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是对过去事件的研究和记录,可以使我们了解人类文明的发展和演变。学会思维导图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整理思路和展现信息,下面介绍一下基本步骤。在阅读这些总结范文时,我们可以借鉴其中的写作技巧。
在人间经典小说读书心得篇一
已经好久没有读长篇小说了,印象里少说也有20多年。一来是没有那份闲钱去买装潢华丽的小说;二来是没有读长篇小说的耐心和毅力;三来是手捧厚厚的长篇小说,手酸吃力不说,时不时地要翻页,还得换手。再说这些年出的小说,纸张非常好也非常厚,翻页难度大了,也增加书的重量,另外,大概为了让书有厚度感有好的卖点,字间距行间距都弄得很大,且书中天地左右也留得多多的。看不了一会儿就得翻页;四来如果是新的小说,我指的不是新出版的小说,而是新买来第一次翻看的小说,手托着硬硬的,哪哪都较劲,为了爱护书籍,又不敢生折硬压,没看几页就累了,我指的不是看累了,是手托书托累了。最后一条就是近几年出版的长篇小说,粗制滥造的多,为赶短期效应恨不得一个月就创作出一部几百万字的长篇小说,这样的小说根本不值得一看。
上个月,单位宣传部门为了奖励我写稿子有功,发我一个电子阅读器。开始不会从网上下载小说,放一段时间,后来下决心一定要鼓捣会,便在网上摸索。其实并不难,用了不到1小时就搞清楚来龙去脉。于是下载了陈忠实写的长篇小说白鹿原。早就听说这部小说很好,是一部农村史诗般的小说,陈忠实为写这部长篇小说,沉到农村一待就是10多年。
更因为电子阅读器一改传统纸制小说阅读方式。电子阅读器很轻,托在手里好象拿着一张报纸,轻轻一点就翻页了。看完一段放下明天再看,也不用做记号,下次打开就是上次看的那页。还有不受光线制约,外界暗一点也不会损伤视力,电子阅读器版面有亮度。再有就是电子阅读器存储量大,可以存很多小说。如果看一部小说感到有些乏,调整到另一部小说的页面,既可以换换脑子,又可以换一种思路。电子阅读器,真好。
罗嗦的多了点,跑题了,言归正传吧。
用了两个星期的时间,看完长篇小说《白鹿原》,总体感觉旧社会并不那么黑暗、也并不那么万恶;地主没有那么作威作福、穷人也没有那么饥寒交迫。一个社会总有一个社会存在的道理,即使行将灭亡。如果没有战乱;没有土匪就更好了。
地地道道的地主白嘉轩很仁义,很对得起他的那些长工。麦子刚打下来,最先让长工套上牛车,拉上新麦子送回家,一点不克扣。年底该给多少银元就给多少银元,早早就放长工的假,让他们回家过年去。
在白鹿原能当上长工,是一件很光荣的事。因为只有得到主人家的信任才能当上长工,否则的话,永远是短工。短工脸上是不光彩的,说明没有被主人家看上,只能打短工。主人家雇用短工期间,就是考察期间,考察所雇人是否可靠,可靠了才会被雇为长工。
虽然没有动摇中学时代受到的收租院“不忘阶级苦牢记血泪仇”的教育,更没有动摇“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伟大教导,但我还是感到白鹿原的长工都是幸福的长工,幸福得比现在都幸福。
2011年4月1日《北京青年报》“私人别史”用整版的篇幅登载了题为“收租院像原子弹——少为人知的引爆内幕”的文章,详细记录了60年代中期大型革命雕塑收租院创作亲历。让我回想起上中学那个年代参观收租院的影像。现在想来大概像四川省大邑县安仁镇刘文彩那样的大地主很少很少,所以才作为典型反面人物来宣传教育。
鹿三是白嘉轩的长工。但他俩之间根本看不出一个是地主,一个是长工的样子。下面摘抄第17章和第18章中两小自然段,这两段不仅刻画了白嘉轩和鹿三之间的亲密关系,而且描写得相当细微(如果不愿意看,请跳过去)。
