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大调研工作方案篇一
定于20xx年3月26日,时间上午九点至十二点。
对区域环保状况、企业设备条件进行调查研究。
区镇人大代表、镇党政领导及相关站所负责人约23人。
名单如下:王昌石崔波崔传庆闫长安戚健陈晓丽朱卫国郭依玲刘德春朱信智王庆水段道国于克俭袁夫华吴营王玉臣耿兴平崔永胜胡方圆郑海霞陈继水周忠良
1、现场调研环保设备工程建设情况。上午9点代表在镇政府集合,统一乘车,调研路线为关口圆盘道-_马安-铙钹沿线企业-镇政府会议室开会。
2、召开调研活动汇报会。在三楼会议室召开人大代表调研活动汇报会,首先由镇分管环保工作负责人汇报相关工作;然后人大代表提建议、批评和意见;最后请王主席讲话。
人大调研工作方案篇二
按照《人大监督法》规定及市人大会年度工作安排,市人大将于今年对宜昌市(城区)建筑市场管理工作进行专项视察、调研,并将按法定程序形成专项工作报告及市人大会决议。为抓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秦诗华市住建委党组书记、主任副组长李向东市住建委副主任向军市住建委主任助理成员王精复市住建委建管科科长季必灵市住建委办公室主任夏青市住建委法规科科长颜国钢市住建委勘察设计科科长叶帮斌市住建委机关党委副书记黄安华市住建委建管科副科长袁庆华市住建委建管科主任科员王莹市住建委人教科副科长曹虹市住建委勘察设计科副科长宋萍市住建委城建科副科长王涛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章坪市建筑市场管理站站长李建新市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吕富春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站长周大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站长章鸿市城建档案馆馆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向东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精复、叶帮斌任副主任。
活动总体分为五个阶段,即:
一是准备阶段,主要完成前期资料、材料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收集及工作方案制定等工作,4月中旬完成;
二是情况汇报阶段,主要完成全市(城区)建筑市场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情况的初步摸底,并形成初步报告,4月底完成;
三是配合调研阶段,按照市人大要求,组织、落实好各项调研任务,6月底前完成;
四是报告工作阶段,按市人大、市政府安排,由市政府领导或委托我委主要领导向市人大会汇报建筑市场监管工作,7月上旬完成;
五是整改落实阶段,按照市人大形成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决议,认真抓好相关整改落实工作。
1、综合协调及联络工作:由季必灵、王精复、叶帮斌负责。
2、资料收集、报送及程序把关:由夏青、王莹等同志负责。
3、调研现场及有关资料的准备:由王涛等同志负责。
4、选定调研对象、明确调研内容、准备相关资料:由黄安华、袁庆华等同志负责。
5、工作方案制定及汇报材料的起草、报送:王精复、叶帮斌、夏青等同志牵头,建管科及有关单位、科室参与。
6、整改落实等工作:由王精复同志负责。
7、相关宣传、活动资料收集:由叶帮斌牵头,建管科、城建档案馆参与,有关单位、科室配合。
人大调研工作方案篇三
中国共青团网2月26日讯(记者悦丹张晓琳摄影报道)今天下午,“共青团与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在北京举行,团中央与全国青联委员中在京的25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围绕探索建立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交流制度和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等话题,进行了面对面交流。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陆昊出席活动并介绍了有关情况。活动由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王晓主持。
陆昊指出,胡锦涛总书记在去年6月14日的重要讲话中,特别强调共青团“要全面履行职能作用,着眼新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提高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共青团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在履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职能的过程中,努力坚持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与引导青年的有序政治参与结合起来,把关注个案与关注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把代表和反映青少年的普遍性利益诉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建立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交流制度。他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衷心希望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能帮助呼吁青少年相关问题,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青少年、帮助青少年的良好氛围。
