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论文范文(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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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论文范文(18篇)
时间:2023-12-06 16:03:15     小编:雨中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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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论文篇一

税收筹划企业经营是企业正常经营和发展壮大的有效保证,一般来说,企业通过债务筹资和权益筹资两种方式来实现外部融资。我国税法对这两种融资方式有不同的规定:权益筹资的方式融资时,分配的股息属于税后例如,但是当以债务筹资方式募集资金时,筹资的利息来源于企业的税前阶段。因此,企业在外部融资中注重比较利息率与税前利润率的大小,后者大,以债务方式外部融资可以增加权益资本的收益率。除了以上两种融资方式,企业在运营过程中还会采用多种融资方式,比如融资租赁等。融资租赁特别是售后回租的形式下,企业资金调动更为灵活。而且国家规定融资租赁方式租回的设备折旧年限可以按照租赁期限和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中较短的时间来执行,这一规定实际上是帮助企业加速了折旧,再加上租金和利息都是在税前扣除,就极大地减轻了企业的税负。

二、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选择不同的注册地可以达到不同的税收筹划效果。因为不同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也有所不同,企业在注册时要做好前期理性分析,透彻研究不同地点的税收优惠幅度再加以选择注册地就可以合理节税,同时也是响应政府号召微观上为政府实现战略布局做贡献。

选择不同的投资形式和组建形式可以到达不同税收筹划效果。公司形式的企业既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投资人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是双重纳税。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相比之下有所不同,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从债务方面,公司形式的承担有限责任,而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此外,在公司扩大经营选择母子公司还是总机构,也要考虑许多税收优惠方面的不同,作为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可以在一定条件下销售免税期和其他优惠政策,但是需要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分公司虽然不能享受很多税收优惠但是确只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选择不同的出资方式可以到达不同税收筹划效果。有形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按照会计规定应在税前加以扣除,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而且在评估有形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时,企业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比如适当高估资产价值等,也可以有效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企业还可以选择是一次性出资还是分期出资,尤其是合资企业,在采用分期出资这种方式时,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资金的时间杠杆为企业带来更大的盈利空间,没有到位的资金可以依靠银行融资,利息同样可以在税前抵扣。

三、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多以从多个渠道着手开展税收筹划。第一,在企业物资设备采购时,选择的采购对象不同,得到的税收优惠也不同。如果是向一般纳税人采购,那么企业可以获得进项税额的抵扣,如果是向国外进口,进项部分是不可以获得抵扣优惠的。企业在制定销售策略时,也要考虑到每种策略的税收筹划空间。比如是折扣销售还是销售折扣,以旧换新销售、赊销、还本销售还是其他方式,各种方式在计算销售额方面各有不同。而且不同区域税率不尽相同,企业要充分利用自身的自由定价权,利用关联企业的转移定价调节账面利润水平,实现税收筹划。对于单一产品定价时,企业要结合自身所适用的税率和销售情况,严格测算企业利润的临界点并加以控制,就可以充分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获得实际的好处。除了在采购销售方式方面着手,还可以在销售地点选择方面进行筹划,选择代销、进销、自产自销、直接出口以及委托出口等,针对企业自身情况,分析每种方式的税收筹划空间。

四、企业会计核算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通过选择不同的会计方法,对成本费用的筹划。在固定资产折旧、存货计价和无形资产摊销等方面,企业具有多重选择性,通过选择可以行为成本费用筹划。首先,对发出存货的计价,税法规定允许企业采用的方法有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多种,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和物价水平的变化来科学地选择计价方法,以此来调节应纳税额。其次,提取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也有多种,比如直线法、加速折旧法等,这些方法的存在给税收筹划带来了可能,选择加速折旧方法会增加企业当期的成本,降低当期收益,减少应纳所得税额,但是,企业也不能一味的选择加速折旧方法,当享受减免所得税政策时,直线折旧可能是税收筹划的最佳方案。

收入确认的时点不同,税收筹划的效果也会不同。一般情况下,企业都会选择在提货单交付或者受到货款或者受到收款凭证时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如果合同涉及分期收款或者赊销,我们一般情况采用合同约定日期确定收入,订货方式时一般认为交付货物的同时可以确认收入。

股利分配方式的不同,税收筹划的效果也会不同。如果企业派发的是股票股利,这是有利于企业融资运营和扩大再生产的,股票股利也可以让股东避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企业派发的是现金股利,一方面企业的营运资金不能得到有效增长,还要有现金流出,而且股东也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现代企业运营离不开税收筹划,税收筹划其实是在遵守法律前提下统筹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一种重要方式。现代企业必须全面认识税收筹划的作用,并加以重视。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和利用,才能起到综合统筹企业经营的目的。当然,企业要想实现自身的最佳收益,单单照搬常用的税收筹划方法是不可以的,税收筹划必须是建立在对企业自身情况和税种综合考虑的基础上开展实施的。

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论文篇二

企业集团规模大,资金需求量大,筹资环节的税收筹划对于降低企业税负,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着重要影响。首先,当前企业的筹资环境比较复杂,在融资的趋势上一致保持着多元化的发展方向。对于企业的筹资渠道来说,企业的筹资渠道都存在着各种利弊,不论是企业的股票、债券或者其他方式,都会存在不等的筹资风险,因此,企业集团应该规避在筹资渠道中可能产生的风险,让企业选择最优的筹资方式,提高企业的综合营运能力,达到企业效益最大化的目标,降低经营风险。此外,企业在借款之后产生的利息,可以抵扣税收,能够将这部分利息作为费用列支,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一点实现筹资环节的税收筹划。虽然,一般情况下负债收益会随着负债总量增多,但是如果企业集团过分追求负债,那么企业很可能遭受债务风险,不利于企业集团的健康发展。因此,企业在进行举债时,一定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合适的资本结构,避免盲目举债的出现。为了避免盲目举债,企业集团可以充分考虑负债融资以及权益融资的平衡。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集团可以通过权益资本收益率这一指标,完成负债融资以及权益融资的平衡。

(一)所得税税务筹划采用投资组织形式的方法。

我国税法对于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有着不同的纳税规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企业集团可以充分考虑组织形式,采用投资组织形式的方法进行有效地税收筹划。在我国,非公司制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企业需要在缴纳分配的个人利润所得税同时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企业应该充分考虑组织形式的选择,按照税收政策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对于投资人数少、经营规模小的独资企业,可以选择定额征收所得税的方式。对于企业规模小但是投资人数多的企业,可以选择合伙企业形式。这两种形式都可以避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税负较轻。

(二)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选择。

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制公司更适合规模较大的企业集团,且能够促进企业形象以及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此外,这样的方式是如今现代企业常用的组织形式,在亏损弥补、保留盈余等方面都有着较大优惠。相比之下,这两种公司的组织形式中,股份有限公司的税收筹划空间较大。企业集团在进行扩张时,必然增加新的组织机构,这就需要企业集团对设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进行筹划。在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选择中,企业集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子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可以享受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而分公司不能,但是,当企业集团出现亏损时,总公司可以将分公司的亏损计入,能够减少所得税税额,但子公司不行。因此,企业集团应该根据盈利预期,如果新设机构能够在短期之内实现盈利,那么企业集团就可以选择子公司形式,如果企业集团新设机构将在一段时间内出现亏损,那么企业集团就应该选择设置分公司。值得注意的是,企业集团在税收筹划中应该充分了解子公司与分公司的税收优惠,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有效科学的税收筹划。

(三)采用合理的投资方式进行所得税税务筹划。

投资方式的不同将会导致不同的企业收益方式,对于企业后期的纳税方式以及应纳税额也有决定性影响。因此,企业集团应该选择合理的投资方式,从而实现合理的税收筹划。在实际工作中,企业集团可以按照自己的投资性质,将投资分为直接投资以及间接投资。直接投资,即为生产经营投资,能够直接扩大生产经营收益。间接投资是对资产的投资,例如股票、债券等。按照新税法,国产设备的购买将无法抵扣所得税,开始强调企业投资产业优惠,因此,企业在直接投资中,可以尽量选择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相关的固定资产项目,既能增加产能,也能享受优惠。在间接投资方面,企业集团可以考虑国债实现税前扣除利息。

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论文篇三

摘要:我国从20xx年5月1日开始实行的营改增,在至今已快接近两年的时间里,取得了不少成就。但是对于园林施工企业来说,营改增对其税收筹划的影响有好有坏。本文从营改增对园林施工企业带来的影响入手,对其税收筹划进行探析,并得出相关措施。

关键词:营改增;园林施工企业;税收筹划;探析;措施。

营改增是国家针对企业纳税而实行的一种财政改革措施,它是指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是国家财务税收改革的重要内容。为降低企业的纳税负担,国家于20xx年1月1日开始对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在上海进行试点,取得显著的效果后,于20xx年5月1日将此项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近年来,营改增大幅度降低了企业的纳税负担,有效解决了国家重复征税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实现了企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但对于园林施工企业来说,该改革措施有好有坏。

一、营改增对园林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

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环境下,国家的税收政策也在不断地进行改革,以满足市场的需要,由此,营改增应运而生。就目前营改增在园林施工企业的实施情况来看,其对园林施工企业的税收筹划带来的不只是单方面的影响,具体可分为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两方面。

(一)营改增对园林施工企业税收筹划带来的积极影响。

1、有利于促进园林施工企业的财务核算和内部控制系统的改革和创新。财务核算和内部控制是园林施工企业工作的重要环节,对园林施工企业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家营改增措施的实行,能对企业往日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财务核算方面的问题、内部控制方面的问题等进行全面的统计和分析,以便得出相关解决措施,推动企业内部工作的不断完善和改进。营改增后,园林施工企业所纳税的税率、税种、财务核算方式等都会发生相应的变革,而每一次的变革,都是对企业工作人员素质的提高。营改增所带动的园林施工企业对财务预算方式的变革,有利于促进园林施工企业的财务核算和内部控制系统的整体改革和创新,从而推动园林施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2、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规避了重复交税的问题。营改增前,虽然我国为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大大小小进行过不少次的税收调整和改革,但都还存在着严重的重复交税的问题。重复交税是很多企业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园林施工企业也不例外。营改增后,通过对企业所需纳税的税种进行细化和分阶等一系列科学的控制方式,重复交税的现象得到了一定的控制。园林施工企业属于建设企业,而营业税暂行条例和相关规定表示,若建设方没有与分包商签订相关合法分包的合同,那么总包份额就不能扣除分包份额,建设方就需要对其进行全额的纳税,而分包商依据自己所承包的部分进行纳税,这样就产生了严重的重复交税的问题。而营改增后,对增值税抵扣方面作了明确的调整和改进,优化了增值税抵扣链条,能有效地规避园林施工企业重复交税的问题,从而促进企业的稳定和谐发展。

(二)营改增对园林施工企业税收筹划带来的消极影响。

1、加大了企业财务核算的工作量和难度。经过近几年的税务改革,营改增已成为当今市场上最主要的税收政策。通过对近几年营改增政策在园林施工企业的实施情况观察发现,营改增的实施对园林施工企业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造成了不少的问题。特别是在财务核算方面,经常出现一些问题。通过观察和分析得出,营改增细化了税种,便加大了财务核算人员的工作量,之前能完成的核算任务,在相同的时间内,这些工作人员是很难完成的。营改增对于企业工作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仅表现在工作速率上,还表现在工作难度上。营改增后的财务核算工作,无疑是更精、更细化了,这就要求核算人员也跟着细化其工作能力。而由于人才的匮乏和工作难度的加大,园林施工企业很难在纷繁复杂的市场经济中立稳脚跟,稳定发展。2、增加了园林施工企业的交税负担。增值税属于价外税,按照111号文的规定,园林施工企业所属的建筑行业,其增值税改为预留税率的11%,在确认企业总体收入的时候,要把税额扣除掉。而营改增的主要内容是把之前需要开具的营业税发票改为增值税发票,主要目的是通过这种转开票据的方法来降低企业在其经营过程中所缴纳的税收成本,降低其税务负担,以保证其健康稳定发展。而实际情况却是,园林施工企业在营改增的政策实施后,在开展各项工程的时候,经常存在着很多项目的费用很难开具发票甚至根本就无法开具发票。费用开具不了发票,对项目的实施的影响可轻可重,特别是材料采集的费用,如果开具不到增值税发票,为确保工程的正常进行,就只好开具营业税发票。而这无疑增加了项目费用,从而增加了园林施工企业的交税负担。

二、营改增后园林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相关措施。

(一)变革传统财务核算模式。

随着营改增税务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园林施工企业利用其优势,得到了不小的发展和进步,而传统财务核算模式下的园林施工企业终究是不能完全利用并发挥出营改增的优势的。所以,园林施工企业的当务之急,就是对其传统的财务核算模式进行改进,以适应营改增政策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第一步,园林施工企业应该加强对营改增政策的研究和分析,全面了解其内容,利用其对企业发展有利的当面,结合自身的各种综合因素,对财务规划方式进行调整;接下来,园林施工企业应打破传统的财务核算方法,参考其他先进的核算方式,改进或创制一种新的、科学的财务核算方法,以提高财务核算效率和效果;最后,园林施工企业还应结合营改增政策的相关优势来对其整体的财务核算模式进行变革,以减少纳税额度和提高工作效率。

(二)提高财务核算人员的整体素质。

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营改增改革的深入对园林施工企业的财务核算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所以,提高财务核算人员的整体素质,是园林施工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园林施工企业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提高财务核算人员的整体素质:第一,加强在企业内部对营改增政策的宣传教育,营造学习营改增知识的氛围以提高财务核算人员对其的了解和认识。另外,企业还可以多举办一些关于营改增知识的活动或者开展关于营改增技能的培训,从企业内部提高财务核算人员的素质;第二,园林施工企业可以加大在人才招聘项目的成本投入,对外以高薪酬、高福利的条件来引进外界的高素质的财务核算人才,并在其初入企业的前期进行培训,以尽快熟悉环境;第三,高校是当今社会人才培养的重要机构,因此,园林施工企业还可以通过加强与高校之间的交流合作,为高校的学生提供实习的机会,和高校之间达成互利共赢的关系,加大人才流进。如此,园林施工企业便可以由内而外来提高财务核算人员的整体素质,从而适应营改增政策,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三)合理、充分利用增值税开具发票的技巧。

园林施工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工程项目等,每个工程项目所需的费用都不是小数目,如果这些项目的费用不能开具到有效的发票,将会大大增加企业的纳税负担。所以,合理利用增值税开票技巧是非常有必要的。因此,一方面园林施工企业可以利用发票转变这个机会,把以前的价外费用的营业税发票改成增值税发票;另一方面,企业减少成本的一个重要方法就是节税,园林施工企业可以通过提高财务人员对经常接触到的项目费用开具发票的了解,便于之后能及时、高效地开具到发票,从而达到节税的效果。营改增在其发展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来自各方面的困难,然后才慢慢完善,国家会充分考虑到这个问题,继营改增政策后会继续推出一些过渡性政策和补贴优惠等,以便尽快地完善营改增政策。因此,园林施工企业可以通过实时关注国家发布的最新消息,多了解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及开具发票的政策等,尽早地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

(四)认清自身、积极转变、合理经营。

营改增虽然给园林施工企业发展带来了困难,但总的来说,其对园林施工企业的影响终究还是利大于弊的,园林施工企业如果想要国家重新改革税务政策,以省去这些困难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园林施工企业只能从内部出发,改变自己,以适应营改增政策,促进自身发展。111号文的一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中小型企业的税务负担,例如,如果小规模的纳税人其会计核算完整、有精确的税务资料,就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由此可知,小规模的企业虽然在税率上有些优势,但这完全不能与其他进项税相抵扣。另外,由于小规模企业的业务范围狭窄、资金来源单一,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就会处于更不利的位置。所以,园林施工企业应改进自身的相关运行模式,使企业规模合理地扩大,在有效地规避了中小型企业运营不畅的风险的同时,也提高了企业利润。

三、结语。

随着营改增政策的不断深入,各个企业发展所面临的优势和劣势也都逐渐显现出来。针对园林施工企业,营改增对其发展起着重要影响,本文选取了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几方面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措施。随着以后市场经济的壮大,营改增对于园林施工企业的影响会比现在更深、更大,因此,持续不断地对营改增政策和企业自身进行探索,寻找出更好、更科学的税务筹划模式,才是促进园林施工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参考文献:

[1]园林绿化企业积极应对“营改增”对策分析[j].唐玉梅.财会学习.20xx.