第17章。已是秋末冬初,白日短促到巧媳妇难做三顿饭的季节。太阳坠入白鹿原西部的原坡,一片羞怯的霞光腾起在西原的上空。白嘉轩双手拄着拐杖站在地头,瞅着鹿三一手捉着犁杖一手扬着鞭子悠悠地耕翻留作棉田的地块,黄褐色的泥土在犁铧上翻卷着;鹿三和牛的背影渐渐融入西边的霞光里迎面奔到他眼前来了。白嘉轩手心痒痒喉咙也痒痒了,想攥一攥犁杖光滑的扶把儿,想踩踏踩踏那翻卷着的泥土,想放开喉咙吆喝吆喝牲畜了。当鹿三再犁过一遭在地头回犁勒调犍牛的时候,白嘉轩扔了拐杖,一把抓住犁把儿一手夺过鞭子,说:“三哥,你抽袋烟去!”鹿三嘴里大声憨气地嘀嗒着:“天短求得转不了几个来回就黑咧!”最后还是无奈放了鞭子和犁杖,很不情愿地蹲下来摸烟包。他瞧着嘉轩把犁尖插进垄沟一声吆喝,连忙奔上前抓住犁杖:“嘉轩,你不该犁地,你的腰……”白嘉轩拨开他的手,又一声吆喝:“得儿起!”犍牛拖着犁铧趄前走了。白嘉轩转过脸对鹿三大声说:“我想试火一下!”鹿三手里攥着上尚未装进烟末的烟袋跟着嘉轩并排儿走着担心万一有个闪失。白嘉轩很不喜悦地说:“你跟在我旁边我不舒服,你走开你去抽你的烟!”鹿三无奈停住脚步,眼睛紧紧瞅着渐渐融进霞光里的白嘉轩,还是攥着空烟袋记不起来装烟。
在人家屋里怎么好意思呢?他深信白嘉轩绝不会象村中那些长工的主家那样打发他提早下工,需得自己说话辞别而不能赖着主家来撵出门去。晚饭后,鹿三抹了抹嘴巴点燃旱烟袋,爽声朗气他说:“嘉轩,我今黑回去呀。”白嘉轩平和地说:“回你回喀!有啥事你尽管办。今年冬里没啥紧活路喀!”鹿三料定主家理会错了自己的原意,就挑明了说:“我明日再不来咧!”白嘉轩依然平和地说:“我刚才说了嘛!何止明日?三天五天你尽管走。”鹿三更透彻他说:“从明日往后,我再不来了我下工咧!”白嘉轩这才从椅背上欠起身子:“那咋么了?半路上你就走了不来了?离过年还远着哩嘛!”仙草听见了也凑到桌边问:“三哥你犯了俺屋谁的心病咧?你倒是明说怎么能走哩?”鹿三连忙解释:“地里也没啥活儿屋里也没啥活儿了,我白吃闲坐着不自在喀!”白嘉轩说:“你走了倒是自在了,可把不自在丢给我了!”鹿三愣怔一下。臼嘉轩接着说:“为了省一份口粮撵你出门,人会说我啥话哩?我心里能不自在吗?”鹿三忙说:“不是这话!是没活干了闲下,这谁都看得见的事,不会胡说的。明年春上要是落下透雨地里活儿开场了,我不用你叫就来了。”白嘉轩冷下脸说:“三哥你听着,从今往后你再甭提这个话!有我吃的就有你吃的,我吃稠的你吃稠,我吃稀的你吃稀;万一有一天断顿了揭不开锅了,咱弟兄们出门要饭搭个伙结伴儿——”鹿三咽了一口唾液,粗大的喉圪节猛烈地滑动了两下,没有话说了。白嘉轩随之轻俏地说:“没活儿干了你就歇着睡着,歇够了睡腻了你就逛去浪去!逢集了逛集没集时到人多的地方去说,耍纠方耍狼吃娃耍媳妇跳井,说了耍了再歇再睡……你甭瞪眼!兄弟我不是给你撇凉腔是说正经话:天杀人人不能自杀。年馑大心也就要放大。年馑大心要小了就更遭罪了。”鹿三觉得眼里快要忍不住流泪,没有说话就转身出了院子进了马号。
这分明是兄弟俩,而且还是亲兄弟俩。
我认为黑娃与白嘉轩之间不会有那么深的仇恨,恨得非要把白嘉轩的腰打断。白嘉轩对黑娃很好,白嘉轩给黑娃买了笔墨纸砚叫他念书,可他还要逃学。黑娃说了一句“我嫌嘉轩叔的腰挺的太硬太直”。鹿三叫黑娃来给牛割草,黑娃也说过这话。鹿三叫黑娃替他来顶工,他硬要跟嘉道到渭北去熬活就是不上这儿来,还说了话:“我嫌嘉轩叔腰挺的大硬太直我害怕。”难道就因为这个,就把白嘉轩的腰打断吗?理由不充分。
既然郭举人的小女人小娥可以和黑娃一拍即合脱衣解裤,那么再和鹿子霖上床就不足为奇,再和白孝文如胶似漆地性爱更是顺理成章的事。如果说与前面两个男人还不能算是主动出击,那么在鹿子霖的授意下她凭着她那“三寸金莲”拿下白孝文,则实实在在地把自己地地道道的破鞋本质暴露得一清二楚。这就难怪她的公公、黑娃的爹鹿三亲手把她杀了。深受其害的鹿三为了自己的儿子,也为自己尊敬的主人白嘉轩的儿子。
还有许多与我小时候受到的教育截然相反的内容就不一一列举了。
向敢于还历史真实面貌的著名作家陈忠实致敬!