青年就业创业问题成了交流活动现场最热烈的话题。对此,团中央认为,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当前的宏观就业形势比较严峻。青年始终是新增就业的主体,当前面临的就业压力比较大,就业需求也最强烈,就业已经成为青年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面对当前形势,果断采取了一系列保增长、促就业的政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就业问题的充分解决,归根到底要靠有效的经济政策来加以实现,要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陆昊指出,共青团组织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正高举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旗帜,全团上下共同行动,通过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设立青年就业创业基金、建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与有关金融机构合作推进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开展有针对性的信息服务和就业培训等方式,力所能及地帮助青年解决在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当前,各级共青团组织已经把促进青年就业创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全团的力量,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社会力量,为青年就业创业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
针对促进青年就业创业话题,陆昊代表团中央向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国家财政、投资、产业等政策可进一步兼顾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充分考虑不同类别产业的单位投资额对就业拉动的不同效应。二是可进一步出台能缓解就业压力,可产生短期、弹性、灵活就业机会的就业促进政策。三是要给予部分金融机构必要的激励和成本控制支持,促进金融机构在支持创业小额贷款方面有更大的作为,以有效支持创业。四是要大力推进劳动力培训工作,增强未就业人群的劳动技能水平,使劳动力大国变为人力资源大国。
交流活动中,与会代表、委员踊跃发言。全国人大代表邓中翰、宋鱼水、谭晶等纷纷表示,一定将团中央就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四大建议带到会上去。全国政协委员郗杰英、孙萍、倪邦文等表示,“面对面”这种形式既为青少年理性有序地表达利益诉求畅通了渠道,也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近青少年、倾听青少年呼声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希望共青团组织把这类活动长期坚持下去,并建成机制。
据悉,“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是共青团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团十六大的统一部署,切实履行共青团的根本职责,反映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引导青年有序政治参与的一项重要工作安排。各省“两会”期间,各级团组织广泛开展了“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据不完全统计,31个省、市、自治区团组织在省级“两会”期间共提出提案、建议和大会发言114件,其中关于青年就业创业问题的32件,关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的18件,关于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和向未成年人免费优惠开放问题的17件,关于未成年人网络问题的6件,关于制定完善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配套法规、规章问题的2件,关于农村留守儿童保护问题的1件。
人大调研工作方案篇四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代表法明确了人大代表要与原选区选民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那么人大代表如何联系群众,如何为人大代表搭建好联系群众的平台成为了代表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2018年,贡井区在白庙镇、筱溪街探索建立了人大代表联络站,近一年来,联络站运行效果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今年5月,贡井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深入试点乡镇、街道开展调研,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现报告如下:
(一)统一标准建成站。2018年6月,贡井区制定了建立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试点工作方案,统一了“八有”建设标准,市区补助3万元用于两个试点联络站建设,2018年8月底正式挂牌成立。联络站基本做到了有组织、有场所、有牌子、有设施、有公示、有制度、有活动、有资料。
