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遗忘的青春范文(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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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遗忘的青春范文(15篇)
时间:2023-12-07 15:04:19     小编:字海

最近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方面发生了很多事情,现在需要对它们进行总结。总结应注重逻辑性和连贯性,要有明确的开头、主体和结尾。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无法遗忘的青春篇一

其实,我们那会儿也有似是而非的“早恋”,无非没今天的少男少女这般公开大胆罢了。那时的老师警惕性特高,偶尔哼上一句“花儿为什么这样红”,也会被骂得半死。不过,偷偷相约着去看场电影之类的事还是有的。

那是初三时一个周末的傍晚,l与s邀我去看电影。我正无所事事着,连片名都没问便欣然同往,到了影院才知正是《冰山上的来客》。

入座后,我冷眼旁观,倒要看看他们如何排列组合。然而,一切都那么自然而然心照不宣。双双对对地安顿好了,他们开始有说有笑,压根儿忘了还有个我在。我只好无奈何兮兮地叹了一口气,正要坐下,却发现身边还有个手足无措的女孩,那表情明明白白地告诉我,她也是可怜的“电灯泡”!后来知道,她叫茗儿,是z的邻居,比我小两岁。不知是由于同样的“命运”,还是别有缘故,茗儿和我很快熟识了。

那时还绝对没有“心想事成”的说法,但我还是如愿以偿了。或许是以为我“够哥们”,s后来去z家,几乎每次都约我相陪。于是,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一来二去的,茗儿真的成了我的好朋友。再后来,我们索性撇开他们“私下”往来。渐渐地发现,茗儿与我有不少的共同语言,尤其是都喜欢读书这一点,更把我们拉得很近很近。我们没有再去看过电影,却常常相约着去书店或图书馆。我们一起读书谈理想,一起憧憬未来。

可惜我们都没有未来,命运终究没能叫我们走到一起。z和s早已分道扬镳,倒是l跟y曾经喜结连理,但不久便因为“了解”而视同陌路。

无法遗忘的青春篇二

傍晚的时候,朋友李琳打来电话说:“姐,我刚从老家回来,我想请咱们圈里的朋友明天中午在‘东北人家’酒店聚聚,我有重要的事情宣布。”

平时朋友琳约我出去,就只有我们两个人,一起逛街、一起吃饭说说心里话。今天她郑重其事的样子,却使我在心里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难道她在老家遇到了什么麻烦?我的心里七上八下的。

我和琳认识是在一次老乡群的聚会上。初次见到她并没引起我的注意,只记得她个子不高,瘦瘦的,年纪约三十七八岁样子,一张娃娃脸上总是挂着微笑。那天,她喝醉了,因为结账的时候和酒店的服务员吵架,有点失态,才增加了我的记忆。喝醉了的她一直絮絮叨叨,其实我不喜欢醉酒以后满嘴跑火车的人,她当时给我的印象就是一个不靠谱的女人。虽然我也饮酒,但是对于醉酒我不喜欢,每次饮酒我都会保留一定的量,不至于让自己醉得一塌糊涂。

那天,因为他乡遇故知的喜悦吧,老乡们大都程度不同的喝醉了。为了避免因为醉酒在路上出现问题,我就担负起遣送他们回家的任务,。送上出租车时我都和司机说清每个人的地址,叮嘱请他务必把人送到家门口,让他把人交到家属手里。最后只有琳了,她说她是单身,家里有一个弟弟,姐弟俩和母亲一起住。前几天弟弟和母亲回老家办事去了,现在她自己一个人住,她不想回家,她害怕孤独……看着她醉得一塌糊涂的样子,我也不放心她一个女人回家,亲自送她回家。我这个人一直就是热心过度的那种,潜意识里总怕别人出事,从不考虑自己会不会出事。那天的她,在出租车上趴在我的怀里一直啜泣,当时的我们并不熟悉,可是她却语无伦次的喊着我就是她的亲姐姐,让我哭笑不得。

有意识地主动接近,我们成了无话不说的姐妹。

原来她的人生很坎坷。她的父母原来很恩爱,在老家应该是先富起来的一批人,她和弟弟生活在父母的宠爱里,她的童年是幸福的。后来因为第三者的插足破坏了她父母的的婚姻,在她十一二岁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她和弟弟同母亲一起生活,狠心的父亲只给她们极少的生活费。而弟弟从小就体弱多病,让母亲操碎了心。为了帮母亲照顾弟弟,她初中毕业没有选择继续读书,而是选择了帮母亲管家。再后来受南下大军的影响去了深圳,经过自己的打拼在深圳买了房子,还拥有一家小酒店,最让人羡慕的是有一个体贴她的男朋友。一切都是因为弟弟的一场病,把她的人生彻底改变了。

她的弟弟因为长时间接触染发剂,导致汞中毒,破坏肾功能患了尿毒症。就是因为弟弟的这场病,她把深圳的一切资产全卖了,不理解她的男朋友也离开了她。她带弟弟去北京做了换肾手术,在弟弟患病期间她尝遍了人间的冷暖。弟弟病好后姐弟两人回到了青岛,她弟弟的女朋友因为她弟弟的病也提出了分手。其实,本来她的弟弟知道自己得的是肾病,就想和他的女朋友分手,不想连累她。

虽然给弟弟治病花掉了她的所有积蓄,而且又失去了男朋友,但她不后悔,她只要亲人健康快乐。

她这份情感的所作所为感动了很多人,后来还得到了市政府的帮助,她开了一家小超市,弟弟也在远洋公司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他的老板知道在她弟弟身上发生的事后,也很照顾她的弟弟。现在一家三口生活很安稳。就是怕弟弟的病复发,她每个月都必须存钱。因为换肾以后,终身得吃抗排异药物,那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琳没有再找男朋友,她心里还是一直放不下那个没有和她共患难的“那个他”。虽然知道他已经结婚而且有了女儿,但是她对他的情一直埋在心底里。

人就是很奇怪的动物,我从开始的不接受她,经过对她的了解到现在心里对她满是敬重和赞赏。所以我们成了莫逆闺蜜那样的好朋友,经常在一起聚聚。

第二天,我早早来到了我们相约的酒店,房间里,已经有十多个人了。我和这些人相互之间都认识,都是老朋友。大家打过招呼后,一个瘦弱的小女孩儿,引起了我的注意。她怯生生地靠在琳的腿上,眼里有一抹惊恐。

“这是宝舅舅,这是赵阿姨……”一一介绍完后,李琳又对大家说:“这就是‘那个他’的女儿‘小甜心’!现在就是我的女儿,请你们来就是要和你们说我有女儿了。”

这就是重要的事情宣布么?

