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一种提炼与总结经验和智慧的方式,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发展。总结的内容要具有可行性和实用性,需要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措施。以下是专家的建议和指导,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对大家的写作能力有所帮助。
我喜欢的书初二英语篇一
如果问我最想要去哪里,我会说我想去那个漫地樱花的林芝,去感受粉色的美;如果问我最想吃的菜,我会说妈妈亲手做的菜,去回味家乡的味道;如果你要问我最喜欢的认识谁,我一定会说是他,给我满怀的爱。
我小的时候如同许多孩子一样,父母为了挣更多的钱,去到远家千里的地方务工,也和许多孩子一样,我在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家交替住着,而我又有些许的不同,因为我得到的爱比任何一般的孩子都更多,因为我有一个待我如同亲生一般的舅舅。
此事说起来可能也只能归结到缘分上,舅舅舅妈有两个儿子,可却没有一个女儿,而舅舅很喜欢女儿,舅妈也是,四岁是我被送到外婆家,那以后我就在外婆家住了四年,这四年中我像手中的宝一样,被外婆一家人喜爱,舅舅只要一出门就会把我带在身边,舅妈只要一去逛街就会给我带回许多好看的衣服,外公加上我有三个孙子外孙,也只让我一个人坐在他的腿上,以至于后来我的两个表哥对我有很大的意见,可仍然阻止不了舅舅舅妈对我的喜爱。
记得有一年过年,别的家里都是人员满堂,孩子的手里牵着爸爸妈妈的手,而我虽然穿着新衣服新鞋子手里拿着最喜欢的玩具,心里却很失落,我知道爸爸妈妈不能回家陪我过年,一个人跑回屋里,在床上哭了很久,后来舅舅到屋里看到我哭的很失落的样子,问我是不是想爸爸妈妈了,我没有回答,只是微微点头,然后舅舅坐到床上,把我抱在怀里,我哭的更加厉害,舅舅抱着我坐了很久很久,等我情绪稳定以后舅舅温柔的跟我说:“小宇,我知道你想爸爸妈妈,但是你要理解爸爸妈妈,他们不是不喜欢你,相反他们是爱你的,才要挣更多的钱,来给你更好的生活。”那天我的情绪没有太大好转,但我牢牢记住了舅舅抱着我时对我说的话。
后来,我从外婆的口中得知,在舅舅小的时候,外婆外公因做生意也不得不离开舅舅,后来几年钱挣着了,舅舅也长大了,从那以后我慢慢理解了舅舅对我说那番话的心情,我也慢慢理解了爸爸妈妈的辛苦。
时隔多年,我已经从一个懵懂的孩子长成一个少年,我慢慢知道了生活的许多心酸与不得已,尽管我知道的越来越多,接触的越来越多,我始终都记得,舅舅给我的爱护和教导,他一直是我最爱的人。
我喜欢的书初二英语篇二
我喜欢的小动物是小狗,因为小狗很可爱很淘气也很聪明,对人也很忠诚。
小狗很喜欢啃骨头,因为小狗觉得骨头很好吃,对小狗来说骨头就是美食。我很喜欢看小狗摇尾巴,小狗摇尾巴看起来就像一个快乐的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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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书初二英语篇三
每当我失落时,我会想起他温暖的微笑;每当我想放弃时,我会想起他积极的话语;每当我虚度光阴时,我会想起他辛劳的身影……他影响着我的一言一行,永远激励着我,成为我成长的动力。他,就是何炅。
初识何炅,是一部综艺节目《快乐大本营》,在这档节目里,何炅担任的是主要主持人,每当有人不小心失误时,他总会想方设法,巧妙又不尴尬地救场,他主持功底深厚,又聪明机敏,他的一举一动,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充满快乐,真不愧是《快乐大本营》的主力担当。他似乎有股魔法,总能用快乐的情绪感染别人,从此,每周一次的见面都能让我精神焕发,笑尽一周的疲惫与不开心。
在演艺圈,何炅是一个神话。《向往的生活》中在一次吃饭时,黄磊说过:“跟何老师搭档是轻松的,因为你不用担心失误,他总能帮你捡起来。”在演艺圈中,何炅被大家亲切地称为“何老师”,无论什么困难都不能将他打倒。他以身作则,道德高尚,人格魅力十足,这才是“何老师”的本色!
在手机上,我经常能刷到写何炅的.文章,或是批评,或是赞许,但演艺人不就是这样吗?多少会有褒有贬,他不可能总是满足所有人的期待。但这并不会影响他,相反,他会真诚地说:“这些文章不仅不是黑我的,而是促进我改正的动力。”
对人生的态度应该像何炅一样,积极阳光,对时间视若珍宝,对同学热心帮助,对困难无所畏惧,化之为动力。何炅在我童年里留下了一道绚烂的影子,相信在我之后的生活里,我也能一直践行他所给我的启迪!