(二)建章立制规范站。为保障联络站规范运行,试点联络站一是重视人员保障,两个联络站设站长2名、联络员7名,将辖区内的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纳入联络站开展活动。二是规范制度和表册,建立了代表工作职责、联系接待选民、述职评议等制度和相关表册,做到制度上墙,并组织代表进行学习。三是细化程序流程,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实行分类分级处理,建站以来,两个联络站共收集问题及建议125件(其中信访类21件;属于乡镇(街道)职权范围73件,已解决64件;属于区级职权范围31件,已解决9件)。
(三)抓实活动用好站。联络站要真正发挥作用,关键在于组织好各类活动。一是多方式组织学习,利用代表小组活动、代表述职、代表接访等组织人大代表学习法律法规及履职知识。二是多渠道接访群众,如筱溪街每月1次联络站接访、每年2次集中接访、随时民情走访、重点问题及时回访;白庙镇双月1次镇联络站接访、每月1次村联络点接访、每周1次人大主席接访、随时民情走访。截至目前,两个联络站共接待群众1100余人次。三是多形式开展活动,除接访群众外,联络站还将代表三联系、述职评议、调研、监督以及为群众办好事等活动纳入其中,共开展各类活动82次。
(四)解决问题见成效。联络站运行以来,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如:筱溪街人大代表联络站通过公示代表信息,让群众有问题找代表,李雪梅代表就接到了青杠林社区居民反映的青杠林水司加压泵噪音影响居民休息的问题,在实地走访调查后,李雪梅代表及时联系水司和相关部门,使问题得到较为妥善的解决。白庙镇人大代表联络站通过开展“人大代表现场接访活动”,向银匠村村民宣传农村低保相关知识,“一对一”回答问题4个,当场有2名村民提交了低保申请,第二天1名村民主动撤回申请。
(一)对代表联络站的宣传不够。代表联络站运行时间不长,宣传形式较单一,主要是公示栏、代表述职评议会等,宣传内容局限于代表信息和代表接待时间表,缺乏大范围宣传、面对面宣传,缺少对联络站的职能职责、解决问题成效等内容的宣传,群众对联络站知晓率不高,主动联系代表、到联络站(点)反映问题的不多。
(二)部分代表参与意识不强、履职能力不高。部分代表履职意识不强,当本职工作与代表活动时间发生冲突时,不能优先保障代表活动时间;在活动参与度上,企事业单位代表和机关代表参与度较低;部分代表综合素质不高,对各方面的政策法规了解不够,在接访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三)人大代表接待群众的方式不多。目前主要是定点定时接访和人大代表走访,其中定点定时接访收集问题约占30%,有的代表到联络站接访半天,几乎无群众反映问题,久而久之让代表觉得接访就是走形式,因此,联络站需要转变作风,探索多样化的、更有效的接访方式。
(四)联络站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人大代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界定不清,未分类处理,将信访问题也进行登记,间接让联络站成为了“第二信访室”;群众反映问题分级处理效果不理想,特别是区级职权范围内事项解决率仅占30%左右;人大代表对受理问题的办理情况跟踪督办方法不多、力度不够,加上解决率较低等因素,群众满意度不高。
(五)代表联络站后期运行经费保障不足。代表联络站在建立时市区都给予了经费补助,建成后联络站的运行无专门工作经费,一些必要的支出只能挤占代表小组活动经费。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联络站影响力。一是加大对群众的宣传。利用公示栏、院坝会、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联络站的职责、人大代表接访范围、代表接访问题处理结果等内容,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二是加大对代表的宣传。利用代表小组活动、学习培训会、qq群等形式,强化对人大代表的职责、代表履职知识、代表接访经验等内容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代表进站履职意识。三是加大对乡镇、部门的宣传。重点宣传联络站好的做法、人大代表的地位和作用等,促进其他乡镇探索开展代表接待群众、代表向选民述职等活动,促进区级部门更加支持代表依法行权履职。
(二)创新方式方法,增强联络站活动实效。一是丰富接待方式。除定点定时开展代表接访活动外,联络站要结合重点工作、群众反映带共性的问题,开展进村组、进社区、进辖区单位、进院坝、进小区接访活动,邀请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大代表联合接访,提高活动的实效性。二是利用平台沟通。联络站建立进站代表qq群或微信群,提前发布接访安排、专题接访相关知识等内容,让代表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学习相关知识,增强接访的针对性;代表也可利用平台相互沟通交流、及时向联络站报告个人接访情况等。三是交流总结经验。定期对联络站运行情况、作用发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不断完善工作方式方法,组织作用发挥好的代表进行经验交流学习,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三)完善落实制度,让联络站运行更加规范。一是完善接访受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代表接访范围,细化群众反映问题受理、交办程序,落实好有限受理原则,对信访类问题直接转办,落实好不直接处理原则,分级按程序交办接访问题。二是完善督办制度。畅通代表在受理问题后的督办渠道,对重点问题可组织代表通过视察、相关部门随同检查等方式进行现场督办,促进接访问题解决。三是完善代表约束制度。落实代表履职登记制度,把代表进站参加活动情况如实登记,作为代表向选民述职的重要内容,接受选民监督和测评,对长期不参加活动的代表要适时进行谈话提醒。
(四)强化工作保障,推动联络站有效运行。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党组织对联络站工作的领导,保证联络站有序运行;加强人大常委会对联络站工作的指导,不断深化联络站建设;加强各部门对联络站工作的支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答复。二是强化激励保障。开展代表履职情况评比,将代表参与联络站活动情况纳入评比内容,适时对执行代表职务较好的人大代表予以表扬通报,激励代表主动履行代表职务。三是强化经费保障。人大代表联络站建成后,要考虑解决联络站运行经费问题,每年按照一定标准列入财政预算。