在人间经典小说读书心得篇二
把每个明天当做世界末日,从现在起迈出第一步——题记。
“他曾在夏天在单件和服中穿上毛衣,只为搞笑;也行因为怕父亲扫兴而在半夜潜入客厅在父亲的本子上写上‘狮子’二字,只为不让父亲因自己而扫兴……”这一切的最终目的不过是为掩盖自己的忧郁和敏感,伪装成纯真无邪的乐天派,塑造成一个滑稽逗乐的怪人。他对这个世界太过畏惧,认为世人比狮子、鳄鱼甚至恐龙都要可怕。他曾说过“面对世人,我总是怕到发抖”他太过敏感,太过小心翼翼,以至于最后被送进了疯人院。面对世人,他总是怕到发抖,而面对这个世界,他又何尝不是呢。
也许有人会认为太宰治不过是因五次自杀而出名的作家而已,或认为他的作品中传递的是使人愈来愈消极的负能量,可当你真正去品味他的作品时,才会发觉他以细腻的笔触写出了他的一生,一个使自己绝望的人生。当自己读过他的三五本书后才发现他的作品并不是以“罪”“恶”“罚”为主题创作,反而是以“爱”与“善”为主题创作。他写每本书的目的都不是为让读者致郁自杀,而是使读者反省其身、自我救赎,不落到与自己相同的下场。
“不要抗拒改变,这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不变的事情,就是所有的事情都在反复的变,反复的过程很容易让人变得低落和沮丧,然而你再低落和沮丧,人生还是会被各种各样的事情的改变所包围着,就像是站在一台你没办法控制的跑步机上,时间、速度都不是你所能控制的,那我就选择跑的更从容一点,尽我所能的在这个被动的人生里争取一些主动,所以我很讨厌‘抗拒’这个词,很消极、很脆弱、很被动,如果我不能改变世界,好歹让我改变自己,遵从自己的选择。”在我眼中,《人间失格》或许就是在阐述这样一个道理。
当世人知道书中的叶藏被送入疯人院时,书外太宰治的生命也止于了他的第五次自杀,我想这或许便是最精彩的悲剧。
在人间经典小说读书心得篇三
看完了《童年》,总觉得剩下的《在人间》也是值得我去细细品味的一本书,于是,我便“理所当然”地看起了《在人间》。
主人公还是那个熟悉的阿廖沙,环境却已沧海桑田。阿廖沙离开了“童年”,用《童年》中的话来说:“于是我就到人间去了。”
阿廖沙仅仅十一岁就来到了人间,为了生存,他不得不尽快地适应这人间里的一切,所有事都让他感到陌生,在一个仅仅十一岁的小孩子的世界里,因该全是纯真的顽皮,可是他必须生存下去。
这段时期他为了生活,就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去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人们打交道。他一有机会就阅读大量书籍。生活阅历和大量的阅读扩展了阿廖沙的视野。
才开始,阿廖沙周围的人,几乎都是浅薄,没有文化,没有智慧,什么都不懂的人,因为他们的狭隘,所以阿廖沙始终没有机会读书,直到他在轮船做杂工时遇到斯穆雷。开始,阿廖沙对斯穆雷的印象并不怎么样,高尔基对斯穆雷是这样描写的:我很不喜欢这个家伙,虽然他穿着一身白衣服,看去依然很肮脏,指头上长着毛,大耳朵里也突出几根长毛。……他说话简直像狗叫一样……年幼的阿廖沙还是习惯于以貌取人,不过后来他也慢慢的发现斯穆雷是一个很正直的好人。斯穆雷那很多书出来让高尔基念,尽管高尔基当时觉得很不高兴,但是事实证明这对高尔基是有很大帮助的。
后来,他回到绘画师家,遇到了那个裁缝的妻子,因为阿廖沙的好心,善良的裁缝妻子常常借书给他。但是由于周围人们的愚昧无知,阿廖沙总是不能正大光明的看书。裁缝一家搬走后,又来了另一家人,其中一位美丽端庄的夫人引起他的好奇,于是阿廖沙有常去这位夫人家借书看,而且他称这位夫人为王后,可见这位夫人对他的影响有多大,其实这也暗示了高尔基的理想——做一个有学问,知书达理,温文尔雅的人。