我想,在坐的每个人都和我一样满脑子疑问,我们把目光都投向了李琳。

原来,李琳知道前男友病重的消息,去他老家的火车上一直在手机上搜着治疗知识。她找到了他所住的医院,看到他已经被病魔折腾得不成样子。妻子离去,陪伴在他身边的唯有他的女儿小甜心,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看到琳的时候,小甜心只是张着惊恐的大眼睛,躲在病床的一角。

如果不是事先确定住院的就是她的前男友,琳是不会相信病床上的人就是他,他已经完全失去原来的风采。唯一能认出的就是那双深邃的眸子,躲在眼镜后面的.眼睛依旧还在洞察着一切。

看到他的样子,琳说她的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咸齐至。在他最后的十几天里,他一直断断续续地在忏悔,在祈求琳的原谅。其实,在琳的心里早已经原谅了他,毕竟当年弟弟的病太缠磨人,他没有责任和她一起承担,那是她自己的事。她只记得从前和他在一起的日子里,他毕竟给过她太多的快乐,那时以及以后,她都把那些快乐深深地埋藏在了心底深处。

病重的他唯一放不下的是他的女儿小甜心,一个已经失去了母亲的小女孩,而且很可能又要失去父亲。说到女儿,一个大男人就总是掉眼泪,总是欲言又止的样子。琳明白他想把女儿托付给她,但是又不知道要怎么说。

经过了几天的相处,他的女儿“小甜心”形影不离地跟着她,把她当成了唯一的亲人。在他弥留之际,他把女儿的手和一份遗嘱同时放在了她的手里,她明白他的意思,他在托孤。立遗嘱是为了免去一些法律程序上的麻烦。

在他的叔叔和姑姑的帮助下,处理完他的后事。

他遗嘱上,是想用卖房子的钱做为小甜心的抚养费,琳没有按着的意思把房子卖了。琳把房子租了出去。她不想将来小甜心不记得爸爸,因为房子是他留给小甜心唯一的东西。她想让孩子有个念想,记得他的爸爸是爱她的。她只带着小甜心回到了青岛。

听着琳的述说,我的眼睛早已蒙上了一层苦苦的泪水……。

这就是琳,一个普通的女人。她就是这样在默默地演绎着自己的人生。

“重要的事情宣布”,宣布着一种人间大爱。

“重要的事情宣布”,展现着动人心扉的爱情、亲情、友情融合在一起的人性之善良与担当。

无法遗忘的青春篇三

那么些年了,无处安放的过往。那么些年了,以为可以遗忘的,越来越深刻。那么些年了,以为可以记住的,越来越淡薄。以为自己不再青春年少,可年华还未老去。想起曾经的单纯和无知。想起曾经的欢笑和泪水,感动和无奈。流转的年华,苍白的光和影,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

人人都说女孩子不要太要强、太独立、太厉害,不然就不会招人喜欢。可是,我若不坚强,不独立,不变厉害,谁会在我最无助的时候伸出援手?但是你,却用行动告诉我,我的要强独立。是拒人于千里之外。

个性要强的我事事都与人争,也从不展现柔弱的一面。这使我身边的朋友也变得了了无几。而你的出现,改变了我。

你阳光帅气爽朗的性格感染了我,使我想要与你拉近距离。你的成绩是那么的优异,而我却以补习功课的借口找机会接近你。你温和的性格总是会耐心的给我讲解我的疑惑。不知不觉,我也被你所带动,我开始与你透露我的心思,我开始变得柔弱。也会有邻家女孩那样般温和的脾气。

这几年来,我们朝夕相处。一起走过数个初夏秋冬,一起看那花谢花开。我们会在淅沥沥的小雨中漫步,我们会在体育场上奔跑,我们会在看到满意的成绩后欢呼。以前的以前,拥有着快乐的我,却不曾想到与你分别时的落寞。

记得你会在别人欺负我时,站出来打抱不平。记得你会在我抓耳挠腮时,细心的为我讲解。记得你会在我不开心时,耐心的开导我。回想着以前的种种,脸颊上早已布满泪水。

我以为这么些年了,我会遗忘这些,可是它却如电影般在我脑海中闪现。以前的美好回忆,现在让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那些无处安放的青春,让我迷惘。

无法遗忘的青春篇四

妈妈喜欢听罗大佑的歌。也许只有他的歌才能让她的母亲想起她那个时代校园里的绿色记忆。母亲最喜欢的是时间的故事:黄色的照片,古老的信件和褪色的圣诞卡。恐怕你年轻时就会忘记它。过去的誓言就像教科书中的彩色书签描绘了多少美丽的诗歌,但毕竟是一支烟。我突然想到一个十七岁或八岁的女孩站在校园的角落里,看着一本书。妈妈年轻时喜欢写一些单词。我一直认为这样的女孩会在她们的手和脚上表现出一种优雅,就像那个年龄的小秘密埋在一棵苦参树下一样。褪色。不再熟悉过去了。

我还在笑。当一个女人成为一个母亲时,她心中的狂热只留下了她眼中的温柔。然而,当我们长大的时候,我们开始遇到年轻人,不想在母亲的手臂下变得甜蜜,更尴尬的是,很容易爱她的母亲。在我年轻的那个下午,我突然感觉到一件事落在我的心里。不管发生什么,你只能看到你母亲站在她身后,但更多的是鼓励。我们对爱情的感觉越来越复杂,所以我们不再珍惜非常坚定的感情。我们相信有一种感觉永远不会失去,所以我们不在乎寻找我们的感情。但真的不会失去吗?她母亲胡子上的白发戳破了她的谎言,在雷雨的夜晚蜷缩在她温暖的怀里,听到她说:“妈妈永远不会离开。”岁月侵蚀了我们的记忆,无论我们是否应该试图在时间的时候离开我们的母亲。它带走时间的故事改变了我们第一次回忆的青春。也许妈妈仍然会突然想起她年轻时的绿色甜蜜,她在岁月的磨光下产生了沉重的爱的果实。另一个月是母亲的生日。也许生日对只有孩子的母亲来说是皱纹,以确认你的岁月。然而,在这个时代的故事中,你总是我的主角。

无法遗忘的青春篇五

昏乱中,我孤独的语言早已苍白无力,冬日的雪花抖落在身后那未熄的炉火中,雪就在我们分手的地方停止了纷飞。冷风吹痛我的脸庞,泪水浸湿了眼眶,其实你也知道,这时候,在某一个地方,还有我忧伤等待的眼光,只是那纷飞的雪花,无情的击碎了那美丽的回忆;茫茫的白雪,掩盖了我们曾经的足迹;摇曳的寒风,冰冷了你心中的炽热。

