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企业春运的应急预案(专业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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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企业春运的应急预案(专业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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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一次回顾,是人生中进行自我调整和优化的重要方式之一。写总结时要言简意赅,突出重点,避免罗列无关信息和细节。以下是一些优秀总结的实例,供大家借鉴和学习。

道路运输企业春运的应急预案篇一

春节将至,为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施工现场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项目部渡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结合我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及外围显著位置张贴烟花爆竹禁放标识。

2.保持施工现场消防管道水流畅通,确保消防器材完好,储备充足。

3.临近施工现场的居民区在烟花爆竹燃放期间,项目部人员对周边及现场内的施工道路﹑材料堆放场地等进行喷水湿润,尽可能的降低可燃性,并且对施工现场内的可燃物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遮挡。指派专人在施工现场有可燃物的地段进行不间断巡逻,以便及时发现火情并及时制止。

二、春节期间防火安全保证措施:

1.在施工现场要严格遵守防火规定和现场的防火制度。在工作中要认真执行个人的防火责任制。

2.一旦发生火情要按消防组织的分工进行自救,不能自救时要及时打119电话报警。

3.值班室取暖用电暖气时有专人负责看管。不准用电炉子取暖。人走电源断,春节期间为防止火灾事故,不准在堆放易燃、易爆材料的地方用火、吸烟;不准在库房生火取暖做饭,不准私自乱拉乱搭电线等。如不按上述规定执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分别按照“谁违章谁负责”及“三不放过”的原则给予责任处罚,赔偿经济损失,追究事故责任。

4.在施工现场木料存放场及各号楼楼梯间入口处、办公室、配电房、门卫值班室等重点部位布置消防灭火器,以便迅速控制火势。

三、春节期间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

春节期间施工现现场的用电:施工用电、生活用电除值班室照明电以外其余用电均断电。确保春节期的用电安全。春节期间定期检查电路是否有雨水打湿而导电的情况、配电箱是否进水、现场机械设备电机用采取防雨防风措施。

四、春节期间的岗位巡检工作:

春节期间施工现场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规律的在施工现场巡查,对施工现场防火、防盗进行重点巡查,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落实好春节期间安全保证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等应急资源,加强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完善应急救援机制,达到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现已排出春节假期值班人员表,安排好专人值班,公布值班电话,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保证24小时值班信息畅通,明确负责人。并已将值班表张贴在施工现场,向甲方、监理提交值班表,已完善信息沟通机制。

五﹑春节假期施工现场防盗:

外来闲杂人员、无关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春节期间严禁外来闲杂人员进入现场。任何材料一律不得出现场,对偷盗现场料具等物品者,值班门卫扣留交值班总负责人处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六、值班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领导小组:

道路运输企业春运的应急预案篇二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春运医疗卫生应急保障工作,更高效有序应对春运期间有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伤亡事件、重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全县春运医疗卫生应急保障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健全机制、常备不懈、加强协作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成立由张光宇同志任组长,杨德祥同志任副组长,局医政医管股、疾控股、规财股、应急办等负责人及县人民医院、县120医学急救中心、县中医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春运医疗卫生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医政医管股,张必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汽车客运总站、城东汽车站、城南汽车站、江阳汽车站、平昌火车站等重点区域春运医疗卫生应急保障的组织领导工作。

1.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要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做好春运现场可能大量突发伤员应急收治准备工作。加强急诊、手术、医技、血库等临床业务科室的医疗质量管理和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医疗救援能力,组建应急医疗队伍,确保各类伤员病人特别是重症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建立卫生应急队伍,负责加强车站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采取措施,防止传染疫情暴发,指导做好消毒及卫生处理等工作。

3.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要建立卫生监督队伍,负责加强车站等重点区域的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卫生监督检查,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和群众落实预防传染病、化学中毒等公共卫生危害的措施。

4.县120医学急救中心要加强车辆、急救设备等管理,提高应急医疗救援能力,确保各类伤员病人特别是重症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转运和救治。

5.各乡镇卫生院要成立医疗卫生救援队,负责本乡镇辖区车站等人员密集地点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一)指定救治定点医院。为保证春节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指定平昌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为春节期间突发事件受伤人员救治定点医院,其余医疗机构为后备救治医院,按就近救治原则做好伤病员的救治工作。

(二)建立应急医疗救护队。要及时做好加强各有关单位和安置点现场医疗力量的准备。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春运应急医疗队,要指定一名医生为应急医疗队队长。每支应急医疗队至少由1名医生、2名护士组成。县医学急救中心要加强人员值班值守,一、二线班要能随时出动。其余医疗卫生单位要指定一名负责医疗业务的领导为应急工作联络员,负责做好本单位应急医疗的组织协调工作,联络员和应急医疗队队长的联系电话必须24小时畅通,随时接受春运医疗卫生应急领导小组指挥。

(三)建立应急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队伍。县疾控中心、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队伍,要做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和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

20xx年1月20日,各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成立相关应急队伍,健全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并报局医政医管股备案。各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要认真检查和维护各种急救仪器、设备、救护车辆、通讯设备,做好药品、物资储备等工作,确保人员处于临战、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一)汽车客运总站、城东汽车站、城南汽车站、江阳汽车站。

1.二级响应。当车站候车旅客聚集达到2000人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由春运医疗卫生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各单位组织实施相关应急预案。

(2)由医疗救治医院在车站设立医疗点,加强医疗救护工作。具体区域为:县人民医院负责汽车客运总站、城东汽车站,县中医院负责城南汽车站,县第二人民医院负责、江阳汽车站。

(3)县疾控中心、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应急队伍增加巡查密度,加强旅客传染病监测、有关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

2.一级响应。当车站候车旅客聚集达到3000人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在二级响应的基础上,春运医疗卫生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视情况,增加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医疗队、县第二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队伍派出人员前往增援。

(二)平昌火车站。

1.二级响应。当车站候车旅客聚集达到2000人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由春运医疗卫生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各单位组织实施相关应急预案。

(2)由县人民医院到车站设立1个医疗点,加强医疗救护工作。

(3)县疾控中心、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应急队伍增加巡查密度,加强旅客传染病监测、有关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

2.一级响应。当车站候车旅客聚集达到3000人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在二级响应的基础上,春运医疗卫生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视情况,增加县人民院、金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人员前往增援。

(一)医疗救护信息报告。各现场医疗点按要求认真填写旅客医疗救护记录,包括救治人数、使用药品等具体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承担护送伤病员救治的医疗卫生机构要每日下午17时前向县卫生健康局值班办公室报告(电话:xxx)伤病员人数、医疗救治进展等情况,重要情况应随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必大,13568491949)。

(二)卫生保障信息的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收集春运期间落实传染病监测、加强传染防控工作情况,如发生突事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将事件及时向县春运医疗卫生保障领导小组报告。

道路运输企业春运的应急预案篇三

为应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确保旅客运输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根据上级有关春运工作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平安春运”为主题,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机制,确保实现“安全、畅通、稳定、优质”的'春运工作目标。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在处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时,交通运输单位和交通运输企业要服从交通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对应急设施、车辆、人员的调拨和安排。

(二)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应急分指挥部要建立完善应对春运期间突发事件预案、措施,并加强演练。

(三)以人为本。做好“三个服务”,把保障人民群众出行需要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考虑欠周、估计不足、处置不当甚至人为因素等原因而造成交通运输中断及车辆、旅客滞留的情况。

(四)就近保障。在应急处置突事公共事件的过程中,采取就近处置原则,由应急管理机构迅速组织力量,实施应急救援保障,尽最大可能降低生命财产损失程度。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县局成立南县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局长徐俊祥任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邱少云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庆明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局运输股。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春运应急管理机构,并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负责春运应急预案启动,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二)研究制定公路、水路保畅,处置道路运输、水上交通突发事件以及紧急运输保障措施。

(三)研究制定突发性群体的事件处置对策和措施。

(四)接收上级应急指挥部指令,向上级应急指挥部门报送重大突发事件情况。

(五)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应急处置因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或冰冻等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造成的交通阻断,水上交通发生安全事故时,快速排除险情和障碍,并做好处置工作。

