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活着读后感(热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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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活着读后感(热门17篇)
时间:2023-12-07 04:20:30     小编:笔舞

读后感是在读完一本书或者看完一部电影、戏剧后对其内容与主题的反思和个人感受,它可以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作品,并且提升我们的审美和思考能力。我觉得最近看了一本好书,应该写一篇读后感了吧?读后感是表达自己对于所读作品的感受和思考,是对作者思想的一种回应和理解,我想我需要写一篇读后感了吧。读后感作为一种对作品内容和主题的理解和感悟的表达,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消化和吸收所读的书籍。那么如何写一篇精彩的读后感呢?首先,要充分了解作品的主题和核心思想,确保自己对作品有一个全面的理解。其次,在写读后感时,可以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感受,用真实的情感去表达对作品的认同或者反思。此外,要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表达的流畅性,让读者能够清晰地理解你的思想和感受。下面是一些经典的读后感范文,其中包含了对作品情节和人物形象的深入剖析和评论。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一

《小妇人》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所著。这本书为我们演绎的是四个姐妹的生动故事。她们分别是梅格,年龄最大,思想比较成熟,做事比较理性。然后是乔,乔性格活泼喜欢和男孩一起玩,但她非常喜欢写作。接下来就是贝丝,她天生腼腆,细声细语文文静静,所以她被称为恬静小姐。。最后就是艾米,有着一头淡黄色的卷发,一心想着成为淑女,进入上流社会。

马奇一家并不富裕,妈妈和汉娜在家打理着,爸爸在外当兵因此常常不在家。家中所有人都很想念爸爸,每当妈妈读爸爸寄来的信件时,大家都会围着妈妈坐,静静地聆听着。因为这些可以给这个家带来幸福与希望。

虽然她们的生活并不富裕,但每个人都很乐意为这个家做的什么。就像梅格做好姐姐的本分,并且找一份家教工作,换取一点点的薪水。而乔活泼乱跳自然就被马奇姑婆看中,便去了马奇姑婆家帮忙了。贝丝则待在家,作为一个持家小能手,总能将家里打扫的干干净净。艾米还太小了,但她努力不给大家添麻烦。其实在生活中,无论是个人,家庭,工作,社会乃至整个国家我们都可以这个集体去做点什么。

说了这么多关于我对马奇一家人的看法,现在我就说说我最喜欢的乔。乔的性格直率,有什么就说什么,脾气就不免得有时暴躁,不在意自己的外表,为人随和喜欢自由。

就那乔照顾贝丝来说,当妹妹得了猩红热时,为了不让家里其他人感染,乔则亲自照顾妹妹贝丝即使贝丝的病情一天天恶化,一天天不如人意,但乔依然在床边日日夜夜的守护她。因为她爱贝丝,因此乔不让任何人接触贝丝,任何事情都得经自己的手才可放心。

细腻的手笔,优美的感情,将一个个美丽动人的故事串连起来,这就是《小妇人》。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二

《清平乐村居》为我们讲述了一对刚喝完酒、正谈论他们三个儿女的老夫妇。这种温暖、和睦的农村生活,不禁让诗人辛弃疾无比向往和喜爱。我觉得,这时诗人辛弃疾会想:如果朝廷也想这家人一样和睦,就不会有战争啦。

是啊!读了这首词,我感受到:世界是大家的,只有大家和睦相处,才不会有可怕的战争。因为,和谐的生活是大家一同创建的。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三

你们毕业了,却把我留在了这个夏天。

在没有你的日子里,一切都是那么的遥不可及。我想,这就是老天安排的么。不,是命中注定。我爱这个班级,老师,同学。

让眼泪流回去。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我开始学会伪装自己,故意避开与曾经那些和我有关的人和事。

随着年龄的慢慢的增长,我渐渐的发现,人生不过是一场旅途。想要看更多更美的风景,就必须脚踏实地的`往前走。即使那不是我想要的。

时间像流水般走过,我的心就像时间一样,渐渐的成熟了,感悟了。

我爱他。就像爱自己一样,又何曾对人说起过呢。

想留在那过去的童年里,无知的,幼稚的世界。那个曾经为我而闪耀的世界。

有人说,世界很小。我说,世界很大。大的让我没有理由去追寻我的梦。

我避开了城市的喧闹,来到了我的小小世界里。因为这里没有人世间的杂碎的事,也没有我心最深的记忆,这样的世界,我很喜欢。

青春原本就是一场玩不起又输不起的游戏,十五六岁的我,开始进入了这场游戏里,我不能让自己输得太惨,因为还有人,在等着看我的笑话。

就这样,让一切烟消云散,留下最深的记忆。

我早已褪去了那天真的微笑,无纯洁,无傲慢。

花一般的年纪,就这样的秃废么?

十年后,我还会记得曾经让我爱过的人么。那时,我们会是谁的谁呢。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四

灿烂的花季里,我们有多彩的故事;青春的原野上,我们一路放歌。

青春充满朝气,充满活力,它使人充满着渴望和并富有探索精神。奋斗的青春没有遗憾,只有辛勤、惜时、坚持、搏击,青春的朝气和热血才可以绽放绚丽的未来。

青春像天上的流星,一闪而过,短暂而美好。青春就是如此,似乎在我们抱怨学习忙碌的时候,在我们午后一边学习一边说着闲话的时候,在一次又一次雨后欣赏草长莺飞的时候,时光就悄然远逝。所以,要珍惜这美好的青春年华。当然,人生匆匆,青春也不仅仅是易逝的一段岁月,青春应是一种永恒的心态。

白日不到处,青春恰自来。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这两句话其实是一首五言小诗,就是由清代袁枚所写的《苔》。在灿如星海的`诗词中,它并不惹眼,更不为人所熟知。然而,在央视《经典咏流传》的舞台上,当乡村老师梁俊和大山里的孩子把它唱出来时,却猝不及防走进亿万中国人的心里。

对许多人来说,这首诗歌所以动人,是因为在孩子们身上看到了曾经弱小却不停奋斗的自己。

“还记得为什么要唱《苔》吗?”

