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协议货车(专业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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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协议货车(专业15篇)
时间:2023-12-09 04:19:53     小编:梦幻泡

学会平衡工作和生活,才能更好地享受生活的美好。培养良好的体育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有助于改善整体表现。希望这些总结范文能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启示。

汽车租赁协议货车篇一

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数量、基本情况详见清单:

二、双方约定车辆租赁费为壹佰元/月/辆,合同签定后日内一次性支付。

三、协议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业务以外的营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2、乙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租赁金.

3、乙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对所租赁车辆正常保养、上保险(三者50万以上)及年检负有责任。

5、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维修费、高速通行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向乙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2、提供证件协助乙方办理车辆年检、保险及索赔修理受损车辆;。

3、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

1)乙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乙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甲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被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八、协议期满,乙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5天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汽车租赁协议货车篇二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方租用乙方汽车吊,用于施工。为了明确乙方与甲方的权力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并请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机械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及数量。

二、租赁用途:__。

三、租赁使用地点:__。

四、租赁期限:按甲方要求提供施工吊车,直至甲方终止合同。

五、结算方式:(两种结算方式选其一)。

六、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修理及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在工作空闲时每月给予两天维修保养时间。

2、租赁期间机械设备的燃油由乙方负责。

3、汽车驾驶员由乙方负责安排。进入现场的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且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并且严格遵守现场的各种规章制度,因违反制度而造成的罚款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车辆的所有规费、手续费及年审由乙方承担。

5、车辆在正常工作时出现故障,由乙方负责修理;因甲方的责任而造成的车辆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理;非甲方的责任而造成车辆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1、乙方提供的机械状况必须完好,手续、文件齐全。

2、乙方将机械租给甲方,由甲方负责工作安排使用,非下班时机械停放于甲方指定位置,乙方不得私自将车辆驶出施工现场。

3、乙方在机械使用中应做好台班记录,并利用工作空闲时间检查、维护保养机械,保证工作时的正常使用。

4、租赁期内乙方应配备足够司机及操作人员、指挥人员,保证现场随时使用,吊车司机、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应持有国家认定的有效证件上岗,必须服从现场工作安排,遵守现场作息制度。

5、乙方指派的驾驶员应服从甲方的施工管理,操作技术应达到甲方合理的技术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提出更换驾驶员。

6、甲方严格按照吊车的使用性质、国家规定、额定负荷使用,不得超负荷使用。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车辆在该工地施工过程中,因驾驶员自己操作不当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交通事故等,造成该驾驶员或他人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凡乙方驾驶员有下列条款,乙方负全责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a、擅自将车辆交他人操作;

b、无证、酒后操作车辆;

c、违反乙方《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及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车辆;

d、不听乙方劝阻或擅自违章作业,野蛮强行操作;

e、乙方车辆本身的故障或失修等原因,造成安全装置,转向,制动等失效;

f、未经甲方安排擅自使用车辆。

乙方车辆在该工地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轻微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予以配合,协助乙方解决。

1、乙方违约:按发生费用的5%作为违约赔偿金。

2、甲方违约:按发生费用的5%作为违约赔偿金。

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发生合同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1、租赁期间,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随意废除合同。

2、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费用结清后自动失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协议货车篇三

甲方(承租方):乙方(出租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租赁乙方吨吊车一部,具体事项如下:

1、租赁时间年月日至年日。

动延续生效。

3、工作台班单价/台班,闲置台班/台班。(是否含税)。

4、每日以一个台班起算,工作时间在8小时以内按一个台班计算,以驾驶员进出场时间为准,超过一台班(即8个小时)的按国家标准,4小时以内为半个台班,8小时以内为一个台班。(以签证单为准),非人为因素未能施工(如雨、雪、风等),按闲置台班计算。吊车使用签单,签单人姓名。

5、付款方式:乙方吊车进出场费元,乙方吊车进场甲方预付现金元,每工作个台班付款一次,乙方吊车退场前结清全部吊装费。

6、甲、乙双方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十不吊”

原则,乙方应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具有操作证),乙方吊车司机应有操作证方能施工,乙方吊车司机有权拒绝超出作业范围的作业,(作业前乙方向甲方提供性能表一份)。由于对施工场地、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责任。

