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通勤车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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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通勤车安全管理制度(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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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勤车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1、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制定上学、放学校门口教师值班制度,维护校门口学生上学、放学时的交通安全。

2、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要把交通安全知识作为安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

3、学校组织大型外出活动时,要组织人员维护交通安全,较大路口要与交警联系,让交警帮助维护交通安全。

1.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2.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3.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4.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人带领。

6.列队通行道路时,每行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1、乘坐公共汽车、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3、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等。

4、不准乘坐“三无”车辆、农用车辆和超载车辆等。

5、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通勤车安全管理制度篇二

根据有关交通法规,为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结合每一次大型集体活动,对学校师生员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安全防范,提高师生员工安全自救自护能力。

2.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机制:

(1)成立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亲自挂帅,分管领导是学校安全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制订学校的安全预案;班主任是交通安全的真接责任人,具体负责落实交通安全的具体措施。

(2)建立学校交通安全事故申报制度。当师生发现交通安全事故或意外伤亡事故时,应按学校《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方案》采取应急措施。

(3)建立和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度。实行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三级交通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层层把关。

1.车辆、行人进出校园必须各行其道。不得在校内骑车,自行车进出校园须推车慢行,礼让行人,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2.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和三轮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3.上街要走人行道,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尽量靠边走,不在马路上打闹或者做其它有害交通和安全的事情,走路时注意力要集中,还要注意脚下的沙井盖。

4.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5.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通勤车安全管理制度篇三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有关交通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校所有车辆一律凭“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车辆通行证”进入校园。

(二)外来机动车辆必须按《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凭有效证件,经登记后进入校园。

(三)严禁无牌无证车辆进入校园。严禁出租车进入校园,特殊情况(接送病人、运送重物等)需主动说明,经门卫执勤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区。

(四)在校内举办较大规模的会议、活动等,涉及外来车辆较多的,由主办单位提前与保卫处联系,以便共同商讨车辆行驶路线和停车地点,必要时保卫处可组织人员协助指挥交通、管理车辆。

(五)执行公务的公安、消防、救护、抢险等特种车辆进出校门时,门卫应主动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六)机动车(含电动车)在校园内行驶时,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主动避让行人,禁止鸣笛。

(七)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包括汽车、摩托车、助力车)、练习开车和试刹车;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逆向行驶;严禁超载或病车上道。

(八)机动车辆出校门,必须配合门卫检查,凡携带物品出校门,必须凭部门或主人出示证明,经门卫查验、登记后放行。

(九)根据维护校园教学秩序和方便车辆“就近”停放的原则,由保卫部门负责在校园内适当区域划定停车位并负责检查。

(十)机动车进入校园后须服从值勤人员的指挥、检查和管理,按照校内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和停放,严禁在行车道、消防通道上乱停乱放,阻碍交通。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确保安全。

(十一)确需在校园内过夜的机动车辆,应征得保卫部门同意,按指定区域停放,车辆安全由车主负责;车内不得放置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遗失概不负责。

(十二)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规定,对不遵守学校规定、无理取闹、打骂管理人员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处理。

通勤车安全管理制度篇四

一、要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二、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安排老师、学生会干部值班,要明确职责,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师生值勤,疏导交通,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

三、学校要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学校小路队,由分管领导指导,在距学校门口50米路段内实行学校学校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尽心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四、学校要把路口值勤情况,路段巡查情况纳入学校全员管理,列入对学生、班级及教师的目标考核。

五、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六、教职工,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不准“飚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七、学校要加大对教职工、学生用车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车主对促学生用车定期保养,按时季检,不准使用无照司机及车证不符司机。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校园内严禁打闹、追跑,严禁攀爬、围追车辆。

八、校外单位在学校举行的所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负责监督检查。在活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责令活动中止;校内工程施工人员,要求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定期接受保卫处的安全教育。

九、严格实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到人,实现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达到预防为主的管理目标。

十、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

通勤车安全管理制度篇五

一、学校成立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交通安全工作。

二、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沟通交通管理信息。

三、负责聘请校外交通安全辅导员,每学年新生入学要进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识讲座。

四、每学年进行两次有关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每学期要有班主任组织有关交通安全主题班队会。

五、开辟有关交通安全知识橱窗和永久性宣传标语,利用广播、黑板宣传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使每一个学生都知道《交通安全须知》的内容。

六、加强对学生自行车行驶管理和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意识,掌握道路交通指示标的作用和含义。

七、学生集体外出时实行队列化,乘车远行时必须上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

八、组织安排校园交通安全执勤岗,维持校门口及附近丁字路口的交通秩序。

通勤车安全管理制度篇六

交通安全是学校的重要安全隐患之一。为了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师生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订以下制度:

1、不得乘坐农用车、货车、拖拉机、无牌无照车超载车,不扒车、追车,不击打车。

2、公路行走靠右行,不在公路上打闹玩耍,横过公路,注意来往车辆。

3、骑车要注意车速,不骑飞车、不丢把、不抢道、不带人,靠右行走,学生不准骑摩托车。

4、星期五下午放学回家时,要在学校规定的地点集合、整队出校,乘坐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