(六)应急处置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急需调用的大宗物资、旅客运输所需的车辆、船舶等。

四、预警预防和信息报告。

行业管理机构要遵循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积极开展隐患排查,监测并掌握可能导致春运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及早采取预防和应对措施;要加强部门沟通协作,积极做好公路交通气象预报以及公路路况出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并提前进行部署;要组织对所有参运车辆、船舶进行安全技术检查和维护保养,加强对车辆、船舶的动态监管;要提早组织开展公路、桥梁等的巡查、维护,备好砂石、草包、工业盐等防冻防滑物料,合理安排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通车公路施工路段在春运开始要停止施工并做好保畅工作。

发生突发事件要按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法》(交应急发〔2010〕84号)有关规定及时报送信息,内容包括事件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隐患、采取的措施、请求帮助解决的事项等。

五、应急处置。

(一)对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下道路、桥梁受阻的处置。

1、行业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要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路面现场监管、预警。出现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时,要派人提前检查路况,安排安全专干和车队负责人跟车,积极协调配合交警,加强交通管制和车辆疏导。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严禁冒险通行,并做好旅客的思想稳控工作;道路、桥梁受阻,能实行分段接驳的分段接驳,不能接驳的,要制定绕行方案;尚能通行,但能见度不良、路况较差时,车辆必须开启警示标志,司乘人员必须小心驾驶,严加防范。

2、公路管理机构要加大恶劣天气条件下公路巡查、监控力度,备足工业盐、砂和草包等防冻、防滑物资。对通行桥梁一旦冰冻,要迅速组织力量全力铲雪除冰,确保大桥畅通。运输企业要确保客运车辆装备好防滑链,配齐三角木、灭火器等附属设施。

3、出现道路塌方、桥梁毁损等情况,交通中断时,公路管理机构要组织力量全力抢修,尽快恢复通行。在未修通之前,要采取两边接运旅客的办法,由承运单位负责联系接运。

4、在道路运输组织上,道路运输管理所及道路运输企业负责,灵活调度,做到长短途排班合理,充分提高车辆运用效率。同时,运管、城市客运部门要加强联系,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缓解旅客疏运压力。

(二)对冰冻、大风、大雾天气条件下,渡口渡运的处置。

各渡口要备足草袋、工业盐等防冻防滑物资。如遇大风、大雾,冰冻等在一定时间内不能渡运时,要坚决停渡,并维护好两岸码头秩序。

(三)对出行高峰等重点时段,部分路段出现交通拥堵的处置。

公路管理机构要加强路面巡查,排查各类隐患,设置警示标志标牌,完善安保设施,边施工通车路段一律停止施工。对易引发交通拥堵的重要路段,相关单位、部门要制定应急预案,开展清障行动,清理和整顿“马路市场”,确保公路畅通,并在重点路段、时段安排专门执法人员备勤值守,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强化路面监管。

(四)对交通中断、恶劣天气等造成旅客滞留的处置。

1、在客运长途班线、农村客运出现运力不够,旅客滞留时,由道路运输管理所负责全县统一调度,及时疏运;城市公共客运方面出现旅客滞留时,由城市客运管理处组织公交和出租车企业进行疏运,并负责统一调度。

2、道路运输、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要增派驻站和现场巡查人员,切实加强现场监管,维护运输秩序,为广大旅客和经营业户提供优质服务。

3、客流高峰旅客骤增时,车站候车室要多备茶水和取暖设备,勤打扫车站卫生,提供良好服务和候车食宿等便利条件,并加大宣传(广播、电子屏等)力度,引导乘客消除顾虑、文明有序候车乘车。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或措施,合理安排人员,确保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到位,并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二)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实行“谁值班,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制度,接到紧急任务指令时,要认真、负责、冷静、及时的开展工作。

(三)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汇报制度,确保信息“准、快、实”。

(四)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表彰奖励工作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原因导致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道路运输企业春运的应急预案篇四

20__年春运将于2月1日开始至3月12日结束,历时40天。为确保春运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积极应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和恶劣天气,提高道路客货运输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好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我县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安全畅通,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20__年春运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新时代人民对美好出行的新要求,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单位主要行政领导负第一责任,并层层建立春运工作责任制,一级对一级负责。

二、组织机构。

罗源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了董志汤为组长,彭建松、林蔓文、杨增泉、朱庆华、赵康平为副组长,李恒星、颜威东、李辉、郑思尧、张宝健、郑国信、林靖、黄俊轶、徐才勇为成员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运输科,颜威东兼任主任,值班电话:__、__,传真:__。道路运输指挥中心设在运管所,值班电话:__;道路保畅指挥中心设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值班电话:__。

三、职责分工。

1.贯彻上级有关春运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指挥、协调全系统的旅客、物资等疏运工作,及时与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取得联系,解决困难,协调行动。

2.部署全系统春运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春运工作的准备、落实、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帮助纠正。

3.及时了解、掌握春运工作动态,及时处置涉及重大交通事故、旅客大量滞留、大量物资积压、运力严重不足、道路交通运输严重受阻等重大突发、紧急事件,维护春运正常秩序。

4.做好春运结束后总结工作,处理在春运工作中失职和玩忽职守的单位、个人。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了解、综合春运工作中的各类情况和数据,拟定春运工作方案。

2.掌握气象等部门的各类通报、警报和信息,及时向局领导和有关单位报告、通报春运工作。

3.切实做好上下之间的信息传递和情况沟通,检查有关单位春运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及春运值班情况。

4.处置一般情况,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5.总结春运工作经验、教训,及时上报春运工作总结及相关信息。

(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春运工作主要职责。

1.在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部门的领导下,做好春运的各项工作,确保春运安全、有序。

2.从自身实际出发,制订春运工作应急预案。督促指导公路、运管等行业管理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制订春运工作应急预案。

3.及时了解、掌握春运工作动态,及时协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和反馈相关情况;遇有重大突发、紧急事件,要及时组织力量消除隐患,以最快速度恢复正常的春运秩序。

4.高度关注行业稳定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排查、化解行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5.按照上级部门对春运工作的要求,加强值班,及时上报春运工作情况和信息。

(四)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春运主要职责。

1.公路管理部门:要针对春运期间可能会出现雾霾、雨雪和冰冻等恶劣天气,做好应急预案;对冰冻、雨雪易发路段要及时备好砂石、撒布防滑料和融雪剂等材料,并对扫雪、破冰的机具设备进行预先维修检查。一旦发生积雪、积冰、水毁、塌方路阻等情况,应立即组织力量,全力抢通,并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现场交通疏导,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畅通;要强化巡查,确保巡查频率,提高巡查质量,尤其要加强对马路市场、抛洒滴漏等重点路段的管理,及时处理各类路政案件,特别是针对公路超限运输、桥下违章堆放易燃易爆物资等进行集中整治,确保公路运营安全;对所辖公路标志标线等设施进行一次强化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和不符国家规定的标志标线,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重点完善危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事故多发点(段)的警告、警示、禁令标志;公路养护工程原则停止施工,确需施工的应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按有关规范要求设立醒目反光施工标志和安全设施,并落实专门人员进行负责,确保车辆顺利通行。

2.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真落实和积极调动社会运力投入春运工作,保证在客流高峰期,不出现道路运输旅客滞留现象,保证旅客能够买得到票,乘得上车,走得安全和及时;加强春运安全检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督促各运输企业在春运前对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按照“三关一监督”的要求,严把车辆技术关,对投入春运的车辆进行严格的技术检查,严禁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车辆参加春运;要加强对各客运场站的现场监督检查,严格“三品”的查堵工作,严厉查处站外组客、甩客、卖客、宰客等违法违章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对货运市场的监控,在保障煤电油运的基础上,优先安排肉、禽、菜、果等节日物资运输,确保节日物资运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运输的企业、驾驶人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监督检查,确保运输工具安全技术状况以及有关安全警示标识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确保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要求进行载运。