我喜欢的书初二英语篇四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书确实很重要,书籍对人类的影响是巨大的。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书吧,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是什么之鲸和海豚》。
我很喜欢《鲸和海豚》这本书,它给了我很多知识,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一原因:现在的孩子知识量太少了,以前我觉得学会课本上的知识就行了,对课外的一些知识知之甚少,连鲸鱼是哺乳动物也不知道。鲸有几个品种?蓝鲸是世界上最大的动物吗?最早捕鲸的是什么人?海豚是属于鲸目吗?海豚有几个品种?这些问题以前我都不知道,直到有了《鲸和海豚》这本书,这些问题才一一解开,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第二个原因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当我读到”iwc这个组织保护鲸,不是为鲸着想,而是为了捕鲸着想,因为现在的高科技武器可能把鲸逼入绝境,以后出现没有鲸可捕的现象“。这一章(《捕鲸》)和这一段话给了我深刻的感触和道理: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杀害动物,破坏自然环境,现在的武器越来越高科技,越来越发达,人们穿着虎皮,狮皮做成的衣服,提着鳄鱼皮做成的皮包,家中摆放着用象牙雕刻成的精美装饰品。这些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只求一乐,却不想,这是把自己逼入绝境。
人们无度地砍伐树木,杀害动物,最后树木砍光了,动物杀光了,环境污染了,地球破坏了,最后人类被自己逼上了绝路。这一章和这一段话表面上是写鲸鱼,实际上写了所有动物的情况。所以我们保护环境,保护动物,就是在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第三个原因是,我的理想是长大后成为一名生物学家。作为生物,鲸和海豚在自然界算是比较简单的,我就先学习它们的相关知识,逐渐打下基础。通过这本书我知道,鲸鱼的祖先是龙王鲸和矛齿鲸,大约四千万年前,陆地上到处都是厉害的爬行动物和哺乳动物,鲸无法在陆地上生存,就慢慢进化成了海洋生物。本书尾页还有这样一句话:鲸还有很多的秘密。留下了悬念,激发了我探索和发现的欲望。
我爱《鲸和海豚》这本书,它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懂得了很多道理。
我喜欢的书初二英语篇五
是的,诚信是我的人生追求,我最喜欢的成语就是“一诺千金”!
时间倒流回四年级的一天,蝉在头顶的浓荫里撕心裂肺的高歌,让本就燥热的夏天变得更加烦躁,妈妈给了我五块钱让我自己解决吃饭问题。我瞟了一眼钟表,我去,还有十五分钟迟到!我像泥鳅一样溜到楼下的“拉面王”面馆,面馆的阿姨做的面既好吃,又实惠,三块钱就能吃个大饱,我直勾勾的盯着阿姨做拉面时那上下翻飞的双手,快点!快点!我焦急的想,时不时的低头看看分针和秒针的竞赛,还有十分钟!我急似热锅上的蚂蚁,但却没有丝毫办法。终于,香气冲天的拉面来到了我的面前,我恨不得将整个脸埋进碗里,只求能吃得快点。
当我重新抬起头时,表带给我的准确信息还有五分钟,终于赶上了!我抹了把嘴,刚准备起身走人,一个吃面阿姨很不合时宜的来到我面前,我纳闷的盯着她,她说了一句话让我从天堂滚到了地狱,“小朋友,我出去有点事,你帮我看一下包吧!”说罢,便跑出了面馆。哎呀,我勒个去,咋偏偏挑这时候让我看包呢?!看了看表……四分钟!着急也没用,我干脆坐在凳子上等,三分钟……二……一……我感觉豆大的汗珠从我额头划过,啪,掉在了桌面上,我似乎听到了校园里传来了悠扬的铃声,感受到老班那怒火中烧的面孔。
终于,在迟到十分钟后,那个阿姨终于满头大汗的跑进了面馆。“对不起啊,我一个家人生病住院了,耽误你上学了吧?”我本来到口的话语,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冲阿姨摇了摇头。阿姨感激的对我说“真是太感谢你了,真是个好学生!”本来我一肚子的怨气被一扫而空,原来遵守承诺的感觉是这么好啊!回想起自己以前的种种“恶”行,我忽然觉得很对不起自己,如果人生是一首乐曲,只有诚信待人、一诺千金的人才能谱出优美的旋律;如果人生是一座高山,只有诚信待人、一诺千金的人才能一览它的雄浑!
讲诚信既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又是一笔巨大的财富,还是连接友谊的五彩纽带。“一诺千金”是我的人生追求,我想从现在做起,拉起身边一个个朋友的手,建起诚信的桥梁;而在不久的将来,去牵起更多他人的手,在我们社会的每个角落,亲手种植出诚信的森林!
我喜欢的书初二英语篇六
童年,有一种玩具让我念念不忘,那是一种手艺——铁丝人。
五年级的一天,我偶然在网上看到一种玩具,用各种颜色的毛线缠成的铁丝,觉得好奇,便想买来玩玩。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地迷上了这东西,我每天都在查这东西的玩法,决心创造一个自己的玩法。
两根铁丝每天都被我拿在手里缠来缠去,缠着缠着竟然缠出了一些门道:我发现两根铁丝的交点转两圈竟然固定了,并且形成了大小不一的圆形。这一重大发现让我有了一个小念头:“我为什么不用铁丝做出一些形态各异的小人呢?”
