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和工作中总结自己的表现,可以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的优点和不足。写总结时要注重对关键问题的分析和总结,不要过多陈述细节和琐事。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如何运用合适的修辞手法,使文章更富有感染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写作技巧,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二学生我喜欢篇一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书确实很重要,书籍对人类的影响是巨大的。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书吧,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是什么之鲸和海豚》。
我很喜欢《鲸和海豚》这本书,它给了我很多知识,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一原因:现在的孩子知识量太少了,以前我觉得学会课本上的知识就行了,对课外的一些知识知之甚少,连鲸鱼是哺乳动物也不知道。鲸有几个品种?蓝鲸是世界上最大的动物吗?最早捕鲸的是什么人?海豚是属于鲸目吗?海豚有几个品种?这些问题以前我都不知道,直到有了《鲸和海豚》这本书,这些问题才一一解开,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第二个原因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当我读到”iwc这个组织保护鲸,不是为鲸着想,而是为了捕鲸着想,因为现在的高科技武器可能把鲸逼入绝境,以后出现没有鲸可捕的现象“。这一章(《捕鲸》)和这一段话给了我深刻的感触和道理: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杀害动物,破坏自然环境,现在的武器越来越高科技,越来越发达,人们穿着虎皮,狮皮做成的衣服,提着鳄鱼皮做成的皮包,家中摆放着用象牙雕刻成的精美装饰品。这些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只求一乐,却不想,这是把自己逼入绝境。
人们无度地砍伐树木,杀害动物,最后树木砍光了,动物杀光了,环境污染了,地球破坏了,最后人类被自己逼上了绝路。这一章和这一段话表面上是写鲸鱼,实际上写了所有动物的情况。所以我们保护环境,保护动物,就是在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第三个原因是,我的理想是长大后成为一名生物学家。作为生物,鲸和海豚在自然界算是比较简单的,我就先学习它们的相关知识,逐渐打下基础。通过这本书我知道,鲸鱼的祖先是龙王鲸和矛齿鲸,大约四千万年前,陆地上到处都是厉害的爬行动物和哺乳动物,鲸无法在陆地上生存,就慢慢进化成了海洋生物。本书尾页还有这样一句话:鲸还有很多的秘密。留下了悬念,激发了我探索和发现的欲望。
我爱《鲸和海豚》这本书,它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懂得了很多道理。
初二学生我喜欢篇二
家是温馨的,是我最喜欢去的地方。
我爱家,因为它那餐桌让我觉得温馨。家里那不大的餐桌聚集了一家人的幸福,吃饭是最温馨的时刻。几盘五颜六色的菜,三碗热气腾腾的米饭,足以让人垂涎三尺。简单的饮食令人百吃不厌,因为它包含着家的温馨。吃饭时,一家人总是亲切地聊天,说说身边发生的新鲜事,谈谈现在的生活情况,再讲讲有趣的笑话。吃饭时的交谈可以放松生活的紧张,消除一天的疲劳,可美妙了。吃饭时,餐桌礼仪也很重要,比如不能在菜里挑三拣四,也不能大声喧哗,同时互相要热情,你帮我拿双筷子,我帮你打碗饭,爸爸给我夹块鱼肉,妈妈给我夹片菜叶,我也不忘笑着回答声“谢谢”。温馨的灯光下,一家子其乐融融,饭菜里浸透着家人的笑意,品尝一下,味道甜甜的,心里感觉暖暖的。
我爱家,因为它那电视让我觉得快乐。平常电视由爸爸妈妈掌管,使我望电视兴叹,不过偶尔我可以与他们一起看电视,那时我是快乐的。靠在沙发上,放松地看电视节目,有趣的小品、新闻、科教节目、各种纪录片,都老少皆宜,一家人看得津津有味,忘记了生活的烦恼。看完电视节目,一家人又开始讨论,展示自己从中得到的收获,发表自己独到的见解,互相交流各自对节目的意见,并与生活实际联系,感受不同的体会,也可以幽默地评论几句,使大家欢快地笑一笑,活跃一下气氛。在电视前,一家人各得其乐,快乐地欢笑。
我爱家,因为它那书房让我觉得充实。每天,我都要坐在那儿好久,紧张地完成作业,手握着笔不停地写着字,龙飞凤舞;嘴巴快速地读着课本,口齿清楚;脑子飞快地解决着难题,绞尽脑汁。写作业的时间很少,作业量又很大,速度一定要很快哦,分秒必争,十分紧张,难有空闲的时间。如果我超速完成了作业,有难得的空闲之时,那么就可以放松一会儿了,我可以悠闲地看书,缓解写作业带来的紧张感,也可以抬头远望窗外苍翠的树木,以此消除眼睛的疲劳。
我的家温馨、快乐又充实,我没有理由不最喜欢那儿。我爱我家,我更爱我家的值得回味的日子。
初二学生我喜欢篇三
请你打开这扇门吧!这是我的家。家中有老爸有老妈。别害怕,他们亲切可嘉。进来吧!你先别急着回家,看看我家,到底是怎样的家!
