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为了应对挑战或解决难题而提出的一种综合性解决方案。在制定方案的过程中,拓宽思维,引入创新和前瞻性的元素,以提高方案的竞争力。如果你需要灵感和启发,以下的范例将为你提供一些思路。
医院儿科高质量发展方案篇一
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推动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健康湖南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对公立医院发展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坚持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围绕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分级分类明确功能定位、具体目标、重点任务,强化工作指导和政策保障。
坚持因地制宜。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需求和改革基础等,制定改革举措、实施路径和发展指标,按属地原则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不搞“一刀切”。
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力争通过5年努力,在全省建成30家省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性医院,率先形成符合我省实际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和模式,实现省域内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构建有序就医和诊疗新格局。全省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占比逐步提高,门诊患者满意度、住院患者满意度和员工满意度持续提升。
1.建设目标。牵头开展国际国内高水平临床研究,解决一批医疗领域“临门一脚”和“卡脖子”问题,推动医学进步,带动全省医疗水平不断提升。国家医学中心建设单位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力争达到1.8,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力争达到1.5。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四级手术占比和技术服务性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力争达到50%。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5级及以上。
2.建设任务。支持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创建国家医学中心,开展国家卫生健康委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质量发展医院试点。围绕精神、肿瘤、心血管病、创伤、神经疾病、儿科、骨科、呼吸、传染病、妇产、老年病等重点专科方向,争取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发挥湖湘中医优势,创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加强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救援队建设,推进陆空一体医疗转运与救治。
1.建设目标。建成一批省级高水平医院,提升省域诊疗能力,实现大病重病在本省解决。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力争达到1.3,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四级手术占比力争达到35%,技术服务性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力争达到40%。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5级及以上。
2.建设任务。依托国家级高水平医院的技术人才支持,规划设置若干个省级综合性和传染病、创伤、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开展疑难重症等诊疗技术攻关,设立一批省级多学科疑难病诊疗中心,启动一批重大疾病诊疗技术创新项目建设。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全省建设50个国家级、300个省级和1200个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10大中医优势专科,建立规范高效的多学科协作机制。
1.建设目标。发挥公立医院在城市医疗集团中的牵头作用,每个市州至少建成1个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城市三级公立医院的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达到1.1,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四级手术占比力争达到30%,技术服务性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力争达到35%。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4级及以上。
2.建设任务。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本行政区域医疗水平的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医疗机构为成员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固化地市级定点医院集中收治模式,各市州依托综合实力强的城市三级医院建成市级重大疫情救治中心。加强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强化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推进医防协同。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建设目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全面提升,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5%左右。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达到0.8左右,平均住院日控制在7天以内,三、四级手术占比和技术服务性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力争达到40%。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4级以上。全省所有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实现“二甲”全覆盖,50%的县人民医院、35%的县中医院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
2.建设任务。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医共体中的龙头作用,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带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实施“强边”计划,支持湘赣边界等省际边界的县级公立医院建设,打造5—10个省际边界地区医疗服务高地。实施“强基”计划,重点建设急诊急救、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儿科、麻醉、康复、精神心理和感染性疾病等11个临床专科和中医特色专科,补齐县级公立医院专科服务能力短板。实施“强链”计划,依托大型公立医院,建设一批县级医院紧缺人才与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基地,提升县级医院能力,推进全省医疗服务同质化。加强县级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推行终末期肾病等疾病“县治、乡管、村访”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医防融合等模式,强化县级医院对家庭医生团队的技术支撑,提升签约服务质量。县域内依托1家县级医院,完善重症、呼吸、麻醉、感染性疾病等学科建设,建设独立的传染病病区。
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坚持由一位政府负责同志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统筹协调“三医”联动改革,强化部门协同,落实工作保障。
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1.加强临床专科建设。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建设临床专科,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儿科、麻醉、影像、病理、检验等临床专科和中医优势专科。支持高等院校在“双一流”建设中开展前沿科技创新,建设高水平的临床学科。
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建设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化平台,健全覆盖主要专业的省、市、县三级医疗质量管理标准和控制体系。强化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降低重点病种和重点手术死亡率。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加强用药监测与处方点评,提升临床合理用药水平。
3.强化医学技术创新。加强国家级和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施省科技创新计划,重点开展脑科学、重大疾病发病机理与防治、创新药物和高端医疗器械等方面的研究和成果转化;加快复合手术、微创手术、介入手术、手术机器人等临床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再生医学、精准医学、人工智能辅助医学发展。推动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技术创新,发展中药材精深加工。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参与特需服务,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推动医、教、研、产结合,打造医学科技创新应用平台与产业链。
4.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推进预约诊疗与线上分诊,推行“预住院”、日间手术服务。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开展无陪护病房试点,开展延续护理服务。推进建设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五大中心”市、县全覆盖。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
5.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在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采取新设或并购、重组等方式适度建设发展多院区,发生疫情时迅速转换功能。健全中西医结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机制,提升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能力。发挥军队医院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国家生物安全防御中的作用。
6.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加强公立医院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推进公立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推进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区块链、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融合发展。支持智能医疗设备和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的研发与应用。推进智慧医共体建设,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健全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推动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行“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探索推行公立医院处方流转。
1.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国家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公立医院人员招聘、职称评审自主权,稳妥推进三级公立医院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试点。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建立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职称评定体系。完善岗位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公立医院医、药、护、技、管人员比例和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提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比。公立医院医护比逐步达到1∶2左右。
2.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建立健全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合理核定和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总量,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允许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自主设立薪酬项目。落实科技创新激励政策,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鼓励推行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
3.完善医务人员培养使用政策。健全以职业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体系,强化医学生职业素养教育,推动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落实“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要求。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加强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培训和向上级医院跟班学习,提升医务人员能力。持续实施高层次卫生人才“225”工程,加大海内外高层次医学人才引进,培养一批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和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人才、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对医疗卫生领域优秀青年人才申报省级人才工程予以适当倾斜。
4.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价格科学确定、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完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政府定价和特需服务价格市场调节机制。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优化对技术成熟、临床疗效确切的新技术新项目和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审核程序,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5.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推进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门诊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和中医特色的门诊、住院按病种付费管理。规范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建立健全综合考核机制,做好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常态化管理工作。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
1.健全医院运营管理体系。加强法制建设,强化公立医院法治保障。落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建立完善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升管理效益。
2.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医院全面预算和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实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全过程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约束,规范绩效目标的设定、审核、监控、评价、应用,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相融合,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定期公开医院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合同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行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
4.强化绩效考核和结果运用。健全绩效评价机制,突出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改革完善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保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作为选拔任用医院党组织书记、院长和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参考。
1.强化患者需求导向。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弘扬人文情怀,聚焦群众看病就医“急难愁盼”问题,优化就医流程,改善就医环境。设立一站式服务中心,开通军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特殊群体便捷就医通道,为患者提供预约、医保、财务、病案、投诉等多种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探索开展医生医疗服务满意度评价,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
