自荐人员名单,提出有关要求,按职位数1:3比例组织海推。根据海推结果,由市局党委确定是否进行第二轮比推。第二轮比推按职位数1:1.5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实行等额比推。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中层领导,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市局机关调研员、副局(处)级干部、副调研员,市局机关民主议事委员会成员,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和市局、分局推荐的民警代表(民警代表:30人以下的民警代表2名、3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3名、1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4名、200人[含]以上的民警代表5名、3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6名、400人[含]以上民警代表7名。交警支队直属一、二、三大队和支队其他部门分别作为单独单位选派民警代表。老干部代表3名)。

2、谈话推荐。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为市局机关中层正职领导和分局正职领导。谈话推荐按职位数等额推荐。

3、部门推荐。组织正科级领导职位空缺部门的民警对提供的推荐人员名单按1:1比例进行推荐。参加部门推荐的人员为各空缺部门全体在职民警(交警支队为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股级领导和考试中心全体民警)。

4、民主测评。市局党委根据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确定正、副职民主测评对象。民主测评分综合测评、部门测评二项信任度测评。参加综合测评人员与民主推荐的人员相同,参加部门测评的人员市局机关为被确定测评对象所在部门的民警,分局为中层以上干部。二项测评信任度(优秀票+称职票)合计须达到60%以上(含本数)。

既是报名参加选拔的人员,又参加推荐和测评,推荐和测评结果均按基数减去同意推荐票数、优秀票数各一票。

(三)决定任免。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和岗位任职要求确定考察对象,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会议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得票均未超过三分之一以上及二项测评信任度达不到60%以上(含本数)的,不列为考察对象。市局党委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职位匹配性、岗位要求和部门班子结构状况等,统盘考虑,集体研究决定任用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谈话教育,办理任免手续。

五、工作要求。

空缺科级职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市局党委领导下,由政治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严禁跑官要官,严禁搞各种形式的拉票等非组织行为,一旦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市局机关各部门和各分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六、本方案由市局政治部负责解释。未尽重大事项由市局党委研究决定。

七、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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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工作报告篇十九

**领导、同志们:

根据上级关于做好2011年“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代表**党政班子将我**在2011年度选拔任用干部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在干部选拔任用时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不仅看干部一时一事的表现,而且看其在一个相对较长时期内的整体表现;不仅看干部的平时表现,而且看其在关键时刻、重大问题面前的表现,克服重才轻德现象。所选拔干部能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以大局为重,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中流砥柱作用。

二、提拔任用的科级干部,均按照有关职数配备,由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确定考察对象,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有效地提高了考察结果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把好讨论决定关。讨论决定在整个干部任用工作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选拔干部经过推荐、考察后,经过党政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做到坚持集体领导、个别酝酿、民主讨论、会议决定。

三、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学校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我校逐步完善干部监督管理的各项措施,制订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2011年新选拔科级干部有****三人。**同志任职情况:

**,男,****月出生,大学毕业,助理经济师。2011年2月到。

**工作,身体健康。根据工作需要,经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聘**同志为**(副科级),任期为2011年4月20日至2014年4月20日,三年。

**同志任职情况:

**,女,**年**月出生,大学毕业。2010年4月到**工作,身体健康。任职前为**。根据工作需要,经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聘**同志为***(副科级),任期为2011年4月20日至2014年4月20日,三年。

今后,**将继续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按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努力实现学校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青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在培养、选拔优秀年青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时,必须具备领导干部的“六个基本条件”,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机制,认真做好干部队伍的培养和选拔工作。

2011年3月1日。

干部选拔工作报告篇二十

“年轻干部成长”工作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是事关一个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近两年来,xxxx县把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放在突出位置,紧紧抓住培养、锻炼、管理和使用四个环节,大力实施年轻干部成长工程,进一步推动了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大批年轻干部脱颖而出,优化了全县各级干部队伍结构,激发了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实践证明,加强对年轻干部工作的研究,是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提高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要途径,更是组织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县“绿色崛起,多元发展”的现实需要。

近期,xxxx县委组织部采取调查问卷、个别走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本县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的年轻干部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查结果表明,近两年特别是xxxx1年换届工作完成之后,全县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不断加大,年轻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性别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不断提高,获得了广泛好评,社会各界对本县年轻干部工作的关注度进一步提高。截止目前,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中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为35名,占全县科级领导干部的6.6%,其中:26—30岁的14名,占2.7%;31—35岁的21名,占3.9%。在后备干部队伍中,35岁以下的正科级后备干部有7名,占正科级后备干部总数的6.8%;30岁以下的副科级后备干部有12名,占副科级后备干部总数的7.1%。