在人间,阿廖沙也学到了许多书中学不到的东西,对好坏的识别能力,生存能力,他也看到了许多丑恶。
在这样一个混乱的社会上,一个仅十余岁的小孩见到了太多,如果稍有不慎,也会堕落到这些肮脏龌龊的娱乐中去,可是正是阿廖沙所读过的大量的书籍拉住了他,他明白善恶美丑不过一步之遥,一失足可成千古恨。
于是,阿廖沙决心“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要为环境所屈服”。他怀着这样的坚定信念,离开家乡奔赴喀山。故事到了这里,便又告一段落了。
《在人间》不仅是作者童年时代的自传,不仅是一个少年的生活史,而且也是一个时代艺术性的史册。阿廖沙的外祖父卡希林一家的破产,就是当时的俄国的真实写照。这本书描述了普通俄国人的困苦生活和他们日常的苦闷,显示出阿廖沙对这种生活越来越强烈的反抗情绪,从而显现出他这样能干、求知欲很强的少年的'活生生的形象。书中真实地描写了下层人民的严峻的、阴暗的生活,也描述了这个来自下层的少年建立了自己初步的世界观。
结局如何,我还未可知,只希望,阿廖沙能凭借自己的才干、知识和勇敢,走向人间的光明。
在人间经典小说读书心得篇四
“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这就是著名作家高尔基的读书名言。
《在人间》是前苏联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高尔基的一部著名的作品。高尔基,被列宁誉为是“无产阶级艺术最伟大的代表者”,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人,无产阶级革命文学导师,苏联文学的创始人。1913年高尔基创作了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三部作品主人公均为阿廖沙,环环相扣。
《在人间》讲述了十一岁的阿廖沙丧失母亲后走入了社会,独立谋生。先后在鞋店、圣像作坊当学徒,也在绘画师家、轮船上做过杂工,饱尝了人世间的痛苦。在轮船上洗碗时认识了厨师斯穆雷,并开始读书,在裁缝妻子等多位好心人的帮助下在书的海洋中越游越畅。五年后,他怀着进大学的梦想去了喀山。
故事的主人公是阿谬沙,在他11岁的时候,母亲不幸去世。他不能过寄人篱下的生活,便渐渐地走入了社会之中,白手起家,独立谋生。阿谬沙在鞋店圣像作坊当了学徒,也在绘图师家轮船上做杂工,饱尝了人世间的疾苦,知道了在社会上立足是多么的难。他在轮船上做杂工时,结实了正直的厨师斯谬雷,他让阿谬沙步入了书的殿堂。过后,阿谬沙又结识了裁缝妻子、“玛尔戈皇后”,在他们的点滴帮助下,畅游了书的海洋,开拓了自己的世界。
当我翻开这本书的书面,本以为会向大部分书籍那样用优美的词语来开头,却只是短短的一句话:“我来到人间,在城市主街上的一家“时尚鞋店”当学徒。”这句话很普通,却淡淡的透着作者的文化底蕴,下面开始了阿廖沙这位小主人公的艰难生活,他在店里每天干杂活,生活在别人的脚下,他感到苦恼、寂寞。他已习惯于自由自在的生活,从早到晚,在库纳维诺街的沙土地上溜达,呆在浑浊的奥卡河边,在旷野、在森林里。可是这里没有疼他的外祖母和小伙伴,也没人可以说说话,而生活又向他展露了它丑恶、虚伪的一面。
阿廖沙在人间受尽各种艰苦,也认识了人们可怕、邪恶的一面,就像书中所说:“外来的乡下人向他们问路,他们总是故意把错路告诉人家。有时他们捉来两只老鼠,把老鼠尾巴打上结,放在地上,瞧老鼠走反方向、互相咬噬的样子,高兴的不得了。有时候,他们在老鼠身上脚上火油,把他烧死。”
我不喜欢嫉妒别人、没有同情心的人,更不喜欢骄傲自大、目中无人的人,我深深的恨他们,因为他们是没有心的人!我可能言重了,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在人间有许多这样的人,他们时人间变得乌黑,但还是有些好人的。就像斯穆雷一样。