(5)运输企业、客运站的春运工作主要职责。

1.运输企业: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要求,配合运管部门做好运力征调工作;切实落实春运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车辆技术、运行管理,确保参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gps卫星定位装置和行车记录设备使用率达到100%;落实员工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严格开展安全检查,消除隐患;严格从业人员资质,确保符合标准的从业人员从事春运工作;要认真执行有关客运服务质量标准和规范,大力推行规范化服务,努力提高客运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2.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安全告知制度和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严格落实危险品查堵制度,细化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的查堵措施,严防危险品特别是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站上车;要强化安全门检工作,要合理编制门检计划,落实门检人员,防止门检工作流于形式,确保每辆车的门检质量,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要把好车辆出站门检关,杜绝车辆超载出站;在出现旅客压站时,要维护好客运站现场秩序,做好服务工作;严格执行运价政策,杜绝乱收费、乱涨价等行为。

四、预案实施程序。

(一)在雨雪、冰冻、大风、雾霾等恶劣气候时。

1.各单位要按照“三防”预案要求,做好恶劣天气下的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2.道路运管部门必须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资料和预警信息,及时向各运输企业提供气象等通报。

3.道路运管部门必须根据气候条件,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合理组织运输,落实防范措施。

4.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强公路巡查,对高边坡、高挡墙、桥梁、隧道等重要设施,临水临崖、事故多发等路段进行重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治。对于确实不能立即修复的危险结构物,务必要立即采取临时加固除险措施,并设立醒目标志,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抢险队伍、车辆、机具、物资应处于待命状态,随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二)在旅客、物质积压、运力不足、载荷受限或乘客情绪不满时。

1.道路运管部门应及时启动本行业《春运应急预案》,协调各运输企业,组织应急运力,参加积压的旅客和物质输送工作,尽快使春运工作恢复正常秩序。在运力严重不足时,要及时做好协调跨区域运力的征调工作。

2.被抽调应急运力的企业应切实建立应急调度机制,真正能够做到随调随到,确保能及时解决春运期间因突发情况而造成的客流和物资积压情况。

3.运管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提高运输周转量。

4.运管部门应急旅客所急,切实为旅客解决实际问题,对情绪不满的旅客,应耐心的做好解释工作,同时及时处理旅客的投诉,维持春运稳定。

(三)在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时。

1.及时启动《罗源县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手册》相关工作程序。

2.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到岗到位,并深入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和开展善后处理工作。

3.县交通运输局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小损失,尽快恢复正常春运秩序。

(四)在道路交通受阻,交通中断时。

1.各单位要坚持“先抢通、后完备,先干线、后支线”的原则,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修排险,尽快恢复交通和正常春运秩序。

2.公路管理部门要按照上级相关要求,适时启动预案,及时协调、督促组织抢修排险,尽快恢复通行条件。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当建立报告制度。从险情发生时起,要及时将险情具体情况和发展情况逐级向主管部门上报。险情结束后,要向局春运办上报书面情况报告。

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各单位要在县政府和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公安、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齐心合力,共同做好20__年我县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

各单位的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一旦发生险情,必须按预案规定立即投入抢险工作,服从统一指挥,积极有效开展春运期间各项应急工作,尽最大努力为广大旅客提供安全、便利、快捷、有序的出行条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道路运输企业春运的应急预案篇五

根据江华瑶族自治县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江华瑶族自治县2019年春运工作应急预案》(江春运办[2019]4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春运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积极应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和各种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好春运期间客运票价防范工作和应急情况处理,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为认真贯彻省、市关于稳定春运期间客运票价的有关指示精神,春运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应急总体上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部门配合,坚决、果断、依法处置客运票价乱涨价事件,有效防止因票价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不受侵害,保证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理。

本预案所称客运票价乱涨价事件,是指在我委监管责任范围内的公路客运企业和个体经营业主违反价格主管部门、交通部门制定的客运票价政策,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串通涨价,提高收费标准,损害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利益的行为。

成立客运票价乱涨价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由左华生同志任组长,朱国卿、张金泉、刘海华同志任副组长,王丹萍及价格监督检查局、办公室、价格管理股、认证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职责是在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下处置各类客运票价乱涨价群体的事件。

1、各线路客运票价乱涨价,引发群体上访事件和车主与群众冲突事件的处置办法。接到举报后,根据领导批示,迅速调集应急分队赶赴现场,一是向群众和车主了解情况,对车主进行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指出其违法性,责令立即改正,对车主提出的问题和要求,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给予答复,一时不能答复的,说明原因;二是及时向县春运办报告,根据需要,提请县委、县政府组织交通、交警、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在车站(场)主要停靠点及上路稽查,依法查处乱涨价行为,责令当场清退多收旅客价款外,依法对违价企业或车主处以罚款,必要时,建议交通、交警、工商等部门扣车、扣照、吊照等,直到车主改正为止。三是收集整理客运票价涨价的有关证据。

2、车主对处罚不服。一是立即向县委、县政府和县春运办汇报,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参与现场处置的工作人员继续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全力控制现场局势,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二是迅速配合相关部门组织车辆参与运输,疏导旅客;三是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为打击处理乱涨价行为做好充分准备。

3、善后阶段:一是继续做好群众工作,依法依规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取信于民;二是依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对工作失职人员进行处理;三是上报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

道路运输企业春运的应急预案篇六

又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随小编一起去阅读运输企业春运应急预案,相信能带给大家启发。

为妥善处置20xx年春运突发事件,确保我市春运工作顺利开展,实现“安全、畅通、有序、优质”的工作目标,根据上级春运工作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实际,针对春运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特制定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应急预案。

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积极应对春运可能出现的停运、突发客流高峰严重滞客、车辆事故、路阻及自然灾害侵袭,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消除春运突发事件或车辆事故的影响,让广大旅客走得了,走得好,走得满意,确保我市春运工作安全有序畅通。

为及时处置春运突发事件,局成立春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刘德英局长任组长,俞之伟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工程科、行业科,市运管所、公路段、港航处,市交通投资公司、隧道管理中心及有关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行业科,由董亚波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春运突发情况组织、协调、处置等工作。

春运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主要成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实施组织指挥、协调处置。

我市辖区内春运客流多为短途客运,根据往年春运工作情况和今年春运工作特点,可能会出现以下突发事件:一是客流高峰期部分客运和公交线路沿途旅客乘车难,出现滞留现象。二是出现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造成道路无法通车或公路受阻情况。三是个别春运车辆发生故障或肇事,滞留旅客需应急疏送。四是个别线路或出租车因各种原因,出现停运、停运现象。五是春节前后,正值各级“两会”召开之际,客运场站、公交车辆是坏人袭击的目标,有可能发生恐怖暴力事件。六是出现燃料短缺,影响营运车辆运行。七是春运正值人员流动高峰,可能发生疾病传染等情况。

公路抢险应急车辆及物资由市公路段负责落实(附件1);道路运输应急运力由市运管所协调有关运输企业落实解决,其中,应急客车20辆(附件2),应急货车10辆(附件3)。

1.客流高峰期部分客运和公交线路出现旅客滞留现象。一旦发生旅客滞留现象,市运管所立即协调有关客运和公交企业,调度相应客运车辆,疏运滞留旅客。滞留旅客数量较多时,立即启用应急机动运力,确保旅客运输零滞留。山区道路根据需要增加公交班次,以作沿途旅客往返之用,并根据需求做好公交车辆接驳工作。

责任单位:市运管所、各有关运输企业。

2.出现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道路无法通行。如出现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各单位严格按照《xx市交通运输行业雨雪冰冻应急保障预案》规定予以执行。山区道路确实无法通车,为确保安全,应及时封道,停开客运车辆。市公路段道路应急抢修中心及时组织清理冰雪,疏通道路;市运管所通知相关运输企业停开班车,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一旦条件允许,要立即恢复通车,力争短时间内疏运滞留旅客。如出现道路、桥梁、隧道积雪结冰、严重损坏等情况,由市公路段、隧道管理中心组织应急抢修人员及时进行处置,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受高速公路春节假期小车免费通行政策影响,如在高速公路进出口出现车辆拥阻情况,由市公路段协调交警部门疏通道路,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如在风景区周边出现游客、车辆受阻情况,由市运管所协助交警部门疏通道路,安排运力疏运游客。