我马上开始行动。先用一根铁丝拧出三个大小不一的圆圈,大的做头,两个小的做手,固定压平,小人的上半身就做好了。再用一根铁丝拧出大小相同的两个圆圈做脚,固定压平,小人的下半身做好了,再将上半身和下半身拧到一起,小人就基本完成了,最后我给小人添加了一些动作元素,一个个活灵活现的铁丝人就呈现在眼前了!
第二天,我把铁丝人带到学校,很快我的书桌前人头攒动,同学们争先恐后地喊:“哎呀,这个小人真可爱!”“哎,你瞧,还是个功夫小人呢!”“李柏霖,给我做一个吧,咱俩可是好兄弟啊!”听了他们的夸赞,我心里美滋滋,一高兴就有求必应,连夜为同学们赶制了一批“李氏铁丝人”。
后来,我还用六个铁丝和一个空盒子做了一个全家奔跑的”塑像”,跑在最前面的是爸爸,圆圆的啤酒肚是他独一无二的特征,紧跟其后的那个大腿长自然是我,最后面那个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的是妈妈,可她永远跑不快。妹妹呢?自然是妈妈身边那个头大腿短的小不点喽!爸爸看了,爱不释手,动不动就向他的同事炫耀:“看这照片里的艺术品,是我儿子做的!帅呆了!”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童年一去不复返了,但童年的铁丝人一直珍藏在我心里。有时候我会想为什么玩具有几十种,我偏偏钟爱这铁丝人呢?现在我明白了,正是因为铁丝人的简单无华给了我一种安静的力量,让我沉醉其中,专注的完成一件事,体验“成就感”。这就像各种各样的饮料给人不同的味觉体验,却始终不能代替白开水的清凉爽口。
我喜欢的书初二英语篇七
我家的小花园里有绚丽多姿的牡丹,亭亭玉立的月季,姿态阿娜的秋菊。但我却最喜欢那不引人注意的小草。
春天,小草发芽,嫩绿色的小脑瓜从地面探出来,好像在向久别的春姑娘问好,同时又给大地穿上了一件绿外套。
夏天,小草给大地换上了深绿色的衣裙。一阵阵狂风暴雨过后,花园里的花个个枝断叶散,而小草却腰板挺直,表现它与风雨博斗中胜利者的雄姿。秋天,小草又给大地换上了一件黄袍褂。秋风扫落了秋叶,吹枯了美丽的花朵。而小草却有力的守护着大地,赡养着自己的母亲。冬天,小草被白雪覆盖。它并不苦恼,也不悲观,而是用自己的生命精力,再用新的'生命展示给世界。
小草有顽强的生命力,它活着不是为了自己,而是用自己来点缀大地,唤醒大地,它用自己的身体吸进二氧化碳,给人类造出新鲜的氧气,为生态平衡奉献自己的一生。
小草我爱你,爱你的顽强不屈,爱你默默无言的无私奉献,却不要一丁点回报的精神。
我喜欢的书初二英语篇八
我喜欢生活,生命亦是如此地充满了愉悦。
我喜欢前进,走自己的路,心无所惧,走好脚下,大胆向前,永无止境。
我喜欢坚持,不甘平庸碌碌终身,好景常在好花常开。
我喜欢在春日的羊肠小路上奔跑,洒脱、欢愉,感受着大地复苏,新一轮的热情生命之花放肆不羁。微风吹过,吹来了小草的清香和鲜花的甜美,让我感觉仿佛置身于烟雨江南,朦朦胧胧,淡泊素雅。抬起头,好好享受这日光,看那树梢上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绿色中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似乎想展示什么,想奉献什么。那柔弱而又生意盎然的风度,常在无言中教会我一些美好的真理。春光无限好。
我喜欢在夏日的大街上,手中拿着不断融化的冰棍,脚步不停。路上行人压低帽檐,戴上口罩,而我偏偏不一样,夏日的烈阳有何不好?黄昏,安静地倚在窗台前,享受着夏日的风,还有吹来的暖意,夕阳依旧炙热,沉沉地将红色笔墨描上天空。不远处的田间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喜欢夏,喜欢生如夏花。
我喜欢在秋高气爽之际,去看那成片的火红。“停车生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枫树虽不像青松那样苍翠挺拔,也不像秋菊那样五彩斑斓,但它有着自己独一无二的性格,火热豪放。凉雨初霁的秋,就让红枫留下了火烈灿烂,光彩夺目。枫叶荻花秋瑟瑟。
我喜欢在冬天的清晨,拉开窗帘,在结满雾气的玻璃窗上给自己画上一个大大的笑脸,当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独享那份宁静淡远、没有喧哗的光和热。我是在冬天出生的孩子,爱那一片雪白、落英缤纷的景象,虽然是四季轮回的结束,但也预示着新一轮的开始。在冬天里,总会有一种原始、纯朴的感觉。白雪纷纷何所似?撒盐空中差可拟。未若柳絮因风起。
喜欢的,且行且珍惜……。