一日繁忙在于晨。
早晨的阳光照进屋子之前,妈妈总会第一个起床做饭。接着是爸爸的`起床。最后,才是我的懒腰声。三人起床后,紧张的气氛就开始了。最紧张的是妈妈,她刚做完早餐就开始了打理家务,以最快的速度做好也要一上午,我真搞不懂。爸爸似乎没差妈妈多少,洗漱工作两分钟全部解决,早餐只花五分钟,穿鞋穿袜更是快得离奇。我算是比较镇定的了,但还是有些手忙脚乱,经常在出门时忘了带什么,结果只好打电话让妈妈送来。早晨,就好比一首快歌!
一日冷清在于午。
晚上是团圆的时候,大家一起吃晚饭,爸妈总喜欢边吃边聊,而我总是边看电视边吃。津津有味的我每次都吃得最慢。吃完饭,爸爸便网上冲浪,妈妈洗了碗后也看起了电视剧。我只好乖乖地回房拿起笔……夜深了,我疲惫地走出来,妈妈便准备了夜宵。我吃了就感到顿时来了精神,或许还去动笔,或许就直接睡了。夜晚,就仿佛一首深情的歌!
收稿时间:-2-910:34:20。
初二学生我喜欢篇四
一年有四季,桃红柳绿的春,骄阳似火的夏,天高气爽的秋和寒风凛冽的冬。而我最喜欢春天,因为春天是新的,花枝招展的,充满活力的。它代表着春天,也代表着新的开始。
我喜欢春天,喜欢春天的早晨,空气很清新。“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窗外,碧绿的柳树在向你摇头,碧绿的小草在向你招手。碧绿的湖水平静地像一面镜子,倒映着蓝天、白云……这,简直就是个碧绿的世界!让我不禁想起了王安石《泊船瓜洲》中的“春风又绿江江南岸”。这个绿,这个充满活力的绿给大地万物带来了无限生机。
“吹面不寒杨柳风”,春风像一把钥匙,把春天的大门打开了,春风把沉睡了一冬的树木又披上了绿色的新衣,枝头上又抽出了嫩绿的幼芽,带着对未来的憧憬,在春风中轻轻的抖动。春风没有秋风那么凉爽,没有夏风那么闷热,没有冬风那么寒冷,春风是轻爽的,令人感到温暖。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我喜欢那连绵不绝的春雨。雨是大自然神奇的杰作,雨是滋润万物的精灵。春雨不像夏雨那么热烈粗犷,不像冬雨那么自然而平静。春雨是那种温柔而娇媚的。春雨她滋润了小草,浇绿了杨柳……经过春雨的洗礼,小草挺直了腰,花儿绽开了笑脸,树木长高了。
每到春天,红的像火的桃花,粉的像霞的杏花和白的像雪的梨花竞相开放。沁人心脾的花香引来了许许多多的小蜜蜂们,在花下嗡嗡地闹着。
我还喜欢春天的傍晚。傍晚的时候,吃完了饭,出去走一走,时不进地会有风从你的耳边吹过,微风还把湖面荡起一层层的涟漪,可调皮了。
“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泥融飞燕子,沙暖睡鸳鸯”。春天多美啊!呼吸着春的气息,感受着万事万物的勃勃生机,这是多么享受的一件事啊!
这桃红柳绿、莺歌燕舞,充满活力的春天,又有谁不喜欢呢?