7、责任划分原则:吊钩以上事故乙方承担责任,吊钩以下事故甲方承担责任。

8、如果甲方不按合同付款,乙方有权停止吊车作业,误工损失由甲方负责,拖欠租赁费、逾期,每日按所欠款的2‰支付违约金。

9、吊车在工地上停置时,甲方负责保管,如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甲方负责乙方工作人员吃饭、住宿。

11、乙方吊车如发生机械故障,乙方应积极组织技术人员抢修,因修车误工,可扣除台班时间,但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协议货车篇四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明确各自责任,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订立本合同。

一、经营形式。

第一条乙方自购车辆入籍挂靠甲方,独立从事公路运输经营活动,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年。

第二条车辆名称、型号及相关证件号。

第三条经营期满后,若乙方不再续签合同,则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如合同到期,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则甲方单方有权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车辆转户至乙方名下,收回经营权。

第四条合同期内,甲方代为乙方办理规费缴付车辆检审、投保(乙方须先交保险费)、理赔,协助处理行车交通事故,办理法定营运手续,提供安全教育等有偿服务(费用由乙方自理)。

二、挂靠经营费用的缴付标准及方式。

第五条乙方同意在合同期内,选择按第项方式缴纳车辆挂靠服务费:

1、按年向甲方一次性缴纳挂靠服务费,合计元整(大写)。首次缴纳时间为车辆办理入籍手续时,以后于挂靠车辆年审时缴纳。

2、按季向甲方缴纳挂靠服务费,大写大写仟佰拾元整。首次缴纳时间为车辆办理入籍手续时,以后每季度20日前缴纳。

注:未按时缴纳的每延迟一天加收欠款额的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间需向甲方缴纳年度风险防范金大写元整,牌证手续押金元整。合同到期乙方无违约行为,凭合同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七条合同期内,若遇国家征费机关依法调整有关规费征收标准时,乙方应于调整规费的当月补缴调增部分的规费,不得拖欠。

三、特别约定。

第八条乙方在合同期内,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及甲方相关管理制度,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自担责任与风险,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有损甲方信誉和利益的行为发生,否则,甲方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九条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与他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乙方履行了本合同付款义务,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及手续后,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法定车辆营运证照及相关凭证。

第十一条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交通事故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的赔偿,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二条为维护甲乙双方共同利益,规避经营风险,乙方需参加甲方组织的统一投保(乙方先交保险费甲方再行投保)。不得私自外保,违者,甲方有权对其处以3000元罚款。

第十三条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投保交强险,商业第三责任险。即核定载质量小于2吨的第三责任险投保额为10万元;大于等于2吨的第三责任险投保额为20万元;大于等于6吨的第三责任险投保额为30万元,10吨以上50万元。

第十四条合同期内,乙方若发生交通事故,应在一小时内通知甲方,并负责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甲方知情后应协助乙方对事故进行处理,维护乙方的权益。处理事故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事故处理完毕后,符合理赔要求的,甲方应及时办理事故损失理赔手续。保险赔款收回清算时,如乙方尚欠甲方款项,甲方有权优先从保险赔款中扣除,剩余部分返还乙方。

第十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未按时与甲方办理到期续保手续和缴付全部保险费,甲方有权扣留车辆的相关证明和票据以及车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鉴于甲乙双方的法律关系,甲方协助乙方对其所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处理或签署有关事故处理文件时,均视为乙方同意全权委托和授权,且事故的最终经济赔偿责任和实际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合同期内,乙方应按如下要求服从甲方对其进行日常管理:

1、乙方聘用的驾驶员,必须依法取得营运车辆驾驶资格,包括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法定证明。

2、乙方在经营活动中,未经甲方验证批准,不得擅自聘用其他人员驾驶车辆,或将车辆任意转包、转租或转让。经甲方同意的转让行为,必须重新签订经营合同。

3、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及时按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要求,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按时参加审验和相关检测,确保车辆的技术状况符合国家规定,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定期抽检,发现车辆状况不符合营运要求时,有权责令乙方停运,并强制维护和保养,否则甲方停发一切营运证件,直至乙方将车辆技术状况恢复到合格标准为止。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其他交通运输法规,不得超载超速运输或从事各种违法运输活动。凡经有关部门查实,甲方有权对乙方停止办理一切证件手续,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乙方赔偿因其违法行为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乙方应自觉参加甲方统一组织的车辆年度审验,不得私自委托第三方或自行外审,违者甲方有权对其处以800元的罚款。

