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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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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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条为了加强全市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的消防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重庆市消防条例》和《重庆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市各类公办、民办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校、职业技工中学、工读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班)等各级各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我国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配备消防专兼职干部,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应与学校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活动统筹安排,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学校要加大对消防工作的经费投入,落实日常消防工作经费和消防设施专项经费,并确保每年按一定的比例递增。要加强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定期更换消防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第五条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各区县教育局、各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领导机构,应督促学校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管理工作。市教委安全稳定办公室具体实施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学校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实施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市教委文明单位和安全文明校园的评审内容。

第六条各地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学校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要加强与学校的联系,积极配合和推动学校做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可根据需要确定学校消防工作联系人,参与、指导学校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组织管理机构,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应由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学校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门(保卫处、科或办公室)是消防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学校应组建专职或义务消防队伍。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当每季度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形势分析会,研究解决学校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消防工作的具体措施。

第八条学校法定代表人为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分管消防工作的校(园)长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实施和组织学校的消防管理工作,管理人应定期向责任人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四)组织开展学生、教职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五)定期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

(六)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九条学校消防工作主管部门(保卫处、科或办公室)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具体落实上级布置的消防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安全管理规定;

(五)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实施,记录有关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完善消防档案;

(六)总结、交流学校消防管理工作经验,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的学校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专职或义务消防队职责。

(一)熟悉本校灭火、疏散预案和本人在义务消防组织中的职责分工;

(二)按照本校的管理规定进行防火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与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救助伤患,保护现场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完善消防组织,形成消防安全网络。学生(教职工)宿舍、办公楼、教学楼、食堂(厨房)等场所要落实消防安全员。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单位,应配备具备相应资格的操作、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以下单位或部位(场所)应确定为学校的防火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一)体育馆、礼堂、报告厅、学生活动中心、食堂(饭店)等人员聚集场所;

(二)学生(教职工)集体宿舍、校内宾(旅)馆、招待所;

(三)图书馆(阅览室、资料室)、各类档案室;

(四)重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仓库;

(五)变配电房(间)、锅炉房;

(六)网络管理中心、计算机管理中心;

(七)消防控制中心、消防水泵房;

(八)其它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

第十三条学校要妥善处理好防火与防盗的关系,统筹兼顾。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严禁以下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

(三)在教学、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并严格执行房屋修缮项目审批制度。凡新建、改建、扩建和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前,应向消防部门申报,工程竣工后须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在校内举办大型集会、舞会、晚会、招生就业咨询会等大型活动,主办部门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职责,落实防火安全和应急疏散措施,并向学校主管部门(保卫处、科或办公室)申报审查;具有火灾危险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行。

第十六条储存、使用和销毁危险化学品的,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与操作规程。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在教学、科研等工作中,需要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应做到安全存放、少量领取和少量存放,专人负责,规范操作,并配置必要的灭火器具。

第十七条学校应建立有机溶液回收处理制度,禁止将实验中有机溶液、腐蚀性和放射性液体直接排放到下水管道内,应盛放于专门容器内,放置在指定地点,学校负责统一回收处理。

第十八条严格控制在民用冰箱内存放挥发性易燃液体浸泡的实验标本,防止易燃气体在冰箱内聚集,遇静电火花引起燃烧爆炸。

第十九条禁止在校内使用易引发火灾的电器设备(如‘热得快’等)。对在防火重点部位违反安全用电规定的师生员工,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学校应加强消防技防经费的投入,逐步建立技防监控网。有条件的学校要建立技防报警中心和视频监控系统,做到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

第四章教育培训和预案演练。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充分利用各种消防安全教育资料,采用各种生动活泼的形式,针对不同学校、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并纳入教学计划。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落实消防宣传人员。高等院校每个学院、系应确定消防宣传人员。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

(一)应围绕“119消防活动日”的主题内容,开展针对性强的消防宣传活动;

(三)要利用文艺演出、知识竞赛、夏令营活动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教育活动,组织师生到消防教育基地、消防队(站)进行参观学习,确保每名学生在小学、中学和大学各个学习阶段参观学习活动不少于一次。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根据学生不同年龄层次和特点,安排消防知识教育的内容和课时。

(四)高校(含大专、高职)的消防知识教育以消防法律法规、常见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疏散逃生、现场急救和初期火灾扑救等技能为主要内容,每名学生在校期间接受消防知识教育不少于四个课时。

第二十五条寄宿制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职工,应当学习掌握学校防火、火灾报警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知识与技能,学会现场急救和组织学生疏散逃生的方法。