初二学生我喜欢篇五
如果问我最想要去哪里,我会说我想去那个漫地樱花的林芝,去感受粉色的美;如果问我最想吃的菜,我会说妈妈亲手做的菜,去回味家乡的味道;如果你要问我最喜欢的认识谁,我一定会说是他,给我满怀的爱。
我小的时候如同许多孩子一样,父母为了挣更多的钱,去到远家千里的地方务工,也和许多孩子一样,我在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家交替住着,而我又有些许的不同,因为我得到的爱比任何一般的孩子都更多,因为我有一个待我如同亲生一般的舅舅。
此事说起来可能也只能归结到缘分上,舅舅舅妈有两个儿子,可却没有一个女儿,而舅舅很喜欢女儿,舅妈也是,四岁是我被送到外婆家,那以后我就在外婆家住了四年,这四年中我像手中的宝一样,被外婆一家人喜爱,舅舅只要一出门就会把我带在身边,舅妈只要一去逛街就会给我带回许多好看的衣服,外公加上我有三个孙子外孙,也只让我一个人坐在他的腿上,以至于后来我的两个表哥对我有很大的意见,可仍然阻止不了舅舅舅妈对我的喜爱。
记得有一年过年,别的家里都是人员满堂,孩子的手里牵着爸爸妈妈的手,而我虽然穿着新衣服新鞋子手里拿着最喜欢的玩具,心里却很失落,我知道爸爸妈妈不能回家陪我过年,一个人跑回屋里,在床上哭了很久,后来舅舅到屋里看到我哭的很失落的样子,问我是不是想爸爸妈妈了,我没有回答,只是微微点头,然后舅舅坐到床上,把我抱在怀里,我哭的更加厉害,舅舅抱着我坐了很久很久,等我情绪稳定以后舅舅温柔的跟我说:“小宇,我知道你想爸爸妈妈,但是你要理解爸爸妈妈,他们不是不喜欢你,相反他们是爱你的,才要挣更多的钱,来给你更好的生活。”那天我的情绪没有太大好转,但我牢牢记住了舅舅抱着我时对我说的话。
后来,我从外婆的口中得知,在舅舅小的时候,外婆外公因做生意也不得不离开舅舅,后来几年钱挣着了,舅舅也长大了,从那以后我慢慢理解了舅舅对我说那番话的心情,我也慢慢理解了爸爸妈妈的辛苦。
时隔多年,我已经从一个懵懂的孩子长成一个少年,我慢慢知道了生活的许多心酸与不得已,尽管我知道的越来越多,接触的越来越多,我始终都记得,舅舅给我的爱护和教导,他一直是我最爱的人。
初二学生我喜欢篇六
盼望着,有一盏霓虹灯,照亮我的舞台。
一直惧怕体育课,也一直不擅长它的大部分项目,可终究是避不过去,又来了一节体育课,是我的噩梦,打篮球。领到一个篮球,匆匆忙忙地便开始练习,手掌贴住球体,随着篮球一上一下的摆动,手掌跟着这节奏,忽上忽下,这是运球。由于学号靠前的缘故,很快,就轮到了我测试“绕杆运球”,要避开一个个竖立在那里纹丝不动的杆,还要在绕杆时换左手运球,最后更要确保不犯规并及格。我顿时表情一僵,愣住了,也被吓到了。看着手中的篮球,我仅有的一点自信也殆尽了。老师一声令下,我提心吊胆地运着球,绕过几个杆,却依然大气不敢松一口,或许是太紧张了吧,果不出我所料,失败了。第二次也还是没有过关,不甘心就此失败,我独自在一旁开始练习,反复的尝试绕杆运球,脑子里都是老师说的要领,尽管是屡战屡败,我也依旧不感到灰心,我告诉自己,“失败是成功之母”。
微暖的风中,充满斗志的篮球场上,摆放规则的杆间,是我数次尝试运球绕杆能成功的身影。汗水,浸湿了我的衣衫,手腕因多次拍打篮球而酸痛。心中,坚定着一个信念,一定要成功!休息时,又看了几遍别人的运球,是那么的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只看见他们的手心一下一下地拍打着篮球,井然有序,神情始终自如,一边运球一边步伐极快地绕过一根根栏杆。那掌心对球也似是有着吸引力,使得他们很快就完成了测试。我心中很是羡慕,觉得这片篮球场就像是他们的主场一样。闷热的空气,当空的烈日,似乎在对我叫嚣。
补考终于来了。我紧紧地抓住手中的篮球,凝视着眼前的杆,想着等会应该怎样控制球,怎样调整步伐。手心意外泛出了些冷汗,整个人都被不安和焦虑充斥着,恐惧却又期待着自己表现。老师一按秒表,我开始了与篮球一同的表演,渐渐平复自己的忐忑,小心翼翼地绕过前面的几个杆,找回了几分自信,心里默默的为自己加油打气。对,绕开,再右转,换手,加快速度,加油!专注地跟随着篮球的节奏运球,心无杂念,我将自己置身于一片空旷无人的篮球场,没有耳边的喧嚣吵闹,就只有自己一个人在测试。还算平稳的到了杆的尽头,我又变得格外细致,毕竟上一次就是在这里失手的。放慢脚步,专心致志地运着球,目光毫不懈怠,紧盯着脚下,盯着球,好不容易走过了,迅速恢复状态的同时,我也暗暗松了口气。但这还不是能放松的.时候,我不能因为一时大意而功亏一篑,小跑着运着球,心知时间已所剩不多,我咬了咬牙,奋力冲向终点。
总算成功了,那一刻,微风好像吹散了天空的云,独留一片碧澄的天;吹走了额角眼梢的汗珠,只余几丝凉爽;吹化了心中的阴霾,仅多一份喜悦和欣慰。篮球场上,是用汗水与努力缔造的舞台,它们,是我心中的那盏炫目的霓虹灯。
原来,这里,也可以是属于我自己的闪耀的舞台!