我喜欢的书初二英语篇九
我最喜欢的人是爸爸,他长得又高又胖,爸爸说他以前是追风少年,瘦得只剩下骨头,肚子是到了中年才发福的。但在我心里,爸爸一直是我所称上的“美男子”。他脾气有时候很暴躁,当然一般都是在我放错而又屡教不改的时候;但是有时候又显得很温和、特亲近。
从小都是爸爸给我洗澡,就拿洗头发来说吧,妈妈一直嫌我头发太长太难洗,认为我是个男孩子,留着么长的头发,再加上我不讲卫生,都可以不化妆去演丐帮帮主了。所以总想“威逼利诱”我去剪掉。幸亏爸爸坚定地支持我:“只要头发没有女生的长,就不用剪。”于是,洗头发这项艰巨的工作就落在了爸爸身上。每个星期,爸爸都会耐心地帮我清洗头发。首先给我一条干毛巾,擦擦眼睛擦擦脸,然后把头发打湿,一点一点地用洗发露涂抹在头发上。轻轻的抓,搓呀洗呀,再用喷头把泡沫冲得干干净净,别提有多舒服啦!这时候的爸爸,比妈妈还要温柔。
说他温柔吧,发起脾气来又像电闪雷鸣一般可怕。还记得我二年级时,玩轮滑时把腿摔骨折了,还嗑破了嘴巴,鲜血直流。爸爸一回来就抱起我开着车火速冲向医院,没想到刚停下保安就说停的是救护车占用车道,要我们离开,为此爸爸和保安大吵一架,我和妈妈看的触目惊心,直到现在都记忆犹新。
在家,爸爸是最宠爱我的。好吃的,好玩的,现代流行的,只要我喜欢,在爸爸能接受范围之内,他都给我买,连妈妈反对也没用。爸爸做生意可辛苦了,不管多忙多累,回到家都会抽出空来陪我打羽毛球、乒乓球、篮球;陪我爬山散步,并且每一年春节都会抽出一个礼拜的时间带我出去旅游,这个时候的爸爸是最亲近的好朋友。
可是,在我的学习问题上,他可是严格要求,毫不手软。一次考试太粗心,做错了不该错的题目。爸爸瞬间就摆出了冰块脸,好可怕!我心中暗想:“要有一场暴风雨来临了。可爸爸在对待我的学习上又从不以分数为标准,也从来没有因为哪次考试成绩不好而揍我,主要是以学习习惯和学习心态上为主,大部分时间都还是循循善诱教导我的,所以我在学习这一块一直没太有什么压力,心态特别的好。
这就是我的爸爸,虽然他有时“暴躁如雷”有时“阳光灿烂”但是他爱我,我也爱他!都说“父母是自己无法选择的”,由而我很幸福。
我喜欢的书初二英语篇十
家是温馨的,是我最喜欢去的地方。
我爱家,因为它那餐桌让我觉得温馨。家里那不大的餐桌聚集了一家人的幸福,吃饭是最温馨的时刻。几盘五颜六色的菜,三碗热气腾腾的米饭,足以让人垂涎三尺。简单的饮食令人百吃不厌,因为它包含着家的温馨。吃饭时,一家人总是亲切地聊天,说说身边发生的新鲜事,谈谈现在的生活情况,再讲讲有趣的笑话。吃饭时的交谈可以放松生活的紧张,消除一天的疲劳,可美妙了。吃饭时,餐桌礼仪也很重要,比如不能在菜里挑三拣四,也不能大声喧哗,同时互相要热情,你帮我拿双筷子,我帮你打碗饭,爸爸给我夹块鱼肉,妈妈给我夹片菜叶,我也不忘笑着回答声“谢谢”。温馨的灯光下,一家子其乐融融,饭菜里浸透着家人的笑意,品尝一下,味道甜甜的,心里感觉暖暖的。
我爱家,因为它那电视让我觉得快乐。平常电视由爸爸妈妈掌管,使我望电视兴叹,不过偶尔我可以与他们一起看电视,那时我是快乐的。靠在沙发上,放松地看电视节目,有趣的小品、新闻、科教节目、各种纪录片,都老少皆宜,一家人看得津津有味,忘记了生活的烦恼。看完电视节目,一家人又开始讨论,展示自己从中得到的收获,发表自己独到的见解,互相交流各自对节目的意见,并与生活实际联系,感受不同的体会,也可以幽默地评论几句,使大家欢快地笑一笑,活跃一下气氛。在电视前,一家人各得其乐,快乐地欢笑。
我爱家,因为它那书房让我觉得充实。每天,我都要坐在那儿好久,紧张地完成作业,手握着笔不停地写着字,龙飞凤舞;嘴巴快速地读着课本,口齿清楚;脑子飞快地解决着难题,绞尽脑汁。写作业的时间很少,作业量又很大,速度一定要很快哦,分秒必争,十分紧张,难有空闲的时间。如果我超速完成了作业,有难得的空闲之时,那么就可以放松一会儿了,我可以悠闲地看书,缓解写作业带来的紧张感,也可以抬头远望窗外苍翠的树木,以此消除眼睛的疲劳。
我的家温馨、快乐又充实,我没有理由不最喜欢那儿。我爱我家,我更爱我家的值得回味的日子。
我喜欢的书初二英语篇十一
我最喜欢的格言是:在天才和勤奋之间,我毫不迟疑的选择勤奋,它几乎是世界上一切成就的催生婆。
这句格言给我很大的启发,天才固然重要,但勤奋做好任何事情的根本,是知识和智慧的基础;做什么事情都没有捷径,只有靠自身的努力才能取得成功;勤奋是我们做想成功的重要基石,他会帮助我们再前进中获得更多的经验知识,在不断总结和吸取中获得进步。
于是每天早起30分钟背英语单词,天天坚持,用了半个学期的时间练习,掌握了近千个单词,背单词的兴趣也越来越浓,背起来也越来越有方法了,这还多亏了“勤奋”这个好老师呀!
