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商业交易的核心,它明确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货物或服务的质量、数量、价格等重要条款。掌握一些常见合同的写作技巧和注意事项,可以参考以下合同范文。
合资代理合同篇一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委任。
兹委任______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为________地区________修理及销售之代理商。
第二条代理商之职责。
1.向该地区寻求货主欲购和修理________的询价单并转告制造商;。
2.报告本地区综合市场情况;。
3.协助安排工厂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
4.代表制造商定期作市场调查;。
5.协助制造商回收货款(非经许可,不得动用法律手段);。
6.按商定的方式,向制造商报告在本地区所开展的业务状况。
第三条范围。
为了便于工作,制造商应把代理区域业主名录提供给代理商,代理商对此名录给予评述,提出建议或修正,供制造商备查;由于个别________收取佣金造成地区之间的争执时,制造商应是唯一的公证人,他将综合各种情况给出公平合理的报酬。
第四条佣金。
制造商向该地区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种________结算总价值______%的佣金,逢有大宗合同须另行商定佣金支付办法,先付______%,余额待修理结算价格收款后支付。
第五条费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费用由代理商自理。
1.在制造商指定的时间内对制造商的走访费用;。
2.特殊情况下的通讯费用(长话、电传、各种说明书等);。
3.制造商对该地区进行销售访问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制造商的义务。
1.向代理商提供样本和其他销售宣传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点客户的名录;。
3.通知代理商与本地区有关方面直接接洽;。
4.将所有从业主处交换来的主要文件的副本提供给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泄露商业秘密。
第七条职权范围。
就合同之价款、时间、规格或其他合同条件,代理无权对制造商进行干涉,其业务承接的决定权属制造商。
第八条利害冲突。
兹声明,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不得作为其他厂商的代表而损害制造商利益。代理商同意在承签其他代理合同前须征求制造商之意见;代理商担保,未经制造商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面泄露有损于制造商商业利益的情报。
第九条终止。
不管何方,以书面通知3个月后,本协议即告终止;协议履行期间代理商所承接的________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论这些________在此期间是否在厂修理。
第十条泄密。
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代理商担保,不经制造商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制造商定为机密级的任何情报。
第十一条仲裁。
除第三条所述外,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提交双方选择的_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制造商: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商: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资代理合同篇二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合资兴办代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二条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系代理________专用设备项目,为取得优惠价格及售后服务及时方便的条件以加强竞争。
经营代理工业设备(以下简称非专用设备):________本公司的业务范围除____专用设备外,还代理________设备。
第三条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的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u.s.d.)美元。实收资本为________(u.s.d.)美元。
第四条股权分配与风险承担。
甲方拥有股权占所有投资总金额的50%,乙方拥有的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双方按投资比例分利润,承担风险。
第五条董事会。
5.1董事会由________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长由________方委派,总经理由________方委派。
5.2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必要时经一方董事提议,董事会可召开临时会议,召开临时会议必须在15天前通知。董事会议宜选择代理厂家中经营代理业务成交额高的地点举行,以总结经验,增加代理项目并检查执行协议书的情况。每次董事会议应有记录并形成纪要。董事会议纪要作为公司档案存查。
5.3董事会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代表参加。董事会的工作原则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办法来处理。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的章程规定。
5.4董事会成员不在公司领取薪金、津贴。在会议期间或受公司委托在国外考察、联系业务期间,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办公等费用由公司支付。
5.5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委派方推荐,董事会聘请任命,任期________年可以连任,薪俸由董事会决定,若总经理、经理不能胜任或不愿意继续任职或委派方调离时,其职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会另外推荐,并由董事会批准任命。
5.6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别的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能参与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进行竞争。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和严重失职,董事会随时有权辞退他们。公司的董事长及董事要在其他公司担任同样的职务,而其任职的公司不能与该公司竞争。
第六条双方的责任。
6.1乙方负责开辟________代理的渠道,但须经筛选确认,凡取得代理业务需承担义务时,需有订货优惠。
无代理权也可接订单,双方按用户要求广辟货源,共同努力多接订单。
6.2甲方应介绍推荐________设备的适用项目给国内订货单位,公司可与用户直接签署订货合同。甲方将公司代理设备名称、样本及售后服务的措施等送至________研究所,由设计者推荐给用户采用。甲方协助公司办理凡有代理业务需前往中国的签证及有关事宜。
第七条会计。
公司的财务会计年度系为日历年度。第一会计年度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结。会计采用借贷记帐法。经营所用的货币,以________(币)为记帐单位。财政年度终结收入扣除营业成本、税金、福利等后为纯利润,利润的分配按双方投资比例予以分配。
7.1公司会计制度、格式、编制会计报表。月报在各日历月结束后30天,季报应在日历季结束后45天,年度决算应在日历年结束后60天编报。决算应做出明细表,以反映经营的全部情况。
7.2公司所有利润总额的50%作为无形贸易开支,一切开支按发票报销。年终结算时总开支超过总收入的50%须由总经理书面报告。
第八条审计。
8.1在收到一个会计年度的年终报告后60天内,甲乙双方各派一人组成审计小组,对上一个年度的报告(包括资金表、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开展审计工作,写出审计报告,报董事会批准。
8.2双方派出的年度审计人员的工资由各方承担,但膳食、交通、办公费用由公司开支。开支费用的标准由董事会决定。
8.3总经理在收到审计小组对财务开支提出的异议通知后,最多不得超过20天予以解决。
8.4公司文件、会计帐目和财务情况以中、英文为工作文字。
第九条生效、期限与终止。
9.1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
9.2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9.3公司经营的期限为________年,以签发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合资期满前半年,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长其协议期限,具体事宜由董事会决定。
9.4本协议的修订应得到董事会一致通过。或有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9.5协议期内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宣布退出或终止,而终止协议必须取得董事会一致通过。
9.6由于一方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可提出自愿终止。
第十条清算。
10.1公司协议期满终止时,由董事会担任“清算委员会”任务,直到清算结束,宣布公司解散。
10.2清算后,甲、乙方的全部投资的本息均可完全收回。若固定资产予以拍卖后,其金额仍不足部分按双方投资比例分担亏损。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出现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战争、自然灾害)或几个相结合的事件引起妨碍或延迟履行本协议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的____日内通知另一方。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及仲裁。
12.1本协议的签订、生效、解释、履行、变更、解除和争议的仲裁,均以________法律为准。
12.2合资的双方由于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执,应以友好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__国仲裁委员会按该委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12.3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支付。
第十三条语言文字。
13.1本协议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写,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双方同意以汉语、英语作为工作语言。
第十四条通知。
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向对方递送通知、文件、电报、电传应按下列地址发出并在收到之日起被认为已送达。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
合资代理合同篇三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样板(代理企业)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样板(代理企业),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名称
第1条 中文名称:________
第2条 英文名称:________
经营范围
第3条 经营有关船用设备(以下简称船用设备):________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系代理
等船舶专用设备项目,为取得优惠价格及售后服务及时方便的条件以加强竞争。
经营代理工业设备(以下简称非船用设备):________
本公司的业务范围除船用设备外,还代理非船用设备。
注册资本
第4条 公司注册资本的总金额为u.s.d. (大写 )美元,实收资本为u.s.d. (大写 )美元。
股权分配
第5条 甲方拥有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乙方拥有的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
董事会
第6条 董事会由四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二名,乙方委派二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总经理由乙方委派。
第7条 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必要时经一方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临时会议,召开临时会议必须在2天前通知。董事会议拟选择代理厂家中,经营代理业务成交额高的地点举行,以总结经验,增加代理项目并检查执行协议书的情况。每次董事会议应有记录并形成纪要。董事会议纪要作为公司档案存查。
第8条 董事会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代表参加。董事会的工作原则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办法来处理。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的章程规定。总经理的职权由"聘请总经理任职书"中规定,详见附件。(略)
第9条 董事会成员不在公司领取薪金、津贴。在会议期间或受公司委托在国外考察,联系业务期间,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办公等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1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委派方推荐,董事会聘请任命。任期5年,可以连任,薪俸由董事会决定。若总经理、经理不能胜任或不愿意继续任职或委派方调离时,其职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会另外推荐,并由董事会批准任命。
第11条 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别的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与公司的营业进行竞争。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和严重失职,董事会随时有权辞退他们。公司的董事长及董事可在其他公司担任同样的职务,而其任职的公司不能与该公司竞争。
甲、乙方的责任
第12条 乙方负责开辟 代理的渠道,但须经筛选确认,凡取得代理业务需承担义务时,需经双方确认。
凡取得 设备代理权,因项目订单、售后服务条件有别,取得相应优惠价格有差异,力争做到有订货有优惠(低于国际市场价格)。
无代理权也可接订单,双方按用户要求广辟货源,共同努力多接订单。 第13条 甲方应介绍推荐 设备的适合项目于国内订货单位,可采用公司与用户直接签署订货合同。甲方将公司代理船用设备名称、样本及售后服务的'措施等送至 研究所,由设计者推荐给造船厂或船主在造新船中采用。甲方协助公司办理凡有代理业务需前往中国的签证及有关事宜。
会计与审计
第14条 公司的财政会计年度系为日历年度。第1会计年度将于 年 ________月 日终结。会计采用借贷记帐法,船用产品项目和非船用产品项目分别记帐核算。经营所用的货币,以港币为记帐单位。财政年度终结收入(毛利)扣除营业成本、税金、福利等后为纯利润,纯利润的分配按双方投资比例予以分配。
(1)按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所占毛利总额的百分比予以分别计算纯利润的分配额。
(2)甲、乙双方对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的纯利润各占5%。
(3)甲方主要负责船用产品项目,而乙方则主要负责非船用产品项目,凡各自负责项目的纯利超过 港币时,予以提取超额部分总金额 %的款额授予超额项目的一方,余额部份按第14条(2)办法予以分配。
(4)公司会计制度、格式、编制会计报表,月报在各日历月结束后3天,季报应在日历季后45天,年度决算应在日历年结束后6天编报。决算明细表,以反映经营的全部情况。
(5)公司所得利润总金额的5%作为无形贸易费开支,一切开支按发票报销。年终结算时总开支超过总收入的5%须由总经理书面报告。
第15条 在收到一个会计年度的年终报告后6天内,甲、乙双方各派一人组成审计小组,对上1个年度的报告(包括资金表、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开展审计工作,写出审计报告,报董事会批准。
第16条 双方派出的年度审计人员的工资由各方承担,但膳食、交通、办公费用由公司开支。开支费用的标准由董事会决定。
第17条 总经理在收到审计小组对财务开支提出的异议通知后,最迟不得超过2天内予以解决。
第18条 公司文件、会计帐目和财务情况表用中、英文为工作文字。
生效、期限与终止
第19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2条 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
第21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5年,以签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合资期满前半年,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长其协议期限,具体事宜由董事会决定。
第22条 本协议的修订应得到董事会一致通过。若有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23条 协议期内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宣布退出或终止,而终止协议必须取得董事会一致通过。
第24条 协议期满,双方认可不再延长,可自然终止。
第25条 由于一方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可提出自愿终止。
清算
第26条 公司协议期满终止时,由董事会担任"清算委员会"任务,直到清算结束,宣布公司解散。
第27条 清算后,甲、乙方的全部投资的本息均可完全收回。若固定资产予以拍卖后,其金额仍不足部分按双方投资比例分担亏损。
筹建工作
第28条 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甲、乙方应于第3个日历日17时前将投资的5%资金金额汇入 银行的公司帐户,而余下的总金额之5%应于9个日历日17时前汇入上述银行的公司帐户。
第29条 本合同签署后,甲、乙方提出委派董事会成员,并召开第一次董事会。
第3条 董事会成立后,按协议推荐董事长、总经理,安排工作日程表并聘请工作人员。
适用的法律及仲裁
第31条 本协议的签订、生效、解释、履行、变更、解除和争议的仲裁,均以 法律为准。
第32条 合资的双方由于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执,应以友好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3天内仍未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可经甲方与乙方的任一方推荐第三方进行调解。
第33条 若调解于3天内仍无法解决时,其争执由仲裁作最终裁决。
第34条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或按照仲裁委员会的决定支付。
不可抗力
第35条 任一方出现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战争、自然灾害)或几个相结合的事件引起妨碍或延迟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36条 在第35条所述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对方对妨碍或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各种因素应采取合理的步骤与措施予以及时解决。
第37条 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早通知公司的另一方,通过友好协商,继续执行本协议。
协议文字和工作语言
第38条 本协议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9条 双方同意以汉语、英语作为工作语言。
通知
第4条 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向对方递送通知、文件、电报、电传应按下列地址发出并在收到之日起被认为已送达。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传真:________
文本
第41条 本合同英文及中文本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公司存档备查一份。
甲 方 乙 方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签字:________ 签字:________