(一)学习实践和跟踪帮扶并举,提高年轻干部综合素质。年轻干部有激情、有干劲、有文化,接受新事物快,创新意识强,但也存在着实践经验不足、领导方法简单、知识结构单一等问题。我们针对这些情况,一是强化学习培训。将年轻干部纳入全县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依托杨村乡村干部学校、xxxx大讲堂、远程教育、xxxx党建网、年轻干部网上培训班等阵地,采取集中培训、分期轮训、外出学习等多种形式,帮助年轻干部提高理论素质。培训以基础理论、领导科学、政治与经济形势、科技现代化知识、党的建设为教学主要内容,突出十八大精神和本县“绿色崛起,多元发展”重要思想。通过制定《年轻科级干部及年轻科级后备干部学习制度》,不断增强年轻干部的理论功底。二是注重实践锻炼。一是结合县委中心工作和本县重大项目建设,不定期组织年轻干部现场观摩学习、实地考察调研锻炼,丰富工作和生活阅历。二是结合每年新招录的党群机关公务员、乡镇公务员到信访局、商务局、政府部门等急、难、险、重第一线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岗前锻炼。三是结合选派“第一书记”、下派“第一支书”等活动,选派优秀年轻干部下乡驻村,帮扶增收。三是实行跟踪帮扶。建立年轻干部“一帮一、师带徒”跟踪帮扶制度,由各单位指定一名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的班子成员分别指导、帮扶一名本单位新进年轻干部,助推年轻干部早日成才。

(二)横向轮岗和纵向交流并举,丰富年轻干部工作经验。加强横向轮岗。出台了《关于干部交流轮岗的暂行办法》,结合年轻干部的学历水平、工作经历和专业特长,实行乡镇之间和县直各部门之间的轮岗交流,安排年轻干部到不同岗位锻炼,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环境、不同岗位大练兵。实行纵向交流。坚持把基层作为培养主阵地,实行上派锻炼、下派挂职、一线岗位学习,建立机关和基层纵向交流机制,有计划地安排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和关键岗位摔打锤炼。近年来,该县共有130余名年轻干部进行了不同层次的轮岗、交流,大大丰富了各阶层干部的工作经验。

(三)动态储备和滚动管理并举,激励年轻干部干事创业。放宽视野抓好年轻干部“入口”工作,建好后备干部队伍,加大后备干部工作力度,特别是对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机制,实现“吐故纳新”的管理模式。出台了《xxxx县股级干部审批备案工作暂行办法》、《xxxx县科级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实行周期性选拔、常态化储备、滚动式管理。根据不同层次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采取“民主推荐、组织推荐、知识测试、差额考察、组织确定”的方式,分层次、分类别建立起了80后优秀年轻干部和乡镇党政正副职后备干部人才库。建立年轻干部思想工作状况调查分析制度,落实目标管理、谈心谈话、跟踪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以及群众评价。目前,全县已建立起了一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共计划300余名的后备干部队伍,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储备了一大批优秀年轻人才。

(四)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并举,帮助年轻干部脱颖而出。不断拓宽干部选拔渠道,适时使用条件成熟的后备干部,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创造条件。推行竞争性选拔干部,变传统的伯乐相马为不拘一格的“赛场赛马”,实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结合班子建设需要和中层岗位空缺情况,按照“三个一批”(即:择优选配一批、竞争选任一批、竞争上岗一批)的思路,积极探索推行民主推荐、组织推荐、组织考察、任前考试与公示为主要内容的“双推双考一公示”制度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对竞争中表现优秀的年轻干部优先使用。两年以来,公推公选乡镇长8名,乡镇副职29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192名,大量80后年轻干部走上了股级、科级干部岗位。全县上下形成了解放思想,破除观念,不拘一格,大胆启用培养成熟、业绩突出、群众公认、表现优秀的年轻干部的浓厚氛围。

根据我县年轻干部目前的工作现状,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需要不断总结、完善和探索。主要表现在:

(一)思想观念解放程度不够。虽然近两年来,该县不断加大对年轻干部的选拔和使用力度,但多年来在选拔使用年轻干部问题上一直不同程度存在着的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求全责备等思想障碍,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年轻干部的选拔使用。有的把年龄、资历、阅历、台阶等因素视为“晋级”的必备条件;有的用完人的标准来衡量年轻干部,用老干部的素质来比照年轻干部,看缺点多看优点少;看问题多,看成绩少;看现象多,看本质少;看眼前多,看潜力少,不愿意把重要岗位和重要工作交给年轻干部,怕担风险。致使部分年轻干部被拒之门外,得不到及时提拔重用。导致一些同志在经历了一步一步的台阶走上领导岗位之后,他们已经不再年轻,错过了最佳使用期。

(二)年轻干部的知识结构仍需优化。近年来,随着接受过大学全日制教育的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在职教育力度的加大,我县干部队伍的学历层次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占到82%,大学以上学历的占到47%,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占到。但从调查问卷的统计情况分析来看,所学专业知识结构主要集中在行政管理、师范教育、哲学文学等学科,而且知识来源于在职教育的比例较高,当前急需的熟悉经济管理、财政金融、现代农业和信息科技知识的干部所占比例较低,缺口较大,不利于推动区域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三)部分年轻干部的素质有待提高。部分年轻干部知识更新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和工作需要,有的属于“三门干部”,基层工作经验缺乏,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不敢负责、不会负责,遇到难题绕着走,领导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年轻干部缺乏严格的党内生活和艰苦环境的锻炼,存在“官本位”思想,作风飘浮,群众观念淡薄,缺乏扎根基层、干事创业的精神,缺乏艰苦奋斗和实干意识,在职务调整交流上攀比心理强,功利思想重,心浮气躁,不考虑个人经历和能力,不愿长期在条件艰苦地区和基层工作,轻率的向组织提要求,讲条件。