初二学生我喜欢篇七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书确实很重要,书籍对人类的影响是巨大的。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书吧,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是什么之鲸和海豚》。
我很喜欢《鲸和海豚》这本书,它给了我很多知识,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一原因:现在的孩子知识量太少了,以前我觉得学会课本上的知识就行了,对课外的一些知识知之甚少,连鲸鱼是哺乳动物也不知道。鲸有几个品种?蓝鲸是世界上最大的动物吗?最早捕鲸的是什么人?海豚是属于鲸目吗?海豚有几个品种?这些问题以前我都不知道,直到有了《鲸和海豚》这本书,这些问题才一一解开,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第二个原因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当我读到”iwc这个组织保护鲸,不是为鲸着想,而是为了捕鲸着想,因为现在的高科技武器可能把鲸逼入绝境,以后出现没有鲸可捕的现象“。这一章(《捕鲸》)和这一段话给了我深刻的感触和道理: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杀害动物,破坏自然环境,现在的武器越来越高科技,越来越发达,人们穿着虎皮,狮皮做成的衣服,提着鳄鱼皮做成的皮包,家中摆放着用象牙雕刻成的精美装饰品。这些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只求一乐,却不想,这是把自己逼入绝境。
人们无度地砍伐树木,杀害动物,最后树木砍光了,动物杀光了,环境污染了,地球破坏了,最后人类被自己逼上了绝路。这一章和这一段话表面上是写鲸鱼,实际上写了所有动物的情况。所以我们保护环境,保护动物,就是在保护我们人类自己。
第三个原因是,我的'理想是长大后成为一名生物学家。作为生物,鲸和海豚在自然界算是比较简单的,我就先学习它们的相关知识,逐渐打下基础。通过这本书我知道,鲸鱼的祖先是龙王鲸和矛齿鲸,大约四千万年前,陆地上到处都是厉害的爬行动物和哺乳动物,鲸无法在陆地上生存,就慢慢进化成了海洋生物。本书尾页还有这样一句话:鲸还有很多的秘密。留下了悬念,激发了我探索和发现的欲望。
我爱《鲸和海豚》这本书,它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懂得了很多道理。
初二学生我喜欢篇八
童年,有一种玩具让我念念不忘,那是一种手艺——铁丝人。
五年级的一天,我偶然在网上看到一种玩具,用各种颜色的毛线缠成的铁丝,觉得好奇,便想买来玩玩。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地迷上了这东西,我每天都在查这东西的玩法,决心创造一个自己的玩法。
两根铁丝每天都被我拿在手里缠来缠去,缠着缠着竟然缠出了一些门道:我发现两根铁丝的交点转两圈竟然固定了,并且形成了大小不一的圆形。这一重大发现让我有了一个小念头:“我为什么不用铁丝做出一些形态各异的小人呢?”
我马上开始行动。先用一根铁丝拧出三个大小不一的圆圈,大的做头,两个小的做手,固定压平,小人的上半身就做好了。再用一根铁丝拧出大小相同的两个圆圈做脚,固定压平,小人的下半身做好了,再将上半身和下半身拧到一起,小人就基本完成了,最后我给小人添加了一些动作元素,一个个活灵活现的铁丝人就呈现在眼前了!