姓名: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职务:________ 职务:________
见证人 见证人
签字:________ 签字:________
姓名: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职务:________ 职务: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合资代理合同篇四
第14条公司的财政会计年度系为日历年度。第1会计年度将于____年__月__日终结。会计采用借贷记帐法,船用产品项目和非船用产品项目分别记帐核算。经营所用的货币,以港币为记帐单位。财政年度终结收入(毛利)扣除营业成本、税金、福利等后为纯利润,纯利润的分配按双方投资比例予以分配。
(1)按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所占毛利总额的百分比予以分别计算纯利润的分配额。
(2)甲、乙双方对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的'纯利润各占50%。
(3)甲方主要负责船用产品项目,而乙方则主要负责非船用产品项目,凡各自负责项目的纯利超过_________港币时,予以提取超额部分总金额___%的款额授予超额项目的一方,余额部份按第14条(2)办法予以分配。
(4)公司会计制度、格式、编制会计报表,月报在各日历月结束后30天,季报应在日历季后45天,年度决算应在日历年结束后60天编报。决算明细表,以反映经营的全部情况。
(5)公司所得利润总金额的50%作为无形贸易费开支,一切开支按发票报销。年终结算时总开支超过总收入的50%须由总经理书面报告。
第15条在收到一个会计年度的年终报告后60天内,甲、乙双方各派一人组成审计小组,对上1个年度的报告(包括资金表、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开展审计工作,写出审计报告,报董事会批准。
第16条双方派出的年度审计人员的工资由各方承担,但膳食、交通、办公费用由公司开支。开支费用的标准由董事会决定。
第17条总经理在收到审计小组对财务开支提出的异议通知后,最迟不得超过20天内予以解决。
第18条公司文件、会计帐目和财务情况表用中、英文为工作文字。
合资代理合同篇五
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合资兴办代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公司名称。
第1条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
第3条经营有关船用设备(以下简称船用设备):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系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船舶专用设备项目,为取得优惠价格及售后服务及时方便的条件以加强竞争。
经营代理工业设备(以下简称非船用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的业务范围除船用设备外,还代理非船用设备。
注册资本。
第4条公司注册资本的总金额为u.s.d.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实收资本为u.s.d.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股权分配。
第5条甲方拥有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乙方拥有的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
董事会。
第6条董事会由四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二名,乙方委派二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总经理由乙方委派。
第7条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必要时经一方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临时会议,召开临时会议必须在20天前通知。董事会议拟选择代理厂家中,经营代理业务成交额高的地点举行,以总结经验,增加代理项目并检查执行协议书的情况。每次董事会议应有记录并形成纪要。董事会议纪要作为公司档案存查。
第8条董事会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代表参加。董事会的工作原则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办法来处理。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的章程规定。总经理的职权由“聘请总经理任职书”中规定,详见附件。(略)。
第9条董事会成员不在公司领取薪金、津贴。在会议期间或受公司委托在国外考察,联系业务期间,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办公等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10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委派方推荐,董事会聘请任命。任期5年,可以连任,薪俸由董事会决定。若总经理、经理不能胜任或不愿意继续任职或委派方调离时,其职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会另外推荐,并由董事会批准任命。
第11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别的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与公司的'营业进行竞争。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和严重失职,董事会随时有权辞退他们。公司的董事长及董事可在其他公司担任同样的职务,而其任职的公司不能与该公司竞争。
甲、乙方的责任。
第12条乙方负责开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的渠道,但须经筛选确认,凡取得代理业务需承担义务时,需经双方确认。
凡取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代理权,因项目订单、售后服务条件有别,取得相应优惠价格有差异,力争做到有订货有优惠(低于国际市场价格)。
无代理权也可接订单,双方按用户要求广辟货源,共同努力多接订单。
第13条甲方应介绍推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的适合项目于国内订货单位,可采用公司与用户直接签署订货合同。甲方将公司代理船用设备名称、样本及售后服务的措施等送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研究所,由设计者推荐给造船厂或船主在造新船中采用。甲方协助公司办理凡有代理业务需前往中国的签证及有关事宜。
会计与审计。
第14条公司的财政会计年度系为日历年度。第1会计年度将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终结。会计采用借贷记帐法,船用产品项目和非船用产品项目分别记帐核算。经营所用的货币,以港币为记帐单位。财政年度终结收入(毛利)扣除营业成本、税金、福利等后为纯利润,纯利润的分配按双方投资比例予以分配。
(1)按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所占毛利总额的百分比予以分别计算纯利润的分配额。
(2)甲、乙双方对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的纯利润各占50%。
(3)甲方主要负责船用产品项目,而乙方则主要负责非船用产品项目,凡各自负责项目的纯利超过_______港币时,予以提取超额部分总金额_______%的款额授予超额项目的一方,余额部份按第14条(2)办法予以分配。
(4)公司会计制度、格式、编制会计报表,月报在各日历月结束后30天,季报应在日历季后45天,年度决算应在日历年结束后60天编报。决算明细表,以反映经营的全部情况。
(5)公司所得利润总金额的50%作为无形贸易费开支,一切开支按发票报销。年终结算时总开支超过总收入的50%须由总经理书面报告。
第15条在收到一个会计年度的年终报告后60天内,甲、乙双方各派一人组成审计小组,对上1个年度的报告(包括资金表、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开展审计工作,写出审计报告,报董事会批准。
第16条双方派出的年度审计人员的工资由各方承担,但膳食、交通、办公费用由公司开支。开支费用的标准由董事会决定。
第17条总经理在收到审计小组对财务开支提出的异议通知后,最迟不得超过20天内予以解决。
第18条公司文件、会计帐目和财务情况表用中、英文为工作文字。
生效、期限与终止。
第19条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20条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
第21条公司经营期限为5年,以签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合资期满前半年,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长其协议期限,具体事宜由董事会决定。
第22条本协议的修订应得到董事会一致通过。若有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23条协议期内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宣布退出或终止,而终止协议必须取得董事会一致通过。
第24条协议期满,双方认可不再延长,可自然终止。
第25条由于一方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可提出自愿终止。
清算。
第26条公司协议期满终止时,由董事会担任“清算委员会”任务,直到清算结束,宣布公司解散。
第27条清算后,甲、乙方的全部投资的本息均可完全收回。若固定资产予以拍卖后,其金额仍不足部分按双方投资比例分担亏损。
筹建工作。
第28条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甲、乙方应于第30个日历日17时前将投资的50%资金金额汇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的公司账户,而余下的总金额之50%应于90个日历日17时前汇入上述银行的公司账户。
第29条本合同签署后,甲、乙方提出委派董事会成员,并召开第一次董事会。
第30条董事会成立后,按协议推荐董事长、总经理,安排工作日程表并聘请工作人员。
适用的法律及仲裁。
第31条本协议的签订、生效、解释、履行、变更、解除和争议的仲裁,均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为准。
第32条合资的双方由于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执,应以友好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30天内仍未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可经甲方与乙方的任一方推荐第三方进行调解。
第33条若调解于30天内仍无法解决时,其争执由仲裁作最终裁决。
第34条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或按照仲裁委员会的决定支付。
不可抗力。
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其义务,凡属下述情况,将不视为该方不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35条任一方出现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战争、自然灾害)或几个相结合的事件引起妨碍或延迟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36条在第35条所述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对方对妨碍或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各种因素应采取合理的步骤与措施予以及时解决。
第37条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早通知公司的另一方,通过友好协商,继续执行本协议。
协议文字和工作语言。
第38条本协议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9条双方同意以汉语、英语作为工作语言。
通知。
第40条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向对方递送通知、文件、电报、电传应按下列地址发出并在收到之日起被认为已送达。
甲方。
乙方。
日期:
合资代理合同篇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出资,在中国市建立并经营合资企业,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的双方如下:
甲方:
登记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职务: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乙方:、、、、、分别委托为其授权代表。
1.:
登记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职务:
国籍:
2.:
登记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职务:
国籍:
3.:
登记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职务:
国籍:
第二条合营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向中国有关当局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在市登记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名称:
中文:(以下简称“合营企业”)。
英文:
法定地址:
第四条合营企业为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中国法人,其一切活动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其正当权益受中国法律的保护。如公布新法律,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第五条合营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分别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限度对合营企业承担责任,并按各自认缴的出资额的比例分配利润,承担风险和损失。
第三章合营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合营企业的宗旨是: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建造,经营具有现代化水平的俱乐部,为中外人士(新闻工作者、实业家、商界人士及其他各界人士)提供社交、会议、办公、通讯、康乐、食宿场所和服务。通过先进的经营管理手段和优质、高效率的服务,获得双方均满意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七条合营企业的经营范围是:社交和会议场所、康乐项目、旅馆、办公楼、餐馆、附属的通讯设备和商品部,以及其他有关的生活、工作服务设施。
第八条合营企业的建设和经营的规模如下:
总占地面积平方米;。
新建建筑面积平方米;。
其中:旅馆部分约平方米(约间客房)办公楼分约平方米;。
原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四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美元,投资中包括下列费用:
1.合营企业进行经营所需的土地处置费;。
2.市政工程设施费;。
3.甲方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移转合营企业的作价;。
4.设计费(包括勘测费);。
5.建设费(包括新建筑的建设及f.f.e.庭际绿化和附属设施的建设);。
6.筹建费;。
7.开业筹备费;。
8.新建筑建成开业前的流动资金;。
9.建设期间的贷款利息;。
10.其他由董事会决定的不可预见的开支的费用。
第十条合营企业进行经营所需用地已由甲方进行了处置,其中处置费为美元。甲方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在合营企业成立后移交给合营企业,作价为美元。
第十一条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固定为美元。其中甲方出资额为美元,占%;乙方出资额为美元,占%。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分别按前条规定的出资金额以如下方式出资:
1.甲方:甲方的土地处置费美元,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作价美元,合计美元,作出出资。土地处置费和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的详情,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出资一览表》。
2.乙方:以现金美元作为出资,乙方三家投资者的投资比例分别为:%,%,%。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根据以下规定向合营企业缴足全部出资额。
1.甲方土地处置费美元,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作价美元。甲方应在合营企业和中国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用地合同后天内将全部土地和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交付合营企业验收。
第二批应于年月日之前交付%的注册资本,计美元。
第十四条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在前条规定的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履行出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需根据延误的时间和金额,按利率%/日向非违约方支付延误赔偿金。如超过期限个月仍未履行出资义务,非违约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而对非违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缴足出资额后,须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并由合营企业发给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说明书。
第十六条合营企业所需的投资总额中,除本章规定的注册资本美元外,不足部分美元由合营企业另行筹资。
第十七条为筹措第十六条所列投资总额中不足部分的资金美元,合营企业委托银行牵头,银行为副牵头组织的国际银团贷款。
投资总额如超过美元,合营企业可向上述国际银团申请接受建设费,(《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所列美元)的%为限度的备用信贷。
如仍不足,合营企业在得到中国银行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向其他银行申请接受以投资总额中未完成投资(投资总额扣除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三款所指费用后,即《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所列的美元)的%(扣除前款所述建筑费的%的金额)为限度的借款。
第十八条合营企业接受贷款,在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监督下进行。按银行牵头、组织的国际银团的贷款数额提供担保。合营企业将其全部资产提供给以作为上述担保的反担保。收取担保费。
第十九条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和反担保协议应在合营企业成立后尽快签署。
第二十条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必须事先经另一方书面同意。
第二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在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权优先购买。但是一方提出转让时,另一方须在接到书面通知天内书面签复是否接受转让,如逾期未作出接受转让的答复,即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出资额的条件,不能比向本合同另一方提出的条件优惠。
违反上述条款规定之一的,其转让无效。
第二十二条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转让,须经董事会会议的通过或确认,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甲方同意乙方在合营企业成立后,成立以为首的由、、组成的投资公司,如未发生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情况,乙方可向该投资公司转让乙方出资者的资格或全部出资额。但是,该投资公司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承担其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的能力。