“因为要让我们像牡丹一样勇敢地开放。”

这是乡村教师梁俊与孩子们的问答,同时也道出了千千万万出生于普通家庭的孩子们的心声:纵然我们如苔藓般渺小和平凡,也要有牡丹一样的姿态,绽放出自己的风采。

“千千万万普通人最伟大”,生而为苔,也会有尽情绽放的一刻。

青春恰自来!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五

我曾经见过一只蝉,身上是深绿色的,背上有一道裂口。蝉正在努力抽出身体露出了透明的翅膀,过了一会再去看它,蝉正在抽出它的尾巴,很痛苦的样子,完成了脱壳的最后一步。蝉的生命很短暂,但是它们知道要活的更好,就必须改变自己,完全脱离自己的外壳,长出自己新的翅膀。它的一举一动使我想到了一句歌词: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蝉是一种非常奇特的昆虫,我们都应该向它学习这种精神。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六

大家都知道,八月十五日是一年一度的中秋节,也是月圆节。

听别人说月圆节是古人起的名字,之所以叫月圆节是因为古人们天天望着月亮看,时间长了,他们发现在每一年的八月十五日,月亮都会特别圆,于是就给这天的月亮起名月圆节。

今天晚上,我们一家人坐在窗户旁边观赏明月,吃着月饼,聊着关于月饼的传说:

牛郎和织女生下了三个孩子,织女走后,牛郎决定去找织女。可他只能带两个孩子,于是他把最小的留在家中,带着两个孩子踏上了寻找织女的路上。这个孩子逐渐的长大了,不过却成为了别人们的笑话,别人笑他是没爹没娘的孩子。男孩儿跑到小溪旁边时,天上的一个神仙看见了。因为可怜他,便下凡来安慰小男孩儿,并送给他一双登云鞋。他对小男孩儿说,在八月十五日月亮最圆的时候,穿上这双鞋,就能上天见到妈妈了!男孩儿很开心,接过鞋便跑回家了。

八月十五日的那一天晚上,孩子穿上鞋真的飞起来了,见到了妈妈。他的妈妈用面,蜂蜜油,芝麻,红枣做成了一个小月亮,孩子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可惜时间好短啊!玉皇大帝很不喜欢他的外甥,便让龙脱掉孩子的鞋,把孩子送回了人间,后孩子当了大官,把妈妈给他做的东西交给了老百姓并起名为“月饼”,每年的八月十五大家都要吃月饼。

这是我在一本书上看到的传说,趁着八月十五讲给了家人听,他们都觉得这个故事很意思。“八点了,八点了!快看八月十五的晚会!”妈妈说到。一个个精彩的节目让我目不暇接。我们吃着美味的月饼,回想着一个个传说。那是多美呀!这时,窗外响起了烟花爆竹声,我和姐姐跑到窗户旁,看着那一个个炸开的烟花:有的像一朵鲜花,有的像一个灯笼,还有的像无数颗闪烁的星星,它们点缀着深蓝色的夜空,增加了许多色彩,也给我们带来了欢乐!

不知不觉中,我进入了梦乡!这可真是一个既欢乐又丰富的中秋节!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一大早,我们全家就手忙脚乱的整理房间。

好不容易整理完房间后,就倒在沙发上动弹不得,想是平日少运动的关系。

下午我的姑姑和叔叔们都来了,家中变得热闹了起来。姑姑和叔叔十分的和蔼可亲也很健谈。我们全家人和亲戚和乐融融的一起饮茶谈天,不知不觉中,天色已暗,我们早已准备好了烤肉器具,也做好了万全的安全准备。记得去年和朋友一起烤过肉,经历过那次烤肉经验后,我的bbq技术突飞猛进,所以这次的主厨就非我莫属了。

但是,不幸的事发生了,因为我把香肠烤焦了,害得大家吃得很不开心。不过,妈妈的沙拉很好吃,刚好可以中和一下,所以整个烤肉活动还算圆满。之后,我们又烤了其它好吃的食物,并且配上爸爸特调的酱汁后,更让人垂涎三尺,结果,这次的烤肉成了爸妈展现厨艺的天下。烤完肉之后,我吃了一个一百元的月饼,而且还吃下了四个,一共四百元,真是昂贵的一餐。可是却,超好吃的耶!

这次的烤肉虽然没有十分顺利,不过在爸妈的协助下,总算圆满落幕。同时,我也学会了许多烧烤技术,所以,下次我还要再当主厨,也希望能再有一个和这次一样令人难忘的中秋节。

团圆喜庆的日子来了,要吃月饼的噢,你知道是什么节日吗?那就是中秋节啦!今天还是我叔叔的生日呢。

白天我玩得非常开心,在种“菜”呢。我们一群小孩子拿着锄头在菜地里种各种“菜”,我知道这些种了是不会活的,但我非常愿意和弟弟妹妹们玩着幼稚的游戏,很开心很快乐!享受着这份童真童趣。

“吃蛋糕喽!”我叫了一声,大家都来吃了。我们大家都把奶油抹到叔叔脸上,叔叔的脸像大花猫一样,大家都哈哈大笑,另一位哥哥的脸上,涂了一层厚厚的奶油,像极了小丑,可好笑了。