现在我们出去玩时,可以给爸爸妈妈讲马路上许多英文路牌的意思,害了一告诉爸爸妈妈电视上所出现过的英文单词都是什么意思,甚至还可以听英语广播呢。因为勤奋攻克了英语难关,我深深尝到了勤奋的甜头,从此,在学习上更加勤奋。由于勤奋,还成就了我学圆号。
我是学校的管乐团的首席圆号手,开始老师留的去既简单又好吹。随着年级的增高,曲子愈来愈难,20xx年11月练的《莫扎特第四圆号协奏曲》我一下子感到好难啊!节奏难、音太高、谱子太长。
开始我非常努力的吹,可是提高的并不快,怎么练不好,于是起了放弃的念头,这句格言又在我的耳畔响起,于是我就比别人多下功夫练习,别人吹以便我吹十遍,一段一段地吹,把节奏、音符不准的地方分开来吹,直到练习吹熟练为止。
经过不懈地努力,终于达到了老师的要求,并且还出色地完成了演出任务,收到了各级领导的好评。勤奋让我的学习更优秀,勤奋使我的生活更充实!勤奋把我变得更加自信更加踏实……我都要选择勤奋,勤奋带来的收获就像春天播下的种子一样,秋天一定会有丰硕的果实。让我再一次说,我的一生都要选择勤奋!
我喜欢的书初二英语篇十二
如果你问我最喜欢哪一门课,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我最喜欢英语课。”英语是世界上用处最多的语言我必须学会英语,如果不会英语,怎么能潇洒自如地纵横四海!
在英语课上,我总是仔细地听老师讲课,认真地想老师对我们提出的问题,上完课后,我经常和我的朋友们一起说英语,温习课堂上所学到的新知识。这是提高英语水平的好办法呢!
此外,我还坚持天天用英语写日记。如果遇到了我表达不好的词或句子,我则会去向老师那求帮助,我想我不停的练习英语,我的英语一定会有所进步,当然,有时候我也买一些我喜欢的英语故事书,它们对我来说有着很大的帮助,每当读完一本书时我会感到无比的自豪,在我的课外时间里,我经常看英语电视节目,英语电影和听英语歌,动人的情节,悦耳的歌由经常让我感到无比兴奋。我在课外学到的知识对我考试有着巨大的帮助,班上考试常常让我得前三名。我一定还要努力争取次次都得到第一名。
在各种各样功课里,我最喜欢英语。学会了英语我就可以潇洒自如的纵横四海呢。
我喜欢的书初二英语篇十三
它没有玫瑰那么美丽,没有百合那么芳香,也没有松树那么挺拔,但是,它有着很顽强的生命力,它就是被称为“沙漠仙子”的仙人掌。仙人掌的造型千姿百态,有的小若糖丸,有的大如巨树。还有的状似皮球,各种造型,千姿百态。
姐姐的书桌上就有一盆仙人掌,它的全身呈碧绿色,一根根枝干像一个个守卫边疆的战士,每根枝干上面都凹凸不平,像一座座连绵起伏的小山丘,每个凸起来的小山丘上被许多白色的小刺包围着,像一只只小刺猬在爬行,你要是不小心碰它一下,它还会咬你一下。妈妈告诉我,仙人掌的刺就是它的叶子,我觉得好神奇。仙人掌还会开花哦,他头上嫩黄色的小花,就像刚孵出的小黄鸭一样可爱。
我喜欢这既生命力顽强又可爱的仙人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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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书初二英语篇十四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书确实很重要,书籍对人类的影响是巨大的。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书吧,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是什么之鲸和海豚》。
我很喜欢《鲸和海豚》这本书,它给了我很多知识,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一原因:现在的孩子知识量太少了,以前我觉得学会课本上的知识就行了,对课外的一些知识知之甚少,连鲸鱼是哺乳动物也不知道。鲸有几个品种?蓝鲸是世界上最大的动物吗?最早捕鲸的是什么人?海豚是属于鲸目吗?海豚有几个品种?这些问题以前我都不知道,直到有了《鲸和海豚》这本书,这些问题才一一解开,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第二个原因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当我读到”iwc这个组织保护鲸,不是为鲸着想,而是为了捕鲸着想,因为现在的高科技武器可能把鲸逼入绝境,以后出现没有鲸可捕的现象“。这一章(《捕鲸》)和这一段话给了我深刻的感触和道理: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杀害动物,破坏自然环境,现在的武器越来越高科技,越来越发达,人们穿着虎皮,狮皮做成的衣服,提着鳄鱼皮做成的皮包,家中摆放着用象牙雕刻成的精美装饰品。这些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只求一乐,却不想,这是把自己逼入绝境。