第二十六条学校下列人员应定期到专门机构接受消防安全岗位培训: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管理人员;

(四)其他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制订应急疏散与灭火预案,并明确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疏散引导组、安全救护组、通信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等);

(二)接、报火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定期组织师生开展疏散逃生等消防演练,确保每名学生在幼儿园、小学、中学和大学各个学习阶段,参加疏散逃生等消防演练不少于一次。

(一)幼儿园的消防演练以简单疏散逃生为主;

(二)中小学(含中专、职校、技校)的消防演练以火灾报警、疏散逃生为主;

(三)高校(含大专、高职)的消防演练以火灾报警、现场急救、疏散逃生、初期火灾扑救为主。

第五章防火安全检查。

第二十九条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安全全面检查。

第三十条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不同季节对消防安全重要部位进行日常防火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三)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四)消防器材是否在位、完整等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三十一条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根据《重庆市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的要求,定期对简易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对设有火灾报警、防排烟、自动灭火等系统的单(部)位,应由具有专业消防维保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保,并做好检查保养记录,同时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或公安派出所备案。

第三十二条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凡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限期整改;对暂时不能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应急防范措施,尽快落实整改。职能部门对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应进行复查,并向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或通报情况。

第六章消防制度与消防档案。

第三十三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身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并公布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三)消防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记录:

(四)应急疏散预案;

(五)宿舍安全用电管理;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防雷、防爆、防静电管理;

(七)明火作业审批管理;

(八)新建、改建、扩建和内装修工程消防申报制度;

(九)消防设施、器材维修保养管理;

(十)消防工作考评与奖惩管理等。

第三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消防档案,逐步建立消防电子档案。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档案内容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学校消防工作,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

第三十五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学校基本概况和消防重点部位情况;

(三)消防组织管理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六)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七)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一)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五)防火检查与巡查记录;

(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七)火灾情况记录;

(八)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20__年11月23日颁布实施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二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消防法》及公安部61号令,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员工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让全店员工熟知消防常识,做到人人都企业消防工作负责。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 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要有保卫部三级巡查制检查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4.每年组织企业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

5.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并制定具体保卫方案。

6.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好天然气.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楚火险隐患。

7.建立企业消防档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吸烟管理制度,商场为无烟商场禁止吸烟。

8.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对发生火灾或火线隐患整改不及时部门,将加倍处罚责任人。

9.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责任人。

消防监控中心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达本岗位,做好交接准备。

二、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着装,检查仪容仪表,精神面貌良好。

三、检查岗位的设备运行是否良好和交接巡视检查、执机注意事项。

四、 当班人员必须记录本上填写好设备运行、巡检等情况,并要求字迹清楚,记录齐全。

五、将消防应急工具,相关资料如数按规定摆放整齐。

六、 做好中控室卫生清理工作,保证机器、地面、墙面洁净。

七、接-班人员未到,在岗人员不得离岗,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请示处理办法。

八、交接-班各项内容经确认后必须在交接-班本上签名和时间,以示确认和负责。

九、如遇到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接-班者协助交-班者对事件进行处理,待事件处理告一段落,经交上级领导批准,再进行交接-班。

十、接-班人酒醉、情绪不稳、意识不清、不得交接-班,应上报请示处理办法

十一、交-班者要按本制度进行交-班,如未按规定办,接-班者可以提出意见,要求交-班人员立即补办,否则可以不接-班,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十二、消防中控室双人执机,不得单人交接执机,不得电话信誉交接,应有文字体现。

消防监控中心安全巡查工作制度

1、防火巡查每二小时一次内容应当包括:

连接的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软管应当经常检查,定期更换,点火时需使用点火棒,用火结束燃气阀门及时关闭,操作间的集烟罩和烟道入口处1米范围内,应当每日进行清洗。排油烟管道应当每60日至少清理1次,清理应当做好记录;施工用火:开具动火证,明确专业资质动火人、看火人,灭火器、防火板等预防措施的配备,现场是否有化学危险品,有无油工交叉作业,动火时焊机2、5米内不得有可燃易燃物,动火后30分钟内不得离人做好清理不留火种;用电禁止随意私拉乱扯电线电源,铺设电气线路应经设计、工程、保安部批准由专业持证人按用电设备的功率、台数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标准电线器材,商场内配电线必须使用胶护外套电线禁止使用麻花线等简易危险材料。