[2]营改增对园林绿化企业的影响分析探讨[j].农灵.财会学习.20xx.

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论文篇四

摘要:税收筹划是在法律框架内,合理降低纳税人纳税成本的一种方法。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与国家政策的持续扶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水平同步提升。它们在市场经济主体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对国民经济发展与国民收入的稳固提高起重要作用。合理科学税务筹划能使中小型企业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减少纳税成本、缓解资金、时间压力。对于减少中小型企业综合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起着重要作用。本文通过对中小型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作用进行阐述,对产生税收筹划风险原因进行分析,从而总结出相应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措施。以期为中小型企业合理避税,提高竞争力,促进企业发展壮大提供参考。

关键词:中小企业;税收筹划;风险分析;防范措施。

税收筹划,首先要满足不违反法律条例的大前提进行,是指企业通过一系列经营活动的预先筹划和控制,来尽可能地减少纳税成本,提高企业经营的利润空间。其次税收筹划进行总围绕税法进行,受国家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另外中小型企业与大型企业规模、资金、发展水平不一,因此其在筹划方式上也有所不同。因此,中小型企业要想通过税收筹划,达到减少纳税成本的目的,就必须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深入分析产生风险问题的原因,从而针对性采取防范措施,降低风险概率。

一、中小型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作用。

中小型企业依法纳税,是我国税法强制性无偿性以及普遍性的存在体现。而进行税收筹划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中小企业树立正确纳税观,提高依法纳税意识水平。税收筹划依赖于企业内部自身的财务管理能力与基础扎实的核算分析。因此,中小型企业进行税收筹划还能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以及经营管理水平。税收筹划,表面上指中小企业通过一系列经营活动的安排来降低纳税成本,实则是在优化整合自身的资源配置,调整经营产业结构。对不断适应市场经济竞争大环境,提高企业自身效益,提高国民经济税收产生直接或间接的作用。

二、中小型企业税收筹划产生风险的原因分析。

(一)由税收筹划基础欠缺导致的风险。

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最主要的风险来源于企业管理层对税收筹划的概念理解错误或不全面,有的中小企业认为税收筹划是形式主义,根本不能起到减少纳税成本的作用。实则原因是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有限,或者是会计账目缺乏真实完整性,从而造成税收筹划出现问题,导致企业领导看不到税收筹划的真实效果,因此对其不够重视。在这样的基础上,税收筹划产生的风险,也是目前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风险原因。

(二)由税收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

由税收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是指,国家税收政策为了适应变幻的市场经济主体结构,适应市场变化以及国民经济的发展要求,需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国民经济环境以及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做出一些政策的优化和调整。因此,国家政策只是在某一时段内有效。而税收筹划是中小企业根据国家收税政策对经营的所有活动约束在法律范围内,已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筹备与调控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原来依据税收政策,国家可能做了新的调整与更改。若没有及时关注,给予纠正修改,可能导致税收筹划方案没有税法的保障,甚至触及税法,与税法对立。这样产生的风险,一般都是中小企业税收筹划过程中导致的性质比较严重的问题。

(三)由税收行政执法不规范造成的风险。

税收行政执法不规范造成的税收筹划风险是指,在实际确认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是否有别于逃税等问题上,决策权在税收执法人员的手中。国家法律法规只是立法依据,在运行时还是得有执法人员来确立执行。执法人员既有权利也有义务对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是否合法给予公平公正的评判。而在现实中,可能由于税法执法人员的素质问题,或执法程序的不够规范,影响对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进行正确的判断。可能由于其他客观原因,使得税务机关执法使将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判定为不合法不合理等等,进而造成风险。

税收筹划属于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其管理目标是为了尽可能地降低税收,从而减少税收成本;而对于中小企业决策层来讲,税收筹划是为了实现企业品牌的最大信用价值。当财务管理工作过度干涉中小企业的其他经营活动时,税收筹划便会扰乱企业其他活动的秩序,引起中小企业内部机制紊乱,而造成产生更大的经营风险。另外,税收筹划一般指筹划方案中包含的所有经营活动的成本及其他机会成本。若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忽略这些隐性的成本,将使得筹划结果与预期筹划目标大相径庭。

三、中小型企业税收筹划的防范措施。

(一)正确认识税收筹划、规范会计核算。

中小企业税收筹划要解决最主要的风险,首先要对税收筹划有正确深刻的理解。这是进行税收筹划的基础条件。中小企业领导层对税收筹划有正确的概念意识后,应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了解市场经济变化的各方面原因,找出产品与价格、经营能力等之间的联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会计账务报表进行检查督导,确保凭证账务的真实完整。只有中小企业决策层拥有正确的税收筹划概念,树立牢固的筹划风险意识,才会对会计处理行为进行一系列过程的规范,同时这也是进行税收筹划的重要条件,它可以为提高税收筹划成果提供真实可靠的参考依据,从而解决中小企业税收筹划普遍存在的风险。

(二)树立牢固的风险意识,紧密关注税收政策的调整及变化。

国家税收政策总在不断适应市场经济产业的发展中做出调整与变化。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应当紧密关注税收政策,根据税收政策与企业经营活动及范围之间的相互联系,保证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寻求合理避税的机会点,从而减少纳税成本,实现企业收益的最大化。也就是说,中小企业税收筹划需要不断关注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把握税收政策的调整手段,在全面掌握国家税收政策的基础上,规避税收筹划的风险。千万不能只顾税收政策的局部信息,否则将导致税收筹划因政策变化原因全盘崩塌。中小企业应根据企业自身的发展特点,建立一套与国家税收政策紧密联系的信息筹划系统,当中国税务类的报刊刊登国家政策的变动情况时,中小企业可以第一时间知道其变化的具体情况,从而根据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税收筹划方案,保证企业的税收筹划进程合法合理顺利进行。

(三)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素质,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税务机关执法人员的素质提升问题,不在中小企业的能力范畴内。但中小企业可以通过调整企业自身筹划人员的业务能力与其他综合素质来保证税收筹划的科学合理性。税收筹划是一项专业性较强,但涉及领域较为广泛的财务工作。它需要筹划人员具备多方面专业知识。比如:税法、财务管理、金融贸易等等。也就是说,筹划人员不仅要熟悉法律法规,国家各项税收政策,还要懂得财务管理,企业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知识。才能在国家税收政策有效的时段内,根据企业的发展规律,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筹划方案。

(四)以实现企业整体效益为宗旨,贯彻成本效益原则。

中小企业为了保证整体效益的实现,必须将成本效益原则贯彻到底。因为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任意过程,企业都需要消耗大量资金与资源。而只有将这些消耗的资源费用进行有效的成本管理,才能控制好税收筹划过程中的成本使用,才能保证实施税收筹划带来的经济效益大于成本,从而满足中小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初衷要求。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并不只是一味要求在不违法的基础上减少税收,而是通过税收筹划的有效开展,将企业的经济效益拉升至最高。因此,中小企业在选取税收筹划方案时,要根据成本管理带来的效益原则,将眼光放在能帮助企业获得最大经济效益的税收方案上。

参考文献。

[1]聂秀萍,郭楚童,李俊.中小企业税收筹划风险与防范控制[j].金融经济,20xx(24).

[2]李金岩.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研究[j].商业经济,20xx(12).

[3]陈默.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风险与防范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xx(9).

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论文篇五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计算及操作方法较为复杂和抽象,很多财税人员误读其政策实质。该文对免抵退税的基本原理进行了深入剖析及详尽阐述,并指出了税收筹划关键因素是进项税额转出额的大小。本文以案例形式,例举了生产企业间接出口方式及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两种税收筹划方法,强调了生产企业在不同贸易背景下对税收筹划方法的选择。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免抵退;外贸企业。

我国现行出口货物或劳务的增值税退(免)税,操作方法上有两种:一是生产企业的免抵退税办法;二是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免退税办法。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是指免征货物或劳务出口环节销项税,退还采购环节的进项税,并以该退还的进项税先行抵顶内销货物或劳务的应纳税额,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免退税,由于不存在内销行为,所以仅须在免征出口环节销项税的同时,退还采购环节进项税,不存在应退税额抵税的问题。因此,本文重点分析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基本原理及税收筹划。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基本原理,可从税务处理及会计处理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其税务处理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39号,会计处理依据是财政部20xx年12月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xx]22号)。

(一)未完全实现零税率。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若完全实现零税率,采购环节应退的进项税额,计算基础应为不含税的采购成本,退税率应为征税率。实际上,由于生产企业外销货物与内销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难以分开核算,采购价格不一,计算出口退税时不可能调取每批出口货物消耗的采购成本据以计算应退税额。因此,出口退税的计算基础统一采用了出口货物离岸价,而免抵退税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为减除免税购入原材料的出口货物离岸价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是否接近零税率,取决于两个幅度:一是减除了免税购入原材料的出口货物离岸价高出出口货物对应采购成本的幅度;二是退税率低于征税率的幅度。两个幅度越小,越有利于接近零税率。免抵退方法下,应退税额低于出口货物消耗的进项税额的差额,即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由于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存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并未完全实现零税率。

(二)应退税额仅反映资金流入。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所退税额取决于两个金额的比较:一是应纳税额;二是免抵退税额。根据财税[20xx]39号文件,当期应纳税额实际上是当期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与外销货物应退税额的差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内销+外销]-(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1)按免抵退税基本原理,调整上述公式各要素顺序可得式(2):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内销))-[当期进项税额(外销)-(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2)而免抵退税额计算方法为: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年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3)由式(1)及式(2)不难得出结论,生产企业当期外销货物应退税额的计算存在两种方法:一是直接法,即直接用减除免税购进材料价格的出口货物离岸价作为计算基础乘以出口货物退税率;二是间接法,即以外销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减除不能退税的部分。但两种方法的计算结果并不相同,原因是当期外销货物对应的不含税采购成本与出口货物离岸价格的错位。尽管如此,该方法并不影响退税操作。如前所述,将减除免税购进材料价格的出口货物离岸价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作为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无论退税方法如何操作,外销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分为三个部分:一是不能抵顶不能退税的进项税额转出部分;二是实际退税的部分;三是未转出未退税,直接抵顶内销货物销项税额的部分。即除进入成本的进项税额,其余部分非退即抵,只是退税表现为资金的回流,而抵税直接在内销的销项税额中扣减。

(三)会税处理的统一具体操作中,税务处理须计算。

当期应退回的资金,会计处理反映账务平衡。本文以案例形式分析两种处理的具体操作及统一性。(1)税务处理。当期应纳税额大于零,说明外销货物应退税额已全部抵顶内销货物应纳税额,抵税后仍须交税。若当期应纳税额小于零,当期实际所退税额取决于当期留抵税额与免抵退税额的比较,选择小者作为退税的金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当期免抵退税额,退税金额为留抵税额,二者的差额为免抵税额。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退税金额为免抵退税额,二者的差额为期末留抵税额。留底税额留待下期继续抵扣,免抵税额是当期不予退税的部分。该部分免抵税额的出现是由于当期外销货物消耗了前期购入原材料对应的进项税额,本期的采购金额较小所致。如前所述,从长期看,外销货物耗用的进项税额减去转入成本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其余部分非退即抵。所以,免抵税额虽然当期未退税,但反映在其他期间的留抵税额中。案例: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征税率与退税率分别为17%及13%,20xx年2月留抵税额6万元。20xx年3月,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50万元。该生产企业3月所退税额须计算两个金额进行比较。

一是应纳税额。具体计算方法:17-[34-(200-50)×(17%-13%)]-6=-17万元,即当期留抵税额17万元。其中,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为:(200-50)×(17%-13%)=6万元;二是免抵退税额。具体计算方法:(200-50)×13%=19.5(万元)。3月份应退税额为17万元,退税的17万元不再作为留抵税额,本期留抵税额为零。(2)会计处理。该项出口退税业务的会计分录应借记应收出口退税款17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2.5万元,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9.5万元。另外,购入原材料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万元;货物内销时贷记销项税额17万元;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万元。因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尚有2月份留底税额6万元,根据以上账务处理,该生产企业3月份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所有三级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合计为42.5(2.5+34+6)万元,贷方余额合计为42.5(19.5+17+6)万元,本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方余额合计与借方余额合计之差为零,无留抵税额。由此,体现了税务与会计处理的协调一致。假设生产企业3月份外购原材料300万元,进项税额51万元,其他条件不变。则3月份应纳税额:17-[51-(200-50)×(17%-13%)]-6=-34万元,免抵退税额仍为19.5(万元)。3月份应退税额19.5万元,本期留抵税额为14.5万元。

会计处理上,出口退税业务的会计分录应借记应收出口退税款19.5万元,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9.5万元。购入原材料时借记进项税额51万元。其他分录不变。该生产企业3月份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所有三级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合计为57(51+6)万元,贷方余额合计为42.5(19.5+17+6)万元,本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合计与贷方余额合计差额在借方,金额为14.5,作为本期留抵税额在4月份继续抵扣。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扣除进入成本的进项税额,其余部分非退即抵,退税金额直接表现为资金的收回,从当期留抵税额中减去,未退税的部分在下期继续留抵。但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误以为收到出口退税款才获得了真正的利益,盲目追求退税资金,进行了豪无意义的退税筹划。其实,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税收筹划的实质,是减少当期的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即减少进项税额转出额。影响进项税额转出额的要素有:一是征退税率之差;二是出口货物离岸价与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之差。两个要素越小,退抵税的效果越好。针对两个影响因素,税收筹划方法如下。

(一)生产企业间接出口方式。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存在自营出口及委托出口两种方式。本文的直接出口等同于自营出口,但间接出口不同于委托出口。委托出口中,作为代理方的外贸企业须与作为委托方的生产企业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以生产企业的名义,依据出口货物免抵退方法办理出口退税。而本文的间接出口,是由外贸企业买断生产企业的出口货物,以自己的名义,依据外贸企业的免税退方法办理出口退税。