人们无度地砍伐树木,杀害动物,最后树木砍光了,动物杀光了,环境污染了,地球破坏了,最后人类被自己逼上了绝路。这一章和这一段话表面上是写鲸鱼,实际上写了所有动物的情况。所以我们保护环境,保护动物,就是在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第三个原因是,我的'理想是长大后成为一名生物学家。作为生物,鲸和海豚在自然界算是比较简单的,我就先学习它们的相关知识,逐渐打下基础。通过这本书我知道,鲸鱼的祖先是龙王鲸和矛齿鲸,大约四千万年前,陆地上到处都是厉害的爬行动物和哺乳动物,鲸无法在陆地上生存,就慢慢进化成了海洋生物。本书尾页还有这样一句话:鲸还有很多的秘密。留下了悬念,激发了我探索和发现的欲望。
我爱《鲸和海豚》这本书,它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懂得了很多道理。
我喜欢的书初二英语篇十五
四季之美,独喜欢秋之美,秋之类,不比夏之美热烈而粗犷,不比冬之美寒冷而刺看。
秋季,一个果实丰收的季节,一个个绿中偏的桔子商高地接在树上,风一吹来,桔子们便摇来摇去,像是在推销自己,讲自己很可口一般。树顶正的两三个桔可能“不幸”地被飞翔后休息的鸟给啄烂了。你在位置中等偏上的地方,挑选一个颜色好的,剥开皮,顿时你会感受到一段清香扑鼻而来,一个个桔肉被塞进口里美味极了!
秋季,一个稻谷丰收的季节。一粒粒水稻种子被农民伯伯撒在水田里,现在已进化成了一束束的谷穗。等到了一定的时期,就会有收谷机把它们运到一个新地方一一晒答坪。在晒谷的过程中,你先要把稻谷里的不明物体给挑出来,接着就是最辛苦的时间了,你可能会要在太阳的强光照射下,一遍又一遍的地翻捣这些稻谷,这些程序虽累,但夹带着一些的'欣喜和在吃时的苦尽甘来的感觉,当在品尝这美味时,想着以前做的那些,想想也值了。
每至夏末秋初,你就会顿一下觉得这是个芬芳四溢的季节。为什么呢?因为啊,有一种花出这个时节开放——桂花。桂花,很常见。没有玫瑰那般的鲜艳,没有梅花那样的精神,但它也有它的好,桂花虽小,香味十足。在我家附近有两个品种的桂花:一种是很常见的黄色,另一种就是比较稀少的金黄色。在你心情烦躁时,你就闻闻这桂花香,顿时心情就畅快了。你也可以剪一小束桂花插在瓶子里点缀房间,点缀心情。
秋季,虽不比其他三个季节,但它有它的优点。它,果实丰收的;它稻谷丰收的;它,芳香四溢的。我喜欢秋季,喜欢这个美丽的秋季!
我喜欢的书初二英语篇十六
秋季到了,枫叶害羞的脸都红了,农民伯伯的脸上也笑开了花儿。
今天妈妈带我去了趟外婆家,外婆一家住在美丽的乡村,新鲜的空气,美丽的风景,还有可喜欢的外公外婆,这也是我喜欢这里的原因。刚到外婆家的农田里,我惊呆了,哇哦,高粱怎么都长这么高了?记得上次来的时候它还和我弟弟一边高,怎么现在都快超过我爸爸了。
哦,原来是秋季到了。它们经过日日夜夜的生长,也是时候报答养育他们四季的农民了。
到了外婆家,亲戚们都忙的不可开交。小舅驾驶着三轮车搬运成熟的农作物,外公外婆在地里挖着土豆,虽然头顶着红红的太阳,但他们个个脸上都充满了笑容,我想这就是秋季的甜美啊。
看着他们忙的不亦乐乎,我的脑子也蹦出一个想法:去外婆家的采摘园采摘点儿水果,给劳动回来的他们解解渴。
悄悄进入棚中,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红彤彤的草莓,然后是又紫又甜的葡萄。你若是再往后走走,你会看见橘黄橘黄的橙子。我马上摘了起来,见到葡萄就摘一株,见到草莓我就摘一对,还顺便往嘴里塞了几个。
太阳爬下了山,西边露出了火红火红的云,啊是火烧云,它颜色是那么柔美,好像大自然母亲用双手把它们染成奇妙的红色。
啊,我喜欢秋季,我喜欢着这秋高气爽的季节,我喜欢这五谷丰登的季节!更喜欢外婆家果园里的水果。
我喜欢的书初二英语篇十七
