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宾馆可疑情况报告(专业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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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宾馆可疑情况报告(专业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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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宾馆可疑情况报告篇一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防范意识,切实保障当物的安全,维护客户的利益,依据《典当管理办法》,结合典当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典当行每天组织专人对当天典当物品进行检验、汇总登记。在验收和查验过程中,验收或查验人员如发现当物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及时上报典当行领导和保卫部门处理:

1、存有质量、数量问题;

2、为假冒伪劣物品;

3、为违法、犯罪分子的赃物;

4、变质脱节的;

5、其他异常情况的。

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并协助公安机关予以抓捕,不得知情不报,更不得纵容、隐瞒:

1、正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

2、使用伪造、变造或涂改的假证件办理典当业务的;

3、携带多种证件、印章和空白介绍信,且情节可疑的;

5、其他重大异常情况。

嘉峪关市泰瑞典当行。

宾馆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宾馆可疑情况报告篇二

1、在信息发布过程中,发现有以下行为的,将一律不予发布,并保留相关原始记录,在1小时内向公安机关报告(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6)宣言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2、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3、学校成立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上报有关部。

门,保证24小时联系畅通。

城阳职专2014年2月。

宾馆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宾馆可疑情况报告篇三

本制度待批准设立后,在公安部门指导下按规定和要求予以修订完善。

一、对前来办理典当业务的人员,如行迹可疑、慌慌张张、语无论次、前后矛盾,有作案或。

负案在逃嫌疑,应提高警惕,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协助公安机关查清事实真相。

二、对车辆质押典当,如发现车辆与行驶证资料不符,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车体颜色、车辆厂牌、型号不符,以及车主不符者,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三、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如发现财产权利与当事人不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人、证(照)。

件不符,有犯罪嫌疑者,应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对来源不明的物品或怀疑是赃物的物品,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五、对国家重点保护的重要文物,如发现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

六、对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及其管。

理的财物,法律及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流通的物品等作为当物典当,均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

七、必须提高紧急情情况下的处置能力。对于遇到的各种紧急情况,如涉及急救,抢险以及。

对某些重要痕迹的保护,均应沉着、机警、迅速果断采取措施。既要达到挽救之目的,又要起到保护现场的作用,还要不放过追捕嫌疑人的机会。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宾馆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宾馆可疑情况报告篇四

(一)。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酒店(宾馆??)内发生火灾时,立即组成火场指挥处,下设四个组:通讯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各组职责:

通讯联络组:拨“119”向消防队报警,同时通知其它各组人员到位,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的到来。灭火行动组:利用酒店(宾馆??)现有的灭火器材组织灭火。

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疏散人员离开火场,抢救受灾物质。负责火灾现场的警戒,及时疏散无关人员和车辆,保障消防车直接迅速进入火场扑救,维护火场灭火、疏散物资的良好秩序。

安全防护救护组:做好火灾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如有人员伤亡,及时拨打“120”抢救伤员。

宾馆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宾馆可疑情况报告篇五

为加强酒店网络管理,维护网络秩序,配合国家有关网上信息安全管理和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查处网络违法案件,保障酒店网络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酒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落实网络安全岗位责任制,实行领导责任制和网络管理员负责制,网络安全事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二、加强值班和值班日志的管理,完善工作管理系统,建立定期、不定期的日志分析制度,及时发现网络安全事件和隐患。

三、一旦发现网络违法案件发生,应该及时、详细、如实纪录事件经过、安全保存相关日志,要及时通知有关责任人,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协助查处。

四、接到有关网络违法案件举报,要进行详细的纪录,对举报人的身份等信息要严格保密,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必要时及时和公安部门取得联系。

五、当有关网络安全监察部门进行网络违法案件及其他网络安全检查时,网络管理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必须积极配合。

六、以下行为都属于违法使用网络:

1、破坏网络通讯设施,包括电缆、室内网络布线、室内信息插座、配线间网络设备;