(1)适用条件。免抵退方法下,生产企业免抵退税额及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的计算基础为减除了免税购进材料价格的出口货物离岸价;免退税方法下,外贸企业退税额及不得退税额的计算基础是购进货物的不含税成本。由于两类企业的计算基础不同,在征退税率不一致情况下,生产企业可设立一家外贸企业,将自己直接出口改为通过外贸企业间接出口方式进行税收规避。但这种方法的适用条件,是外销货物所耗用原材料不存在免税购入情况,或虽有免税购入情况,出口货物离岸价与免税购入原材料价格之差须大于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的内部交易价格。

(2)具体计算及成因分析。沿用前述案例的第一种情况,生产企业3月份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6万元。若该生产企业设立一家独立的外贸法人企业,将产品以16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外贸企业,由外贸企业再以200万元的价格出口,其他条件不变。因前述案例免税进口料件的组价为50万元,所以转内销须补缴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为50万元,生产企业补缴进口环节增值税8.5(50*17%)万元,但该进项税额可以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如表1所示,生产企业3月份销项税额为44.2(17+160*17%)万元,进项税额为42.5(34+8.5)万元,应纳税额为-4.3(44.2-42.5-6)万元。外贸企业承担进项税额为27.2(160*17%)万元;应退税额为20.8(160*13%)万元,不退税额为6.4(27.2-20.8)万元。所以,生产企业及外贸企业的综合税负为-25.1(-20.8-4.3)万元,生产企业间接出口相对于直接出口,从表面上看,退税额及留抵税额合计增加了8.1(-25.1+17)万元。其实该种情况并未达到节税效果。

8.1万元税额有两个成因:一是由于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的计算基础不同。生产企业按照出口货物离岸价扣减免税进口料件价格的余额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而外贸企业是按购进价格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计算。两种计算方法下,该部分差额为:(17%-13%)*(200-50-160)=-0.4万元。由于存在免税进口料件,间接出口比直接出口方式,其进项税额转出额增加了0.4万元。

二是由于进料加工转内销部分的进项税额退税。如前所述,生产企业间接出口,补缴进口环节免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8.5万元,该部分进项税额的退税额反映在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金额中。该项业务中,因补缴进项税额而多退税额8.5万元,与增加的进项税额转出额0.4万元,两因素合计影响金额8.1(8.5-0.4)万元。由于8.5万元退税额与补缴的进项税额相抵,与直接出口方式相比,实质上是增加了0.4万元的成本。因此,采用进料加工转内销方式间接出口货物,若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的内部交易价格高于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的计算基础,达不到节税效果,反而增加成本。若该案例采用一般贸易进口或国内购入原材料,其他条件不变。产品直接出口方式下,由于不存在免税购入原材料,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为:200*(17%-13%)=8万元。若将直接出口改为间接出口,不得免征与抵扣税额为:160*(17%-13%)=6.4万元,进项税额转出额减少1.6(8-6.4)万元,达到节税效果。

(二)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

外贸企业可采用自营出口,一般贸易委托加工出口,进料加工复出口的方式出口货物。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中的免税进口料件改由另行设立的外贸公司负责购入,外贸公司再委托生产企业加工,并收购生产企业的最终产品复出口,则将生产企业的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转化为外贸企业的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1)适用条件。该种操作方法可适用于所有的进料加工贸易。外贸企业的进料加工存在作价加工及委托加工两种形式。财税[20xx]39号文件出台后,原出口企业作价销售保税进口料件的应征增值税暂不入库,待收回的货物出口后抵减应退的出口退税款的政策已取消。根据该文件,作价加工须按内销征税,进口料件补税,作价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退税按一般贸易退税规则处理。因此,为便于操作,外贸企业应选择委托加工方式。

财税[20xx]39号第四条第五项规定,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算基础,为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外贸企业应将进料加工海关保税进口料件除外的原材料作价销售给受托加工的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应将原材料成本并入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并开具发票。(2)具体计算及成因分析。仍沿用上例,外贸企业以进料加工方式进口免税料件,进口后以委托加工方式通过生产企业加工成品,向生产企业销售新增的国内其他材料不含税价格40万元,向生产企业支付加工费不含税价格7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根据财税[20xx]39号文件,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应退税额的计算基础为加工费及材料费两部分金额合计。外贸企业国内销售时销项税额6.8(40*17%)万元,回购时进项税额:(70+40)*17%=18.7万元,退(免)税额:(70+40)*13%=14.3万元,不予退税而计入成本的税额:(70+40)*(17%-13%)=4.4万元,应纳税额:6.8-(18.7-4.4)=-7.5万元。生产企业购入环节进项税额40.8(34+6.8)万元,销项税额35.7(18.7+17)万元,应纳税额-11.1(35.7-40.8-6)万元。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较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直接出口方式节税1.6万元。该部分差额是直接出口方式与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方式下进项税额转出额的差额。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只要增值税抵扣链条正常,无论应纳税额大小,与企业成本无关。但若出现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的情形,或销售环节免征销项税额,但相应进项税额不能完全退税的情形,则须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从而增加企业成本。出口退税中,退税率一定的前提下,降低进项税额转出额的计算基础,是税收筹划的关键所在。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39号)20xx年5月25日。

[2]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xx]22号)20xx年12月3日。

[3]杨雪:《浅析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免抵退税收筹划》,《经济》20xx年第10期。

[4]劳知渊:《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税收筹划的研究与分析》,《中国商论》20xx年第27期。

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论文篇六

在我国法律上,公民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体。当法律在赋予公民某一权利的同时,也必定会要求公民承担一定的义务:反过来,当法律要求公民承担义务的同时,也必定会有相应的权利存在。如果说依法缴纳税款是纳税人应当履行的义务,那么,在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卜,通过采取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等合理合法的手段进行税收安排与筹划,以期能够减轻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最终达到维护自身合法经济权益的目的,就是纳税人应当享有的与履行纳税义务相对称的一项权利。因此,可以说税收筹划是完全符合权利义务对称理论的合理合法的纳税人对自身经济事务的管理活动。

(二)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实现税负从轻权的有力保障。

一般来说,世界上纳税人权利保护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家税收筹划的发展也都相当成熟,税收筹划的发展成熟也会进一步促进纳税人权利保护制度的完善,税收筹划的成熟度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市场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出于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需要,承认纳税人拥有合法的税负从轻权是相当重要的。税负从轻权的实现就是允许纳税人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采取合法的方式,选择能够使其税负最轻的行为方式对自己的经济事务进行管理和运转,以达到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活动。因此,税收筹划是实现纳税人税负从轻权的最有力保障。

秩序、公平和效率是众多法律调整所共同追求的价值。可以说,每一个部门法,不管是公法还是私法都是以追求秩序、公平和效率价值为其制定和实施的目标的。与税收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毫无例外的体现出了对秩序、公平、效率的价值追求,并建立在此基础之上。

首先,合法而有效的税收筹划能得到法律和税务机关的许可和鼓励,会受到纳税人的青睐,不但不会破坏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秩序,反而能够促进企业自觉依法的纳税,形成一种良好的征纳税社会风气。因而,税收筹划符合税法所追求的秩序价值目标。

其次,税收筹划是企业依据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明确规定,采取合法的手段对经济事务进行的合理安排和筹划,其具有合法性的特征,不会出现违反税法的禁止性规定的情形。任何企业开展或者不开展税收筹划的自由,也有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什么样筹划方式的自由。只要一个企业有进行税收筹划的能力,满足税收筹划的条件,都应当给与其公平的筹划机会。

最后,从企业的角度来看,企业通过合法地实施税收筹划,能够尽量的减轻税收负担,降低生产经营成木,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从国家和政府的角度看,企业通过合法地实施税收筹划,依法节税的同时也保障了国家税收的实现,最终促进国家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同时,虽然短时间内由于企业的筹划节税,使国家的税收收入有所减少,但是从长远来看,由于税收筹划可以使税收成本占总成木的比率不断下降,企业的经济就会效益不断提高,企业为获取更多的收益,必定会不断扩大企业规模,增加企业投资,而随着企业的发展,应税额也会不断的增加,所以说,国家税收收入其实也是在不断提高的。另外,由于税收筹划的合法性被确认,企业不会再有后顾之忧,偷逃税等违法犯罪也会不断减少,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减少了国家对征纳税活动的管理成木。因此,税收筹划的运行从企业和国家双方来看,都体现了税法所追求的效率价值。税收筹划的运行遵循了法律所追求的秩序、公平和效率等三个价值目标,因此,它应当被认定为是合法正当的税收行为,应当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一)税收法定原则的内涵。

税收法定原则就是指税务机关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征税,纳税主体也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纳税,有税就必须有法,未经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不能征税。从形式上看,税收法定原则要求有关税收法律文件的渊源必须是“法律”,而且必须确定、没有歧义。从实质上看,税收法定原则要求有关税收法律文件的内容应该是基于法治国家的基本理念而制定的,即税法的制定者应该是具有自觉的纳税意识的权力机关的代表,税法的具体内容应该充分维护纳税人权利,合理界定国家利益与纳税人的财产权利,并对税务机关的课税权做出明确的界定,防止税务机关滥用行政权力。

(二)税收法定原则在税收筹划中的体现。

税收强制性、无偿性的特点决定了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地位实际上是不平等的,纳税人处于弱者的地位。因此,为了确保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出于弱势地位的纳税人的合法财产不会遭到非法侵害,必须遵从税收法定原则,严格依法地征纳税收。税收法定原则体现在税收筹划中就是要求:一是,国家税务征管机关必须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税率、税目、时间和程序进行,纳税人无需承担税法未明确规定的纳税义务:二是,每一部法律都不可能十全十美、面面俱到,法律总会存在若干的漏洞和不足。对于法律在实施过程中所显露出来的漏洞和不足,只能是通过由国家通过制定新法或者修改旧法的方式来弥补和完善,这其中出现的问题,其责任不应当由纳税人来承担。这也从侧面反映了纳税人所采取的策划手段只要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包括利用法律的漏洞),就应当获得税收征管机关的认可。

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论文篇七

作为西方国家几乎家喻户晓的税收筹划(taxplanning)(也称节税taxsaving),在西方早已广而有之。而在我国,税收筹划在改革开放初期还是鲜为人知的,只是近几年才逐渐为人们所认识、了解和实践。作为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纳税人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通过对经营活动的事先筹划与安排,进行纳税方案的优化选择,以尽可能减轻税收负担,获得正当的税收利益的税收筹划,其特点在于合法性、筹划性和目的性。税收筹划与避税相比,主要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完全合法的,甚至是税收政策应予以引导和鼓励的;而后者虽不违法,但有悖于国家税收政策导向和意图。随着21世纪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税收法治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税收征管效率的提高,人们必将会对税收筹划有一个全面而正确的认识。纳税人的筹划愿望会更加强烈,将会越来越多地运用税收筹划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税收筹划取得税务利益的基本方法。

1、利用税务优惠政策。税务优惠是政府为了达到一定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目的,对纳税人实行的税收鼓励,它是通过政策导向影响人们生产与消费的偏好来实现的,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无论是经济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不把实施这样或那样的税务优惠政策作为引导投资方向、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就业机会、刺激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加以利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务优惠政策在配合我国经济发展不同阶段的战略目标,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很好的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政策调控经济能力的提高,我国的税务优惠措施也在不断调整中逐步完善。表现为在继续以产业政策和区域开发政策为投资鼓励重点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了投资鼓励的科技导向;在稳定现有的对外资的优惠政策基础上,更注重为各类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税务环境;在税务优惠形式上从较为单一的降低税率、减免税期,向投资税收抵免,加速折旧、亏损结转等多种形式并用转变。

国家税务优惠政策为纳税人进行税收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纳税人通过政府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实现“节税”的税收利益,自然成为纳税人各种筹划方法中最便捷的首选。

但在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时还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注重对优惠政策的综合衡量。政府提供的税务优惠是多方面的,纳税人的眼睛不能仅盯在一个税种上,因为有时一种税少缴了,另一种税可能要多缴。因而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从各种税收优惠方案中选出最优的方案。

注重投资风险对资本收益的影响。国家实施税收优惠是通过给纳税人提供一定的税收利益而实现的,但不等于纳税人可以自然地得到资本回收实惠,因为许多税收优惠是与纳税人的投资风险并存。比如发展高新技术,往往投资额大,回收时限长,而且失败的因素多。资本效益如果不能落实,再好的优惠政策也不能转化为实际收益。因此在税收筹划中必须作仔细的衡量和慎重的决策。

2、高纳税义务转换为低纳税义务。所谓高纳税义务转换为低纳税义务,指的是在同一经济行为而有多种税务方案可供选择时,纳税人避开“高税点”,取向“低税点”,以减轻纳税义务,获取新的税收利益。最明显的例子之一是所得税边际税率的选择。

税率的运用通常有两种形式:一种用绝对量来表示,通称为“定额税率”,即按照课税对象的一定数量,规定一定的税额。另一种用百分比的形式来表示,主要是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比例税率表示,不论课征对象和数额如何变化,课税的比率始终按规定的比例不变,比如营业税按商品销售收入的3%课征;累进税率表示,课税的比率因课税对象的数额大小不同而变化,通常是课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累进税率又可分为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所谓全额累进税率是以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为基础计征税款的累进税率。所谓超额累进税率是分别以征税对象数额超过前级的部分为基础计算征税款的累进税率。

3、纳税期的递延。纳税期的递延,也称为延期纳税。即允许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或延迟缴纳税款。纳税期的递延,给纳税人带来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延期纳税的好处有:有利于资金周转,节省利息支出,以及由于通货膨胀的影响,延期以后缴纳的`税款的币值下降,从而降低了实际纳税额。

在一些情况下,税法特别作出了可延期纳税的规定。在有些情况下,纳税人还可获得税法本身未规定的延期纳税,以达到避税目的。

税收递延的途径是很多的,纳税人从中可得到不少税收实惠。采取有利的会计处理方法,是企业实现递延纳税的重要途径。税收筹划的目标,便是在不违反税法前提下,尽量地延缓缴税,这等于得到一笔“无息贷款”,并随之得到上述各种额外的税收好处。

二、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实践。

从税收筹划的实践来看,税收筹划的领域十分广泛,具体的筹划方法也有很多种。但从企业的角度分析,税收筹划主要在两大领域内展开,一是生产经营与财务管理活动中的税收筹划,二是纳税申报活动中的税收筹划。

1、在生产经营与财务管理活动中开展税收筹划。主要的筹划方法有以下几种:

(1)投资选择法。包括投资活动中的投资地点、投资方式、投资项目和企业的组织形式等多方面的选择。就投资地点而言,有经济特区与非经济特区、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境内投资与境外投资等之分;就投资方式而言,有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之分;同时间接投资有股票投资与债券投资之分;同是债券投资有国家债券、企业债券与金融债券投资之分;就投资项目而言,有国家鼓励的投资项目与国家限制的投资项目之分;就企业的组织形式而言,有内资企业与中外合资企业、子公司与分公司、联营企业与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与私营企业等之分。所有这些不同的投资地点、方式、项目和企业组织形式涉及的税收政策各不相同,正确的投资选择可以获得节税利益。