1.5米。疏散通道内不得设置摊位或者堆放货物。

d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商场使用为甲级(90分钟)防火门 查闭门器、顺位器是否完好,防火卷帘下1米处不得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e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配电室、机房、库房、厨房的人员责任落实与管理情况。库房物品应分垛码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应大于100平方米。并保证“五距”:垛与垛间距不应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应小于0.5米,垛与梁间距不应小于0.3米,垛与柱间距不应小于0.3米,垛与灯间距不应小于0.5米。库房内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米。库存物品码放不得挤占或影响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镇流器不应设置在闷顶内。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应小于0.5米。

3、 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巡查、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名,存档备查。

4、 巡查人员是保安部的安防力量,遇有可疑人可疑事要有跟进有交接,对店铺、个人的违规行为、危险举动(吸烟、拍照、溜旱冰、带宠物、长时间逗留在通道内、散发广告、做客服调查、新闻媒体擅自采、顾客纠纷、客诉、擅自施工、危险搬运、着装不整、斗殴等)要及时发现、询问、制止,保证合法人的权益,保持商场的有序经营环境。通道内有无杂物门锁杠推是否完好。安防执勤时注意自我保护。

5、 巡查人员禁止利用工作时间闲谈或办私事,不得擅自进入独立经营管理的区域,工作需要,应两人以上经上级、区域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并配合负责人的工作。

消防监控中心工作制度

十、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消防监控中心值班员制度

八、 注意仪容仪表,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按规定着装和携带执勤用品。

九、 认真填写当值期间相关设施设备运行记录,发生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当班未处理完毕的应交代接-班人员继续跟进,并做好物品交接工作。

消防设备管理制度

一、 全公司的烟感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组织测检1~2次。

二、 自动灭火喷淋管道污水,每年由消防中心和管工班组织排放检查一次。

三、 每季度由消防中心或水泵班防水检查一次公司内的地上消火栓。

四、 消防水泵每半年由消防中心和水泵班手动或自动启动检查一次。

五、 气站的电子鼻的信号每季度由液化站测试一次信号。

六、 公司的消防加压、送风、排烟风机,每月由工程部门启动运行测试检查一次。

七、 消防总控制联动系统每年由消防中心和工程部及有关部门联合启动运行检查一次。

八、 公司的各种电气设备,每年联合进行一次检查。

九、 备用发电机,由工程部根据设备检查安排时间定期启动检查。

十、 各部位的轻便手提式10升、推车式65~100升的泡沫灭火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监督各部位更换药剂一次,其他器材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消防设施、安全标识管理规定

一、 按照消防规范要求,管理区域内配备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标识安装在合适、醒目的位置上。

二、 各种标识不得随意挪为他用,责任部门应按月进行全面普查的规定认真落实,保证各种标识的完好性。

三、 标识名称及作用

1、 公共设施的标识

(1) 楼层灯及楼层号码的标识,分别安装在各楼层电梯厅内,其作用是为人们提示你所在楼层。

(2) 应急指示灯标识,分别安装在住宅楼各层通道及楼梯内,其作用是在火灾情况下可作应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们所在安全疏散的方向。

(3) 禁止吸烟标识,在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及各电梯箱内安装有禁止吸烟标识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在公共场所不许吸烟,做到文明办公防止火灾发生。

(4) 消防器材标识,在各层指向灭火器的方向分别安装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该方向设有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及时使用。

(5) 火警电话标识,在各层通道内分别安装有火警电话标牌,其作用提示大家时刻记住火警电话,火灾时及时报警。

2、 消防设备系统的标识

(1) 消防供水管道的标识,在楼内的消防供水管,按规范要求全为红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确的编号,说明该管是消火栓系统或花洒系统供水的区域范围。

(2) 消防栓的标识,在管理区域内所有消防栓的门上都印有消火栓的字样,提示人们该处设有消火栓。

(3) 高层、中高层排烟系统标识,在各层的走廊一方设有一个排烟窗,在相应的位置设有排烟窗控制装置,上面注有“发生火灾时,按下红按钮”的字样标识。

(4)加压送风系统标识,在各层的消防电梯厅,防火楼内梯

设有加压送风百叶窗,发生火灾时可向该区域内送风,避免烟雾火势进入,使顺利疏散。

(5)消防电梯标识,在每层的消防电梯厅内都标有消防电梯字样,表示该梯为消防电梯。

3、 消防机房的标识

(1) 消防水泵的标识,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编号、功率等字样标识。

(2) 消防水箱的`标识,在供水箱上标有消防储水量限位标识。

(3) 排送风机的标识,在管理区域内各消防风机上都标有,风机编号“p”、“s”,及功率等字样标识。

(4) 监控中心的标识,摆在监探中心的门口,挂有监控中心的标牌,在值班室内的控制台上,显示有供电各系统信号指示,控制操作按钮等具体的字样标识。

4、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识包括

(1)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识。

(2) 消防设备检查保养记录标识。

(3) 消防设备试运行记录标识。

(4) 消防设备故障维修的标识。

(5) 监控中心有关消防的各种管理制度的标识。

(6) 灭火作战方案及灭火指挥系统图的标识。

(7) 消防管道及平面图的标识。

四、相关文件记录:无

管理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一、 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二、 消防治安部每年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两次定期检查、清理和登记造册存档。