6、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因抢险救灾活动,需要临时征用乙方所驾车辆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统一调度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紧急运输任务。

7、合同期内,如车辆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时,乙方必须将车辆和全部证照及时交由甲方报废处理。车辆的残值收入归乙方所有,否则甲方有权追扣车辆,并由乙方赔偿因延时报废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合同期内,因乙方原因,驾驶执照吊销或因故致残,无法继续从事运输经营活动时,在向甲方提供有效证明以后,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车辆转让手续,并终止合同。

第十九条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经营所需的一切代办服务项目均实行有偿服务,即按项目每次收取服务费元。

四、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合同期内,乙方如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扣留、变卖车辆和解除合同并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车辆转籍至乙方名下,停止缴纳各项规费,收回经营权,同时乙方还必须向甲方给付违约金8000-12000元。

1、拖欠挂靠费、规费及其他款项超过一个月。

2、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将车辆及相关证件转租、转卖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他人。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按时未按规定标准投保“商业三责险“。

4、乙方违反国家规定,不按时参加车辆、证件的年检年审。

5、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事违法经营,损害甲方信誉。

6、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且不服从甲方教育和规劝。

7、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

8、乙方严重违反国家交通法规,发生有责交通事故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行为。

五、诉讼确认条款。

第二十一条为提高《车辆挂靠经营合同》的合法性,可执行性和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提请人民法院对其予以确认,确认请求内容包括:

1、合同的合法性。

2、合同期满,合同若未续签,视原合同终止,(如乙方继续挂靠,原合同有效)车籍未转户前,乙方须继续缴纳挂靠费用。

3、若乙方未按照参加国家规定的每年车辆年审年检或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终止处理。

4、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及时办理车辆转籍和终止经营权手续,若甲方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甲方单方有权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车辆转籍至乙方名下,停止缴纳各项规费,收回经营权。

5、合同终止后,乙方车辆无论发生任何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

6、本合同经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人一方可直接申请人民法院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六、车辆年检。

第二十二条乙方每年必须参加车辆年检,从车辆初登日期到第十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为车辆年检周期,车辆年检时间可以提前三个月。在甲方告知乙方年检时间,乙方故意拖延车辆年检时间,超期年检的车辆和未年检的车辆,车管所有权注销车辆户籍。如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理赔责任的车辆,年检超期罚款的,以上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七、附则。

第二十三条车辆挂靠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任何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二十四条因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由甲乙双方协商修改或终止合同,并以书面协议确认。

第二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或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协议货车篇五

甲方:上海钱潮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立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备车壹辆,车型:,座,车号:沪客车一辆,挂靠甲方。

三:乙方在次月五号前告知甲方开票金额,租车款到帐后,甲方(十天内)支付乙方租车款。

五:乙方自备车辆的相关手续,(例保险,验车,审照等业务,)均由乙方自行按时办理,乙方的交通责任违章处理和索赔事宜等均由乙方自已负责;乙方班车业务上的服务工作{或发生矛盾。投诉等)由乙方自行与乘客和业主单位协调解决。

五:乙方班车遇有故隔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解决顶替车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页责。

六:本协议有效期与甲方与业主单位租车协议有效期—致。

甲方:

乙方:

汽车租赁协议货车篇六

承租单位(甲方)。

出租单位(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且保证租赁设备安全、有效地使用,经双方协调,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提供qtz40塔机一台40高度米(有效高度)甲方承建的:新庄赞成湖畔居住宅楼工程使用,工程地点为:55号,机械设备进场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份。

第二条:安装相应扶墙,甲方应按说明或乙方书面材料书要求埋设附墙拉杆预埋件,并焊接扶墙耳板座(耳板座由乙方提供),甲方应提前壹周书面通知乙方安装扶墙及塔机的预升。

第三条:租赁期从机械安装完毕并经法定单位检测合格交付甲方使用日起至项目部报停日收回。办理租赁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检测合格证明。

第四条: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一、月租玖仟元/台(8500元/台),塔机配操作人员壹名,与________年____月16号签订的两台塔机操作人员联合配套工作。

二、人工工资壹仟伍百元/月(1500元/月)(操作工应24小时在岗)有操作不当引起停机,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安装调试完毕,自检报验合格,交付使用,每达一个月即支付一个月租金,留一个月租金及操作工工资,待拆除后一次付清。