人大调研工作方案篇五
人大代表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担负着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监督“一府两院”和监察委工作的重任。根据权力监督的基本法则,监督者也要受到监督。各级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因此,要更好地实行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就必须加强对人大代表履职的监督和管理,督促其依法有效履行职权。
近年来,区人大围绕加强代表依法有效履职进行了诸多积极探索和实践,总结并形成了不少管用的好措施、好经验,建立和完善了一套符合区情的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机制,但对照宪法法律的要求、形势任务的变化、人民群众的期望等等,还存在不少问题、差距和不足。
(一)相关制度还不够健全。造成当前有的代表履职不尽如意的原因有很多,但最关键的仍然在于制度机制的欠缺。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轻管理重惩处。平时疏于对代表依法履职的教育引导,对于履行代表职责消极应付、利用代表职务谋取个人私利等行为,缺乏有效制约措施。虽然代表法规定了“停止执行代表职务和代表资格终止”的内容,但适用这一法律规定的往往是非常严重的履职不当甚至违法行为,如犯罪、被罢免、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人代会等,以及辞职、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丧失中国国籍等一些特殊情况,是一项最终保障措施,对于绝大多数的代表来说并不具有实际意义。二是重程序轻监督。对于代表应当做而没有做,哪些不能做,法律和实践中相对有一些责任性规定,如代表法规定代表有两次未经批准不出席会议的要终止代表资格。而对于代表可以做、有权做,而消极对待或不作为的,却缺乏监督约束规定,如代表法规定了代表有权提出议案和建议、有权询问和质询,以及可以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列席会议等一系列权利,但对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少甚至没有的情况,以及代表活动不积极甚至不参加等缺少规定。实践中各地陆续推行了代表履职登记、代表述职等做法,但大多制度不规范,只是在程序上较真,约束力较弱。三是重原则轻规范。相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制度体系而言,对代表的管理监督制度还远没有形成体系,还不具备很强的操作性。比如法律只规定选民可以监督和罢免代表,但是并没有明确落实监督的途径或者方式,更没有设置对人大代表进行履职监督考评的程序,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难以具体量化。对代表的履职监督,往往是由于代表违犯法律才启动罢免,对代表的监督管理比较被动,往往是只要代表不触及法律“红线”造成恶劣影响,不踩道德“黄线”引起公愤,一般都能任期届满。长此以往,便造成了人民的监督权利实际上被架空,法律对代表的管理监督规定形同“牛栏关猫”。
(二)制度执行还缺乏刚性。就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工作而言,现在各地出台的相关制度不少,但还是存在执行“宽、松、软”的现象。一是在落实上打折扣。一些日常制度落实没有形成长效机制,比如代表履职登记制度,除了代表联络机构对代表参加人代会和集中视察调研活动进行登记外,大多数代表不会主动对自己履职情况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登记。二是在执行上搞变通。在实行处置性监督措施时,由于“老好人”思想或组织实施的难度等原因,往往出现从轻、从缓或搞变通的问题。三是在工作中走过场。比如代表进联络站联系群众制度,由于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各乡镇站点运行状态参差不齐,大多处于闲置状态,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再比如代表联系群众、信息公开和述职评议等制度,都一定程度存在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和问题,代表联系群众只到镇村干部,代表信息公开只有照片和姓名在联络站墙上,述职评议只述不评、随意简化等问题,亟待加强和改进。
(三)监督意识还有所偏差。加强代表的履职管理监督,客观地讲,在社会各界早已形成共识。但长期以来,对代表的履职管理监督大多停留在文件部署要求上,没有真正建立一套功能完善、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因素影响和局限:一是监督依据较含糊。尽管宪法、选举法和代表法等都对代表必须接受监督作了原则规定,但明确的监督主体只是原选举单位或原选区选民,对于具体谁来负责实施规定得较为含糊,导致了部分人大代表成为无人可管、无人愿管的“自由人”。二是自身认知不到位。一些代表对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认知不清,认为自己主要是代表选民行使各种法定职权,而对应接受监督的义务有所忽视。有的代表并未意识到自己也处于被监督地位,不会自觉、主动地接受管理和监督。三是主体意识须强化。有的选民不知道《代表法》中还有选民监督代表的条款,认为只要选出代表就尽了选举责任,至于代表是不是能为民办事,自己管不着。有的选民尽管想监督代表履职,但不知道如何监督,再加上监督本身需要一定的精力、时间,有的还会得罪人,所以主动监督代表履职的行为较为少见。即便有通过举报、信访等途径监督代表的情况,往往也是与代表有利益冲突或矛盾。