(2)融资选择法。吸收投资与举债是企业的两种基本的融资方式,通常情况下税法规定吸收投资的融资成本(股息)只能在所得税后扣除,而举债的融资成本(利息)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因而举债融资比吸收投资融资更具有节税功能。进一步分析,同时吸收投资融资,吸收实物投资与吸收货币投资也有区别,前者对实物资产处置时还可能要纳税,后者则不论如何使用均不需纳税;同样的举债融资,向金融机构举债,其利息支出可以在所得税前全额扣除,而向其他单位或个人举债其利息支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只允许部分在所得税前扣除。可见这两方面也存在着税收筹划的可能。

(3)经营方式选择法。企业的经营方式多种多样,而不同的经营方式通常需要负担不等的税收。如自营与出包、出租,分散经营与合并经营,专营与兼营,包销与代销,内销与外销,直接出口与委托出口等等。对这些不同的经营方式作出合理的选择可以获得一定的税收利益。

(4)物资采购选择法。主要包括采购地点、采购对象和供应商等方面的选择。如按现行税法规定,进口货物的原产地与我国未订有关税互惠协定的,进口关税要按普通税率计征,若原产地与我国订有关税互惠协定,则进口关税可按优惠税率计征。

(5)资产使用选择法。主要包括资产计价和资产折旧方面的选择。

(6)盈余分配选择法。主要包括按时分配与推迟分配,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以及货币分配与实物分配等多种选择。任何恰当的选择都能获得税收上的好处。

2、在纳税申报活动中开展税收筹划,有时可以独立进行,有时还要结合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活动来进行。主要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缴纳税种选择法。如发生增值税与营业税的混合销售或兼营业务,在现行税法规定基础上,企业通过合理安排可以实现缴纳增值税还是缴纳营业税或者分别缴纳两种税的选择。又如个人投资办企业可以结合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在缴纳个人所得税还是缴纳企业所得税之间进行取舍。

(2)纳税主体选择法。如按现行税法规定,销售应税货物的企业,凡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作为一般纳税人纳税,凡不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企业出包、出租给个人经营,凡变更营业执照的,应由个人纳税,凡不变更营业执照的,应由企业和个人分别纳税;单位支付个人所得,凡由个人负担税款的单位应负责代扣代缴税款,凡由单位负担税款的应由单位负责缴纳税款。这些选择的主动权都掌握在企业手里,企业可以从节税方面作出合理选择。

(3)计税依据选择法。如现行营业税关于建筑安装工程计税营业额的确定,土地增值关于开发费用扣除额的确定,企业所得税关于纳税调整项目金额的确定,个人所得税关于个人捐赠免税扣除额的确定等等,都明确规定了一定的条件与标准。合理利用这些条件与标准,可以适当缩小税基或避免扩大税基,从而获得一定的税收利益。

(4)税目税率选择法。主要是指在实行差别较大的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条件下,尽量满足税法规定的条件,选择适用相对较低的税目税率。如企业既有应税销售额又有免税销售额的情况下,应当准确核算两种销售额,否则,按税法规定不得享受免税优惠。又如消费税规定对混合原料酿制的白酒应从高适用税率征税,对此企业就应注意避免可能会增加税负的生产方式。

(5)纳税地点选择法。主要是指在境内纳税与境外纳税、企业所在地纳税与经营所在地纳税、税收优惠地区纳税与非税收优惠地区纳税之间的选择。一般情况下,税法对纳税地点都有明确规定,如要改变纳税地点必须满足税法上的特别规定。但由于国家之间或地区之间税收负担通常存在较大的差异,故企业可以结合投资地点选择或创造条件满足税法的特别规定,从而选择有利的纳税地点。

(6)纳税方式选择法。主要是指申报方式、纳税始点及税款预缴等方面的选择。如按现行规定企业所得税应以独立核算的企业为纳税人,这对于集团化企业来说就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调整企业的组织形式,选择有利的申报纳税方式,或者由分散申报纳税转变为集中申报纳税,或者由集中申报纳税转变为分散申报纳税。又如按规定可以享受一定期限免税优惠而经营期间不足一年的新办企业,税法允许企业既可以选择当年开始免税,也可以选择当年纳税次年开始免税,不同的选择必定会对税收负担产生不同的结果。

(7)纳税期限选择法。企业纳税期限的确定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由税法明确规定,二是由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进行核定。在后一种情形下,纳税期限的确定具有一定的弹性。只要有选择余地,企业就应当选择尽可能长的纳税期限,以获取按期纳税上的货币时间价值。

狭义上的征管效率,它是一定时期扣除征税成本的税收收入与该时期税务机关组织入库的税收收入的比率。这里的征税成本,主要是税务机关为获得一定数量的税收收入的耗费,包括用于建造税务机关办公楼、宿舍楼的费用,必要设备的购置费用及运行、维护费用,印刷各种文件、资料、票据的费用,税务人员的工资津贴、培训教育费用以及其他日常管理所必需的各种经费开支。

广义上的征管效率,它是一定时期入库的税收收入与税收征纳成本之和的比率。这里的纳税成本,是纳税人支付的税款以外的与纳税有关的费用,包括办理税务登记、购买发票和税控装置的费用,填写纳税申报表的劳动耗费,支付税务顾问和律师的酬金,以及税务稽查给纳税人带来的心理影响。

征税成本和纳税成本之间具有一定的转换性,征税成本可以纳税成本为代价而降低,反之亦然。如自核自缴通常会降低征税成本但会提高纳税成本;把本应由税务机关无偿提供的服务转移到社会中介机构,虽然降低了征税成本但增大了纳税成本;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代管监开会降低纳税成本但提高了征税成本。此外,在我国还要特别重视征税成本和纳税成本同时提高的情况,如国、地税机构分设后信息不能共享、纳税人纳税费用增加,税务机关多头、重复检查等。正是由于以上原因,全面衡量税收征管效率应以广义上的征管效率为标准,尽管纳税成本在测算和计量上存在一定困难。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征税成本和纳税成本越低,意味着征管效率越高。

3、税收征管效力的涵义。税收征管效力,是指税收征管的有效性,也就是说税收征管对于提高纳税人遵从税法的影响力。影响纳税人遵从税法的因素很多,如税负是否公平、有关法律及程序是否既严密又简单明了、纳税成本高低、整个社会的纳税观念和纳税意识强弱等。但从国内外的税收实践来看,税收征管是否有效力,乃是影响纳税人税法遵从程度的关键因素。

衡量税收征管效力的标准,主要看其是否能够有效地处理以下四个关键差额:

(1)潜在的纳税人与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之间的差额。

(2)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与实际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之间的差额。

(3)纳税人申报的税额或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与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款之间的差额。

(4)纳税人申报的税额与根据税法应上缴的潜在税款之间的差额。

根据衡量税收征管效力的上述标准,可使用以下四个主要指标,对税务机关征管效力进行测定:

(1)税务登记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户数/应办理税务登记的户数×100%。

(2)纳税申报率(按期申报率)=办理纳税申报的户数/办理税务登记的户数×100%。

(3)欠税率=(纳税人申报的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款)/纳税人申报的税额×100%,或入库率=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款/纳税人申报的税额×100%。

(4)申报准确率=纳税人申报的税额/纳税人应申报的税额×100%。

四、税收征管的目标。

“一切赋税的征收,须设法使人民所付出的,尽可能等于国家所收入的。”亚当。斯密的以上论述已基本包含了税收征管效率的思想,此后税收征管效率问题一直为税收理论和税收实践所重视,征管效率成为各国税收征管追求的一个重要目标。但是,现代税收征管已不再是单单追求征管效率,更着重征管效力的提高。因为即使税收成本很低,如果存在大量的“漏征漏管”户,欠税居高不下,偷逃税成风,这样的税收征管显然不能算是成功的税收征管。

综上所述,税收征管的目标应定位于:通过建立和完善税收征管模式和征管运行机制,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效力,或者说税收征管应以最小的税收成本实现最大程度的税收遵从。

参考文献:。

1.范坚:试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税收征管改革理论与实践文集。中国税务出版社,。

2.王觉,扬茹。关于税收流失现状与原因分析及其治理对策。北京国税研究资料(2)。

3.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商务印书馆,1972。

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论文篇八

企业投资活动中税收筹划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第一,对企业的筹资途径进行筹划。资金可以是本金也可以是其他途径筹集的资金;第二,企业投资方式的税收筹划。主要包括通过新建生产线或者兼并、转让以及资产置换等方式实现的直接投资和通过长短期股票投资,债券投资以及国库券投资等方法实现的间接投资;第三,企业对投资的地域实施税收筹划。涉及国外投资时需要注意国外的文化及风俗,国内投资也需要注意各地不同的政策及民风习惯等。例如我国沿海地区与内陆在经济等方面的发展上就存在比较大的差异;第四,企业对投资项目实施的税收筹划。基本上很多国家都与我国一致,在投资活动上会给予企业一定的照顾以及优惠政策方面的倾斜,所以,企业在投资之前应结合自身的情况,从宏观上适应国家的政策,从微观上改变自身的的投资方向及投资项目;第五,企业对投资经济实体形式实施的税收筹划。因为企业的形式不同,税收负担也不尽相同,就比如我国对公司企业与合伙企业就实行不同的纳税规定。公司企业取得的利润在分配环节征收所得税,税后利润分配给投资者时,投资者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伙企业的利润不交企业所得税,只征收合伙人分得收益的个人所得税。

在尊重税法的相关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对企业自身财务及人事做出相应的调动,实现缴税的最低化,达到企业效益最高化是税收筹划对企业投资最明显的好处亦是企业投资最根本意义的所在。

1、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的水平。在投资过程中尽可能的降低成本,使企业朝着更适合自身发展的方向运行,在筹划运行的过程中对原有的公司发展方向等进行调整,设计出合理人事布局,有效地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从资金运作、财务政策、会计核算以及税收政策等多方面进行考究,合理化税收筹划相关内容,促进企业资金周转速度,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提高企业资金的有效利用,加速企业增收。

2、适应市场经济,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二十一世纪,是一个经济发展,社会竞争力激烈的时代,只有提高自身竞争力,使自身具备更多的优势,才能适应市场经济。企业应该用理性的眼光,科学的方法设计出适合企业自身发展,促进企业税后利润增加,有助于企业积累,满足负税强的投资方案,才能帮助企业增加自身的竞争力,为企业能在时代浪潮中更好地、更长远的发展提供保障。

3、有助于企业规避风险。风险是影响投资的一个重要因素,风险的存在甚至能导致一个企业走向衰亡。在投资的过程中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将帮助公司进行风险最低化的实现。税收筹划中确定的投资方向需要与国家经济、政策等的宏观发展方向一致,只有在国家经济、政策的保驾护航下,企业投资的风险才能大幅度的降低,才能进入一个相对而言较为良性的循环运营生产过程。

在经济浪潮的带动下,一大批的企业随即出现,企业关注企业效益,自然会进行投资活动中的税收筹划,然而却往往忽视税收筹划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导致投资失败甚至是公司破产倒闭的问题,那么企业投资中税收筹划存在的风险究竟有什么呢?在我看来主要包括以下两点:第一,宏观政策造成的风险。这类风险又可以分成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来自于国家,另一方面是来自于企业的。来自国家方面的风险主要指国家为了更好地发展自身经济,会对现存的法律以及相关鼓励保护政策进行调整,进而给企业发展带来一定的风险。来自企业自身的风险主要指企业在进行政策选择的过程时,由于不了解国家政策的宏观发展方向,或是对国家政策相关认识的偏差,继而选择了不恰当的政策,最终给企业发展带来风险。第二,税务行政操作不当带来的风险。税收筹划的根本目的是降低税率,这点在最终产生的效果上与偷税漏税是完全等同的,但是税收筹划具备合法性,而偷税漏税却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中国人普遍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而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的界限又比较“模糊”,故而在进行税收操作的过程中应该时刻注意所谓的“度”。

企业在遵守、尊重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实施税收筹划具有必要性的特点。因为在税收筹划中企业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的特点,应用最合理的设计和最安全的安排,以实现最小的税负达到对企业的财务活动最大的效益,增强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能力,使在企业生产管理、稳健发展是国家、乃至整个社会的要求。

1、全面考虑问题,以提高企业收益为根本目的。减少企业纳税,减少不必要的投资消耗,提高企业收益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根本目的,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一方面必须对税收筹划的收益和成本进行预期,只有预期的收益大于预期的成本,税收筹划方案才能实施;另一方面,税收筹划时不能只从某个单一的税收角度出发,因为一种税负的减少有时会导致另外一种税负的增加,因此在税收筹划时需要纵观全局进行考虑。

2、税收筹划需要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在综合考虑了企业自身情况之后做出的税收筹划往往都比较适合提高企业收益,但是一个企业想要稳健长远的发展,在此基础上还需保证税收筹划的合法性。一个企业若是单纯考虑自身效益,置法律于不顾,或者认为现行法律中还存在漏洞,抱着钻法律“空子”的想法,更有甚者直接进行偷税漏税等不法行为,必将影响企业的发展。

3、从考虑企业长远利益的角度出发。企业经营的长远性和企业发展的整体性是投资活动中另一个需要重点注意的问题。盲目追求低税负而不考虑未来,不考虑国家相关政策是否存在改动的可能,有可能导致企业在发展的后期被迫接受更为沉重的税收负担,甚至面临倒闭的风险,因此企业在进行投资筹划时也需要从这一角度考虑。

总的来说,企业投资活动的税收筹划问题是企业管理活动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不仅关系着企业节税问题也关系着一个企业能否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继而关系到企业能否稳健的在经济浪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论文篇九

现实中,常常会有企业漏税、逃税乃至骗税,可这样会带来极大的财务风险,还违法税法的规定,不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宗旨和目标。因此,只有通过科学的安排与筹划,然后从中抉择最好方案,来达到来减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多企业缴纳税额后盈利的目的,才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终极目标。

从改革开放到现在,人们一直认为税收筹划就是企业逃避税收,从而影响国家税收的管理,流失税额。可是,在法制逐步健全的现今,企业有权经由合理途径,利用优惠政策来减低自己的税负。关于企业税收筹划的目标,大体分为三个层面:基础、中间和最终目标。首先说基础目标,就是避免多缴税和纳税零风险。企业往往因为认知不明确、条例不清楚而稀里糊涂的多缴纳了税款。因而,为了避免多缴税,纳税者必须要关注国家政策、通晓税法。再有就是规避纳税风险,我国的税制是繁复多变的,所以企业就会面临投资扭曲、经营损失等风险。我们企业应尽量规避义务外的税务成本,依法开展税收筹划,努力实现零风险纳税。接下来,就是中间目标,指的是最小纳税额、最迟纳税时间和筹划的收益大于成本。就是选择最小纳税额方案,避免优惠陷阱,尽量推迟纳税时间,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在筹划时,分析成本效益,确定税收筹划的可行性。最后,便是最终目标,是指企业税后收益最高,价值最大。税后收益,是账务处理时收入和成本损失间的差,要想利润增多,就要增加收入,降低费用成本,而缴纳的税款是一种费用损失,所以,其他不动时,最小的税收可以带来最大的收益。

