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机械加工厂的规章制度 机械加工车间规章制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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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机械加工厂的规章制度 机械加工车间规章制度(5篇)
时间:2023-03-23 10:27:25     小编:储心悦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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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加工厂的规章制度 机械加工车间规章制度篇一

1、不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脱岗,每次罚款20元。

2、有事必须请假,由车间主任批准,没有请假条罚款20元,无故旷工罚款50元。

3、车间内禁止吸烟,违者每次罚款20元。

4、不准在车间内大声喧哗嘻笑、打闹、聚众聊天,发现一次罚款20元,打架斗殴者视情节处以50-500元罚款。

5、在车间内禁止溜压力车,发现一次罚款20元。

6、如有偷窃行为以经查实,除没收外,车间无论谁丢失的物品由责任人承担。

7、不准与外来人员私下交谈,如不认识,可置之不理,也可上报车间主任。

8、对来宾或客户要有礼貌,如需交谈须有公司人员在场,给客户及来宾留下良好印象。

9、不准私自动用他人设备,未经允许不准拆卸其他机床零部件,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0、对徒工不准索要财物,不准以大欺小,不准拉帮结伙,如查证属实,对其每人罚款50元。

11、以其他手段贿赂车间主任,如属实,对车间主任每次罚款50元,对行贿人罚款100元。

12、要按时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因其他原因完不成任务须有相关人员签字,否则按规定计算工资。

13、按规定配戴劳保用品,注意安全,凡是因违章作业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被保险公司认可的,车间按违章作业对操作工每次罚款20元。

14、设备电器控制柜必须关严、关好,如发现未关好控制柜的员工,每次罚款20元。

15、要安全用电,设备电工不在场的情况下,不准私自接线、拆卸电器,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元,出现事故,后果自负。

16、用电设备要做到人走断电,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7、下班后,由车间主任负责检查车间内所有的用电设施,门窗玻璃是否关好,确定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18、上岗时不允许喝酒,如有发现对其罚款50元,并责令其停止当班的工作。

19、按规定进行交接班,下班后要关好门窗,操作工负责自己工作区域的门窗玻璃,玻璃碎1块,对其罚款10元。

20、操作工应按标准将料废、自废挑拣,不准流入下一道工序,在哪道工序发现料废按每件1元价格扣除上道工序,全检下来的料废由全道工序的操作工承担,按每人每件0.5元扣款。

二、产品质量与工件摆放

1、质量是企业的命脉,每个操作工的首件必须对照图纸严格进行自检,合格后再正常生产。

2、所有工件必须盖章,注明型号,两者缺一,每次罚款20元。

3、立钻工人如发现没有盖章或没注明型号的工件,不准加工,否则出现质量事故后果自负。

4、当班出现5件以上废品为批废,普通盘按每件5元罚款,轴承盘按每件10元罚款。

5、数控工的返修率为2%,超出2%返修率,按每件1元扣款,返修件不计工资。

6、立钻的返修率为1%,超出1%返修率,按每件0.2元扣款,返修件不计工资。

7、加工工件过程中不允许有尾数,如查出剩余尾数未加工,按每件5元罚款。

8、加工后的工件必须全部入筐,用工序卡标示,地面不允许有工件摆放,料废、自废要当班处理,下班后未处理料废的,按每件5元罚款。

9、工件周转过程中造成的磕碰伤,按每件2元罚款。

10、所有工件摆放必须要整齐化一,入筐工件必须摆放在黄线以内,不按规定摆放每次罚款10元。

三、设备保养与车间卫生

1、上岗前先检查机床的运转情况,冬天必须使机床低速运转5分钟。

2、工作前对机床各部位加油,无异常后开始正常工作。

3、班后将机床清扫干净,设备周围保持清洁,设备外表不允许有擦伤、掉漆等现象。

4、出现大的设备事故,由设备部负责人按原价扣款。

5、保持好每台机床周围的地面、墙壁,地面如果因放工件或不注意造成的地面破头现象,将按照每平方米50元罚款。墙壁乱写乱画,发现一次罚款20元。

6、计量器具不得随意乱放,量具要入盒,工具箱内要摆放有序,工具与量具不要放在一起,量具要按时到计量室送检,不按时送检按每天5元罚款。

7、爱护公物,车间内的周转工具如有损坏及时送到维修部门,故意损坏的按周转工具的实际价格扣款。

8、工作服要整洁,勤洗、勤换,来宾、客户参观时必须全部穿厂服。

机械加工厂的规章制度 机械加工车间规章制度篇二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机械加工厂的规章制度 机械加工车间规章制度篇三

