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读后感感慨(优秀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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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读后感感慨(优秀15篇)
时间:2023-12-08 04:29:07     小编:雨中梧

读后感的写作可以培养批判性思维和独立思考的能力。如何写好一篇读后感?要善于归纳思考,总结书籍中给予自己的启示和感悟,发现其中的深层内涵。这里有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写作。

围城读后感感慨篇一

读完《围城》,感触颇深,钱钟书十分诚实地刻画了那个年代的一些事。

这本书讲了抗战时期关于一个留学生回国后的一些事。方鸿渐真是个凄惨的人物。但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普遍现象吧。围城这个书名很妙,非常含蓄的概括了全书的主旨内容。

仔细品味会发现书中有三道围城,爱情的纠葛是一道围城,学校里的明争暗斗是围城,家庭的婆媳之争是一道围城。其实生活本身就是一道围城,夹杂着城内的喜怒哀乐,一个城围住了我们整个人。

书中的几个主要人物无不为围城所困扰,方鸿渐身处爱情的围城,事业的围城,家庭的围城,怯懦的他终重重围城之间一事无成。赵辛楣终也没逃脱婚姻的围城,和一个并不爱的女孩子结婚生子,苏文纨自始至终也没走出爱情的围城,终堕落,身上原有的才气全无。看到这里,我们不禁心寒,围城这么可怕吗?几个留学生竟为此葬送一生。

其实围城并不可怕,只是如何看待这个围城,身处围城中,为何总想冲出这个围城,终不是撞得头破血流,退回去就是冲到另一个围城之中,又饱受纠葛,其实我们的生活就是一个大围城,包含很多小围城,围城中总有不如意,我们并不是总要去逃避,而应该适应这个围城,在围城中逐渐建立自己高大房屋,不要总好高骛远,不断地换城,总以为世外桃源就在城外。其实不然。审视这个世界,围城处处存在。

眼看21世纪,围城依然存在,我们看待围城依然要有正确的眼光,除非围城中乌烟瘴气,实在无法生存,否则就不要不停的出城进城直到后精疲力尽,而流浪街头。

围城读后感感慨篇二

我曾梦想过: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牵着最爱的人,在亲友的祝福的目光中,一步步走进婚姻的殿堂,我望着心爱的人,他也望着我,眉眼间充满着无限的柔情和幸福,一句“我愿意”,从此走上了幸福的生活。可梦终究是梦,有人计算过,我们这一生中遇到真爱的概率大概是四万分之一,和相爱的人执手到老的现实比率太小。在青春年少时曾和自己学生时代的恋人不知许下多少诺言,从高中到大学甚至到职场,整个漫长的青春都和他牵扯不断,以至于都成为了自己身体里不可或缺的部分,最后终抵不过一句好聚好散。《致青春》里阮莞和赵世永便是典型的例子,最后阮莞却嫁给了一个刚认识不久的男人。不经意间诺言全变成了谎言。为什么我们生活在一个连交朋友都需要看兴趣爱好、性格三观的时代,对婚姻的态度却是随意的惊人?我们在爱情里随意挥霍,却在婚姻上偷工减料,实属可悲可叹。

终其原因,不外是两大原因。一是:大多数时候,我们结婚的目的不是因为爱情走到这步,而是我们需要一个人,需要一个人帮我们完成人生清单,需要一个人在我们老的时候陪伴在病房,不至于奋斗终生到头却是一堆白骨无人知。二是:我们无法像张曼玉、李冰冰那样单身,因为我们没有她们那样傲人的事业,没有足够的钱,无法为老去的身体买单。没有资本去抵抗那些外在逼婚的压力,即使有人反抗了,依旧逃脱不出结婚的命运。

正值考试季,我有一个小比喻,说:婚姻像一场我们必须参加的考试,而且是一道连线题,能够选择的就那么几个,它不像爱情是个简答题,任我们自由发挥。于是啊,有人早交了答案。有人却在拖拖拉拉临到交卷时间快到了,看到周围的人越来越少,场外交卷的人在不断的催促。于是赶紧连蒙带猜,乱画几笔,慌张交卷。走出考场后,还不忘唏嘘:总算写完了。至于结果如何只把它交给命运。当然,也有极个别压根就没来考试的异己。没参加考试的人,终究还是逃脱不了再补考的命运。