我一直以为,一生我只要你三天就足够了,一天用来相遇,一天用来相爱,一天用来相爱。可我们却像两条方向相反的抛物线,最多也只会有两个交点,我开始觉得,我们彼此都没有守望的必要――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的肩头痛哭一晚,何况,上帝只给了我们两天——一天用来相遇,一天用来相爱。

既然相遇已成为无法更改的事实,我也只能割舍下那段痛苦的记忆而满怀憧憬的步入永远,所谓的等待只是爱的断点,而不是情的延伸――既不回头,何必不忘。

我们的爱早已如地平线下的夕阳――虽然美丽,却已经坠落。自从离开了你,一切繁华都成为背景,我必须选择遗忘,而不是沉迷。请原谅我转身时潸然而下的泪水和平静如水的目光,用着和山等高的信念,和海等深的决心,将这份感情――照亮我生名的你的微笑,我今生最伤最痛的你的泪光遗忘。

--600字。

无法遗忘的青春篇六

每个人都曾有梦,只是有的梦很容易被现实击破,有的梦坚不可摧。而坚持梦想,对每一个有远大志向的人来说,从来都是一种超乎本能的能力。

如果能够有一个无法阻挡的梦想,不管追梦的过程会如何,都能写成一篇励志文章,书写青年为梦想奋斗的励志故事。棠是一个都市白领,她每天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周末放假的时候和朋友出去玩一下。

棠对这样的生活既不满意,但也不抗拒,只因这是父母希望她过的生活,她不能让父母失望或是担心。

也许再过几年,她就要结婚生子,接下来的人生都要围绕着家庭孩子转,就像她的母亲一样。

就在棠以为她这辈子都会过着这样无聊得都已经知道结局的生活时,一个摄影活动改变了她的人生。

那是一个省级摄影协会举办的活动,获得前五十名的人会有小礼物,而得到前十名的人还有丰厚的奖品。

棠在大学时代就是学校摄影协会的成员,她曾想过,如果父母能够让她选择自己的路,也许她会当一名职业摄影师,而不是只能当作业余兴趣。

如今看到这个活动,棠对摄影的热爱就被勾起了,但是她并不奢望能够拿大奖,只希望自己的作品能够得到专业人士的认可,也算是圆了自己的梦。

棠认真地寻找拍摄对象,拍下了几百张照片,最后精心挑选了最好的一张参加活动。本以为最多只能拿个小礼物,没想到她入围了前十名,得到了大奖。

能够得到这样的肯定,棠又惊又喜。最后她做了一个惊人的决定,那就是辞去工作,当职业摄影师。她不管父母的反对,朋友的劝说,公司的挽留,毅然放弃了稳定的生活,追寻她的摄影梦。棠只带了简单的行李和她的相机就离开了家,独自探索她未曾见过的'世界。

五年的时间里,棠翻山越岭,走遍了中国,也去到了很多国家和地区,拍下了数量惊人的照片。其间,父母曾苦口婆心地劝她回家重新找工作或者嫁人,但她都拒绝了。

一个女生出门在外,总会有一些不方便的地方,有时候她还会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搭帐篷,还要到处打零工维持生活。尽管她的梦想得不到任何人的支持,尽管她在追梦的过程中遇到了无数的困难,但是她依然坚持着。

五年后,她终于回家了,没有如父母所愿重回普通生活,而是出版了一本摄影集,在网络发表了数十篇游记,最后得到了企业赞助,开了个人摄影展,得到了很多专业人士和普通大众的赞赏。

可是,她的脚步并没有因此停下来,摄影展结束后,她再度离开,追逐她的摄影梦。在追逐梦想的路上,困难与挫折总是难免的,而经历挫折,并不断战胜困难的过程,将是青春里最值得记忆的一段时光。

一个无法阻挡的梦想支撑着棠克服一个个困难,即使一身狼狈也要拍到想要的照片,即使身无分文也要前往想去的拍摄地点,即使不被认同也要继续前进。

这是一个女青年的奋斗励志故事,告诉我们梦想无关性别,只要梦想够坚定,不管前路有多么坎坷,还是能够一步一步地走过,最终实现梦想,让人生没有遗憾。

无法遗忘的青春篇七

青春是有限的,智慧是无穷的;趁短短的青春,去

学习

无穷的智慧。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青年是黄金时代,要学习,学习,再学习。

青春不再来,白日莫闲过。

生活

赋予每人一份巨大的和无限高贵的礼品,这就是青春。

假如说,人生是一串金色的环链,那么青春就是这串环链上熠熠发光的绿宝石;假如说,人生是一组春意盎然的山脉,那么青春就是它们引以骄傲的顶峰。

青春,是为一生奠定基础的时期。

少壮及时须努力,老大无堪还可憎。

为世界进文明,为人类造

幸福

,以青春之我,创建青春之家庭,青春之国家,青春之民族,青春之人类,青春之地球,青春之宇宙,资以乐其无涯之生。

青春的美丽与珍贵,就在于它的无邪与无瑕,在于它的可遇而不可求,在于它的永不重回。

在今天和明天之间,有一段很长的时间;趁你还有精神的时候,学习迅速办事.--歌德

合理安排时间,就等于节约时间。--培根

应当仔细地观察,为的是理解;应当努力地理解,为的是行动。--罗曼 罗兰

成功=艰苦劳动+正确的方法+少说空话。--爱因斯坦

放弃时间的人,时间也放弃他。——莎士比亚

没有方法能使时钏为我敲已过去了的钟点。 ——拜 伦

人的全部本领无非是耐心和时间的混合物。——巴尔扎克

任何节约归根到底是时间的节约。——马克思

时间就是能力等等发展的地盘。——马克思

时间是世界上一切成就的土壤。时间给空想者痛苦,给创造者幸福。——麦金西

时间是伟大的导师。——伯 克

时间是一个伟大的作者,它会给每个人写出完美的结局来。——卓别林

忘掉今天的人将被明天忘掉。——歌 德

辛勤的`蜜蜂永没有时间的悲哀。——布莱克

在所有的批评中,最伟大、最正确、最天才的是时间。——别林斯基

从不浪费时间的人,没有工夫抱怨时间不够。____杰弗逊

时间是我的财产,我的田亩是时间。____歌德

合理安排时间,就等于节约时间。——培根

春光不自留,莫怪东风恶。——莎士比亚

抛弃今天的人,不会有明天;而昨天,不过是行去流水。——约翰· 洛克

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抛弃他。_____莎士比亚

一切节省,归根到底都归结为时间的节剩---马克思

利用时间是一个极其高级的规律。 ---恩格斯

合理安排时间,就等于节约时间。---培根

今天所做之事勿候明天,自己所做之事勿候他人。---歌德

今天应做的事没有做,明天再早也是耽误了。---裴斯泰洛齐

浪费时间是一桩大罪过。---卢梭

你热爱生命吗?那么别浪费时间,因为时间是组成生命的材料. --富兰克林

把活着的每一天看作生命的最后一天. --海伦·凯勒

迁延蹉跎,来日无多,二十丽姝,请来吻我,衰草枯杨,青春易过。---英国剧作家 莎士比亚.