在店里,有时候顾客什么都没买,其他伙计就会觉得自己受了委屈,连他的老板也收起他“甜蜜”的微笑,开始骂起了人。这又展现了人性丑陋的一面。
《在人间》中高尔基成功地运用了多种艺术手法,塑造了一系列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
说实在的,我很佩服阿谬沙的坚强毅力。在如此艰苦的生活环境中,他仍然手不释卷的坚持读书。阿谬沙不理会他人的反对,认认真真的读书学习。因为他经历了许多,阅读了许多,所以他也明白了许多,当然也包括“生活”这本难念的经。“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读书正如高尔基所说是快乐的,读书之乐,在于开阔了眼界。眼界有多大,心中的世界就有多大。人生因书而充实,人生因书而快乐,人生因书而精彩。
人生的路很长,而且这一路上也遍布着坎坷。但是我们总会有独立面对社会的一天。
在人间经典小说读书心得篇五
《在人间》这一本书是高尔基《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三部曲之一,写的是主人公阿廖沙从童年到青年的生活经历。
他一开始在一家“摩登皮鞋店”里当学徒,他觉得这家皮鞋店里没有真善美,只有假丑恶,于是之后他离开了这家皮鞋店,回到了外祖母家,和外祖母、外祖父一齐生活。
这本书写了好多好多的人物,比如“摩登皮鞋店”的老板、厨娘和他的表兄萨沙,以及一些稀奇古怪的人物,在这些人物中,我最喜欢外祖母。
外祖母是一个很慈祥的人,她很善良、博爱。有一次,主人公和外祖母夜晚外出,特意走到那些贫民小屋的窗前,放下铜板和小甜面包,给那些人家留下无声的施舍和完美的期望。我闭着眼睛,就好像看到了外祖母在寒冷的夜晚在穷人的窗前施舍的形象,作者描述得真是栩栩如生。
外祖母很勇敢,能做孩子的坚强后盾。有一次,主人公阿廖沙和伙伴们讨论,谁能到墓园里去躺一夜,就给他一个卢布,最后主人公鼓起了勇气,自告奋勇地去了,外祖母明白这件事后,不但不生气,还对主人公阿廖沙说:“你穿好大衣,带条被子去,不然,会着凉的。”并叮嘱他,不论看到什么都不要动,只要祈祷圣母就会没事。
当主人公阿廖沙和柳德米拉——一个瘸腿女孩一齐玩的时候,外祖母笑着鼓励主人公,外祖母说:“男孩子和女孩子友好往来是一件好事情,只但是不要乱来!”并用通俗的话解释了什么叫“乱来”,那就是一朵花含苞待放的时候,不就应去碰它,否则它就既不会散发出芳香,也不会结出果实。引导孩子们友好相处。能够说,外祖母进入到了孩子的世界里,对孩子能充分理解。
外祖母既严厉又慈祥,就像一座灯塔,既能照明,又能指引孩子们往正确的方向前进,因此,我十分喜欢她。
在人间经典小说读书心得篇六
“从孩提时代,我就一直在讨好周围的人,这是我对人类最后的求爱。”
“不抵抗是罪吗?”
“所谓世人,不就是你吗?”
初次读完这本书后,我被其中抑郁的气氛压抑的喘不过气来。主人公大庭叶藏在自己内心游走徘徊的想法仿佛声声诘问在向我寻找一个答案。我想告诉他,不抵抗不是罪,做一个特立独行的人没有错,那些流言和嘲笑伤害不了你,你可以把他们都踩在脚下,强大到让世人来仰望你。
可是我不能,这般说辞对于叶藏来说就像一碗没有什么用的鸡汤,表面看泛着营养的油花,喝下去却令人作呕。因为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讲,一个不友好的眼神都像箭一样将他伤害到体无完肤。
这样的人,悲剧的结局似乎无解。而那些虚伪、狡诈、伪善、刻薄的人却看似拥有正常的人格,过着正常的轻松的生活。
为什么会这样?