我们都是普罗大众,所以必须选择普通人的生活,和一个人捆绑在一起,签订婚姻这个协议,互相喂养,生儿育女,为了那么几十年的老有所依,为了那十几年的风烛残年,我们付出我们人生中一大半的时光,这样的代价未免也太过沉重了。《围城》文中说:“婚姻是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出去,城里的人想逃出去”。我并没有想冲进去的冲动,因为我深知婚姻是承诺,是恩情,进入了婚姻爱情便不复存在,它需要两个人的坚持,更需要懂得爱是什么!爱情的爱应该是名词,是大爱,是想对方过得好,尊重对方的选择,而不是动词之爱,动词之爱只是想占有,暂时的需要,一但不再需要,爱会立即消失,这种爱是自私的,是利己的,在爱而不得的时候会转化为怨甚至是恨。在还不懂爱的年纪,我又如何给爱人婚姻的生生承诺!只有懂了名词之爱,才会实现儒家所说的齐家,家是基础。

因此,无论对待爱情或是婚姻,应保持一种理性的态度,对于爱情无需寻找,要等。沈从文说过“我知道你会来,所以我等”。我认为棋逢对手,势均力敌的爱情才会长久稳固,不主动也不被动,既不受伤害也不伤害人,并且你想要的是一个苹果,而他也恰巧能给你一个苹果,而不是给你一车香蕉。你是什么人便会遇到什么人,你若是厉害的棋手,懂得明哲保身,便也能遇到一个势均力敌的人,这完全取决于你在未来的日子里怎么去做。记住:一个人的日子能活色生香,两个人的世界才能相得益彰。

围城读后感感慨篇三

看了《围城》总有点无赖和惆怅的感觉,里面有很多的为人处世,有很多的爱情观念。

当我看到一半的时候室友问我看出点味道了没。我说还没,有点不想看,觉得情节没什么曲折性,远远不及《时间血》来的高潮迭起,引人入胜`但就是拿起来就有想把他看完的欲望。记得《围城》里总有些让人觉得遗憾和不懂的地方,既然又不爱孙,还和她结婚,那当初为什么又拒绝苏那,`哎。

不过就像里面说的一句话:有时结婚不一定是彼此热恋的人,只要彼此不讨厌,不就行了。

在以前我是非常同意这句话的,但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又有点不这么想了,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成熟,但我又不能给出合理的解释,我可能还是支持作者的。

我很庆幸能看到《围城》,它给了我不一样的感受,绝对和别人不一样。它让我感受到了作品以外的东西。

在《围城》里有工作的苦闷和爱情的辛酸,但不是每个人都会经历那样的生活,所以我实在感慨不出什么。我觉得每个人的生活都有着不同的经历,有社属于自己的记忆,不该总是感到郁闷和痛楚,你要明白你能活在这个世界就是幸福的了。有很多人在社会上带着不同的面具说着言不由衷的话语,我是,你也是,既然别人需要用面具来掩饰只能说明他这样做有他的必要,言不由衷也有他的道理,这是社会决定的,能做的是过好自己的生活。《海贼王》说过:活着就是快乐的。何不让自己快乐一点。

为了快乐,所以改变……。

朋友总说我怎么那么容易郁闷,好晚给别人发个短信什么别人还以为我又怎么了……。

围城读后感感慨篇四

很多读者都会认为《围城》是作者钱钟书的自传,他们都试图从《围城》中探寻钱老的人生之路。

杨绛先生对此作出了回应。

虽然《围城》刻画的并非完全真人真事,但在读者心《围城》早已经成为钱老所生活时代的缩影。

《围城》到底是何深意,不同的人对此有不同的见解,而我也有些浅薄的理解,我片面的认为,钱老的一部《围城》就是他所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级的风土人情,这份意境钱老只愿将其围于自己的内心,对于这份感情,他又是看得异常珍贵,所以钱老将这份感情围于“城市”在这座城市中,钱老并不希望只有美存在,或许他所希望的是能真正的保留这份“美”。

这样的理解,我本来是根据钱老写《围城》时的北京和几首叫《古意》的诗体会出来的,所以我谓之片面见解。

《围城》中的人物颇多,虽然大都都是作者捏造出来的,但那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仍另我们折服。

方鸿渐是小说的核心人物,他志大才疏,总是吹牛不打草稿,钱老总是从他的心中看事品人,让读者在正确认识方鸿渐的同时,也能看到那个社会的龌龊,当我们对方鸿渐产生怜悯之心时,也为那样的社会找出了一点善意。

方鸿渐的父亲或许是作者最难描绘的一个人物吧,据杨绛先生说,此人与钱老父亲确实有几分相象,更有几分象钱老的叔父。

对于这样一个封建家长形象,钱老淋漓尽致的表现出他的严厉,又从侧面刻画了一个慈父的形象。

而方鸿渐却也真的糟蹋了父亲这份真切的爱。

孙柔嘉是个在性格上与方鸿渐极其对立的人,她虽不是美女,也毫无兴趣爱好,但她受过高等教育,民主心理很是严重,她与方鸿渐的喜结良缘成了她最大的成功,也成了她最大的失败。