乙方应于转让前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由合营企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甲方要为尽快取得该项批准进行积极协助。
如乙方不按上述方式进行转让,则必须要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乙方的各项义务。
第五章合营双方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合营双方除必须履行本合同其他条款所规定的义务外,还应负责协助办理下述事项:
3.负责提供新建建筑物和改造原有建筑物所必要的有关法规、数据和资料;。
7.协助合营企业办理招聘中国籍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营业人员的事宜;。
11.协助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他有关事项。
4.辅助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六章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董事,乙方委派名董事。
第二十七条董事的任期为年,董事任期届满,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八条如果一名董事的职位因故出现空缺时,其原委派方将另外一名董事替补。
遇有特殊情况,委派可以在其委派的董事任期届满前更换该董事,但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和董事会。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长由甲方、副董事长由乙方分别各自委派的董事中任命。
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权时,应授权副董事长代行其职权。董事长和副董事长都不能履行其职权时,应由董事长授权另一名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条董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即符合法定人数,方能举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出具委托书委托另一名董事或一个第三者代表其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表决。
第三十一条董事会会议须得到出席会议的董事半数以上的同意,而且其中须包括有甲乙方各自委派的董事,或第三十条所指的受委托者方能作出决议。
第三十二条下列事项须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第三十条所指的受委托者的一致通过才能作出决议:
2.合营企业的中止、解散(但合营期满的解散不包括在内);。
3.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转让;。
4.合营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应委托副董事长或另外一名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
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的提议,董事长必须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四条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可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无表决权,除非他们本人是董事或者是被委托代表一名董事。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会议上决议的事项,应分别用中文和文作出议事录,经出席的董事或第三十条所指的受委托者签字后由合营企业归档保存,并抄送甲乙双方。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在中国举行,经董事长与副董事长协商同意,也可改在其他地点举行。
第三十七条除了担任合营企业管理职务应得的报酬外,董事不得从合营企业获取任何报酬。但董事会开会期间的往来旅费、住宿、招待等开支由合营企业负担。
第七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八条合营企业在董事会之下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视工作需要设副总经理一或三名,总会计师一名,审计师一名。上述人员为合营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任免。
第四十条在合营企业成立之后的前年,本着甲乙双方人数对等原则,总经理由乙方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或甲乙双方分别推荐,从合营企业成立后的第年开始,总经理由甲方推荐,副总经理由乙方或甲方双方分别推荐。
在合营期间,总会计师由甲方推荐,审计师由乙方推荐,如双方同意。审计师也可由甲方推荐。
第四十一条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可以兼任合营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第四十二条总经理执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对董事会负责,组织领导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营企业,对内任免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下属人员,并行使其他被授予的职权。在总经理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应授权副总经理代行其职权。
副总经理补助总经理工作,并在总经理授权之下,分担一定范围的经营管理的领导职权。总经理对合营企业日常业务中的重要事项,应与副总经理协商一致。
前款规定的重要事项在章程中规定。
第四十三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任何经济组织的执行职务,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营企业的商业竞争,否则,应视为合营企业的失职行为。
第四十四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董事会决定可随时解聘。
第四十五条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在经营管理机构中分设若干部分。分管合营企业各方面的业务,分设的部门经理和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向总经理负责。
第四十六条经营管理机构包括临时设立的筹建处、筹备处和行政处的人员编制、工资待遇及福利等,由总经理负责拟定,报董事会批准执行。
第四十七条合营企业旅馆部分的经营管理,委托负责,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出委托条件,拟订委托合同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八章筹建和筹备。
第四十八条合营企业在开始阶段,应在董事会的授权和监督之下,由总经理在副总经理协助下完成以下三项任务:
1.有关合营企业的建设工程的工作;。
2.有关合营企业全面开业的准备工作;。
3.原有建筑物和设施全面开业前的正常经营。
第四十九条对于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第三项任务,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之间应作如下的责任分工:
1.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
2.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分别负责筹建处、筹备处和行政处的工作。
第五十条为完成上述四十八条中所列的合营企业开始阶段的三项任务,由总经理负责组织配备适当人员,分明建立筹建处、筹备处和行政处、其职能如下:
1.筹建处。
(2)根据批准的扩大初步设计,制作工程预算,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报董事会决定;。
(3)接洽承包设计单位,安排与其订立设计合同的有关事宜;。
(4)接洽总承包施工单位,安排与其订立总承包合同的有关事宜;。
(5)安排在中国境内采购和运输工程建设所需的机具、设备、材料;。
(7)及时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隐蔽部分,组织部分工程的验收及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
(9)整理和保存有关设计、施工、验收的一切图纸、文件和其他记录资料;。
(10)其他有筹建的业务。
2.筹备处。
(1)维护、管理原有建筑,维持正常营业;。
(3)安排各营业部门所需设备、家具和其他用品的采购、运输、安装;。
(4)拟订各营业部门人员的编制;。
(5)安排和管理对营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6)做好合营企业全面开业的一切准备。
3.行政处。
(1)负责一般行政事务工作;。
(2)负责有关法律事宜;。
(3)负责文书、资料的收发登记、保管等工作;。
(4)制订财会制度,全面负责财会工作;。
(5)负责资金的筹措、使用及收支工作;。
(6)负责新建筑及原有建筑的建设、改建费的投资预算、结算的管理工作;。
(7)负责工作人员的考核、选拔、聘用及岗前培训工作;。
(8)制订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福利待遇方案及奖惩条例等。
第五十一条第五十条所述临时机构在完成其规定任务后,经董事会决定,应即行撤销。在临时机构撤销以前,总经理必须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就合营企业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并做好全面开业准备。
第五十二条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协商一致后,可将筹建和筹备工作的一部分与第三者合作完成或委托第三者代理完成。
第五十三条合营企业新建筑物的设计,须由合营企业委托和合作进行,其有效送审设计方案的新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增加部分,不得超过万平方米的%。
合营企业委托总承包合营企业新建筑物的建设工程。
第九章采购。
第五十四条合营企业建设工程和营业所必需的机具、材料、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用品,应由总经理负责提出采购计划和预算。并将拟在中国境内采购和必须从中国境外进口的品目分别开列清单,报董事会批准后由合营企业自行采购,或委托第三者采购。
第五十五条合营企业建设工程和营业所需物资的购置,在品质、价格和交货期限同等的条件下,应优先采用中国的产品。
第五十六条为保证合营企业各方面的设施达到国际上较高级的水平,如合营企业需要从中国境外进口设备、材料等物资,应按中国政府规定事先编制计划,申领进口许可证,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申请免证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十章劳务管理。
第五十七条合营企业所需要的中国籍职工,可以由甲方推荐,或者在劳动人事部门协助下,由合营企业公开招收,但一律通过考核,择优录用,并与之签订雇佣合同。
第五十八条合营企业职工的招聘、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由经营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中国其他有关规定制订具体规章,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九条合营企业的职工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合营企业与本企业工会的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十三章的各条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合营企业中、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的薪金待遇,由董事会决定。中国籍的高级管理人员,原则上应与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同工同酬。
第十一章税务。
第六十一条合营企业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和规定,缴纳各种税款。在新建筑物和原有建筑物开始营业前,合营企业向中国税务机关提出分别享受减免所得税的申请,经批准后实行。
第六十二条合营企业职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六十三条合营企业的固定资产分别下列三种情况,采用直线法进行折旧。按期折旧完毕,不留残值。
2.各种机器设备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旧完毕;。
3.各种车辆和电子设备,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旧完毕。
第六十四条在新建筑峻工和原有建筑改造完成后,总会计师应尽快计算列出合营企业固定资产一览表,并经审计师审计,由董事会作出决定,连同折旧办法一起报请中国税务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章财务与会计。
第六十五条合营企业的财会制度由总会计师在审计师的协助下,根据中国财政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等规定并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予以制订,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合营企业的财会制度应报合营企业主管部门,北京市财务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六十六条合营企业的会计制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每一个会计年度自合营企业成立之日起至该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六十七条合营企业出据的单据、帐簿,均用中文书写,季度、年度报表分别用中、文书写。人民币为记帐的本位币。对外币的收支除应登记实际收付的外币金额外,还应按照确定的汇率(根据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为人民币记帐。由于货币兑换率波动引起的损益作为当年损益入帐。
对于外币的现金、银行存款,其他收付款项以及债务等,除按当日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外,还应按实际计算金额和收付的货币另行记帐。
第六十八条合营企业应按季和按年度提出会计报表,分别报送甲乙双方。合营企业的季度和年度报表分别市税务机关、合营企业主管部门、同级财政部门,年度报表还应抄送审批机构。
报表格式应符合中国财政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规定。
1.每季的会计报表,应在季度终了的次月二十日前报出;。
2.年度会计报表,应在次年的四月三十日前连同审计报告一并报出。
第六十九条合营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决算,如出现亏损,应由次一年的税前收益中弥补,在补足各年度亏损及偿还该项应偿还的银行贷款之前,不得分配当年的利润。
合营企业经年度决算实现的利润,在缴纳合营企业所得税,提取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后,剩余的利润,按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分配办法由董事会决定。
各种基金的提留比例,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十条合营企业在中国银行或中国银行同意的其他银行开立外汇帐户和人民币帐户。
合营企业要在中国以外或香港、澳门地区的银行开立外汇储蓄帐户,应向中国有关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第十三章审计。
第七十一条在合营企业的每个会计年度末,合营企业应责成审计师对企业的帐簿和单证记录进行审计,该项审计须在不迟于该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天内完成。经审计的会计报表连同审计师的报告应在完成后尽快提交给董事会及甲乙双方。
第七十二条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前条所述年度审计结束后的个月之内,对合营企业的全部帐目进行审计。此时审计完成后,须向董事会提出审计报告。董事会应在收到该审计报告天内,对有关问题作出答复。
第七十三条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各会计年度中,对一项特定的帐目或问题进行专项审计。此种专项审计须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抄送总经理,并且应尽量不影响合营企业正常业务的进行。
第七十四条根据第七十二条和第七十三条要求进行审计的一方,须自己另行聘请审计师或会计师进行审计。此种审计产生的费用由要求进行审计的一方负担。
第十四章土地使用费。
第七十五条合营企业自用地合同规定的时间起截至合营期限终止或合营企业提前解散时为止,每年按规定向中国政府土地主管部门交纳所占用土地的使用费。
第十五章合营期限。
第七十六条甲乙双方的合营期限为年,自合营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原有建筑自双方缴足第一批出资额之日起开始营业、改造。原有建筑的营业、改造和新建筑的建设为第一期,时间约为年。新建筑物竣工后和原有建筑一起全面营业。第二期自全面营业开始之日为年。
第七十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延长合营期限时,应在合营期满之前至少六个月,经董事会决议,并报中国有关当局批准。
如第七十六条所指第一期超出年,董事会须提出延长期限的申请,报原审批机构审批。
合营企业在全面营业期间因故中断三个月以上时,董事会应向中国原审批机构申请相应延长合营期限。
第七十八条合营企业遇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应由董事会在天内作出解散合营企业的决议,提出解散申请书,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后,可以提前终止和解散:
1.合营企业连续年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或亏损累计超过注册资本;。
2.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营企业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合营企业不能达到其经营目的,而又无其他发展前途;。
5.投资总额超出美元,甲乙双方又无法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
6.经努力,合营企业得不到银行牵头组织的国际银团贷款;。
7.经努力、合营企业无法同第五十三条所指的设计承包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及第四十七条所指的管理公司就委托条件等事项达成一致。
第十六章违约的责任。
第七十九条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营企业章程规定的义务,或者因其他违反合同和章程的行为,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须负责对此损失实行赔偿。
因一方违反合同或章程义务导致合同不得不提前终止的,不解除违约一方的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七章清算。
第八十条合营企业宣告解散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由董事会提出清算的程序和清算委员会人选,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监督清算。
第八十一条合营企业清算当时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合营企业清偿债务后剩余的全部财产,按照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八十二条合营企业期限届满进行清算时,固定资产(已折旧完毕,不留残值)作价一美元由甲方购买,其他财产均按当时帐面价值计算。
合营企业中止合同进行清算时,固定资产及其他财产均被当时的帐面价值计算。由清算发生的一切费用,从可分配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上述两款所指帐面价值,包括在税后利润进行分配时保留累存的固定资产折旧款和逐年累存的未分配净收益。
第八十三条合营企业清算后的财产,乙方分得的部分用币支付。
合营企业解散后,各项帐册和文件交由原中国合营者保存。
第十八章保险。
第八十四条合营企业投保的各种险别,均须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向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的险别、金额和期限及其他有关事宜,在保险合同中规定。
