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方案的过程需要充分调研、分析数据,并进行合理的论证。我们还需要与团队成员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作,确保大家对方案有共同的理解和认同。制定方案需要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等因素。
蔬菜应急保供方案篇一
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局部地区发生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探索务实管用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关键时期和吃劲阶段,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十分重要且紧迫。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健全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长效机制,更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指导思想。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坚持地方首责,强化市长主体责任,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菜篮子”产品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市场调控、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及时、有效、妥善应对产销不畅、流通受阻、价格异常波动等问题,切实保障市场供应数量充足、种类丰富、价格基本稳定,努力保持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二)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属地负责。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分工明确、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完善党委领导,市、区(县)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各有关部门协同联动的“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体系。
以人为本,快速反应。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科学精准防控,迅速及时应对,减少疫情对“菜篮子”产品供应影响,保持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密切关注疫情态势和市场运行情况,加强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结合“菜篮子”产品供需实际,科学分区分类,实施差异化措施,打通堵点卡点,抓好保供稳价工作各环节。
广泛动员,多方参与。建立“菜篮子”产品联动保供机制,充分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加强协同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应对疫情,做好“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
(三)主要目标。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有效落实,“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能力全面加强,全社会协同联动保供体系进一步完善,保供稳价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为服务全国疫情防控大局、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提供有力支撑。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各城市要建立由市政府负责同志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参与的“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统筹协调机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要求,密切关注疫情对“菜篮子”保供影响,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制定调整应急保供方案,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二)明确职能部门任务。在市委市政府和统筹协调机制的领导下,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协同联动,强化信息共享,共同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菜篮子”产品生产、运输、调入、分销、配送及价格监测管理等各项工作。
(三)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城市各区县人民政府承担属地责任,负责辖区内“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委)在从严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全力做好“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保障居民生活需求。
(一)做好日常监测预警。全面摸清在田蔬菜面积、种类、产量和存栏畜产品、存塘水产品种类、产量,准确掌握调入主要“菜篮子”产品种类、规模和运销渠道,分析掌握供需动态变化情况和库存数量,制定货源组织、运输安排等方案,细化采购、运送等措施流程。每日监测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和社区菜店主要“菜篮子”产品供应、销售及价格等信息,科学研判市场形势,及时上报预警信息。
(二)管好用好政府储备。落实国家关于“菜篮子”产品储备各项规定,不断优化产品储备结构,做到规模稳定、轮换及时,确保随时调得动、用得上。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增加“菜篮子”产品储备品种、数量,增强应对能力。结合城市实际,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政府储备任务,按协议储备规定品种、规模和质量的“菜篮子”产品,定期监督检查。
(三)抓好长效对接机制。建立“菜篮子”产品保供联动机制,与北方设施蔬菜、“南菜北运”基地等“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形成稳定的对接关系。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加工企业、物流企业等骨干流通主体与生产基地对接,推广线上交易和“点对点”专车专线配货,提高对接效率。组织商超企业、电商平台、社区门店等商业网点与生产经营主体合作,实现直采直供,保障产品稳定供应。
(四)建好应急保供网络。选择城市及周边地区生产管理规范、防灾能力强、规模化程度高的“菜篮子”产品生产主体作为应急保供生产基地,保障城市应急供应。规划市级临时中转调运场所、区级临时集散地、街道临时集散点(以下简称为“临时交易场所”),布局应急商业网点,选择货源组织快、承运能力强、服务网点多的商超物流企业作为应急保供运销主体,制定应急通行办法、设计应急运输线路等,支撑“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任务。
(一)确保生产人员充足。在符合防疫要求、加强自我防护的基础上,要引导广大农民加强“菜篮子”产品生产,严禁以防疫为由,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村,不让农民下地种田、限制农机通行作业。防范区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广大农户,开展“菜篮子”产品生产,合理限定同一时间、空间作业人员数量。管控区要落实闭环管理要求,采取“两点一线”等方式作业,有序组织开展“菜篮子”产品生产。可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近开展互助合作、互换用工,满足生产需求。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要通过组织生产突击队、技术服务队和开展委托服务等应急措施,在采取核酸检测、闭环管理的基础上,保证必要的“菜篮子”产品生产人员和作业机具,确保本地生产稳定、及时收获上市;达到解封标准的,应尽快恢复“菜篮子”产品生产。
(二)确保农资供应充足。要保持农资市场、门店和农用急需物资生产加工企业正常运转,确保农资生产供应、调运下摆有序开展,稳定市场秩序。防范区、管控区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农资生产企业和经销网点、畜禽水产养殖场所、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和饲料兽药生产、屠宰加工企业正常开工生产,实行人员闭环管理,保障生产物资正常供应。引导农民采取在线下单、无接触配送等方式,获得所需农资。封控区和全域封闭的城市,农资生产企业、畜禽水产养殖场所、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和饲料兽药生产、屠宰加工企业采取闭环管理,维持基本生产运营,允许必要的人员轮换和生产物资调入,产品经规范消杀后允许流通,仔畜雏禽、种畜禽、水产苗种、出栏畜禽、畜禽产品等检疫合格后实施“点对点”调运。
(三)有序组织产后处理。积极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分选分级、冷藏保鲜、包装储藏等产后商品化处理,定期对设施设备、作业场所等进行消杀,加强人员防护,严防发生疫情传播,保障“菜篮子”产品流通“最先一公里”畅通。防范区、管控区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可组织其他低风险地区人员赴本地从事产后商品化处理;倡导“菜篮子”产品产后处理各类主体就近开展互助合作、互换用工。优化务工人员管理流程,加强地区间劳务供需对接,解决可能出现的用工难、用工贵问题。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保证必要的人员开展产后商品化处理工作。
(一)着力提升运输效率。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规定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严禁违法断路封路等阻断交通的行为,确保通往蔬菜基地、畜禽水产养殖场、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屠宰加工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关键场所道路畅通。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应开尽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司乘人员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要科学合理设置防疫检查点并及时通报。充分发挥铁路、水路运输优势,保障农业生产资料和“菜篮子”产品运输。
(二)优化防疫通行措施。按照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及饲料、仔畜雏禽、种畜禽、兽药、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纳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范围的要求,优先核发《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实现快申快办、全国互认,做到优先承运、优先装卸、优先查验、优先放行,不得层层加码限制运输。精准实施“菜篮子”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运输车辆司乘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即采即走即追”+“人员闭环管理”要求,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通用,有效期内不需重复检测,对到达目的地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可采用“核酸检测+抗原检测”方式,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要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车辆通行。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的司乘人员主动报备车辆、行程以及“两证两码”等信息,符合防疫要求的,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防疫检测点要及时放行。及时更新发布“菜篮子”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运输车辆管控措施,便利司乘人员查询和了解。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及时足量发放《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按照“一车一证一线路”方式管理,保证有效期内车辆可多次往返。
(三)做好应急中转调运。疫情严重地区要依托城市周边物流园(枢纽场站、快递园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设立的物资中转调运站、接驳站或分拨场站,做好“菜篮子”产品应急中转调运工作。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尽快启用中转调运场所并公布启用信息,严格按照“一车一消杀、作业不交叉、人员不接触”的原则,解决“菜篮子”产品跨区域运输问题。对司乘人员实行闭环管理,对进出全域封闭的城市中转调运场所的“菜篮子”产品运输车辆和司乘人员,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实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白名单”管理模式,不赋黄码、不贴封条、不就地隔离,返回后能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原则上不需隔离。
(一)发挥保供机制作用。各城市要及时启用已建立的联动保供机制,保障“菜篮子”产品充足供应。加强地产直供,组织“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运销主体直接采购本地“菜篮子”产品,保障市场需求。加大外埠调运,迅速与“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对接,按照“产地直达、全程闭环和无接触接驳”等方式,采购“菜篮子”产品,防止脱销断档。
(二)创新应急对接模式。充分发挥线上应急保供优势,组织电商平台、超市配送等网络销售主体,用好产地仓、中转仓、前置仓、销地仓等仓储物流设施,实现线上高效对接、线下快速流通。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专业优势,搭建应急对接平台,实现供需精准对接,促进“菜篮子”产品快速流通。