就是这样一个无所事事的女子便成了《围城》中最为失败的女子。

而她恰好嫁予方鸿渐,俗话说的好:“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定有一个伟大的女性”,所以说方鸿渐的失败好象是命中注定的,方鸿渐对她的忌惮,即使我们产生怜悯之心,又更加的瞧不起方鸿渐。

在方鸿渐心里,除了妻子孙柔嘉,鲍小姐与苏小姐也占了一席之地,据杨绛先生说,方鸿渐受了鲍小姐的引诱,而鲍鱼之肆是臭的,所以那位小姐姓鲍,正因为这样,鲍小姐在读者心理并非是个完美的女子,苏小姐的才华横溢更是为自己的不完美压了轴。

我以为《围城》真的不是个完美“伊甸园”。

《围城》中的人物很多,从他(她)们的人生历程和结局来看,没有一个人能称得上是成功人士。

我在品读《围城》的同时,也“看”到了现实生活,寻找着理想未来。

我猛地屏住呼吸,因为我感到周围的空气中弥漫着缕缕惆怅。

“心如红杏专春闹,眼似黄梅诈雨晴”明知钱老只是为了寄托当时羁居沦陷区的怅惘情绪,而偏偏想到的是十多年的学习生活,这十多年的学习生活不正符合这句诗的意境吗?忐忑不安十几年,即将迎来的就是美好的明天。

钱老与十七岁的我比起来有着更丰富的人生阅历,而我,只能把钱老的话引入我的生活,去诠释那只属于我自己的见解,不符之处,当然多如繁星了。

钱老所描绘的社会是不能让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的。

毕竟世道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如今的中国社会已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20xx年的中国迎来了世界瞩目的奥林匹克运动会,这场国际盛会正预示着我们伟大的祖国繁荣富强。

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奏响时,当那首《我和你》在我们耳边响起时,当那20xx张笑脸伴着动人的音乐呈现在我们眼前时,当李宁点燃主火炬时,我真想唱起那句“我和你,心连心,相聚在北京”。

是的,当今世界从来没有象今天这样需要理解,包容和合作,让我们一同宏扬奥林匹克精神,共创世界美好未来。

围城读后感感慨篇五

我一直都很喜欢钱老先生的作品,尤其是《围城》。闲来无事,总爱细细品味。

《围城》是一部风格独特的现实主义讽刺长篇小说,也是一幅市井百态图。作家阿诚在谈到《围城》时曾说“他笔下的世俗情态,轻轻一点,即着骨肉。”

《围城》从主人公方鸿渐的留洋归来,到一场双恋的悲剧,到主人公离开上海找工作遇到的挫折,再到返回上海,结婚,再然后就是主人公生活的无聊,婚姻的死亡。一本《围城》就这样娓娓道来。钱老先生用辛辣的笔锋,一针见血的把人物的灵魂展现在我们面前,让人读来感触良多。

在忙碌的生活,学习之余有一片闲暇时光;让我于书中读得市井百态,从而笑看世间百态;让我飞过重重高墙,不做围城里的人;更重要的是它让我懂得什么才是真正的生活!

围城读后感感慨篇六

读完《围城》,感触颇深。钱钟书十分诚实地刻画了那个年代的一些事。

这本书讲了抗战时期关于一个留学生回国后的一些事。方鸿渐真是个凄惨的人物,但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普遍现象吧。围城这个书名很妙,非常含蓄的概括了全书的主旨内容。

仔细品味会发现书中有三道围城,爱情的纠葛是一道围城,学校里的明争暗斗是一道围城,家庭的婆媳之争是一道围城。其实生活本身就是一道围城,夹杂着城内的喜怒哀乐,一个城围住了我们整个人。

书中的几个主要人物无不为围城所困扰,方鸿渐身处爱情的围城,事业的围城,家庭的围城,怯懦的他最终重重围城之间一事无成。赵辛楣最终也没逃脱婚姻的围城,和一个并不爱的女孩子结婚生子,苏文纨自始至终也没走出爱情的围城,最终堕落,身上原有的才气全无。看到这里,我们不禁心寒,围城这么可怕吗?几个留学生竟为此葬送一生。

其实围城并不可怕,只是如何看待这个围城,身处围城中,为何总想冲出这个围城,最终不是撞得头破血流,退回去就是冲到另一个围城之中,又饱受纠葛,其实我们的生活就是一个大围城,包含很多小围城,围城中总有不如意,我们并不是总要去逃避,而应该适应这个围城,在围城中逐渐建立自己高大房屋,不要总好高骛远,不断地换城,总以为世外桃源就在城外。其实不然。审视这个世界,围城处处存在。

现实社会中,围城依然存在,我们看待围城依然要有正确的眼光,除非围城中乌烟瘴气,实在无法生存,否则就不要不停的出城进城直到最后精疲力尽,而流浪街头。

围城读后感感慨篇七

第一部分的感情纠葛很吸引我,最后一部分的婚后生活也很有趣。中间工作的部分我不喜欢。

方鸿渐和苏小姐之间,写得太精辟了!夫妻俩吵架也好玩。原来男人吵起架来和女人一样小心眼。

苏小姐后面的形象很可怜,她的优美气质哪里去了?!孙小姐千方百计和方结婚了,可结果呢;这个女人订婚前后判若两人,悲哀!