天渐渐黑了下来,夜空瓦蓝瓦蓝的,只有几颗小星星在调皮地眨着眼睛。黛青色的山,在辽阔夜空的映衬下,显眼的很。我知道月亮要从那儿升起来了,于是我目不转睛地望着。

过了一会儿,那里露出了月亮的小半边脸,宛如一只小船儿倒扣在山顶上。接着,月亮像负着什么重担似的,慢慢地慢慢地往上爬。她使出全身力气,终于完全跳出了高山。刹那间,这大玉盘似的月亮洒下了她那皎洁的亮光,仿佛给大地披上了一层柔和的薄纱,而瓦蓝的夜空此时也变成一片微微的蓝色。

啊!多么恬静!多么柔美!正当我赞叹不已时,月亮旁边的一片乌云却慢慢地飘到了月亮下边,遮住了她。于是,一切暗了下来。然而,在乌云背后的月亮却不甘示弱,仍然顽强地放射着亮光,给乌云镶了一道白色的边儿。

一阵晚风吹来,这朵乌云只好飘到天边去了,银光又照亮了整个小山村。

中秋将至,家家户户都忙着买月饼,清理屋子了。对于这个充满着团员气息的中秋之夜,我满心期待着夜色降临。

终于,暮色落下,月亮悄悄地莅临人间,我和爸爸妈妈搬了三张凳子,一张摆满水果和月饼的桌子到阳台上,共同迎接月亮的登场。

月,多么祥和,多么圆满。天空中有层层清云,如烟似雾,迷蒙在月光下。月晕恰恰是这圆月与清云的红娘,牵于两者之间,淡淡地点上一圈,既不喧宾,又有万般娇态。月光柔和地穿透玻璃,洒在每个角落,月光淡雅,仿佛给我们穿上一件黄色的丝绸,轻飘飘,软绵绵的,仿佛吹弹即破。

我随意地拿起桌子上的一块月饼,华丽的包装,精致的造型,轻轻地咬上“呸,真难吃。”我怒声道,爸爸妈妈也吃了一口,不禁摇了摇头,“这年代月饼咋这么难吃,精美的包装盖过了月饼的原味,还是什么虾仁馅,太难吃了。”爸爸无辜地说道。

看着眼前那五彩纷呈的月饼,我不禁想起了小时候祖母给我的那朴实无华,却让人垂涎欲滴的月饼。

在中秋节的前一个晚上,村里唯一的小卖部就把月饼买回来了,嬉戏的我们闻到了那香甜的月饼,也都停下了脚,用鼻子拼命地吸着月饼的香气,月饼是散装的,装在塑料盒里,五个一盒,十个一盒,那店长弯腰那月饼的动作在我们眼里无疑是最美的,从那天起,我们也就开始盼,我们的心都装上了翅膀,朝着中秋节时吃的月饼飞翔。

终于等到中秋这一天了,祖母起了个大早,为我还有我的伙伴买了5个月饼,那桂花或松仁馅。外面的面粉,层层起酥,带着金黄色的'油,看着就让人陶醉,那时我们,整个世界的幸福都可以被月饼塞得满满的。

傍晚,我们几个小伙伴排好队,都享受着吃月饼的时光,我们两手捧着月饼,生怕一个不小心把月饼给洒了。那样的时光,幸福地可以掉出蜜来。

中秋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这一天家家户户都会赏月。

我们每年通常去表弟家,和他们一起赏月。这一天来到表弟家,等天完全黑下来了,一个像盘子一样大、像盘子一样圆的月亮露出来了,家家户户都准备赏月的食物、椅子、桌子等东西到楼顶赏月。我们也不例外,大人们去搬东西到楼顶上面来,我和表弟两个小孩就准备一些杂物,四姨和三姨就把香和蜡烛点燃,再插到柚子皮上面,大家都准备的差不多了,表弟买了四个漂亮的纸灯笼,然后,他在一袋彩色的小蜡烛里面拿出四支来,再蜡烛的上面把火点燃,最后再分别把小蜡烛插进灯笼里面,灯笼一会儿就亮起来了。我和表弟就急忙把四个小灯笼分别挂在四个角落里。

一会儿,我和表弟听见天空响起了像打雷和雷鸣般的声音,原来每家每户都开始放烟花了,我和表弟也准备放烟花了。一炮炮的烟花顺着一声巨响已经放上天了,放出来的烟花,有的像孔雀开屏,有的像五颜六色的花朵,有的像是狮子摇头,包含着许多种颜色,有的是红、黄、绿三种颜色组成的,像流星雨,有的像是仙女座,有的像降落伞,有的像是花纹形状。人们还放上了红色的一个个孔明灯,一会儿,许多孔明等满天飞舞着,它的另明是许愿灯,人们许了愿,然后,把它放上天,也希望着祝福愿望成真,许愿灯飞上远方。

我们坐在椅子上开始赏月了,表弟一家人和我们一家人一起吃东西,这里有蛋糕、有月饼、还有水果,可爱的表弟一手先拿一把月饼刀和一支月饼叉准备吃月饼了,只见他拿刀把一个月饼切成一个八分,他先吃八分之一,我就先别吃月饼,就吃蛋糕,我拿刀把一个又大又圆的蛋糕切成许多分,我先吃一小份,我和表弟就开始大口大口的吃起食物来,大人们也和我们一样准备吃东西了,我们在这里一边吃一边聊着天。

夜静的深了,烟花的声音也渐渐小了,我们的赏月也就完了。

这就是这天中秋节的景观,那一炮炮五颜六色、多姿多彩、美丽漂亮、各式各样、姿态不一的烟花,我觉得真的很好看,我喜欢。我爱中秋节,这天大家还可以团聚在一起,我真的好高兴啊!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七