对中国的保险公司所未设的险别,可在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投保。
第十九章适用的法律。
第八十五条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以及有关本合同的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的法律。
第二十章保守秘密。
第八十六条甲乙双方对属于合营企业经营、技术、销售、管理和财务状况中的秘密资料,不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面予以公开。
第八十七条合营企业的合同、章程,以及本企业与其他单位间订立的协议和合同,不经甲乙双方同意不得向第三者公开。
第二十一章不可抗力。
第八十八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的事故和事件,而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事故和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和事件情况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天内立即提供事故和事件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甲乙双方应按照事故和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尽快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义务。因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造成的损失,各方都不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第八十九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以友好精神力求协商解决。
如争议未能协商解决,应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如甲方为原告,应在,根据该协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如乙方为原告,应在,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九十条在发生争议和在协商、仲裁期间,除有争议的问题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各自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三章解除合同。
第九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合同失效:
1.第十七章规定的清算手续完成后;。
2.乙方全部出资额转让给甲方后;。
3.如果本合同签字后六个月得不到中国政府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十四章附则。
第九十二条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的修改、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凡需经有当局批准的,在获得批准之后生效。
第九十三条本合同的正本用中文和文两种文字写成,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两种文字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如发生歧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十四条甲乙双方之间就履行本合同或与其有关事项相互的通知,凡与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关的,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前款的通知如采取电报或电传形式,须随后以航空挂号信函通知。
合营企业与乙方之间往来的文件、通知、会计报表、审计报表等,均须以航空挂号寄送。
双方接受通知的地址,应是本合同中第一条写明的法定地址。
第九十五条甲乙双方在合营期内未取得对方同意,不得使用,也不得让第三者使用“”,或与其类似的名称,进行与合营企业无关的活动。
第九十六条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自中国有关当局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七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市签署。
甲方:乙方:
合资代理合同篇七
目录1)总则2)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3)出资4)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5)董事及董事会6)经营管理机构7)劳动管理8)税务、财务、会计、审计9)利润分配10)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11)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合资经营合同、(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合资企业的名称为,英文名称为(以下称“合资公司”)。法定地址: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出资。
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下述责任和义务:1.甲方的责任(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2.乙方的责任(1)利用在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及办公用具。(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五章董事及董事会。
第十二条董事的派出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215;名,其中甲方派出215;名,乙方派出215;123下一页《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金融2)》出自:b名。2.董事的任期为215;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董事的职责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方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等遇。
第十四条董事长、副董事长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条董事会的召集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2.董事会原则上________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215;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三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议案,以书面发送给各位董事。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董事会的职责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2.董事会职责如下:(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3.关于上述(1)-(9)项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关于(10)-(15)项决议,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决定。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为215;年,可以连任。
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
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经营委员会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2.经营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用、解雇、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等事项。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上述1-4项的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全部同意通过后方能决定。第5-10项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的情况下即可决定。
第七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合资公司职员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它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二条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定,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五条合资公司以215;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二十六条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每年从____月____日起到____月三十____日止。所有的记帐凭证、传票、统计表、帐簿都用中文书写,重要的记帐凭证、帐簿、统计表,要同时使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七条合资公司在中国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
第二十八条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自己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条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它计算记录。
第九章利润分配。
第三十一条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则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的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四条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
第十章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年。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215;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合资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则以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接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三十八条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215;方要以合适的平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4.偿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九条合资公司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它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
第四十一条合资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帐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
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
第三十六条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b;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国仲裁协会进行仲裁。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承担。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它事项。4.仲裁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二章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和215;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条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七条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
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合资代理合同篇八
第28条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甲、乙方应于第30个日历日17时前将投资的50%资金金额汇入_________银行的公司帐户,而余下的总金额之50%应于90个日历日17时前汇入上述银行的公司帐户。
第29条本合同签署后,甲、乙方提出委派董事会成员,并召开第一次董事会。
第30条董事会成立后,按协议推荐董事长、总经理,安排工作日程表并聘请工作人员。
合资代理合同篇九
和、、(为其三家授权代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出资,在中国市建立并经营合资企业,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的双方如下:
甲方:
登记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职务: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乙方:、、。、分别委托为其授权代表。
1.:
登记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职务:
国籍:
2.:
登记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职务:
国籍:
3.:
登记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职务:
国籍:
第二条合营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向中国有关当局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在××市登记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名称:中文:(以下简称"合营企业")。
英文:
法定地址:。
第四条合营企业为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中国法人,其一切活动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其正当权益受中国法律的保护。如公布新法律,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法典》第四十条之规定执行。
第五条合营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分别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度对合营企业承担责任,并按各自认缴的出资额的比例分配利润,承担风险和损失。
第三章合营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合营企业的宗旨是: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建造、经营具有现代化水平的俱乐部,为中外人士(新闻工作者、实业家、商界人士及其他各界人士)提供社交、会议、办公、通讯、食宿场所和服务。通过先进的经营管理手段和优质、高效率的服务,获得双方均满意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七条合营企业的经营范围是:社交和会议场所、xx项目、旅馆、办公楼、餐馆、附属的通讯设备和商品部,以及其它有关的生活、工作服务设施。
第八条合营企业的建设和经营的规模如下:
总占地面积平方米;。
新建建筑面积平方米,
其中:旅馆部分约平方米(约间客房),
办公楼部分约平方米;。
原有建筑物面积平方米。
第四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美元。投资中包括下列费用:
1.合营企业进行经营所需的土地处置费;。
2.市政工程设施费;。
3.甲方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移转合营企业的作价;。
4.设计费(包括勘测费);。
5.建设费(包括新建筑的建设及f.f.e.庭院绿化和附属设施的建设);。
6.筹建费;。
7.开业筹备费;。
8.新建筑建成开业前的流动资金;。
9.建设期间的贷款利息;。
10.其它由董事会决定的不可预见的开支费用。
第十条合营企业进行经营所需用地已由甲方进行了处置,其处置费为美元。甲方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在合营企业成立后移交给合营企业,作价为美元。
第十一条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固定为美元。其中甲方出资额为美元,占%;乙方出资额为美元,占%。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分别按前条规定的出资金额以如下方式出资:
1.甲方:甲方的土地处置费美元,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作价美元,合计美元,作为出资。土地处置费和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的详情,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出资一览表》。
2.乙方:以现金美元作为出资。乙方三家投资者的投资比例分别为:%,%,%。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根据以下规定向合营企业缴足全部出资额。
1.甲方土地处置费美元,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作价美元。甲方应在合营企业和中国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用地合同后天内将全部土地和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交付合营企业验收。
2.乙方应分两批将其缴足的注册资本现金美元汇入合营企业开立的银行帐户。
第二批应于年月日之前交付%的注册资本,计美元。
第十四条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在前条规定的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履行出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需根据延误的时间和金额,按利率%/日向非违约方支付延误赔偿金。如超过期限个月仍未履行出资义务,非违约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而对非违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缴足出资额后,须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并由合营企业发给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
第十六条合营企业所需的投资总额中,除本章规定的注册资本美元外,不足部分美元由合营企业另行筹资。
第十七条为筹措第十六条所列投资总额中不足部分的资金美元,合营企业委托银行牵头、银行为副牵头组织的贷款。
投资总额如超过美元,合营企业可向上述申请接受以建设费(《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所列美元)的×%为限度的备用信贷。
如仍不足,合营企业在得到中国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向其它银行申请接受以投资总额中未完成投资(投资总额扣除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三款所指费用后,即《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所列的美元)的%(扣除前款所述建筑费的%的金额)为限度的借款。