更坚定了我的信念,爱情里面不要耍手段,要真实坦诚。嗯,说不定最后嫁不出去的就是我,呵呵。

文中所谓的精彩讽刺,不好意思,我看不懂,也体会不到它的精彩。悲哀!我是一个文学素养极低的人。

围城读后感感慨篇八

1.深夜读完《围城》不是我刻意为之,赶巧而已!或许就理解为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吧,正如这夜色里突然而来的雨。你看,我们总是会为自己当下的情绪状态找到合适的注解,正如我们总是善于为自己找到各种理由一样。

2.听说钱、杨二位先生的爱情很美好。我没有详细地去了解他们的故事,但读完《我们仨》后能够明显地感觉到他们的幸福。感觉幸福,就是美好爱情和美满婚姻以及家庭和美的代名词吧。此刻听着雨,我暂且忘却了诸多烦恼,感觉幸福。也许,夜深人静时刻的雨天然是幸福的,它那么从容里行走在夜色深处,不像我们总想匆匆赶路。

3.这是我第二次读《围城》,大部分篇章是听完的。起初这本书并不在我重读的书单里,却唯独单列出来重读。因为她要结婚了,希望她在城里能听到夜深人静时刻的雨......

5.是的,一人一部剧,一人一段传奇。读《围城》,我们共同读了诸位先生、小姐的`故事。读完《围城》,我想再读诸位读《围城》的先生、小姐的故事。我想不断地读你们的故事,好让城外徘徊的我不孤独,并且能重拾从容不迫的灯火。

6.希望有一天诸位先生、小姐也能读我的故事,希望你们从不悲切从不孤独。

围城读后感感慨篇九

头一回读《围城》是初二,看了一半就看不下去了——那时候我喜欢的是金庸。

第二回读《围城》是高一,看着看着睡着了,因为觉得节奏太慢,不过就这么迷迷糊糊的还倒也读下来了。

这是第三回读。好像还真发现他的高处了:恕我直言,自《围城》以后的中国大陆的小说没有能超过他的。

先讲一个故事:说柏拉图问老师苏格拉底什么是爱情?老师就让他先到到麦田里去,摘一棵全麦田里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来,期间只能摘一次,并且只可向前走,不能回头。柏拉图于是按照老师说的去做了。结果他两手空空的走出了田地。老师问他为什么摘不到?他说:因为只能摘一次,又不能走回头路,期间即使见到最大最金黄的,因为不知前面是否有更好的,所以没有摘;走到前面时,又发决总不及之前见到的好,原来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早已错过了;于是我什么也没摘。老师说:这就是“爱情”。之后又有一天,柏拉图问他的老师什么是婚姻,他的老师就叫他先到树林里,砍下一棵全树林最大最茂盛的树。其间同样只能砍一次,以及同样只可以向前走,不能回头。柏拉图于是照着老师的说话做。这次,他带了一棵普普通通,不是很茂盛,亦不算太差的树回来。老师问他,怎么带这棵普普通通的树回来,他说:“有了上一次经验,当我走到大半路程还两手空空时,看到这棵树也不太差,便砍下来,免得错过了后,最后又什么也带不出来。”老师说:“这就是婚姻!”

这是一个公式、定律,《围城》里的方鸿渐自然也可由此观之。

方鸿渐就是唐晓芙那棵最大最金黄的麦穗,就是孙柔嘉那棵普普通通的树。不过其实在方鸿渐眼中孙柔嘉也是那棵树,但唐晓芙绝对是大麦穗。当然,也许唐晓芙并没有觉得前面有棵好的麦穗,但总之是没有摘成。最荒缪的是苏文纨,她并不是真的爱方鸿渐,方鸿渐本也不爱她。可方鸿渐因为她而失去了唐晓芙,因为他认识了赵辛楣,因为赵而去的三闾大学,因为去三闾大学认识的孙柔嘉,——方鸿渐的婚姻还是拜她所赐呢。

在方鸿渐身边的女人中,苏文纨代表了女性的虚荣——她的所有活动都为了这两个字。苏文纨是因为虚荣所以亲近、引逗、诋毁、嘲笑方鸿渐。她所作的一切都是基于“在人群中我理所当然是焦点”这种大小姐思想。她之所以选择方鸿渐也是认为他软弱,自己能控制住他。所以方鸿渐说“苏小姐是理想的女朋友”——一个官府大小姐做自己的女朋友当然有面子,可也没有谁会心甘情愿接受这个大小姐脾气的。