责任单位:市运管所、市公路段、市隧道管理中心、各客运企业。

3.车辆发生故障或肇事,造成旅客滞留。由市运管所负责安排运力,在短时间内赶赴事发地疏运、分流旅客。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立即上报事故情况,并协助运输企业配合交警部门处理事故。故障车或肇事车辆应立即拖离至春运应急修理点,快速修复,尽快投入春运。

责任单位:市运管所、各有关运输企业。

4.个别线路或出租车出现停运等现象。由市运管所组织运输企业和相关人员,及时了解情况,做好车主、司乘人员思想工作,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稳定。根据需求向有关运输企业调用客车,必要时安排应急客车,应急疏运沿线旅客。各有关运输企业做好相应的配合疏运工作。

责任单位:市运管所、各相关运输企业。

5.客运场站、车辆发生恐怖暴力事件。春运期间,一旦发生危害社会秩序及公众生命财产的道路运输行业恐怖袭击事件时,立即上报市反恐办,并启动《xx市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指挥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行动,各部门及各运输企业密切配合,及时妥善地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行业科、各行业管理部门、各有关运输企业。

6.出现燃料短缺影响营运车辆运行。由局行业科负责与市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燃料供应单位做好工作,保证春运期间营运车辆的燃油供应。

责任单位:局行业科。

7.春运期间发生疾病传染等情况。春运期间,客运场站作为人员集中地,各运输企业要加强卫生清洁和环境整治,增强疾病传染防控意识。一旦出现疾病传染等疫情,要以最快的速度向市疾控办报告,同时启动应急预案,进入疫情全面防控。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行业科、市运管所、各有关运输企业。

春运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巡查,一旦遇到突发事件或车辆肇事,要时刻关注事态走势,保持通信联络和信息畅通,真正做到反应灵敏、反馈及时、措施得当、处置有力,尽快平息突发事件或车辆肇事,确保春运工作安全有序畅通。

为确保20xx年春运期间旅客运输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进行,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广大旅客安全、方便、有序出行,实现“平安春运”的工作目标,本着“以客为主、科学组织、协调配合、安全有序”的指导原则,现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春运应急工作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迅速反应、措施有力”的原则。为了切实保障春运工作有序进行,公司成立20xx年春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

副组长:李。

成员:来。

涂陆武陈俊童跃建蓝国祥徐红英邹胜朝。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处,由赵国栋、董伟、蓝国祥、邹胜朝、毛伟义组成,赵国栋为主任,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春运应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各项应急保障措施的组织实施。

(二)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1月23日下班前上报总公司。

(三)值班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当日车辆的调配。

(一)春运期间道路情况复杂,遇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各单位要针对天气和道路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二)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春运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安全行车、总公司春运安全生产工作精神以及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技巧。

(三)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辆及设备必须进行全面的技术检查,未经检测合格的一律不得参加春运。所有参加春运的驾驶员必须签订安全。

责任书。

和交警部门组织的春运培训合格。

(四)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售票厅、候车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巡查和监管,确保客流有序、畅通;加强对消防设施的检查,确保齐全有效。

(五)机务处要做好防滑链等应急物资的准备,并进行相关操作的演练,确保正确安装使用。

(六)保修厂要加强值班制度,切实做好车辆的维修服务,及时组织人员抢修,做到优质、高效。确保车辆正常营运。

(七)监控室工作人员要掌握车辆运行状态,及时发布管理信息和预警信息。加强数据采集和分析,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通报。

(一)客运分公司、客运西站、公交公司等客运单位要密切注意流量、流向变化情况,在客流高峰期采取滚动发班和加密班次方式及时输运旅客,如还不能及时疏运旅客的,立即报告总公司值班领导和县运管部门,由机动运力解决。

(二)跨县(市)班车在客流高峰期由机动运力加班。突发性事件的用车由总公司统一调配。

(三)20xx年春运总公司共安排机动车10辆,总座位384座(详见附表)。

(一)各单位加强现场调度,出现客流高峰及时报告值班领导,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疏运。

(二)客运站的跨县(市)班车的加班计划应提前上报总公司,并在公告栏上及时予以公告。

(三)各单位要及时将路况、天气变化等情况通知给驾驶员。

(四)严格执行事故汇报制度,发生事故在第一时间内向所属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及总公司分管安全的领导汇报,并按照《浙江省交通行业事故及险情报告办法》立即上报。

总公司:

客运分公司:公交公司。

客运西站:旅游公司:

保卫处:保修厂:

道路运输企业春运的应急预案篇七

为认真做好春运期间全区客货运输工作,确保达到平安、和谐、有序,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春运期间发生自燃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保障公路畅通和运输安全,制度本预案。

成立潘集区交通运输局春运突发事件处置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处置小组对全系统春运期间出现突发事件负总责,并领导督促成员单位落实各项措施。如遇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发生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处置小组统一指挥协调救险抗灾并进行事故调查,指挥应急救援等工作。

1、运管所负责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严把“三关一监督”一旦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及时发布停运决定,负责抢险运力的统一调度指挥,维护应急状态下的运输市场秩序。

2、综合室负责掌握收集春运期间有关信息,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成员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客运企业及时掌握道路信息,如遇自然灾害、客车停开,要提前告知旅客,及时调整运力,疏散滞留旅客。

4、县乡办负责建立公路安全防患机制,发现隐患按程序及时上报,对险情地段设立指示标志和警示标志。

5、局办公室负责组建公路抢修应急分队,落实清障人员、设备,组织力量抢修、清理路障,保障公路畅通。

6、各成员单位确保做好春运突发事件预防处理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

1、应急客车:(平电公司抽调备用)。

2、应急机械:(潘一实业公司抽调各用)。

1、统一领导指挥,按照各自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

2、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道路运输企业春运的应急预案篇八

20xx年春运时间从1月10日起至2月18日结束。为应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因各种突发性事件导致大量旅客滞留和群体性的事件等情况,及时、妥善采取处置措施,确保春运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安监科,郑远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海军、刘立军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督促检查各单位春运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协调处理各类突发事件。联系电话:xxxx。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农村处、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市海事局及市运输总公司、市公交公司、迅达运输公司要分别成立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处理职责范围内的突发应急事件。

(一)负责春运应急预案启动,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二)研究制定应急处理公路、水上交通突发事件以及紧急运输保障的措施。

(三)研究制定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处置对策和措施。

(四)接收上级应急指挥部指令,向上级应急指挥部门报送交通部门重大突发事件情况。

(五)应急处置因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或冰冻等自然灾害、人为破坏、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阻断,公路、水路交通发生安全事故时,快速排除险情和障碍,并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六)应急处置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急需调用的大宗物资、旅客运输所需的车辆、船舶等。

(七)应急处置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的新闻媒体宣传组织等。

(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本辖区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

(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农村处、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因雨、雪、雾等恶劣天气造成交通阻断或人为破坏造成道路中断时,及时组织人员、机械、物资进行抢修保通,保障公路畅通。

(三)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根据全市营运客车总数的5%预留机动运力,将应急车辆的单位、驾驶员姓名、车号、座位数等情况登记造册。在运输高峰时段,按照应急客、货运输的要求,及时调配车辆,满足各类道路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需要。

(四)市海事局:负责水上交通事故(险情)的应急救援工作,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发布航行警(通)告,特殊情况下采取停航、封航等措施。

1、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上报市局应急指挥办公室,随时报告事件动态。

2、全力维护运输秩序,保障救援工作有序开展。

3、发生旅客大量滞留时,为旅客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资保障。

4、预留一定数量的客、货车辆作为应急抢险运力。

(一)公路发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后,启动公路应急预案,公路部门应迅速开展工作,成立临时指挥小组,研究制定处置方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

2、出现雨、雪、雾等恶劣天气造成公路通行困难时,协调交警部门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对造成公路阻断的路段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和抢修,必要时开辟绕行线路。