2.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医疗卫生崇高职业精神,挖掘整理体现医院发展历史、技术特色、价值取向等各方面的'文化特征,凝练成战略目标、精神品质、服务理念、品牌形象、服务特色和院训、院徽、院歌等文化共识,凝聚支撑医院发展的精神力量。
3.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建立健全保护关爱医务人员长效机制,推进临床一线医务人员办公室现代化、值班室舒适化、带薪休假常态化。推动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宣传表彰先进典型,提升医务人员职业使命感。加强医院安全防范能力建设,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全面开展医院安检工作,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1.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健全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把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医院章程,落到实处。
2.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按规定设置医院党组织领导职数,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医院党委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完善人才管理机制,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
3.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实施党支部“五化”建设提质工程和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建立党支部参与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务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双培养”机制。
4.全面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和联席会议制度。医院党组织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政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各级医改牵头协调部门要牵头抓总,协调各部门按照分工积极配合,调整完善相关政策,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结合实际,制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和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
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围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动态监测,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适时开展评估。进一步健全多元化综合监管机制,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舆论引导,强化示范引领,重点培育一批示范性医院,以点带面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医院儿科高质量发展方案篇二
(一)科学建立预约诊疗制度。进一步扩大分时段预约诊疗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比例,力争预约时段精准到xx分钟,缩短患者按预约时间到达医院后等待就诊的时间。优化预约诊疗流程,避免门诊二次预约导致重复排队的情况。科学合理安排预约放号时间,避免深夜放号、凌晨放号等情况。在做好预约挂号、检查检验集中预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医疗资源调配,鼓励开展门诊取药、门诊治疗、住院床位、日间手术、停车等医疗相关流程的`预约服务,提高就诊便利性。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预约诊疗志愿者服务。
(二)不断完善远程医疗制度。扩大远程医疗覆盖范围,三级医院重点发展面向基层医疗机构和边远地区的远程医疗协作网。承担贫困县县级医院对口帮扶、对口支援等任务的医院,要与受援医院搭建远程医疗协作网,建立远程医疗工作制度,推动远程医疗服务常态化。有条件的三级医院要积极建立远程医疗中心,推广“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服务模式,提高基层疾病诊断能力。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探索利用移动终端开展远程会诊。丰富远程医疗服务内涵,针对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搭建医疗机构与患者居家的连续远程医疗服务平台,提高疾病管理连续性和患者依从性。
(三)大力推动结果互认制度。制订完善检查检验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广泛开展相关人员培训,提高操作和诊断水平。发挥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等专业质控中心作用,加大医疗质量控制力度,提高检查检验同质化水平。在医联体内率先实现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检查等资料和信息共享。通过省级、市级等相关专业医疗质量控制合格的,要在相应级别行政区域内实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不断增加互认的项目和医疗机构数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引入第三方保险,建立起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风险共担机制,减少因互认造成的医疗纠纷和经济损失。
(四)大力推进区域就诊“一卡通”。整合各类就诊卡,积极推进地级市区域内医疗机构就诊“一卡通”,有条件的省级行政区域实现患者就诊“一卡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统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的挂号手机软件、网站,建立统一平台,方便患者就诊。城市医疗集团应当搭建信息平台,在集团内部率先实现“一卡通”,力争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信息共享,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连续医疗服务。
(五)持续加强麻醉医疗服务。确定分娩镇痛试点医院,深入开展分娩镇痛试点工作。鼓励医院开设麻醉门诊、疼痛门诊,加强儿童、老年人、肿瘤患者的镇痛服务。有条件的医院探索建立门诊无痛诊疗中心、儿童镇静中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舒适化的新需要。积极应用快速康复理念指导临床实践,提高手术患者医疗服务质量,缩短手术患者平均住院日。
(六)着力推广多学科诊疗服务。推进国家多学科诊疗试点和中医诊疗模式创新试点。以消化系统肿瘤多学科诊疗试点为突破,推动医疗机构针对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建立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探索建立疑难复杂专病临床诊疗中心。推进中医多专业联合诊疗和中医综合治疗,开展经典病房试点工作。
(七)不断丰富日间医疗服务内涵。在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研究确定第二批日间手术病种,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制定日间手术病种诊疗规范和日间手术中心管理规范,提高日间手术规范化程度。探索建立医护联合门诊、医院社区一体化术后伤口管理中心,提高术后伤口照护质量。拓展日间服务的病种和服务类型,进一步提升住院床位使用效率。
(八)继续优化急诊急救服务。建立院前医疗急救中心(站)与院内急诊的信息共享机制,力争到20xx年,各地逐步建立起基于“五大中心”的急危重症患者救治体系和院前院内信息共享网络,实现急危重症患者医疗救治快速、高效、高质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整合资源,探索开展有医疗服务需求的非院前医疗急救患者的转运服务,加强相关工作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九)提高老年护理服务质量。建立老年护理服务体系,制定完善老年护理服务指南规范,加强老年护理从业人员培训,提升老年护理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增加护理院(站)、护理中心数量,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加快发展社区和居家护理服务,积极开设家庭病床,扩大老年护理服务供给,不断满足老年人群健康服务需求。开展中医特色护理,提高中医护理水平。
(十)开展长期用药的药学服务。加大药师配备力度,持续开展药学服务培训,重点提高长期用药的药学服务能力。鼓励药师参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为长期用药患者提供用药信息和药学咨询服务,开展个性化的合理用药宣教指导。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探索开展用药随访、病情监测、药物重整等工作,为长期用药患者提供专业的药学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一)认真组织实施。以二级及以上医院为重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继续按照行动计划有关要求,巩固改善医疗服务各项工作制度。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要加强领导,建立重点工作跟踪、研究指导和督促落实的工作机制,结合《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考核指标的通知》和本方案要求,切实做好实施工作。要大力推进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依法对电子注册相关信息公开,加快医疗资源信息共享。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推进完善院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改善医疗服务的措施,方便群众便捷获取有关医疗服务信息。
(二)提升医院满意度。各医院要加强面向患者的信息化服务,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餐饮、网络、阅读等就医环境,改善卫生间状况,提升患者就医满意度。要不断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就餐、安保等后勤保障条件,完善值班室、淋浴室等基本生活设施,提升医院员工满意度。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督促辖区内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加入全国医院满意度监测平台,建立满意度管理制度,动态监测患者就医体验和医务人员执业感受,指导医院查找并解决影响医患双方满意度的突出问题。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定期向各省份反馈医院满意度评价结果。
(三)强化宣传引导。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将宣传与改善医疗服务同步推进,加强典型案例的挖掘和宣传,展示工作成效,树立行业形象。工作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和工作亮点,要及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继续组织媒体,加强对各地、各医疗机构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
医院儿科高质量发展方案篇三
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弘扬“不畏艰苦、甘于奉献、救死扶伤、大爱无疆”的行业精神,集中宣传全区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取得的成效,展示阶段性成果,树立示范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以创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为抓手,以改善医疗服务40条措施为手段,逐步推动各医疗机构落实“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
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8月1日。
各医疗卫生机构。
(一)开展集中宣传报道活动。
开展“改善医疗服务在行动”宣传活动。通过组织记者深入医院调查采访、各单位自行撰稿等形式,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展示活动成果,弘扬正能量。
(二)开展典型创建评选活动。
1开展“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建评选活动;
2开展“优秀家庭医生”和“全科团队”微视频作品推选活动;
3开展“改善服务十大创新亮点”推选活动。
(三)推动医疗服务持续改进。
1继续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40项服务举措;
2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效果评价工作;
3xx市眼科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每季度适时通报。
(一)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医疗机构要主动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报道、典型创建评选活动。并于20xx年8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报我局。
(二)各单位要把“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和创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活动以及“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共同推进。
(三)各单位要继续按照《xx市卫生计生委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连卫办医政〔20xx〕1号)、《关于印发通知》(连卫办〔20xx〕22号)要求,将相关宣传活动的视频、图片、字及媒体报道等相关资料于每年10月底前报送至区卫计局医政科。
医院儿科高质量发展方案篇四
按照“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安排,根据市《“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作风建设集中整顿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六个破除”“七个明显增强”要求,着力解决纪律不严、履职不力、作风不实、效率不高等“庸懒散慢拖”问题,根除作风顽瘴痼疾,正院风、促学风,弘扬新风正气,凝聚发展合力。
(一)工作作风更加务实。严肃整治机关作风、医德医风,引导和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员工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拼抢意识,干工作尽力到最大限度、努力到无能为力、拼搏到实现第一,让主动作为、担当干事、逢一必争、逢冠必夺成为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
(二)工作落实更加高效。严格“13710”工作制度,医院各部门迅速提升执行力,对重大决策、重点工作、急难险重任务,大抓落实快抓落实狠抓落实,把工作标准调整到最高、精神状态调整到最佳、自我要求调整到最严,做到分秒必争、雷厉风行、马上就办、优质高效。
(三)推动发展更加有力。围绕建设学科建设上档升级、三大中心建设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医院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等大事要事,凝聚共识、提振士气,破除制约因素、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真正躬身入局、担当作为,自觉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实际行动为医院发展献智献力。
聚焦中央、省、市部署要求解决的作风顽疾,聚焦妨碍医院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顽疾,聚焦损害群众利益的作风顽疾,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扫除,从根本上清除作风之弊、行为之垢。
(一)畏难畏险、担当不足问题。重点是政令不畅,落实不力,干工作挑三拣四、讨价还价,面对任务左躲右闪、瞻前顾后等;在岗不敬业,履职不尽责,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只守摊子,不思进取,业绩平平,无所建树等;存在避责思维,怕担当、怕受累,见到困难就躲,碰到麻烦就绕,遇到阻力就退,等靠要思想严重,一提干事先摆困难,一让担当躲避退让,一味上交矛盾、下卸责任等。
(二)标准不高、动力不足问题。重点是对上级政策研究把握不准,外院先进经验学习借鉴不够,专业化水平不高,本职工作业务不精;责任感、使命感不强,工作“庸懒散”,缺乏“拼抢争”;学习不积极主动,心浮气躁,一知半解,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知识匮乏、本领恐慌,导致工作能力不足、办法不多,思路提不出,对策想不出,局面打不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工作不推不动,甚至推而不动,消极应付等。
(三)敷衍塞责、执行不力问题。重点是落实“13710”制度不到位、落实医院各项制度和具体工作任务不到位,做事拖拉,执行力差;对医院的决策部署口号喊得多、实际行动少,不推不动,一推一动、甚至推而不动;满足于口头布置、纸上检查,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成了,过分依赖微信群、钉钉群,搞“指尖上的形式主义”。
(四)创新不足、效率低下问题。重点是开拓创新意识不强,发展理念、工作思路、研究课题不能与时俱进,对新形势新情况医院发展、专业建设不熟悉不掌握,对新常态新决策不适应,习惯凭经验考虑问题和办事,缺乏开拓创新活力和争创一流的精神;对推进重大任务,工作抓得不紧不实,推进工作的办法措施不多,工作效果不明显等。
(五)麻痹懈怠、服务不够问题。重点是宗旨意识树立不牢固,主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意识不强,方法简单、态度冷漠、语言生硬,甚至一推二拖三刁难,使得办事群众多次跑;作风漂浮,工作不在状态,得过且过,在其位不谋其政,思想上不求实,行动上不落实,工作上不扎实等。
(六)纪律不严、散漫松懈问题。重点是组织纪律意识淡薄,不讲法纪、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执行政策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工作纪律松懈,自由散漫、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
把学习教育、查摆检视、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贯穿始终。