昨天,老师给我们讲了《诺贝尔》这篇课文,给了我很大的启示。故事中的诺贝尔是一个热爱科学、热爱人民的人,他把自己的毕生精力都投入于炸药的研究,让开山工人少些砸石的劳累,多些休息的时间。诺贝尔发明了诺贝尔爆炸油,但同时他付出了很大的代价,炸死了自己的弟弟,炸残了自己的爸爸,还炸掉了自己的实验室,但他百折不挠,还要继续发明一种引爆装置----雷管。经过长期的研究,他发明了雷管,是用雷酸贡制作的,还发明爆炸力更强的炸药。他的一生发明过355种东西,其中炸弹就有129种,得了30亿瑞典币,把它们的利息分给5个领域的人。他不爱钱财,致力投身于科学研究,还把钱投身于研究中,这可以看出他热爱人民,更能体现出他对人民的无私奉献与博爱,再看看我,平常很自私,我以后一定要向诺贝尔学习,改正自己缺点,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诺贝尔读后感(四)。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名叫《诺贝尔》,主要讲述了诺贝尔有个弟弟名叫埃米尔,一次埃米尔到诺贝尔的工厂去帮忙,因弟弟从前就接触过硝化甘油,诺贝尔没什么担心就走了。在弟弟埃米尔管理生产时,漏了一个重要的细节:在整个生产中最重要的一点,溶液的温度绝不能超过二十五度到三十摄氏度,如果超过就会爆炸。但是,埃米尔没有注意到这一点。突然,天崩地裂一声响,随之引起了连接的爆炸······埃米尔和四个工人全被炸死。诺贝尔知道弟弟的死后,非常伤心,非常自责,人们原本以为诺贝尔不会再研究炸弹,可是,出乎意料的是,诺贝尔坚定地说“做,我还要做!”

从他坚定的话语中,我感受到他有着坚持不懈的精神。正因为他有这坚持不懈的精神,到了最后,他才会有更大的成就:研究炸弹成功了!

诺贝尔,我敬佩您,您是我的榜样,您从不向挫折低头。我要好好跟您学习。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八

这本书中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优美的文字让我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其中我最喜欢《皇帝造车》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讲述一个叫公孙轩辕的人,一生下来便于众不同,目光如电,闪烁着神灵之气。三个月后就能呀呀学语,三岁时已能言善辨。那时没有车子运东西,要步行。他就发明了带轱辘的车子,还发明了指南车。炎帝族和黄帝族世代通婚,不久便融成为华夏族,我们常把自己称为炎黄子孙。

从这篇文章,我明白了,作为一个中国人,要像黄帝那样为自己的国家做出贡献。所以我要好好学习科学知识,为祖国的建设作出贡献。

对于《史记》,鲁迅曾赞誉“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作为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的《史记》为何能得到如此高的评价?在暑期读完“史记二十篇”后,我找到了答案。

首先看这二十篇文章的题目,很容易就发现题目是由人名与“本纪”或“世家”或“列传”组成。其实上述的“本纪”“世家”“列传”,还有“表”“书”都是体例,表示不同类型的文章。如此一来,通过题目,我们就能大概了解文章的内容。例如:《商君列传》,“列传”是记述帝王诸侯以外的人的生平事迹,所以这篇文章是关于商鞅的生平的。能在阅读文章前把握文章的大方向,对我们阅读《史记》犹有意义,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从历史人物、历史事件中悟出道理。

阅读《史记》,就仿佛进行一次时空的穿梭,回到几千年前体验一趟历史之旅。司马迁用丰富多样的语言,塑造了一个又一个形象鲜明的历史人物。同时,司马迁也是不偏不倚的。正所谓“人无完人”,司马迁笔下的人物,帝皇将相也好、千古英雄也罢,都有其独特的优点和不可避免的缺点。例如,西楚霸王项羽,虽然他目光短浅、心胸狭窄,最后落得“四面楚歌”的下场,但司马迁也注意到他所拥有的不可多得的军事才能。作者的笔墨恰到好处,在叙述历史事件时也保持着一份难能可贵的理智,没有因融入个人情感而添油加醋。很多着名的历史事件于我的眼前再现,牵动着我的思绪与情感,或因一丝失误而唏嘘感叹,又或因取得成功而兴奋不已。正是司马迁在《史记》中对每一位人物客观的描述,对每一件历史事件详尽的记载,使得包括我在内的广大读者在阅读《史记》时,能得到更加深刻的感受:学习人物的优点,领略成功的秘诀;也要以过去的失败为鉴,吸取前人的经验教训,避免重蹈覆辙。正所谓“读史使人明智”,阅读完这《史记》二十篇后,我仿佛与古人进行了一次深刻的思想交流,确实是受益匪浅啊。

为了能向世人呈现《史记》这部千古名作,作者司马迁付出的心血,除了他自己,我们都不得而知。据说《史记》的内容有一半是司马迁在狱中编写完成的。我能想象监狱中的环境十分艰辛,而他所受的刑罚也肯定不轻,但回头看看纸上的文字,条理清晰、详略得当,还有许多名句、四字词今人仍在沿用。若不是事先知道,谁又能想到这如此大的反差是真实存在的呢?顿时,我对司马迁肃然起敬,对他的心血结晶――《史记》用了另一番感受:不仅是一部历史巨作,也是一部不知融聚多少血汗的典籍。

《史记》的语言、内容、立意都是其成就所在。但我相信,其成就绝不仅限于此,也许我们每读一次,又会发现《史记》的另一过人之处,抑或是得到另一感悟。

《史记》是我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倾其一生心血创作的我国古代第一部通史。书中记述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时间跨越三千多年,比较详细地记述了我国这一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史,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著,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珍宝。

《史记》既是一部史学著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开创了我国传记,文学的先河。《史记》中对古代优秀任务的颂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对丑恶现象的揭露,显示了中华民族嫉恶如仇的精神品质,如其中的大禹治水,表现了一个为民造福的大英雄,他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塑造中,可以看出他的心非常善良,肯为别人付出。他治理了九条河流,为人民立下了丰功伟绩,也体现了劳动人民改变大自然的雄心壮志。