(三)主动寻求外部支持。已有渠道不能满足“菜篮子”产品市场需要的,各城市要主动联系其他主产区或通过联防联控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组织协调“菜篮子”产品供应,进一步拓宽货源渠道,增强市场供给。
(一)保障分销渠道畅通。各城市要充分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企业、生鲜电商等渠道作用,有序组织市场投放,保证居民日常生活所需“大路菜”供应稳定。实时监测商超企业、社区菜市场等主体销售情况,市、区(县)、街道及时分级补充货源,确保供应充足。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等关停的,要及时启用临时交易场所,满足“菜篮子”产品交易需要。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分区分级分片管理,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建立集采集配、街道领运分拨、居委社区直送到点等多种方式的保供体系,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尽快恢复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等流通节点功能,让“菜篮子”产品流通体系运行起来。
(二)放宽市内通行限制。根据“菜篮子”产品供应形势,放宽运输“菜篮子”产品的货运车辆限行政策,及时足量发放市内临时通行证,除特殊区域外,原则上应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和全域封闭的城市,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允许保供名录内或持有市内临时通行证的运输车辆正常入区、入市开展运输工作。
(三)保持必要工作人员。严禁以防疫为由,限制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以及临时交易场所的工作人员返岗工作,就近就地设置核酸检测、休息用餐等服务场所,做好有关人员服务保障。
(一)科学设置配送站点。防范区、管控区要组织社区设置常态化自提点、无接触配送点等便民设施,允许快递、外卖等在小区周边设立站点,采取居民自提、社区配送等方式,保证终端畅通。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要鼓励以社区为单位,按需设置临时供应点、自提点,通过标准化蔬菜生鲜包、无接触配送等方式,满足居民生活需求。
(二)保障足够配送力量。严禁以防疫为由,限制快递骑手等配送人员开展配送工作。防范区、管控区要允许区内符合防疫要求的快递骑手返岗、尽快恢复社区菜店等主体保供功能,保供名录内或持有市内临时通行证的运输车辆、配送人员按照指定线路入区开展运输和配送工作。组织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生鲜超市、社区菜店等零售网点,为社区居民提供配送服务。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加强社区配送保障,结合实际组织快递骑手、志愿者等配送“菜篮子”产品,提供必要的核酸检测、洗漱休息、用餐服务等场所,打通供应“最后一百米”。特别要加强对孤寡老人、残障人士、儿童福利院、养老院等特殊群体、场所的物资配送。特殊情况下,允许无货车通行证的市内配送车辆凭临时通行证开展配送工作。
(三)创新社区配送方式。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鼓励“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创新销售方式,采取“便民菜摊”“社区驿站”“移动售卖车”等形式,方便居民购买。管控区、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可通过增加“菜篮子”直通车频次等方式向有需求的社区供应产品;鼓励社区灵活采取集中配送、统一配送等方式,积极推广线上购买、社区自提模式。支持配送企业推广使用无人车、机器人等新型投递设备,保障终端配送服务质量和效率。
(一)加强基础保障。各城市要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把统筹疫情防控和“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的人力物资备足备齐,做好应对准备。对信用等级高、承担“菜篮子”产品生产、运输任务较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输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地要在现行政策下结合实际给予融资支持或适当补助。
(二)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坚决打击不实或过度炒作、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行为,确保“菜篮子”产品市场平稳有序。
(三)加强宣传引导。保障“菜篮子”产品供求信息收集、传递和发布渠道畅通,适时通报有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应将“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受突发疫情等影响情况及时报送“菜篮子”食品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每年12月20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农业农村部。
蔬菜应急保供方案篇二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近期我市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为做好“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强化技术服务指导,注重解决堵点困难,稳定“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做到生产不能停、供应不能断,同时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开展“菜篮子”重要产品调运工作,为我市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尽责任、作贡献。
1.精准掌握生产底数。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统计监测,每日监测蔬菜产量、在田面积、平均价格,生猪存出栏量、屠宰企业猪肉产品产量、猪肉价格,鸡蛋产量、鸡蛋价格,水产品在塘存量。
准确掌握“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情况,重点掌握品类、日产量、一周之内预计供应量。
准确掌握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能够为大型商超、重点区域直供“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的企业情况,重点掌握品类、日产量、日直供量。
2.分析研判生产形势。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日监测和生产供应情况,及时分析生产形势。
对市场供应紧张、价格波动较大的农产品,及时进行专项分析,研究制定稳产保供措施,加大生产调运力度,保证产品供给。
3.科学指导农业生产。
积极引导生产经营主体稳定生产,在现有生产规模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条件及时扩大生产。
积极引导种植业生产主体根据季节特点,抢种速生叶菜和产量较大的蔬菜。
根据市场监测形势,指导生猪屠宰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增加我市肉蛋奶供给。
服务指导养殖企业提前储备饲料、兽(鱼)药等生产投入品,保证生产资料充足、生产不断档。
4.深入开展技术服务。
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开展全方位“菜单式”服务,对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实行“点对点”技术服务。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条件下和当前冬春季生产特点,组织专家利用各种方式,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指导和答疑。
指导科学安排种植茬口,指导做好棚室防寒保温和病虫害防治,保障蔬菜品种均衡上市,推动新建设施尽早投入使用,尽可能扩大种植面积。
指导畜禽养殖企业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抓好冬春季畜牧生产,指导畜禽养殖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加大生产规模,提升供给能力。
指导在产的水产养殖企业稳定水产品的生产和供给,引导海洋渔业加大捕捞力度,提高保障能力。
5.持续狠抓质量安全。
全面加强对我市大宗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管,督促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和农产品产地追溯管理要求,全力防止使用禁用药物以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发生。
督促指导生产主体认真开展产品自检,切实把好自我检测关。
严格落实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切实组织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要充分发挥乡镇基层检测点和各放心农产品基地快检室作用,加大速测比例。
对于检测发现的问题,要随查随报,认真查找问题原因、迅速彻底整改。
要按照网格化智慧监管要求,指导推动各乡镇农产品监管公共服务机构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应用“国家平台”监管app系统,加强日常巡查检查。
6.严密防范动物疫情。
严格落实动物防疫属地责任,深入推进防控责任到人,措施到村、到场、到户“四到位”责任制落实,强化养殖、运输、屠宰等关键环节防控措施落实,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严防重大动物疫情与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影响。
一旦发生动物疫情,按照“早、快、严、小”原则进行处置。
7.全面做好应急准备。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日调度机制,掌握应急保供主体的种养规模、生产点位、产量、上市档期等动态生产情况,做好为重点防控区域直供农产品的准备,必要时引导畜禽重点生产基地或规模畜禽养殖场户畜禽提前出栏,并给予适当补助。
要积极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外埠生产基地建立密切联系,适时做好应急调运供应。
各涉农区要切实保障好“点对点”调运屠宰企业生猪跨省调运工作,加强动物防疫和质量安全监管,及时协调解决运输受阻等问题,全力保障我市供应。
8.协调畅通运输环节。
及时协调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解决农业生产物资和产品运输受阻问题,为生产企业快速开具《民生保供企业资质证明》,作为疫情期间运输车辆的临时运输凭证。
在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好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提高农资的运输通行效率,确保种植、养殖主体及农资企业正常生产和农产品稳产保供。
1.强化责任落实。
市农业农村委、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负责抓好工作统筹,沟通协调,指导推动等工作。
市农科院、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各涉农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政策宣传、技术服务等工作。
各级农业执法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动物防疫、质量安全检查等工作。
2.强化生产保障。
积极协调电力、石油等企业为“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企业提供用电、用油及清洁煤保障。
要加强农资供应情况调度,及时掌握“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企业面临的农资、原料、上下游产品的短缺情况,协调属地政府稳定相关农资、原料、上下游产品的生产和保障,畅通运输渠道,制定应急配送机制,及时满足“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需要。
3.强化气象服务。
市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与气象、应急等部门沟通会商,分析研判灾害性天气对农业生产活动的影响,提前制定应对预案,及时将气象信息和应对措施通知到生产主体,充分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工作,提早安排应急蔬菜生产,备足抢险和生产物资。
4.强化政策调控。
积极协调市财政部门,争取出台抢种速生叶菜补贴政策。
落实好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充分利用我市100余个国家级和市级产能调控基地,合理调控生猪产能,保证畜牧业生产稳定。
落实好对我市远洋渔业企业按照远洋自捕水产品回运数量和比例,给予补助的政策,提高我市水产品供给能力。
5.强化信息报送。
要指定专人负责“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供应、价格等方面的信息统计、报送、数据分析、监测预警等工作,确保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全面掌握“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的生产形势,及时发现困难和问题,合理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做好稳产保供工作。
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各级及时掌握情况、信息一致。
6.强化沟通协作。
加强财政、商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联系沟通,根据“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形势,及时出台相关生产扶持政策,协调做好产品调运供给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抑“菜篮子”重要农产品价格,协调菜肉蛋奶、活畜禽、相关农资产品、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运输保障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把关、掌握情况。
要指定分管负责同志,统筹抓好各项具体工作。