一、目的

为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车间生产正常进行,让员工做好本职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厂全体工作人员。

三、具体制度

(一)考勤管理:标准考勤时间:办公室人员:上午07︰30—11︰15,下午12︰00—17︰00;生产人员:上午07︰30—19︰30,晚上19︰30—07︰30。

1、严禁迟到或早退、不打卡或代人打卡。如果出现代人打卡者,双方违反当事人扣除当月全勤奖。

2、如果出现因考勤机故障或员工卡不能正常打卡的,则由本人到车间进行登记,并由直接上级签字认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3、上班时间超过半小时到达车间均属于迟到,30分钟以上未到岗位也未请假视为旷工一天,每迟到或早退一次,10分钟以内罚款10元。迟到10-30分钟(含30分钟)的每次均罚款50元。一个月内累计迟到的次数达3次者(含3次),记旷工一天。

4、若一个月内累计迟到的次数达10次以上(含10次),或半年内累计迟到的次数达20次以上(含20次)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将予以辞退。

(二)班前会、班后会

1、早晨07︰20及晚上19︰20召开交接班会议。

2、如果有事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参加会议者,必须提前给班长打电话说明原因。

3、交班班长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尽量在本班解决,为下一班的安全生产打下良好基础,如问题未能解决,做好详细交班记录,并上报车间主任,在交接班时与接班负责人解释清楚后方可下班。

4、交班时交班班长必须如实反映生产状况和设备运行情况,不得对存在的问题隐瞒,接班者要严肃认真,仔细检查,做到交班清,接班严。

5、如果交班者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或有意违反规定,虽然接班者已接班,但发生的后果视情节严重由双方共同承担。

6、交班人员应明确回复接班人员提出的问题,并和接班人员共同核实,检查设备运行情况。

7、交班人员在接班人员因故未到现场,或未完成接班检查工作前不得擅自离去。

8、接班人应按交接班内容逐一检查核对,符合实际情况即可交接班,不得无理刁难或无故不接,由于接班人检查核对不周而引起的后果,由接班人负责。

9、接班人员发现交班人员未认真完成工作,或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向交班人员提出,如交班人员不能给予明确回复,接班人员可以拒绝接班,并报上级领导处理。

10、当交班人员检查工作完成,并且接班人员无任何疑问后,交班结束。接班人即可在交班记录表上签字,记录交班时间,让交班人员下班。

11、班后会由当班班长总结本班生产运行情况,产量、点检、岗位纪律等,如果生产过程中存在问题要对其进行分析和讨论,或向上级反映。

(三)工作纪律

1、上班时生产人员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安全帽、胸卡;禁止穿拖鞋上班。仪表应保持整洁、大方、得体。

2、上班时间员工应该坚守工作岗位,需暂时离开时应与同事交代,工作期间未经班长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进行电话或口头请假方可离开岗位。

3、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和工艺指标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流程和指标。

4、操作记录要认真填写,不得乱写乱图,填写内容必须和实际相符合。

5、工作时间严禁打瞌睡,睡岗。如果发现,当事人罚款50元,当班班长罚款50元。

6、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串岗、打私人电话、玩手机、吃零食、闲聊等。

7、没有特殊情况未经车间主任同意吃饭时间不得回食堂就餐。当送饭人员送到岗位时,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前去拿饭,必须有两人留守岗位。

8、在生产区内,杜绝一切火种,严禁将打火机、火柴等点火用具带入。一旦发现罚款50元。

9、严禁在生产厂区内吸烟,如有违反,车间将其本人除名并送至人力资源部。

10、如果因有事需要请假则提前24小时请假,不允许事后请假或电话请假。一天内则先由班长批准后交车间主任审查,4天以内(含4天)最终由部门经理批准。4天以上需总经理批准。