我了解到的这本书的读者可以粗略地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和叶藏一样拥有着边缘性的人格,自卑、胆小、对世界充满了恐惧与不安,他们在读到这本书时,是一种被揭穿了的恐惧、找到同类的欣喜、又有着一种自虐式的快感;第二种是现实中我们接触最多的人,他们将这样的懦弱和痛苦理解为无病呻吟,完全不能理解一个人为什么会生活的如此用力;第三种,是我这样的文青,拥有着正常的性格、生活和社交,可是在看到主人公在发出“生而为人我很抱歉”的叹息时,却感到由衷的难过。
能够想到这一点是令人十分压抑的,我们就像一群不安分的刺猬,不是在伤害别人就是在被伤害着。谁没有一颗敏感而柔软的心脏,只是我们不知不觉的在这片柔软外建立了一道围墙,偶尔的变换着自己的角色。
在人间经典小说读书心得篇七
失格即丧失资格,人间失格约是没有在人世的资格吧。
此文与作者的前半生或者就是一生的经历近似,札记概是心底自己对自己的解读。莫名奇妙被时代打压地无法抬头做人,太宰治也会将生在富豪家里作为富二代而造成极大的心理负担。无钱去做小白脸、对所有人事物心怀恐惧,自杀未遂,沉迷与酒精与毒品,被关进精神病院,与人世隔离,真的慢慢丧失做人的资格。
文末是太宰治生平,不简单不平凡,也没有太轰轰烈烈,只是多次自杀,直到最后成功。读库1805有篇文章叫做疾病入画,探究癫痫病与作家的成就之间的联系。太宰治所处的环境与经历形成那样的心理,心理与环境既促使其作出名篇传世又导致自杀为结。
其实看此类文章很纠结,其中充斥的失意与消极,往往让人很难读下去,不得已只能从别处补足能量之后再接着看。
读书是窥探另一个人眼里的世界,这世界是美好还是囧困,不过都是过眼云烟。
在人间经典小说读书心得篇八
鲁迅的文章很多被收录到我们的中学课本上,很多人对鲁迅也并不陌生。很多人在初学鲁迅的文章时读到的是童年的快乐,社会的黑暗,又有一些人对其中细脚伶仃的圆规印象深刻,更有甚者也想着去偶遇美女蛇。
鲁迅的文章,常常是多年之后回头再看才明白其中的滋味。《呐喊》是你声嘶力竭呕心沥血想要呼喊的却无人应答,是寂静的山谷中只有你一人,身边是伸手不见五指的炼狱,人们如同被抽去灵魂的行尸走肉,麻木的生活在世间。
《呐喊》中,很多人对孔乙己这个人物印象深刻。孔乙己是一个落魄的书生,是被封建科考制度毒害的一个缩影,他的精神已经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迂腐不堪,在贫穷度日的同时不思进取,守着读书人的一点傲气。最后因为小偷小摸被发现打断了对,最终孤独的死在雪地里。
孔乙己这个人物是一个充满悲剧色彩的形象,在那样的社会情境下,麻木不仁的生活着。他清高孤寡,与社会格格不入。没有人去劝他,人们只是讽刺的看着孔乙己在咸亨酒馆赊了又一次的账。孔乙己就那样死去了,社会没有伸出援手,同胞也没有伸出援手。人们对千千万万个孔乙己的死已经习以为常。
在《呐喊》节选《故乡》一文中,跟随着迅哥儿的回忆来到了曾经的故乡。少年闰土已经变成了一个老实木讷的中年人,再也没有了儿时一起玩耍时身上的灵气。连豆腐西施杨二嫂也变成了一个声音尖细刻薄冷漠的人。
他们长时间忍受着饥寒交困的生活,在地主阶级和帝国主义的双重压迫下渐渐扭曲了人性,变得冷漠自私。人与人之间产生了隔膜。
《呐喊》喊出的是愤怒和绝望。鲁迅先生对中国人的认识是超越时代的,他深知中国人骨子中所存在的劣根性。他曾经说过:“凡有一个人的主张,得了赞和,是促其前进的,得了反对,是促其奋斗的,独有叫喊于生人中,而生人并无反应,既非赞同,也无反对,如置身毫无边际的荒原,无可措手的了,这是怎样的悲哀呵,我于是以我所感到者为寂寞。”这句话放到当今社会也是一针见血针砭时弊的名言。
他曾经说过:“凡有一个人的主张,得了赞和,是促其前进的,得了反对,是促其奋斗的,独有叫喊于生人中,而生人并无反应,既非赞同,也无反对,如置身毫无边际的荒原,无可措手的了,这是怎样的悲哀呵,我于是以我所感到者为寂寞。”这句话放到当今社会也是一针见血针砭时弊。的名言。鲁迅是时代的先行者。他痛恨当时麻木不仁的社会,麻木不仁毫无同情心的国人,痛恨当时那个被列强践踏却不知道反抗的民族。他痛恨的是一个“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中国。面对一个对呐喊无动于衷的中国,他试图用犀利的文笔,精准的语言,缜密的思维不留情面的唤醒沉睡中的国人。
《呐喊》刻画了一个病态的社会,讽刺了旧时中国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质。通过鲁迅先生的文字,我们可以强烈的感觉到,他是真正想救中国的,他是时代的英雄。很多年过去了,鲁迅的“阿q精神”依然存在于国人心中。
在逐渐长大的过程中,更多的人读懂了鲁迅。读懂了“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精神。
我们在逐渐和这个社会接触的过程中,在某个深夜,突然想到了“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在人间经典小说读书心得篇九
偶然翻开床头那一本尘封已久的《呐喊》,我便被吸引住了。
在我读过的所有书中,《呐喊》是唯一一本令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书。
《狂人日记》是其中的一篇文章,也是中国第一部现代白话文小说,更是鲁迅先生第一次用“鲁迅”这个笔名发表出来的文章。作者用狂人的角度去观察他人,写出了人们在那仁义道德的面具下丑陋不堪、肮脏致极的真实面目。也许,在这之中,只有被别人看作是疯子的狂人,是幸福的吧。因为他的疯,才使他没有受到封建教育对心灵的残害和压迫,得到了一颗纯洁的心。
在《药》中,愚昧无知的华老栓为了给自己的儿子小栓救命,竟然相信了那所谓的人血馒头可以治病。更可笑的是那人血,是革命者的鲜血。呵,这多么讽刺。前线的革命者为了自由而奋斗,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而那些所谓的无辜者,却还不肯放下他们那套可笑致极的迷信。
无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还是《故乡》中的闰土;又或者是《阿q正传》中的阿q。在作者的笔下,他们都能跃然于纸上。叶圣陶先生曾经说过:与其说鲁迅先生的精神不死,不如说鲁迅先生的精神正在发芽滋长,播散到大众的心里。郑振铎先生也说过:鲁迅先生的死,不仅是中国失去了一个青年的最勇敢的领导者,也是我们失去了一个最真挚最热忱的朋友。
鲁迅先生曾说,他的呐喊,目的在于慰籍那些“奔驰的勇士”,使他们勇往直前。在《呐喊》这本书中,我深刻的感受到了这一点。可令我感动的,更是鲁迅先生那一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爱国爱民的情怀!
在人间经典小说读书心得篇十
然而这些呆板的墨色下掩藏的倒是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魂魄这个魂魄时常躲闪但亦绝不羞涩地袒露着。其深浅难以以厚薄而论由于它们载负的无不是头脑的大水。我时常想着一本书的气力纯粹的笔墨却打击人的视听感觉如波浪般震撼心灵撞击头脑潜入意识。