要结合季节特点和生产现状,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对工作过程中因履责不到位、玩忽职守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加强应急值守。
要强化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确实在岗尽责,确保政令畅通。
面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服从安排、快速响应、及时报告、果断处置,坚决防止事态扩散和蔓延。
3.加强宣传报道。
要及时公布“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直供企业名单,及时发布生产形势,积极宣扬责任企业和典型事迹,消除百姓恐慌心理。
要加强生产、供应、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舆情监测,及时掌控负面报道,对各种谣言、恶意炒作或不实报道,要主动发声、加强科普、妥善处理,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近期我市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和农业生产实际,经研究制定如下指导意见,请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
蔬菜应急保供方案篇三
(一)批发市场、菜市场和商超卖场等(以下简称"有关市场")。
(二)有关市场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根据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各区政府要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辖区内有关市场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商务部门加强行业指导,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三)有关市场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交易场所风险排查和环境卫生整治,按照有关卫生规定,建立定期消毒清洗制度。
每周至少1次对交易场所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清洗和消毒,对操作台面、垃圾桶、下水道、卫生间、通道、客货梯、运输车辆、肉类及水产等区域和部位实施重点消杀,及时清运市场垃圾,清除卫生死角。
市场内办公区及交易区要保持通风换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
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通风设备以加强空气流动。
(四)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有关市场交易场所和生鲜商品等的主动监测。
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第一时间会同相关部门落实相应控制处置措施。
(五)有关市场应加强对市场管理者、市场经营者、进场交易者、运输车辆司机等重点人群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人员登记、体温测量、口罩佩戴等措施,并提醒消费者佩戴口罩,引导人员保持合理安全距离。
(六)有关市场要严防疫情输入,按照要求做好场内市场管理者、市场经营者等工作人员的全面排查追溯,一旦发现5月30日(含5月30日)以来来自或曾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立即报告所在区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中心,并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健康观察等措施。
(七)有关市场要加强进场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对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或14天内曾去过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工作人员,落实为期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进行核酸检测;对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或14天内曾去过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的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实施为期14天严格的社区健康管理,进行核酸检测。
(八)有关市场应加强日常巡查,对口罩佩戴、日常体温进行检查抽查。
督促场内管理和经营人员勤洗手、勤换口罩,确保防护效果。
发现有发热(37.3℃以上)、咳嗽等症状的,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尽快安排到定点医院就医,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立即启动应对预案予以妥善处理。
(九)有关市场在防疫期间要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和集体活动,保持室内聚集场所空气流通,有食堂的市场加强人员用餐管理,做好食堂餐具清洁消毒。
(十)鼓励有关市场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相关管理和经营人员,向所在区申请进行核酸检测,各区要积极予以支持。
(十一)海关等部门加大对进口食品,尤其是肉类、水产品、果蔬等冷鲜进口食品抽样检验检疫力度,查验相关的进口凭证。
(十二)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责任。
督促生鲜、冷冻水产品和畜禽肉类及其制品为主要经营品种的食品经营单位严格查验采购的水产品、畜禽肉及其制品的合格证明、交易凭证等票证和相关台账记录。
禁止采购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禁止在食品经营场所内饲养和宰杀活畜禽等动物。
(十三)有关市场主体应制定疫情防控和市场保供应急预案,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工作职责。
疫情防控要根据防控态势采取不同响应措施,落实场所管理、人员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发现疑似症状人员时能及时送院诊治。
市场保供要提前做好货源组织方案和临时交易场地方案,确保市场供应。
蔬菜应急保供方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提高供销系统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能力和水平,保障蔬菜食盐生活必需品安全稳定供应,推动本部门防疫经理责任制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细落实,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严防疫情风险输入扩散八条措施》《落实公共场所防疫经理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承德市2022年国庆假期及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具体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要求,切实把疫情防控和保障蔬菜食盐供应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从严从紧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方针,落细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能,科学精准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筑牢疫情防控防线,确保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地落实。
按照供销合作社职能,健全防疫组织,完善应急预案,制定防疫保供方案,落实防疫经理职责,从严从紧从细从实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供销系统疫情稳定,保障蔬菜食盐供应。对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整改到位,确保不留隐患,对问题发生的原因一查到底,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一)严格供销系统人员疫情风险防控。强化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消毒;加强健康监测管理,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必要时增加核酸检测频次;不举办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离开所在地,返承人员必须“三天两检”结果阴性后方可返岗;对排查出的重点人群及其亲密接触者及时上报,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
(二)加强对市场内商户的防疫监管和健康管理。及时掌握商户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进行健康监测,每日两次测温并做好登记,确保商户人员健康上岗和规范作业。
(三)严格落实来市场、商业网点交易人员防疫要求。要在市场入口和每个商户门口显著位置张贴场所码,安排专人查验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监督扫场所码,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提醒顾客全程佩戴口罩,避免扎堆聚集,合理控制客流量,做好人员分流。
(四)做好市场商品、车辆消杀工作。严格查验相关商品证明,无检验证明、无核酸检测报告、无消毒证明、无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一律不进场、不储存、不销售,同时要严格落实分区管理。禁止商户从疫区调拨蔬菜、水果等商品进入市场。添置消杀用具设备、药品,对货运及进场车辆全部进行预防性洗消。做好入场车辆、货物的核酸检测报告、消杀记录、检验检疫证明等记录。
(五)加强市场、商业网点环境消杀。定期开展全面预防性消毒和环境采样检测,重点加强门把手、电梯按钮等部位消毒工作,保持市场内、商业网点通风良好,做到垃圾分类收集,日产日清。
(六)进一步发挥供销系统保供稳价功能作用。各县(市、区)供销社、承德供销集团要切实担负起疫情期间蔬菜、食盐保供稳价政治责任,督促所属企业做好蔬菜、食盐等储备应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充分发挥农产品流通主渠道功能作用,积极组织货源、建立常态化的紧急调运机制,确保特殊时期能购得到,运得来;在积极组织货源和紧急调运货源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市场的储存能力,扎实做好应急时期蔬菜、食盐储备工作,保证蔬菜水果等运得来、储得下;全力做好蔬菜水果等生活必需品的购、运、储、散等应急保供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风险意识,结合供销合作社工作实际成立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职责制定相应防疫、保供工作方案,切实把疫情防控和保障蔬菜食盐供应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二)加强应急值守。全系统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压实值班值守责任,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规范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程序,坚决防止迟报、漏报、误报、瞒报。
(三)实行报告制度。疫情工作要实行紧急报告和正常情况下的零报告制度。发现有发烧病状、疫区输入人员等情况,应迅速实施隔离,实行紧急报告制度,确保在第一时间内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同时将情况如实报送所在区域防控办。
(四)加强督导检查。疫情防控保供期间要建立工作台账,各县(市、区)供销社、承德供销集团要加强对所属企业的督导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盐业公司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督导检查,从严从紧从细从实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保供工作顺利完成。对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整改到位,确保不留隐患,对问题发生的原因一查到底,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五)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积极通过微信群、电子屏、公告栏等方式,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科学防疫方法,提醒工作人员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勤消毒,不聚集,做好自身防护,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蔬菜应急保供方案篇五
坚持预防为主原则。请专业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项目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消毒和处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和其他害虫,对工作人员、商户以及业主开展宣传教育.管理公司建立以管理公司负责人为首的防疫工作小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第376号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建立应对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的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
莲花生活广场项目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急性传染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上一级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汇报,协助采取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扩散.
成立应急防疫指挥部:负责疫情控制协调指挥工作,指挥部由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商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公安机关负责人共同组成,管理单位负责人负总责.