(二)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1、在突发事件中,需要调集车辆等运输保障力量时,运输部门立即开展工作,启动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及行车安全应急预案。

2、组织应急预备车辆,进入紧急状态,随时听候调遣。

3、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运输力量,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抢运紧急物资。

4、确保运输安全有序,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不确定性事件的发生,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三)水上交通应急处理。

辖区水上出现一般险情时,启动水上运输应急预案,按照预案程序开展各项工作。发生特别重大事件时,在上报局应急办公室的同时,上报市安全生产应急中心。

(四)新闻宣传应急处理。

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发生后,事发单位经确认后要第一时间向市局报告有关情况,市局将按有关规定,遵循实事求是、准确及时的原则,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各单位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制度、应急报告制度和应急举报制度,公布突发事件报告电话,保证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畅通。

各单位请于20xx年1月10日前将各单位春运应急工作预案、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联系电话和应急值班人员表报送局应急办公室。

(一)各单位要按制定的相应应急方案或措施,合理安排人员,确保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到位,并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二)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按照“谁值班,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接到紧急任务指令时,要认真、负责、冷静、及时的开展工作。

(三)接到应急任务安排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任务,对拒不执行上级命令、玩忽职守或推诿的有关单位的领导、直接责任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对执行任务中作风散漫、贻误时机、未能及时完成任务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将按上级规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道路运输企业春运的应急预案篇九

为了确保2011年春运期间道路交通的安全保卫工作,有效应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防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减少财产损失,保护人民生命,为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营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制定道路交通应急预案如下:

一、 组织领导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各股室中队长

二、 应急处置

1、春运期间,发生严重交通堵塞、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道路上发生易燃易爆危化品等突发事件的`处置。

(1) 总指挥:大队当日值班领导

(2) 组织协调:秩序股

(3) 警力部署

指 挥:xx副大队长

县东片(包括xx一级路):以巡警二队、xx中队、测速二队为主。

指 挥:xx副大队长(机动警力)

城 区:以城区中队及队机关业务科室(包括办公室、业务股、宣教股)为主。

(4) 现场处置:

a、组织民-警上路;

b、疏散群众,现场疏堵或警戒;

c、事态严重的,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d、控制嫌疑人及时移交派出所、刑侦或治安部门。发生放射性或危化品泄漏的,应配制必要防护用品,并及时报告消防、安检等专业管理部门。

1、重特大或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的处置。

(1)总指挥:xx

(2)组织协调:事故股

(3)警力部署:

a、县西片(包括xx国道):以巡警一队、xx中队、xx中队、xx中队为主;

b、县东片(包括xx一级路):以xx中队、巡警二队为主。

c、 城区:以城区中队及队机关业务科室(包括办公室、业务股、宣教股)为主。

(4) 现场处置:

a、 抢救伤员,保护财产;

b、保护现场,疏导交通,控制肇事人;

c、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交通管制,必要时采取临时封路措施。

d、 情况紧急、事态严重的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报告,并立即通告相关部门。

三、 要求:

在春运期间做到:

护设备,接到命令随时出警。

2、全队要保持政令畅通。每位民-警特别是股级以上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领导、值班民-警要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值班记录,一有警情要立即通知相关领导或相关股室中队负责人,做到严阵以待,警令畅通,接到命令,迅速出警。

3、现场指挥为应急处置的最高责任人,除做好应急处置现场的指挥外,有权随时调动全队各个警力。各股室中队长及每位民-警都要随时听从指挥,服从调动,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到实处。

2011年春运从1月19日开始至2月27日结束,为期40天。为确保2011年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及时处置影响交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有序、规范高效”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综合施策整治、强化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强化路面执法,强化为民服务,确保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春运交通道路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开展工作。

组 长:刘毓剑(副书记)

副组长:王安卫(副镇长)

刘永红(党政办主任)

王俊喜(安监站站长)

成 员:高兴祚(副书记)

马进军(副镇长)

高贵平(副镇长)

刘清泉(城关工委书记)

薛小卫(武装部长)

赵鹏鸿(组织员)

刘林顺(东峁工委书记)

郭海顺(东峪沟工委书记)

高青茂(交管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刘永红(兼)

副主任:刘晓艳

成 员:赵海霞

办公室负责全镇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掌握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日常动态,及时协调春运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

三、工作措施

1、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提前做好应急运力和应急物品的储备。

2、镇交管站、安监站、派出所等单位对辖区内的交通道路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处置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参与处理辖区内春运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

3、以属地管理原则,各工委负责安排本辖区春运交通道路安全管理工作。

4、成立以人武部牵头的,临泉镇春运交通道路安全救援队。

5、各村成立村级春运交通道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支部书记任小组长,村委主任任副小组长,全面负责本村路段春运交通道路安全管理工作。

6、各村成立由青年、民兵、党员等力量参加的应急小分队。应急小分队接受本村领导小组的指挥,有紧急情况,及时应战。

7、如有本村无力处理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村领导小组要及时报告镇领导组或工委。

8、出现冰雪等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时,公路沿线各村要积极配合铲冰除雪。因路况条件、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和路面积雪、结冰造成大量车辆、人员在道路上滞留时,镇、村两级要组织力量积极参加救助。

临泉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道路运输企业春运的应急预案篇十

为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20xx年春运期间通过交通传播扩散,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急人员和物资及时运达,保障道路运输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要求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传播和扩散,坚持预防为主、依法防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预案规定,统一指挥,通力协作,采取必要措施,及早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做好疫情的防控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春运期间全县道路运输行业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成立博白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行业春运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道路旅客运输组、道路货物运输组、城市客运组、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各组要根据相应职责负责落实、协调、督促指导道路运输行业各部门认真落实联防联控工作要求,各部门负责抓好本辖区防控工作的落实。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办公室、安全股牵头。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办公室负责报送疫情防控工作动态信息,节假日值班期间由值班人员报送。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安全负责与县交通运输局和博白县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部门联络;根据上级指示,协调、组织并指导道路运输行业防控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

(二)道路旅客运输组:组长由戴云支书担任,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客运股负责具体落实,指导督促辖区道路客运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督促汽车客运站、道路客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做好卫生清洁和通风、消毒工作,严格落实旅客实名管理制度。配齐体温检查设备以及消毒液口罩等防护设备,设立临时体温检查点,按上级部署对进出客运站的旅客测量体温,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设立留观室,对体温处于发热状态的旅客,送至留观室,移交卫生部门做进一步检查,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疑似病例同程车辆人员的排查和登记工作。指导企业加强对本公司运输车辆的“消毒”和“通风”等防控措施。指导客运企业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落实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防疫物资运输、疫情人员转运等保障工作。

1.坚决防止外溢,进一步强化道路旅客运输管控。原则上暂停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道路客运班线发班;对途经以上地区的客运班线,要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不得在以上地区上下客;要严格省际、市际包车备案管理,暂停受理始发、终到或者中途停靠以上地区的包车备案业务;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停运有关情况,做好宣传解释,并为相关旅客做好免费退票服务(同步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同办理)。

2.严格执行“五不进站、九不出站”及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进一步落实汽车客运站和道路客运经营者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强化源头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督促各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严格执行“五不进站、九不出站”,在“三不进站”基础上增加“不配合测体温的司乘人员和乘客禁止进站、不佩戴口罩的司乘人员和乘客禁止进站”;在“六不出站”的基础上增加“未经消毒的车辆不出站、有未佩戴口罩司乘人员和乘客的车辆不出站、无乘客信息登记表车辆不出站”。

督促各客运企业、客运站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工作,制订实名制管理工作制度和实名制售票、检票工作职责、工作流程,严格要求站务人员认真执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售票(含自助售票设备、网络售票平台)时要将乘客的真实身份信息录入到售票系统。旅客乘车前要出示有效实名制车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配合站检票人员进行身份实名查验工作,对拒绝查验或人、票、证不一致的旅客,不允许进站乘车。