2、随意改变网络接入位置;

3、盗用别人的ip地址、人为更该网卡地址、盗用别人的账号;

4、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包括通过电子邮件、网络、存储介质等途径;

5、对网络的恶意侦听和信息截获,向网络上发送干扰正常通信的数据;

7、对不良信息的访问和传播,包括色情、反动、邪教、谣言等信息。

宾馆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宾馆可疑情况报告篇六

为了加强酒店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酒店经营管理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本制度是本酒店对客房、前厅、餐厅与会议场所、娱乐场所等对客经营活动的总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本酒店所有部门。

2管理职责。

保卫部负责饭店的治安秩序、日常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及贵宾接待的保卫工作。

前厅部负责宾客登记、寄存物品、大厅接待的管理。

工程部门负责饭店用电安全、公共区域设备的维护,负责消防报警设施维护保养。

各部门按照安全管理规定负责对本部门范围内安全工作。

各级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整改,保存检查、整改记录。

3要求。

宾客登记安全管理。

入住验证:凡是入住本酒店必须持有有效证件登记入住,入住验证由前台负责。楼层服务员只负责查验客人住宿单,核对无误后方可引领客人进房。

来访登记:凡进入酒店房间访问入住本酒店的客人时须出示访客有效证件,并由前台负责登记。

出入登记应符合下列要求:

四、住宿登记必须做到“四即”:即来即验证、验即登记、登即上传、走即核销。

前厅部安全管理。

加强车辆管理,部署警卫对停车场和大堂进行巡视,维护正常秩序。

严格宾客住宿登记手续,核对有效证件并复印备查;发放房间钥匙时,应保证其住房卡或钥匙凭证准确无误。

严禁非法将物品带进酒店,未经批准酒店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前台服务应符合下列要求:

二、应有管理及安保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

宾馆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宾馆可疑情况报告篇七

从建立此制度起,凡在岗员工、工作人员发现或遇到下列可疑情况要立即向公司领导反映,并向当地人民政府辖区公安机关报告:

1、客户用于典当的物品明显与其拥有的身份不符,而又无法提供来源证明的;

2、客户用于典当的物品与公安机关通报协查的赃物相似或本身就有赃物嫌疑的;

3、客户用于典当的物品数量特多,价值特大,且来源不明的;

5、发现下列典当物品应立即按程序报告报警报案:

(1)法律、法规禁止买卖的自然资源或物品;

(2)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

(3)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标志,制式服装和军警器械。

6、业务人员发现可疑情况后,首先应认真审查其证件,并复印留底,同时稳住来人;

9、其他未尽事项皆应按照公司的《处置突发事件方案》程序,根据实际情况和现场情形临机果断处置。坚决维护公司的利益并保护好员工的安全,确保公司的运营及公司的人员财产不受任何侵害与损失。

宾馆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宾馆可疑情况报告篇八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生产安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省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本制度仅限于总承包工程及其所属企业单位及人员遵照执行。

公司生产部是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归口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度、标准。

2、

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总结、改进、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

坚持深入施工企业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方案的执行。监督控制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指标,并负责进行考核。

4、

指导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解决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和不能保证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行为,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

5、

配合各级安全值班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参加总承包工程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6、

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7、

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配合主持并组织实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8、

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9、

对违反相关安全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等不安全行为规定的,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或报请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10、

安全员由生产部负责归口管理。负责实施对所属单位及项目工程进行帮助指导、检查监督。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标准要求,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目标、措施的完成。

(2)。

参与审查所负责监督单位和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实际执行情况。

(3)。

坚持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检查落实安全防护、脚手架搭设、机械设备使用、电气线路布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帮助解决。

(4)。

协助基层单位做好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创建文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达标等工作。

(5)。

指导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各项安全达标工作资料的完成和做好相关活动的记录。

(6)。

会同企业技术负责人,对脚手架搭设、模板安装拆除、基坑支护按专项标准进行验收评定;对临时用电、机械操作、起重吊装等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7)。