第五条:进退场费的承担方式为:壹万陆仟伍百元整/台,含安装、拆除、运输、汽车吊、预埋件,由乙方负责合格后报验及费用、扶墙费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完毕,甲方支付乙方进出场费捌仟元。余款在拆除拉走后付清。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应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设备,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

二、每半个月应安排半天时间由机操工或乙方派出的修理工按说明书要求对租赁机械进行常规维护和保养。

三、机械设备如发生故障,需要修理,操作工应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上门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应按合同及时支付租金,否则乙方有权让甲方停止使用设备。

五、甲方设计塔机基础位置时,应考虑安装撤卸方便,如遇无法或难以安装撤除情况,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负责安排持有上岗证的操作工上岗,并让操作工熟悉本租赁设备的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负责提供安全可靠、性能完好的机械设备及随机工具。

三、乙方应不定期派人上门检修、维护租赁设备(前三天通知甲方)。

四、随机提供壹份租赁设备和使用说明书(租赁设备退守场时有权随机收回)。

五、乙方收到操作工修理通知后,应及时派人上门进行修理。

第八条:违约金条款:机械拆除后甲方必须付清所有尾款(包括撤场费),不得拖欠,否则乙方有权收取甲方违约金,计算方式为:每拖欠一天,支付拖欠费的1%.并有权继续实际撤机日期前的租赁费。

第九条:正式停机时间以甲方通知乙方拆除之日为准。

第十条:争议解决条款:有关租赁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一、春节停机时间确定为实际停机天数。

二、维修时间,一般维修时间每次不超五小时,如超出,甲方扣除这时间。每月累计或结束累计,重大维修超现24小时,甲方扣除所超时间的2倍台班费及人工费。

第十二条: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补充条款: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机械操作工应定人定机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违章操作或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违反操作规程的作业命令及信号不清时,操作工必须拒绝执行,违反本规定或机械故障或乙方操作工其他原因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协议货车篇七

承租方(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及用途。

1.1甲方将_____牌车____辆,车牌号码,车辆状况(见附表)。

从____年___月___日____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收回,租赁期共____年___个月____天____时。

1.2交付地点:________。

1.3用途:________。

第二条租金标准及担保。

2.1每天租金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全额付清。

2.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___%,即___元,向甲方交保证金。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___日内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如数退还承租方,也可充抵相关费用,冲抵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还承租方。

2.3乙方租车在___个月(不含___个月)以上的,每月向甲方交纳租金的日期为___日,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每天向甲方交纳相当于租金的___%作为违约金。

2.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___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___元;超出___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___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3.1甲方义务向乙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由于车辆状况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乙方使用标准时,须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3.2甲方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承担的比例不低于____%(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3.3甲方负责车辆的___级维护和年检。

3.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事故。此外为乙方提供在___区域内___小时故障、事故救援服务。但甲方不承担由于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3.5在租赁期间内有权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用车辆或者有其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3.6出租人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但对所获得的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因泄密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7乙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甲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四条乙方权力义务。

4.1在租赁期间,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甲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同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2在租赁期间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甲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4.3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车辆,不得将车辆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4.4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4.5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4.6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____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承担的比例不低于____%(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7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

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___天(含___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______%的违约金,逾期___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保证:

5.1出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2出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5.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出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4出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保证:

5.5承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或有着良好信誉和独立经济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6承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5.7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承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8承租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保密约定。

6.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保密期限为____年。

6.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7.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7.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违约金为____元。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事人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补充条款。

9.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空白部分手写体与印刷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限一次性填写,更改无效。

9.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____天通知对方。

9.3本合同租赁期在____年(月)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9.4签订地点:________。

9.5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方(章):________出租方(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法定地表人:________法定地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帐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编码:________编码:________。

附表:车辆状况登记表。

外观:________。

发动机:________。

内饰:________。

操控:________。

汽车租赁协议货车篇八

标准货车汽车租赁出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1. 号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保险情况: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年审情况: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租赁出租方汽车的价格为____________元/月,每月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出租方出据正式发票/收据。

租车日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承租方需提前______天通知出租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

1.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3. 向承租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4. 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保证车辆按时年审。

5.出租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必须达到20万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内。

7.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1. 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4.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6.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7.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9.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10.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

11.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1. 如出租方未及时购买相关保险规费或年审,则可视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担。