普通人只想到如何度过时间,有才能的人设法利用时间。---德国哲学家 叔本华.

黄金时代在我们面前而不在我们背后。---美国作家 马克·吐温

人生苦短,若虚度年华,则短暂的人生就太长了。---英国剧作家 莎士比亚.

只要我们能善用时间,就永远不愁时间不够用。---德国诗人歌德

不要为已消尽之年华叹息,必须正视匆匆溜走的时光。——布莱希特【德】

即将来临的一天,比过去的一年更为悠长。——福尔斯特【英】

无法遗忘的青春篇八

这么多年,他们仿佛没有跟随时光的巨轮滚滚而去,而是一直尘封在记忆的盒子中,等待此刻突然被揭开。他们的脸,仍是旧时模样。容颜未衰,话音也未改。那一刻,你突然恍惚了。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大学生。

励志。

又到六月,又到毕业季。毕业的时候,是有鸣蝉、西瓜和蒲扇的夏天。这样热情的温度,似乎不适合伤春悲秋,也不适合开口说再见。

一切游乐场所都被欣喜若狂的高三毕业生占领,对大学。

生活。

的憧憬冲淡了离愁别绪,寒窗苦读十余年的苦闷都被他们抛到脑后。

而大学毕业生却在感伤地给行李打包,挨个和昔日打架争吵的室友讲和、拥抱,喝得烂醉是他们对青春的祭奠。

但你知道吗,无论是高中毕业还是大学毕业,不仅是拥抱未知的新生活,也代表着我们一次又一次,与青春和回忆告别;与原本亲密无间,此后却可能南辕北辙、永不相见的人们告别。

毕业季,就是离别季。

还记得我大四快离校的那几个月,几乎寝室楼下每条马路的两边,都被毕业生的跳蚤市场占领了。即将离开学校的人,总有些带不走的东西,锅碗瓢盆、衣裙书本,全部贱价出售。

于是那年夏天,我和朋友也收拾了一堆半新半旧的衣服书本,装模作样坐在路边。有大一大二的小学妹过来问价,全部两块一件卖掉。

卖的时候会在心里默默念叨:这条碎花连衣裙是在校门口买的,经常穿着和闺蜜逛街;衬衫裙是在市里淘的,第一次和男友约会就穿的这件;那条短裤买的时候只花了15元,当时因为砍价太厉害,还被老板骂了半天。

到黄昏的时候,我面前一片狼藉。手里攥着一把零钱,心里空空如也。总感觉,好像把自己的回忆给一件一件卖掉了啊。心,有点堵得慌。

那几个月,校外所有宵夜摊上,坐的也都是熟悉的面孔。快告别的人们,在彻夜喝酒聊天,忏悔道歉。

那时候周围都是喝得东倒西歪的同学,有些眼圈发红,不知道是喝大了,还是憋着泪。离愁别绪的氛围浸染着每个人,几乎每桌都是醉鬼,男人光着膀子勾肩搭背聊。

人生。

女生坐在凳子上红着脸因为坐不稳而轻微摇晃。有人在唱歌有人在呜咽有人砸酒瓶有人在表白。还有人一言不合就打架末了却抱在一起嚎啕像是末世的发泄与挣扎。

一个姑娘喝多了,披头散发坐在地上大哭。她对着耳边的电话大喊大叫:“我们不分手好不好?我跟你回北京好不好?我什么都不要了,你别离开我好不好……”

缘分,把原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抱在一起依偎取暖;然后等到习惯已经浸入骨髓,再让命运逼迫你们背对背大步离开。这时候绝情分手,仿佛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

毕业季,也是分手季。

整个高中,我们曾设想过无数次高考后终于解放,如释重负,在学校叫着“再也不想回到这个鬼地方”的画面。但当班主任鞠躬说“谢谢你们忍受我三年”,当我们在黑板上写下“希望我们永远记住彼此”的时候,还是禁不住红了眼眶。

整个大学,我们曾和室友一起上网吧、ktv刷夜,一起去食堂打饭看帅哥;也曾吵架厮打,冷战排挤。恨得牙痒痒的时候,甚至想过最好以后再不相见。

但当毕业那年我们举杯共饮,发现昔日的好友兼仇敌突然眼睛里亮晶晶,那瞬间冰释前嫌,心中也忍不住变柔软,毕竟是一起过了四年的人啊。就算骂了三年四年的学校也好,当你离开宿舍的那天,看着空落落的寝室、光秃秃的床板,恐怕也会忍不住掉泪吧。

从此再没有800块能住一年的宿舍,100块能用好几个月的水电;再没有5块钱能撑到你翻白眼的食堂套餐,5块钱能洗一大桶衣服的校内小卖部;再不能坐路边对着女生吹口哨,也不能锁定球场上最帅的那个男生要电话;再没有晨跑和公选课的早上,室友帮你尖着嗓子答到;也没有发烧的下午,室友端着碗无怨无悔帮你去打饭;再没有全寝室集体去网吧打游戏看电影刷夜的日子,也没有卧谈会到半夜说句饿了,就大家一起翻铁门出去买宵夜的岁月。

我们为什么会在毕业时失声痛哭?我们为什么会那么怀念学生年代?因为我们知道:从毕业后,许多人恐怕就再也见不到了。从你。

生命。

中彻底消失,不会有一丝交集。

你的眼泪,不光是因为舍不得那些和你厮混的同学室友,也是因为舍不得活在青春里的那个年少的自己。

高中时,你捧着书做着题,熬过了一年四季。闷热的教室里只听见吊扇疯转的呼响和笔写在作业本上的沙沙声。那些翻到卷边的《五年高考三年模拟》,自习课上同桌神秘兮兮传过来的口袋书,两个人偷偷摸摸一人戴半边耳机听歌,从高三上学期就开始传来传去的同学录,还有洗得发白的校服……这些永远都活在你的记忆中,那么色彩鲜明。