唐晓芙正是方鸿渐的心上人,方鸿渐对她的感情最纯洁,两个人本来是最理想的爱侣。可是,方鸿渐不幸被她表姐选中了——“我得不到别人也别想得到”。于是这一对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完了。

孙柔嘉在方鸿渐心目中只不过是“不讨厌”。若依赵辛楣那句“经过长期苦旅行而彼此不讨厌的人,才可结交做朋友”来看倒是不错,两人充其量只是朋友。可没想到这胖子接着发的那番先旅行后结婚的“高论”竟成了谶语,这对先经过旅行的男女果然结婚了(虽然感情不是很好)。方鸿渐结婚的决定在我们看来好像没必要,可是设身处地想:其实方鸿渐走的每一步都是当时唯一的途径,等于是生活的必然造成方鸿渐荒谬的结果,这就是钱钟书的手段高明之处了。

我以为小说有四等境界:最下等曰“歌颂”(如《抉择》),第二等曰“批判”(如《伤痕》),更高曰“幽默”(如《钟摆》),而独以“荒谬”为最高——《围城》正是这种“荒谬”作品。

为何?因为生活本身就是荒谬的,万万不能较真,能看出这一层不易,化入小说中更难。因为不仅要你看出生活的荒谬,还要熟知这荒谬的生活是怎么样运作的,方能在虚构的生活中表现出荒谬来,且荒谬而不做作,虚构却显真实。一个在平淡中娓娓道来的故事,圆滑自然的进行,最终化作无奈——“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含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甚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围城读后感感慨篇十

《围城》一书当中作者以两个亲戚的形象为原型: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常自吹自唱。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自己的经历,构造了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但有趣的事,作者的经历由于方鸿渐的经历大不相同:同是留学,但方鸿渐却是在国外聊以度日,最后弄了个假的文凭,回国后还要被人嘲笑;回到上海后,未婚妻已经去世了,要住在岳父家里,在岳父的银行谋事,寄人篱下;爱情来了,但去得也像来时那样迅速,仿佛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偶然中和辛楣成了患难之交,到了三闾大学后却又要分道扬镳;难得的婚姻在回到上海又有遭遇失败,一切都好像没有了终点。

对于方鸿渐而言,经历过的苦与累,别人对他的嘲讽与怠慢,都磨光了他刚留学归来时的才气。在与唐小姐还没有开始便结束的恋爱中,鸿渐受尽了失恋的折磨,同时也让他看清了周经理两夫妻的小人之心:一边说着鸿渐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婿,若是将来鸿渐结婚了,一定要让那女孩做自己的干女儿,在知道鸿渐恋爱后,对鸿渐的态度却变得越来越差,似乎鸿渐对不住他们已死的女儿。如此态度上的变化,难怪最后会闹翻。当鸿渐收到三闾大学的电报后,即准备动身到三闾大学任职教授,路上与赵辛楣成了莫逆之交,揭示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半——孙柔嘉。即使在三闾大学的生活并不愉快,也在那里与辛楣分道扬镳,最后回到上海更是受尽了气,与柔嘉的婚姻生活也不尽人意,但这就是围城,一切都在重复着,没有结束的一天。

对于方鸿渐,我佩服他的才气,小说的上半部分中充分显露了他的口才和余人打交道时的圆滑。后来的生活遭遇使他受尽委屈,本应是左右逢源的留洋学生,却被生活逼的脾气暴躁,也已收回了自己的婚姻与事业,令人可悲可叹。

苏小姐可以说是一位巾帼英雄,若是说鸿渐的学位是可以乱真金的黄铜,那么苏小姐的学位就是24k的足金。无论是修养还是学识,这位苏小姐在小说的前半部分都代表了男人心目中理想的形象,有学问,家世好,人长得也漂亮,就是年纪大了点。

苏小姐喜欢鸿渐,这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来了。她不喜欢看见鸿渐老是和同船的鲍小姐在一起,在鸿渐与鲍小姐在一起时她对鸿渐是冷淡的,等到鲍小姐在香港一下船,她便与鸿渐变得友好,事事为鸿渐着想。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描写:“明天,他替苏小姐搬帆布椅子,有了些力,衬衫上迸脱两个钮子,苏小姐笑他‘小胖子’叫他回头把衬衫换下来交给他顶钮子。”