(一)加强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是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实施,并将从严治党要求从“关键少数”向全党拓展、向基层延伸,在全社会营造了讲法纪守规矩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的政治生态。在这一背景形势下,各级人大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将从严把关要求贯穿始终,选出的代表不仅有代表性、广泛性,还有很强的先进性。但从历史和现实经验与教训来看,公权的行使如缺少监督,就容易出现问题和产生腐败。因此,必须加强对代表选举后的制约和监督,健全和完善代表管理监督机制,确保代表职务的有效性和正当性。
(二)加强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现实需要。人大代表的权力来自人民,人大代表对人民负责。但有的代表当选后,只记得当代表的荣耀和权利,淡忘了对人民的承诺和义务,普遍存在“参会溜号”“会场睡觉”“坐后排”“不发言”的现象,履行职权时上不接政策天线,下不连民心地气,被人民群众形象地比喻为走访选民握握手、听听报告拍拍手、选举表决举举手、会议闭幕挥挥手的“四手”代表。只有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履职监督,才能使代表自觉增强代表意识,不断提高履行代表职务的能力,按照人民的意志、根据人民的利益来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最终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
(三)加强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是推进依法治国战略、深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定内涵,决定着选举权和监督权是不可分割的。人民依法选举代表,是把自己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委托给选出的代表,由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人民是对委托出去的权利具有控制运作的资格和能力,有权监督和促进代表依法有效履职。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政治参与途径的不断拓宽,广大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民主意识、监督意识、法律意识日益增强,对代表其利益的人大代表作用发挥关注越来越多、期望越来越高,这对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健全完善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机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加强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从整体提升代表工作角度考虑,抓住当前深化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文件精神,及时建立监督保障代表履职管理的制度体系,规范履职行为,增强履职成效。
(一)夯实思想基础,引导代表履好职。对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广大选民群众的期望,进一步强化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强化代表接受履职监督的自觉意识。一要引导代表在政治上保持正确方向。必须把人大代表的思想政治素质摆在首位,切实加强代表政治素质培养,引导他们自觉增强制度自信,坚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思想信念,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真正从内心深处积极拥护,自觉践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开展工作、正确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作用。二要引导代表在思想上自觉接受监督。选举权和监督权不可分割,要引导各级人大代表深刻理解自己权利的来源,明白监督是一项严肃的法律行为,是自己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树立起代表与选民是代表与被代表、监督与被监督关系的正确认识,增强代表的权力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三要引导代表在履职上始终依法依规。一个代表就是一面旗帜。要引导代表切实明白自己肩负人民重托,清楚自己履职倍受选民期待,一言一行倍受社会关注。要切实在思想上破除“特权”观念,带头守法用法,自觉依法行事,以法作则,切实做到做事不越界、履职不越规。
(二)优化服务保障,帮助代表履好职。为代表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是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的重要前提。一要构建优质高效履职平台。巩固和深化“两站一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代表履职信息化应用,提升代表依法履职的成效和水平。依托专门委员会探索设立代表专业小组,整合和发挥代表专业特长优势,提高代表履职的针对性、实效性。二要强化代表履职保障措施。加大代表活动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有效履职。在乡镇(街道)层面,着重推动人大工作和活动经费统一纳入年度预算,解决好“有钱用”的问题;在县一级层面,着重研究制定代表活动经费保障、使用和管理办法,解决好“怎么花”的问题。要切实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研究规范闭会期间代表受邀参加有关会议活动的内容范围、联系审批程序,以及向代表提供情况资料等,推动代表有效履职。三要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着眼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满意率和解决率,探索建立代表建议与办理“双公开”制度,继续优化完善代表建议督办机制,探索重点难点建议办理综合评议审核机制,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专业小组的专业特长,邀请社会业界专家参与,组成联合评审团,对重点督办建议和难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三堂会审”,力求方法更科学、评价更客观。