第十八条合营企业接受贷款,在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监督下进行。按银行牵头、组织的贷款数额提供担保。合营企业将其全部资产提供给以作为上述担保的反担保。收取担保费。
第十九条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和反担保协议应在合营企业成立后尽快签署。
第二十条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必须事先经另一方书面同意。
第二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在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权优先购买。但是一方提出转让时,另一方须在接到书面通知天内书面答复是否接受转让,如逾期未作出接受转让的答复,即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出资额的条件,不能比向本合同另一方提出的条件优惠。
违反上述条款规定之一的,其转让无效。
第二十二条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转让,须经董事会会议的通过或确认,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甲方同意乙方在合营企业成立后,成立以为首的由、、组成的投资公司,如未发生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情况,乙方可向该投资公司转让乙方出资者的资格或全部出资额。但是,该投资公司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承担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的能力。
乙方应于转让前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由合营企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甲方要为尽快取得该项批准进行积极协助。
如乙方不按上述方式进行转让,则必须要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乙方的各项义务。
第五章合营双方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合营双方除必须履行本合同其它条款所规定的义务外,还应负责协助办理下述事项:
3.负责提供新建建筑物和改造原有建筑物所必要的有关法规、数据和资料;。
7.协助合营企业办理招聘中国籍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营业人员的事宜;。
11.协助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它有关事项。
4.协助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它有关事项。
第六章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董事,乙方委派名董事。
第二十七条董事的任期为年,董事任期届满,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八条如果一名董事的职位因故出现空缺时,其原委派方将另外派一名董事替补。
遇有特殊情况,委派方可以在其委派的董事任期届满前更换该董事,但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和董事会。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长由甲方、副董事长由乙方分别从各自委派的董事中任命。
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权时,应授权副董事长代行其职权。董事长和副董事长都不能履行其职权时,应由董事长授权另一名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条董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即符合法定人数,方能举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出具委托书委托另一名董事或一个第三者代表其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表决。
第三十一条董事会会议须得到出席会议的董事半数以上的同意,而且其中须包括有甲乙方各自委派的董事。或第三十条所指的受委托者方能作出决议。
第三十二条下列事项须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第三十条所指的受委托者的一致通过才能作出决议:
2.合营企业的中止、解散(但合营期满的解散不包括在内);。
3.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转让;。
4.合营企业与其它经济组织的合并。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应委托副董事长或另外一名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
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的提议,董事长必须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四条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可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无表决权,除非他们本人是董事或者是被委托代表一名董事。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会议上决议的事项,应分别用中文和文作出议事录,经出席的董事或第三十条所指的受委托者签字后由合营企业归档保存,并抄送甲乙双方。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在中国举行。经董事长与副董事长协商同意,也可改在其它地点举行。
第三十七条除了担任合营企业经营管理职务应得的报酬外,董事不得从合营企业获取任何报酬。但董事会开会期间的往来旅费、住宿、招待等开支由合营企业负担。
第七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八条合营企业在董事会之下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视工作需要设副总经理一或三名,总会计师一名,审计师一名。上述人员为合营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任免。
第四十条在合营企业成立之后的前年,本着甲乙双方人数对等原则,总经理由乙方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或甲乙双方分别推荐,从合营企业成立后的第年开始,总经理由甲方推荐,副总经理由乙方或甲乙双方分别推荐。
在合营期间,总会计师由甲方推荐,审计师由乙方推荐;如双方同意,审计师也可由甲方推荐。
第四十一条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可以兼任合营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它高级管理职务。
第四十二条总经理执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对董事会负责,组织领导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营企业,对内任免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它下属人员,并行使其它被授予的职权。在总经理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应授权副总经理代行其职权。
副总经理辅助总经理工作,并在总经理授权之下,分担一定范围的经营管理的领导职权。总经理对合营企业日常业务中的重要事项,应与副总经理协商一致。
前款规定的重要事项在章程中规定。
第四十三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任何经济组织的执行职务,不得参与其它经济组织对合营企业的商业竞争,否则,应视为合营企业的失职行为。
第四十四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董事会决定可随时解聘。
第四十五条根据董事的决定,在经营管理机构中分设若干部门,分管合营企业各方面的业务。分设的部门经理和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向总经理负责。
第四十六条经营管理机构包括临时设立的筹建处、筹备处、和行政处的人员编制、工资待遇及福利等,由总经理负责拟定,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七条合营企业旅馆部分的经营管理,委托负责,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出委托条件、拟订委托合同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八章筹建和筹备。
第四十八条合营企业在开始阶段,应在董事会的授权和监督之下,由总经理在副总经理协助下完成以下三项任务:
1.有关合营企业的建设工程的工作;。
2.有关合营企业全面开业的准备工作;。
3.原有建筑物和设施全面开业前的正常经营。
第四十九条对于第四十八条规定的三项任务,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之间应作如下的责任分工:
1.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
2.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分别负责筹建处、筹备处和行政处的工作。
第五十条为完成上述四十八条中所列的合营企业开始阶段的三项任务,由总经理负责组织配备适当人员,分别建立筹建处、筹备处和行政处,其职能如下:
一、筹建处。
(2)根据批准的扩大初步设计,制作工程预算,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报董事会决定;。
(3)接洽承包设计单位,安排与其订立设计合同的有关事宜;。
(4)接洽总承包施工单位,安排与其订立总承包合同的有关事宜;。
(5)安排在中国境内外采购和运输工程建设所需的机具、设备、材料;。
(7)及时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隐蔽部分,组织部分工程的验收及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
(9)整理和保存有关设计、施工、验收的一切图纸、文件和其它记录资料;。
(10)其它有关筹建的业务。
二.筹备处。
(1)维护、管理原有建筑,维持正常营业;。
(3)安排各营业部门的所需设备、家具和其它用品的采购、运输、安装;。
(4)拟订各营业部门人员的编制;。
(5)安排和管理对营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6)做好合营企业全面开业的一切准备。
三.行政处。
(1)负责一般行政事务工作;。
(2)负责有关法律事宜;。
(3)负责文书、资料的收发登记、保管等工作;。
(4)制订财会制度,全面负责财会工作;。
(5)负责资金的筹措、使用及收支工作;。
(6)负责新建筑及原有建筑的建设、改建费的投资预算、结算的管理工作;。
(7)负责工作人员的考核、选拔、聘用及岗前培训工作;。
(8)制订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福利待遇方案及奖惩条例等。
第五十一条第五十条所述临时机构在完成其规定的任务后,经董事会决定,应即行撤销。在临时机构撤销以前,总经理必须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就合营企业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并做好全面开业准备。
第五十二条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协商一致后,可将筹建和筹备工作的一部分与第三者合作完成或委托第三者代理完成。
第五十三条合营企业新建筑物的设计,须由合营企业委托和合作进行,其有效送审设计方案的新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增加部分,不得超过万平方米的%。
合营企业委托总承包合营企业新建筑物的建设工程。
第九章采购。
第五十四条合营企业建设工程和营业所必需的机具、材料、设备、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应由总经理负责提出采购计划和预算。并将拟在中国境内采购和必须从中国境外进口的品目分别开列清单,报董事会批准后由合营企业自行采购,或委托第三者采购。
第五十五条合营企业建设工程和营业所需物资的购置,在品质、价格和交货期限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用中国的产品。
第五十六条为保证合营企业各方面的设施达到国际上较高级的水平,如合营企业需要从中国境外进口设备、材料等物资,应按中国政府规定事先编制计划,申领进口许可证,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申请免征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十章劳务管理。
第五十七条合营企业所需要的中国籍职工,可以由甲方推荐,或者在劳动人事部门协助下,由合营企业公开招收,但一律通过考核,择优录用,并与之签订雇佣合同。
第五十八条合营企业职工的招聘、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由经营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中国其它有关规定制订具体规章,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九条合营企业的职工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合营企业与本企业工会的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十三章的各条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合营企业的中、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和其它管理人员的薪金待遇,由董事会决定。中国籍的高级管理人员,原则上应与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同工同酬。
第十一章税务。
第六十一条合营企业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和规定,缴纳各种税款。在新建筑物和原有建筑物开始营业前,合营企业向中国税务机关提出分别享受减免所得税的申请,经批准后实行。
第六十二条合营企业职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六十三条合营企业的固定资产分别下列三种情况,采用直线法进行折旧。按期折旧完毕,不留残值。
2.各种机器设备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旧完毕;。
3.各种车辆和电子设备,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旧完毕。
第六十四条在新建建筑竣工和原有建筑改造完成后,总会计师应尽快计算列出合营企业固定资产一览表,并经审计师审计,由董事会作出决定,连同折旧办法一起报请中国税务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章财务与会计。
第六十五条合营企业的财会制度由总会计师在审计师的协助下,根据中国财政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等规定并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予以制订,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合营企业的财会制度应报合营企业主管部门、北京市财务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六十六条合营企业的会计制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第一个会计年度自合营企业成立之日起至该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六十七条合营企业出据的单据、帐簿,均用中文书写,季度、年度报表分别用中、文书写。人民币为记帐的本位币。对外币的收支除应登记实际收付的外币金额外,还应按照确定的汇率(根据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为人民币记帐。由于货币兑换率波动引起的损益应作为当年损益入帐。
对于外币的现金、银行存款,其它收付款项以及债务等,除按当日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外,还应按实际计算金额和收付的货币另行记帐。
第六十八条合营企业应按季和按年度提出会计报表,分别报送甲乙双方。合营企业的季度和年度报表分别报送市税务机关、合营企业主管部门、同级财政部门,年度报表还应抄送原审批机构。
报表格式应符合中国财政部和其它有关部门的规定。
1.每季的会计报表,应在季度终了的次月二十日前提出;。
2.年度会计报表,应在次年的四月三十日前连同审计报告一并报出。
第六十九条合营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决算,如出现亏损,应由次一年的税前收益中弥补,在补足各年度亏损及偿还该期应偿还的银行贷款之前,不得分配当年的利润。
合营企业经年度决算实现的利润,在缴纳合营企业所得税、提取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后,剩余的利润,按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分配办法由董事会决定。
各种基金的提留比例,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十条合营企业在中国或中国同意的其它银行开立外汇帐户和人民币帐户。
合营企业要在中国国外或香港、澳门地区的银行开立外汇储蓄帐户,应向中国有关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第十三章审计。
第七十一条在合营企业的每个会计年度末,合营企业应责成审计师对企业的帐簿和单证记录进行审计。该项审计须在不迟于该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天内完成。经审计的会计报表连同审计师的报告应在完成后尽快提交给董事会及甲乙双方。
第七十二条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前条所述年度审计结束后的个月之内,对合营企业的全部帐目进行审计。此种审计完成后,须向董事会提出审计报告。董事会应在收到该审计报告天内,对有关问题作出答复。
第七十三条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各会计年度中,对一项特定的帐目或问题进行专项审计。此种专项审计须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抄送总经理,并且应尽量不影响合营企业正常业务的进行。
第七十四条根据第七十二条和第七十三条要求进行审计的一方,须自己另行聘请审计师或会计师进行审计。此种审计产生的费用由要求进行审计的一方负担。
第十四章土地使用费。
第七十五条合营企业自用地合同规定的时间起截至合营期限终止或合营企业提前解散时为止,每年按规定向中国政府土地主管部门交纳所占用土地的使用费。
第十五章合营期限。
第七十六条甲乙双方的合营期限为年,自合营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原有建筑自双方缴足第一批出资额之日起开始营业、改造。原有建筑的营业、改造和新建筑的建设为第一期,时间约为×年。新建筑物竣工后和原有建筑一起全面营业。第二期自全面营业开始之日为年。
第七十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延长合营期限时,应在合营期满之前至少六个月,经董事会决议,并报中国有关当局批准。
如第七十六条所指第一期超出×年,董事会须提出延长期限的申请,报原审批机构审批。
合营企业在全面营业期间因故中断三个月以上时,董事会应向中国原审批机构申请相应延长合营期限。
第七十八条合营企业遇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应由董事会在天内作出解散合营企业的决议,提出解散申请书,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后,可以提前终止和解散:
1.合营企业连续年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或亏损累计额超过注册资本;。
2.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营企业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合营企业不能达到其经营目的,而又无其它发展前途;。
5.投资总额超出美元,甲乙双方又无法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
6.经努力,合营企业得不到银行牵头组织的贷款;。
7.经努力、合营企业无法同第五十三条所指的设计承包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及第四十七条所指的管理公司就委托条件等事项达成一致。
第十六章违约的责任。
第七十九条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营企业章程规定的义务,或者因其他违反合同和章程的行为,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须负责对此损失实行赔偿。
因一方违反合同或章程义务导致合同不得不提前终止的,不解除违约一方的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七章清算。