上报:
传染病:在流行病发病期间,无论工作人员、商户或业主,如发现发热、上吐下泻病人,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送医院诊治,如医院诊断为传染疾病,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通知政府主管单位申请当地卫生防疫机构采取必要的卫生防疫措施:按照报告程序向上报告。
食物中毒:无论工作人员、商户或业主,发现饭后多人有呕吐,腹泻等不正常症状时,及时向政府主管单位报告,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院救治;同时让病人大量饮水,刺激喉部使其呕吐;通知食品供应单位保留剩余食品以备检验;按照报告程序向上级报告。
1、成立项目卫生防疫小组,负责项目流行病疫预防和控制.
应根据季节变化的特点,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根据防疫部门的`直到和要求做好防控消杀等工作.
2、经营场区的管理:经营场区内设置一定数量的通风设备,保证空气循环良好。保证场区通道通畅无积水.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筒,并有专人每天负贡清理.设专岗提醒人群做好自身防护,不拥堵、不聚集、不逗留。
内空气流通,并安纱扇防蝇.冬季配备取暖设备,保持室内正常温度。
5、公共卫生管理:项目有专人负责卫生清扫工作,及时清理垃圾,集中运送装入容器,传染性垃圾应设置专用收集桶,不得与其他垃圾混装.卫生间应有专人负责打扫,保持卫生间卫生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6、安全管理:建立应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和责任分工,并有专人负贡进行检查落实.每日开展巡查,对不明身份或拒不配合防疫工作人员做必要控制并上报政府及相关防疫部门。
7、宣传教育管理:设置公示、学习和娱乐场所,供群众学习防控知识、自我心理疏导等。制止谣言传播,消除恐慌。
8、饮用水管理:职工饮水由现场饮水站提供开水,夏季供应清凉饮料或绿豆汤.盛水容器并有专人管理,保证工作人员能喝上符合卫生要求的白开水。
9、流动人员管理:配合防疫要求,在必要时期对流动人员进行查验、管控。工作人员有疫区接触史的一律按要求,自我隔离,建档监测并上报政府及防疫部门。
10、必要时配合建立隔离区:现场设立隔离区,隔离区设立醒目标识,禁止无关人员入内,防止疫情扩大。项目各入口设置大门,没有大门的用围挡封闭.围挡、大门应牢固严密,保证切断市场与外界的直接接触。
对于疫情密切接触者,进行重点隔离,密切接触者严格按防疫部门要求采取严密的隔离措施.其他人群不得与隔离人员接触,隔离人员不得到隔离区外活动。
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对隔离区的消毒工作。并记录消毒台账。
对隔离区人员每天进行体检,并认证做好记录。
做好对隔离人员的宣传教育,普及预防知识,做好隔离人员思想工作,排除恐慌心理,积极服从和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治工作。杜绝私自出走和不服从管理的事件发生。
保证隔离区内人员的生活物资供应,并随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解决使用高峰期间的物资供应困难。
蔬菜应急保供方案篇六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对社会生活秩序、稳定市场供给提出重大挑战。
为全力保障我省“菜篮子”产品供给,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一手抓防疫,一手抓生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指导,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蔬菜生产和有效供给保障,稳定产品价格,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刻认识保障蔬菜有效供给对疫情防控、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把“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抓好抓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切实履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摸清辖区内在田蔬菜种类、面积、产量,准确掌握本地需求、外调能力和购入需求,积极引导蔬菜种植户、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稳定市场预期;要深入调研肥料、种子等农资储备情况,保障蔬菜生产;积极协调商务、交通、公安等部门提供蔬菜流通运输“绿色通道”,组织农贸批发市场贩运和流通企业主体,保障蔬菜货源、流通、销售渠道的畅通,确保蔬菜产品有效供给,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应有贡献。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迅速开展调研,深入田间地头和生产一线,指导种植户合理安排好蔬菜品种结构和生产布局,全力提供技术服务,着力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一要丰富蔬菜品种类型,适当扩种。
根据市场需求适当增加叶菜和速生蔬菜生产,保障蔬菜均衡供应,指导蔬菜生产企业抓好再生产和扩种,确保下一阶段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和充足供应。
二要抓好种子、化肥等农资的调运和储备。
统筹推进种子、肥料、农药、农机等农资的管理部署和质量监督,及时做好预判和应急调运、调拨方案,确保农资产品在关键农时的供应。
三要加强田间管理指导服务。
指导农民因时因地加强田间管理,运用高效栽培技术,缩短种植周期,提高产量。
四要统筹解决蔬菜生产存在的实际问题。
积极组织本地或返乡劳动力投入蔬菜生产,采取措施优先保障生产企业工作人员防疫安全;统筹解决蔬菜生产企业产品库藏不足的问题,确保收获蔬菜产品在外调运输前入库贮藏,减少损失。
五要加强蔬菜采收管理。
对成熟蔬菜要及时采收,及时上市,保障供应。
六要加强蔬菜质量监管。
疫情当前,蔬菜质量安全绝不能放松。
要高度重视蔬菜质量监管,加强对上市蔬菜产品的抽查检测,保障蔬菜质量安全。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密切关注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及时发布预警预测信息,建立种植户、流通领域、市场领域的有效衔接机制。
要全面统筹蔬菜供应策略,加强冬种北运蔬菜的调度,合理安排外销和内调,在保障全省市场供应的前提下,扩大省外外销,增加种植户收入。
要全力保障蔬菜运输渠道畅通,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行为,在保障检查质量的前提下,实现快速检测通行,减少车辆排队和拥堵,确保蔬菜从田头到市场的顺利运输。
蔬菜应急保供方案篇七
为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与社会组织间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常备不懈的全区燃气保供应急管理体系,做到紧急情况下高效、有序和迅速地启动应急气源,及时、有效地处置全区燃气供应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满足居民生活、工商业及交通供气基本需要,把不良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天然气利用政策》、《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关于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供气供煤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电〔20xx〕10号)、《全省城镇燃气迎峰度冬保供应急总体预案》(苏建函城〔20xx〕27号)、《关于做好20xx年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xx〕1813号)、《江苏省今冬明春天然气保供应急总体预案》(苏发改能源发〔20xx〕1597号)等要求编制。
1.3编制原则。
1.3.1.先安全后生产、先民用后工用、先重点后一般。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气,最大限度地减少燃气供应减量或中断造成的各行业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建立健全燃气供应保障的应急机制。
1.3.2.民生用气优先原则。
全力保障居民生活、医院、学校、福利机构、公交出租等民生用气,出现供气缺口时必须优先满足民生用气。
1.3.3城市重点区域和重大活动用气优先原则。
在满足全区民生用气优先的情况下,考虑省运会、省园艺博览会、春节、两会以及其他重大活动或节庆优先保障;考虑城市重点区域优先保障。
1.3.4社会效益和经济发展优先原则。
分级管理保障工业企业用气,把有限资源向符合民生、有效益、有市场、管理好的企业倾斜,优先满足重点增长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连续性生产作业和中断供气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企业用气需求,通过安排轮休、错峰生产、压减用量等方式,平抑用气高峰,平衡供需缺口。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上游因素可能或已经造成江都区行政区域内城市天然气供需失衡的防范和应对工作,不适用于电厂天然气供应。
2.1现状。
20xx年底,全区共有二十一家燃气经营企业,其中三家管道燃气经营公司(扬州万安燃气有限公司、江苏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扬州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十三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场站、七家汽车加气站。其中,天然气用量截止20xx年底合计13801.3万立方米。
2.2上游合同量情况。
我区城镇管道天然气气源来源主要是西气东输二线,20xx年我区3家城镇管道燃气企业与上游气源企业(中石油)签订全年合同供应量共计12008万立方米,其中扬州万安燃气有限公司3256万立方米、江苏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4209万立方米、扬州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4543万立方米。
2.3应急储备设施建设情况。
2.3.1扬州万安燃气有限公司在其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范围内南端拟建设两只2000mlng储罐的燃气应急储备调峰站,同时在公司所在地块内,建设一座lng释放站。
lng储罐),并铺设一条约30公里的高压燃气管道(门站—丁伙—丁沟—小纪),以带动周边乡镇的用气;同时,在其天然气门站周边建设一座占地约20亩的lng应急储备调峰站(建设内容为6×200m。
3
lng储罐),实现双气源保障供气体系。
2.3.3扬州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在其接收站内进行技改,增设40m。
3
lng储罐1只;在西气东输主管道r02#放散阀室敷设一条约24公里的高压燃气管道,与扬州中油综合调压站对接,并在郭村镇范围内建设一座占地17亩的高压调压站;在沿江经济开发区东园路与沿江高等级公路交叉处的加油加气站范围内建设占地4亩的2×120m。
3
lng储罐;同时在其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区域内s336省道附近建立一座占地60亩的lng应急储备调峰站(建设内容为12×120m。
3
lng储罐)。
2.4用气结构情况。
根据20xx年我区城市天然气供应数据分析,全区范围内居民生活、医院、学校、福利机构、公交出租等民生用气占比23.94%,工商业用气占比76.06%,其中除城区及沿江经济开发区以外的江都区行政区域(江苏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用气结构为工业68%、商业22%、居民及公服10%;沿江经济开发区(扬州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用气结构为工业98.12%、商业0.7%、居民及公服1.18%;但城区(扬州万安燃气有限公司)民生用气占比突出,工业用气占比小,用气结构为工业21.71%、商业17.65%、居民及公服60.64%,因此全区的民生用气保障将面临严峻形势。
2.5供气缺口情况。
结合20xx年全区三家管道燃气公司天然气供应数据分析,在上游气源能够按照合同量供应的情况下,预测20xx年下半年及采暖季我区管道天然气供应量缺口将进一步增大,缺口主要集中在11月份、12月份、20xx年1月份,其中城区天然气供应量缺口1620万方(扬州万安燃气有限公司)、沿江经济开发区天然气供应量缺口达450万方(扬州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除城区及沿江经济开发区以外的江都区行政区域天然气供应缺口达900万方(江苏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合计2970万方;预测今冬明春用气最大日缺口城区18万方、沿江经济开发区5万方、除城区及沿江经济开发区以外的江都区行政区域10万方,共计33万方。同时根据20xx年冬季供应情况预测和目前上游供应量已开始压减的实际情况,在今年冬季和春节来临时,结合我区居民使用天然气壁挂炉采暖用气会大幅增加、部分商业综合体采用天然气供暖,预计今年冬季我区城市天然气供气缺口还将继续拉大,供需紧张局势极为严峻。