回到上海后两人便分道扬镳,过了好久才再次来往。当鸿渐主动去拜访苏小姐的时候,苏小姐对她的态度异常冷淡,那一次鸿渐碰到了苏小姐当时的未婚夫赵辛楣。苏小姐在辛楣面前说鸿渐的好话,惹得辛楣嫉妒,从此两人便结下了梁子。鸿渐也在那里认识了苏小姐的表妹——唐晓芙,这个令他爱的痛苦的女人。后来的一段日子里,苏小姐与鸿渐的来往愈来愈频繁,终于有一天,苏小姐向鸿渐表明了爱意。鸿渐当时傻了眼,好久才恢复过来。隔天他在寄去的信里表明了决绝之意。苏小姐心灰意冷,与曹元朗结了婚。一年后,他们在香港再次相遇,苏小姐已变成了势利之人。

苏小姐纵使学位高,家世好,但她身上却有女人普遍拥有的嫉妒心理。在她与鸿渐来往时,她也千方百计阻止自己的表妹与鸿渐见面。在鸿渐向她表明自己已经心有所属时,她又到晓芙那里抹黑鸿渐,最终致使两人的恋情告终。加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在一个充斥著名利的世界中生存,使她变得势利,也看不起人。苏文执也是可怜,自己的人生在她的嫉妒心和欲望的驱使下扭曲变形,也不只是活该还是可悲。

围城读后感感慨篇十一

从《围城》发表以来,就有好多人对方鸿渐提出不同的看法。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假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甚至在月亮底下“一吻定江山”,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

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

这岂不悲哉?

围城读后感感慨篇十二

读罢《围城》,心中意犹未尽,细细品味,有很多感悟。这部被人称赞的“奇书”确实有它的独到精妙之处。无论是从作者的写作手法上,还是从这本书的立意上,都有很多是值得思考的东西。

从印度洋上驶来的法国邮船白拉日隆子爵号在上海靠了岸,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一踏上阔别四年的故土,就接二连三地陷入了“围城”。方鸿渐旅欧回国,正是一九三七年夏天。小说以他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某些知识分子(主要是部分欧美留学生、大学教授等等)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沉浮。他们不属于那个时代先进的知识分子行列。当抗战烽烟燃烧起来的时候,他们大都置身于这场伟大斗争的风暴之外,先在十里洋场的上海,继在湖南一个僻远的乡镇,围绕着生活、职业和婚姻恋爱等问题,进行着一场场勾心斗角的倾轧和角逐。这也是场战争,虽然不见硝烟,却处处闪现着旧社会你抢我夺的刀光剑影,腾跃着情场、名利场上的厮杀和火并;虽然没有肉体的伤亡,却时时看得到灰色的生活是怎样蚕食着人们的年华和生命,那恶浊的空气又是怎样腐化着人们的操守和灵魂。自然,这里也有真诚的友谊,善良的愿望;但这些在那个强大的旧社会壁垒面前,是显得多么软弱和无力。在那随处都可以陷入“鸟笼”或“围城”的人生道路上,哪里是这些还没有消磨尽人生锐气的知识分子的出路呢?这是这部深刻的现实主义小说留给人们深思的一个严肃问题。

性格决定命运,书中的主人公方渐鸿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他虽然善良,但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其实,“围城”都是自己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出发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作个有独立人格的人不容易,必须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他人的尊重。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面对自己的欲望,他有些亦正亦邪,他一直在两者交界处游荡。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围城”。

争愈加激烈的今天,更多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和虚荣所困。这本书恰巧揭示了人的心灵最深处的罪恶。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躲在黑暗的角落里,或攻于心计,明争暗斗,甚至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人们在贪婪和欲望的驱使下变得可怕。这本书,更是我们清楚地认识到欲望和利益的可怕。鸿渐一生中遭遇了很多“围城”,这是他的性格决定的,这些看似偶然的困扰,事实上却是必然的。

本书表现出进步的思想倾向和高超的艺术技巧,不仅奠定了它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的重要地位,也同时奠定了钱钟书在中国现代小说作家群中不可忽视的地位。止如钱夫人—杨绛女士所说,钱钟书的“痴气”,使《围城》更富于真实性和戏剧性。钱钟书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都包涵在《围城》之中。

围城读后感感慨篇十三

读小学的时候,就受当时思潮的影响,不太乐意课本中印象式的文章批评,以为空洞无根。如果说这种批评是旨于免于施莱尔马赫所言的“误解”,那么这倒是地地道道的“赫尔默斯之学”。至今我也是这样看的。

但问题是,十年之后我也未能免于作一个普普通通的读者,没有能力超脱出这种批评。而且,对一篇小说作叙事学分析或原型分析或诸如此类的分析,于我又有多大意义呢?恐怕很少有普通读者愿意在小说这种消遣上花几年精力,更难接受已经“作为创作”的文学批评。那么印象式的东西也就有它的长处,有它的需求基础。毕竟,小说的目的和价值不在,首先不在理论的探求者那里,而在人们下班后没有麻将和ok厅的晚上。