第八十条合营企业宣告解散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由董事会提出清算的程序和清算委员会人选,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监督清算。
第八十一条合营企业以清算当时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合营企业清偿债务后剩余的全部财产,按照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八十二条合营企业期限届满进行清算时,固定资产(已折旧完毕,不留残值)作价一美元由甲方购买,其它财产均按当时帐面价值计算。
合营企业中止合同进行清算时,固定资产及其它财产均按当时帐面价值计算。由清算发生的一切费用,从可分配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上述两款所指帐面价值,包括在税后利润进行分配时保留累存的固定资产折旧款和逐年累存的未分配净收益。
第八十三条合营企业清算后的财产,乙方分得的部分用币支付。
合营企业解散后,各项帐册和文件交由原中国合营者保存。
第十八章保险。
第八十四条合营企业投保的各种险别,均须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向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的险别、金额和期限及其它有关事宜,在保险合同中规定。
对中国的保险公司所未设的险别,可在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投保。
第十九章适用的法律。
第八十五条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以及有关本合同的争议的解。
决,均适用中国的法律。
第二十章保守秘密。
第八十六条甲乙双方对属于合营企业经营、技术、销售、管理和财务状况中的秘密资料,不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面予以公开。
第八十七条合营企业的合同、章程,以及本企业与其它单位间订立的协议和合同,不经甲乙双方同意不得向第三者公开。
第二十一章不可抗力。
第八十八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而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和事件情况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天内立即提供事故和事件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甲乙双方应按照事故和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尽快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义务。因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造成的损失,各方都不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第八十九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以友好精神力求协商解决。
如争议未能协商解决,应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如甲方为原告,应在,根据该协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如乙方为原告,应在,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九十条在发生争议和在协商、仲裁期间,除有争议的问题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各自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第二十三章解除合同。
第九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失效:
1.第十七章规定的清算手续完成后;。
2.乙方全部出资额转让给甲方后;。
3.如果本合同签字后六个月得不到中国政府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十四章附则。
第九十二条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的修改、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凡需经有关当局批准的,在获得批准之后生效。
第九十三条本合同的正本用中文和文两种文字写成,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两种文字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如发生歧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十四条甲乙双方之间就履行本合同或与其有关事宜相互的通知,凡与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关的,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前款的通知如采取电报或电传形式,须随后以航空挂号信函通知。
合营企业与乙方之间往来的文件、通知、会计报表、审计报表等,均须以航空挂号寄送。
双方接受通知的地址,应在本合同中第一条写明的法定地址。
第九十五条甲乙双方在合营期内未取得对方同意,不得使用、也不得让第三者使用"",或与其类似的名称,进行与合营企业无关的活动。
第九十六条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自中国有关当局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七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市签署。
甲方:乙方:
合资代理合同篇十
第26条公司协议期满终止时,由董事会担任“清算委员会”任务,直到清算结束,宣布公司解散。
第27条清算后,甲、乙方的全部投资的本息均可完全收回。若固定资产予以拍卖后,其金额仍不足部分按双方投资比例分担亏损。
合资代理合同篇十一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________先生为代表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以________先生为代表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合同。
甲方愿意指定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地区为独家代理并销售甲方________________。
双方同意如下条件:
1.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地区销售________________的独家代理。
2.甲方供给乙方________________的成品,由乙方包装并标贴与原样相同的商标和标签。
3.乙方每月销售不少于_________套/箱。
4.若乙方6个月不能销售双方同意的数量,本合同在任何时候可予以作废。
5.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前,不得指派另一家公司或工厂在_______________地区销售________________。
6.若乙方每月销售量达到规定的数量,乙方有权永久担任代理。
7.广告费由乙方负担。
8.经双方同意后,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9.本合同用中英文签署,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中文本与英文本发生异议时,以英文本为凭。
10.本合同遇有修改,需经双方同意。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合资代理合同篇十二
第6条董事会由四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二名,乙方委派二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总经理由乙方委派。
第7条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必要时经一方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临时会议,召开临时会议必须在20天前通知。董事会议拟选择代理厂家中,经营代理业务成交额高的地点举行,以总结经验,增加代理项目并检查执行协议书的情况。每次董事会议应有记录并形成纪要。董事会议纪要作为公司档案存查。
第8条董事会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代表参加。董事会的工作原则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办法来处理。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的章程规定。总经理的职权由“聘请总经理任职书”中规定,详见附件。(略)。
第9条董事会成员不在公司领取薪金、津贴。在会议期间或受公司委托在国外考察,联系业务期间,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办公等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10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委派方推荐,董事会聘请任命。任期5年,可以连任,薪俸由董事会决定。若总经理、经理不能胜任或不愿意继续任职或委派方调离时,其职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会另外推荐,并由董事会批准任命。
第11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别的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与公司的营业进行竞争。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和严重失职,董事会随时有权辞退他们。公司的董事长及董事可在其他公司担任同样的职务,而其任职的公司不能与该公司竞争。
合资代理合同篇十三
编号: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为促进保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保证保险代理行为合法、公正、有序进行,并切实维护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代理的管理规定,甲、乙双方就保险业务代理合作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保险险种及地域范围、险种名称
2、代理业务范围:
(1)代理推销保险产品;
(2)代理收取保险费;
(3)未经甲方书面委托,乙方对所代理的保险业务无理赔权,亦不得代理甲方签定订立任何赔付协议或作出任何形式的赔付承诺。
保费和手续费结算:
1、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并于出具保单正本三个工作日按甲方制定的结算程序与甲方结算该业务保险费。
2、甲方在乙方转交的保费到帐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代理手续费支付给乙方。
3、甲方按实际所收保费向乙方以转帐形式支付代理手续费。各险种代理手续费标准为:
险种名称
代理手续费比例(%)
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作好《保险法》及保险代理业务相关法规的宣传工作,并依据中国保监会的要求,协助乙方有关人员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投保单、保险条款、宣传材料及与代理业务相关的资料,并负责对乙方进行包括单证管理在内的保险基础知识培训和实务培训。
3、甲方有权对乙方代理的全部保险业务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须积极主动配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代理业务范围及代理权限内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超权限代理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5、乙方不得将其经授权代理的保险业务转授第三方代理。
6、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并依据甲方制定的各项保险代理规定、承保规定和操作程序办理代理业务。
7、乙方在办理保险业务时,须使用甲方提供的宣传资料、条款、费率、单证及各种表格,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修改或翻印甲方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8、乙方在代理销售保险时,应如实向投保人转告投保声明事项,引导投保人依法履行如实告之义务;向投保人就保险合同条款进行说明,并对免责条款依法进行“明确说明” 。
9、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将保费及利息划付给甲方,甲方则应及时向乙方按比例支付代理手续费。
10、乙方代理的保险业务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乙方有义务在获知客户出险信息后即时通知甲方。
11、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和信用,对外签定抵押合同或出具担保函,不得以甲方出具的保单进行质押活动。
代理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但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双方约定解除或依合同规定可单方解除合同起,代理期限即行终止。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如确有特殊原因需变更时,须双方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变更。
2、甲、乙双方可在合同期限内要求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
3、乙方在代理保险业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自动终止:
(1)擅自变更保险条款,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
(2)在保险代理业务中有欺诈、背信、伪造文书行为;
(3)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欺骗保险公司;
(4)挪用侵占或贪污保险费;
(5)被保监会收回或吊销《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或《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或者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回或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4、若乙方违反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执业管理规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本代理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应立即开始并在15日内结清一切保险费、代理费及有关帐务,办理未决赔案、保险单证等文件的交换,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6、本代理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缴交保费,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收回乙方代收的保险费。
2、乙方如超出本合同规定的代理范围开展业务,或在开展业务过程中违反甲方有关业务规章制度,经甲方制止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甲方因各类表见代理行为而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乙方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
争议处理:甲、乙双方之间一切有关本合同项下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补充修订。
甲方:
代表:(签章)日期:
乙方:
代表:(签章)日期
合资代理合同篇十四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成为xxxxx(甲方产品名称)销售代理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为xxx的销售代理商。
2、乙方在代理甲方产品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3、乙方须按实际情况填写《xxx公司代理商申请登记表》如登记表中内容变更,乙方应在七天内书面通知甲方。
4、乙方可以对甲方的工作做出评价和投诉,具体事宜请与甲方联系。
5、乙方代理的市场区域为。
1、甲方拥有产品价格的制定权及发布权。
2、甲方负责产品的广告宣传工作。
3、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协议执行情况,并在一定时间内考核乙方所完成的工作进度和市场行为,并有权决定是否保持其代理资格,乙方试运营xxx个月,合格者将正式颁发授权书。
4、甲方负责向乙方或其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协助乙方做好宣传、销售、培训和售后服务工作。
5、甲方对产品进行不断的升级,保证其产品的先进完善性,并提供给乙方及其客户。
6、对于乙方提供的关于产品功能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认可后将对产品进行升级,无偿进行更改并提供升级产品给乙方及其客户。
7、甲方若对产品代理价进行更改,须提前半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可获得甲方的销售培训及电话技术支持。
2、配合甲方跨地区性或全国销售宣传活动,努力开拓市场。
3、乙方有义务遵守有关的商业秘密,并以书面形式每月一次向甲方书面或电子信件汇报当地的市场动态及其行销计划和策略。
4、乙方在媒体上刊登的代理产品价格和实际销售价不得低于甲方制定的统一市场零售价。如有证据证明乙方违反甲方的限价规定(如低价销售现象)并不能改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代理授权,并取消其区域代理资格。
5、乙方对所售产品客户必须建立完整的客户服务档案,甲方须对客户进行备案保存。
6、乙方可以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xxx地区代理的名义但不能以独家代理等具有排他性的名义进行宣传及商业活动。
1、产品的价格详见附件。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按照甲方网站上指定的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保证金xxx元人民币,并预付不低于xxx元人民币的登录费。
3、保证金及预付款的使用、管理遵照相关规定,如未有违反相关规定,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后全额退还给乙方。
4、结算
a、乙方代理登录xxxxx(产品名称),须在乙方预付登录费足够支付的前提下,由乙方在确认付款后开通,同时甲方将从乙方预付登录费中自动扣除乙方开通xxx的登录费用,每月x日甲乙双方应对上月x日至本月x日登录开通的xxx数量及清单进行核对,并由甲方给乙方开据相应登录款项的发票。
b、甲方为乙方每月开据的发票金额为:上月x日至当月x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的xxx代理登录费的金额。
c、当乙方未能按a的规定全额支付开通xxx登录费时,甲方核实后有权取消对应xxx的服务,同时保留法律追索权。由此带来的与客户之间的法律纠纷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d、本协议到期或者双方因任何原因终止本协议执行,乙方已支付预付款,在扣除应付款项后仍有余款时,甲方在协议终止后30日内将余款退还乙方。
乙方的代理期限为x年月日至x年月日。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传真复印件有效。
甲方盖章:xxx乙方盖章:xx
代表(签字):xxxxx代表(签字):xxxx
xxx年xxxxx月xxxxx日xx年xxxxx月xxxxx日
合资代理合同篇十五
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合资兴办代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成如下合同: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第3条经营有关船用设备(以下简称船用设备):
等船舶专用设备项目,为取得优惠价格及售后服务及时方便的条件以加强竞争。
本公司的业务范围除船用设备外,还代理非船用设备。
注册资本。
第4条公司注册资本的总金额为u.s.d.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美元,实收资本为u.s.d.________(大写______)美元。