5、放学要排队靠右行。及时回家,不得在路上追逐、打闹,不得并排行走。

6、严禁在火车道上玩耍;严禁在火车轨上放物、打火车;严禁沿火车道行走;严禁在火车大桥上扶栏下望。

7、冬季严禁在公路和危险场地、交通要道、繁华地带滑冰和打雪仗。

8、下大雨或暴雨时,不能上学或回家,不能强渡洪水,不能走陡峭的`山路或有滑坡体的路段,要有家长接送。

9、上学、放学要结伴而行,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走读生早上不能过早到校,晚上放学要及时回家,遇到坏人,要勇敢、沉着,不能强斗,要智斗,并及时报告大人保护和报警。

通勤车安全管理制度篇七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1、新车行驶证、营运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行车资料交给公司,建立车辆基本情景档案。

2、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25日前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景上报公司安技部登记,由安技部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1、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景轻重进行处罚。

2、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到达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项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贴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轮胎坚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

3、公司营运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景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每半年进行一次二级维护,维修厂必须具有包头市交通部门核准资格的修配厂。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公司备案,再到包头市各区运输管理所签章。

(3)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3、车辆每行驶5万公里必须进行中修。

4、车辆每行驶10万公里必须进行大修。

凡车辆技术经济情景到达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3)累计行驶里程到达50万公里以上或经过三次大修以上,且零部件损坏严重的老旧车。

(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5)经维修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通勤车安全管理制度篇八

为加强学校车辆有序管理,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事件,确保全体教职工车辆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经学校研究,对人员及车辆实行出入管理。

1.车辆出入学校,应主动理解门岗检查,严格遵守门岗管理制度。

2.对车辆出入学校进行分类管理,严格控制外来车辆出入学校。

(1)学校教职工自用车辆

学校教职工自用车辆一律凭学校统一颁发的“车辆通行证”出入学校。上述车辆应将“车辆通行证”摆放在车辆挡风玻璃右下角,以备出入校门时查验。

(2)外来公务车辆

外来公务车辆,凭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履行学校出入学校制度)。

(3)特种车辆

特种车辆(公检法、邮政、电信、消防、救护、水电气抢险车辆、生活垃圾车等),凭有效证件进出学校。

(4)货车

餐厅及其他科室长期租用车辆,办理“车辆出入证”,凭“车辆出入证”出入学校。

(5)无牌、无证车辆,牌号不全、污损严重车辆,禁止进入学校。

学校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双方依据不一样方式,自行解决。学校不承担任何职责。

1.严格按照交通标志行驶。

2.严禁超速行驶。

3.禁止鸣号。

4.学生上、下课时间,学生优先通行。

5.严禁在学校内练习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

1.进入学校的各类车辆必须服从门卫指挥,一律停入规定的停车场地停车线内。严禁在非停车线内停车,严禁阻塞消防应急、抢险和救援通道。

2.车辆停放必须规范有序,不得堵塞出入口,不得阻挡他人车辆通行。

3.严禁在学校教学办公区,学生宿舍的交通道路主干道以及人行道等非停车场所乱停乱放。

4.遇学校大型活动或执行特殊任务,车辆停放应服从统一指挥。

5.学校停车场因他人的车辆或行为造成损失的,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学校不承担任何职责。

1.教职工自用车辆:学校教职工凭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到办公室登记,由核实后办理统一“车辆通行证”。

2.餐厅及其他科室长期租用车:凭学校业务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到办公室登记,办理“车辆出入证”。

3.车辆出入证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审验。

4.一车一证,车证相符,不得涂改、转借。

1、对初次违规者予以教育。

2、对教育不改、拒不服从管理者注销出入证。

3、对造成人员伤害的,依法追究职责。

通勤车安全管理制度篇九

为保证鲁泰一厂原矿车辆运输安全、高效,规范在此范围内所有运输车辆的运行,结合矿山现行相关管理制度,针对矿区运输路线的实际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仅对矿山运输车辆和厂区相关运输车辆相关说明。

1、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的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关车辆驾驶证和此从业资格证。

2、对所有新加入运输车辆的驾驶员要进行现场路线的驾驶培训(原则上不少于3到5天),经过运输车辆管理人员的考核,方可上岗就业。

3、所有运输车辆使用前,驾驶员都必须进行启动前的检查,以确保车辆处于安全状态。如车辆有故障,未修理好之前不能进行运输任务。

4、驾驶员必须熟悉各路段路况,对特殊路段要有专人指挥。

5、对上下坡路段必须坚持有效的安全距离,矿区路段遇车、戳车两车坚持安全间距,驾驶员并熟悉各路段警示标志、标牌。

6、遇交叉路口注意鸣笛、减速和突发情景的准备。

7、严禁驾驶员开疲劳车、带病车和酗酒开车,问题车、安全隐患车。

8、定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

1、车辆必须相关证件有效齐全,以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查验。

2、车辆必须经公安、交通部门审查合格,到达车况良好,设备齐全。

3、车辆必须配备车载灭火器材,需要的'情景下配备无线通讯系统。

4、车辆运行时严格控制好车速,严禁在矿区路段内超车。

5、车辆停放、维修必须集中统一管理。

6、车辆要做好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和维护,确保安全高效完成厂区原矿运输任务。