(一)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学习、专家授课、专题研讨、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省、市党代会精神以及南阳建设副中心城市部署;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学习复建张仲景国医大学的重要部署等。在持续学习的基础上,开展“六对照六看”,即对照入党誓词看初心使命、对照外院先进看自身差距、对照医院发展目标看思路举措、对照工作职责看服务质量、对照“13710”工作制度看效率效果、对照群众反映问题看工作短板。
(二)查摆问题。采取“内查”和“外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查找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找全找准查透。“内查”即在领导班子内部和领导干部个人,对照整治重点,逐一进行认真审视、仔细对照、全面检查,综合运用自己找、领导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实事求是查找自身存在的作风问题。“外查”即通过多种渠道发动管理和服务对象帮助查找问题,主要是:分层开设专门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辟举报专区,组织管理服务对象提意见,广泛收集问题和意见建议。对查找出的问题不足,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分别进行认真梳理,列出问题清单,形成查摆检视材料。医院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研究(党政领导班子)院班子问题清单和查摆检视材料。
(三)整改落实。在查摆问题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按照即时整改、阶段整改、长期整改三类事项,分别明确目标要求、方法措施、时限进度和责任主体,实行整改工作领导负责制,以上率下、紧盯不放、强力整改,确保条条落实、件件落地。坚持开门整改,根据整改工作进度,适时公示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监督,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真改的态度和实改的成效。实行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完成整改一项、核对销号一项,确保清零见底。对各部门的问题整改情况,不定期开展抽查核实,对搞虚假整改、迟滞整改的严肃处理。
(四)建章立制。坚持破立并举、边改边建,着眼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针对集中整顿中反映出的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加强源头治理和有效预防,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确保从根本上扶正祛邪;召开总结提升会议,认真梳理总结一些好做法、新经验,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巩固拓展集中整顿成果,对常态化作风建设作出安排,把好作风在新时代持续弘扬。
在集中整顿结束前,各部门要对集中整顿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开展自查自评。把群众满意不满意、实际问题解决没解决、对医院发展促进作用大不大,作为衡量标准,针对不同部门,分别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公布测评结果。
(一)明查暗访“抓督导”。坚持把明查暗访、真查实督贯穿集中整顿工作全过程。突出“检查、核实、督促”职能,不间断地随机随地开展查访,并全程录音录像,精准发现作风方面的问题,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重要情况进行现场查核,督导查找出问题的整改。对于明查暗访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处理、整改;对于重大、典型问题,严格督办,限期整改。
(二)曝光典型“促整改”。坚持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全院作风建设集中整顿典型问题曝光会,对每个阶段发现的突出问题、查处的典型案件及处理结果,采取多种方式予以曝光,并由被曝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做检讨发言,深刻剖析原因,明确自身责任,作出整改表态,警示警醒,促进作风问题整改。
(三)疑难问题“提级管”。实行首问负责制,推动全院构建“首问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四级责任链条,对疑难事项、棘手问题实行提级管理,下级向上级领导报告,由其上一级领导研判处理,使有关事项尽可能在本单位内部闭环解决。
(四)重点处室“群众评”。为有效破解“中梗阻”问题,采取群众评议的方法,倒逼中层干部转作风、优服务。对承担人财物管理、患者就诊以及职工工作、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主要负责人,院党委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其履职尽责、服务质量、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背靠背”民主评议,凡评议结果属于差档次的,首次的发函提醒,连续两次的诫勉谈话,连续三次以上的调离岗位或予以免职。
(五)聚焦问题“专项治”。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切口小、发力准、效果好”为原则,分别确定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进度时限和工作措施,纠正违规和偏差行为,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推动举一反三、以案促改、系统整改,全面提升各部门治理能力。
(六)严格问责“强震慑”。对作风集中整顿中发现和暴露出的违规违纪问题,建立快查快办绿色通道,先受理、先研判、先处置。对作风问题的当事人、责任人严肃追责,对问题严重的,实行“一案双查”,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发挥好执纪问责的强大震慑作用。
医院儿科高质量发展方案篇五
(一)持续强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促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覆盖全体居民、体系完整、功能互补、整体协同、高效智治、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建成。
(二)“医学高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整体成绩稳居浙江省前列。
(三)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加强,卫生健康数字化全面转型升级,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四)人均健康期望寿命持续提高,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坚强的健康保障。
(一)推进医疗资源扩容提质。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到2025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到6.6张,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4.4人。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到2025年各区(县、市)辖区内至少有1家公立医院达到三级综合医院水平,力争5年内有1家市级综合医院进入全省前5名。持续推进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实现市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覆盖所有区(县、市),县级优质医疗资源统筹覆盖所有乡镇(街道)。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持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持续增强“一老一小”健康服务能力。
(二)加快推进“医学高峰”建设。依托市第一医院打造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推进重点学科建设,建成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重点学科,构建市域有高峰、县域有高地的协调发展格局。加强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加快建设宁波大学直属附属医院。加强医疗服务模式,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持续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强化“互联网+护理”服务,大力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加快医学高端人才引育,实施医疗卫生高端团队重大攻坚项目,实现我市高水平医疗服务重点突破。
(三)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人事薪酬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两个允许”要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抓实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四)优化内部运行机制。健全绩效评价机制,优化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持续开展公立医院经济管理年活动。发挥数字化支撑作用,大力推动卫生健康多跨场景应用建设,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医疗大数据、医学人工智能等新业态,探索建设城市级医学人工智能平台。
(五)完善医防协同体系。强化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打造标准化、专业化和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突发公共卫生时间监测预警、疫情报告网络体系,提升应急响应水平。加快防控救治能力体系建设。健全医院感染防控体系,加快市县两级后备医院、方舱医院建设,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发热诊室哨点建设。加强全市化学灾害医学应急救援网络和救援队伍建设。
(六)提升公立医院治理能力。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纵深推进清廉医院健身,每年动态培养5家清廉医院建设示范单位。关心关爱医务人员,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完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
(二)加强投入保障。落实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做好综合保障。
(三)建立评价体系。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科学晶振实施考核评价。
(四)及时总结推广。及时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努力在“医学高峰”建设、健康宁波建设、综合医改及探索老年友好、生育友好社会构建等方面先行先试。
牵头解读机构:宁波市卫生健康委,联系电话xx。
医院儿科高质量发展方案篇六
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在持续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性、防控新冠肺炎等重大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有效推动我市公立医院向更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2〕4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力争通过5年时间,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推进健康清远行动提供有力支撑。到2025年,全市市域内住院率达到95%以上,各县(市)县域内住院率达90%以上。
3.建设由公立医院牵头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探索组建由辖区内三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等)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含社会办医院等)为牵头单位,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建立集团各成员单位资源共享、错位发展、有序竞争、协作共赢的发展机制。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以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和看病就医需求多的学科为重点,加强专科联盟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人民政府)。
(七)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改重点任务,强化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各有关单位要密切沟通、协调推进,进一步深化三医联动和“放管服”改革,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业务指导,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二)落实政府投入责任。要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财政投入责任,落实对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三)强化考核评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要按照属地原则,根据国家制定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情况,做好统筹谋划和指导推进工作,不搞“一刀切”。对评价结果优秀的,给予表彰激励。
(四)总结推广经验。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积极创新公立医院提质增效措施,通过大力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及时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医院儿科高质量发展方案篇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健康四川建设。
(二)发展目标。力争通过5年努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积极争取国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探索开展省级试点,建成人性化、功能化、智能化的现代医院,力争病例组合指数(cmi)值分别达到2、1.5左右,微创手术占比分别达到30%、25%左右,四级手术占比分别达到60%、40%左右,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县医院100%达到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力争80%达到推荐标准;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门诊患者满意度、住院患者满意度、员工满意度均排名全国前列。
(一)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加强公立医院医疗能力建设。
(三)提高群众就医满意度。
(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强化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二)加大投入保障。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三)强化科学评价。各地要分级分类制定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不搞一刀切”。强化评价结果合理应用,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公立医院评先评优、重大项目安排等挂钩。
(四)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交平台,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加强调研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医院儿科高质量发展方案篇八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力争通过5年时间,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科学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云南提供有力支撑。