1.二者的关系。首先,目标一致,税收筹划是一种理财行为,它本身就是环绕财务管理的目标来开展的,最后目的一致。其次,包含关系,财务管理是由财务计划、财务控制以及财务决策构成的,而税收筹划又是财务决策中的核心组成,二者的职能密切相关。第三,内容上相互关联。一个企业的运营、投资、筹资以及利润分配构成财务管理的内容,而税收筹划在这个方面都有重大作用。好的筹划方案可以保证企业高效运营;在行业、地点和投资方式上都有最优选择;列支的方法和列支时间直接影响纳税额,有利的融资能获得更高的收益;在进行利润分配上,也有税收筹划的制约。税收筹划贯穿所有的财务管理内容,与财务管理相辅相融,二者密切相关。

2.财务管理中应用税收筹划的意义。第一,增进效益的最大化。减低成本,实现收益,获取最高利润就是现代企业的目标。第二,就是增加竞争力。市场经济的发展,理财活动的开拓,都让税收筹划的作用愈来愈明显。作为一项环绕资金开展,最终目标是效益最大化的理财行为,税收筹划能在事前、事中和事后影响财务管理决策,从而提升企业竞争力。

1.筹资方面。资金的运转是一个企业生存的基本。资金是企业政策运作、稳定发展的保障,是企业成长的根本,任何的筹资渠道,都离不开资金成本。企业筹建资金,包括向企业的自我累积、内部集资和外部借款,包括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发行股票、发行债券以及企业间的拆借等等。通常,向金额机构的借款是比较平常的,利息是借款的主要成本,而利息的列支一般在税前,这样就能减低应税所得额,实质上减少贷款利息。例如,甲企业的所得税率是25%,因发展需求,向乙银行借款,利率是6%,经过计算,得到企业实质上的利率为4.5%,因此,只要企业的投资报酬率高于4.5%,经由杠杆原理的运用,就可以“借鸡下蛋”,利用银行的贷款获取更多的税务上的收益。

2.投资方面。企业的投资决策,牵涉到投资时间、投资地点、投资行业及投资方式等等,我们这里主要探讨筹划地点和方式。企业投资时,要思考的因素很多,除了硬件设施、市场满合度等,地点也是很重要的一块其次,便是投资方式的选择。除了货币资金、土地和技术等直接的投资,还有购买债券、股票等的投资,不同的投资方式会带来不一样的投资结果。

例如,企业购买股票进行转让,获取其中的差价。这种投资一般就只会有所得到股息的所得税、证券交易的印花税和股本增益出现的资本利得税。这样就比其他直接的投资活动拥有更广阔的筹划空间,所以,合理的投资方式有很重要的影响。

3.其他方面。企业的税收筹划不只是体现在筹资和投资中,在其他方面也有广泛的应用。企业的壮大离不开财务管理,而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让企业的财务管理更加完善,从而最终实现企业效益做大化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曾琼.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研究[d].武汉:武汉科技大学,20xx.

[2]姜勃.谈当前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j].统计与管理,20xx(6)。

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论文篇十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通过对筹划方案的选择确定,科学合理的布局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使得企业实现降低税收,增加企业利润的目的,但是在筹划过程中,其提高利益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产生收益风险,所以企业就需要加强税收筹划的风险管理,提高风险的抵御能力,最终实现税收筹划目的,增加企业利润。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通过宏观调控对市场进行调节,其重要的手段是税收手段。国家不断的补充完善税收政策,导致税收政策的调整,对于企业的中长期税收筹划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并且这种风险是必然存在的,并且这种风险也是能够预判和及时调整的。但是由于政策的不确定性和实效性特点,一些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筹划内容就会产生税收筹划风险。

企业在实施和开展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并非实现避税,而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因为企业的税收筹划具有明显的计划性,也说明了税收筹划本身的目的性较强,甚至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而现代企业缺乏长期和明确的目的,导致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随意性较大,甚至一些税收筹划行为和企业的实际生产偏离,企业的正常秩序也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税收筹划很大程度上是利用国家的税收政策倾斜,使得企业获得更有利的政策支持,但是一些书死后政策具有地域性和时间性限制,对于税收政策进行全面了解是非常必要的,并且只有在对于税收筹划认识到位了,才能制定更加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目前有许多企业缺乏相关技术性人才,或者法律意识不强,甚至为了少纳税走违法犯罪的道路,这就产生了严重的税收筹划风险。

税收筹划作为企业的。合理、合法的经济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国家的支持,但是具体的税收筹划还需要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认定,这对于税务机关行政执法的能力是一大考验,又由于国家法律在相关规定上缺乏实施和操作细则,导致税收筹划很难界定,其随意性和主观性就变大,从而导致税收筹划风险。

首先,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需要遵循税务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法律法规要有深入的了解,并且根据税收政策结合企业的实际需要和特点,最终确定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增强企业的合法性和适用性。其次,加强对企业环境的影响,尤其是企业的外部环境。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只有时刻捕捉市场信息,了解和考虑到市场环境才能真正的适应市场,取得更好更快的发展;最后,企业要明确税收筹划目的,在战略规划的基础上,提高税收筹划方案的全面性和整体性,将企业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结合起来,减少税收筹划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保证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首先,在制定税收筹划之前要加强对专业人才的培养,由于税收筹划方案不仅需要遵循合法合规的要求,其目的性更是要满足企业的实际利润需求,而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制定税收筹划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上;其次,加强对人才引进,对于企业的专业技术性人才,企业要制定相应的引进计划,由他们带来更先进的筹划方案和最新的国家政策指导,并且能够在过程中及时的调整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使税收筹划方案更加合理有效。最后,对于税收筹划风险的评估和判断,也需要专业的人才支撑。

税收筹划风险管理的最主要环节时增强企业的税收筹划能力,并且企业的税收筹划能力需要通过企业在充分认识和了解国家的税收政策的基础上,对于企业进行全面的了解,明确企业的进行税收筹划的目的,从而提高税收筹划的目的性和针对性,减少由于盲目性带来的税收筹划风险,最终实现企业税收筹划的目的。特别小微新型创业企业,政府税收政策倾斜较强,更需要充分利用和抓住其倾斜性,提高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带来的实际利益和好处。

由于税收筹划行为必然带来相应的税收筹划风险,所以企业在实施税收筹划时,就需要及时的做好相应的税收筹划风险准备,从而提高风险的抵御能力。首先,在税收筹划方案制定阶段,需要结合内外部环境和各种因素,对方案进行审查,防止可能出现的政策风险,法律风险或者经营风险,选择最优的税收筹划方案,提高税收筹划方案的实施性;其次,在税收筹划的实施阶段,需要对于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作出及时的预判,调整在过程中的不合理、不合法成分,增强企业的综合风险抵御能力;最后,在过程中需要制定风险评估和风险处理机制,从而提高企业应对风险的能力,虽然不能消除风险,但是能够在风险发生时,及时的进行调整,从而提高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管理能力。

由于税务机关在行政执法时有非常强的自由裁量权,所以企业要处理好税企关系,以提高税务机关对于企业的理解和认同,并且处理好税企关系,还能够加强税务机关对于企业的指导,提高企业的风险筹划能力,并且随着企业的扩展,针对不同的地区会建立区域性子公司,而不同的地区在政策上存在一定的差别,这更需要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建立税务机关和企业的相互信任关系,除此之外,企业与税务企业建立良好的关系,并非让企业和税务机关建立同盟关系,例如一些地区的税务机关和企业勾结,造成了国家经济利益和人民财产的损失,这对于企业税收筹划来说也是一种风险。

作者:范晓丽;单位:山东省会计干部中等专业学校威海分校。

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论文篇十一

作为西方国家几乎家喻户晓的税收筹划(taxplanning)(也称节税taxsaving),在西方早已广而有之。而在我国,税收筹划在改革开放初期还是鲜为人知的,只是近几年才逐渐为人们所认识、了解和实践。作为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纳税人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通过对经营活动的事先筹划与安排,进行纳税方案的优化选择,以尽可能减轻税收负担,获得正当的税收利益的税收筹划,其特点在于合法性、筹划性和目的性。税收筹划与避税相比,主要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完全合法的,甚至是税收政策应予以引导和鼓励的;而后者虽不违法,但有悖于国家税收政策导向和意图。随着21世纪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税收法治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税收征管效率的提高,人们必将会对税收筹划有一个全面而正确的认识。纳税人的筹划愿望会更加强烈,将会越来越多地运用税收筹划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利用税务优惠政策。税务优惠是政府为了达到一定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目的,对纳税人实行的税收鼓励,它是通过政策导向影响人们生产与消费的偏好来实现的,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无论是经济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不把实施这样或那样的税务优惠政策作为引导投资方向、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就业机会、刺激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加以利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务优惠政策在配合我国经济发展不同阶段的战略目标,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很好的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政策调控经济能力的提高,我国的税务优惠措施也在不断调整中逐步完善。表现为在继续以产业政策和区域开发政策为投资鼓励重点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了投资鼓励的科技导向;在稳定现有的对外资的优惠政策基础上,更注重为各类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税务环境;在税务优惠形式上从较为单一的降低税率、减免税期,向投资税收抵免,加速折旧、亏损结转等多种形式并用转变。

国家税务优惠政策为纳税人进行税收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纳税人通过政府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实现“节税”的税收利益,自然成为纳税人各种筹划方法中最便捷的首选。

但在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时还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注重对优惠政策的综合衡量。政府提供的税务优惠是多方面的,纳税人的眼睛不能仅盯在一个税种上,因为有时一种税少缴了,另一种税可能要多缴。因而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从各种税收优惠方案中选出最优的方案。

注重投资风险对资本收益的影响。国家实施税收优惠是通过给纳税人提供一定的税收利益而实现的,但不等于纳税人可以自然地得到资本回收实惠,因为许多税收优惠是与纳税人的投资风险并存。比如发展高新技术,往往投资额大,回收时限长,而且失败的因素多。资本效益如果不能落实,再好的优惠政策也不能转化为实际收益。因此在税收筹划中必须作仔细的衡量和慎重的决策。

2、高纳税义务转换为低纳税义务。所谓高纳税义务转换为低纳税义务,指的是在同一经济行为而有多种税务方案可供选择时,纳税人避开“高税点”,取向“低税点”,以减轻纳税义务,获取新的税收利益。最明显的例子之一是所得税边际税率的选择。

税率的运用通常有两种形式:一种用绝对量来表示,通称为“定额税率”,即按照课税对象的一定数量,规定一定的税额。另一种用百分比的形式来表示,主要是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比例税率表示,不论课征对象和数额如何变化,课税的比率始终按规定的比例不变,比如营业税按商品销售收入的3%课征;累进税率表示,课税的比率因课税对象的数额大小不同而变化,通常是课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累进税率又可分为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所谓全额累进税率是以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为基础计征税款的累进税率。所谓超额累进税率是分别以征税对象数额超过前级的部分为基础计算征税款的累进税率。

3、纳税期的递延。纳税期的递延,也称为延期纳税。即允许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或延迟缴纳税款。纳税期的递延,给纳税人带来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延期纳税的好处有:有利于资金周转,节省利息支出,以及由于通货膨胀的影响,延期以后缴纳的`税款的币值下降,从而降低了实际纳税额。

在一些情况下,税法特别作出了可延期纳税的规定。在有些情况下,纳税人还可获得税法本身未规定的延期纳税,以达到避税目的。

税收递延的途径是很多的,纳税人从中可得到不少税收实惠。采取有利的会计处理方法,是企业实现递延纳税的重要途径。税收筹划的目标,便是在不违反税法前提下,尽量地延缓缴税,这等于得到一笔“无息贷款”,并随之得到上述各种额外的税收好处。

从税收筹划的实践来看,税收筹划的领域十分广泛,具体的筹划方法也有很多种。但从企业的角度分析,税收筹划主要在两大领域内展开,一是生产经营与财务管理活动中的税收筹划,二是纳税申报活动中的税收筹划。

1、在生产经营与财务管理活动中开展税收筹划。主要的筹划方法有以下几种:

(1)投资选择法。包括投资活动中的投资地点、投资方式、投资项目和企业的组织形式等多方面的选择。就投资地点而言,有经济特区与非经济特区、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境内投资与境外投资等之分;就投资方式而言,有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之分;同时间接投资有股票投资与债券投资之分;同是债券投资有国家债券、企业债券与金融债券投资之分;就投资项目而言,有国家鼓励的投资项目与国家限制的投资项目之分;就企业的组织形式而言,有内资企业与中外合资企业、子公司与分公司、联营企业与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与私营企业等之分。所有这些不同的投资地点、方式、项目和企业组织形式涉及的税收政策各不相同,正确的投资选择可以获得节税利益。

(2)融资选择法。吸收投资与举债是企业的两种基本的融资方式,通常情况下税法规定吸收投资的融资成本(股息)只能在所得税后扣除,而举债的融资成本(利息)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因而举债融资比吸收投资融资更具有节税功能。进一步分析,同时吸收投资融资,吸收实物投资与吸收货币投资也有区别,前者对实物资产处置时还可能要纳税,后者则不论如何使用均不需纳税;同样的举债融资,向金融机构举债,其利息支出可以在所得税前全额扣除,而向其他单位或个人举债其利息支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只允许部分在所得税前扣除。可见这两方面也存在着税收筹划的可能。

(3)经营方式选择法。企业的经营方式多种多样,而不同的经营方式通常需要负担不等的税收。如自营与出包、出租,分散经营与合并经营,专营与兼营,包销与代销,内销与外销,直接出口与委托出口等等。对这些不同的经营方式作出合理的选择可以获得一定的税收利益。

(4)物资采购选择法。主要包括采购地点、采购对象和供应商等方面的选择。如按现行税法规定,进口货物的原产地与我国未订有关税互惠协定的,进口关税要按普通税率计征,若原产地与我国订有关税互惠协定,则进口关税可按优惠税率计征。

(5)资产使用选择法。主要包括资产计价和资产折旧方面的选择。

(6)盈余分配选择法。主要包括按时分配与推迟分配,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以及货币分配与实物分配等多种选择。任何恰当的选择都能获得税收上的好处。

2、在纳税申报活动中开展税收筹划,有时可以独立进行,有时还要结合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活动来进行。主要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缴纳税种选择法。如发生增值税与营业税的混合销售或兼营业务,在现行税法规定基础上,企业通过合理安排可以实现缴纳增值税还是缴纳营业税或者分别缴纳两种税的选择。又如个人投资办企业可以结合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在缴纳个人所得税还是缴纳企业所得税之间进行取舍。

(2)纳税主体选择法。如按现行税法规定,销售应税货物的企业,凡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作为一般纳税人纳税,凡不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企业出包、出租给个人经营,凡变更营业执照的,应由个人纳税,凡不变更营业执照的,应由企业和个人分别纳税;单位支付个人所得,凡由个人负担税款的单位应负责代扣代缴税款,凡由单位负担税款的应由单位负责缴纳税款。这些选择的主动权都掌握在企业手里,企业可以从节税方面作出合理选择。