这就很使我困惑。在当代,写作完全可以视作作者纯个人的事——把文学视为历史资料的时代已经逝去得太久了。但作者的个人经验与读者的个人经验未必是直接相通的,这种沟通需要对作者进行了解甚至专业一些的分析,所以,如果读者对作品仅作印象式的,也就是纯个人经验的理解则被认为是不够的。但如果读者被迫花些精力去学习现代的专业分析,以与作家拥有共同的“话语”,那么读者对作品的解读不仅成为一种负担,也是一种以他人观人的诠释——因为我们的所能获得的作者资料必是第二手的——所以对作者和作品的体认也并无多大进展。如果世上的人分为作者、批评家和读者,我们倒还没有一个原则,一种共同的信心来面对此情此境。

是不是我们只能呆在自己所据有的这一小块碎片上?在这上面,分析、论证都有些象水中萍、风中絮。于小说是这样,人生也大至如此——其实一部《围城》,最深的感触也就是这个意思吧。

围城读后感感慨篇十四

天下只有两种人。比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到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却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

——钱钟书。

人生快事,莫如读书。书是我们精神的巢穴,生命的禅床。近期书香君读了钱钟书先生的《围城》感受颇深,这是一本有趣而睿智的书,因为它的有趣源于一位智者对人性的动察和调侃。围城里的娓娓到来,将生活的无奈刻画得入木三分,日常生活被钱老先生信手拈来,并让人能发觉其中的趣味,是一部常读常新的作品。

《围城》是一部风格独特的现实主义讽刺长篇小说,也是一幅市井百态图。作者通过主人公回国、恋爱、找工作等一系列事件,用辛辣的笔风,一针见血地把人物的灵魂展现在我们面前。性格决定命运,我想是这样的。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塑造了一个典型的中国旧式知识分子形象——方鸿渐,他酸气冲天,有几分才气,却底蕴不足。他面对自己的欲望亦正亦邪,一直在两者交界处游荡,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故事充满无奈和渴望,各种情绪交互矛盾,在钱先生的笔下活灵活现。钱先生的笔锋不是温和体贴的,你甚至可以说他尖酸刻薄且热爱冷嘲热讽,可是那满篇的好句子妙句子教人不得不击节称赞,因为不得不承认他用词的准确,情感的到位,那是真真是击中了书香君的内心。所以尖酸也觉得有趣,刻薄倒也不曾出格,那些个人、那些个事,的确就是这么的教人可气可恨又可笑。

有人将小说分为四等境界:最下等曰“歌颂”,第二等曰“批判”,更高者曰“幽默”,而独以“荒谬”为最高。《围城》正是这种“荒谬”的作品,钱钟书先生以幽默的语言讽刺嘲弄一些社会现象,从“围城”这个比喻开始,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类的“围城”困境:不断的追求和对所追求到的成功的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两者之间的矛盾和转换,其间交织着的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著与动摇——这一切构成的人生万事。“围城”困境告诉我们人生追求的结果很可能是虚妄的,这看起来好像很有点悲观,但骨子里却是个严肃的追求,热忱深埋在冷静之下,一如钱钟书本人的一生。他揭穿了追求终极理想、终极目的的虚妄,这就有可能使追求的过程不再仅仅成为一种手段,而使它本身的重要意义得以被认识和承认,使我们明白追求与希望的无止境而义无反顾,不再堕入虚无。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

围城读后感感慨篇十五

这周又重读了一遍《围城》。大学看第一遍的时候喜欢钱锺书的文字,很多话写得俏皮,比喻得形象,读起来诙谐;这次再看,开始体会人物:方鸿渐、孙柔嘉和赵辛楣,以及这些小资产阶级的故事。读到了好多黑色幽默,也看到了不少自己的影子。

方鸿渐,注定的围城囚犯。

和刘博士交流《围城》,他十分看不起方鸿渐,一个在欧洲真享乐,假游学的造假“留美博士”。

是,这个凭好运靠着岳父资助的假博士,真是只有小聪明、没有大智慧的代表了。周旋在女人之间,被一点点的小心思就能绕的五迷三道;在银行、学校、报社的事业,没有一项成功,都是混头土脸、扫地出门;人际关系更是处的一塌糊涂,混是个老好人却也多嘴多舌、毫无分寸。用赵辛楣的话来说:方鸿渐就是个不讨厌,但也全无用处的人。

因此,这样的一个人,注定进进出出生活的围城中,仓皇狼狈,百无一用。

事业、爱情、家庭,完完全全被动地走进了围城,又被莫名其妙的请出围城,还最终感叹:是时间,这个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着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围城的始作俑者真的是时间么?是人生的讽刺和感伤么?我还真不这么觉得。围城,说到底是思维的枷锁,并不是那真实存在的,如那能隔开两个独立国家一般的边界线。