我很喜欢去旅行,因为可以认识很多东西。每一个月我都会跟爸爸一起去旅行,通常我们都会去风景很好的'地方旅行,我觉得去那些地方会让我的心情特别好。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幼儿园时,全校一起去看动物,那些动物没有被关在笼子里,他们都自由自在的生活,感觉很快乐。不像有些动物被关在笼子里,很可怜。这让我觉得我们人类好像在虐待动物,我们不应该这样做,我们要好好对待动物,不要把他们关在笼子里面。
“读万券书,不如行万里路”,我很喜欢旅行,因为旅行可以放松也可以学习。我希望继续保持旅行的好习惯,让我学到更多知识。
我喜欢的书初二英语篇十八
英语,是一门用处极为广泛的外国语言,也是世界上的通用语言。
从小学开始接触英语的时候开始,我便开始喜欢上了英语。在开始学简单的单词的时候,就有些身边的同学不会背,他们老是记不住这些连在一起的字母,而我,不知道为什么,对这些字母特别敏感,一些生词读上一两遍就基本上能背下来。也许是我学英语的能力比别人要稍微好些,我于是就特别喜欢英语,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
上初中开始,老师还没有讲的英语课文,我都会提前认认真真的先看一遍,每一课的生词都背好,等到老师上课的时候,就顺着老师讲课的思路积极回答老师的问题,并认真学习语法和句式,用一个相当漂亮的笔记本记笔记。所以,每次考试,我的英语成绩都名列前茅,深得老师的喜爱和同学们的羡慕。
在课下,我会找一些英语版的电影还有美剧去看,有的时候看在兴头上,还会模仿一两句,就这样,我的英语听力和口语都有很大的提升。
我真的是对英语有很大的兴趣,并且希望将来能够在英语发面有些特长。若如果想要这样的结果,还是要好好学习英语才行,我会继续努力的!
我喜欢的书初二英语篇十九
我喜欢读书是因为读书解决了我的许多困难。数学,奥数可以解决我们生活中的许许多多困难。语文可以使我们精通语言,认识许多字,还可以使语言更加通顺。英语可以使我们出国留学,还可去各种国家交谈,因为爸爸对我说过一句话是:你学会了英国,每个国家的人都会说英语。信息课可以使我们打字更加的快方便。自然可以使我们认识各种昆虫。音乐可以使我们精通音乐。体育可以使我们跑的更快。
本文作者:戴鸣谦(微信公众号:程老师教作文)。
我喜欢的书初二英语篇二十
喜欢上了很多人认为好好的话不去好好的说非要拐弯抹角、并且酸不拉叽的东西。当然这很多人中也包括我。
喜欢上了诗是因为两个人,而且是两个男人。一个叫皖安,一个李锋。影响我的这两个人有相同又有不同。
相同点同是因为一首诗。
不同点却是皖安的一首《黑夜》让我认为很多人都没有读懂的诗,我都懂了。那是一种真真切切的懂。我甚至很夸张的认为我比写作者本人更懂这首诗。不是吗?往往或许有些时候,真的会有一个别的什么人比你自已更懂你!
而李锋。一首诗叫《疯女人》,这首诗我没看懂。这首诗不是李锋的作品。是李锋让没有看懂这首诗的我看懂了。
先说皖安。
认识皖安是因为他的那首诗。
《黑夜》。
一个人走在漫长的街上。
星星看到的不是星星。
月亮没有光亮。
点不闪灯光。
推不开湖面。
烧烤的小男孩。
还没烤熟韭菜就将鸡翅放到架子上。
不停的翻转,不停的刷油。
煤炭将他熏成了三十岁老男人的模样。
农村里的人疲惫的睡的很香。
矿区里的卡车将水泥路压得没有方向。
多想把月光装进眼里,独享。
因为前天晚上的中秋没有月亮。
还害怕明年的十五依然没有月亮。
皖安的这首黑夜采用回放的手法,在中秋后第三天的白天、夜晚或是凌晨的某个时间,写着中秋那夜黑。
这首诗看似在写那个卖烧烤的小男孩、在写那条肮脏的通往矿区的路、在写中秋那个漆黑的夜。而我却懂了作者写诗时的心境。孤寂、徘徊、失落、迷惘,以及对现实生活强烈的不满和失望。仿佛自己就是那个烧烤小男孩,一把暗黑的刀正在刻着自已快速衰老的纹路。这种生活什么时候是个头?明年的这个时候会有所改变吗?明年的中秋会不会有一个圆圆的月亮。
后来我认识了皖安。
聊天中知道,这个农大毕业的后生3年前通过公务员招考得到了一个最基层的偏僻小镇政府里的岗位。公务员在很多人眼里都是种很体面、很光鲜的职业,但安徽是一个农业大省,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却依然很差。3年是一个尴尬的时间线,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可对于一个从省会大都市到偏远农村的这个落差来说,无疑是致命的。
在有次聊天时当他得知我有曾在省里组织人事部门工作经历后,他弱弱的问我,你有办法帮我调回家去吗?我好想家!我知道他这个问是鼓足了很大的勇气,而且还在期待着我给他一个哪怕很模糊的回答,就像期昐明年中秋的那个夜晚只要能看到月亮既使不是很圆很亮一样。
那是一种希望。
我答,没有!