3.1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副区长杨晓荣。
副组长:区城建局局长佘纲、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闵家新。
成员:区城建局、经信委、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物价局、交通局、气象局、扬州广电传媒集团江都频道、江都新闻信息中心、扬州万安燃气有限公司、江苏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扬州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成员,人员如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发生变化,由对应岗位新任人员接替担任。
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建局,由区城建局副局长李云方兼任办公室主任。
3.2工作职责。
1、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职责。在区政府和区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实施江都区城市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研究解决城市天然气迎峰度冬期间供应保障问题;加强与中石油等资源企业的沟通与协调,积极争取气源,统一协调调度全区天然气可用资源;决定本预案应急方案的启动和终止,督促和指导应急方案的实施;根据国家、省、市要求,结合天然气供需情况变化,适时对应急方案进行调整;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任务。
启动本预案时抄报区委、区政府。区委、区政府可根据情况接管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工作,按区突发事件统一管理。
2、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区城建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会同成员单位研究提出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讨论事项,督促落实应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决定事项,负责沟通协调有关工作,负责城市天然气供需数据监测,收集汇总供需信息和上报材料,提出启动和终止本预案应急方案建议,指导城市天然气供应工作。督促和指导城市燃气企业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编制和实施工作。
3、区经信委。统筹指导落实调峰压减的工业用户及其他终端用户,协调可中断工业用户使用其他能源替代。
4、区发改委。负责衔接争取上游天然气供应计划指标,负责与省内资源供应企业联系和协调,协调调度全区天然气可用资源。
5、区财政局。负责为城市天然气调控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6、区公安局。负责城市天然气调控期间天然气运输道路交通保障工作,以及可能因天然气供应问题所引发的社会维稳工作。
7、区物价局。负责研究城市天然气调控期间价格机制及价格协调、价格监测工作。
8、区交通局。负责能源可替代的公交出租等汽车用气调控工作。
9、区气象局。负责气象服务保障工作,提供天气预报并加强对极端天气和相关自然灾害的监测和预警。根据预防和应对燃气供应突发事件的需要,提供燃气供应突发事件区域附近地区的监测预警服务。
10、扬州广电传媒集团江都频道、江都新闻信息中心。负责把握城市天然气突发事件的正确舆论导向,做好城市天然气应急供应有关宣传报道,引导公众节约用气。
11、各管道燃气公司。建立稳固的燃气供应渠道,做好日常燃气气源储备;加强燃气供需情况统计分析和上报,及时预警短缺情况;在区经信委和城建局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状态下停、减供气的用户顺序,并服从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对燃气资源的统一调配。
4.1分级。
结合20xx年冬季全区城市天然气供需实际情况,根据20xx年我区天然气供需形势分析,将响应等级划分为三级:
第一级:城区天然气日供应量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3万方(含),或沿江经济开发区天然气日供应量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3万方(含),或除城区及沿江经济开发区以外的江都区行政区域天然气日供应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5万方(含);。
第三级:城区天然气日供应量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10-18万方(含),或沿江经济开发区天然气日供应量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4.5-5万方(含),或除城区及沿江经济开发区以外的江都区行政区域天然气日供应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8-10万方(含)。
4.2分级保障顺序。
1、居民生活、医院、学校、福利机构用气;
2、机关事业、重点单位用气;
3、能源非可替代公交出租加气;
4、商业用户用气;
5、重点工业用户用气;
6、一般工业用户用气;
7、可中断用户或能源可替代用户用气;
8、调峰用户用气。
在上述保障顺序基础上,省会会、省园艺博览会、春节、两会及其他重大活动或节庆优先保障;省市重点区域优先保障。
5.1响应条件。
各成员单位应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将燃气安全保供的预防工作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运行、发展等各个环节,统筹兼顾和综合运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提升城市燃气供应保障能力;同时在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优势,搜集、分析各种对燃气供应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并相互传递与研究分析,一旦出现或预测到将要出现天然气供应的紧急状态时,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向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1)一级预警响应条件。
预计将要发生一般燃气应急保供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2)二级预警响应条件。
预计将要发生较大燃气应急保供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3)三级预警响应条件。
预计将要发生重大燃气应急保供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当达到上述预警条件时,各相关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分级上报,启动相应预案;管道燃气公司启动各自公司预案。
5.2响应程序。
根据供气缺口大小,第一级缺口由各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启动企业预案;第二级缺口由各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报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启动本预案;第三级缺口由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区政府启动本预案。
5.3响应职责及处置措施。
5.3.1各级应急响应启动时,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专业处置”的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组织有园区、相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应急保供专家参与事件处置;
2、协调有关园区、相关部门(单位)提供人力、物资、装备、技术、通信等应急保障;
5、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区委、区政府、区应急办有关决定事项和区领导批示和指示。
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参与应急保供处置工作,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区委、区政府、区应急办有关决定事项和区领导批示和指示。
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按本预案工作职责开展各自应急保障工作。
5.3.2处置措施。
5.3.2.1一级响应处置方案。
当日城区天然气供应量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3万方(含),或当日沿江经济开发区天然气供应量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3万方(含),或除城区及沿江经济开发区以外的江都区行政区域当日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5万方(含),启动一级响应方案,具体如下:
(1)采购lng、cng等气源向管网补充。
(2)8类用户可停减供;不压减保障顺序1-7类用户用气。
(3)不新发展工业用户。
(4)向6、7类用户发出预警信息。
5.3.2.2二级响应处置方案。
当日城区天然气供应量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3-10万方(含),或当日沿江经济开发区天然气日供应量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3-4.5万方(含),或除城区及沿江经济开发区以外的江都区行政区域当日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5-8万方(含),启动二级响应方案,具体如下:
(1)采购lng、cng等气源向管网补充。
(2)8类用户停供、7类用户可停减供、4、5、6类用户可减供;不压减1-3类用户用气。
(3)不新发展工业用户和商业用户。
(4)cng加气母站停止对外市企业槽车加气。
(5)向4类用户(用气量大的游泳馆、温泉会所等)、5、6、7类用户发出预警信息。
具体压减顺序单位及企业见压减方案表1。
5.3.2.3三级响应处置方案。
当日城区天然气供应量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10-18万方(含),或当日沿江经济开发区天然气日供应量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4.5-5万方(含),或除城区及沿江经济开发区以外的江都区行政区域当日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8-10万方(含),启动三级响应方案,具体如下:
(1)采购lng、cng等气源向管网补充。
(2)7、8类用户停供、6类用户可停减供、5类用户可减供、4类用户(用气量大的游泳馆、温泉会所等)可限供;不压减1、2、3类用户用气。
(3)不新发展工业、商业用户,停止办理民用采暖用户增容业务。
(4)cng加气母站停止对外市企业槽车加气。
如供应量缺口持续增大,必须保障1类用户用气;在采取上述措施后仍无法保障1类用户用气的情况下,可以对2、3类用户限时供,限制居民采暖用气。
各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天然气保障供应应急预案应明确停供、减供、限供用户顺序目录及用气量。
具体停供、压减单位及企业见压减方案表2。
5.4响应原则。
1、快速响应。各级应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发现天然气供应异常或接到任何区域内天然气出现紧张状态,特别是可能影响民生用气报告后,立即组织调查核实,指导有关方面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分析判断供气紧张状态下的影响及危害程度,研究提出应急级别、运转模式和具体措施的建议,及时向政府报告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启动应急预案。
2、分级通报。预案启动后,出现可能影响民生用气或压减可能影响安全的情况,要立即分级上报,各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是问题发现责任主体,首先上报区城建局;不能解决的由区城建局上报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重大问题可直接上报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
3、坚决执行。预案一经启动,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与各管道天然气供应企业随时保持联系,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应急状态下的工作指令顺利执行。