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及严重的不安全行为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下达停工指令。

(8)。

参与配合或接受所在单位的安全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登记、统计、分析、报告,要求事故单位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

(9)。

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

(10)。

服从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对所担负监督的生产安全状况和安全行为规定检查负责。

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标准的执行落实,除了要抓好严格的管理外,还要坚持不懈的加强巡回监督检查,随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

职能部门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外,还要做好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其检查结果作为对所属生产单位进行评比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按每季度必须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有党政工团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参加;共同检查、同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对每次的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2、

职能部门要对总承包工程阶段安全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控制、检查。其主要是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地下部分(含基础)施工完安全生产条件,主体工程质量中检前的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申请和机械设备、机具安全检验、装修阶段过程检查及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等级评价申报等阶段的安全检查达标。对每一阶段的达标检查通过后,方可盖章同意申请上报政府监督部门。否则,项目经理应承担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将对项目经理及公司相关领导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

所属各企业单位对安全检查人员所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处理,按限期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回执。安全员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要书面通知项目经理或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导,帮助项目经理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进行处理,并监督落实。项目经理不得无理由拒绝整改。

奖励与惩罚是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管理控制手段之一。实行强化管理对减少事故及隐患的发生、降低事故频率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1、

经济奖励与惩罚除了按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承包管理制度》等相关《企业管理标准》要求执行外,还应对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有突出贡献成绩或违反企业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分别给予奖励和惩罚。

2、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荣誉和奖励.

3、

凡能认真执行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标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做出显著成绩的;

4、

凡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有重大发明、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改进成效显著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5、

防止和避免丁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者;

6、

对有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经教育劝阻不改、行为恶劣的给予处罚或处分;

7、

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

8、

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安全事故的;

9、

发现事故险情,即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而发生事故的;

10、

发生事故不能保护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嫁祸他人的;

11、

对批评或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12、

不执行或执行不力又不及时对提出的限期消除安全隐患问题和违反重点治理安全达标要求的;

13、

对各级管理部门下发各种形势安全隐患问题通知单或停工单后,不能认真组织、按期整改及时反馈回执单,又给企业或单位带来不良影响的;

14、

下达的各项安全考核指标和确立安全生产达标项目及创建文明施工现场要求,不能实现或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或直接妨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要求的;

15、

在施工过程中,不注重安全生产,直接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纪律行为之一的,对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区段、工种的管理直接负责人分别进行同等处理,对违反纪律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宾馆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宾馆可疑情况报告篇九

一、目的: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有效,特制订本制度。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三、职责:

2、药房各员工负责收集和科内汇报药品不良反应的情况。

四、主要内容:

1、药房配合医院成立不良反应监测小组,由药房主任兼职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工作。

2、药房各员工负责收集和科内汇报。发现用药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即时向药房主任汇报,同时做好记录,并逐级上报。

4、积极配合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对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调查、核实、处理。

5、对于典型、严重、特别是死亡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组织医院包括医护有关人员在内,进行讨论,制定措施防止不良反应再次发生。

6、对于使用医疗器械造成的不良反应/事件,也应遵守以上措施,及时上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良反应再次发生。

7、逐步开展电子报表,对于用药和医疗器械的不良反应信息及时向医师药师转达,以提高安全用药。

8、对于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隐情不报者,根据情节轻重和事件后果给予一定处罚。

宾馆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宾馆可疑情况报告篇十

一、 旅馆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负责客房、楼面、重要部分的安全巡查工作、值班人员要做好各项交接工作。

二、 值班巡查人员要做到“三勤”、“四看”。三勤:勤巡逻、勤观察、勤分析。四看:一看旅客是否按登记的房、床号住宿或冒名住宿、会客留宿;二看旅客是否乱窜客房或男女非法混居一室;三看有无危险物品或应寄存而未寄存的行李及贵重物品;四看各部分有无其它不安全因素。