大学里,那些仿佛永远也聊不完的寝室卧谈会,和室友的窃窃私语仿佛现在还回响在耳边;饭点所有人都懒得下楼去买饭,就派一个人买回所有人的口粮;床靠上铺门边的室友总是最倒霉,他关了大学四年的灯;下铺的室友也没好到哪里去,每天熄灯以后就成了帮所有人拿东西的苦力。

每年迎新晚会,舞台横幅上总是写着“梦开始的地方”。多年以后,我们才知道这句话的深意。彼时,你已经是面目模糊的中年人,你坐在公司的格子间里打盹。

梦里,你回到了高中的教室,讲台上的班主任正恨铁不成钢地给你们上课。左右还是熟悉的同学,他们转头对你微笑,这么多年丝毫没有陌生的感觉。

你飞出教室的窗户,到了大学的寝室里。室友正在一边抠脚一边打游戏,另一个对着镜子仔细地描眉画眼。见到你就咋咋呼呼地说:“你回来啦!给我们带的宵夜呢?”

这么多年,他们仿佛没有跟随时光的巨轮滚滚而去,而是一直尘封在记忆的盒子中,等待此刻突然被揭开。他们的脸,仍是旧时模样。容颜未衰,话音也未改。那一刻,你突然恍惚了。

导演王家卫说:“当你不能够再拥有,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记。”

理想。

不死,青春向上!

无法遗忘的青春篇九

人生的每一场美丽的遇见都是可望而不可及。在错落的时光里,偶尔触及的一念花开,情丝便细织薄茧奏响了一曲永恒的痴恋,顾盼相惜永生不变。但终究敌不过岁月流沙,颓然的忧思在一念花落的暮色里惆怅离散,泪如烟雨在萧萧悲鸣的晚秋里飘落,原来沙漏也遗忘了那些美好的时光。

搬开错落的曾经,滴墨在忧伤的雨季里铭刻即将消散的温暖。于是,便假装不在样子徜徉在浓墨重彩的文字里把悲伤掩埋,掬一缕阳光放在日记本夹层,淡淡微笑,忽视脸颊上冰冷的液体,狠狠地对自己说:我很好。我真的很好!

是谁让泪珠里的“我愿”两个字,锤落了一切言语,苍白无力的哽咽在喉咙中慢慢下沉,然后淡去。是谁让本该淡然处世的心海激荡起层层涟漪,缠绕痴梦千寻,幽幽的回荡在心海边,久久不散。是谁让我甘愿画地为牢,捆绑整个青春为其守候,固执的相信那首莫失莫忘。

那一年,落花逝去随流水,盼着一路飘泊到客家。那一年,风随云动情丝寄,愿伴左右到天涯。那一年,高山流水相迎袖,相识一笑两不忘。却看不穿那只是迷雾森林里的幻觉,入梦沉醉过去浓情蜜语中生生不忘。不幸为你坠落红尘变成自己曾经最瞧不起的那类人,拿得起放不下。

生命中总有那么一些遗憾是用来怀念的,青春总有那么一些伤痛是用来遗忘的。这场戏无边无际,走着走着,回过头来,才发现我们已经各安天涯。从此悲伤的影子便烙印在我的心间,不离不弃。原来你制造悲伤会上瘾,一步一步地控制着我的心灵,走向黑暗的路途,走向没有明天的明天,傻傻的不为离别也诉离伤。

多少次在心里默默的问自己,假如你我不曾相遇会怎样?我会不会骄傲的洋溢着幸福的笑脸对待生命中每个路过的人送去最真诚的爱意与祝福?可惜我永远找不到理想的答案,因为你的名字就这样牢固的霸占着我心里的位置,无论我多么努力都无法将它驱散,无可奈何,只能作罢。于是,习惯了弄墨,在洁白无暇的信纸上独品惨淡的凄凉。

那一天,你就像五彩斑斓的气泡一样永远的消失在我的世界里。才幡然醒悟,时光断点,原来我只是路过你的心间,从来没有走进你的心里,就像欣赏一场盛大的烟火,绽放过后,淡了,就散了。匆匆一别,没有佳期。真是罪过,在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就连遗憾也变得不完美了。每一场美丽的雨季都是不可附加和预定的,唯愿下一场雨里没有参杂着如此伤痛的眼泪!这个夏天,我依然怀着如莲的心事静静遥望远方,从此之后不怨不殇。

无法遗忘的青春篇十

看到网上那么多影评了,本不想再说啥了,但朋友说每个人有每个人的体会,就想看我的,好吧。

确实如此,我们看到一个被吸引的作品,一定是联想到了自己和身边的许许多多,这或许就叫有通感或代表性吧,能对某一个时代有代表性的作品应算好作品了吧,这些就算不说,票房是硬道理,能把老年人口袋里的钱掏出来不容易吧,简直要和保健品媲美了,然而,是心灵大保健。

没有委婉曲折的故事线,没有花好月圆的大结局,没有荷尔蒙直线狂飙的鲜肉裸体,也没有好人好报让人安心又放心的安慰剂。就是一个有着盲目忠诚和狂热时代,一群单纯热血却又无比理想化的人们,一些真诚却被利用和嘲笑的过场戏,一些拼尽全力但毫无建树的人生。

小小的军营里有官二代红二代的跋扈和优越,有何小萍那样被踩到泥潭里再无力生还的'灵魂,有刘峰那样享受崇高却不懂如何掩盖本性的男人,更有身在困境却心思明净的穗子――当然,也是我本人最喜欢的一个角色。她聪慧却不自大,会自保却不自私,有爱心更有自尊,她明白出身和阶层的不可逾越但一直有自己的努力和方向,也许,这就是作者自己,但在那个特殊的岁月里,正常的人性不能萌芽和生长,成为一株被委屈和歪曲再被碾压的小草,但她依然要朝着有太阳的地方艰难地生长。

这是那个时代人们的共同记忆,又是各方不同人群的集中体验,不管是学校还是军营,或者是各种不同的集合:工厂单位生产队,甚至包括监狱,都会有所谓不同阶级的斗争和排挤,都会有侮辱和被侮辱,损害和被损害,欺凌和被欺凌……这些是人性中的恶,是文明社会要消灭的东西,是社会和国家要帮助公民遏制的恶,是国家机器要限制的东西。但显然当时没有做到,现在也依然做不到,但我希望将来能做到。写到此间,我的手和心都在颤抖,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为消灭这样的事情去牺牲一些,去损失一些,也许我做不到,但我会尽力,也会努力!