4、加强监测。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监测应急措施的实施效果,及时纠正和调整影响民生保障的压减措施,并向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整理汇总有关信息,并向区政府报告,当启动三级响应时应实行日报、专报。
5、舆论引导。新闻部门加强舆论引导,加强节约用气宣传,引导居民和企事业单位节约用气,鼓励采取风能、电能、太阳能等传统能源之外的新能源作为替代能源。新闻媒体本着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对燃气供应短缺事件进行报道,坚持新闻真实性,防止不实报道和炒作。
6、提前告知。方案启动前,各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对列入应急预案的压减用户,至少提前一周发放停减气预告;方案启动后,应提前24小时发放正式压减气通知,有序压减用气,避免造成设备损毁、管网超低压运行等情况发生,把对用户的影响降到最低。
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监测到天然气供需平衡后,应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区委、区政府和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宣布应急预案停止实施。预案终止后,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按照供气优先顺序逐步恢复供气至正常状态,并积极消除燃气保供应急突发事件产生的影响,妥善处理受影响的工业企业,保障社会安定。
7.1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提高对今冬明春做好天然气保障供应工作的认识,统筹做好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保障民生用气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履行职责、优化资源、加强调度,做好天然气保障工作。
7.2积极争取天然气资源。
加快推进城市燃气储气调峰设施能力建设,协调城镇燃气经营企业采购lng等气源补充库存,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提前谋划,积极与多家lng供应企业建立联系,签订lng保障供应协议,提前落实lng气源。出现供气紧张状况时,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加强与中石油等资源供应企业的沟通,积极组织气源供应。
7.3经费保障。
与燃气保供应急处置有关的各项费用,各燃气经营单位按规定程序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应当优先保障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
7.4储备保障。
各燃气经营企业和相关职能部门应统筹规划建设全区燃气供应应急储备设施,不断提高燃气供应应急保障能力。
7.5交通运输保障。
各燃气经营企业及有关职能部门应保障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安全畅通。
7.6通信和信息保障。
各燃气经营企业及有关职能部门应建立健全应急保供通信,完善相关信息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保供通信系统,确保应急保供处置通信畅通。
7.7气象服务保障。
各燃气经营企业及有关职能部门应在特殊时期,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并加强对极端天气和相关自然灾害的监测和预警。
7.8强化运行调度。
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预测监控,居民生活、公服商业、公交出租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用气要无条件保障,对限停可能危及生产运行安全的企业,要保障其安保用气。出现可能影响民生用气保障或影响安全生产的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不得隐瞒或擅自处理。
7.9严格执行应急预案。
当出现供气缺口时,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并按缺口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有序供气。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至少要提前一天通知用户,并做好解释工作;在预案终止恢复供气时,要严格执行操作流程,确保用户用气安全。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9.1名词术语、缩写语的说明。
1、燃气:本预案指城镇管道天然气。
2、城市供应量:本预案指居民用户、公建及商业用户、工业用户的燃气供应量。
3、燃气企业:本预案指获得江都区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且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4、上游气源单位:本预案指为本区城市管道天燃气提供气源的单位。
9.2预案的修订。
区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立应急预案评估制度,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修订。
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当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储备设施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应急保供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9.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扬州市江都区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蔬菜应急保供方案篇八
为扎实做好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并有效保障好市场供应,为市民群众提供安全、规范的购物环境,根据省应急指挥部第12号令及区政府工作部署,制定全市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加强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大产销对接,保障市场供应,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本方案适用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一定封闭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一定规模、设施并提供服务,有多个商品经营者入场设点,从事蔬菜、瓜果、水产品、粮油、豆制品、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销售(以零售为主)的菜市场(农贸市场)。
1.区商务局:牵头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确保全区生活必需品货源充足,市场供应平稳,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生活需要。
2.区市场监管局:维护疫情期间各超市市场稳定,依法打击菜市场假冒伪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
3.区卫健委:指导各超市做好疫情期间防控工作,一旦发现体温异常的顾客或超市员工,立即进行诊疗处理。
(一)疫情防控措施。
1、缩短营业时间,严格控制进出人流数量,不得超过1人/平米,避免人员集聚引发交叉感染。
2、菜市场管理人员、经营户和消费者必须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菜市场。
3、每日不低于两次对市场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并据实登记消毒时间、消毒物品、消毒方法及消毒人员,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对扶手、门把手、卫生间、垃圾桶等公共场所及部位要进行经常性消毒(不得少于5次),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
4、要时刻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地面干燥、清洁,场内无异味,不得出台和占道经营。
5、要确保空气流通,加大通风换气频次。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要在入口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
6、全面禁止活禽市场交易,要求经营者严禁活禽交易和宰杀,严禁贩卖野生动物。
7、菜市场只设一个人员和货物出入口,并且要在入口处设置检查点,配备体温检测仪,对所有入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检查、控制人流数量,对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大于等于37.3℃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8、对于空间密闭、通风功能差、不具备消毒杀菌条件、没有设置检查站点等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菜市场一律暂停营业。
(二)生活必需品保供措施。
1.菜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要积极拓宽进货渠道,推进线上线下融合,稳定货源,确保各类农产品不脱销、不断档,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
2.不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若出现各类农产品供应紧张、货源不足、物流渠道不畅或采购价格异常波动现象,应及时上报商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
1、按照“属地管理+部门主管+单位协同+分级包保”的工作原则,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由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配合,分级包保,联防联控,共同推进。
2、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防控及保供工作包保联系机制》及《菜市场包保工作联系表》,对大型菜市场进行责任分工,落实到局领导、责任人员,实现“一对一”、“点对点”包保联系,随时掌握大型菜市场疫情防控动态及市场供应情况。
3、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督查情况表》,各督查责任人每日对大型菜市场进行督查,填写督查情况表,报送市商务局业务科室汇总,做到每日一检查,每日一汇总,每日一上报。
5、商务部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消除,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不留隐患,堵塞风险。
法依规进行停业整顿,对造成不利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相关单位,移交纪检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蔬菜应急保供方案篇九
购入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食堂工作人员因操作不当引起食物变质、不符合食用要求;及个别人的恶意下毒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事故。
1、加强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投入足量经费保障食堂卫生器具、消毒工具及其他设备的添置和更新。
2、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厨房。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严禁无健康证人员在学校食堂上岗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做到持证上岗。
3、幼儿园食堂、食品供应部门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杜绝不洁、变质及三无产品流入学校;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时放入密封间;严格生熟食品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污染;做好食物留样工作,留样食品必须按规定保留48小时;严格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当、时间保证。
4、保障师生饮用水源,师生饮用水要有专人管理,存放环境整洁,加强日常检查,一旦发现变质,立即停用;饮水机要定期消毒,供水商要求证照齐全。