第二天,我把铁丝人带到学校,很快我的书桌前人头攒动,同学们争先恐后地喊:“哎呀,这个小人真可爱!”“哎,你瞧,还是个功夫小人呢!”“李柏霖,给我做一个吧,咱俩可是好兄弟啊!”听了他们的夸赞,我心里美滋滋,一高兴就有求必应,连夜为同学们赶制了一批“李氏铁丝人”。
后来,我还用六个铁丝和一个空盒子做了一个全家奔跑的”塑像”,跑在最前面的是爸爸,圆圆的啤酒肚是他独一无二的特征,紧跟其后的那个大腿长自然是我,最后面那个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的是妈妈,可她永远跑不快。妹妹呢?自然是妈妈身边那个头大腿短的小不点喽!爸爸看了,爱不释手,动不动就向他的同事炫耀:“看这照片里的艺术品,是我儿子做的!帅呆了!”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童年一去不复返了,但童年的铁丝人一直珍藏在我心里。有时候我会想为什么玩具有几十种,我偏偏钟爱这铁丝人呢?现在我明白了,正是因为铁丝人的简单无华给了我一种安静的力量,让我沉醉其中,专注的完成一件事,体验“成就感”。这就像各种各样的饮料给人不同的味觉体验,却始终不能代替白开水的清凉爽口。
初二学生我喜欢篇九
今天是农历的腊月初八,是传统的腊八节,这一天我最喜欢了,因为我可以吃的我最喜欢喝的腊八粥。
腊八粥是一道简简单单的粥,叫做腊八粥,不要看粥简单,其实腊八粥做起来是很讲究的。
腊八粥是一种很讲究的食品。我国喝腊八粥的历史,已有一千多年。最早开始于宋代。家家户户都要制作。传说有的寺院于腊月初八以前由僧人手持钵盂,沿街化缘,将收集来的米、栗、枣、果仁等材料煮成腊八粥散发给穷人。传说吃了以后可以得到佛祖的保佑,所以也有穷人把它叫做“佛粥”。怪不得这种粥材料五花八门,十分好吃了!前一天,奶奶就为这顿粥忙活起来。用凉水泡起了黄米、黑豆、红枣、花生等谷物。光看着就让人联想到了美味。
清晨一早,奶奶就用木材点起火炉,架起大祸,加好了水,轻轻放进了准备好的谷物,锅中马上变成了五彩世界,花花绿绿的,散发着微微的清香。奶奶用大勺柔柔的搅和了一下,锅中马上就翻腾了起来。奶奶满意的盖上锅盖,去看电视去了,可是我依旧对这十分感兴趣,细细的等待着,我现在终于懂了奶奶用木炭的道理,木炭染出的火柔柔的,轻轻的烘托着锅底,如此做出的粥才会更加香甜可口。木炭一点点向下延伸,我便把它往前推一下,那条坚实的木头为了我们的一顿美味,变成了灰烬。
过了一个多小时,锅盖沿冒出了白气,锅中也发出了咕咚咕咚的声音,我兴奋的大喊,奶奶走来拍拍我的脑袋,“等等,就来了,你这个小馋猫!”她揭开锅盖,里面的水几乎消失待尽了,缠和在一起的米粒间不时有一个个小气泡,仿佛一个个喷发的火山。膨大的红枣们漂浮在上面,像一群可爱的胖娃娃。我和奶奶的脸上都露出了笑容,“好了!”话音未落,我就捧出了碗筷,叫唤起了家人们。
一家人围坐在一桌,每个人前面都是一碗火红的腊八粥,我迫不及待的吃了一口,哇!这粥米糯糯的,十分可口!还透着一丝滑爽,仿佛吃亲亲果冻时的浅唱。诱人的红枣更是香甜美味……一碗粥下肚,整个人都暖融融了,冬日的寒冷一扫而光。神话故事说:“腊八粥既可口有营养,还能增福增寿。”
真希望天天都是腊八节该多好,就可以天天都能吃到我喜欢喝的腊八粥了!
同学们,你们喜欢喝腊八粥吗?