三、 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手动报警器、小锤及其配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四、 温、烟感控制箱体,指示灯,开关,探头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五、 消防水泵、阀门、管道、压力表、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每月放水试验一次。

六、 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七、 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更换,确保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八、 消防用广播器材随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九、 消防扳手存放在显要位置,随时备用。

十、 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巡视、检查、保养、更换,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十一、 消防设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变位置,严禁损坏丢失。

十二、相关文件记录:无

消防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中心是掌握消防设备动态及发现火灾、火警的重要岗位,是整个大厦消防管理的心脏。为了加强消防控制中心的管理,特定例如下制度。

一、 消防控制中心实行全天24小时专人轮流值班制。

二、 监控中心的轮值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警觉性和高度的责任心,能熟练操作设备。

三、 值班人员在监控中心不准吸烟、喝酒、会客,不准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 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应由其他轮值人员顶替方可离开。

五、 监控中心各操作手柄(按钮)每日做一次手动操作检查。

六、 消防监控中心的设备外观不附有灰尘为合格。

七、 监控中心的设备出现故障当班人员无法排除时,应第一时间报告管理处主任,联系技术人员前往维修。

八、 相关文件记录:无

消防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 本管理区域内消防各系统属遥控、连锁自动装置,故在操作前必须观察各个系统是否设置在自动位置。

二、 首先观察各系统电源信号是否正常。

三、 各系统的安全操作方法如下:

1、 烟感系统:当发生火情报警时,确认楼层后,首先通知保安人员到报警层观察,同时与该层人员及时取得联系。若为火险立即按灭火作战方案处理,若为误报,请保安人员将区域报警进行复位,后将值班室内的集中报警器复位。

2、 防火卷帘门系统:当群楼发生火警时,根据失火方位及火热大小,可采取隔离法,及降落相应的防火卷帘门,值班员可根据现场报告情况遥控降落,就近人员也可击碎报警按钮降落,若以上两种情况都不能降落时(观察卷帘降落信号灯),可速派消防维修人员到当地打开锁匙开关强迫降落。

3、 排烟系统:发生火灾时,值班员遥控打开该层及其上下层的排烟阀。若失控时,通知人员就地打开该层的排烟阀,这是排烟风机自动启动,启动信号灯亮。若风机不能自动启动,速转入手动位置启动,仍不能启动时速派人到风机房内强行启动。

4、 加压送风系统:根据火灾的不同方位,迅速打开相应的加压风机,启动信号灯亮,若失控时可派人到风机房进行手动操作。

这是相应的消火栓泵自动启动,启泵信号灯亮。若不能自动启泵时,应立即转入手动位置启动,仍不能启动时,速与水泵房人员联系,或派人到泵房强行启动。

6、 花洒系统:当某层发生火灾时,失火部位的花洒喷淋头爆破喷水,该层的水流指示器动作,监控中心得到该层的报警信号。值班员观察水位信号,水位降到下限,花洒泵自动启动,相应的启泵信号灯亮。若不能自动启泵时,立即转入手动位置启动,仍不能启动时速派人到泵房强行启动。

7、 紧急广播遥控设备操作说明

当需要启动紧急广播时,请严格按以下步骤操作:

(1) 将消防控制室中紧急广播设备的搬把开关置“on”位置。

(2) 按下“f1”键,“叮咚”响声后便向被选定的区域播出。

(3) 按下“stop”后再按下“f2”键。当磁带机中放入有关消防疏散的磁带后,该带便将如何进行人员疏散的内容不断向预选定的区域播出。

(4) 按“f3”键,此时,磁带机输出的有关人员疏散内容和消防指挥员现场指挥的信号并存同时播出。

(5) 如认为磁带信号妨碍现场指挥,可按下“stop”后按两下“f4”键,于是被选定的区域中只有现场指挥员的命令可播出,其它信号一概终止,使用完毕将第(1)项中各开关全部复位。

四、 操作完毕后,时刻观察各个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五、 火灾扑灭后,要进行事后工作,即所有系统要复位,对所有系统的设备进行检修。