车辆运输考核由西乡县鲁泰实业有限职责公司一分厂,定时和随机抽查考核。

1、工作日车辆出勤率。查看车辆工作日是否按要求出勤是否到达出勤标准。

2、是否按规要求驾驶。对驾驶员进行随机抽查是否到达规定、礼貌和安全驾驶。

3、车辆抽查。是否存在问题车隐患车辆。

4、是否有违规现象。矿区路段超车、超载,交叉路口不减速鸣笛下坡时空挡滑行不按规定驾驶的。

通勤车安全管理制度篇十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职责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4、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坚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职责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景,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4、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4、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通勤车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一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危化品运输过程中因燃烧、泄漏、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以及《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武侯区危化品运输安全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七不上路”的内容

(一)车况不好不上路;

(二)驾驶员、押运员的手续不齐、身体不适不上路;

(三)缺员(缺押运员)不上路;

(四)天气状况恶劣不上路;

(五)危化品容器或包装存在问题不上路;

(六)驾驶员、押运员对所运危化品货物性质不清、情况不明不上路;

(七)对承运的危化品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上路。

第三条“七不上路”制度的执行

(一)“七不上路”制度由危化品运输企业督促驾驶员、押运员共同负责落实;

(二)危化品运输企业安排专人通过gps监控车辆的运行动态,并记录车辆的运行线路,车速等情况,适时提示驾驶员、押运员安全行车。

第四条危化品运输企业“七不上路”安全管理职责

(一)危化品运输企业是危化品运输安全的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立安全管理科,有专职安全员和专门的安全工作经费、车辆等设施设备。

(三)对承运的不同种类的危化品分别有专项应急救援处置预案,有人员稳定的应急救援队伍。

(四)企业每年应组织驾驶员、押运员脱产培训3-5天,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驾驶员、押运员签到参加的安全学习会,广泛开展“安全优质服务明星驾驶员(押运员)”竞赛活动,教育驾驶员、押运员依法运输,做到无正规生产厂家的危化品不运、无合法经销手续的危化品不运、不知道其化学特性及应急处置措施的危化品不运。

(五)按照“七不上路”的要求合理调度车辆和驾驶员、押运员,由企业安全管理干部对其进行趟次安全教育。

(六)对严重违法违章,私拉乱承运危化品,或通过gps监控到驾驶员、押运员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企业要严肃处理。

第五条监督管理

(一)运政执法重点监管危化品运输,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和权限,依法查处危化品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和违法行为。

(二)道理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危化品运输企业,及其驾驶员、押运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加强对危化品运输企业的行业监管。

第六条本制度由成都市武侯区交通局负责修订和解释,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通勤车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二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本指导方针,加强安全值班和健全台帐是安全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发现隐患、处置事故的强有力手段,是降低事故损失的重要措施,也是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的一项工作,结合我公司实际,为认真贯彻国务院设备管理条例和交通部13号令以及四川省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证安全生产,特指定本制度。

车辆的选型要根据市场的需要,便于维修,车型尽可能统一的原则,接受新车要按原厂使用说明书进行验收,清点附件和随车工具,对于新型车辆,投入营运前要组织技术人员驾修人员进行认真的学习,掌握车辆技术性能和使用要求,对于因未组织学习而造成乱套的责任者,要追究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为适应汽车运输市场变化的需要,改变车辆形式用途称为改装,若为改善车辆技术性能或延长寿命,经过设计、改装、改造者必须符合技术上可靠,经济上合理的原则,并通过国家和当地部门上报备案,然后必须在国家和地方认定的厂方进行改装、改造,否则公司一律不予以认定,并追究有关领导和业务人员责任。

公司的所有车辆一律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强制维护,视情节修理的保修制度,并按《四川省汽车技术等级评定办法》技术等级。汽车保养分为走合维护、日常维护、二级维护、大修维护不得超期。日常维护由驾驶员每日按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制作业内容进行。二级维护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大修每三年进行一次,维护和大修及总成部件,修理厂必须按型维修工艺卡片的业务范围严格执行。车辆二级维护和大修必须经过检验部门的严格检验和路试后投入经营。建立例行保养(维修)制度,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要对所有参加营运的出租车进行日常行车安全检查,并认真填写车况检查表。实行驾、检人员签字制度,车辆安全技术不达要求或装载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投入营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建设部相关部令及文件要求,凡达到车管部门规定使用年限的车辆,凡经长期使用,主部件和大总成严重损蚀,耗油严重的三类车辆,凡因意外事故,如翻车、碰车、烧毁等原因造成无法修复和无修复价值的车辆,均可向公司申请下线及更新车辆。

车辆下线更新后,要求旧车车籍必须转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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