初二学生我喜欢篇十
每当我失落时,我会想起他温暖的微笑;每当我想放弃时,我会想起他积极的话语;每当我虚度光阴时,我会想起他辛劳的身影……他影响着我的一言一行,永远激励着我,成为我成长的动力。他,就是何炅。
初识何炅,是一部综艺节目《快乐大本营》,在这档节目里,何炅担任的是主要主持人,每当有人不小心失误时,他总会想方设法,巧妙又不尴尬地救场,他主持功底深厚,又聪明机敏,他的一举一动,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充满快乐,真不愧是《快乐大本营》的主力担当。他似乎有股魔法,总能用快乐的情绪感染别人,从此,每周一次的见面都能让我精神焕发,笑尽一周的疲惫与不开心。
在演艺圈,何炅是一个神话。《向往的生活》中在一次吃饭时,黄磊说过:“跟何老师搭档是轻松的,因为你不用担心失误,他总能帮你捡起来。”在演艺圈中,何炅被大家亲切地称为“何老师”,无论什么困难都不能将他打倒。他以身作则,道德高尚,人格魅力十足,这才是“何老师”的本色!
在手机上,我经常能刷到写何炅的.文章,或是批评,或是赞许,但演艺人不就是这样吗?多少会有褒有贬,他不可能总是满足所有人的期待。但这并不会影响他,相反,他会真诚地说:“这些文章不仅不是黑我的,而是促进我改正的动力。”
对人生的态度应该像何炅一样,积极阳光,对时间视若珍宝,对同学热心帮助,对困难无所畏惧,化之为动力。何炅在我童年里留下了一道绚烂的影子,相信在我之后的生活里,我也能一直践行他所给我的启迪!
初二学生我喜欢篇十一
我爱上语文课的理由很简单,那就是老师讲课非常的有趣。
记得有一次,我们学了日积月累上的句子,要背下来很难记,老师说让我们给她穿珍珠,背一句是一个珍珠,看谁穿的多,同学们听了可高兴了,老师说第一个珍珠要我们在1分钟里穿好,我听了有点想放弃,怎么长一句一分钟怎么背的下来,我试了试,每想到真的背下来了,老师问谁背下来了,我就高高的举了起来,在往后背,我背的越来越好,只不过有一句没背下来。没想到,平时十几分钟背的东西今天5分钟就背了下来,这真是奇迹。
还有一次,我们学习《人物描写》的时候为了让我们学的更好还让我们一起演了起来,老师叫了大骗胖子喻子豪和瘦子赵若其比,一开始他们像走马灯一样转了两、三圈,眼睛一直盯着对方,一下子抱在了一起,赵若其不管怎么推拉顶,都动不了喻子豪。这时只见喻子豪用力一扔,就把赵若其弄在一边,赵若其想用脚拌喻子豪,可喻子豪太胖,没拌到,反而让喻子豪拌倒了。我们看了,都哈哈大笑起来。
我希望老师以后教的会更好。
初二学生我喜欢篇十二
我最喜欢的格言是:在天才和勤奋之间,我毫不迟疑的选择勤奋,它几乎是世界上一切成就的催生婆。
这句格言给我很大的启发,天才固然重要,但勤奋做好任何事情的根本,是知识和智慧的基础;做什么事情都没有捷径,只有靠自身的努力才能取得成功;勤奋是我们做想成功的重要基石,他会帮助我们再前进中获得更多的经验知识,在不断总结和吸取中获得进步。
于是每天早起30分钟背英语单词,天天坚持,用了半个学期的时间练习,掌握了近千个单词,背单词的兴趣也越来越浓,背起来也越来越有方法了,这还多亏了“勤奋”这个好老师呀!
现在我们出去玩时,可以给爸爸妈妈讲马路上许多英文路牌的意思,害了一告诉爸爸妈妈电视上所出现过的英文单词都是什么意思,甚至还可以听英语广播呢。因为勤奋攻克了英语难关,我深深尝到了勤奋的甜头,从此,在学习上更加勤奋。由于勤奋,还成就了我学圆号。
我是学校的管乐团的首席圆号手,开始老师留的去既简单又好吹。随着年级的增高,曲子愈来愈难,20xx年11月练的《莫扎特第四圆号协奏曲》我一下子感到好难啊!节奏难、音太高、谱子太长。
开始我非常努力的吹,可是提高的并不快,怎么练不好,于是起了放弃的念头,这句格言又在我的耳畔响起,于是我就比别人多下功夫练习,别人吹以便我吹十遍,一段一段地吹,把节奏、音符不准的地方分开来吹,直到练习吹熟练为止。
经过不懈地努力,终于达到了老师的要求,并且还出色地完成了演出任务,收到了各级领导的好评。勤奋让我的学习更优秀,勤奋使我的生活更充实!勤奋把我变得更加自信更加踏实……我都要选择勤奋,勤奋带来的收获就像春天播下的种子一样,秋天一定会有丰硕的果实。让我再一次说,我的一生都要选择勤奋!