六、 事故后要详细整理记录资料,总结操作经验。

七、相关文件记录: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4、对新员工进行消防培训(主要是研发及品质对设备的使用培训)。

5、因工作需要职员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主要是研发及品质对设备的使用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安全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公司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填写防火检查记录。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若发现本部门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公司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应急救援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手续。

4、发现设备故障时,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管理部门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物业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安全管理部门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报告消防安全负责人并予以消除。

2、消防安全负责人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发送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向公司消防安全负责人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部门应按规定向安全管理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安全管理部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作业,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

一人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5、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安全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禁止使用无厂家、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及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气设备。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

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员工发现在生产中发生火灾事故,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和故意拖延,立即向企业主要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2、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危急情况的,迅速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企业负责人对发生的需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以公司名义报告安监等有关部门。

4、发生重伤、死亡事故,派专人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体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照相、录像,并详细说明。

5、清理事故现场时,要事先经事故调查组或安监部门同意。

6、发生轻伤事故要进行现场照相,经安监部门同意,由企业领导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划分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按规定填报“伤亡事故登记表”,并对干部职工进行教育。

7、企业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专长;

(二)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8、发生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安全教育不放过;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并按照事故的性质和造成的损失危害程度,根据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9、发生事故,必须按照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职责的规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和主要责任。

11、事故查清后,应及时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报送安监部门。

12、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1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事故管理档案,其内容应包括事故现场记录、照片、鉴定材料、事故教育、改进措施等资料。

1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定期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十三)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防火安全工作。

2、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制。

3、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

4、成立义务消-防-队,当发生火警火灾时,必须立即组织进行抢救工作。

5、对消防安全防护器材, 应定期检测、检查及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完好备用。

6、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规定。

(2)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及有关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单位工作的同时评比防火安全工作。

(3)经常采用各种形式向从业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普及和提高防火安全知识,对外来人员进行三级教育。

(4)研究和布置本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定期进行检查。

(5)对一切危及防火安全的现象和行为,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

(6)负责本区域消防器材管理,应认真维护保养,保证良好备用。

(7)协助有关部门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7、防火安全,人人有责,全体员工必须注意防火安全,对火灾危险现象及行为均应进行严肃的斗争。

8、义务消-防-队职责

(1)、义务消-防-队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要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义务消-防-队根据工作情况,分厂设大队,下设报警、抢救、警卫、灭火等小组。

(3)、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义务学习训练、召开消防灭火演习。

(4)、义务消-防-队要管理好灭火器材和作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5)、义务消-防-队成员对本单位不符合防火安全的现象,有权向主管负责人提出建议和批评。

9、加强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做到群防群消,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10、对在防火重点单位上的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其进行消防专业知识的教育和训练。

11、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和禁止生产区、库房区吸烟的规定。

12、生产区都按一、二、三类画定动火区;凡在生产区内动火,必须按规定提前申请,方可作业。

13、在动火区动火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动火中发现不安全苗头,立即停止作业。

(2)不符合动火审批手续和违反动火的作业,立即责令停止作业。

14、电气设备的安全防火管

(1)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检修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

(2)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安全的接地装置和有可熔保险器,或自动控制器,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保险装置;电力网不准超负荷运行。

(3)对容易产生静电引起火灾的设备和容器,必须装置足以能够导除静电的设施。

(4)存放易燃性气体、液体、固体的容器管道附近,不得设置变压器和电热器。

(5)变压器、电动机、配电室等电气设施和部位,要经常检查维修,严格控制温度、保持清洁、不得在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高温和有腐蚀性的场所,其电线及电气线路应使用暗线、防腐线。

15、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在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中的安全管理。

16、娱乐室、员工宿舍和招待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随意乱拉、乱接临时电线,严禁乱用较大功率的电热器(具)。

17、焊接作业的安全防火标准

(1)焊接动火,防火人员(看火人)由设备所属单位指派。在槽罐内,潮湿地沟内,金属构架及天车上焊接作业,由检修单位指派监护人。

(2)焊接工作要合乎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压力表要灵敏有效。

(3)乙炔和氧气瓶要分开存放,其距离不得少于7米,距离明火不得少于10米。

18、电弧焊接(电焊)工具设备要符合标准

(1)1电焊机电源要按设独立电闸。

(2)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接零)。

(3)一次线路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易辨认,绝缘要良好。

(4)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挡板。

(5)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设备。

(6)焊工作业,在地面上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的工地或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