5、积极开展对师生的食品卫生教育。教育师生不吃无证摊贩的不洁食物,培养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1、立即将中毒师生送就近医院救治。同时向区教办及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2、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立即介入事故的处理,并根据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分工。
3、幼儿园保健医生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项登记工作,其内容包括:班级、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卫生监督部门做好调查工作,以利于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则和预防方法。若怀疑为投毒事件,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
4、积极做好中毒师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幼儿家长,如实向幼儿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幼儿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5、保护现场、保留样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对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
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认真做好理赔工作。
6、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水源应立即停止食用。查明情况后,对确定的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7、联系保险等部门及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作出处理。
蔬菜应急保供方案篇十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建立健全市生活物资市场保供应急机制,做好应急调控准备,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物资消费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全市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以下简称“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领导和指挥。生活物资保障组由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对本县(市)区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协调处置。
(二)职责分工。
1.市场保供组。由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组织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负责收集、汇总报送市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及时向市领导请示、报告有关情况。传达市指挥部指示要求,调度、通报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工作情况。保障粮食、蔬菜、食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确保不脱销、不断档。建立信息发布机制,稳定市场预期。
2.储备调拨组。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等部门组成。负责监测生活必需品价格,储备调拨粮油、猪肉、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接受社会捐赠并发放,根据市场供需情况确保调得出、用得上。
3.农业生产供应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全市粮食、蔬菜、畜禽等农副产品生产加工,提供产量、产能等相关情况,提高我市自给能力。组织我市农副产品外调支持疫区生产生活。
4.食品生产供应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全市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提供产量、产能等相关情况,提高我市自给能力。组织我市食品等生活必需品外调支持疫区生产生活。
5.市场监管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行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6.运输保障组。由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营口铁路、港口、机场等部门组成。负责有序恢复交通运输保障,科学配置运力,做好生活必需品及农药、化肥、食品原材料等运输保障工作。建立农副产品绿色通道,确保农副产品高效、低成本运输。
7.特殊生活物资保供小组。安排专人解决特殊人群对小众生活物资的需求问题,对确实需要的物资采取直取直达的方式进行配送。
8.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负责保障购买生活必需品的资金,当疫情发生时,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进行拨付。
(一)货源准备。
1.完善政府储备。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粮食、“菜篮子”产品等生活物资储备制度和配送体系,保障当地居民7至10天消费量。加强储备安全管理,完善储存设施设备,保证储备商品数量充足、质量完好,确保紧急情况下调得动、运得出、用得上。
2.增加商业库存。与全市应急保供企业和生活物资储备企业保持紧密联系,督促企业及时更新生产、库存情况,做好应急调运准备。鼓励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增加经营性库存,落实后续货源,明确投放网络,构建多方参与、多元供给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使企业库存成为政府储备的有效补充。各县(市)区方便食品和饮用水商业库存应保证3天以上供应量。
3.加强产销衔接。各县(市)区要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进一步密切产销衔接,多渠道组织货源,完善供应链采购,加快催拨调运,保障市场供应。重点发挥骨干企业网络渠道广、集散功能强的优势,做好对疫情严重地区的应急供应、配送、补货等工作,视情况需要,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各市紧急调运商品或商请省级生活保障组进行商品调运。
(二)监测预警。
依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1年第4号),将我市市场异常波动按照影响范围大小,分为二级:二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发生在一个县内的市场异常波动;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发生在一个设区的市较大范围的市场异常波动。
各县(市)区商务、发改、农业农村、工信部门要根据预警级别,做好市场供应保障监测工作。密切监测生活物资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和批发、仓储、零售等流通领域货源、库存、销售、价格,以及消费需求变化情况,及时做好预测预警,对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应及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提出应对建议。
(一)分级响应。
发生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时,由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对全市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同时报市防疫指挥部批准后启动本应急预案;发生其他级别市场异常波动时,由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组织实施,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信息报告。
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如出现抢购生活物资,导致价格在较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社会稳定,企业负责人应当在1小时内向所在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告;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报告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及时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相关数据,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告,市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市场异常波动情况,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各县(市)区报告信息时,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建议,急需的生活物资货源种类、数量等内容。
(三)指挥协调。
启动应急响应后,市、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及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根据市场异常波动级别,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检查应急处置任务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所明确的分工,履行生活物资应急保障职责,需要时,生活物资保障组组长带领相关工作人员要赶赴现场,指导、组织生活物资应急处置行动。
(四)建立保供企业、设施、人员“白名单”制度,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场地设施规划。
疫情发生后,市、县(市)区两级要优先解封重点保供企业人员、车辆、物资、场点等,采取“专人、专车、专线、转管”或“绿色闭环”等管理措施。一旦发现1例及以上感染者,即启动生活物资保障机制,直至感染者清零。按“就地保障、临近调配、全市集并、请求支援”的顺序,进行生活物资紧急调运。健全各县(市)区生活物资联保联供机制,确保在24小时内运抵目的地。市、县(市)区两级要提前规划设置一批封控、管控情况下的生活物资临时供应点和物资接驳设施,必要时,通过流动售货车、临时售货亭等形式保障供应。
(五)优化封闭社区(小区)终端配送。
各县(市)要制定完善封闭社区(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指南,落实末端配送“四个一”工作机制,即“一人一楼,一楼一群,一天一问,一接一送”。在社区(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生鲜企业等与社区对接,根据需要做好相关生活物资供应。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派送等配送方式。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小区信息群等进行线上购物,发挥电商平台和快递骑手作用。在配送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可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工作量。
(六)打通生活物资供应最后一公里。
指导物资保供单位,大力配合社区,对行动不便、不会网上采购的居民,安排楼长、网格员等专人,做好需求收集、帮助购买、配送到户等工作,切实保障特殊人群的生活物资需求。
(一)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市、县(市)区两级预防网作用,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要切实担负起属地领导责任,坚持预防为主,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和必要的政府储备,稳定市场供应。加强各成员单位间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经费保障。对于按照各级政府指令组织调运、投放应急物资发生的各项额外费用,分别由各级财政合理补助。