(一)打造高水平医院。以省域内死亡率高、外转率高的疾病为重点,加快建设国家心血管病、呼吸、肿瘤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含中医临床医学中心);争取国家创伤、神经等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打造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一批省级高水平医院。加快推进州市临床医学分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州、市扩容,补齐重点专业专科短板。加强与国家级高水平医院(医学院校)合作,提升重大疑难疾病诊疗救治能力,减少跨区域就医。(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挥州市级医院在城市医疗集团中的牵头作用。由州、市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含社会办医院、中医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按网格化布局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集团内各医院加强协作,形成特色鲜明、专业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的发展格局,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xx年,80%的州、市有不少于一所医院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推荐标准,80%的州、市中医医院达到三级甲等医院标准。(省卫生健康委,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医共体中的龙头作用。全面推进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县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统筹管理,发挥对基层医务人员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支持边境县、市公立医院适度提标扩容,加强边境口岸城市公立医院建设。提升省际边界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到20xx年,95%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建成“五大中心”(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60%以上的县域有一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5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试行)》要求,提高县域和基层就诊率。(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筑牢平急结合公共卫生防护网。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完善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机制,加强各级公立医院与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健全分级、分层、分流、中西医协同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等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承担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推进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各州、市和人口大县完成传染病医院建设,其他县、市、区综合医院完成相对独立的传染病区建设。支持部分边境地区公立医院储备一定规模可迅速转换的传染病房、重症病房、医疗物资和人力资源。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加强临床专科建设。针对严重影响全省健康水平的主要疾病,提升各级公立医院心脑血管、呼吸、肿瘤、消化、重症、急诊、感染、精神、康复等核心专科能力,夯实麻醉、影像、病理和检验等支撑专科基础。做优做强骨伤、肛肠、针灸等中医传统优势专科。在“双一流”建设中加强医学相关学科建设。有计划地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分层分类建设,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提升,提高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医学技术创新能力。提升高水平临床医疗水平,加强医学应用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开展群医学研究,鼓励开展新技术、新产品、中医先进设备、中药新药创制研究。强化科研攻关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支撑作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奖励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科技创新能力评价。健全职务发明制度。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不断拓展创新医疗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开展诊间(床旁)结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服务。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建立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逐步扩大日间手术范围,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实现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鼓励开展延续护理服务。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引导优质药学服务向基层延伸。完善院前急救网络,探索院前急救机构与“五大中心”信息实时交换,提升急救效率与能力。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试点。(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确保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医患个人信息依法合规使用。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全省公立医院信息共享。推动远程医疗全覆盖,加快发展互联网医院。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推进统一的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标准。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应用。(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健全运营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提升法治保障水平。整合业务系统和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网信办、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全面预算管理。科学制定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和使用。完善全面预算管理评价体系。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绩效评价机制。以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为导向,坚持和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从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维度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引导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建立健全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加强绩效监测评价分析。(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贯彻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推进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工作。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完善公开招聘政策,对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在公开招聘中不设开考比例。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激励人才脱颖而出。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贯彻《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充分发挥保障和激励作用。鼓励探索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年薪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强化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临床技能中心建设。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培养培训,推动护理岗位科学管理,提升护理服务水平。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分类修订完善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标准。稳慎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探索在岗位设置合理、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三级公立医院试点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加快审核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完善中医(民族医)、互联网等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到20xx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达到国家要求或评价水平。(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探索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推进县域医共体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结余资金作为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成员单位医疗服务收入,主要用于绩效分配、人才培养、专科建设等。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健全公立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协商谈判制度,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逐步规范医保支付审核标准,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互联网+医疗服务”等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强化患者需求导向。坚守纯粹医者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建设老年友善医院。加大健康教育和宣传力度,加强医患沟通交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多角度讲好医院故事,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传播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提高职工价值认同感。塑造行业清风正气,建设清廉医院。(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健全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加强职业暴露防护设施建设和防护设备配置。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鼓励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在思想引领、青年组织建设、职业技能培养、科研创新、婚恋交友等方面服务青年医务人员成长。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强化医院安全防范,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落实医疗责任险。(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组织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明确党委等院级党组织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和现代医院管理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省委组织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强化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按要求完成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领导班子成员选配调整等工作,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和政治把关,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探索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力提升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健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业务发展、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设备配置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实施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推行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业务骨干培养成管理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三培养”机制。(省委组织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组织部门要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加强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卫生健康、教育、国有资产监管等部门要具体负责。公立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省委组织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责任。各地、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边境地区医院等投入倾斜和保障政策。
(三)加强监测评价。建立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各地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
(四)总结推广经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医院儿科高质量发展方案篇九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首都发展为引领,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加强医学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更好服务首都功能,更好服务人民健康,打造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北京模式。
(二)发展目标。
到20xx年,公立医院分级分类功能定位更加明确,分级诊疗体系更加健全,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医疗服务流程不断优化,医疗服务质量加快提升,在疑难危重症诊断治疗、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等方面有力发挥牵头作用,信息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医防协同、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的重大疫情防控体系更加健全。
1.加快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分类分级分区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有序调整中心城区医疗资源规模,规范公立医院分院区管理,推进区属医院提质改建。推动优质中医、中西医结合资源均衡布局。提升区域医疗救治能力,重点在康复护理、精神卫生、妇幼保健、中医药等领域填平补齐资源缺口,推进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有序推动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到20xx年,优化安贞医院通州院区等10个以上医疗资源均衡布局项目,努力形成与首都功能定位相匹配的医疗资源布局。
2.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实施非急诊全面预约,推进基层预约转诊,二、三级公立医院号源优先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完善基层预约转诊和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加强医疗联合体建设,完善肿瘤、肾病等专科医疗联合体建设。健全“区办市管”等合作模式,带动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鼓励公立医院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多种方式签约服务。持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优化号源供给,改善就医体验,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到xxxx年,分级诊疗体系更加科学合理,基层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比例进一步提升。
3.健全重大疫情防控和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完善传染病救治定点医院布局,加快传染病专科医院和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做好轻症方舱储备。规划建设北京佑安医院新院区。加强传染病国家医学中心建设。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加快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推进有条件的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病房。发挥中医药在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独特作用,建设中医疫病防治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
4.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强化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打造中医药临床服务优质品牌。推广中医综合诊疗等模式,开展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建立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体系。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建设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加强中西医结合研究所建设,围绕癌症、心脑血管病、糖尿病、阿尔茨海默病等疾病开展攻关。到20xx年,争创2—3个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攻关50种以上中医专科疑难病种。
5.大力推进医学技术创新。加强医药健康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临床研究和转化研究,争创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国家重点实验室,针对医药健康领域“卡脖子”问题,集中力量开展重大疾病防控等关键领域医疗技术攻关,推动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新技术、新方案等的产出。加强研究型病房示范建设,推进研究型医院建设,加快医学创新成果落地。支持公立医院与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加强医研企协同创新基地建设。落实《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完善鼓励支持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探索将医疗新技术等应用纳入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到xxxx年,在“三城一区”建设1—2家国际一流的研究型医院,示范性研究型病房覆盖主要疾病领域,引领全市临床研究高质量发展。