我还从赵氏孤儿,塑造了忠臣程婴和公孙杵同奸臣屠岸贾斗志斗勇的故事。让我们感动于忠诚、善良、正义;鄙视邪恶,痛恨不忠不义。其中的《武王灭纣》通过文王和武王用他们的仁义、善良为民造福,让百姓安居乐业,和纣王的残暴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让子孙后代永远记住他们。《陈胜吴广》的故事讴歌了我国古代历史上一次伟大的农民起义,陈胜吴广带领奴隶推翻秦朝的暴政。陈胜从起义到牺牲只有6个月,然而他点燃的反秦之火越烧越旺。《飞将军李广》写的是飞将军李广爱兵如子抵抗匈奴进犯,保卫国土,立下了赫赫战功,受到人民的爱戴。

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受了别人无法忍受的奇耻大辱,受到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但他还是完成了《史记》,实现了自我生命的最高价值,启发和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文学大师,被鲁迅评价是“无韵之离骚,史家之绝唱”。

我想每一个同学都应该读读这本书,一定受益匪浅。

在中国这个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泱泱文明古国里,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先贤们留给我们浩如烟海的精神财富——古文典籍。其中,满天星辰中,《史记》是最为璀璨,最熠熠生辉的一颗。细细品读完《史记》,可以是人感到30前,群雄蜂起,英雄拼搏,帝王称霸的峥嵘岁月。

《史记》为西汉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所著。记载了上自中国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共3000多年的历史,全书包括十二本纪、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十表、八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余字,司马迁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完成了中国第一部,也是最为的纪传体通史。

《史记》思想深邃、气势开阔、笔力雄放,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通史方法为历代”正史“开创先河。其丰富的艺术价值被古代的小说、戏剧、传记、文学、散文所传承并不断发展。从鲁迅”史学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高度评价中就可看出它对后世的影响。

读《史记》,使我认识了四面楚歌中,乌江自刎的项羽;生灵涂炭中,起兵反秦的陈胜吴广;紧急危难中,智勇双全的蔺相如;流亡在外,却终登皇位的重耳……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震撼着我的心灵,其中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最为引人深思。

勾践卧薪尝胆,雪耻灭吴的佳话至今为人们代代相传,它也为我们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后人多了许思考:生活在当今的竞争大潮中,应居安思危,励精图治,居存思亡,艰苦奋斗;如果不具有忧患意识,不把目光放长远,畏惧困难而贪图安逸,得过且过,那么,他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结果只会像吴王一样死路一条!

困难与挑战虽往往给人以挫折,却能催人奋进,给人以力量,而安逸与保守虽可以暂时保身,但却可以使人堕落而遭淘汰,所以,遇到挫折,就做一只同暴风雨抗击的海燕吧!只有这样,才能见到雨后的晴天!

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史记》,但由于篇幅太长,我先读了汉武帝篇,读完之后,我有一些感想:我先说说汉武帝生命里发生的一些事吧.

在武帝继位前,他排行第九,是不可能当上皇帝的,但是汉景帝却偏偏看上了他,就为他扫清障碍,帮助他成为了一个平安太子,武帝就这样才登上皇帝的宝座.

武帝期间,有一个叫江充的小人得到了武帝的宠爱,而丞相却三翻两次上奏章,让武帝杀掉江充,结果把武帝惹怒了,把丞相杀了.还发现了巫蛊,这就为后来的巫蛊事件埋下了伏笔.武帝是一个迷信的人,发现了巫蛊,武帝就认为有人诅咒他死,于是大发雷霆,灭了丞相九族才停止.但那个小人江充,想尽可能除掉一切与他为敌的人.就对武帝说:“宫里宫外可能也有巫蛊,扩大搜索比较好.”武帝觉得有理,就扩大范围,结果查得连皇后和太子的床都没法放了.

巫蛊是查不清的,只要看见就是杀无赦.所以杀了几万人,后来,居然太子也有巫蛊,太子当然不想被杀,就准备出走.恰好武帝生病了,命江充找太子来,但江充想杀太子,就说太子谋反,结果太子真得被逼反了,最后太子被杀了,但临死前他用兵把江充杀了.

太子死后,有一个叫田千秋的小官,他的任务是看管高祖刘邦陵园,他给武帝上了一道奏章,写道:“儿子玩了一下父亲的兵,打一顿屁股就算了.儿子杀错了一个人,这也不算什么大罪(本文是针对太子).这句话不是我说的,是一个白胡子老头托梦讲给我的.”这句话说得十分巧妙,田千秋是一个看管刘邦陵园的官,白胡子老头自然是指高祖刘邦了,刘邦的话,武帝能不听吗武帝果然封田千秋为丞相,并十分感激田千秋,后来,武帝来到轮台,写下了罪己诏,这就是有名的“轮台罪己诏”.回来的时候,武帝又得了一个儿子,就是钩弋夫人生了一个男孩儿,取名刘弗陵.当时离武帝之死只剩八年了,武帝开始考虑立谁为太子了,所有人选,接连淘汰,只有刘弗陵,当时立了8岁的刘费陵为太子,但太后仅26岁,就有可能出现女人参政,发生内乱.于是武帝临死前杀了刘弗陵的母亲钩弋夫人.

从这可以看出汉武帝是一个冷酷而又长谋略的人.我们既要学汉武帝的优点,又要避免汉武帝的缺点,为了我们的下一代,我们既要做一个情感丰富,长谋远略,也要在适当的时候做一个冷酷无情的人.不给坏人留一点情面,不让好人受一点委屈,做到公正无私,让坏人闻风丧胆,让好人拍掌称赞.