《活着》便是如许一本有生命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在世》的感觉,从初始的悠然到厥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踌躇,我感触心中彷佛有一种秘密的等待——召唤着一个迁移变化,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迁移变化,然而,我扫兴了,作者是那么的暴虐与鄙吝,我险些是一起心痛地读到末了。当我满心伤楚地合上书页,蓦地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眼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彷佛是悲痛,是一抹浓厚的叹息,又好像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久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终于松弛家业,迷恋堕落到为生活而下地,在超过抗日战役、内战、饥荒、大跃进、……的年月里,他去世里逃生,而家庭却被运气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去世、幼子因抽血猝去世、老婆抱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半子被钢板所夹不测惨去世,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谁人饥饿的年月里,活活噎去世。他充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全部的亲人与泪水,终于只形单影只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法哭,在去世亡的陪同下在世,这应是一个悲剧吧。然而他淡淡地报告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恶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凝听者,他没有批评,乃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出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失人生幸福的依赖,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刚强。可到末了,白嫩嫩的,却剩下一小我私家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来由——在世,为了在世而在世。在世,执著地在世——已成为一个唯一能形貌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大概在旁人的眼里,福贵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本身,大概更多地感觉到了幸福。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比及末了,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在人间经典小说读书心得篇十一
《活着》,一个悲惨的故事。虽然不会像看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时哭得稀里哗啦的,但看《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
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
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
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
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
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在人间经典小说读书心得篇十二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集,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是帮忙当时中国人清醒的认识到自我的无知,麻木,愚昧的重要的精神良药。
我第一次听说《呐喊》这本书是在很小的时候,当时经常听家人讲孔乙己的故事,可是当时忠于看寓言之类的书籍,几年后这本书就淡除了我的脑海。一向到初中学习了《故乡》《社戏》才又一次回忆起了这本书,学了《呐喊》自序后决定认真读一遍,可是直到此刻才找到了机会,同学们好多都读过不只一遍了。
集中有《狂人日记》,《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篇小说,给我感受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与《药》。
孔乙己,一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的小人物,明明处在社会的最下层可是却一心向往着贵族人的生活的专职骗子,被打断了腿,最终离开了大家。作者借写孔乙己这一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习性的人物形象,对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作了揭露和批判。文章中描述众人嘲笑可怜的孔乙己的场面写的也是有滋有味,用众人的哄笑烘托和加强了小说的杯具效果。文章不仅仅写出了孔乙己一个人痛苦的生活经历,也表现出了社会同仁的不一样情,相反的却是取笑,体现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无情。
《故乡》中的人们麻木,迷信的形象更是在《药》中被表现的完美无缺。《药》,我认为是这本小说集中最能令读者悲愤,同情的文章。什么“人血馒头”。听来就感到可笑,可是在今日看来可笑的事物在当时却成了能够治不治之症的良药,华老栓他有医不求信“馒头”,千方百计去找人血,拼命积攒铜钱,只想着尽快把人血馒头取到手,好医治儿子的痨病,至于流血的是谁?为什么被杀?他不用也根本没有想这些问题,什么“革命”“造反”就更没有关心的必要了。革命者被残害的时候,众人看热闹。都是因为长期在封建重压下生活的结果,他们一代人是这样,可是受残酷的封建制度的影响的国人可不只一代。
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愤怒而又激励着当时中国人,向被深深蒙在鼓里的国人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
而此时,中国摆脱了封建社会的影响,正在健康的,正确的朝者完美的未来奋力前进。我们要站起来,继续努力,为我们的完美明天而奋斗!