6.高质量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强化现有国家医学中心建设,争取中医、骨科、综合等更多国家医学中心落地北京,加强疑难危重症诊断治疗技术攻关,推动前沿医学科技创新研究和成果转化。到xxxx年,共争创10家以上引领医疗技术提升、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家医学中心。
7.建设国际一流临床专科群。推动临床重点专科全面发展,重点发展重症、急诊、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内分泌、感染、老年医学、儿科、康复、麻醉、影像、病理、检验等临床专科。加快布局建设国际一流临床学科和临床、中医重点专科项目。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整体提升公立医院临床学科水平和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到xxxx年,建成一批国家级和市级临床重点专科。
8.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加强互联网医疗监管平台和互联网医院建设,探索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加强智慧院前急救,推进院前院中联动医疗服务。推广多学科诊疗、专家团队诊疗,大力推行日间手术,鼓励有条件的医院设置日间病房。加强老年、儿科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鼓励开展上门护理、远程护理等延续护理。支持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推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逐步实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9.健全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强临床路径和医疗质量管理,完善医疗服务规范,促进合理医疗检查。健全药学服务,推广应用处方审核点评系统,规范临床用药。加强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和规范化使用,守牢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10.加强公立医院建设和运营管理。完善医疗卫生项目功能建设标准清单,加强项目规模和成本的管控。健全公立医院科学决策和运营管理体系。探索建立公立医院专家委员会和公众参与委员会,完善治理机制。强化预算约束,构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规范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岗位的流程管控和制约机制,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11.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落实国家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优化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完善医疗联合体评价指标,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
12.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推进健康医疗数据互联互通和共享应用,推行“一人一码”数字健康管理。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支持智能医学影像设备、手术机器人、康复机器人、ai辅助诊断系统等智能医疗设备和智能辅助诊疗护理系统的研发与应用。推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建设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
13.树立健康至上的文化理念。加大健康教育和宣传,传播科学的'生命观、医学观,引导公众科学理性就医。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鼓励医务人员参与医学人文传播。开展老年友善医院、母婴友好医院和儿童友好医院建设。
14.打造有温度的医院。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强化人文医院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三级医院设立医务社工部门,配备专职医务社工。完善医患沟通制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推动医院做好接诉即办工作,持续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15.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关心医务人员心理健康,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建立健全医务人员荣誉激励机制。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加强公立医院安防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医务人员安全,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氛围。
16.完善公立医院投入机制。落实政府办医责任,优化公立医院财政分类补偿机制,落实对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妇幼保健院、康复医院等投入倾斜政策,强化绩效考核结果在财政补偿中的应用。建立健全公立医院捐赠管理制度,支持和规范公立医院接受并使用社会捐赠。
17.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理顺比价关系,稳步有序实施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优化中医价格项目。逐步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将符合条件的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18.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按规定自主确定岗位标准。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探索将科技成果转化作为医生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落实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及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分级分类优化公立医院医护比。到xxxx年,基本形成一支有力支撑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专业技术和医院管理人才队伍。
19.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优化薪酬结构。公立医院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结合本单位实际自主确定有效分配方式。合理设置体现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工资项目及工资结构比例,充分发挥各项目的保障和激励作用,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注重医务人员的稳定收入和有效激励,逐步提高基础性绩效工资占比。建立健全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
20.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医学人才和管理人才。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加强公共卫生、临床医学与医学工程等复合型人才培养。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充分发挥特设岗位的引才作用,支持公立医院引进高水平国际化医学人才和管理人才,并给予相应保障。
21.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总额预算下,不断完善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定额付费等多种方式并存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加快探索门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研究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探索实施集中采购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研究制定符合中医特色的医保支付方式。推广住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将病种实施范围扩大至全病组,到xxxx年,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或按病种付费的医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条件的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比例达到70%。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2.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严格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落实公立医院党委讨论决定事项清单及程序,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3.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
24.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25.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建设。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一)落实工作责任。
各区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动配合,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二)推动试点示范。
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逐步扩大范围,加快探索高质量发展模式和路径,率先突破瓶颈,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三)加大投入保障。
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等划分,各区、各有关部门依规落实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重点向资源均衡布局、学科建设、科研创新、人才培育等方面倾斜。
(四)强化科学评价。
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绩效评价,注重评价结果合理应用,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
(五)广泛宣传引导。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调研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医院儿科高质量发展方案篇十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2〕3号)精神,加快推动丽江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切实增强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结合丽江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健康丽江建设为主线,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抓手,以全面提升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提质量。力争用5年的时间,公立医院发展实现“三个转变,三个提高”,全市医疗卫生结构更加优化合理,服务更加优质高效,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和分级诊疗格局基本形成,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丽江提供有力支撑。
(一)打造市级高水平医院。
加强与省内外高水平医院合作,加快省级临床医学分中心、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重大疫病防治基地等项目建设,重点提升市级医院危急重症、疑难复杂病症诊疗救治和心血管病、呼吸等专科服务能力。支持市人民医院在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向“一院多区”发展,新建市人民医院荣华分院,建成市传染病医院、市中医医院。到2025年,力争把市人民医院建设成为综合性区域医疗中心,市妇女儿童医院、市第二人民院牵头建设1-2个专科类区域医疗业务中心,建设2-3个省级临床医学分中心,丽江市人民医院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推荐标准,丽江市妇女儿童医院达三级乙等标准。市级医院每年至少新开展1-2项疑难重症诊疗技术,全市公立医院住院量占比达90%以上,基本实现“减少跨区域就医”目标。(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设县级区域医疗中心。
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基础设施、临床重点专科、薄弱专科和第二阶段提质达标。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健全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长效机制,加强县域肿瘤、心脑血管等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补齐县级综合医院口腔等薄弱专科短板。到2025年,力争1-2所县(区)级公立综合医院晋升为三级医院,3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1所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试行)》要求,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强急诊急救“五大中心”,所有县级综合医院设置独立的精神科、口腔科、康复科、眼科、老年病科、呼吸与重症科、公共卫生科,建有标准化pcr实验室和标准化icu,县级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业务实现深度融合,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和疾病防控水平全面提升,县域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基本实现“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目标。(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设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
持续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加快基层慢病管理中心、心脑血管救治站、一级甲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争取建成一批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次中心和综合健康管理中心。到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病管理中心实现全覆盖,5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成心脑血管救治站,5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云南省甲级标准,不少于2个达国家推荐标准。基层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初筛等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流动的分级诊疗秩序全面建立,基层诊疗量占比达65%以上,基本实现“头痛脑热在乡村解决”目标。(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建城市医疗集团。
探索在丽江市主城区,由市人民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市级医院、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按网格化布局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健全医疗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人员、信息、资源“三通”和监督管理互相制约的医防协同服务机制,加快诊断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运用和推广,支持多学科联合、多专业一体、中西医临床协作等诊疗服务模式,形成错位发展、专业互补、有序竞争的格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落实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快组建医共体内医疗质控、人力资源、运营管理、医保管理、信息管理等“一体化管理中心”,实现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行政管理、人员、财务、物资后勤、业务、信息、药械管理采购、绩效考核、医保支付、公共卫生等“十统一”管理,构建管理共同体。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及医共体牵头医院医疗资源,鼓励设置独立的远程医疗、检验、心电、影像、病理、消毒供应等“医疗资源共享中心”,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施“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构建服务共同体。协同推进医共体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打包付费改革,强化绩效考核和结果运用,建立“总额控制、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构建责任和利益共同体。发挥医共体牵头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和技术支撑作用,推动医务人员、医疗技术、药品下沉基层,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推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构建发展共同体。(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筑牢平急结合公共卫生防护网。