11、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12、送样人员严禁在化验室逗留和闲聊,不能随意自动用电脑,或私自更改结果。

(四)生产过程管控

1、生产任务:车间负责人按生产任务单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有计划的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如完成不了,应即时向上级主管汇报,以便协调;同时切实安排好车间生产,保证各组的正常生产,避免衔接不良、产生误工。

2、产品质量:保证产品零配件符合质量要求和物料正确与齐备,尤其是确保产品首件质量的'前提下,在生产过程中要时刻关注产品的质量,巡检人员应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巡检、抽检,避免常见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的发生,发现质量问题应现场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要迅速向上级主管反映,以便尽早解决。

3、安全生产:每日上班时,先检查全车间的电源、电线和机器设备,保证无安全隐患方可生产;工作人员不得离开机台并严密监视机器操作情况,在下班时,关掉车间内所有电源,严禁在无人状态下机器仍在运转。

4、生产协调:在日常工作中,员工应积极与主管进行沟通协调,确有难度的,可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请求支持。

(五)工具管理

1、工具箱钥匙由班长进行保管,领用工具和别人借用时要进行登记。

2、领用货架上的配件必须进行登记,需注明领用人,型号规格和数量。

3、点检人员要定时对工具箱内工具和货架上的配件进行清点,并对其进行整理、整顿。

四、其他

本规章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机械加工厂的规章制度 机械加工车间规章制度篇四

一、工作职责及处罚办法

1、上时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挂好上岗证,违者每次处以5元罚款,工作服不得穿出车间,违者罚款20元。

2、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部指令,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3、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质保部和生产计划部。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4、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和sop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在操作的同时并作好记录,违者每次处20元罚款。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造成安全事故者将交公司处罚。

5、按照gmp、《医疗器械生产条例》要求对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进行管理并作好记录,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6、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光洁。操作人员下班前均要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7、车间生产所剩的边角余料将由专职人员运出车间,由有关部门统一处理,未按时运出车间,每次处以10元罚款。

8、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违者每次处40元罚款。

9、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对影响生产者每次处20元罚款。

10、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11、车间员工必须服从车间安排,对不服从安排、谩骂者每次处以50元罚款,对人身攻击者每次处以100元罚款并交公司人事部。

12、对盗窃公司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

13、本部门人员违反制度当月罚款达100元以上,车间负责人按其金额的20%处罚,车间副职分管人员当月罚款金额在100元以上,

按其金额的25%罚款(本制度不包括第11条)。

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四、本制度从20__年x月x日起执行。

机械加工厂的规章制度 机械加工车间规章制度篇五

一、劳动纪律:

1、员工必须遵守厂规厂纪,违反者按《违反厂规厂纪处罚条例》处理。

2、员工上班应做到不迟到、早退,严格按照车间轮班制的作息时间进入工作岗位,不到岗者作迟到处理,下班时间未到离岗者按早退处理,迟到一次罚款5-20元,早退一次20元,矿工一次罚款50元。没到下班时间不允许离开自己的岗位,更不允许站在门口喧哗、聊天、擅离岗者罚款10元。

3、上班时间不得串岗闲聊,不允许大声喧哗,打闹嬉笑,更不得擅自出厂,有事离岗必须向组长或车间主任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如擅自离岗被发现一次罚款20元。

4、上班时间不得带小孩进厂区,不得在车间用手机发短信、打游戏、吃零食、发现一次罚款20元。

5、不得酒后上班,违者罚款一次500元,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自行承担;吸烟要到指定区域,不得在车间内吸烟,违者罚款20-50元。

6、有事须写请假条,经班组长签字后交车间主任批准,原则上每个班组请假不得多于2人,车间主任只有准假3天的权限,超过3天需报公司分管副总批示,不假而归按旷工处理,每天罚款50-100元。

7、下班前,须将自已机床上设备卫生清理彻底,设备维护工作完成后交班才能下班。对卫生不达标或未清扫者将视情况一次罚款10-50元。

8、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不得顶着不办或消极怠工,不得赌博或打架斗殴,违者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将建议公司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开除。