2. 出租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未满时收回车辆时,需提前30天告知承租方,如已收取承租方预付租金,出租方需退还相应预付租金。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 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 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 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 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汽车租赁协议货车篇九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牌汽车____辆(附车辆登记证)租给承租方使用。现双方经友好协商后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用车辆状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2、租金及支付方式为: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用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2、不承担租用车辆于租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用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用合同规定的租用时段拥有所租用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用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用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路桥通过费用。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协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定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定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将剩余定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定金抵作租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及险。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时,停止计算租用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车辆租金的10%。

七、担保条款。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

八、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应按双方签订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用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1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争议解决方式。

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合同生效。

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汽车租赁协议货车篇十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喷嘴将有一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需续租车辆,实际归还日期为合同终止日期。

第二租金、保证金标准及支付期限:。

1.日(月)租为人民币元。共计人民币(大写),支票(_______)和现金(_______),由乙方在收到车辆时支付给出租人。

2.乙方收到车辆后,应向出租人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并支付现金支票一张。

3.乙方租赁期超过一个月的,乙方应按合同签订日期提前向甲方支付下月租金;不按时交付的,收取200元滞纳金;长期拖欠的,每10天加收一倍滞纳金。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归还车辆时间及时归还租赁车辆。如果提前归还汽车,预付租金的余额将不予退还。

4.乙方租用的车辆每天行驶不超过200公里(24小时),甲方按规定收取超额行驶费,超额行驶费的收取根据车型确定(附明细及标准)。租赁时间超过合同签订时间的,4小时内按半天计算,超过4小时按一整天计算。

第三条喉舌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车况良好、牌照和费用齐全的车辆。

2.负责办理乙方租赁车辆的车损险、第三方责任险和车辆盗窃救援。

3.负责乙方租赁车辆的二次维护和年检..

4.协助乙方处理租赁期内的所有交通事故和其他事故。

5.如果车辆发生故障,甲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的道路上提供免费救援。

6.在租赁期间监督车辆的使用和客户的声誉。

7.依法享有其他出租人应有的权利。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法令,合法、正确、安全地使用车辆。乙方应承担因违反法律、纪律、法规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内,乙方负责车辆油、刹车油、防冻液、胎压、灯光等的日常检查。每天,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甲方联系。如因乙方疏忽,未进行上述例行检查,造成车辆严重损坏和交通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如果需要更换零件,应事先获得出租人的许可。

4.租赁期内,乙方应承担燃料费(应使用93#以上无铅汽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包括灯泡、轮胎、门锁、收音机及因客户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等)。),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赔付的不足部分,以及其他费用。

5.租赁期内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并通知甲方向保险公司报告。乙方应提前支付因交通事故发生的人员伤亡的医疗及相关费用和车辆维修费用(乙方不得自行维修车辆),然后向甲方提交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获奖证明及各种相关证明文件,甲方应据此向保险机构办理损失认定。如果保险公司不能承保所有损失,乙方必须承担差额。因交通违章事故导致租赁车辆被扣押维修期间,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租赁车辆累计租金总额的60%作为停驶费。因乙方使用车辆造成的一切伤亡由乙方或担保人承担。如果车辆在乙方租赁期间被盗、报废或以其他方式丢失,自车辆丢失之日起至甲方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时止,乙方应承担车辆租金的40%,以及保险可扣除部分。

6.在租赁期内,发生保险事故,车辆停止计算租赁费后,如果租赁期未满,乙方向甲方指定的修理厂支付固定的20%的汽车损坏费,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一辆替换汽车,不保证与原租赁汽车相同。遇法定节假日,甲方不能保证及时提供换车。(1)(2)。

7.除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外,一切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只有义务协助处理乙方或甲方书面许可的司机发生的保险索赔。

8.租赁期内,如发生车辆碰撞事故,乙方应支付车辆加速折旧费用及保险公司免赔额,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用的20%。如乙方未能取得保险公司要求的相关理赔手续,乙方应承担一切维修费用和加速折旧费用,并承担保险事件中无法赔付的责任和相关经济损失。

9.租赁期内,如乙方车辆需驶离___________(地区),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文件,并自三日起出租。

10.租赁期内,如车牌丢失或损坏,车辆无法继续使用,乙方不仅应协助甲方及时完成更换手续,还应在合同终止前向甲方支付更换车牌期间的租金、车辆检验费和换证费350元。租赁期内,如驾驶证遗失或损坏,车辆无法继续使用,乙方除应及时协助甲方办理更换手续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终止前更换驾驶证的费用及违约金,共计人民币1000元整。