在人间经典小说读书心得篇十三
剧情催人泪下,故事的结尾,揭露了谜底,对读者的心情可以有少许的弥补与安慰。
人物的心理描写细腻,刻画了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人物关系错综复杂,人与人之间矛盾与信任并存,读者的心也随之跳跃。
环境描写与剧情相辅相成,很好地衬托了故事的发展,为设置悬念埋下了伏笔。
动作描写到位,对人物的心情、性格、故事的发展起到了同步的作用,刻画了一个个正面的,反面的人物形象,为剧情的发展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升华了情节的跳跃式的发展。
主人公冉阿让命运多舛,一生背着苦役犯的罪名,他的命运贯穿了整部小说。他不能过正常人的生活,只好隐姓埋名。他性格善良,乐于助人,不计前嫌,一个人默默地承受着生活的煎熬。他的一生悲惨,他的故事传奇,过着一生被别人嫌疑、追杀的日子。整个过程,读者提着一颗悬着的心,捏着一把揪心的汗。幸好,故事的结尾,他幸福地闭上了眼睛。
沙威,一个警署工作者。他对工作认真,原则性强。一生与冉阿让死对头,处处追杀冉阿让,但最终受到了良心的谴责,在职责与良心的权衡下,他无法抉择,痛苦不已,以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德纳第,冷酷、无情、自私,一生苟且偷生,嫁祸于人,干尽了散尽天良的事,处处勒索敲诈别人。最后去了美,依旧干着旧的勾当。
彭胥媚,热血青年,不顾外祖父苦口良言的相劝,离家出走,在外面吃尽了苦头,险些散了性命。他与柯赛特的爱情故事感人,争取了自己的幸福生活。
芳汀,命运悲惨,一生凄苦,离世的时候留下了孤儿柯赛特。柯赛特,寄人篱下,被德纳第夫妇虐待。后来,冉阿让一手抓养,受到了冉阿让的呵护,与彭胥媚相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剧中人物还有许多,各有千秋,让文章主题更丰富,这里就不一一介绍了。
在人间经典小说读书心得篇十四
这本书阅读的时间跨度特别长,差不多俩月了,原因有二,书本身就是大部头,经典名作,不易读,其二,这段时间迷上美剧,阅读懈怠很多。
这本长长的战争与和平大名不知道是小学还是初中就听到了,反正真正的阅读是听到这本书的十多年以后,书中的内容说来也不复杂,复杂的是俄国作品中类似欧洲的人名地名让人头疼。很多时候除了关注书的内容本身,还要花心思去记和分辨这些人名。
这本书虽然不是历史书,(作者好像也不认为它是小说,但是我们归类还是会把他归为小说。)但是我阅读完感受最深的二点确实关于历史的,其一就是之前了解到的拿破仑进攻俄国失败因为资源短缺,这本书让我看到的正好相反,法国占有各种优势,一度让俄国首都迫使莫斯科的大部分人撤离莫斯科。其次,就是关于拿破仑的.形象,通过作者的一些观点描述,让我了解到,拿破仑或者其他一切容易让人膜拜的形象,更多的可能是不断去强化其光辉形象的结果。我们了解的真实,未必是真实。(当然这两点是基于本书给我的认识。)。
很难想象,书的收尾阶段,作者对于科学的开放态度,让我敬畏。原来,我们上学书中所给我们的托尔斯泰或者其他的人物形象,过于单一化。可能有些作家或者人物,比我们所了解到的更让人敬佩,当你更多的去认识他的时候。而托尔斯泰便是其中一位。
书很长,很耐读。读这种书会有很不一样的感受,读完会有满满的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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