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完善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机制,加强各级公立医院与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和“七项能力”建设。健全分级、分层、分流、中西医协同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争取省级支持,把市人民医院改造升级为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承担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高标准完成丽江市传染病医院、永胜县传染病分院、宁蒗县人民医院传染病病区及华坪县人民医院传染楼改扩建任务,完成公立医院发热门诊、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业务用房改造任务,支持公立医院储备一定规模可迅速转换的传染病房、重症病房、医疗物资和人力资源。加强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肺病科、重症医学科等薄弱科室建设,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加强临床专科建设。
针对严重影响全市健康水平的主要疾病,重点提升各级公立医院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创伤、重症、肿瘤、急诊、精神、康复等核心专科能力,夯实麻醉、影像、病理和检验等支撑专科基础,补齐口腔、康复、精神、眼科、老年病等薄弱专科,做优做强骨伤、肛肠、针灸、推拿、肾病、脾胃病、皮肤科等中医传统优势专科。建设不少于7个(中医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至少25个(中医10个)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每年遴选5个薄弱专科(含中医)加强建设,有计划地推进综合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分层分类建设。聚焦“一老一小”健康需求、职业健康等领域,规划设置儿童、老年病、妇产、康复等专科医院,引入优质资源建设医养、康养中心。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提升。(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医学技术创新。
通过“内培外引”、建立专家团队工作站等方式,引入一批掌握高新技术的高素质医药卫生领域专家型人才,积极开展诊断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运用和推广,鼓励开展医学应用基础研究、临床研究和群医学研究。加强中西医结合康复治疗,推进康复技术创新。支持中医医疗机构针对重点人群、慢性病患者制定并推广中医特色治疗方案。争取国家级、省级支持在我市布局建设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中医药重点实验室、民族医药研究机构等,支持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开展院内制剂研发、中药新药研发和民族医药研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奖励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科技创新能力评价。落实职务发明制度。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新产品进入临床使用。(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
优化服务流程,利用手机app、微信等新平台,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三级医院预约诊疗率达50%以上。开展诊间(床旁)结算、检验检查结果查询、推送、互认等便捷服务。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探索建立单病种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实现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鼓励开展社区延续护理、居家护理等服务。在公立医院逐步推开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引导优质药学服务向基层延伸。探索院前急救机构与“五大中心”信息实时交换,提升急救效率与能力。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试点。(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
推进智慧医院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确保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医患个人信息依法合规使用,三级甲等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分级达5级以上,其他三级医院及二级甲等医院达4级以上,其他二级医院达3级以上,能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开展医疗质量控制、规范医疗行为、评估合理用药等。加快推进丽江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县域医共体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发展互联网医院,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推动全市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电子健康档案等医疗健康数据互通共享,逐步形成“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检查检验结果区域互任”模式。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落实统一的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标准。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应用。(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医保局、市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健全运营管理体系。
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提升法治保障水平。整合业务系统和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核心业务与运营深度融合,推进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医共体总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进入领导班子。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全面预算管理。
科学制定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和使用。完善全面预算管理评价体系。每半年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绩效评价机制。
坚持和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导向,由医改领导小组结合实际,优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每年统一组织开展绩效考核评价。公立医院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绩效工资总(增)量、主要负责人薪酬、职务任免等挂钩。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重点考核有序就医格局形成、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疗卫生资源利用、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提升等,考核结果与打包医保资金、医共体院长薪酬及职务任免等挂钩。引导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及医共体改革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推动公立医院以评促改、提质增效。(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改革人事管理制度。
全面贯彻落实《丽江市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一条措施》。贯彻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的要求,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工作。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完善公开招聘政策,对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在公开招聘中不设开考比例。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激励人才脱颖而出。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改革薪酬分配制度。
落实“两个允许”要求,贯彻国家、省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鼓励探索借鉴“三明医改”经验,按照医疗服务收入一定比例提取绩效工资总量,从根本上杜绝“大检查”、“大处方”行为。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不同岗位、不同科室、不同风险承担、不同工作强度、不同专业类别人员间薪酬要有差异,充分发挥保障和激励作用。具备条件的地区鼓励探索实行公立医院、县域医共体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协议工资制或项目工资制、职工目标年薪制以及年薪计算工分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
强化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拓展“沪滇合作”、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丽江英才计划等人才培养项目,依托专家团队工作站,拓宽人才培养和引进渠道,实现博士生招聘或引进“零”的突破,每年至少招聘3名研究生、培养5名学科带头人及10名中青年优秀医师。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临床技能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与医学高等院校合作,建强教学医院,发展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医术经验传承工作,培养一批名老中医药学术继承人。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培养培训,推动护理岗位科学管理,提升护理服务水平。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落实中医(民族医)、互联网等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到2025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达到省级要求或评价水平。(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推行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病例按床日付费,探索按门诊按人头付费。推进县域医共体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加快建立“总额付费、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约束激励机制,结余资金作为医共体成员单位医疗服务收入,主要用于绩效分配、人才培养、专科建设等。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健全公立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协商谈判制度,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逐步规范医保支付审核标准,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落实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互联网+医疗服务”等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根据考核结果按规定比例及时拨付医保结余资金并主要用于人员绩效,建立合理用药、优先使用中选产品激励机制。(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强化患者需求导向。
坚守纯粹医者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建设老年友善医院。加大健康教育和宣传力度,加强医患沟通交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设医院文化。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多角度讲好医院故事,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树立先进典型,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传播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提高职工价值认同感。塑造行业清风正气,建设清廉医院。(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健全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
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加强职业暴露防护设施建设和防护设备配置。落实医务人员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鼓励公立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在思想引领、青年组织建设、职业技能培养、科研创新、婚恋交友等方面服务青年医务人员成长。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强化医院安全防范,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落实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健全党务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健全完善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着力构建党委等院级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组织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明确党委等院级党组织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和现代医院管理各环节。发挥各级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和公立医院党建联席会议制度职能作用,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指导工作机制,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强化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推动落实公立医院院长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按要求完成党委等院级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分设、领导班子成员选配调整等工作,党委等院级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等院级党组织副书记,党委等院级党组织书记和院长由一人担任的可设专职副书记。推进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与行政领导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和政治把关,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探索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力提升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质量。
健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医院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全面推行党支部(党小组)建在科室,实施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推行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业务骨干培养成管理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三培养”机制,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业务发展、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设备配置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高质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建带群建。(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
组织部门要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加强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卫生健康、残联、民政、云南省丽江监狱、云南省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等部门要加强对所办医院党建工作的指导。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等院级党组织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市民政局、云南省丽江监狱、云南省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一)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大胆创新、积极作为,加快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投入责任。
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投入倾斜和保障政策。
(三)加强监测评价。
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定期通报。分级分类制定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
(四)总结推广经验。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培训和调研指导,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医院儿科高质量发展方案篇十一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区管公立卫生机构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2021年度贵州省省级公立医院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及《2021年度铜仁市市级公立医院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精神,以及《铜仁市万山区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铜仁市万山区年度考核工作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新”抓“四化”,充分发挥绩效考核“风向标”和“指挥棒”的引领作用,引导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激励区管公立卫生机构争先创优、增比进位,奋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人民提供更加优质、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