股权分配。
第5条甲方拥有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乙方拥有的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
董事会。
第6条董事会由四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二名,乙方委派二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总经理由乙方委派。
第7条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必要时经一方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临时会议,召开临时会议必须在20天前通知。董事会议拟选择代理厂家中,经营代理业务成交额高的地点举行,以总结经验,增加代理项目并检查执行合同书的情况。每次董事会议应有记录并形成纪要。董事会议纪要作为公司档案存查。
第8条董事会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代表参加。董事会的工作原则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办法来处理。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的章程规定。总经理的职权由“聘请总经理任职书”中规定,详见附件。(略)。
第9条董事会成员不在公司领取薪金、津贴。在会议期间或受公司委托在国外考察,联系业务期间,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办公等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10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委派方推荐,董事会聘请任命。任期5年,可以连任,薪俸由董事会决定。若总经理、经理不能胜任或不愿意继续任职或委派方调离时,其职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会另外推荐,并由董事会批准任命。
第11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别的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与公司的营业进行竞争。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和严重失职,董事会随时有权辞退他们。公司的董事长及董事可在其他公司担任同样的职务,而其任职的公司不能与该公司竞争。
甲、乙方的责任。
第12条乙方负责开辟__________代理的渠道,但须经筛选确认,凡取得代理业务需承担义务时,需经双方确认。
凡取得_______________设备代理权,因项目订单、售后服务条件有别,取得相应优惠价格有差异,力争做到有订货有优惠(低于国际市场价格)。
无代理权也可接订单,双方按用户要求广辟货源,共同努力多接订单。
第13条甲方应介绍推荐__________________设备的适合项目于国内订货单位,可采用公司与用户直接签署订货合同。甲方将公司代理船用设备名称、样本及售后服务的措施等送至__________________研究所,由设计者推荐给造船厂或船主在造新船中采用。甲方协助公司办理凡有代理业务需前往中国的签证及有关事宜。
会计与审计。
第14条公司的财政会计年度系为日历年度。第1会计年度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结。会计采用借贷记帐法,船用产品项目和非船用产品项目分别记帐核算。经营所用的货币,以港币为记帐单位。财政年度终结收入(毛利)扣除营业成本、税金、福利等后为纯利润,纯利润的分配按双方投资比例予以分配。
(1)按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所占毛利总额的百分比予以分别计算纯利润的分配额。
(2)甲、乙双方对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的纯利润各占50%。
(3)甲方主要负责船用产品项目,而乙方则主要负责非船用产品项目,凡各自负责项目的纯利超过__________________港币时,予以提取超额部分总金额______%的款额授予超额项目的一方,余额部份按第14条(2)办法予以分配。
(4)公司会计制度、格式、编制会计报表,月报在各日历月结束后30天,季报应在日历季后45天,年度决算应在日历年结束后60天编报。决算明细表,以反映经营的全部情况。
(5)公司所得利润总金额的50%作为无形贸易费开支,一切开支按发票报销。年终结算时总开支超过总收入的50%须由总经理书面报告。
第15条在收到一个会计年度的年终报告后60天内,甲、乙双方各派一人组成审计小组,对上1个年度的报告(包括资金表、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开展审计工作,写出审计报告,报董事会批准。
第16条双方派出的年度审计人员的工资由各方承担,但膳食、交通、办公费用由公司开支。开支费用的标准由董事会决定。
第17条总经理在收到审计小组对财务开支提出的异议通知后,最迟不得超过20天内予以解决。
第18条公司文件、会计帐目和财务情况表用中、英文为工。
作文。
字。
生效、期限与终止。
第19条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20条经双方签署的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
第21条公司经营期限为5年,以签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合资期满前半年,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长其合同期限,具体事宜由董事会决定。
第22条本合同的修订应得到董事会一致通过。若有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合同。
第23条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宣布退出或终止,而终止合同必须取得董事会一致通过。
第24条合同期满,双方认可不再延长,可自然终止。
第25条由于一方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可提出自愿终止。
清算。
第26条公司合同期满终止时,由董事会担任“清算委员会”任务,直到清算结束,宣布公司解散。
第27条清算后,甲、乙方的全部投资的本息均可完全收回。若固定资产予以拍卖后,其金额仍不足部分按双方投资比例分担亏损。
筹建工作。
第28条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甲、乙方应于第30个日历日17时前将投资的50%资金金额汇入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的公司帐户,而余下的总金额之50%应于90个日历日17时前汇入上述银行的公司帐户。
第29条本合同签署后,甲、乙方提出委派董事会成员,并召开第一次董事会。
第30条董事会成立后,按合同推荐董事长、总经理,安排工作日程表并聘请工作人员。
适用的法律及仲裁。
第31条本合同的签订、生效、解释、履行、变更、解除和争议的仲裁,均以______________法律为准。
第32条合资的双方由于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执,应以友好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30天内仍未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可经甲方与乙方的任一方推荐第三方进行调解。
第33条若调解于30天内仍无法解决时,其争执由仲裁作最终裁决。
第34条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或按照仲裁委员会的决定支付。
不可抗力。
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其义务,凡属下述情况,将不视为该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第35条任一方出现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战争、自然灾害)或几个相结合的事件引起妨碍或延迟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第36条在第35条所述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对方对妨碍或延迟履行本合同的各种因素应采取合理的步骤与措施予以及时解决。
第37条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早通知公司的另一方,通过友好协商,继续执行本合同。
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
第38条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9条双方同意以汉语、英语作为工作语言。
通知。
第40条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向对方递送通知、文件、电报、电传应按下列地址发出并在收到之日起被认为已送达。
文本。
第41条本合同英文及中文本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公司存档备查一份。
甲方乙方。
见证人见证人。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合资代理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具有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组织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个人按照合资代理公司法定地址的适用法律所建立的企业,为代理世界各国厂商不同类型的具有竞争性的产品,以取得委托厂商的“产品折扣”和“佣金”为利润。合资代理经营的特点是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和共担风险。
这种合资代理商有注册资本,信誉较好,为推销业务,于推销产品集中的地方,一般来讲,都会成立“维修服务中心”以维护产品的声誉和开展售后服务。
合资代理合同篇十六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调味品代理合同-代理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经销甲方产品及对其产品提供技术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在区域内为唯一代理商销售产品,指定区域为乙方专享的。
二、合作原则及规定
乙方在进行销售工作时,不应低价竞争,不可越区销售,不可蓄意诋毁甲方或其他代理商的名声。如有相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以公平合理的统一价格向乙方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提供产品销售资料和市场信息,筹划产品的宣传广告、产品演示和市场推广等。
2、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商务和产品培训和支持。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库存量、产品流向、销售定单和其下级代理商的明细/销售网点等,以供甲方审查备案。
4、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5、甲乙双方将按约定的销售指标,每年度考核进度和表现。如不能达标时,甲方可提前1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取销个别或全部指定区域的代理权直至终止本协议。
6、乙方应在每次订货前提交真实且完整的产品使用信细表交由甲方审核。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指定区域内须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可以跨区窜货和/或低价倾销。如有跨区销售,须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不可在指定区域外与其他代理商竞争客户。
3、乙方可要求甲方给予市场销售和产品服务支持,以及要求甲方共同参于在指定区域内开展的产品宣传和招商会。
4、乙方应在每次产品订货前提交真实且完整的产品销售信息调查表,如若所提供信息虚假且不完整,造成产品超过保质期,则相应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销售行为规定
1、产品价格:见价格表附件一,指导零售价3元。并提供销售支持。
2、付款条件:乙方需按订货量付款甲方发货。
六、生效及协议的解除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文字协议。
2、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协议中的有关规定,另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停止该行为。如违约方在接到要求改正的通知后十五(15)天内仍未改正,发出通知的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任何一方可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
4、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合同自行解除。
七、争议解决
如双方对本协议有争议或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九首批进货量要求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首批进货5000元以上,品类甲方不给于乙方限定。
合资代理合同篇十七
鉴于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_________产品的地区经销商事宜,特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1)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系列产品。
(2)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_________(地区名)和随时经双方经书面同意的其他地区。
第二条经销权甲方兹给予乙方以商标和专名向_________地区内客户总经销产品的权利。乙方应收集信息,争取用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乙方应精所推销该产品的技术性能。
第三条付款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应在_________天内支付货物。
第四条市场情况报告乙方有义务每_________个月向甲方寄送一次详细的报告,反映当地的市场情况和消费者意见。乙方还应随时将其他供货人所报同样商品的样品,连同其价格、销售情况、广告资料等寄给甲方参考。
第五条订单的确认协议商品的有关数量、价格和运输期,应在逐笔交易中确认。
第六条价格、条件。
(1)价格。
a.甲方给予乙方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甲方和乙方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并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b.甲方给予乙方一个较稳定的市场价格,如有变动,也是每年年初发给的年度价格表。
c.如有产品价格变动,甲方应在改变价格和折扣的30天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所有改变价格期限之前双方签定的合同一律保证价格,并按正常交货期交货。
(2)单独合同:在每次具体购买产品时,双方应缔结单独合同。
第七条市场管理。
(1)管理的目的坚持在指定代____区域销售,严格遵守全国统一指导零售价。防止恶性价格竞争,确保乙方的合理利润,维护_________的信誉。
(2)管理条例。
a.坚持指定代____区域的销售,禁止跨区销售。
b.乙方有责任管理指定各分销商遵守本市场管理条例,乙方或乙方分销商违反市场管理条例时,甲方将根据本条款规定进行处理。
(3)市场管理优惠政策。
a.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
第一次发货甲方提供乙方发货量5%的样品。
b.乙方完成甲方销售量,甲方提供返点,返点额度由甲方根据乙方完成销售量的总额制定。
第八条发货。
(1)乙方在确定进货明细目录后,提前_________天将进货计划以书面形式传真给甲方。如甲方没在此期限间得到乙方的进货计划,将不保证这次发货。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货时,须双方另行协商。
(2)由_________发货到乙方要求运往所在地的运费需由乙方支付。
第九条退货。
(1)甲方保证产品质量。若产品质量不合格,负责退货、换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2)从甲方转仓库或乙方所指仓库及乙方所在地发出的货物,因途中运输引起损坏的,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产品滞销,可退货,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甲方的责任。
(1)提供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乙方。
(2)甲方将向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资料。大批量的资料在必要的情况下可由乙方申请甲方提供。
(3)甲方对于乙方售出的产品,凡是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而引起的损失,一切均由甲方承担责任或给予更换。
(4)甲方将对乙方的业务人员提供全面的业务培训,并扶持乙方做初期市场促销活动。
第十一条乙方的责任。
(1)为在地区内推销产品并为客户服务,应自费提供和保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达到有利于甲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销售指标。
(2)乙方应根据需要,在地区内发展区域性代理商和分销商,签订合同和管理将由乙方独立负责。
(3)乙方应尊重和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不将售出的任何甲方产品复制后用于商业目的。
(4)乙方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乙方应向甲方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单。乙方无权代表甲方或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甲方可不受任何约束的拒绝由乙方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5)乙方应视察市场,如发现。
第三方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乙方应据实向甲方报告。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并按照甲方的指示,帮助甲方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甲方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第十二条分代理或转让。
(1)非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将协议之任何义务或责任转让给非经委托人指定的分代理,不论经委托人如何同意的由总代理人委托的分代理,根据协议的规定不得免除代理人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
(2)非经总代理人书面授权,委托人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予以转让或转移给他人。
(3)本协议对委托人、总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继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并确保实施。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终止。
(2)如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或债务人救济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清理,或对债权人作任何转让,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时侯以书面通知即终止本协议。如果因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导致合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终止本合同。
(3)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_________天期限后尚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侯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十四条产品质量。
(1)标准:甲方向乙方保证,所有产品均符合地区内的标准。可以出售,并适合销售目的。甲方并保证产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艺方面均符合质量标准。