现实本来就是如此的残酷。
再说李锋。
也是偶然,也是因为一首诗,一首不是他写的诗,一首我读了几遍都没有读懂的诗。那首诗叫:
《疯女人》。
诗/大友。
初中女同学。
毕业后就再没联系。
我不知道——。
她等了我十年。
出嫁那天喊的是我的名字。
又十年过去了。
她以为我才是她三个女儿的爹。
酒桌上一个老乡说起她的时候。
不知道。
我就是她常常念叨的他拨通了她的电话。
我接过来。
说了句。
你还好吗。
我是大友。
再后来我读到李锋的《疯女人》诗评,再后来我和李锋成了朋友,再后来我通过微信红包发给他50元预订他的诗评,再后来我说出书后签上你的名字后寄我,再后来李锋说,我的字实在是太丑。
最后夸下自个的这3首诗。
第1首直白。
第2首晦涩。
第3首厚重而又有温度。
人果然是善变的动物,突然间就喜欢上了诗。
以我理解诗的魅力在于,用最少的语言去表达一种信息量强大的情绪。而这种情绪又让每一个读者因心境、性格、角度以及理解程度的不同而变化万千。如那台上的魔术表演,你永远无法得知下一秒他会变出一个啥玩意儿出来。
其实这些都不重要。
关于诗。
其实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你是否感动了你自已。
我喜欢的书初二英语篇二十一
我的英语老师是所有的老师中年纪最小的,可是她的教学任务是非常多的。我的英语老师长的非常漂亮。她的眼睛像玻璃球一般大,十分有精神。在长长的睫毛的衬托下,跟显得楚楚动人。她的皮肤白里透出点微红,她那金黄色的头有时候披在肩上,有时候扎成蝎子头,显得天真可爱。英语老师微笑的时候,像鲜花一样温柔,像天仙一样美丽,像小姑娘一样可爱!她看起来是那样善良,温柔又美丽的活泼女孩。
英语老师不仅长得美,而且她的心更美更纯真。
在星期三上辅导的时候,英语老师听见我们班的好多人都在咳嗽。她就劝我们说:“你们宿舍的提电壶的女同学可以装些热水放在教室里。那些咳嗽的同学可以拿一个杯子放在教室,下课后倒水喝。
在去年的的12月24日,我们上英语辅导的时候。英语老师神秘兮兮的提着一个红塑料袋来到教室里。我们都私下里窃窃私语。我们组也在讨论。张辰昭说:“有可能装着一些书吧。”王亚雯反驳道:“书应该占大面积,可是你看,塑料袋现在确实扁的。”赵泽林惊奇的问道:“那到底装的是什么呀?”我说:“我也不知道。老师一会打开了我们再看吧。”只剩5分钟就快下课了。英语老师把袋子打开了,给班长张宝康说:“你把……给发一下。”我听到不太清楚。只见张宝康提着袋子走到了我们组,放了七个小熊棒棒糖,我迫不及待的塞进嘴里吃起来。英语老师问我们:“你们知道今天是什么节日吗?”同学们都遥遥头。接着她又说:“今天是圣诞节前夜——平安夜。”本来平安夜是吃苹果的。我打算给你们买苹果,可是苹果很难带上来,所以我给你们买了棒棒糖,希望你们在新的一年里平平安安。
我们的英语老师还十分刻苦地向别人学习,她的课堂上,同学们都积极回答问题。在上学期,我的英语第一次考得太差了,第二次,第三次确进步很大。在英语老师的鼓励下,我的`英语在一步步的地提高。
我喜欢的书初二英语篇二十二
每个学生都盼望寒假,我也不例外,因为在寒假的时候,我们不必每天都做那永远都做不完的题,也不必每天都11点睡觉,在寒假的时候,我们可以放松一回,而且寒假还有一个我们最喜欢的节日,那就是春节。
在寒假里同学们可不能只顾着玩,只顾着发泄!学习还是我们最重要的任务,我们在玩的同时还不能把学习推得远远的。当然,在寒假里只顾着学习也是不好的,我们要做到劳逸结合。这样才能学的更扎实,玩的更开心!
还有许多同学为期末考试考的不好而忧虑,其实寒假本身就是应该让我们充满快乐的呀,所以我们没有理由去忧虑!我很快乐,快乐的像一只小鸟,能在蓝天上自由地飞翔!让我们都快乐起来吧,快乐能有助于身体的健康,让我们放下烦恼,在寒假里做一只快乐的小鸟!
我很喜欢寒假,因为在寒假里,我复习了上学期的功课,复习其实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以前我非常讨厌复习功课,但现在我改变了以前的这种错误看法,我喜欢复习,复习能给我们带来快乐!
我最喜欢寒假了,因为在寒假的时候我不仅可以放松自己,过一个快乐的春节,而且还可以把握好自己的学习,让自己在寒假的时候充充电,补充一下能量,这样在明年开学后我就能很轻松的应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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