三、 旅馆指定专人负责通缉、通报查对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查控违法犯罪人员,建立《通缉通报登记薄》,详细记载通缉、通报的查控情况。

四、 接到公安机关发出的通缉、通报和协查单时,旅馆工作人员要熟记协查对象和携带物品的.特征,发现可疑人员。遇有相貌特征相识者、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五、 通缉、通报、协查单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或让无关人员翻阅,其内容也不许向外传播。

六、 旅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下列情形者,应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

1、 携带枪-支-弹-药或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违禁物品;

2、 旅客身份与证件不符、或者伪造、变造、涂改证件,来路不明,形迹可疑者;

3、 旅客酗酒闹-事,或有行凶迹象者;

4、 旅客昼夜无故不归,或任意留宿他人者;

5、 旅客离店后,叫别人领取物品难以证明,或寄存物品长期不取者。

七、如发现旅客中有企图自杀迹象,或患精神病和有病危死亡可能者、亦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一、按照值班安排表,值班人员必须按作息时间准时到岗,因故不能到岗由所在科室安排人员代班,迟到或早退经查实后按考勤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二、值班人员进入岗位后,与上一班人员共同检查疫情电话是否畅通,并在记录簿上记录畅通情况。

三、疫情电话上班时间由传染病防治管理科接听,工余时间由值班人员接听,任何值班人员不得移动值班电话的连线。

四、遇咨询电话,解答完毕在咨询登记簿上做好登记。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要详细记录情况,并向带班领导汇报。按照带班领导的指示通知相应科室和人员。如为一般性事件无须去现场的并且可以在第二天工作时间解决的问题,接听结束后在登记簿上记录相关内容,第二天上班时间通知相应科室。

五、凡接到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区委、区政府和区卫生局电话,立即作详细记录,并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

六、凡通知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相关事宜,一律要求其尽快给予电话反馈,在突发事件登记本上记录处理情况,内容包括通知时间、接听人员姓名和反馈情况。

宾馆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宾馆可疑情况报告篇十一

按照“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的要求,根据本企业的特点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内容,每次检查要有记录。

矿领导对矿山的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不少于3次,即每月的上、中、下旬分别对全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制定处理意见和整改办法,并落实防范措施。

3、

安全员每天对全矿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必须向矿领导汇报,并落实处理意见,对于影响较大隐患应向矿领导请示。

4、

班组长(兼职安全员)每班必须对本班工作面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对于重大问题必须立即向领导反映,并停止作业。

5、其它外来检查安全工作,矿山管理人员应作好各项检查记录。要求现场整改的应立即改正。

宾馆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宾馆可疑情况报告篇十二

(一)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损害事件监测管理小组组长为科主任,联络员科室副主任及医疗小组组长,组员为科室的其他医疗人员,负责全科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损害事件工作的有关事宜。

(二)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卫生部相关法规及管理办法,贯彻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2、组织落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任务。

3、组织药品不良反应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督促我科临床医师、护师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指导合理用药。

5、协调全院其他科室同种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故工作的其他重要事宜。

(一)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是指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2、科室联络员负责本科室的药品不良反应的搜集、汇总、上报,监督协调医护人员不良反应的报告。

3、科室医生、护士应重视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损害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应密切关注和发生随时收集本科室的可疑药品不良反应,一经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须及时进行详细记录、调查,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填写《医院可疑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并按规定将填好表格上交科室联络员。

4、发现可疑严重的不良反应病例和在外单位使用的可疑药品发生不良反应后来我科就诊的病例,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诊治和处理,并做好药品的留样、保存和记录工作。

5、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按规定报告。发现或者获知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24小时报告给本科不良反应联络员,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立即报告药剂科、医务科。

8、科室医疗人员从事医疗活动时应严格参照药剂科提供的药品不良反应的调查、分析、评价、处理等情况。以免产生不良医疗事件。

(一)药品群体不良事件,是指同一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威胁,需要予以紧急处置的事件。