在铜仁市万山区考核工作委员会领导下,成立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立卫生机构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区管公立卫生机构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公立卫生机构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卫生健康局。
领导小组职责主要是在区考核委统筹部署和区考核办具体安排,全面负责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区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考核方案、指标,开展季度监测评分、半年评价评分、年终考核评分及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等。
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细化分解考核指标,压实考核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配合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考核办做好考核工作。
铜仁市万山区人民医院(铜仁市万山区中医院),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详见附件1、2。
考核工作分确定指标、季度监测、半年评估和年终考核四个阶段进行。
(一)确定指标。参照《2021年度贵州省省级公立医院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及《2021年铜仁市市级公立医院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结合铜仁市万山区工作实际以及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职能职责,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年度重点任务分解,分类制定可量化、差异化的考核指标。经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报区考核办汇总审核,按程序报区考核工作委员会同意后印发实施。
(二)季度监测。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运用信息化手段,分别提取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第一、三季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推进情况,形成季度监测报告和得分,经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区考核办。
(三)半年评估。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对照考核指标逐项开展自查,于7月10日前将自查工作报告报公立卫生机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价评分。评分结果经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区考核办。
(四)年终考核。按照区考核办统一安排,由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通过总结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现场核实等方法,对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开展年终考核,并结合季度监测情况、半年评估情况,开展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2021年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得分及提出等次建议。
促进高质量发展年度绩效考核满分为100分,由季度监测、半年评估和年终考核得分和加减分项组成。
年度绩效考核得分=第一、三季度监测平均分×5%+半年评估得分×5%+年终考核得分×90%+加减分。
依据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年度考核得分,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其中,考核等次按以下得分段予以建议:等次“好”的考核得分为90分以上(含90分),等次“较好”考核得分为90分以下—80分(含80分),等次“一般”考核得分为80分以下—70分(含70分),等次“差”考核得分为70分以下。同时,政治素质考核和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均需达到“好”等次,方可建议评为“好”等次(政治素质考核和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具体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开展)。
考核年度内,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含中办、国办)以及省委、省政府(含省委办、省政府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国家、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表彰(有正式文号)的,以及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表扬(有表扬、肯定的相关表达)的,根据表彰层级分别给予加分。
考核年度内,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含中办、国办)以及省委、省政府(含省委办、省政府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国家、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通报批评(有正式文号)的;以及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签批批评(有批评、责令整改等相关表达)的,根据通报批评层级分别扣分。
考核年度内,发生院内聚集性疫情、重特大医疗事故、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重大舆情事件等任意一项情况的(有相关主管部门正式通报文件),直接建议评为“差”等次。
各被考核对象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及等次建议,由区管公立卫生机构综合考核领导小组提出,送区考核办审核,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年薪、医院工资总量挂钩,绩效资金参照区直单位标准按原方式、原渠道解决;同时,作为区卫生健康局对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评先评优、项目申报、资金分配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强化思想认识。推进区管公立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是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健康需要的根本要求,是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重要保障。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动公立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要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着力在公立卫生机构内涵建设上下功夫,以促进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推动改革发展,全面推进区管公立卫生机构高质量、可持续和健康发展。
(二)强化信息支撑。区卫生健康局加强与市卫生健康局对接,积极配合建立适用于全区公立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的信息系统,利用“互联网+考核”的方式,采集客观考核数据。各区管公立卫生机构要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加强临床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保证考核数据的客观真实。
(三)强化经验总结。公立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要及时总结考核经验,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考核指标体系;要坚持科学考核,注重方式方法,力争最大限度减少因考核给区管公立卫生机构带来的负担。
医院儿科高质量发展方案篇十二
推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xx]13号),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全市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力争在“十四五”期间,积极申报建设市人民医院三级医院,创建一批在全省有影响力、具备较强辐射能力的临床优势学科,加大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新技术、新方案和新策略的推广应用;培养一批临床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健全公立医院引才、育才、聚才、留才、用才机制,完善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网络。
(一)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要求,全面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业务发展、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先评优、设备配置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实施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医疗、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三)科学扩容优质医疗资源。加强市直公立医院建设,加大市人民医院“三级”医院创建力度,到2025年,力争全市“三级”公立医院达到1家左右。
(四)推进医联体建设提质提效。发挥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公立医院在医共体中的牵头引领作用,进一步充实紧密型医共体内涵,加强市直医院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对口帮扶,提高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支持公立医院以特色专科为纽带组建专科联盟,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加强绩效考核和效益评价,引导医联体提供围产期保健、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照料、安宁期疗护、健康促进等全方位健康服务。
(五)构建合理就医和诊疗新格局。加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薄弱科室建设,进一步提高市直公立医院诊疗服务能力,减少群众跨市就医。根据辖区外转率高的病种,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性疾病、儿科等薄弱专科诊疗能力,逐步实现常见病、多发病在本市内解决,提高县域就诊率。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挥市直医院医务人员对家庭医生团队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
(六)提高医疗发展水平。落实“323攻坚行动”专病防治中心,加快建设市心血管病防治中心(挂牌市人民医院)、市脑卒中防治中心(挂牌市人民医院)、市癌症防治中心(挂牌市人民医院)、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中心(挂牌市人民医院)、市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中心(挂牌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中心(挂牌市人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挂牌市康复医院),同时组建医疗资源共享“五大中心”(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整体提升县域医疗服务水平。
(七)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加强公立医院重大疫情救治能力建设,提升传染病防治和弹性扩容能力,加强培训演练和物资贮备,进一步完善全市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加强市人民医院传染病病区感染楼项目建设,提升城北卫生院医学观察中心能力,强化市人民医院(盐矿院区)定点医院救治水平,在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支持部分实力强的公立医院多院区发展,发生重大疫情时迅速转换功能。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加快建设院前急救体系,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
(八)加强特色专科建设。全市创建5个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10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和一批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院级临床重点专科。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儿科、新生儿科、麻醉、影像、病理、检验等临床专科。提高医院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提升核心专科、夯实支撑专科、打造优势专科;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和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支持市中医医院建设3个以上中医特色专科。
(九)加强质控中心建设。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加快推进质控中心建设,强化质控协同,提高不同乡镇、不同级别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
(十)实施临床科研提升行动。以临床需求为导向,聚焦新发突发重大传染病、罕见病、心脑血管疾病和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加强人才培养、引进,提升临床科研能力,推广临床新技术、新业务。持续推进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打造“防、筛、管、治、研”紧密结合的医学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载体。
(十一)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大力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全市公立医院建设智慧医院跃上新水平,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达到4级以上,公立医院处方、药品追溯、医保结算、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结算、医疗服务监管等信息互联互通;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医学影像资料等信息共享;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
(十二)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实施患者体验提升行动,建立患者综合服务中心(窗口),推进形成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疾病预防、预约诊疗、门诊和住院等一体化服务新模式。针对老年人以及儿童、残障人士等群体的现实需求,合理保留挂号、缴费、打印检查检验结果等人工服务窗口。
(十三)创新诊疗服务模式。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建立完善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教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五大中心”的急危重症患者救治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提供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推进总药师制度,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
(十四)建立健全医防协同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制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强化公立医院与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
(十五)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以市中医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国医堂为基础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市中医医院建立健全中西医结合机制,实现中医类临床科室设置全覆盖,推进中药房标准化建设。
(十六)构建中医特色医疗服务模式。市中医医院深入实施“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行动,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加强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等科室建设,推广中医临床优势技术操作规范和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
(十七)创新中西医结合“复合式”服务。“十四五”期间,加强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诊疗中心建设,形成并推广一批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强化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鼓励科室内、科室间、医院间和医联体内部开展中西医协作。将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医院评审和绩效考核。