(1)省际、市际客运班线严格实行实名制购票乘车。客运站在车辆出站前,整理好该班次乘客的信息,形成《乘客信息登记表》,一式四份,起讫站点各1份,随车1份,驻站医院1份。

(2)包车客运备案严格实名制管理制度。

(3)所有道路客运车辆须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推广的“扫码抗疫情登记系统”,在该系统以单辆客车为单位下载注册“出”“入”两个二维码,要求通过扫码分别记录乘客上下车信息。

(4)要求客运企业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疫情防控工作培训,并签订《博白县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司乘人员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承诺书》,明确从业人员的职责,严格行车途中上下客实名制登记、测温、消毒等制度落实。

3.严防懈怠麻痹,进一步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督促道路客运企业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客运场站和交通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六版)》要求,严格执行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旅客测温、实名制管理、佩戴口罩、发热人员移交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等措施。要组织开展运输服务疫情防控检查,及时查摆防控漏洞,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的落实。

(三)道路货物运输组:组长由戴云支书担任,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货运股负责具体落实,指导督促道路货运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督促道路货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做好卫生清洁和通风、消毒工作。配齐体温检查设备以及消毒液口罩等防护设备,指导企业加强对本公司运输车辆的“日消毒”和“每班次通风”等防控措施。指导货运企业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落实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防疫物资运输、疫情人员转运等保障工作。各货运企业、行业管理机构在日常安全生产和督查过程中要加强自身防护措施。

1.做好冷链物流运输情况的摸排工作。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会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冷链运输企业(场站)、运输车辆(包括个体车辆)、驾驶员(含从业人员)、日常消毒等情况进行彻底全面的摸排,对排查出来的冷链物流运输企业(经营者)、场站及车辆、驾驶员(从业人员)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建立相关工作台账,根据动态情况及时更新台账,并报送玉林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以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场监管小组、卫生健康委。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汇总各部门各企业台账资料后,形成全县冷链物流运输行业相关台账,并根据动态情况及时上报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管理股及相关部门。

2.全面做好冷链运输从业人员防护、核酸检测及疫苗接种工作。一是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会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有关部门要督促辖区冷链物流(运输)企业(经营者)加强新冠疫情防护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245号)的要求,配备必要的消毒用品和个人防护装备(如口罩、手套),严格做好消毒防护工作,防止感染风险。二是督查冷链物流企业(经营者)按照上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并把检测情况登记造册。三是督促辖区冷链物流运输从业人员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对疫苗接种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并定期将核酸检测、疫苗接种人员的名单报送玉林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由玉林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汇总后报市交通运输局安监科及相关部门。

3.严格冷链运输车辆、场站消毒,坚决防止病毒通过冷链运输渠道传播。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会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有关部门要督促辖区冷链运输企业(经营者)建立冷链货物运输车辆、场站运输装备消毒制度,并严格执行,对消毒情况如实进行记录,形成台账。凡从事冷链物流运输车辆,在每次重新装载货物前、后均要对厢体内外部进行重新消毒。

4.严格执行进口食品的查验和报告制度。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会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有关部门要督促冷链物流企业按照《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等要求,加强车辆消毒和一线人员安全防护,落实信息登记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样本采集、核酸检测、通关查验、环境消杀、应急处置等工作,不得承运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

从事冷链运输的从业人员一经发现运输食品为进口或者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冷链食品,需立即向辖区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报告所在辖区交通运输局或道路发展中心。

(四)城市客运组:组长由戴云支书担任,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城市客运股、驾培股负责具体落实。指导督促公共汽车、出租车企业做好办公场所、车辆卫生清洁和通风、消毒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对本公司车辆的“日消毒”和“每班次通风”等防控措施。加强对出租汽车平台公司的监管,禁止出租汽车跨地域经营,特别是严禁跨中高风险地区运营。督促指导出租汽车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落实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各公交、出租车、行业管理机构在日常安全生产和督查过程中要加强自身防护措施。

(五)综合协调组:组长由熊祖军副主任担任,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安全股负责具体落实。负责综合协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内部日常事务工作;组织制定和修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预案;组织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资料台账。

(六)后勤保障组:组长由熊祖军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朱剑东办公室主任担任,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办公室具体落实,负责疫情发生期间的后勤、经费保障、口罩和消毒水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负责道路运输行业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测引导工作。

请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20xx年1月15日上午10点前上报一名负责具体工作联系人至局道路运输行业春运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邮箱(bbjt8222331@)。

(七)综合执法组:组长由李浩副大队长担任,统筹大队各中队各科室具体负责落实,指导执法大队开展春运期间疫情防控执法工作。

1.做好客运站周边交通秩序管控,严查客运车辆站外上客、客运车辆不按批准线路进行运营,落实客车实名制乘车制度、包车业务的备案手续及包车客运实名制情况,严厉打击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各类违章行为。

2.加强冷链运输车辆的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冷链物流运输车辆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四个不得”管理要求,提供“三证明一报告”(进口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业经消毒证明、合法追溯信息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对手续不齐全的车辆按要求移交相关部门并妥善处置。

3.加强“三非人员”排查工作。根据博白各方向车辆流通特点,采取定点查处和路面巡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东兴、钦州、防城港、贵港、南宁往玉林方向行驶的车辆和人员,加强对路面行驶客运车辆的监督检查;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严格落实三非人员查缉工作及做好博白高速服务区检查站和博白高速路口检查站的督导检查工作。

4.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运输经营行为,检查出租汽车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杜绝“三非”人员的运输。

5.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国省干线公路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的流动执法检查。必要时,根据政府防控指挥部的指令设立临时联防联控交通检查站。

(一)县本级(城区)客运车辆30辆(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负责汇总车辆信息上报,详见附件1)。

(二)县本级(城区)货运车辆25辆(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负责汇总车辆信息上报,详见附件2)。

(三)县本级(城区)冷链车辆10辆(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负责汇总车辆信息上报,详见附件3)。

(四)县本级(城区)公共汽车50辆(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负责汇总车辆信息上报,详见附件4)。

(五)县本级(城区)出租车辆50辆(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负责汇总车辆信息上报,详见附件5)。

以上城区应急运输车辆由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负责落实,并报玉林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安稽科备案。

应急保障运力要时刻做好应急准备,接到市、县交通运输局的应急命令后,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结执行任务,应急运力储备纳入全市统一调度。

(一)报告流程。

各部门要根据自治区、玉林市、市卫生健康委部署及本应急预案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检查,如发现疑似疫情,及时采取隔离等措施,并报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及市道路运输发展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疫情及时有效处置。

(二)报告内容。

1.客运站。发现疑似病人(来自疫区货物)的站场名称及地点;疑似病人(来自疫区货物)的基本情况、出发地和到达地;与疑似病人(来自疫区货物)有过近距离接触人员的基本情况;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2.运输车辆。发现疑似病人(来自疫区货物)的车牌号、发车时间、运行线路;车内旅客及工作人员人数和基本情况、货物品名,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各下属单位要及时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应急值守,保证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联防联控专项值班制度,按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要督促各客运站、运输企业将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人员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防控人员的联络方式印制成册,发放到个人手中。

(一)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响应。

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县委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启动应急响应级别,作出相应应急响应,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疫情形势和风险分析结果,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二)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按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按程序报批宣布终止。

严格按照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一)预防。

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为交通工具和有关场所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注明其使用方法,有关部门、单位应对负有处置职责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二)应急准备。

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并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各部门、道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信畅通。

(一)组织领导。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各部门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完善防控策略和措施,共同做好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二)物资保障。根据工作需要做好物资储备。

(三)资金保障。各部门要积极向上级反映实际情况,争取资金,保障工作顺利开展,遇特别重大疫情时要主动配合好部门购买所需物资。

(四)人员保障。各部门要保证各自职责内的人员到位,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信息保障。应急响应期间,局综合运输管理股、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要按职责分工指定专人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疫情信息和本行业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工作情况。联系人:刘春梅、朱剑东,联系电话:xxx,邮箱:xxx@。