(3)计税依据选择法。如现行营业税关于建筑安装工程计税营业额的确定,土地增值关于开发费用扣除额的确定,企业所得税关于纳税调整项目金额的确定,个人所得税关于个人捐赠免税扣除额的确定等等,都明确规定了一定的条件与标准。合理利用这些条件与标准,可以适当缩小税基或避免扩大税基,从而获得一定的税收利益。

(4)税目税率选择法。主要是指在实行差别较大的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条件下,尽量满足税法规定的条件,选择适用相对较低的税目税率。如企业既有应税销售额又有免税销售额的情况下,应当准确核算两种销售额,否则,按税法规定不得享受免税优惠。又如消费税规定对混合原料酿制的白酒应从高适用税率征税,对此企业就应注意避免可能会增加税负的生产方式。

(5)纳税地点选择法。主要是指在境内纳税与境外纳税、企业所在地纳税与经营所在地纳税、税收优惠地区纳税与非税收优惠地区纳税之间的选择。一般情况下,税法对纳税地点都有明确规定,如要改变纳税地点必须满足税法上的特别规定。但由于国家之间或地区之间税收负担通常存在较大的差异,故企业可以结合投资地点选择或创造条件满足税法的特别规定,从而选择有利的纳税地点。

(6)纳税方式选择法。主要是指申报方式、纳税始点及税款预缴等方面的选择。如按现行规定企业所得税应以独立核算的企业为纳税人,这对于集团化企业来说就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调整企业的组织形式,选择有利的申报纳税方式,或者由分散申报纳税转变为集中申报纳税,或者由集中申报纳税转变为分散申报纳税。又如按规定可以享受一定期限免税优惠而经营期间不足一年的新办企业,税法允许企业既可以选择当年开始免税,也可以选择当年纳税次年开始免税,不同的选择必定会对税收负担产生不同的结果。

(7)纳税期限选择法。企业纳税期限的确定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由税法明确规定,二是由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进行核定。在后一种情形下,纳税期限的确定具有一定的弹性。只要有选择余地,企业就应当选择尽可能长的纳税期限,以获取按期纳税上的货币时间价值。

狭义上的征管效率,它是一定时期扣除征税成本的税收收入与该时期税务机关组织入库的税收收入的比率。这里的征税成本,主要是税务机关为获得一定数量的税收收入的耗费,包括用于建造税务机关办公楼、宿舍楼的费用,必要设备的购置费用及运行、维护费用,印刷各种文件、资料、票据的费用,税务人员的工资津贴、培训教育费用以及其他日常管理所必需的各种经费开支。

广义上的征管效率,它是一定时期入库的税收收入与税收征纳成本之和的比率。这里的纳税成本,是纳税人支付的税款以外的与纳税有关的费用,包括办理税务登记、购买发票和税控装置的费用,填写纳税申报表的劳动耗费,支付税务顾问和律师的酬金,以及税务稽查给纳税人带来的心理影响。

征税成本和纳税成本之间具有一定的转换性,征税成本可以纳税成本为代价而降低,反之亦然。如自核自缴通常会降低征税成本但会提高纳税成本;把本应由税务机关无偿提供的服务转移到社会中介机构,虽然降低了征税成本但增大了纳税成本;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代管监开会降低纳税成本但提高了征税成本。此外,在我国还要特别重视征税成本和纳税成本同时提高的情况,如国、地税机构分设后信息不能共享、纳税人纳税费用增加,税务机关多头、重复检查等。正是由于以上原因,全面衡量税收征管效率应以广义上的征管效率为标准,尽管纳税成本在测算和计量上存在一定困难。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征税成本和纳税成本越低,意味着征管效率越高。

3、税收征管效力的涵义。税收征管效力,是指税收征管的有效性,也就是说税收征管对于提高纳税人遵从税法的影响力。影响纳税人遵从税法的因素很多,如税负是否公平、有关法律及程序是否既严密又简单明了、纳税成本高低、整个社会的纳税观念和纳税意识强弱等。但从国内外的税收实践来看,税收征管是否有效力,乃是影响纳税人税法遵从程度的关键因素。

衡量税收征管效力的标准,主要看其是否能够有效地处理以下四个关键差额:

(1)潜在的纳税人与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之间的差额。

(2)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与实际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之间的差额。

(3)纳税人申报的税额或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与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款之间的差额。

(4)纳税人申报的税额与根据税法应上缴的潜在税款之间的差额。

根据衡量税收征管效力的上述标准,可使用以下四个主要指标,对税务机关征管效力进行测定:

(1)税务登记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户数/应办理税务登记的户数×100%。

(2)纳税申报率(按期申报率)=办理纳税申报的户数/办理税务登记的户数×100%。

(3)欠税率=(纳税人申报的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款)/纳税人申报的税额×100%,或入库率=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款/纳税人申报的税额×100%。

(4)申报准确率=纳税人申报的税额/纳税人应申报的税额×100%。

四、税收征管的目标。

“一切赋税的征收,须设法使人民所付出的,尽可能等于国家所收入的。”亚当。斯密的以上论述已基本包含了税收征管效率的思想,此后税收征管效率问题一直为税收理论和税收实践所重视,征管效率成为各国税收征管追求的一个重要目标。但是,现代税收征管已不再是单单追求征管效率,更着重征管效力的提高。因为即使税收成本很低,如果存在大量的“漏征漏管”户,欠税居高不下,偷逃税成风,这样的税收征管显然不能算是成功的税收征管。

综上所述,税收征管的目标应定位于:通过建立和完善税收征管模式和征管运行机制,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效力,或者说税收征管应以最小的税收成本实现最大程度的税收遵从。

参考文献:。

2.王觉,扬茹。关于税收流失现状与原因分析及其治理对策。北京国税研究资料2001(2)。

3.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商务印书馆,1972。

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论文篇十二

在国家大力扶持以及积极倡导下,高新技术产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是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即便是国家给予支持给高新技术产业,作为独立经济实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仍然需要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并且严格地遵循依法纳税的义务。就每个企业来说,纳税是政府无偿地对企业财务成果的占用,并且还会使得企业的既得利益减少,可以说是企业资金的净流出,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目标与企业收益的实现。为了将税负减轻,企业自然而然地便会设法延缓缴税、免缴税或者少缴税。正是由于直接经济利益的驱使,企业税收筹划便由此产生。高新技术企业要想获得最大化的企业效益,要想实现企业的经营管理目标,那么就应当对税收筹划提起高度的重视,进而得到“节税”收益。

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是十分必要及重要的,直接关系到我国高新技术行业的发展以及国民经济的发展,以下从政府宏观调控以及企业财务管理两大方面分析了税收筹划的重要性及必要性。

(一)政府宏观调控方面。

借助于税收实施经济调节是国家尤为重要的一种宏观调控手段,而通过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博弈,有助于更好地执行政府的税收政策,进而将国家地税收进行宏观调控的目的达到。详细的来说,在政府宏观调控中,税收筹划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扶持帮助经济滞后的地区,有助于地区之间经济差异的减少,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并且调节税收还能够推动企业的长足发展;其二,通过税收减免,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将企业的负担减轻;其三,能够引导合理的资源配置,推动合理的产业结构调整,这具体是由于政府部门借助于合理税收政策的制定,引导合理的社会资源流动,进而将优化产业结构实现。

(二)企业财务管理方面。

1.有助于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

要想实现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则需要企业将自己的经营管理成本尽可能降低,主要的措施就是税收负担的减轻。企业必须通过事先安排以及事先筹划理财活动、投资活动和经营活动,利用从属于企业的税收战略性筹划,将最优的企业纳税方案选择出来,进而将企业的税收负担降低,这样才与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需求相满足,是将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

2.有助于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企业在财务经营决策前,需要合理地开展税务筹划,这样不仅有助于税务筹划行为的规范,将正确的决策制定出来,进而促使企业的整个投资行为和经营行为变得合法合理,有序地促使财务管理活动运转,实现良性的经营活动循环,同时还能够在企业战略中融入税收筹划,在税收筹划时使企业对战略性选择予以考虑,这样便能够促进企业经济效益以及管理经营水平的提高。

3.有助于完善企业战略规划。

企业总体战略与税收筹划间是战术选择的整体性规划与经营行为、手段与目标的一种关系。企业税收筹划是将企业战略实现的重要工具,应当为企业的战略服务,因而需要企业不仅要在企业战略制定时充分考虑税收因素以及其他对企业发展有影响的因素,并且还需要在税收筹划的具体运用中,将其与企业战略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在与企业战略思想相符合的基础上选择筹划方法。

4.税收筹划是财务决策的重要内容。

总的来说,现代企业的财务决策具体是由利润分配、投资决策、筹资决策以及经营生产决策等所构成的,而税收会对这些组成部分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也就是说在企业的各个财务决策领域均会贯穿税收筹划,而且税收筹划已经逐渐的成为企业财务决策必不可少的一大内容。在企业的筹资决策过程当中,不仅需要对资金需要量加以考虑,而且还需要对筹资成本加以兼顾,由于通过不同渠道与不同方式所得到的资金,列示在税法规定中的成本是不同的,而要想将筹资成本降低,就应当充分考虑筹资活动中的纳税因素。而在企业的投资决策中,应当对投资活动所产生的税后收益加以考虑,要知道税法对不同投资行业、区域和形式的投资均有着详细且严格的规定,这便需要企业重视税制的影响,科学地进行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及运营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系列的不足及缺陷,所以,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积极的采取有效的措施,以便于强化及完善税收筹划工作。以下从几个方面提出了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的有效策略:

1.构建完善的税收法律机制。

立法部门应当在税法的制定及完善中,应当注意税收法律条款的易于理解和简单明了,具体规定的税法条款必须有着相对较强的可操作性,以此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更好的认识和理解税法,进而促使高新技术企业确切地指导在具体的税收筹划工作中,哪些行为是不合法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与此同时,还应当适当地在税法中加入一些硬性的规定,将标准详细的制定出来,从而促使高新技术企业将税收筹划工作真正做好。

2.成立涉税中介机构。

结合高新技术企业获得资格中所存在的风险,企业应当对实际情况与具体规定之间所存在的差异加以重点关注,合理地调整企业总收入中高新技术所占据的比例,合理地研发工作参与者的学历比例,并且将科学的追踪机制建立起来,在研发项目的过程中使人员情况与经营状况始终与相应的规定相符合。合法合理的税收筹划能够减少利润、增加成本以及缩小税基,但是切勿借助于弄虚作假等不当方法将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取得。随着我国税务部门稽查征管行为的不断规范化,再加上社会信息化水平的迅速提升,能够供给企业利用的投机空间随之变得越来越小。企业将税务风险解决的有效途径就是将严格的一套内部控制体系构建起来,在企业可接受的范围内控制税务风险。

4.增强财务人员及管理者的税收筹划意识。

高新技术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应当高度重视学习税收法规,动态实时地对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进行关注,跟踪及预测税率与税法的变动趋势,并且将税收筹划合法合理地加以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应当从长远的角度出发,以此对税收筹划方案加以选择,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要综合地对企业所制定的长期发展目标加以考虑。应当明确的是,企业的税收筹划是高层次的一项工作,企业应当不断引入高素质、高水平和高技能的现代化人,以此为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注入源源不断的活新鲜活力。作为专业的人士,这些人才通常具备着高超的业务操作水平和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而企业的财务人员则切勿在财务核算的简单工作定位上局限,而是应当抓紧时间学习税法知识,最大限度地将自身的税收筹划意识增强,并且在企业的财务活动中融入。另外,企业的财务人员还应当对会计政策严格地加以执行,切实地遵循会计程序做账,进而生成合理正确的会计报表,从而为企业的税收筹划奠定可靠的基础。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当中,税收筹划发挥着尤为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筹划中存在着一系列有待于解决的问题以及有待于完善的环节,企业要想真正地将税收筹划工作做好,要想将税收筹划所具备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出来,那么就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强化措施,从而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论文篇十三

【】目前有许多企业财务管理中对于税收筹划的应用仍旧存在一定的误解及问题,这不仅阻碍了企业正常的税收筹划工作的有序开展,还易于使得企业无端遭遇不必要的税务风险,从而使得相关税务机关对其不当的税收行为处以滞纳金、罚款甚至于要承揽一定的刑事责任。因而,有必要对于企业在其财务管理过程中的税收筹划出现的问题进行一定的剖析,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本文将从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的应用入手,并提出企业财务管理中对于税收筹划的应用存在的问题,最终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相信通过本文较为粗浅的论述,为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正常开展提供一些较为不成熟的建议,从而为企业实现财务管理目标发挥应有的作用。

【】财务管理;税收筹划;问题;对策。

由于我国对于税收筹划开展的较晚,许多人将税收筹划工作误解为单纯的“合理避税”,更有甚者将其误读为如何想办法偷逃税款,且即使出现了一定的税务风险还堂而皇之的将其冠以“税收筹划”的名词,其实这都是对于税收筹划工作的误解。税收筹划又被称作税务筹划(英文为taxplanning),税收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的经营活动或是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或是递延纳税目的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企业财务管理涉及融资活动、投资活动以及日常经营活动,而上述财务管理活动与税收筹划有着一定的关系。企业在进行相关的决策过程中,税收筹划是一个较为关键的环节,因而提高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可以有效的规避税收风险的同时,节约一定的纳税成本。

(一)企业融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融资过程涉及融资成本及财务风险两方面问题,因而企业的融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应综合考虑上述问题。以租赁业务为例进行说明,企业的租赁业务分为融资性租赁与经营性租赁两方面。融资性租赁:会计准则及企业所得税将融资性固定资产视为企业的自有资产,允许计提折旧并计入当其的生产成本或管理费用,作为利润的抵减项,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经营性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不作为企业的自有资产管理,不能计提折旧,但企业付出的租赁费用可以计入当期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企业应针对自身的资产使用情况,选择固定资产的租赁方式。

(二)企业投资中的税收筹划。

我国企业所得税对于企业对外投资的特定地区有着一定的税收优惠,这包括四大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和老少边穷地区。企业在进行对外投资决策过程中,应该顾及国家对于特定地区的税收优惠,在同等条件下可以考虑选择享受优惠的地区。

(三)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收入及费用的确认时点会决定企业的所得税缴纳的时间,因而对于收入及费用的确认问题应该予以一定的税收筹划,从而起到延迟纳税的目的。企业的收入取得及费用的列支两方面都要利用到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对于收入确认问题,在本着税法遵从度原则基础上,尽量推迟确认的时间或是分期确认;对于费用尽可能提前确认或是一次性列支。另外,要尽可能的缩短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的折旧及推销期限,从而加大当期的费用,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一)企业对于税收筹划的认知度不够。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税收相关法律制度的变动幅度相对较大,一些企业的财务人员对于税收法律及相关税收政策掌握的还不很成熟,因而在税收筹划的认知度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存在着两方面的误区。一方面,认为税收筹划就是偷逃税款。产生这种想法的人是对于税收法律没有完善的熟识,不了解纳税的意义和税法制定的指导思想,并对于税收违法行为的风险承担不很清楚,从而出现了这种错觉;另一方面,是觉得税收筹划就是尽量少缴税款。诚然,税收筹划的目的是为了迟缴、少缴以及不缴税款,但是拥有这种想法的人则忘却了财务管理在税收筹划中的应用,企业的经营是为了获取利润的,而税收筹划应服从于价值最大化目标,而不能单纯的为了筹划而筹划,应该具有一定的全局意识。