19、禁止在生产区域吸烟。

20、禁止在厂内焚烧杂草、垃圾。

21、禁止携带引火物及发火物进入危险场所。

22、禁止带火、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机动车辆进入危险区内。

23、火灾事故的抢救原则

(1)报警早,损失小,报警要沉着冷静,及时,准确。

(2)边报警,边抢救,要及时扑灭初起之火。

(3)先控制,后抢救,应首先切断可燃烧的来源。

(4)先救人,后救物,应贯彻执行救人重与灭火的原则。

(5)防中毒,防窒息,正确选用灭火剂,尽可能站在上风向,必要时要带面具。

(6)听指挥,莫惊慌,平战结合,计划周密,互相配合,积极主动。

(7)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沉着、冷静,正确判断。指挥英明果断。

24、消防器材与设施的管理标准

(1)所需消防器材,根据情况统一购买、配置,并登记备查。

(2)各种定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挪用、移动、损坏、圈占或埋压。

(3)必须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便于拿取的地方。灭火器放置地点应干燥、远离热源,不受高温辐射,阳光爆晒、温度适宜,不受化学物质侵蚀,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4)室内消火栓,设置在明显并便于取用的地方,间距不宜大于50米,枪口离地面应为1.20米。

(5)室外消防栓,应根据需要沿道路设置,且宜靠近路边,其间距和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20米;消防给水压力应满足最大用水量时,水枪射程不底于15米的要求。地下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

(6)严格执行“三定一交”管理标准,即定点存放、定人管理维护、定期检查并列为交接-班内容,保证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有效状态。用过的和失效的灭火器应急时充装或更换,空瓶不得放于生产施工现场、不得于实瓶混放。

(7)消防器材及一切消防设施,均涂上红色,以便识别。

火灾抢救

25、有义务消-防-队,有正规的昼夜执勤制度,随时做好灭火战斗准备,一旦发生火灾可立即抢救,及时抢救人员和物资。

26、发生火灾时,千万不要惊慌,应一面指定专人迅速报警,一面组织力量积极抢救。

27、报警后,起火单位要及时清理通往火场的道路,以便消防车能进入火场。

28、起火单位应派人在起火地点附近路口迎候消防车辆,使之迅速准确地达到火场投入灭火战斗。

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普及教育,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分析和整改火灾隐患,经常组织消防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和教育,做到“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同相邻单位和群众组织搞好消防安全联防工作。

二、防火巡查、检查。预先编制相应的防火检查表,规定检查内容要点,检查依据和检查合格标准。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单位、科室负责人及职工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备案。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要配备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配备防火门和其他应急疏散设施,并定期进行检修,保证完整、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保障畅通,不得堵塞。

四、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消防器材的配置种类、数量及配置地点,应当由专人负责,配置地点应当有明显标志。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发现损坏应当及时维修或更换。

由正式参加特殊工种培训人员承担;(三)电加热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使用和监管,离开时要切断电源;(四)容易产生静电引起火灾爆炸的场所,应当安装消除静电的装置;容易遭雷击引起火灾爆炸的场所,应当安装避雷装置,并应在雷雨季节来临前,进行接地电阻检测;(五)燃气、电气管线和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监管,定期检查。

六、火灾隐患整改。认真研究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根据实际,制定一整套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按要求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彻底整改,对整改内容不清楚或是历史遗留火灾隐患,无法按时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汇报。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规定本单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类别、品种和防火防爆场所,安排专人看管,严格收发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进入防火防爆场所手续,制定各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防火、防爆和灭火措施。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建立健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机构,明确分工,相互协调,熟练掌握消防业务基本技能,能够及时有效地扑救初起火灾。发生火灾后保护现场,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三

在防火巡查或防火检查中发现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并及时消除。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检查、巡查人员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八)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场所的;

(十)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十一)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学校及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整改。

对于涉及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学校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四

1)厨房内煤气管道、阀门接头、仪表、开头、阀门必须定期检查,防止泄露。如发现泄露应立即关闭阀门,及时通知,严禁明火检测和启动电源开关以及启动易产生电火花的设备。

2)电烤炉、绞肉机、切菜机、电热器等大功率电器不得超负荷运行,防止电气设备和线路受潮,并作定期检查。

3)油炸食品时,锅内的油不要超过三分之二,以防油溢出遇火燃烧,熬油时工作人员不能离开。

4)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需及时关闭厨房的.所有阀门,切断气源、火源、电源后方能离开。