道路运输企业春运的应急预案篇十一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安全生产法》《铁路法》《反恐怖主义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国家铁路局制订并公布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未列入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者标准确定为危险货物的,按本规定办理运输。

已分类为危险货物的物质或物品,根据有关规定,作为铁路车辆或者集装箱的组成部分,以及用于货物监测或应急处置的装置和器材,不受本规定限制。

第三条禁止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生产和运输的危险物品、危险性质不明以及未采取安全措施的过度敏感或者能自发反应而产生危险的物品。高速铁路、城际铁路等客运专线及旅客列车禁止运输危险货物,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铁路运输企业、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等危险货物运输相关单位(以下统称运输单位)的主体责任。运输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等规定,落实运输条件,加强运输管理,确保运输安全。

第五条国家铁路局负责全国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的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国家铁路局和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统称铁路监管部门。

第六条国家鼓励采用有利于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鼓励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发展专用车辆、专用集装箱运输危险货物。支持发挥铁路运输在危险货物运输方面的优势,开展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技术以及对安全、环保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研究。

第七条运输危险货物应当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规定,具备相应品名办理条件的车站、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间发到。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将办理危险货物的车站名称、作业地点(货场、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名称)、办理品名及铁危编号、装运方式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同时报送所在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公布并报送。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规定不作为危险货物运输的物质或物品,办理运输可不受前款公布信息的限制,但其包装、标志等须符合本规定。

第八条运输危险货物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使用专用的设施设备。依法应当进行产品认证、检验检测的,经认证、检验检测合格方可使用。

第九条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四)法律、行政法规、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运输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危险货物装卸、储存作业场所和设施等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委托相关机构进行安全评价的,运输单位应当委托符合国家规定的机构进行。

新建、改建危险货物装卸、储存作业场所和设施,在既有作业场所增加办理危险货物品类,以及危险货物新品名、新包装和首次使用铁路罐车、集装箱、专用车辆装载危险货物的,应当进行安全评价。

第十一条装载和运输危险货物的铁路车辆、集装箱和其他容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制造、维修、检测、检验和使用、管理符合标准和有关规定;

(二)牢固、清晰地标明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和警示标志;

(五)法律、行政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运输危险货物包装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五)包装外表面应当牢固、清晰地标明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和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六)法律、行政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运输新品名、新包装或改变包装的危险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尚未明确安全运输条件的危险货物运输时,发送货物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组织托运人、收货人和货物运输全程涉及的其他铁路运输企业共同商定安全运输条件,签订安全协议并组织试运,试运方案报所在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备案并抄送相关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危险货物试运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试运结束后,需要制定或者修改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由组织试运的铁路运输企业将试运结论及相关资料报送所在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国家铁路局根据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意见,按职责分工组织或协调相关部门制修订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技术规范。

第十四条托运人应当按照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确定危险货物的类别、项别、品名、铁危编号、包装等,遵守相关特殊规定要求。

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规范需采取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等特殊措施的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稳定,并将有关情况告知铁路运输企业。

第十五条托运人应当在铁路运输企业公布办理相应品名的危险货物办理站办理危险货物托运手续。托运时,应当向铁路运输企业如实说明所托运危险货物的品名、数量(重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措施等。对国家规定实行许可管理、需凭证运输或者采取特殊措施的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向铁路运输企业如实提交相关证明。不得将危险货物匿报或者谎报品名进行托运;不得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的货物。

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提交与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货物运输包装上粘贴(涂打)安全标签。

托运人托运危险废物的,应当主动向铁路运输企业告知托运的货物属于危险废物。运输时,还应当提交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放的电子或者纸质形式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第十六条危险货物的运单应当载明危险货物的托运人、收货人,发送运输企业及发送站、装车场所,到达运输企业及到达站、卸车场所,货物名称、铁危编号、包装、装载数量(重量)、车种车号、箱型箱号,应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运输单位应当妥善保存危险货物运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

第十七条托运人应当在危险货物运输期间保持应急联系电话畅通。

第十八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托运人身份进行查验,对承运的货物进行安全检查。不得在非危险货物办理站办理危险货物承运手续,不得承运未接受安全检查的货物,不得承运不符合安全规定、可能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货物。

下列情形,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查验托运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并留存不少于24个月:

(一)国家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实行许可管理的危险货物;

(二)国家规定需要凭证运输的危险货物;

(三)需要添加抑制剂、稳定剂和采取其他特殊措施方可运输的危险货物;

(四)运输包装、容器列入国家生产许可证制度工业产品目录的危险货物;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告知托运人有关注意事项,并在网上受理页面、营业场所或者运输有关单据上明示违规托运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运输单位应当建立托运人身份和运输货物登记制度,如实记录托运经办人身份信息和运输的危险货物品名及编号、装载数量(重量)、发到站、作业地点、装运方式、车(箱)号、托运人、收货人、押运人等信息,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丢失或者被盗;发现爆炸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条运输放射性物品时,托运人应当持有生产、销售、使用或者处置放射性物品的有效证明,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运输的放射性物品及其运输容器、运输车辆、辐射监测、安全保卫、应急预案及演练、装卸作业、押运、职业卫生、人员培训、安全审查等应当符合《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规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托运时,托运人应当向铁路运输企业提交运输说明书、辐射监测报告、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指南、装卸作业方法、安全防护指南,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查验、收存。托运人提交文件不齐全的,铁路运输企业不得承运。托运人应当在运输中采取有效的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措施,对运输中的核安全负责。

第二十一条铁路运输危险货物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隔离等应当符合规定。仓库、雨棚等专用设施,应当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货物,应当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第二十二条危险货物运输装载加固以及使用的铁路车辆、集装箱、其他容器、集装化用具、装载加固材料或者装置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和安全要求。不得使用技术状态不良、未按规定检修(验)或者达到报废年限的设施设备,禁止超设计范围装运危险货物。

货物装车(箱)不得超载、偏载、偏重、集重。货物性质相抵触、消防方法不同、易造成污染的货物不得同车(箱)装载。禁止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混装运输。

第二十三条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应当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

第二十四条运输危险货物时,托运人应当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和应急处理器材、设备和防护用品,并使危险货物始终处于押运人员监管之下。托运人应负责对押运人员培训教育。押运员应了解所押运货物的特性,熟悉应急处置措施,携带所需安全防护、消防、通讯、检测、维护等工具。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告知铁路运输安全规定,检查押运人员、备品、设施及押运工作情况,并为押运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押运人员应当遵守铁路运输安全规定,检查押运的货物及其装载加固状态,按操作规程使用押运备品和设施。在途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可靠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向铁路运输企业报告。

第二十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与办理危险货物运输的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产权单位、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签订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协议,明确各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作业内容及其安全保证措施等。

运输单位间应当按照约定的交接地点、方式、内容、条件和安全责任等办理危险货物交接。

第二十六条危险货物车辆编组、调车等技术作业应当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途中停留时,应当远离客运列车及停留期间有乘降作业的客运站台等人员密集场所和设施,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装运剧毒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和气体等危险货物的车辆途中停留时,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派人看守,押运人员应加强看守。

第二十七条装运过危险货物的车辆、集装箱,卸后应当清扫洗刷干净,确保不会对其他货物和作业人员造成污染、损害。洗刷废水、废物处理应当符合环保要求。

第二十八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定位系统对运营中的危险货物运输工具实行监控,建立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可对危险货物运输全程跟踪和实时查询,按要求与铁路监管部门共享数据。

第二十九条运输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劳动安全职业卫生有关规定配备符合国家防护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职业防护等设施设备,开展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建立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预防人身伤害。

第三十条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岗位安全责任、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投入保障、劳动保护、责任追究、安全例会、应急管理等制度,完善危险货物包装、装卸、押运、运输等操作规程和标准化作业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运输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环保、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开展危险货物运输技术培训应当制定培训大纲,设置培训课程,明确培训具体内容、学时和考试要求并及时修订和更新。危险货物运输培训课程及教材、资料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培训记录应当保存36个月以上。

第三十二条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知悉自身在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所运输危险货物的危险特性及其运输工具、包装物、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出现危险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方法。