(三)交通运输保障。积极协调交通、铁路部门调配运力,建立应急商品铁路、公路、水路运输“绿色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四)治安保障。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谋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五)县(市)区级预案。由各县(市)区政府组成县(市)区保障组,负责统计疫情期间辖区内需要供应物资的总量,负责分发相关物资,商请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给予相关物资支持,并做好接受物资相关事项。各县(市)区政府比照本预案制定本级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详细谋划管控区、防控区等的物资配送体系,承接本预案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相关职责。
蔬菜应急保供方案篇十一
为迅速贯彻落实“要统筹推进市场保供和疫情防控,保持物流畅通,及时配送供应生活必需品”的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关于保障百姓生活必需品的决策部署,为做好疫情管控升级期间全市居民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深入贯彻关于“要始终坚持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精准、动态清零,尽快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工作组意见,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全力以赴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生活物资供应,切实保障紧急状态下全市居民生活需求。
坚持统领导、精准施策;坚持部门联动、协作配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以“尽早实现社会面清零,尽早恢复生产和生活”为目标,在疫情防控进入攻坚阶段,做好居民基本生活物资的保障供应工作。
(一)强化生活必需品供给保障
1.加强货源组织。全力加强与蔬菜主产区的货源对接,保证外地蔬菜进得来、调的快,稳定生活必需品货源。针对xx亚粮油蔬菜批发市场被关闭问题,我们将启动应急预案,发挥海吉星作为连锁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国有企业的优势,协调海吉星在国内的其它地区市场,组织货源驰援xx。及时协调省际、市际因疫情管控带来的生活必需品运输不畅问题,对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发放通行证,确保快速便利通行。
2.优化物资配送。按照“管住该管的人,不能封住不该封的人”的要求,抓紧把保供企业的人员和车辆解放出来。各城区、开发区疫情指挥部要对商务系统发放给保供企业员工的通行证件给予认可并放行,与社区(村)管控专班沟通,将此要求及时传达到各街道、社区,街道、社区执行,政令要步调一致、口径一致,不能各自为政、标准不一,确保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保供企业员工等能够上岗工作。在配送力量不足的情况下,统筹动员省、市、区三级广大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员、退役军人等作为志愿者支援保供商超企业以及街道社区,提升保供企业分拣及配送效率,保障生活必需品配送及时、到位。
3.建立应急投放机制。充分发挥现有大型商超、物流企业的物流配送主力军作用,必要时征用物流配送企业、城市公交、电商平台等企业物流配送车辆,帮助商超配送生活物资保证配送力量充足,全力保障疫情期间全市百姓生活需求。在紧急情况下,启动应急投放机制,市级部门将标准箱配送至x个区级物资转运站,再由属地将标准箱投放至xx个社区物资投放点,最后由街道、社区组织居民有序领取或送货到家门口。在这一机制中,仍然保留京东、美团等部分电商企业销售和配送能力,以尽量满足部分居民确实必要的个体性需求。
4.组织集中。当前保供企业人员上岗率不足平时的五分之一,但是订单量激增到平时的20-30倍以上,配送力量已经无法应对居民大量的个性化散单及非生活必需品物资。社区(村)管控专班应组织社区或小区物业,以小区为单位进行集体团购,社区统计收集居民需求清单,专人与商超企业对接,商超企业可分拣蔬菜、日用品、调料、粮油等套餐包,批量配送到小区,社区人员组织小区集中,节约配送资源。
5.组建末端配送队伍。各社区(小区)要为物资终端配送提供便利条件,社区工作者、“三长”、社区志愿者要踊跃担当“采购员”、"配送员”,打通生活物资终端配送“最后一百米"。对于封控小区,社区要有组织地拢清居民需求,主动与就近商超衔接;对于管控小区,社区要组织各小区分时、分楼栋、分单元有序组织居民错时购物(取物);对辖区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空巢老人、卧床患者等特殊困难xx,社区或物业工作人员要及时收集汇总购物需求,统代为下单,并安排好派送,保证所有居民需求供给;对困难xx,属地疫情指挥部可派发蔬菜、粮油等紧急生活必需品,保障困难xx生活需求。
(二)强化水、电、气、热供应保障
1.科学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加强负荷预测和监视,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地区电网保持全结线、全保护运行。细化直调电厂管理,结合网架结构、负荷变化等实际情况,滚动修订完善事故预案。开展涉疫重点部位相关输变配设备保护,低频低压减载、解列装置定值校核,“两个序位表"修订,强化设备预防性管理。增加重要变电站、输配电线路特巡频次,全面、准确掌握防疫重要用户信息,针对定点医院、方舱医院、隔离点、核酸检测机构等重点场所所涉输电线路,进一步完善“一线一案”专项措施。
2.全力保障涉疫重点部位。对防疫指挥机关、方舱医院(隔离点)、隔离场所、核酸检测点等涉疫重点部位实行分类管理,并结合涉疫重点部位实际,实施“一户一案一策”保供措施。以涉疫重点部位为圆心,以3公里为半径,力争""全天候"常备力量随时可靠投入现场;强化与各级防疫指挥部联动,动态掌握防疫新增需求,对新增需求开办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流程。
3.全力服务重点企业和人员。全力保障“水热油气"、持续营业的生鲜超市、封闭的`大专院校、敬老院等民生重点领域用户用电安全。开展逐一与社区物业对接,推动线上线下服务全面升级。疫情防控期间,应用“网上国网”app、"吉事办"微信小程序、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渠道,满足水、电、气费交纳、账单查询、票据下载、故障报修等各类业务需求,确保客户足不出户、居家办理业务;推进封控区“跟踪保底”服务,建立网格化客户。
蔬菜应急保供方案篇十二
我公司专业为各类机构食堂提供优质的蔬菜、水果、粮油、肉、禽、蛋、水产、南北货、调味品等16大品类三千多个单品的一站式加工配送服务。公司拥有20xx余平的综合配送中心,并自建大型冷藏库、冷冻库。
我公司一直积极倡导的“品质保证、配送及时、服务细心”的配送服务理念,得到了各行各业客户的一致认可。目前优配生鲜配送已覆盖邯郸市企业单位80多家,包括邯郸市教育体育局、七色光教育集团、北斗童星教育集团、丛台区税务局、银监局邯郸分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邯郸分行)、邯郸银行、中国银行、安琪儿教育集团、蓝天教育集团、邯山区交通局、市政工程管理处、邯郸市中心医院等合作单位。
优配坚持“食品安全重于泰山”的理念,每日都严格执行蔬菜农药残留检验,并且公司将于20xx年初设立更为专业的食品安全检验室,坚决杜绝食品安全隐患,杜绝农药残留、瘦肉精等食品安全因素流入客户单位餐桌,确保客户单位的食品安全和员工身体健康,从而避免发生食品公众事件及产生不良影响。
1.所有肉类来源都是国家正规屠宰厂家的特选合格产品,保证优质安全,杜绝私宰;
2.所有蔬菜来源均为绿色无污染的蔬菜种植基地,确保新鲜、安全、无毒、无公害;
3.所有食用油均来自邯郸的各品牌省级经销商采购,杜绝地沟油;
4.实时关注全国各地食品安全事件,第一时间掌握食品安全资讯,提早做好防范措施。
营养健康食谱不是食物的简单相加,是基于对食物营养的了解以及科学的设计,优配生鲜邀请营养师,结合当地的时令蔬菜,根据“平衡膳食宝塔”的原则,结合优配不同年龄层的客户,合理设计每周菜谱供优配客户参考。
蔬菜应急保供方案篇十三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供应工作安排,坚持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把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底线思维,做最坏打算、最好准备,围绕重点任务,强化机制建设,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采取更坚决果断、更有力有序、更科学周密的举措,主动作为、遇事不慌、多请示多汇报,争取特事特办,全面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一)加强市场监测。根据企业自身需求积极与国内养殖饲料、添加剂经销商联系,尽量避开从疫区发货,主要从非疫区作为重点联系企业进货保障养殖场养殖需要。挑选一批有实力、有影响力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建立直通渠道,加强养殖必需品市场监测。通过深入调查摸排,全面及时准确掌握生活必需品和非医药防护用品市场供求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执行市场供应情况报告制度,加强趋势预测。确保储备物资数量充足、质量完好。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一旦出现市场特别波动,应急组织生活必需品投放市场,保障市场供应。
(二)及时备货补货。在各级政府的积极引导、组织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做到存货在店、存货在架,避免出现空柜、空架,引发心理恐慌,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
(三)做好销售预警。在疫情持续期间,组织足够人手,每天查销售、查库存、查缺货。明示库存情况和补货时间。如遇集中抢购、脱销断档等特别情况,要快速发现、快速上报、快速反应、快速处置。
(四)畅通绿色通道。建议市区两级政府建立生活所需运送“绿色通道”,为必要车辆在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上通行提供便利,解决好物流配送车辆进城问题。保证生活必需品顺利调入,严禁封道堵路和断运。加强对社区、农村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保证大众正常出入购物。
(五)确保消费安全。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加强疫情监测,制定缜密方案,做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的消毒通风、测温工作,通过广播和大屏等宣传防控知识,确保购物场所安全。及时关注跟踪舆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客观准确报道市场供求情况和保供稳价成效,稳定社会预期,增强民众信心,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完善监管措施。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力度,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要求企业切实负起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稳定商品价格,在经营过程中维持以往正常加价率和利润,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跟风涨价、借机牟取暴利,不得利用虚假方式和不正当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的,一经查实严厉处罚并公开曝光。
(七)联系重点企业。从全市选出代表性强、覆盖面广、销售额大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商场、超市作为重点联系单位。聚焦上述企业生产经营、市场供应、疫情防控中难点热点问题,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加强政策引导,帮助其解决困难、扩大销售、提高效益,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服务,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市场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董事长总经理、场长都要亲自抓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保供和防控工作方案,做到人员、准备、协调配合“三到位”。
(二)加强舆论宣传。及时关注市场供应舆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正面宣传,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合理消费,营造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情况报告。建立疫情防控期间监测报告制度,生活必需品进销存情况进行日监测报告,每月10日20日30日上午09:00前报送有关情况。要认真完成市场情况日报、供求情况周报等信息报送任务,严格执行市场供应特别情况每日报告制度。做到事前所需定时定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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