(二)同一药品:指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名称、同一剂型、同一规格的药品。

(三)发现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应当积极救治患者,必要时上报给医务科,积极配合医务科、药剂科开展的临床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必要时暂停药品的使用等紧急措施。

(一)药品损害,是指由于药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造成的对患者的损害。

(二)科室发现药品药品损害事件后,应当积极救治患者,立即向本科联络员药剂科、医务科报告,并做好观察与记录。

(三)药品损害事件的报告和监测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处理,医院联络员应当立即药剂科、医务科报告。

五、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损害事件预防再发生信息反馈的途径与时间。

(一)一般的药品不良反应科室联络员每月一次以不同的形式反馈给科室医务人员,药品损害事件、严重的不良反应、死亡病例及时(24h-48h)反馈。科室联络员、主管医师应向科主任汇报。

2、我科室收到反馈信息后,应制定整改措施,预防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损害事事件再次发生。

六、持续改进。

(一)药学部每季度将各科室的药品不良反应和药害事件报告、考核情况及不良反应的因果分析在《药讯》上公布。对不良反应报告多或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二)科室应对医院发布的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进行分析,并根据具体情况针对性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宾馆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宾馆可疑情况报告篇十三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及企业规章制度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部每旬(或周)对“三区”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安监员执行日检、班组长(兼职安全员)执行跟班检查制度。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临时用电、临边洞口防护、工具设备进行班前检查,生产过程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或限期进行整改,不能立即进行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消项制度,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如有危及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填写检查记录,相关人员签字。

第三条项目经理或安全副经理必须亲自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技术主管、安监员、班组长、工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随时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对查出的生产安全隐患,立即或限期进行整改,并作为周一教育的内容,对本周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处安监科。

第四条项目部必须每月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并上报。定期持表自检项目部内业资料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对各级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按“五定”(定项目、定措施、定资金、定时间、定责任)要求立即或限期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的结果,均有记录和签名,并按要求及时反馈到上级检查单位。

第六条项目部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自身暂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向处机关或建设单位有关部门反映,在未解决之前,要采取临时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第七条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项目部根据具体情况和上级要求进行专项、季节性、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雨季重点检查脚手架、龙门架、电气设备、塔吊、施工用电等安全生产状况;冬季重点检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消防、预防煤气和外加剂等中毒以及防滑、防冻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节假日前后针对职工思想松懈状况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八条项目部在临时用电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搭设完成后,必须由处相关部门及项目部生产、技术、安监、工长、施工班组长联合进行检查验收,并有量化内容的检查记录,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项目部对垂直运输等特种设备,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指定的检测部门进行定期检测,使用时必须持有有效的准用证明。确保其安全性能,具体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条项目部对检查出的安全生产问题有权依据上级规定及项目的自行规定对班组或责任人进行处罚。

宾馆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宾馆可疑情况报告篇十四

1、目的:为加强药品的安全管理,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及时有效控制药品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及附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5、内容:5.1定义:

5.1.3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

导致死亡;危及生命;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导致显著的或者永久的人体伤残或者器官功能的损伤;导致住院或者住院时间延长;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如不进行治疗可能出现上诉所列情况的。5.2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范围:

5.2.1上市五年以内的药品和列为国家重点监测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所有可疑不良反应。

5.2.2上市五年以上的药品,主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严重、罕见或新的不良的反应。

5.3质量技术部负责收集、分析、整理、上报企业药品的不良反应信息,及时填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

5.4各部门应注意收集所经营的药品不良反应的信息,由质量技术部收集、汇总、分析各部门填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按规定上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

5.5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对药品不良反应或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并提供调查所需要的资料。

5.6发现或获知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报告。有随访信息的,应当及时报告。

5.7如发生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应当立即通过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所在地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

5.8发现药品群体事件应当立即告知生产企业,同时迅速开展自查,必要时应当暂停药品的销售,并协助药品生产企业采取相关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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