无法遗忘的青春篇十一

有人说,一切小说都是作家本人的自传,他们只是以各种形态活在自己的作品中,体验着他们各自时代的明媚和阴暗、善良和丑陋、高尚和卑鄙,然后用文字向这个世界去倾诉、去抗争、去和解、去相爱。严歌苓更是用一部《芳华》直接为她经历过的那个令人激情燃烧又爱恨交织的芬芳年华谱写了一曲时代的挽歌。

小说一定是有性别的。男性小说家惯于搭建起恢宏的结构框架,草蛇灰线,伏脉千里。从幕布被拉开那一刻起,所有的人物就被情节或推动或牵引,沿着图纸线条般的轨迹闪转腾挪,奔流而下。而女性小说家特有的细腻敏感,以及对对人性与生俱来的洞察力,却让文字在她们手下跳跃铺陈,跃然纸上的是一个个鲜活的人。他们在故事里碰撞纠缠,让你的情绪和他们的情绪相互交织纠缠,直至包裹浸润,感喟不已。

《芳华》的故事从1973年成都郊区的一幢老旧的红楼讲起,一帮青春懵懂的文工团演员们在这幢红楼里用他们的热血激昂和恣意任性上演着一幕幕令人啼笑皆非且又残酷无奈的青春故事。这段故事蔓蔓枝枝兜兜转转,生发出令人唏嘘扼腕的人生悲喜剧。

男主角:刘锋。

刘锋本是一个毫无特点的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这样的人在花枝招展的文工团,本该轻易就被遗忘。然而他有一个谁也无法阻挡的名号:好人。“哪儿有东西需要修理改善,哪里有就刘锋”.你可以说做好人是任何一个善良者的本能,但在那个崇尚宏大叙事的年代,不管是否刻意,这也是往上攀爬的不太多的空间中能够借助的关键加持。他的古道热肠逐渐为他打造了一个光环,接着接踵而至的荣誉最终把他送上了神坛。

时代需要平凡的螺丝钉,也需要耀眼的英雄,而越是平凡到极致,越能成就极致的英雄。人们认为善良应该是一种本能,绝不能轻易被功利绑架,因为有一丝权衡利害算计得失的闪念,就背叛了那份本应是与生以来的真诚,于是这光环又幻化为道德的桎梏,它告诉你极致的英雄一定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一定是远离七情六欲的。可是英雄也是人,荷尔蒙的迸射也会偶尔失控,这个预设的前提,让整个故事逻辑自洽,也使人物命运跌宕起伏。

在一个暧昧的夜晚,刘锋终于露出了久被压抑的“人性的'马脚”――拥抱并“触摸”了一直暗恋的林丁丁。然而林丁丁回应的不是呢喃软语,却是吓蒙后一句声嘶力竭的“救命”.因为这次触摸事件刘锋跌落神坛,然而并不能责怪被吓蒙的林丁丁,这声呐喊完全是她的理智根本无法接收刘锋从英雄蜕变为凡人甚至“坏人”后的应激反应,于是刘锋的命运从这声“救命”开始急转直下。接下来小说中语焉不详的批斗会,才是复杂人性集体表演的舞台。刘锋从人人仰视的“雷锋”瞬间变成了人人厌恶的“资产阶级茅坑”.在那个“讲人坏话的大时代”,任何突兀的色块都是异端,个人的色彩如果不能被漂白就只能被漂染,只能脱胎换骨,被湮没在那一片猩红的大背景中。

刘锋被贬到伐木队,中越边境冲突时,又来到了最前线的工兵营。当手臂在战场上被子弹击中时,他居然“享受”起生命逐渐消逝的过程。对他来说,死亡反而成了命运之神慷慨的馈赠,因为他相信这喷溅的鲜血是他最有力的平反证明,是最有份量的军功章。隐约中似乎看到当年那个落入凡间的英雄又要被赞颂,被传扬。读到这里不仅让人哑然失笑。活着是罪过,死去是褒奖,这果然是一个历史的巨大隐喻,一个时代的深刻反讽。当一个人只能用失去最宝贵的生命来抗争人世间的不公时,你能体会他所承载的精神压力已经大到让他无法喘气。一个曾经那么热情四射的心,就因为一次触摸,如今风雨飘零无处安放,这才是真正的哀莫大于心死。

人们之所以容易被悲剧打动,是因为伟大的悲剧人物总会唤醒我们内心共情。这共情会让我们代入到那个纠结的情境不能自拔。严歌苓最初发表这部小说的时候,名字叫做《你触摸了我》,且印上了英文“youtouchedme”互为印证。而“touched”语含双关,它既是一次“触碰事件”,又是一份“感动”.如果有泪水,它一定饱含着对奉献的敬仰,对委屈的同情,对背叛的嗔怒和对不公的嗟叹。

刘锋失去了右臂,这只胳膊帮他做过无数好事,也为他带来无上荣光。同样因为这只胳膊的一次“触摸”,他被打回原形,堕入凡间。没有了右臂,刘锋彻底告别了那个青春热血和激情欲念混杂的魔幻从前,带着他的善良跌进了更为魔幻的新时代,直至被彻底吞没。

女主角:何小曼。

何小曼一直在抗争,和改嫁的母亲抗争,和促狭的弟弟妹妹抗争,和歧视她的战友抗争,和不公的命运抗争。这是因为她父亲的政治身份和自绝于世为她的基因烙上了低贱的符号,注定要让她一直背负着不公的十字架在冷酷的世界上踽踽独行。

高尚往往和善良并肩而行,而卑鄙和总是和残忍形影相吊。被招录入文工团的何小曼本以为脱离了苦海,然而在这个看上去光鲜亮丽的新集体中,她没有能够得到丝毫慰藉。一个人的欺辱或许可以直面;一群的人歧视使你无法逃离,四面楚歌;而一个时代的不义更意味着处处掣肘,无论你如何抗争,依然只得陷入看不见的泥沼中无法自拔,直至动弹不得。从一开始“作弊”的乳罩,到被嫌弃身上有“馊臭”,何小曼面对的是一种约定俗成般的孤立和敌视。面对无休止的羞辱,最好的办法就是停止无谓的挣扎,只能用倔强,和不公的命运做沉默的对抗。