(十八)健全医院运营管理体系。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分配等经营管理自主权。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医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充分发挥医疗质量、医院感染防控、药事管理等专业委员会和职能部门作用,推进核心业务工作与运营管理深度融合,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十九)提高医院运营效率。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实施预算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项目执行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推广后勤“一站式”服务,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财务科、医政医管科、中医药管理科)。
(二十)全面开展绩效考核。加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价,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完善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与公立医院财政补助资金投入、医保资金拨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院等级评审、领导班子评价等挂钩。
(二十一)改革人事薪酬制度。合理确定并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统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落实岗位管理制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到2025年,我市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力争提高到45%左右;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
(二十二)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到2025年,力争提高到35%以上。
(二十三)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对紧密型医联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指导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落实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相关政策和措施。
(二十四)完善医学人才培养评价机制。深化医教协同,加强全科、儿科、妇产科、精神科、老年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助产、康复、中医药、麻醉、感染、重症、儿科以及护理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探索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培养引进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全面加强行政、财务、后勤、院感、质控等管理人才培养。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
(二十五)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院训、愿景、使命,凝聚精神力量。
(二十六)构建人性化服务生态。坚守纯粹医者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完善行风管理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十七)建设和谐医患关系。保护患者隐私,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完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畅通医患沟通渠道,构建和谐诊疗和执业环境。建立关心关爱医务人员长效机制,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
(二十八)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20xx年开展试点,2023年全面推开,2025年实现预期目标。
(二十九)落实各方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城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要深化“放管服”改革,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强化综合监管,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十)加强考核评估。卫生健康部门要牵头抓总,建立工作台账,分级分类制定评价体系,强化考评结果运用。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培训,动员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合理引导各方预期。要鼓励各地探索更多原创性、差异性改革模式,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带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医院儿科高质量发展方案篇十三
近日,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州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监测台账、责任分工,对于系统推进我州公立医院发展,深化医改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
20xx年x月x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20xx年1月13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xx〕3号)。
我州出台《实施方案》,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是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必须把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二是推动各族群众健康福祉达到新水平的根本要求。困扰我州千百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已得到基本解决,基础医疗卫生能力已得到明显增强,有必要也有基础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发展,提高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可及性,满足全州人民更加高质量的医疗卫生需求。三是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必然选择。经过改革开放多年来医院能力建设、10年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践探索,公立医院已经到了从“量的积累”转向“质的提升”的关键期,必须把发展的方向和重点放到提升质量和效率上。
《实施方案》分3大版块,共24条意见:
(一)第一部分:工作目标,高质量推进健康西双版纳建设。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傣)西医并重,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力争通过5年时间,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科学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式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为全州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推进健康西双版纳和“一城两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第二部分:具体措施。分别从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四个方面共24条具体措施,明确了重点任务,细化了责任分工。24条具体措施共涉及卫健、医保、财政、人社、编办、发改、工信、市场监管等18家单位或部门。具体包括:人才培养、重点临床专科建设、临床医学分中心、城市医疗集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医院信息化水平、深化人事管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多层次、全方位的做了详细分工,明确各部门的具体任务,确保落实到位。
(三)第三部分:实施保障。明确了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投入责任、加强检测评价、总结推广经验四方面保障要求。
各县(市)、各部门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建立全链条推进改革落实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各部门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建立全链条推进改革落实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傣)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卫生防治中心、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投入倾斜和保障政策;探索创新投入模式,强化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投入保障。
(三)加强监测评价。建立完善全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及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任务台账等工作有机结合,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县(市)结合实际分类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不搞“一刀切”。
(四)总结推广经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医院儿科高质量发展方案篇十四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到2025年,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诊疗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提高,省域内就诊(住院)率提高到94%以上,市域内就诊(住院)率持续提升;医院精细化管理更加高效,物耗成本降至50%以下;学科水平明显提升,积极申请省级重点专科,建成5个以上省管市建重点专科;综合能力显著增强,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市级排名有所提升。
(一)扩容提标优质医疗资源。
3.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强化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职能,建成市传染病医院新院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独立院区达到标准,市人民医院、淮北矿工总医院建设或完善传染病独立院区,濉溪县依托县医院、县中医院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院区2个,加强我市省级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建设,提升中医药应急和救治能力。到2025年,全市平战结合和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濉溪县政府)。
4.加强专科医院建设。鼓励二级综合医院向专科医院转型,建成二级公立口腔专科医院1家,推进市妇幼保健院规范化建设,打造具有“大专科小综合”特色专科医院,服务能力达到皖北同类医院先进水平,到2025年达到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加快市传染病医院新院区项目进度,争取2022年10月份搬迁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5.建设特色鲜明的中医医院。依托国家中医特色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市中医医院中医药医疗保障能力,重点进行省级中医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县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标准,建成2—4个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二)提高公立医院技术水平。
9.优化医疗服务。推行预约诊疗服务,三级医院门诊号源网上开放比例稳定在80%以上。设置入院准备中心,提供“一站式”诊疗服务,全面开展多学科联合诊疗,临床药师为患者提供合理化用药指导;加强责任制整体护理,逐步实现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达10%以上,三级医院达2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三)增强公立医院发展效能。
(四)激发公立医院发展活力。
14.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行编制保障和社会化用人相结合的人员编制制度,将社会化用人员额纳入岗位基数,实施周转池编制使用评估,合理制定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并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实行岗位管理。合理配备护士,科学测算护理服务成本,合理确定护理服务价格,2025年底,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培养一批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遴选中青年骨干外出深造,选拔培养3—5名德艺双馨的“江淮名医”。在省级部门指导下,自主开展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不再把论文、科研项目等作为申报必要条件,突出业绩评价、实际贡献、科研诚信等。落实“两个允许”,根据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医院奖励性绩效薪酬水平和主要负责人年薪水平,人员支出占比达到40%以上。合理确定临床执业医师、其他医务人员、行政后勤人员薪酬水平,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注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支援基层及做出突出贡献等人员倾斜。2022年,公立医院全面推开主要负责人年薪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6.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优化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程序,提高调整时效,开展价格专项调整和个别调整,缓解价格突出矛盾,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和新项目试行价格审核,促进新技术临床应用。(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
1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按疾病诊断分组付费(drg)试点,2022年完成试运行试点,2023年启动实际付费,继续推行精神病和安宁疗护按床日付费试点,总结经验并推广。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按人头总额预付政策,探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紧密型城市医联体“打包”付费与drg付费方式有效衔接,加强监督考核,严禁挪用医共体内医保结余资金。实施符合中医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濉溪县政府)。
18.优化医保管理改革。制定区域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付费标准,规范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全面执行国家、省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积极落实采购任务,推动集中采购扩面扩围,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配套政策,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五)创新公立医院文化发展。
19.坚持患者需求导向。把“以患者为中心”理念贯穿医疗服务各环节,实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更加满意的.卫生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0.建立关爱职工的长效机制。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带薪休假等制度,鼓励提供托幼等服务,设立青年学习基金,支持年轻医务人员进修培训。提升医院安全秩序管理,严惩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1.突出医院文化特色。培育单位特色文化,树立良好品牌形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弘扬救死扶伤精神,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医疗机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六)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
22.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市卫生健康行业党建工作委员会指导行业党的建设。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3.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符合条件的医院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配备纪委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用办法,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建立人才评价体系,积极推荐人选加入省公立医院领导人员人才储备库。(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
24.提升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提升党支部战斗力,推进基层党建“领航”计划,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双培养”机制,注重发展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入党。(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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