11.在租赁期内,如果车辆正常运行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对车辆造成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将车辆送回我公司检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随意拆卸或更换汽车零部件。一经发现,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二手车按照4s店的维修金额全额赔付,与保险无关。

12.如乙方在租赁期内发生交通事故或人为碰撞,所有不被交管部门接受或保险不理赔的费用由乙方支付,并赔偿甲方车辆加速折旧(按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用的20%计)。

13.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租赁车辆归还公司,并办理车辆归还事宜。十五个工作日之后,如果没有违反,押金总额将被退还。如有违章,甲方应通知乙方处理违章,乙方应根据交通违章处罚文件将押金退还给甲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的,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的,应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并承担其自身的部分损失。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车辆租赁登记表》、《车辆移交表》和《车辆租赁价格表》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本合同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三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证号。:________许可证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汽车租赁协议货车篇十一

出租方:

承租方:

一、租赁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由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汽车租赁结算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盖章:盖章: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汽车租赁协议货车篇十二

承租方:______________。

一、租赁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申请仲裁或由--市--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汽车租赁结算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汽车租赁协议货车篇十三

乙方自有货车一部,自愿挂靠甲方从事营运,车型为____________,车号为____________,核定吨位为____吨,根据双方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定以下协议。

订运输合同的`,必须向甲方汇报,取得甲方同意后,由甲方签字和盖章,否则,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二、乙方挂靠甲方经营,必须自觉遵守甲方的有关车辆规定,自觉地接受甲方管理。

三、乙方必须按时参加车辆保险,其交强险、第三者商业险、驾乘人员险和必要的货险等险种,必须按时参保,不能脱保,并且第三者商业险不能低于______元。不能按时参保者,公司有权暂扣车辆和有关证件,或者乙方立即过户到其他名下。其过户费用均由乙方自负,甲方可以协助乙方过户。乙方在甲方挂靠经营期间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或货损货差和被盗等赔偿,均完全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处理事故,但所有费用乙方承担。

四、乙方必须按时参加公安、交通、工商、税务等部门有关证件的审验,甲方提供有关手续,其费用乙方自负。因不能按时参审而造成被罚,其责任及罚款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的车辆二级维护,原则应到甲方保养,其收费价格甲方从优对待。

六、甲方实行有偿对乙方收取服务费。1—3吨(包括3吨),每月每车收取服务费________元;4—9吨(包括9吨),每月每车收取服务费300______元;10—19吨每月每车收取服务_____元;20吨以上(包括20吨),每月每车收取服务费_________元。交款方式,每月30号以前交清当______月服务费。如乙方不愿交纳服务费,必须于当______月把车辆过户到其他名下,否则,甲方有权强制乙方按月交纳服务费,直至扣车。

七、乙方挂靠甲方经营,必须遵章遵纪守法,不得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注意行车安全,因违纪违法或违背国家政策受到法律制裁,个人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民事或刑事责任。

八、如果因为各种原因乙方车辆不再经营、转卖或处理车辆时必须办理正式的报废或者过户手续,如果车辆转卖后不过户。买车方自愿继续在甲方名下经营,须重新签定车辆挂靠协议,否则,该车出现骗货、交通事故赔偿等问题,全部由乙方负责。

九、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协议到期后,若车主仍然自愿挂靠经营,此协议则延续有效,直至过户走或报废为止。

十、甲、乙双方自签定本协议即日起生效,双方必须自觉遵守,如有一方违反,则要负法律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汽车租赁协议货车篇十四

出租人: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乙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负责人)。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物。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汽车,车牌号码。(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3.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第四条租金。

1.乙方无需支付车辆租金,但必须雇佣甲方为驾驶员,支付给甲方的工资薪金数额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8.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

第六条租赁物的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进行租赁物交接。

2.租赁物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

3.租赁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方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日起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押金条款。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元给甲方。

2、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____日内,扣除交通违章罚款数额后,将剩余押金归还乙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页,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汽车租赁协议货车篇十五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型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始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终止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限驶公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超时加费超程加费: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有关车辆检测部门认定合格的,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6.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证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协助出租方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承租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承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 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 本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 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 提前解除合同归退租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未经出租方同意而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担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 其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长沙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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