(二)忽视税收筹划过程中的相关风险存在。

税收筹划所涉及的专业较多,如税法、会计、管理学以及其他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其本身具有一定的风险。同时,客观地讲近些年来随着国内税收征管体制的日益完善,给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片面的追求税收筹划有可能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一些不必要的财务风险、税务风险。实际工作中,有些企业认为只要进行税收筹划就可以减轻企业税负,而很少考虑税收筹划中易于遭遇的税务风险,所谓“只见利而不见害”,这种观点是要不得的。

税收筹划工作需要的是对于税法有着较好把控的综合性人才,但从目前来看,企业之中对于税收筹划人才相对缺失,甚至有些企业认为税收筹划工作可以外包给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但是,问题是每个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及其他所面临的问题都存在着千差万别,中介机构对于企业的一些特殊情况也未必能掌握的那样好,如此一来则有可能给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另外,企业的税收筹划应该站在财务管理的视角上进行,这就需要对于企业的整体运营状况有一个把握,这是一个局外人难以做到的。因而,相关人才的缺乏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应用中存在的又一个问题。

(一)提升对于税收筹划的认识,注意税务风险防范。

合法性是税收筹划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过程中一定要提高对于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遵从度,而不能盲目的为了节省纳税成本而采用一些违法手段。要知道,我国税收法律体制的建设经历了很多专家、学者的实践论证,还是很严密的,想钻税法的空子来搞税收筹划难度还是较大的。同时,企业在税收筹划过程中还要注意相关风险的规避,而不能盲目的为了节税而节税,不顾及税务风险。要知道,我国对于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还是较重的,企业对于税务风险问题,要给予高度重视。

企业价值最大化是财务管理的主要目标,因而企业在税收筹划过程中要遵循为财务管理服务的原则。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考虑财务管理中的相关指标如本量利、ebit、投资回收期、投资报酬率指标,这样才会使得税收筹划更具有实用性。

(三)注意税收人才的培养及引进。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工作还是要立足于从自身财务人员中选择,这是因为自己的财务人员对于企业还是较为了解的,对于企业的经营方向、经营特点有着一个客观的认识,从而在开展税收筹划中相对能够得心应手。因此,企业应该对于自身的财务人员加强相关税收政策、法规的培训,鼓励其参加一些诸如注册会计师或是税务师的考试,从而提高其业务水平。另外,还可以适当引进税务业务水平较高的人员充实到企业中来,为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出谋划策。随着我国国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与完善,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地位日渐增高。企业实施财务管理过程中通过税收筹划实现了节约纳税成本、降低及规避税务风险,并提升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从而为促进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财务管理目标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可以说,税收筹划是企业加强自身财务管理过程中相当重要的一个环节及工作重点。因此,企业应该从提升税收筹划的认知度、加强税收筹划中的财务管理指导思想以及税收人才的培养等几方面入手,来提高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应用的水平。

[1]钦祥永。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应用[j].大众投资指南,20xx(05).

[2]金矿。负债筹资对企业收益及税负的影响研究—以xy高科技公司为例[j].中国市场,20xx(29).

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论文篇十四

最近在某企业做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模块时发现该企业没有做任何有关人力资源规划方面的工作,尽管在公司的愿景描述中提到要再经过的发展,使公司的人员规模从现在的三千人扩展到一万人,但公司并没有制定相应的人力资源规划,从时间、方法、途径等战术方面来实现这一人员扩张的远景,因而这一愿景就显得有些纸上谈兵,该企业已经成功运转八年,并形成强有力的品牌效应,表面看来这么多年的运作,公司并没有因为人力资源规划制定的忽略而对该企业的经营带来特别的影响,但目前该企业已经连续三年的业绩止步不前,且人均效益已经连续两年开始下滑。我们在做咨询的过程中发现该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异常薄弱,其中人力资源规划也是其中一个较为突出的方面。

问了一些在不同企业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朋友,发现大多数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对人力资源规划的制定都是非常缺乏的,相比较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其它活动如招聘、培训、考核等,力资源规划的工作却往往被忽视,甚至没有考虑到。在我所了解的企业中,大多是会具体的做一些招聘的活动,但却没有通盘考虑整个企业要增加多少人,要淘汰多少人,为什么要增加人员,其依据是什么,等等。由于这项工作没有开展,造成了招聘工作的随意性,人员的调配工作也缺乏指导,公司整体的人力资源有效性不能得到保障,从而影响了企业其它的人力资源活动的开展,并对企业的经营计划及目标造成影响。

人力资源规划是对未来人员的需求和供给之间可能差异的分析,在预测未来的组织任务和环境对组织要求以及为完成这些任务和满足这些要求而提供人员的管理过程。实质上就是在保持组织与员工个人利益相平衡的条件下,使组织拥有与工作任务相称的人力。所以人力资源规划总是和企业的招聘调配等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人力资源规划的实质是根据企业经营方针,通过确定企业人力资源来实现企业的目标。

人力资源规划按时间可分为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季度规划;按范围可分为公司总体规划、部门规划。

一个完整的人力资源规划应该包括人员增长计划、人员补充计划、培训开发计划、人员晋升计划、调配计划,一般的人力资源规划可以只包括人员配置这方面的计划,即人员增长、人员补充、人员调配和员工离职等方面的计划。

一般的人力资源规划还要同时注意其战略规划的稳定性和灵活性的统一。在制定人力资源规划的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的因素:

企业内部的经营方向和经营目标方面:

人力资源规划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都是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但针对企业不同的生命周期阶段,需要制定不同的人力资源规划。在企业的初创期和成长期需要制定人员扩张的人力资源规划,这个时期的人力资源规划的基本内容和目标是为了企业的壮大和发展;在企业转型期则需要制定战略性的人力资源规划,在这个时期制定人力资源规划特别要明了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重点要考虑的是企业未来是增员还是减员等;另一方面,还要求企业管理层和人力资源管理者,需要具有长远目标和宽阔的胸襟,从企业长远发展大局出发,协调好劳资关系,做好企业的人才再造和培植接班人的工作;在企业的稳定发展期则需要制定一个稳健的人力资源规划,其主要内容更多考虑的是以公司稳定发展为前提和基础的,当然这个时期也可考虑人员淘汰方面的人力资源规划,以便为未来企业的再造期做好准备;在企业的再造期,可以再次制定人员扩张的人力资源规划,主要考虑的是人员招聘方面的。

就我们所咨询的这个企业,目前处于转型期。企业已经发展了八年,各种人力资源管理的问题严重制约了该企业的发展。对于该企业这个时期要制定人力资源规划,在内部经营方面,需要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由于一些创业时期的人员理水平、技术能力、思维理念等已经跟不上企业的发展,那么如何对待这一批人员的问题就成为该企业人力资源规划的重要内容。

企业的外部因素方面:

主要考虑的是地域因素对人才引进方面的影响。尽管目前由于各地投资环境的改善,薪资的提高,人才的分布在地域方面有离散的趋势,但不可否认的是沿海及中心城市对人员的吸引仍然具有很强的影响。所以在制定公司人力资源规划时,需要重点考虑公司所处的地理位置对企业人员扩张的影响。我们所咨询的这个浙江某企业,由于距离省城有一百多公里的路程,因为这个因素,其人员的招聘工作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尽管采用了猎头等特殊的渠道,但对高级人员的招聘仍然处于被动的局面。

当然,对于地域占据优势的企业,在制定人力资源规划方面的工作时,则需要考虑一些本地人力资源政策环境的变化对企业人力资源,这包括国家对于人力资源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对于人才的各种措施,如国家各种经济法规的实施,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以及地方对于人力资源和人才的各种政策规定等等。这些外部环境的变化必定影响企业内部的整体经营环境,从而使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政策也应该随着有所变动。

在制定人力资源规划时,要特别考虑到动态这一因素,而不能简单的将人力资源规划理解为静止的数据收集和一劳永逸不变的应用。规划的制定要考虑时间、环境以及数量等因素,而这些都是会不断地发生变化的。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知道,企业的人力资源战略必须是企业整体战略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而人力资源战略就是联系企业整体战略和具体人力资源活动的一座桥梁。

来源:易才网。

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论文篇十五

企业的经营成果,是通过筹资、投资和经营管理等一系列活动来实现的,这些环节无一不与纳税有关,因此税收筹划是多方位的,它贯穿于企业整个经营活动的始终。

企业在筹资过程中,从提高经济利益出发,除了考虑资金的筹资渠道和数量外,还必须考虑筹资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纳税因素,从税务的不同处理方式上寻求低税点。企业筹资方式一般有吸收投资、发行股票、债券、借款和融资租赁等。

就举债筹资而言,要考虑举债筹资费用,如发行债券要支付手续费和工本费等,而借款虽不需支付手续费和工本费,但要按借款合同金额的0.05‰缴纳印花税,因此税款的缴纳作为筹资费用因素必须考虑。就借款与吸收投资比较而言,企业支付的利息,税法一般允许作为费用税前扣除,而支付的股息则不得扣除。由于存在借款费用抵税的作用,在企业具有偿债能力的前提下,适度举债经营应比吸收投资优先考虑。

对于引进外资,税法规定,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免二减三”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对于不组成法人的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各方分别核算分别纳税,不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但对于有章程、统一核算、共担风险的合作企业可统一纳税并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因此,在利用外资方面,合资经营应是首选,若合作经营应选择紧密型合作,对中方企业来说可享受较多的税收优惠。

企业在进行投资预测和决策时,首先要考虑投资预期获得的效益,其次要考虑收益中属于本企业的有多少。对投资者来说,税款是投资收益的抵减项目,应纳税款的多少直接影响到投资收益率,尤其是所得税对投资收益的影响更需决策者的重视。

在对外投资中,股权投资收益一般不需纳税,而债权投资收益则需要纳税,投资者在投资选择时,除考虑风险因素外,对投资收益也不能简单比较。在对本企业投资中,固定资产投资应考虑折旧因素,折旧费用是企业成本费用中的一个重要内容,通常在税前列支,它的高低直接影响企业的税前利润水平和应纳税款。

由于折旧的这种抵税作用,使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必须充分考虑折旧因素。对于企业提供的非工业性劳务,可利用税法对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的不同税务处理寻求低税负。例如,大型机械设备制造企业,在安装工作量较大的情况下,可注入资金设置独立核算的设备安装公司,使设备价款与安装劳务费合理划分并分别核算,分别缴纳销售设备的增值税和提供安装劳务的营业税,避免按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带来的高税负。

企业以不同的方式筹集资金,并按照科学的方法投入企业后,其经营活动进入营运周转阶段,这一阶段集中了企业的主要经济活动。筹资、投资的效益通过这个阶段得以实现,而且自始至终包含着税收筹划。企业要根据税法规定,运用有利于企业的税务处理,避重就轻,避有就无,避早就晚,以期减少税收额外负担。所谓税收额外负担,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应当予以征税,但却可以避免的税收负担,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是与会计核算有关的税收额外负担。税收规定,纳税人兼营增值税(或营业税)应税项目适用不同税率的,应当单独核算其销售额,未单独核算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纳税人兼营货物销售和营业税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分别计算增值税与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一并征收增值税,也体现税负从高原则,对纳税人账簿混乱或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而税务机关核定的税款往往比实际应纳的税额要高。

二是与纳税申报有关的税收额外负担。主要包括:企业实际发生的财产损失,未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不得税前扣除;纳税人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作为权益放弃,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税务机关查增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得作为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的基数,税务机关查补的所得税不得作为投资抵免的税款,但要作为计算抵免的基数,对符合条件的减免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报批,逾期申请,视同权益放弃,税务机关不再受理等等。

对于经营过程中的税收额外负担,企业应通过采取加强财务核算,主动争取低税负核算形式,按规定履行各项报批手续,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认真做好纳税调整等项措施加以避免。

探讨税收筹划,目的是本着积极的态度,发挥其正面效应,采取可行措施限制、摒弃其消极影响。

首先,要正确认识税收筹划与避税的区别。税收筹划与避税都以减轻税负为目的,但税收筹划的过程与税法的内在要求是一致的,它不影响税收的法律地位,也不削弱税收各种功能的发挥。而避税是本着“法无明文规定者不为罪”的原则,千方百计钻税法的空子,利用税法的缺陷与漏洞规避国家税收,它是与税收立法精神背道而驰的。在现实生活中,有人对税收筹划存有误解,将其与避税混为一谈,这是对税收筹划的不了解,混淆了税收筹划与避税的本质区别。必须承认,在实际工作中税收筹划与避税有时难以区别,一旦税收导向不明确,税收制度不完善,税收筹划就有可能转化为避税行为。这就要求建立完善的税收制度,科学的税收运行机制,严格的税收征管措施,增强依法治税的刚性,防止借税收筹划之名进行的避税活动。

其次,要准确掌握税收法规,领会其精神实质。税收筹划合理合法,是符合税收立法精神的,要准确掌握税收法规,领会其精神实质,这是进行税收筹划的关键所在。目前我国税收法律体系层次较多,除人大颁布的税收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法规相对稳定外,其他的税收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如各税种的实施细则、暂行办法等规定变化频繁,稍不注意所运用的税收法规就可能过时。所以税收筹划不能遵循固有模式,一成不变,要随时掌握税收法规的发展变化,结合企业经营特点,不断更新税收筹划的方式和方法,使税收筹划始终朝着正确轨道运行。

第三,企业要培养高素质税收筹划专业人才。税收筹划是一项专业性和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它要求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具有较高的素质,包括具备较高的税收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税收筹划的参与者应是具备财税、法律、会计等多方面知识的综合型人才,并非普通财会人员都能为之。因为一旦税收筹划失败,将演化为避税乃至逃税行为,不仅要受到税务机关的惩处,还会给企业的声誉带来不良影响,不利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所以,企业要重视培养税收筹划专业人才,保证税收筹划的质量。

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论文篇十六

税收筹划是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的关键内容,是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经营利润的重要方式。税收筹划为国家的整体税收提供了保障,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鉴于此,本文针对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应用需遵守的原则及具体应用展开了分析。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财务管理已成为当前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将税收筹划应用于企业的筹资决策、投资决策、资金运转以及股权分配中,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企业应结合自身的实际发展情况合理选择税收筹划的方式。

2.1遵循合法性原则。

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时必须遵循我国有关税收的法律法规,确保税收筹划工作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而不应为了降低企业的税收压力推卸其所应承担的税收责任和义务。此外企业应关注国家相关税收政策的变化,并及时有效的做出相应的调整,从而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2.2遵循前瞻性原则。

如果在企业税费缴纳和经营行为发生后在开展税收筹划工作,将对企业的发展没有任何作用,称不上真正意义的筹划工作。因此企业必须根据相关税收政策的规定,开展具有前瞻性的税收筹划工作,以此来降低企业在税费资金上的支出,从整体上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

2.3遵循服务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原则。

实施税收筹划旨在服务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降低企业税负。而企业的财务管理也包括税收筹划内容,所以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时要始终以财务管理为工作重点。虽然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是为了降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税收压力,但是并不意味着开展税收筹划工作就能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和经营成本的降低。这要求企业应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考虑提高收益与降低成本投入等各种因素,合理选择税收筹划方式。