(三)加强日常管理,提醒代表履好职。要积极适应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推进的发展形势,积极探索和健全完善代表履职日常管理和群众选民监督制度。一要推动代表联系选民“亮身份”。积极探索代表信息公开办法和渠道,探索通过网站媒体、信息公开栏或便民服务电脑等平台公开代表身份信息的制度和实施办法,便于选民与代表联系。同时,有计划地组织代表紧扣党委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走出代表联络站,主动深入选民群众,变“进站驻点坐班等”为“进村走巷主动联”。二要推进代表履职登记“全程纪实”。规范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建立代表履职纪实台账,详实记录代表参加会议、视察、联系选民、接待选民等活动,督促提醒代表增强履行法定职务的主动性和务实性。要加大代表履职情况的宣传力度,对代表履职动态在当地媒体进行跟踪报道,让更多选民了解代表及履职情况。三要推广代表述职“全覆盖”。探索制定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或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办法,不断规范选举代表的组织方式、述职程序、参加述职评议会议人员范围对象和评议办法等内容。
(四)强化制度约束,确保代表履好职。进一步完善代表约束制度,督促代表积极主动、依法有效履行法定职权,确保在任期内坚守职业道德和法律“底线”。一方面,要加大对代表履职考评监督力度。建立实施代表履职考评制度,对大会期间代表出席会议、审议发言、提出议案建议以及闭会期间参加代表学习培训、中心组(小组)活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参与立法和监督、列席人大常委会议、支持“一府两院”工作等情况综合评分,并结合代表述职进行评议,考评结果作为代表连任和评选优秀代表的重要依据,倒逼提醒代表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另一方面,要适时探索建立代表退出机制。建立代表评价的奖惩制度和不履职不称职代表的约束机制,加强代表履职登记、考核、评议等日常管理监督结果的实际运用,对履职不作为、不称职、群众不满意或违法乱纪的“问题代表”,坚持从法律规范和法理要求出发,针对不同情形细化明确处理处置的办法和措施,规范相关操作程序,让不能履职、不愿履职的人大代表及时退出代表队伍,把对代表的监督从“虚无”走向实际、从法律文本走向具体实践。
人大调研工作方案篇六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结合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全面深入了全镇在推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情况。力求做到重点突出,主题鲜明,形式多样,效果明显,切实提高人大代表参政议政水平。
由镇人大主席牵头,组织人大主席团成员、部分镇县人大代表对我镇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新农村建设、花园城市建设等多项重点工作和中中心工作的专题视察。
视察时间:20xx年7月20日至20xx年7月25日。
1、双狮门业建设生产经营状况;
2、众德利新型墙体材料厂建设生产经营状况;
3、益芳食品有限公司;
4、确山县博纺纺织服装厂;
5、确山县亿鑫家私有限公司;
6、确山县瑞丰实业有限公司;
7、确山县崇山冷轧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8、确山县宏丰建材有限公司;
9、确山县迅达实业有限公司;
10、确山县宇龙塑业有限公司;
11、盘龙山公园;
12、东郊二、三组文明小区建设情况;
13、西郊禽丰养殖场。
采取看现场观摩、听取汇报、走访群众和现场询问、召开座谈会等方式。
视察活动采取听、看、查、访、议等形式进行。即听取工作汇报,查看有关文件资料,现场观看在建工程的进展情况,召开座谈会多方面征求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改进和指导意见。
代表活动小组要认真记录活动过程,认真总结活动效果,形成小组视察活动档案。镇人大将在全面收集资料、认真总结活动效果的基础上形成专题视察报告,汇报县人大会。
1、在专题视察活动中,要深入企业现场进行调查、询问、视察,详细掌握该企业的建设情况、经营情况和管理情况。
2、各被视察单位要做好汇报及相关准备工作。
3、专题视察结束后,各活动小组要写出书面小结,提出有参考性的建议。
1、促进代表们进一步履行自己的权利,提高代表们参政议政的能力,增强人大代表的使命感。
2、营造一个重视城镇建设、发展经济的良好氛围,让社会各界都来关心、支持、监督城镇建设。
3、督促政府切实改善公共基础设施,提升服务质量。
代表视察不直接处理问题,但对反映出的问题及时交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并跟踪督查,发挥好代表的依法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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