第三十三条运输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重大隐患治理情况要向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第三十四条运输单位在法定假日和传统节日等运输高峰期或者恶劣气象条件下,以及国家重大活动期间,应当采取安全应急管理措施,加强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检查,确保运输安全。必要时可采取停运、限运、绕行等措施。

国家铁路局根据需要,在特定区域、特定时间,可以决定对属于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的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实施管制。

第三十五条运输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危险货物运输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和危害,制定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并与相应层级、相关部门预案衔接。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评审或论证、公布,并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应急演练。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情况应当报送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运输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

第三十六条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环境污染、中毒或者被盗、丢失、泄漏等情况,押运人员和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开展先期处置。运输相关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报告当地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公安、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以及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三十七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实时掌握本单位危险货物运输状况,并按要求向所在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报告危险货物运量、办理站、设施设备、安全等信息。

第三十八条铁路监管部门依法对运输单位执行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内容:

(一)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完善情况;

(二)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环保培训及考核情况;

(三)保证本单位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四)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五)危险货物运输设施设备配置、使用、管理及检测、鉴定和安全评价情况;

(六)危险货物办理站信息公布情况;

(七)承运危险货物安全检查情况;

(八)危险货物运输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情况;

(九)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十)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配置、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

(十一)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报告情况;

(十二)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九条铁路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铁路危险货物运输作业场所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四)责令立即停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设施、设备、装置、器材、运输工具等;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四十条铁路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遵守执法规范;对监督检查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被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对铁路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者资料,不得拒绝、阻挠。

第四十一条铁路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知识培训,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装备,应用信息化手段和先进技术,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铁路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时,可聘请熟悉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化学化工、安全技术管理、应急救援等的专家和专业人员提供技术支撑,可依法委托安全技术机构对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实施监督检查。

第四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铁路监管部门举报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违规行为。

铁路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十三条铁路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运输单位的违法行为信息,并将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归集至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故意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受到行政处罚等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公告。

第四十四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运输危险货物的,按照《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处罚;依法应当由其他部门实施处罚的,应当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运输危险货物,造成铁路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五条铁路运输企业违反本规定运输危险货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规定在高速铁路、城际铁路等客运专线及旅客列车运输危险货物的;

(六)未按规定向所在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报告危险货物运量、办理站、设施设备、安全等信息的。

第四十六条托运人违反本规定运输危险货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未按相关标准确定危险货物的类别、项别、品名、铁危编号等的;

(四)未按规定提供应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或者应急联系电话不畅通的;

(五)押运人员未落实押运职责或未遵守铁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的。

第四十七条运输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危险货物的运单未按规定载明相关信息,或者未按规定期限保存的;

(六)货物装车(箱)违反本规定及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七)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集装箱,卸后未按规定清扫洗刷干净的;

(八)未按规定对本单位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的。

(九)未按规定建立危险货物运输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十)未按规定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或者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未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的。

第四十八条铁路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在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在紧急情况下,为保障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铁路局公布应急运输的危险货物,不受本规定限制。需在未公布危险货物办理信息的办理站办理时,发送货物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会同托运人、收货人和到达货物的铁路运输企业制定运输方案,采取保证安全的措施,并报所在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

第五十条军事运输危险货物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一条本规定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道路运输企业春运的应急预案篇十二

为认真做好2011年春运期间全县道路运输工作,确保春运达到“平安、和谐、有序”,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春运期间发生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保障公路畅通和运输安全,根据市运管处《濮阳市公路运输管理处2011年道路春运应急预案》【2011】00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情况:

1、在春运旅客出行高峰期,当运力不足时,及时调配运力,有效地疏散旅客,防止旅客滞留。

2、对恶劣气候后滞留的旅客,在天气条件允许时的迅速疏散。

3、用于旅客集散地点的运力支援及其他应急之需。

4、其中需要紧急疏散动力等情况。

二、成立安全春运应急运力储备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办公室设在春运值班室,电话:xx-xx,xx。领导小组在春运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全春运应急运输储备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办公室负责掌握收集春运期间有关信息,传达上级春运领导小组的有关决定,通知下属单位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对各成员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县运管所负责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根据公 路通行条件,及时发布停运决定,负责抢险运力的统一调度指挥,维护应急状态下的运输市场秩序。

3、客运企业及时掌握道路信息,如遇自然灾害、客车停开要提前利用广播、告示等形式向旅客、驾驶员通报灾情,及时调整运力,疏散滞留旅客。

4、各运输企业要确保做好春运突发性事件预防处理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各运输企业负责人、春运期间指定的专门联络人员要将联系电话上报并保持24小时开机。

四、应急保障车辆和人员

按照需要常备应急运力储备23辆。其中由运输公司组织5辆,xx集团xx分公司组织客车10辆(其中5辆本地车辆、5辆外调车辆),运输公司和xx集团xx分公司的应急车辆负责长途旅客的应急工作。一运公司组织客车8辆,负责县内旅客的应急工作。由xx县交通局车队组织货车10辆,xx县第一运输公司组织货车10辆。 各运输企业抽调车辆要在春运前上报应急办公室并做好登记台帐等基础资料,以便需要时能及时联系,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应急车辆的驾驶人员应该要求政治业务素质高,技术水平好,身体健康。在发生突发事件时,保证及时运送专业救治和防控等人员,保障一切防控物资和设备及时送达。

五、严明纪律,令行禁止。

1、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汇报制度,确保信息“准、快、实”。

2、统一领导指挥,按照各自职能分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作,严格执行预案的处置原则、程序、分工要求。

3、各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职责分工,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工作预案。

4、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表彰奖励工作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原因导致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应急运力的调用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当xx县运力出现不足现象时,有xx运管所调用本辖区应急运力,当地运力不足市向是运管处申请支援。作为应急运力储备的车辆要明确责任人和联系方式,坚持值班制度,保证在需要时能及时调动,做到人在岗、车在位,一声令下,立即出动。

濮阳市高新区顺达搬运服务队

2012年5月17日

为了确保2011年春运期间道路交通的.安全保卫工作,有效应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防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减少财产损失,保护人民生命,为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营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制定道路交通应急预案如下:

一、 组织领导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各股室中队长

二、 应急处置

1、春运期间,发生严重交通堵塞、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道路上发生易燃易爆危化品等突发事件的处置。

(1) 总指挥:大队当日值班领导

(2) 组织协调:秩序股

(3) 警力部署

指 挥:xx副大队长

县东片(包括xx一级路):以巡警二队、xx中队、测速二队为主。

指 挥:xx副大队长(机动警力)

城 区:以城区中队及队机关业务科室(包括办公室、业务股、宣教股)为主。

(4) 现场处置:

a、组织民-警上路;

b、疏散群众,现场疏堵或警戒;

c、事态严重的,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d、控制嫌疑人及时移交派出所、刑侦或治安部门。发生放射性或危化品泄漏的,应配制必要防护用品,并及时报告消防、安检等专业管理部门。

1、重特大或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的处置。

(1)总指挥:xx

(2)组织协调:事故股

(3)警力部署:

a、县西片(包括xx国道):以巡警一队、xx中队、xx中队、xx中队为主;

b、县东片(包括xx一级路):以xx中队、巡警二队为主。

c、 城区:以城区中队及队机关业务科室(包括办公室、业务股、宣教股)为主。

(4) 现场处置:

a、 抢救伤员,保护财产;

b、保护现场,疏导交通,控制肇事人;

c、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交通管制,必要时采取临时封路措施。

d、 情况紧急、事态严重的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报告,并立即通告相关部门。

三、 要求:

在春运期间做到:

护设备,接到命令随时出警。

2、全队要保持政令畅通。每位民-警特别是股级以上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领导、值班民-警要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值班记录,一有警情要立即通知相关领导或相关股室中队负责人,做到严阵以待,警令畅通,接到命令,迅速出警。

3、现场指挥为应急处置的最高责任人,除做好应急处置现场的指挥外,有权随时调动全队各个警力。各股室中队长及每位民-警都要随时听从指挥,服从调动,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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