(四)年轻干部培养管理机制还不完善。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和使用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一是年轻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缺乏目标机制。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目标缺少刚性,做到哪里算哪里。即使有目标,也是一些原则性表述,“一般要有”“要有一定数量”等,操作性不强;或者只有中长期目标,没有近期目标或年度目标。二是选拔任用上缺乏责任机制。目前对领导班子和一把手在任期内发现、培养、选拔、使用优秀年轻干部缺乏明确的考核要求,使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缺乏内在的动力和外在的压力,从而导致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问题上没有形成一级抓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一把手负主要责任的责任机制。三是培养链条还存在脱节的问题。年轻干部的培养管理是一个环环相扣的系统工程,是培养、选拔、考核、监督、升降、奖惩等多个环节的有机链接,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备用不结合、重提拔轻监管、跟踪培养不连续等问题。

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培养是前提,是基础。因此,要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干部,造就一支优秀年轻干部队伍,我们认为,主要应从以下方面做起:

(一)创新培养选拔观念,让优秀年轻干部竞相涌动。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没有思想的提高和观念的突破,就没有行动的跨越。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管理,是战略思维,也是战略部署,关键在领导,关键是一把手。当前要贯彻落实好十八大关于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精神,使年轻干部的培养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必须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转变选人用人观念,树立起符合时代要求的有利于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新观念。

一要进一步树立用当其时、用当其长、用当其愿的用人观念。对年轻的选拔使用应结合其特长使用在最佳时期,其效能才能最大发挥。因此,应打破论资排辈、迁就照顾的桎梏,讲台阶而不唯台阶,论资历而不唯资历,重经验而不迷信经验,敏锐地发现人才,不失时机地培养使用优秀年轻干部,让他们在最佳时期在最合适的岗位上发挥最佳作用,实现任职时间、岗位和人员的最优组合,让各方面人才充分涌流,尽展其才。

二要进一步树立竞争择优的观念。要进一步破除选人用人中的“老眼光”和世俗偏见,树立“机遇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以德才取人,以能力取人,以实绩取人,谁更适合、更优秀就用谁,引入竞争机制,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实现“选准一个人,影响一批人的效果”,真正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无位。

(二)创新选人用人机制,让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建立一套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工作运行机制,为年轻干部的健康成长提供制度保障。

一要建立年轻干部选用工作责任制。把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列入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职责和任期目标,建立一把手抓总,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强化对各单位领导特别是一把手对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情况的考核,切实增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署名推荐干部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在举贤任能方面的责任心和风险意识。

二要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继续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制度,进一步细化适用范围和情形、基本程序和操作办法,科学合理地确定选拔范围和资格条件,让更多年轻干部体验公平竞争的好处和压力,让优秀人才进入选拔视野。继续加大对竞争性选拔工作的监督,实行阳光操作,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公平竞争的意义和公平竞争中出现的优秀年轻干部,造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为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同时,在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完善破格提拔使用干部的程序,对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要实行“压担子”、“搭梯子”、“戴帽子”培养,及时放到领导岗位上去锻炼,为年轻干部的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平台。

三要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以实绩为核心,包括德、能、勤、绩、廉各个方面在内的评价标准,加强对年轻领导干部的全面考核,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把考核与干部的升降去留挂钩,形成合理的竞争、淘汰机制。健全完善领导职务任期制度和领导干部的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进一步明确干部“下”的标准,规范“下”的程序,对表现差、不胜任现职的及时进行调整,实行能者上、平庸者下,真正使能上能下形成制度,疏通出口。

(三)创新监督管理机制,让年轻干部健康成长。年轻干部的成长既需要干部自身的努力,也需要党组织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加强对年轻干部的监督管理,必须适应年轻干部成长环境的变化,创新监督管理模式,把握监督管理的重点,增强监督管理的针对性。

一要加强日常监督。建立年轻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现状定期分析和定期谈话制度,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使年轻干部端正思想,正确对待和处理各种问题,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进取向上的良好心态。坚持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和思想工作汇报制度,引导和帮助年轻干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加强党性锻炼。

二要加强群众监督。不断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化程度,疏通和拓宽群众监督渠道,结合干部考察、年度考核等日常工作,积极深入到广大基层群众中,通过民主评议、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调查等多种形式,了解年轻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尤其是生活作风方面的表现情况,让年轻干部在群众测评、社会评议中受到监督,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塑造良好形象。

三要加强自我监督。要积极运用政治理论培训、党风党纪教育、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思想教育,使年轻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育人是用人的基础,用人是育人的目的,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要有长远眼光和战略意识,只有做好这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的事业才能后继有人,兴旺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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