风刀霜剑严相逼,红消香断有谁怜?卑微到尘埃里的花朵永远开不出那份鲜艳,除非生命中出现一个英雄,一个脱离的低级趣味的善良的带着光环的英雄,因为哪怕他的一丝善意也是温暖。如果是满腔真情,那完全就是生命的救赎。这个英雄就是刘锋。从刘锋用他的坚实手掌托起她的身体开始,她的灵魂也被彻底拯救了。“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所有的人依然不断展现他们的恶劣,何小曼也依旧用隐忍对抗冷漠,然而她心里的坚冰却在逐渐消融。那份热量来自于刘锋,他用一次次托举,举起了何小曼被厌恶的身体,也举起了她对命运、对未来、对爱的希望。

早已习惯在命运的悬崖边,用最后的倔强搓一根细细的绳索将自己悬在空中,随风飘荡。即便如此,面对命运暖流的急剧升腾,同样会变得无所适从。面对神坛的轰然溃散是一种彻骨的伤痛,神坛的突兀耸立何尝不是一种无情的炙烤?曾经见证了“英雄”在刘锋身上表演的吊诡故事,谁还承担得起那份耀眼光环的沉重?命运的翻云覆雨完全摧毁了早已固化的思考和行为模式,在理智和情感重新排列组合前,不妨把何小曼的发疯,看成是她精神世界主动的自我放逐。

小说在刘峰的葬礼中,徐徐落下了沉重的大幕,一起沉重的,还有所有故事的亲历者、旁观者和读者的心。当年的红楼早已被造化糟蹋得灰飞烟灭,何小曼“用几十年明白了一桩事,他只能爱这个善良过剩的男人”.在何小曼眼中,这回忆如梦如幻,很不真实。其实悲欢离合毋须等到追忆才有意义,一走过的日子见证着他们的爱情。只是他们面对过往已然怅然若失,两个人颠沛流离,相互依偎,却又注定无法走到一起。那首经由多年的情感酿成的爱情之诗也无需念出。此刻任何语言都是苍白无力的,或许无言才是最好的诉说。

作者:严歌苓。

严歌苓是用真情在写作,你能看出她持续不断地对心灵的检索,对人性的透视。面对故去的战友,消逝的芳华,她在小说中跳进跳出辗转反侧。小说里的萧穗子和小说外的严歌苓面面相觑,互相解剖,诚意劝诫,真心忏悔。

在这部《芳华》的小说群像中,读者真切地见证着严歌苓笔下的众多曾经青春饱满的面目逐渐地被岁月打磨得模糊难辨,面目全非。而刘锋和何小萍这两个主人翁如同两个弃儿,被家国命运,也被纠葛人性的洪流抛起、砸下,在几十年中蹉跎岁月中随波逐流,让你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在聚光灯下被撕扯、被抛弃,最终只能用他们身体上残缺和心灵的伤痕来祭奠那美好灿烂、青涩蒙昧、而又无奈远去的芳华。到最后,只有那绿叶婆娑挺拔伫立的冬青经年不变,似在用它的苍翠嗟叹着曾经的悲欢离合和逝去的爱恨情仇。

无法遗忘的青春篇十二

高中时,你捧着书做着题,熬过了一年四季。闷热的'教室里只听见吊扇疯转的呼响和笔写在作业本上的沙沙声。那些翻到卷边的《五年高考三年模拟》,自习课上同桌神秘兮兮传过来的口袋书,两个人偷偷摸摸一人戴半边耳机听歌,从高三上学期就开始传来传去的同学录,还有洗得发白的校服……这些永远都活在你的记忆中,那么色彩鲜明。

大学里,那些仿佛永远也聊不完的寝室卧谈会,和室友的窃窃私语仿佛现在还回响在耳边;饭点所有人都懒得下楼去买饭,就派一个人买回所有人的口粮;床靠上铺门边的室友总是最倒霉,他关了大学四年的灯;下铺的室友也没好到哪里去,每天熄灯以后就成了帮所有人拿东西的苦力。

每年迎新晚会,舞台横幅上总是写着“梦开始的地方”。多年以后,我们才知道这句话的深意。彼时,你已经是面目模糊的中年人,你坐在公司的格子间里打盹。

梦里,你回到了高中的教室,讲台上的班主任正恨铁不成钢地给你们上课。左右还是熟悉的同学,他们转头对你微笑,这么多年丝毫没有陌生的感觉。

你飞出教室的窗户,到了大学的寝室里。室友正在一边抠脚一边打游戏,另一个对着镜子仔细地描眉画眼。见到你就咋咋呼呼地说:“你回来啦!给我们带的宵夜呢?”

这么多年,他们仿佛没有跟随时光的巨轮滚滚而去,而是一直尘封在记忆的盒子中,等待此刻突然被揭开。他们的脸,仍是旧时模样。容颜未衰,话音也未改。那一刻,你突然恍惚了。

导演王家卫说:“当你不能够再拥有,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记。”

理想不死,青春向上!

感悟:各奔东西的你们,远在千里之外的你们,距离并不能将我们之间的情谊抹去,毕业后的我们一定要记得常常联系,那些年一起走过的青葱岁月,那些年一起追过的电视剧,那些年一起玩过的游戏,有空多玩《圈子牛牛》,回忆那些年通宵的玩耍,轰炸,《圈子牛牛》至今仍是记忆犹新,已经刻上了岁月的烙印,涂抹不去。

无法遗忘的青春篇十三

人生有三样东西是无法挽留的:

生命、时间和爱,

我们能做的就是去珍惜。

2

人生三修炼:

看得透、想得开,

拿得起、放得下,

立得正、行得直。

3

感情,需要的是理解;

相处,需要的是默契;

陪伴,需要的是耐心。

44。

气不顺的时候,

少说话,

说出来的话,

必定伤人,

而受伤的往往是身边最亲密的人。

5

活得糊涂的人,容易幸福;

活得清醒的人,容易烦恼。

这是因为,

清醒的人看得太真切,

一较真,生活中便烦恼遍地;

而糊涂的人计较得少,

虽然活得简单粗糙,

却因此觅得了人生的大滋味。

6

一辈子太短:

别太看重金钱,

别太为难自己,

别再计较得失。

77。

没人心疼的时候,

自己心疼自己,

没人在乎的时候,

自己在乎自己。

世界上只有一个你,

你都不对自己好,

谁来对你好!

88。

再累,也要记得锻炼身体;

再烦,也要记得微笑面对;

再苦,也要记得犒劳自己;

再急,也要记得心平气和。

99。

人生最奢侈的拥有是:

一颗不老的童心,

一个生生不息的信念,

一个健康的身体,

一个永远牵手的爱人。

1010。

不要把钱看得太重,

到老了你会发现,

那些都是身外物,

快乐才是最宝贵的。

日子,过一天少一天,

人,见一面少一面;

好好珍惜身边的人和事,

让每天都过得开心快乐!