初二学生我喜欢篇十三
我喜欢夏日的荷花池。当碧波荡漾的水面上铺上一层厚厚的荷花叶,几朵白色与红色的荷花相间的点缀在一张巨大的绿毯之上,好似天上的仙女一样,在这绿色的大舞台上与微风慢慢的扬裙起舞着。
我喜欢夏日阳光曝晒下火红怒放的太阳花。在夏日酷烈的阳光下,牵牛花早已偃旗息鼓,美人蕉庸倦无力了,富贵的牡丹也早已失去了神采。只有太阳花,阳光越是炙热,太阳花开得更加热情,更加奔放。
我喜欢夏日的小河。我和小伙伴在河畔边尽情的玩耍,小河在那轻轻地唱着歌谣,小鱼、小虾在河水中自由自在的游来游去,有些小伙伴喜欢在水里去抓小鱼小虾。我不会游泳,所以我只好和剩下的小伙伴在岸边给他们加油打气,正在抓鱼的小伙伴发出的欢声笑语让我仿佛都在小河中“奋战”了,那种感觉真是太美妙了,始终让我难以忘记。
我喜欢夏日夜晚的草丛。草丛中不知道哪儿不是的传出蛐蛐的叫声,我和小伙伴拿着自己制作的小网去捕捉蛐蛐,我们偶尔有时也会抓到两三只,我们有时侯就玩起了斗蛐蛐。
我喜欢夏日夜晚的天空。我坐在大门前傻傻的数着星星,星星像无数个天真的婴儿的眼睛一样,向我眨着眼睛,还变化着不同的颜色。还有那弯似镰刀的明月,它好像一轮初升的太阳,大地都好像被它照地亮了,玩五项被铺上了一层白白的霜。
我喜欢夏天绿树上那喋喋不休的知了。我从小就纳闷,它为什么叫知了,我观察时间长了也就发现了原因:它在树上就不停的叫“知了,知了……”小伙伴们有时候问,我就会这样说,小伙伴们都夸我风趣。这种让我看起来像特大号的苍蝇的东西让我很好奇,就与其他小伙去捉,我总是捉不到,每次小伙伴捉到后都会给我,我害怕都会放开手,这时狡猾的知了就飞走了,好长时间的功夫就白费了。
……。
我喜欢,喜欢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充实!
初二学生我喜欢篇十四
我最喜欢的人是爸爸,他长得又高又胖,爸爸说他以前是追风少年,瘦得只剩下骨头,肚子是到了中年才发福的。但在我心里,爸爸一直是我所称上的“美男子”。他脾气有时候很暴躁,当然一般都是在我放错而又屡教不改的时候;但是有时候又显得很温和、特亲近。
从小都是爸爸给我洗澡,就拿洗头发来说吧,妈妈一直嫌我头发太长太难洗,认为我是个男孩子,留着么长的头发,再加上我不讲卫生,都可以不化妆去演丐帮帮主了。所以总想“威逼利诱”我去剪掉。幸亏爸爸坚定地支持我:“只要头发没有女生的长,就不用剪。”于是,洗头发这项艰巨的工作就落在了爸爸身上。每个星期,爸爸都会耐心地帮我清洗头发。首先给我一条干毛巾,擦擦眼睛擦擦脸,然后把头发打湿,一点一点地用洗发露涂抹在头发上。轻轻的抓,搓呀洗呀,再用喷头把泡沫冲得干干净净,别提有多舒服啦!这时候的爸爸,比妈妈还要温柔。
说他温柔吧,发起脾气来又像电闪雷鸣一般可怕。还记得我二年级时,玩轮滑时把腿摔骨折了,还嗑破了嘴巴,鲜血直流。爸爸一回来就抱起我开着车火速冲向医院,没想到刚停下保安就说停的是救护车占用车道,要我们离开,为此爸爸和保安大吵一架,我和妈妈看的触目惊心,直到现在都记忆犹新。
在家,爸爸是最宠爱我的。好吃的,好玩的,现代流行的,只要我喜欢,在爸爸能接受范围之内,他都给我买,连妈妈反对也没用。爸爸做生意可辛苦了,不管多忙多累,回到家都会抽出空来陪我打羽毛球、乒乓球、篮球;陪我爬山散步,并且每一年春节都会抽出一个礼拜的时间带我出去旅游,这个时候的爸爸是最亲近的好朋友。