想要这样,我们就要从小开始,从一点一滴做起,不能让黑暗的种子发芽,要让光明的小苗茁壮成长!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九

书中的主人公祥子刚刚来到北平的时候,是个自由的洋车夫,通过自己的努力买上了车,或用书中的话说:“自己的车,自己的生活都在自己手里。”这时的祥子刚刚来到北平,怀揣着自己的梦想和满腔热血,他只想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通过自己的努力劳动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为此他经历了三起三落:第一次买车,拉了几天就被宪兵抓了去,在山中流落了十几天,最后拉着三头骆驼进了北平,卖了35块大洋。第二次攒够了买车的钱却被孙侦探敲诈了去。第三次买车为了葬虎妞又把车卖了。这一连串无情的打击像子弹般让祥子最终丧失了生活的希望,一步步走向堕落。

以前任劳任怨拉车的祥子变成了“又瘦又脏的低等车夫”,还染上了打牌,打架的习气,祥子的人生遭遇让人同情,那黑暗的社会也同样让人憎恨,祥子的命运就是旧社会千万底层劳动人民的命运,祥子的悲剧也就是整个社会的悲剧。虎妞,小福子,甚至他看作圣人的曹先生和他自己,他们都是那个时代底层劳动者的缩影,他们或是祥子生活的映衬,或摆布他,或给他帮助或希望,但没有人能改变他最终的命运。因为那个黑暗的时代,加上他自己的不觉醒,才造就了他最终的悲惨结局,他那可怜又可恨的一生。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十

今天我读了《地心游记》这本书,它是儒勒·凡尔纳写的一篇科幻小说。

它描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三个主人公因为在书籍里的一张羊皮卷要去地心冒险。他们遇到了恐龙、三叶虫等史前生物。在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在一次突如其来的火山爆发中,他们意外的回到了地面上。一路上科学家们遇到了很多危险,但他们却坚持着去挖掘能测量地震的仪器,最后他们也成功取得了仪器并安全到达自己的家园。所以说坚持就是力量,而且他们在危难时团结一致,使他们的力量都聚集在一起。他们历经许多困难,最后终于找到了想要的东西。

我非常喜欢这个有趣的故事,也非常敬佩故事中的主人公李登布罗克教授。激发了我们热爱科学、向往探险的热情。我长大也要向他一样,勇敢地去做有意义的事。

我觉得《地心游记》是一本充满传奇色彩的科幻小说。它值得大家一读,向朋友们推荐!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十一

最近读了《活着》这本书,对于文中的福贵的遭遇感触非常深刻,我想在此表达一下感慨和读后的感受。当你读完我这篇读后感后,你的人生思考方向可能会有所不同,带来一种全新的体验。相信我,你一定会爱上读这本书的!

这篇文章主要说了富贵一生的遭遇。在他年轻的时候,是地主家的一个少爷,在年轻的时候败家,吃喝嫖赌是他的'恶习,每天都是如此。老爷都管不了他。老爷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个败家子,可是年长后就变好了。可是到他这一代也是如此。直到败完所有的家产后,全家都遭罪了。变成一个农民,富贵的亲人都一个个的死去,直到就剩下一个人——自己。全文描述一个悲惨的故事。

我读完全文,不由的想到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只有富贵一个人活了下来?对于这个问题我有一个深刻的理解,以下我具体分析:

我觉得是他对于生命有了很深的领悟吧。

他身边的亲人一个个死去,他看透了人生,却也明白了生命的珍贵,在他心里,家珍还有凤霞有庆都还活着,而他也明白自己家人希望自己好好活着。他失去了所有家产,却在打地主的时候得以幸免;他被抓却做了壮丁,却奇迹般地从战场上生还;他的家人一个个死去,他失去了所有的亲人,却由年少的浪荡无知渐渐明白了人生。

他觉得,这就是命,上天都安排好了,他不需要再去争去抢,就简简单单活着,平平凡凡也很好,况且一辈子一转眼就下来了,就简简单单活着,平平凡凡也很好。

他这一生起起伏伏,经历过锦衣玉食,也有过坠入深渊,经历过太多生死,或许已经让他变得通透,只想顺其自然平平淡淡的过完余生,连同逝去的亲人那份一起活着。还有就是他选择继续活着,也是对文题的另一种呼应。

主人公的一生都在诠释这个人生哲理,活着,本身就是动力,就是理由。受过的苦,遭受的难,都是插曲,都是你活着的见证,经历的一切,到头来,只是你坐在夕阳下草地上遥望远方时的回忆,是你手握绳索躬耕田亩时的一次闲聊。曾经的惊心动魄,而今的过眼云烟,活着,给你回忆的机会,给你闲聊的能力。

人生该是如此,不是吗?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十二

曾经用一下午一口气读完了余华的《活着》,好的文学作品就是能让读者不忍放下。《活着》讲述了福贵的一生,富家少爷福贵嗜赌成性,万贯家财一朝亏空。贫困之中,在福贵为生病母亲求医的路上,被国党抓去当壮丁,后来被解放军俘虏,放他回了家。结果回到家中,母亲已经病逝,妻子家珍独自将一双儿女拉扯大,女儿在一次意外中变成了哑巴,儿子尚且活泼机灵。本以为这次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但是悲惨的人生却才刚开始上演,至亲先后离他而去,留他一人和老牛相依为命。作者的自序中有这样一句话,是对这本书最好的诠释:“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埋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这是小说所要传达给读者的主旨,当我们把自己和命运之间的关系看成一种友情的时候,生命便不再沉重了,没有必要再为生命的不如意而抱怨,因为我们能更包容一切,接纳所有生命中的不完美。