3.1在筹资中的具体应用。

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首先从筹资活动入手,目的是为企业筹集更多的资金使用权。根据企业经营规模的差异,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合理选择融资模式。由于我国现代企业在税负和成本的支付形式上有着明显的差异,通过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不仅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投入,还能促使企业在有限时间内获取更多的资金。在确保现有项目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对新项目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税收筹划通过税前扣除折旧费的方式,降低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所得税,并在当期应缴纳税的所得额中将部分利息费用去除,从而有效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而且作为一种特殊的融资租赁方式,通过销售后回租项目中的资产,能够取得一部分的生产经营资金。结合国家的相关税收政策,能够达到良好的节税目的。

3.2在投资中的具体应用。

在当前市场经济背景下,各个企业投资最根本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到更高的经济效益。税收筹划工作就是从投资的形式、投资的产业类型、投资区域以及组织形式等各方面综合分析,从而制定出最佳投资方案。从投资区域的角度来讲,不同的地区在税法上也有着较大的差别。我国当前实行的税法中,已经取消了我国部分区域在税收方面的一些优惠政策,但是对于西北地区仍保留对其的优惠政策。因此当进行西北地区的投资活动时,就会享受到对应的税收优惠。此外,我国政府对于高新科技企业,也给予其14%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现了国家对科技发展的支持。因此企业在开展新项目投资活动时,应充分考虑各区域间存在的税收差异,合理开展投资行为。在进行投资决策中应用税收筹划,既要对投资的方式进行科学的选择与管理,还要核算股息、利息和增值税的所得税。现阶段,随着“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实行,要求税收筹划也应做出相应的调整,加强对企业投资过程中资产抵扣这一环节的控制与管理,从而确保企业经营的稳定性、科学性。

3.3在资金运转中的具体应用。

我国现代企业的经营活动主要包括了产品的生产、供给以及营销等方面,对于不同的经营环节有着不同的税收标准。比如在产品的销售环节主要采用两种形式来进行税收筹划,一种是根据收入的时间来开展税收筹划,另一种是根据收入的金额来明确税收筹划。在进行税收管理的过程中,时间是一个重要因素,不同的结算形式,对纳税的时间也有着影响。因此应合理选择结算形式,为企业的资金运转获取到更充裕的时间价值。在进行资金使用的管理时采用税收筹划的方式,主要就是通过快速折旧法进行合理的理财行为。这有利于延后当期的利润,从而延长企业的纳税期。此外,在当前财务规章制度的允许范围内,还可以借助财务账目的备抵法和转销法,进一步降低企业的当期利润及税负金额。

3.4在股息分配中的具体应用。

通过税收筹划在股息分配中的应用,能够为股东获得更多的经济收益,增加企业资本积累。股权与股利分配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获取到更高的资金收益。目前多数企业根据剩余股利政策来向企业各股东分配利润,当投资者是企业法人时,则必须向国家依法缴纳利润所得税;当投资者属于自然人,则应向国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企业的法人和自然人,可以利用股息分配政策,开展税收筹划,能够起到合法减税的效果。

综上所述,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对其企业的经营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开展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必须遵守合法性、前瞻性原则、服务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从而有效发挥税收筹划在筹资、投资、资金运转以及股息分配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1]李耀忠.浅析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j].中外企业家,20xx(19).

[2]郭素娟.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分析[j].商业经济,20xx(12).

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论文篇十七

小微创业企业的税收筹划是指对小微创业企业的涉税事项进行筹划,具有可操作性强、涉及范围广的特点。小微创业企业在我国市场上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我国税收政策也给予小微创业企业颇多优惠政策。但由于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不够高,对政策的认识不到位,所以在实际应用中对小微创业企业的税收筹划运用很少,导致许多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很大。文章利用具体案例,从筹资、投资、运营、分配四个阶段对企业分别进行税收筹划,做好涉税事项的事前筹划,事中控制,从每一个方面入手,综合考虑企业运营情况,合理避税,达到不仅是税负最小化,更重要的是企业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小微创业企业,简而言之即市场上的小型、微利的创新型企业,是为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而单独将小微企业从中小企业中定义出来,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创业企业的创始人多为具有某项专业技能、想法新颖活跃的人,他们擅于从市场上发现新的商机,以一个全新的角度去满足消费者的新需求。所以创业企业一般具有发展方向新颖,从业人员独立自主,所属行业灵活多变等特点。企业的税收筹划途径有很多,企业可以利用税收法规和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筹划。一般来说,可以进行纳税人身份筹划,筹资方式、经营方式筹划,以及针对不同税种进行筹划。对小微创业企业进行税收筹划,要充分掌握该企业的运营状况和发展方向,从全局出发,对企业的所发生的经营活动和经济活动等各项涉税事务进行合理安排,而不只是单靠财务部门的会计核算。本文则是从企业的初创期开始,在企业的筹资、投资、运营、分配四个阶段分别进行分析和事前安排,对企业所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依据相应的政策法规做出合理筹划。

(一)案例背景。

1.企业情况简介a企业是一家由大学毕业生进行自主创业而成立的小微企业,企业资产规模小,成本低,正处于创业的起步阶段。从业人数20人,资产总额500万,在大学期间企业创立团队参加大学生创业规划大赛获得一等奖,有20万元的奖金作为企业的起步资金。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12人,占全部职工人数的比例为6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8人,占全部职工人数的比例为40%,具有基本的会计核算体系,每年企业最大的支出是用于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的经费,预计每年研发费用约为100万,政府资助资金占23%,企业资金缺口很大。2.a企业发展概况a企业正处于创业筹措阶段,整体来说企业的资金总需求不大,但是企业的创立人是大学毕业生,没有可靠和广泛的资金来源,所以创业初期的资金支持是企业目前比较棘手的问题,这时政府的资助力度也会比较大,资助效应也最为显著。当企业渡过种子期和初创期,企业规模逐步扩大,资金总需求也会呈几何增长的趋势,这时依靠政府资助这种单一的方式已经难以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企业迈入成长期和成熟期,亟需建立一个更加多元化和流动化的融资体系。

1.筹资方式的选择a企业属于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企业,最能直观运用的筹资方式是政府的直接资助,创立人只要充分利用好自己的大学生身份,就可以积极享受政府为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而推出的一系列税收支持政策。除了政府的政策支持,小微创业企业也可以寻求创业投资企业的帮助,创业投资企业不仅可以为新兴创业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还可以在专业技术知识、市场信息等方面为其提供指导,帮助小微创业企业更好地经营企业,并且逐步扩大其资产规模,以能够成功上市。2.资本结构的选择小微创业企业规模小,管理制度也不完善,a企业处于创业的起步阶段,股票融资方式很难实行,所以股权资本占比一般较小甚至为零,所以在初创期资本结构中债权资本占了绝大部分比重。并且债权筹资的筹资成本较低,是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支付债务利息,这对于初创期企业投资成本大、销售额较小的情况非常有利。

1.投资行业的选择不同的行业有着不同的税收政策,选择国家政策重点扶持的行业进行投资,可以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和资金支持。a企业创业者根据自身的专业能力以及国家的政策导向,选择成立从事软件开发的科技型企业。2.投资地点的选择在a企业所涉税种中,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会因为不同的城市、地区而有所不同,所以如果把企业的注册地址设立在农村、郊区、乡镇等地,其所涉及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就会比设立在城市要低一些,另外房屋的修建或者租用成本也会更低。

1.纳税人身份的选择a企业是自主创业的小微企业,在注册企业法人时,选择大学生作为法人代表,可以享受国家的很多税收政策支持。可以选择成立自然人合伙企业,只缴纳个人所得税。a企业虽是小微企业,却不一定要划为小规模纳税人,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小微创业企业也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比如通过企业的合并、重组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就可以享受增值税的进项扣除。2.销售方式和采购方式的选择企业的运营过程中,有不同的销售方式,选择合理的销售方式,在很多情况下可以达到递延纳税的效果,以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一个企业的销售方式有很多种,例如折扣销售、代理销售、赊销、分期收款、预收货款等。针对a企业的产品类型,可以选择赊销或分期收款,这样不但可以获得应交增值税税款的时间价值,同时也可以避免税款的损失。也可以选择预收货款的方式,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才是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开始时间。3.期间费用的筹划在创业初期,就需要对企业的开办费用进行税收筹划。企业初期的开办费可以在成立之后开始经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长期待摊费用进行处理,对于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也可以进行选择,例如年数总和法,也称加速折旧法,可以快速回笼资金,a企业在前期利润较少,后期发展起来利润会逐步升高,适用于加速折旧法。在运营期间,尽可能地把一些收入合理转化为费用支出,也可以适当雇佣兼职人员,扩大工资支出。可以收集差旅费发票进行报销,作为管理费用核算。

对企业的分配方案进行筹划,一方面可以降低企业所得税,另一方面对于职工和经营者本身的利益也有一定好处。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前据实扣除。我国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每月有3500元(或4800元)的免征额,超出部分再按照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进行征收,所以员工工资可以每月分配3500元,多余的部分可以累积在年底以年终奖的形式发放,也可以在每年的最后一季度统一发放,或者将工资转化为福利发放,这样可以在总体水平上降低员工的税收负担。

(一)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不健全。

小微创业企业具备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创新活力,年轻是它们的优势和普遍特征,但也正因如此,小微创业企业的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不够健全,没有认识到税收筹划不仅仅是财务人员的职责,更是整个企业运营系统的共同责任,每一个部门都有联系。很多小微创业企业没有设立专门的会计人员和会计部门,缺乏规范的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

随着企业对税收筹划认识的进一步加深,市场上对于从事税收筹划方面的专业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但是由于中国的税收筹划处于起步阶段,发展还不够成熟,从事财务管理方面的人员对税收筹划的了解不够深入,企业内部对职工的继续培养不够重视,社会上专门从事税收筹划代理的机构也很少,因此市场上十分缺乏税收筹划的专业人才。

(三)企业缺乏对税收法律法规的认识。

本文案例中分析的是一个由大学生进行自主创业的小微企业,这类企业不仅负责人对税法不甚了解,财务人员对税收法律法规的认识也不够深刻,对于最新的税收政策更是没有及时地进行学习,导致企业在处理涉税事项时,不能够准确地把握和运用税收政策法规。

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操作性风险、合规性风险,政策风险。操作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对涉税事项进行税收筹划时,由于操作人员的失误造成的风险。合规性风险是指由于企业里专门负责税收筹划的人员对税收法律法规了解不够透彻,导致错误理解了税法或者违反税法进行操作而带来的风险。政策风险是指在税收筹划期间,由于税收政策的变动,没有及时更改税收筹划方案,而导致的错误筹划或者不是最优的筹划。

(一)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

小微创业企业普遍存在着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不健全的问题,但对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必要前提是有一个完整的会计核算和准确财务信息,这样才能针对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情况进行税收筹划。所以企业自身应该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配备专业分管的部门和人员,为税收筹划打好一个制度基础。

(二)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

企业要进行一个完整的税收筹划,首先管理层应当具有正确的税收筹划意识,税收筹划不是偷税逃税,是采用合理的安排规划,使企业达到延迟纳税或者整体税负最小化的目标。其次,要培养税收筹划的专业人才。企业内部要鼓励财务人员继续学习财务和税务知识,实时了解最新的政策法规,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社会也应当培养专业人才对企业的`税收筹划进行指导,建立中介机构,帮助企业进行合理避税,规避税收风险。税务局也应该及时将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普及,帮助企业了解和利用政策。

(三)加深对税收法律法规的认识。

法律法规总是在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改进的,税收方面的政策法规更是不断地推陈出新,而且不同的地区、不同的行业也会有相应的不同的政策制度,只有在熟悉税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及时地掌握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经济支持政策,准确地掌握政策的内容和方向,才能制定出最符合实际和最有利的税收筹划方案。

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可能存在三种风险:操作性风险、合规性风险和政策风险。针对操作性风险,企业应提升操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强对筹划方法和报税流程的掌握,在筹划过程中也要小心谨慎,做好每一步的分析和安排,避免出现失误。要避免合规性风险,要求企业吃透税收法律法规,加深对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会计法律制度的理解,保证筹划的合理合规性。而政策风险则需要在筹划初期了解清楚政策实施的开始以及结束时间,合理安排企业的经济活动,并且时刻关注最新的政策规定,及时作出调整。

[1]邹函赤。“营改增”企业税收筹划案例分析[j].财税金融,2014(07).

[2]何云霄。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研究[d].郑州大学,2014.

[3]胡瑜。小微企业的税费负担分析———以浙江省永康市为例[d].上海海关学院,2015.

[4]王霞。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研究———以a企业为例[d].大连海事大学,2015.

[5]肖鑫哲。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d].湖南农业大学,2014.

[6]-sibilityandtaxplanning[j].social&legalstudies,2015(02).

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论文篇十八

税收筹划作为企业理财学的一个组成部分,从某种意义上讲应归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它的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决定的,即为实现企业所有者财富最大化。因此,在筹划税收方案时,不能一味地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了税收筹划引起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税收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

随着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在取得部分税收收益的同时,必然会为该方案的实施付出费用,以及会产生因选择此方案而放弃彼方案的机会成本,只有增加的收益大于增加的费用和机会成本时,这个方案才是合理的方案。一项税收筹划方案是多种方案的优化选择,税负轻的方案不一定是最优方案。可见,税收筹划和其他财务管理方法一样,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结合各因素的影响来综合考虑。

1.税收筹划应符合税收政策的精神。税收政策是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针对税收分配关系设定的基本方针,而税收法律、法规是税收政策的载体。从立法者的意图来讲,税收政策主要分为:(1)鼓励型税收政策。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出口退税;高薪技术产业和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所得税优惠;西部大开发中的税收优惠;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两免三减半”政策和再投资退税;个人所得税中对专项教育(-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储蓄免税的优惠等。(2)限制型税收政策。这种税收政策是国家基于产业导向、环保要求、供求关系、引导消费等目标所作出的税收限制。如消费税中提高了对粮食类白酒和甲级香烟的税率;《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中加强了对广告费、赞助费、罚款罚金等税前扣除管理;关税中对限制进口的产品采用高关税率等。(3)照顾型税收政策。这种税收政策体现了国家对老弱病残者的照顾、对低收入阶层的优惠、对突发事件或意外灾害的救助等。因此,开展税收筹划应主动响应鼓励型税收政策,尽量回避限制型税收政策。由于税收政策经常处于变化之中,开展税收筹划还必须掌握税收政策的精神实质和发展变化动态。

2.税收政策的差异性是税收筹划的前提。税收政策的差异性是税收筹划的前提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国际之间,不同国家的税收制度存在较大的差异,因而存在利用国别税收政策的差异在国际间进行税收筹划的空间;(2)在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地区采用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我国的西部、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特区等采用的税收优惠政策皆可为税收筹划提供广阔的空间;(3)同一个国家内的`各税种间亦存在税收筹划的空间,可以通过筹划加强税种间的组合优势;(4)在同一个税种内也可进行税收筹划,如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等皆可以进行筹划。

三、规范化和法律化是税收筹划发展的关键。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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