(2)免受损失:凡因产品被指称质量低劣,或因侵犯专利、商标,或因在地区内销售或使用产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类似的责任事由,甲方应保护乙方,使之不受损失。
(3)质量:如乙方发现任何产品质量低劣,并将此事实通知甲方,甲方应按乙方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调换或对乙方给予补偿,其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对由于上述调换或补偿而引起的损害,乙方不丧失其索赔权。
第十五条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资代理合同篇十八
甲方推出的汽车饰品经销制,在保证_________、代理商及消费者利益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在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共同开拓市场促进双方合作。签订代理协议如下:
一、资格认定。
1.1乙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2乙方须为具有独立财务核算资格的企业或经销处。
1.3乙方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甲方提供产品,以保证其合作之合法性。
1.4乙方须具有一定市场推广经验(具有专职业务人员)。
二、乙方需提供之相关资料。
2.1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
2.2法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3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授权销售代理。
3.1甲方授权乙方______________网站上所展示的系列产品为_________________经销商,销售范围以国家行政区域界定为准。
3.2乙方有权设下级分销机构销售甲方上述产品,其销售范围和下级分销机构销售范围只能在甲方授权乙方经销区域内进行。乙方对其下级分销机构的销售政策与甲方的同级分销政策发生矛盾时,原则上以甲方的政策为准。
3.3乙方承诺当年向甲方采购金额在人民币___________元以上,首批进货量需___________元以上的货物。
四、价格、供货方式及市场管理。
4.1产品的供货价格见附件。
4.2乙方应遵守甲方之产品的市场批发及零售价格,以保证良好的市场秩序。如采取促销活动,必须先通知甲方同意后执行。
4.3甲方按照每月为单位考核乙方的特约销售商资格,若乙方每月不能完成___________元则甲方有权在下一个月取消乙方的特约销售资格。
五、市场宣传及推广。
5.1乙方应积极有力地在较短的时间内,开发完善市场网络及负责相应的管理服务工作。
5.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有义务积极配合甲方的宣传促销活动。
5.3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提供与产品销售有关的技术支持、信息资料,以便于乙方开展销售及宣传工作。
5.4甲方将为乙方限量提供宣传彩页,赠品等宣传资料,具体方案以甲方的安排为准。如乙方需求量太大,甲方将按成本价向乙方提供以上宣传资料。甲方对宣传资料的发放拥有解释权。
5.5乙方自行印制的宣传资料上,应注明“产品由中国_________网提供”字样。
5.6乙方必须为消费者提供和执行由甲方所规定的售后服务措施,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损害消费者利益,造成品牌形象的伤害。否则甲方可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
六、售后服务。
6.1退货:产品因质量问题无条件退货。
6.2滞销产品:每月___________日是为换货期,按本月进货额的_________%换货,换货产品不计入销售量内。
6.3质量问题:产品由于人为损坏所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________个工作日内提出相关问题,并与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4乙方由于经营不当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无法经营,甲方可按进货额折扣购回。
七、产品品质。
7.1甲方对本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承担全部责任,不含任何欺诈行为。若因甲方产品质量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7.2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产品仿冒其它品牌相关产品,如有以上行为,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7.3乙方不得销售甲方提供品牌的仿冒的产品,一经发现,取消其经销资格。
八、保密条款。
8.1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销售、市场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8.2乙方对甲方所提供与产品相关的市场价格、规定等情况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8.3若其中一方违反以上两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负责。
九、结算方式。
9.1订货方式:甲方根据市场情况保持一定数量的产品库存,尽量保证乙方需求,但乙方如有较大需求量,则乙方有义务和责任提前通知甲方订货。乙方预订货物须预付_________%货款,否则甲方视为无效订货。
9.2订货周期:______天。
9.3提货条件:款到发货,如预订的产品在正式订货时需结清余款_________%。
9.4付款方式:电汇、信汇或转帐方式汇入甲方帐号。
9.5交货地点:甲方的报价为_________交货价,甲方承担从厂商至甲方地的运费,甲方到乙方的运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可以指定货运站或由甲方合作的货运站统一配送至乙方所在地。
9.6甲方报价为不含税价格。
十、其他条款。
10.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处理或由甲、乙方协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10.2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甲、乙双方同意凡因本协议引起诉讼,仲裁地为甲方所在地。
10.4经销期为_________年,起始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终止________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10.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合资代理合同篇十九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医药代理合同-代理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就 公司 销售代理事宜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代理区域及销售任务
1、 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之规定执行。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地区的总代理商;
2、 乙方首批进货量不低于 ,乙方承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在本协议规定的区域内的月销售量不低于 件,连续三个月,达不到最低销售量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或经协商后在该地区增加代理人。
二、结算价格及结算方式
1、 乙方每次从甲方进货以现金或银行汇款结算。
2、 乙方申请发货时,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或现金支付甲方后,甲方需在五日内将产品发出,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发货的,要及时通知乙方。
三、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为一年,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收到乙方首期货款之日起生效。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
1、 有市场监督权;
2、 如发现乙方区域外销售,出事后,甲方按假货给予认定,所有损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5、 甲方对乙方出具销售委托书。
乙方:
1、 有权在其代理区域内供货;
2、 享有公司新产品的优先代理权;
3、 不得向代理区域外销售产品;
5、 乙方销售侵权产品、假冒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失,必须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7、 运输过程中如出现破损、丢失,乙方须协助甲方向有关部门索赔;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均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协议总额违约部分的经济损失.乙方在经销甲方产品过程中应守法经营,因违法经营行为造成的任何经济、刑事责任均有乙方自负.由于甲方提供产品不及时,造成乙方未完成销售任务的,甲方不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合资代理合同篇二十
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合资兴办代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成如下合同:
公司名称。
第1条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
第3条经营有关船用设备(以下简称船用设备):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系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船舶专用设备项目,为取得优惠价格及售后服务及时方便的条件以加强竞争。
经营代理工业设备(以下简称非船用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的业务范围除船用设备外,还代理非船用设备。
注册资本。
第4条公司注册资本的总金额为u.s.d.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美元,实收资本为u.s.d.________(大写______)美元。
股权分配。
第5条甲方拥有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乙方拥有的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
董事会。
第6条董事会由四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二名,乙方委派二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总经理由乙方委派。
第7条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必要时经一方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临时会议,召开临时会议必须在20天前通知。董事会议拟选择代理厂家中,经营代理业务成交额高的地点举行,以总结经验,增加代理项目并检查执行合同书的情况。每次董事会议应有记录并形成纪要。董事会议纪要作为公司档案存查。
第8条董事会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代表参加。董事会的工作原则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办法来处理。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的章程规定。总经理的职权由“聘请总经理任职书”中规定,详见附件。(略)。
第9条董事会成员不在公司领取薪金、津贴。在会议期间或受公司委托在国外考察,联系业务期间,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办公等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10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委派方推荐,董事会聘请任命。任期5年,可以连任,薪俸由董事会决定。若总经理、经理不能胜任或不愿意继续任职或委派方调离时,其职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会另外推荐,并由董事会批准任命。
第11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别的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与公司的营业进行竞争。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和严重失职,董事会随时有权辞退他们。公司的董事长及董事可在其他公司担任同样的职务,而其任职的公司不能与该公司竞争。
甲、乙方的责任。
第12条乙方负责开辟__________代理的渠道,但须经筛选确认,凡取得代理业务需承担义务时,需经双方确认。
凡取得_______________设备代理权,因项目订单、售后服务条件有别,取得相应优惠价格有差异,力争做到有订货有优惠(低于国际市场价格)。
无代理权也可接订单,双方按用户要求广辟货源,共同努力多接订单。
第13条甲方应介绍推荐__________________设备的适合项目于国内订货单位,可采用公司与用户直接签署订货合同。甲方将公司代理船用设备名称、样本及售后服务的措施等送至__________________研究所,由设计者推荐给造船厂或船主在造新船中采用。甲方协助公司办理凡有代理业务需前往中国的签证及有关事宜。
会计与审计。
第14条公司的财政会计年度系为日历年度。第1会计年度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结。会计采用借贷记帐法,船用产品项目和非船用产品项目分别记帐核算。经营所用的货币,以港币为记帐单位。财政年度终结收入(毛利)扣除营业成本、税金、福利等后为纯利润,纯利润的分配按双方投资比例予以分配。
(1)按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所占毛利总额的百分比予以分别计算纯利润的分配额。
(2)甲、乙双方对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的纯利润各占50%。
(3)甲方主要负责船用产品项目,而乙方则主要负责非船用产品项目,凡各自负责项目的纯利超过__________________港币时,予以提取超额部分总金额______%的款额授予超额项目的一方,余额部份按第14条(2)办法予以分配。
(4)公司会计制度、格式、编制会计报表,月报在各日历月结束后30天,季报应在日历季后45天,年度决算应在日历年结束后60天编报。决算明细表,以反映经营的全部情况。
(5)公司所得利润总金额的50%作为无形贸易费开支,一切开支按发票报销。年终结算时总开支超过总收入的50%须由总经理书面报告。
第15条在收到一个会计年度的年终报告后60天内,甲、乙双方各派一人组成审计小组,对上1个年度的报告(包括资金表、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开展审计工作,写出审计报告,报董事会批准。
第16条双方派出的年度审计人员的工资由各方承担,但膳食、交通、办公费用由公司开支。开支费用的标准由董事会决定。
第17条总经理在收到审计小组对财务开支提出的异议通知后,最迟不得超过20天内予以解决。
第18条公司文件、会计帐目和财务情况表用中、英文为工作文字。
生效、期限与终止。
第19条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20条经双方签署的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
第21条公司经营期限为5年,以签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合资期满前半年,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长其合同期限,具体事宜由董事会决定。
第22条本合同的修订应得到董事会一致通过。若有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合同。
第23条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宣布退出或终止,而终止合同必须取得董事会一致通过。
第24条合同期满,双方认可不再延长,可自然终止。
第25条由于一方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可提出自愿终止。
清算。
第26条公司合同期满终止时,由董事会担任“清算委员会”任务,直到清算结束,宣布公司解散。
第27条清算后,甲、乙方的全部投资的本息均可完全收回。若固定资产予以拍卖后,其金额仍不足部分按双方投资比例分担亏损。
筹建工作。
第28条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甲、乙方应于第30个日历日17时前将投资的50%资金金额汇入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的公司帐户,而余下的总金额之50%应于90个日历日17时前汇入上述银行的公司帐户。
第29条本合同签署后,甲、乙方提出委派董事会成员,并召开第一次董事会。
第30条董事会成立后,按合同推荐董事长、总经理,安排工作日程表并聘请工作人员。
适用的法律及仲裁。
第31条本合同的签订、生效、解释、履行、变更、解除和争议的仲裁,均以______________法律为准。
第32条合资的双方由于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执,应以友好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30天内仍未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可经甲方与乙方的任一方推荐第三方进行调解。
第33条若调解于30天内仍无法解决时,其争执由仲裁作最终裁决。
第34条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或按照仲裁委员会的决定支付。
不可抗力。
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其义务,凡属下述情况,将不视为该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第35条任一方出现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战争、自然灾害)或几个相结合的事件引起妨碍或延迟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第36条在第35条所述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对方对妨碍或延迟履行本合同的各种因素应采取合理的步骤与措施予以及时解决。
第37条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早通知公司的另一方,通过友好协商,继续执行本合同。
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
第38条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9条双方同意以汉语、英语作为工作语言。
通知。
第40条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向对方递送通知、文件、电报、电传应按下列地址发出并在收到之日起被认为已送达。
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电报:__________________电传/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本。
第41条本合同英文及中文本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公司存档备查一份。
甲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见证人。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合资代理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具有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组织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个人按照合资代理公司法定地址的适用法律所建立的企业,为代理世界各国厂商不同类型的具有竞争性的产品,以取得委托厂商的“产品折扣”和“佣金”为利润。合资代理经营的特点是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和共担风险。
这种合资代理商有注册资本,信誉较好,为推销业务,于推销产品集中的地方,一般来讲,都会成立“维修服务中心”以维护产品的声誉和开展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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