5)厨房内抽油烟机罩、抽油烟管要定期清洗。

6)清洁时须防止各种电器及插座进水受潮,以免引起电源短路。

7)厨房除配置常用灭火器外,还应配置灭火毯,以备油锅起火。

8)严禁挪用、遮挡、损坏消防设备。

9)每日下班前应关闭电挚、抽油烟机、煤气、供油系统等,并认真填写《每日消防安全检查自检表》,及时反馈上报安全隐患情况并防患未然及时进行检修。

火灾特点:。

1、人员伤亡大。学校是教师和学生高度集中的场所,这类人员防火意识薄弱,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极其匮乏,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

2、影响极大,后果严重。

3、学生宿舍为火灾多发部位。

4、特大火灾多发生在夜晚。

(二)学校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媒部门;

(三)车库、气库等部位;

(四)图书馆、档案馆;

(五)供水、供电、供气、等系统;

(六)实验室、计算机房、电化教学中心、监控中心;

(七)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如财务室、档案室;

(八)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九)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领导、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地、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宿舍、食堂、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打印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领导报告,更换药剂。

4、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

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剧毒的演示实验,易爆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化学危险品室每周至少打开1~2次。

7、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各校要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学校义务消-防-队。在人员变动时,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2、认真组织师生学习、宣传《消防法》,要利用校广播站、黑板报、宣传橱窗、班队活动等途径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使用电气、液化气等知识,教育学生不玩火,以及安全逃生的办法。

3、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讨论、检查、布置、总结本校消防安全工作。

4、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政治、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

5、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6、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7、 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1)学校确定将档案室、保管室、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语音室、体育器材室、食堂、多媒体教室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机,要放在明显的地方。义务消防员要学习、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机,会报警。经常检查灭火机,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更换药剂。

(4)学校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

(5)电脑室管理人员、各办公室内教师在启动电脑、空调、电热台板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演示实验,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

(7)图书室、体育器械库房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班主任要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班务工作计划,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不要玩打火机,不玩烟花炮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8、学校要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

9、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报请学校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经济损失者,报请学校给予行政处罚。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中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火警电话(119)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和山林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需要焚毁的资料和物品,不得随便乱烧;要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有专人负责焚烧,须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能离开。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或其他公共场所。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库房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老化和用电器故障等引导火灾。

6、严禁在学校空屋或其他房檐边堆放易燃柴草和物品,严禁在学校库房、实验室、微机室、厨房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在火灾中能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不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注意提醒教职员工经常检修自己家庭的用电器和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严禁在学校教室、办公室使用蜡烛、油灯等照明。

10、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领导、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地、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宿舍、食堂、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打印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领导报告,更换药剂。

4、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空调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

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仪器保管员不准在仪器室里做易爆易燃剧毒的演示实验,易爆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化学危险品室每周至少打开1~2次。

7、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8、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学校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消防水泵经常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2)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3)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消防器材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 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准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申请,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予以警告,严重的予以开除

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六

1)学校内供电系统由工程部控制、检查并维修。

2)电器设备、电源和照明灯具等,要由正式电工安装和管理,严禁非合格电工人员操作。

3)工程部必须有上岗证方可上岗,上岗操作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任何部门不得私自乱接电源线盒使用私人电器。

5)外来施工单位给人需要用电时,必须经过工程部允许并由工程部专业人员接电、拉线,严禁擅自拉线、接电现象,所有电源必须采用橡胶电缆。

6)严禁超负荷用电。

7)必须接临时电源时,应在临时电源附近配置适当的灭火器材,并熟悉使用方法。

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七

尊敬的各位xx:。

你们好!

贯彻执行《xxx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自身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我单位郑重向社会承诺如下: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单位内部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

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我单位将自愿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严格按照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做好消防工作,若有违反,依据《xxx消防法》和《__市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

敬礼!

承诺单位: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八

一、学校总务处应定期组织对消防安全的指导教育,并落实专项经费配备配齐各种消防设施。

二、各班主任老师应定期对本班教室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教育,严格禁止学生在教室内点明火、点蜡烛、使用电炉等用电器,严格禁止学生破坏消防设施。如发现有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应及时严肃教育及处理,并向学校消防安全负责人汇报。

三、行政值周、值周教师在教学时间段内,应对教学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

四、行政值周、值周教师、各班主任如没认真履行职责,发生责任事故者,应负直接责任并接受处理。

五、教室内开展易引起火灾的教学实验、使用电器设备的各课任老师应在课前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安全情况检查,并有责任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教育教学过程中各课任教师为第一责任人,一旦引起消防安全事故,应按紧急事故预案程序进行妥善处理。

六、总务部门应定期做好各教室内的电器设备、开关线路等易引发火灾事故点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因技术原因不能及时处理的应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或停用该教室,启用备用教室。

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九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十