更何况方鸿渐本是有选择的。他可以留学奋进,获得真知识、真学位;经历过苏文纨的爱情陷阱,唐晓芙的遗憾,他也本可以再留心些,不至于糊糊涂涂地就和孙小姐就结了婚;从上海到三闾大学的旅途中,明明看到了李梅亭的道貌岸然,却也毫无防备,以至于狼狈出逃。这样的方博士,真是令人有种,哎,怒其不争,哀其不幸的感觉。

当然,动乱混沌的时局、令人啼笑皆非的父亲大人方遯翁,周围尽是假洋派,真无能的这些同僚,也让这围城越砌越高,越堆越厚。但我始终是认为,这座墙它不是密不通风的,几次三番,鸿渐是最有机会控制它,起码是看透它的人。

如今生活中的围城,也是这样。它始终会存在,会矗立在那里,不论时代如何改变,因为人性就是如此,知足很难,还得现实的活着,超脱不了。

但如方鸿渐这样随波逐流,连认清都不肯,一错再错,可真是更加悲哀的事情吧。一路走下来,到底还是不知,生活有着说不尽的围城,最终糊糊涂涂的成了囚犯。

中西不通的歪脖树。

重读《围城》的第二感,在于自我反省。

钱钟书在序中写到《围城》的创作目的: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

这本小说,作者真是达到目的了,以方鸿渐为代表的小资产阶级、留洋派的特性写得真是跃然纸上。说话爱夹带着英文单词;对于祖国的文化了解浅薄、倒是抨击不少;向往外国的生活方式,但也是中西合璧的不伦不类。一针见血,活灵活现,甚至很多人说小说中的人物全部有考据癖,以致后来杨绛先生还特地撰文解释:故事中的角色当然是虚构的。

虽然这本书创作在40年代,但不得不说,即使如今,这些留洋派的特点还是会出现在我们的身上。

社会文化上也是这样,例如小说中金华的中国式平屋盖的“欧亚大旅店”,还是有类似的现象。哈哈,前不久北京还不整治了一众“罗马花园”,“东方普罗旺斯”这类洋名,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文化的交流是好事,但除了拓展海外的视野外,我们更要了解我们自己的民族文化。愧疚的说,我始终觉得自己就多多少少也是“方鸿渐”,是踏在两种文化之间,根基都不扎实的歪脖树。

书中有一段最黑色幽默的情节,最具这“歪脖树”的讽刺意味。苏文纨的朋友曹元朗做了一首美其名曰“新古典主义”的诗歌《拼盘姘伴》:

昨夜星辰今夜摇漾于飘至明夜之风中。

圆圆肥白的孕妇肚子颤巍巍贴在天上。

这守活寡的逃妇几时有了个新老公。

jug!jug!污泥里——efangoeilmondo!

——夜莺歌唱。

雨后的夏夜,灌饱洗净,大地肥而新的,

最小的一棵草参加无声的呐喊:“wirsind!”

混杂着德语,英文,中文,东拼西凑、乱七八糟,还自诩自成一派,学贯中西,实在是令人啼笑皆非。读罢,也默默反省,可别做了这“滑稽诗人”。

经典就是经典,百读不厌。钱锺书的《围城》,可挖掘的亮点真是太多。除了深刻的人生哲学、社会现象,作者的语言也是十分十分生动有趣,颇有顽童的感觉,尤其各类的比喻,一针见血,幽默机智。摘抄几句我喜欢的作为结尾:

他话里嵌的英文字,还比不得嘴里嵌的金牙,因为金牙不仅妆点,尚可使用,只好比牙缝里嵌的肉屑,表示饭菜吃得好,此外全无用处。

现代人有两个流行的信仰。第一:女子无貌便是德,所以漂亮女人准比不上丑女人那样有思想,有品节;第二:男子无口才,就表示有道德,所以哑巴是天下最诚朴的人。

为什么心里容不下的情感,要找同伴来分摊?聚在一起,动不动自己冒犯人,或者人开罪自己,好像一只只刺猬,只好保持着彼此间的距离,要亲密团结,不是你刺痛我的肉,就是我擦破你的皮。

西洋赶驴子的人,每逢驴子不肯走,鞭子没有用,就把一串胡萝卜挂在驴子的眼睛之前、唇吻之上。这笨驴子以为走前一步,萝卜就能到嘴,于是一步再一步继续向前,嘴愈要咬,脚愈要赶,不知不觉中又走了一站。那时候它是否吃得这萝卜,得看驴夫的高兴。一切机关里,上司驾驭下属,全用这种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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