1111。

谁都会遇到不如意的人和事,

计较多了,快乐就少了,

烦恼多了,幸福就少了。

人活着:

心情灿烂,最重要!

吃饱穿暖,最重要!

身体健康,最重要!

有人爱着,最重要!

1212。

美丽,是一场长跑。

它不属于某个年龄阶段,

而是整个人生。

二十岁活青春,

三十岁活韵味,

四十岁活智慧,

五十岁活坦然,

六十岁活轻松,

七八十岁就成无价之宝,

即使老,也要老得漂亮。

短短几句话,句句戳心,写得极好!愿你能与朋友共享这份智慧和美丽!

无法遗忘的青春篇十四

翻箱倒柜费尽周折才找到了那些早已被遗忘在角落里的卡带。用手轻轻抚掉带壳表层的厚重灰尘,仿佛抹去脑中浓浓的雾气,那些清新的日子终于得以浮现。摩挲着那些有些褪色的卡带封皮,一股熟悉的气味在房间里弥漫。那是叫做青春的气味,来自不算久远却又像挥别已久的过去。

那时候,我们积攒着零花钱,放弃好看的发夹和崭新的篮球,在倒数着期盼已久的卡带发行的第一天,狂奔到学校旁边的音像店,对着音像店的老板说,我要谁谁谁的新专辑。把小小的卡带捧在心口,驻足在音像店的门口,仰着脑袋看着墙上还散发着油印味道的偶像海报,煎熬的等待终于在那一刻化作幸福,溢满心头。

那时候,阳光总是慵懒,我们把脸深深地埋进书本,十首歌循环播放。一张卡带或许已经听了一个月但是没有丝毫的腻烦。如抒情诗般哀伤的词藻,像青春一样张扬的文字,抑或歇斯底里的自言自语,那些歌词我们总是能烂熟于心,随口吟唱。我们从那里学会坚强,像是得到了莫大的支持,无惧无畏。我们从那里知道了爱情,懵懂地用心体会,一知半解。

那时候,在无聊的课上,我在桌子下面把一只耳机递给坐在身边的你,和着节奏微微地点着头,在老师心中塑造了好学生的.形象。放学之后总是不愿回家,我和你坐在操场边上,分享着一个walkman里的音乐,分享着彼此的心事,也分享着操场上挥汗打球的我们喜欢的男孩子带给我们的悸动。你告诉我哪一面的第几首歌最好听,我告诉你哪首歌的歌词最有意境。你告诉我不开心的时候怎样忘却烦恼,我告诉你开心的时候怎样放大幸福。

那时候,你买了新的卡带才刚听一遍就悄悄放进我的书包,只因我对你说的我也喜欢他的歌。听着属于你的卡带好像听到了你对我的诉说。或者不是这样,是你买了新的卡带,我就凑到你身边抢来听,你总是无奈地笑笑,任由我霸占着它很久很久。听着属于你的卡带,我感到你离我很近,恍若温暖的鼻息就在耳边。直到毕业,我们也没有说出心中的秘密,只是将一份小小的爱恋装进小小的卡带。

那时候,我们的偶像是和我们一样青涩的。周董顶着卷卷的头发,鸭舌帽下面的脸朝着地面,手抄在衣服前面的衣兜里,唱歌总是口齿不清。燕姿穿着t恤和帆布鞋,单薄的身体里迸发强劲有力的中音,为我们歌唱着青春的旋律。jolin还在努力地七十二变,青涩的娃娃脸惹人怜爱,进行着甜美舞曲和异域曲风。周惠还在做着"约定",范晓萱将"健康歌"进行到底,徐怀钰那里有"怪兽"和"天使",梁静茹高唱追爱的"勇气",elva舞动"一个人的精彩",陶说"爱很简单",在力宏心里你是他的"唯一",无印良品"想见你"的"掌心",可米小子还在翻着"青春纪念册"未想过有一天会真的各奔东西……我们在他们的音乐里找着自己的影子,然后和他们一起长大,也一起渐渐地埋藏了成长的痕迹。

最终,我们的回忆并未消逝。反而,我们的青春因为在耳机里流淌的旋律而变得更加绵长。

无法遗忘的青春篇十五

总是做梦,梦里总是你的身影,有时梦见你答应我了,有时梦见你答应别人了,有时不想醒来,有时醒不过来,思绪没办法控制,闲下来时总是想起你,总是失神,原谅我曾经那样幼稚,其实不叫幼稚,只是太爱你,总是犯下许多让你不开心的事,看见你发的说说,并不知道你怎么了,遇见什么事了,让你发这样的说说,好想安慰了,好想聆听你,你悲伤让我心痛不已,想把肩膀借你,想给你一个拥抱,想让你开心一辈子,不过,那都只是我在想而已。

你说“我多希望你是骗我的”,我多希望你是在对我说,我没骗你!我没骗你,我爱你,我没骗你,我会一直等你,我欺骗了你的是,我给你说了再见,我欺骗了你的是,我说我不会流泪。我想看见你开开心心的笑,不愿你一点点悲伤,多想问你一句怎么了。一直盯着你的说说,在想你怎么了,你的悲伤,让我心痛,你在我心窝了。

闲下来时,总是在看相册里的你,我不知道我怎么,我真的爱你啊,哪一种心情不知道用什么来形容,不眠不休,无怨无尤,我不断对自己说看淡点,不要多想,思绪是个无法讨好的人总是不听话,总是肆意游走,我恨,我恨我自己,给自己两巴掌,还是压抑不住思绪,我努力的找事来麻痹我自己,我忙于工作,让自己没片刻休息,但工作也并没有那么多,闲的时间还是大部分,任思绪翻滚,任思绪自己想象,下班时最痛苦了,只因为闲的时间太多,太多。

思念越来越浓,我出门奔跑,努力的跑,卖力的.跑,累到躺在草地上,不停喘息,汗水打湿衣襟,双腿麻木,胸口起伏,望着天空晴时有星辰皓月,阴时灯光霓虹,视线逐渐形成光斑,思绪有肆意游荡,而雨天,没办法出去奔跑,我并不知道干什么,思念最猖狂的时候,我买来了书,我想分散我的注意力,将思绪禁锢在书里,锁在书里,我努力的将思绪引进书里,它却像野兽一样,在牢里撕扯,挣脱,书上的内容被这强大的力量,变得扭曲,只是像在读一样,没有阅,文字经过了声带,嘴唇并没有留在脑海,这叫失恋吗?不,这并不叫,从来都没有相恋过怎么来的失恋一说,哦不,也许曾经爱过吧,其实我并不知道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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