(2)自动喷淋灭火装置;。

(3)防盗门链;。

(4)房门窥镜孔;。

(5)安全通道;。

(6)防火通道;。

(7)紧急疏散图;。

(9)报警装置;。

(10)防火标志;。

(11)楼道监控装置。

2、安全操作。

(1)客房部员工熟知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

(2)客房部员工掌握安全设施和器材的'使用方法;。

(4)电器设备安全;。

(5)登高作业要有人扶梯;。

(6)无明火作业;。

3、安全防范。

(1)服务中掌握会客动态,禁止无关人员进人楼层;。

(2)遇陌生人时主动问好、询问、避免发生意外,不轻易为客人开门;。

(4)发现客人携带武器、凶器和炸药、爆竹等易燃物品,及时报告上级;。

(5)遇有残疾人士住宿,随时注意客人动向,保证其安全;。

(6)员工查房,发现设备损坏,物品丢失,及时报告上级。

4、钥匙管理。

(1)客人钥匙忘记在客房内或丢失请求开门时,请客人到前台办理;。

(2)服务员清扫房间,坚持开一间做一间,不可同时开几间;。

(3)服务员保管好自己的钥匙。

(1)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消防中心,尽量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发生盗窃事故,主管要及时赶到现场保护现场;。

(3)发现自然事故要及时报告主管,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情况要进行处理。

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一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校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二级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立各级、各岗位、各场所、各部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四条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检查、监督和指导二级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五条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与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六)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六)牵头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七)协助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第七条学校保卫处为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是学校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业务主管机构,对全校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检查、监督与考核,下设安全科(南北校区分设),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三)监督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状况;

(五)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检查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六)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

(八)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并对其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九)监督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十一)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台账;

(十四)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六)组织开展消防法规、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学校二级单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具体实施和开展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拟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经费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八)接受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根据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做好消防隐患整改工作。

学校二级单位其他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宣传、教育和管理职责。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十条学校二级单位须明确消防安全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二)具体做好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台帐和档案资料建。

设工作,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和完善;

(四)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并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相关活动,组织初始火灾的扑救;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本单位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

(八)协助公安消防以及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

第十一条消防安全责任范围和区域的划分,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及“谁使用、谁负责”等原则,学校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使用、管理的楼栋(层)或房间负责,公用周转住房由学校房产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学生宿舍由大学生园区服务中心负责,公用教学楼由教务处和后勤服务总公司共同负责、其他公用楼栋(层)或房间由使用单位和后勤服务总公司共同负责;凡是消防安全责任划分不清的楼栋(层)或房间,由使用方提出,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消防管理职能部门参与,召开协调会,明确楼栋(层)或房间具体消防责任范围和责任人。

第十二条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全校输电线路、供电设备、设施的防火工作,负责消防地栓、壁栓等的维修、保养工作。

第十三条学生宿舍的防火安全是学校防火安全工作的重点,学生宿舍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管理,确定专人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三)建立有学生参与的义务消防组织,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消防演练;

(六)加强夜间宿舍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第十四条教职工住宅区由居民委员会管理,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二

为确保市政府机关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六、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报警,并及时组织灭火,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七、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火灾事故,各单位要配合消防监督部门查明情况,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依照《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三

1、明确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一)一般防火要求。

1、依法办理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

2、室内装饰装修采用不燃、难燃材料,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3、不得违规在建筑内安排人员住宿。

(二)安全疏散设施。

1、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疏散通道、出口、窗口处不得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符合要求。

3、场所周围消防车通道畅通。

1、灭火器配置数量充足,选型准确,放置位置明显,便于取用,并定期维护。

2、室内消火栓水压应符合要求;消火栓箱醒目、无遮挡;水带、水枪应齐全好用;消火栓箱门应设置紧急开启装置;消火栓启泵按钮应能够正常启动消防水泵。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设施完好有效,并定期维护。

1、每日班前班后进行防火检查,营业期间定时进行巡查,建立防火巡查、检查记录。

2、禁止经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3、电气线路应当穿管保护;对电气线路、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检测;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4、凡是有易燃、可燃物的地方,均应严禁明火,在场所明显处设置禁火、禁烟标志。

5、确需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场所应暂停营业,并落实现场监护人、清除施工区域内的可燃物、设置消防器材,确保动火作业安全。

1、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熟知:消防安全职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

2、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每季度至少对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并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员工上岗前应经过消防安全教育,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的要求。

1、场所应在明显位置悬挂包含“一懂三会”、消防安全承诺书、消防安全告知书等内容的提示牌。

2、场所应根据自身特点,按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图列》(附后)设置消防器材、消防提示性、警示性等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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