虽然在读之前从别人口中听到对这本书的评价就是“太悲惨了”,但是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从悲惨的福贵的一生中竟读出了一种莫名的温馨,使我在面对各种压抑结局后,还有抹抹眼泪读下去的勇气。纵观福贵的一生,最悲惨的无非就是亲人都接连惨死先他而去,抛开这个不说,在我看来,他的一生,也并不是一无所有,黯淡无光的。起码,福贵生命中遇到的大部分的人,都对他贴心的好。即便是设计让他输光家财的龙二,在后来也没有对他十分恶劣,甚至在命运的安排下,代替了福贵去死。而其他在福贵生命中充当“反派”的人,也不过是那个害他被抓壮丁的军官,厚着脸皮抢凤霞地瓜的王四和有着丑恶嘴脸抽光了有庆的血的医生。

而福贵生命中和他亲近的人,父母、妻子、儿女、女婿和外孙,都是淳朴善良的好人,还有村里的乡亲,对他也是不薄的。或许输掉家产是福贵命中一劫,却让他感受到了父母给予他的真情,让他幡然悔悟重新做人,甚至让他后来逃过死劫。福贵的妻子家珍,虽然是有钱人家的千金,却从没有大小姐的做派,即使福贵好吃懒做、吃喝嫖赌,可是她却陪着福贵一生共苦难,即使在他被抓壮丁不知所踪的日子,纵然她心中有疑惑、不信任,却也依旧坚守着他们的家。福贵一生最大的福分,就是娶了家珍吧。

说到儿女,也很是听话,懂得替福贵分担。凤霞虽聋哑,生命中除了父母弟弟,也能遇上真心疼爱她的二喜,即便在她身死之后,二喜也依旧放她在心中念念不忘,依旧将福贵视为自己的父亲一样互相扶持。而那机灵的外孙苦根,虽是伶牙俐齿,却也像她的母亲一样,小小年纪便懂得心疼福贵,为福贵分忧。

这些便是书中的温情,而书中最直击人心的悲剧,便是将这些温情从福贵的人生中一一以惨烈的方式抽离,留下福贵孤身一人。到了最后,读者都和福贵一样,觉得他活不长了,身边所有的温暖和人生的盼望都没有了,年纪也大了,又能活多久呢?可是,福贵还是和那与他相伴的老牛一起,活了很久。

他最后对老牛的念叨,他对书中的那个聆听他人生故事的“我”的感激,都是他对人生的回忆,到了最后他已了无对人生的埋怨,而是在那温情的回忆中对自己的人生充满了满足,甚至于自我安慰,亲人的先他而去让他最后能了无牵挂地死去。

这就是“活着”的意义,即使人生满是苦难,满目疮痍,即使人生的最后孤独一人,无人相伴,努力活着本身,就是一种意义。能从那压抑的悲剧中看到温暖,能在漫漫黑暗中看到点点光芒,感受到人生无奈的同时也能坚强信念的力量,这就是这本书的价值所在吧。

读完了以后,觉得自己的人生并没有那么苦,存在于世,已经很不容易了,我们都应该心存感激,好好活着。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十三

真希望自己好像从未活过,最好像流星,划过即逝。也可以像夏天的蝉,知知的叫个几天几个星期。

你存在着即是一件苦差事。你得经历许多难以想象的事情,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你无法预知明天的太阳到来之时,他会带着怎样的光色。也许在明天,下一轮太阳升起之时,有些人有些事,就从此与你擦肩而过。

你渴望有个人知道你,了解你,就像月亮了解太阳落下她就要升起一样。

你渴望被照顾,渴望被理解,渴望被安慰。可是很多事情都好像差一点点一样。

很多事你只能暗暗埋在自己的心里,因为新的记忆会随着岁月的增长慢慢吞噬旧的记忆。活着即一种修行,一种历练。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难处,你无法选择自己的身世。不过既然出生,你就得竭力得好好活着,为了自己,为了自己,为了自己。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十四

航班牵扯着亿万人的神经,鲜活的生命随飞机如流星般在空中划过后消失无踪,让人们宁愿相信他们只是被什么掳走而非亡逝。也许是因为有过类似的经历,相对于失踪者,我更关注的是他们的亲人将要如何面对这骤然降临的巨大变故和今后的生活?那种悲痛与茫然是非亲历者不能深刻体会的,可是谁又能说自己一生都不会遇到这类似的劫数呢?带着这样的心情,我再次翻开了余华的《活着》。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们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于是,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跟随作者的笔调,目睹了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看到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角色们却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让我感触最深的却是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的是“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这个饱尝艰辛痛苦的人,如野草一般地活着,没有抱怨生活,也没有感叹自己的命运,只是近乎平静与悠然。

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也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正如我们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其实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十五

最近我在看一本书余华先生《活着》,书买了很久,一直没有看,听说老谋子导演了这部电影,口碑很好。最近看完了书,故事太悲惨,看过的人皆不愿再碰第二次。

有人问余华先生“为什么您的小说《活着》在那样一种极端的环境中还要讲生活而不是幸存?”余华先生回答:"对《活着》而言,生活是一个人对自己经历的感受,而幸存往往是旁观者对别人经历的看法。《活着》中的富贵虽然历经苦难,但他是在讲述自己的故事。我用第一人称的叙述,富贵的讲述不需要别人的看法,只需要他自己的感受,所以他讲述的是生活。”

文末段“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暗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这段文字再结合富贵动荡和苦难的一生,每次感觉生活会有希望时,灾难就会来临,每次苦难发生总是牵动人的心灵。然而家人都一个个先他而去,富贵仍然坚强的活着,就像余华先生听过的老黑奴的故事,经历磨难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生活给了富贵许多的灾难,但他没有怨恨,却感到“踏实”、满足,他是“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我很揪心。

生命的可贵之处可能也是如此,仿佛懂了活着的意义,面对生活中的一切,或喜或忧,也许富贵的活着是家珍、二喜、有庆、凤霞、苦根生命的一直延续......