二、现场管理制度

1、保持现场良好的工作秩序,创造亮丽、舒适的工作环境。

2、积极参与“5s”管理活动,保持车间内的整齐、整洁。工作台必须定位摆放,不得放置与生产无关的物料,废品应放置在不合格品箱内,合格品与不合格品不得混放。

3、操作者对在制品必须轻拿轻放,严禁野蛮操作,严禁扔甩产品,由于人为操作不当造成产品磕碰伤,发现一次罚款5-50元。

4、现场在制品,原则上要求是“不落地加工”,掉在地上的工件应马上捡起,地上发现掉落工件,对当事人实施5元/件罚款(机床范围内由当班操作者承担,公共区域由对应搬运者承担)。

5、下班时每位员工必须按照“数控机床保养内容”进行清扫与保养机床,。

6、爱护公司财产,严禁在机床设备上人为刻划,留下痕迹,一经查实将给予50元的处罚。

7、下班打扫卫生后,辅助工具应放在指定区域(扫帚、桶、抹布统一放在车间回用品库房)、工作台摆放端正,并保持现场的整齐整洁,如发现违规放置者,将处以20元的罚款。

8、要求车间设备卫生以班为单位每天清扫、清洁;车间每周六安排

以班组为单位对各自班组所有设备和个人工具箱大扫除,不参加大扫除者按旷工上报公司。

9、工装(各类夹具、拉刀、法兰盘)更换后及时归还车间库房;当班产品完工后,检具(样齿、打标座、塞规、环规等)及时归还车间库房,不得长时间摆放现场,一经发现摆放超过2小时将对当事人处10元罚款。

三、生产工艺管理制度

1、生产工艺是确保产品质量的基础,所有员工应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2、严格按照图纸加工,每班生产的首件产品必须送检并经检验员确认签字后方可连续生产,生产过程中必须经常进行自检,如发现批量报废罚款50元,并根据损失情况进行赔偿。每班产品的加工情况必须如实填写到流转卡上,不填写或乱填工艺卡加工数量者,工资不予核算,如造成车间损失将由当事人承担。

3、员工在未经工段长或主任的允许下,不得擅自更改机床内的任何程序,一经发现,将处以50~100元的罚款。

4、机床设置的参数与倍率严禁擅自改动,如发现擅自更改程序或参数的,发现一次处罚40元。如因其它人为原因造成机床损坏的,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从严处罚500-1000元。

5、机床启动按钮上的保护罩严禁擅自旋开操作,机床电器柜、铁屑挡板严禁打开或取下,一经发现处当事人10元罚款。

6、设备日常点检工作按要求执行,设备运行如有异常及时反映给维修人员和工段长,严禁设备带病作业。

7、机床加工产品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如因人为操作不当导致刀具、夹具损坏的照价赔偿。

8、量具、百分表到期及时送检,逾期不送检将重处。

四、安全生产制度

1、现场生产员工应该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车间禁止酒后上岗,生病员工(需出具医院相关证明)不得安排上岗,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员工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和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服饰上班,女员工长发应盘于头顶,否则自己承担后果。

4、车间不得安排员工带病工作或超负荷工作,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在开机工作前,要对机器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后可以开机,空机运转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才可以正式生产操作。

6、在工作中发现机器异常时,应该停机检查或请专业维护人员进行修理,严禁擅自进行修理工作。

7、下班前应该关闭机械、切断电源,将工作区域清理后才能离开现场,不设备得空岗运转。

8、对电器线路不得擅自移动,不得私自搭接,发现有电路电线裸露、损坏要及时反映,安排专职电工修理。

五、奖惩制度

1、奖励制度

下列情况下奖励直接相关人员(奖金额50-500元)

a、制止了不合格品或不合格扩大化

b、突击紧急生产任务并超额完成者

c、在技术、质量、工艺上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确有成效者

e、对违反厂规厂纪,车间管理规定积极举报经查属实者

d、有其他突出表现者

2、惩罚制度

a、影响他人工作者,一次罚10元

b、不按时完成生产任务者,将扣除未完成数的双倍定额工资

c、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加罚100元

d、违反机加工车间管理规定的相关制度者

本规定从宣布之日起生效!以上奖惩制度均实行现金制,罚款奖励请相关人员在通报公布后7天内在车间办公室领取,奖惩情况以后每月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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