可是,在我的学习问题上,他可是严格要求,毫不手软。一次考试太粗心,做错了不该错的题目。爸爸瞬间就摆出了冰块脸,好可怕!我心中暗想:“要有一场暴风雨来临了。可爸爸在对待我的学习上又从不以分数为标准,也从来没有因为哪次考试成绩不好而揍我,主要是以学习习惯和学习心态上为主,大部分时间都还是循循善诱教导我的,所以我在学习这一块一直没太有什么压力,心态特别的好。
这就是我的爸爸,虽然他有时“暴躁如雷”有时“阳光灿烂”但是他爱我,我也爱他!都说“父母是自己无法选择的”,由而我很幸福。
初二学生我喜欢篇十五
秋季到了,枫叶害羞的脸都红了,农民伯伯的脸上也笑开了花儿。
今天妈妈带我去了趟外婆家,外婆一家住在美丽的乡村,新鲜的空气,美丽的风景,还有可喜欢的外公外婆,这也是我喜欢这里的原因。刚到外婆家的农田里,我惊呆了,哇哦,高粱怎么都长这么高了?记得上次来的时候它还和我弟弟一边高,怎么现在都快超过我爸爸了。
哦,原来是秋季到了。它们经过日日夜夜的生长,也是时候报答养育他们四季的农民了。
到了外婆家,亲戚们都忙的不可开交。小舅驾驶着三轮车搬运成熟的农作物,外公外婆在地里挖着土豆,虽然头顶着红红的太阳,但他们个个脸上都充满了笑容,我想这就是秋季的甜美啊。
看着他们忙的不亦乐乎,我的脑子也蹦出一个想法:去外婆家的采摘园采摘点儿水果,给劳动回来的他们解解渴。
悄悄进入棚中,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红彤彤的草莓,然后是又紫又甜的葡萄。你若是再往后走走,你会看见橘黄橘黄的橙子。我马上摘了起来,见到葡萄就摘一株,见到草莓我就摘一对,还顺便往嘴里塞了几个。
太阳爬下了山,西边露出了火红火红的云,啊是火烧云,它颜色是那么柔美,好像大自然母亲用双手把它们染成奇妙的红色。
啊,我喜欢秋季,我喜欢着这秋高气爽的季节,我喜欢这五谷丰登的季节!更喜欢外婆家果园里的水果。
初二学生我喜欢篇十六
四季之美,独喜欢秋之美,秋之类,不比夏之美热烈而粗犷,不比冬之美寒冷而刺看。
秋季,一个果实丰收的季节,一个个绿中偏的桔子商高地接在树上,风一吹来,桔子们便摇来摇去,像是在推销自己,讲自己很可口一般。树顶正的两三个桔可能“不幸”地被飞翔后休息的鸟给啄烂了。你在位置中等偏上的地方,挑选一个颜色好的,剥开皮,顿时你会感受到一段清香扑鼻而来,一个个桔肉被塞进口里美味极了!
秋季,一个稻谷丰收的季节。一粒粒水稻种子被农民伯伯撒在水田里,现在已进化成了一束束的谷穗。等到了一定的时期,就会有收谷机把它们运到一个新地方一一晒答坪。在晒谷的过程中,你先要把稻谷里的不明物体给挑出来,接着就是最辛苦的时间了,你可能会要在太阳的强光照射下,一遍又一遍的地翻捣这些稻谷,这些程序虽累,但夹带着一些的'欣喜和在吃时的苦尽甘来的感觉,当在品尝这美味时,想着以前做的那些,想想也值了。
每至夏末秋初,你就会顿一下觉得这是个芬芳四溢的季节。为什么呢?因为啊,有一种花出这个时节开放——桂花。桂花,很常见。没有玫瑰那般的鲜艳,没有梅花那样的精神,但它也有它的好,桂花虽小,香味十足。在我家附近有两个品种的桂花:一种是很常见的黄色,另一种就是比较稀少的金黄色。在你心情烦躁时,你就闻闻这桂花香,顿时心情就畅快了。你也可以剪一小束桂花插在瓶子里点缀房间,点缀心情。
秋季,虽不比其他三个季节,但它有它的优点。它,果实丰收的;它稻谷丰收的;它,芳香四溢的。我喜欢秋季,喜欢这个美丽的秋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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