不同的人,不同的人生经历,不同的时间看到这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感触,有些书要有一定的经历和阅历才能读懂,才能产生共鸣,这本《活着》就是如此。豆瓣上对这本书是这样的评价:

这样的一本书,

年轻女子看见生命的悲凉。

年轻男子看见生命的无常。

体会过了熹微和光明。

老人家只是微笑,

说很好。

余华先生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我想,他说的是对的,人活着就是一个过程,我们所能感受的也只是活着的这个过程。也许你正经历着或者已经经历了苦难,也许你对活着产生了质疑甚至想到了放弃,那么请你打消这个不良的念头,好好地活下去。生命是父母给的,我们谁都没有权利去践踏它。人生固然有许多不如意之处,但想想你有过幸福和快乐,换一种眼光,用另一种心态去看待不幸,相信一切苦难都会过去,那么你就能坚强地活下去。

阳光依旧明媚,生活依然美好,所以,好好活着。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十六

余华的这本《活着》被几个朋友推荐过了,不知道我是出于偏见还是什么,总觉得这本书大抵描写的也是五六十年代农村的故事,就像《白鹿原》,这类书大多称之为名作,但我好像就是一个单纯喜欢读故事的人,喜欢高潮迭起、迂回曲折,对这类太深刻的作品反而是不大感冒的,《活着》读后感:为活着而活着。

和朋友聊起读书,这本《活着》再次被提及,我想是应该看看了,从下载下来到读完,两天时间,像着了迷似的,越读越被深深的打动,越是停不下来。

一个人的一生装进了一本仅仅几百页的书,没有对人物心理浓墨重彩的渲染,只是简单的叙述。讲的人娓娓道来,平静的叙述,听的人心里却波澜起伏,久久不能平静,这大概就是余华的高明之处吧!

福贵,又富又贵,多好的名字啊,这也是他的父母对他的期望,光宗耀祖、又富又贵,可他的一生却是潦倒穷困、厄运相随,读后感《活着》读后感:为活着而活着》。年少轻狂,仗着家里吃喝嫖赌,等到输光家产,父母离世才幡然醒悟,但觉悟、改变并没有阻止厄运的脚步,在那个年代生活本就难以为继,儿子、妻子、女儿、女婿、外孙又相继离世,只剩下他孤零零的活着,他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与一头老牛为伴,书中有一句话说的很好,活着不是为外在的事物而活着,而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活着,对福贵而言只是一种生活状态,他的心经历太多苦难,已变得波澜不惊,看透人生的磨难,才豁然开朗,才能够平静的叙述那些常人难以承受的苦难,才能日出而作日落而归安静的度过人生的黄昏。

福贵的故事能够打动人不是因为命运给了他接二连三的打击,而是那种经历苦难、看破人生后的豁然开朗,亲人离世、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离奇,但却是异常痛苦的,当亲人相继离开后,福贵大可以一死了之结束这悲剧痛苦的人生,可他没有,他选择接受,好好的活着,种种地、唱唱歌、和老牛说说话,他困苦的一生让人感慨,但他平静的讲述才真的让人心疼,真的打动人!

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容要承受众多难以接受的痛苦,却依然要坚韧、顽强,这大概就是生命的力量,活着的意义罢!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十七

星辰,在空中寂寞的亮着,那点点的冷光,诉说着黑夜:“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战胜黑暗的光明,是生命的坚持。

《活着》其实很简单,它只是讲述了每个人无时无刻不在做的事——活着,或者说更好的活着。

《活着》却又很复杂,它将人们放置在了一个充满苦难的时代里,将“活着”最宝贵的信念,完全地剖析在人们面前:以回忆的姿态,去深刻地体会“活着”,艰辛,本然,宁静。就如林荫下的福贵,牵着老牛,念叨着亡故妻儿的名字,依旧充满感情,仿佛他们从不曾远去。

文章的主人公福贵,一生坎坷波折。当所有的亲人都先他而去,亲情的美好被死亡无情的撕碎,他以一种超乎想象的坚毅与执著活着,没有被厄运打垮,扼住了生存的咽喉。

读过《活着》,看到福贵的亲人一个个死于病痛和意外,生死别离剜割着福贵的心,福贵依旧没有放弃,由纨绔子弟变成了有坚定信念的人。由主人公的信念引发了我对生命的思考,对活着的感悟。

文中的活着,决不是无目的地延续生命,而是为了心中的信念,将活着演绎为生命的升华,去战胜一切失败,痛苦,永不放弃希望。

为了活着而活着。

当一个人在经历过生死困境,认识到生命的不易,当活着成为一种信念,而非只是想着自己的功名和后人的褒贬时,人们也许就会像福贵那样:独自一人却不孤寂,因为他能从自然中所有有生命的东西身上找到生命的活力,活着的快乐;也许就可以做到,对于自己的过往,那生与死的别离处之泰然,因为活着已成为心中最坚定的信念,看透活着的真谛,不会因生死别离而有所动摇;也许就可以做到夕阳西下,与老牛相依的淡泊、宁静。

活着是一种本能,是生物本源中对生命的敬畏与向往,活着是纯净美好的,是本真质朴的,人就是为了活着而坚定不移地前进,不论前方是黑暗还是光明,是荆棘密布还是鲜花绽放。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在活着本身面前,其他一切都不足以成为理由。

回到现实中来吧,文中福贵的时代早已过去,福贵的生活方式早已不适合现在的社会,我们不可能像他那样活着。我们应该做到保持本心,认清自己的目标,用尽全力去做真正有益于自己和他人的事,创造自己的价值。在一切困境面前,像福贵一样,永不放弃,为了活着而活着。

林荫下,一个瘦小的老人和一头老牛,朝着太阳,渐得渐远。

好好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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